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学校校企合作的建议

2024-07-01

对学校校企合作的建议(精选11篇)

1.对学校校企合作的建议 篇一

1.谈判

(1)以校企合作专业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为主展开与企业的谈判。

涉及生产、培训、技术服务项目收益比例的标准,需上报学校领导,由学校领导班子或者分管领导审批。

(2)其他不涉及场地、收益、技术服务收益的项目,在不损害学校利益的前提下,可由教学部、部门等作为主体与对方谈判。

(3)重要项目由分管或主管校领导亲自参与谈判。

2.签订协议

(1)协议需明确校企双方合作目的、意义、内容、权利义务、合作期限等。

(2)所签协议的蓝本由校企合作专业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提供,签署之前由校办审阅之后,交由学校聘用律师审核,经校领导审批后,与合作方共同签署。

(3)校企双方可先签订意向书,待条件成熟时再签订协议。

3.立项

(1)由指定项目负责人填报立项表,交主管校领导审批。

(2)由项目负责人指定其团队成员。

一般项目组成员不宜超过5 人。

若项目负责人认为有必要增加或减少相关人员,经报主管校领导审批。

(1)鼓励教职工积极参与校企合作项目。

非专任教师行政人员担任项目组负责人或项目组成员需经分管校领导的审批。

4.实施

(1)合作项目所需场地由项目负责人向学校提出申请,由校企合作专业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统筹安排。

(2)合作项目中的校内场地所需的水电、装修等安装由项目负责人向校企合作专业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提出申请,由校企合作专业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联系后勤、保卫科审核与统筹安排。

(3)合作项目中的校内场地所需的电话、上网等安装由项目负责人向校企合作专业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提出申请,由校企合作专业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联系教学部和网络中心统筹安排。

(4)引进企业落户学校前,保卫科需核实常驻进校人员名单,由项目部门向校办申请制作并发放有关证件作为出入校门之用,有关常用交通工具亦发给相关的出入证,并指定交通工具的停放地点。

(5)引进企业若有员工需在校内食宿的,由校企合作专业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协调总务科统一办理。

(6)引进企业需要在学校所提供的场地进行装修或改变原有结构的,需通过校企合作专业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协调相关部门同意后方可施工。

(7)项目负责人需制定合作企业进驻学校需知、指南,告知进驻企业需遵守之校规与相关指南,并要求企业负责人在进驻人员中宣讲。

5.校企合作项目组职责

(1)项目负责人须签订责任书。

明确职责与任务,按时按量完成任务。

要负责企业与学校之间的协调工作,及时、妥善处理项目合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2)接受学校对项目开展情况的检查。

项目负责人要全面负责项目管理,应保存好项目全部资料,包括项目申请、立项、开展到结束、总结全过程的重要资料。

(3)校企合作项目到期或完成后,项目负责人须备完全部资料(包括影像资料),交到校企合作专业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并由校企合作办公室负责组织项目检查验收工作。

项目负责人应做好总结并将材料报校企合作专业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6.校企合作项目的终止

以下两种情况项目终止:一是按协议规定,合作期满而结束;一是双方由于特殊原因而终止合作。

项目终止应遵守如下规则处理:

(1)由项目负责人通知有关部门,校企合作办、保卫、财务、总务科等协同,催促合作方交清相关费用,若由于特殊原因合作方无法交清费用者,需由项目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领导批准后可免除相关费用。

(2)若项目是进驻学校的,保卫科需全部收回发给合作方人员、车辆的出入证。

(3)项目结束时,不能擅自拆除设备。

凡是需要拆除、带走的有关设备与装修材料,需由项目负责人向校企合作办公室报告并同意后方可拆除。

拆除时,项目负责人应在现场监督,保证人身、财产安全。

2.对学校校企合作的建议 篇二

一、发挥优势, 开拓校企合作的新模式

技工学校现有的校企合作模式, 总体上是目标导向型的人才培养合作模式。这种模式将学生的理论学习与实际操作或实训紧密结合起来, 以提高技工教育的质量和未来劳动者的素质, 增强企业与技工毕业生之间双向选择的可能性, 并最终促进社会经济发展。

肇庆市第二技工学校 (以下简称肇庆二技校) 与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原肇庆星湖味精厂) 的合作始于1983年。其间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经历了企业改制、扩产等优化重组, 逐步发展成现在的上市公司, 并成为当地乃至广东省的知名企业;肇庆二技校与之合作的专业名称也从当初的味精专业变为发酵专业, 再发展成现在的食品发酵与分析专业, 该专业目前仍是广东省技工学校专业中的特色专业。

双方努力巩固校企合作关系, 与时俱进, 科学创新, 充分发挥各自优势, 不断更新校企合作协议内容。双方先后开展过以下五种合作模式: (1) “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 即学校与企业签订人才培养协议, 共同制定人才培养计划, 共同组织教学, 学生毕业后直接到企业就业的人才培养模式; (2) “2+1”模式, 即学生前两年在校内学习与生产实习, 后一年到企业上岗实习, 并完成毕业论文的模式; (3) “学工交替”模式, 即学校与企业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 学生在企业生产实践与学校学习相互交替, 学用结合的培养模式; (4) “短训”模式, 即企业把需要提高技能或需进行食品发酵工、分析工技能鉴定的员工送到学校进行短期培训; (5) “五位一体”这一新的合作模式, 即把“基地、招生、教学、科研、就业”紧密结合, 系统化运行的合作模式。其中把“基地”作为校企共同发展的基础;把“招生”环节作为校企互动的起点;把“教学”环节作为校企合作的核心;把“科研”环节作为校企融合的提升;而校企双赢的硕果则体现在“就业”环节。

20多年来, 肇庆二技校已向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输送毕业生和员工培训达1 000多人次, 其中有相当部分毕业生在多个部门担任技术骨干。

二、找准定位, 寻求校企合作的新突破

求实创新, 是校企合作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也是拓展校企合作空间的着眼点。学校要树立为企业服务的人才观, 企业则要表现出为学校发展服务的良好姿态, 从而共同为教学服务、为学生服务。近年, 肇庆二技校借助当地企业家协会这一民间组织作为沟通平台, 从学校自身发展的需要出发, 与多家企业建立了校企合作伙伴关系。

(一) 生源是技工学校培养技能人才的根本

尽管近年来, 技工教育的发展得到了政府的有力支持和社会的广泛重视, 但对于肇庆这一山区市来说, 每年仍有相当数量的有志掌握一门专业技能的初中毕业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未能如愿入读技校, 而学校又因为生源不足, 不能满足企业对技能人才的需求。针对这一实情, 肇庆二技校通过企业家协会牵线搭桥, 先后与肇庆华锋电子铝箔有限公司等企业达成扶困助学等合作计划。这些企业不仅对个别困难学生全力支助学费和生活费, 还设立以企业品牌冠名的奖学金, 对成绩优秀的学生进行资助。这种合作形式一方面保证了学校的生源数量;另一方面使企业形象得到了良好的宣传, 并吸引到一批优秀技能人才毕业后志愿到企业服务, 实现了招生、就业、人才培养的良性循环。

(二) 女生是技工学校培养技能人才的亮点

素质高、技能强的女生是大多数企业人力资源需求的热点。女性员工心灵手巧、便于管理, 在企业中有着一种独特的感染力和彰显性。肇庆二技校每年都有一大批女生在食品发酵与分析、现代服装工艺与电脑设计、计算机网络与电子商务等专业进行学习。去年, 学校得到当地女企业家协会的大力支持, 开始尝试和探讨新的校企合作模式。其立足点是通过女企业家协会物色一些企业界中成功女性的代表, 特别是一些有丰富创业经验的女企业家, 定期为在校女生作专题讲座和专题论坛。如“企业对优秀女技能人才的评价”讲座、“择业·就业·创业”论坛等。同时, 学校通过学生会女生部在各种民间节日或企业庆典等活动中组织女生带着节目到企业参加联欢。校企双方互相渗透, 互相支持, 不仅造就出一批高素质的女性技能人才, 还促进了企业文化和校园文化的和谐发展, 共建出一种新型的校企合作文化。

(三) 专业是技工学校培养技能人才的载体

充分发挥专业优势, 能有效推动技工学校人才培养水平的提高, 满足企业对人才发展的需要。首先, 学校开设的专业必须对口, 不能与实际需求偏离;其次, 专业教学的内容与实习训练环境不能与实际脱节, 而校企合作恰好能对学校的专业设置和专业教学传递最准确的信息。目前, 肇庆二技校在推动校企合作的工作过程中, 着力抓好专业建设的四个“品牌”, 以品牌促发展。一是积极取得专业对口、有条件的企业支持, 形成“品牌”合作联盟;二是通过联合制定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 共同确定合作培养方案、明确培养目标、课程设置、教学内容及方式, 确定培训考核方案, 形成“品牌”专业和特色专业;三是结合社会需求和技能人才的培训特点, 加强教材的研究和开发, 切实提高教材开展的质量, 努力编制一些“品牌”专业教材;四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加快培养一体化的“品牌”专业师资 (1) 。

(四) 师资是技工学校培养技能人才的质量保证

加快技能人才的培养, 扩大技能人才培养规模, 提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层次, 需要强化一支高素质的师资队伍。校企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的实践为技工学校“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提供了一个良好的环境。一方面企业给学校教师提供了理论联系实际的好机会, 教师通过把学生带到企业进行实习实训或开展科研协作, 收获用来充实教学内容, 并且把遇到的问题带回来进行教学研究, 有效地推动了教学科研和教学改革。产学研结合成了专业教师向“双师型”教师发展的“催化剂”、“练兵场”, 成了教师进行教学研究的“试题库”和产出教研成果的“摇篮”。另一方面学校可以通过与企业合作, 由企业推荐, 建立一支由技术技能专家、高级技师、技师等具有“临床”经验十分丰富的企业生产一线技能骨干组成的兼职教师队伍, 按照“专职为主, 专兼并用”的原则, 体现资源共享, 从整体上提高教师对技能人才的培养能力, 确保校企合作的质量。

