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教育收费管理

2024-12-12

民办教育收费管理(精选12篇)

1.民办教育收费管理 篇一

加强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努力创建教育收费示范学校的汇报材料

子陵中心小学

在《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开展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市、区)活动的意见》和《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开展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活动的意见》的文件精神指引下,近几年来,我区正在深入扎实地开展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区的活动。我校也趁这次活动的东风,通过创建活动,依法治校,规范收费,全体教职员工统一思想认识,高度重视,严校长亲自抓,落实专人负责,推动和做好相应工作,向创建东宝区教育收费示范学校的目标迈进,也为迎接即将到来的省检做准备。现将我校在本次活动中的工作汇报如下。

一、全校动员,提高认识。

自从接到《通知》,严校长先到镇教育总支开会,回校后立即召开校委会,传达精神,布置工作,并在全校教师大会上作动员。这使得全校教职员工统一了思想认识,高度认识到加强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搞好这项工作,关系到学校的对外形象,关系到中央政策的落实,关系到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关系到民生,关系到全民素质的提高。

此外,这次活动从上到下都极为重视,并把它当做当前全区教育的一件大事。本次活动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目标,通过创建活动,依法治校,规范收费,形成全社会支持教育事业的良好氛围,实现教育收费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管理,进一步开创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新局面,为构建和谐东宝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加强领导,强化管理。

1、成立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为进一步完善学校内控,增强学校财务管理的透明度,学校成立了财务管理领导小组,下设财务公开与财务监管两个小组。领导小组制定了学校财务管理工作计划,明确了工作目标和具体工作措施,同时学校先后制定了学校财务管理意见,校务公开实施方案,物品采购监管工作的若干规定以及严格控制学校招待费支出的意见,日常管理中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制度严格、管理到位、监督有效。

2、建立民主理财小组。我校的民主理财小组,多年前就已经成立,途中虽有人员变动,但都得到及时的补充,小组成员懂业务,素质高,有较强的责任感和民主意识,像姚顺爱副校长和艾本善老师就是其中的佼佼者,小组成员来自学校的方方面面,年龄结构、职称比例、文化素养、个人素质等,比较科学的代表了学校的教师整体。

3、加强检查监督,科学民主理财。我校财务工作做到了公开、公平、合理,始终坚持正确的财务管理制度。定期召开理财小组领导会议,研究财务收支等重大问题,分析工作细节问题,严格履行报批手续,把好关口。财务人员经常认真学习各种财务制度,实行财务公开制度,按照市教育局下发的《中小学经费公示制度》、《中小学收费情况公开栏》、《中小学收费支出公示栏》的表格样式,在我们学校的显眼处设立了固定的财务公示栏。专栏内容经常更新。财务人员每月定期向理财小组汇报一次收支情况,理财小组梅一季度对学校账目进行一次检查。同时,财务人员和理财小组经常深入班级对学生、班主任及任课教师了解情况,检查他们中有无存在乱收费、乱摊派、乱买资料等现象,并及时予以纠正和指导。

三、健全制度,保障运行。

我校经常组织财务人员学习《中小学校财务制度》,并在此基础上制定了《子陵中心小学财务人员工作纪律》、《考评办法及奖惩方案》等,以此来规范他们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有限资金的使用效益。我校财务人员在工作中都能严格按照上级规定严格收入和收费管理,实施收支两条线管理,前些年在收费过程中严格执行上级核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并出具由省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规范票据,杜绝了乱收费现象。学校所有的资金按规定及时纳入单位正式账簿统一核算,由学校财务监管小组定期审查。无违规违纪现象。

学校制定了财务预算、财务决算制度,用它来指导和审核每一笔会计业务,账务处理,年终由财务室及时做好会计档案工作,会计资料细致完整。学校还制定了财务公开制度,财务监督制度,物品采购制度等,尤其是物品采购,涉及到学校后勤食堂,这是一个很敏感的话题,我校食堂是由学校自主经营管理,严格执行上级规定,忠实服务于全体师生的,为进一步加强对它的管理,学校先后制定了食堂食品采购验收制度,主副食进出库制度,食堂付款制度,品尝制度等,学校所用的米、面、油、酱醋等均按规定实行定点采购。按上级批复收取一定的生活费,并及时向学生出具合法票据;食堂按规定建立账册,规范齐全,成本核算真实、准确、合理,真正做到保本经营,没有盈利。总之,我校围绕财务管理,建立健全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它们有效保障了学校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

四、审计结算,全面公示。

学校对于上级拨付资金,各种预算外收入,结算资金,物品采购和重大支出项目,学校都将其列入财务监管范围,每学期初对收费情况作一次内部审核,学期结束对学校的各项收入和重大支出作一次全面审计审核。学校经费支出均有一支笔审批、并有相关经手人验收人签字。一些重大活动由校长室和财务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决策,之后将它们分类公开展示。前几年由于有收费,学校在期初,对面向学生的所有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以及投诉、举报电话等;对学校的收入情况,支出情况,学校的基建、维修、大宗物资的采购情况以及财政预算、拨款到位情况都能向社会予以公示。近年来,由于国家免费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农村学校一般不涉及收费,学校还是把上级拨付的生均公用经费,“两免一补”费用,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费等,按有关规定申报发放到位,及时予以公示,做到取信于民。此外,学校食堂收支情况每月也在校务公开栏公布,每期结束后,由学校财务监管小组进行一次集中审核,再总公示,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

我校还专门成立了由学生家长、社会人士、教师代表组成的学校收费监督委员会,在他们的监管下,学校各项收费工作有条不紊,规范有序,做到“审计——结算——公示”一条龙。学校的财务公开,坚持“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真正做到“四个统一”,即统一公开程序,先理财后公开,理财必须有完整的记录以及理财人员的签字盖章;统一公开时间,依据类别的不同,或一周或一月或一季度或一学期;统一公开形式,既在校内公开,又在社会上公开,还利用网络媒体公开;统一归档管理,对公开的内容一份留校存档,一份上报上级备案。正是因为细致而全面的公示,所以我校的收费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五、积极举报,消除不良。

1、定期召开座谈会、民主生活会、问卷调查、上门征求意见等活动,进一步提高全体师生的思想认识,使他们从内心深处认识到教育乱收费的危害性和严重性。

2、广泛设立电子信箱、举报箱、举报电话、校长信访接待日等方式方法,来形成检举不良收费行为的信息网络,对那些有违规行为的个人和现象形成高压态势,并力争把那些有教育违规苗头的个人和现象消灭在萌芽状态中。

六、合力创建,成绩斐然。

我校将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学校的活动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办人民满意教育”的活动结合进行,各室紧密配合,相辅相成,形成创建合力,取得了不菲成绩。

1、我校积极推进九年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落实情况,切实保障学校各项工作正常有序的开展,没有发生任何一起截留、挪用、挤占、平调教育经费和学校收费收入问题。

2、全面实行教育收费一贯制,严格按国家规定给学生学费全免,不收取任何费用,积极落实两免一补政策,给有困难的学生适当补助一点生活费。

3、学校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实行收支两条线,几年来,没有发生用学校收费资金乱发奖金、津贴、实物或组织公费旅游的现象。

4、学校认真执行有关代收费的规定,坚决杜绝任何教师收取回扣、手续费的现象,严格规范教材使用情况,严格按省定目录选用教材、教辅和教学用书,坚决不许教师以任何名义形式向学生推销统一购买的教辅资料。

5、近几年,在区教育局举行的历次开门评教,学校行风民主评议的活动中,我校各个指标均达到98%以上,多次得到上级领导的表扬和社会的认可。

6、近五年来,我校多次被上级评为东宝区教育收费先进单位的荣誉称号。

以上是我校在这次创建收费示范学校活动中所取得的一点成绩,我们清醒的认识到,对照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距离,工作中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认真查找问题和不足,不断加强管理,完善制度,争取来年工作再上新台阶。

2.民办教育收费管理 篇二

关键词:高校,教育收费,规范管理,长效机制

1 认清形势, 统一思想, 提高收费治理工作认识

学校必须把收费管理工作作为关系学生切身利益的一个重要问题, 摆在学校工作的重要位置上;必须将教育收费工作作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 坚持教育、制度、监督三者并重, 加强制度建设, 标本兼治, 综合治理;必须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坚持和完善以主要职能部门为主、有关部门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必须加强领导, 明确责任, 狠抓落实, 强化监督检查, 确保收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统一教育收费工作的认识问题, 将为严格落实国家及省有关教育收费政策和规定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证。

