措施费怎么计算

2024-12-27

措施费怎么计算(共9篇)

1.措施费怎么计算 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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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们好!自从跨入201X年,随着人力成本、运输、市场研发费等的全面快速增长,以及各创业方案的不断完善,服务指导环节的不断增加,各项业务的`成本都有了很大幅度的提高,已经对我们的研发及正常业务运作造成严重影响,长时间难以负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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球迷精品店:价格调整至2580元。

动漫精品店:价格调整至2580元。

军 品 店:价格调整至25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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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宠物店:价格调整至25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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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并祝您事业有成!

特此公告!

XX公司

年月日

2.赶工措施费 篇二

工期的含义

工期是指工程从正式开工起,至完成建筑安装工程的全部设计内容,并达到验收标准之日止的全部日历天数。【按:这是一个传统定义。大家思考一下:可以如何完善这个定义。】

定额工期是指在一定的经济和社会条件下,在一定时期内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发布的项目建设所消耗的时间标准。定额工期体现合理的建设工期,反映的是在平均建设管理水平、施工装备水平和正常的建设条件下的工期,对建设工期的确定具有指导意义。

合同工期是指在定额工期的指导下,由发承包双方根据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经招投标或协商一致后,在施工合同中确认的工期。合同工期一经签订,对合同双方都具有约束力。

大多数招标工程的合同工期明显比定额工期要短。毫无疑问,这主要是因为建设单位期望工程早日建成投入使用,而施工单位在投标时也必须满足建设单位关于工期的实质性要求。这些都是可以理解的,但建设单位/招标代理单位在确定工期目标时不能缺乏约束,盲目压缩工期;施工单位在僧多粥少的情况下应该认真研究确定实现工期目标的技术措施,不能不加以考虑或采取非正常的措施以期中标,以避免中标后为赶工期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而在经济上不可能再得到补偿的情况,或者导致一些工程仓促完工,产生质量问题和造价方面的许多纠纷。

定额工期的确定 我国现行的定额工期执行建设部颁发的《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2000年版)。鉴于全国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与施工条件对施工工期影响不同,给予了各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一定的定额水平调整权,调整幅度不超过15%。

江苏省根据2000年《工期定额》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以苏建定[2000]283号文对定额工期做以下调整:

(1)民用建筑工程中单项工程:〒0.00以下工程按2000年国家定额工期调减5%;〒0.00以上工程中,住宅、综合楼、办公楼、教学楼、医疗、门诊楼、图书馆工程均按2000国家工期定额执行,不作调整;宾馆、饭店、影剧院、体育馆按定额工期调减15%。

(2)民用建筑工程中单位工程:〒0.00以下结构工程,按定额工期调减5%;〒0.00以上结构工程,宾馆、饭店及其他建筑的装修工程均按定额工期调减10%。

(3)工业建筑工程:单层厂房、多层厂房、降压站、冷冻机房、冷库、冷藏间、空压机房、变电室、开闭所、锅炉房工程均按定额工期调减10%。

(4)其他建筑工程:地下汽车库、汽车库、仓库、独立地下工程、服务用房、停车场、园林庭院、构筑物工程均按定额工期调减5%。

(5)专业工程:设备安装工程中电梯安装工程的工期不变,其余均调减5%。机械施工工程中构件吊装、网架吊装、机械土方、机械打桩、钻孔灌注桩、人工挖孔桩工程按定额执行不调。调整后的工期作为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确定建筑安装工程工期的依据。如建设单位要求的工期小于按上述规定调整后的工期,则应增加工程施工成本,计算赶工措施费,纳入合同价款。

赶工费的计算方法

江苏省对于建筑工程,在2004计价表中给出的赶工费的指导性计价方法与标准是:

住宅工程:比本省现行定额工期提前20%以内的,按分部分项工程费的2%~3.5%计;

高层建筑工程:比本省现行定额工期提前25%以内的,按分部分项工程费的3%~4.5%计;

一般框架、工业厂房等其他工程:比本省现行定额工期提前20%以内的,按分部分项工程费的2.5%~4%计。

3.掌握措施费的组成 篇三

措施费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 , 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非工程实体项目的费用。

一、环境保护费

环境保护费=直接工程费×环境保护费费率

二、文明施工费

文明施工费 = 直接工程费×文明施工费费率

三、安全施工费

安全施工费 = 直接工程费×安全施工费费率

四、临时设施费

是指施工企业为进行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所必须搭设的生活和生产用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临时设施费用。临时设施费用包括 : 临时设施的搭设、维修、拆除费或摊销费。

五、夜间施工增加费

是指因夜间施工所发生的夜班补助费、夜间施工降效、夜间施工照明设备摊销及照明用电等费用。

六、二次搬运费

是指因施工场地狭小等特殊情况而发生的二次搬运费用。

二次搬运费=直接工程费×二次搬运费费率

七、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

是指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场地运至施工现场或由一个 施工地点运至另一个施工地点,所发生的机械进出场运输及转移费用及机械在施工现场进行安装、拆卸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试运转费和安装所需的辅助设施的费用。

八、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费

包括:支、拆、运输费用及模板、支架的摊销(或租赁)费用。

九、脚手架费

脚手架搭、拆、运输费用及脚手架的摊销(或租赁)费用。

十、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

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 = 成品保护所需机械费十材料费 + 人工费

十一、施工排水降水费 掌握间接费的组成

间接费包括规费和企业管理费。

一、规费

(一)规费的内容

规费是指政府和有关权力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费用(简称规费), 包括:

1.工程排污费

2.工程定额测定费

3.社会保障费

社会保障费包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

4.住房公积金

5.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

(二)规费的计算

规费 = 计算基数×规费费率

规费的计算可采用以“直接费”“ 人工费和机械费合计” 或 “人工费”为计算基数 北京清单计价规费的费率是多少,取费基数是什么?

