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卫生突发应急预案

2024-06-20

公共卫生突发应急预案(精选12篇)

1.公共卫生突发应急预案 篇一

Xxxx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一、背景: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成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 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 业中,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由于人类不能预测新的 传染病何时出现,所以我们必须作好迎接它们的充分准备,组织架构 和运行机制。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全镇人民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 收灾防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的相关规定,特制 定本预案。

二、指导思想和目的

制定本预案的指导思想是:强化领导,统一指挥;明确责任,健 全机制;科学预防,有效实施;畅通信息,快速反应,目的是发现得 早、控制得住、处理得好。确保一旦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能及 时采取有效措施,迅速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

三、预案启动的条件:

在本镇内凡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我站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对事件的性质进行评估,如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报告县卫计委,并立即启动本预案。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当具有以下几个特征;

1、具有突发性,它是突然发生的,是突如其来的,一般来说,是不易预测的事件。例如我国一些地方发生的非典型肺炎。

2、具有公共卫生属性,它针对的不是特定的人,而是不特定的 社会群体,它的范围包括重大的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重大 的传染病疫情是指传染病在集中的时间、集中的地点发生,导致大量 的传染病病人出现,其发病率远远超过平常的发病水平,如本辖区出 现的鼠疫、霍乱和肺炭疽首发病例;连续出现2例以上的鼠疫和肺炭 殖疫情;霍乱的暴发疫情。乙类传染病暴发或多例死亡。群体性不明 原因的疾病是指在一定的时间内,某个相对集中的区域同时或者相继 出现多个共同临床表现患者,又暂时不能明确诊断的疾病,这种疾病 可能是传染病。如罕见传染病;新出现的传染病;群体性的或出现死 亡病例的免疫接种事故;造成危害健康的水污染;也可能是群体性疾 病;食源性、水源性疾病暴发。中毒是指由于吞服、吸入有毒物质与 人体接触所产生的有害影响。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事件是指,由于食 物和职业原因而发生的人数众多或者伤亡较重的中毒事件。如职业中 毒和农药、鼠药或其它有毒化学品引起危害严重的急性中毒事件,另 外还有因自然灾害引发的疫情和中毒事件。

3、对公众健康损害和影响要达到一定程度,即,判断一个发生 了的事件是否为突发事件,除了要看其是否具备两个特征外,还要看 该事件是不是属于已经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从发展的 地势看,属于可能对公众健康益成严重影响的事件。突发事作您不能 简单看成是一个公共卫生间题,它所带来的是一个社会问题,它的后 果是会带来一定的社会危害。

四、突发事件的监测、预警

防病站负责开展突发事件监测、预警的日常工作,建立乡村两级 突发事件监测和预警网络,按照《国家故灾防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的程序和时限,报告发现的突发事件潜在隐患或 者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

五,城关镇防病站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和应急处置小 组,并指派专人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和资料管理。

六、突发事件信息的收集、分析、报告、通报制度 我站各科室及工作人员发现;

(一)重大传染病疫情报告范围

1、辖区内出现的鼠疫,霍乱和肺炭殖首发病例;连续出现2例以

上的鼠疫和肺炭殖疫情;霍乱的暴发疫情。

2、乙类,丙类传染病暴发或多例死亡,或以往在本区未发生法 定传染病疫情。

3、罕见传染病;

4、新出现的传染病;

5、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重大疫情。

(二)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范围和报告时限 1.食源性,水源性疾病暴发; 我: 2.职业中高和农药、鼠病成其它有奇化学品别起危常严重的急 性中毒事件;

3、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4、群体性的或出现死亡病例的免疫接种事故;

5、造成危害健康的水污染、放射性物质泄漏等事件;

6、自然灾害引发的疫情和中毒事件;

7、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重大公共卫生事件。

8、报告时限: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事件的,应当在2小时内向县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力量对 报告事项进行调查核实,确证,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并及时报告调查 情况。防病站各科室,村级卫生机构,个人发现突发事件隐患,应当 及时向站领导报告,不得隐瞒、缓报,说报。任何村级卫生机构和个 人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公布突发事件有关信息。

七、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技术和监测机构及其任务 突发事件发生后,站内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1、组织有关人员对事件发生的原因,涉及的人群和地城范围,危害程度及发展趋势进行调查,初步判断事件的类型,及时书面向县 卫生局主要领导汇报,提出是否启动应急预案的建议。

2、根据突发事件情况,进行现场控制,防止事态扩大。

3、对易感人群和其他易受损害的人群采取应急接种,预防服药,消毒等群体预防措施,4.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经批准启动应急预案,迅速到位,我: 紧急调集人员,储备物资。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应当做好镇内流 动人口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对传染病病人和疑似传染病病人 应当采取就地隔离,就地观察。协助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 关部门、医疗卫生机构做好疫情信息的收集和报告,人员的分散 和隔离、公共卫生措施的落实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 离、早治疗,切断传播途径,防止扩大,向村民、居民宣传防治 疾病的相关知识。

八、应急处理专业队伍的建设和培训

根据预案要求,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流行病学调查,传染源隔 离、现场处理、监督检查和卫生防护体系。

九、严明纪律、力求把突发事件控制和扑灭在初发阶段 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把突发事件的伤害控制在最低限 度,必须严明纪律,确保政令畅通。

在突发事件发生期间,不服从调造,擅离职守,拒绝突发事 件应急处理机构调配人员,由纪检、临察、公安机关给予行政处 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坚决维护改革、稳定。发 展大局。

Xxxx

2018年1月21日

2.公共卫生突发应急预案 篇二

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环境风险防范的责任主体、突发环境事件处置的责任主体, 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是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体系的基础。如果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科学可行, 预案规定的各项内容得到了很好的落实, 就能够有效预防、从容应对各种突发环境事件。如果没有完善的企业环境应急预案, 事到临头就会应对无措, 小灾也会酿成大灾。长期的环境应急管理的实践, 尤其是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实践, 以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评估实践过程中所暴露出的问题一再证明, 当前必须深入研究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编制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进一步规范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 完善企业环境应急预案体系, 增强环境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

主要问题

2010年环境保护部开展的重点行业企业环境风险及化学品检查结果显示, 即使在突发环境事件多发的重点石油化工企业领域, 也有16.9%的企业没有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在对福建省境内石油加工、炼焦业,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和医药制造业三大行业1 170家企业的环境风险排查中发现, 只有625家编制了环境应急预案, 占企业总数的53.42%。在笔者曾审核评估的百余件应急预案中, 没有1件是一次性通过复审的, 最多的修改6稿。从企业自身看, 造成环境应急预案质量较低的主要原因是, 领导认识和重视程度不够, 编写人员专业素质不高, 对一些关键技术问题 (如事件分级、预警分级、相关预案衔接等) 吃不透、拿不准、解决不好, 结果导致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不强。

领导认识和重视程度不够

很多企业对环境应急预案编制不够重视, 有的企业把环境应急预案混淆于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往往侧重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和处置, 而对如何有效防范和积极应对生产安全事故次生的突发环境事件疏于关注, 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往往由于处置失当而导致次生突发环境事件, 带来更严重的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

有些部门和单位的环境应急预案流于形式, 企业抄部门、部门抄政府、下级抄上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抄安全生产预案、新预案套用老版本预案等现象比较普遍, 造成企业、部门、政府的应急预案千篇一律, 影响了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有些企业为了应付上级检查、环保模范城验收等, 赶工期, 拼积木式地将各种预案简单拼凑、敷衍了事。在被严格把关的专家要求返回修改时, 为了能通过评估, 采取迂回战术, 另辟蹊径, 再请其他专家进行评估。截至2013年上半年, 福建省列入国家控制的企业中已经完成省级备案的仅几十家。

编写人员专业素质不高

企业技术人员虽然对本企业情况比较熟悉, 但限于经验和技术水平, 对环境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不够了解。完全由企业自主编制的环境应急预案, 大多摆脱不了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束缚。而部分安全评价机构和环境应急预案编制机构水平不高, 不能真正客观地评估生产装置的风险等级;有的评价机构没有专门的技术人员, 对工艺不熟悉, 所编制的应急预案大多流于形式, 有效性较差。

对关键问题把握处理欠佳

突发环境事件分级不规范。目前, 企业环境应急预案中事件分级主要为3种类型。一是依然沿用2006年发布的《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以下简称《国家环境应急预案》) 分级标准;二是直接引用2011年发布的《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 (以下简称《信息报告办法》) 规定的新标准;三是企业自定分级标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 继续沿用《国家环境应急预案》的分级标准已然跟不上形势的发展。我国在2011年已经开始修订《国家环境应急预案》, 其分级标准与《信息报告办法》一致, 所以必须按新标准进行分级。但是仅仅引用《信息报告办法》规定的新标准很可能又与企业的实际相脱节, 可操作性不够强。而企业自定分级标准虽然增强了可操作性, 但不符合《突发事件应对法》第3条“突发事件的分级标准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确定的部门制定”的规定。事件分级既要合法又要有可操作性, 如何将新标准与企业的实际有机结合便成为解决问题的关键所在, 而许多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在这一关键点上处理欠佳。比较可行的做法是, 首先将新标准作为主体框架, 然后将企业自定分级标准归类到相应的事件级别中。

