2020法院纪检监察工作总结

2024-11-23

2020法院纪检监察工作总结(5篇)

1.2020法院纪检监察工作总结 篇一

XX市人民法院纪检监察工作总结

2010-6-30 今年以来我院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政法工作会议和反腐倡廉建设会议精神,坚定不移地加强法院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以“党风淳正、院风清明”为工作出发点,进一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认真履行纪律监督与保障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现将开展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抓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深化

我院党组把反腐倡廉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年初召开反腐倡廉工作会议,认真总结2009年我院开展惩防体系建设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分析了存在的问题,会上通报了落实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考评情况,对2010年我院开展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部署。同时,为强化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政治责任意识,院长与各部门领导都层层签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明确了“一把手”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体系中第一责任人的地位。半年来,我院组织开展各类廉政谈心、廉政谈话14人次,任前谈话23人次,诫免谈话8人次,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51人次,拒收礼金8人次约1.5万元,拒收礼品折合人民币0.5万元,拒吃请35人次。全院初步形成了责任明确、考核到位、追究有力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格局。

二、抓廉政教育,廉洁司法氛围不断增强

司法廉洁教育是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基础性工程。要常抓不懈,要不断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一是继续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在全院各业务部门建立廉政周例会制度,开展案例讨论、旁听职务犯罪庭审,认真查摆分析,吸取教训,做到警钟长鸣。二是学习贯彻《廉政准则》、《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等廉政

规定,通过集体学习讨论、个人自学、撰写学习心得等形式,逐条逐句学习,熟知条例的内容,使贯彻落实廉政条规成为干警廉洁司法自觉行动,推动审判、执行工作动力。上半年我院共组织廉政教育5场次,组织案例讨论2场次,廉政文化活动4场次,干警撰写心得体会文章156篇。三是按照省院部署,组织全体干警签订廉政承诺书,继续开展上岗前廉政教育和任前廉政谈话、节前廉政提醒,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五是积极开展廉政文化建设。坚持格言警句征集上网、廉政手机短信等活动。今年要汇总干警的格言警句制作成廉政台历,营造人人崇廉的氛围。

三、抓作风建设,法院司法形象不断提升

司法作风的好坏,直接体现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和法官的形象认可和司法公信。我院认真落实省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意沟通工作的意见》,全面深化司法便民为民工作,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一是加强领导干部的作风建设。在党员领导干部中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认真学习中央新颁布的《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着力解决领导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和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把党性分析作为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增强党内生活的原则性和实效性。二是继续开展作风纪律整顿。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强对信访、立案窗口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切实纠正“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话难听”等不良现象;加强对庭审活动监督检查,切实纠正举止不端、语言不文明、行为不检点、着装不规范等问题;三是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根据上级法院的通知要求,我院分别开展了局域网、警车、诉讼收费和涉案款物专项治理工作,通过整治切实解决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明了工作纪律。

四、抓监督制约,违法违纪得到有效遏制。

有效监督是防止权力滥用的关键。今年以来,我院主要从七个方面加强监督。一是认真实施《关于加强对审判和执行工作环节纪律监督的若干措施》,实行向案件当事人发放廉政效能征求意见卡制度。上半年,我院共发放意见卡1410份,反馈199份,反映良好199份。二是加强对遵守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开展对《廉政准则》、《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五个严禁”、“七条禁令”、《防止人情关系对审判执行工作不当影响若干规定》等廉政制度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三是加强对廉政监察员的工作指导和业务培训,积累工作经验,有效加强对审判权执行权的一线监督。四是进一步规范法官与律师关系。按照上级法院部署,我院对法官的配偶和亲属从事律师或中介机构工作情况进行摸底调查,探索建立法官与律师、中介机构和谐、良好的工作关系。五是加大对干部任用选拔的监督。积极推行和完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差额考察、任前公示、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任职试用期等制度,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提高干部选拔作用过程的透明度。六是加强执行工作纪律的监督。为严格执行省、市院关于评估拍卖的有关规定,我院在评估、拍卖等环节严格执行“阳光工程”,坚决抵制“暗箱操作”。上半年,院纪检监察部门参与以摇号选择评估、拍卖机构监督2起,标的22个,价值995万元。增强执法公信度。七是开展重要物质采购、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专项监督。按市纪委部署,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严肃整治工程领域腐败现象。

五、抓案件查处,惩处工作力度不断加大

查处违法违纪案件是惩治腐败、从严治院、公信立院的重要措施。上半年,院纪检监察部门共收到信访举报件36件,其中27件涉及审判、执行等问题,均分别转相关部门回复及处理。对9件(其中重复件3件)反映干警司法不公、不廉等问题,对有可查性的5件,进行立件初查,对 22名干警进行约谈,拉袖子提醒,较好地

遏制了违法违纪问题。在查办案件的同时,注意治本抓源头,做好“一案一整改”工作,纪检监察室与发案部门一道进行整改,有效促进了预防工作。同时,加大信访受理力度,向社会公布24小时自动接听的举报录音电话,完善了电话举报、信箱举报、网络举报和信访举报“四位一体”的举报网络。

存在不足之处

今年来,我院在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作了一些工作,较好地确保法院各项工作平稳健康发展。但是,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院反腐倡廉建设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一是个别干警廉洁司法意识不够强,廉政制度落实不到位;二是行业不正之风在个别部门、个别人身上仍然存在;三是查办违法违纪案件力度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今后的打算

一、深化廉洁教育,进一步筑牢廉洁司法思想基础。我院将围绕着廉政主题教育,组织干警认真学习反腐倡廉 各项制度,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进一步增强廉洁自律和廉洁司法意识,增强各级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岗双责”的意识,增强以完善惩防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意识。

二、加强制度建设,从源头上防范司法腐败。

我院努力把制度建设和制度执行作为贯彻的重点,坚持“管人管事、实用管用”原则,积极探索执行对审判、执行权力行使的监督,建立领导干部的廉政档案和审判执行人员的业绩档案制度,并将其作为法院工作人员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积极查处违法违纪案

件。同时,开展对“五个严禁”、“七条禁令”、《防止人情关系对审判执行工作不当影响的若干规定(试行)》等重要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专项督促检查,以推动制度的贯彻落实,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

三、强化监督制约,促进干警公正廉洁司法。

我院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通过强化党内监督、权力运行监督、社会监督、八小时内外监督等途径,确保法院公正廉洁司法。一是加强党员干部的监督。认真贯彻党内监督条例,通过落实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任前廉政谈话等制度,督促党员领导干部认真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各项规定;不断完善对司法管理权和行政管理权的制约监督机制,防范领导干部对案件审批权、案件监督权以及干部任用权、资金管理权、工程发包权的滥用;对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社会交往、休闲娱乐、生活作风方面的不良倾向,及时提醒、批评、制止。二是加强对审判权、执行权的监督。继续推行并不断完善廉政监察员制度,不断规范廉政监察员的职责权限,保障和激励机制。着力规范法官和律师关系,在对法官的配偶和亲属从事律师或在中介机构工作的情况进行摸底调查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建立法官与律师、法官与中介机构非正常交往的“隔离”措施。三是充分发挥廉政监督员作用。我院聘请的廉政监督员,都是来自各行各业,要组织廉政监督员开展明察暗访、旁听庭审等活动,充分发挥其监督作用,促进法院的各项工作。

2.法院纪检监察工作在新形式下 篇二

就如何提高办案质量及综合效果的思考

人民法院做为国家审判机关,加大反腐倡廉机制建设尤为重要,随着法官队伍建设的不断加强,反腐败工作的不断深入,法官的整体素质以及公正廉洁办案意识有了明显的提高。但“关系案、金钱案、人情案”等不廉洁现象时有发生,从我院近年来的情况来看,纪检监察部门仍接到各种投诉,数量虽然不多,但反映出了一些干警在党性、党风、党纪存在的突出问题,据此,笔者就新形势下纪检监察部门就存在的不廉问题如何发挥自己的作用打造廉洁法院,提高办案质量和综合效果,笔者发表一下浅薄意见。

一、影响干警廉政执法、办案综合效果的“四重风险”及其产生的原因。

(一)没有科学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存在的廉政风险

有的干警没有正确认识自己手中的权利的来源,认为我是案件承办人,办理案件的随意性较大,认为只要不违反法律和大的原则,滥用自己手中的“自由裁量权”,孰不知权利是人民赋予的道理,这就要求我们干警切实增强责任意识,过好权力关,切实增强自律意识,过好利益关,切实增强自省意识,过好社交关,切实增强道德意识,过好生活关,切实增强接受监督意识,过好诚实关。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思想道德层面的廉政风险。是指由于干警理想动摇、放松“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改造、忽视学习等因素所引起的思想道德层面的廉政意识松懈,甚至贪图享受、是非不明、漠视群众等消极思想状况。从我院具体情况来看,产生这些现象的原因一是年轻干警社会阅历浅、政治不成熟。二是干警缺乏政治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重业务、轻政治,忽视了自身政治理论素质的提高。三是缺乏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导致部分干警没有牢固树立起司法为民的工作作风,漠视群众,工作随意,满足现状。四是心里的素质不过硬,当人少事多时,容易产生烦躁情绪,未免产生对待当事人简单粗暴,引起当事人的不满,进而影响执法效果。

(三)外部环境充满诱惑的廉政风险。干警在对外工作生活的交往中,接触到各类人群,由于他们自身利益的需要,对干警利诱、拉拢,导致违法违纪现象发生。一是当事人试图给予不正当利益的情况时有发生,二是诉讼代理人和律师为谋求案件处理的有力结果,利用各种关系对法院干警大范围的拉拢腐蚀。这些原因都不可避免的影响了案件处理结果,在社会上产生了不良影响。

(四)岗位职责存在的潜在廉政风险。人民法院是行使审判权的国家机关,与法院干警相关的腐败行为便是形式审判权的不正当、行使而进行的,因此,法院的廉政风险就会直接反映到与审判相关的岗位职责中。典型的表现在合议庭制度的运行上,法律之以规定少数服从多数的合议制案件审理制度,就是为了减少个人意见独断专横而带来不公正的可能性,是审判权避免腐败侵蚀的一道屏障,然而在法院的内部工作流程中,承办人是案件办理的基本单位,审判权越来越集中到案件承办人个人手中,案件合议制在部分案件的审理中有被架空的危险。再加上部分合议庭成员参与度不高,案件审判权高度集中在案件承办人手中的现象,这些都成为廉政风险产生的原因。

二、针对影响干警不廉现象,提高办案效果应采取的措施

一是充分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关系着党的生死存亡,在新时期,反腐倡廉的任务越是艰巨,就要求我们越是要坚定不移地反对腐败,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是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法院工作的性质,服务的对象都是为了化解人民内部矛盾,依法高效快速维护其合法权益,在工作中越是与人民利益密切相关的机构越是容易出现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所以,人民法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尤为重要,要充分认识到其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牢固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为一项长期而艰巨的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二是将发展的观念融入到反腐倡廉工作中去,注重源头治腐

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中我们要坚持发展的眼光,与时俱进的思想,要明白腐败已经不是个别现象,其在法院反腐倡廉建设发展进程中已经成为伴随的一个毒瘤,我们要用发展的眼光和观念去剖析腐败产生的根源,随时应对在现实生活中腐败衍化出来的种种新问题、新难题,积极去探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规律,不断丰富和发展法院新时期的反腐倡廉理论。