1、北京规费包括:

1、工程定额测定费,费率0.1~0.2%;

2、安全监督管理费,费率0.06%;

3、建筑管理费0.4%;

4、劳动保险及劳动统筹,费率1.6%。

2、取费基数:分部分项合计+措施费合计+其他分项合计。人工费为基数

3北京规费是含在管理费、利润的费率中的,所以定额计价不用单独计取,清单计价按照软件默认的处理即可,1、各项规费费率: 规费名称

费率(%)工程定额测定费

0.1

社会保障费

2.6 住房公积金 0.2

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 0.15

5。安全施工费(税前)

1、总承包建筑工程;按工程造价的1.2%计取

2、单独招标的装饰、大型土石方等工程,按工程造价的0.8%计取。

3、有关事项说明:

(1)社会保障费,施工企业在投标报价时,不包括该项费用。编制工程预(结)算时,仅将其作为计税基础。

(2)安全施工费,建设单位在编制招标文件及招标标底时,按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安全施工费费率计算

建设工程安全施工费(税前)。在工程造价中列为暂定金额,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签订工程施工合同时,将该费用单独计列,工程施工时,由工程发包单位,工程安全监督、市工程建设标准造价管理机构对施工现场企业设置的安全文明设施内容进行确认,并由市工程建设标准造价管理机构按规定核定其费用,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

(3)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投标时按此费率进行计取,竣工结算时按实际计算。

本规费与《建筑、安装工程定额》、《建设工程工程量清计价办法》和《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及计算规则》配套使用,工程招标时以上规费为不可竞争费用,望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二、企业管理费

(一)企业管理费的内容

企业管理费是指建筑安装企业组织施工生产和经营管理所需费用 , 包括:

1.管理人员工资

2.办公费

3.差旅交通费

是指职工因公出差、调动工作的差旅费、住勤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误餐补助费,职工探亲路费,劳动力招募费,职工离退休、退职一次性路费 , 工伤人员就医路费 , 工地转移费以及管理部门使用的交通工具的油料、燃料、养路费及牌照费。

4.固定资产使用费

固定资产使用费是指管理和试验部门及附属生产单位使用的属于固定资产的房屋、设备仪器等的折旧、大修、维修或租赁费。

5.工具用具使用费

6.劳动保险费 劳动保险费是指由企业支付离退休职工的易地安家补助费、职工退职金、六个月以上 的病假人员工资、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抚恤费、按规定支付给离休干部的各项经费。

7.工会经费

8.职工教育经费

9.财产保险费

财产保险费是指施工管理用财产、车辆保险费。

10.财务费

11.税金

是指企业按规定缴纳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

12.其他

包括技术转让费、技术开发费、业务招待费、绿化费、广告费、公证费、法律顾问费、审计费、咨询费等。

(二)企业管理费的计算

企业管理费的计算主要有两种方法 : 公式计算法和费用分析法。

1.公式计算法

企业管理费 = 计算基数×企业管理费费率(lZ103024-2)

计算基数可采用以“直接费”“ 人工费和机械费合计” 或 “人工费”三种

2.费用分析法

企业管理费 = 管理人员工资十办公费十差旅交通费十固定资产使用费十工具用具使用费十劳动保险费十工会经费十职工教育经费十财产保险费 + 财务费十税金十其他 掌握利润和税金的组成一、利润

利润 = 计算基数×利润率(1Z103025-1)

计算基数可采用 :

1.以直接费和间接费合计为计算基数;

2.以人工费和机械费合计为计算基数;

3.以人工费为计算基数。

二、税金

是指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人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

(一)营业税

营业税的税额为营业额的3%。计算公式为 :

营业税=营业额×3%

其中营业额是指从事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及其他工程作业收取的全部收入,还包括建筑、修缮、装饰工程所用原材料及其他物资和动力的价款 , 当安装设备的价值作为安装工程产值时 , 亦包括所安装设备的价款。但建筑业的总承包人将工程分包或转包给他人的 , 其营业额中不包括付给分包或转包人的价款。

(二)城市维护建设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

应纳税额 = 应纳营业税额×适用税率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所在地为市区的 , 按营业税的 7% 征收;所在地为县镇的 , 按营业税的 5% 征收;所在地为农村的 , 按营业税的 1% 征收。

(三)教育费附加

教育费附加税额为营业税的 3%。计算公式为 :

应纳税额 = 应纳营业税额×3%

1如果纳税人所在地为市区的,综合计税系数为3.41%

2如果纳税人所在地为县镇的,综合计税系数为3.35%

3如果纳税人所在地为农村的,综合计税系数为3.22%

掌握建筑安装工程费用计算程序

发包与承包价的计算方法分为工料单价法和综合单价法 , 其计价程序如下:

一、工料单价法计价程序

(一)以直接费为计算基础

含税造价=(直接工程费+措施费)×(1+间接费率)×(1+利润率)×(1+相应税率)

(二)以人工费和机械费为计算基础

含税造价=[(直接工程费+措施费)+(直接工程费中的人工费和机械费+措施费中的人工费和机械费)×间接费率 +(直接工程费中的人工费和机械费+措施费中的人工费和机械费)×利润率)]×(1+相应税率)

(三)以人工费为计算基础

含税造价=[(直接工程费+措施费)+(直接工程费中的人工费+措施费中的人工费)×间接费率 +(直接工程费中的人工费+措施费中的人工费)×利润率 ]×(1+相应税率)

二、综合单价法计价程序

综合单价分为全费用综合单价和部分费用综合单价。

全费用综合单价其单价内容包括直接工程费、措施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

部分综合单价仅包括直接工程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

各分项工程可根据其材料费占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合计的比例以字母“C”表示

1.当C>C0时,可采用以直接工程费为基数计算该分项的间接费和利润

含税造价=分项直接工程费×(1+间接费率)×(1+利润率)×(1+相应税率)

2.当C的下限时,可采用以人工费和机械费合计为基数计算该分项的间接费和利润< p>

含税造价=[分项直接工程费+分项直接工程费中的人工费和机械费×间接费率 +分项直接工程费中的人工费和机械费×利润率 ]×(1+相应税率)

3.如该分项的直接工程费仅为人工费,无材料费和机械费时,可采用以人工费和机械费合计为基数计算该分项的间接费和利润

含税造价=[分项直接工程费+分项直接工程费中的人工费×间接费率 +分项直接工程费中的人工费×利润率 ]×(1+相应税率)

建设工程定额

掌握建设工程定额的分类

一、接生产要素内容分类

(一)人工定额也称劳动定额

(二)材料消耗定额

(三)施工机械台班使用定额

二、接编制程序和用途分类

(一)施工定额

施工定额是以同一性质的施工过程一一工序作为研究对象 ,是企业内部使用的一种定额 , 属于企业定额的性质。施工定额是建设工程定额中分项最细、定额子目最多的一种定额 , 也是建设工程定额中的基础性定额。施工定额由人工定额、材料消耗定额和施工机械台班使用定额所组成。