福建省危险化学品突发事件应急综合演练现场

预警和应急分级响应措施不明确。与对环境突发事件的分级相关联, 企业环境应急预案中如何进行预警分级和应急响应分级也是一个理论性和实践性都很强的问题。这里主要涉及企业标准如何与政府及相关部门预案分级标准衔接的问题。另外, 往往只有预警分级, 没有明确具体的预警分级响应措施;只有应急响应分级, 没有科学合理具体的应急分级响应措施, 特别是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这些都是当前在企业环境应急预案中普遍存在的问题。

预案间衔接和协调性差。当突发环境事件发生, 尤其是对场外环境产生严重影响时, 需要由政府部门指挥协调相关部门协同开展应急处置, 企业要负责提供技术支持等。所以, 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必须与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应急预案有机衔接。此外, 在企业内部, 环境应急预案必须与其安全生产预案、危险化学品应急预案、火灾消防预案等相衔接, 这也是当前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存在的一个主要问题。

制约因素

造成企业环境应急预案有效性不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除了企业自身原因, 还有其他一些深层次的制约因素, 就技术层面而言, 最主要的就是缺乏系统明确的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编制管理法规、规范和指南。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重要文件仅对企业落实环境安全责任和环境应急预案编制管理工作提出了原则要求, 缺乏相关配套文件, 没有具体技术和管理细节要求。环境保护部2010年发布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仅提纲挈领地规定了预案的章节设置基本要求, 2008年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环境污染应急预案指南》只是征求意见稿, 至今尚未正式颁发。而《石油化工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指南》的适用范围有限, 对于其他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还缺少规范性文件支持。另外, 《信息报告办法》HJ589—2010《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技术规范》 (以下简称《应急监测技术规范》) 等文件, 也只是与环境应急预案有一定联系。目前, 江苏、浙江、福建、陕西、山西、广东、甘肃、贵州、吉林等省份陆续出台了相关导则、指南、要点和办法, 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和评估予以规范, 但仍存在一些缺欠和不足。这些都给企业预案编制工作带来一定困扰。比如, 企业事故应急池是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不同行业应急池的容积完全不同。目前许多企业基本上都是参考GB50483—2009《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范》, 非化工建设项目应急池的容积核定还缺少依据。

国家和地方层面已经出台的有关环境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编制指南、规范原本就不全, 企业在学习吸收和运用过程中又多有遗漏, 结果造成相当一部分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依据中, 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远远超过环境方面的规定, 而最终形成的环境应急预案实际上就是安全生产和危险化学品应急预案的翻版。

对策建议

强化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和管理, 需要政府和企业2方面共同努力。

强化环境应急预案的管理

国家环境主管部门应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刚颁发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及时修订《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加快出台不同行业环境应急预案编制指南和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省级环保部门应结合实际, 根据行业环境风险大小明确预案编制及上报备案的时间进度。

配齐配强预案编制力量

应急预案编制部门和单位应组成预案编制工作小组, 编制工作小组组长由应急预案编制部门或单位有关负责人担任。编制小组成员应由企业相关职能部门和专业部门包括环保、安全、消防、卫生、生产工艺等多专业、高素质人员组成。如本单位专业技术力量不足, 可聘请政府相关部门的专家, 也可以由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写。各级环保部门、大专院校及科研院所应主动为企业提供技术支持, 这是预案编制是否成功的基础。但是, 无论是自主编制还是委托编写, 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亲自把关, 杜绝只有开专家评估会时才看到正式文本的现象发生。

风险、资源和应急能力评估

按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15条要求, 应对本企业和国内外同类企业曾经发生的各种安全生产和突发环境事件情况、企业当前面临的主要风险、所采取的应急方法及效果, 自身及周边可用应急资源, 以及自身和社会专业救援力量的总体应急能力进行全面系统深入地评估分析, 以此为基础开展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在风险评估工作中, 可参照GB18218—2009《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HJ/T 169—2004《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和《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 (征求意见稿) 等规定。

提高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应注意应急预案中事件分级、预警分级、应急响应分级标准与国家和部门相关预案相衔接。按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9条和第10条的相关规定, 必须明确突发环境事件事前、事发、事中、事后不同阶段做什么 (任务) 、谁来做 (职责) 、怎样做 (措施) , 明确针对不同预警级别和应急级别的具体响应措施。对属于重大风险源、排放一类污染物和曾经发生较大以上环境事件的企事业单位必须编制专项预案。

3.公共卫生突发应急预案 篇三

1.1编制目的

根据路桥集团海外公司生产实际,工程项目主要分布在非洲、东南亚等发展中国家,所在国的政局时有变化,一些突发事件对我工作人员及项目安全潜在一定的威胁。为保障海外工作人员的安全,及时应对处置突发事件,确保公司员工及财产的安全,特建立海外项目人员安全应急处理机制及预案。

1.2编制原则

1.2.1预防为主,快速响应:时刻做好应对海外事件的思想准备和应急响应,认真做好日常信息收集,监测预警及宣传教育等工作。对各类可能引发突发涉外事件的因素要及时进行分析、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1.2.2以人为本,确保安全:贯彻以人为本的思想,把保障项目部职工临时工的生命、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1.2.3统一指挥,分级负责:涉外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由海外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主要成员组成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总经理任组长,书记任副组长,统一领导和指挥,领导小组下设前方沟通、综合协调、联络人、维稳(负责善后事宜)等业务组;当事海外项目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小组,由项目经理担任组长,做好应急救援事宜。应急小组下设应急办公室、综合协调、联络人、维稳(负责善后事宜)等业务组,24小时值班,密切关注局势进展。突发事件小组按职责分工做好应急处置的相关工作。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海外公司所属各海外项目部,面对重大安全威胁突发事件,严重威胁我公司海外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或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各类突发事件。

2.组织机构和应急职责

2.1组织机构

组织机构设立三级管理体系,海外公司领导小组为一级,项目部领导小组为二级,项目各科室、各班组为三级。

2.1.1海外公司重大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由以下成员组成

组长:总经理

副组长:书记

成员:副总、总工、部门负责人

(1)沟通业务组(国内):总工任组长,工程部经理为成员。

(2)综合协调业务组(国内):书记任组长,办公室主任为成员。

(3)联络人业务组(国内):副总任组长,人力资源助理为成员。

(4)维稳业务组(国内):副总任组长,政工、保障部、企管部、财务部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2.1.2海外公司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小组应由以下成员

组长:项目经理

副组长:项目书记 副经理

成员:项目经理助理、办公室负责人、机料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工程负责人。

(1)应急办公室(海外):项目书记任组长,项目办公室、机料、财务、工程负责人为成员。

(2)综合协调业务组(海外):项目副经理任组长,项目办公室、机料、财务、工程负责人为成员。

(3)联络人业务组(海外):项目总工任组长,项目人力专员为成员。

(4)维稳业务组(海外):项目书记任组长,项目办公室、机料、财务、工程负责人为成员。

2.2应急职责

2.2.1重大突发事件领导小组职责(公司级)

审定各海外项目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掌握项目部所在国家、周边国家和地区的可调用应急资源;批准启动和终止应急预案;负责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决策、指挥、协调管理和在处置突发事件中的应急响应行动;判断事件形势和事态发展走向,提出处置建议;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迎接下一步行动。

2.2.2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小组职责(项目级)

在接到报告后,立即商议或直接发出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启动令,指挥、协调、调用应急资源,集中力量组织救援,按程序向上级报告。

2.2.3国内业务组

沟通业务组(国内):当事故发生时,立即与项目部、国内上级部门、政府有关部门联系,请求紧急救助。

综合协调业务组(国内):掌握海外公司可调用应急资源;指挥、协调管理和在处置突发事件中的应急响应行动;判断事件形势和事态发展走向,提出处置建议。

联络人业务组(国内):建立海外人员详细档案,传递人员动态信息。

维稳业务组(国内):对回国人员,出现人员伤亡死亡情况,进行医疗救治、伤残鉴定、人员安置、人身意外保险、抚慰抚恤等善后处理工作。

2.2.4国外业务组

应急办公室(海外):应急办公室负责将各项应急指令传递给相关部门和人员;负责制修订项目部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确认应急联络电话;负责应急值班,收集、接收、报告和传达突发事件信息,跟踪事件动态,并组织应急培训和演练;提供应急处置工作的技术信息支持和通信保障工作。

综合协调业务组(海外):负责协调与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突发事件应急过程中需要外交途径解决的问题和信息收集、汇总和上报。并与保险部门一起做好伤亡人员及财产损失的理赔工作;负责应急资金筹集,确保资金能满足求援抢险需要;负责应急物资的购买和调配。

