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组长在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选6篇)
1.纪检组长在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篇一
同志们:
今天,我们隆重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会议的任务是:贯彻落实全区地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部署工作任务。我受党组委托,现在向大会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报告。
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回顾,州直地税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按照区局和州局党组的工作部署,贯彻“建制履责年”工作主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目标责任制,着眼于制度建设。以构建惩防体系为目标,以履行职责为重点,不断加大领导力度和工作力度。以“一个中心(以加强源头治理和预防腐败为中心),两项目标(以规范执法、优化服务为目标),三方面内容(以围绕依法行政、优质服务、加强“两权”监督为内容)和四个严防(以思想上严防蜕变、工作上严防犯罪、服务上严防冷横、生活上严防懒靠的“四防”)为工作主线,实现了党风廉政建设与税收工作的有机结合,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第一,党风廉政责任制意识进一步提高
州局党组始终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完善了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解。全系统从州局到各县(市)局,“一岗两责”意识不断加强,层层签订责任书,确保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州直地税系统各级领导严格要求自己,廉洁从政,述廉述风,自觉落实各项廉政规定。深入联系点进行调研,增强了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
第二,“两权”监督工作进一步完善
结合《州地税系统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检查工作实施办法》,州局纪检组抽调人员对税收执法、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的重点环节进行检查。检查中与科级领导谈话30人次,与预警信息员座谈60多人次,明查暗访206户,采集信息12条,梳理合并出各类问题16个,并要求各局及时进行了整改。
在税收执法权的监督制约中,对执法工作中容易出现渎职、不廉行为的重要环节进行监督。伊宁市局制定的《预防违法违纪、失职渎职行为实施办法》,对“两权”监督工作的重要环节进行了细化,同时查看干部有无以权谋私以及吃、拿、卡、要、报等问题,堵绝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在专项和日常的行政管理工作中,各处室领导积极要求监察部门及时跟进,加强监督,确保了行政管理权应用的公正、透明。
第三,廉政教育工作进一步深化
一是结合学习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反腐倡廉重要思想和胡锦涛关于反腐倡廉的重要论述,尤其是学习《工作规划》和各项廉政规定,把直观的理论和规定溶入到开展具体的活动中,达到“敬廉崇洁”教育效果。二是通过弘扬红色传统、召开第四届“贤内助”表彰大会和开展“四个严防”教育,达到“以红促廉”效果。三是邀请老师作反腐倡廉形势报告和预防职务犯罪讲座,听取违法违纪人员的现身说法,深入剖析系统内外的违法违纪反面典型事例,达到“以黑示廉”效果,促进干部自觉抵制黑色腐败。
第四,政风行风建设进一步推进
今年,我局作为政风行风评议重点督导单位,完成了动员教育、自查自评、察访反馈、整改复查和总结评议五个阶段的工作。
一是邀请行风评议员组成评议组,对职能(科)所及窗口单位的工作作风、廉洁自律和行风建设等方面进行明察暗访和检查。检查汇总出办税服务厅个别人员存在办事拖拉,一些科室互相推诿扯皮,影响工作效率;窗口单位一些人员在征收高峰期服务态度不够热情;基层代开发票难,边远山区没有发票代开点等问题,并要求进行整改,解决实际问题。
二是开展明查暗访。积极参加“新广行风”和“伊广行风”热线,解决纳税人疑难问题。聘请171名特邀监察员和义务监督员,发放调查问卷余份,明察暗访5000余户。公开评议结果,满意率达95%以上。今年我们受理了4起群众信访案件,按照信访程序及时转办各县市局,组织人员认真核实调查,做到了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音。
三是开展述廉述风。去年我们有119名税务干部参加了述廉述风,邀请纳税人代表近600人。通过采取一系列措施,进一步促进了全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各县市局的办税服务厅均已获得了“自治区级行风建设示范窗口”称号。
第五,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加强
结合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要求,堵绝将办公电话变私人电话的不正之风,协同办公室、服务中心对办公固定电话捆绑小灵通进行彻底清理,全系统共清理电话21部。按照州政府要求,对本局享受政策性房改房人员进行了清理登记,并将清理情况上报州清房办。
在过去的一年里,各局领导班子尤其是主要负责人,认识明确,思想重视,抓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较强。各局把党风廉政建设与税收工作同部署、同落实,达到了相互促进的效果。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有些领导班子及成员对中心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双落实”认识不足;全系统各基层局党风廉政建设的水平还不够均衡,影响了整体水平的提高;干部不廉洁的行为仍有发生。我们必须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
以解决。
二、适应新形势,努力完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任务,州局党组将工作主题确定为“履责保增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贯彻落实《工作规划》和《实施办法》为主线,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以廉政教育为先导,以岗责体系为抓手,严格落实“一岗两责”,加强党风政风行风建设,完
善预警机制,深化“两权”监督,履责保廉,为州直地税事业科学发展提供政治和纪律保证。
同志们,全区地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了新的工作任务,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出了全面部署。按照区局和州局党组确定的工作思路,我们要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认真落实《工作规划》和《实施办法》,实现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扎实推进,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全国税务系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2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对干部管理和税收管理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我们要认真贯彻执行,并把理论的要求,溶入到带好队、收好税工作的实践中去,加强班子建设,提高干部素质,优化服务质量,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努力从提高教育的说服力、监督的约束力、制度的制衡力、惩治的威慑力着手,确保州直地税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扎实推进。
(二)严格执行“一岗两责”,实现“三个结合”,形成齐抓共管合力
围绕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加大落实力度,并把落实情况作为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各局“一把手”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对反腐倡廉建设负总责。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其他班子成员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做到“一岗两责”,推动责任、任务双落实。积极做到“三个结合”,既把管人与管思想结合起来,把管思想与管工作结合起来,把管工作与管廉洁结合起来,形成风正、气顺、劲足的和谐工作氛围,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税收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落实领导干部基层联系点制度,坚持在情感上向基层靠拢,思想上向基层贴近,工作上向基层深入,着力解决基层和群众最直接、最关心、最迫切的实际问题。
(三)做好预警信息采集、评估,实现惩治和预防“两务必”,发挥预警作用
坚持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惩治违纪违法行为,是防范执法风险和廉政风险的有效途径。同时更需要我们在管理税收和管理干部的过程中,做到对惩治腐败和预防腐败的“两务必”。要充分发挥预警信息员作用,加强培训,建立和实行预警工作评估机制。通过各监督主体对税收执法质量考核和税收执法检查,依托效能监察、群众评议等多种形式,及时收集预警信息,反馈局党组。纪检组定期分析发布预警信息,及时处置预警信息,达到苗头性问题有提醒预防,倾向性问题有制约防范,普遍性问题有教育警示的预警效果,努力形成机制健全完善、反应处置迅速的大预防工作格局。
(四)加强监督检查,实现监督检查“三到位”,确保党组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要结合横向岗责体系建设,建立健全责任明晰、制度完备的部门内控机制,并将其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确保部门内控机制落到实处。
一是日常检查监督要到位。坚持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监督作为基础性监督,对各局领导干部落实“一岗两责”,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否每年进行一次安排部署;对分管范围内的干部是否进行一次廉政教育;是否主持召开一次汇报会,听取分管单位或部门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报告;对新任职干部和群众有不良反映的干部是否进行一次廉政谈话;对分管范围群众反映突出的不正之风问题是否进行调查并提出解决措施。进一步探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考核评价方法,科学运用评价结果。
二是“两权”监督要到位。“两权”监督工作要以预防职务犯罪为重点,依托岗责体系建设、税收执法质量评价、新征管软件上线运行,强化对权力运行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同时,继续落实州局《纪检监察监督检查工作办法》,对去年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监督落实区局关于加强和规范财务管理的“一个意见、两个办法,”加大对财务管理工作的监督制约。针对在内审、财务检查中发现的一些问题,结合信访举报情况,开展清理单位固定资产、账外资产和纠正个人占用公款、公物为重点的集中专项治理工作。对系统外资金来源的合理性、合规性,大额现金支付,大宗物品采购是否符合规定、招投标是否符合程序等进行监督检查。同时查看干部有无以权谋私问题,对存在监督不力的问题实施责任追究。对政务公开情况采取自查自纠和上级检查督改的方式,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加强明察暗访工作力度,有条件的单位,可使用照相机、摄像机收集正反形象的教育素材。从而把“两权”监督措施落实到位,加大不廉行为的源头治理。
三是对领导干部监督要到位。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确保权力正确行使。认真贯彻执行有关监督规定,监督民主集中制及领导班子议事规则的落实情况,按照中央提出的“三重一大”制度要求,集体讨论解决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加强层级监督,各局党组和纪检组要强化对下级及成员的监督,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工作作风的监督检查,促使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事业观、工作观、政绩观。要加强对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述职述廉、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诫勉谈话和函询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权力正确行使。
(五)落实“五项”规定、“两项”制度,实现依制履责,维护地税清廉形象
各局要切实抓好各项制度的落实,发挥制度对完成各项工作的保障作用。
一是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贯彻落实。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落实收入申报、礼品登记、重大事项报告、诫勉谈话等制度,要着重做好以下工作:1.严格禁止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2.落实领导干部配偶和子女从业、投资入股等规定。3.治理违规组织集资合作建房、超标准建房;纠正违反规定发放住房补贴、多占住房。4.严禁领导干部利用特定关系谋取利益。5.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为他人提供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解决领导干部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问题。
二是要实行协调会制度,征管、法规、稽查、人事、监察部门要加强协调,使业务工作和监督工作密切配合,防止税务人员不作为、乱作为或慢作为。实行双查双究和一案双查,加大惩处警示力度。开展明查暗访,狠抓职责履行的跟踪问效。在检查纳税人涉税违法违章行为,追究偷逃骗抗税行为过程中,核查税务人员在执法与行政管理工作中有无过错或违法违纪行为,有效预防职务犯罪案件的发生。
三是要建立定期汇报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向主管领导和部门进行专题汇报,抓小、抓早、抓苗头,预防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努力维护公正、高效、清廉的地税形象。
(六)采取“四项”措施,纠建并举,实现政风行风转变,促进“履责保廉”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行风”和“党风带政风促行风”的要求,坚持纠建并举,以创促纠。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以慎初、慎微、慎欲、慎独、慎终“五慎”为途径,认真审视和过滤自己的思想言行,随时纠正自己的人生坐标,转变作风,改进工作。
一是促使领导干部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和廉洁用权。自觉做到在行动上先于群众、在标准上高于群众、在要求上严于群众,既做好作风建设的施教者,更当好良好品行操守的垂范者。着力解决当前干部工作中存在的工作作风不扎实、带头示范作用不强、税收人为因素干扰过多等问题,不断提高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以优良的作风带领广大干部群众创新机制、健全制度、落实责任,履行好收税带队职责,完成好“履责保增”工作任务。
二是促使税务人员改变作风。把优化纳税服务,提高办税效率和质量作为服务纳税人的根本任务,提高工作人员业务素质,改善服务态度,提升工作效率。结合去年发现的问题,重点解决一些窗口单位重创建、轻管理等问题,以优质的服务满足纳税人的需求,不断提升纳税人的满意度,巩固和发展政风行风建设成果。
三是结合“新广行风”和“伊广行风”热线,解决纳税人疑难问题。一方面要防止出现因落实税收政策不当和纳税服务不到位激化征纳矛盾;防止因疏于管理,出现干部违纪违法。另一方面,要以解决纳税人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重点,严肃查处税务干部损害纳税人利益的不正之风。今年,州局要切实发挥特邀监察员的作用,每季度召开一次座谈会,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各局要积极参加当地政府组织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损害税务机关形象的,要坚决追究相关人员和领导的责任。同时,要深化税收管理人员面向管辖范围的纳税人述廉活动,进一步规范述廉的内容和方式。
四是各局要重视信访举报工作,实行优先办理、快查快结、严格保密、及时反馈和双向沟通等5项承诺。对群众反映的违纪违法和不廉洁问题要加大直接查办和初核力度。在化解信访矛盾时,要着眼于“四防”,防止矛盾上交,防止矛盾合流,防止矛盾激化,防止矛盾反复。
(七)抓好“六项”教育、“四项”谈话,实现教育形式多样化,促进地税和谐发展
我们要充分发挥教育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基础作用,把廉政教育纳入地税文化建设的总体规划中,促进廉政文化建设。坚持把廉政教育工作实践,作为培育廉政文化的基础,把各项工作的进步作为廉政文化成长的动力。继续开展“四个严防”教育;配合机关党委、人事教育部门加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党性修养和荣辱观的核心价值理念教育;通过开展上党课、教唱廉政歌曲、举办廉政展览、建廉政文化长廊和家庭助廉等活动形式,加强示范教育、警示教育、执法风险和廉政风险教育。丰富六项教育形式,提高廉政教育的成效。及时开展好四项谈话:任前谈话,打好预防针;个别谈话,苗头早提醒;例行谈话,警钟时时响;书记谈话,廉政加份量。以推进廉政文化进基层、进机关、进家庭。同时要认真抓好第十一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增强教育月活动的效果。州局今年将举办第二届“廉政杯”摄影、书法、绘画展评和编撰“贤内助”事迹汇编,以此推动廉政教育的深入发展,确保廉政文化氛围“浓”,阵地“牢”,载体“活”,效果“实”。
(八)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六种”能力,实现“履责保增”新目标。
各局纪检部门要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提出对策和建议,并协助党组抓好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的落实。全体纪检监察干部,不仅要积极钻研业务,创新工作方法,更要严格执行各项纪律,加大案件检查力度。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权钱交易、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各局党组要旗帜鲜明地支持纪检监察部门行使职权,做纪检监察工作的坚强后盾。
在履行纪检监察职责中,要处理好严格执纪与促进税收发展、严肃党纪政纪与调动积极因素的关系。继续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针对纪检干部队伍调整较大的现状,要加强培训教育长效机制、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切实提高把握大局、理解政策、思想疏导、组织协调、查办案件和信息化处理等六种能力,努力建设一支作风过硬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同志们,今年的各项工作目标已经确定,让我们以这次会议为动力,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为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做出新的贡献。
谢谢大家!