施工定额是编制预算定额的基础。

(二)预算定额 预算定额是以建筑物或构筑物各个分部分项工程为对象编制的定额。预算定额是以施工定额为基础综合扩大编制的 , 同时也是编制概算定额的基础。预算定额是编制施工图预算的主要依据 , 是编制单位估价表、确定工程造价、控制建设工程投资的基础和依据。预算定额是社会性的。

(三)概算定额

概算定额是以扩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为对象编制的。概算定额是编制扩大初步设计概算、确定建设项目投资额的依据。一般是在预算定额的基础上综合扩大而成的。

(四)概算指标

概算指标是概算定额的扩大与合并 , 它是以整个建筑物和构筑物为对象 , 以更为扩大的计量单位来编制的。--般是在概算定额和预 算定额的基础上编制的,是设计单位编制设计概算或建设单位编制年度投资计划的依据 , 也可作为编制估算指标的基础。

(五)投资估算指标

技资估算指标通常是以独立的单项工程或完整的工程项目为对象,是在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阶段编制投资估算、计算投资需要量时使用的一种指标 , 是合理确定建设工程项目投资的基础。

三、按编制单位和适用范围分类

(一)国家定额

(二)行业定额

(三)地区定额

(四)企业定额

四、按投资的费用性质分类

(一)建筑工程定额

是建筑工程的施工定额、预算定额、概算定额和概算指标的统称。

(二)设备安装工程定额

(三)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一般包括两部分内容 : 措施费定额和间接费定额。(四)工具、器具定额

(五)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定额

熟悉人工定额

人工定额反映生产工人在正常施工条件下的劳动效率,表明每个工人在单位时间内为

生产合格产品所必需消耗的劳动时间,或者在一定的劳动时间中所生产的合格产品数量。

一、人工定额的编制

编制人工定额主要包括拟定正常的施工条件以及拟定定额时间两项工作。

(一)工人工作时间消耗的分类

按其消耗的性质分为两大类 : 必需消耗的时间和损失时间。

1.必需消耗的工作时间

(1)有效工作时间,包括基本工作时间、辅助工作时间、准备与结束工作时间。

(2)不可避免的中断时间

(3)休息时间

2.损失时间中包括多余和偶然工作、停工、违背劳动纪律所引起的损失时间。

(1)多余工作是指工人进行了任务以外而又不能增加产品数量的工作。

(2)停工时间接其性质可分为施工本身造成的停工时间和非施工本身造成的停工时间两种。

(3)违背劳动纪律造成的工作时间损失

(二)拟定正常的施工作业条件

拟定施工的正常条件包括:拟定施工作业的内容;拟定施工作业的方法;拟定施工作业地点的组织;拟定施工作业人员的组织等。

(三)拟定施工作业的定额时间

施工作业的定额时间,是在拟定基本工作时间、辅助工作时间、准备与结束时间、不可避免的中断时间以及休息时间的基础上编制的。

计时测定的方法有许多种 , 如测时法、写实记录法、工作日写实法。

二、人工定额的形式

(一)按表现形式的不同

人工定额按表现形式的不间 , 可分为时间定额和产量定额两种形式。

1.时间定额

时间定额,就是某种专业,某种技术等级工人班组或个人,在合理的劳动组织和合理使用材料的条件下 , 完成单位合格产品所必需的工作时间

2.产量定额

就是在合理的劳动组织和合理使用材料的条件下,某种专业、某种技术等级的工人班组或个人在单位工日中所应完成的合格产品的数量。

时间定额与产量定额互为倒数 , 即 : 时间定额×产量定额 =(二)按定额的标定对象不同

按定额的标定对象不同 , 人工定额又分单项工序定额和综合定额两种

人工定额用 复式表同时列出时间定额和产量定额

三、人工定额的制定方法

常用的方法有四种。

(一)技术测定法

(二)统计分析法

(三)比较类推法

(四)经验估计法 熟悉材料消耗定额

一、材料消耗定额的编制

(一)材料净用量的确定

材料净用量的确定 , 一般有以下几种方法。

1.理论计算法

2.测定法

3.图纸计算法

4.经验法

(二)材料损耗量的确定

材料的损耗一般以损耗率表示。材料损耗率可以通过观察法或统计法计算确定。

损耗率=损耗量/净用量(1Z103033-5)

总消耗量 = 净用量十损耗量 = 净用量×(1十损耗率)(1Z103033-6)

二、周转性材料消耗定额的编制

周转性材料消耗一般与下列四个因素有关 :

1.第一次制造时的材料消耗(一次使用量)

2.每周转使用一次材料的损耗(第二次使用时需要补充)

3.周转使用次数

4.周转材料的最终回收及其回收折价。

周转材料消耗量指标的表示 , 应当用一次使用量和摊销量两个指标表示。

熟悉施工机械台班使用定额

一、施工机械台班使用定额的形式

(一)施工机械时间定额

(二)机械产量定额

机械产量定额和机械时间定额互为倒数关系

(三)定额表示方法

机械台班使用定额的复式表示

二、机械台班使用定额的编制

(一)机械工作时间消耗的分类

机械工作时间也分为必需消耗的时间和损失时间两大类。

1.在必需消耗的工作时间里,包括有效工作、不可避免的无负荷工作和不可避免的中断三项时间消耗。而在有效工作的时间消耗中又包括正常负荷下、有根据地降低负荷下的工时消耗。

2.损失的工作时间 , 包括多余工作、停工、违背劳动纪律所消耗的工作时间和低负荷下的工作时间。

熟悉施工定额

施工定额是建筑安装工人或工人小组在合理的劳动组织和正常的施工条件下,为完成单位合格产品所需消耗的人工、材料、机械的数量标准。

一、施工定额的作用

1.施工定额是企业计划管理的依据

2.施工定额是组织和指挥施工生产的有效工具。

3.施工定额是计算工人劳动报酬的依据。

4.施工定额有利于推广先进技术。

5.施工定额是编制施工预算。

二、施工定额的编制

(一)施工定额的编制原则

1.施工定额水平必须遵循平均先进的原则。

2.定额的结构形式简明适用的原则。

(二)施工定额的编制

施工定额包括劳动定额、材料消耗定额和施工机械台班使用定额 熟悉预算定额与单位估价表

一、预算定额

预算定额是在施工定额的基础上进行综合扩大编制而成的。预算定额是编制施工图预算的主要依据。

预算定额项目包括:人工、材料和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指标

(一)人工消耗量指标的确定

1.人工消耗指标的组成

预算定额中人工消耗量指标包括完成该分项工程必需的各种用工量。

(1)基本用工

(2)其他用工,按其工作内容不同又分以下三类 :

