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人员个人情况表

2024-10-23

出国人员个人情况表(11篇)

1.出国人员个人情况表 篇一

关键词:手术室,工作人员,感染知识,个人防护

手术室具有特殊性, 使得手术室工作人员工作过程中往往在接触患者时因血液、体液内所存在的病原菌或手术时因锐器而刺伤等现象导致医源性感染产生。所以了解医院手术室工作人员感染知识掌握及个人防护情况具有较为重要的临床价值[1]。本文选取64名手术室工作人员, 分析感染知识掌握及个人防护情况, 并予以相应防护措施, 现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取本院2011年1月~2013年12月的64名手术室工作人员, 其中男40名, 女24名, 年龄22~39岁, 平均年龄 (33.5±3.6) 岁。其中, 8名实习护士, 10名实习医生, 14名外科医生, 14名麻醉科医生, 18名手术室护士。

1.2 方法

所有工作人员均经访谈或应用自行设计调查问卷表了解感染知识掌握及个人防护情况。调查问卷有10道职业危害调查题目, 发放问卷64份均收回, 回收率100%。

2 结果

本文所选取的64名手术室工作人员相关防护情况, 普遍存在防护知识不足、个人防护意识差、自我防护知识欠缺等问题。见表1。

防护情况调查分析[n (%) ]

3 讨论

手术室在医疗机构中具有一定特殊性, 属于抢救患者生命的一个重要场所, 但是手术室内工作人员自身健康安全因术中物理、化学、生物相关危险因素而受到不良影响, 且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存在高强度压力使得心理压力更为严重[2]。所以了解手术室工作人员对于感染知识掌握及个人防护情况, 且予以有效防护措施, 能够有效提高手术室工作人员身心健康。

3.1 物理因素防护

手术室内需设置对应屏蔽防护设施, 防止手术室外出现大量放射情况, 一般需控制到3μGy内, 如在手术操作时需实施C型臂X线等检查时工作人员必须佩戴护目镜、铅皮手套、含铅围脖、穿着铅衣等。激光器需放置到密闭空间内, 若手术室中存在激光需手术室门口进行警示标识, 禁止无关人员入内, 而且禁止以含酒精消毒液进行皮肤消毒处理, 且需控制手术室中氧气含量, 一般在40%内[3], 防止引发火灾。尽量选取噪音较低、功能强大的新型设备, 对其需定期由专门人员实施检修;工作人员需遵照“轻关门、轻走路、轻说话、轻操作”原则。

3.2 化学因素防护

手术室内存在大量化学药品, 有抗肿瘤药物、经全身麻醉处理后产生的废气、化学消毒剂等, 此类药物存在治疗、灭菌及消毒作用, 但同样导致手术室工作人员出现呼吸道、胃肠道、神经系统和皮肤等受损情况, 由此使得操作水平, 理解、记忆能力及听力出现明显下降。在防护中需注意妊娠期工作人员, 避免吸入因麻醉而形成的废气;应用高频电刀及骨水泥时, 需以负压吸引器吸收烟雾, 使得手术室空气烟雾水平下降;改善手术室通风, 具备较为完善的排污能力, 加强手术室内空气质量管理;所应用化学性药剂需注意现用现配, 在配制过程中主要佩戴手套及口罩[4]。

3.3生物因素防护

医疗机构需提高工作人员防护知识及技能培训工作关注度, 定时对其进行相关知识培训, 加强其自我保护意识与防护能力[5];患者在急诊治疗或未确诊时需根据传染病处理标准予以相关防护措施;建立健全工作人员个人防护措施, 保证锐利器械在传递时具有较高正确性, 严格执行手部卫生与操作规范, 尽量防止针刺伤出现。

3.4 社会心理因素

手术室内工作具有较高强度, 职业风险较大, 因工作存在明显时限性及随机性, 而且医护人员在手术操作过程中需要相互配合, 生活无规律性, 工作无定时性, 有时身体会长期保持紧张性, 思想处于高度紧张状态, 极易引发心理及生理问题。在防护时应注意加强手术室工作人员工作水平, 确保手术操作中具有良好配合能力;确保生活、学习、工作时间具有一定合理性, 加强工作人员心理承受力及适应力, 具有良好心态[6]。

在医院手术室内应使得工作人员所处环境具有健康性及安全性, 不断引进先进医疗器械, 加强防护措施改善, 使得操作程序具有规范化, 提高工作人员防护意识, 加强防护制度完善, 定期开展职业安全培训, 予以合理防护措施, 加强手术室工作人员安全性。

参考文献

[1]邹华珍.浅谈手外科手术室护士自我防护的现状调查.医学信息, 2011, 24 (12) :436-437.

[2]李玉兰, 鄢定玉.基层医院计划生育手术室医院感染现状及干预措施.全科护理, 2012, 10 (2) :447-448.

[3]邢介红, 张文, 杜圣洁, 等.实习护生医院感染知识认知及影响因素调查分析.中华医院感染学杂志, 2013, 23 (18) :4494.

[4]翁冬芳.手术室实习护士医院感染知识带教计划的实施.中华医院感染学杂志, 2012, 22 (22) :5014.

[5]胡玉琴.定期培训在改善手术室工作人员感染知识掌握的效果研究.中华医院感染学杂志, 2013, 23 (10) :2421.

2.出国人员合同协议 篇二

聘 用 协 议 书

甲方:

乙方:

公司名称

甲方

名称:

住所: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乙方

姓名:性别: 男 联系电话:住址:

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省(市)地区(县)街道(乡镇)

为了明确协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本着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聘用协议期限

(一)本协议期限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具体

开始时间以甲方电话通知为准。其中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待遇不变。

第二条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二)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从事岗位(工种)工作,工作

地点为。

(三)甲方可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变更(或调整)乙方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四)同工程项目部的工作时间要求。

第四条薪酬和境外保险

(五)甲方按月将乙方工资发到乙方国内银行账户,薪酬USD/每月(,根据工作情况,每月另支付乙方——美元补助;甲方负责承担乙方工作期间的食宿、交通和通讯费用,食宿、交通及通讯费标准按项目部的标准执行。乙方享有一年一次回国休假,机票由甲方购买。

