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资助申请书

2024-08-25

大学资助申请书(精选13篇)

1.大学资助申请书 篇一

范文一尊敬的各位领导:

我是xxx数学与计算机学院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的一名普通学生。

xxx年当我收到录取通知书时,我真的是喜忧参半,喜的是,终于可以进入梦寐以求的大学学习;忧的是,每年xxx元的学费从何而来?父母拿着我的录取通知书四处奔走,东借西凑,当我9月份我到大学报到时,终于把学费的钱教上去了,可是每月的生活费又成了家里的负担。好不容易度过了大学一年级的学习。可是如今,能借的钱都已经借完了。父母不再年轻,母亲体弱多病,家境亦无好转,面对每年2500元的学费以及哈尔滨高昂的生活开支,亲朋好友的帮助简直是杯水车薪!而我除了要完成学业之外,还兼任了社会工作,业余打工的所得很是有限。但是,我依然坚定地选择了大学这条路,因为我知道,在求学成才面前,任何经济上的困难都是暂时的、都是可以战胜的。我不畏惧困难,更不讳言贫穷,所以我郑重地写下了这份贫困申请。我在大学本科学习期间积极上进,遵纪守法,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品学兼优,诚实守信,没有任何不良行为;我希望在哈尔滨学院这个人才荟萃的大熔炉里,能够继续创造佳绩,早出成绩、早日成才,早日为国家和社会贡献自己的才智和力量。

此致敬礼

范文二尊重的系领导、老师:

你们好!我叫XXX,是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人文学院05级社会学专业的一名学生,家住在山东省聊大学生助学金申请书城市嘉明经济开发区邱庙村,在这里特向系引导、老师申请助学金。

也许大家会以为,既然家住在经济开发区内,那么家里生涯程度应当不错,不应当再申请助学金。其实不然,在我的故乡,虽然国度屡屡出台文件明文规定制止非法征用农民耕地,但是由于基层政府和农民所处的位置和控制的权利的不同,当地,请保留此标记政府仍然不断的征用农民土地,并应用信息不对称的优势,成为土地开发的受益者,而农民则成为了土地开发的就义品。这样由于农民损失潦攀赖以生存的土地,而自己又无一技傍身,没有了经济起源,只能靠菲薄的土地补偿来生涯,坐吃山空,逐渐成为城市和农村之间的一个特别阶层,即没有城市户口,无法享受城市居民的待遇,上不去;损失了土地,无法重新成为农民,下不来,成为了城市边沿的新贫民。不幸的是,我的家庭恰好成为了其中的一员。

听闻现在有了这样一次申请助学金的机遇,为了减轻家庭的累赘,完成学业,特向系引导、老师提出此次申请,请老师予以评判审核。

2.大学资助申请书 篇二

育英会贷学金制度形成于“二战”时期,“二战”之后日本高等教育进行一系列改革, 贷学金制度也进行了调整,包括贷款的类型、申请方式等等,并形成了稳定的组织编制。 21世纪以来,日本的“育英基金会”虽更名为“日本学生支援机构”,但是其主要的职责还是负责日本国家助学贷款的发放、管理和回收。而此时随着日本国家助学贷款拖欠率的逐年升高,育英会贷学金制度在贷款回收方面进行了进一步完善。

一、助学贷款的形成

日本目前所实行的大学生资助制度是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形成的。[1]从1939年开始,有一些热衷于教育事业的国会议员开始酝酿在日本设立国家助学制度。在那一年的“日本帝国议会”上,议员森天重次郎提议:“经济穷困的英才,应由国家设施给予教育进行的机会,恳请政府相处适当之方法。”此案一经提出就受到了各界人士的欢迎。1941年议员们组织了“国民教育振兴议员联盟”,并且推举议员三宅正一研究规划大学生资助事宜。当初在设计国家助学制度时设计者有两点基本考虑:第一,把国家的财政负担降低到最小限度;第二,财政上容易操作。基于此,三宅正一提出政府可以依照养老保险基金的原理,由国库支付最小限度的政府补助金作为启动基金。 然后由政府批准动用银行和保险公司的推动借贷业务,负责放贷和回收工作。回收的资金再次投入运转,以期国家资金能多次使用,服务学生和教育。1943年10月日本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正式成立,命名为军国主义色彩十分浓重的“大日本育英基金会”, 而此时,“大日本育英会基金会”的性质还是属于财团法人,即是民间团体。在1944年, 大日本育英法在国会一致通过,随后特殊法人大日本育英会成立。特殊法人是和政府关系更为紧密的社会组织,也可以说是政府的外围组织。特殊法人大日本育英会的成立也标志着育英会开始负责国家助学制度,即日本国家助学体系的制度化。

成立之初的育英会助学贷款制度是一种过于理想的制度,其重要的两个缺陷就是没有考虑其后高等教育规模的扩大和已发放贷款无法回收的问题。随着高等教育规模的扩大和就学者的增多,需要贷款的学生数量也变得越来越多,这样上述的助学贷款制度中金额循环再利用的设想就脱离了现实,贷款的规模需要会逐步扩大,那么就需要更多的财政贷款来予以支持。同时,既然是贷款就一定存在到期应还而未还的情况, 拖欠的贷款会给资金的循环利用带来困难。而这两个问题也成为日本育英会助学贷款制度在战后发展阶段以及改革阶段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二、国家助学贷款制度的发展

对育英会奖学金制度的发展产生重大影响的因素主要有两个,即高等教育机构的多样化和高等教育的大众化。高等教育机构的多样化主要体现在短期大学、高等专门学校和专修学校的成立。事实上,20世纪90年代日本的高等教育机构已经形成三种水平五种类型的高等教育体系。三种水平指以高水平学术研究与培养研究者为主的、 以培养高级职业人才为主的、以培养职业人和实施实际生活所必须的高等教育为主的; 五种类型包括属于第一种水平的研究生院大学、属于第二种水平的本科大学、属于第三种水平的短期大学、高等专门学校、专修大学和艺术大学等。

随着高等教育机构数量的增多,高等教育的入学率也逐年升高。由于本科大学和短期大学数量的迅速增加,使日本高等教育的入学率由1960年的10.3% 增至1963年的15.5%,再增至1970年的24%。[2]也就是说从1963年开始日本的高等教育已由“精英阶段”步入了“大众化阶段”。从1970~1980年,高等教育的入学率由24% 提高到了37.4%,说明日本高等教育大众化程度得到了进一步提高。

面对高等教育机构的数量和入学率都迅速上升的现实问题,以往育英会那种理想型的国家助学贷款制度也面临着调整和改革,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增加贷款种类。一方面,日本的高等教育在战后迅速地从精英阶段发展到了“大众化阶段”,另一方面,在20世纪的80年代,日本遭遇石油危机,政府的财政预算大幅缩水,在这样的情况下,成立于1984年8月21日的临时教育审议会决定大幅削减高等教育的预算。临时教育审议会下的高等教育委员会提出了两个建议:一是控制高等教育的预算;二是将高等教育的财政负担转移一部分到高等教育的受益者——学生身上,开始实行有息国家助学贷款。[3]因此,从1984年开始育英会将助学金分为两种,分别称为“第一种借贷奖学金”和“第二种借贷奖学金”。“第一种借贷奖学金”是不计利息的奖学金,主要供传统的出身贫寒、经济困难、最需要资助的学生借贷,学生不需归还利息。“第二种借贷奖学金”是计利息的贷学金,年利率为3%。 供其他需要的学生借贷。

第二,回复预约申请。所谓预约申请就是学生在进入高一级学校学习之前预先为进入该阶段学习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预约申请成功者一旦进入高一级教育阶段学习就能获得所申请的国家大学生贷款。育英会贷学金制度在成立之初一直是采用这种申请方式,但在战时和战争刚结束后,由于日本的各级各类学校制度还不稳定便取消了该申请方式。也就是说,在恢复预约申请之前,日本育英会奖学金采取的是在校申请制, 只有高中和高等学校的在校生才有资格申请育英会奖学金。而有学者认为恢复预约贷款的主要原因有两个:第一,预约申请制是日本育英会制度最初建立时所设想的制度, 而在校申请是战争结束后经济和高等教育发展过渡期的应急措施,当社会恢复安定以后,作为制度又恢复原来体系的需求。第二,随着生活的安定加之新型学制快速发展和稳定,各级各类学校的升学率开始上升,这样如何保障学生的就学机会就成为重要的社会问题。日本育英会在各地的支部都接到来自中学校长和家长有关升入高中后助学资助方面的咨询和资助力度不够的抱怨。原有的在校申请方式已经不能满足新学制下学生对国家助学贷款的需要。为此,在原有的在校申请的基础上,又恢复了曾经采用过的预约申请制度,专门针对采用“6-3-3-4”这种新学制下的学生。[4]