1)超运距用工

2)辅助用工

3)人工幅度差用工

其内容如下 :

①各种专业工种之间的工序搭接及土建工程与安装工程的交叉、配合中不可避免的停歇时间

②施工机械在场内单位工程之间变换位置及在施工过程中移动临时水电线路引起的临时停水、停电所发生的不可避免的间歇时间

③施工过程中水电维修用工

④隐蔽工程验收等工程质量检查影响的操作时间

⑤现场内单位工程之间操作地点转移影响的操作时间

⑥施工过程中工种之间交叉作业造成的不可避免的剔凿、修复、清理等用工

⑦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的直接少量零星用工

2.人工消耗指标的计算

预算定额的各种用工量 , 应根据测算后综合取定的工程数量和人工定额进行计算。

(1)综合取定工程量

综合取定工程量是指按照一个地区历年实际设计房屋的情况,选用多份设计图纸,进行测算取定数量。

(2)计算人工消耗量

按照综合取定的工程量或单位工程量和劳动定额中的时间定额,计算出各种用工的工日数量。

(二)材料耗用量指标的确定

材料耗用量指标是以材料消耗定额为基础,按预算定额的定额项目,综合材料消耗定额的相关内容,经汇总后确定。

(三)机械台班消耗指标的确定

预算定额的机械化水平,应以多数施工企业采用的和己推广的先进施工方法为标准,并考虑增加了机械幅度差。

1.机械幅度差其内容包括 :

(1)施工机械转移工作面及配套机械互相影响损失的时间

(2)在正常的施工情况下,机械施工中不可避免的工序间歇

(3)检查工程质量影响机械操作的时间

(4)临时水、电线路在施工中移动位置所发生的机械停歇时间

(5)工程结尾时,工作量不饱满所损失的时间。

2.机械台班消耗指标的计算

(1)小组产量计算法

(2)台班产量计算法

二、单位估价表

在拟定的预算定额的基础上,根据所在地区的工资、物价水平计算确定相应的人工、材料和施工机械台班的价格,计算拟定预算定额中每一分项工程的单位预算价格 , 这一过程称为单位估价表的编制。

单位估价表是由分部分项工程单价构成的单价表,具体的表现形式可分为工料单价和综合单价等。

(一)工料单价单位估价表

工料单价是确定定额计量单位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人工费、材料费和机械使用费的费用标准 , 即直接工程费单价,也称为定额基价。

分部分项工程的单价 , 是用定额规定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人工、材料、机械的消超量 , 分别乘以相应的人工价格、材料价格、机械台班价格 , 从而得到分部分项工程的人工费、材料费和机械费 , 并将三者汇总而成的。

单位估价表应是地区单位估价表,单位估价表应是动态变化的 , 应随着市场价格的变化。

通常,单位估价表是以一个城市或一个地区为范围进行编制,在该地区范围内适用。

编制单位估价表,可以简化设计概算和施工图预算的编制。

(三)综合单价单位估价表

编制单位估价表时 , 在汇集分部分项工程人工、材料、机械台班使用费用 , 得到直接工程费单价以后 , 再按取定的措施费和间接费等费用比率以及取定的利润率和税率,计算出各项相应费用,汇总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 , 就构成一定计量单位的分部分项工程的综合单价。

熟悉企业定额

企业定额反映企业的施工生产与生产消费之间的数量关系 , 是施工企业生产力水平的体现。

企业定额是施工企业进行施工管理和技标报价的基础和依据,也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具体表现。

一、企业定额的作用

1.企业定额是施工企业计算和确定工程施工成本的依据

2.企业定额是施丁今企业进行工程投标、编制工程投标价格的基础和主要依据。

3.企业定额是施工企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依据。

二、企业定额的编制原则

施工企业在编制企业定额时应依据本企业的技术能力和管理水平,以基础定额为参照和指导

三、企业定额的编制方法

编制企业定额最关键的工作是确定人工、材料和机械台班的消耗量,以及计算分项工程单价或综合单价。具体测定和计算方法同前述施工定额及预算定额的编制。

人工价格也即劳动力价格 , 一般情况下就按地区劳务市场价格计算确定。

材料价格按市场价格计算确定 , 其应是供货方将材料运至施工现场堆放地或工地仓库后的出库价格。

施工机械使用价格最常用的是台班价格,应通过市场询价确定。熟悉概算定额与概算指标

一、概算定额

也叫做扩大结构定额。它规定了完成一定计量单位的扩大结构构件或扩大分项工程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的数量标准。

(一)概算定额的作用

概算定额是在初步设计阶段编制设计概算或技术设计阶段编制修正概算的依据 , 是确定建设工程项目投资额的依据。概算定额 也是编制概算指标的基础。

(二)编制概算定额的一般要求

1.概算定额的编制深度要适应设计深度的要求。

2.它必须反映在正常条件下 , 大多数企业的设计、生产、施工管理水平。

(三)概算定额的编制方法

概算定额是在预算定额的基础上综合而成的,每一项概算定额项目都包括了数项预算定额的定额项目。

1.直接利用综合预算定额。

2.在预算定额的基础上再合并其他次要项目。

3.改变计量单位。

4.采用标准设计图纸的项目,可以根据预先编好的标准预算计算。

5.工程量计算规则进一步简化。

(四)概算定额手册的内容

按专业特点和地区特点编制的概算定额手册,内容基本上是由三部分组成 1.文字说明部分。

2.定额项目表。

3.附录

二、概算指标

概算指标是以每 100m2 建筑面积、每 1000m3 建筑体积或每座构筑物为计量单位,规 定人工、材料、机械及造价的定额指标。

概算指标是概算定额的扩大与合并 , 它是以整个房屋或构筑物为对象 , 以更为扩大的 计量单位来编制的 , 也包括劳动力、材料和机械台班定额三个基本部分。同时 , 还列出了各结构分部的工程量及单位工程(以体积计或以面积计)的造价。

(一)概算指标的作用

用概算指标来编制初步设计概算。概算指标比概算定额精确度也随之降低。

(二)概算指标的编制方法

概算指标通常按工业建筑和民用建筑分别编制。

了解估算指标

一、估算指标的概念

估算指标是确定建设工程项目在建设全过程中的全部投资支出的技术经济指标。其范围涉及建设前期、建设实施期和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期等各阶段的费用支出;其内容包括工程费用和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既有能反映整个建设工程项目全部投资及其构成(建筑工程费用、安装工程费用、设备工器具购置费用和其他费用)的指标,又有组成建设工程项目投资的各单项工程投资(主要生产设施投资、辅助生产设施投资、公用设施投资、生产福利设施投资等)的指标。既能综合使用,也能个别分解使用。

