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有偿补课专项治理情况汇报

2025-01-29

拒绝有偿补课专项治理情况汇报(精选4篇)

1.拒绝有偿补课专项治理情况汇报 篇一

开发区初中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为了坚决遏制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违规行为,彻底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重塑教师职业道德,树立教师的良好形象,青州经济开发区初中按照潍坊市纪委市监察局派驻第七纪检组监察室与潍坊市教育局党委《关于在全市开展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从2014年4月以来,在全校分阶段、有序的开展了一系列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活动,现总结如下。

一、宣传发动阶段:

1、成立了以王振伟校长为组长,校领导班子骨干和教师代表为组员的《开发区初中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2、学校结合实际制定了开展有偿补课专项治理方案,并经全体教师表决后进行实施。

3、组织召开了全校教职工参加的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动员部署会议。

4、结合正在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组织教师学习了有关师德、师风、师纪的法规、制度和文件。

5、学校统一组织全体教师开展了“在职教师为什么不能参与有偿补课活动”以及“为什么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大讨论,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了有偿补课以及体罚学生的危害性。

6、学校组织了5次、每次不少于1小时的集体学习讨论会议,每位教师都进行了深刻的反思。

7、进一步完善了投诉查处机制,设立了举报箱和举报电话。

二、自查自纠阶段

1、学校组织教师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每位教师对2013年1月以来是否参与有偿补课等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向学校填报了《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情况自查表》,经过调查,我校没有教师参与有偿补课活动。

2、学校组织全体教师填写了《开发区初中在职教师不准参与有偿补课情况承诺书》。

3、学校在校务公开栏分批分次的公示了所有教师的《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情况自查表》和《公开承诺书》,并照相存档。

4、学校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通过家访学生和与教师座谈等形式进行调查开发区初中教师有偿补课情况,经调查,没有发现在职教师参与此活动。

5、根据《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情况自查表》和学生反馈情况,填写了《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情况调查统计表》。

6、通过家长课程等形式,由王振伟校长向全体家长进行了开发区初中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家长会议,并组织家长学习了开发区初中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致家长的一封信;

7、组织全体学生学习了开发区初中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调查表;

我校这次对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活动的整治,做到了有方案、有领导、有措施、有承诺,有力的推进了我校教师队伍的建设。同时,也从思想上提高了教职工对开展专项治理活动重要性的认识,立足本职岗位、恪尽职守,上好每一堂课,教好每一个学生,关心每一个学生的健康成长,把主要精力投入到本职工作中去,做崇高师德的塑造者和为人师表的践行者,自觉拒绝和抵制有偿补课行为。

全体教师纷纷表示,将禁止“有偿补课、有偿家教” 作为严格要求自己的基本要求,认真上课,严以律己,争做人民满意的教师。

青州经济开发区学校初中部

2014.6

2.拒绝有偿补课专项治理情况汇报 篇二

为落实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教师〔2015〕5号,以下简称《规定》)精神,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过重学业负担,下大力气治理部分中小学校和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问题,根据市、区教育局关于落实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的实施方案,现将有关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确保专项治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为保证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教育组成立了以教育专干为组长的“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中小学校长等组成。召开了中小学校长、园长会议,专项安排有偿家教治理会议,制定了《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二、动员宣传,努力提高全体教师的思想觉悟 为了确保全校教职工的积极配合,确保专项治理工作的有序和有效开展,各学校重视动员宣传和思想教育工作。学校先后组织召开了行政会、全校教师会、年级组以及教研组工作会议学习《规定》和市教育局《实施方案》,深入讨论,教育引导广大教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立德树人,自觉拒绝有偿补课,提倡为学习有困难学生无偿答疑辅导,开展课前课后或假期志愿服务,充分展现当代教师无私奉献、崇德向善的精神风貌,积极传播教育正能量。深刻领会文件精神,统一思想认识,明确责任目标和治理重点。扎实的学习和思想教育宣传,营造出了浓郁的专项治理活动氛围,广大教师对此次专项治理活动的思想认识水平显著提高。老师们对此次治理活动普遍欢迎并满怀信心。