三、互利共赢, 创出校企合作的新效益

校企合作先行者的经验表明, 那个学校校企合作搞得好, 高技能人才的培养效果就越明显, 学校适应市场的能力和发展的后劲就越足;那个企业参与校企合作搞得好, 企业高技能人才成长就越快, 企业素质水平和竞争力就越强;那个地方指导校企合作有方, 技能人才的培养就能形成新格局, 产生新的增长点, 增加新的动力, 工作就能上一个新台阶 (2) 。

肇庆二技校在校企合作的进程中, 真正地使学校、企业、政府都尝到了甜头, 达到利益共享的目的。站在学校的角度看, 校企合作的利益主要体现在: (1) 利用企业资源, 建立稳定的实习基地, 可以产生“资源共享, 优势互补, 责任同担, 利益共享”的效果; (2) 办学路子的拓宽, 培养层次的提高, 人才的培养得到企业的认同, 可以带动学校的招生工作; (3) 利用企业的先进设备和技术条件, 可以缩短理论和实践、课堂与岗位的距离, 提高了培养效果; (4) “双师型”师资队伍可以得到扩充, 教研能力得以提高; (5) 可以缩短学校与企业和社会的距离, 培养学生的合作意识、质量意识、安全文明生产意识、职业道德, 感受企业氛围, 了解企业文化, 使毕业生就业赢得企业青睐。站在企业的角度看, 校企合作的利益主要体现在: (1) 选择到优秀的技能人才, 提高企业竞争力, 创造出良好的经济效益; (2) 通过对技工教育的支持, 如冠名办学等起到宣传效应, 树立企业形象, 提高企业在社会知名度。

校企合作在技能人才培养和技工教育发展中虽然不是一个新话题, 但校企合作的成效依然是衡量技能人才培养质量的一个重要因素。校企合作对加速技能人才培养的发展仍是一股强劲的东风, 吹动着校企合作的持续发展, 催生着校企合作模式的改革和创新。只要不断积极探索校企合作的有效途径, 加强地方政府的管理协调和指导, 进一步规范合作行为, 保证各合作方的合法权益, 制定出鼓励校企合作的激励措施和扶持政策, 校企合作之路将越走越宽阔。

参考文献

[1]李进.高职校企合作运作的思路和实践[J].中国高教研究, 2004 (1) .

3.对学校校企合作的建议 篇三

【关键词】 中职学校;校企合作

【中图分类号】 G64.26【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2095-3089(2016)25-00-01

我们知道,职业教育要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方针,而校企合作、工学结合是提高学生就业率和就业质量的基本途径解决这些问题的对策,首先是要提高校企双方的认识,并建立好相应的机制,其次是根据企业和就业需要,灵活合作形式,再是加强双向沟通,充实合作内涵。调查中,我们发现,校企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模糊,操作不规范,双方缺少书面协议,很多是通过中介进行沟通,校企双方只要有一方不满意,合作就会中止。由于校企合作缺乏有效的机制,学生实习很难落实。目前进行的校企合作,多数是学校定向为企业输送毕业生,企业承担毕业生实习,然后,企业根据需要选择毕业生就业。大多数职业学校对校企合作表现出较高的热情,但部分企业对校企合作缺乏应有的认识,特别是效益较好的企业。这样建立起来的校企合作,往往只停留在形式上,在培养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学生管理上缺少沟通互动,彼此平时往来较少,相互影响有限,当然,更谈不上校企一体化办学。

造成校企合作不够深入的原因,客观上,欠发达农村地区职校与发达地区的企业合作,由于受地理、交通等诸多因素限制,带来互相参与的诸多困难。主观上,校企双方对合作中的利益,考虑眼前的短期利益多,缺少长远眼光。不可否认,学校往往把校企合作当做解决就业“出口”的手段,目的是增加生源“进口”。企业往往把校企合作作为解决用工困难的手段,当用工市场供大于求时,就失去了参与合作的动力。

在当前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大形势下,校企合作这一模式亟需实现新的突破,校企双方只有通过全方位、卓有成效的合作,才能使职业教育真正体现“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方针。中等职业学校要真正树立起“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办学理念,并切实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培养模式。学校要成立实习与就业管理机构,负责建立与企业沟通协调机制,加强对学生实习和就业管理;从制度上保证校企合作的顺利进行。学校要建立校企合作奖励机制,对进行校企合作贡献突出的教师进行奖励,并与评职评优挂勾。学校还应成立课题组,研究校企合作的模式、问题和对策。同时,通过广泛宣传,促使全校形成了“校企合作,人人有责”的氛围。

中职学校进行校企合作,要紧紧围绕“提高就业率、提升就业质量”这一主题做文章,因“地”制宜,弹性安排,在合作模式上,形式要多样化。要求学校实训设备基本完善和充足,学校有能力进行必须的实训。其优点是既能扩大在校生规模,又能有效管理学生。同时,学生顶岗实习在企业生产旺季,学生实习就业安排容易,也不存在实习时间短,学生不适应岗位工作的情况,因为企业是流水线生产,对每一岗位的技能要求不是很高,通过两三个月的时间培训学习就能胜任岗位工作,不会影响就业。

总的来说,不管采用什么样的合作模式,都要保证学生在校学习时间总量不减少,要让学生在学校学到能让其持续发展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同时尽量满足企业需求。一方面,中职学校要走出去,教师要到企业考察调研、蹲点实践。一是在每年的春季,拟定新生招生计划前,学校应安排相关人员到有意向合作企业实地考查,弄清企业规模、性质、业务、状况、岗位、技能、待遇等情况,通过沟通交流,了解企业用人需求、合作愿景,形成校企合作可研报告,为签定联合办学协议奠定基础。二是在学生实习和就业初期,学校领导到各合作企业进行学生实习和就业现状调查,了解企业对学校、学生的意见,解决学生在实习和就业初期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形成专业实习和就业情况调查报告。三是学生实习和就业初期,实习专业所在班的班主任和专业教师到企业“蹲点”,一方面管理学生,另一方面到车间学习现代生产技术,提高技能教学水平。

另一方面,中职学校也要请企业进来,就是邀请企业人员到学校调研、讲课。让企业了解学校办学情况,表达学校合作诚意,增强企业合作信心。在此基础,共同商定合作协议,共同制定实训方案,举行协议签字仪式。协议的内容应该详实而具体,它至少应包括:组班要求、教学内容、学时安排、实习方式、实习待遇、就业安排、工资福利、违约责任等,要照顾学生利益,双方权利与义务明晰,具有操作性。每个新学年之前,中职学校都应按照企业用人计划与标准,与企业一起商定招生专业和数量。如利川职校与深圳闳晖集团合作,深圳闳晖集团还参与考核录取新生,招生与招工相结合,学校与企业联合举办“闳晖电子班”。

创新教育内容,实现专业对接产业、课程对接岗位。一是中职学校在制定课程体系时,融入企业内容。中职学校要主动征求企业意见,教学内容除安排学生必须学习的基础文化知识和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外,还安排一定课时的企业岗位技能知识和企业管理文化知识,同时,注重加强就业指导,培养学生沟通能力、职业精神。为使学生认真学习各门知识,企业可与学校商定,对有不及格科目学生,学校不推荐就业,企业也不接收。二是校企双方互派教师,相互渗透。文化课、专业理论课和基本技能训练课由学校负责,企业岗位专业理论课和顶岗实习主要由企业负责。从调查的情况看,参与实习管理和就业指导的老师普遍反映,顶岗实习学生存在角色转换慢。有的责任心不强,纪律观念较差;有的学生与人交往沟通能力较弱;这些现象的出现,给校企合作蒙上阴影,处理不好,会影响校企合作的深入展开。因此,中职学校要高度重视,加强顶岗实习和就业初期的引导和管理。

中职学校应与企业共同拟定实习方案,既分工又合作。学校主要承担管理责任,企业主要承担技术培训责任。班主任“全天候”跟踪管理,企业技术人员手把手地教,他们共同对学生进行实习鉴定,学生鉴定不合格,企业不安排就业。实习完毕,学校建立实习档案,进行实习总结评比,表彰优秀实习生。学生就业初期,与其它员工同等要求,且远离家长和老师,有一个不适应期。针对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疏导,以提高就业稳定性,进而密切校企关系。同时,敦促企业严格履行协议,按劳动法保障学生的合法权利。

4.学校校企合作实施办法 篇四

《校企合作工作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和深化我校校企合作工作,推动教育教学改革,提高办学水平和社会服务能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经校企合作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特制订以下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加强校企合作,加快推进我校人才培养模式的根本性改革,扩展和密切行业、企业的联系,加强教育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找准我校与企业的利益共同点,建立与企业之间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和合作机制,实现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目标,更好地服务于企业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二、校企合作的基本任务

根据学校的要求,每一专业方向要至少建立二至三家专业对口、相对稳定有实质性合作的校外合作基地。校外合作基地应是该行业有一定规模和影响力的企业单位,技术、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处于同行业领先的地位。其基本任务是:

(一)接受学生参观、生产实习、顶岗实习、综合实训等。每届学生在基地顶岗实习、工学结合不少于半年。

(二)接受教师参观、调研、实践锻炼和进行“双师型”教师的培养。

(三)实现资源共享,定期互派专业人员讲学、培训和现场实践。

(四)共同参与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计划编制、教材编写。

(五)共同进行技术研究、开发、试验、推广及新产品、新设备、新工艺推介工作。

(六)共建实验、实训室和生产车间。

(七)力所能及地承接合作基地的生产任务。

(八)优先满足合作基地的用人需求。

(九)其它方面的合作。

三、校企合作的模式

校企合作,其根本目的在于通过学校和企业的合作,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合作模式可以灵活多样,检验的标准为是否促进了双方共同发展,是否双方满意。根据我校办学实际和特点,校企合作模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订单培养”模式。即按合作企业的要求开展人才培养。

(二)共建实验实训室。学校与合作企业或基地共建实验实训室,共同参与生产、科研和技改项目,共同培养合格员工。

(三)培训互动模式。利用学校教育资源,为企业员工培训提供必要的支持与服务。利用企业生产现场,为学校学生实习、实训提供条件。

(四)准捐赠模式。学校提供场地,为企业的新产品(或软件)进行推介,学校可以使用企业的新产品(或软件)辅助教学;或学校提供场地,企业提供设备,组建生产与教学工厂,用于企业产品研发和学校学生实训。

(五)互派专业技术人员模式。人力资源共享,互派专业人员讲学、培训和现场实践体验;

(六)共建培训基地模式。双方共同建设培训基地,为行业、企业、区域提供培训服务,参照股份制办学模式,按双方人、财、物出资的比例,按比例分配经济收益和承担经济风险。

四、管理与协调

为了保证校企合作能顺利进行、有序管理、长期坚持下去,必须建立校企合作管理与协调机制。

(一)学校每学年(或)初要拟出校企合作计划,提交校企合作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事先听询校企合作指导委员会意见。年终要进行总结,并提出改进意见。

(二)充分发挥各部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大力支持、鼓励各部门动员一切有利因素,主动与企事业单位联系交流,寻求共识,达成合作意向。

(三)各系部有意向联系企业单位,事前进行登记备案。

(四)对已达成合作共识的企业单位,应签订合作协议书。协议书的样本格式由学校校企合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具体合作的形式、内容由系部填写,经学校校企合作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必要时要经学校法律顾问审核),由双方法人代表签名并盖双方公章(一式三份)。协议同时要明确双方日常工作的联系人、联系电话及相关通讯方式。

(五)对已签订合作协议书的企业单位,由学校制作统一的牌匾,并采用适当的方式举行挂牌仪式。

(六)对已挂牌的合作单位,要定期联系和走访,每年一般不少于两次。做好联系与走访记录,并及时归档保存。

(七)建立校企合作信息通报制度。学校校企合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校企合作信息及时向全校通报,实现全校信息、资源共享。

(八)建立校企合作档案制度。校企合作协议、重要项目资料、基地建设资料、检查评估资料等都必须及时整理归档。半年抽查一次,全年检查一次,保证重要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五、校企合作保障机制

(一)组织保障。成立学校校企合作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和审定校企合作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及有关重大事项。下设办公室,负责学校校企合作的日常管理、服务、联络事务,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办公室。

(二)制度保障。建立健全校企合作管理制度,包括定期检查、督导、评估制度。

(三)经费保障。为了保证校企合作工作正常开展,设立学校校企合作专项经费,纳入学校预算管理。

1、经费来源:学校预算划拨一部分,争取合作企业单位赞助一部分,从合作项目收益中提取一部分,经费由学校财务科按有关规定统一管理。

2、经费的使用:校企合作专项经费主要用于校企合作调研、校企合作工作会议、奖励校企合作业绩突出的合作单位。

六、评估机制

对已签订合作协议的企业单位或合作基地,每年进行一次评估。评估的依据主要是协议书中合作的内容,同时结合合作基地发挥作用情况(接收教师实践锻炼、接收学生实训、顶岗实习以及毕业生就业等)作出评估(评估细则另定)。对在校企合作中业绩突出的合作单位,学校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于在两年内没有发挥任何作用、没有任何合作行为的基地(从签订协议算起),查明原因,应终止协议,取消合作。

5.对学校校企合作的建议 篇五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规范、保障职业学校校企合作,发挥企业在实施职业教育中的重要办学主体作用,推动形成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知行合一的共同育人机制,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完善现代职业教育制度,根据《教育法》《劳动法》《职业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校企合作是指职业学校和企业通过共同育人、合作研究、共建机构、共享资源等方式实施的合作活动。

第三条校企合作实行校企主导、政府推动、行业指导、学校企业双主体实施的合作机制。国务院相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校企合作的促进支持政策、服务平台和保障机制。

第四条开展校企合作应当坚持育人为本,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致力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坚持依法实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合作协议,保障合作各方的合法权益;坚持平等自愿,调动校企双方积极性,实现共同发展。第五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职业学校校企合作工作的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校企合作工作的统筹协调、规划指导、综合管理和服务保障;会同其他有关部门根据本办法以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职责分工,做好本地校企合作有关工作。

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应当统筹、指导和推动本行业的校企合作。第二章合作形式

第六条职业学校应当根据自身特点和人才培养需要,主动与具备条件的企业开展合作,积极为企业提供所需的课程、师资等资源。

企业应当依法履行实施职业教育的义务,利用资本、技术、知识、设施、设备和管理等要素参与校企合作,促进人力资源开发。

第七条职业学校和企业可以结合实际在人才培养、技术创新、就业创业、社会服务、文化传承等方面,开展以下合作:

(一)根据就业市场需求,合作设置专业、研发专业标准,开发课程体系、教学标准以及教材、教学辅助产品,开展专业建设;

(二)合作制定人才培养或职工培训方案,实现人员互相兼职,相互为学生实习实训、教师实践、学生就业创业、员工培训、企业技术和产品研发、成果转移转化等提供支持;

(三)根据企业工作岗位需求,开展学徒制合作,联合招收学员,按照工学结合模式,实行校企双主体育人;

(四)以多种形式合作办学,合作创建并共同管理教学和科研机构,建设实习实训基地、技术工艺和产品开发中心及学生创新创业、员工培训、技能鉴定等机构;

(五)合作研发岗位规范、质量标准等;

(六)组织开展技能竞赛、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试点、优秀企业文化传承和社会服务等活动;

(七)法律法规未禁止的其他合作方式和内容。

第八条职业学校应当制定校企合作规划,建立适应开展校企合作的教育教学组织方式和管理制度,明确相关机构和人员,改革教学内容和方式方法、健全质量评价制度,为合作企业的人力资源开发和技术升级提供支持与服务;增强服务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技术和产品研发的能力。

第九条职业学校和企业开展合作,应当通过平等协商签订合作协议。合作协议应当明确规定合作的目标任务、内容形式、权利义务等必要事项,并根据合作的内容,合理确定协议履行期限,其中企业接收实习生的,合作期限应当不低于3年。

第十条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举办或者参与举办职业学校,设置学生实习、学徒培养、教师实践岗位;鼓励规模以上企业在职业学校设置职工培训和继续教育机构。企业职工培训和继续教育的学习成果,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和办法与职业学校教育实现互认和衔接。

企业开展校企合作的情况应当纳入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第十一条职业学校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行业组织,鼓励和支持职业学校与相关企业以组建职业教育集团等方式,建立长期、稳定合作关系。职业教育集团应当以章程或者多方协议等方式,约定集团成员之间合作的方式、内容以及权利义务关系等事项。

第十二条职业学校和企业应建立校企合作的过程管理和绩效评价制度,定期对合作成效进行总结,共同解决合作中的问题,不断提高合作水平,拓展合作领域。第三章促进措施

第十三条鼓励东部地区的职业学校、企业与中西部地区的职业学校、企业开展跨区校企合作,带动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职业教育的发展。

第十四条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制定产业发展规划、产业激励政策、脱贫攻坚规划时,应当将促进企业参与校企合作、培养技术技能人才作为重要内容,加强指导、支持和服务。

第十五条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产教融合信息服务平台,指导、协助职业学校与相关企业建立合作关系。

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应当充分发挥作用,根据行业特点和发展需要,组织和指导企业提出校企合作意向或者规划,参与校企合作绩效评价,并提供相应支持和服务,推进校企合作。

鼓励有关部门、行业、企业共同建设互联互通的校企合作信息化平台,引导各类社会主体参与平台发展、实现信息共享。

第十六条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把校企合作作为衡量职业学校办学水平的基本指标,在院校设置、专业审批、招生计划、教学评价、教师配备、项目支持、学校评价、人员考核等方面提出相应要求;对校企合作设置的适应就业市场需求的新专业,应当予以支持;应当鼓励和支持职业学校与企业合作开设专业,制定专业标准、培养方案等。

第十七条职业学校应当吸纳合作关系紧密、稳定的企业代表加入理事会(董事会),参与学校重大事项的审议。

职业学校设置专业,制定培养方案、课程标准等,应当充分听取合作企业的意见。第十八条鼓励职业学校与企业合作开展学徒制培养。开展学徒制培养的学校,在招生专业、名额等方面应当听取企业意见。有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能力和需求的企业,可以与职业学校合作设立学徒岗位,联合招收学员,共同确定培养方案,以工学结合方式进行培养。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在招生计划安排、学籍管理等方面予以倾斜和支持。

第十九条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等部门建立工作协调机制,鼓励省级人民政府开展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试点,对深度参与校企合作,行为规范、成效显著、具有较大影响力的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和相应政策支持。各级工业和信息化行政部门应当把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情况,作为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及其他有关示范企业评选的重要指标。