(六)乙方的社会保险由乙方自行缴纳且上述酬金中已包含各类社会保险应缴费用。甲方负责办理乙方在国外工作期间的意外伤害保险和意外医疗保险,此类保险由甲方统一办理。

第五条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七)甲方为乙方提供完成工作任务必需的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八)乙方在工作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公司的劳动安全规定。乙方对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有权立即解除本协议;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甲方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第六条其他有关事项

(九)工作纪律约定:

(1)乙方违反甲方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甲方有权根据规章制度进行处理,直至解除本协议。

(2)乙方应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劳动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财产、遵守职业道德。若因乙方擅自离职、玩忽职守、违章违纪、不诚实信用,给甲方利益、形象造成损害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甲方有权解除聘用协议;对情节严重的,可移交司法部门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十)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解除、终止本协议。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①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②连续旷工十日以上,累计旷工二十日以上或其他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③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④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乙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解除聘用协议,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

2任。

(3)对本协议因履行、变更、终止、续订、解除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保守秘密约定:

(1)乙方应当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商业秘密系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秘密和经营信息。乙方另谋职业时不得擅自泄露或使用。若因乙方违反保守秘密约定,致使甲方秘密被侵占或泄露,遭受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赔偿。

(2)对重大保密事项甲、乙方可另行签订保密协议,保密协议作为本协议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禁止双重劳动关系的约定:

在本协议服务期内,乙方不得同时为其他单位服务。如果发生此类情形,甲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十三)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国家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十四)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双方必须严格遵照执行。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

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3.劳务人员出国随身物品 篇三

1. 随身携带两寸护照彩色照片24张及一寸彩照若干以备国外办理证件使用。

2. 换取适量美金以备急需(约100美元左右)。

3. 一般机场规定乘客可携带免费托运行李和随身登机行李各一件。可托运的行李箱打包后最好不超过22公斤,手提行李重量不超过5公斤,长度不超过50厘米,另可携带随身小挎包或腰包但不能装食品。

4. 劳务人员应准备在国外期间的学习用品,如英语书籍、随身听、电子词典,以便工作期间提高英语水平。

5. 随身衣物中内衣裤、鞋袜应带够合同期内所需数量。有的雇主不提供雇员工作服,工作鞋,自己需带齐皮鞋,凉鞋,工作鞋,拖鞋等。尤其女孩子需带够长筒袜(约30-40双),短袜约20双。至于衣服要根据所去国家的气候决定,如到阿联酋等中东国家,因夏季气候炎热,可多带些无怪,露,透的便装,可以牛仔和T-恤为主。春秋季衣服只要带件厚外套即可。从事办公室工作的人员需准备两套合身的职业装。不过由于劳务人员的工作地点大多在室内,且宿舍空调房间温度较低,应适当带些长袖睡衣。

6. 日常用品中洗发水、肥皂、洗衣粉等带够一个月用的即可,这些物品在国外一般较为便宜也方便购买。但日常化妆品像粉底,唇膏等物和牙膏牙刷可以多带些。

7. 劳务人员应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准备适当的常用药物,如感冒、消炎(多带些)、退烧药及治疗皮肤病、清热避暑药如风油精等。但建议把药品分散放在托运行李中,不要专门集中放,有时海关会随时开箱检查。

8. 不能携带国家禁止的各类药品,黄色碟片和食品,应充分了解并遵守当地民俗习惯。托运行李中如:摩丝等各类化学气,液体化妆用品不能多带,具体情况请参考机票上的登机规则。

9. 因国外生活相对单调,还可根据自己的爱好,少量携带喜欢的书籍,歌带等

物用于消遣。根据前往国的特殊气候状况,可适当携带防晒护肤用品,如防晒霜、遮阳帽、遮阳伞等。

10. 劳务人员应该自珍自爱,洁身自好,不做有辱国格,人格的事情并严格遵守当地法律和工作所在地的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分配,不能狂妄自大,严禁发生辱骂,打架,偷盗和酗酒的行为发生。劳务人员在出国后应当努力工作多学知识技能,不应在物质追求上互相攀比。应根据自身条件提高个人素质以便更好的适应工作,争取有更好的发展前景。

11、多功能电源线板1个,唇膏12个,护照和签证各复印15张。

特别注意:(以下物品不提供请人员根据情况自备,第一条必须带齐)

1. 人员带白色衬衣(一个长袖、一个短袖)和黑色过膝裙或黑色裤子,黑色

工作鞋子,肉色或棕色长筒袜子,白色得内衣,商务包(上班用),带可

以在微波炉里加热的饭盒.户口本父母及本人的复印件

2. 毛巾、闹钟、化妆品、吹风机

Dubai Duty Free Recommended Packing List for Persons Joining Sales

Assistant Post in Dubai

1.2.3.4.5.6.Towels毛巾 Alarm clock闹钟 Toiletries化妆品 Hair-drier吹风机 Business Style Bag商务包 Business Suit: Black Jacket, Black Trouser or Skirt(knee length)and White Blouse职业装:黑上衣、黑裤子或过膝黑裙子、白衬衣

7.Plain natural beige/ tan tights or stockings浅色或肉色的长袜

8.Plain natural beige/cream or white bra米色或白色的内衣

9.Black comfortable shoes黑色的鞋子

10.Cosmetics化妆品

11.Lunch box(can be heat by microwave)可放在微波炉加热的饭盒

4.公费出国人员保证书 篇四

留職留薪

茲保證

貴校出 國 人 員 保 證 書在接受公費(留職留薪)出國進修(講學)自中華民國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結業後即返校服務如被保證人逾期不歸或藉詞拖延拒不返國及不回貴校繼續服務時其所有出國進修公費及薪津等,概由保證人員責賠償或追繳,並放棄上訴抗辯權。

此 致

國立成功大學

說明:

一、留職留薪一年需返校服務二年,留職停薪一年需返校服務一年,以此推計。

二、保證人因故不能繼續保證時,應以書面通知本校及被保證人另覓保證,俟辦妥新

保證手續後始可撤回原保證書,在未辦妥換保手續前,仍負保證責任如以登報聲明或片面宣佈退保者,概不生效。(非政府機構首長推荐或派遣之出國進修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延長留職留薪)

被保證人:

保證人(一)

保證人(二)

保證人身份證編號(一)(二)