2 领导重视, 部门配合, 健全收费监管体系

建立健全收费管理规范长效机制, 需要学校加强领导, 校内相关部门和学院积极配合, 全校师生主动参与。高校应成立由校级领导任组长, 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收费工作领导小组, 以进一步加强对学校收费工作的领导, 实现学校教育收费体系的高效运转和协调配合。与此同时, 高校还应该对收费组织体系进行进一步完善:一是成立收费监督小组, 可由学校审计部门负责人任组长, 专职收费人员、校学生会主席、校学生会学生权益部部长及各学院学生代表为成员, 负责对学校收费工作进行全面监督, 并建立畅通的信息反馈渠道;二是成立价格收费咨询室, 负责教育收费政策的日常解释和咨询, 并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3 强化措施, 健全制度, 严格执行收费政策

一是严格执行上级部门的收费政策, 不断规范收费行为。学校必须严格按照这些政策和规定做好各项收费工作, 确保所有的收费项目合法合规。

二是认真执行收费报批制度, 严格做到依法收费。以浙江大学为例, 学校先后出台和修订了《学杂费收费管理办法》、《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票据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 以规范学校收费行为, 落实收费工作责任。同时, 学校收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还负责审核校内所有收费项目, 并报经省物价局审批或备案后再执行。

三是努力执行收费公示制度, 大力推行阳光收费。高校应对经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主动进行公示, 对于新生收费项目、标准及收费依据在当年的招生简章及新生交费须知中予以详细说明, 并积极做好宣传工作, 以保证社会、家长和学生有充分的知情权。

4 以人为本, 服务创新, 做好学生收费工作

高校应不断更新工作方法, 不断创新服务模式。高校应该开发基于网络的银校通业务平台, 实现学校收费数据与银行业务数据的无缝对接。学校还应该充分利用校园网络, 开发校园卡收费功能, 实行POS机收费, 以减少现金交易, 简化收费手续, 提高收费工作效率。

5 关爱学生, 奖优助困, 健全助学保障体系

为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交费难问题, 以多种方式减轻学生的缴费压力:一是每年按照国家规定从学费收入中足额提取和设立学生奖贷基金和勤工助学基金;二是逐步提高学生奖学金的受益范围;三是充分利用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四是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予以适当的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

参考文献

[1]宋亚飞.和谐社会视野下高校贫困生问题的解决路径[J].价值工程, 2011 (05) .

[2]胡全仑, 宋亚飞.论高校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规定与实践[J].教书育人, 2011 (15) .

[3]武传钟, 戴雁琴, 宋亚飞.新时期大学生就业心理问题的分析及对策研究[J].时代教育 (教育教学) , 2010 (08) .

[4]王娟, 贺兴时.普通高校收费定价模型研究[J].价值工程, 2011 (20) .

[5]张敏.论高校收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治理对策——基于内部控制视角下的江苏省高校财务安全研究[J].价值工程, 2012 (24) .

[6]张敏.关于高校不同学生收费系统的比较分析[J].中国-东盟博览, 2012 (12) .

3.民办教育收费管理 篇三

【关键词】高校 收费票据 管理

自20世纪90年代开始,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蓬勃发展和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高校办学资金由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完全政府拨款,转变为政府拨款、高校收费、金融贷款等多渠道筹措。然而,随着高校办学规模的不断扩大,高校的收费工作日益繁杂,收费的项目越来越多,促使收费票据的使用量越来越大,收费票据管理工作越来越难。而收费票据管理工作作为收费管理工作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将直接影响到财务管理工作的好坏以及高校办学资金的效益。因此,探索高校收费票据管理的运行机制,规范高校收费票据管理,提升高校收费管理水平,对促进我国高等教育事业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高校收费票据的类别及使用范围

目前,高校使用的收费票据主要有以下几类:

1.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

主要用于高校收入集中汇缴国库时的凭证。

2.非税收入专用收据

主要用于高校收取学费、住宿费、报考费等事业性收费。

3.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

主要用于高校收取押金、定金、保证金等暂收款项;体检费、教材费、水电费、电话费等代收款项;党费等不构成单位收入的资金往来款项。

4.捐赠专用收款收据

主要用于高校接受社会捐赠的款项。

5.税务发票

主要用于培训费、复印费、打字费、资料费等经营服务性收费。

二、高校收费票据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票据管理意识淡薄、重要性认识不足

高校各二级非法人核算单位在收费过程中,一方面不按规定申请领用收费票据,而是使用非正规票据开展收费工作,私自留存收费金额,形成“小金库”,给学校带来了一系列的不良影响;一方面不按照申领票据时的收费项目及标准使用收费票据,而是扩大使用范围和提高标准使用收费票据,甚至未能按照收费票据规定的用途使用各类票据,随意使用各类收费票据。高校财务部门将票据管理仅作为兼职岗位,没有安排专门人员管理负责,造成票据使用者并不能了解收费票据的有关常识和规定,不能规范使用收费票据,从而影响了收费票据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行。

(二)预开性收费票据造成财务风险的增加

根据收费票据的使用原则“先到款再开票”,即要求收款单位在收到款项后再向支付单位开具票据。然而,随着高校服务功能的扩大,很多外单位为了方便本单位的账务处理以及减少获取票据的成本,通常利用本单位付款的主动性,要求高校预开票据,即在收到票据后再支付款项,常见于科研经费以及联合办学经费。高校为方便教师争取较多的经费,经常会预开票据。然而,按照高校财务管理制度,不符合收付实现制原则,财务人员不能对此进行账务处理。随着高校预开性票据金额的累积,增加了高校财务的风险。

(三)收费票据管理方式落后

目前,大部分高校收费票据的领用、汇总、核销等均是通过手工登记,采取台账式管理的模式,存在漏记、错记等现象。台账式票据管理通常滞后于收费会计核算,只能记录票据使用单位的领用、归还、结存等大致情况,并不能及时发现收费票据使用过程中的不当行为,从而很难实时监管到收费票据的使用。同时,随着高校的不断扩招,办学规模急剧扩大,高校的收费票据使用量急剧加大,给收费票据的管理以及查询工作带来了极大的困难。

(四)收费票据管理人员综合知识匮乏

部分高校的票据管理和使用人员未经过业务培训,缺少相关的票据管理知识,出现开具时随意涂改、内容不全、字迹模糊、前后联次不一致;不按照收费票据的使用范围,串用、混用收费票据等情况,造成不良影响。此外,不少票据管理和使用人员缺少相关的税务知识,对收费性质存在认识不清的情况:分不清事业性收费项目及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把握不准国家对高校的税收优惠政策,不清楚哪些收费项目可以办理税收减免。致使在开具票据时错误不断,无法利用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为高校服务。

三、规范高校收费票据管理的对策与措施

(一)加强票据管理意识,规范收费票据管理

高校要加强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维护学校和学生的正当权益,保障学校、学生正常的教学及学习生活,务必需要重视收费票据的管理。高校应通过宣传橱窗、校园网、校园公示栏等媒介多渠道向票据使用的单位领导及个人宣传国家高等教育有关收费及票据管理的政策法规及重要性,建立健全收费票据管理制度,促使票据使用单位建立收费票据领购、保管、使用、验收、核销制度以及收费票据专人管理制度,明确收费票据管理人员的工作职责。票据使用单位需要安排专人负责收费票据的申领、保管、使用及核销工作;要按照票据管理的相关要求开具票据,不能串用、混用收费票据,更不能丢失及转借他人使用收费票据;要明确收费票据管理使用方面出现问题的责任追究制度。

(二)控制预开性票据,追究经办人责任

根据《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规定:“填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然而,在实际业务的开展过程中,预开性票据已无法避免。为此,高校应通过制定严格的预开性票据制度,降低财务风险。预开票据的经办人经财务部门审批之后,到票据管理人员处办理预开票据手续,原则上预开性发票一人只能预开票据一张,在办理预开发票时告知预开票据的经办人对所预开的票据负有监管责任,须保证款项在票据开具后一个月内到账,且不能跨年,对经催收逾期仍未到账的款项,学校将从预开票据经办人的工资中扣取。

(三)建立收费票据管理信息系统

目前,高校财务部门主要依靠手工登记完成票据的发放和核销,不仅无法精确地反映收费票据使用部门申领、核销和结存的情况,而且给收费票据的统计、查询带来了较大的困难,严重制约了票据管理的工作效率。随着计算机及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高校应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搭建收费票据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对收费票据的申购、录入、领用、核销、归档、销毁实施有效的控制和管理。收费票据管理信息系统的运用,将较大程度地减轻收费票据管理人员的工作强度,同时,可以实现收费票据的即时监控,提高收费票据信息处理的能力,推动会计信息化的建设。

(四)提升收费票据管理人员业务素质

收费票据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是收费票据管理工作的重要保证。收费票据管理人员应认真学习国家有关收费及票据管理、税收等财经法规,加强收费票据管理人员工作的责任感。通过收费培训,使收费票据管理人员对具体收费项目的性质做出明确的区分,从而正确使用各类收费票据,避免收费票据的串用、混用。收费票据管理人员应详细了解票据内容规范填写的要求,避免收费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错误。同时,收费票据管理人员应熟悉收费票据管理信息系统的操作,有效地结合票据管理与收费系统,从而实现收费票据管理的高效性、科学性。

收费票据管理工作作为高校财务管理工作的一部分,是高校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的重要内容。不完善的收费票据管理极易导致乱收费、“小金库”等问题,将会严重影响学校的健康发展。高校应通过建立健全收费票据管理制度、完善收费票据信息化建设、规范收费票据使用人员管理等措施,建立高校收费票据管理体系,规范收费行为,促进学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吴江龙. 规范高校收费票据管理的探讨[J].合作经济与科技,2009(21).

