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提交的材料

2024-09-11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提交的材料(共10篇)

1.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提交的材料 篇一

申请工伤认定应提交的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材料清单,并标注所提供申请材料页数(一式两份)。

2、凡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提供工伤保险基金中心的《事故申告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经

办人员在《事故申告登记表》上填写申报材料时间)

3、工伤认定申请报告(载明伤害发生详细经过,包括时间、地点、现场证人以及用工单位

对伤害事故时如何处理的,是否报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事故结案情况)。

4、工伤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用人单位申报时,表中用人单位意见栏及封面加盖公章)。

5、个人申请(写明事故经过和被伤害情况)。

6、二人以上证人证言(事发第一现场证人的所见所闻)以及证人的身份证明。

7、当事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8、当事人与用人单位是否具有劳动关系证明(包括事实劳动关系)。

个人申请应提供以上证据:何人介绍,何种工种,用人情况,用工时间,工资如何发放,有无劳动合同,工作证件等相关资料。并提供二人以上证人证言以及证人的身份证明。

9、初诊病历、住院病历、检查报告、诊断证明等相关医疗资料复印件。

10、用人单位工伤注册登记表复印件。

个人申请应提供用人单位情况:

(1)用人单位全称,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

(2)工商注册机关名称。

(3)法人代表姓名,联系方式。

11、委托他人代理工伤认定时,须出具授权委托书,表明具体承办人姓名、联系方式及授权范围。

12、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1)交通事故须出具交通管理部门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2)企业内发生的交通事故须出具企业车辆管理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3)在履行工作职责中被人殴打致残者,须出具公安部门或法院的判决书。

13、凡报送认定材料为复印件的,须提供原件由劳动部门进行审核。

西安市雁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工伤认定申请提交材料清单 篇二

2.事故报告(要盖公章)3.身份证

4.劳动关系证明(劳动合同、工作证等)

5.考勤记录(受伤前1个月的考勤,包括受伤当日,一定要有上下班的具体时间。员工签名按指纹,公司盖公章。)6.营业执照

7.首诊病历(尽量要求提供所有病历复印件)、诊断证明书 8.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路线图、居住证明、驾驶证 9.证人证言(要员工签名按指纹,联系电话、日期)、证人身份证

10.委托书(单位、个人)、委托人身份证

注意:1.所有表格的“日期”一定要填上,不能空。2.员工签名的地方要求按指纹。

3.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提交的材料 篇三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需提交的相关认定材料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需在受理申请现场确认期限内向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交以下相关认定材料。

1、申请人应提交的基本材料:

(1)由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A4纸双面打印,不能用金属钉装订);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打印);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到阳春市人民医院领表体检);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7)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或当地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8)近期小一寸免冠半身正面彩照1张(与贴在申请表和体检表上的照片同底),贴在教师资格认定办证用照片粘贴表上。

(9)阳春市教师资格认定档案袋封面(打印)。

以上(1)、(2)、(9)等四项材料请直接在阳春教育信息网(http://)下载并打印填写好。

2、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及虽有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学历但与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学历要求不一致的申请人,还需提供学习相应层次教育学、心理学课程的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师范教育类专业申请人员需提供毕业成绩登记表和教育实习登记表原件和复印件;非师范教育类专业及虽有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学历但在学期间缺少教育教学实践环节的申请人员需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3、除在编正式教师外,其他申请人还需提供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鉴定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以上红色字体材料为网报前确认报名资格需提交的材料。

以上材料要求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的证明(证书)材料,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审核后留存复印件,原件退还申请人。

4.合作伙伴应提交的申请材料 篇四

以下材料均须提交原件复印件,并加盖该企业公章:

一、《湖南电信增值业务合作申请表》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三、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跨地区服务的全网SP还必须有本省通信管理局备案文件、年检情况记录表

四、银行开户许可证

五、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

六、具备与其服务内容相关的业务经营许可证(如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电影放映许可证、音像制品放映经营许可证等)