联络人业务组(海外):每天编制《海外人员动态表》、建立包括国内联系人在内的完善的人员信息表格,及时传递给国内。

维稳业务组(海外):对海外人员,出现人员伤亡死亡情况,进行医疗救治、伤残鉴定、人员安置、人身意外保险、抚慰抚恤等善后处理工作。

2.2.5应急的各项准备

(1)车辆准备;(2)消防设施的准备;(3)急救药品的准备;(4)防护用品的准备;(5)食物储备的准备;(6)人员精简的准备;(7)现金准备。

2.2.6紧急救助

当事故发生时,项目部立即与中国大使馆及当地中资机构联系,请求紧急救助。

2.2.7通信联络

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和应急小组相关人员通信联络要保持24小时畅通。

3.应急程序

3.1信息收集、分析和预警

3.1.1应急小组收集、获取、记录、整理各个渠道的信息,收集渠道包括但不限于:(1)政府通告;(2)外交部门、使(领)馆通告;(3)新闻媒体。(4)来源于本单位各级组织和员工的信息。

3.1.2应急小组对预报信息进行分析,判断突发事件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

3.1.3应急小组下达预警指令,由各项目科室负责人负责执行。

3.1.4根据事态变化,领导领导小组下达解除预警指令,由应急小组通知各科室、班组,解除预警。

3.2应急预案启动

3.2.1当突发事件发生,现场应急预案启动,并立即上报领导小组,同时启动应急预案。

3.2.2预案启动后,应急小组和有关人员立即进入应急状态,并报告海外公司突发事件领导小组。

3.3 应急工作步骤突发事件按照其发生、发展过程,分为瞬时事件和非瞬时事件

3.3.1瞬时事件,即发生和结束在瞬间完成,应急反应主要是救治伤者、恢复生产和处理善后。

3.3.2非瞬时事件,即事件本身在持续发展,应急反应主要是控制事态发展、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3.3对非瞬时事件,项目部根据事发现场情况,指挥、协调应急救援工作,着重应急资源的协调、技术支持、法律、外交、商务及信息管理。

3.4信息发布

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应在信息发布前报海外公司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审批。

3.5应急预案终止

根据突发事件的控制和发展情况,由公司突发事件领导领导小组组长下达本预案的终止令。

3.6善后处理

应急预案终止后,出现人员伤亡死亡情况,进行医疗救治、伤残鉴定、人员安置、人身意外保险、抚慰抚恤等善后处理工作,由维稳业务组负责。

4.预案实施与解释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篇四

为科学规范、高效有序地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治工作,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业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1、预案所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社会 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众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严重水灾、火灾、特大车祸、爆炸事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2、本预案是根据国家、省、市《非典疫情突发应急处置预案》等规定制度制定的。在执行中必须服从上级卫生主管部门的指挥。

3、结合整合卫生资源的要求,无条件服从上级卫生主管部门的调动和安排。

4、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

5、医院设立应对突发事件专项资金,所有专项资金列入本年度财政预算。用于组织开展防治突发事件相关科学研究,主要包括急救设施完善、急救人才培训、突发事件流行病学调查、卫生防护等有关物资、设备设施的储备和完善等。

6、依据国家政策,对参加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医护人员,给予适当的补助和保健津贴;对参加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做出奉献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因参与应急处理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以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二、预防与应急准备

1、为加强对突发事件的组织和领导,医院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及各类急救小组。院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负责对全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有关部门和小组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1)领导小组全权负责疫情突发事件后所有应急处理工作。

(2)为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实施,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下设临时指挥部和工作组,各个工作组织根据职能确定人数,并结合实际进行增减。

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临时指挥部负责领导全员现场抢救险救灾工作;负责监督、检查急诊和抢险救灾的各项工作的落实。

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综合医疗急救队。

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综合护理急救队。

④食物中毒医疗急救队。

⑤化学物中毒医疗急救队。

⑥传染病暴发流行医疗急救队。

⑦重大创伤事故医疗急救队。

⑧物品供应小组负责应对突发事件所需设备、预防物品和药品、卫生材料的供应。

⑩专业流调组负责流行病学调查,并积极配合市防疫站等部门做好全市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2、建立突发事件预防控制体系

(1)制定《突发事件监测与预警制度》,对早期发现的潜在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依据《异常信息好高制度》和程序及时报告;

(2)建立突发事件信息的收集、分析、报告、通报制度。

(3)抓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专业队伍的建设和培训。

(4)制定并实施对全院职工和社会群众开展突发事件应急知识教育计划,增强全社会对突发事件的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

(5)重点加强急救医疗服务网络的建设,配备相应的医疗救治药物、技术、设备和人员,提高院前急救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救治能力。

三、应急处理

1、突发事件发生后,院突发事件领导小组迅速对突发事件进行综合评估,初步判断突发事件的类型,明确是否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意见。

2、应急预案启动后,各小组应当根据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服从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立即到达规定岗位,履行职责。

3、急诊科及门诊各科室应当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对在突发事件中致病的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对就诊患者必须接诊治疗,并书写详细、完整的病历记录;对需要转送的患者,应当按照规定将患者及其病历记录转送至接诊的或者指定的医疗机构。并结合疫情,采取相应卫生防护措施,防止交叉感染和污染。

4、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要求,突发事件应急临床指挥部有权紧急调集人员、储备的物资、交通工具记忆相关设施、设备;必要时,配合市区行政部门进行人员疏散或者隔离,并可以依法对传染并疫区实行封锁。

5、感染科、保健科等部门应当对于突发事件现场等采取控制措施,宣传突发事件防治知识,及时对易受感染的人群和其他易受损害的人群采取应急接种预防性投药、群体防护等措施。

6、参加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医护人员,应当按照突发事件的要求,采取防护措施,并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7、医务人员应当配合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部门指定的专业技术机构,开展突发事件的调查、采样、技术分析和检验。

8、对新发现的突发传染病、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重大事物和职业中毒事件,立即上报卫生主管部门,并采取控制措施。

9、对收治的传染病患者、疑似传染病患者,依法报告属地主管部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传染病做到早发现、早治疗、早隔离、早报告、切断传播途径,防止扩散。

四、突发事件信息报告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规定,在2小时内,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1)发生或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的;

(2)发生或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

(3)发生传染病菌种、毒种丢失的;

(4)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事物和职业中毒事件的;

(5)发生重大火灾、水灾、特大爆炸、车祸及其他重大伤害事件。

2、疫情突发时,实行“零报告”制度,严格报告程序。接诊医师应立即汇报医务处和预防保健科,主管部门汇报分管院长和院长,由预防保健科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不得缓报和瞒报。

3、突发事件报告电话。

五、法律责任

1、未依照本预案履行报告职责,对突发事件隐瞒、缓报、谎报的,对当事人及其所在科室、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予以降级或者撤职处分;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其他严重危害后果的,依法给予开除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依据突发事件要求,未完成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所需要的设施、设备、药品等物资供应和储备的,对科室主要负责人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其他严重危害后果的,依法给予开除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在突发事件的调查、控制、医疗救治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对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处分;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其他严重危害后果的,依法给予开除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云当场训诫,口头警告、行政处分、就地免职,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对疫情畏缩不前或临阵脱逃的;

(2)不听指挥、耽误就职时间的;

(3)擅离职守或工作消极的;

(4)违反规程,草率马虎,操作不当致使防控救治不力导致疫情蔓延、扩散的;

(5)拒绝接诊患者的;

(6)拒不服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调度的;

(7)泄漏秘密或违反国家相关规定的。

2009年林西县医院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演练

按照县政府应急办和县卫生局的要求,为提升我院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在县政府应急办、县卫生局的指导下,我院组织开展了一次应对突发意外群体性受伤事件的应急演练活动。

演练总指挥:周华院长

院外现场总指挥:边剑锋副院长

院内现场总指挥:党秀华副院长

参加人员:院外:重大创伤事故医疗急救队;院内:院办、医务处、护理部牵头组织,临床各科室参加,演练地点:在东郊和医院内进行。演练内容:(模拟)一起塌方事件

演练经过:2009年6月10日16:04分,120值班调度接到救援电话:有10余名工人塌方受伤,接到救援电话立即派出救护车,同时通知总值班,总值班向院长报告,启动医院应急组织指挥系统、医疗救援系统、演练中各系统人员均在规定时间内迅速到达现场,实施了模拟现场救援技术演示。

现场所见:其中有2名重伤窒息(其中一名现场抢救无效死亡),4名中重度损伤(左股骨开放性骨折一名,腰椎压缩性骨折一名),4名轻微软组织伤(无须入院治疗)。

演练分院前急救和院内急救两部分。院前急救主要以急诊科和临床外科系统分科演练:多发伤、群体伤现场急救演示;窒息患者心肺复苏、股骨开放性骨折止血固定、腰椎压缩性骨折搬运固定、胸廓外固定、头面部止血包扎、窒息患者导尿等院前急救技术。院内急救主要以内科和医技科室应急会诊处置心肺复苏、气管插管、监护仪使用、呼吸机使用、传染病人隔离(在急诊科急救当时突然来了一名发热待诊患者)、救护车清洗消毒等技术、以及医院科室接收急诊病员、清创手术、急诊手术的应急准备和处置能力。