[2]周瑜琛. 浅析加强高校收费票据管理的必要性与措施[J].经营管理者,2009(20).

4.民办教育收费管理 篇四

随着当前社会对幼教重视程度的提高,将孩子送入一所办学条件好、师资力量强的幼儿园学习日益成为广大家长的共识。而鉴于我国目前并未将幼儿园教育纳入义务教育范围,且民办幼儿园实行市场调节价收费的实际情况,加之各民办幼儿园办园条件差别悬殊、收费标准参差不齐,导致社会反映强烈,入园难、入园贵成为当前社会关注的热点和难点。为此,东宝区物价局组织力量对辖区内民办幼儿园教育收费情况进行了创新性探索,以期化解此矛盾。

一、基本现状

东宝区现有幼儿园42所,其中:公办幼儿园22所,占全区幼儿园总数的53%(城区2所,乡镇20所);民办幼儿园20所,占全区幼儿园总数的47%(城区14所,乡镇6所)。现有在园幼儿5130人,其中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2000人,占在园幼儿总数的39%,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3130人,占在园幼儿总数的61%。

目前,我区幼儿园收费是依据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鄂价费规[2012]36号)执行的。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执行的是政府定价,严格按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荆门市公办幼儿园收费项目和标准及有关问题的批复》的标准执行的,城区为100-280元/生.月,乡镇为65-130元/生.月。民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实行市场调节,并需在物价部门 1

进行备案,当前我区民办幼儿园保教费备案标准为:城区700—2900元/生.期,乡镇500-1000元/生.期。

二、存在问题

(一)公办幼儿园数量较少

从调查的情况来看,我区辖区城区范围内公办幼儿园资源严重不足,大部分家长不得不将幼儿送进民办幼儿园。目前,我区城区公办幼儿园仅2所,且规模小档次低,一所为一级幼儿园,规模在100人左右,另一所为三级幼儿园,规模在30人左右;收费标准为一级幼儿园600元/生.期,三级幼儿园400元/生.期(按5个月计算)。与此同时,在国家大力发展民办教育与事业政策的引导下,我区城区民办幼儿园数量逐步增加,目前已达到14所,入园幼儿达3000人左右,收费标准在700—2900元/生.期不等。因公办和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上存在较大悬殊,同时家长在传统观念的影响下更相信公办幼儿园的教学实力,因此更倾向于将幼儿送入公办幼儿园中,而从实际情况来看,我区城区范围内的2所公办幼儿园远不能满足家长需求,社会矛盾十分突出。

(二)财务管理不规范

一是帐簿设臵不齐全。大多数幼儿园没有建立财务账薄、表册,有的用笔记本记个收支流水账,还有的收支根本不记账;二是财务人员不专业。多数民办幼儿园没有专职财务人员,一般情况下,投资者就是园长,园长兼任财务,缺乏财会专业知识,对相关部门要求加强财务管理臵若罔闻;三是使用票据不规范。迄今为止没有一家民办幼儿园按规定使用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税务发票收取保教费,有的在市场

上自购收款收据进行收费,有的只收费根本不给任何票据。导致收费监管缺失,成本核算困难,收费标准报备不真实。

(三)收费标准变更过于频繁,具有随意性

湖北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细则》(鄂价费规[2012]36号)第三章第十八条的规定:“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报备案后,原则上一个学年内不得变动,确需变动的,必须在每学期开学前一个月按本地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报当地价格主管部门重新办理备案手续”。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有的民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备案时间还未满一年,便以成本上涨的理由,频繁要求提高收费标准,同时,因多数幼儿园间联系较为密切,一家如有变更,其他的幼儿园也会陆续要求变更收费标准,致使价格主管部门在管理上相对被动。

(四)监管依据缺失

根据国家现行的规定,民办幼儿收费并不像公办幼儿园一样实施政府定价,而是根据办园成本、经济发展水平、居民承受能力等因素实行市场调节价。目前,少数民办幼儿园上报我局备案的收费标准明显过高,而物价部门又没有明确的依据进行干预,只能采取劝说、引导等方式让其按照合理办园成本和合理利润水平进行备案,但往往收效甚微。甚至,有的民办幼儿园在群众质疑收费过高时说:“我们执行的标准是经物价部门备案的”,造成了群众对物价工作的误解,使价格主管部门对民办幼儿园的收费监管陷入了尴尬的境地。

三、对策建议

(一)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坚持

学前教育的公益性、普惠性,把发展学前教育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一方面,加大政府投入,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使公办幼儿园数量保持在幼儿在园总数的一半以上,使公办幼儿园成为学前教育主渠道。另一方面,通过保障合理用地、减免税费、以奖代补等方式,支持民办幼儿园的发展,这样,才能保证学前教育健康发展,解决幼儿“入园难、入园贵”的问题。

(二)完善民办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增强收费政策的约束性。《湖北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细则》规定:“取得办园资质的民办幼儿园保育费、教育费、住宿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同时又规定:“民办幼儿园保育费、教育费、住宿费收费标准由幼儿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根据办园成本,并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居民经济承受能力等合理自主确定,报当地价格主管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执行,并向社会公示”。这对民办幼儿园收费带来很大的弹性,同时又对物价监管带来了难度。幼教工作本身带有公益性和惠普性,政府应严格规范其收费项目及标准,统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按照同质同价的原则,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依据教育部门评定的幼儿园等级、家长的承受能力和幼儿园生均教育成本以及当地的物价水平,按不同等级幼儿园制定出收费浮动幅度,供不同等级的民办幼儿园参考,各民办幼儿园按相应的等级并在规定的收费浮动幅度内确定收费标准。这样能有效防止各幼儿园之间收费标准不统一,备案标准差距大、随意涨价或“高备低收”等行为的发生。

(三)规范民办幼儿园管理行为,切实提高办园水平。一是严格执行收费报备规定。在学期开学前主动向价格和教育部门将收费项目、标准进行备案,收费标准一经备案确定,至少保持一学年不变。二是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在园内醒目位臵以公示牌、公示栏、公示墙等方式把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收费依据都进行了公示,自觉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做到明明白白收费,清清楚楚办园。三是严格规范财务管理。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要求,各幼儿园应配备具有从事财会工作资质专业人员来从事财务管理工作,正确使用财务票据,认真核算办园成本,建立健全财务管理核算制度,以此达到财务管理规范的目的。

(四)加强民办幼儿园收费的监管,规范收费行为。在认真指导督促幼儿园严格执行收费管理政策的基础上,定期组织开展学前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收费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查处,维护幼儿园收费政策的严肃性。二是对无法提供检查资料的幼儿园进行处理教育,对未按规定建立健全账簿、未使用税务部门票据等行为,政府应组织教育、价格等职能部门进行查处,从而规范其行为。三是严格报备管理。教育、价格主管部门应严格按照要求,规范民办幼儿园收费项目,细化备案程序,明确报备时必须提供相关材料和报表,对不按规定备案收费标准的民办幼儿园,教育、价格主管部门将进行约谈并限期整改。

5.民办教育收费管理 篇五

精细化管理与创新年活动的开展是公司提高管理水平、推进管理创新的一个新起点,也给收费站员工思想教育工作带来了新的启发,因为思想教育是每个单位保持员工队伍稳定的基础工程,要想做好这项工作,必须深入细致,全面考虑以下七点:

一、时间要灵活,收费站的工作模式决定了员工思想教育工作不能像常规工作那样全体聚集一次性开展,但不能因此省略或搁浅,灵活掌握教育的时间可以取得更好的效果。除了纳入工作计划的思想教育如期进行外,如遇有下发的政策性文件或者重大活动计划,要及时召开站务会议进行思想动员,并由值班人员负责将会议精神详细传达给下班人员;遇有临时出现的突发情况要随时组织在站员工进行教育,不可另选时间统一进行,只有这样才能避免员工思想躁动有小到大。