七、相关的信息源许可证,特别对于提供新闻、气象、证券、影视、法律咨询、医药信息等业务的经营许可证及授权

八、合作伙伴资费备案

九、平台运营商不需要提供电信增值业务经营许可证,但必须具备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

十、详细的商业计划书:

1、公司简介:公司名称、核心管理层简介、投资方描述、分支机构描述、主要业务、公司大事记、现有资源(信息资源、推广资源)、主要商务联盟等。

2、业务介绍:产品介绍、目标用户分析、市场及竞争分析、技术方案等。(产品要求:健康、合法、独创、实用)

3、市场推广策略:推广手段、资费策略、时间进度、发展目标(原则:按次/条计费业务每次/条不能超过3元,包月类业务不能超过30元/月)

4、收益估算:一年内业务收入指标分解

5、客户服务:客户服务支撑体系及保障措施

6、在其他省份的运营情况,包括最近三个月的综合排名、用户数、访问量(PHS统计上下行)、结算金额、市场推广情况等。

7、与湖南电信竞争对手的合作情况。

5.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提交的材料 篇五

1、学历教育

1)、《毕业研究生登记表》一式两份,粘贴近期彩照,并找导师签署意见;--5月13日前提交 2)、《暨南大学硕士学位申请表》一份(系统内填写完后直接打印,粘贴照片,需校内外导师签字);--5月13日前提交

3)、《基础数据表》即《学位信息采集表》一份(打印并签字)--5月13日前提交

4)、非应届硕士毕业研究生还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一律用A4纸,并写明籍贯、联系电话);--5月13日前提交

5)、《暨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书》(终稿,导师和开题委员签名)一份。如已提交,不需再提交--5月13日前提交

6)、《暨南大学研究生学籍登记卡》--5月13日前提交 7)、非大陆学生需提交1份身份证件的复印件:

(1)港澳台学生的身份证复印件;(2)外籍学生的护照复印件;(3)华侨学生的华侨身份证或中国护照复印件。

8)、用于存档的学位论文2份,《暨南大学学位论文出版授权书》一式三份--6月20日前提交;另自备一份论文用于上交给学校图书馆办理离校手续。

2、非学历教育(单证)

1)、《暨南大学在职人员硕士学位申请表》一式两份(系统内填写完后直接打印,粘贴照片,需校内外导师签字);--5月13日前提交

2)、《基础数据表》即《学位信息采集表》一份(打印并签字)--5月13日前提交 3)、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一律用A4纸,并写明籍贯、联系电话);--5月13日前提交

4)、《暨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书》(终稿,导师和开题委员签名的)一份;如已提交,不需再提交--5月13日前提交

5)、提交蓝色背景大一寸彩照两张(不要裁剪)用于学位证书粘贴(必须与上传的电子照片一致),学校拍照指定地点:暨大名湖照相馆020-85223069--5月13日前提交 6)、《暨南大学研究生学籍登记卡》--5月13日前提交

6.申请设置医疗机构应提交材料目录 篇六

一、申请报告

二、设置申请书(由卫生局提供后自己填写、申请人签全名)

三、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四、申请设置单位或者设置人的资信证明

五、《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六、拟办医疗机构场所房产证明(由社区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开具的“此房不属于违法建筑,不在拆迁范围内”证明)

七、选址报告和建筑设计平面图。选址报告包括以下内容:(一)选址的依据;

(二)选址所在地区的环境和公用设施情况;

(三)选址与周围托幼机构、中小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布局的关系;(四)占地和建筑面积。

八、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一)申请单位名称、基本情况以及申请人姓名、年龄、专业履历、身份证号码(二)所在地区的人口、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概况

(三)所在地区人群健康状况和疾病流行以及有关疾病患病率(四)所在地区医疗资源分布情况以及医疗服务需求分析(五)拟设医疗机构的名称、选址、功能、任务、服务半径(六)拟设医疗机构的服务方式、时间、诊疗科目和床位编制(七)拟设医疗机构的组织结构、人员配备(八)拟设医疗机构的仪器、设备配备