第三,形成组织编制。在“二战”期间,日本的国家贷学金管理机构是“大日本育英会”。而战争结束后,“大日本育英会”更名为“日本育英基金会”。而国家也通过《日本育英会法1984年修订案》和《日本育英会法实施令》(1993年略有修订)这两部法律对育英会的管理体制进行了进一步确定。法律规定日本育英会的资助宗旨是: “通过对学业优秀,由于经济的原因难以继续修学的学生予以学费等贷款资助,为国家和社会培育有为的人才,实现教育机会均等的目标。”由该会发放的资助称为“日本育英会奖学金”或“日本育英会贷与金”。而组织的性质也不再是之前的特殊法人, 而是公法人团体,是为国家掌管育英奖学金事业的独立机构。日本育英会设会长一名, 会长由文部大臣任命。会长是育英会的法人代表,也是育英会的业务总理,会长任期三年,可以连任。育英会下设理事会和评议会,理事会和评议会下设本部办事机构、地方办事机构及各种专门职能委员会。整个理事会是常设决策、监督机构,其主要职能是制定方针、监督业务运作。评议会的基本职能是对育英会制定重大方针政策以及对业务运行状况进行咨询、评议和审议,是育英会的智囊和评估机关。而负责育英会管理运作的成为本部,本部是育英会的业务总部。育英会本部的业务运作部门主要有:总务部、 奖学部、返还部、企划部、物资技术部,等等。此外,育英会还有下属地方办事机构支所和支部。其中三大支所分别是东京支所、大阪支所、名古屋支所。支部设在各都道府县教育委员会的事务局内,各高等院校在学生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设支所和专职人员。

三、国家助学贷款制度的完善

在2004年时,日本政府将“日本育英基金会”再次更名为“日本学生支援机构”, 虽然进行了更名但其组织性质没有变化,依然是负责向学生提供国家助学贷款。而此时, “日本学生支援中心”的工作重点从如何使更多的学生得到助学贷款转变为如何促进国家助学贷款的回收,即完善还款措施。据日本学生支援机构的年报显示,到2004年学生贷款的返还拖欠率已经上升到了22.1%。[5]而根据笔者最近查阅日本学生支援中心的网站资料显示,平成21年(2009年),日本一共有118万名大学生接受国家助学贷款, 还款拖欠的人数为34万人,总的还款拖欠率约为28.8%。[6]由此可见,制定和完善国家助学贷款的措施已迫在眉睫。目前,日本学生支援机构的措施制定和完善工作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采取多种还款方式。目前,日本学生支援机构规定还款的方式在时间上有两种,一种是采取每月分期付款,即每月的27日进行还款。另一种是采取半年分期付款, 即每年的1月27日和7月27日进行还款。此外,日本学生支援机构还实行了银行自动转账制度。使用该项业务首先需要到邮储银行(原邮政局)、银行、信用金库或劳动金库开设一个存款户头,然后填写“转账加入申请书”,再到窗口办理相应手续即可。 实行了银行自动转账回收制度后,只要贷款者每月银行账户上有足够的余额就可实现自动还款,避免了很多因为工作忙而不能及时还款或者因为忘记还款时间而没有及时还款的情况。

第二,完善延迟还款制度。日本国家助学贷款拖欠率逐年升高有一部分原因是因为日本经济长期不景气导致工资水平下降,而大学毕业生找不到工作或者是失业。在这种情形下,如果还强行要求还款者归还一定数额的贷款的话,会给其生活带来更大的压力,极端的情况还款者可能干脆放弃还款,这样一来更不利于助学贷款的回收。 此外,还会有一些特殊或意外情况造成贷款者无法按时还款,例如:疾病、怀孕、出国工作、自然灾害等等。因此,日本学生支援机构针对有特殊原因造成无法按时还款的情况提供了两种解决方法,即减额还款和延期还款。所谓减额还款即是当还款人遭遇灾害、伤病或经济原因时,如果还款者还有继续还款的能力的话,由还款者提出申请,并出示相应的证明材料,经审查后可减免当初约定还款金额的二分之一,也就是说只能归还当初约定金额的二分之一,但还款的时间就会相应的延长。最短的适用期为12个月,即原来需6个月归还的贷款现今可以用12个月归还,最长的适用期为10年,即延长120个月。所谓延期还款其适用对象除了针对灾害、伤病、经济困难等情况, 还针对在校的学生。与减额还款不同的是,一旦申请了延期还款,在豁免的时期被还款者不必归还相应的贷款金额。延期还款又可分为一般延期和在校延期。一般延期针对灾害、伤病、失业、经济困难、应届毕业生、育儿休假等情况,需要申请者填写“奖学金返还延期申请书”。在校宽限主要针对在校的大学生,并且对学生所就读的专业也有相应的限制,申请的学生必需是工业、农业、医疗、卫生、教育、商业实务相关领域的各学科,以及服饰、产品设计、摄影、外语、音乐、美术等相关学科。

第三,强化催还款制度。对于一些还贷者而言,他们不是没有经济能力来归还贷款, 也不是不想归还,而是没有时间或者忘记了还款期限。为此,日本学生支援机构采取了各种措施来减少这样的拖欠现象。首先,该机构会将催款业务委托给专业的催款公司, 该公司会向还款者和其担保人打电话催还款,电话催款会在工作日和周末的早上9点到晚上9点进行。同时,对还款者和其担保人还会送发督促还款通知书。其次,如果该还款者在接到催款电话或还款通知书后还是未能按时还款的话,日本学生支援机构就会登门拜访督促还款。

当然,也有一部分的还款者虽然有经济能力还款但是却故意拖欠不还,对于这样的情况,日本学生支援机构采取了经济惩罚和付诸法律手段两种措施。一是经济惩罚。 第一种贷款者中,拖欠超过六个月不还者,若为2005年之前的贷款者,每年加收5% 的滞纳金,2005年之后的贷款者每年则会额外收取10% 的滞纳金。第二种贷款者,拖欠贷款超过六个月不还者,每年加收10% 的滞纳金。对于长期拖欠款不还者,其将来的还款一旦发生,将首先充作催欠款所花费的费用,然后依次是拖欠款、贷款利息和贷款本金。二是法律手段。对于学生支援机构认为有还款能力而上述各种催款措施都不奏效的贷款者,日本学生支援机构则会采取法律手段。首先,日本学生支援机构会请求法庭发出督促还款书,其次对于拒不还款者由司法部门采取强制还款措施。

四、结语

日本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以其效益好,还款率相对其他各国较高,兼顾社会的效率与公平而为人称道。上个世纪80年代日本的贷学金资助政策就成了其他各国改革大学生资助政策的效仿对象。日本的育英会贷学金制度形成于“二战”时期,国家的财政大部分用于战争,在这样的情况下日本还能将一部分财政资金投入贷款教育事业实属难得。同时,日本大学生的资助事业从一开始便由“育英会”这样一个独立的法人团体来全权负责管理,尽量避免国家贷款事业受行政干预。此外,日本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人性化的申请方式以及全面回收贷款的机制都值得我们借鉴和反思。

摘要:日本是第一个在全国范围内普遍使用国家助学贷款对大学生进行资助的国家,并且几十年来始终坚持以助学贷款为政府资助的基本方式。日本的助学贷款制度以育英会来全权负责经营,因此,被称为“育英会贷款制度”。育英会成立于“二战”之时,发展于“二战”之后,在进入21世纪后,育英会更名为“日本学生支援机构”,并进一步完善了回收贷款制度。

3.大学资助申请书 篇三

本刊讯近日,《北京市朝阳区专利申请资助和奖励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由朝阳区人民政府正式发布。朝阳区历来重视知识产权工作,近年区域专利申请持续上升,质量明显提高,对推动全区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为进一步鼓励发明创造,增强区域自主创新能力,提高朝阳区专利申请的数量和质量,推动专利实施转化,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和发展环境,促进区域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朝阳区政府审时度势,在奥运筹备决战之年资金紧张的情况下,仍拿出近千万专项资金加大知识产权促进力度。据悉,该《办法》是全市第一个以区级政府名义发布的专门支持专利申请、转化及中介服务机构的资助、奖励办法,标志着朝阳区知识产权工作向更务实、更深入的方向发展。

《办法》是按照市委、市政府出台的《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城市的意见》,结合朝阳区功能定位和区域经济发展特点制定的。共六章十八条,包括总则;资助、奖励范围和标准;资助、奖励金的申报、受理和时限;资助、奖励金的监督与管理等。

《办法》具有以下特点:一是支持内容全面。资助和奖励范围贯穿知识产权、管理、保护和运用各个环节,不仅资助专利申请、专利产业化,还奖励专利授权及社会中介服务;二是支持范围广泛。不仅包括辖区内企事业单位、专利中介服务机构,还包括户籍在本区的个人;三是支持力度大。资助、奖励专项资金总额近千万。其中,申请国内专利每件最高可获得2600元的资助、奖励;申请国外专利每件最高可获得1万元的资助、奖励;符合条件的专利实施项目最高可获得50万元的资助;符合条件的专利中介服务机构最高可获得5万元的奖励。

《北京市朝阳区专利申请资助和奖励暂行办法》的实施将有助于从政府角度营造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政策环境,全面提高区域知识产权意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有效促进高新技术的知识产权化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的产业化,形成知识产权优势区域,推动区域经济发展,并在全市形成示范效应,带动全市知识产权工作水平的不断提高。

