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经《国风·齐风·东方之日》原文赏析

2024-06-28

诗经《国风·齐风·东方之日》原文赏析(精选2篇)

1.诗经《国风·齐风·东方之日》原文赏析 篇一

诗经《国风·齐风·卢令》原文赏析四

《卢令》,《诗经·齐风》的一篇。为先秦时代齐地汉族民歌。全诗三章,每章二句。这是一首赞美猎人的短歌。其人带着猎犬出猎,品德仁慈,卷发美髯,具有长者之相。《毛诗序》说这首诗为刺齐襄公荒于政事而作。《诗经》是汉族文学史上第一部诗歌总集。对后代诗歌发展有深远的影响,成为中国古典文学现实主义传统的源头。

卢令

原文:

卢令令,其人美且仁。

卢重环,其人美且鬈。

卢重鋂,其人美且偲。

译文及注释

译文

黑犬颈圈丁当响,猎人英俊又善良。

黑犬脖上套双环,猎人英俊又勇敢。

黑犬脖上环套环,猎人英俊又能干。

注释

①卢:黑毛猎犬。令令:即“铃铃”,猎犬颈下套环发出的响声。

②其人:指猎人。仁:仁慈和善。

③重(chóng 虫)环:大环套小环,又称子母环。

④鬈(quán 全):勇壮。一说发好貌。

⑤重鋂(méi 梅):一个大环套两个小环。

⑥偲(cāi 猜):多才多智。一说须多而美。

鉴赏

关于此篇诗旨,历来看法不一,今将几种主要的说法列举如下:一、刺荒说(《毛诗序》:“《卢令》,刺荒也。襄公好田猎,毕弋而不修民事,百姓苦之,好陈古以风焉。”)二、刺以色取人说(牟庭《诗切》)。三、女恋男、女赞男之说(朱东润《诗三百篇探故》、袁梅《诗经译注》)。四、猎歌说(周蒙、冯宇《诗经百首译释》)。五、赞美猎者说(王质《诗总闻》、朱熹《诗集传》)。今人多从第五说,当以此说为是。

作者是以羡慕的眼光,对猎人的外在英姿和内在美德进行夸赞。实在看不出诗中有“陈古以风”之意,也看不出“词若叹美,意实讽刺”(方玉润《诗经原始》)之类的暗讽手法。

打猎是古代农牧社会习以为常的事。猎者除获得生活所需之物外,还有健身习武的好处。古人认为,国家要强盛,离不开文治武功。体魄强健,好勇善战,体现了国人的尚武精神。仁爱慈善,足智多谋,体现了国人的文明精神。因此,文武并崇,刚柔兼济,在古代形成一种风尚,一种共识。在这种风气影响下,人们往往把是否能文能武作为衡量一个人是否有出息的重要标准。在日常生活中,人们也常常以这种标准与眼光来衡量和观察各种人物,一旦有这样的人物出现,就倍加赞赏,此诗中的猎者就是其中一例。作者选取狩猎这一常见习俗,对猎人的善良、勇敢、能干和美姿进行赞誉,既是情理中事,又是诗人审美眼光独到之处。

此诗采用了由犬及人、由实到虚的写法。全诗共三章,每章的第一句均以实写手法写犬;每章的第二句均以虚写手法写人,“即物指人,意态可掬”(陈震《读诗识小录》)。“令令”、“重环”、“重鋂”,是写犬,不仅描绘其貌,而且描摹其声。由此可以想见当时的情景:黑犬在猎人跟前的受宠貌和兴奋貌,猎犬在跑动中套环发出的响声等等,这就从一个侧面烘托出狩猎时的气氛。陈继揆《读诗臆补》云:“诗三字句,赋物最工。如‘殷其雷’及‘卢令令’等句,使人如见如闻,千载以下读之,犹觉其容满目,其音满耳。”对“卢令令”三字感受特深。“美且仁”、“美且鬈”、“美且偲”,则是写人,在夸赞猎人英姿的同时,又夸赞猎人的善良、勇敢和才干。这样看来,诗中所赞美的猎人,是个文武双全、才貌出众的人物,以致引起旁观者(包括作者)的羡慕、敬仰和爱戴。从感情的角度看是真实的,从当时所崇尚的民风看,也是可信的。

