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河水利委员会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查工作程序(精选9篇)
1.淮河水利委员会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查工作程序 篇一
法规名称:关于进一步加强水资源论证工作的通知 水资源[2006]95号
法规类别:规范性文件
制定机关:水利部
颁布日期:2006.03.23
实施日期:
修改日期:
法规内容:
各流域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新疆审查建设兵团水利局,各资质单位: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水利部第15号令)实施以来,在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经过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努力,取得了显著成效,对合理配置、高效利用、有效保护水资源,保证建设项目的合理用水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规范取水许可审批提供了技术依据。但在一定程度上也存在着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编制质量不高、审查把关不严、监督管理薄弱等问题。为加强监督管理,进一步提高报告书编制质量,促进水资源论证工作健康、有序的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入贯彻落实《水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全面推进水资源论证制度建设
1、进一步贯彻落实《水法》,结合本地实际,开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城市总体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布局的水资源论证,全面推进和深化水资源论证工作。
2、加大对区域和流域水资源、水生态影响较大的水利、水电、煤炭等项目的水资源论证力度,促进水生态环境的保护。加强 “工业园区”、“生态园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各类“开发区”的规划、建设的水资源论证,充分考虑当地的水资源承载能力,并与当地的水资源条件相适应。
3、贯彻落实《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严格执行取水许可及水资源论证审批制度。对未进行水资源论证及未办理取水许可申请、审批手续的已建、在建项目进行认真清理,限期补办;逾期未办理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要坚决制止因无序开发而造成的水资源供需矛盾加剧和生态环境进一步破坏现象的发生,保障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二、科学论证,严格审查,全面提高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编制质量
1、根据《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试行)》(SL/Z322-2005)(以下简称《导则》)的有关规定,区别建设项目的不同类型、规模,结合区域水资源条件与经济发展要求,突出水资源论证工作重点。要坚持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相结合的原则,统筹考虑已建、在建及拟建建设项目的综合影响;坚持开发利用与保护相结合的原则,统筹考虑建设项目取水、用水以及取退水影响的分析。要避免出现重视取水、忽视退水,重视用水、忽视节水,重视区域配置、忽视流域配置,重视经济用水、忽视生态用水等现象。
2、严格按照水资源论证审查的有关规定受理、审查报告书,同时要结合建设项目的类别、性质等,组织相关部门、行业的专家及相关流域机构或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取退水口所在地地级或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建设项目业主单位参加审查,进行现场查勘,并填写《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专家评审表(试行)》(见附件)。
3、鼓励水资源论证资质单位(以下简称资质单位)之间开展横向合作,发挥各自的技术优势,联合编制报告书。同时可结合自身技术特点,聘请相关的专业技术人员开展水资源论证工作,但所占比例不应超过总编制人员的三分之一。
三、加强领导,深化管理,促进水资源论证工作水平的稳步提高