2.纪检组长在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篇二
(2009年2月24日)
2008年, 我区建设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 在各级党组织的努力下, 取得了明显成绩。一是加强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监督检查, 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得到了建设部党组的肯定, 在全国建设系统建设工作会议暨党风廉政会议上介绍了经验。二是行政审批改革取得新进展, 对建设系统转变作风, 提高行政效率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三是纠风工作获得自治区二等奖, 得到了自治区人民政府、区纪委的表彰。四是信访维稳工作做了很大的努力, 得到自治区的肯定, 信访工作被评为先进单位。此外, 厅机关的团队精神建
设, 增强了机关的凝聚力、战斗力, 使机关出现了空前的团结和谐的局面。同时, 还认真抓了廉政教育, 做到警钟长鸣, 开展廉政文化进单位进机关等活动。精神文明建设也卓有成效, 在地震、冰雪天气救灾、清洁工程、污水垃圾处理等重大工作任务中都表现了我区建设系统的干部职工不愧是一支特别能战斗的队伍。虽然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但是建设系统的反腐倡廉的任务仍然很艰巨。
一、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加强对中央和自治区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强化行业整治
一是加强对中央和自治区宏观调控特别是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确保政令畅通。二是加强对项目和资金的监管, 特别是对保障性住房、建筑节能和污水垃圾处理、农村危房改造等方面项目和资金监管, 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配合自治区纠风办、监察厅等部门, 继续开展住房公积金专项治理工作, 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三是认真治理规划、工程建设、房地产领域的突出问题, 加强对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开发建设等环节的监督检查。要围绕建立健全城乡统筹集约发展的体制机制、全面落实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政策、加大建筑节能和降污减排力度、改善城乡居民人居环境、保障工程质量安全和城市运行安全、关注民生等重大政策措施加强监督检查, 严肃查处在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工作以及房地产规划、开发建设、销售中失职渎职、以权谋私等问题。保证各项调控政策有效实施。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 要严肃追究, 对造成严重后果的, 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二、 深化源头治腐, 着力抓好“四项专项治理”工作
(一) 继续深入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
要按照《城乡规划法》的规定, 以城乡规划效能监察为着力点, 重点检查住房建设规划制定的落实, 以及廉租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用地规划的落实情况;促进科学规划和阳光规划;监督落实对国有土地出让转让的规划管理, 发挥城乡规划对土地使用的引导和调控作用;完善城乡规划管理制度, 加强监督检查, 对易引发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擅自改变规划、调整容积率指标等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重点查处擅自变更容积率、牟取私利的问题。
(二) 加强房地产调控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要继续加强对房地产调控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一是抓好对住房保障工作的落实。重点是对廉租房、经济实用房建设和管理的监督检查。二是继续开展房地产秩序专项整治。要在前期集中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 继续深入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重点是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开发建设和销售情况、房地产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涉及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情况进行检查。要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 做好市场监督检查和开发项目普查, 严肃查处在规划审批、预售许可等环节和在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工作中存在的失职渎职、以权谋私等行为, 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三是进一步加强对城市房屋拆迁工作的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城市房屋拆迁管理的监督检查, 落实拆迁许可、公示、听证、承诺、资金监管、行政裁决和强制拆迁、责任追究等制度, 规范房屋拆迁程序和行为。
(三) 加大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力度, 规范工程建设项目交易行为
继续开展以房地产市场和建筑工程招标投标为重点, 以治理官商勾结、权钱交易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为目标的治理商业贿赂工作, 巩固自查自纠成果, 更加注重抓典型、抓案例、抓制度建设;协调有关部门强化有形建筑市场建设的监督管理, 继续完善市场监管制度和手段, 要全面推进市场诚信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投诉处理机制, 推行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制度, 加强对政府投资工程招标投标的监管, 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 严厉查处商业贿赂违法犯罪行为, 有效防止官商勾结、权钱交易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发生。
(四) 加强对住房公积金专项整治的督查
按照建设部和自治区纪委的工作部署, 继续开展对住房公积金专项整治, 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和管理的整改力度, 完善住房公积金信息监控系统, 实时监控住房公积金流向, 坚决纠正服务不规范、办理时间长、提取手续不规范等问题, 严肃处理贪污、挪用、骗提、骗贷公积金等行为, 推动各级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廉政建设, 确保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
三、 认清形势, 抓住机遇, 努力开创我区建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新局面
(一) 领导要到位, 责任要落实胡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
明确指出,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关系到党的兴衰和国家的生死存亡, 是全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 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确保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方针政策得到贯彻执行的重要保证。抓好廉政建设工作是完善反腐倡廉工作机制、规范城乡行政权力运行的必然途径。我们要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来促进行风政风和干部作风的转变, 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切实用务实清廉的工作作风和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果取信于民。同时, 抓好廉政建设工作也是确保我区建设系统干部职工健康成长、建设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前提条件。因此,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党委要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 加强领导, 落实责任, 作为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 各单位领导班子要对反腐倡廉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担负起全面领导反腐倡廉建设的政治责任。一个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搞得好不好, 风气正不正, 关键在于领导班子, 关键在于领导班子对反腐倡廉重视不重视, 抓得紧不紧。要把反腐倡廉建设摆在突出位置, 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与业务工作同步部署、同步落实、同步检查、同步考核, 层层落实责任, 严格责任考核, 加强监督检查。要加强上级主管部门对下级主管部门的监管。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考评制度, 厅机关和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都要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考评制度, 对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成绩突出的, 要大力表彰;对工作不力, 发生严重问题的, 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纪检监察干部, 要敢于同各种不正之风和违法乱纪行为作坚决斗争, 做到忠于职守。
各单位“一把手”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 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 要经常过问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提出具体要求, 对重要环节和重大问题要亲自抓。要旗帜鲜明地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履行职责, 维护纪检监察部门的权威, 做他们的坚强后盾。
(二) 加强反腐倡廉教育, 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思想道德防线是拒腐防变的第一道防线。建设行业工作中有不少行政许可事项涉及被许可人的直接经济利益。如果思想防线不牢, 在诱惑和考验面前, 很容易犯错误。一方面, 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 要不断提高党性修养和道德水准, 解决好为谁服务、为谁用权的问题, 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自省律己, 自重为公。另一方面, 要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 同时要利用发生的案件进行警示教育, 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三) 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要紧紧围绕建设系统中心工作, 增强精神文明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党员干部的头脑、统一思想、凝聚共识, 增强全系统干部职工贯彻党的基本路线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提高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要坚持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 充分发挥以中心组为龙头的党员领导干部学习表率作用, 用中心组的学习带动干部职工的学习。要积极开展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活动, 抓好干部职工的自学、自我教育和利用“三会一课”对党员进行集中教育等制度的落实。切实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 不断提高干部职工思想和职业道德素质。要不断丰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内涵和形式, 继续推进以窗口行业为重点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提高全系统工作和服务水平。扎实开展“创建文明机关, 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大力宣传我们建设系统的典型, 发挥示范引导作用, 营造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积极开展创建“文明处室、文明单位”和“八桂先锋行”活动, 要在全系统大力开展创建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诚信型、廉洁型“五型”机关和争当学习好、服务好、绩效好、形象好“四好”干部活动, 促进干部工作作风不断改进, 服务能力不断增强, 办事效率不断提高, 发展环境不断优化, 形成机关和干部队伍加强自身建设的长效机制。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放到建设事业的全局中来谋划, 保障我区建设事业的科学发展, 健康发展。党风廉政建设还要与干部工作相结合, 做到奖罚分明, 做到“三奖三罚”, 即奖优罚劣、奖勤罚懒、奖廉罚贪, 促使干部把精力用到正道上, 用到党和人民事业上, 用到全力做好本职工作上, 形成人心思进、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要把实施“城乡清洁工程”作为建设系统精神文明建设的平台, 推动转变干部作风, 锻炼队伍, 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提高全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水平。