二、估算指标的作用

在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阶段,估算指标是多方案比选、正确编制投资估算、合理确定项目投资额的重要依据。在建设项目评价和决策阶段 , 估算指标是评价建设项目可行性和分析投资经济效益的主要经济指标。在实施阶段 , 估算指标是限额设计和工程造价控制的约束标准。

三、估算指标项目表

(一)建设工程项目综合指标

建设工程项目综合指标,包括建设投资(单项工程投资和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和流动资产投资。

(二)单项工程指标

包括建筑工程费用、安装工程费用和该单项工程内的设备、工器具购置费用 , 不包括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三)单位工程指标

4.安全施工措施费管理文件 篇四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公 告

第28号

《云南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暂行办法》已经2010年4月1日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第16次厅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10月1日起实施。

二○一○年九月一日

云南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 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对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以下简称安全措施费用)的监管,保证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所需费用有效投入,预防施工安全事故,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类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包括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饰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拆除工程。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安全措施费用,是指按照国家及我省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专门用于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购置和更新、改善施工安全条件和作业环境的费用。

第四条 各州、市及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建筑安全监督机构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安全措施费用的监管工作。

第五条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在编制工程概(预)算时,应当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的安全措施费用费率(以下简称公布的费率)确定安全措施费用。

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在编制拦标价时,应当按照公布的费率,将安全措施费用编入拦标价并单列。第六条 工程招标时,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按照国家及我省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结合工程实际,在招标文件中单独列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明确安全措施费用计取、使用等相关要求。

第七条 投标单位应当根据国家及我省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以及云南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结合工程特点、工期进度和作业环境等,在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中制定相应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并结合自身施工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单独报价,且报价不得低于公布的费率计算所需费用总额的90%。

第八条 建设单位在与中标单位签定施工承包合同时,应当在合同中明确安全措施费用总额、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合同中明确的安全措施费用总额,不得低于公布的费率计算所需费用总额的90%。

施工合同备案机关在合同备案时,应当严格审查安全措施费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第九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办理建设工程安全报监备案之前,将合同中明确的安全措施费用总额一次性存入工程所在地安全措施费用专户,在与施工单位办理安全措施费用决算之前,不得擅自动用。

安全措施费用是预防施工安全事故的必要投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批准减免、缓存或缓支安全措施费用。

第十条 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工程安全报监备案时,备案机关应当严格审查安全措施费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并存入专户。

第十一条 施工单位应当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各项保障措施,确保安全措施费用有效投入,在项目管理中单独列出安全措施费用项目清单及相关凭证备查。

第十二条 安全措施费用原则上按照开工阶段40%、合同工程量过半阶段40%、竣工阶段20%定额拨付。

开工阶段,施工单位提出申请,提交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及使用计划,完善开工安全前提条件,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确认,建设单位批准拨付。

合同工程量过半阶段,施工单位提出申请,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人员会同建设单位管理人员,对照施工合同及施工单位提交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检查实体确认,工程所在地建筑安全监督机构签署意见,建设单位批准拨付。未按照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实施的部分,或实施的质量达不到标准规定要求的作相应扣减。

竣工阶段,施工单位提出申请,提交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完成情况报告,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确认,工程所在地建筑安全监督机构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综合评定合格,建设单位批准拨付。剩余的款项及利息建设单位收回。

第十三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施工单位使用安全措施费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施工单位按照规定投入、使用安全措施费用。

对施工单位已经落实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总监理工程师应当及时审查签认。对未按照规定使用安全措施费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未落实的,总监理工程师不予签认,并有权责令其立即整改。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未按期完成整改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

第十四条 工程所在地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建筑安全监督机构,应当根据国家及我省有关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等规定,以及云南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落实,以及建设单位按照规定拨付安全措施费用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五条 符合本办法拨付条件,建设单位无正当理由不予批准拨付,工程所在地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改正。

第十六条 超出施工合同中明确的安全措施费用总额,保障生产安全所需的其他措施费用,在施工合同条件不变的情况下,施工单位应当自行承担。

第十七条 非招投标的房屋建筑工程(包括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饰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拆除工程,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关于印发《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

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

建办[2005]89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现将《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贯彻执行。贯彻执行中的有关问题和情况及时反馈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五年六月七日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障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施工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各类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包括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饰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拆除工程。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是指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详见附表。

建设单位对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有其他要求的,所发生费用一并计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第四条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是由《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中措施费所含的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临时设施费,安全施工费组成。

其中安全施工费由临边、洞口、交叉、高处作业安全防护费,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措施费及其他费用组成。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措施费及其他费用项目组成由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自行确定。

第五条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在编制工程概(预)算时,应当依据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测定的相应费率,合理确定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第六条 依法进行工程招投标的项目,招标方或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招标文件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并结合工程实际单独列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

投标方应当根据现行标准规范,结合工程特点、工期进度和作业环境要求,在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中制定相应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结合自身的施工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对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单独报价。投标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的报价,不得低于依据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测定费率计算所需费用总额的90%。

第七条 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合同中明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总费用,以及费用预付、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

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在施工合同中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预付、支付计划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合同工期在一年以内的,建设单位预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不得低于该费用总额的50%;合同工期在一年以上的(含一年),预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不得低于该费用总额的30%,其余费用应当按照施工进度支付。

实行工程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应当在分包合同中明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由总承包单位统一管理。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由分包单位实施的,由分包单位提出专项安全防护措施及施工方案,经总承包单位批准后及时支付所需费用。第八条 建设单位申请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时,应当将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计划作为保证工程安全的具体措施提交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未提交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

第九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及合同约定及时向施工单位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并督促施工企业落实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

第十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单位落实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理。对施工单位已经落实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总监理工程师或者造价工程师应当及时审查并签认所发生的费用。监理单位发现施工单位未落实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中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措施的,有权责令其立即整改;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未按期限要求完成整改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必要时责令其暂停施工。

第十一条 施工单位应当确保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在财务管理中单独列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清单备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的组织实施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有权向建设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工程总承包单位对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负总责。总承包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及合同约定及时向分包单位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总承包单位不按本规定和合同约定支付费用,造成分包单位不能及时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导致发生事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主要责任。

第十二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现行标准规范对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建设单位支付及施工单位使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情况进行监督。

第十三条 建设单位未按本规定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由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改正的,责令该建设工程停止施工。