或舖保(資金貳拾萬元以上)對保人:

5.出国人员个人情况表 篇五

1 对象和方法

1.1 对象

2011年在华北地区进行年度体检的40岁以上空勤人员, 共调查387人, 均为男性, 其中资料完整者为353人, 有效应答率为91.2%, 平均年龄为45.5±5.5岁。

1.2 方法

1.2.1 调查方法

抽取调查对象空腹静脉血, 采用标准试剂盒和方法检测总胆固醇 (total cholesterol, TC) 、甘油三脂 (triglyceride, TG) 、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 (high density lipoprotein cholesterol, HDL-C) 、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 (1ow density lipoprotein cholesterol, LDL-C) 等指标。

1.2.2 诊断标准

采用2007年《中国成人血脂异常防治指南》的标准[4]:TC为5.18~6.22 mmol/L时为边缘升高, TC≥6.23 mmol/L为高TC血症;TG为1.70~2.25 mmol/L时为边缘升高, TG≥2.26 mmol/L为高TG血症;LDL-C为3.37~4.12 mmol/L时为边缘升高, LDL-C≥4.13 mmol/L为高LDL-C血症;HDL-C<1.04 mmol/L为低HDL-C血症。符合高TC血症、高TG血症、高LDL-C血症及低HDL-C血症任意一项者为高血脂。

1.2.3 统计学方法

2 结果

2.1 一般情况

本研究共调查387人, 均为男性, 其中资料完整者为353人, 有效应答率为91.2%。这357人中, 40-49岁共284人, 50-59岁共69人, 平均年龄为45.5±5.5岁。

2.2 各年龄段血脂水平的比较

将调查对象分为40-49、50-59岁两个年龄组, 两组TC、LDL-C、HDL-C、TG的均值及总均值见表1。40-49岁年龄段的TG比50-59岁年龄段显著升高 (P<0.01) 。见表1。

2.3 各年龄段血脂异常分布情况

两个年龄段TC、LDL-C、HDL-C和TG的异常患病率及标化率见表2。TC、LDL-C、HDL-C、TG异常情况标化率分别为66.1%、25.5%、26.3%、35.0%。该调查人群总的血脂异常标化率达49.7%。两组相比, 40-49岁TG升高及TG总异常患病率显著高于50-59岁年龄组 (P值分别为0.005、0.023) 。

3讨论

血脂异常是引起动脉粥样硬化并最终导致心脑血管疾病的重要因素之一[5]。改革开放以来,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 血脂异常的发病率呈上升趋势[1]。血脂水平因人群、地区、时代的不同而不同, 这与工作环境、地理环境和生活方式等有关[6]。空勤人员是一类特殊职业人群, 工作压力大, 生活不规律, 了解其脂质代谢指标及血脂异常患病率, 对于防控其AS相关疾病具有重要意义, 有助于延长空勤人员的飞行年限, 保障飞行安全。

本文探讨了华北地区空勤人员血脂异常情况, 结果显示, 华北地区40-49岁空勤人员的TG均值及异常率均显著高于50-59岁人群, 这与赵荣甫等对西北地区飞行员的调查结果一致[7], 这可能是由于40-49岁飞行员属于民航业的中坚力量、工作压力更大、生活方式更不规律、对自身健康状况相对不重视而导致的, 因此, 对于TG的防控重点, 至少应提前到40岁, 做到早期防控。从分析结果还可以看出, 40岁以上飞行员高脂血症患病率达49.7%, 血脂异常以高胆固醇血症为主, 高达66.91%, 这与我国成人及几项有关民航飞行员的调查中血脂异常类型以高甘油三酯血症为主的情况不同[8,9], 而与西方国家的血脂异常情况相似[10]。推测华北地区空勤人员膳食结构与西方人类似, 膳食脂肪和胆固醇的摄食量较高, 导致血脂异常以高胆固醇为主。另外, 研究结果显示, 高TC、高LDL-C和高TG均以边缘升高为主, 认为华北地区空勤人员的血脂异常具有很大的预防空间, 加强对空勤人员的卫生宣教, 提倡合理饮食, 加强体育锻炼, 必要时服用降脂药物, 对于降低血脂异常率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W.-H.Zhao, J.Zhang, Y.You, et al.Epidemiologic characteristicsof dyslipidemia in people aged 18 years and over in China[J].Zhonghua Yu Fang Yi Xue Za Zhi, 2005 (39) :306-310.

[2]C.L.Robbins, P.M.Dietz, J.Bombard, et al.Lifestyle interventions for hypertension and dyslipidemia among women of reproductive age[J].Preventing chronic disease, 2011 (8) :1-21.

[3]马红雨, 周金丽, 魏立召, 等.250名飞行员心血管疾病危险因素调查[J].解放军预防医学杂志, 2004, 22 (1) :40.

[4]中国成人血脂异常防治指南制订联合委员会.中国成人血脂异常防治指南[J].中华心血管病杂志, 2007, 35 (5) :390-419.

[5]中华医学会神经病学分会脑血管病学组缺血性脑卒中二级预防指南撰写组.中国缺血性脑卒中和短暂性脑缺血发作二级预防指南2010[J].中国医学前沿杂志, 2011, 3:84-93.

[6]J.H.Li, S.Q.Mi, Y.C.Li et al.The levels and distribution of the serum lipids in Chinese adults, 2010[J].Chin J Prev Med, 2012 (46) :607-612.

[7]赵荣甫, 范晓英, 董亚宁, 等.中国西北地区民航飞行员血脂水平及异常率调查[J].中国医药导报, 2014, 11 (5) :116-119.

[8]J.H.Li, L.M.Wang, Y.C.Li et al.Epidemiologlc characteristics of dyslipidemia in Chinese adults in 2010[J].Chin J Prev Med, 2012 (46) :414–418.

[9]王晓峰, 陈蔚如, 张涛, 等.民航男性飞行人员血脂水平和高脂血症的影响因素分析[J].环境与职业医学, 2009, 26 (1) :8-11.