朝阳区科委

动态

市科委公开征集2007年度科普项目(社会征集类)建议结束

本刊讯 市科委4月23日起开始面向社会公开征集2007年度科普项目(社会征集类)建议,通知发出后得到了广大社会公众和有关单位的积极响应和参与,到截止日期(6月30日)共收到156个单位提出项目建议167项。其中互动展品类项目建议23项,公益性展厅建设类项目41项,传媒科普宣传类项目建议15项,科普宣传新形式类项目建议88项,项目的针对性较强。

从统计的情况来看,申报单位以企业为主,约占总体申报单位的47.5%,其次为事业单位19.9%,大学7.7%,场馆6.4%,机关单位3.8%,协会3.8%,中科院各所4.5%,媒体5.1%,街道1.3%。除场馆、部分事业单位及少数企业外,将近80%的单位为“新面孔”。由此可见,社会各界参与的积极性是非常高,社会力量兴办科普的前景非常好。

北京市科委社会发展处

《2007法国科普巡回展》进军营展出

本刊讯由北京对外科学技术交流中心、中国人民解放军六六三五二部队主办,北京市科委、北京科学技术研究院支持的《2007法国科普巡回展》于7月14日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六六三五二部队开幕,此次展览的主题是“飞行”和“目标与职业”。

北京市科委国际合作处

农大3号节粮型蛋鸡推广工作进展顺利

本刊讯 农大3号节粮型蛋鸡作为2007年农村科技服务港重点推广的技术成果之一,目前推广工作进展顺利。现已推广到房山、门头沟、怀柔、密云4个区县、7个乡镇、15个村、4个合作组织,累计赠送鸡雏4万只,培养了农村科技协调员27名。

农村发展中心农村科技服务港

4.大学资助申请书 篇四

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资助项目申请表

填表说明:

1.本表由申请学生本人填写,并上报所在县级教育行政部门; 2.如果学生尚未办理身份证,“身份证号”可以不填写,其他项目必须如实填写;

3.“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初审意见及公示结果”应尽可能填写明晰、准确,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主要

负责人须签名并加盖公章。

今年被录取的我省大学新生注意啦,如果你家庭贫困,可以申请入校交通费和短期生活费,被省内院校录取每人500元,被省外院校录取每人1000元。

经财政部、教育部同意,今年开始,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利用中央彩票公益金润雨计划部分专项资金,设立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用于新生报到入校。参加了高考并被全日制普通高校(含高职)录取的贫困新生都属于资助对象。

可向县级教育部门申请

有需要的学生可以书面形式向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由本人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资助项目申请表”,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将进行资格审评,并公示名单。公示无异议后,10个工作日内,资助款必须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

中国教育基金会已于7月10日前把款项汇至各级教育部门,各市州须在8月中旬以前将资助名单报送湖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该中心将于9月报送中国教育基金会。如果学生领取资助款不到高校报到注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负责追回资助款。

湖南资助额度为875万元

今年分配到我省的资助总额是875万元,其中长沙70万元、株洲35万元、湘潭35万元、衡阳85万元、邵阳90万元、岳阳75万元、常德85万元、张家界30万元、益阳55万元、娄底75万元、郴州55万元、永州75万元、怀化55万元、湘西55万元。原则上,70%资助款用于资助省内院校录取新生、30%用于资助省外院校录取新生,实际可按情况调整。

市民如发现截留、挤占、挪用、抵扣、拖延支付、弄虚作假、资助生名不副实等问题,可以拨打湖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话0731—82990360举报,该中心将联合其它部门进行严肃查处。■ 记者 贺卫玲 黄京

报名时间:2012年7月30日——8月15日

报名流程:1,学生向春雷公益助学促进会提交申请表,所在村(社区)及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出具相关证明及其他相关证件复印件(包括户口簿、身份证、低保证等,大一新生提供录取通知书,在读大学生提供学生证和上年考试成绩单,高中生提供录取通知书或上年成绩单)。2,组委会调查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并公示申请名单。如经举报并查实不符合申请条件,将取消资格。

报名热线:0731—85776626 报名邮箱:chunleigy@163.com

相关新闻

长沙贫困生

可申领“春雷助学金”

本报7月30日讯 长沙市春雷公益助学促进会承办的公益助学活动今年将拿出100万元资助贫困生,包括100名2012年应届大学新生,每人4000元;100名在读大学生,每人4000元;100名在读高中生,每人2000元。活动详情及报名表可登录中国爱心助学网查询下载。

长沙市春雷公益助学促进会是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由一群执著于助学和环保事业的媒体记者、教师、金融界人士、企业家、法律界人士自发组成,日前成为首个获批的不需挂靠业务主管单位,直接在民政部门申请登记的NGO组织。

5.大学资助申请书 篇五

一、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一)项目简介

为紧密配合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的实施,培养一批若干年后国家建设所需各行各业拔尖创新的人才,国家留学基金于2007年设立了“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其宗旨是为紧密配合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的实施,加速高水平大学和重点学科建设,在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中选拔一流的学生,到国外一流的院校、专业,师从一流的导师,培养一批若干年后国家建设所需各行各业拔尖创新人才。与此同时,通过学生交流带动科研合作,建立国内外稳定持久的学术交流渠道。

(二)选派规模、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1、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全国共5000名。

2、选派类别为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3、留学期限: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一般为36-48个月,具体以留学目的国及院校学制为准;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6-24个月。

(三)资助方式

国家留学基金提供往返国际旅费和规定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此外,2010年9月1日起执行新标准,资助金额上浮了40%-70%。

为公派研究生提供的奖学金包含:伙食费、住宿费、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和零用费等。赴英国留学的国家公派研究生可按规定申请1,000英镑的以内的Bench Fee。

此外,对少数赴国外一流高校,一流专业攻读博士学位人员,如其学科专业确为国家所需,且难以获得外方学费资助,特别是人文及应用社会科学专业,可提供学费资助。

(四)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并在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申请人申请时应为就读高校的全日制在读学生(委托培养和定向生除外)。

3、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达到校内免试直升研究生水平;在读硕士生、博士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外语水平符合国外院校的语言要求。

4、身心健康。

5、对选拔条件有特殊要求的项目,按具体项目规定执行。

(五)选派方法

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

(六)申请时间

以当年留学基金委具体通知时间为准,一般在每年的3月。

(七)更多详情请参见:《中国人民大学开展“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的实施细则》

二、北京市“国内外联合培养研究生”项目:

北京市“国内外联合培养研究生”项目是以北京市重点建设的学科专业为主,选拔优秀的研究生到国(境)外一流的院校、专业,师从一流的导师,进行国(境)内外联合培养。

(一)选派时间

1、申请时间:每年3月15日—3月30日;

2、派出时间:每年6月—7月。

(二)选派规模

依据北京市《国内外联合培养研究生项目任务书》的要求,学校每年选派若干名研究生进行国(境)内外联合培养。

(三)申请条件

1、以我校全日制在读一年级或二年级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为主,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

2、申请人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外语水平符合国(境)外院校的语言要求。

3、申请人需提交国(境)外院校正式邀请信(函),国(境)内外双方导师共同制定的研修计划和可能发生的与学习相关的费用说明。

(四)选拔办法

1、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2、采取“个人申请,导师推荐,学院选拔,学校审核,择优录取”的方式。

(五)资助期限

我校资助国(境)内外联合培养研究生在外学习的期限为3-6个月。

(六)资助内容

依据北京市《国内外联合培养研究生项目任务书》的要求,我校资助分以下两种情形:

1、资助一次性往返国际旅费和留学期间的部分生活费;

2、仅资助一次性往返国际旅费。

(七)更多详情请参见:《中国人民大学开展北京市国(境)内外联合培养研究生项目管理办法》

三、研究生参加学术活动资助

为了促进研究生从事高水平的科研活动,在广大研究生中营造崇尚科学、积极进取、勇于创新的优良学术氛围,提高我校研究生的科学研究水平,在有关项目的支持下,研究生院开展研究生参加学术活动资助工作。

(一)资助对象

1、申请人应为我校优秀在读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不包括在职攻读学位研究生),品学兼优,成绩优良。

2、申请人提交的学术论文被本学科领域高水平的国内、国际学术会议正式接收(本人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申请人得到会议正式邀请或书面通知,并在所邀请参加的会议上做学术报告。

(二)资助内容

1、鼓励在校研究生参加国内、国际高水平的学术会议,依据实际情况,资助其部分或全部差旅费用。

2、鼓励在校研究生参加国内、国际高水平的学术竞赛等学术活动,依据实

际情况,资助其部分或全部差旅费用。

3、凡在国际高水平学术会议或学术竞赛中获奖的研究生,可资助其全额差旅费用,并给予一定的奖励。

(三)资助标准

1、参加国内学术会议或学术竞赛等学术活动的研究生,资助其由北京出发至会议地点的往返旅费(火车硬卧)。

2、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等学术活动的研究生,资助其由北京出发至会议地点的部分差旅费用(飞机票),根据参会地点给予的最高资助额度如下:亚洲地区: 3000元人民币/人/次;