第十四条 施工单位挪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由县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责令限期整改,处挪用费用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没有提交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计划的工程颁发施工许可证的;

(二)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

(三)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其他行为。

第十六条 建筑工程以外的工程项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可以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各地可依照本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细则。第十八条 本规定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5.新农合控费措施(范文模版) 篇五

接到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关总额的要求后,我院领导班子召开会议,对新农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讨论研究,认真查找原因,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具体措施

执行国家重性精神病管理措施,对不少于75%的重性精神病纳入临床路径管理。严格执行临床路径操作程序。

在正常治疗的同时,尽可能的缩减医疗费用,同时,控制目录外药品比例的上升和实际补偿比的下降。

严格执行医疗收费标准,控制新农合病人出入院标准。控制住院病人住院费用过高现象

严把新农合住院标准,医院合管办人员遵守每日查房制, 杜绝挂床,冒名顶替现象发生。

住院医生,按照病情用药,同等效果的,用价格低的,同等价格的,用疗效好的,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

不放宽住院条件,对可门诊治疗的病人,说服门诊治疗,对于住院病人,病情稳定的情况下精简住院天数改门诊治疗。不随意放宽住院标准,将门诊病人转为住院病人,杜绝挂床住院现象。

杜绝不合理检查,不合理用药,无自立项目收费,分解收费,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等现象,严格执行《河南省新型合作医疗报销基本药物目录》和基本诊疗服务项目目录,严格控制参合农民自付医疗费用的比例。

定期组织医务人员学习新农合政策,及时传达和贯彻有关新农合规定,并随时抽查医务人员对新农合管理各项政策的掌握、理解程度。抽查医务人员对病人的用药、检查情况。

新农合管理是一项难度大、工作要求细致、政策性强的工作,这就要求院合管办人员和全体医务人员在提高自身业务素质的同时,加强责任心,并与区合管办保持联系,经常沟通,使我院的新农合控费工作做得更好。

漯河市精神病医院

6.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是什么? 篇六

项目名称定额费用专项费用按实计算费用

安全

施工费用

1.安全帽、安全绳等生产工人安全防护用品及用具购置劳动保护费用,

2.消防设施与消防器材的配置费用。

3.安全培训、教育、宣传费用。

4.治安秩序管理费用。

5.其他定额包括的安全施工费用。

1.安全施工专项方案及安全资料的编制费用。

2.安全施工标志及标牌的购置、安装费用。

3.“四口”(楼梯口、电梯井口、通道口、预留洞口)、“五临边”(阳台边、楼板边、屋面周边、槽坑周边、卸料平台两侧)的安全防护费用,

4.施工安全用用电的三级配电箱、两级保护装置、外电保护措施费。

5.起重机、塔吊及施工升降机的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6.建筑工地起重机械的特种检测检验费用。

7.现场施工机具操作区安全保护设施费用。

8.其他安全防护措施费用。1.建筑物垂直封闭费用。

2.垂直防护架、水平防护架、安全防护通道措施费用。

3.保障施工现场周边建筑物、构筑物、文物、园林绿化和电力、通信、给排水、油、天然气管线等城市基础设施采取的安全防护费用。

2.远程监控设施安装、使用及设施工摊销费用。

5.其他安全施工按实计算费用。

7.措施费怎么计算 篇七

看一下下面的文件,应该对你有帮助

河北省建设厅《关于贯彻落实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冀建质[2005]455号)

石家庄市建设局

关于转发河北省建设厅《关于贯彻落实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的通知 石建〔2005〕97号

各县(市)、区建设局,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监理企业、招标代理机构、造价咨询企业及有关单位:

现将河北省建设厅《关于贯彻落实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冀建质[2005]45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市建设局将组织市安监站、市建筑施工管理处对全市建设单位支付及施工单位使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市招标办要对市区建设工程招标人编制的招标文件中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内容进行严格审查。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当将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计划作为保证工程安全的具体措施提交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区建设工程在办理安全备案时向市安监站提交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计划,未提交的,市建设局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

对未按规定支付与使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各县(市)、区建设局要认真做好本辖区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贯彻落实和监督检查工作。

各县(市)、区建设局,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招标代理机构、造价咨询企业及有关单位贯彻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及时报告我局建筑管理处。

附件:河北省建设厅《关于贯彻落实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冀建质[2005]455号)

二○○五年十二月八日

主题词:转发

费用 规定

通知

抄报:省建设厅

石家庄市建设局办公室

2005年12月8日印发

(共印400份)

关于贯彻落实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 文号:冀建质[2005]455号 发文部门:河北省建设厅 发布时间:2005-9-28

各市建设局、城管(公用)局,华北石油管理局,省直有关部门,各扩权县(市)建设局:

为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障施工从业人员的安全作业条件和环境,防止施工安全事故发生,建设部制定了《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为贯彻落实好该规定,现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执行。

一、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是由《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中措施费所含的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临时设施费、安全施工费组成。经测定,分四个专业工程确定我省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用标准(具体标准详见附件2)。对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包括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装饰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与拆除工程,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在编制工程概(预)算时,应当依据附件2费用标准,合理确定工程建设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

二、依法进行招投标的项目,招标人或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招标文件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并结合工程实际单独列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设有标底或拦标价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不得低于按附件2费用标准计算所需费用总和的90%。投标人应当根据现行标准规范,结合工程特点、工期进度和作业环境要求,在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中制定相应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结合自身的施工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对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单独报价。投标人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的报价,不得低于按附件2费用标准计算所需费用总和的90%;低于该标准的,在招标时由评标专家对该部分费用进行详细评审,如低于成本价,招标人不得将其确定为中标单位。

三、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当将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计划作为保证工程安全的具体措施提交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未提交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

四、施工单位应当确保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专款专用,在财务管理中单独列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清单备查。

五、各设区市、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现行标准规范对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建设单位支付及施工单位使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情况进行监督。对未按规定支付与使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六、请各地将执行本文件有关规定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报告我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处。

附件:1.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

2.河北省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标准(试行)

关于印发《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 建办[2005]89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现将《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贯彻执行。贯彻执行中的有关问题和情况及时反馈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五年六月七日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障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施工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各类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包括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饰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拆除工程。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是指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详见附表。

建设单位对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有其他要求的,所发生费用一并计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第四条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是由《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中措施费所含的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临时设施费,安全施工费组成。

其中安全施工费由临边、洞口、交叉、高处作业安全防护费,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措施费及其他费用组成。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措施费及其他费用项目组成由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自行确定。