6.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的选派 篇六

(1)公派出国留学人员是指根据国家建设需要,得到国家以及有关部门、地方、单位全部或部分资助,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有计划派出的留学人员。

按国家统一计划,面向全国招生,统一选拔、派出,执行统一经费开支规定的出国留学人员,为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简称“国家公派);按部门、地方、单位计划,面向本地区、本单位招生、选拔、派出,执行部门、地方、单位经费开支规定的出国留学人员(包括个人经本单位同意和支持,通过取得各种奖学金、贷学金、资助等并纳入派出计划的留学人员”为各部门、地方、单位的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简称“单位公派”)。

(2)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分为大学生、研究生、进修人员和访问学者。

(3)出国攻读大学本科、专科和研究生的留学人员在国外的学习年限一般按对方国家的学制,由派出单位确定。出国进修人员和访问学者在国外的期限,根据进修和研究课题的实际需要,一般为三个月至一年,特别情况可为一年半,均由派出单位按派遣计划确定。

(4)派出单位要帮助和指导公派出国留学人员选好在国外学习、进修、实习或从事研究的单位。这些单位应具有较高水平或专业方面特长。

(二)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的申报手续和经费等管理办法

1、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的申报手续

公派出国留学的办理程序是:符合公派留学条件者,在接到国外学校的入学许可证件和外汇资助证明后,由本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批准后,按隶属关系,由单位向其上级部委或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申报。上级部门审批同意后,由该部委或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有关部门负责办理出国手续。

享受对方院校奖学金或资助费的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如在出国时尚未拿到资助费现款,可向派出单位申请垫付外汇额度(非贸易外汇三联单)。以供购买机票;由亲友提供资助者,其出国旅费,可凭护照和前往国的入境签证,以及国务院有关部委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部门出具的因公派出证明,自备人民币,按规定到中国银行申请兑换外汇。

2、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的工资、工龄和有关经费的管理办法

(1)出国进修人员和访问学者,在批准出国留学的期限内,国内工资由原单位照发,国内计算工龄。内公派出国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获得博士学位后,在批准的攻读博士学位期限内,国计算工龄。公派出国攻读学位的在职人员,在学习期限内的国内工资侍遇按国内对同类人员的有关规定办理。

(2)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的出国置装费、出国旅费、在国外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费,研究生和大学生中途回国休假的往返国际旅费等,按国家的统一规定办理。

(3)单位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的出国置装费、出国旅费、在国外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费,研究生和大学生中途回国休假的往返旅费等,按派出部门、地方、单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结合选派单位具体情况制定的有关规定办理。

(4)公派大学生、研究生自费回国休假、探亲,以不影响学习为前提,由驻外使、领馆审批。

(5)学成归国的公派留学人员,一般应回原单位工作,如用非所学,不能发挥本人专业特长,由其所在单位报请个级部委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部门的酌情办理。

3、因公出国留学人员护照的申领

下列因公出国留学人员,按国家规定,持用因公普通护照:

(1)根据协议、合同被派往国外的留学生、研究生、进修生、访问学者或进行合作研究、讲学、任教的有关人员;

(2)被派往国外实习、接受培训、监造和检验等人员。

上述因公普通护照的颁发机构是我国外交部或授权受理的省、市外事办公室。

(三)在国外从事“博士后”研究或实习的办法

1、国内在职人申请去国外从事“博士后”研究或实习的审批办法

(1)由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报告,说明拟从事“博士后”研究或实习的理由、内容和期限。

(2)所在单位组织专家、教授对所提“博士后”的研究方向或实习的业务范围进行评议并签署意见,由该单位领导批准后,按隶属关系报部委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部门办理出国审批手续。

(3)去国外从事“博士后”研究或实习所需经费,一般由派出单位解决。

(4)获准者,其在国外从事“博士后”研究或实习期间,国内工资照发。

2、出国研究生在国外从事“博士后”研究或实习的办法

(1)出国研究生在国外获得博士学位后,如需在国外直接从事“博士后”研究或实习,须由本人提前向其国内派出单位和我驻外使、领馆提出申请报告,说明拟从事“博士后”研究或实习的理由、内容和期限。

(2)国内派出单位收到申请后,须在三个月以内组织有关专家、教授评议并签署意见,由单位领导审批后,通过有关驻外使、领馆通知申请者。三十月后得不到派出单位答复的,即由我驻外使、领馆审定。

(3)申请者联系妥在国外从事“博士后”研究或实习的单位,并收到聘书后,本人应将从事“博士后”研究方向或实习业务范围、单位和期限等报告国内派出单位和驻外使、领馆。其研究课题或实习的业务范围与原申请批复不符的,应重新报请审批。

(4)在国外从事“博士后”研究或实习所需一切费用,包括完成“博士后”研究或实习结束后的回国旅费,均由本人自理。

(5)研究生在国外获得博士学位后,要求转到第三国从事,“博士后”研究或实习,一般应先回国工作一段时间后,再提出申请。因特殊需要由国外直接转第三国的,应提前半年提出申请,按隶属关系报部委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部门批准。

(6)从事国外的“博士后”研究或实习的期限一般为一年至一年半。

7.劳务人员出国务工、维权知识问答 篇七

一、外派劳务公司的合法性

【特别提示】

出国务工要选择正规渠道,通过商务部批准的外派劳务公司办理。不要听信非法劳务中介的虚假宣传,防止上当受骗。问:如何确认经营公司的合法性?

答:外派劳务公司应具有商务部批准的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名单可到商务部网站出国劳务网查询,也可向地方商务主管部门查询,或要求公司出示当年通过商务部年审的《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证书》或《对外承包工程经营资格证书》,及公司《营业执照》。

二、外派劳务项目的真实性

【特别提示】

近年来,一些非法中介利用部分急欲出国务工人员的无知或侥幸心理,虚构项目信息,刊登和散布虚假广告,给上当受骗人员及其家属造成极大的经济损失和精神伤害,严重地干扰和破坏了我国对外劳务合作的正常经营秩序,对此您要保持高度警惕。

问:如何获得出国劳务招聘信息?

答:一般情况下,您可以从电视、广播、报纸、网络媒体获得各种招收出国劳务人员的信息,也可以从具有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经营资格的公司获得信息。对获得的出国务工信息,应注意辨别真假,防止上当受骗。问:怎样了解外派劳务项目的真实性?