四、认清形势, 统一思想, 以优良的作风确保建设系统工作任务的完成
3.纪检组长在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篇三
努力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
——同志在全市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
工作会议上的报告
(2005年3月19日)
同志们:
这次全市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是经市局党组研究决定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胡锦涛同志在中纪委三次会议上讲话,传达贯
彻全省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04年反腐倡廉工作,部署今年的工作任务,研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措施和办法,进一步把全市国税系统反腐倡廉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会上王局长还将代表市局党组作重要讲话,大家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全面贯彻落实。下面我就去年的工作和今年的任务讲几点意见。
一、2004年全市国税系统反腐倡廉工作基本情况
去年,全市国税系统紧紧围绕市局年初确定的工作思路和税收工作中心,从强化教育、深化监督、加强预防入手,以实现“六个新”的工作目标为重点,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的职能作用,抓巩固、抓落实、求提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强化廉政教育,国税干部的拒腐防变能力明显增强。各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不断创新教育形式,选好活动载体,努力使廉政教育入情、入理、入脑、入心。一是加强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市局与检察院联合制作了预防职务犯罪图片展,在全市进行了巡回展览,提高了自我保护意识;组织广大干部积极参与全市预防职务犯罪法律知识答题活动,在全系统掀起了学法、守法、依法行政的新高潮。二是开展“艰苦奋斗廉洁从政”教育。按照省局的统一部署,在全系统开展了“艰苦奋斗廉洁从政”教育活动。通过学习教育,广大国税干部树立了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以及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三是开展警示教育。组织观看《责任重于泰山》、《扭曲的人生-李真案例剖析》等警示片,广泛开展座谈讨论,引导大家算好政治、经济、人生和家庭“四笔帐”,增强遵纪守法、拒腐防变的自觉性。四是加强正面典型教育。各级积极开展了向张群同志学习活动,组织人员观看了《为民书记—郑培民》录像,用先进的模范事迹激励广大干部职工,在系统内逐步形成了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气。
(二)狠抓制度落实,源头防范工作力度明显加大。去年以来,各级注重发挥制度的约束作用,重点抓了以下几项制度的落实:一是严格落实离任审计制度,先后对茌平、冠县国税局主要领导进行了离任审计,加强了内部管理。二是严格落实了谈话提醒制度。针对系统内个别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由局长或纪检组长对所属领导干部进行了谈话提醒,收到良好的效果。三是坚持了领导干部述廉制度。去年年底市局组成四个检查小组,先后对所属8个县(市区)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了廉政巡视检查,开展了廉政测评,领导班子好票率达到94.8。四是规范了基层财务管理制度。在全系统推行了县级局财务集中核算制度,认真清理、取消“小金库”,实现了对基层财务管理权的有效监控。
(三)推行税收质量管理体系,“两权”监督制约进一步深化。去年,我们把深化“两权”监督制约,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切入点,通过引入iso质量管理体系,吸收“预防为主、过程控制、持续改进”的核心思想,突出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过程监督,确保监督取得实效。按照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把执法和管理的范围、权限,分解落实到各环节和岗位,形成了科学、规范、完整的制度体系。根据每个环节工作职责的不同,制定了规范的程序,对每项工作如何办理以及办理的标准、要求等均作了详细的规定,并建立了严格的考核体系和责任追究办法,运用微机监控、日常督查等办法,及时发现和纠正税收执法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去年8月份,在全系统开展了税收执法检查和执法监察,对所有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
(五)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信访案件查处力度不断加大。我们按照“重心下移,责任下移”的要求,从完善信访工作查办制度入手,把越级、重复信访降到最低限度作为纪检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还必须清醒地看到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有的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还不高,重视程度不够;有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齐抓共管的局面尚未完全形成;有的单位制度落实不到位,导致管理偏松,甚至出了问题遮遮掩掩,存有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现象,不进行或不敢责任追究;收“人情税”、“关系税”和“吃拿卡要报”等现象在个别单位依然存在;有的服务意识差,工作态度粗暴,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不主动、打折扣、不到位,引起了纳税人的不满。以上问题的存在,不同程度地损害了国税机关和国税干部的形象。在纪检监察工作上有的单位平平淡淡,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工作没亮点,创新不够;有的纪检监察职能作用发挥不够,在案件审理查处、大宗物品购买等方面参与监督不到位;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不够等。对上述问题大家一定要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05年全市国税系统反腐倡廉工作的主要任务
今年是全面贯彻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一年。全市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中纪委三次会议精神,按照省局的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突出重点、狠抓落实,进一步把全市国税系统的反腐倡廉工作引向深入,努力为税收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一)围绕中心工作,充分发挥纪检监察职能作用
纪检监察工作要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来抓,每个时期的工作计划都要紧贴全局阶段性中心任务去做,坚持做到与中心工作一同部署、一同检查、一同考核,将纪检监察工作贯穿于全年税收中心工作的始终。各级在工作中要注重发挥好纪检监察的教育、监督、惩处、保护四项职能作用,为税收中心工作更好的服务。一要强化教育职能。要不断创新教育形式,丰富教育内容,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廉洁自律意识、干事创业的能力,为完成税收中心工作营造良好的政治环境。二要强化监督职能。要通过深入开展税收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开展明察暗访,落实服务承诺,促进广大国税人员转变作风、文明执法、优化服务,切实保护好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为完成税收中心工作营造良好的服务环境。三要强化惩处职能。要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厉惩处系统内的腐败分子,严肃查处办事拖拉、效率低下,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滥办事的违法违纪行为,为完成税收中心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四要强化保护职能。各级要对那些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坚决支持爱护;对那些工作平庸,自己不干事、干不成事,并且对干事者说三道
四、评头论足的,要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该组织处理的要进行组织处理;对那些嫉贤妒能、造谣中伤、诬告诽谤的,坚决依纪依法进行追究,努力为广大国税干部职工干事创业撑腰壮胆、保驾护航,为完成税收中心工作营造良好的干事创业环境。
(二)突出“两个重点”,进一步深化“两权”监督制约
各级国税部门要在深入落实好《“两权”监督制约实施意见》的基础上,选准突破口,抓住“重点部位和重要事项”进行重点监督,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在行政管理权上要将监督的重点部位放在掌握人、财、物权力的岗位和人员上,在税收执法权上要将监督的重点部位放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一般纳税人认定、税务稽查等征管一线的岗位和人员上。同时,各级要对容易发生权钱交易、以权谋私行为的重要事项,如大宗物品购买、基建工程、人事安排等,也要进行重点监督,把违法违纪行为消灭在萌芽中。
在监督措施上,一是深入推行税收质量管理体系。各级要坚持不懈地搞好税收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工作,充分发挥其“预防为主、过程控制、持续改进”的机制优势,确保“两权”监督制约落实到位。二是继续加大执法监察工作力度。执法监察要重点围绕税收执法中的税款入库、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使用、税款征收、稽查处罚和行政管理中的经费管理、基建工程、大宗物品采购、人事管理等案件易发、多发的部位和环节来进行。今年市局将继续组织开展执法监察活动,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三是要结合税收征管业务重组,完善资源配置,简化工作流程,强化监督制约。三是认真贯彻《党政干部选拔任用条例》,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任前公示、考察预告、任职试用期、责任追究等制度,进一步加强对人事管理权的监督制约。四是在财务管理上、在大宗物品购买上,要认真执行各项财经纪律,严格落实政府采购招投标制度,杜绝“暗箱”操作。五是纪检监察部门要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市局规定,在竞争上岗、大宗物品购买、基建项目招投标、重大案件审理等工作上,各县(市区)局纪检监察部门必须全程参与、全程监督,如发现没有进行监督、搞暗箱操作的,市局将进行严肃处理。
(三)强化“三项教育”,进一步增强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
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是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基础。为做好新形势下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各级要始终把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作为首要任务,不断强化措施,创新教育形式,积极组织开展“下工厂、尝艰辛”,“进军营、强纪律”,“访贫困、知满足”,“探监狱、敲警钟”等内容丰富、扎实有效的教育活动。
一是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各级要坚持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特别是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来教育干部,引导和武装干部,坚定广大国税干部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增强为人民全心全意服务的宗旨意识。在教育形式上,既要坚持理论灌输,又要经常对干部进行现实教育,组织干部职工深入特困企业、农村走一走、看一看、比一比,还可以带领大家到革命圣地进行革命传统教育,使大家经常想一想参加革命为什么,手中的权力用来干什么,以此来增强广大干部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意识。
二是加强典型警示教育。要运用系统内或其他部门已经处理的、有典型和教育意义的违法违纪案件作为反面教材,采用“案例剖析、以案说法”等形式,对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深入剖析,从中吸取教训。在教育方式上,除组织收看警示录像片、召开座谈讨论会外,还可以把监狱、劳教场所作为警示教育基地,不定期地组织干部到监狱、劳教场所进行参观,听取犯罪人员的忏悔报告。通过活生生的事例,鲜明的对比,在干部思想深处引起强烈的震撼,以此来警示和教育大家,使广大干部自觉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三是加强党纪条规教育。各级要结合国税工作实际,根据人员变动、任务变化、形势发展,及时进行党纪条规教育,使大家知规矩,懂法律,不蛮干,依法办事。当前要组织广大国税干部重点抓好《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实施办法》的学习落实。在教育形式上,要利用固定的学习时间进行集中辅导,依托“山东国税廉政网页”进行自学,采取举办培训班、聘请专家授课、组织考试等方式,提高学习效果。今年下半年市局将组织一次全员党纪政纪条规考试,在全系统掀起学习党纪政纪条规的高潮。
(四)做好“四件大事”,实现纪检监察工作的新突破
1、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今年各级要把案件查办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重中之重,针对案件频发多发的重点单位和关键环节,采取有力措施查处违纪违法案件。重点查处违反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管理规定、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给国家造成损失的违纪违法案件;查处领导干部在基建工程、大宗物品采购、服装制作等工作中以权谋私、贪污受贿等违法违纪行为,查处群众反映比较集中、比较强烈的不正之风和严重损害纳税人利益的行为,切实起到查防并举、以儆效尤,查处一件、教育一片的作用。