二、形式要多样

收费站的特殊性对员工思想教育的形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由于员工无法统一聚集,收费站可采取站务会、座谈会、经验交流会、轮流谈心、个别谈心等方式普及思想教育工作,站务会重点传达上级下发的或事关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文件,宜严肃不宜随意;座谈会、经验交流会可选择平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为讨论话题,适合在轻松愉快的气氛中取得较好的效果;而轮流谈心、个别谈心则由收费站管理人员根据员工的性格、工作表现、问题的严重程度等情况灵活掌握适合的谈心氛围。不同的形式着重点不同,气氛不同,但取得效果要相同,那就是一定要使教育取得良好的正面效果。

三、教育要深入

所谓的教育要深入是指对员工的思想教育一定要深入人心,而诀窍只有一个,那就是真情实感。每当出台新的政策或者下发开展重大活动的文件时,尤其是关系到员工的切身利益问题时,必须认真的逐句逐条给员工讲解清楚,让他们了解政策的真正意义,避免段章取意,造成误解,导致员工队伍的不稳定。如果员工提出要求,合理的就予以申报解决,不合理的则应要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开导工作,坚持做到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以理服人,以情感人。

四、榜样要做好

管理人员充分发挥表率作用是做好收费站员工思想教育工作的一大法宝。只有管理团队洁身自律,严格自身管理,爱岗敬业,积极进取,教育员工才更有说服力,才能带动员工积极上进,思想教育工作才能开展的如火如荼,因此,带好头,做好榜样,实为收费站管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的一大关键。

五、宣传要跟上

思想教育工作作为业文化建设的一个重要部分,宣传也发挥着不可忽视的作用。收费站可充分利用黑板报、宣传栏、学习园地等介质大力宣传相关政策文件或活动,加深员工的思想理解,通过这种无形的力量达到正确引导员工的目的。

六、效果要验证

思想教育工作也要遵循“善始善终”的规律,教育不仅仅是一个过程,更重要的是结果。教育效果的好坏,需要及时跟踪验证才能知晓,收费站可通过观察员工的表现变化来验证,一般来讲,员工的积极性和工作热情大幅增加、岗上文明服务的水平不断提高或者是性格的变化都是思想教育取得实效的有力证明,这也意味着长期下去收费站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也会大大提升;反之则需要作详细记录,以便日后持续改进教育方式。

七、经验要总结

不同的教育模式会产生不同的效果,取得正面效果的教育还会有程度的区别,但凡是效果良好的经验方式都要及时作出总结,并不断改进发扬,只有这样才会避免优良经验的丢失,为收费站管理工作积累丰富的实践经验,奠定更深的根基。

6.民办教育收费管理 篇六

长价费〔2010〕340号

各区、县(市)物价局: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幼儿教育收费行为,促进幼儿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湖南省幼儿教育收费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规范我市幼儿教育收费管理有关意见通知如下:

一、收费标准的申报或备案。公办幼儿园和民办幼儿园调、定价须如实提供相关会计报表、凭证等连同《湖南省公办幼儿园收费准审批表》和《湖南省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备案申报表》一起报物价部门核实生均成本后,再进行调、定价的审批或备案。

二、幼儿保育教育费须保持相对稳定。幼儿园经审批或备案的保育教育费标准,一年之内不得调整。调整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

三、幼儿园应在醒目位置设立公示牌,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我市幼儿园公示牌使用由长沙市价格认证中心监制的公示牌。

四、保育教育费按学期、伙食费按月收取,不得跨学期或跨月收费。幼儿收费一学期按5个月150天计算。转园或退园需退费的按《湖南省幼儿教育收费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五、幼儿园每学期须向物价部门如实报一月的伙食费成本,由物价部门核准后执行。

六、幼儿园收费项目全市统一为保育教育费和伙食费两项。除此之外,不得再向家长收取接送费、服装费、各种兴趣班费等。

七、收费管理权限。省、市示范幼儿园、市级以上公办幼儿园、跨区、县(市)举办分园以及保育教育费和伙食费总额在1000元以上的民办幼儿园由市物价部门管理;其他幼儿园按属地原则由区、县(市)物价部门管理。

本通知自2010年10月1日起执行。

附件:《湖南省幼儿教育收费管理办法(试行)》

7.民办教育收费管理 篇七

一、研究生教育收费改革引发的研究生思想心理变化

(一) 新的奖学金制度带来更加激烈的学业竞争

新的收费制度打破了原有的“公费”、“自费”之间的界限, 仅研究生第一年的奖助金等级由入学成绩决定, 而第二年的奖助金评定则实行了动态管理, 在关注研究生的学习成绩之外, 也将科研成果、论文发表、社会活动等其他因素纳入了考核范围。在竞争本身的压力下、在高额奖学金的引导下, 研究生之间激烈的学业竞争将不可避免。

(二) 激烈的学业竞争导致就业竞争加剧

对于准备报考研究生的同学而言, 研究生教育收费改革意味着读研的性价比发生了变化, 研究生教育再也不能成为躲避就业的“避风港”, 他们将重新考虑是否读研。就业为导向的研究生学习将进一步加剧该群体学业方面的竞争, 而你追我赶式的激烈的学业竞争又加速了就业方面的竞争。

(三) 学业就业竞争催生对于生涯规划的渴望

研究生相对清晰的发展目标以及来自就业方面的激烈竞争, 让这一群体更加渴望能够在其职业生涯目标的设置上得到肯定、在职业发展的路径上得到指导, 并希望对未来职业的环境有更多的了解。因此, 激烈的学业竞争与就业竞争必然加剧研究生群体对于生涯规划方面指导的需求。

(四) 各种竞争压力引发研究生特殊群体的增加

激烈的学业与就业竞争, 以及研究生阶段因年龄原因引发的婚姻爱情、经济生活方面的压力, 让这一群体更容易产生焦虑抑郁等心理问题, 加大突发事件的发生频率。

综上所述, 研究生教育收费改革的背景将引起研究生在学业、就业等方面思想心理的波动, 也催生出其对于生涯规划指导、心理辅导等方面的强烈需求与渴望, 这是我们进一步探讨研究生思政教育途径的基础。

二、研究生教育收费改革背景下的思政教育途径

(一) 进一步提升研究生思政课程的实效性

研究生作为学历层次较高的群体, 代表着前沿的创新思想和创新理念, 帮助其确立好正确的理想信念, 树立起以责任感和道德观为主要内容的良好的人格品行。此外, 研究生具有较为完善的知识结构、较为成熟的思维方法和较强的独立思考能力, 采用适当的思想政治理论教学方式则尤为重要。面对更为有思想的教育收费改革背景下的新研究生群体, 通过实践式教学、体验式教学等方式进一步提升研究生思政课程的实效性显得越来越有必要。

(二) 进一步发挥研究生导师的引领示范作用

目前被国内普遍采用的研究生培养方式是从研究生入学到毕业由相对固定的导师进行指导的导师制。要通过与学生谈心、向学生授课、进行科研指导等多种渠道, 增强导师在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的权威性, 进一步发挥研究生导师的“育人”作用。

(三) 进一步完善特殊群体研究生的帮扶制度

特殊群体研究生的帮扶制度主要针对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学业困难研究生、心理困惑研究生等群体展开, 内容可包括家庭困难研究生认定与资助制度、心理危机咨询与干预制度、特殊群体谈心谈话制度, 以及突发事件报告与处理制度等。随着研究生教育收费改革的深入, 部分隐藏的矛盾将会进一步尖锐, 已经建立起来的这些制度需要在新的环境下进行不断的探讨与修订。

(四) 进一步探索研究生生涯规划的教育方式

如前文所述, 研究生教育收费改革所引起的学业就业方面的竞争让研究生生涯规划教育存在着很大的必要性。而研究生的专业选择往往经历了其本人深入的思考与社会环境探索, 可以说是扎根于其内心的职业理想的外化, 这就对研究生的职业规划教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它需要教育具有更强的现实感和说服力, 需要生涯规划具有更强的针对性和科学性。

(五) 进一步搭建研究生思政教育的工作平台

除了第一课堂的教学以及导师的直接指导外, 在第二课堂内搭建研究生思政教育的工作平台, 不仅是对第一课堂的有效补充, 也是研究生之间朋辈引导的有效手段。这样的思政教育工作平台可以包括:以研究生学术节、研究生论坛等为活动载体的学术科研平台, 以各种文体比赛、提升研究生人际交往和实践能力的校园文化平台, 和以提升研究生就业能力、开拓研究生就业市场为主要内容的研究生就业服务平台。

研究生教育收费的改革催生出研究生对于生涯规划指导、心理辅导等方面强烈的需求与渴望, 这既是对于研究生教育的挑战, 更蕴含着研究生培养的机遇, 这就需要教育部门在思政课程、导师育人、特殊群体帮扶、生涯规划教育、工作平台建设等方面做出更多的理论思考与实践探索。

摘要:研究生教育收费的改革引起研究生在学业、就业等方面的思想心理波动, 也催生出其对于生涯规划指导、心理辅导等方面强烈的需求与渴望。本文从研究生教育收费改革对于研究生思想心理的变化分析入手, 从思政课程、导师育人、特殊群体帮扶、生涯规划教育、工作平台建设等方面探讨研究生的思政教育途径。

关键词:研究生,教育收费改革,思政教育

参考文献

[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Z].财教[2013]19号.