第二十条鼓励各地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购买服务等形式支持校企合作。鼓励各地采取竞争性方式选择社会资本,建设或者支持企业、学校建设公共性实习实训、创新创业基地、研发实践课程、教学资源等公共服务项目。按规定落实财税用地等政策,积极支持职业教育发展和企业参与办学。

鼓励金融机构依法依规审慎授信管理,为校企合作提供相关信贷和融资支持。第二十一条企业因接收学生实习所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支出,以及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依法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第二十二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校企合作成效显著的企业,可以按规定给予相应的优惠政策;应当鼓励职业学校通过场地、设备租赁等方式与企业共建生产型实训基地,并按规定给予相应的政策优惠。

第二十三条各级人民政府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应当采取措施,促进职业学校与企业人才的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职业学校可在教职工总额中安排一定比例或者通过流动岗位等形式,用于面向社会和企业聘用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等担任兼职教师。第二十四条开展校企合作企业中的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具备职业学校相应岗位任职条件,经过职业学校认定和聘任,可担任专兼职教师,并享受相关待遇。上述企业人员在校企合作中取得的教育教学成果,可视同相应的技术或科研成果,按规定予以奖励。

职业学校应当将参与校企合作作为教师业绩考核的内容,具有相关企业或生产经营管理一线工作经历的专业教师在评聘和晋升职务(职称)、评优表彰等方面,同等条件下优先对待。第二十五条经所在学校或企业同意,职业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企业经营管理和技术人员根据合作协议,分别到企业、职业学校兼职的,可根据有关规定和双方约定确定薪酬。

职业学校及教师、学生拥有知识产权的技术开发、产品设计等成果,可依法依规在企业作价入股。职业学校和企业对合作开发的专利及产品,根据双方协议,享有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的自主权。

第二十六条职业学校与企业就学生参加跟岗实习、顶岗实习和学徒培养达成合作协议的,应当签订学校、企业、学生三方协议,并明确学校与企业在保障学生合法权益方面的责任。

企业应当依法依规保障顶岗实习学生或者学徒的基本劳动权益,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足额支付报酬。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克扣。

第二十七条推动建立学生实习强制保险制度。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应根据有关规定,为实习学生投保实习责任保险。职业学校、企业应当在协议中约定为实习学生投保实习责任保险的义务与责任,健全学生权益保障和风险分担机制。第四章监督检查

第二十八条各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负责对职业学校、政府落实校企合作职责的情况进行专项督导,定期发布督导报告。

第二十九条各级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将校企合作情况作为职业学校办学业绩和水平评价、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

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以及行业组织,加强对企业开展校企合作的监督、指导,推广效益明显的模式和做法,推进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做好管理和服务。

第三十条职业学校、企业在合作过程中不得损害学生、教师、企业员工等的合法权益;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由相关主管部门责令整改,并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6.校企合作,实现学校与企业的双赢 篇六

一、推行“校企合作”是改革创新职业教育的关键环节

在2010年全国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工作会议上, 教育部部长袁贵仁在讲话中重点强调了校企合作。校企合作, 是当前改革创新职业教育办学模式、教学模式、培养模式和评价模式的关键环节, 促进教产合作、校企一体、工学结合, 逐步形成有利于推动中等职业教育全面提高质量的体制机制。

职业教育作为一种类别教育, 和普通教育的根本区别就在于以服务为宗旨, 以就业为导向, 因此决定了衡量职业教育的唯一标准就是学生的就业和创业能力。整合教育资源, 改进教学方式, 是当前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的着眼点和着力点, 其中最关键的就是推行校企一体化, 实行工学结合, 推动学校与企业联合办学。企业校区, 把企业搬到学校, 教学工厂, 把车间当作课堂, 政府搭台整合校企资源……各地在发展中积累了许多行之有效的校企合作发展职业教育的经验。通过积极有效的探索, 校企合作解决了当前职业教育发展中的一系列相关问题, 企业向学生提供实习场所、实习设施, 使学生获得了直接的职业实践经验和明确的职业定向, 也解决了职业学校设备、设施缺乏, 学生实习难、就业难的问题。要通过校企合作, 聘用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担任专职或兼职教师, 解决“双师型”教师匮乏问题。在与企业的合作中, 职业学校的人才培养质量也在不断提高, 毕业生得到行业企业和社会的广泛认同, 极大地保证了职校生就业率, 也很好地解决了企业“用工难”、“技工荒”的问题。推行“校企合作”, 让职业学校与企业真正意义上实现了“双赢”。

职业教育既要能适应地方经济或行业经济发展对应用型人才的静态需求, 又要能适应地方经济发展中产业结构、行业变化对应用型人才的动态需求。推行“校企合作”, 培养应用型人才, 一是要围绕地方经济或行业经济发展的需求来进行, 培养当地社会、企业所急需的技术型、技能型应用人才;二是要有一定的行业、职业发展的前瞻性, 注重培养学生自我学习和自我发展的能力, 使学生具有后续学习、自我择业的基础与潜能;三是要专业化培养、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 “定向培养”与“订单培养”相结合, 为地方经济培养高素质劳动者。

二、推行“校企合作”的重点是造就“双师型”教师队伍

日本与德国是世界上职业教育最发达的国家, 很早就实行“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日本教师须先到企业工作, 其“双师型”教师被称为“职业训练指导员”———具有技术专业和教育专业双学士学位的教师, 是一种职业资格。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的特性首先表现在企业和职业学校两个培训场所上, 学习与工作、学校培训和企业实践紧密结合, 这决定了德国职业教育师资素质结构的双元性。在职业教育中推行“校企合作”, “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是重点。要政府引导、校企联动, 多渠道引进、培养“双师型”教师, 建立教师与企业技术人员共同承担教学任务的机制。可以引进生产一线的专业技术人员、企业内部培训机构教师和管理人员作为学校的专职或兼职教师, 通过引进, 逐步改善师资结构, 提高师资的职业培训能力。学校应创造条件, 有计划、有目的、有步骤, 分期、分批地安排教师到基层一线挂职锻炼或实践, 参加企业的专业技术工作, 参与或承接企业的科研项目。这样不但可以使教师获得前沿专业知识, 而且可以了解企业的生产质量控制过程和管理规范, 使专业教师的实践能力得以增强。在“理论够用, 能力为主”的原则下校企双方相互沟通、发挥各自特长, 共同制订课程教学过程, 共同参与课程分模块教学, 形成具有鲜明特色的课程设计, 从根本上实现校企合作共同实施教学过程。

在“双师型”教师队伍的培养上, 政府部门要积极引导, 教育、人事、劳动等部门要加强联动, 创新一些评价机制与激励机制, 最大限度地调动学校与企业的积极性, 规范化、制度化、持续化地推进实施。政府相关部门尽快出台有关“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的标准、程序, 明确其享受的待遇, 建立在企事业单位中通用机制。职业学校的教师刚分配时, 必须先下企业锻炼一年, 同时规定专业课教师每五年有一年企业工作经历, 将教师进企业经历作为评优、职称评聘的必备条件, 是一种必备的继续教育形式。企业也可加大技术人员进学校实践教学、理论提升的激励力度, 作为评级定薪的依据;学校与企业之间加强人员互动, “班组结对”、“技师结对”, “师徒结对”等多种形式, 形成鲜明、高效的“双师型”教师培养体系。

三、推行“校企合作”的关键是推进实训基地共建

我国职业教育普遍存在实训课时严重不足, 职校毕业生就业时不适应岗位的现象已成共性问题。特别在经济欠发达地区, 很多职业学校受办学成本的制约, 学校实训基地建设规模小、层次低、设备更新不及时, 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实践教学质量。而且, 在一些实力较强的职业学校, 虽然高标准建好了实训基地, 但由于应用与管理方面教条化, 没有充分融入企业化、市场化的要素, 从价值取向和技术创新角度上未能获得最大效益, 造成一定程度的资源浪费。

强化学生职业技能的训练, 是提高技能型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环节, 推行“校企一体化”, 能很好地推进和加强实训基地的建设。学校与企业的实现资源共享, 共建实训基地, 将企业的生产工艺、生产技术、生产流水线、经营管理模式引入校园, 使教学过程和生产、科研、经营过程融合在一起, 不仅让教师更加真实地教, 而且让学生更加真切地学。我们引企入校、教学进企, 建设“教学工厂”, 课堂形式变了, 教学手段变了, 教学压力随之增加, 紧跟而来的是教师创新意识的不断加强, 自我“增值”的不断提升, 以适应新的教学要求。同时, 通过加快理论与实践的结合, 可以有效促进学生对企业真实环境的了解, 以便今后能够更快地融入企业的生产经营中去, 得到企业的认可。推行“校企合作”的建设实训基地能最大限度地使学生在校园内就感受到企业真实的生产氛围, 实现职业技能训练的“三个合一”, 即课堂与实训点合一的“学做合一”, 实训与生产合一的“学产合一”, 以及教学与技术开发、服务合一的“教研合一”。

另外, 通过实训基地的共建, 职业学校和企业之间加强了教产学研合作, 通过开展理论研讨、技术创新、产品开发活动, 使教研与科研紧密结合并落到实处, 进一步提升了“校企一体化”程度。