具体来说,源头治腐应采取管理和监督相结合原则,一是实行大立案,进一步强化和规范审判流程、审判公开、审判质量评查等审判业务管理,逐步实现对案件审判和执行的全程跟踪与管理,全面监控立案、审判、执行等环节,避免违法办案现象的发生;二是进一步强化和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岗位交流等人事管理,严格做到“能者上、平者下、庸者汰”,防止用人上失察误察;三是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收支两条线”、执行款物、诉讼费用、工程基建等行政事务管理,防止侵吞、占有或者挪用涉案财务等违反财经纪律行为的发生。四是加强监督,就是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对审判权和执行权的纪律监督。我院将普遍建立阳光立案登记卡、随案跟踪监督卡、超审限案件报告卡、案件质量评查卡、逾期执行案件报告卡、案件跟踪回访卡等“六卡”制度,加强案前、案中、案后的全过程监督,实现案件跟踪问效问廉。

三是要进一步在完善有利于确保司法公正廉洁的体制机制上下工夫。

特别是要加特别是要加强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公开审判制度,拓展审判、执行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努力确保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自觉接受社会评判,以监督促廉洁。二是进一步规范裁判权的行使,减少和预防自由裁量中的违纪违法行为。要通过依法、公正、廉洁、高效、文明办案促进“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真正践行“人民司法为人民”。三是完善执法巡视制度,充分发挥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的监督职能。加大执法巡视力度。了解案件审理执行情况,接受群众举报,促进工作整改,推动工作发展。四是完善廉政监察员制度,加强对审判、执行活动的经常性监督。大力推广在审判、执行等重点岗位设立廉政监察员的做法,监督法官的日常审判、执行活动。

三、纪检监察工作加强制度落实监督力度,确保干警“不敢为”

为将制度落到实处,我院采取了如下具体措施,做到从工作实际出发,创新思路,加大监督力度。一是在院机关大庭安装电子滚动屏,做到廉政制度播出经常性,警示干警效果渗透性;实行大立案制度,诉讼文书由立案庭统一送达,减少了承办法官与当事人接触的机会,保障了法官的司法廉洁性;二是随案发放“廉政监督卡”、“五个严禁监督卡”,实现“逐案监督、跟踪问廉、跟踪问效;三是建立案件回访制度,并将案件回访结果同绩效考评挂钩,作为个人业绩的评价标准因素之一。监察室定期以每个法官承办案件30%的比例进行回访,确定案件廉洁满意率必须达到100%,案件效果满意率达90%,回访形式为电话回访和走访,努力达到监察室对案件审理执行的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监控,实现了监察工作对案件审理执行的逐渐渗透。目前,案件回访廉洁满意率与效果满意率均达100%;四是实行案件评查制度。评查组由纪检监察、审委会、立案、审监、研究室等部门组成,对上月报结案件从主体是否适格、案由是否正确、事实是否清楚、适用法律是否正确、实体审理是否公正进行严格评查,实现了纪检监察工作同司法活动的有机结合。五是建立“廉政档案”,对举报问题、查处情况以及上缴礼品、礼金情况予以记载,并将该项内容同绩效考评挂钩,做为年终评先树优依据。通过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审理,聘请廉政监督员,召开律师座谈会,主动走访纪检、信访、检察等相关部门等方式拓宽监督渠道,强化纪检监督职能;定期对收费情况进行检查,严禁设立小金库,违规收费,乱拉赞助和截留、占用执行款物的现象;参与对评估拍卖的监督,实行公开抽签选定拍卖机构,禁止法院工作人员及亲属参与本院委托拍卖的涉案财物的竞买活动;参与行政后勤事务的监督,督促重大经费开支、采购、基建等活动“阳光”操作。

总之,努力提高纪检监察工作力度,是法院纪检组监察室在新时期的一项重要任务。其中最主要的是要积极开展工作,要在实践中探索,在探索中提高。在新形势下,法院纪检组监察室要积极探索工作经验和规律,增强工作的能动性、预见性和主动性,以促进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开展和司法公正的实现。

作者

3.2020法院纪检监察工作总结 篇三

(全省法院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班讲课提纲)

王显俊

(2011年5月)

一、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及派驻法院纪检组的主要工作

(一)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的领导体制

领导体制——中央纪委在中央委员会领导下工作;党的各级纪委在党的各级委员会及上级纪委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党的各级纪律检查机关的主要任务

1、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

2、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的执行情况

3、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三)党的各级纪律检查机关要做好五项经常性工作:

1、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做好纪律教育),作出维护党的纪律的决定

2、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

3、检查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的重大案件,作出处理意见(查办案件)

4、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

5、保障党员的权利

(四)派驻人民法院纪检组

1、派驻纪检组的依据——党章规定

(第八章四十三条: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党的纪律检查组或纪律检查员。纪律检查组组长或纪律检查员可以列席该机关党的领导组织的有关会议。他们的工作必须受到该机关党的领导组织的支持。)

2、派驻纪检组的统一管理问题

党组纪检组(改革开放以来逐步开始设立,在党组领导下开展工作)——派驻纪检组(双重领导,在党组和派驻纪律检查机关的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派驻纪检组(由派驻纪律检查机关直接领导)

关于统一管理:

一是为什么要对派驻纪检组统一管理——进一步加强党内监督,进一步加强对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的监督

二是对派驻纪检组实施统一管理的实施:“双派驻”——中央纪委和监察部派驻;“单派驻”——中央纪委或监察部派驻(择一)。2004年对双派驻机构实施了统一管理,2005年8月对单派驻机构实施统一管理。到目前为止,单派驻工作仍在实施

三是统一管理后领导体制的变化:双重领导——直接领导

四是统一管理后派驻人民法院纪检组的主要职责(6项详见党章):

(1)监督检查所驻在法院及系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的情况;

(2)维护党的纪律、贯彻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贯彻落实廉政勤政情况;

(3)经批准初步核实党组及其成员违反党纪的问题(初核权)、参与调查驻在法院党组及其成员违反党纪的案件(参与权)、调查驻在法院中层干部违反党纪的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调查权);

(4)协助驻在法院党组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

(5)受理检举、控告;受理申诉;

(6)承办纪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是统一管理之后派驻纪检组和所在法院的工作关系:

(1)监督和查办案件直接受纪委领导;

(2)驻在法院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全责,派驻纪检组予以全面配合;

(3)派驻纪检组组长继续担任驻在法院党组成员,参加行政会议,但不参与驻在法院的业务分工;

(4)派驻纪检组与驻在法院监察室合署办公的,可继续合署办公。

3、派驻纪检组履行监督职责的规范性文件

一是中纪委2006年4月下发《派驻纪检组履行监督职责的意见》,规定了怎样履行职责 二是2008年12月中央纪委下发《关于改进派驻纪检组工作的意见》,强调了三项职能:加强监督、查办案件、推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二、人民法院的监察工作

(一)人民法院监察制度的建立

新中国成立后,1950年10月,在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设立了人民监察委员会,负责监察政府机关和公务人员是否履行其职责。

1951年,在地方各大区、省(行署、市)、县分级设立各级人民政府人民监察委员会;1954年政务院改为国务院,建立监察部,取代人民监察委员会。地方各级人民监察委员会也改为监察厅、局,实行了国家行政监察体制,1986年确立了国家行政监察体制。

1989年7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与国家机构编制委员会联合下发了地方各级人民法院设立监察机构的通知。同年8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下发了《关于建立法院系统监察机构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在暂行规定中,明确了法院监察机构的性质、作用、任务、职权、领导体制、机构设置等原则,从而确立了人民法院的监察制度。2008年6月5日印发实施的《人民法院监察工作条例》对人民法院的监察工作作了进一步的规范和完善。

(二)人民法院监察机构的性质

“人民法院监察部门,是人民法院行使监察职能的专门机构,依照法律和本条例对人民法院及其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实施监察。”

1、性质特点

一是专门监督的特点。

二是监督面广的特点。

三是权威性特点。

2、人民法院监察机构的地位

(1)监察机构是人民法院的一个重要的管理部门

(2)监察机构是维护人民法院职能运转的重要工具

(3)人民法院监察机构在整个国家监督中处于特殊地位

一是人民法院监察部门监督与党的监督

二是人民法院监察部门监督与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

三是人民法院监察部门监督与国家检察机关的监督

四是人民法院监察部门监督与社会监督(民主监督)

(三)人民法院监察机构的职能

1、人民法院监察机构的设置和领导体制

(1)机构设置

(2)法院监察室的领导体制

2、人民法院监察部门的监察对象

人民法院监察部门监察对象的具体管辖范围:

1、最高人民法院监察室,负责对本院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高级人民法院及其院长、副院长(含副院级领导干部)进行监察;

2、高级人民法院监察室,负责对本院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中级人民法院及其院长、副院长(含副院级领导干部)进行监察;

3、中级人民法院监察室,负责对本院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基层人民法院及其院长、副院长(含副院级领导干部)进行监察;

4、基层人民法院监察室或专职监察员,负责对本院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进行监察。

3、人民法院监察部门的主要任务和职能

(1)主要的七项任务:

第一项,检查人民法院及其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遵守和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一是对国家法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二是对有关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三是对有关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二项,制定和完善人民法院廉政制度,检查人民法院及其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执行廉政制度的情况:

一是制定和完善人民法院廉政制度;(制订法院监察工作的规章、制度。制定规章制度应注意三点:一是要有法律依据,不得与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相抵触;二是不得超越本部门的职权范围;三是要结合本地法院实际,切实可行,具有可操作性。)

二是对上级法院、本级法院制定的廉洁执法规定、制度遵守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三项,受理对人民法院及其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违纪违法行为的控告、检举。第四项,调查处理法院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审判纪律、执行纪律及其他纪律的行为。第五项,受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不服纪律处分的复议和申诉。

第六项,组织协调、检查指导纠正审判工作、执行工作和法院其他工作中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第七项,组织协调、检查指导预防腐败工作,开展对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司法廉洁和遵纪守法的教育。

还有上级法院监察部门要做好对下级法院监察部门工作检查指导;

做好调研工作;

搞好监察部门自身建设。

(2)四项主要职能

监督制约职能:

第一,是协助制定廉政措施、制度,并检查落实情况。

第二,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检查。

第三,查处违法失职行为。

第四,行使监察建议权。

惩处维护职能:

第一,对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查处。

第二,对违法违纪行为情节特别严重者可向法院领导建议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第三,在执行纪律的同时,可以作出经济处罚。

教育防范职能:

第一,根据监察业务需要,结合法院的队伍建设开展教育。

第二,提出防范对策措施,防止违法乱纪现象的滋生和蔓延。

第三,提出改进和加强管理的建议。

支持保护职能:

第一,支持法院工作人员依法办事。

第二,保护法院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第三,保护法院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

(四)人民法院监察部门权限

1、检查权。

一是一般检查。

二是专项检查。

检查权的内涵:

第一,召集或列席与监察事项有关的会议权。

第二,询问权。

第三,质问权。

2、调查权。调查权的内涵:

第一,召开有关会议,查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和了解有关必要情况的权力。

第二,有要求出具证据、证言的权力。调查时,有权要求调查事项的有关人员出具与案件有关的证据、证言,提供真实情况。

第三,有采取必要措施的权力(“两指”权)。对有严重违法违纪嫌疑人员,必要时向本院领导或上级法院监察部门提出暂停止职务或暂停执行公务的建议。

3、建议权。

第一,纠正建议权

第二,纪律处分建议权。

第三,经济处置权。

第四,表彰建议权。

(五)人民法院监察部门的监察程序

《人民法院监察工作条例》第五章第二十四条至三十九条作了详细规定。

1、检查的程序:监察部门按照下列程序进行检查:

(1)根据本院院长或者上级人民法院监察部门的指示或者要求,确定检查事项;

(2)制定检查方案并组织实施,必要时,可组织本院有关部门或者下级人民法院参加检查;

(3)向本院院长或者上级人民法院监察部门报告检查情况;

(4)根据检查结果,提出纪律处分意见或者监察建议。

2、查办案件的程序:

(1)初核、立案。监察部门按照管辖范围,根据检查发现的问题,或者控告检举的违纪线索,或者有关机关、部门移送的违纪线索,经初步核实,认为有关人员构成违纪应当给予纪律处分的,应当报本院院长批准后立案并组织调查。

重要案件的立案,应当报上一级人民法院监察部门备案。

(2)调查。人民法院监察部门在查办违纪案件时,应当组成案件调查组和审理组,分别进行案件调查和案件审理。参加案件调查的人员,不得参加案件审理。

(3)证据收集。监察部门对违纪案件调查时,应当全面收集证据,听取被调查人的陈述和辩解。

(4)回避。监察人员与所办理的监察事项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该监察人员应当回避。

(5)时限要求。监察部门立案调查的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结案,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期限的,可以适当延长,但应当报上一级人民法院监察部门备案,说明情况和原因

(6)销案。对于立案调查的案件,经调查认定违纪事实不存在,或者情节轻微、不需要给予纪律处分的,应当按照批准立案的程序予以销案,并告知被调查人。

(7)案件审理。对于可能给予纪律处分的案件,调查组结束调查后应当交由审理组审理。审理案件采取听证或者书面审理的方式进行。书面审理案件,应当询问被调查人、听取其陈述和辩解,必要时,也可以与证人核对证言。

(8)处分。

4.2020法院纪检监察工作总结 篇四

纪检组监察室主要的工作任务就是按照上级纪委的有关精神,根据党的工作思路及方向,结合本院的工作实际,不断地加强法院队伍纪律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全面推进反腐倡廉工作,通过采取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作风优良、业务精通、廉洁奉公的高素质队伍,从而促进依法审判,提高审判效率和质量,营造一个公平公正的司法环境。为了完成这项任务,我们将以制度建设和教育为重点,切实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重要一年,也是全面落实《建立健全惩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关键一年。新的一年,我院将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和改革创新,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监控机制。一是抓好“一岗双责”责任书的落实。根据我院实际,制订党风廉政建设和工作任务责任书,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完成各项审判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以廉政建设促进各项工作的落实和完成。另外,在年终,会同政工、审管等相关部门认真对照责任书的每一项要求进行考核,把完成任务较好的部门和个人推选为优秀或先进的行列。二是继续抓好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在前两年抓好廉政风险防范管理试点工作的基础上,今年,我们将继续深 1

化廉政风险预警防控机制建设,扩大廉政风险排查防控覆盖面,利用“制度+科技”手段提高廉政风险防控水平,努力实现排查有台账、防控有措施、桌面有警示、墙上有明示、荧屏有展示、人人有责任、活动有成效、工作有总结的目标。三是接受监督,完善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在不断完善对法院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机制,健全法院党组和审委会的议事规则,规范党组和审委会的决策程序的同时,继续贯彻执行本院制订的听取群众意见的长效机制,加强与人大、政协、工青妇等部门的沟通,主动接受人大的监督和听取其他部门的意见。再则,经常保持与本院聘请的廉政监督员的联系,发挥他们社会监督的作用。最后,我们将继续推行当事人“一案一卡” 和《案件廉政回访》 等监督制度,加强信访举报工作。把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努力形成有效的监督机制。

二、强化宣传教育,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司法腐败问题,强化宣传教育是重要抓手。一是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抓手,提高思想道德水平。通过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组织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等重要思想,认真领会十七大和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提高干警的思想道德水平。二是以制度教育为抓手,强化职业操守。近年来,我院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有关反腐倡廉工作的规定,例如,《***法院投诉举报法院干警违纪违

法行为奖励办法》、《***法院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法院不当司法行为责任追究办法*》、《***法院案件廉政回访制度》等,我们将组织全院干警认真系统的学习以上法律,并要求每位干警做好学习笔记。此外还将组织干警学习法官廉政法规、职业道德和司法行为规范,以及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等规章制度,引导干警自觉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三是以警示教育为抓手,强化自律意识。在坚持开展正面教育的同时,积极开展警示教育。计划在今年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中集中组织干警观看警示教育片,以事实向干警敲响警钟。四是以廉政文化建设为抓手,强化教育实效。首先,加大廉政文化硬件建设,包括廉政书籍的增添,给干警提供学习的平台;其次,加强对干警党纪、政纪、法纪宣传,定期和不定期地向干警发送廉政格言警句,切实做到警钟常鸣;再次,全面落实廉政监督卡制度,督促干警在办案过程中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廉洁自律。

三、落实具体措施,保持司法作风纯洁。

今年,我们将把机关作风建设作为工作重点来抓,在原有《法院审判效能监督办法》、《法院机关作风暂行规定》等规章制度的前提下,继续完善相关机制,通过谋划新思路,推出新举措,重点解决部分干警在司法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为了做好这项工作,今年,我们将以建立审务督察制度

为契机,切实加强对我院各部门纪律作风状况的明察暗访,采取定期和不定期进行监督监察,每周至少两次,防止一些同志不按时上下班,或者上班时间做与岗位不相称的事情,对一些屡教不改的人要坚决按规定处罚,通过长期抓,使全体干警养成爱岗敬业的精神,落实“以人为本、司法为民”的服务意识。另外,发挥各部门兼职纪检监察员的作用,及时查纠少数干警“冷硬横推”、“吃拿卡要”、久拖不结、不给好处不办事等有损群众利益及法院形象的行为。

四、加强案件督办,促进公正廉洁司法。

5.2020法院纪检监察工作总结 篇五

法官考核个人总结篇一

上半年,x审判区在新区法院党组的领导下,在新区人大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全市法院院长会议和区委二届一次、二次全会精神,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总目标,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主线,以严格规范管理为抓手,以狠抓案件质效为突破口,以推进司法公开为重点,勇争一流,推进x审判区各项工作再上新水平,实现新突破。

一、立足审执工作,提升服务大局的潜力和水平

上半年,坚持立足审判执行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民计民生,坚持维护公平正义,力求营造良好的社会法制环境。共受理各类案件6306件,结案4988件,结案率为79.1%,实现了收结案良性均衡循环。

(一)运用刑事司法手段维护社会稳定。受理刑事案件377件,结案305件,结案率为80.9%,判处罪犯387人。本着哪种犯罪对新区社会和谐稳定影响,人民群众意见就严打哪种犯罪的原则。将打击的重点放在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暴力犯罪、犯罪、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严重影响社会治安和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侵财犯罪等。在高压严打的同时,坚定不移严把案件质量关,坚持罪刑法定,罪刑相适应原则,推进量刑规范化的进一步深化。目前,已对盗窃、抢劫、侵占等15类案件开展了规范化量刑工作。加大轻微刑事案件和解、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调解力度,限度减少对抗,修复社会关系,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调撤率到达了56.9%。用心参与平安建设,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促进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二)以民商事审判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和民计民生。受理民商事案件4152件,结案3130件,结案率为75.4%,调解撤诉率为63.2%。坚持能动司法理念,强化为经济建设发展保障和服务的潜力,加强与新区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各类功能区的联系,审理好涉及新区建设、投资发展环境的案件,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为改善投资发展环境,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发挥用心的职能作用。妥善审理医疗卫生、教育、就业、婚姻家庭、道路交通等方面事关民生的各类案件,继续做大做强医疗纠纷、交通事故等专业合议庭,把谋民生之利、解民生之忧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三)调整行政审判工作思路支持依法行政。受理非诉行政案件32件,结案32件,结案率为100%。根据新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带来的新变化,用心调整行政审判工作思路。在办理好行政非诉案件的同时,将工作重点放在加强对行政机关的执法培训、开展行政法律宣传、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上,开展讲座培训7次,培训150人次。同时,用心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意见推荐,促进行政机关规范行政行为,向行政机关提出推荐6条,均被采纳。

(四)以强有力的执行工作树立法律。受理执行案件1777件,结案1553件,结案率为87.4%,执行标的到位率为93.4%,执行总标的为16874万元。上半年,将执行工作重点放在提升实际执行率、执行标的到位率等关键实质性的指标上,不片面追究所谓的结案率。为此,大力运用执行威慑机制,以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罚款、拘留等措施为抓手,加大反规避执行力度,促使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共采取拘留措施20人,限制离境、限制高消费等6人。深化执行联动机制建设,认真实施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制度,在执行信息网上发布失信被执行人75人。认真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执行涉民生案件985件,努力让打赢官司的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

二、立足规范管理,提升法院管理水平

今年以来,以搬迁新审判办公楼和信息化建设为契机,以制度的全面清理和完善为重点,全力实现管理方式由人工到信息化、由粗放化到精细化的转变,实现用制度管人、管案、管事,促进了审判管理、队伍管理、司法政务和纪律作风的全面规范。

(一)以审判管理为中心,规范审判权利运行。一方面,大力加强司法过程标准化建设,严格执行法律规定的程序制度。先后制定了审判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11项,加强立案、审判、执行、信访等各个环节的管理,让群众看到司法的严谨细致、严密规范。在立案环节,对诉讼服务窗口功能进行了明确标识,在立案大厅公示了立案工作流程和服务标准,对当事人询问实行首问职责制和一次性告知,限度减少当事人的往来奔波,减轻诉讼负担,让群众切身感受到热情、周到和便利。在审判环节,狠抓各类庭审规范和流程标准的落实,同时加大督察力度,杜绝了随意改变庭审时间、随意打断当事人或律师发言、随意进出法庭以及着装不规范等问题,确保当事人有理讲在法庭、证据举在法庭、疑惑解在法庭、裁判构成在法庭。在执行环节,进一步规范了执行行为,严格中止、终结执行程序,明确细化执行结案标准。正确适用查封、扣押、冻结、评估拍卖等措施,加强对了执行款物的管理,杜绝了消极执行、乱执行等问题。另一方面,严格规范审判权运行机制。上半年,用心稳妥推进“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改革思路。一是规范了合议庭办案职责制。规范完善、落实合议庭组成方式、合议庭评议规则、评议笔录规范等规定,确保合议过程在案件中留痕。二是规范院庭长行使审判管理权。透过研判审判质效数据、观摩庭审、评查案件等方式行使审判质量管理、审判效率管控、监督合议庭等审判管理职责。三是规范案件质量职责制。上半年,开展了建立健全案件质量职责制的探索,按照司法改革的思路,逐步推进办案质量终身负责。

(二)以制度建设为中心,规范法院日常管理。上半年,坚持贯彻严格管理、强化考核,注重督促、强化职责的原则,努力在抓制度修订、制度落实和求实效上下功夫。着手开展了对以往的制度规定进行整理、修订和完善工作,共修订、完善了审判管理、司法礼仪、着装考勤、廉政纪律、教育培训等方面的制度21项。开展了制度的集中学习活动,利用每周五下午的政治业务学习时间,组织干警对新修订的制度进行学习,提高干警对制度的重视程度,进而提高认识,主动的学习、掌握、了解、执行、落实各项制度和对每项工作的要求。