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在办案工作中,一是严肃办案纪律,严格办案程序,要敢于办案、善于办案,保证办案工作依法依纪进行。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案件不论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对有关责任人也要追究到底,决不能“轻描淡写”,坚决制止“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二是增强惩治腐败与保护党员干部并重的意识,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抓住不放,防止问题发展蔓延,更好地履行保护干部的职能。三是实行《纪检监察信访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和《纪检监察重要信访查处结果公示暂行办法》,切实做好信访举报工作。四是对发生违法违纪案件不向上级纪检监察部门书面报告的,不仅追究“一把手”的领导责任,还要在目标考核中加倍扣分;对各县(市、区)局自查、属实的案件要加分。五是加强与地方纪委、检察、公安机关的协调配合,加大办案指导和督办力度,整合办案力量,形成办案合力。
2、大力实施“阳光作业”,建设阳光国税。今年省局将在全省国税系统实施“阳光作业”,市局将下发实施意见,各县(市、区)局要结合实际,采取有效措施,抓好落实。对内要将人事管理中的干部选拔任用、干部奖惩和财务管理中的经费分配、财务收支、大宗物品采购、基建招投标、资产管理等方面的内容实行最大化的公开,使广大干部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在公开中得到充分发挥。在公开形式上,主要采用在办公场所或局域网上设立政务公告栏、召开政务发布会,利用党组民主生活会、全体干部大会进行通报或通过民主监事会、群众议会议事小组等形式,实施对上述内容的公开。对外要继续落实文明办税“八公开”,通过加强办税服务厅建设,搞好“窗口”服务;充分发挥部门优势,搞好“政策”服务;全面提速增效,搞好“环境”服务,坚决兑现服务承诺和“提速”承诺。在公开形式上,各级要公布省市县三级投诉电话、公开12366纳税服务热线、设立政务公告栏,在新闻媒体刊登公开的内容,开设国税网站,召开政务公开发布会等进行公开。
实施“阳光作业”意义重大,任务艰巨。一要加强领导。各级要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健全组织,明确责任,细化分工,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县(市、区)局主要领导要作为“阳光作业”的第一责任人,亲自抓,负总责,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二要齐抓共管。各级税收业务部门和行政管理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根据需要公开的内容,制定实施细则。同时要充分调动和发挥社会及广大干部参与的积极性,真正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三是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反对搞虚假,反对应付群众,走过场。四是搞好经验交流。各级要注意总结经验,及时报送推行“阳光作业”的信息及有关材料,便于推动工作的开展。市局将在适当时机召开经验交流会。
要针对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格执行和落实以下四项工作:(1)各单位“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工作,不准利用职权违反规定干预或插手基建工程及大宗物品采购事项,为个人和亲友谋取私利;(2)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不准收受和赠送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个人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规定;(3)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的有关规定,加强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不准授意或默许他们利用领导干部的影响谋取私利;(4)从实际出发,认真清理用公款为干部职工个人谋私利的问题,认真清理领导干部拖欠公款或利用职权将公款借给亲友的问题。
4、进一步加强巡视检查工作。各级要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工作报告、任期交流、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离任审计、财产收入和重大事项申报等制度,加强对财务管理制度、基建工程及大宗物品采购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市局今年将进一步加大巡视检查工作力度,按照省局要求成立巡视组织,配备专职人员,健全工作制度,完成不少于二分之一县(市、区)局领导班子的巡视检查,两年内对各县(市、区)局领导班子巡视检查一遍,使这项工作逐步迈入经常化、规范化、专职化的轨道。
三、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反腐倡廉工作的全面完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贵在落实,再好的思路、再完善的制度、再有力的措施,如果不去认认真真抓落实,只搞纸上谈兵,空对空,只能是流于形式,见不到实际效果。为此,全市国税机关和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反腐倡廉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大力倡导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说实话、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
(一)领导认识要到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矛盾多、难度大,而且会触及到一些人的切身利益,能否深入、有效的开展下去,关键在领导班子,领导班子的关键在“一把手”。因此,各县(市区)局领导班子要切实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担负起全面领导责任,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当作一件大事来抓。领导班子的正职要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重大问题要亲自过问、亲自抓;要带头落实总局、省局党组提出的“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工作的要求。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不断增强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认真抓好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反腐倡廉工作,切实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起直接领导责任。同时,各级领导干部要严于律己,率先垂范,正确对待和行使权力,坚持清清白白地做人,公公正正地做事,带头做反腐倡廉的表率。
(二)齐抓共管要到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是关系到全系统各级机关、各个部门、每个人的大事情。各单位必须提高认识,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从主要领导到一般干部,从职能部门到牵头单位,从领导班子到科室、分局,都要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要求、工作目标、职责范围,确保责任到位,责任到人。为切实做好市局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一岗两责”,按照省局的要求,市局将对机关各科室(直属机构)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任务和责任,逐项逐条地进行细化和分解,明确具体的牵头和配合单位的工作任务及责任内容,并要按照责任分工,认真抓好落实。各县(市、区)局也要参照此做法,明确责任,细化分工。省局、市局将在下半年对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确保责任到位。
(三)监督检查要到位。今年要着重加强对领导干部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及科室、分局负责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检查,加强对执行民主决策、公开办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等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国税干部执法、服务等工作的监督检查,不断增强广大干部的责任意识和廉洁从政意识。在监督检查的形式上,除开展正常的执法检查和执法监察外,要做到“三访”:一是坚持明察暗访。市局每季度将开展一次明察暗访,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二是座谈走访。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坚持经常性地深入企业、个体户了解税务人员执法、服务情况,改进工作,树立形象。通过开展社会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三是跟踪回访。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检查,纪检监察部门要组织人员进行跟踪回访,检查税务人员有无违规检查现象。检查考核结果要与评先创优挂钩,与干部的选拔任用挂钩,与目标责任奖惩挂钩,做到功过分明。
(四)切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各级要按照总局提出的纪检监察干部要练好“三个基本功”的要求,采取多种途径,切实加大教育和培训的力度,强化对政治理论、税收知识、财务知识、计算机知识及其他相关知识的培训,进一步提高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理论和业务工作水平,造就学习型的纪检监察部门和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纪检监察干部要积极探索纪检监察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有效地指导工作。从今年开始,各县(市区)局纪检监察部门每年要向市局报送2篇有价值的调研文章,每月报送1篇纪检监察信息,市局年底通报情况。纪检组长和监察室主任要坚持与时俱进,不断更新思想观念,创新工作方法,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做到四个善于,即善于调查研究,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善于组织协调调动各方面力量;善于抓住时机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善于依靠领导,发挥部门作用抓好工作落实,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发展的需要。
同志们,新形势、新任务向我们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做好今年全市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让我们在市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求真务实,扎实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全面完成各项税收工作任务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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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纪检组长在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篇四
(根据录音整理 2010年3月10日)
同志们:
这次全市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是继年初全市国税工作会议召开以来的又一次大规模、高规格的重要会议。这次会议的主要内容是传达贯彻总局、省局党风廉政会议精神,总结去年的党风廉政工作,部署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刚刚杜南星同志代表市局党组所作的工作报告,我完全同意。各单位要学习好、传达好、贯彻好这次会议精神,努力把全系统的党风廉政工作进一步引向深入。
关于去年的工作,杜南星同志已经作了全面总结,我就不再重复。总而言之,刚刚过去的2009年,是广州国税事业发展极不平凡的一年,是广州国税积极应对困难挑战,团结拼搏、奋发进取、再创佳绩的一年。成绩来之不易,既是广州国税全体干部职工共同奋战、顽强拼搏的结果,更是纪检监察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保驾护航的结果。借此机会,我代表市局党组对各单位党组长期以来对纪检监察工作的关心、重视和支持,对监察部门广大干部作出的努力、取得的成效和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关于今年的工作,我结合学习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中纪委第五次全会精神的认识和体会,讲五点意见。概况起来,就是认识要深化、责任要强化、教育要常化、监督要细化、队伍要优化。