[2]任海峰, 柴敬, 吴映瞳.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途径[J].文教资料, 2010, (5) .

8.教育乱收费为何难治本 篇八

[新闻回放]

教育部治理办关于2011年下半年查处教育乱收费典型案件的通报

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各地、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成效显著,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乱收费问题得到一定遏制,但部分地方和学校的教育乱收费行为时有发生。2011年下半年,教育部继续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查处并重”的原则,严肃查处了一批教育乱收费案件,严肃追究了违规违纪人员责任,现将2011年下半年督办查处的部分乱收费典型案件予以通报。

类型1:虚报冒领国家义务教育保障经费案件

案例1:河南省驻马店市汝南县

河南省驻马店市汝南县17所乡镇中学不同程度存在虚报学生人数,套取国家义务教育公用经费的违纪行为。2010~2011年度,全县累计虚报学生人数3 547人,套取国家义务教育公用经费939 955元。上述行为违反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财教〔2009〕2号)等文件关于严禁虚列虚支、虚报冒领和挤占挪用教育经费的规定。该案件情节严重、性质恶劣,损害了国家利益,影响了教育形象。教育部督查督办,责成河南省教育厅严肃查处:汝南县纪委给予负重要领导责任的汝南县教体局局长、党组书记行政记过处分,给予负主要领导责任的汝南县教体局分管副局长行政记大过处分。汝南县教体局在此项工作中监管不力、失职失察,驻马店市教育局研究决定,对汝南县教体局在全市教育系统进行通报批评,并责成汝南县教体局写出深刻检查。汝南县纪委给予虚报冒领国家公用经费的17所中小学校长行政记大过处分,并进行诫勉谈话,要求写出书面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学校给予通报批评,免去三桥中学校长职务。

类型2:克扣、挪用学生伙食费案件

案例2:湖南省沅江市琼湖书院、衡山县店门镇中心学校、耒阳市东湾中学

2009年,琼湖书院共收取学生伙食费225万元,实际支出158.6万元,结余的66.4万元,有37.9万元用于发放学校教职工津补贴,28.5万元用于学校日常支出。2008年,店门镇中心学校通过虚报菜金等形式,将学生食堂伙食费结余资金23.01万元转至帐外设立“小金库”,用于发放职工津补贴和学校行政开支。2008年上学期至2010年上学期,东湾中学以虚报形式套取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共计5.4万元,用于学校日常支出。上述行为违反了《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0〕1619号)关于中小学校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必须坚持自愿非营利原则及多退少不补的规定。教育部督查督办,相关部门已作出了严肃处理:沅江市监察局给予琼湖书院校长行政警告处分,并在全市范围内对琼湖书院违纪问题进行了通报,违规发给教师的津补贴已收缴至市财政。衡山县纪委给予店门镇中心学校校长和总务主任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副校长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9.59万元津补贴已收缴至县财政。耒阳市纪委、监察局给予东湾中学校长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学校总务主任兼会计行政记大过处分,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类型3:违规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收费案件

案例3:山东省德州市武城二中

山东省德州市武城二中部分教师于2011年7月14日组织学生到河北省故城县成龙学校进行跨省补课,计划补课4周,每生收费920元,共收取450名学生补课费414 000元。参加补课的教师有21人,其中6人为各年级分级部主任,15人为普通任课老师。武城二中跨省补课,违反了国家关于严禁收费办班、补课的规定,在全国产生了恶劣的影响。教育部督查督办,相关部门已作出了严肃处理:德州市对武城县教育局和武城二中的违规办学行为全市通报批评;武城县纪委、监察局对负有监督管理责任的县教育局分管负责人予以诫勉,对校委会负有领导责任的3人予以诫勉,给予负有直接管理责任的武城二中教务处负责人停职检查处分;对违规办班收取的补课费用,由县纠风办予以追缴并退还给学生;武城县教育局对武城二中全县通报批评,责令武城二中校委会作出书面检查,严肃处理违规补课教师;武城二中对21名进行违规补课的教师全校通报批评,并扣发全年津贴;给予参与组织补课的6名分级部主任行政记过处分。

案例4:湖北省武汉市第六十四中学

湖北省武汉市第六十四中学于2011年暑期组织初三学生补课32天,收取补课费364 825元;组织初一、初二学生晚自习和周六补课,按60元每生的标准共计收费78 120元。上述行为违反《教育部国务院纠风办监察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中坚决制止学校乱收费的通知》(教财〔2006〕6号)等文件关于规范学校办学秩序,严禁收费办班、补课的规定,加重了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损害了群众利益。教育部督查督办,硚口区教育局已责成学校立即停止违规补课及收费行为;将收取的初一、初二年级补课费78 120元、超收的初三年级暑期补课费228 138元退还给学生;给予该校校长行政警告处分;在全区范围内通报了六十四中违规补课及收费问题,取消该校2011年度评先资格。

类型4:违规收取服务性收费案件

案例5:陕西省榆林市靖边县东坑镇东坑中学

陕西省榆林市靖边县东坑镇东坑中学向九年级学生收取模拟测试卷费用68 029元、毕业生照相费6 200元、补课费54 375元、任课教师纪念品费用10 335元、其他零星杂支10 246元,共计收费149 185元。上述行为违背了《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0〕1619号)等文件关于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必须坚持学生或学生家长自愿原则,违反了严禁将讲义资料、试卷、电子阅览、计算机上机、取暖、降温、饮水、校园安全保卫等作为服务性收费事项的规定;同时也违反了《教育部国务院纠风办监察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中坚决制止学校乱收费的通知》(教财〔2006〕6号)等文件关于规范学校办学秩序,严禁收费办班、补课的规定,加重了学生课业负担,影响了教育形象。教育部督查督办,榆林市、靖边县教育局已责成东坑中学退还收取的模拟测试卷费68 029元;取消东坑中学“先进集体”称号,对该校乱收费行为全县通报;取消东坑中学校长靖边县首届“好校长”称号,免于行政处分,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

案例6:黑龙江省农垦总局齐齐哈尔分局克山农场初中

黑龙江省农垦总局齐齐哈尔分局克山农场初中2011年对每位学生收取21元“扫雪费”,所收费用合计为9 912元;对初一、初二学生收取“纸张费”每人每学期40元,初三学生收取“纸张费”每人每学期50元,所收费用合计为19 070元。上述行为违反了《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0〕1619号)等文件关于严禁将讲义资料、试卷、电子阅览、计算机上机、取暖、降温、饮水、校园安全保卫等作为服务性收费事项的规定,影响了教育形象。教育部督查督办,黑龙江省教育厅责成学校将收取的“扫雪费”和“纸张费”全部退还给学生,对克山农场初中校长进行诫勉谈话;克山农场给予克山农场初中校长行政警告处分。

类型5:违反规定,自立名目收费案件

案例7: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研究生院

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研究生院下属计算机学院、城市规划与管理学院在2011年工程硕士全国联考中要求报考计算机、项目管理专业的考生缴纳考试、考务等费用600元,超出经过批准的项目和标准,擅自收取考务费300元、发票税金35元,共违规收取45名考生费用合计15 075元,所有费用均通过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研究生院继续教育学院培训中心收取。上述行为违反了《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6〕532号)第一章第四条关于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中央和省两级审批制度的规定,损害了考生利益。教育部督查督办,哈尔滨工业大学纪委已责成深圳研究生院党委书记和院长回学校本部作出深刻检讨,并对党政主要领导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将违规收取的每人335元全额退还考生;给予深圳研究生院计算机学院院长、城市规划与管理学院副院长、继续教育学院院长3人行政警告处分;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通报批评。