(九)拟设医疗机构与服务半径区域内其他医疗机构的关系和影响(十)拟设医疗机构的污水、污物、粪便处理方案

(十一)拟设医疗机构的通讯、供电、下水道、消防设施情况(十二)资金来源、投资方式、投资总额、注册资金(资本)(十三)拟设医疗机构的投资预算

7.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提交的材料 篇七

(一)《律师执业申请登记表》一式三份;

(二)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律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身份证、学历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四)实习考核合格证明材料,包括:

1、《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及复印件;

2、《实习人员集中培训结业证》及复印件;

3、《实习鉴定书》;

4、《实习人员登记表》。

(五)申请人能够专职从事律师工作及无不良品行记录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包括:

1、县级以上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人事关系档案存放证明及人事档案中记载的有无受到开除公职、辞退、治安、刑事处分证明(离退休人员除外);

2、申请前有工作单位的,须提交原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其辞职的正式文件或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协议及复印件。

3、申请时无业的,须提交街道办事处(乡镇)或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

4、失业人员须提供劳动保障部门颁发的失业证。

5、退休人员须提交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颁发的退休证、退休文件及原单位出具的品行证明。

6、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具未受过刑事处罚(过失犯罪除外)的证明;近期辞职的可由原单位提供。

(六)申请人本人符合法定条件、提交材料真实性的情况说明。

(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同意接收申请人执业的证明;

8.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提交的材料 篇八

1、《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二份(原执业机构和拟执业机构单位公章)

2、近期小二寸照片2张(免冠正面半身)

3、《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照片的一页和姓名的一页)

4、《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照片的一页和姓名的一页)

5、与《医师资格证书》上对应学历的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6、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代身份证复印正反两面)

7、所有复印件上必须注明与原件一致的字样并加盖拟执业机构单位公章

9.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提交的材料 篇九

申请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实行属地化管理,以家庭为单位,以户主(或者户主委托人持《户委托书》)为申请人,根据救助需求每月15日前向户籍所在地居(村)民委员会(社区公共服务站)提出书面申请。同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的家庭成员收入及赡养、抚(扶)养义务人收入证明;农业户口的,应提供家庭承包土地亩数(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复印件)和种植、养殖等情况。在外务工的,应提供由用工单位或雇主出具的收入证明;

3.已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的,应出具相应的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房屋属自有产权的,应提供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房屋使用权而无产权的,应提供由居住地居(村)民委员会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属租房居住的,应提供租房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属借住亲友房屋的,应提供产权证复印件和产权人证明;

5.因征地及房屋拆迁安置等领取一次性安置费的,应提供安置协议和补偿费使用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6.家庭成员有离异的,应提供《离婚证》或《离婚判决(调解)书》;

7.人户分离的申请人,应提交其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不符合户口迁移规定的相关证明;

8.在法定劳动年龄段有劳动能力尚未就业的家庭成员,应提供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劳动和社会保障所出具的《就业失业登记证》;

9.因患严重疾病丧失(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的,应提供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病情诊断报告;残疾申请人,应提供县级残疾人联合会出具的残疾证明;劳动年龄段丧失劳动能力的,应提供县级劳动部门出具的丧失劳动能力证明;

10.有在校学生的家庭,应提供子女就读学校证明;

11、申请人授权低收入认定管理部门查询其家庭相关财产、收入等个人信息的授权书;

10.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提交的材料 篇十

1、《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会计从业资格人员基础信息

表》;(申请表可在现场免费领取)

2、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张;

3、身份证复印件1张;

4、学历或学位证书复印件1张;

5、近期同一底片一寸免冠证件照3张。

二、申请地点:行政服务中心(搭公交去到这个站就行了),行政服

务中心的财政局窗口办理。

三、申请之后2天就能领从业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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