欧洲地区:6000元人民币/人/次;

美洲、大洋洲地区: 7000元人民币/人/次;

非洲地区:8000元人民币/人/次。

3、若实际发生的费用低于上述最高资助额度的,以实际发生的费用额度为准。

(四)申请时间

各学院对研究生所参加学术交流活动的内容、在所属学科领域的学术水平等情况进行审核,并确定资助名单,在以下申报截止时间前,将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名单及上述各项申请材料交到研究生院。

第一次申报

第二次申报

第三次申报

第四次申报

申报截止时间 3月15日 6月15日 9月15日 12月15日

(五)注意事项:请各学院认真审核申请材料,参加在国内举办的学术活动,一律于参会后提交申请;参加在境外举办的学术活动,须提交出国、赴港澳台批件复印件。

(六)更多详情请参见:《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学术活动资助管理办法》

四、校际协议交换生项目

根据我校与国外(境外)高等院校签署的互派交换生的合作交流协议,我校在规定时间内选拔优秀研究生赴国外(境外)高等院校交流学习。

项目由国际交流处和研究生院共同实施,国际交流处确定具体项目和名额,研究生院在网站和教务系统发布相关信息,然后采取学生申请、学院推荐排名、研究生院审核选拔的方式组织。

2011年9-10月,我校已选拔赴台湾交换学习研究生17人,赴日本交换学习2人,拟选拔赴德国交换学习2人,赴韩国交换学习1人。

项目详情:以每个项目发布的通知为准。

资助范围:以每个项目发布的通知为准。

五、国际交流“校长奖学金”项目

项目详情:学校自2011年开始设立国际交流“校长奖学金”项目,每年资助10

名研究生(以硕博连读研究生为主),到国外知名大学访问学习一学期或一学年。2011年该项目选拔了10名研究生赴澳大利亚麦考瑞大学交换学习一年,将于2012年派出。

资助范围:学费、生活费、往返机票。

六、其它专项项目

1、美国哈佛-燕京学社项目

项目简介:哈佛—燕京学社是一所历史悠久、隶属于哈佛大学的非盈利性学术机构,旨在促进东亚地区人文社会科学的高等教育。该社尤其关注传统汉学研究,是久负盛名的美国汉学研究机构。

对方确定名额,我校选拔推荐,对方组织面试并最终确定录取名单。2011年,我校选拔了1名博士研究生。

项目详情:每年1次,6月左右,以当年发布的通知为准。

2、中美“富布莱特”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

项目简介:中美“富布莱特”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选派资助的学科应为与美国问题研究的相关领域,优先考虑能明确表明其研究课题确有到美国进行研究的必要及非常愿意增进中美两国理解的申请者。

对方确定名额,我校选拔推荐,对方组织面试并最终确定录取名单。2011年,我校推荐了2名博士研究生。

6.贫困资助申请书 篇六

我叫,今年岁,家住....................我父母在家务农,由于长期劳累,身体一直多病,我母亲也因为多年操劳,多种病痛缠身,记得那年考上镇上的中学时,由于当时家中经济十分拮据,交不上学费,曾想过辍学的念头,当家人无论如何都不肯,硬是向亲戚借来学费,我才得以继以学业。在上中学时期,我为了替家人减轻负担,常常不舍得吃一顿好的饭菜,为了不辜负家人对我的期望,我勤奋学习,最后,考上了一所理想的高中中学。但沉重的学费,家人还是拿不出来,为此,我在利用2个多月的假期出去打暑假工,用自己的汗水赚来的辛苦钱来减轻家人的负担,但是,单单只靠我的那份微博的力量还是不能解决自己在高中求学的生活的费用,家人的收入少,实在是无力承担了,中学向亲戚借的钱到至今都还没能还得清,在经过深思熟虑之后,我毅然的放弃了读书的念头,可当我把这个想法告诉我父母之后,他们却说:“傻丫头,天大的事有我们呢,你只管读好呢的书就行了......”,我听了,非常的难过,我恨,我无奈,我没能力,为此,为了不让父母难过和担心,我只好努力的学习,自己在平时也很省吃俭用。

我把我的情况向学校反映,盼能得到学校的关注,能帮我渡过难关,不胜感谢之至。

特此报告

7.浅谈如何改进大学生资助工作 篇七

一、当前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的重要意义及现状

在我国, 高校贫困家庭学生始终受到党和政府的高度关注。努力做好贫困生资助工作, 已成为体现教育公正公平、维护高校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

因此许多高校提供多种渠道为困难学生做好各项资助工作, 通过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减轻还贷负担, 还可以通过自己努力申请国家及学校的各项奖助学金, 同时, 按照上级要求如实发放困难补助, 安排勤工助学等各项措施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

二、改进资助工作的措施

(一) 构建细化资助机制。

学校成立了由院领导任组长的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统一指导全校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各系成立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为组长, 辅导员为成员的系学生资助工作实施小组, 具体负责本系贫困学生资助、教育和管理的组织领导工作;各班级成立由辅导员老师为组长, 学生代表为成员的班级学生资助工作评议小组, 具体负责本班级学生资助工作的组织和落实工作, 从而为资助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可靠的组织保障。三级协管机制使资助工作更加有效的开展。

(二) 健全制度, 落实到位。

为了全面落实各项资助政策, 解决学生的实际困难, 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 除了做好制度的制定与宣传外, 我们还抓住三个关键问题。第一、认真做好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和综合测评工作, 这两项工作是我们做好各种奖助学金评定的基础和依据。学校在反复修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管理办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的基础之上, 加强事前的调查、过程的抽查、结果的公示、事后的跟踪等环节, 使资助结果更加科学、公平、合理;第二、通过加强学生信息的采集、学生相关信息统计等开展经济困难学生的建档和更新工作, 建立学生动态信息库, 准确掌握受助学生的学习、生活、成长等情况;第三、加强监督与管理, 增加工作的透明度。一方面, 学校、院系均设立反映问题的意见箱和联系电话, 随时接受学生反映的问题, 及时调查并反馈意见, 另一方面我们对资助对象资格的确认、资金的管理、资金的发放和制度的运行情况定期进行公示和检查, 同时, 接受全校师生和纪委的监督。

(三) 从诚信教育入手, 从根本上提高学生诚信素质。

学高为师、身正为范, 要教育学生诚实守信, 要求教师必须要严格要求自己, 处处为学生做出榜样。正如陀思陀耶夫斯基所言:“我要求别人诚实, 我自己就得诚实。”同时加强对学生的诚信知识教育, 让学生掌握并领会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一些基本道德规范, 同时引导学生通过体验、思考、自警、自励、自省等方式进行自我教育, 将诚信规范上升为做人的内在要求, 成为自己行为的内在追求。并且学院采取灵活多样的教育形式, 寓教于各种活动之中, 开展以诚信为主题的班会、团日活动, “大家谈诚信”主题征文活动, “诚信在我身边”主题演讲比赛活动, “大学生诚信是否缺失”辩论赛活动等, 在学习和讨论中明辨是非, 造就诚信。

三、顺利开展资助工作的两点建议:

首先, 做好一年一度的贫困生认定工作。1、建好贫困生档案。每年新生入校后, 我们想方设法多渠道主动收集贫困生信息, 并在第一学期期末初步建好贫困生档案, 同时把贫困生档案作为有贫困要求的各类奖、助学金等的主要依据, 以避免推荐评选时产生过多的人为干扰因素。如:如果有吸烟酗酒或长期高消费现象的, 则及时清除出档案, 以确保档案的真实有效性。2、细化条件, 严格程序。我们在吃透上级有关学生资助政策文件精神的基础上, 联系学校和学生实际, 将受资助学生的评选条件进行细化, 如针对国家助学金, 可附加申请对象必须无抽烟酗酒、无违纪行为等条件。

其次, 将高校学生资助工作与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结合起来。在加大向全校学生开展新资助政策体系宣传的同时, 特别注重加强对学生的示范教育、感恩教育和诚信教育, 一是注重加强对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获得者的感恩意识教育。二是注重发挥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获得者的典型示范教育。我们有针对性地选取其中事迹感人、有教育意义的人物典型, 通过网络、橱窗等渠道, 加强宣传, 充分发挥他们在全体学生中的模范教育作用, 让学生充分了解新资助政策体系给自己带来的好处, 充分体会到党和政府的关怀, 从而将其转化为努力学习、回报社会的动力。

8.大学资助申请书 篇八

关键词:台湾;私立大学;公共财政资助经费;分配机制

台湾私立大学公共财政资助政策先后经历了机会均等、倾斜资助、绩效资助阶段。不同历史阶段的资助政策体现出不同特征:公共财政资助机会均等和倾斜资助阶段以提供经常性经费直接资助为主,主要目的在于引导和扶持台湾私立高等教育快速发展,促使私立大学成为高等教育大众化的主体之一;绩效资助阶段通过建立评估机制,淡化机会均等和倾斜资助原则,凸显绩效资助特点,重视优质私立大学发展,其中,制定法规政策和经济资助是台湾政府调控私立高等教育发展的两种重要手段。