在整个演练中医护人员认真细致、反应迅速、到位及时、准备充分、措施得当;抢救、运转、治疗流程符合要求,体现了较强的应急反应能力和救援能力,应急演练获得了圆满成功。演练结束后,医院对演练活动进行了总结,对演练中存在的有关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这次演练是对医院的应急救援的救援力量调度、现场检伤分类、现场救护等及各医疗救护组反应速度进行了测试,对医护人员急救技能恶化知识进行了现场考察,测试结果令人满意。表明我院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应急救援指挥和各科室协同作战的能力较强。

通过本次演练,进一步提高了我院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能力和救援水平,为做好我县医疗卫生保障及应急救援工作提高了有力保障,确保突发事件发生时能迅速启动,减少在突发公共事件中的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同时也锻炼和提高了医院应急救援队伍的实战水平;找出了存在的不足,为建成更好的一支“招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得高素质医疗救援队伍打好坚实的基础。

5.公共卫生突发应急预案 篇五

为了切实提高应对突发事件和突发卫生事件快速反应的应急处理能力,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事件及其危害,保障公众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医疗救治组、防疫防护组、信息网络组、后勤保障组、应急办公室等,应急办由李新负责日常工作事宜。

1、医疗救治组

组 长: 成 员:

2、防疫防护组

组 长: 成 员:

3、信息宣传组

组 长: 成 员:

4、后勤保障组

组 长: 成 员:

二、预警预测

防疫防护组负责开展突发卫生事件的日常监测工作,包括:自然疫源疾病疫情监测,自然灾害发生地重点传染病和卫生事件的监测、消杀等工作。

院应急领导小组根据监测报告信息向颍上县疾控中心应急办提出发布预警信息的建议,由 县疾控中心根据情况对突发卫生事件进行预警信息发布,调整和解除。

三、信息报送

辖区内村卫生所发现突发卫生事件,在2小时内拨打 电话报告卫生院应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须在2小时内向 县疾控中心和 政府报告。

四、应急处置

院应急领导小组接到 县疾控中心突发卫生事件预警信息或镇内突发卫生事件信息后,立即启动《 中心卫生院突发事件和突发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并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院应急办及时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参与突发卫生事件的处理,积极配合颍上县疾控中心应急办采取疫情控制措施。医疗救治组根据院应急办要求立即开赴现场开展求援工作,同时及时向院应急领导小组报告突发卫生事件的具体情况,包括:时间、地点、伤亡(危害)程度、能否控制、是否需要增援力量、救治物品补充

和转送交通工具等。

2、院应急领导小组应靠前指挥,及时向 县疾控中心和 镇政府应急领导小组汇报,同时组织居委会、村委会和其它部门协助卫生部门做好疫情信息的收集、报告、人员分散隔离及公共卫生措施的实施工作。

3、防疫防护组应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对传染疾病病人、疑似病人采取就地隔离,就地观察、就地治疗的措施。必要时严格按要求进行转诊;对密切接触者根据情况采取集中或居家医学观察;对疫点疫区进行卫生处理,应急疫苗接种和预防性服药;做好医院内现场控制、消毒隔离、个人防护、医疗垃圾和污水处理工作,防止院内交叉感染和污染;采取暂时封闭或者封存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紧急措施;做好传染病和中毒病人及其它事件和报告;对群体不明原因疾病和新发传染病做好病例分析与总结,积累诊断治疗的经验,重大中毒事件按照现场求援、病人转运后续治疗相结合的原则进行处置;协助颍上县疾控中心展开流行病学调查、标本采集和食品卫生、环境卫生职业卫生等的卫生监督。

4、信息宣传组应及时准确了解救援一线信息,并在第一时间向 县疾控中心和镇政府报送信息。及时开展防治知识宣传和健康教育,提高公众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5、疏通道路,劝离无关人员,保证救护车辆顺利通行。

五、响应结束

1、突发卫生事件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或末例传染病病例发生后经过最长潜伏期无新的病例出现,可以终止响应。

2、做好事件村(居)民及家属的安抚与善后处理工作,恢复正常的生活秩序。

6.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篇六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了提高本项目施工过程中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能力,从而达到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施工人员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的目的。

(二)编制依据

根据第367号国务院公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等法规。工作原则

(三)工作原则

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卫生类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如鼠疫、霍乱、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甲型H1N1流感,食物中毒,重大动物疫情,有毒物(药)品泄露及外来有害生物入侵等。发生在施工现场的,经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五)事件等级

根据《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工地突发公共卫生类事件按严重程度,从高至低划分为特别重大事件(I级)、重大事件(II级)、较大事件(III级)和一般事件(IV级)四级:

1.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

(1)工地发生的肺鼠疫、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甲型H1N1流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新传染病以及我国已经消灭的传染病等达到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的。

(2)发生在工地的,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2.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I级)

(1)工地集体性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及以上死亡病例。

(2)工地发生的肺鼠疫、肺炭疽、腺鼠疫、霍乱等传染病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3)工地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甲型H1N1流感疑似病例。

(4)乙类、丙类传染病在短期内爆发流行,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5)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扩散到县(市)以外的区域。

(6)因预防接种或预防性服药造成人员死亡。

(7)因工地实验室有毒物(药)品泄露,造成人员急性中毒在50人以上,或者死亡5人及以上。

(8)发生在工地的,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3.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II级)

(1)工地集体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超过10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

(2)工地发生的肺鼠疫、肺炭疽、腺鼠疫、霍乱等传染病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3)乙类传染病、丙类传染病在短期内爆发流行,疫情局限在县(市)域内的工地,发病人数达到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4)在一个县(市)域内工地发现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5)发生在工地的因预防接种或预防性服药造成的群体性心因性反应或不良反应。

(6)因工地实验室有毒物(药)品泄露,造成人员急性中毒,一次中毒人数在10—5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但死亡人员在5人以下。

(7)发生在工地的,经市(地)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4.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V)

(1)工地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30—1O0人,无死亡病例。

(2)工地发生的肺鼠疫、霍乱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3)因工地实验室有毒物(药)品泄露,造成人员急性中毒,一次中毒人数在1O人以下,无死亡病例。

(4)发生在工地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工地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争耀

副组长:方明、杨高峰

组 员:刘改民、唐文恩、陆柏霖、薛奋德、郝瑞、王月明、许海力、秦锋超

(二)工地公共卫生突发性事件医疗急救小组

组 长:方明

副组长:刘改民

组 员:杨高峰、陆柏霖、王月明、郝瑞、唐文恩、三、疫情报告制度

(一)有一列情况之一者,在1小时内向工地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1.发生或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的;

2.发生或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

3.发生传染病菌种、毒种丢失;

4.发生或可能发生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事件的;

5.工地可能对社会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突发事情。

(二)工地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在2小时内向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三)工地各部门和个人对突发事件不许隐瞒、谎报、缓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四)在规定报告的同时,立即启动本预案,要求各小组成员各司其职,对报告事项调查核实、确证,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配合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应急处理工作。

(五)任何部门和个人有义务向工地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报告突发事情隐患。工地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对不履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职责的情况、不按规定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调查处理。并对举报突发事件有功的部门和个人予以奖励。

(六)项目部设立工地突发事件、疫情报告热线,24小时全线开通。及时听取和解答各部门的疫情报告、急救求治问题。

(七)发现甲类传染病时,对疑似病人,立即单独隔离,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发现乙类或丙类传染病疑似病人时,立即到医院诊治,防止传染病在工地内的传播。

(八)发现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工地公共卫生突发性事件医疗急救小组立即向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工地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四、应急响应及处置

(一)预案启动

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应立即向工地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并提请启动应急预案。

(二)响应程序

1.当确认突发公共卫生类事件即将发生或者已经发生时,工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组应立即做出响应,按照“统一指挥、属地管理、专业处置” 的要求,指挥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应急队伍先期开展工作。

2.成立现场指挥部,由项目经理任总指挥。根据事件类别及时向工地应急领导小组提出请求,由地方政府协助调配其他应急资源参与处置工作。严密观察突发公共卫生类事件发展趋势,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3.工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应立即调动有关人员和处置队伍赶赴现场,在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下,按照预案分工和事件处置规程要求,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共同开展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

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及时组织现场救护队伍,医护人员和防疫人员应在第一时间内赶赴现场,做好救护、消毒、采样等工作,确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和类别,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做好防治、救护工作,预测事态的进一步发展趋势。

5.保卫科维护好事发地点治安秩序,做好交通保障、人员疏散、群众安置等各项工作,尽全力防止事态的进一步扩大。

6.物资部提供必要救援、救护物资和交通工具,对发生的食物源中毒事件,按处置预案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三)应急结束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工作已基本完成,次生、衍生和事件危害被基本消除,应急处置工作可以进入结束程序。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工作组向工地应急领导小组提交应急处置工作总结,并依据《中铁一局昆明枢纽扩能改造工程项目部第八分部房建分部工地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由相关部门宣布应急结束。

(四)后期处置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结束后,突发公共卫生类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办公室对事件原因和发展趋势进行调查和总结,并将相关书面报告报送工地应急领导小组备案,据此总结经验教训并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