1、各有关单位要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明确责任,认真组织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的开展;要加大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对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总结经验、结合实际,勇于创新,逐步建立适合本地区、本流域特点的水资源论证规章制度和有关技术标准体系,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推进水资源论证工作。
2、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各流域机构要结合《导则》、《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专家评审表(试行)》,对水资源论证资质单位、评审专家及审查机关实施监督管理。我部委托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对区域内的水资源论证甲级资质单位(包括国务院各部委(局、总公司)直属单位中的资质单位)、评审专家实行监督管理。其中,流域机构直属单位中的评审专家、资质单位,由流域机构负责实施监督管理。
此外,我部每年不定期对资质单位编制的论证报告书进行抽查。被抽查到的资质单位应在指定的时间内,携带被抽查到的报告书及相关材料到我部接受专家评议。经检查及专家评议,发现资质单位在水资源论证活动中有严重违规行为,或报告书质量确属不合格的,对该资质单位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或一年内连续通报两次的将由原发证机关降低其资质等级或吊销其资质。
3、各资质单位要加强内部管理,完善制度,严格按照市场准入原则开展水资源论证业务工作,杜绝出借、转包或变相转包资质证书。对于出借、转包、变相转包或纵容、包容下属单位(不包括内设机构)以资质单位的名义承揽水资源论证业务、独立承担水资源论证工作的资质单位,我部将按规定吊销该资质单位的资质证书。但资质单位的下属单位,可在具体的水资源论证项目中承担基础资料的收集、整理、分析,或选派人员参与论证报告书的编制工作(参加人员总数不得超过总编制人员的三分之一)。资质单位在编制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时,应在报告书上注明编制人员的培训证书编号。
4、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审查机关、评审专家的监督管理,科学、公正、合理的审查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对于在报告书审查过程中弄虚作假、把关不严、审查通过的报告书质量低劣,以及有越权、侵权审查行为的审查机关,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给予通报批评,并责其限期提出整改意见,整改期间不得从事报告书审查工作(其审查权由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代为行使)。整改意见经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后,方可重新开展审查工作。
对于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弄虚作假、不负责任并造成严重后果的,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应责其限期提出整改意见,整改期间不得从事相关审查业务工作。整改后,再出现同类问题,我部将取消其评审专家资格。
二○○六年三月二十三日
2.淮河水利委员会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查工作程序 篇二
程启越 张松涛 杨刚 [摘要]阐述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的意义、目的和内容,并以庙塘水库工程为例,对水资源论证报告中区域水资源状况及其开发利用分析、取用水合理性、取水水资源论证、取水和退水影响等多部分内容进行了详细的分析。论证结果表明,庙塘水库来水量、水质等能够满足用水需求,水库取退水不会对生态环境和第三者产生较大影响。工程实施后可以灌溉0.395×104 hm2农田(其中水田0.168×104 hm2、旱地0.227×104 hm2),解决工程区3.51 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庙塘水库工程的建设将极大改善项目区农民的基本生活条件及农业基础设施,建议尽快实施。
[关键词]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取用水;退水
[中图分类号] TV211 [文献标识码] B [文章编号] 1006-7175(2013)11-0043-02 1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的目的水资源是重要的自然资源、经济资源和战略资源,在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水资源论证的目的在于保证建设项目的合理用水,推进水资源可持续开发利用,促进水资源的优化配置、产业结构和用水结构的调整,提高用水效率和效益,减少建设项目取水和退水对项目区周边产生的不利影响,为建设项目取水许可申请和审批提供科学的技术依据。水利水电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的内容