一、法制保障

根据台湾相关规定,“政府对于私人经营的成绩优良的教育事业应予以奖励或补助”[1]。台湾私立学校相关规定也明确指出对于私立学校的奖励内容:政府应对办学成效良好的私立学校给予奖助[2]。基于此,台湾教育主管部门从1975年开始编列预算,奖助私立大学;到1978年,已经将奖补助私立大学的项目细分为师资奖助、军训教官待遇奖助及教学奖助,并逐年扩大奖助项目。之后,台湾教育主管部门为整合大学资源,协助学校进行长远规划。1990年,台湾开始实施《私立大学校院中程校务发展计划》,各院校就其发展重点、特色、资源运用等内容拟定发展规划,并经校务会议及董事会评审通过后,报台湾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台湾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审核结果给予院校奖补助经费。

二、私立大学经费来源

为提升私立大学经费分配效率,从1997年开始,台湾政府进一步将资助私立学校的经费分为“奖助”与“补助”两部分,各占50%。补助为学校基本运作所需经费,以学校基本条件与运作条件为分配根据;奖助则为学校发展所需经费,目的在于协助学校建立发展特色。因此,各私立大学必须提出校务发展整体计划,政府再根据该计划的审核结果、办学成效,以及学校规模与性质来核定奖助金。

2004-2005年,台湾教育主管部门委托台湾评鉴协会进行大学校务评估工作。为避免给私立大学造成负担,台湾评鉴协会将2005年度《私立大学校院整体发展奖补助作业》与《大学校务评鉴规划与实施计划》合并实施,让私立大学奖补助工作由“审核”过渡到“评鉴”形式。另外,为促进学校间的竞争,提升学校绩效表现,台湾教育主管部门逐年调整对私立大学的补助与奖助比例,1997年奖、补助比例各占50%,2005-2007年(该计划三年一个周期)调整为补助占35%、奖助占65%。由此可知,台湾教育主管部门对于私立大学的经费分配愈来愈强调按照绩效表现来进行择优奖助。

2004-2006年,台湾私立大学的经费来源仍以自筹为主,其中,学杂费所占比例最高,约占学校收入的60%,其次是政府奖补助收入,约占学校收入的10%~12%(见表1)[3]。由此可见,相对于学杂费收入,台湾私立大学财源中其他项目收入来源所占比例较低。目前,台湾经济增速缓慢,政府短时间内难以增加对私立大学的经费投入,因此,私立大学希望在推广教育、建教合作、捐赠等方面增加经费来源。

东海大学是目前台湾地区最好的私立大学之一。东海大学收入来源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台湾私立高校的收入现状(见表2)。

三、政府资助经费的分配方式

目前,台湾对私立大学的资助经费分配可分为两类:一是基本需求补助,如私立大学整体发展计划补助与一般经费补助;二是绩效本位奖助,即在台湾教育主管部门政策目标下,以大学机构的绩效表现为分配基础,如私立大学校院整体发展计划奖助、奖励大学教学卓越计划、发展国际一流大学与顶尖研究中心计划等。

(一)基本需求补助

目前,台湾政府按照教育主管部门颁布的《奖励私立大学校院校务发展计划》对私立大学的基本需求进行资助,奖补助经费分为补助经费与奖助经费两部分。

2008年以前,台湾教育主管部门对私立大学的奖补助计划周期为3年。第一年,由评审委员赴各校进行实地走访评审;第二、三年,评审委员就各校所提交的前一学年度的执行绩效报告进行书面评审,并提供委员评审意见供各校改进及修订发展计划参考。教育主管部门针对各大学资源投入及学校规模对私立大学进行经费补助。其中,学校规模因素占到分配权重的70%,即学校研究生与专任教授的人数愈多,在基本需求补助经费的计算上愈具优势。

从2008年起,台湾教育主管部门将周期为3年一轮的奖补助计划改为每年滚动式修正。此外,补助项目占总经费的比例也由35%降至30%。除保留整体教学资源投入指标、规模补助的三项指标,其他补助指标随之调整,并将教育主管部门近年来十分强调的照顾弱势学生群体政策纳入私立大学补助项目中,占补助经费的30%(见表3)。

从2008年起,台湾教育主管部门补助项目新增“助学补助”指标,导致规模补助占补助经费的比例下降,由2007年的70%降至2008年的40%。另外,投入补助项目新增“整体教学资源投入”与“校务发展经费筹措成效”指标。前者通过各校自有资源投入来计算,不包括台湾教育主管部门下拨的补助经费;后者根据各校除政府补助和学杂费收入以外的经费筹措效果进行评估。各校捐赠收入、建教合作收入、推广教育收入、财务收入、其他收入等项目的筹措成效愈好,在补助经费的计算上愈有利。此外,由于助学补助经费的核拨方式由之前核拨给学校改为直接补助学生学杂费用,各私立大学获补助金额普遍受到影响。

(二)绩效本位奖助

20世纪80年代以来,受到经济发展放缓、投入不足的影响,台湾政府在大学经费的分配上引进竞争机制:一方面,希望将有限经费做择优补助;另一方面,希望为大学建构一种良性的竞争环境,以提升大学办学质量。各大学在向政府争取经费补助前,必须提出一套完整的校务发展计划,规划未来各阶段的资源需求,再就需要政府补助的部分提出申请。台湾教育主管部门在受理各校申请时,需通盘考虑各校计划的周期性和前瞻性、政府当年的财政能力之后,再分配额度。必要时,申请学校需要配合教育主管部门人员的实地考察与调研,从而确保各校经费运用的进度与适当性。最后,根据绩效原则,资源使用绩效良好的学校可得到额外的经费奖助。

从现行的大学资源分配政策来看,台湾教育主管部门在“强化大学教学、研究基础建设,提升大学竞争力”的总目标下,从1998年开始实施各种竞争计划,通过经费分配来引导大学院校整合资源、建立特色,以全面提升大学国际竞争力。发展国际一流大学与顶尖研究中心计划、奖励大学教学卓越计划等都是为了提升大学竞争力,其经费分配均按照大学绩效表现而定。从2005年台湾教育主管部门对大学的经费奖补助情况来看,高等教育总预算(包含100亿元新台币的特别预算)为834亿元新台币,其中,竞争性经费占13.8%。由此可以看出,政府为打破过去齐头式分配做出了很大的努力。

现将台湾教育主管部门近年重点竞争性奖助计划,包括奖励私立大学校院校务发展计划、奖励大学教学卓越计划分项、发展国际一流大学与顶尖研究中心计划做如下说明。

1.奖励私立大学校院校务发展计划

近年来,台湾教育主管部门愈来愈重视对于私立大学的资助经费分配(见表4)。1996年,该计划对于私立大学的补助比例仍高于奖助比例;1997年,调整为各占一半;2005年,奖助比例已高于补助比例;2008年,继续提高奖助占总经费的比例。由此可知,台湾教育主管部门早已从调整计划的补助与奖助比例着手落实大学奖优汰劣机制。

就台湾教育主管部门对私立大学院校的奖助项目而言,2005-2007年的评审方式是由评审委员根据院校前一学年校务发展计划(包含学校办学理念与目标、学校特色、发展策略、经费规划等)的执行成效,以及在教学、训辅、研究、推广、国际化、行政六项办学绩效指标上的表现来评分。绩效表现的评分依据包括学校提供的申报规划材料和按照台湾教育主管部门规定表格提交的量化数据。台湾教育主管部门将学校在各项目的得分代入奖助公式,计算各校能获得的奖助经费。其中,校务发展计划的权重从2005年到2007年逐年降低,由30%降至10%;办学绩效的权重则相对提高,从70%升至90%。由此可知,台湾教育主管部门对于私立学校的奖助款主要采用绩效本位的分配方式,即主要以学校办学绩效作为经费核发的根据。而且,台湾教育主管部门所扮演的角色逐渐从协助各私立大学建立自身特色的辅导者转为考核各校办学绩效的监督者。

从2008年起,为提高本计划奖助经费计算的客观性,奖助经费的审核与分配新增了其他量化指标,与书面评审相辅相成(见表5)。2008年的奖助指标增加“大学评鉴”和“政策绩效”。“大学评鉴”是按照各校在校务评鉴、系所评鉴和专案评鉴(体育访视)方面的表现来评分,按照评估结果择优奖助。“政策绩效”反映学校配合台湾教育主管部门推动政策的绩效表现。由此可知,就台湾政府对私立大学经费奖助来看,其额度大小已经与大学校务评估、大学系所评估和大学项目评估的结果相关联。