(三)以基础建设为中心,规范服务和保障工作。今年一月份,x审判区进行了整体搬迁,解决了原审判办公场所的安全隐患问题。为进一步改善审判办公条件,提升服务管理水平,较高标准建设了诉讼服务中心和审判法庭。审判区域面积为1700平方米,设有导诉、立案、收费、接待一站式的诉讼服务区域;设有律师、当事人休息区域;设有标准化法庭17个,其中民事法庭13个,刑事法庭4个。按照司法公开的要求还建设了科技法庭和直播法庭,能够实现庭审网络现场直播。新的审判场所更加体现司法为民,更加注重司法公开,增强了审判工作的科技含量,对于加强审判工作规范管理,提升司法潜力,促进司法公正将起到用心的作用。我们以搬迁改造审判场所为契机,全面规范各项服务和保障工作,对车辆使用、安全保卫、环境卫生等进行了全方位规范,力求为审判工作带给优质高效的服务和保障工作。

三、立足司法公开,提升案件质量效率

始终把司法公开作为维护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树立司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不断加大司法公开力度,切实做到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促公信,展现了法院公开透明、阳光司法的良好形象。上半年,共公开各类审判、执行工作信息4556件,裁判文书上网528篇,发放各类诉讼提示材料6690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力推动司法公开。上半年,将司法公开确定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成立了由审判区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司法公开领导小组,卡住时间节点,明确质量标准,倒排工期,确保按照时间规定高水平完成。目前,已经开通了网站、官方微博,较高水平的建设诉讼服务中心、科技法庭,12368电话语音系统已经开通。各项司法公开的基础性工作已经全部完成,司法公开的资料正在按照高院规定的时间要求逐步落实。

(二)不断丰富司法公开资料。依托诉讼服务中心平台,加强诉讼引导和服务,透过带给“诉讼指南”,摆放或悬挂展板、设立显示屏等方式,全面公布各类审务信息,及时让当事人和社会公众了解法院工作。在审判流程公开方面,公开了立案到执行的审判流程,除法律规定不能公开的以外,做到对立案、庭审、宣判、执行等诉讼过程的各个环节、各类信息,运用图文、音频、视频等方式及时公开,为公众和当事人带给全方位、多元化的司法服务。在裁判文书公开方面,实现了裁判文书在规定的时限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全部公开。同时,进一步明确文书上网工作各主体的职责,将文书上网纳入绩效考核。各庭设专人在文书签章前进行检校,确保文字准确。对于不按时上网、文书存在重大瑕疵的庭室和个人定期进行通报。在执行信息公开方面,依法公开执行过程,告知当事人执行案件的执行流程、执行期限、当事人、承办人、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执行措施、结案方式及原因等状况,让让办案流程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加强与新闻媒体、金融、工商、税务等部门的合作与信息共享,加大对拒不执行判决的“老赖”的曝光力度,进行信用惩戒。与此同时,充分利用官方网站、微博两个平台,及时发布审判信息,加强与网友交流,主动回应社会

关切,既让群众在法院之外迅速了解到案件审理过程,满足了群众的知情权,同时也促进了法院审判工作的公开公正。截止目前,已在官方网站、微博发布各类信息550多条,微博粉丝数量已到达32万。

(三)以司法公开倒逼司法公正取得成效。上半年,透过全面推进司法公开工作,取得了初步显著成效。一是促进了法院工作进一步提升。透过深入推进司法公开工作,将法院工作置于“阳光”之下,增强了法官办案质量意识与职责意识,促进了审判质效的提高。案件服判息诉率、实际执行率等群众关注度高的指标与同期相比均显著提升。二是满足了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期盼。人民群众透过上网查看裁判文书、观看庭审直播等方式,增进了对法院工作的了解与理解,更加自觉地维护司法。经对部门群众及当事人调查,对司法的满意度到达了98%以上,司法公信力显著提升。三是增强了法官队伍司法潜力。司法公开工作个性是庭审直播、裁判文书上网等制度的实施,强化了广大法官的职责心,同时对法官工作产生了倒逼作用,促使法官不断改善司法作风、提升司法潜力,广大法官公正司法水平进一步提升。

四、立足作风建设,提升队伍整体战斗力

上半年,继续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以作风建设为抓手,以规范管理为重点,从党的建设、审判作风、教育培训、法院文化、廉洁自律等方面全方位加强队伍建设,使队伍的总体战斗力得到显著提升。

(一)继续巩固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抓好整改落实和建章立制工作,修订、制订有关规范法官行为、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制度6项,建立防止“四风”问题的长效机制,确保作出的整改承诺全部兑现。坚决抓好“八项规定”的落实,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精简会议和文件简报30%以上,减少“三公”经费开支25%以上。

(二)狠抓审判工作作风建设。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着装制度、庭审规范等制度规定,并加强日常监督检查。重点治理了不按时开庭、着装随意、庭审不规范等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作风问题。上半年,开展审判作风督察两次,没有发现存在突出的审判作风问题,也没有接到有关审判作风问题的投诉。与此同时,用心推进审务公开,大力开展法制宣传,确保从立案环节开始,就把工作纪律、办案程序、审判原则、风险提示等向当事人公开,变事后监督为事前预防、同步监督。

(三)实现教育培训全员覆盖。上半年,不断扩大培训工作的广度和深度,实现教育培训全员覆盖。制订了全年教育培训工作计划,确定学习资料、学习时间、培训范围和培训目标,并由政治处对学习状况每周检查并通报。上半年,组织干警参加由高院组织的民商事、执行等基层法院培训活动共7期27人次。各部门开展业务政治学习习近平均到达100个小时以上,做到了教育培训全员覆盖。

(四)大力加强法院文化建设。上半年,用心筹备参加了新区法院首届羽毛球比赛,开展了迎“五四”青年干警趣味运动会和《理想与信念》演讲大会,组织观看了法律信仰电影《十二怒汉》。一系列文化活动,在汇聚力量的同时,提升了法院文化“软实力”,增强了法院文化的“正能量”。

(五)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干警学习了违反八项规定的典型案例,学习了“法官行为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等文件,观看警示教育视频片,做到警钟常鸣;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职责书,明确了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加强审判执行、财务管理、司法鉴定等重点岗位的监督管理,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开展法院廉政文化建设,将反腐倡廉口号、警示名言制作成画框,在每层楼的楼道悬挂,营造公正廉明的氛围。

法官考核个人总结篇二

一年来,在院党组和办公室党支部的正确领导下,在办公室全体同志的支持和帮忙下,我能够及时调整好自己的心态,重新摆正自己的位置,尽快适应自己的主角变化。在工作中,能够时刻从共产党员的党性要求出发,严格要求自己,并不断充实和完善自己,工作用心进取。同时,按照法院工作人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己的法律业务知识和各项综合素质,较好地完成了领导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一年来的工作、生活、学习状况总结如下:

一、努力学习法律及各项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知识就是力量,知识就是财富,只有不断加强自身学习,才能不断适应时代的发展要求。在工作中我能够不断增强学习理论的主动性、自觉性,强化系统性、条理性,不断提高自身思想文化素质。采用向书本学,向实践学,向同志学的方法,努力做到学有所思、学有所悟、学有所用。透过学习进一步拓宽知识面,更新知识结构,汲取精神食粮,丰富自我,提高自己立足法院干好工作的本领。一是用心参加院里组织的政治理论学习,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学习先进人物的先进事迹,并将所学用于指导自己的工作实践。一年来,对全院组织的所有教育和学习我做到了一课不少、一堂不漏,并努力做到学以致用,尤其在先进性教育活动期间,对照标准要求,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剖析,做到了从心灵深处查找对党员先进性认识上的不足,从工作态度查摆在工作落实上的不足,从生活态度查看在自身要求上的不足,并制订了切实可行的个人整改措施,有力地指导了自己的工作。二是活注重加强法律知识和相关知识的学习。在工作之余和节假日时间,能自觉学习法律知识和应用文写作,不断提高驾驭整体工作的潜力。在具体的学习过程中,我始终坚持从“三个少”

中挤时间,即少聊会闲天、少喝点闲酒、少看会电视,做到“四个常”即常看、常思、常问、常做,不断巩固学习的效果。三是虚心向身边的同事学习,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在工作和学习中,我时刻牢记“三人行则必有我师”的古训,以虚心向身边的同事请教为荣,透过嘴勤、脑勤、手勤,不断地将学习的效果引向深入。透过一年的学习,我的计算机操作水平,写作水平,及信息采取、编报水平都有了不同程度的提高,使自己在尽量短的时间内熟悉了工作环境和资料。

二、脚踏实地,埋头苦干,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脚踏实地,埋头苦干,是每一位机关工作人员,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在法院办公室工作期间,我始终不渝地坚持平心戒燥、与人为善、踏实工作的态度,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职责感,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到了“四个好”,即自己份内的工作主动干好、上级机关安排的工作务必做好、领导交办的事情想法办好、同事求助的事情尽力办好:一是在主任的领导下用心做好法院各部门内部协调工作。法院办公室是法院内部的“枢纽”和对外接待的“窗口”,代表法院糸统的形象。为此,我每一天坚持按时、准点上下班,认真有礼地接待各方当事人和上访群众,真正做到了“三不”即态度不燥、言语不急、法律讲解不断,使当事人来访的过程变成我们宣传法院良好形象和法律知识的过程。同时,主动协调法院内部各部门的工作,做到了及时汇报(向上级机关和领导)、及时反馈(种类状况和信息)、及时通知(各种会议和活动),为有效地促进法院以审判为主的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作出了自己的贡献。二是从严要求自己,认真对待每一项工作,发挥好领导的参谋助手作用。我始终认为要干好每一项工作,就要象雕琢艺术品一样,认认真真、兢兢业业、一丝不苟。一年来,所负责的信息工作既要亲自书写、打印、校改,还要自己报送,有时材料多、要求急,自己就加班加点、不分昼夜,全身心投入工作之中。元至十一月份共编写信息(简报)期,其中被省高级法院采用数为期,被市各级信息(简报)采用余期,为宣传我市法院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良好形象,起到了很好的宣传辐射作用。

三、时刻严格要求自己,持续一名共产党员应有的严谨作风。

在法院工作的一年时间里,我能够正确对待自己,始终做到“三不为”,即不为私心所扰,不为名利所累,不为物欲所动。不计得失,尽力尽心干好每一项工作,做到不抱怨、不计较、不拈轻怕重,待人宽,对己严,勇于奉献,正确对待领导交付任务,持续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一是在生活上坚持不骄不躁,遵章守纪,廉洁自律,不侵占公家一分一厘,不行贿受贿。为人谦虚谨慎,处事公道正派。心胸宽容大度,严以律己,宽以待人,不计较个人得失。待人诚恳、友善,善于听取他人意见,博采众长,不断完善自己。二是在工作中能够做到尊敬领导,团结同志,较好的处理与领导和同事的关系。对同事求助的任何事情,只要能够做到的都不推辞,而是挤出时间想方设法的去帮忙解决。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也能给予耐心地解释,从不一推了之。三是严

格自身要求,时刻将法律、法规和党的宗旨牢记心中。不论是在上班时间,还是八小时以外,均能够严格要求,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抵制不良习气。