对于涉密的重要信息,负责收集数据的部门应遵守相关规定,做好信息保密工作。

五、应急保障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

工地各职能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并切实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送、应急处理等各环节的运行机制,保持通信联络方式方便快捷,确保信息报送渠道安全畅通。

(二)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1.医疗保障

工地配备必要的医疗药品、器械,根据“分级救治”原则,按照现场抢救、工地急救、专科治疗几个阶段组织实施救护。及时配合昆明市急救中心(120)应急处置工作中的工地急救工作;配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CDC)等相关部门负责做好疾病控制和卫生防疫准备,并严密组织实施。

2.交通运输保障

物资部应配备应急处置所需交通运输工具;要根据需要和可能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组织专业队伍,尽快恢复被毁坏的交通设施,保障交通路线畅通。

3.治安保障

保卫科等部门维护好工地治安秩序,必要时设立警戒区和警戒哨,做好交通保障、人员疏散、群众安置等工作,确保员工安全。

4.资金保障

财务处设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专项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妥善管理。

(三)宣传、培训和演习

1.宣传和培训

工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工作组办公室,组织、制定应对突发公共卫生类事件的教育规划;负责对工地内各部门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等常识的宣传教育;实施项目部员工相关应急知识的教育。充分利用网络、闭路电视等丰富的宣传工具,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知识培训、讲座,开展危机预防和管理教育,增强员工危机防备意识和应急基本知识和技能。

2.演习

7.公共卫生突发应急预案 篇七

1认清形势, 把握政策, 不断推进全省应急预案管理有序发展

自2006年起, 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 要求“各基层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和完善本单位预案”, “尽快构建覆盖各地区、各行业、各单位的预案体系, 并做好各级、各类相关预案的衔接。要加强对预案的动态管理, 不断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与之相应, 国家又先后在《突发事件应对法》、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和《水污染防治法》中, 应急预案的编制及管理得到了具体和有针对性的表述, 为环境应急预案管理提供法律依据[4]。

环境保护部出台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 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企业事业单位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评估、备案、修订等做出规定;《关于贯彻实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就如何做好《暂行办法》的贯彻实施工作, 提升预案管理水平, 提出了具体要求;还印发了《石油化工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编制指南》和《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 (试行) 》等预案的编制和风险评估技术规范, 为突发环境应急预案提供技术支持。

2条分缕析, 抓住重点, 理清全省应急预案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1基层环境应急管理队伍建设滞后, 预案管理能力不足

2010年11月, 甘肃省编办批准成立了甘肃省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 实有工作人员13人。随后全省14个市 (州) 和15个县 (区) 逐渐成立环境应急管理机构, 但仍存在工作人员没有完全到位、人员素质不高的问题。

2.2企业对环境应急预案管理松散

1) 企业管理人员对环境应急预案管理认识不到位。有的管理人员抱着侥幸、漠视、应付心态, 对环境应急预案管理不够重视;

2) 有些企业自己编制的应急预案不符合相关规定, 没有可操作性, 难以通过评估和备案, 管理更无从谈起;

3) 企业对环境应急预案管理的投入力度不足。环境应急预案管理见效慢, 并且编制、评估、演练、应急物资储备以及应急能力建设等都需要资金支持, 企业积极性不高;

4) 企业环境应急预案未得到有效实施。有些企业预案不随生产经营活动的变更或风险环节的转移而修订, 更不重视应急预案的演练、培训和宣传, 使预案丧失了指导作用, 沦为一纸空文。

2.3环境应急管理基础工作有待加强

1) 法律制度缺失。目前我国仍没有法律、法规等法律效力高的文件对企业环境应急预案进行全面、明确的规定, 缺乏威慑力。

2) 规范性文件还不全面, 甘肃省预案管理经过了4年的摸索, 逐步完善预案管理工作, 但编制、评估指南还不十分全面, 仅适用于生产、加工行业, 对于新纳入备案的输油管线、高速公路行业不一定完全适用。

3拓宽思路, 探索创新, 逐步推进全省“一案三制”建设

自2010年起, 甘肃省及时把握政策, 逐步探索并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的方式、方法。《甘肃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细则 (试行) 》, 明确了相关部门在预案全过程管理中的职责;《甘肃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规范全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通知》, 对预案的编制格式进行了规范;《甘肃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规范全省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评估备案工作的通知》, 进一步规定了预案的报备流程、排版格式、文本要求, 还设计了《预案形式审核登记表》和《预案技术评估打分表》, 根据预案不同内容的重要程度, 对各要素赋予不同权重的分值, 对预案进行量化考核。此外, 还制订了《甘肃省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规范指南》, 对预案编制的每一章节的具体内容做了详细要求。

在规范预案管理的同时, 定期举办全省预案编制专项培训班, 积极开展应急预案“扫盲”活动, 以达到环保部门、编制机构、企业和应急专家对预案管理的统一认识;将预案备案作为建设项目试生产的前置条件, 同时, 将重点环境风险源企业预案备案工作纳入了年度政府环保目标责任书, 促进预案备案工作顺利开展;督促重点环境风险源企业开展环境应急演练, 针对暴露出的问题及时修订完善预案;强化企业环境风险意识, 要求企业加强环境安全隐患自查, 分析周边环境敏感点, 完善应急物资储备, 结合企业的实际, 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使应急预案充分发挥效能。

4建议

在新形势下, 为进一步加强甘肃省企事业单位预案管理, 规范预案编制, 提高预案质量, 着力消除环境风险隐患, 妥善处置突发事件, 遏制或减轻环境污染影响。笔者认为, 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4.1不断完善预案管理规范

随着生产安全、交通事故、油气输送、历史遗留问题等事故引发的各类突发事件的不断发生, 需要编制预案的企事业单位范围也随之扩大。目前, 不仅仅限于生产加工行业, 输油气公司、高速公路施工单位等也应根据其隶属关系纳入各级环保部门督促编制预案的行列。早期制定的编制规范已不能满足目前预案编制的需要。因此, 补充和完善现有预案编制指南、报备流程等规范性文件或依据不同类型企业出台相应的预案编制规范, 做好顶层设计, 使各类企业的预案管理都能“有章可循”。

4.2全面抓好预案管理各个环节

4.2.1提高预案编制质量

1) 组织基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咨询机构和企业开展预案管理的专项培训, 使其能够完全领会应急预案编制、评估、备案的相关要求;

2) 督促企业开展环境安全隐患自查, 明确环境风险节点, 真正掌握环境应急管理的重点;

3) 预警响应就“事件”论“措施”, 处置措施“事事对人”, 全盘考虑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时的每个细节;

4) 督促环境风险种类多的企业, 对较大风险环节制定专项预案;

5) 督促企业对预案进行细化, 将预案内容落实到岗位, 实行“卡片式管理”。

4.2.2规范预案评估流程

严格预案评估管理, 避免预案评估流于形式。应当严格执行《甘肃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细则》和《甘肃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规范全省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评估备案工作的通知》的要求, 在预案草案编制完成后, 由企业组织提出申请对预案进行形式审核和技术评估。

4.2.3严格预案备案制度

企业管理层和环保部门要严格按照《关于规范全省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评估备案工作的通知》要求, 把好预案备案关口, 落实好预案提出的风险防控措施。

4.2.4加强应急预案演练

应急预案重在实施, 应督促企业定期组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 并及时总结经验、查缺补漏, 提高预案的实施效力。

4.3着力增强企业环境风险管理意识

1) 要加强企业环境风险管理的宣教力度。促使企业意识到风险的危害, 从而主动开展隐患自查, 掌握自身的风险节点和影响范围, 可有效解决预案编制找“源”难, 评“源”更难的困境;

2) 帮助企业了解应急管理的相关工作, 使企业真正认识到环境应急预案是实现企业长期发展的重要手段, 从而降低预案编制的推进难度;

3) 通过选取质量高的企业预案进行交流推广, 或编发各行业企业环境应急预案范本, 为预案编制提供参考;

4) 通过政府及有关部门依托企业成立应急处置救援队伍, 加强应急物资储备, 提高应急处置救援能力, 实现资源共享, 提高企业参与应急管理的积极性。

参考文献

[1]中国科学院可持续发展研究组.1999中国可持续发展战略报告[M].北京:科学出版社, 1999.

[2]金芳, 刘兴荣.甘肃省环境安全评价指标体系设计与现状研究[J].工业安全与环保, 2010, 36 (8) :23-25.

[3]Peter Morris&Riki T.Methods of 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M].London:UCL Press, 1995.