四、推行“校企合作”的核心是提升学生就业、创业能力

推行“校企合作”, 就是建立以市场和社会需求为导向的运行机制, 实现学校与企业共同参与人才培养过程, 以培养学生全面素质、综合能力和就业竞争力为重点, 利用学校与企业的不同教育实践环境与资源, 产学合作, 双向参与。企业提出人才培养的目标, 校企共商培养方案, 在学生的培养过程中能够渗透企业“要素”, 在课程教学中, 教学活动的实施要立足于学生能力的培养, 具有鲜明的职业岗位特色。推行“校企合作”, 让学生带着目标去学习, 带着课题去实践, 带着感性去创业, 这样不仅可以锻炼学生的实际工作能力, 而且可以在学生知识、技能、态度的培养上更加符合行业、企业的需要。学生还没有毕业, 就开始熟悉企业的文化、运作模式, 然后根据企业的要求培养学生, 使学生毕业后很快进入职业角色。推行“校企合作”能进一步落实“定向培养”与“订单培养”。

推行“校企合作”, 也能开创灵活机动的多层次“订单培养”模式, 减少企业的人力资源培养成本, 最大效率地完成人才培养任务。企业可以选择在学生在校期间的不同阶段进行“下单”, 即“下单”时间和要求由企业灵活掌握。学生在校学习期间能够按照学校与企业共同制定的标准进行考核, 引入科学的竞争机制, 大力营造“争做一流学生、争做一流员工”的氛围, 不断增强学生“勤奋学习”、“爱岗敬业”的意识, 认真指导学生进行“职业生涯规划”的设计, 开展“就业、择业、爱业、创业”大讨论, 举办“技能大比武”、“发明创造大赛”、“金点子征集”等系列校企融合、特色鲜明的活动, 不断提升学生就业创业的能力。从培养教育的目的出发, 要让每一名职校生都能获得成功, 学校与企业之间建立分层次、分类别、择优录用、全员就业的用人培养模式。对于企业不满意、不能适应工作岗位的学生, 学校可以“回炉”教育, 再推荐就业。

7.对学校校企合作的建议 篇七

关键词:校企合作 食品专业 政策法规

中图分类号:G7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5336(2013)12-0053-02

高职食品类专业是一个实践性很强的应用型专业。本文结合山东商务职业学院和其它院校情况,对高职食品专业校企合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就校企合作运行机制提出有关建议。

1 高职院校食品专业校企合作存在的问题

虽然多数高职院校食品专业与食品企业建立合作关系,再者整体上运行情况并不理想,大多数高职学校和企业都还没有建立起校企合作运行机制。笔者结合调查分析研究,谈谈校企合作存在着如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1 政府出台的有关校企合作的政策和法规尚不健全

在校企合作方面,政府的有关政策与法规,只是指明了方向,构画出了框架,缺乏有关财政和法规的支持。具体到校企合作的细节,缺乏可操作性的法规或制度,缺乏有效的监控。因此政府的法规不健全,使校企合作仍处于初级阶段,许多校企合作的尝试,都会因找不到可操作的政策而“搁浅”。

1.2 校企合作方式单一

在走访山东省5所高职院校之后,调查数据显示,目前食品专业的校企合作方式,常见的有如下几种:(1)学校教师到食品企业实践;(2)学生到企业顶岗实习;(3)企业为学校提供实训基地。我国食品专业的高职院校与企业的合作,更多注重加强学生的实践锻炼,而在专业的设置和课程开发方面,在校企共同进行技术研发方面,在企业员工到学校进修方面,做得还不够深入,或是很少开展。这也反映出当前高职院校与企业之间的合作方式单一,校企合作的思路不够开阔,因此其效果并不好。

1.3 缺乏有效的校企合作运行机制

由于各家高职院校的食品专业的管理体制不同,各家的实验实训室条件也是高低不同,以及食品专业教师的科研能力和专业技术水平有限,多数的校企合作还只是停留在表面层次,制约了校企合作的发展,还没有一套完善的校企合作运行机制,包括校企合作的外部环境,合作的反馈、评价和调控机制,运行的保障机制等等,来保障高职院校与企业合作顺畅。

2 建立校企合作运行机制的几点建议

校企合作的运行,不仅需要外部的政策、制度来推动,还需要有合适的校企合作运行机制本身加以改善。只有建立起有效的校企合作运行机制,从整体的,系统的,才能真正促进校企合作的健康发展,实现校企合作办学的人才培养目标。

2.1 政府要进一步完善和细化有关政策法规,并发挥食品行业协会的协调作用

国家应尽快出台政策,在企业吸纳技能型人才,有相关政策,尤其是财政或税收方面政策支持,来提高企业接纳人才的积极性,推动院校与食品企开展深层次的合作。其次,在校企合作开展过程中,缺乏细化的,可供实践操作的校企合作规章或制度。再者,政府还要发挥食品行业协会等组织,协调企业关系,积极引导食品企业,参与实践校企合作,为校企合作的发展助力。

2.2 学校要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增强对企业的吸引力

高职院校要认识到,校企合作只有建立在双方参与、合作共赢的基础上,能给企业带来利益,企业才有可能参与,并积极参与校企合作。因此,高职院校必须要加强自身食品专业建设,增强食品专业对企业的吸引力。

(1)加强高职院校食品专业的课程和实训基地建设。食品专业提高校办学质量,为食品企业输送优秀人才,是吸引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关键。其中课程建设和实训基地建设,是高职院校食品专业建设的重要内容。学校要充分调动食品企业参与课程的建设,专业教师要多与食品企业、行业技术人员沟通,要按照食品企业的生产实际、岗位技能和对人才的需求规格,大胆进行课程改革,将企业最需要的知识、最关键的技能、最重要的素质提炼出来,融入课程之中,确保课程建设的质量。在实训基地方面,学校要主动与食品企业合作,可以把企业的生产线引入学校。例如我院食品工程系建立了由中央财政支持和自筹资金的粮油质量检测中心、制粉实训车间、油脂制取实训车间、葡萄酒酿造实训室、啤酒酿造实训室等20个实验实训室,与丹麦FOSS公司合作共建分析检测基地,与食品伙伴网共建全国微生物实操培训基地,同时依托企业优势在校外建立联系紧密的实习实训基地。

(2)建立教师的科研队伍,提高教师的科研开发能力,为企业提供科技服务。学校要建立一支高质量的教师队伍,科研能力强,能为企业提供技术报务。高职院校教师的科研水平虽然总体不如本科院校,但是要想加强校企合作,学院就必须重视食品科学技术的研究工作,加强与生产企业的合作与沟通,组织教师积极申报各类科研课题,尤其是与企业的横向合作,在产品研发,或是食品质量问题等方面,服务食品企业生产。高职院校还应该定期到企业考察交流,了解学生顶岗实习情况,深入开展教师服务生产企业的活动,为企业解决生产问题。

2.3 企业转变观念,积极参与,充分发挥主导作用

企业的竞争最终还是人才的竞争。通过校企合作,食品企业可以充分利用学校的优势资源,来培养企业所需要的人才,以及员工进修,同时还可以与学校进行科研上的合作,解决部分技术难题。因此,企业要认识到校企合作,对于自身发展的重要性,将校企合作纳入到企业的发展规划中,并制定相关规定。通常情况,企业参与校企合作过程中,企业都能主动为学校提供设备、经费等,改善学校的软件与硬件设施,更要为教师提供比较好的实践和研究平台。在校企合作中,专业教师也增加其实际生产经验,提高其科研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的能力。学生的实际动手能力和应用能力,可以很快转变为企业的生产力。

参考文献

[1]康树元.对高职“校企合作”人才培养共赢模式的探索[J].职教论坛,2012(2).

[2]黄广君,刘容,宗宝,陆风.高职食品专业“校企合作、工学交替”交替实践教学模式的优化与创新[J].广东化工,2012,39(5).

8.对学校校企合作的建议 篇八

甲方:

乙方:锦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为切实落实国家教育部提出的“以培养高等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为根本任务,以适应社会需要为目标”的高职教育指导思想,建立以“应用”为主旨的教学内容体系,更好地为地方经济建设培养合格高职人才,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乙方依托甲方建立“专业实实习就业基地”,并在甲方挂牌。乙方聘请甲方领导为乙方校企合作委员会成员。

二、乙方同意甲方依托乙方建立“专业人才培养基地”,并在乙方挂牌。

三、甲方同意乙方在校学生到甲方进行专业实习等实践活动。

1、在专业实习前两周,由甲乙双方共同具体制定实习计划,包括实习时间、实习项目、实习考核办法等。

2、在专业实习期间,由甲乙双方各出一名指导教师对学生进行指导和管理。乙方的教师和学生要认真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尊重服从甲方的指导教师的指导。

3、在专业实习期间,甲方为每名乙方学生提供一定的实习报酬,提供食宿条件,费用协商处理。

四、根据甲方需要,乙方利用师资和教学资源承担甲方的职工教育和培训。

1、在职工教育和培训前两周,由甲乙双方共同具体制定职工教育和培训计划。

2、在职工教育和培训期间,由甲乙双方各出一名指导教师对职工进行管理和服务,甲方的教师和职工要认真遵守乙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五、乙方同意甲方每年在乙方在校学生选择优秀学生,成立“班”,由甲乙双方共同合作培养,为甲方提供优秀的专业人才。

六、甲方每年招聘工作人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乙方的毕业生。

七、根据甲乙双方发展的实际需求,甲乙双方亦可涉及其它专业或采取其它模式进行更一步的深入合作。

八、本协议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协议期满后,若双方无异议,协议期以一年为单位自动向后顺延。

九、甲乙双方因故需要单方提前中止本协议的,必须提前至少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十、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一、本协议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负责人(签章):负责人(签章):

9.对学校校企合作的建议 篇九

当前,校企合作的办学思路和人才培养模式在职业学校日益受到重视,人们已把校企合作看作职业教育培养企业需要的技能型人才的必经之路。职校毕业生如要顺利就业,其素质必定须符合用人单位的要求。因此,职业教育工作者就须时刻关注招聘职校毕业生的各类企业的员工需求情况。在21世纪,企业国际化发展的趋势决定了我国企业当前和未来都需要有国际化的员工。所以,从校企合作中我们明显看出——职业教育必须注重学生国际化素质的培养,必须注重英语教学。