水资源论证报告是贯彻执行水资源论证制度的具体形式,依据水利部发布的《水利水电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SL 525-2011),水利水电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①区域水资源状况及其开发利用分析。主要介绍分析范围内自然地理、社会经济、气候特征和水文条件等,并结合现场调查和收集的资料,根据分析范围的实际供水量、各行业实际用水量和需水量资料,进行现状水平年供需平衡和开发利用程度分析;②取用水合理性分析。用水总量控制和用水定额是取水是否合理的基本要求,应从节水产业、节水型社会的原则出发,做好取用水合理性论证;③取水水源论证。主要是分析论证范围内现状与规划水平年来水量、用水量和可供水量以及取水水源的可靠性,分析现状取水水源的水质和取水口设置合理性等;④取水和退水影响分析。应从水资源基本条件、水功能区管理、水域纳污能力使用、水生态保护及对第三者的影响等方面,分析取水和退水对其所产生的影响;⑤取水可行性分析。根据前述的几方面论证结论,综合分析取水的可行性。实例分析
3.1 工程概况
为解决贵州省正安县庙塘镇、小雅镇、和溪镇等乡镇的农田灌溉及人畜饮水问题,拟在清溪河一级支流庙塘河上游修建庙塘水库,建设地点位于正安县西面的庙塘镇教良村。水库坝址以上流域面积107 km2,河长17.5 km,河道比降28.8‰。水库总库容730×104 m3,属小(Ⅰ)型水库,主要建筑物有大坝、溢洪道、取放水建筑物等。工程任务为农田灌溉及农村人畜饮水供水。水库取放水建筑物布置于右坝段,坝内埋管,放水管末端通过管(渠)道将水输送至灌区解决农村人畜饮水及农田灌溉用水问题。水库设计正常蓄水位833.00 m,死水位817.00 m,大坝取水口进口底板高程为814.00 m,取放水建筑物设计流量为2.36 m3/s(其中灌溉流量2.07 m3/s、农村人饮流量0.09 m3/s、生态用水流量0.20 m3/s)。
3.2 分析范围及论证范围
庙塘水库从庙塘河上游取水,工程供水范围为庙塘河两岸及清溪河下游两岸地区,根据水库所处地理位置、取用水特点、退水对其它用水户的影响情况,确定庙塘水库水资源论证分析范围为清溪河全流域,流域面积共计1 503 km2,取水水源论证范围为庙塘水库坝址以上流域,流域面积107 km2,退水影响论证范围主要是水库灌区退水影响范围。
3.3 区域水资源状况及其开发利用分析
清溪河属乌江二级支流,芙蓉江上游左岸的一级支流,域面积1 503 km2,河长82.0 km,河道比降8.90‰。分析范围(清溪河全流域)多年平均流量27.8 m3/s,水资源总量为8.77×108 m3,人均占有水资源量4 650 m3、耕地亩均占有水资源量2 220 m3。分析范围内无大中型农田水利工程,现仅有1 座小(Ⅰ)型灌溉水库,4 座小(Ⅱ)型水库,其余均为小山塘、小型引水及提水灌溉工程,共有农田灌溉工程74 处。另外,还有47处集镇及农村人畜饮水工程。根据收集的资料计算得到分析范围内现状供水量为2 118×104 m3,水资源开发利用率2.42%;耗水量1 521×104 m3,占水资源总量的1.73%。由此可见,分析范围内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较低,水资源的开发利用潜力很大,说明区域属工程性缺水地区。
3.4 取用水合理性分析
庙塘水库供水对象主要为灌区农村人畜饮水用水及农田灌溉用水,用水定额根据国家相关规程规范及《贵州省行业用水定额》(DB 52/T 725-2011)拟定,经预测分析,庙塘水库多年平均总取水量为1 424×104 m3/a,其中农田灌溉用水取水量为1 224×104 m3、农村人畜饮水取水量为200×104 m3。庙塘水库是一座具有农田灌溉、农村人畜饮水供水的综合性小型水利工程,其主要功能是通过建库蓄水改变径流在时间上的再分配,对水资源进行调节和配置,提高水资源综合利用效率。
在远景水资源供需平衡分析中,随科技发展和技术升级,以节水、高效为目标,改造灌溉设施和技术,推广节水品种、节水增产栽培、农业结构调整等亦可降低灌溉用水定额,提高灌溉水利用系数;加强对输水管网的监测,降低管网漏失率等;加强节水知识宣传,推广节水设备;加强领导,健全节水管理机构,提高管理水平等亦可减少不必要的水资源浪费。由此可见,区域是具有较大的节水潜力的。
3.5 取水水源论证
根据1975-2011 年水文资料,坝址上流域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6 240×104 m3,坝址以上耗水规划水平年较现状水平年增加114×104 m3,占水库多年平均设计径流量的1.8%。灌区农田灌溉及农村人饮用水从水库直接有管(渠)道输水,设计取水量1 424×104 m3/a。经水库调蓄后,能够满足取水量和取水保证率的要求,工程取水可靠性强。供水水质达到Ⅲ类
标准,满足用水户对水质的要求。
庙塘水库坝址河床稳定,取水口河段具备成库建坝的地形地质条件,同时取水口的设置也能够满足水库泥沙淤积需求和取水量的需求,因此取水口位置的布设是合理的、可靠的。
3.6 取水和退水影响分析