一、认识要深化。思想认识是我们做好工作的前提,认识有高度,工 1 作才有力度,效果才有深度。深化对党风廉政建设的认识,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充分认识反腐倡廉的重要性。对于这一点,可以从三个层次理解:第一个层次,从国家和政党的高度来看,反腐败是维护国家政权的重要保障。政党或政治集团取得政权后为什么会丧失执政地位,除了其他原因外,最根本的就是腐败问题,反腐败是保持执政地位的重要保障。党在取得政权之后面临几大考验,首先是执政考验,现在还有改革开放的考验和市场经济的考验。邓小平同志形象地指出:“窗户打开了,新鲜空气进来了,蚊子苍蝇也进来了。”我们党要保持这个执政地位,要巩固这个地位,就必须大力开展反腐败斗争。近年来,中央反腐败的力度越来越大,群众的呼声也越来越高,这是由我们党的执政地位决定的,因为反腐败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关系国运民生。第二个层次,从税务部门来看,开展反腐败工作是充分实现税收职能的重要保障。税务部门贯彻政策,执行税法,手中掌握一定的权力,存在着权钱交易的风险,不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就会出现权钱交易,就会出现以权谋私,税法就会被扭曲,公平和谐的税治环境就会遭到破坏,税收职能就会受到冲击,税务部门的社会地位和社会形象也将受到伤害。第三个层次,从个人来看,反腐败是确保个人政治平安的重要保障。税务干部手中掌握一定的权力,容易受到关注和腐蚀,对这一点要保持清醒的认识,要经得住诱惑和考验,凡是搞腐败的人,最终都逃脱不了法律的制裁和良心的谴责,个人的前途毁于一旦,家庭也会支离破碎,代价惨重,前车之鉴务必牢记。二是充分认识反腐倡廉的艰巨性。作为税务部门,存在管理权集中、执法权分散的特点,税务执法人员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长期分散管户,与纳税人打交道,与钱打交道,风险大,防范难度也大,这就决定了我们反腐倡廉建设的艰巨性。随着经济社会的 2 发展,反腐败的领域不断拓宽,要求越来越高,除了权钱交易外,财务管理上的规定趋于严格,接待、会议、基建等财务支出尺度不易掌握,执行起来也有一定难度,反腐倡廉工作任重道远。三是充分认识反腐倡廉的长期性。偷税和反腐败交织在一起,有收税就有偷税,有偷税就有腐蚀问题,所以偷税与反偷税、腐蚀与反腐蚀的斗争是长期的,这就决定了我们在任何时候都必须居安思危,任何时刻都要常抓不懈,绝不能放松警惕。
二、责任要强化。我国的反腐倡廉工作实行责任制,权力越大,责任越大,越权作为、乱作为是违法,不作为也是违法,都要承担责任。在强化反腐倡廉责任方面,一要建立健全责任体系。要形成一把手负总责,统筹协调党廉工作和其他工作;分管党廉工作的领导专门抓、重点抓反腐倡廉工作;班子其他成员抓好分管部门的廉政工作;各部门各司其职,纪检监察部门具体协调落实;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或工作体系。要把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作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和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紧迫任务,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牵好头,对相关制度要及时梳理、健全与完善,进一步加大制度建设的力度,坚持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增强制度的约束力。二要有效落实责任。落实责任,对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非常重要,要求很高,很严格,领导干部要切实负起责任。第一是模范带头的责任。领导是一面旗帜,领导的作风决定了单位或者部门的风气。因此,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在反腐倡廉方面要起模范带头作用,身先士卒,说的和做的一样,台下和台上一样。第二是敢抓敢管的责任。光是带头还不够,领导干部要坚持原则,敢于得罪人,既要勇于面对问题、敢于揭露问题,又要持之以恒、旗帜鲜明地反对不良风气、反对腐败,真正做到对干部爱护而不袒护、关心而不偏心、信任而不放任,3 敢抓敢管,一身正气。第三是保一方平安的责任。一把手作为一个单位或者部门各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守土有责,负有稳定一方和发展一方的责任。领导干部要来之能管,管之有效,守一方水土,保一方平安。如果对腐败充耳不闻,视而不见,做老好人,不敢揭露矛盾,党风廉政出了问题,最终是要承担责任的。所以,我们既要鼓励领导干部敢抓敢管,又要支持敢抓敢管的干部,领导敢于揭露矛盾,敢于主动发现问题,敢于主动查处问题,这是好事,是成绩,要鼓励和支持这种积极性。
三、教育要常化。反腐倡廉,教育为本,教育要常抓不懈,做到警钟长鸣。现在的反腐败工作,改变了过去查处为主的做法,强调惩防结合,预防为主,建立完善的惩防体系,所以我们要重视教育,切实做好教育工作。在党风廉政的思想防线、纪律防线、法律防线这三道防线中,思想防线处于基础地位,这个基础打好了,后面花的精力就要少得多。为此,要进一步加大廉政教育工作力度,充分发挥教育的说服力,筑牢反腐倡廉的思想基础。首先,廉政教育要与案件查处相结合。要善于抓典型尤其是反面典型,通过反面典型教育使大家认识腐败的下场、后果、代价和成本,教育引导广大干部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思想防线。近年来,广州国税系统坚持有案必查、查案必严、违法必究,达到查处一个教育一片的目的。这看似对干部很严格,其实是爱护干部,是为了避免更多的干部重蹈覆辙,滑向违法犯罪的深渊。其次,廉政教育与部门实际相结合。要全面排查“两权”运行的各个环节、各个岗位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尤其是要合理确定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的风险等级。要通过全面查找反腐倡廉风险点,为完善制度提供依据,提升制度建设的针对性。对于各个部门重要岗位、关键环节的工作人员,要结合具体的岗责流程,通过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 4 教育等形式,增强廉洁意识。要针对干部容易犯错误的环节和时间、针对群众来信来访和干部考评中所反映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采取个别谈话、侧面提醒、劝诫引导等措施,开展预防性、提示性教育,让每一位干部都能及时察觉和醒悟,防止小问题酿成大错误。第三,廉政教育与文化建设相结合。社会不良风气可能会影响税务部门,腐蚀税务干部,最根本的要让干部自觉抵制,不想、不敢、不愿参与腐败行为。要通过廉政文化教育提高干部的政治素质和思想境界,逐渐形成一种文化和习惯,最终改变不良风气。要不断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养成良好的廉洁习惯,形成“以廉为美,以廉为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风尚。要结合整个国税文化建设制定系统的廉政文化建设制度,深入持久地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发挥好廉政文化的教育、引导、渗透和激励作用。
四、监督要细化。反腐败工作,监督是重中之重,是关键环节。通常讲: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产生腐败,绝对的权力产生绝对的腐败。监督要细化,措施要具体,使监督更具针对性、可操作性。监督主要由外部监督和内部监督两部分组成。外部监督方面,主要是靠制度,包括政务公开制度、公开办税制度、“一书一卡”制度、第三方评价制度、举报有奖制度以及特邀监察员制度等等,这些制度既要坚持,更要优化,既要在制度层面予以完善,也要充分借助社会力量予以强化。“一书一卡”制度是个很好的制度,但是目前执行得不到位,某些环节还流于形式,这样监督的力度、监督的作用就打了很大的折扣。有关部门要好好研究这个问题,继续完善“一书一卡”监督管理办法,加强对“一书一卡”反馈机制的跟进与完善,提高该制度的有效性。内部监督方面,主要包括巡视检查、执法检查、财务内审、案件审理、案件复查、税务事项审批制、选人用人以及经 5 费审批、政府采购、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等。要以督查内审处独立运作为契机,充分发挥监察、人事、财务等职能部门的监督主体作用,进一步整合执法监察、巡视、执法检查、财务内审等工作,通过资源整合,信息共享,优势互补,建立起执法监督的长效机制。要通过内部监督机制的完善,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防止事态的扩展。要充分利用兼职监察员的力量,细化兼职监察员的工作职责,并把监察员的工作职责与政治待遇、工作考核、责任追究挂钩,不断延伸我们的监督触角,提高抵御风险的能力。要完善通报考核机制,对于监督的结果,要及时进行通报,并予以考核,把责任落实到点,把教育扩展到面,举一反三,警示全局。总之,监督措施要具体细化,内外并举形成严密的网络,取得最大合力和成效。
五、队伍要优化。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处在反腐倡廉的第一线,担负着重要的职责和使命,各单位党组要进一步重视、关心和支持纪检监察工作,不断优化纪检监察队伍。首先是保证数量。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离不开纪检监察干部,要确保监察工作有效开展,顺利进行,就要保证、充实监察部门力量,努力为其开展工作创造有利条件,确保纪检监察机构全面有效地履行职责。其次是保证质量。一方面,素质要过硬。要加强教育培养,充实调配优秀人才,加大激励鞭策力度,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另一方面,业务要精通。要改变过去不懂税收业务也可以做好监察工作的认识,现在的惩防体系建设针对性很强,专业性也很强,很多制度设计是围绕税收业务职能和具体环节进行的,不懂税收业务就无法开展纪检监察工作,所以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学习各项业务知识,提升反腐倡廉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预防与治本的能力,成为税务系统反腐 6 倡廉的行家里手。第三是充分发挥监察员作用。要加强兼职监察员队伍建设,把这批数量多、素质高的监察员队伍很好地组织起来,出题目、定任务、给激励,让他们了解情况,发现问题,提出建议。今年要研究对兼职监察员的考评和激励,切实发挥监察员职能作用。要加强特邀监察员队伍建设。特邀监察员分布在社会各界尤其是一些要害部门,要重视他们的作用,发挥他们的优势,支持他们的工作,听取他们的意见,充分借助社会力量强化反腐倡廉工作。
同志们,做好新形势下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艰巨,任重道远。我们要坚定信心、警钟长鸣,坚持不懈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推动广州国税事业健康和谐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5.纪检组长在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篇五
(2008年1月11日)
同志们:
这次巡视工作会议是我们巡视工作开展以来规模最大、最隆重的一次会议,充分体现了市局党组对巡视工作的肯定与关心。刚才在座的各位也就巡视工作的难点、热点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这对于我们今后进一步开展巡视工作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下面,我讲三点意见。一、六年来的主要工作回顾
我局的第一轮巡视从2002年开始,2004年结束。2005年全年开展了对第一轮巡视整改情况的“回头看”,从2006年开始转入第二轮巡视,并将于2008年完成。总体而言,六年的巡视实践不仅是一个不断摸索和规范的过程,也是巡视作用不断得到发挥,巡视效果不断强化的过程。
从巡视步骤来看,我局的巡视工作主要分为巡视及巡视整改“回头看”两个阶段来进行,但两轮巡视在“回头看”的时间安排上有调整,第一轮巡视基本上采取了巡视全部结束后,再集中进行“回头看”,第二轮巡视考虑到“回头看”时间间隔太长,工作效率不够高等因素,改为在巡视的次年对上年巡视的部分单位进行“回头看”,从而大大强化了巡视的效果。从具体的工作部署与实施来看,在各级领导的关心下,通过大家的努力,六年来巡视工作主要实现了以下三大转变:
(一)从兼职巡视到专职与兼职巡视并行的转变。从巡视的组织架构来看,我们经历了从完全兼职到专职与兼职并行的过程。2002—2005年,也就是第一轮巡视及复查,虽然成立了以市局纪检组长为组长,市局监察室、人事处、教育处、机关党委办公室等负责人为成员的巡视工作领导机构,下设了若干巡视工作组,由市局政工和业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派员组成,并明确了市局监察室为牵头部门,具体负责巡视工作的组织协调及日常联络,但从总体来看,参加巡视的工作人员都是兼职参与。这个阶段应 1 该说是一个摸索的阶段,巡视对于我局来说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基本上都是边巡视边收集各个方面的意见,不断去调整、改进。同样这个阶段也是很重要的一个打基础的阶段。但由于巡视工作人员基本上都是兼职,也限制了巡视工作的开展。如因为工作需要,兼职巡视人员变动较为频繁,不利于巡视工作的日常化、规范化开展。2005年10月,市局党组经过充分酝酿,从基层抽调了3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骨干成立了专职的巡视工作组,由此完成了从完全兼职巡视到专职与兼职并行巡视阶段的转变。这一转变对于巡视工作而言,可以说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它标志着巡视工作逐步走上了日常化、规范化的轨道。从实践的效果来看,巡视组成立以后,无论是巡视工作本身的质量还是巡视工作效果都有了长足进步。
(二)从单兵作战到联合作战的转变。从巡视工作与其他检查的关系来看,可以说是经历了一个从单打独斗到联合作战的转变。巡视工作开始之初,基本上与其他检查如财务内审、离任审计、执法检查等各自为战,虽然内容有重叠,但在形式上无论是检查过程还是最后的检查报告基本上都是分离的。这种各自为战的检查方式,一方面给被检查单位带来了多重应付检查的负担;另一方面也影响了巡视结果的全面与客观,影响了巡视的效果。为此,从2006年开始,巡视工作与其他检查进行了一次大的整合,将巡视、执法检查、财务内审、离任审计融为一体,形成了一个多方位全面介入的立体检查模式,不仅为被检查单位进行了减压减负,同时也通过各类检查的融合,从多个方面来印证被检查单位的情况,有效提升了巡视工作效果。
(三)从夯实基础到优化创新的转变。六年来,巡视工作经历了一个摸索、总结、规范和优化创新的过程,特别是巡视组成立以来,分别制定了《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巡视检查工作制度》、《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巡视工作规程》、《巡视工作程序》、《巡视工作组工作职责》等制度规程,从巡视程序到实体都进行了全面的规范与明确,从制度上保证了巡视工作的规范有序。同时,为了保证巡视工作质量,在巡视组的统筹协调及各相关处室的 2 大力配合下,我局还采取了巡视总结与巡视培训相结合的方式,针对综合组、财务组及业务组工作人员的不同需求,进行交流与沟通,收到了良好效果。此外,在规范巡视工作的基础上,我局还结合在巡视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了优化创新。一是针对民主测评内容设置简单且统计分析费力费时的情况,我们改进民主测评方法,把民主测评内容细化为5大项20多个具体内容,群众用填涂标准化答题卡的形式表达测评意见,之后采用答题卡判卷机对群众测评结果进行统计计分,大大提高了民主测评的客观性和效率,使测评统计的工作时间,从以前的整个巡视组耗时1天时间才能完成,锐减至目前的仅2人1小时就可完成。二是进一步拓宽巡视工作渠道,延伸了巡视触角。在拓宽工作渠道方面,我们对内针对不同层次、不同岗位以及涉及重要事件的干部采取了不同的了解方式,既可以公开座谈、个别谈话、民主测评,也可以通过意见箱等“不见面”的方式来表达民意,收到了较好效果。特别是对巡视单位重大事件参与者的谈话,包括全员竞岗、提前离岗、CTAIS上线等参与人员的谈话,得到了各方面的好评,也较为集中地反映了被巡视单位的工作状态。三是进一步优化了工作方法,试行了事前筛选抽样,标的检查的方式,保证了样本的客观有效。如2007年在检查税收政策的执行方面,我局事前从CTAIS软件中筛选了76项须由县以上领导审批的有关税务事项,交由税收业务组重点跟进领导班子成员该方面的执行情况,大大提高了巡视工作质量。