8.公共卫生突发应急预案 篇八

《条例》的公布施行,标志着我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当前,全国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处在关键时期,《条例》的公布施行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一起,成为强有力的法律武器,对于打赢非典型肺炎防治这场硬仗具有重要意义。

《条例》明确规定了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组织领导、遵循原则和各项制度、措施,明确了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社会有关组织和公民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中承担的责任和义务,还明确了违反《条例》行为的法律责任。

《条例》共6章、54条,包括总则、预防与应急准备、报告与信息发布、应急处理、法律责任、附则。《条例》从公布之日起施行。

家电等132种商品首批强制认证5月1日起必须贴3C

从今年5月1日开始,我国包括家电、汽车在内的19类132种商品一直以来使用的长城标志和CCIB标志(进口商品安全质量许可标志)都将被一种新的质量标志所取代,即CCC标志,它的中文名称叫做“中国强制认证”,英文名称为“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英文缩写为“CCC”。

3C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利益和保护国家的利益,促进经济的发展、促进贸易的发展,它是和国际接轨的一项规范和健全市场经济秩序的一项措施。5月1日起,这132种商品将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这也就意味着,到5月1日,这132种商品还没有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还没有加贴3C标志,就不能出厂、进口和销售。

经过指定的检测机构检验合格的产品,才能获得统一的认证证书和代表中国强制认证的“CCC”标志。

这次的3C强制认证工作中,国家认监委一共指定了76家。据国家认监委最新统计,到目前为止,共有两万多家国内外企业拿到了“3C”的产品的认证证书,占需要通过产品认证企业的70%以上。

新政策:申请科技项目要定知识产权目标

今后凡申请国家科技计划项目,都应当在项目建议书中写明项目拟达到的知识产权目标。

虽然近年来我国知识产权意识有所提高,但科技计划实施中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尚未形成行之有效的监督制度和具体措施,责任落实也不到位;在科技计划实施中缺乏一支既懂科技又懂得知识产权的专门人员,知识产权管理与科技管理在制度和实践上没有实现有效结合。

日前出台的《关于加强国家科技计划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规定》共有16条,其中指出:各类科技计划应当根据各自特点确定知识产权目标,把专利权、植物新品种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技术秘密等知识产权的取得、保护和运用,作为科技计划管理的重要内容;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对于明确提出技术指标要求的重点领域,应委托有关机构对国内外(包括主要国家和地区、主要研究机构和企业等)的知识产权状况进行调查,形成调查分析报告,作为制定发布指南的依据和确定项目研究开发路线的参考,避免研究开发的盲目性和重复;科技计划项目申请单位应当具备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有专门的机构或人员负责知识产权事务,有用于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工作的专门经费,并为应用开发类申请项目指定专门的知识产权协调员。

我国失业新标准出台工资低于当地低保视同失业

“就业”与“失业”概念被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重新界定。

“就业”与“失业”的一般概念。

1.就业人员: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男16-60岁,女16-55岁),从事一定的社会经济活动,并取得合法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的人员。

其中,劳动报酬达到和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为充分就业;劳动时间少于法定工作时间,且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本人愿意从事更多工作的,为不充分就业。

2.失业人员: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工作能力,无业且要求就业而未能就业的人员。

其中,虽然从事一定社会劳动,但劳动报酬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视同失业。

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界定。

领取《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凡以下列形式实现就业的,均统计为已实现再就业人数:

1.从事个体经营,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并享受了税费减免等再就业扶持政策的;

2.已被用人单位录用,签订劳动合同,并享受税收减免、社保补贴等相关扶持政策的;

3.在政府开发的公益性岗位中得到安置,并享受社保补贴等相关扶持政策的;

4.未享受再就业扶持政策,但已从事比较稳定的(如三个月以上,具体由各地定)有合法收入的劳动,并且收入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9.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1 篇九

为迅速高效处理突发性公卫事件,及时有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制止事态扩展蔓延,降低突发事件对我院造成生命及财产损失,维护医院稳定制定应急预案。

一、组织机构

组长:xx

副 组 长:xxx

成员:党办 院办 公共卫生 人事 财务 医教 护理 院感 总务 保卫 药剂

设备等各科室负责人

主要职责:负责统一组织协调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行动,下达应急处置工

作任务,并及时向市应急指挥部和市卫生局报告处置情况。

二、预防预警

1、医院加强职工对突发事件的预防、避险、处置等应急知识宣传教育。

2、加强各项制度建设,落实防范各项突发事件措施,定期进行院内安全排查,对存在隐患、进行整改。

3、加强信息监测及网络建设,详细制定监测及预警的方案及措施。

三、信息报告

1、信息报告程序

A、突发公共事件者,现场发现者应在第一时间向医院行政值班报告。

B、行政值班者接报告后应立即向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突发事件情况,应急领导小组应立即拨打“110”或向学院及市卫生局报告。

C、信息报告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规模、涉及人员、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事件起因及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事态和采取的措施等。

四、应急处置

突发事件发生或接预警后,医院应立即启动本预案,划定警戒区、安排保卫人员值班,现场应急处置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理现场,防止事态升级,同时按程序上报情况。

五、响应结束

1、做好事件善后处理工作,恢复正常工作程序。

2、协助做好赔付工作。

3、查清原因以书面形式作出通报,分析情况,明确责任,总结教训,提出预防整改措施。

六、应急保障

1、信息保障:建立健全信息收集、传递、报送、处理等管理机制,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安全、畅通。

2、物资保障:建立物资储备制度。

3、资金保障:应急经费按规定统一纳入财政预算。

4、人员保障:组织应急预备队,一旦启动预案,立即投入使用。

1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精选 篇十

⑤化学物中毒医疗急救队。

⑥传染病暴发流行医疗急救队。

⑦重大创伤事故医疗急救队。

⑧物品供应小组负责应对突发事件所需设备、防护物品和药品、卫生材料的供应。

⑨院内感染监控小组负责全院范围内的消毒喷杀、感染监控工作。

⑩专业流调组负责流行病学调查,并积极配合市防疫站等部门做好全市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⑾医护人员防护小组负责全院职工的防护工作,做好对职工和社会群众的健康教育工作。

⑿后勤服务小组负责突发事件中医护人员的生活、饮食等后勤服务。

2、建立突发事件预防控制体系。

(1)制定《突发事件监测与预警制度》,对早期发现的潜在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依据《异常信息报告制度》和程序及时报告。

(2)建立突发事件信息的收集、分析、报告、通报制度。

(3)抓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专业队伍的建设和培训。

(4)制定并实施对全院职工和社会群众开展突发事件应急知识教育计划,增强全社会对突发事件的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

(5)重点加强急救医疗服务网络的建设,配备相应的医疗救治药物、技术、设备和人员,提高院前急救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救治能力。

三、应急处理

1、突发事件发生后,院突发事件领导小组迅速对突发事件进行综合评估,初步判断突发事件的类型,明确是否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意见。

2、应急预案启动后,各小组应当根据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服从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立即到达规定岗位,履行职责。

3、急诊科及门诊各科室应当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对在突发事件中致病的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对就诊患者必须接诊治疗,并书写详细、完整的病历记录;对需要转送的患者,应当按照规定将患者及其病历记录转送至接诊的或者指定的医疗机构。并结合疫情,采取相应卫生防护措施,防止交叉感染和污染。

4、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需要,突发事件应急临床指挥部有权紧急调集人员、储备的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必要时,配合市区行政部门进行人员疏散或者隔离,并可以依法对传染病疫区实行封锁。

5、感染科、保健科等部门应当对突发事件现场等采取控制措施,宣传突发事件防治知识,及时对易受感染的人群和其他易受损害的人群采取应急接种、预防性投药、群体防护等措施。

6、参加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医护人员,应当按照突发事件的要求,采取防护措施,并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7、医务人员应当配合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部门指定的专业技术机构,开展突发事件的调查、采样、技术分析和检验。

8、对新发现的突发传染病、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事件,立即上报卫生主管部门,并采取控制措施。

9、对收治的传染病患者、疑似传染病患者,依法报告属地主管部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传染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切断传播途径,防止扩散。

四、突发事件信息报告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规定,在2h内,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1)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的;

(2)发生或者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

(3)发生传染病菌种、毒种丢失的;

(4)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事件的;

(5)发生重大火灾、水灾、特大爆炸、车祸及其他重大伤害事件。

2、疫情突发时,实行零报告制度,严格报告程序。接诊医师应立即汇报医务处和预防保健科,主管部门汇报分管院长和院长,由预防保健科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不得缓报和瞒报。

3、突发事件报告电话。

五、法律责任

1、未依照本预案履行报告职责,对突发事件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的,对当事人及其所在科室、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其他严重危害后果的,依法给予开除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依据突发事件要求,未完成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所需要的设施、设备、药品等物资供应和储备的,对科室主要负责人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处分;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其他严重危害后果的,依法给予开除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在突发事件调查、控制、医疗救治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对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处分;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其他严重危害后果的,依法给予开除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当场训戒,口头警告、行政处分、就地免职,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对疫情畏缩不前或临阵脱逃的;

(2)不听指挥、贻误救治时间的;

(3)擅离职守或工作消极的;

(4)违反规程,草率马虎,操作不当致使防控救治不力导致疫情蔓延、扩散的;

(5)拒绝接诊患者的;

(6)拒不服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调度的;

(7)泄露秘密或违反国家相关规定的。

六、附则

1、医院各科室依据本预案制定相应的科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11.民航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策略 篇十一

【关键词】民航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策略

中国的经济正进入一个长期高速的发展阶段,航空运输组织也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会,伴随着社会现代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和急速发展的经济全球化,民航组织经营环境的变化程度加剧,民航组织无法避免随时都可能发生的危机。