水库供水扣除流域内用耗水、生态流量及库损后来水还能够满足用水需求。其取水影响主要表现在对下游河段生态环境用水方面,工程建成后按坝址处多年平均流量的10%下放生态流量为0.2 m3/s,能够保证坝址下游河段的生态需水量。水库建成蓄水后,因流速变缓、扩散能力减弱存在水库水质受污染的可能性,但随着库区耕地被淹没、库区居民外迁,库区农业污染源和农村生活污染源将有所减少,在做好蓄水前库底卫生清理以及划定水源地水质保护区控制上游农业面源和生活污染源和限制水产养殖的情况下,水库水质降低的可能性不大。水库兴建影响的第三者主要是受淹没影响的农民,在移民安置及占地补偿方面按国家的有关法规做到以人为本,正确处理各种利益关系,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妥善安置移民。退水主要是农田灌溉用水退水,属面排放,退水难以集中收集处理。为减少农田灌溉用水退水造成的面源污染,灌区应尽可能使用低毒或无毒农药,多使用有机肥、少施化肥。
庙塘水库的建设其不利影响确实存在,但可以通过适当的措施予以消除、减免或降低到最小的程度,同时由于该项目的实施对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保障民生有着非常显著的效益,所以其取用水是利远大于弊的,是可行、可靠且经济合理的。
3.7 水资源论证结论
庙塘水库是贵州省正安县骨干供水水源工程,是庙塘河流域水资源开发利用的重要工程,坝址以上流域面积107 km2,主要任务是农田灌溉及农村人畜饮水供水。水库建成后可灌溉农田面积0.395×104 hm2,并解决农村3.51 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多年平均农田灌溉用水取水量1 224×104 m3/a,农村人畜饮水用水取水量200×104 m3/a。通过以上对庙塘水库取用水合理性分析可知,水库来水量、水质能够满足用水需求的;水库取退水对生态环境和第三者影响均不会造成大的影响。同时,水库的建设对区域农业经济发展具有积极意义,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也是必要的。结语
以庙塘水库水资源论证为例,通过区域水资源状况及其开发利用分析、取用水合理性分析、取水水源论证、取水和退水影响分析、取水可行性分析等几方面内容做了简要的分析后得出论证结论。水利水电工程项目水资源论证通过对项目取用水方案合理性、取水水源的质量可靠性及取用水量等作出综合分析,进而明确水资源论证结论,为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取水许可申请和审批提供了科学的依据。
[参考文献]
3.进行水资源论证的请示报告 篇三
论证的申请
*县水利局:
**有限公司是国内领先的新型装饰板材的生产企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市创新型企业,有市级企业技术中心一处,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一处。
公司成立于*年*月*日,位于**,占地**余亩,注册资金**万元,年可生产各类****万平方米。公司现有员工**人,其中技术人员**人,具有较强的研发能力。
年产**项目的建设,建设地点位于公司厂区*部,占地**平方米。该项目拟新建设厂房、仓库**平方米,附属设施**平方米;购建**设备**余台套。
根据生产工艺及生产能力计算,年消防、生产用水约**m,生活用水约**0 m,用水全部由**自来水公司供给。
现特向贵局申请进行水资源论证。
**有限公司
4.淮河水利委员会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查工作程序 篇四
中国共产党第次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听取了委关于代表资格初步审查情况的汇报,对出席中国共产党第次代表大会的代表进行了资格审查。现将代表资格的审查结果向大会报告如下:
根据年月日中共第 届委员会第 次 全体会议《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第 次代表大会的决议》和年月日委《关于中国共产党第次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全按直机关工委,武警部队和解放军划分了个选举单位。由这些选举单位召开党代表会议或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出席中国共产党第次代表大会代表。代表选举工作于年月日前全部完成。年底,全共有党员万多人,其中预备党员多人。委届 次全委会确定党的第 次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名,分配到各选举单位选举产生代表名。
中国共产党第 次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了民主集中制原则。各选举单位精心部署,认真组织实施。代表候选人的酝提名,坚持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充分酝酿,反复协商,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候选人预备人选有的由基层党支部提名,逐级遴选产生,有的由选举单位下一级党组织提出初步人选名单,再广泛征求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代表的选举产生,都严格按照党章和中央有关规定办理,都是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实行差额选举。