答:您通过报纸、电视等媒体或外派劳务公司获得出国劳务信息后,一定要核实信息是否准确。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地方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的外派劳务项目审查。如有必要,您可以向地方商务主管部门了解外派劳务项目的真实性。

三、报名前应注意事项

【特别提示】

出国务工要做好心理准备,有的地方工作条件十分艰苦,有些国家、地区存在一定风险,要谨慎决定。问:报名前应了解哪些情况?

答:您在报名前,要向外派劳务公司认真了解项目情况,如要去工作的国家,外国雇主名称,将从事的工作内容,工作期限,有没有试用期,每月或每周工作天数,每天工作时间等。特别要了解工资待遇,如月基本工资、超时和节假日加班费、以及工资和加班费发放方式。一般情况下,工资以下列方式发放,一是外方雇主直接将工资支付给您或存入您的银行户头,二是通过外派劳务公司转交给您。

四、出国务工的程序和条件

【特别提示】

出国务工要取得工作的国家发放的工作许可,并办理工作签证,这些手续由外国雇主负责办理。切不可持商务、旅游签证出国务工。不得向外派劳务公司隐瞒本人和家族精神病、传染病、慢性病史。

问:出国务工前需要经过哪些程序,具备何种条件?

答:出国务工前您应参加体检、适应性培训和考试、以及面试,在取得培训合格证后办理护照和国际旅行健康检查证明书。按照国家规定不允许离境的人员,以及按照劳务输入国规定不允许入境的人员,不能出国务工。问:为什么要参加培训?

答:培训将帮助您进一步了解有关国家的情况,了解您出国工作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帮助您更快适应国外工作环境,并提高您的工作技能。您只有参加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才能取得《外派劳务培训合格证》。没有获得《外派劳务培训合格证》的人员就不能被派往国外务工。

问:为什么不能持旅游、商务等签证出国务工?

答:旅游签证是某国使馆在您护照上签发的准许您去该国旅游的入境签字证明;商务签证是某国使馆在您护照上签发的准许您去该国开展商务活动的入境签字证明;如果您持旅游或商务签证到某国务工,属于未经该国政府批准而在该国非法工作的违法行为,必然要受到该国相关法律法规的惩处。

五、签署合同的注意事项

【特别提示】

出国务工时,您要与外派劳务公司和外方雇主分别签订合同,签订合同时要认真审核合同内容。不要与不法中介或个人签订合同。合同是您与外派劳务公司、与雇主之间的构成民事法律关系的重要依据,您要妥善保管好合同文本。问:签署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答:出国务工前,您应与外派劳务公司签署合同;在国外务工期间,您应与外方雇主签订《雇佣合同》。两份合同中关于劳务人员权利和义务的内容应一致。要特别注意合同中必须有下列内容:工作地点、职业工种、劳动条件、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报酬、交通、生活条件、保险、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及违约责任、合同变更及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及条件、女工和特殊工种劳动保护条件、纠纷和争议处理办法、工伤亡事故处理办法等。与外派劳务公司签署的合同应明确出国前收费的标准。

六、外派劳务收费标准

【特别提示】

为了维护外派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国家制定了相关政策,中国对外承包工程商会制定了相关行业规范,您可通过国家商务部网站、中国对外承包工程商会网站查询相关规定。

问:外派劳务需要缴纳哪些费用,具体收费标准是什么?

答:收费项目及标准如下:

1.国家允许外派劳务公司按照规定向劳务人员收取服务费,收费金额不能超过您与外派劳务公司签订的合同工资总额的12.5%。

2.您不必交纳出国务工的履约保证金或押金,但可以按照外派劳务公司要求投保履约保证保险。

3.办理出国手续时,您应按国家规定标准向有关部门交纳体检费、培训费、护照费、签证费、合同公证费等。这些费用需要您个人承担,并不再退还。您在办理出国务工事宜期间所发生的差旅费也需自理。

4、往返机票费用应按您与外派劳务公司签署的合同规定执行。您不要向经商务部批准的外派劳务公司以外的中介或个人支付任何费用。

七、在国外工作注意事项

【特别提示】

遵纪守法、诚信守诺是中国人的传统美德。任何损害国家利益、民族形象的行为举止都将受到惩罚。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您在国外工作期间,国家会保护您的合法权益。但是,您如果在国外违法犯罪,或通过不正规途径出国务工,您的权益就无法得到保证。

问:在国外工作期间需要注意什么? 答:需要注意的事项如下:

1.遵守中国法律及您去工作国家的法律、法规,尊重当地人的风俗习惯,不要参加任何形式的政治组织和邪教组织及其它非法组织和团体,不要出入色情、赌博场所。

2.不要擅自脱离工作岗位,合同到期后要按期回国。未经许可脱离原岗位到别的地方工作,或是合同到期后滞留不归,都是违反中国及外国相关法律的行为,会被逮捕监押或遣送回国。

3.在境外工作生活要注意安全。要遵守工作现场的安全防范规程,注意居住安全、外出安全、交通安全,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财物和身份证件,例如护照、工作准证等。要牢记应急情况下通讯联络方法,记住有关应急求救电话。

4.出国务工如遇到紧急情况,要保持冷静,并尽快与外派劳务公司或我国驻所在国使领馆联系,寻求援助,不要采取过激行为。问:在国外工作期间怎样应对可能遇到的困难?

答:您在国外工作期间,难免会遇到一些问题或纠纷。如遇到雇主未按照合同提供生活设施、拖欠工资、扣发加班费、挨打受骂等情况,或发生伤亡、自然灾害、战争等紧急事件时,切记要始终保持理性和冷静,通过以下途径和办法寻求保护自己的权益。

1、您与雇主之间的矛盾,可依据您与雇主签订的《雇佣合同》,向外派劳务公司或公司在当地的代表反映,请他们依据外派劳务公司与雇主签订的《劳务合作合同》与雇主交涉,或参与共同协商解决问题。

2、您与外派劳务公司之间的纠纷,要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无效,可向中国对外承包工程商会外派劳务人员投诉中心书面反映,或回国后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3、依据协议未能解决的重大问题,您可向我驻在国大使(领事)馆反映,进行咨询或寻求帮助。

4、若发生自然灾害、战争等紧急事件时,外派劳务公司和我驻外使(领)馆会主动给您提供帮助,尽最大努力保证您的生命安全。您要积极配合有关方面的援助工作,服从他们的救援安排。

八、外派劳务纠纷处理

【特别提示】

您在国外工作期间遇到纠纷时,切勿受他人挑唆鼓惑,采取过激行为,如罢工、游行、聚众围堵我使(领)馆等。应通过合法途径、理性方式反映诉求解决问题。凡因触犯当地法律,或违反合同规定而导致的后果,本人必须承担相应的民事或刑事责任。

问:遇到纠纷应寻求何种途径帮助解决?