一、民航突发公共事件及应急处置

(一)民航突发公共事件概念

民航突发公共事件,是指在民航系统正常工作计划之外或者在其认识范围之外突然发生的,对其利益具有损伤性或潜在危害性的一切事件,也就是在民航公共领域发生的所有影响安全的突然发生事件。这些事件不仅被媒体炒得沸沸扬扬,也对我国民航安全构成了一种潜在性的危害,同样也会在民航的消费者中引起恐慌并留下短时难以恢复的心理阴影。

(二)应急处置概念

应急处置即应急管理,是和突发事件紧密相连的一个概念。应急管理是在应对突发事件的过程中,为了降低突发事件的危害,达到优化决策的目的,基于对突发事件的原因、过程及后果进行分析,有效集成社会各方面的资源,对突发事件进行有效预警、控制和处理的过程。

二、目前我国民航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现状

我国目前是民航总局、地区管理局、航空企业三级安全监察管理机构,机构设置比较健全,体现了“安全第一”的基本方针。从安全监察与管理机构的职责和权力来看,监督管理的职能突出,预警管理的功能缺乏;工作重点仅在于事后的表面处理而缺乏长效的应急处置管理机制,重静态的安全管理,轻动态的应急管理;航空公司、机场和空中管制中心安全监察各自为政,信息沟通不灵,安全管理整体性不强。

(一)指挥系统力量不够

强有力的指挥措施,各部门的协调配合,统一高效的行动,以及积极稳妥的组织民航和社会各方力量开展切实有效的工作,是成功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首要条件。这需要对多个部门的社会资源进行统一整合。

(二)公众参与不够

民航应急处置的资源配置与整合只有实现由民航的应急处置机制转变为全社会应急处置机制才会达到预期的目标。相当数量的民航突发事故是针对公共安全层面的,涉及的行政管理部门多,涉及受害人群多,仅凭民航一个部门的努力是不可能有效遏制事态发展的。民航应急处置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一切与民航应急能力建设工作有关的社会力量积极响应并充分参与,而不能仅仅依靠民航组织和政府机构。

(三)应急能力低

平时是否建立应急机制和预案机制尤其是应对各种突发事故的应急预案极为重要。同时缺乏必要的预案演习,导致人员训练、熟练程度不够,救援能力低下。

(四)资源投入不足

目前我国的民航应急处置主要由机场承担,但是许多机场管理粗放,对应急救援工作重视不够,各种应急资源缺乏专门的机构进行管理和调配。当突发事件发生时经常出现应急救援资源配备不足、人财物等资源无法及时到位等各种问题,严重制约应急救援工作的有效性和及时性。

三、民航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策略

(一)建立突发公共事件预防机制

在危机过后进行事后的补救成本往往很大,事先的高投入是非常有必要的。建立突发公共事件预警机制的实质就是要加强对危机的事先预防、事前介入、事前建设,力图避免可能的危机以及不必要的损失。预警机制要确定危机的警戒级别,针对不同的危机级别制定相应的应对危机和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案,建立应急预案管理信息系统。同时,要针对应急预案进行必要的演习,以提高应急参与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水平,保证应急处置等机制的运行。

(二)建立综合应急处置指挥机构

民航的综合应急处置指挥机构应对现有应急管理部门及其资源进行整合,提出各种应急决策预案。民航应急资源配置是一个系统工程,总的来说是特定的人、财、物的管理,涉及科技、交通、通信、人力资源、物资、财政等多方面的行政部门。常设的应急统一的协调机构应能根据突发事故需要,随时协调、调度相关部门参与突发事故救助。应急指挥横向要具有统一协调管理的权威性,纵向一定要延伸到基层本地化系统。有了这种专门的应急管理常设机构,在突发事件发生后就能迅速由平常状态转入非常状态,承担起突发事故的紧急应对和处置工作。在处理突发事件的过程中,一方面充分发挥民航应急管理专门机构的特殊作用,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党政机关、中介组织以及各种社会力量的作用,形成预防突发事件、应对突发事件和突发事件后重建的合力。

(三)完善民航安全法制建设

我国目前关于民航应急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国家处置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应急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搜寻救援民用航空器规定》、《民用运输机场应急救援规则》、《民用航空安全信息管理规定》等。但是从民航应急处置角度来看,目前的法制建设显然还不能适应未来民航业的快速发展,因此在以后的法制建设中应做好以下几点:一是要健全和完善突发事件发生时的有关法律法规体系。其目的是在发生重大危机和突发事件时最大限度的保护绝大多数公民的生命安全,维护公共利益,把我国的民航应急管理纳入法治化轨道。二是要健全和完善信息公开与保障公民知情权的法律制度,切实保障公民对危机和突发事件的知情权。三是要健全和完善民航各级组织和管理者在应对危机和处理突发事件中的法律责任,保证民用航空的安全。在民航突发事件应急与防范过程中,要强调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和第一反应者的义务。健全依法追究机制,在相关立法中进一步确认和规范应急管理中的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四)提高公众民航安全意识

民航从业者不仅是安全文化的接受者,也是安全文化的传播者。通过传播安全知识和应急管理知识,将安全文化通俗化。安全文化是大众文化,需要长期的投资,才能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才能有所回报。

我国民航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体系的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工作,涉及的部门和企业很多,绝非一蹴而就,亦绝非哪一个民航企业甚至是民航的哪一个行政部门的责任,而是整个民航系统、民航行业、甚至是相关政府部门的责任,特别是当一个突发事件演变为社会危机时,需要政府各个部门包括整个社会资源都要积极参与应对,形成合力,从法律、政策和专业技术多个层次进行管理,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预防和控制由突发事件引发的危机,减少危机造成的损失。保障民航安全有序地运行,促进整个社会的和谐与安定。

参考文献:

[1]莫利拉.李燕凌.管理学[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9).

[2]刘永俊,陈淑君.转为危机:民航危机管理[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11.

[3]巩敏.民航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管理机制研究[D].武汉理工大学,2008(9).

[4]张新梅,陈国华,张晖,陈清光,颜伟文.我国应急管理体制的问题及其发展对策的研究[J].中国安全科学学报,2006(02).

[5]郭富.民航體制改革与航空安全管理[J].中国民用航空,2002(11).

[6]罗帆,佘廉,宋磊.航空灾害预警管理系统及建立[J].中国民用航空,2002(11).

12.公共卫生突发应急预案 篇十二

我国应急预案编制工作起步较晚,关于应急预案的编制规范,环境保护部于2008年公布了《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编制技术指南》( 征求意见稿) ,目前仍在征求意见中至今未正式发布; 2010年先后发布了《石油化工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编制指南》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 以下简称“预案管理办法”) ,国内有浙江、江苏、天津等少数几个省市发布了应急预案编制的导则,此外关于如何编制企业应急预案这方面的报道并不多见[2],笔者在自己多年从事应急预案编制的实践基础上,针对应急预案编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关于改进完善应急预案编制的一些思路。

1 企业应急预案编制中存在的几个问题

1. 1 “突发环境事件”的概念不明

实践中存在环境污染事故、环境污染事件、环境事故、环境事件等多种不同的叫法,导致了应急预案在讨论对象上比较混乱,根据预案管理办法: “突发环境事件是指因事故或意外性事件等因素,致使环境受到污染或破坏,公众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受到危害或威胁的紧急情况”,可见突发环境事件必须是同时满足“突然发生”即事件在时间上的突然性、“造成或可能造成对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即危险性、“公众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受到危害或威胁的紧急情况”即社会影响等多个要素的事件才能被称之为突发环境事件[3],由于对这一点理解不够,实际工作中存在着以下问题:

( 1) 一般工业企业出现超标排污的情况,是否属于突发环境事件? 工业企业的应急预案,把环保设备发生故障出现超标排污看成突发环境事件,并作为整个预案的主要讨论对象,这种做法是不合理的,是否属于突发环境事件须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要看超标排污是否对环境造成较大影响( 取决于非正常排放源强、环境容量等情况) ,分析周边公众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受到危害或威胁,如果不是,则属于普通的环境污染事故,不能列为突发环境事件。

( 2) 自然灾害导致的突发环境事件,是否属于应急预案编制的对象? 实践中很少对此进行讨论,在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也缺乏自然灾害方面的专家参与。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定义,由自然灾害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应属于应急预案列入讨论的对象,鉴于我国大型企业、重化工业等多沿江沿海分布,同时我国地震海啸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多发的实际情况,这是预案编制中一个比较现实的问题。笔者认为,从加强环境应急管理的要求出发,必须把当地常见的自然灾害列入应急预案的考虑对象,加强应急预案和防灾预案之间的联动关系,同时也不可忽视其他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在预案编制中应咨询自然灾害方面的相关专家。如日本原子能安全保安院在对福岛核电站进行评估时,不仅考虑日本多地震的国情,而且还向当地自然灾害专家进行咨询,重视海啸隐患。