当选代表得到的赞成票,都超过了应到会(基层为实到会)代表或党员的半数。这次选出的名代表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代表中,各级领导干部名,占%;工业、农业、政法、财贸、科技、文教、卫生、体育等第一线的党员名,占 %;各条战绩的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优秀专家名,占%;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名,占 %。妇女名,占%;少数民族名,占%;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名,占%。代表中有土地革命战争时期、抗日战争时期、解放战争时期以及建国以后各个时期入党的党员。五十岁以下(含五十岁)的代表名,占%。这次选出的代表,绝大多数是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能联系群众,有威信,有贡献,有议事能力的党员。
在代表选举产生后,收到反映个别代表人选的来信,已由有关单位作了调查核实,不影响代表资格。
5.淮河水利委员会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查工作程序 篇五
关于中国矿业大学第十三届工会委员会、工会经费审查
委员会选举结果的报告
徐州市总工会:
我校于2010年4月14日召开了第十三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进行了工会委员会和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由大会代表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的办法,从33名候选人中选举出31名委员,组成了中国矿业大学第十三届工会委员会。由大会代表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等额选举的办法,从5名候选人中选出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组成了第十三届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
2010年4月14日,我校第十三届工会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的办法,从10名候选人中选出9名工会委员会常务委员;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等额选举的办法,选出1名主席、3名副主席。
2010年4月14日,第十三届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采取无记名投票等额选举的办法,选举出第十三届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委1名、副主任委员1名。
具体名单和基本情况如下:
一、中国矿业大学第十三届工会委员会常务委员:(以姓氏笔画为序)
于国防:男,1965年7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博士,信电学院教师、院工会主席,副教授。
刘圣汉:男, 1957年10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本科,校长助理兼校工会主席,副研究员。
刘群志:男,1957年6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专,校工会副主席,高工。
李克民:男,1957年10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博士,矿业工程学院教师、校工会副主席,教授。
张书毕:男,1965年8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博士,环测学院教师、院工会主席,教授。
周丽丽:女,1964年10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本科,审计处副处长,高级会计师。
段鑫星:女,1964年10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博士,文法学院党委书记、校妇委会主任,教授。
崔金福:男1959.07汉中共党员中专后勤服务集团、工会主席、助工
翟金玉:男,1970年1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本科,校工会副主席,讲师。
二、中国矿业大学第十三届工会委员会主席、副主席:
主
席:刘圣汉;
副主席:翟金玉、刘群志、李克民
三、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 主任委员:
周丽丽:女,1964年10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本科,审计处副处长,高级会计师。
副主任委员:
杨玉凤:女,1964年3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博士,管理学院教师、第十二届经审委副主任,副教授。
特此报告,请批复。