答:1.在国内,您可通过电话或邮寄的方式向中国对外承包工程商会外派劳务人员投诉中心投诉。投诉电话:010-84242447或84242557,投诉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东后巷28号1414室,邮编:100710。

8.出国人员个人情况表 篇八

办法》

时间:2011-04-11 15:52:22 来源: 作者: 点击:

862次

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加强临时因公出国人员的费用开支管理,加强预算的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外事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党政军机关、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因公组派临时代表团组的出国人员(以下简称出国人员)。

第三条 各单位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控制出国团组和人员的精神,加强出国团组的管理,压缩出国团组规模,控制出国人数。出国团组要根据出访的任务,认真编制出访计划。

第四条 各单位要认真贯彻“勤俭办外事”的方针,在核定的财政预算内组织安排出国活动,严格执行各项费用开支标准,不得擅自突破。出国人员在出国前,要按规定的开支标准编制经费使用计划,送财务部门审定,并经所在单位领导批准后予以预付经费。

各单位不得随意向下属单位或企业摊派与出国活动相关的费用。第五条 出国人员的国际旅费按以下办法执行:

(一)出国人员要选择经济合理的路线。所选航线有中国民航的应按规定乘民航班机,并尽可能购买往返机票。

(二)出国人员除党和国家领导人及有特殊情况经批准乘坐专机外,均应乘坐国际班机和国际列车。副部级以及相当于副部级以上人员,可乘坐飞机头等舱、轮船一等舱、火车高级软卧包厢;司局级以及相当于司局级人员可乘坐飞机公务舱、轮船二等舱、火车软卧;其他人员均乘坐飞机经济舱、轮船三等舱、火车硬卧。其所发生的国际旅费在上述标准内据实报销。

(三)出国人员乘坐国际列车,国内段按国内差旅费的有关规定执行;国外段超过6小时以上的按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每人每天补助12美元。

第六条 出国人员根据出访任务需要在一个国家城市间旅行,应事先在出访计划中列明,并报本单位外事、财务部门批准。出国人员在批准的计划内旅行,其城市间交通费凭有效的城市间原始交通票据实报实销。第七条 出国人员在国外的伙食费和公杂费(指用于市内交通、邮电、办公用品和必要的小费等项目),按以下办法:

(一)除特殊情况外,出国人员伙食费、公杂费均按规定的标准发给个人包干使用。包干天数按离、抵我国国境之日计算。

(二)根据工作需要和特点,不宜个人包干的代表团组,其伙食费和公杂费由代表团组统一掌握,包干使用。

(三)外方以现金或实物形式提供伙食费和公杂费接待我代表团组的,出国人员不再领取伙食费和公杂费。

(四)党和国家领导人率领的代表团,其伙食费和公杂费管理办法另行制定。第八条 出国人员在国外的住宿费,按以下办法执行:

(一)党和国家领导人按实际开支住宿费实报实销;副部级以及相当于副部级以上人员根据工作需要,本着节约的原则安排,据实报销;其他人员在规定的住宿费标准之内予以报销。

(二)参加大型国际会议或活动的出国人员,原则上应按住宿费预算标准执行,如对方组织单位要求统一安排,亦应严格把关,通过询价方式从紧安排,超出预算标准的,可据实报销。

第九条 出国人员个人国外零用费,按离、抵我国国境之日计算。每人每次出国在10天以内的,发给50美元;超过10天的,从第11天起,每人每天发给5美元。

第十条 出国人员在国外原则上不赠送礼品、不搞宴请。确有必要赠送礼品的,必须按照节约、从简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在对外公务活动中赠送和接收礼品的规定》(国务院第133号令)和财政部、外交部《关于对外赠送礼物金额标准的规定》[(93)财外字第834号]执行。确需宴请的,应连同出国活动计划一并报批,宴请标准按照所在国家一人一天的伙食费包干标准掌握。

第十一条 出国人员回国报销费用时,必须凭有效票据填报有团组负责人审核签字的国外费用报销单(具体表格由各单位制定)。各种报销凭证用中文开支内容、日期、数量、金额等,并由经办人签字。第十二条 出国人员赴欧元区国家,其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开支标准均以欧元作为货币单位。在欧元未进入流通领域之前,出国团组可按欧元标准相应领取以固定折算率计算的当地货币,或直接领取美元,比价以领取经费之日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发布的欧元与美元比价确定。

第十三条 出国人员在有出国(境)任务的每一公历内,每人可一次自费购买外汇200美元。属于党政机关、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事业单位的出国人员的个人自费购汇,按照《非贸易非经营性外汇财务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号)中的购汇手续,由组团单位统一办理;其他出国人员的自费购汇,按照中国银行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四条 各单位因公临时赴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人员,均执行本办法。

第十五条 边境地区有频繁出国任务的人员,其出国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由所在省、自治区财政厅(局)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制定,并报财政部备案。

第十六条 各单位要加强对出国人员执行财经纪律的教育,对出国人员违反规定的开支一律不予报销,弄虚作假的不正当所得必须全部以外币退赔,所购物品一律交公或按国内市场价收取人民币,并依照国家有关违反财政法规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和罚款。

第十七条 国有企业和其他因公临时出国人员的各项费用开支标准,参照规定执行。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财政部、外交部《关于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的规定》(财外字[1995]第250号)同时作废。

附:各国家和地区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开支标准表 序号 国家和地区 币别 每人每天 住宿费标准 每人每天 伙食费标准 每人每天 公杂费标准 一 亚洲