此外,由表5可知,目前台湾教育主管部门分配给私立大学的经费,除了考虑学校经费规划和执行效果外,决定因素还是各校在教学与研究等方面的表现,以及各校的评估成绩。

2.奖励大学教学卓越计划

奖励大学教学卓越计划是台湾补助大学院校的计划之一,属于大学之间的竞争性奖励机制。该计划在私立学校的奖补助方面,逐年提高依据办学绩效所给予的奖助经费比例,降低依据学校规模所给予的补助经费比例。因此,这项计划有利于引导台湾的一些大学将自身定位为教学型大学,其中私立大学所占比例较高。2005年,台湾教育主管部门编列了10亿元新台币,并通过评审结果来决定各申请学校可获得的金额。政府希望通过竞争奖励机制引导各校向教学卓越发展,使其成为台湾教学卓越大学的典范。计划实施一年后,内容略有调整,申请计划以3年(2006年、2007年、2008 年)为规划期程,2006年的经费预算扩大为50亿元新台币。本计划的评审指标主要分为六方面内容(见表6)。

从奖励大学教学卓越计划于2005年公布之后,第一年共有54所院校提出申请,最终有11所院校获得补助,其中8所是私立大学。从2006年起,奖励大学教学卓越计划范畴从普通大学扩及师范院校、体育院校及技职院校,资助范围越来越大。从2009年开始,对技职院校体系中的科技大学和技职院校的资助调整为每2年一次(见表7)。

2014年,奖励大学教学卓越计划评审体系包括共同性审核指标和学校特色审核指标。共同性审核指标包括提升教师教学质量、强化学生学习成效、改善课程规划三个方面,共计14项。学校特色审核指标包括学校客观评估其系所特性、师资结构、教学设备、学生素质等因素;在学校现有基础上,考虑学校发展规划和教育目标,研究提出学校特色和创新性,以及可以提升教师教学质量、强化学生学习成效、改善课程专业内容的措施;前一年度学校补助的执行成效也被纳入审查范围。

2013-2014年,奖励大学教学卓越计划奖励了22所私立普通大学,占资助院校的66.67%;资助经费为11.55亿元新台币,占总资助金额的73.33%(见表8)。[10]

2011-2012年,该计划奖励技职体系中的科技大学及技术学院共计25所,占资助院校的70.59%;资助经费为11.46亿元新台币,占总资助经费的70.48%。

此外,为落实台湾私立大学进退场机制,教学卓越各年度计划审核结合上一年度已获补助学校的考评结果及当年新申请学校计划的审核结果办理。例如,经考核学校未依计划切实执行或绩效不佳,将按照情形缩减或暂缓经费奖助,让新申请学校获得奖助。

3.发展国际一流大学与顶尖研究中心计划

为促进台湾大学之间的良性竞争、提升国际竞争力,台湾在2004年推动的新十大建设计划中,将“发展国际一流大学及顶尖研究中心计划”列为首项计划,规划从2005年到2009年以特别预算方式编列500亿元新台币经费,期望针对台湾重点领域遴选具备国际竞争力的大学并给予其更多经费,实现十年内至少有1所大学跻身国际一流大学,五年内至少有10个顶尖研究中心或研究领域居亚洲一流的目标。满足规模化、法人化、国际一流三要素的院校可于2005年和2007年申请该计划。若申请学校未能于2005年获得资助,可于2007年再次提出申请。该计划分成两个部分:一是发展国际一流大学计划;二是顶尖研究中心计划。

第一批次(2005年)共有29所学校提出申请,台湾教育主管部门于2005年10月公布了评审结果,共评选出12所院校,其中2所私立大学(长庚大学和元智大学)入选,分别获得资助经费3亿元新台币,占总资助经费的6.12%。第二批次(2007年)共有32所学校提出申请,包括第1批次获得补助的12所院校和20所新申请学校。台湾教育主管部门于2007年2月公布了评审结果,评选出11所大学,包括1所私立大学(长庚大学),每校获得3亿元新台币奖助经费。

四、结语

纵观上述,台湾政府资助私立大学的特点可以总结为以下四点。第一,财政资助是政府对私立大学支持的主要手段,起到了稳定私立大学财政基础的重要作用。第二,政府把对私立大学的财政资助和评价有机结合起来,以财政资助作为评价机制发挥作用的杠杆,以评价促使财政资助的有效利用。第三,评鉴成为政府调控私立大学的主要手段,从而避免了政府对私立大学过多的行政干预,引导和协调政府规划与民办高校自治。第四,政府通过财政资助和评价相结合的手段,促使私立大学的发展和政府教育政策指导方向相同步。

目前,大陆民办高等教育基本上走得是一条“以学养学”的道路,即学费依然是其教育经费的主要来源。这条道路面临财政危机和质量风险。当前,大陆只有少数地区成立了专门的民办高教发展基金。近年,大陆还有一些民办高校由于经费难以为继而关闭。为了促进大陆高等教育大众化,民办高等教育的角色不可或缺,且应该有更大的发展空间。因此,政府应该采取多种方式对民办高校进行直接和间接资助。台湾地区私立大学的公共财政资助机制对大陆无疑是良好借鉴。

注释:

①财务收入包括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及基金收益。

②对技职校院的资助,自2009年后改为两年一次。

参考文献:

[1]台湾相关规定[EB/OL].http://www.lawdata.com.tw/anglekmc/lawkm?@10^1504710586^107^^^49^2@@ 386109505,2014-09-20.

[2]台湾私立学校相关规定[EB/OL]. http://www.chinalawedu.com/falvfagui/fg23155/179216.shtml,2014-09-20.

[3][12]台湾教育部门会计处[EB/OL].http://www.edu.tw/Default.aspx?WID=189da8f6-c178-4222-a0c8-8bed36bbc94f, 2014-09-20.

[4]东海大学2012年度和2013年度收入和决算表[EB/OL]. http://account.thu.edu.tw/upload/information_ upload/102B.pdf,2014-09-20.

[5][6][7][8][9]台湾教育部门[EB/OL].http://www.edu.tw/,2014-09-20.

[10][11]私立普通大学2014年核定补助经费额度表[EB/OL].http://www.csal.fcu.edu.tw/edu/program_ school_lesA.aspx, 2014-09-20.

9.贫困教师资助申请书 篇九

我叫XXX,是蕉坝乡发科小学的一名小学特岗教师。我于20xx年8月参加工作,至今已有3年教年。因本人工作的发科小学离家较远,离妻子工作地点也很远,大家工作都是租房居住,生活没有归属,现在又有了一小孩,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特向领导提出申请,本人将参加本次城区教师调考。

自参加工作以来,本人服从学校领导安排,连续三年担任班主任及数学教学工作,并连续两年担任学校远程教育管理员工作。我热爱教育事业,敬业爱岗,工作兢兢业业,与同事和睦相处,并积极参加各类活动。不断学习研究教育教学方法,严格遵守学校各项制度,取得了良好的教育教学成绩。可是,摆在我面前的问题,却是现实和残酷的。孩子问题,老人问题等,家庭重任落在我一个人肩上。在教学工作当中,我是一个非常要强、努力进取的年轻教师。因为一直在学校与家庭间奔波,疲倦之极,实在难以支撑,无法全身心投入到教学工作中。

为解决家庭实际困难,免除后顾之忧,更好的投身教育教学工作,我恳请上级领导考虑我的实际困难,希望批准我的申请。使我能尽好一个做父亲的职责照顾上孩子,又能全心全力投入到教学当中,如果领导同意了我的申请,那么我一定将原来在学习和工作中学到的知识运用到教学工作中,创造出更好的教学成果,为我县教育事业贡献自己的一切力量!再一次恳请领导批准。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10.资助系统填写信息及申请资助步骤 篇十

第一步:学生使用本人学号及初始密码1111进入系统。

第二步:点击左侧菜单工具栏→系统维护管理→用户权限管理→个人信息修改初始密码。

第三步:点击左侧菜单工具栏→学生基本信息→信息修改,核对本人基本信息,如学号、姓名、身份证号、出生年月、班级、学制、民族等,因学生处在导入学生数据时没有导入政治面貌、联系电话、户口性质、户口所在地及通信地址等信息,请同学们自行联系辅导员修改(辅导员也应对照自身掌握的学生基本信息先行修改,不必都需等学生报告后才更改)。

第四步:在不退出第三步操作的情况下,点击“家庭基本信息按钮”,网页会自动弹出对话框,按照框内的要求如实填写相应信息。

特别注意:

(1)家庭人均年收入=家庭成员总收入÷家庭总人口数

此处的“家庭成员总收入”必须与后面第五步的“家庭成员信息”中填写的父母亲的收入之和一致。

(2)“个人银行名称”选项均不选择,“个人银行卡号”栏请填写由学生统一发放的62103313开头的农村信用社卡号,其它银行卡号填写无效。

所有信息填写完成后需点击“保存”按钮保存。

第五步:完成第四步保存后,点击“家庭成员信息按钮”,在网页对话框中点击“新增家庭成员”按钮,按表内内容一一如实填写。

注意:这里的“年收入”栏指的是个人年收入,家庭成员填写完成后的年收入之和才是你的家庭成员总收入。无年收入者此项请填写1元,不填或填0 的话,系统不予保存。

第六步:点击网页最上方的首页按钮回到主界面(待办工作)。

主界面可看到学校设置的可申请的各项资助项目,国家奖学金可直接点击进行申请(国家奖学金奖励成绩特别优秀学生,不需家庭贫困),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国家助学金按照国家规定必须是贫困学生才能享受资助,故需申请此两项资助前先必须申请贫困生认定,并经辅导员审核→系部审核→学生处审核通过后才能进行励志及助学金申请。