三大转变标志着我局的巡视工作已经步入正轨,并得到了有效提升。六年来共听取了31 个(次)单位的党组汇报;对111 名(次)班子成员进行了民主测评;与37个(次)单位(31个次巡视单位,6个“回头看”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一般干部共1300余人开展了谈话,查阅了大量的纸质资料,包括各种会议记录、会议纪要、财务账簿、征管资料及稽查案卷等,未出现任何原则性的差错,有效保证了巡视工作质量。
二、主要工作成效
(一)认识更统一。经过六年的实践,应该说系统上下对巡视工作的 3 重要性已经达成了共识。由于巡视工作的综合性、全面性,包括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选拔任用干部,执行税收法规以及遵纪守法、工作实绩等的巡视,囊括了领导干部德能勤绩廉等各个方面,这一方面是对被巡视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检阅,为市局党组的决策提供了科学依据。特别是随着巡视工作的深入,巡视质量的提高,市局党组对巡视结果也更为关注,今年专门以党组会的形式听取了巡视组的专题汇报,同时,还要求分管领导根据巡视结果及时与被巡视单位进行沟通,并注意做好跟进工作;另一方面,通过全面的巡视,也为进一步提升被巡视单位的工作水平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契机。巡视实践表明,经过几年的磨合,被巡视单位的抵触情绪基本消除,特别是在第二轮巡视中,被巡视单位都主动通过巡视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地深入自查,并积极与相关指导处室沟通交流,整改效果更为明显。
(二)机制更完善。经过六年的实践,目前我们的巡视工作机制已经更趋完善,包括规范巡视本身工作的《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巡视工作制度》等四项工作规程以及一些逐步以实操的形式固定下来的制度,包括巡视汇报制度、反馈制度等等,基本上都形成了一套符合我局实际,操作性强,效果比较明显的机制。这套机制的形成为我局巡视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保证。
(三)监督更全面。实践证明,巡视作为党内监督的一项重大措施,有力地加大了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促进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推动了税收事业的健康发展。2002年至今,我局通过巡视发现被巡视单位在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管理、税收征收管理、税务稽查、财务及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及基建等方面的问题500多个,向被巡视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将近300条。从巡视“回头看”及第二轮巡视的情况来看,各单位对巡视组提出的整改意见和建议给予了高度重视,基本上都能够针对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分析原因,完善制度,加强管理,狠抓整改 4 的落实工作,第一轮巡视发现的突出问题基本上在第二轮巡视中已经得到了有效整改,巡视的监督作用得到了明显发挥。
(四)巡视成果转换更到位。巡视成果如何转换到位是巡视最关注的核心问题,也是关系到巡视工作成败的关键环节。近年来,我局主要从以下四方面着手建立巡视成果转化和运用的长效机制。一是完善巡视汇报工作机制。针对以往存在巡视材料汇总时间较长的问题,我局采取每巡视完一个单位,第二天马上召开工作汇报会,由各检查小组人员分别汇报检查情况,沟通、整理撰写材料的思路,并集中2天的时间汇总资料,进一步提高评价结果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二是落实及时反馈和督促整改机制。巡视组在把握真实情况的基础上,实事求是地对被巡视单位的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作出客观公正评价,提出有针对性、操作性的意见和建议,并对上轮巡视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了解。同时,及时以口头和书面形式报告市局党组;三是严格落实巡视整改“回头看”制度。在巡视结束后定时进行跟踪了解,适时进行“回头看”,检查整改落实情况。四是逐步规范巡视资料的整理和分类归档制度,以便资料的综合利用。经过六年的努力,在领导班子组织建设方面,我们不仅通过巡视发现有的领导干部存在某些问题,也发现了一些德才兼备表现突出的优秀干部,为市局党组在使用干部的决策上提供了依据;在民主集中制原则的贯彻执行方面,巡视通过发现个别单位存在民主作风发扬不够或议而不决、主要领导末位发言制执行不到位等现象,提出了整改意见,并在面上进一步明确了相关制度,有效促进了民主集中制的落实;在依法行政方面,通过与被巡视单位的意见交换及与相关业务处室的沟通,对于大范围存在的问题,及时以规章制度或业务指引的方式进行规范,个别问题及时纠正,大大增强了干部职工的法制意识,有效扩大了巡视效果。同时,针对领导干部个人存在的问题,我们都能够在交换意见的时候实事求是地指出问题,并帮助他们分析原因,有针对性地改进不足,不断提高领导素养,有效促进了领导干部自身建设。应该说,从巡视成果的运用来看,巡视不仅起到了有力的监督作用,也为 5 干群沟通提供一条便利的渠道,为和谐国税的构建发挥了重要作用。
(五)队伍更专业。队伍更专业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是在市局党组的关心下,成立了我局专门的巡视机构,有了专职的巡视人员,保证了巡视工作的正常运转;另一个是指我们的兼职巡视队伍水平逐步走向了专业化。虽然参加巡视的工作人员来自各个处室,大部分都是兼职工作,但由于近几年在各个处室的支持与配合下,一方面参加巡视的工作人员队伍相对固定,有了一定的实践经验;另一方面我们也进一步加大了培训和学习的力度,通过经验交流、工作小结及技巧培训等各种方式,有效提高了巡视队伍的专业素养。
总的来说,六年来,我们的巡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也培养出了一支相对比较专业的巡视队伍。这些成绩的取得来自市局党组对巡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来自机关各处室的鼎力配合,也来自在座各位的辛勤付出。特别是那些兼职参加巡视工作的同志,不仅要保质保量完成巡视工作,很多时候还要回来加班加点完成本职工作,你们辛苦了。谢谢大家!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该清醒地意识到存在的不足,比如整改机制完善问题、如何提高巡视的针对性问题以及如何进一步整合各类检查的关系问题等等,都有待我们进一步去探索和完善。
关于整改机制的完善问题,就目前的运作情况来看,我们的整改跟进主要源自两个方面:一方面是被巡视单位的自查自纠,包括举一反三的全面自查等;另一方面是巡视组的跟进,包括要求被巡视单位及时反馈的整改工作方案、整改情况汇报以及巡视“回头看”等。关于巡视针对性的提高问题,实际上是一个前期的沟通与了解问题。要继续重视和加强巡视的前期准备工作,把被巡视单位当前的状况以及各方面反映出来的值得关注的问题先做好沟通,然后有的放矢地进行了解,属于误解的,要澄清;确实存在问题的,要抓好整改,不断提高巡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至于如何进一步整合巡视与其他检查或审计的关系问题,其实这几年我们都一直处在摸索、磨合的阶段,特别是2007年,罗局长明确指示巡视工作与各类检 6 查要多位一体,一方面为基层减压减负,另一方面也是本着对被巡视单位负责的态度,全方位介入,保证巡视结果的客观全面。
三、2008年工作要求
2008年是我局第二轮巡视的最后一年,任务也比较艰巨,按照原有计划,被巡视的单位包括两个合并的大区:荔湾区国家税务局、越秀区国家税务局,还有海珠区国家税务局、花都区国家税务局、南沙区国家税务局以及直属税务分局等六个单位,如何更好地做好2008年的巡视,我提以下几点要求:
一是要及时总结经验,继续加强制度建设。要及时总结六年来的工作实践,对于一些需要制度加以保障的环节,要及时健全与完善,比如职能部门的整改跟进、巡视转办以及巡视档案的归类管理等,都要及时建立与完善,确保巡视工作运作的高效有序;
二是要继续加强巡视队伍建设,提高巡视工作技巧。一方面要继续保持巡视队伍的相对稳定。这方面希望各个处室要一如既往地大力支持和配合,在人力的配备方面要保持一种延续性和稳定性。毕竟,从现有的巡视队伍配备来看,仅仅依靠巡视组的同志去完成巡视工作是不现实的,但巡视工作本身的延续性很强,需要一个持续跟进的过程,包括整改的跟进、总体情况的跟进等等,因此,保持队伍的稳定性比较重要。另一方面要继续加大对巡视队伍专业素质的培训,巡视工作很需要技巧,纸质资料的查看只是其中的一种方式,怎么样才能通过短时间的巡视来了解班子整体运作及班子成员的工作状况,不仅需要经验,更需要不断提高了解情况的技巧,包括与人沟通的技巧,工作经验的积累等。因此,2008年要继续加强培训,尤其是技巧方面的培训,要充分发挥这么多年这些巡视专家的作用,象巡视组的同志,还有财务处、服务中心多年来参加巡视工作的同志,让他们言传身教,这样效果可能会更好。
三是要继续探索巡视成果的综合运用。要不断扩大巡视成果,特别是针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要及时汇报,及时反馈,争取把问题消 7 灭在萌芽状态。当然,对于好的典型,也要及时通过各种渠道予以宣传,不断扩大巡视的影响力,务求巡视工作取得实质性效果。
6.纪检组长在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篇六
——建设经济发展实现新跨越, 拉动经济增长的作用进一步增强。全区房地产业、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和村镇建设完成投资1654亿元, 首次突破1500亿元大关, 占全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29%, 对全区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的贡献率达25%。其中, 房地产业完成投资936亿元, 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完成投资538亿元, 两项合计完成投资1474亿元, 超额30%完成自治区下达的年度投资任务, 为实现全区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作出积极贡献;村镇建设完成投资180亿元。房地产业、建筑业缴纳地税131.2亿元, 占全区地税收入的比重由2008年的36.7%提高到42.4%。
——城乡特色塑造实现新跨越, 城镇化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城镇化水平由2008年的38.2%提高到40%, 保持最好最快的发展势头, 提前一年完成“十一五”城镇化发展目标, 城乡规划综合指导作用增强, 中心城市承接项目落地能力提高。务实推进南宁“中国水城”建设, 为我区做好“水文章”工作迈出坚实的步伐。城乡风貌改造一期工程全面完成, 得到群众的普遍认同和自治区领导的高度评价, 蓝天、白云、青山、绿树、碧水、红瓦的壮乡特色得到凸显, 成为统筹城乡发展、强化城乡规划建设的重要载体。
——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实现新跨越, 城乡人居环境进一步改善。全区“十一五”后三年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投资187.2亿元, 到2009年底, 全区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能力达40%, 城镇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56%, 比上年提高10个百分点, 进入全国中等水平。保障性住房建设实现新跨越, “住有所居”阶段性成效显著。2009年首次牵头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 完成农村危房改造8.3万户, 占全国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总量的10.38%, 超过全区2000~2008年农村危房改造量的总和。加大廉租住房保障力度, 完成廉租住房建设投资19.62亿元, 新开工建设廉租住房3.34万套、竣工5896套;以租赁补贴、实物配租等形式实施廉租住房保障10.83万户, 首次超过10万户大关, 超额完成国家和自治区下达的任务。经济适用住房等政策性住房投资首次超过100亿元, 达到103亿元。
在具体工作中, 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广大干部职工, 突出抓好八个方面的工作。
(一) 增强城乡规划的综合调控作用, 加快城镇化进程
一是加快编制北部湾经济区城市规划。北部湾经济区各城市总体规划修改修编全面启动。《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城镇群规划纲要》完成编制, 已上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审批。
二是坚持中心城市带动战略。以推进南宁五象新区、柳州柳东新区、桂林临桂新区建设为重点, 加快中心城市新区规划建设, 着力壮大规模, 健全功能, 增强辐射作用。
三是加大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投入。2009年全区市政公用设施预计完成投资538亿元, 超额34.5%完成年度投资任务;全年共获得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资金36.06亿元, 建设投资进展顺利。
四是加强村镇规划建设。编制完成乡镇规划66个、村庄规划2893个;恭城县莲花镇南山桥屯等3个村屯, 列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工程项目带动村镇规划一体化试点。
(二) 积极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 着力改善建设领域民生问题
一是加强廉租住房保障工作。全区共落实廉租住房保障资金34.87亿元, 其中中央和自治区财政专项资金分别为10.1亿元和4.26亿元。
二是继续推进经济适用住房等政策性住房建设。年内, 规范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加快危旧住房及棚户区改造工作得到加强。完成经济适用住房投资45亿元、竣工2.39万套;完成市场运作方式建设住房投资39.5亿元, 累计竣工项目190个、住房2.55万套;完成危旧住房改造投资18.3亿元。全区住房公积金事业保持良好发展态势。
三是大力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和少数民族村寨防火改造。2009年, 我厅争取国家下达农村危房改造任务8.3万户、中央财政补助资金4.15亿元, 自治区财政安排配套资金4.15亿元。年内, 农村危房改造开工82161户、竣工63661户, 分别占计划的99.35%和98.14%, 预计到2010年1月底, 可如期完成改造任务。
四是发挥建安劳保费积极作用。全年收缴建安劳保费8.56亿元, 同比增长38.29%;加强建安劳保费调剂, 惠及企业204家、职工11.62万人。
(三) 开展城乡环境整治, 塑造城乡风貌特色