类型6:违规办班、培训收费案件

案例8:福建省厦门市紫星企业管理培训学校

厦门市紫星企业管理培训学校自2003年以来先后与国内31所高校签订了60份联合培训、招生合作协议。合作项目包括:博士、硕士、本科、自考等准学历性质的课程班、进修班、研修班,同时代理一些高校(继续教育)招生。这些项目均为超范围开展业务。该校与一些高校联合开展的培训、招生项目的收费标准未经物价局批准,均属违规行为。教育部督查督办,福建省教育厅、厦门市教育局作出了以下处理:厦门市思明区教育局存在管理不严等问题,责成该局主要领导作出检讨,对分管领导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责令厦门市思明区教育局对紫星学校予以警告,同时禁止其开展新的与招生有关的业务,对原来签订的项目要逐一进行认真清理整顿,如再发现新的违规行为,将吊销其办学许可证。由思明区教育局对学校校长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并要求其作出书面检查。由厦门市物价局对紫星学校违规收费问题进行处理,规范其收费行为。由厦门市教育局对紫星学校的违规行为在全市教育系统内给予通报批评,并对全市同类教育培训机构,特别是民办培训教育机构开展警示教育。

教育部将继续加大对教育乱收费案件的查处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各级地方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要严格履行在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中的责任,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对教育乱收费行为严肃查处。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政策,自觉规范教育收费行为,抵制教育乱收费,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来源:教育部网站)

[记者调查]

教育乱收费背后有“利益联盟”择校成治理关键

应如何应对和治理教育乱收费?近日,《人民日报》记者就此采访了教育部相关负责人和教育专家。

“项目更新、方式更隐蔽”,乱收费呈现新特点

记者了解到,随着相关部门多项治理措施的出台,很多学校在教育乱收费问题上,已不再像以前那样明目张胆,而是呈现了“项目更新、方式更隐蔽”的新特点。

比如,“化整为零,分次收取”、“避开锋芒、错时收取”,成为很多学校采取的乱收费手段。一些高档幼儿园费用每年在6万~8万元不等,若一次性收取一学年的费用,很容易让家长产生抵触情绪。因此,有的幼儿园化整为零,按月缴纳,这样平均下来,每个月几千元,就不会引人关注。

“巧立名目,变相收取”也是很多学校采用的新手段。有的学校迫于政府规定和社会舆论压力,在学杂费上不敢公开加码,于是就改换方式,利用开办特长班、补课班、兴趣班的机会,收取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共建费等各种名目的费用,变相增加学生负担,牟取利益。

乱收费背后存在“利益联盟”,加大了治理难度

“有的学校与主管部门在事实上形成了利益联盟,这是教育乱收费问题禁而不绝的重要原因。”有专家指出,在一些地方,政府与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于教育经费的截流、挤占、挪用及对于教育乱收费的变相鼓励与分成,使学校与主管部门在事实上形成了利益联盟,这在相当程度上加大了治理教育乱收费的难度。

21世纪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指出,以近年来一些地方查处的乱收费案件为例进行分析,在有的地方政府部门看来,维持义务教育不均衡现状,对其自身有利:

首先,好的学校可以借机收取择校费,由此可减少政府部门的教育投入。一些地方收取择校费(或巧立名目为“捐资助学费”),就是由政府部门和学校“协同作战”——学校要求家长交款到政府部门,政府部门再分成给学校。这类乱收费很难查处。

其次,教育资源不均衡,为教育部门、学校等提供了可以利用和交换的资源。如果教育资源都均衡了,择校的“资源”也不存在了。可以说,在择校利益链上,政府部门往往成为重要的环节。

择校问题成为治理教育乱收费问题关键

教育部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择校问题是治理教育乱收费问题的关键,不久前出台的《八项措施》就明确提出了两个指标,旨在控制择校现象。

一个是10%,即跨范围招生的比例不能超过10%,并作量化检查。第二个指标是30%,要求将优质普通高中的招生名额按不低于30%的比例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这样做有利于缓解“小升初”择校,因为就近上初中比择校上初中进入优质普通高中的机会大。

熊丙奇认为,治理择校热以及背后的择校乱收费,首先应该着眼于政府投入教育的行为,对政府不保障教育投入、不转变教育资源配置模式的行为严厉问责。唯有如此,治理择校乱收费才能走上正途。

熊丙奇说,必须改革学校管理制度,目前受教育者及家长往往缺乏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决策权,这就是各种乱收费畅通无阻的基础。如果改革学校内部管理,赋予受教育者参与学校管理、评价的权利,这一基础当不再存在。

专家认为,要使治理乱收费取得成效,必须斩断利益联盟关系,政府真正担负起投资与监管责任,治理学校乱收费才会有成效。

(来源:《人民日报》 赵婀娜/文)

[延伸阅读]

◎广东向择校乱收费“开刀” 治理方案年内出台

记者从日前召开的广东省教育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获悉,广东将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择校乱收费问题“动真格”。

广东省教育厅厅长罗伟其表示,今年要着重研究解决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问题,争取年内出台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问题实施方案,确定治理择校乱收费的时间表、路线图和任务书,切实解决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问题。

关键词1:治理乱收费

查实违规收费 8校长被撤职

据广东省教育纪工委书记赵康披露,2011年,省教育纪工委共受理教育收费信访563件,已全部办结并按季度通报核查处理情况。重新选取50所中小学校进行教育收费动态监测。加大教育收费监督检查力度,2011年春秋两季全省共组织860个检查组,检查了10 871所学校,清退违规收费金额914.59万元,查处责任人93人(次),对查实违规收费的8名学校校长作了撤职处理。

在受理教育信访方面,会议透露,去年全省教育系统纪检监察部门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 459件,立案118件,涉及138人,其中处级干部12人。给予党纪处分61人,政纪处分67人,其中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2人,挽回经济损失525.09万元。去年,省教育纪工委立案8件8人,涉及处级干部6人,办理省纪委交办的案件协查7件。

罗伟其透露,今年广东省将进一步修订和完善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规定,确保与国家现行教育收费政策保持一致。“要加大对教育乱收费的查处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同时,今年广东省将开展教育收费规范县(市、区、镇)复核工作。

关键词2:择校乱收费

“高中指标到校” 要逐步解决

记者注意到,择校乱收费问题,是此次会议“炮轰”火力最猛的一点。罗伟其强调,“目前,广东教育乱收费的现象仍然存在,个别地方还比较严重,群众信访投诉居高不下,社会反映比较强烈。”“教育乱收费问题虽然发生在教育领域,但不仅仅是教育问题,还涉及行政管理体制、财政税收体制、经济利益、社会观念等方面的问题,有着复杂的社会背景。解决教育乱收费问题,要取得新突破,必须纠建并举,综合治理。”

会议强调,广东省将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坚决制止义务教育阶段以办升学培训班、跨区域招生、招收特长生、公办学校以民办名义招生等方式的择校乱收费行为。建立落实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责任机制,逐步从源头上解决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问题。“力争经过3到5年的努力,使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得到明显缓解,不再成为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赵康表示。

在教育部颁布的“八条措施”中,明确提出高中学位指标分配到校要至少达到30%。但旨在解决“择校热”的这一利器,为何广州等大城市迟迟不见实施?罗伟其表示,高中择校比例的问题十分复杂,广东省不同地区确实有具体的情况,比如珠海的分配比例已经达到60%,但广州等特大城市外来人口众多,牵一发动全身,需要结合实际逐步解决。

关键词3:中小学教辅

变相强制买教辅 要追究责任

近年来,中小学教辅材料日益散滥。会议透露,针对日前国家多部门颁布的《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广东省将出台实施意见。

具体整治思路如何?罗伟其透露,广东省要研究制定广东省中小学教辅材料统一配备的管理办法,从根本上解决中小学教辅材料散滥问题。据悉,广东省将成立教辅材料评议委员会,按照“机会均等、过程透明、程序公正”的原则,择优评议推荐若干套教辅材料,各地按照教科书选用的程序,按照“一科一辅”的要求,从中推荐给本地区学校供学生选用。严格规范教辅材料编写行为。

“教辅材料购买必须坚持自愿原则。”会议强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校或学生购买任何教辅材料,不得进入学校宣传、推荐和推销任何教辅材料。若学生自愿购买本地区推荐的教辅材料并申请学校代购,学校可以统一代购,做好服务,不得从中牟利。会议强调,大力加强教辅材料使用监管。对强制或变相强制学校或学生购买教辅材料、不按规定代购、从代购教辅材料中收取回扣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追究责任。

(来源:《南方日报》)

◎河北:签署“军令状”治理教育乱收费

针对反映强烈的教育乱收费问题,河北省教育厅与各设区市教育局和省属高校分别签署了《教育收费治理工作责任书》,就落实经费保障责任、加强制度建设和监督检查、严格追究责任等具体工作立下“军令状”,重点治理乱收费这一“顽疾”。

记者日前从河北省教育纪检监察审计会议上获悉,2011年,全省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检查大中小学校15 450所,查出违规收费1 282.6万元,清退899.5万元,给予党政纪处分31人,通报批评61人。

河北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治理重点将瞄准教育乱收费问题,坚决取消义务教育阶段与入学挂钩的各种捐资助学款,并按照“小金库”处理办法严肃查处。

此外,还将努力解决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和中小学教辅材料散滥问题,坚决制止以办升学培训班、跨区域招生、招收特长生、公办学校以民办名义招生等乱收费行为,努力解决中小学补课乱收费问题,严禁公办学校举办或与校外机构合作举办有偿补课班,严禁公办学校教职工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

(来源:新华网)

[相关评论]

募捐款学校不能伤孩子心

在教育部门严禁学校乱收费的大背景下,对学校组织的各种捐款活动,有关部门是否也该进行反思与清理?