一年来,我虽然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完成了一些工作,取得了必须的成绩,但这些并未给自己带来一丝成就和简单感,反而愈加觉得沉重,总觉得工作起来始终不能称心如意,不如别人游刃有余。同时,工作中大多是处于奉命行事,落实任务,不能做到想领导之未想,超前思考,提前预测,及时准备。尤其是在写材料过程中,遇到稿子多、时间紧、任务重时,往往是兵来将挡,水来土掩,疲于应付。工作的全局性、前瞻性、创新性不够,为领导服务只是限于写一些简单的简报,其他工作远远不够,很难站在领导角度去思考问题,缺乏全局性把握,不能很好地理解领导意图并融入文稿,与领导要求有相当差距。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进一步坚持勤奋学习,更新知识结构,提高为领导服务水平,既要想领导之所想,也要想领导之未想。全面提高自己综合素质,个性是文字水平,尽力把材料写实、写好、写细,使领导满意,自己提高。必须要扑下身子抓落实,做到“四个注重”即,注重学习、注重积累、注重煅炼、注重提高,不断完善自己,提高自己,为我院的全面建设再上一个新台阶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法官考核个人总结篇三

今年以来,我院在县委的领导、县人大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在县政府、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着力执法办案抓精品,司法为民抓精细,规范管理抓精准,队伍建设抓精良,深入推进法院各项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1至6月,共受理各类案件8398件,同比下降4.82%,办结7917件,同比下降2.26%,未结案件1709件,同比下降0.18%,审执质效各项评估数据均实现合理区间内良性运行,继续持续良好稳健运行态势。

一、抓好执法办案,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宽严相济惩治刑事犯罪。依法惩处各类犯罪748件,判处罪犯1155人。严厉打击严重暴力、涉毒、食品药品安全和多发性侵财等犯罪,共审结“两抢一盗”犯罪案件216件304人,涉毒犯罪案件45件54人,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13件22人。依法惩治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共审结此类案件8件20人。对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的被告人,依法从宽处理,适用缓刑、管制或单处罚金刑262人。会同县检察院透过拉专线的方式建立专网信息共享平台,建立轻微刑事案件的简易速裁机制和公诉案件法律文书网上流转机制,实行网上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出台《关于常见罪名量刑规范化实施细则》,扎实推进量刑规范化工作。继续大力推进扩大刑案辩护工作,会同县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召开专项联席会议,出台会议纪要,共为167名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被告人通知法律援助律师出庭辩护,三年以上辩护率达91.76%,同比上升14.39%。继续实施涉罪未成年人帮教工程,健全未成年人犯罪心理辅导、缓刑帮教等防控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机制,与专业社会组织“壹次心”签订帮教计划协议,首次尝试引入民间专业团队参与帮教工作。

调判结合化解民事纠纷。重视涉民生案件审理,依法妥善审结涉农纠纷、劳动争议、医疗纠纷、住房消费、交通损害赔偿等与民生关系密切的案件2521件。依法慎重处理好各类群体性纠纷,稳妥审理了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共同诉讼案等一批事关稳定和发展的群体性案件,有力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坚持依法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与用人单位生存发展并重的原则,加强劳动争议审判工作,不断健全与县总工会劳动争议委托调解工作机制,共审结劳动争议案件42件。坚持发扬“枫桥经验”,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继续推行诉前化解制度,强化立案引调和人民调解工作,充分发挥设立在交警、工商、消协、商会等单位调解联系点的作用,大力推进“大调解”体系建设。共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4049件,民商事案件可调解撤诉率和调解案件自动履行率分别达81.86%和61.18%。

加强协调妥处行政争议。行政审判既注重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又支持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共审结行政案件23件,办理非诉行政案件419件。在加强合法性审查的基础上,用心探索行政案件协调处理机制,透过召开协调会等方式,加强行政协调和解工作,经法院做工作后和解、撤诉案件6件,行政案件和解撤诉率26.09%,妥善化解行政争议。召开府院联席会议,与县政府就深化工作平台建设、推进“裁执分离”工作机制、建立金融协同处置机制、加强和改善行政诉讼应诉工作等深化良性互动,进一步优化行政审判环境。省高院专门刊发工作简报,向全省法院推广介绍我院行政审判相关工作经验做法,并受到了省高院齐奇院长的批示肯定。

多措并举加大执行力度。深化网上“点对点”查控被执行人银行存款、车辆、户籍、出入境、婚姻登记、房地产的执行新机制,查询被执行人存款2706件次,反馈信息1.26万余条,有效执结案件1218件。穷尽执行措施,依法采取查封、冻结、扣押、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790余次。加大对抗拒执行、逃避执行的惩治力度,依法审结1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加大执行曝光力度,借助苍南农商银行各营业网点、县电视台、户外电子显示屏、法院门户网站等方式,将一批“老赖”身份信息予以曝光。用心开展计生、环保、涉特殊主体、涉民生案件等执行专项活动,共执结各类案件2628件,执结标的额4.62亿元。

二、强化司法保障,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用心应对经济金融形势。深化金融债权保护,加大不良资产化解力度,严厉打击逃废债行为,会同县公安局召开打击逃废债工作专项联席会议,构建联动处置机制,审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4件,对5名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当事人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职责,切实维护金融秩序稳定。深入开展金融债权执行案件专项清理活动,继续推行金融担保物权直接实现机制,规范和引导民间融资行为,全力保障金融综合改革,共审结涉金融类案件1718件,结案标的额15.07亿元。针对当前我县经济金融案件与涉企纠纷上升迅猛的状况,专门分析研判并提出司法应对措施和针对性推荐,为党委政府带给决策参考。

全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深入落实帮扶企业各项措施,继续强化风险企业帮扶,用心运用保护借款展期、支持应急转贷、活扣押、债转股等司法手段,妥善化解企业担保链传递扩散风险,用心帮扶有市场有前景的涉案困难企业调解纠纷、维持生产、渡过难关。共临时启封企业基本账户2次,为2家涉诉企业转贷资金3340余万元。加大破产审判力度,推行院、庭长带头办案制度,推进破产简易审,强化破产审理程序时间节点并联工作,健全内外部联动机制,借助联席会议平台,商讨破产案件处置办法,协调解决破产财产变现、战略投资引进、税费优惠等问题,确保破产审判工作平稳、高效推进。共成功审结了4件破产案件,尽可能实现有效资产的重整和再分配,倒逼企业转型升级。

依法保障支持“三改一拆”、“五水共治”等中心工作。建立健全非诉行政案件“裁执分离”执行机制,认真做好涉及申请强制拆迁、违法建筑拆除的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的司法审查工作,加强涉案风险评估,落实专项报告和指导协调制度,用心支持我县重点工程建设,依法妥善处理重点工程和城市化进程中出现的拆迁、拆违等涉案问题。共受理申请强制拆违案件42件,其中裁定准予执行37件,占88.1%。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治水”工作部署,调研出台司法保障“五水共治”10条意见,加大生态和人文环境的司法保护力度,开展涉“五水共治”案件集中执行活动,依法制裁破坏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审结了我县首例污染环境犯罪案件,为加快浙江美丽南大门建设带给有力司法保障。

三、落实司法为民,深入推进司法公开公信

完善便民诉讼。深化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包括基层法庭在内的立案窗口全部配置POS机,逐步扩充并丰富在线诉讼服务功能,开通集流程查询、信访、投诉处理等基本功能的12368服务热线,加快推进网上办案工作。依托信息技术平台,完善网上竞拍便捷服务,全面推行司法网拍不动产按揭贷款机制,推进司法网拍工作,共透过“淘宝网”组织司法网拍109次,成交额5263.3万元,溢价率23.33%,为当事人减少佣金178.69万元。健全简易程序和小额速裁机制,依法快速审结小额诉讼案件27件,有效减轻当事人诉累。开展案款网上银行支付工作,透过网银支付方式实现诉讼费退费和执行款项及担保金、退赃款等往来款项领取的便捷操作,方便当事人领取,提高诉讼效率。继续坚持片区法官、巡回审判、午间法庭等便民举措,开展巡回审判、预约立案等便民诉讼服务共820件次。加大对弱势群体的司法救助力度,依法缓、减、免收诉讼费27.46万元。

推进司法公开。出台实施细则,细化阳光司法实施方案,健全新闻发布制度,完善门户网站设置,加快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不断推进审务、立案庭审、裁判文书、执行等公开。编印《法院新闻发布会纪实录》,对莒溪大峡谷遇难男童父母索赔同行驴友案、首例污染环境犯罪案等典型案件开展微博直播庭审活动,举办新闻发布会8期,开展“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12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普通民众380人次旁听案件庭审。我院新闻宣传工作受到省高院齐奇院长批示肯定。用心实施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认真做好人民陪审员选任、培训和管理工作,共新选任陪审员59名,数量增至120名,超过现有法官人数,一审普通程序陪审率达98.62%。用心适应全媒体环境,重视运用网络、微博、微信等现代信息技术和方式,扩大司法公开的影响力。

拓宽审判职能。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方式,推行法官工作室机制,分别在赤溪镇和宜山镇设立法官工作室,切实发挥法官工作室贴近群众、深入基层的优势,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百余件次。用心开展大走访服务活动,透过走访、座谈等形式为基层群众、辖区企业带给司法服务。重视和发挥司法推荐作用,梳理总结审判中发现的社会治理问题,建立健全司法调研、个案司法推荐、审判白皮书等工作机制,用心向党政部门发布涉及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经济金融案件审判、未成年人犯罪、婚姻家庭案件等审判白皮书8篇、司法推荐6份,切实发挥司法活动对于优化党政的公共决策和社会治理的用心功能,我院预防化解行政争议工作受到省高院齐奇院长批示肯定。

四、坚持公正廉洁,深入推进过硬队伍建设

加强审判管理创新。部署开展“审判质效提升年”活动,修订出台审判执行案件流程管理办法,落实“两会一评查”制度,健全案件节点管理机制和长期未结案件督办防控机制,突出抓好审判质效核心数据和关键指标的均衡发展。出台全员办案规定,继续推行办案能手制度,完善法官晋职晋升办案平均线、办案数量周通报月排行等有效工作机制,激励干警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13项主要审判质效评估数据处于全省平均值以上,一线法官人均结案数157.24件,办案数超200件的法官达8人。

强化司法作风建设。以部署开展司法作风建设年活动为特色载体,除落实规定动作外,还建立院领导班子成员到各自联系部门蹲点指导及带头办案制度,扎实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面整改四风问题和司法作风。深入开展司法廉洁教育活动,完善制度+科技等有效方法,启用廉政风险防控系统,切实加强廉洁司法教育和风险防控。完善审务督查、院领导带班巡查、廉政监督等工作机制,对干警日常行为规范、审判流程等实行跟踪监督,确保公正廉洁司法。重视和加强干警教育培训工作,实施全员岗位练兵,落实青年干警导师制,着力提升干警司法潜力。全面加强法院文化建设,认真落实从优待警,组织开展各类文体活动,进一步增强干警凝聚力和归属感。