一是进一步深化拓展“城乡清洁工程”。2009年, 我区继续深入实施“城乡清洁工程”。以开展第七届“南珠杯”竞赛活动为载体, 把整治“脏乱差”与解决民生问题结合起来, 推动市政环卫市场化改革, 开展“数字城管”和农贸市场建设, 探索建立城市管理的长效机制。
二是组织实施城乡风貌改造。2009年7月, 自治区党委、政府决定, 用三年左右时间在全区开展以改造“竹筒房”为主要内容的城乡风貌改造, 2009年在南宁至百色高速公路沿线等组织实施一期工程。建设部门作为牵头单位, 突出抓好53个综合整治村屯的规划、道路硬化与排水沟等10项标准件建设。一期工程在纪念百色起义80周年大庆前竣工, 取得了良好的综合效应。
(四) 加大节能减排工作力度, 努力改善人居环境
一是大力推进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全区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项目199项, 总投资187.2亿元, 建成30项, 在建121项, 完成投资62亿元, 有效地改善了我区的生态环境。
二是积极推进建筑节能工作。2009年建筑节能40万吨标准煤, 超额21%完成自治区下达的任务。新建建筑强制性标准执行率, 在设计阶段达100%, 在施工阶段为90%。
(五) 强化建设市场监管, 营造安全稳健发展态势
一是加强政策引导, 推动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2009年, 全区房地产开发完成投资813.7亿元, 同比增长29.7%;房地产开发投资总量排全国第18位, 排西部12省区第5位。
二是加强建筑市场监管, 推动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进一步好转。年内, 进一步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组织开展7次全区建筑市场大检查。加强招标投标、建筑工程质量监管。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 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三项建设”和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如期完成对全区28000所、6000多万平方米中小学校舍的安全工程排查, 并对其中4000多万平方米的校舍进行安全和抗震鉴定。
三是着力抓好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管, 推动勘察设计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加强对施工图审查机构的监管;继续抓好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工作;加强建设系统防震减灾工作。
(六) 积极推进重大项目建设, 凸显项目拉动作用
一是积极开展“项目建设年、服务企业年、党组织服务年”活动。抓好自治区重大项目的协调、服务和管理, 创新规划建设管理机制;加强重大项目规划选址管理, 确保重大项目规划许可在规定期限内得到批复, 大批重大项目依托城市规划如期落地。
二是加强对自治区重点工程建设的协调和管理。年内组织自治区统筹推进的在建重点工程项目协调会41次, 重点解决了西电东送架空线路阻工, 贵港、崇左两市污水管网下穿铁路工程和南广铁路征地拆迁等方面遇到的问题等。
(七) 加强人才教育、法制工作, 增强发展后劲
一是抓好人事教育培训和绩效考评工作。积极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扎实做好人才培养引进和干部的考核、任免、挂职锻炼工作;抓好从业人员继续教育、考试及注册管理;加强厅属院校和行业培训建设;扎实开展机构改革工作, 抓好行政效能建设。
二是加强行业法制工作。抓好《广西实施〈城乡规划法〉办法》草案的修改论证、上报审议;完成《广西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论证修改。《广西物业管理条例》的修订案列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的调研计划;《广西危旧房改住房改造暂行办法》、《广西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颁布实施。推动建设系统执法规范化, 提高审批效率。加大行政执法力度, 强化建设系统普法和依法行政。加强系统维稳, 厅本级全年受理信访来信来访684件, 同比增加15.3%, 办结率为100%;全区建设系统受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纠纷投诉案件86起, 解决工程款5800多万元、农民工工资1800多万元。
(八) 加强党风廉政、精神文明建设, 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一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参与开展专项治理, 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加强监督检查, 确保扩大内需各项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继续加强住房公积金监管。积极开展建设工程领域突出问题, 以及房地产开发领域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等专项治理工作。继续抓好建设系统治理商业贿赂和房地产秩序专项整治工作, 加强建筑市场招投标监管体系建设。
二是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实践活动, 加强诚信教育、政务公开、社会诚信建设, 扎实推进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加强行风建设, 提高城市公用事业服务热线和服务水平。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 我们也应看到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城镇化水平与全国相比差距较大, 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水平尚需进一步提高;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滞后, 功能不全;城乡建设缺乏特色、品位不高;部分地区廉租住房建设资金、土地落实存在困难;住房保障和村镇规划建设机构不健全;建筑市场秩序整治有待加强等。这些问题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
二、2010年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任务
2010年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主要预期目标是:
——城镇化水平提高到41%, 同比增加1个百分点。
——完成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固定资产投资1800亿元, 力争达到1900亿元。其中, 房地产业完成投资1050亿元, 力争达到1130亿元;城镇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完成投资750亿元, 力争达到770亿元。实现建筑业总产值1100亿元。
——力争新增廉租住房2.2万套以上, 新增租赁补贴2.3万户, 租赁补贴达到8.7万户;新增经济适用住房215万平方米。
——初步计划完成农村危房改造10万户左右;完成753个村屯的少数民族村寨防火改造;完成城乡风貌改造二期工程项目建设;完成村镇建设投资170亿元, 力争达到180亿元。
——在各市、县和国家级园区建成污水垃圾处理厂, 全区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均达60%以上。
——建筑节能41万吨标准煤。
围绕实现上述工作目标, 今年要突出城镇化、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建设行业投资三项重点, 全力推进城乡风貌改造、行业市场监管和节能减排三项工作, 抓好安全生产和维护稳定、法制和人才、党风廉政和精神文明等三项工作的落实。
(一) 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 统筹城乡规划建设
充分发挥城乡规划的综合调控作用。按照统筹城乡规划建设的要求, 积极推进各级城镇规划和乡村规划的编制、审批、实施监督, 把节地、节水、节能、节材和资源综合利用的要求落实到城乡规划的各个环节。
大力实施中心城市带动战略。突出发展大中城市。加快南宁五象新区建设, 拉开北海、钦州、防城港沿海三市城市框架, 建设北部湾城市群;继续加快柳州柳东新区、桂林临桂新区建设;拓展西江经济带沿线城市新区建设, 把工业园区、开发区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加快配套基础设施;完善城镇化工作机制, 建立城镇化工作目标考核指标体系, 开展考核试点。积极发展各具特色的县城和重点镇。
加强城市建设和管理。打造特色宜居城市。坚持“特色立城”的建设理念、“绿色城市”的建设原则, 把握城市环境整治、生态建设、绿化、特色塑造和营造亲水环境等工作重点, 加快南宁“中国水城”建设;完善桂林“两江四湖”、柳州“百里柳江”生态休闲景观带建设, 打造山水生态历史文化名城;加快推进来宾“桂中水城”建设。拓展延伸“城乡清洁工程”工作领域, 推进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城乡一体化进程, 加快农贸市场、停车场等设施配套, 在设区市全面开展“数字城管”建设。深入开展第七届“南珠杯”竞赛。加强城镇绿化建设;继续开展“园林城市”创建活动。加强城镇无障碍设施和应急能力建设、城市地下管线综合治理, 以及供水、燃气等管网改造。
(二) 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 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
加大廉租住房保障工作力度。各地要加快分解落实年度住房保障任务, 强化组织管理, 完善协调机制, 确保工作责任、机构人员、配套资金、土地供应、政策措施和监督检查“六到位”。落实保障性住房政策, 廉租住房建设按划拨方式优先供给用地, 免收规划建设环节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在经济适用住房、普通商品住房中配建廉租住房。充分把握国家提高对中西部地区廉租住房建设补助标准的有利时机, 用活中央廉租住房补贴结余资金, 采取收购、改建、租赁、盘活原有公房等方式, 多渠道增加廉租住房房源, 加大实物配租力度。加快廉租住房补贴发放, 加强动态管理, 坚持阳光操作, 完善申请、审核、轮候、复核等制度, 严把制度保障关;建立住房状况等共享机制, 实时掌握保障对象的准入和退出条件。提高保障性住房规划设计水平, 加强市政设施配套和工程质量管理, 将廉租住房建成“面积不大功能全, 占地不多环境美, 造价不高质量好”的优质住房。
加快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危旧住房改造。各市县要加快修改各自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将保障范围逐步向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扩大。各地要根据实际, 合理确定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规模, 落实项目用地和相关优惠政策, 抓好工程质量, 增加经济适用住房的供应。加大危旧住房改造力度, 完善配套政策, 抓好项目审批、建设工作。大力推进城市、国有工矿棚户区及“城中村”改造, 做好调查摸底、规划编制、土地落实和安置等工作。加快推进大板结构住房改造。积极开展公共租赁住房和限价住房建设。加快建设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 逐步建立全区政策性住房信息数据库, 进一步规范干部职工的住房管理。
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力争组织对10万户左右的农村危房实施改造。抓好危房等级评定、确定改造对象、制定工作方案等前期工作。落实自治区和市县财政的农村危房改造配套资金, 并分解到乡镇、村屯和危改户。加强技术指导, 抓好农房设计、建材质量、施工组织、竣工验收等关键环节, 强化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管理。规范农村危房改造专项资金使用管理, 确保补助资金真正用于符合条件的改造对象, 确保资金安全运行, 确保补助资金及时拨付。建立改造台帐、“一户一档”制度, 加快农村危房改造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加强对潜在问题的研究并积极应对。
实施少数民族村寨防火改造工程攻坚。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领导的重要批示和讲话精神, 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 落实工作责任, 加强指导督查, 严格责任追究。要制定最后冲刺的工作方案, 倒排项目工期, 抢抓施工进度。理顺村寨防火改造工作体制, 抓好进度统筹、问题协调、资金整合、项目推进等工作。加快寨改进度, 强化整体推进, 将开辟纵向防火通道与横向防火物理隔离结合起来, 开展防火改造新技术、新材料、新方法的研究。提高项目资金到位率, 加快资金拨付, 严格资金管理。
(三) 全力推进建设行业项目建设, 确保完成投资任务
继续实施“项目建设年”。今年, 组织完成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固定资产投资的任务繁重。各地必须以最强的力量、最高的效率组织实施“项目建设年”。年内, 新开工广西城市规划展示馆等自治区重大公益性项目, 以及柳州曙光大道、防城港西湾环海大道、来宾来华大桥等项目;续建南宁国际综合物流项目一期、贺州桂东湖广国际商贸物流、广西凭祥万通物流园二期等一批项目。
多渠道筹措资金。探索多元化的城镇建设投融资体系, 加强投融资政策环境建设, 吸引各类市场资金参与城镇建设。加强与国家有关部委汇报衔接, 抓好廉租住房、农村危房改造等中央投资项目的申报和落实, 继续组织申报一批扩内需投资项目, 争取更多的中央投资和银行信贷。组织优化一批项目, 抓好招商引资工作, 积极扩大社会资金投资房地产开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
大力发展建设经济。加快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完善城市路网、供水及园林绿化等市政公用设施建设, 加大对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继续实施2009年以来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 确保房地产业投资。积极开拓市场, 加快勘察设计行业发展, 做大做强建筑业, 规范发展装饰装潢产业。做好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十二五”规划的编制工作, 深化对“十二五”重要指标、重大工程和项目、重大改革和政策措施等的研究, 组织好相关专项规划编制。
(四) 抓好城乡风貌改造, 切实改善城乡人居环境