诗经狡童原文翻译及赏析

原文:

狡童

彼狡童兮,不与我言兮。

维子之故,使我不能餐兮。

彼狡童兮,不与我食兮。

维子之故,使我不能息兮。

译文:

那个滑头小伙子,为何不和我说话?都是因你的缘故,使我饭也吃不下。

那个滑头小伙子,为何不与我共餐?都是因你的缘故,使我觉也睡不安。

注释:

1.狡童:美貌少年。狡,同“姣”,美好。一说为狡猾,如口语说“滑头”之类,是戏谑之语。

2.彼:那。

3.维:为,因为。

4.不能餐:饭吃不香,吃不下。

5.食:一起吃饭。

6.息:安稳入睡。

赏析:

法国女作家斯达尔夫人说:爱情对于男子只是生活中的一段插曲,而对于女人则是生命的全部。确实,一个姑娘生活中最艰巨的任务就是反复证实小伙子的爱情是执着专一,永恒不变的。因而,恋爱中的姑娘永远没有精神的安宁。对方一个异常的表情,会激起她心中的波澜;对方一个失爱的举动,更会使她痛苦无比,寝食难安。《郑风·狡童》中的这位女子就是如此,或许是一次口角,或许是一个误会,小伙子两个失爱的举动,她竟为之寝食不安,直言痛呼。

首先,诗的两章通过循序渐进的结构方式,有层次地表现了这对恋人之间已经出现的疏离过程。第一章曰:“不与我言”,第二章承之曰:“不与我食”,这不是同时并举,而是逐步发展。所谓“不与我言”,并非道途相遇,掉头不顾,而当理解为共食之时,不瞅不睬;所谓“不与我食”,是指始而为共食之时,不瞅不睬,继而至分而居之,不与共食。爱情的小舟,遇到了急风狂浪,正面临倾覆的危险。与此相应,女子失恋的痛苦也随之步步加深。共食不睬,虽一日三餐不宁而长夜同寝尚安;而分居离食,就食不甘味更寝不安席了。因此这位女子要直言呼告,痛诉怨恨。

其次,诗篇通过直言痛呼的人物语言,刻画了一个初遭失恋而情感缠绵,对恋人仍一往情深的女子形象。《诗经》中刻划了许多遭遇情变的形象,情变程度有别,痛苦感受不同。《郑风·狡童》中的女子面临失恋的情况,听她的呼告,能感觉在怨恨与焦虑中,仍对恋人充满了渴望与深情。“狡童”的“狡”,一说通“佼”,亦即强壮俊美之意;如此理解,“彼狡童兮”,亦即“那个强壮漂亮的小伙子啊”。这就是骂中有爱,恨中带恋了。所谓“若忿,若憾,若谑,若真,情之至也”(陈继揆《读风臆补》)。而两章的后两句“维子之故,使我不能餐兮”、“维子之故,使我不能息兮”,则由前两句第三人称的“彼”,转变为第二人称的直面式的呼告了,从而把对“狡童”的恋慕期待之情表现得缠绵难割。

古老的《诗经》,传达的是古今相通之情,只因语言简奥,才会艰深难解。《郑风·狡童》则不然,不仅女子的感情哀伤动人,女子的呼告也是明白如话,句句入耳。可是,一首直抒胸臆之诗,千百年来却久遭曲解。“诗必取足于己,空诸依傍而词意相宣,庶几斐然成章;……尽舍诗中所言而别求诗外之物,不屑眉睫之间而上穷碧落、下及黄泉,以冀弋获,此可以考史,可以说教,然而非谈艺之当务也”(《管锥编》第一册)。钱钟书对“《诗》作诗读”之旨作了淋漓透辟的发挥,读《郑风·狡童》然,读一切古诗均然。