第五条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在编制工程概(预)算时,应当依据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测定的相应费率,合理确定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第六条 依法进行工程招投标的项目,招标方或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招标文件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并结合工程实际单独列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

投标方应当根据现行标准规范,结合工程特点、工期进度和作业环境要求,在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中制定相应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结合自身的施工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对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单独报价。投标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的报价,不得低于依据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测定费率计算所需费用总额的90%。

第七条 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合同中明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总费用,以及费用预付、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

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在施工合同中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预付、支付计划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合同工期在一年以内的,建设单位预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不得低于该费用总额的50%;合同工期在一年以上的(含一年),预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不得低于该费用总额的30%,其余费用应当按照施工进度支付。

实行工程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应当在分包合同中明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由总承包单位统一管理。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由分包单位实施的,由分包单位提出专项安全防护措施及施工方案,经总承包单位批准后及时支付所需费用。

第八条 建设单位申请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时,应当将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计划作为保证工程安全的具体措施提交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未提交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

第九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及合同约定及时向施工单位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并督促施工企业落实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

第十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单位落实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理。对施工单位已经落实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总监理工程师或者造价工程师应当及时审查并签认所发生的费用。监理单位发现施工单位未落实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中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措施的,有权责令其立即整改;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未按期限要求完成整改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必要时责令其暂停施工。

第十一条 施工单位应当确保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在财务管理中单独列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清单备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的组织实施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有权向建设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工程总承包单位对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负总责。总承包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及合同约定及时向分包单位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总承包单位不按本规定和合同约定支付费用,造成分包单位不能及时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导致发生事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主要责任。

第十二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现行标准规范对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建设单位支付及施工单位使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情况进行监督。

第十三条 建设单位未按本规定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由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改正的,责令该建设工程停止施工。

第十四条 施工单位挪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由县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责令限期整改,处挪用费用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没有提交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计划的工程颁发施工许可证的;

(二)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

(三)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其他行为。

第十六条 建筑工程以外的工程项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可以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各地可依照本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十八条 本规定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规定自2005年9月1日起施行。

附件1:(请下载WORD格式附件)

http:///admin/zwgk_admin/fujian/398.doc

附件2:

河北省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 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标准(试行)

一、土建工程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措施费:1.2003年《河北省建筑工程预算综合基价》中临时设施费基价乘以1.48系数(含临时设施费),同时2003年《河北省建筑工程预算综合基价》施工组织措施费中有关临时设施费说明条款中1.48系数停止执行;2.垂直封闭、临时防护栏杆执行建筑综合基价中的相应项目,而且人工、材料、机械的消耗量不应调整。

二、安装工程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措施费:2003年《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河北省综合基价》中临时设施费基价乘以系数1.62(含临时设施费),同时2003年《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河北省综合基价》各册施工组织措施费中有关临时设施费说明条款中1.62系数停止执行。

三、市政工程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措施费:1.2003年《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河北省综合基价》中临时设施费基价乘以系数1.48(含临时设施费),同时2003年《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河北省综合基价》总说明十三条第9款的1.48系数停止执行;2.施工围挡执行市政综合基价中的相应项目,而且人工、材料、机械的消耗量不应调整。

8.措施费怎么计算 篇八

一、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是指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包括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和临时设施费。

二、根据现行标准规范,结合工程特点、工期进度和作业环境要求,在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中制定相应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结合自身的施工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对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单独报价。

三、在施工合同中应当与建设单位明确约定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总费用,并约定该费用的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内容。

四、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阶段验收时,施工单位要会同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再通知建筑安全监督机构进行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阶段监督评定。评定不合格的,应按建筑安全监督机构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并重新要求监督评定。

五、依法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应当在分包合同中明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由总承包单位统一管理。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由分包单位实施的,由分包单位提出专项安全防护措施及施工方案,经总承包单位批准后,由总承包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分包单位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

福建省和隆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9.招待费超支中公务费的计算 篇九

《行政事业单位业务招待费列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地方各级行政事业单位的业务招待费的开支标准,由各地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但不得超过当年单位预算中“公务费”的2%。

《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68号)自2012年4月1日起施行

第十八条 支出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发生的资金耗费和损失。

第十九条 事业单位支出包括:

(一)事业支出,即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基本支出是指事业单位为了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人员经费支出,指为了开展专业活动的需要,用于个人方面的开支。如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助学金。

公用经费支出,指为了完成事业活动,用于公共服务方面的开支。包括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和其他费用和业务招待费。)

项目支出是指事业单位为了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二)经营支出,即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三)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即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四)上缴上级支出,即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五)其他支出,即本条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支出,包括利息支出、捐赠支出等。

公用经费支出的内容

公务费

它反映1.办公费、2.邮电费、3.水电费、公用取暖费、4.工作人员差旅费、5.器具设备车船保养修理费、6.机动车船燃料费、7.保险费、8.用车费、9.会议费,10.场地车船租赁、调干旅费、调干家属旅费补助、驻外机构人员出国回国旅费、养路费(自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取消公路养路费),牧区办公用马费等。(常用的公务费有10项)

设备购置费

它反映行政事业单位不够基本建设投资额度,按固定资产管理的办公用一般设备、车船等购置费,车辆购置附加费,教学、科研医疗单位的专业设置购置费,专业图书馆、文化馆、站的图书购置费,以及一般事业单位的图书购置费,档案设备购置费等。事业费和基本建设投资的划分标准,按照国家计委,规定办理。其中按规定由事业费列支的各种设备,符合固定资产标准的列入本目,不够固定资产的列入有关目。

修缮费

它反映了事业单位的公用房屋、建筑物及附属设备的修缮费,公房租金。城建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经营的由国家预算拨款的房屋、建筑物、公共设施的维修养护费、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革命纪念建筑物的维修费。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不够基本建设投资额度的零星土建工程费用。

业务费

它反映事业单位为完成专业所需的消耗性费用开支和购置的低值易耗品。包括为进行防治防疫用的消耗性的医药隆重材料费。为进行科学试验购置的工器具等低质量易耗品,化学试剂、材料以及专业资料印刷、科学考察研究费用。各级各类学校开支的教学实验费、生产实习费、资料讲义费,高等学校招生经费、毕业生调遣费、教材编审费、业务资料印刷费等。外事部门及其他事业单位法人临时出国人员制装费、差旅费、国外生活补贴和外宾差旅费、招待费。财政、税务、统计部门、财务主管部门的大宗账簿、表册、规章制度、资料、材料的印刷费等。地质勘探费也适用本目。事业单位不属于专业业务的开支,列入“公务”等有关目,专业设备购置列入“设备购置费”,不使用本目。