中国矿业大学第十三届工会委员会
二○一○年四月十九日
主题词:工会委员会 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 选举 结果
报:徐州市总工会、徐州市教育工会
2010年4月19日印发
6.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职责 篇六
一、检查贯彻执行国家以及上级工会和学校有关财政方面的方针、政策、指示、决议的情况,监督财经法纪的贯彻执行;
二、审查学校工会经费的收入状况,向工会委员会提出确保经费收入的建议意见;
三、审查学校工会经费预算、决算的编制和执行,确保预算经费切实、可行,决算准确;
四、审查学校工会经费及基层分会经费支出,监督经费的使用,确保经费的合理开支,防止挪用和浪费;
五、审查学校工会办公室对工会财产的管理情况,监督财产管理制度的落实;
六、工会组织变动时或工会财务工作人员变动时,负责监督办理交接手续;
七、审查学校工会教工活动中心和小卖部的财务管理制度以及经费收支情况;
八、定期向工会委员会和上级工会报告工作情况;
7.淮河水利委员会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查工作程序 篇七
号:农银发[2002]42号 发布日期:2002-3-19 执行日期:2002-3-19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中国农业银行各级行贷款审查委员会工作程序,明确工作职责,提高审议决策水平,根据《中国农业银行信贷管理基本制度》和《中国农业银行关于规范信贷决策行为的若干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贷款审查委员会(以下简称贷审会)是行长领导下的信贷业务决策的议事机构,对有权审批人审批信贷业务起智力支持作用和制约作用。
第三条 贷审会通过全体委员会议履行职责。凡属于贷审会审议范围内的事项必须提交贷审会会议审议。
第二章 职责和议事范围
第四条 贷审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审议职责范围内的信贷事项;
(二)督促有关部门落实贷审会审议、行长审批的各类信贷事项;
(三)指导和协调下级行贷审会工作。
第五条 审议范围
(一)审议本行审批权限内的贷款、贸易融资、贴现、承兑、信用证、担保等形式的本、外币信贷业务和公开统一授信、可循环使用信用、贷款承诺函;
(二)审议超本行审批权限,按规定需要贷审会审议、报请上级行审批的上述事项;
(三)审议行长认为有必要提交贷审会审议的特别授权、内部授信、特别授信及其他信贷特别事项;
(四)审议按规定应提交贷审会审议的客户信用等级评定;
(五)审议经本行贷审会审议通过、行长批准的信贷业务执行情况和贷后检查报告。
第六条 为了提高信贷审批效率,下列信贷业务可以不经过贷审会审议:
(一)以全额保证金、存单或国债质押方式办理的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开立信用证和投标保函;
(二)100%外汇质押的人民币贷款业务;
(三)银行承兑汇票质押办理承兑、贷款;
(四)我行已授信国外银行开立的备用信用证项下的担保贷款;
(五)银行承兑汇票的贴现;
(六)出口信用证项下的票据贴现;
(七)公开统一授信项下和可循环使用信用项下短期信贷业务;
(八)扶贫到户贷款;
(九)总行规定的其他业务。
第七条 对个人消费贷款、农户贷款、个体工商户贷款等业务,由一级分行根据贷款额度大小、风险高低、经营管理水平和业务量等因素,在有效控制信贷风险、有利于提高信贷决策质量和效率的基础上,对辖内的贷审会审议范围作出统一规定,并报总行贷审会办公室备案。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各级行贷审会设主任委员1名,由行长担任;副主任委员由主管信贷业务的副行长担任。贷审会实行部门委员和个人委员相结合,委员由信贷管理部门、客户部门、资金计划部门、风险资产管理部门、国际业务部门、法规部门的负责人和本行具有评审能力的人员组成。部门负责人是指正职和副职,但不含助理和其他享受相应级别的人员。贷审会委员不得少于7人。其他人员可以列席会议,但不得作为委员参加。各级行的贷审会人员的组成应以文件明确,并报上级行贷审会办公室备案。
第九条 部门委员工作变动时,其贷审会委员职务同时自动变更。具有评审能力的人员作为贷审会委员要符合从事信贷或相关业务工作三年以上、具有较强的评审能力、原则性强的条件,并按程序确定,报上级行贷审办认定。
第十条 贷审会下设办公室,作为贷审会的具体办事机构。贷审会办公室主任由信贷管理部门的一名负责人兼任。贷审会办公室的工作职责应列入部门职责。成立贷审会办公室应正式行文,发送本级行各部门,抄报上级行贷审会办公室,抄送下级各单位。
第十一条 贷审会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一)受理本行信贷管理部门上报贷审会审议的审查报告等材料,并审查其是否规范;负责提前将提请审议的信贷事项提交贷审会各委员;
(二)提请召开贷审会会议,核实参会委员资格,确认出席会议的委员是否达到规定人数;组织当场投票和双人计票;
(三)负责会议记录并按规定要求整理会议纪要,根据审议情况填制《中国农业银行贷款审查委员会审议表》(附件1);
(四)根据有权审批人的审批意见起草批复文件;
(五)负责对贷审会审议、行长审批的各项信贷事项的资料及有关文件的保存及归档;
(六)协调和指导下级行贷审会办公室工作;