长沙市清水塘第二小学组织学生捐款,有的孩子捐了几元钱,却落了个“没面子”。原来,老师公布了孩子们的捐款数额,捐一两百元的孩子得到鼓励和表扬,捐得少的孩子难免觉得失落。

爱心无价,爱心不能用金钱简单衡量,捐款组织者更不能由捐款数额来评判捐款者的爱心度。社会原本存在贫富差异,以捐款数额“论英雄”是狭隘的,更是偏颇的。这是很浅显的道理,也因此,当与此理相悖的事情发生在学校里,发生在教师身上,就难以原谅。

在学校搞募捐,本身就值得商榷。因为,让孩子捐款实际就是向家长要钱。同时,14周岁以下的孩子尚无民事行为能力,组织未成年人捐款,有可能不符合其监护人——家长的意愿。是否真能借此培养孩子的爱心、而不是攀比,也是个问题。从小培养孩子的爱心与奉献精神是对的,但是否一定要通过捐款这种形式,而不是进行其他参与度更高的社会活动?

该校德育主任称,学生捐款是自愿的,不存在强制要求,“可能是家长理解有误”。家长是否理解有误暂且不表,一些捐款少的孩子觉得“没面子”却是事实。这是自愿捐款预期的“积极效果”吗?有班主任称,对捐款踊跃的学生会适当表扬,不会批评少捐和没捐的学生。殊不知,表扬多捐已然表明了老师的倾向性。老师表扬多捐的学生,其他孩子能不找家长多要捐款吗?有家长反映,“一个学期要捐款好几次”。言下之意,捐款已给家长造成了一定负担,这种结果与自愿原则不相悖吗?

为了确保慈善的公信力,组织者应向捐款者公开善款用途,提供较为明细的开支清单。但在清水塘二小,教师只是在家长的QQ群中播放了“携手爱心基金”活动的视频。稀里糊涂捐款,善款用途不明,反而可能挫伤孩子的爱心,影响家长的慈善积极性。

在教育部门严禁学校乱收费的大背景下,对学校组织的各种捐款活动,有关部门是否也该进行反思与清理?

(来源:《京华时报》 蒋 萌/文)

9.民办教育收费管理 篇九

关于2010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

教财[2010]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纠风办、监察厅(局)、发展改革委、物价局、财政厅(局)、审计厅(局)、新闻出版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纠风办、监察局、发展改革委、物价局、财务局、审计局、新闻出版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教育部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和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继续深入治理教育收费中的突出问题,现就2010年治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主要任务

2010年治理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突出重点,抓紧解决教育收费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和教育公平公正,为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稳定营造良好环境。

(一)进一步加强对教育经费投入和使用的管理及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教育惠民政策落到实处。要继续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确保义务教育经费及时、足额拨付到位。严格执行城市义务教育免学杂费政策,在接受政府委托、承担义务教育任务的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按照当地公办学校免除学杂费标准享受补助;对符合当地政府规定接收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要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统筹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免除学杂费,不得以借读费等名义乱收费。严格落实国家关于中等职业学校

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逐步免除学费,以及资助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政策,严肃查处挤占、截留、挪用和骗取教育经费的违纪违法行为。

(二)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着力解决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择校乱收费问题。各地要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免收学杂费和借读费,严禁捐资助学与录取学生挂钩,严禁向学生收取与入学挂钩的任何费用。学校接受的不与入学挂钩的捐赠收入要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管理。各地要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教基一〔2010〕1号)和《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指导意见》(教基一〔2009〕7号)要求,切实履行省级政府统筹职责,强化以县(区)为主管理,采取有力措施促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要加快薄弱学校建设,建立和完善县(区)域内校长和教师定期交流制度;改革公办高中招生考试制度,积极推进和完善将优质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部分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办法;建立和完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机制和评价体系,严禁以任何名义举办重点校、重点班。要多措并举,努力从源头上解决义务教育择校和由此引发的乱收费问题。

(三)严格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坚决禁止侵害学生利益的行为。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必须坚持自愿和非营利原则,即时发生即时收取,据实结算,不得与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并收取。服务性收费按规定使用税务发票,代收费按规定使用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严禁采取强制或变相强制手段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严禁从中牟利,侵害学生利益。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及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批准,不得将收费立项、标准制定权限层层下

放,不得将教学管理范畴内应免费提供服务的事项、国家已明确规定纳入公用经费开支或已明令禁止收取的项目列为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项目。要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将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标准向社会公示,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除向学生收取作业本费、向自愿在学校就餐的学生收取伙食费外,不得再收取任何服务性收费、代收费。

(四)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切实解决教辅材料散滥问题。结合当前中小学教辅材料市场和学校使用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加强教辅材料编写、出版、发行、使用环节的管理与监督工作,明确各个工作环节的监管主体及工作责任,建立和完善中小学教辅材料监管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严格规范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印刷和发行秩序,明确教辅材料出版、印刷、发行市场的准入门槛、管理重点、企业责任和处罚措施。严格控制教辅材料价格,切实解决“高定价低折扣”问题;重点整治侵权盗版和非法出版行为。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进入本地区的教辅材料的监管。

(五)进一步巩固义务教育阶段改制学校清理规范工作成果,深入推进高中阶段改制学校清理规范工作。各地要严格执行清理规范改制学校政策规定,进一步规范改制学校收费行为。经清理规范为公办学校的,执行当地同类公办学校招生收费政策;经清理规范为民办学校的,严格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审批、登记,执行民办学校招生收费政策;对不符合民办条件清理后划为民办学校的要坚决予以纠正。各地要开展对义务教育阶段改制学校清理规范情况的复核检查,严禁假清理、走过场。深入推进高中阶段改制学校清理规范工作,坚决禁止以改制为名乱收费的行为。

(六)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进一步规范高校收费行为。进一步扩大招生信息公开范围,丰富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流程,完善公开形式,加强招生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建设,对考生资格、录取信息、学费标准等及时进行公示。严格规范高校体育、艺术专业招生和成人教育及自学考试收费行为,严禁超标准或自立项目乱收费。加强高校中外合作办学收费管理,经批准的中外合作项目,其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高校所在地省级政府的有关规定,坚决取缔越权审批或未经批准擅自设立的中外合作项目,切实纠正以中外合作办学名义乱收费的行为。要加强高校示范性软件学院项目和收费的监管,坚决纠正违规审批和乱收费行为。民办高校(包括独立学院)要严格按照所在地省级物价部门批准的项目和标准规范收费,并对各项收费和使用情况进行公示。严禁高校冒用学历教育名义在录取体制外违规招生并收费,严禁高校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

(七)进一步完善教育收费管理制度,加大教育收费政策执行力度。要建立健全学校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收费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严禁将学校收费资金交由非财务部门管理、账外设账、私设“小金库”和公款私存等行为。进一步完善学校各类票据管理制度,规范学校各类票据使用行为。全面实行学校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继续推进学校经费收入使用情况定期审计和审计公告制度,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完善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制度,严肃查处各类违规教育收费问题。继续清理教育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坚决取消地方各级政府及部门越权出台的教育收费政策文件。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各级各类学校(不包括民办学校)按照国家规定审批权限批准收取的学费、住宿费标准保持基本稳定且不得高于2006年秋季相关标准。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公办学校收取住宿费。继续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招收择校生比例要严格控制在本校

当年高中招生计划数(不包括择校生数)的30%以下,低于此比例的不得提高。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收取择校费后一律不准再收取学费。有条件的地区要逐步降低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的比例和收费标准,直至全部取消。各地要根据中央和国务院的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解决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择校乱收费、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治理中小学教辅材料散滥、清理规范高中阶段改制学校等工作的具体实施办法,提出解决问题的路线图、时间表,推动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地方各级治理教育乱收费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在各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进一步完善治理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按照各自职能分工切实落实工作责任。地方各级教育、纠风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积极组织协调,各协作单位要密切配合支持,形成治理工作合力,确保今年工作任务如期完成。