( 3) 长期积累的环境污染导致的突发社会事件,是否属于突发环境事件? 近年来,频频发生因长期环境污染群众上访聚集或成为舆论热点等各种社会性事件,笔者认为,该类事件其社会压力从形成到发作有一个突发过程,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是公众对其生命健康和财产受到威胁的一个反应,就这一点上来说,其符合突发环境事件的定义,应作为突发环境事件进行考虑,因此,在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应加强宣传和舆论应对方面的工作,同时也应注重和政府部门相关应急预案的衔接和协调,如大气污染排污重点企业其应急预案编制应结合政府的重雾霾天气应急预案等。

1. 2 “环境风险”识别不清

环境风险识别主要指依据环境风险分析结果,确定企业环境风险源,并根据环境风险的特性,确定其环境风险,是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的重点。

实际工作中,首先从风险环节识别和风险物质识别两个环节去确定风险源,其中环境风险环节识别即明确企业的环境风险存在于企业生产、储存、处置哪个环节,同时还需要结合本企业和同类企业历史上曾经发生的各种突发环境事件情况和风险事故概率等进行全面分析; 风险物质识别则主要参考GB18218—2009《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9类78种和《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 试行) 的310种,评估企业所含有的风险物质及其临界量,然后根据风险源情况,对事故后果进行预测,评价事故影响范围,明确相应的响应级别。

但是实际工作中,企业尤其对安全生产事故或自然灾害事故较为重视,而对可能导致的次生突发环境事件不敏感,编制人员只能依据环评报告中的风险评价专章或者安全方面的预案和评价报告展开环境风险辨识工作,表现为应急预案能识别到的风险主要集中在生产安全领域方面,对次生、中间产物的环境污染也缺乏分析。

笔者认为,由于环境风险评估工作技术难度大,存在不确定因素多,应该考虑将风险评估工作作为应急预案编制中的前道工序,即首先进行环境风险评估工作,邀请外界专家前期介入,企业成立来自安全、环保、生产、消防、后勤等各个职能部门的联席小组,进行现场踏勘后集思广益进行风险评估,在风险评估的结果基础上明确后期应急预案编制的深度和部门之间的分工,如风险评估结果为风险轻微或者一般,则可向管理部门提出简化预案的建议。

此外在进行环境风险识别的时候,还应重视环境敏感目标,不同的环境敏感目标( 即环境风险受体) 对同样的环境风险其脆弱性、敏感性和承受能力均不同,因此后果也截然不同,所以环境敏感目标的识别在风险评估、预案编制中有至关重要的影响,但敏感目标的识别以及其处置行动计划多数编制人员往往会忽略,只考虑企业本身的环境风险源识别和控制,对环境敏感目标没有进行认真分析识别,未考虑其承受能力差异,编制时也未对环境敏感目标编制应急处置方案。

1. 3 应急预案编制级别混乱

根据“预案管理办法”第八条,企事业单位的环境应急预案包括综合、专项和现场处置预案3种,并规定了不同的格式要求。

实际工作中,大家比较重视也常见的是带有综述性质的综合预案,更有操作性和实际意义的专项和现场处置预案反而不是那么常见,实际上,根据办法规定,环境风险种类单一,只有某一类型环境风险的企业只需编制专项应急预案,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岗位需编现场处置预案,只有对于环境风险种类较多、可能发生多种类型突发事件的,企事业单位才应当编制综合环境应急预案。也就是说理论上企业应急预案应当是以专项和现场处置预案为根基,综合处置预案为塔尖的这么一个体系,但是实践中我们发现这个情况是颠倒的,综合应急预案数量最多,这种情况也导致了应急预案的内容不够具体其可操作性不强。

此外“预案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对工程建设等群体性活动有可能造成突发环境事件的,应编制临时环境应急预案。这点也往往被人所忽视,实际中主要盯着已建成的工业企业,对施工建设的环境风险缺乏防范意识,如厦门漳州PX项目加氢裂化管线发生的闪燃事故就引起了媒体关注。

因此对于环境影响主要发生在施工期的生态影响类项目,以及施工建设期也可能发生有较大影响的工业类项目,需要重视其临时预案编制工作。

1. 4 应急预案缺乏可操作性

应急预案缺乏可操作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 1) 处置措施不具体

目前大多数应急预案除了综合应急预案这个层面外,专项和现场处置这两个更为基础层面上的应急预案都比较薄弱,或者雷同缺乏针对性,实践中除了大中型企业能做到按重点岗位制定应急预案以外,广大中小企业缺乏足够的能力针对岗位制定应急预案,导致了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差,笔者认为,应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的编制指南,建立卡片式的现场处置应急预案格式( 明确岗位的警戒、救护、控制、排险、洗消和善后等六个职责) ,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明确企业是否存在需要制定现场处置应急预案的重点岗位,如有,采用卡片式的方式制作现场处置预案并进行管理[4]。

( 2) 响应情况不明确

不少应急预案中的应急响应措施只是泛泛而谈,缺乏实际的响应内容,各个部门有哪些具体工作,怎么去做? 这些都不明确,笔者认为,现有应急预案编制指南中对企业应组成哪些应急救援队伍、其职责分别是什么进行了标准化设置,有流于形式之嫌,应首先考虑以企业现有部门为依托,在此基础上明确企业现有各组成部门在应急响应中的职责,如成立应急救援队伍应根据不同企业组织结构特点设立,明确响应的具体细节。

( 3) 预案衔接情况不到位

企业应急预案、地方政府预案、上级主管单位以及周边部门单位的预案均应互相协调相互衔接,但是实践中大部分应急预案均在自说自话,又或者把上一级应急预案作为附件但是内容矛盾,解决问题的办法在于加强互动性,在预案编制过程中和评估时,应邀请其他部门、其他单位的应急预案管理人员参加,同时应急预案应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吸收来自外界的反馈信息并进行修订。

( 4) 应急监测计划不合理

应急预案中提出的应急监测计划,是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时进行监测,判定事故性质的重要依据,但是实践中应急预案的计划大多与环评雷同,缺乏针对性。因此在预案评估时,可邀请应急环境监测机构人员参加,应尽可能吸收来自各方面的专家广泛参与。

2 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的几点思路

如何完善和改进应急预案的编制,笔者分析,有以下几点思路:

( 1) 我国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起步较晚,随着应急预案编制的普遍展开,应急预案编制的重心应该从解决“有没有预案”向“合理不合理”进行过渡( 这也是解决应急预案可操作性差的办法) 。应急预案编制许多问题有待进一步进行研究。如应急预案中的疏散路线,目前应急预案疏散路线是否合理,备灾点设立原则等问题均不明确,因此需要加强这方面的环境科研工作,为基层编写应急预案提供有力的科研支撑。

( 2) 明确什么样的企业应编制什么样的应急预案。鉴于“办法”仅给出原则性说明,其陈述类似于环评法律中有关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和登记表。笔者认为,环保管理部门可采用类似建设项目环评分类管理的形式对不同企业的预案编制进行分类管理,分类管理的基础是1. 2中所提出的企业环境风险评估。

( 3) 提高应急预案编制的技术水平,从抓住“是什么”和“怎么办”两个重点开展,首先应搞清楚“是什么”,这个项目的环境风险究竟是什么,环境敏感目标是什么,只有搞清楚企业的环境风险和周围环境敏感目标对不同环境风险的承受能力,应急预案提出的措施才谈得上有的放矢。“怎么办”指的是提出具有可操作性和实用性的环境应急措施和相应的敏感目标应急计划。笔者认为,首先应从程序上着手,把包括企业环境风险识别和环境敏感目标分析的环境风险评估工作作为应急预案编制的的前置程序( 类似环评大纲) ,邀请外界专家等前期介入评估。同时建议尽快完善应急预案编制的导则体系,推出不同行业的编制预案导则。为了提高可操作性,应急预案不但要从薄到厚还需从厚到薄,建立卡片式的现场处置应急预案格式规范。最后还需要把敏感目标应急计划和环境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结合起来。

( 4) 在应急预案编制中如何加强与其他各级预案的协调性衔接性,笔者认为,各级应急预案的编制,应以纳入统一的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管理系统中为目标,最终实行应急信息的综合集成、智能分析和决策支持,才能更好的服务于应急管理[5]。

( 5) 新形势对应急预案的内容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应把一些非政府组织作为重要的应急资源,把他们纳入应急响应体系之中。我国目前舆论对突发环境事件高度敏感社会舆论活跃度高,事件的应急响应中除了政府部门内部的信息报告与处置流程之外,应增加有效应对公众和舆论媒体方面的计划安排,应急培训演练中应包括对新闻发言人的培训和信息发布,应急预案可考虑向公众实施信息公开,鼓励公众参与等,这方面可向国外学习[6]。

( 6) 目前关于应急预案评估缺乏相关标准,应及早确立应急预案评估的标准,以便规范应急预案编制工作,鉴于应急预案实际是一个动态进行的过程,情况始终在变化之中,同时对企业应急能力的评估,很多涉及法律法规层次的要求,这些都很难量化,因此从这个角度考虑,对应急预案的评估应尽可能采用定性的方法,不宜采用定量的方法[7]。

3 结束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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