01 蒙古 美元 60 20 13 02 朝鲜 美元 70 30 15 03 韩国 美元 90 40 15 04 日本 日元 9000 6000 2500 05 缅甸 美元 55 23 10 06 巴基斯坦 美元 55 20 10 07 斯里兰卡 美元 55 20 10 08 马尔代夫 美元 55 20 10 09 孟加拉 美元 55 20 10 10 伊拉克 美元 70 32 18 11 阿拉伯联合酋长国 美元 70 30 15 12 也门 美元 70 30 15 13 阿曼 美元 70 32 18 14 伊朗 美元 55 25 18 15 科威特 美元 90 40 18 16 沙特阿拉伯 美元 75 37 15 17 巴林 美元 55 35 15 18 以色列 美元 80 37 15 19 巴勒斯坦 美元 80 37 15 20 文莱 美元 70 30 15 21 印度 美元 55 25 10 22 不丹 美元 55 20 10 23 越南 美元 55 20 10 24 柬埔寨 美元 55 20 10 25 老挝 美元 55 20 10 26 马来西亚 美元 65 22 10 27 菲律宾 美元 65 22 10 28 印度尼西亚 美元 65 22 10 29 东帝汶 美元 65 35 13 30 泰国 美元 55 22 13 31 新加坡 美元 70 25 13 32 阿富汗 美元 40 20 10 33 尼泊尔 美元 55 20 10 34 黎巴嫩 美元 70 25 13 35 塞浦路斯 美元 50 20 13 36 约旦 美元 50 22 15 37 土耳其 美元 50 20 13 38 叙利亚 美元 50 20 13 39 卡塔尔 美元 70 37 13 40 香港、澳门 港元 600 200 100 41 台湾 美元 90 40 18 二 非 洲

马达加斯加 美元 45 20 10 43 喀麦隆 美元 45 25 10 44 多哥 美元 45 25 10 45 科特迪瓦 美元 45 25 10 46 摩洛哥 美元 50 25 15 47 阿尔及利亚 美元 65 30 13 48 卢旺达 美元 50 25 10 49 几内亚共和国 美元 65 30 13 50 埃塞俄比亚 美元 50 20 10 51 厄立特里亚 美元 50 20 10 52 莫桑比克 美元 50 20 10 53 塞舌尔 美元 70 30 10 54 肯尼亚 美元 65 20 13 55 利比亚 美元 65 30 13 56 扎伊尔 美元 65 25 13 57 安哥拉 美元 70 30 13 58 赞比亚 美元 55 20 13 59 几内亚比绍 美元 55 20 10 60 突尼斯 美元 40 25 10 61 布隆迪 美元 55 25 13 62 莱索托 美元 40 25 13 63 津巴布韦 美元 45 25 13 64 尼日利亚 美元 70 30 13 65 毛里求斯 美元 55 25 11 66 索马里 美元 50 35 10 67 苏丹 美元 65 25 13 68 贝宁 美元 40 25 10 69 马里 美元 40 25 10 70 乌干达 美元 65 25 13 71 塞拉立昂 美元 50 25 13 72 吉布提 美元 55 30 13 73 塞内加尔 美元 40 25 10 74 冈比亚 美元 65 30 13 75 加蓬 美元 45 30 10 76 中非 美元 40 25 10 77 布基纳法索 美元 40 25 10 78 毛里塔尼亚 美元 60 30 10 79 尼日尔 美元 40 25 10 80 乍得 美元 40 25 10 81 赤道几内亚 美元 40 25 10 82 加纳 美元 50 30 10 83 坦桑尼亚 美元 40 25 13 84 刚果 美元 40 25 10 85 埃及 美元 65 25 13 86 圣多美和普林西比 美元 65 25 10 87 博茨瓦纳 美元 65 25 13 88 南非 美元 65 25 13 89 纳米比亚 美元 40 25 13 90 斯威士兰 美元 40 25 13 91 利比里亚 美元 55 25 13 92 佛得角 美元 50 25 10 93 科摩罗 美元 40 25 10 三 欧洲

罗马尼亚 美元 65 25 10 95 南斯拉夫 美元 65 25 10 96 马其顿 美元 65 25 10 97 斯洛文尼亚 美元 65 25 10 98 波黑 美元 65 25 10 99 克罗地亚 美元 65 25 10 100 阿尔巴尼亚 美元 65 20 13 101 保加利亚 美元 65 20 13 102 俄罗斯联邦 美元 70 20 10 103 立陶宛 美元 70 20 10 104 拉脱维亚 美元 70 20 10 105 爱沙尼亚 美元 70 20 10 106 乌克兰 美元 70 20 10 107 阿塞拜疆 美元 70 20 10 108 亚美尼亚 美元 70 20 10 109 格鲁吉亚 美元 70 20 10 110 吉尔吉斯斯坦 美元 70 20 10 111 塔吉克斯坦 美元 70 20 10 112 土库曼斯坦 美元 70 20 10 113 乌兹别克斯坦 美元 70 20 10 114 白俄罗斯 美元 70 20 10 115 哈萨克斯坦 美元 70 20 10 116 摩尔多瓦 美元 70 20 10 117 波兰.美元 65 20 13 118 德国 欧元 105 35 20 119 荷兰 欧元 80 35 20 120 意大利 欧元 85 40 15 121 比利时 欧元 95 35 15 122 奥地利 欧元 85 35 15 123 希腊 欧元 70 35 15 124 法国 欧元 85 35 20 125 西班牙 欧元 70 35 15 126 卢森堡 欧元 95 35 15 127 爱尔兰 欧元 80 40 20 128 葡萄牙 欧元 95 35 15 129 芬兰 欧元 85 35 15 130 捷克 美元 65 20 13 131 斯洛伐克 美元 65 20 13 132 匈牙利 美元 65 20 13 133 瑞典 美元 75 30 15 134 丹麦 美元 75 30 15 135 挪威 美元 70 30 15 136 瑞士 美元 80 40 18 137 冰岛 美元 80 40 18 138 马尔他 美元 50 27 12 139 英国 英镑 70 25 12 四 美洲

9.出国人员个人情况表 篇九

为规范和加强临时因公出国人员的费用开支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我司外事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财政部、外交部财行[2001]73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公司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控制出国团组和人员的精神,加强出国团组的管理,压缩出国团组规模,控制出国人数。出国团组要根据出访的任务,认真编制出访计划。

第二条 要认真贯彻“勤俭办外事”的方针,在核定的预算内组织安排出国活动,严格执行各项费用开支标准,不得擅自突破。出国人员在出国前,要按规定的开支标准编制经费使用计划,送计财部审定,并经公司领导批准后予以预付经费。