推进基层基础建设。用心争取内外部支持,全力做好恢复设立我县钱库、桥墩镇两个法庭相关工作,依照相关程序,向市中院提交申报材料,并做好后续跟进工作。目前,市中院已批复同意,并向省高院报批。加快“两庭”建设,抓好法院新审判综合大楼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法院新审判综合大楼完成内部装修工程招标工作。大力实施网络基础设施换代升级,改造数字法庭、高清监控等设施,加快推进诉讼档案数字化工作,提升法院信息化水平。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着不少问题和困难,如社会转型期超多复杂纠纷以案件形式涌入法院,社会各界对司法的期望值高,案件办理难度明显增大;案多人少矛盾依然突出,干警超负荷工作长期加班加点仍在持续;经济金融生态环境恶化,涉众型案件多发,执行难问题还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个性是房产腾空处置难度较大,执行财产变现问题较为突出;案件办理难度增大,办案压力、涉诉信访压力、各类考核压力不断加大,队伍中出现违纪违法苗头倾向,个别干警甚至以身试法,触碰党纪国法底线,队伍建设和法院内部审判质效管理还需要持续加强。个性是近期发生的我院两名干警涉嫌违法违纪案,充分暴露出我院在队伍建设和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也更加凸显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紧迫形势,务必深刻汲取惨痛教训,毫无松懈地抓好队伍建设和廉政建设。对于上述存在的问题,我们将用心争取各方支持,尽努力认真加以解决。

五、立足争先进位,全面谋划和推进下半年各项工作

下半年,我院将按照全年总体工作思路,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深入落实“十大项目”和50项工作要点,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以“四个进一步”全面谋划和推进我院下半年的各项工作。

一是进一步抓好执法办案,维护和谐稳定。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原则,依法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等违法犯罪活动。继续推进轻刑快审改革,健全轻微刑事案件的简易速裁机制和公诉案件法律文书网上流转机制。深化量刑规范化工作,进一步健全防控冤假错案长效机制。在民商事领域,针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等重点类型案件制定统一的裁判标准和裁判尺度。加强未成年人犯罪审判工作,进一步健全未成年人犯罪心理辅导、缓刑帮教等防控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机制。深化诉调衔接机制建设,推动行业协会等专业调解组织建设,加强民商事案件调解、行政案件协调和刑事案件和解工作,促进纠纷实质性化解。深化府院良性互动,加强行政审判联席会议机制群建设,用心推进行政诉讼简易审工作。大力推进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优化分段执行工作模式,加大计生、环保等案件的执行力度,切实保障胜诉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二是进一步优化司法服务,保障发展大局。加强前瞻性调研和司法应对,稳妥审理推进对台经贸、发展新兴产业、海洋经济、网络经济等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过程中引发的各类纠纷,全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深入落实帮扶企业各项措施,稳妥审理企业互保互联、资金链断裂引发的各类纠纷,强化风险企业帮扶和司法重整,能动做好涉诉企业差异化处置工作。用心参与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大力推进银行不良资产处置工作,严厉打击逃废债行为,依法保护金融债权和民间合法融资,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保障我县金融改革创新。全面推进非诉行政案件“裁执分离”模式,妥善处理重点工程建设、房屋拆迁、土地征用等引发的纠纷,依法高效做好涉“三改一拆”案件司法审查工作,保障重点工程建设顺利推进。深入落实司法保障“五水共治”10条意见,依法制裁破坏环境的违法行为,为推进“五水共治”、加快浙江美丽南大门建设带给有力司法保障。

三是进一步落实司法为民,保障和改善民生。依托信息技术平台,完善网上竞拍便捷服务和在线诉讼服务,加快推进司法网拍和网上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努力实现网拍规模效益和网上网下联动效益。巩固和深化巡回审判、假日法庭等各项司法便民举措,继续加大对困难群众的诉讼援助和司法救助力度,大力推行法官工作室机制,确保全年完成设立3家法官工作室目标。大力推进司法公开,不断健上案件查询、公众开放日、新闻发布会、微博直播庭审等制度,加快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以司法公开倒逼司法公正。根据上级法院部署,稳妥推进涉诉信访工作改革,推动法治化解决涉诉上访难题。

四是进一步加强法院自身建设,提升司法公信。按照规定动作到位,自选动作出彩的要求,深入开展“司法作风建设年”活动,扎实推进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改善司法作风。深化审判权内部运行机制改革,严格落实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职责制,用心构建“点、线、面”多角度、全方位的案件质效控制体系,推动审判管理创新,全面提升审判质效。加强廉政建设,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健全权力运行内控机制,以“零容忍”的态度持之以恒抓好法院队伍建设,推进公正廉洁司法。深入实施凝聚力工程,大力推进法院文化建设,落实青年干警导师制,提升队伍综合素质。抓好法院新审判大楼建设,确保完成预定工期建设进度目标。用心开展“省级模范五好法庭”争创活动,全力做好我县钱库、桥墩镇两个法庭恢复设立相关工作,不断加强人民法庭建设。深入实施科技强院战略,加强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借力信息技术提升审判效率和管理水平。用心争取各方支持,加大法院装备、经费和“两庭”建设的保障力度,改善司法工作条件。

法官考核个人总结篇四

20x年以来,威县法院在上级法院的关心指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能,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始终坚守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准确把握司法导向,忠实履行司法职责,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20x年上半年工作完成状况

(一)认真履行审判职能,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今年来,我院在案件审理上稳中求进,用心应对实行立案登记制度后案件数目创历史新高的压力,优化审判资源,整合审判力量,狠抓办案第一要务。1-6月份,全院共审理各类案件1385件,审、执结816件,审限内结案率为59%。

宽严相济惩治刑事犯罪。依法严惩各类严重刑事犯罪,努力维护社会稳定。同时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该严则严,当宽则宽,罚当其罪。1-6月份共收案42件,结案31件,判处罪犯49人,审理了性侵未成年人的强奸案2件,严厉惩处了两名被告人邢祥生、刘亚东。依法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犯罪,加强两法衔接工作,从重从快审结了被告人王兰彬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和被告人宋书奎等人生产销售不贴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等一系列严重危害人民群众人身安全的犯罪,并透过审判活动用心参社会综合治理,在办案中发现食品安全监管方面存在的漏洞和隐患,及时提出司法推荐,督促有关部门健全制度,加强管理,抓好源头治理,遏制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发生。

调判结合化解民事纠纷。1-6月份,共审理民商案件1091件,审结案件602件,调撤案件377件,解决诉讼标的3000多万元,平均审理天数37、1,远低于全市法院平均审理天数。重视涉民生案件审理,依法妥善审结涉农纠纷、劳动争议、医疗纠纷、住房消费、交通损害赔偿等与民生关系密切的案件215件;审结婚姻家庭、抚养继承等案件224件;依法慎重处理好各类群体性纠纷,有力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用心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审结商事案件54件,依法稳妥审理了一批涉及外来开发商的案件,为化解金融风险、促进经济转型带给了有力保障。

加强协调妥处行政争议。1-6月份,依法审查计划生育非诉执行执行案件68起,执结率86、5%。在加强合法性审查的基础上,用心探索行政案件协调处理机制,透过召开协调会等方式,加强行政协调和解工作,妥善化解行政争议。认真落实“保护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优化司法环境、化解行政争议”的基本要求。以协调解决行政争议为重点,健全当事人诉权保护、非诉案件审查等长效机制,统筹兼顾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与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多措并举加大执行力度。深化网上“点对点”查控被执行人银行存款、车辆、户籍、出入境、婚姻登记、房地产的执行新机制,查询被执行人存款1200多次,反馈信息800余条,1-6月份,有效执结案件52件。穷尽执行措施,依法采取查封、冻结、扣押、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38次。加大执行曝光力度,借助法院门户网站,将一批“老赖”身份信息予以曝光。

(二)以司法改革为契机,用心打造亮点工程。

以信息化建设为依托强化审判管理。大力强化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先后投资120余万元,增添了服务器、UPS电源,开通了网上视频接访、远程提讯、12368服务热线,更新了内网页面和版面,改造了两个高清数字化法庭,购置了两套巡回审判设备,全员配备了协同办案系统。以此为基础,进一步强化了审判管理,促进了审判管理的机制化、规范化、信息化、科学化,提高了审判质效。1-6月份,审判质效继续持续了全市第一的位次。先后有邯郸市馆陶县、沧州市南皮县、衡水市武强县、安平县和市内四家法院来我院交流学习。

建立案件繁简分流审判新模式。作为全省繁简分流试点工作单位,今年对繁简分流审判机制进行了深入的探索和大胆尝试,专门派出8人的考察组到深圳盐田、罗湖、宝安三个法院学习经验,致力于当前案件数量快速增长、案件办理难度加大,与司法资源不足的突出矛盾,促进司法资源配置优化和审理高效化。按照“小额案件快速审,简单案件简易审,复杂案件精细审”的原则,以甄别案件、科学分流,优化流程、速审速判,送达多样、明确时限,引入联调、强化调解,审执衔接为主要做法,深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自5月份运行以来,适用繁简分流审判机制简化审理案件88件,涉及到民间借贷纠纷、交通事故纠纷、买卖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纠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委托合同纠纷等。

大力推进裁判文书改革。为规范民事裁判文书制作,结合民事审判实际,大胆推行了裁判文书改革。改革的思路是“繁简分流,繁案精写,简案简写,文书说理标准化,条文引用标准化”,将民商事裁判文书简化的种类暂定为令状式、要素式、表格式三种裁判文书。主要做法是:(1)、推行“门诊式庭审”和“令状式判决”为特色的速裁审判方式改革;(2)、推行“要素式庭审”和“要素式文书”为特色的简易程序改革;(3)、推行“标准化说理”和“标准化条文引用”为特色的文书说理改革。自5月份运行以来,已适用三种简化裁判文书判决各类案件54件,收到了缩短案件审理周期,提高审判质效,优化资源配置,发挥诉讼指引等良好效果。

基层法庭工作稳步推进。“一乡一法庭”的建设,在20x年完成基础设施和人员配备后,20x年扎实推进,(1)、加强法治宣传,将发放宣传单、走村入户等传统宣传方式与微博、微信、官网等新媒体宣传相结合,突破原有的宣传广度和深度;(2)、及时组织陪审员培训,从法律规定、司法解释等学理常识到介入时机、交谈技巧、当事人心理等调解经验进行全方位、深层次的集中培训,为基层纠纷的预防与调处奠定了坚实基础。今年以来,我院已透过新建法庭调处纠纷402起,指导民调组织调解纠纷196起,开展法治宣传36场,组织集中培训4次;(3)、强化装备配备,为新设法庭配备了办案用车、巡回办案设备,配全了电脑、打印机、扫描仪、执法记录仪等设备,安装了空调,规范了法庭配备,使每个法庭都到达了“装备标准化,工作规范化”;(4)、拓展新法庭的办案权限。除规定的六项权限外,我们赋予了新设法庭的审理判决权、非诉执行权等,较好的发挥了新设法庭的作用。审理判决案件426件,非诉执行案件68件,执行标的72万元。基层工作得到了广大群众的高度认可,司法公信力得到了进一步加强,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扎实做好立案登记应对工作。用心采取多项措施,确保今年5月1日起实施的立案登记制得到很好的贯彻落实。(1)、对立案庭法官、诉讼服务中心人员进行统一培训,认真学习登记立案范围,熟练掌握登记立案程序,为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制打牢基础。(2)、规范立案程序。为引导有序诉讼,针对不同类型的案件制作和完善相应的诉状格式文本,方便当事人填写诉状;在醒目位置放置立案登记流程图解,(3)、增设立案窗口、新添了3名立案工作人员,以应对可能出现的“井喷式”案件数量的增加;(4)、实行院长带班制度,实施初期,赵振营院长亲自到立案庭进行监督,及时掌握改革推进中出现的新状况、新问题和新矛盾,并对当事人的反映、投诉及时处理并予以回应、反馈;(5)、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召开新闻发布会、上街宣传、法院门户网站、官方微博、报刊等媒体,加大对社会各界的宣传力度,为立案登记制改革有序、平稳推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今年以来共新收案件1289件,同比增长48%,其中民事案件1091件,同比增长55%。半年来共审理1385件,审执结816件,结案率59%。