(七)协调和落实贷审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十二条 贷审会办公室负责贷审会的档案管理,对贷审会审议、行长审批的各类信贷事项的下列资料归档管理:
(一)提交贷审会审议的《中国农业银行信贷审查报告》(附件3);
(二)下一级行的信贷申报文件及有关管理材料;
(三)《中国农业银行贷款审查委员会投票表决表》(包括委员投票表决表和汇总表,附件2);
(四)《中国农业银行贷款审查委员会信贷审议表》;
(五)贷审会会议纪要;
(六)对信贷事项的批复文件;
(七)会议原始记录;
(八)其他需要归档的文件和资料。
贷审会的资料须有关档案管理的要求规范、妥善保管。档案管理人员工作变动时,要办理工作移交手续,由原责任人、接手人、监交人在书面交接材料上签字后存档。
第四章 委员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三条 贷审会委员为履行职责,享有下列权利:
(一)向信贷管理部门或客户部门了解需经贷审会审议的客户情况及信贷管理情况;
(二)对提交贷审会审议的事项发表意见;
(三)对改进贷审会工作提出建议;
(四)对贷审会审议的事项享有表决权;
(五)对经贷审会审议、行长审批的信贷事项落实情况享有质询权。
第十四条 贷审会委员应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时出席贷审会会议,无特殊情况不得缺席;
(二)秉公办事,严格按照审议程序和信贷政策进行审议;
(三)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对贷审会审议的事项及结果不得泄露。
第五章 工作程序
第十五条 受理。凡拟提交贷审会审议的信贷业务,由信贷管理部门按规定进行审查后,撰写信贷审查报告,经本部门盖章、部门负责人签字后,连同贷款申请报告、调查报告、评估报告(或专家咨询意见)和内部运作等资料,送贷审会办公室。
第十六条 要件审查。贷审会办公室按规定对拟提交审议的有关信贷事项进行要件审查,对符合规范要求的信贷事项及时提交贷审会审议。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应要求提请审议的信贷部门补充完善。
第十七条 会议准备。提请会议主持人及时召开贷审会例会,做好会议资料准备,将审查报告提前至少一天发送贷审会委员,通知贷审会委员和汇报、列席人员按时参加会议。
第十八条 审议。会议主持人负责组织对提交贷审会的信贷事项进行审议。由审查人员向贷审会汇报信贷审查报告,参加会议的委员就信贷审查报告中的主要方面和突出问题进行审议后,就审议的信贷事项实行无记名投票表决。
贷审会办公室设立专用的记录本,专人负责对贷审会审议的信贷事项进行记录。记录人员要记录会议的次序、时间、地点、主持人、出席委员、列席人员,逐项记载审议的情况,包括审议事项、报告部门和报告人、报告内容、委员的审议发言等。对贷审会的会议记录,应由贷审会办公室列入档案管理范围妥善保管。
第十九条 会议纪要。贷审会办公室根据会议记录整理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应载明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参加委员与列席人员、讨论事项和审议结果;根据投票结果填制《中国农业银行贷款审查委员会审议表》,连同会议纪要一并呈报有权审批人审批。
第二十条 审批。有权审批人在会议纪要和审议表上签署审批意见。对贷审会审议通过的信贷事项,有权审批人可行使一票否决权,对经投票未通过(包括不同意和复议)的信贷事项,有权审批人不得行使一票赞成权。但不论投票结果如何,有权审批人均有复议决定权。
第二十一条 批复。贷审会办公室根据有权审批人在审议表和会议纪要上的签批意见印发《贷款审查委员会会议纪要》,依据会议纪要起草文件批复有关行。信贷批复可以采取行发文件和贷款审批表的方式进行。
第二十二条 督促与检查。贷审会办公室应督促有关部门落实经贷审会审议通过、行长审批的信贷事项,并对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第六章 其他条款
第二十三条 例会制度。贷审会实行例会制度,各级行定期召开贷审会会议。对时间要求紧迫的信贷业务,主任委员可随时召集贷审会予以审议。
第二十四条 主持人。贷审会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不参加贷审会投票表决,在会议纪要和审议表上签署审批意见。主任委员暂时不能主持贷审会会议时,可委托副主任委员主持,参加投票表决,并代为签批会议纪要和审议表,待主任委员回行后须补签会议纪要和审议表,审批的责任不变。主任委员15日(含15日)以上不能行使其职责时,须书面授权指定的副主任委员,在一定期限内代为行使主任委员的主持会议、签批会议纪要和审议表的职权,在此期间受权的副主任委员主持贷审会,不参加投票,代为行使主持会议、签批会议纪要和审议表的职责,并承担相应的责任。该授权书须报上一级行贷审会办公室备案。
第二十五条 贷审会参会人员。贷审会会议应有除主任委员外三分之二以上(不含三分之二)的委员出席方为有效,但包括主任委员最低不得少于5人。贷审会委员部门派一名负责人代表该部门出席。委员因故不能出席贷审会会议的,视为缺席,不得再委托他人。当法规部门不能派出委员出席会议时,应派代表列席贷审会会议,在法律、法规方面提供决策支持,但不参与投票。