三、认真清理,坚决不留工作漏洞和治理死角 各学校积极主动开展自查、排查活动,对《规定》中所列举的六种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把“六条禁令”落到实处,以“六条禁令”落实为契机,全面贯彻落实《宝鸡市教师职业道德十条禁令》和《宝鸡市陈仓区教育体育局关于改进教体系统干部作风“十要十不准”的规定》。教育组将治理有偿补课纳入督导检查的重点内容,开展专项督查。对于在课堂上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课上不讲课后讲并收取补课费的教师重点查办,坚决问责。教育组特别紧盯寒暑假、法定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结合实际研究制订标本兼治的实施办法,扎实有序开展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和常态化治理工作,坚决制止有偿补课等乱收费行为。认真落实市教育局《实施方案》相关要求,主动公开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渠道,积极构建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及社会广泛参与的监督体系,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坚决杜绝学校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行为,加强对教师从教行为的管理监督。同时,各教育组与学校、学校与教师与学校层层签订《责任书》,同时学校要求每位教师对照六个重点领域,本着对自己负责的精神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在教师自查的基础上,学校进行排查工作。通过主题班会、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明察暗访等形式,对本校逐个学段、逐个班级、逐个教师进行彻底排查,准确掌握每位教师是否参与有偿补课的具体情况。

正是看到了专项治理活动对端正教风和唤醒教师职业责任感的重要作用,香泉镇教育组对专项治理活动将长期跟踪考察,并把从事有偿补课行为纳入到教师竞聘上岗和评优晋职系列,实行一票否决。通过此次专项治理活动,进一步加强了师德师风建设,纯洁了教师队伍,全校在职教师形成了自觉拒绝有偿补课的共识,一心一意投身教学、做人民满意的人民教师的职业责任感、自豪感和良好行风正在蔚然形成。

3.拒绝有偿补课专项治理情况汇报 篇三

开展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以及高碑店市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有偿补课问题,学校就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校办室。

二、工作目标

以学校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为突破口,切实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治理有偿补课行为,增强学校规范办学意识,提高学校规范办学自觉性,教育引导全校在职教师关爱学生,廉洁从教,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知识、有仁爱之心”的教师队伍;规范在职教师的职业行为,进一步加大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等行为的查处力度,通过督查和警示一批师德不正、行为失范的在职教师,促进学校形成良好教风、学风和校风。

三、专项治理范围

(一)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二)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三)严禁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

(四)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五)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有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六)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四、工作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7月10日前)本阶段重点做好以下三项工作:

1.广泛宣传,全面动员。组织召开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动员会,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 充分利用网络、电视、报纸、橱窗等媒介和召开家长会、致学生家长信等形式,广泛宣传专项治理活动的内容、目的和意义,努力营造学校宣传到位、家长理解配合、社会参与监督的良好氛围。

2.签订承诺书。要组织开展公开承诺活动,每一位在职教师要签订《师德承诺书》、《拒绝有偿补课承诺书》,明确违约责任和处理规定。

3.建立监督平台。学校要设臵有偿补课举报信箱,公布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自查自纠阶段(7月11日-7月31日)

学校要在广泛宣传、全面动员的基础上,以学校和教师个人自查、对学生和家长进行问卷调查、社会有关部门帮查相结合的形式,周密排查有偿补课情况。在自查自纠工作中,按照“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原则,对参与有偿补课的在职教师加强教育引导,要求其立即自行停止有偿补课行为,及时退还相关费用。坚决防止和制止在职教师强迫学生参加在线教育,或者为在线教育提供生源、或因参加在线教育影响职工作等行为的发生。凡在自查自纠阶段能主动配合、自觉停止违规行为的将不予追究。

(三)集中治理阶段。(8月至10月)

在学校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学校组织专门人员以明查暗访的形式,对在职教师、家长和社区居民进行访谈,开展随机抽查。学校要公布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接受群众的举报监督。要重点盯紧暑假、节假日等重要时间点,对于投诉比较集中的个别教师,加强检查监督,及时核查举报和投诉反映的相关事件。对有禁不止、继续从事有偿补课的教师,由教育主管部门按程序依法依规予以严肃查处。