2.诗经《国风·齐风·东方之日》原文赏析 篇二

《无衣》,《诗经·唐风》的一篇。为先秦时代晋地汉族民歌。全诗二章,每章三句。旧说以为系赞美晋武公请求命服的事,但诗意不显,未可据信。《诗经》是汉族文学史上第一部诗歌总集。对后代诗歌发展有深远的影响。

无衣

原文:

岂曰无衣七兮?不如子之衣,安且吉兮!

岂曰无衣六兮?不如子之衣,安且燠兮!

译文及注释

译文

难道说我没衣服穿?我的衣服有七件。但都不如你亲手做的,既舒适又美观。

难道说我没衣服穿?我的衣服有六件。但都不如你亲手做的,既舒适又温暖。

注释

①七:虚数,言衣之多;一说七章之衣,诸侯的服饰。

②子:第二人称的尊称、敬称,此指制衣的`人。

③安:舒适。吉:美,善。

④六:一说音路,六节衣。

⑤燠(yù 玉):暖热。

鉴赏

此诗与《秦风·无衣》题目及首句皆相同,然思想内容与艺术风格却完全两样。从字面上看,似觉并无深意,但前人往往曲为之说,《毛诗序》云:“《无衣》,美晋武公也。武公始并晋国,其大夫为之请命乎天子之使,而作是诗也。”朱熹《诗集传》云:“曲沃桓叔之孙武公伐晋,灭之,尽以其宝器赂周釐王。王以武公为晋君,列于诸侯。此诗盖述其请命之意”,“釐王果贪其宝玩,而不思天理民彝之不可废,是以诛讨不加,而爵命行焉。”(同上)这一说法今人多表示怀疑,如程俊英《诗经译注》就认为“恐皆附会”。

从诗意来看,此篇似为览衣感旧或伤逝之作。诗人可能是一个民间歌手,他本来有一位心灵手巧的妻子,家庭生活十分美满温馨。不幸妻子早亡,一日他拿起衣裳欲穿,不禁睹物思人,悲从中来。诗句朴实无华,皆从肺腑中流出:“难道说我没有衣裳穿?我的衣裳有七件,可是拣了一件又一件,没有一件抵得上你亲手缝制的衣裳,那样舒坦,那样美观。”“难道说我没有衣裳穿?我的衣裳有六件。可是挑了一件又一件,没有一件抵得上你亲手缝制的衣裳,那样合身,那样温暖。”语言自然流畅,酷肖人物声口。感情真挚,读之令人凄然伤怀。

对于诗中的句读,旧说两段的起句都作六字句,然今人徐培均认为应标点为:“岂曰无衣?七兮。”前四字为一句,用以自问,后二字为一句,用以自答,诗人正是在这种自问自答中,抒写了一腔哀思。另外在一些字、词的解释上也颇多歧见。如“七”字、“子”字、“六”字,朱熹《诗集传》以为“侯伯七命,其车旗衣服,皆以七为节。子,天子也”。又云:“天子之卿六命,变‘七’言‘六’者,谦也,不敢以当侯伯之命,得受六命之服,比于天子之卿亦幸矣。”朱熹的解释,完全服从于他对于这首诗主题的理解。这首诗既然是述晋武公向周釐王请求封爵之意,那末他就必然把“七”解释为“诸侯七命”,把“六”解释为“天子之卿六命”,而把“子”解释为“天子”。前二者与晋武公的诸侯身份相当,后者则与周釐王的天子地位相称。其说固然言之成理,不失为一家之见,然与诗的本意可能相去甚远。

从对此诗主题的理解出发,“七”和“六”俱为数词,也可以看作虚数,极言衣裳之多。而“子”则为第二人称的“你”,也即缝制衣裳的妻子。这样的理解,应该是符合诗的本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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