加强组织领导, 加大财政投入。城乡风貌改造二期工程涉及14个设区市、63个县区, 原则上3月份陆续启动, 5月全面开工, 10月底基本竣工。各市和有关县区要按照自治区的要求, 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 明确职责分工, 完善协调机制, 建立健全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机构。加紧村屯统计、资金筹措、项目安排, 以及编制规划和设计方案等工作。积极整合资金, 加大对综合整治型村屯标准件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的投入, 并将有关费用列入各级年度财政预算。抓好不同区域、不同民族传统建筑形式、元素的挖掘, 突出城乡风貌改造的地域和民族特色。加强宣传引导, 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开展与县域经济挂钩联系、企事业单位帮扶等结对帮建工作。建立城乡风貌改造激励机制。
把城乡风貌改造与农村危房改造和村寨防火改造结合起来, 整体推进。在引导自治区各部门资金集中投入的同时, 注重引导各部门把涉农资金投到农村危房改造和村寨防火改造中, 主要用于村屯基础设施建设, 在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和少数民族村寨防火改造的同时构建公共服务平台。各地在分解2010年农村危房改造计划时, 要对城乡风貌改造二期工程覆盖区域实行倾斜。
加强技术指导和服务。加强对设计方案、材料选取、施工工艺的指导, 严格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 组织技术服务队巡回服务。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建材下乡”工作, 加强对使用地方建材的指导, 千方百计降低改造成本。
(五) 加强市场监管, 促进住房城乡建设持续健康发展
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严格二套房信贷管理, 鼓励居民购买自住或改善型普通商品住房, 稳定发展住房消费。鼓励自治区重点镇发展房地产业。采取措施遏制房价过快上涨, 努力增加中低价位、中小套型商品房供应, 规范发展住房二级市场, 盘活住房租赁市场, 积极发展限价商品房;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严肃查处房地产开发交易环节以及经营管理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完善诚信档案系统, 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中介、评估、物业、拆迁等企业经营行为的动态监管。推进“全区房地产市场预警预报系统”项目建设, 完善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体系, 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和分析。规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推进住宅产业化。鼓励商品住房进行全装修。加强房屋权属登记管理, 规范物业管理服务行为, 建立健全住房维修基金管理制度。
全面规范住房公积金管理。建立住房公积金大额资金调动管理制度;继续开展住房公积金专项治理工作;推进全区住房公积金监管系统建设;加强住房公积金政策研究, 在非公有制企业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 加大对居民自住和改善型住房消费的支持力度;加强风险管理, 确保资金安全;提高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水平, 增加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的供给;开展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
加强建筑市场监管。加大对我区建筑市场各方责任主体的动态监管, 规范各方责任主体的行为。加强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 整合现有资质、安全、招投标等监管系统, 建立失信惩戒和社会监督机制, 完善建筑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进一步规范工程招投标管理, 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加强建筑市场动态监管制度建设, 进一步规范外省进桂企业的管理。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法定程序, 利用信息技术强化施工许可管理, 加强合同备案监管, 坚决打击违法转包、挂靠行为。加强建筑劳务队伍管理。规范工程项目管理和工程咨询服务, 落实监理质量与安全责任。完善工程质量安全保证体系, 落实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责任制。配合做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工作。加强建安劳保费收支管理。
切实提高勘察设计水平。抓好勘察设计市场和质量监管。启动勘察设计咨询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 提高勘察设计咨询企业竞争能力。加强勘察设计行业政策法规研究工作, 研究出台鼓励勘察设计行业做大做强的政策措施。提高勘察设计的品位, 多出造型别致、功能齐全、具有个性和地方特色的建筑作品。推进建筑设计方案招标投标监管, 增强大型公共建筑工程评审与决策的透明度。严格执行新的建筑抗震设防标准和规范, 强化超限高层抗震设防专项审查。
(六) 推进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 促进城乡建设事业集约发展
加强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推广和示范工作。将建筑节能列入工程质量监管范围, 新建建筑强制性标准的执行率, 在设计阶段达到100%, 施工阶段达到95%以上。加大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力度, 推进县城建筑节能工作, 开展村镇建筑节能试点。进一步发挥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节能示范作用, 建立能效测评及标识管理机制。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 组织实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项目, 实施“太阳能屋顶计划”, 推动照明节电和路灯节能改造。抓好建筑节能试点工程和建设科技示范项目, 力争实施绿色建筑试点示范项目10个以上。开展节能减排和砖瓦窑炉建设市场清理整顿, 加大淘汰落后砖瓦产能力度, 加强城市“禁实”和墙材革新工作;落实村镇建设推广新型墙材补助项目。加快开发符合我区建筑节能标准的隔热保温新型墙材。
加快推进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工作。各市县和国家级工业园区, 要在今年年底完成城镇污水生活垃圾项目设施建设任务。各地要合理调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 采取多渠道融资、市场化运作等方式, 着力解决制约城镇污水生活垃圾项目建设的资金瓶颈。要加快在建项目工程进度, 尚未开工的项目要抓紧做好前期工作, 尽快开工, 确保所有列入计划的污水处理设施在今年6月底前建成, 垃圾处理设施在今年年底前建成。加大督查力度, 对项目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实时监测和实地督导。要认真落实目标责任, 加大督办检查和通报、评估力度, 按月通报并排名。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
建立健全科技支撑体系。重点支持建设领域节能减排、住房保障、城镇化发展等重点科技项目, 研究开发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技术、污水和垃圾处理先进技术, 发展新型节能节材建筑材料, 推进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规模化应用, 抓好示范项目, 扩大示范规模。发展现代城镇区域规划关键技术及动态监控技术, 为城乡建设可持续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七) 认真抓好安全生产和信访工作, 维护建设领域和谐稳定
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对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管, 强化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和改进有关政府投资工程、大型公共建筑、污水、垃圾处理工程和村镇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管。继续开展住宅质量通病整治工作。完善工程质量安全问题分类统计、分类管理机制。落实安全生产年度目标责任, 加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工作。加强督查, 坚决防止重特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
加强建设系统信访、维稳和综治工作。做好信访、维稳、综治与平安建设工作, 完善领导责任制, 落实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制度, 加大对涉及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热点难点、重信重访问题的矛盾纠纷化解力度, 规范信访秩序, 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和源头。
(八) 加强法制和人才工作, 促进依法行政和队伍建设
加强建设法制工作。加快立法步伐, 进一步完善建设法规体系。力争《广西实施〈城乡规划法〉办法》、《广西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年内颁布实施。做好《广西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和规章修订、制订的前期工作。编制建设立法五年规划。加强建设行政执法指导和监督, 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定和继续教育工作, 着力提高执法队伍整体素质。理顺建设执法管理体制, 探索和推进综合执法与建设专业执法的有机结合。加强行政复议工作, 努力化解行政争议, 维护社会稳定。搞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继续深化行政审批改革, 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加强政务公开, 依法公开政府信息。推进信息化建设, 完善提升广西建设网, 加快机关办公自动化建设, 建立全区统一、规范、互联互通的住房城乡建设业务信息系统平台。
进一步强化人才和教育工作。抓好本系统教育培训和绩效考评工作。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知识的培训, 配合办好全区推进城镇化建设市长、书记专题研讨班;开展万名农村建筑工匠培训;抓好建筑工地农民工艾滋病防治的宣传教育工作;发挥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广西城市建设学校作为本系统人才培养培训基地的作用, 加大支持力度, 努力办成全区一流的院校。积极推进住房城乡建设职业教育工作, 建立干部培训师资库, 进一步规范职工教育培训工作统一归口管理。按照自治区绩效办的要求, 抓好绩效考评工作。
(九) 抓好党风廉政和精神文明工作, 促进建设行业健康发展
继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 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科学发展重大决策部署和完善惩防体系建设, 把教育、监督、改革、纠风、惩处和制度创新贯穿于我区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各个环节。加强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城市建设、农村危房改造、污垃设施等项目的投资安排、项目管理、资金使用、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查, 确保中央、自治区扩大内需促进增长政策措施得到落实。继续开展住房公积金专项治理和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认真抓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规范全区城乡规划管理和工程建设实施及质量管理。加强廉洁从政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 切实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 确保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
推动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以“文明行业创建”为重点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加强核心价值体系教育, 不断提高职业道德建设, 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部门要以政府公信力、服务满意率为核心, 企业要以倡导社会责任为核心, 公务人员要以勤勉、奉献、效率、公正为核心, 加强行风建设, 提高服务水平, 在全区建设系统树立先进典型, 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促进建设行业健康文明发展。
三、真抓实干, 把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提高到新的水平
(一) 要切实转变政府职能
各级各部门必须适应新形势的需要, 结合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 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 建设服务型政府部门。各级各部门要更加注重依法行政、依法办事, 不断提高行政效能。要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 对自治区党委、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严格问责, 对工作不到位、进展缓慢的, 要通报批评乃至启动问责程序。
(二) 要切实加强学习
各级各部门要结合新的形势和任务, 大兴学习之风, 形成浓厚的学习氛围, 建设学习型机关。要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 学习国家关于西部大开发的政策和知识, 学习《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及我区的实施意见, 学习中国—东盟自贸区, 以及工业化、城镇化的政策和知识, 做到学懂、学通、学透。要结合各地的实际, 学以致用, 用足、用好、用活各项政策, 推进各项工作上新的水平。
(三) 要突出重点, 真抓实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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