《福州日报》2010年4月刊登了一则报道,在招聘会上,某公司收到的简历寥寥,尽管该公司为一般技术工人开出的工资是3000元左右,给高级技术工人的工资甚至超过7000元。该公司主要制作绿化工具,机械设备都从国外进口,技术先进,但本地没有技校能培养出能立即上岗的人才。学生为什么不能立即上岗呢?恐怕学生的英语基础差是一个重要因素,因为国际先进的设备往往会配有英语操作说明。企业参与全球市场竞争是离不开英语的,如国际商业谈判、国际商业文书撰写和阅读等活动都可谓离开英语就寸步难行。因此,越来越的国际化企业必然需要越来越多具备英语素质的职校毕业生。所以,如果能够培养出很好地满足企业对英语素质需要的职校生,职业学校在校企合作中必定会增强对企业的吸引力。

2005年,我校成立了立信职教集团,并使集团日益发展壮大。从职教集团成立至今,我校已经顺利地展开了与红豆集团、无锡国联信托投资公司等50多个职教集团成员企业的多方面合作。在合作过程中我们深切感受到了校企合作对英语教学的巨大影响,如对职校英语教学理念的革新、教学内容的转变等的影响。我们的英语教学在经历了校企合作风暴洗礼后在教学质量上受到了学生、家长和企业的好评。

校企合作对职校英语教学的良性影响

促使职校英语教学观念向“为国家、为学生、为企业而教英语”转变在传统的英语教学观念中,教师的主要任务就是教会学生英语知识和技能,因此,学生学习起来很被动,企业对职校英语教学也无发言权,国家对职校英语教学很失望。因此,在我校的校企合作过程中,每次合作内容之一就是诚恳地请企业了解并点评我们的英语教学工作,以使我们尽量了解并满足企业的需求,从思想上让企业感受到我校的英语教学是重视企业需求的,是为企业开展英语教学的。所以,与我校合作的企业对我校学生的英语素质越来越满意,学生学习也越来越积极,我校也日益受到各级政府机关的肯定。

促进职校英语教科研更好地满足企业的国际化需要在推进校企合作工作过程中,我们发现在很多企业英语人才的数量和质量明显满足不了企业发展的需要。于是,我校发挥英语教师团队的英语教科研优势,在签署了保密协议后有针对性地开发了旨在方便企业参加各类国际性产品交易会的英语口语培训教程、产品英语说明书、企业网站英语版等,很好地满足了企业的国际化发展需要。由此看出,职校的英语教师和专业教师合作可以帮助企业实现产品国际化、销售国际化。

丰富了职校英语教学内容,使学生所学的英语更加贴近企业实际随着校企合作工作的不断深化,我校英语教师逐步认识到必须在改进职校英语教学内容方面有所作为,要使英语教学内容鲜明地体现出企业的真实场景,体现专业内容和职业特点,为学生的职业前途和企业的未来发展服务。于是,在和企业签订相关协议后,我们尝试开发了一些以企业名字冠名的英语教材,专门服务于特定的企业。在教学实践中,我们通过英语课程改革,将原有的每周四节英语课变为“2+1+1”模式:两节课用于学习“苏教版”英语教材每单元的核心节选内容,学生主要学习单词、语法和课文;一节课学习企业常用英语口语;一节课要学生根据专业学习相应的、以企业名字冠名的英语教材。新的教学内容深受职校生和合作企业的好评。

促使职校英语教学逐渐形成有职教特色的“企业化”英语情境教学法在校企合作中,我校逐渐积累了大量有关企业产品研发、生产、销售的音像和文本资料。在和企业达成使用这些资料的权限协议后,我校英语教师团队在权限内利用这些音像文本资料开发了大量“企业化”的英语课件,在课件中把英语教学内容很好地融合于模拟的企业情境中(包括企业工作现场、员工一天的工作内容、会计工作环境等)。此后,学

生上课的兴趣大增,企业也感觉和英语课堂的距离大大缩短,更加愿意录用我校的毕业生了。

促使职校的英语课外活动呈现“企业问题式”特色在我校推进校企合作工作的头几年,不少企业都有意无意地表达了和英语教学有关的意见,如职校的毕业生看不懂企业的英语招聘广告、写不好自己的英语求职信、接不好企业的英语电话业务等。抱着“忠言逆耳利于行”的想法,我校的英语教学团队多年来一步步利用课外活动解决了企业反映的问题,促使职校的英语课外活动向“职业化和企业化”特色转变。具体做法是:每学期每个备课组开展一次持续至少两个月的英语课外专题活动;每次活动解决我校合作企业提出的一个问题;活动名称根据需要而定,如我们已经成功开展过的职校英语课外活动的名称有“职校新生企业常用英语书法大赛”、“企业英语面试用语口语大赛”、“企业常见英语标志表达式搜集大赛”、“职校毕业生英文求职信大赛”、“职校毕业生英文个人简历大赛”、“职校毕业生英文求职感谢信大赛”等;活动进程为宣传发动→教师讲座指导→学生练习→初赛→决赛→表彰颁发证书及奖品→师生总结。通过英语教学团队的不断努力,我校“企业问题式”英语课外活动开展得一年比一年好,越来越多地解决了企业反映的相关问题。校企合作对职校英语教学的不良影响

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校企合作对职校英语教学的影响也是如此。我校在多年的校企合作实践中发现合作对英语教学也带来了一些不良影响。

造成了英语教师队伍的不稳定在校企合作中,一些英语教师通过几年的锤炼,英语水平和某一行业的专业水平大大提高。一些企业在外贸业务中急需这样的人才时就提出了暂时借用或长久留用这些英语教师的要求,给我校造成了不少的困扰。因为如果不答应企业的要求,校企合作工作或多或少都会受到影响,但如果答应企业的要求,学校英语师资就会缺乏。并且这些“离去”的教师英语水平、专业水平和授课质量都是相当高的,学校英语教学实际上很难离开这些教师的支撑。所以,校企合作对英语教师队伍稳定性的影响是比较大的。

“职校英语教学无用论”在校企合作中不时出现我校在与国内不少企业特别是小企业合作时,因为这些企业短时期内不开展国际贸易,所以需要的员工不要求具有英语素质。因此,在校企合作中为这些国内企业培养员工时,企业提出了尽量压缩甚至取消职校英语教学的要求,想把节约的时间用来培养学生的操作技能。然而,实际上这是一种目光不够长远的要求。因为未来优秀的中国企业必将走向国际市场,企业对职校英语教学的偏见是与中国企业日益国际化发展的潮流背道而驰的。但是,当不少企业在校企合作中提出尽量压缩甚至取消英语教学时,对职校英语教学的正常开展还是有不良影响的。

研究校企合作对职校

英语教学影响的重要意义

通过多年研究分析校企合作对职校英语教学的影响,我校受益匪浅。(1)通过研究,我校英语教学团队扎实有效地推进了职校英语教学改革,比如改进了教学理念、丰富了教学内容、推动了教科研改革、改善了教学方法等等。(2)通过研究并采取相应的改革措施,提高了我校毕业生的质量,增强了学生的竞争力,比如学生英语书法水平提高很多、英语求职信的质量得到了企业一定程度的认可等等。(3)提高了我校在校企合作中的吸引力。我们的教育观念“为国家、为学生、为企业而教英语”吸引了不少企业的目光,我们为企业提供英语教科研服务的做法让不少企业慕名而来。

总之,研究分析校企合作对职校英语教学的影响是一个有利于职业教育、学生和企业的一举多得的课题。我们所做的探索只是蹒跚起步,在此把我们的研究和思考阐述出来与大家共享,希望能达到抛砖引玉的效果,从而促进我国的职教事业更好更快的发展。

参考文献:发表论文

[1]江晓东.VESL课程目标和教学模式对我国职校英语教学的启示[J].职业教育研究,2007,(6):112.[2]王向君.浅谈优化职校英语教学的方法[J].科技咨询导报,2007,(24):223-224.[3]张廷彩.校企合作中企业员工技能培训课程的开发[J].职业教育研究,2010,(7):140-141.[4]沈霞.校企合作创新机制的研究[J].商业经济,2010,(1):96-98.[5]左家奇.“三重融合”模式下校企合作机制探索[J].高等工程教育研究,2010,(3):126-130.[6]诸勤.浅谈职校英语教学中口头交际能力的培养[J].科技信息,2008,(8):277.[7]丘颂芳.中职英语教学现状分析与对策[J].职教论坛,2007,(20):38-39.作者简介:

10.对学校校企合作的建议 篇十

关键词:中等职业学校 校企合作 深度 新措施

2005年国务院在《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中明确提出:“大力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培养模式。从2006年开始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 必须在取得专业相关技能证书的前提下才能拿到毕业书”。近年来,初中毕业人数减少,高中扩招,中等职业学校的生源严重不足,生源质量也越来越不理想。改革办学模式,更新教育理念是中等职业学校前进的方向。全国各地的中等职业学校、职业教育机构都在积极进行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试点与探索。通过对我国传统教育的反思,对新教育模式的不断摸索,逐步形成不同于传统教育的新的教育模式——校企合作。校企合作模式,就是职业教育探索出来的一条新道路。

一、校企合作现状

校企合作从提出到现在已经将要十年了。在这十年的时间里全国各地的中等职业学校经过校企合作办学机制的探索和实践,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其具典型经验做法有:

(1)“2+1”式。这是近些年中等职业学校普遍采用的一种方式,即前两年在校学习理论与实操训练,后一年到企业顶岗实习,也就是预分配就业。 (2)车间进校园,课堂进企业。企业把与学校专业对口的车间搬进学校,学校将实训课程搬进企业车间,实现多个合一:生产车间与实习车间合一、教师与师傅合一、学习与生产合一,车间进校使校企双双真正达到了互利共赢、共同发展。(3)企业“冠名班”。以我校为例,市场营销专业的“安踏班”、电子专业的“先创班”等 。(4)学校与企业组建职教集团。通过职教集团来整合教育资源、协调各院校专业设置、开发教学材料、评估教育教学质量等。(5)学校与企业建立“人才互送”通道。企业派遣有实践经验的专家到学校担任专业教学和技能训练的兼职教师。学校派遣教师以“访问工程师”身份到企业进行实践。

二、校企合作不够深入

国家对职业教育越来越重视,目前绝大多数的职业学校都在不同程度上与企业进行了合作,校企合作在理念上不容置疑,但在实践上却缺乏实质性的进展,主要表现在校企之间虽然签订合作办学的协议,而真正开展实质性合作的比较少,况且协议的内容多为松散式的合作意愿,缺乏实质性的合作模式,“伪校企合作”频频出现。校企合作仅停留在浅层次合作,缺乏深层次合作的主要因素有:

1、从企业角度来看,主要的因素是:缺乏参与校企合作的动力,没有积极性。影响企业积极参与职业教育的因素很多,除相应的法律政策缺失以外,主要有以下几点:①难以承受学生顶岗实习的安全风险,这是企业普遍反映的问题:②中等职业学校目前的人才培养水平达不到企业的用人要求,在顶岗实习过程中随便离岗离职,有时会出现“团伙”不打招呼就离职的现象,影响了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其次学生在顶岗实习中不愿从事一线生产、服务工作,一心想坐办公室、当主管。眼高手低;③企业在校企合作中的贡献得不到社会的认可,对校企合作的费用得不到合理的补偿,企业在校企合作中难以实现责权利对等。

2、从学校的角度来看,主要的因素是:中等职业学校受办学成本高、资金投入不足、社会认可度低等因素的影响,部分中等职业学校的办学思路和理念无法跟上企业快速发展的步伐,缺乏先进的实验设备,教师深入企业进行实践锻炼的机会也很少,很难实现“双师型”教师的培养目标,综合以上因素职业学校难以培养?“适销对路”的技能型人才。在学校看来花大力气培养的学生无偿地“送给”企业,结果还受到企业的冷遇,双方的合作呈现出严重的不对等性。其次企业提供给学生的实习岗位与学生所学并不完全相符,都是打“擦边球”。比如我校烹饪班的学生安排去协议酒店实习,酒店提供的岗位却只是传菜员。

三、增加校企合作深度的新举措

(一)从双赢的角度通过激励增加企业校企合作的积极性

1、政府可以考虑对参与校企合作的企业给予税收方面的优惠或者融资方面的扶持政策。但这些企业必须于学校签订校企合作协议,在一定时期,给一定数量的学生提供实习岗位,给一定数量的老师提供实践的岗位,而且提供给学生的实习岗位必须与学生所学相符,提供给老师的实践岗位必须于老师所教相符,不仅仅是“打擦边球”。至于时间期限、提供岗位的数量、税收优惠额度、资金扶持等由政府酌情而定。2、学校采取一定的方式对于企业派遣的优秀兼职教师给予适当奖励。诸如:“照片上墙”,将优秀兼职教师的照片张贴在学校的荣誉墙;或者发放荣誉证书及一定的物质奖励。3、举办企业冠名的专业技能竞赛。我校每年都举办企业冠名的技能大赛,如市场营销专业的“安踏杯”销售技能大赛、烹饪专业的“鲤酒杯”雕刻技能大赛等,通過比赛对学生作品评出一、二、三等奖。对技能大赛获奖的学生,我们还举行隆重的表彰大会,邀请相关企业领导来校发奖金和证书,增加企业校企合作的参与感。

(二)从市场需求出发,学校应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构建校企合作的“促进”机制

我校地处泉州。学校根据泉州地方经济建设发展的实际,结合自身的专业优势,通过根据市场设专业、对照需求设课程,多证融通等形式来积极构造校企合作的促进机制,使之紧贴地方经济与社会行业职业岗位的需要。

1、根据市场设专业,对照需求设课程

泉州地处海峡西岸经济区中部枢纽,经济总量连续多年居福建省首位。从1999年开始,我们就根据泉州产业结构的特点,通过市场调查和深入企业调研,及时了解社会和企业用工需求,学校先后开设了服装、美术装潢、电工电子、计算机技术应用、电算会计、市场营销、物流、电子商务、汽修、数控、烹饪、幼儿教育等专业。 下面以市场营销为例说说我校的课程设置。一个开发体系首先要做的是职业岗位调研。像市场营销专业的学生毕业后的工作岗位主要就是:推销员、营销策划员、市场调研员、销售内勤等。接下来对这些岗位进行工作任务分析。这个环节要求教师必须深入企业了解上面提到的各个岗位的工作任务。也可以通过邀请毕业生返校进行调研。再下来的环节就是分析完成第二个环节提到的工作任务所需要的能力。最后一个环节就是基于要培养的能力来确定我们的课程及培养计划。这样的课程设置尽可能地让学生在学校所学与企业上岗零距离。

2、一生多能、一生多证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是许多企业上岗的“硬指标”。为了使学生顺利就业,我校提出了“一生多能、一生多证”的新目标,引导学生积极参与企业生产实践的过程,从中完成职业技能和职业素质的培养。以英语专业毕业生为例,他们在毕业之时可以获得计算机应用能力等级证书、公共英语等级证书、公共英语口语等级证书、国际商务单证员等多种专业技能等级证书,真正做到多项技能,多证融通。

(三)从情感的角度出发,学校应经常与企业进行沟通

校企合作过程也是人际交往、感情沟通的过程。推动校企之间合作的动力首先来自于人的情感,情感永远是校企合作的动力源和润滑剂,为此我校积极建立校企合作的情感机制,通过定期走访企业、举行校企座谈联谊、互帮互助等形式,彼此充分认识产生积极的情感。

(1)定期走访企业。俗话说:“见面三分情”。为此我校为每家合作企业都指定联系人,还要求联系人经常走访合作企业,探望相关人员,互通有无交流信息。如涉及学校改革发展的重大事件、人事变動等信息,我校及时向企业发布;同时学校也密切关注企业的发展变化。并广泛征求他们对学校合作办学的意见,诚恳接受他们提出的宝贵意见来改进校企合作工作。通过彼此双方的热情,实现校企合作的顺利开展。⑵定期召开校企合作座谈联谊会。为进一部开展校企合作,增加彼此的了解,我校还定期邀请企业合作人员参加校企座谈会、联谊会。通过校企双方的座谈、联谊互动,融洽了学校与企业的合作关系,增加了彼此的了解,有助于切实解决校企合作办学中存在的一些问题。⑶互相渗透。学校为企业的庆典或者一些特定的节日准备文艺节目。学校的文艺晚会也可以考虑邀请合作企业的员工来演出。

总之,增加校企合作的深度,在更深的层次上积极推进校企合作,可以为面临困境的中等职业教育的汲取可持职续发展的动力。

参考文献:

[1]李振海.德国职业教育及其对我国的启示[J].成才之路,2011年19期.

[2]张樱.发挥现代教育技术优势,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0年01期.

[3]宋安东.校企互动培养创新型人才模式探讨——以河南农业大学为例[J].中国科技信息,2010年03期.

[4]周波.“双元制”模式是校企合作办学的有效途径[A].国家教师科研基金十一五阶段性成果集(上海卷)[C].2010年.

[5]刘志坚.校企合作的动力分析[J].经济与社会发展,2005年09期.

11.对学校校企合作的建议 篇十一

1、校企双方主动性存在较大差异

由于利益不对称, 校企合作双方积极性冷热不均。目前开展的校企合作是学校一边热, 企业一边冷。学校通过与企业合作不仅可以减少部分实验、实训设备的投入, 分解办学成本, 还可以提高学校的形象和声誉, 受益较为明显, 合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较高;而企业为校企合作要分担一定的人力、财力、物力, 短期内看不到利益, 政府又没有强制要求, 可以说企业既没压力又没动力参加校企合作, 在当前人才相对过剩的情况下, 缺乏主动性和热情。

2、校方不易选择匹配的合作企业

大企业实力雄厚、管理规范, 一般采用行业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与技术, 国际化程度高, 在这类企业中学生可以更好地在生产和服务的过程中接受熏陶和磨炼, 更快地了解、熟悉并掌握生产规律、工艺、设备和技术等, 讯速地提高实践动手能力。但是很多民办高职院校难以根据自身专业优势, 选择与学校专业相关的一些声誉好、规模大、管理正规并有较好发展前景的企业进行合作。即使有合作机会, 由于企业管理以及对产品质量要求严格, 企业不能真正提供学生实际操作的机会。

3、高职院校自身能力的局限性

一些民办高职院校存在管理水平落后、科研能力低、办学模式僵化、专业设置与社会需求脱节、双师型教师严重缺乏等问题, 培养的人才与企业的实际生产脱节。学校也不能为企业发展提供技术和智力支持, 失去了吸引企业的魅力。

4、校企合作形式化

不少民办高职院校将校企合作工作停留在学校与企业的协议书上, 认为协议一旦签订, 就有了应付检查和评诂的资料;有些职业院校对产教结合工作的认识十分肤浅, 仅将其工作理解为请由企业专家组成的专业指导委员会代表来学校进行专业咨询讲课。