(三)突出司法为民,努力带给方便快捷诉讼服务

推进司法公开有新进步。创新阳光司法机制。推进立案、审理、裁判、执行信息网上全程公开,及时全面地公开审判流程节点信息。对裁判文书上网状况实行动态监管,每月上报,不定期检查,今年以来,我院新收案件全部可在网上查询进度,透过直播平台直播案件68件。上网公布裁判文书300多份,都超额完成了规定的任务。推进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建设,与媒体合办法制宣传专栏,开展首个国家宪法日主题活动。加强工厂企业和青少年普法教育,开展“法制教育进校园、进企业”活动,召开新闻发布会2次,;组织“公众开放日”2次,上百余名群众走进法院零距离感受审判工作;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占一审普通程序案件的100%,威县法院在省法院组织的阳光司法指数评估中,位居全省法院综合排行前十。

落实司法便民有新措施。在立案大厅实行当事人立案、法律咨询、案件查询、预收诉讼费、信访接待“一站式”窗口礼貌服务,推行网上立案、预约立案、立案等举措,为立案登记制改革奠定了基础。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为伤残、失业、低保等人员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对经济困难的当事人,依法缓、减、免诉讼费用3、2万元,用心构建以人民法庭为中心、巡回审判为纽带、法官服务站点为触角的工作体系。

强化司法民主建立新常态。用心构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常态化联络机制,做到工作定期报告、主要工作专题汇报、重大状况及时通报。开展庭审观摩、座谈讨论等活动,广泛走访代表、委员,征求意见推荐。今年来威县法院共上门走访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120多人次。利用“法院开放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观庭审场所,旁听案件审理,拉近法院与人民群众的距离。

(四)突出队伍建设,精心培育高素质法官队伍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扎实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回头看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结合实际工作中存在的“四风”、“不严不实”和“六难三案”等突出问题,提出以“四个着力”深化整治措施,力促落实整改,筑牢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思想根基,有效提高法院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引导干警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公正理念、宗旨意识和核心价值观,营造用心向上、奋发有为的工作氛围。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集中开展廉洁司法教育,筑牢拒腐防变防线。开展案件交叉评查,重点监督发改案件;开通网上举报平台,加强审务督察和司法巡查,进一步加大明查暗访力度,实现对审判执行工作的全程跟踪和动态监督。

加强司法作风建设。坚持教育、监督、惩戒并重,细化《党风廉政建设职责书》,规范业内行为,约束业外活动、守住从业底线。为干警建立廉政档案,坚持执行个人收入、礼品登记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继续推行廉政风险保证金、“一案一承诺”书、廉政监察员和廉政警示诫勉制度,防止权力失控、行为失范,有效预防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

加强司法潜力建设。今年来共举办各类培训18期1200多人次,不断提升法官队伍的法律适用潜力、庭审驾驭潜力、诉讼调解潜力、文书说理潜力、判后答疑潜力和案件执行潜力。以法官讲堂、庭审观摩、裁判文书评比、法律知识竞赛、岗位练兵为载体,提高干警业务潜力,增强司法水平,加强司法调研和理论研讨,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职业化法官群体。

二、20x年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坚持公正司法,切实保障社会经济发展。

抓好审判执行第一要务,从大局出发,为大局服务,坚持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和谐统一。依法惩治犯罪,继续严厉打击暴力性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以及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犯罪,努力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坚持调解优先,妥善解决各种矛盾纠纷。推进标准化、规范化办案,限度解决“同案同诉不同判”问题,提高全院整体办案水平。加强案件质量监督,力促“个案公正”,以高质量的司法裁判服务威县的科学发展。

(二)坚持司法为民,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健全联系群众制度,真心听取人民群众意见,做到每一个司法裁判、每一项司法措施都有利于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深化司法公开,扩大司法民主,保障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公正高效审理涉民生案件,依法妥善处理群众性争议,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高度重视涉诉信访工作,及时处理群众诉求。用心探索构建司法协助和便民诉讼网络,以高质量的司法服务保障民生。

(三)坚持改革创新,切实推动法院科学发展。

在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对于我院正在进行的试点工作继续深化、推进、完善,努力总结出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坚持实事求是,以问题为导向,从实际出发,遵循司法规律来推进,加快见诸行动。

(四)坚持文化建设,切实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充分发挥法律文化的引领作用,对内强化职业荣誉感,对外弘扬法治精神,为法治礼貌的建设、法治信仰的树立开辟新途径。加强与法学会等机构的合作,开展法律文化系列活动,向社会公众全面展示法律文化,大力宣扬法治理念。

(五)坚持科学管理,切实增强公正司法潜力。

认真贯彻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工作方针,把党的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确保法院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进一步健全组织架构、理顺审判管理关系,推动我院管理向规范化、制度化、精细化、信息化方向发展。着眼审判工作实际,采取法官教法官、老兵带新兵等多种形式,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提高干警业务水平和专业素养。继续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切实强化大局意识、廉洁意识和司法为民意识。

法官考核个人总结篇五

x年,我院在区委的领导下,在区人大的监督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认真贯彻党的x大和x届四中全会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法院工作,紧紧围绕“发展、平安、和谐”工作主线,突出“公正与效率”主题,践行“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1-10月,全院新收各类案件2829件,办结2325件,同比分别上升4.3%和6.7%,存案601件,结案率为79.7%。

一、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我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带给应有的司法保障。

年初以来,我院紧紧围绕服务经济建设这一中心任务,着眼于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和促进社会全面进步,准确把握法院工作与我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切入点,以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为目标,继续抓好审判和执行工作,为建设“平安x”,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带给应有的司法保障。

1、认真开展刑事审判工作,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

今年刑事案件收案数量比去年有所增长,1-10月,全院共新收刑事案件298件488人,同比分别上升27.4%和42.3%;审结289件471人(含旧存),同比分别上升27.3%和38.5%。结案率为94.4%。

坚持罪刑法定原则,严把案件审查关、证据关和适用法律关,确保案件质量。刑事案件上诉56件,上诉率为19.4%,其中全部或部分改判8件。大力推广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简易审,提高审判效率,其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110件,占总结案数的38.1%,普通程序简易审99件,占总结案数的34.3%。刑事案件平均审限23.8天,当庭宣判176件,当庭宣判率达60.9%。认真落实防止超期羁押长效机制,继续持续超期羁押案件零的记录。

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利益、人民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的犯罪活动,共审结“两抢一盗”案件175件272人。充分运用财产刑等刑罚手段,严厉打击经济犯罪和贪污贿赂犯罪,审结挪用资金、偷税、合同诈骗等经济犯罪案件9件11人,审结贪污贿赂犯罪案件5件5人。用心开展集中打击赌博和涉毒违法犯罪专项活动,共审结赌博案件9件26人,审结涉毒案件6件7人。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相结合的方针,继续抓好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审理工作,共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6件36人,其中对16名初犯、偶犯的未成年罪犯,本着有利教育的目的,分别判处了单处罚金和宣告缓刑等较轻的处罚,为矫治失足青少年创造有利条件。

2、精心开展民商事审判工作,维护经济安全、社会和谐。

共新收各类民商事案件1582件,审结1288件(含旧存),同比分别下降1.5%和3.7%,结案率为79.7%。

严把案件质量关。透过质量意识教育,抓庭审和裁判文书质量,全院民商事案件整体质量有了新的提高,1-10月民商事案件上诉70件,上诉率为5.4%,同比下降了0.6个百分点,上诉改判15件,无发回重审案件。

努力提高审判效率。认真落实简繁分流审判制度,扩大简易案件受理范围,提高诉讼进度;加强审限管理,建立案件报备制度,对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二个月内未办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五个月内未办结的民商事案件,实行跟踪监督,严防超审限。

高度重视案件审理效果。立足化解和疏导矛盾,用心采用诉讼调解的方法解决纠纷,将诉前、诉中、诉后调解相结合,充分发挥调解工作的传统优势,做到“案结事了”。1-10月民商事案件调解结案408件、经调解撤诉267件,调解、撤诉率达52.4%。其中++、++、等基层法庭调解、撤诉率到达了80%以上。坚持从维护稳定和发展的大局出发,精心组织、精心审理,妥善审结了一批集团性案件和新类型案件,社会效果良好。

3、慎重开展行政审判工作,努力促进依法行政。

共新收行政诉讼案件19件,审结15件,同比分别上升58.3%和36.4%。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143件,同比上升25.4%。受理非诉行政执行案件108件,执结90件(含旧存)。

在审判中,坚持从促进依法行政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用心做好疏导和协调工作,及时化解矛盾,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在非诉行政执行尤其是房屋拆迁等矛盾较为尖锐的案件时,注重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的沟通,仔细研究执行方案,既保障行政行为的顺利开展,又注意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4、不断强化执行工作,切实维护当事人实际利益。

新收执行案件920件,执结729件(含旧存),结案率达75.4%,执行标的1563.5万余元,执行标的到位率达68.1%。全院继续持续“执行工作良性循环”,今年3月,我院被评为全省9个“先进执行工作良性循环法院”之一。

将执行标的到位率和执行案件质量纳入业务考核范围,使执行业务考核从单纯数量考核向质量考核转变,增强对债权人实体权利的保护意识,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实际利益;认真贯彻执行穷尽理念,对有履行潜力而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被执行人,穷尽所有执行手段,对已查明的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依法坚决采取强制措施予以执行,以保护债权人合法利益;继续注重借助外部力量缓解“执行难”,用心争取党委、人大与政府支持,改善执行环境;继续加强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安定的案件、执行矛盾易激化的案件以及信访热点案件的执行,利用各种方式和途径用心疏导、协调,促使当事人和解或自动履行。

二、用心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促进和体现司法公正,不断提升司法服务品质。

年初以来,我院坚持完善制度与落实制度双抓并举,用心开展司法规范化建设,透过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和体现司法公正。

――认真梳理、修订和完善现有各项规章制度,装订成册,建立了一套涉及队伍建设、审判工作、行政管理、司法为民等各个方面的科学管理运行机制,以完善的制度促司法规范化。

――规范法官细节行为,提升法官形象。印发《法官行为提示》150条,对法院工作中经常遇到的细节问题,提示法官正确的处理方法和应当避免的情形,消除当事人合理怀疑,维护法官的形象公正。实行院风院貌督查制度,采取实地明查暗访的形式,对全院各部门的院风院貌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及时督促改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透过督查,全院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心得到了增强,工作效率、工作作风以及庭风庭貌、办公环境都得到了进一步改善。

――实施庭审考核,规范庭审行为。成立庭审考评委员会,以观摩庭为主线,透过旁听审判人员庭审,从法官着装、言谈举止、指挥当事人举证质证、归纳争议焦点等方面进行考核,对查明案件事实、调控庭审节奏、掌握庭审气氛的潜力进行点评,按庭审规范记分,从而有效促进审判人员克服庭审随意性,严格按规范办案。组织司法警察进行业务素质集中培训,提高司法警察队伍素质,使值庭、羁押进一步规范化。