(二)加强调查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各地要充分认识深入推进治理工作的艰巨性和复杂性,以科学的态度、系统的观点谋划治理工作。要重视并加强对治理工作中热点、难点问题的调查研究,在国家法律法规和宏观政策指导下,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探索,进一步提出破解难题,化解矛盾的工作思路和措施办法。

(三)加强宣传工作,优化治理环境。各地要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宣传工作,努力为治理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要全面系统地宣传国家教育收费政策,客观反映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进展和成效。通过广泛宣传,信息公开,积极回应社会和人民群众对教育收费问题的关注,广泛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四)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工作成效。各地要认真做好监督检查工作,创新检查方法,注重检查实效。坚持经常性检查和专项检查有机结合,把监督检查贯穿于治理工作各个环节,切实在发现和纠正问题上下功夫。要继续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和督查工作,认真查处群众举报和检查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对于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充分发挥案件查处的警示教育作用。

教育部

国务院纠风办

监察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审计署

新闻出版总署

10.民办教育收费管理 篇十

教育培训和药品质量管理人员培训收费标准的复函

闽价[2003]费322号

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你局《关于转报局培训中心申请重新审定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培训和药品质量管理人员培训收费项目的函》(闽药监[2003]函财183号)悉。鉴于我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培训和药品 质量管理等人员培训的收费项目已经《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关于审定药品监督培训收费问题 的复函》(闽财综[2002]58号)批准立项。闽价[2002]费295号收费标准执行期限已到,根据《福建省培训班收费管理规定》精神,经研究,现就药品监管培训的收费标准及有关问 题函复如下:

一、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培训的收费标准为560元/人、期(培训时间225课时);药品质量管理人员培训的收费标准为490元/人、期(培训时间195课时)。

二、上述两项培训的材料费根据培训学员的实际需要据实收取。

三、该收费标准为最高收费标准,培训单位可根据培训的实际情况自行下调,且培训课时不足时,应按平均课时费相应扣减培训费。

四、培训收费标准含举办培训班所需的办公经费、报名费、实习费、考试费、发证费、老师酬金、场租费及管理人员工资等费用。

五、此收费标准从2003年7月1日开始执行。

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财政厅

11.打击教育乱收费须执行到位 篇十一

放眼现实,幼儿园赞助费、兴趣班变相收费、中小学补课收费、自立项目收费……林林总总、五花八门,搞得人们眼花缭乱、心烦不已。据国家发改委发布的数据,近6年间教育收费有5年在各类价格举报中位居第一。与这些数据相印证,令人深恶痛绝的教育乱收费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媒体持续报道,相关部门下大力气整治,有关禁止乱收费的文件也不知下发了多少,但令人遗憾的是,很多地方的违法违规费用却照收不误。

教育部部长袁贵仁履新时,各界对新部长提出的5个期盼里,就有“整治教育乱收费”这一项。前不久,教育部、国务院纠风办、监察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7部委制定了今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实施方案称,将逐步削减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的比例,幼儿园赞助费、兴趣班变相收费、研究生收费等也首次被列入教育乱收费治理范围。这些都表明,决策部门对整治乱收费有足够的決心与力度。我们期待这一次教育部实行挂牌督办或直查快办,能够取得明显效果,切实清除收费乱象,让百姓的教育支出负担得到真正减轻。

此次政府部门“零容忍”的明确表态,向社会传递了一个积极的信号,也是一个好的开端。在这场治理教育乱收费的“战役”中,责任追究制度的建立,各级审计、监察等政府职能部门的履职,媒体和公民的参与,都是不可或缺的。唯有方方面面切实行动起来,才能将乱收费清查彻底。

12.高校收费管理研究 篇十二

随着高校招生规模的日益扩大, 我国高等教育经费的来源渠道也发生了较大变化。到目前为止我国高校依法自主办学机制和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机制已经基本确立, 高校收费已经成为高等教育经费的重要来源。但由于学生数量大、情况复杂、高校学生拖欠学费现象严重, 强化高校收费管理工作, 采取必要的措施, 使收费管理工作纳入系统化、规范化的轨道, 是确保高校预算收入的实现和高校各项事业顺利开展的重要保障, 对于搞好高校财务管理, 提高高等教育投资效果也具有积极的意义。

1 高校收费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1.1 思想认识上存在误区

以往高校过分依赖于财政拨款, 对学生收费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各级领导还未将主要精力投放在筹措办学经费上, 相关职能部门也认识不足, 每年的收费工作从学生入学收费到旷日持久的催缴清欠, 都是财务部门孤军奋战, 没得到学校其他职能部门的有效配合, 难以取得理想的效果。

1.2 学生拖欠学费现象严重

随着交费额度的增加和高校的不断扩招, 近年来, 学生欠费比例也在逐年提高。其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部分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致使不能及时交纳学费。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虽已全面实施, 但由于银行缺乏积极性及贷款条件的限制, 使相当一部分学生贷不到款。同时学校采用以奖学金、学费减免、生活补贴、困难补助等无偿资助形式为主, 校内贷款、勤工助学等有偿资助形式为辅的资助政策, 不能解决所有贫困学生的就学压力。二是交费意识差或其他原因 (学生追求物质消费或学校催缴措施不力等) 导致欠费, 由于一般高校为了不让真正的贫困的学生失学, 对欠费的学生较少采取硬性措施, 因此这部分学生往往是不催不缴, 能拖就拖, 这样不仅影响了学校的正常收费工作, 还给其他同学尤其是新生树立了反面的典型, 从而造成拖欠学费的恶性循环。

1.3 收费管理体系不完善, 学校相关部门管理与收费管理衔接不畅

收费管理工作包括学费的收缴、注册、特困生资助和欠费的催缴等各个环节, 涉及教务处的学籍信息、学生处的学生贷款和减免信息、院系的学生报到注册信息等, 如果各有关职能部门、学院之间对信息不能实现即时共享, 就会造成许多不必要的重复劳动。同时由于各院系对学费收缴工作未承担直接责任, 对学生拖欠学费的催缴管理积极性不高, 易造成工作拖拉甚至出现推委现象。

2 高校收费管理工作应采取的措施

2.1 领导要重视财务管理, 切实抓好收费工作

目前, 学费收入是高校的主要收入。面对各类收费管理情况, 学校各级领导应予以高度重视, 制定相应的学费管理条例和学生管理条例, 以强化学生的缴费意识。这样既能引起经办人思想上的重视, 有利于提高收费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 还有利于其他部门间的相互沟通和协调, 从而有效地组织、管理好学费收入。

2.2 加强学生思想教育, 严格执行学生收费管理制度

高校各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学生思想道德教育, 积极宣传国家的各项收费政策, 使学生对缴费上学有足够的重视, 积极配合学校的收费管理工作。制定行之有效的学生收费工作管理办法, 明确各职能部门在收费管理中的职责。接受学生、家长、社会的监督, 让学生明明白交费。大力宣传助学贷款政策, 加强“奖、贷、减、困、补、缓”的管理, 采取措施来扩大发放面, 切实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不因经济原因而中断学业。加强与学生家长的联系, 对无故拖欠学杂费的学生采取不办理注册、取消评优、聘干、入党、取得助学金资格等处罚措施, 降低学生欠费率。严格执行欠费不得办理离校手续, 不发毕业证书等制度。

2.3 各部门协调配合, 进一步完善全校一体化的收费管理体系

高校学生收费管理工作决不仅仅是财务部门的工作, 需要各院系及有关职能部门的积极配合与支持。应建立一个以财务部门为中心, 教务处、学生工作处、各院系等为辅的全校一体化收费责任管理体:财务部门具体负责收费组织、票据打印、发放催款单的管理, 教务处、学生处配合做好学籍管理、专业调整、学生学费减免、助学贷款工作, 院系负责报到注册、票据发放并协助财务部门催缴欠费。要明确各职能部门在高校收费工作中的责任, 实行奖惩措施为高校收费管理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我校把学院综合经费指标与学费的收缴情况挂钩, 将学费收缴管理的相应职责落实到学院, 利用责权的结合来激发各院系的积极性, 使各院系主动做好经济困难学生的贷款、困难补助、减免和勤工助学等工作, 积极想办法催缴欠费的学生, 在报到注册、毕业等环节严格把关。把学费收缴完成情况作为学生工作部门等相关单位和各院系学生工作负责人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同时学校制定出相应的奖惩措施, 采取物质与精神奖励相结合的方法, 对在收费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激励他们做好学生欠费催缴工作, 以便促使学生收费计划顺利完成。

2.4 建立健全收费制度, 采用先进的网络化管理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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