5、校企合作不能达到预期效果

很多学校只是为了解决学生的实习基地问题、通过校企合作提高学校的知名度, 没有深层次的实际作为;民办高职院校师资力量的专业功底与企业要求有较大差距, 很难真正参与到企业的技术革新, 不能为企业提供技术支持。而企业很少派遣技术人员参与学校的专业建设或教学, 更不愿意提供先进甚至是闲置的设备供学校培训之用, 对民办高职院校学生的满意度也不高。因此, 当前校企合作的效果并不理想。

6、合作层次低

由于尚无完整的合作制度, 再加上缺乏深度合作的理念等原因, 大部分高职院校普遍存在着只是与企业在人力资源、物质资源、信息资源等方面进行单项合作, 或者只停留在捐助教学设备、提供实习基地、培训员工等合作层面, 这种浅层次、低水平的合作, 使得教育资源的优化组合难以实现, 办学的整体效益无法实现。

7、校企合作稳定性差

由于缺乏共同的利益机制, 各利益相关者更多是从自身利益出发看待合作中带来的收益, 缺乏一种整体认识, 所以很难形成稳定、有深度的紧密合作关系。有些校企合作本来就是靠私人的社会关系为纽带建立的, 那么随着这些人员的工作变动, 双方的合作也就终止了。

另外, 在市场经济瞬息万变的今天, 我国的行业和企业仍处于改制和转型之中, 要想在市场经济初级阶段寻求一个长期的、稳定的、能全面满足教学需要的企业, 几乎是不可能的。如何既保持教学的完整性、系统性, 又能根据企业发展的变化灵活地调整教学内容和实践方式, 是亟待研究解决的课题。

8、缺乏政策支持和保障

虽然我国高度重视高职校企合作教育, 成立了专门的校企合作协会, 并开展了大规模的试点、试验, 但是还没有建立权威、完整的校企合作准则和指导手册。政府在财政、税收、知识产权、信贷等方面还没有出台一系列的奖励性政策来引导和激励校企合作, 对校企合作中的企业利益也保护不够;还没有建立专门的校企合作协调机构来负责监督、考核和推行校企合作工作, 以致很多项目难以获得计委、教育、商务、劳动保障等部门的支持与协调;也没有专门的制度和法律来制约校企双方的合作行为。因此, 目前, 我国的校企合作仍然具有明显的自发性、民间性, 缺乏足够的政府财政和政策支持, 缺乏统筹规划、统一布局。

9、合作伙伴选择渠道单一

目前高职院校实行校企合作一般都是靠领导或老师的关系寻找合作伙伴, 导致选择余地狭小、适用性不是最好, 遇到问题不好处理。合作伙伴选择渠道单一使校企合作失去竞争的源动力及应变、革新的主动力。

二、促进民办高职与企业更有效合作的策略

1、实现互利双赢

校企合作成功的最主要因素在于实现利益双赢。利益双赢是校企合作的基础, 只有寻找到校企双方的共同利益, 实现双方共赢, 校企合作才能健康、持续、深入发展。

企业的首要目标是通过经济活动获取利润, 企业的发展需要高素质人才, 需要进行人才储备以满足企业未来发展的需要, 需要进行培训提高员工的技能, 也有很多技术问题急待解决, 这些都是企业的利益需求。校企合作的动力来自于企业自身的需求能够得到满足, 即学校可以解决企业的这些需求。

在目前大学生就业难的市场环境下, 高职院校应主动行动, 充分了解企业的现状、企业对人才的需求状态、企业急需解决的问题、企业对与学校开展合作的愿望等等, 选择合适的合作内容, 找准切入点, 吸引企业参与校企合作。校企合作是校企双方互惠互利的事, 不是一方对另一方的帮助和支持, 而是放大、倍增双方的共同利益。只有双方互利共赢, 合作才能更长久。

2、校方及时调整专业设置, 提高科研能力

调查发现, 并不是所有企业都无校企合作的愿望, 有些新兴行业缺乏大量合格的人才, 但学校没有开设相关专业, 而企业在招聘职工后要花费大量人力、物力、财力进行新进人员培训。这样的企业是很需要进行校企合作的, 因此, 学校应及时跟进社会风向, 把握最新人才需求, 开设相关专业。另外, 学校在着重培养学生动手能力的同时, 也要培养学生的动脑和创新能力, 使学生的加入能给企业注入新鲜的血液和活力。

3、开展多层次的合作

高职院校实行校企合作不能一味地追求深层次合作, 而应该根据自身优势、特点及企业的实际情况, 选择最优校企合作层次。见习式培养模式、订单式培养都属于较浅层次的合作, 也是校企开展深层次合作的必经环节, 没有这些合作作铺垫, 深层次合作就无从谈起。

4、建立合理的合作机制

(1) 信息沟通机制。建立多样化的校企合作信息沟通制度和平台, 及时把握企业参与学校办学的利益诉求, 这是有效开展校企合作的前提。

(2) 利益分享机制。学校和企业作为独立的利益主体分别有各自的利益诉求, 学校应积极寻找并及时把握校企双方的利益结合点, 围绕校企利益结合点设立多样化的合作项目, 以服务企业换取企业服务, 实现合作共赢。

(3) 良好的运行机制。高职院校和企业毕竟是两种不同的社会领域, 它们一旦开始合作, 其良好的运行机制是双方持续合作并不断深化的重要保障。

5、政府支持

综观国内外先进的经验, 在校企合作发展的初级阶段, 校企合作的原始推动力主要来自政府, 要想校企合作取得较大的成效, 还有赖于政府的鼓励和指导、行业及企业的支持。校企合作中政府不应只充当倡导者和旁观者的角色, 而应真正发挥其主导作用。

(1) 加强政策和法律支持力度。针对目前校企合作只有校方一头热的现象, 政府应采取措施鼓励或强制企业肩负起培养人才的责任, 增强企业校企合作的主动性。一方面, 政府应尽快对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修订、补充、完善, 制定出与法律法规相配套的、切实可行的具体实施细则, 在法律上明确企业支持和参与职业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从而为校企合作运行营造良好的外部条件和社会氛围。另一方面, 政府应积极发挥自身的职能作用, 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体系, 通过政策导向, 在财政、税收、信贷、知识产权等方面出台一系列优惠性政策引导和激励校企合作, 充分调动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积极性, 促进校企合作健康持续发展。

(2) 成立校企合作专门协调机构。职业教育与企业各自属于不同的行业, 校企之间的合作很难像一般企业那样直接达成契约或股份合作, 而设立专门组织机构如行业协会, 在校企之间搭建桥梁, 通过协会之间的沟通, 校企之间的合作就会比较顺利。协会管理既要代表行业利益, 也要具有约束会员行为的功能和水平, 制止个别会员的不当行为, 维护行业整体声誉和形象, 推进校企合作的健康发展。

(3) 成立监管机构。政府应搭建校企合作的有效平台, 确定或设立一个既能管理学校, 又能约束企业, 还能协调其他相关部门的职能部门, 并赋以相应的权力与责任, 统筹、协调高职院校与企业的关系, 指导、解决校企合作工作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监管机构应有益于校企合作制度政策的建立和完善, 有益于企业人才及用工制度的规范和监管, 有益于校企合作经费的筹措和管理, 从而使校企合作形成政府搭台、学校唱戏、企业参与的良好局面。

6、加强与中小企业的合作

在规模和实力等方面, 民办高职院校与公办院校相比存在一定差距。民办高职院校应对威胁与劣势, 最重要的出路是以中小企业为主要的服务对象, 及早打开中小企业人才市场。近年来, 中小企业已经成为推动整个国民经济快速发展的重要引擎, 中小企业创造的最终产品和服务的价值, 占全国GDP的比重已超过50%。中小企业不仅是当代经济发展的主力军, 而且在吸纳劳动力、解决国民就业方面发挥着主渠道作用, 其就业量现在已占全国非农就业总数的80%左右。当前越来越多的中小企业比较重视员工的应变能力、动手能力, 对技能型人才的需求非常强烈。因此, 民办高职院校应通过对本区域内中小企业的生产现状、科技发展及其在生产领域中的应用情况进行深入调查, 顺应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的调整, 适度超前调整专业设置, 不断补充、更新教学内容, 加快培养就业能力和实践能力强的技能型人才, 增强高职院校办学的核心竞争力。

7、拓宽合作伙伴选择渠道, 实行双向选择, 完善退出机制

一方面, 校企双方都应在自己的网页加大宣传。另一方面, 政府应建立政府主导的校企合作数据信息库, 为校企双方提供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宏观经济环境、校企合作实践、人才需求等多方面的信息, 使双方能更好、更快地找到适合自己的合作伙伴, 提高合作效率。主导机构还应定期组织校企合作多方交流、考核, 使不符合条件或无责任心的企业和学校退出合作, 实行优胜劣汰, 以促进双方更努力有效的合作。

摘要:高职院校要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最理想的模式就是与企业合作。高职教育能否办出特色, 很大程度上也取决于校企合作的广度和深度。然而各学校在努力寻求校企合作的过程中存在各种困难与问题, 要想校企合作更高效合理, 必须解决这些问题。

关键词:高职院校,校企合作,问题,建议

参考文献

[1]柯簧洁:新形势下高职院校校企合作探析[J].商情, 2011 (2) .

[2]齐守泉、石伟平:后经济时代职教校企合作如何共生共赢[J].职业技术教育, 2011 (6) .

[3]柴葳:连锁企业与高职“联姻”如何共赢[N].中国教育报, 2011-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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