――规范执行工作,促进执法公正。把“改善工作作风、创新工作思想、规范执行行为”作为执行工作重点,在执行过程中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开展工作,进一步做到公正、公开、规范、礼貌,以程序合法确保实体公正;认真贯彻执行省高院关于执行九项制度,严格落实执行权分权行使、扣押查封物品拍卖以及分配公示等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拍卖委托抽签制度和执行听证制度,确保执行各环节公开、公正、规范;高度重视规范、礼貌执行,坚持以思想工作为主、强制执行为后盾的工作方法,注意礼貌用语,重视做好被执行人思想疏导工作,努力消除当事人对法院执行工作的误解,解决执行工作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强化审判监督,保障司法公正。严格执行程序法和实体法,对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不当或程序违法的裁判,按照“有错必究”的原则,坚决依法提起再审,共办理审监案件6件,审结再审案件5件;严格落实内部案件质量监督制度,全面落实立审、审执和审监分立,完善审判流程管理,强化不同诉讼环节间的相互制约;严格落实案件质量评查制度,督察室共检查案件2593件,编发《督察简讯》5期,及时发现并纠正了案件裁判过程中的一些不规范做法。

――切实加强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根据上级法院的要求,对全院5个基层法庭的审判管理、队伍管理、后勤服务管理等进行了全方位检查和监督,并根据“严格、规范、科学”的要求,查漏补缺,努力提高人民法庭管理水平,使法庭工作进一步走向规范化,促进法庭各项工作的开展。

――规范人民陪审工作。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的要求,认真开展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培训和考核工作,确定了28名人民陪审员参加了由省高院组织的封闭式法律知识培训,并理解了区人大常委会的任命,使人民陪审工作进一步走向规范化。

三、认真贯彻“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扎实改善司法作风,保障群众司法利益。

年初以来,我院不断完善各项便民、利民措施,改善工作作风,切实把司法便民、安民、利民、亲民和取信于民的具体措施贯穿到法院工作之中,保障群众的司法利益。

――认真落实《人民法庭司法为民18条措施》和《关于为普陀海洋经济发展带给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为渔农村群众带给司法服务,为地方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各基层法庭充分发挥扎根渔农村、接近群众、熟悉民情的优势,在做好各项审判工作的同时,延伸审判职能,用心参与当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配合政府采取非诉调解等方式,及时妥善处理了一批突发性事件和纠纷。为方便群众诉讼,++法庭在辖区内四个交通不便的社区设立法庭巡回审判点,安排干警定期赴各审判点值班,受到了辖区群众的欢迎。

――严格落实《人民法院关于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带给司法救助的规定》,对确有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及时带给司法救助。共对39件民商事案件缓交诉讼费12万余元,减、免交诉讼费9471元(其中2件全免、3件减免),及时解决了部分困难群众打官司难的问题。

――继续发挥审判职能优势,重视对人民调解组织的业务指导,提高基层调解工作水平。共组织基层人民调解员培训会7次,累计培训200余人次。社区巡回法官定期走访社区,理解法律咨询,指导社区调处纠纷,促进了基层有关组织及时消除纠纷,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工作。

――认真做好来信来访工作。坚持实行信访工作统一领导,对群众来信来访,做到专人办理、分工协作、层层负责,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共处理群众来信来访737人次,并诉前调解8件涉及劳动工资、损害赔偿等案件,促使当事人及时兑现应付款项15.8万余元,及时解决了部分群众的实际困难,消除了一些不稳定因素。

――用心开展普法宣传,提高渔农民群众法律意识。刑庭、++法庭专门与学校建立法制教育网络,定期为学生上法律知识课;++法庭派干警担任辖区中小学的法制辅导员;++法庭坚持每月向乡镇村及调解组织送发“以案讲法”的法制宣传资料,在当地受到了广泛欢迎和好评。5月份,我院还结合持续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开展,组织了70多名法官利用双休日休息时间送法到5个未设法庭的海岛,为群众解答有关法律问题。

四、以专题教育活动为抓手,全力加强司法潜力建设和党员干部先进性建设,确保队伍整体素质稳中有升。

年初以来,我院坚持以人为本,扎实推进队伍建设,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司法公正的高素质法官队伍。

――开展专题教育,提高政治素质。用心开展持续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透过认真学习法院系统内的一些先进典型人物、事迹,组织部门中层干部到外地先进法院考察,向兄弟法院学习高效的办案经验,组织开展“如何在审判工作岗位上体现党员先进性的标准”和“立业在法院,奉献于司法”的主题大讨论等,使干警进一步明确了新时期法院党员干部持续先进性的具体要求,增强了工作的职责心和用心性。用心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结合本院实际,认真查摆问题,狠抓落实整改,扎实有效地开展了各环节工作,收到了预期的效果。

――继续抓好法官业务素质建设。以岗位培训、潜力培训为重点,结合审判实践开展“一素养三潜力”培训,不断提高法官职业素养和庭审驾驭潜力、裁判文书制作潜力、法律适用潜力。先后邀请了上海浦东新区法院汤黎明副院长和华东政法学院邹荣教授为干警讲课。鼓励审判人员在审判实践中研究疑难问题,开展应用型审判研究,自我学习提高,1―10月,全院干警共撰写学术论文和调研文章50余篇,编发内部调研刊物《审判思考》5期,举办审判业务沙龙2次、民商事审判工作例会3次。组织开展审判潜力集中考评和优秀审判长选任活动,对在审判岗位上的审判人员庭审潜力、裁判文书制作潜力和法律适用潜力进行一次量化考核,透过考核,在全院构成一股比潜力、争先进的良好氛围。继续做好干警参加学历教育和在职培训工作,加快提高全院法官的学历层次。透过论文研讨、邀请专家开讲座、审判业务沙龙、专题例会、专题学习会等一系列措施,促使法官业务知识结构得到及时更新,业务水平和办案技能得到新的提高。

――加强法官廉政建设。始终把廉政建设作为一项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逢会必讲,警钟长鸣,并结合先进性教育以及“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等活动的开展,加强法官廉政意识教育,提高法官自我约束的潜力;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和法官廉政保证金制度,约束法官不廉洁行为;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工作,加强与社会廉政监督员、法院工作联络员的联系,强化对干警八小时外廉政状况的监督。一年来,未发现干警违法乱纪状况。

――继续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日常联系和沟通,自觉将审判工作置于代表监督之下。狠抓人大司法评议整改方案的落实,及时向人大汇报司法评议整改落实状况,透过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切实解决在去年司法评议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不足,进而推进审判工作的开展。向人大报告上半年法院工作,向区政协通报上半年工作开展状况,认真听取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推荐,理解人大和政协的监督。用心配合区人大常委会对我院近几年执行拘留状况进行监督检查。严格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相关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就法院工作提出的议案和推荐,由专门机构依照相关程序办理,并狠抓落实,及时反馈,以此推进法院各项工作的开展。及时向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寄送《审判动态》和《法院工作简报》,通报法院工作中的重大事项,为人大代表履行监督职责带给便利。用心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庭审,共组织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旁听庭审21次,累计旁听160余人次,为代表依法监督司法工作创造条件。

五、存在的问题

一是少数审判人员大局意识还不强,还存在机械办案、就案办案的思想,在有些案件的处理中,未能把握好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二是司法为民理念还未深入到部分审判人员的头脑中,司法为民举措兑现上还存在缺陷,部分审判人员不重视对当事人的诉讼指导和解释工作;三是执行工作的措施和办法还不多,执行案件执结率虽然较高,但标的实际到位率较低,对一些故意逃避、拒不执行的被执行人制裁措施不够有力;四是有些审判人员的法律适用水平、庭审驾驭潜力等方面还不能适应新形势发展的要求,对新状况、新问题缺乏深入研究,不能较好地适应新类型或疑难复杂案件的审理;五是少数审判人员对当事人存在态度欠礼貌、工作方法简单、执法形象不佳等现象,有的审判人员不注意谨言慎行,个性是在接待当事人过程中表态草率,直接影响了法院的公信力。

六、x年工作思路

x年法院工作总的思路是:以邓x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x届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坚持“公正与效率”不动摇,坚持司法为民不放松,继续强化审判职能,狠抓队伍建设,努力增强司法潜力,提高司法水平,为建设“平安x”,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带给有力的司法保障和司法服务。具体围绕以下六方面开展工作:

1、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抓好队伍建设不放松。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强队伍,抓素质”的工作重点,确立“人的因素第一”的观念,把队伍建设置于基础性地位。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落实党的x大和x届四中、五中全会以及全国、全省人民法庭工作会议精神,透过学习和教育,进一步增强干警大局意识、司法为民意识、职责意识和质量意识。进一步推进“学习型法院”建设,继续以岗位培训、潜力培训为重点,并开展有针对性的审判业务培训,结合审判实践进行三个潜力的培训,不断提高法官的三个潜力。采取讲座、讨论等“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进行一些专题性的教育培训。结合审判实践,开展应用型审判研究,完善调研工作机制,指导审判。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从严治院。始终把加强院庭两级班子建设作为法院队伍建设上的关键所在。进一步增强班子工作实战潜力,增强院庭领导的党性观念,用心发挥院庭领导的表率作用。

2、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和服务大局意识,充分发挥好审判职能作用。

在审判工作中要坚持从全局的高度来观察、分析、解决问题,把办理具体案件与服务大局紧密联系起来,防止和避免因机械执法而导致矛盾激化,发生极端事件。刑事审判要突出搞好综合治理,继续贯彻“严打”方针,把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与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预防和减少犯罪。民事审判要突出搞好化解矛盾,注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不仅仅要正确适用法律,做到程序合法、实体公正,更重要的是要尽可能做到定纷止争,力争“案结事了”。行政审判要突出搞好促进依法行政,进一步加强与行政机关的联系,及时与行政机关沟通交流,既要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又要监督支持行政机关的合法行为,增进人民群众和政府之间的相互信任,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有力促进依法行政。

3、以及时有效地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为目的,不断推进执行工作。

进一步改善和加强执行工作,限度地、及时有效地实现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切实提高执行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进一步加大对拒执行为的打击力度,寻找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新的突破口,扭转执行工作被动局面。深入推进公开透明执行工作制度,避免当事人合理怀疑,建立执行结案率、实体执结率、标的到位率相结合的考核机制,进一步提高案件质量和效率,提高执行工作的公信力。

4、以高度的政治职责感,全力做好涉诉信访稳定工作,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把化解和处理涉法上诉摆到突出位置来抓,坚持矛盾化解和防范两手抓,落实职责制,在案件处理上要努力把工作做深做透,抓牢抓细,打“主动仗”,确保从源头上减少冲突对抗,限度地降低不稳定因素滋生的可能性。

5、认真落实司法为民举措,依法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法院工作指导方针,强化宗旨观念,构建审判贴近群众的司法为民机制,在审判流程的各个环节推行便民措施。充分思考当事人的文化差异,依法适度行使职权,强化对当事人的诉讼指导和法官释明权的行使,引导当事人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加强对当事人的司法救助,对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用,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继续实行速裁方式,对案情简单,争议不大的案件,做到快审快结。加大诉讼调解工作力度,按“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审结合”的原则,将诉前调解、庭前调解、庭中调解、法官调解、调解员调解有机结合起来,尽量透过调解方式到达平息纠纷的目的。

6、立足于法院长远发展,进一步夯实各项工作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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