第三条 出国人员的国际旅费按以下办法执行:

(一)出国人员要选择经济合理的路线。所选航线有中国民航的应按规定乘民航班机,并尽可能购买往返机票。

(二)出国人员公司副总以上人员,可乘坐飞机公务舱、轮船二等舱、火车软卧;其他人员均乘坐飞机经济舱、轮船三等舱、火车硬卧。其所发生的国际旅费在上述标准内据实报销。

(三)出国人员乘坐国际列车,国内段按国内差旅费的有关规定执行;国外段超过6小时以上的按天数计算,每人每天补助12美元。

第四条 出国人员根据出访任务需要在一个国家城市间旅行,应事先在出访计划中列明,由事务部报预算、计财部审核,出国人员在批准的计划内旅行,其城市间交通费凭有效的城市间原始交通票据实报实销。

第五条 出国人员在国外的伙食费和公杂费(指用于市内交通、邮电、办公用品和必要的小费等项目),按以下办法执行:

(一)除特殊情况外,出国人员伙食费、公杂费均按规定的标准(各国家和地区伙食费公杂费开支标准见附表)发给个人包干使用。包干天数按离、抵我国国境之日计算。

(二)根据工作需要和特点,不宜个人包干的代表团组,其伙食费和公杂费由代表团统一掌握,包干使用。

(三)外方以现金或实物形式提供伙食费和公杂费接待我代表团组的,出国人员不再领取伙食费和公杂费。

第六条 出国人员在国外的住宿费,按以下办法执行:

(一)公司副总以上人员根据工作需要,本着节约的原则安排,据实报销;其他人员在规定的住宿费标准(见附表)之内予以报销。

(二)参加大型国际会议或活动的出国人员,原则上应按住宿费预算标准执行,如对方组织单位要求统一安排,亦应严格把关,通过询价方式从紧安排,超出预算标准的,可据实报销。

第七条 出国人员个人国外零用费,按离、抵我国国境之日计算。每人每次出国在10天以内的,发给50美元;超过10天的,从第11天起,每人每天发给5美元。

第八条 出国人员在国外原则不赠送礼品、不搞宴请。确有必要赠送礼品的,必须按照节约、从简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在对外公务活动中赠送和接收礼品的规定》(国务院第133号令)和财政部、外交部《关于对外赠送礼物金额标准的规定》([93]财外字

第834号)执行。确需宴请的,应连同出国活动计划一并报批,宴请标准按照所在国家一人一天的伙食费包干标准掌握。

第九条 出国人员回国报销费用时,必须凭有效票据填报有团组负责人审核签字的国外费用报销单。各种报销凭证必须用中文注明开支内容、日期、数量、金额等,并由经办人签字。

第十条 出国人员赴欧元国家,其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开支标准均以欧元作为货币单位。在欧元未进入流通领域之前,出国团组可按欧元标准相应领取以固定折算率计算的当地货币,或直接领取美元,比价以领取经费之日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发布的欧元与美元比价确定。

第十一条 因公临时赴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人员,均执行本办法。

第十二条 公司要加强对出国人员执行财经纪律的教育,对出国人员违反规定的开支一律不予报销,弄虚作假的不正当所得必须全部以外币退赔,所购物品一律交公或按国内市场价收取人民币,并依照国家有关违反财政法规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和罚款。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10.出国人员个人情况表 篇十

甲方:西安冠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承诺人)涉密等级:

乙方为甲方员工,因 原因需要到 国家(地区),时间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乙方承诺,在出国(境)期间,遵守以下保密纪律:

1、不在探亲、访友、留学、旅游等活动中携带涉及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 或物品;不向外泄露国家秘密及本人知悉的有关秘密事项。

2、不在公共场所和无线、有限通讯中谈论国家秘密事项;在境外遇到特殊困难和安全问题,及时向我驻外使馆和驻外旅游办事处报告。

3、按期归国,不发生擅自出走,滞留,预期不归及利用各种手段进行叛逃的 行为。

4、回国15日内,主动到公司办公司上缴因私护照和通行证等出国(境)证件,并由公司办公室统一保管。

5、在出国(境)期间,若发生泄密事件,本人将自愿接受处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承诺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11.出国留学人员协议书 篇十一

为加强对自费出国留学人员的管理,明确留学人员在境外的义务、责任及权利,中国科学院过程工程研究所(甲方)与自费出国留学人员(乙方)签定如下协议:

1.根据乙方申请,经甲方批准,由国内担保人,同意乙方赴进行。出国期限为三年,自出境之日起计算。

2.乙方在出国期间应努力完成学业或从事的科研工作,并保证遵守中国和所在国的法律,始终把国家和民族的利益放在首位,自觉按期回国服务。

3.乙方在境外学习工作期间(包括往返途中),如发生经济纠纷、政治事故、人身伤、残、病、亡等问题,均由本人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乙方的担保人应履行自己的职责,在乙方出国期间,始终同乙方保持思想上和业务上的联系,督促并保证乙方自觉执行本协议,按期回国服务。

5.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乙方、担保人各一份,另一份送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并自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签字:

负责人签字:担保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出国研究生协议书

为加强对出国工作研究生的管理,明确出国人员在境外的义务、责任及权利,中国科学院过程工程研究所(甲方)与出国工作研究生(乙方)签定如下协议:

1.根据乙方申请,经甲方批准,由国内担保人,同意乙方赴

进行。出国期限为,自出境之日起计算。

2.乙方在出国期间应努力完成所从事的科研工作,并保证遵守中

国和所在国的法律,始终把国家和民族的利益放在首位,自觉按期回国完成学业。

3.乙方在出国工作期间,不享受所内研究生奖学金和其它补贴。

4.乙方在境外工作期满,若逾期不归,所发生的经济纠纷、政治

事故、人身伤、残、病、亡等问题,均由本人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乙方的担保人应履行自己的职责,在乙方出国期间,始终同乙

方保持思想上和业务上的联系,督促并保证乙方自觉执行本协议,按期回国。

6.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担保人各一份,自各方签字之

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签字:

负责人签字:担保人签字:

上一篇:内科实习生考试题下一篇: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