第二十六条 投票与计票。贷审会设置投票箱,实行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贷审会的主任委员不参与投票表决。其他委员实行当场投票,不得弃权,会后不得补票。
贷审会办公室安排双人计票。计票人和监票人应在《中国农业银行贷款审查委员会投票表决表》上签名,并记入贷审会纪要。
贷审会投票结果按以下标准认定:三分之二(不含三分之二)以上票数同意的审议事项为同意,三分之一(含三分之一)以上票数不同意的审议事项为不同意,上述两种情况之外的投票结果为复议。
第二十七条 复议制度。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进行复议:
1.贷审会审议的事项,由于项目情况需进一步补充、明确、核实,主任委员认为需进行复议的;
2.审议事项被否决后,下一级行申请复议,经主任委员同意的。
(二)复议的具体程序为:
1.对有权审批人审批结果为复议的信贷事项,由贷审会办公室直接通知原审查部门,根据贷审会和主任委员审批中提出的复议意见准备复议报告。对审议结果为否决的项目,主任委员如签署复议意见,须在审议表上注明复议的理由和复议的重点内容。
2.对有权审批人审批结果为否决的信贷事项,贷审会办公室应以正式文件批复申请行。下级行如提请复议,必须以行发文件正式提出,并说明提请复议的理由。上级行贷审会办公室受理后,由原信贷审查部门呈报贷审会主任委员审批同意后,做复议准备。
(三)信贷审查部门根据贷审会审议和有权审批人审批的意见,进行调查核实,形成复议报告,连同初始的信贷审查报告一并提交贷审会办公室。复议报告应包括该信贷事项情况的简要说明、上次贷审会审议和有权审批人审批中提出的问题、对这些问题调查核实和落实的情况、需补充资料的完善情况、审查部门的审查意见等。贷审会办公室应对复议事项进行规范性审查,包括复议的程序是否符合规定,复议报告的内容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对符合要求的复议申请提交贷审会复议。
(四)贷审会对各类信贷事项的复议只限一次。经复议的信贷事项,不论审议和审批的结果如何,均不得再次提交贷审会复议。
第二十八条 专家咨询制度。总、分行贷审会可视情况建立兼职专家(经济、金融、法律、技术等)评审队伍,对信贷审查中有疑问的事项进行咨询,参与系统内的项目评估。
第二十九条 列席制度。实行重大项目经营行、上报行列席制度。审议大额贷款项目、高风险的贷款项目、行业性和系统性客户的大额授信、资产重组类贷款时,经会议主持人同意,贷款经营行或上报行可列席有权审批行贷审会会议,补充说明情况,但须在表决前退席。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条 各级行贷款审查委员会均须执行本《规则》,不需再制定《实施细则》。
第三十一条 本《规则》由总行负责解释、修改。
第三十二条 本《规则》自发布日起执行,《中国农业银行贷款审查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同时废止。
附件:1.中国农业银行贷款审查委员会审议表(略)
2.中国农业银行贷款审查委员会投票表决表(略)
3.中国农业银行信贷审查报告(略)
4.中国农业银行贷款审查委员会主责任人名单表(略)
8.淮河水利委员会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查工作程序 篇八
(1)起草工会筹备工作报告;
(2)制定工会选举办法(草案);
(3)印制候选人情况简介表;
(4)印制工会委员、主席、副主席,经审委员、经审主任,女工委员、女工主任选票;
(5)准备投票箱1—2只,计票所需工具;
(6)确定选举工作人员,监票2人、计票3人;
(7)确定大会主持人(一般由筹备组组长主持)。
○大会主要议程
(1)主持人宣布大会开始(奏国歌);
(2)主持人宣读上一级工会同意成立工会的批复。
(3)作工会筹备工作报告;
(4)宣读候选人建议名单,并介绍候选人情况(举手表决通过);
(5)宣读选举办法(举手表决通过);
(6)宣读选举工作人员建议名单(举手表决通过);
(7)宣布投票选举开始:由选举工作人员清点人数(报告主持人)→分发选票→会员(代表)填票→会员(代表)投票→工作人员清点票箱内选票(向主持人报告)→选举工作人员计票→监票人报告计票结果
○宣布选举结果
(8)大会主持人宣布选举结果
(9)新当选的委员代表(或主席)发言;
(10)单位领导讲话;
(11)上级工会领导讲话;
9.淮河水利委员会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查工作程序 篇九
为了规范人工髋关节置换术的临床应用,我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对该项目相关医学伦理问题进行了审查。
项目类型:医院医疗技术 项目名称:人工髋关节置换术 项目负责人:*** 职称:主任医师
人工髋关节置换术该项技术目前在国内已比较成熟,现已广泛应用于临床。
我院骨科人才梯队合理,设备完善,均已到上级医院参加该项技术的专门培训,完全具备开展该项技术的条件,充分考虑了该项技术的安全性和公平性,对患者的伤害和风险在可控范围内,患者可以选取自愿和知情同意的前提下,并尽最大限度保护患者的权益和隐私,内容和结果不存在利益冲突。
医学伦理审查评议意见:
人工髋关节置换术,患者权益得到充分保护,对患者存在的潜在风险可控,同意该技术项目在我院继续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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