(四)整改提高阶段(11月至12月)。

学校要针对专项活动开展过程中暴露出的突出问题,进行认真的分析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重点,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对存在问题的教师,由学校党组织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对于严重违反师德规范的教师,严格按程序上报市教育局信访监察科和人事科。年底,学校要组织一次治理有偿补课专项活动成果展示活动,邀请部分学生及家长、党政机关、社会各界人士参加,广泛听取意见,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职责。成立由学校一把手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中层干部为成员的专项治理活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专项治理活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负责专项治理活动日常工作,牵头组织协调对有偿补课的查处;教导处负责起草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处理规定,主动参与查处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将治理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列入检查重要内容,督促专项治理活动的落实;负责牵头做好专项治理活动的宣传工作,为专项治理活动营造良好氛围。

(二)落实工作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校长是治理本校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工作直接责任人,负责制定学校落实办法,保证责任落实到人。学校要按照《开展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活动实施方案》要求,认真履行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责任,排除干扰、克服困难、破解难点、务求实效;要严格执行规范办学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对教师教育教学行为的日常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不断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要把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作为今后一段时间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学校日常工作安排。

(三)统一思想认识,扎实开展工作。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乱办班行为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呼声,是进一步推进“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根本要求,是建设廉政校园、办好人民满意学校、树立教师形象的主要抓手,各部门、各科室要立场鲜明,态度坚决,措施得力,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姑息迁就。广大教师要充分认识其危害性,自觉抵制有偿补课的诱惑,从自身做起,耐心做好要求补课学生家长的劝说解释工作,坚守教师职业操守,自觉维护自身形象。

(四)加强监督,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建立学校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通报制度。各科室、各部门要主动邀请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参与专项治理活动,监督治理工作,鼓励学生家长自觉抵制、主动举报有偿补课行为,将在职教师是否组织和参与有偿补课情况,纳入考核、师德考核、职务评审、岗位聘用、评优评先等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对履行治理工作责任不力、工作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由校长追究个别部门、科室负责人和有关人员责任。

xxx小学

4.拒绝有偿补课专项治理情况汇报 篇四

行动实施方案范文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x中全会精神,加强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进一步严明纪律、改进作风,坚决纠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行风问题,依据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及省、市、县有关工作要求,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开展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行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在全县中小学开展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行动,下大力度采取有效措施,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建立教育局和各学校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专项治理体系。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治理,形成高压态势,规范在职教师从教行为,严肃查处在职教师有偿补课问题。通过专项治理行动,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在全县教育系统形成教师爱岗敬业、风清气正、教书育人、奋发向上的良好氛围。

三、治理内容

1、严禁在职教师利用晚上、双休日、寒暑假或法定节假日,在校内、本人住房或租借房屋及学生家庭等场所给学生授课或辅导并从中获取报酬。

2、严禁在职教师利用学科不同相互介绍或提供家教生源、为退休教师和校外办学机构介绍生源并从中获取报酬。

3、严禁在职教师利用职务之便暗示、诱导、动员或强制学生参与补课和辅导并从中获取报酬。

4、严禁在职教师以亲属或他人名义对学生进行授课和辅导并从中获取报酬。

5、严禁在职教师自己虽未授课,但私自以办班的形式对学生进行授课和辅导并从中获得报酬。

6、严禁在职教师未经组织批准,在民办学校兼课或在校外培训机构授课和辅导并从中获取报酬。

7、严禁在职教师有其他有偿家教行为。

四、纪律要求

1.加强监督检查。县教育局将组织人事、纪检、整治办、教育股、法制股和分包股室相关人员成立督查组,对全县各学校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进行综合检查、专项检查和明查暗访,通过听、看、问、访、查等方式,进行全方位、无死角拉网式大检查,同时设立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举报电话及邮箱,接受全社会监督。

2.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加大对有偿补课的责任追究和查处力度,对家长和社会反映出来的问题做到“有举必查、有查必果”。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快查快办,从严从重,决不手软。对有偿补课治理不力,有偿补课问题易发频发的学校,进行全县通报,并落实约谈工作机制,在目标工作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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