11.大学资助申请书 篇十一

【关键词】高校贫困生 资助管理体系 创新机制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9682(2012)09-0068-02

近年来,我国高等教育正处于跨越式发展期,随着高等教育规模的扩大,学生总数的快速增长,高校贫困生问题日益突出,贫困生问题也已成为带有普遍性的社会问题和我国高校普遍面对的热点问题,逐渐引起了家庭、社会、政府和学者的重视。[1]为体现我国高等教育公平、公正性和现代化人才培养的需要,确保“不让一个大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2]确保每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顺利完成学业显得尤为迫切。高校教育工作必须把资助困难学生完成学业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不断研究新情况、提出新方案,采取新措施,切实做好贫困生资助管理工作。

一、健全我國高校贫困生资助管理制度体系

1.依照成本分担理论,建立健全以政府为主导,高校、社会各界以及家庭联合分担的教育成本制度。

20 世纪70年代成本分担理论由美国教育经济学家约翰斯通(D·B·Johns tone)提出,他认为高等教育的教育成本应当由在教育中获得益处的各个方面分担,即由纳税人、学生家长及社会人士(捐赠)共同分担,受教育者应支付一定的学习费用,即学费。[3]高等教育的教育成本应当由在教育中获得益处的各个方面分担。因此,对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的资助不仅是高校自己的工作,也是各获益方的应有之义。政府应呼吁社会各界加入高校贫困大学生的资助中来,一方面应继续加大教育资金的投入,扩大国家奖学金、助学金的资助覆盖面;另一方面要出台相应的鼓励政策,鼓励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慈善机构或个人设立资助项目用于资助高校贫困生。

2.国家建立健全资助管理政策与区域经济及专业特色相挂钩的资助管理体制

由于区域经济限制,经济欠发达的西部地区,高校贫困生数量明显多于中部和东部地区;从高校角度来看,省属地方院校经费无法和部属院校相比。从专业特色来说,艺术及体育等专业学费较其他专业高,学生在专业学习和生活上的投入高。因此,客观上要求国家对高校贫困生的资助管理政策应给予适当的倾斜。国家在制订资助管理政策时,对不同地区和不同类别的高校应差别对待,应该向边远地区高校、地方高校倾斜;应该向花费较高的艺体专业以及师范、农林、水利、民族、地质、矿产、石油、等专业适当倾斜,尽量解决这些高校、专业的贫困生资助问题。

二、不断完善现有资助政策管理机制

目前,我国已建立“奖、助、贷、补、减、免”六位一体多元化及绿色通道在内的国家资助管理政策体系。但是,这些资助管理措施的工作机制仍存在很多问题,相关制度建设并不完善。因此,国家在加大对贫困生资助力度的同时,应该进一步完善现有资助管理体制,使来自各渠道的资助措施能够形成合力,以更好地解决高校贫困生问题。

1.不断完善国家助学贷款相关制度

在我国目前现有的资助政策体系中,国家助学贷款已成为有效解决高校贫困生资助问题的主要手段,如何使国家助学贷款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显得尤为重要。

政府应进一步加大对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的投入,对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给予适当的政策倾斜,减少金融机构开展国家助学贷款业务的风险,从而提高其开展业务的积极性。加强对金融机构开展国家助学贷款业务的工作流程的监督管理力度,为加强银校合作做好沟通协调工作。逐步完善贷款学生毕业后的还款制度,适当延长还贷期限,拓展还款方式,为贷款学生建立灵活的还款机制。建立完备的贷款学生信用记录,建立银行与学校的诚信机制和共享信用记录机制,以便于高校加强诚信管理使各方利益都能得到有效保障。不断丰富助学贷款形式,不仅对贫困学生发放助学贷款还可以向学生家长发放享有国家优惠政策的商业贷款,用于解决学生上大学带来的家庭财政困难问题。

2.不断完善勤工助学管理机制

第一,加强对高校勤工助学工作的支持力度。学校能提供的适合学生勤工助学的岗位非常有限,从数量上看,“僧多粥少”是目前各高校勤工助学岗位普遍存在的不良状况。[4]针对目前高校勤工助学岗位少,学生工资报酬低的问题,政府一方面要进一步加大用于勤工助学专项资金的投入。通过增加岗位数量,提高岗位工资让更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与进来,切实解决生活困难问题。另一方面,政府要出台相应政策支持能提供给大学生实践创新能力的企事业单位、服务机构、社区等,使其向高校贫困学生提供更多的勤工助学岗位。

第二,不断完善勤工助学管理模式。针对目前高校学生参加勤工助学的时间受教学安排和设岗单位的限制,自由支配时间少,设岗单位对上岗学生管理松散,使勤工助学流于形式等问题,高校应完善勤工助学管理模式。首先,合理设置勤工助学岗位,以“岗代奖”,改变学生被动接受资助的局面,通过勤工助学获得补助培养学生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的精神;其次,学校要把对勤工助学的管理与同学校教学、行政管理、后勤服务等管理机制结合起来,将可由学生承担的清洁性、服务性等工作优先安排给贫困生;最后,为保障校外勤工助学学生的安全及合法权益,学校应建立有效的校外勤工助学管理机制,使学生利益得到有效保护。

第三,进一步加强校企合作,广开助学渠道。高校应拓展校外勤工助学资源,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争取社会力量的支持,拓宽勤工助学渠道,逐步形成“立足学校、辐射社区,形成点、线、面相结合”的多方位立体化的勤工助学新格局。高校可以与一家或几家企业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就企业来讲,既可以为提升知名度、获取社会效益进行直接捐助或设立奖学金;也可以设立勤工助学岗位,选聘合适的贫困生上岗;就高校来讲,一方面争取到社会资助解决贫困生资助问题,另一方面也拓宽了贫困生的就业渠道,企业可以和优秀贫困生签订资助协议,每年向贫困生提供一定数额资助,学生毕业后到企业服务一定年限,这既解决了贫困生资助问题,也解决了其就业问题。真正造就高校、贫困大学生和用人单位“三赢”的新局面。

3.建立合理有效的贫困生认定体系,加强贫困生信息数据库的动态管理。

由于贫困生的家庭经济情况是动态变化的,对学生贫困程度的区分并没有统一的标准,因而高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是长期而复杂的工作。要做好高校贫困生认定及资助管理工作,应清楚掌握贫困学生的家庭、学习、生活和思想情况,这也是贫困生认定以及资助管理工作的前提,这需要高校建立完备的贫困学生信息资料库,包括贫困学生基本信息、个人申请、家庭所在地出具的经济困难证明、所受资助的记录、诚信记录、跟踪回访记录与动态管理记录等内容。这个工作可由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完成,通过搭建网络信息平台共享民政部门、学校教学管理部门的相关信息。一方面,学校要结合定期的贫困生普查及跟踪回访工作,做到动态管理、及时更新;另一方面,為提高工作效率,减少投入,要实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财务处和各学院(系)的贫困学生信息数据共享。

4.建立思想政治教育和经济资助相结合的新途径

针对目前贫困大学生自身存在的种种问题,如何帮助他们从思想上、心理上走出困境是高校面临的又一难题。需要高校把对贫困生的经济资助与思想政治教育结合起来。首先,学校可以针对贫困学生通过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培养他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意识;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和勤俭节约的优良习惯;培养学生懂得感恩、奉献社会、诚信做人的高尚人格;其次,学校应注重贫困学生的综合能力培养,促使学生全面发展,增强其应对社会的能力;最后,学校应高度关注贫困学生的心理健康,加强与其沟通,缓解其心理上和思想上的压力,促使其健康发展。 三、完善高校贫困生资助管理机构设置和专职教师队伍建设

1.建立独立的高校贫困生资助管理机构

为科学高效地做好贫困生资助管理工作,高校应做好两个“结合”:一方面,建立“学校-学院”二级管理模式,即学校统筹管理与学院具体实施相结合;另一方面,校方主管与学生会、社团组织协助相结合,通过学生会的勤工助学部协助学校做好学生资助管理工作。

第一,学校层面的贫困生资助管理机构建设。目前我国高校贫困生资助管理机构一般挂靠在学生工作部(处),属于高校二级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往往是兼管此项工作,不能全力以赴,工作缺乏连续性,相关管理机制陈旧,缺少创新不能与时俱进。因此,建立独立的高校贫困生资助管理机构十分必要,可以根据工作职能下设国家助学贷款办公室、勤工助学管理办公室、社会资助与资助资金管理办公室等有关职能部门。为高校建立既相对独立又便于沟通协调的高校贫困生资助管理机构,专职管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事务,职能部门之间既能统筹协调又需权责分明,形成科学化、规范化管理体系,全面规划集“资困”与“育人”的于一体的长效机制。

第二,学院层面的贫困生资助管理机构建设。学院应配备专人负责贫困生资助管理工作,并提供专门的办公场所及办公设备,保证必需的工作经费;成立贫困生资助管理领导小组,由分管学生的党总支副书记任组长,贫困生资助管理专职教师和班主任为成员;每个班级还应设立学生助理协助班主任做好相关工作。

2.打造年富力强、专业过硬、管理高效的高校贫困生资助专职教师队伍

贫困生资助管理是一项细致而琐碎的工作,担任工作的教师十分关键,在工作中,首先要求资助管理人员具有较高的专业管理水平,既熟练掌握国家高等教育方针、政策、教育理念和资助政策体系,又具备一定的金融、管理的专业知识;其次要了解大学生的成长成才的需求,具有较高的高校教师职业素质;再次要求其热爱贫困生资助管理工作,具有很高的工作热情,要带着爱心、耐心、细心去做。因此,建立一支集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于一体的高、精、强的专职教师队伍势在必行。

参考文献

1 俞思念.和谐社会构建中高校贫困生问题研究[D].华中师范大学,2008

2 李均.中国高等教育科学研究三十年[J].中国高教研究,2008(5)

3 黄春香.论教育成本分担理论在我国实践的局限[J].高教探索,2007(1)

12.大学资助申请书 篇十二

当下, 无论是高校资助工作, 还是高校受助人, 由于工作内容复杂多样、工作流程细致繁琐, 需要投入大量的时间与精力, 资助工作往往呈现出仅重视完成既定工作要求的状态, 即仅仅完成“以鱼授人”的过程。国家的重视与社会的支持使得“鱼”的种类与数量日益增加,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的确得到了帮助, 但就目前总体情况看, 这种帮助往往停留在经济上。由此带来的结果是:高校资助工作本来应有的诸如诚信教育、感恩教育、道德教育、思想引领、实践锻炼与心理健康等育人功能被明显削弱。此外, 在”以鱼授人“的过程中, 资助工作本身仍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资助工作体系存在的问题, 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学校奖学金面窄、获奖率低;贷款机制不够健全, 各地方信用社对贷款手续的要求不一致, 导致延误贷款时间;勤工助学岗位少、种类单一等等。此外, 经济困难学生的身份认定、无偿资助产生的弊端、思想教育与心理健康教育的缺乏等也成为高校资助工作中的常见问题。

二、力求“授人以渔”, 有效深化大学生资助工作

1.思·鱼——深化途径之思想观念的引领。 (1) 思·鱼之理想。“天行健, 君子以自强不息。”对于受助大学生, 不仅要从经济上给予实际的帮助, 帮助他们度过难关, 而且更要通过多种方式点燃他们心中的理想。资助工作应激励他们不要因为种种原因放弃理想与信念, 反而更应该奋发向上, 坚守信念, 敢于实现理想。 (2) 思·鱼之诚信。子曰:“人而无信, 不知其可也。”大学生资助工作应广泛开展诚信教育, 塑造学生诚实守信的良好品格。资助工作应通过行之有效的工作方式使学生了解诚信的基本内容, 懂得诚信是做人的基本准则, 增强学生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 提高守法、守规的自觉性, 牢固树立守信为荣、失信可耻的道德观念。同时, 应定期开展诚信教育, 要让大学生了解非义务教育的涵义, 让大学生明白缴纳学费是应尽的义务, 也要让大学生普及诚信知识, 使他们懂得哪些行为会影响个人的信用记录以致于影响个人的成长与发展。 (3) 思·鱼之感恩。“谁言寸草心, 报得三春晖。”资助工作应将宣传助学贷款代偿政策与鼓励大学生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工作相结合, 通过受资助学生座谈会或感恩报告会等形式, 引领大学生在力所能及时回报社会。受助大学生拥有了理想信念、诚实守信、勤俭节约以及常怀感恩等思想与美德后, 就迈出了走向成功的第一步, 就拥有了战胜一切困难的强大动力。

2.扌·鱼——深化途径之实践能力的锻炼。 (1) 扌·鱼之勤工。高校资助工作应积极鼓励受助学生参与力所能及的勤工助学活动, 培养他们艰苦奋斗、自强自立的精神。资助工作应激励他们勇于直面困难, 用双手为自己赢得更多的机遇, 立足勤工助学岗位, 提升综合素质。 (2) 扌·鱼之社团。学生社团是指学生为了实现会员的共同意愿和满足个人兴趣爱好的需求, 自愿组成的, 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群众性学生组织。高校资助工作应鼓励受助学生成立社团, 提供一切便利条件, 呵护成长。同时, 资助工作可以引入社会资源、企业资源, 为这一类学生社团提供充足的经费保证, 为他们施展才华搭建平台。社团内部应努力做到“四个一”:一套完整的社团章程, 一位社团指导老师 (建议由负责资助工作的教师兼任) ;每学期召开一次全社大会;每学期举办一次大型活动。通过社团的形式, 高校资助工作可以凝聚一批受助学生, 由他们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可以从事校内外的自强励志活动、可以为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各种信息等等。 (3) 扌· 鱼之公益。受助大学生可以以个人名义或参加专业社团。以集体名义参与到社会公益项目中去。高校资助工作应想方设法地为他们牵线搭桥, 不要说教, 不做要求, 只提供信息, 让受助者自愿加入。通过亲身体验的模式, 受助学生做公益、感受公益, 感动自己, 温暖别人, “赠人玫瑰, 手有余香”。

3.心·鱼——深化途径之心理健康的养成。受助大学生作为已拥有“思·鱼”与“扌·鱼”的准渔人, 最难攻克的也是最重要的一关, 就是心理健康的养成。在校大学生正处在人生中最容易产生心理问题的年龄阶段, 特别是其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生活的艰难和不易过早地压在他们的身上和心里, 使得他们更容易产生心理方面的特殊障碍, 常见的有自我封闭型、消极悲观型、孤独郁闷型与自尊虚荣型等等。

总之, 资助工作是高等院校育人工作中最重要的环节之一。经济上的援助使得受助大学生能够安心完成学业, 但与经济援助同等重要的, 是如何使受助人提升综合素养, 在实践中成长, 在锻炼中成才。高校资助工作不仅要以鱼授人, 更重要的是, 要想方设法帮助受助人获得“思·鱼”“扌· 鱼”以及“心·鱼”, 最终成为优秀的“渔人”。只有这样, 高校资助工作才能不断深入人心, 才能持续提升受助人的幸福感, 才能真正帮助受助人“得鱼”“能渔”。

摘要:长期以来, 育人一直是高校的首要任务, 如何使大学生全面成长是高校育人永恒的命题。同时, 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始终受到社会与高校的高度关注, 他们的思想动态、实践能力与心理健康程度时刻牵动着高校资助工作者。经济资助以外, 高校的资助工作还需要在哪些方面对受助大学生给予帮助, 使资助效果落到实处、不断深化。本文从“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的角度, 就这一问题进行论述。

关键词:资助,经济困难学生,有效途径

参考文献

[1]赵西玲, 柳平均, 张芳莎.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机制的建立及心理障碍引导[J].甘肃社会科学.1999.

[2]包月辉.做好高校学生资助基础工作提高资助效益[J].经济师.2012.

13.实践育人资助项目申请书 篇十三

(盖

章)

项 目 负 责 人

国家教育体制改革

卓越计划类 实践实训基地类 实践教学类 其它 联

****年**月**日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 目 名

申请金额

万元 类

起止年月 2012 年 5 月至 2012 年 12 月 负 责 人 姓

出生年月

职务

职称

最后学历

最后学位

本人签名

组 总人数 高级 中级 初级 博士 硕士 学士

名 出生年月 职务(岗位)

职称 学历 学位 本人签名

项目

内容(不超过 400 字)

摘要

二、立项依据 主要包括:项目意义、现状分析、立项基础(前期工作与成效)等。

三、实施方案 主要包括:项目目标、实施内容及拟解决的关键问题;具体实施工作安排及预期进展;本项目的创新之处以及预期效果等。

项目中涉及校外实践活动的要明确活动地点(企业等单位名称)、时间安排、实践具体内容、班级及人数、指导教师队伍(一般应由我校教师和企事业单位的丏业技术人员戒管理人员共同组成)、学时学分要求等;涉及实验室开放的要明确开放内容、对象及时间安排。

四、经费预算 支出科目 金额(万元)

计算依据与说明

合计

注: 项目经费应直接用于学生的实验、实践活动,包括:租车、住宿费;开放实验耗材费;实验、实践指导资料印刷费等。项目经费原则上不得用于津贴发放,但少量实验、实践指导教师劳务费可以预算。项目经费不得用于购置设备及办公用品,同时,严格控制校外实验、实践活动的联系成本。

五、校内外合作单位意见

负责人:

(盖章)

****年**月**日

六、教务处意见

负责人:

(盖章)

****年**月**日

七、学校意见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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