业务招待费

它反映事业单位为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活动而开支的接待费用,包括交通费、用餐费和住宿费以及各级党委、政府接待办(接待处)用于接待的费用。

其他费用

它反映外籍专家经旨、驻外机构聘用外籍人员经费、出国实习人员生活费,来我国实习人员生活费、本单位职工教育经费,各字医疗减免经费,发给个人的抚恤费、救济费和烈军属、复员退伍军人安置费,民政事业单位休养、收养人员的生活费、服装费,民政部门收容人员给养费,国家支援农业生产的各项生产事业费,以及未包括的其他必要开支。

浅谈如何加强事业单位公用经费支出的管理

一、目前事业单位公用经费支出存在的主要问题

1、从支出的水平看,公用经费支出占事业单位总支出的比重越来越大。有的单位扣除固定资产投资后,公用经费支出占总支出60%以上,大大超出正常水平。

2、从支出的结构看,公用经费支出的不合理性比较突出。其中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邮电费、电话通讯费等项目相对而言比较正常,而业务招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项目的支出所占的比重较大,且弄虚作假的现象时有发生。如在编制会议费预算时,往往采取虚列参会人员、延长会议时间、提高杂费开支标准等办法,将不能开支的项目列入会议费之中。

3、从支出的管理角度看,严重缺乏规范性和科学性。首先表现在编制公用经费预算时缺乏必要的定额标准,导致预算编制随意性较大,为正常执行过程中的随意扩大开支提供了事实上的可能。其次是对财政部门制订的一些政策执行力度不够。再次是内部控制制度不严,疏于管理,会计核算和监督的职能不到位。

二、加强事业单位公用经费支出管理的对策

1、加强事业单位公用经费的预算管理,切实做好预算编制工作。

审计形形色色的“其他应付款”的几点看法

康俊廷 韩风雷 张广奎(审计署郑州办)

“其他应付款”是财务会计中的一个往来项目,属于负债类账户,用于核算企业除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以外的各种应付、暂收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这些暂收应付款构成了企业的一项“非主流性”负债。该账户贷方,登记应付及暂收款项;借方登记归还数;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尚未偿付的应付及暂收款数额。

“其他应付款”账户主要特点是核算内容比较繁杂,包括应付的各种赔款、应付的各种罚金、应付租入固定资产和包装物的租金、存入保证金、应付统筹退休金及应付、暂收上级单位、所属单位的款项等。正是由于这些账户本身所具有的核算内容多而杂并具有过渡性的特点,极易被不法纳税人将该账户做为转移隐匿应税收入,偷逃税款,截留利润的工具,历来是审计中一个重点检查的账户。

一、“其他应付款”内容增减的舞弊形式

(一)隐匿收入,偷税漏税。由于其他应付款的内容较繁杂,有些企业往往混入某些不合法、不合规的经济业务,将其他应付款作为企业隐匿营业收入的“窝点”,以实现偷逃税款或延期纳税的目的。如企业将营业收入列入其他应付款偷逃增值税;将租金收入列入其他应付款偷逃房产税;隐匿收入导致利润下降偷逃企业所得税。通常情况下当企业营业利润可以满足目标时,往往在会计的最后几个月就要煞费苦心的利用虚假的原始凭证或不开具任何原始凭证,将营业收入列入“其他应付款”。有的贪污分子还利用该账户的过渡性质,将某些通过银行转账结算的收入款项,先转入“其他应付款”账户,然后再伺机用现金从“其他应付款”账户中取出,不仅偷逃税款,更伴有贪污犯罪。

(二)隐藏费用、调节成本。企业某些应付款直接与成本费用有

关。如应付统筹退休金,是实行退休金统筹办法的企业,根据企业的工资总额一定比例按月提取计入管理费用,定期交纳社会保险机构,再由社会保险机构按实际交付的退休金数拨给企业,由企业交付给退休职工。因此,企业多提或少提统筹退休金也必然影响到期间费用的正确列支。又如,由于业务需要,企业向其他单位租入的各种固定资产,包装物等,其应付租金构成了企业的成本费用。因此,应付租金数额及计入成本费用的日期是否正确,都会影响纳税。

(三)非法集资。按国家有关规定,企业内部职工集资必须经过当地人民银行的批准,但是,许多企业为了减少麻烦,擅自在企业内部职工中以高于国家规定的利率为诱饵从事违法的金融活动,扰乱了金融秩序,构成了企业和社会的不稳定因素。

二、“其他应付款”审计对策

(一)分析账龄、弄清款项性质,询问相关人员。审计时,应先分清楚其他应付款的账龄,关注长期挂账款项的原因,弄清楚各项款项的性质,是借款还是代垫暂收款还是押金保证金等,同时对企业财务等相关人员进行询问,了解公司账务是否舞弊的情形。

(二)考虑舞弊动机因素,审查企业的内控制度。了解管理当局及企业的内外部经营环境,以发现企业是否有舞弊的“动机”。审计人员应高度警惕,被审计单位可能迫切需要虚构收入和虚减成本费用来粉饰其经营业绩。审计人员应重点审查企业备用金的借款审批制度,长期欠款的转销审批制度、大额资金调拨审批制度、岗位轮换制度等。

(三)关注企业的资金流向,加强关键环节重点审计。

1.重点审计“其他应付款”明细设置是否合情合理。在查验的过

程中应详细写明明细的内容性质,以防企业将款项悉数倒入“其他应付款”这个筐中,造成核算对象不清,所以应以其他应付款明细账为审查重点,对明细账设置不合规定的,必要时做出调整。

2.重点审计“其他应付款”的对应帐户是否正常,收款单位是否存在。有些企业将营业收入计入“其他应付款” 隐匿收入,这时帐户的对应关系会出现异样。一般企业在确认收入时,应借记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贷记收入和税金,如果企业要隐匿收入,就会做成贷记“其他应付款”,在隐匿收入的同时还偷逃税金。凡收款单位根本不存在的,应结合债务性函证的审计程序,实施重要审计调查。因此应加强会计凭证的查验,以防隐藏收入。

3.重点审计有无“其他应付款”长期挂账现象。其他应付款属于流动负债,通常在一个营业周期内偿还。若其他应付款长期挂账,应进行详细审查,应以其他应付款的保证金明细账为依据,重点审查原始凭证,分析是否存在该转未转的款项,如对逾期未收取的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押金和已收取一年以上的押金等,分析其是否应在会计上、税法上分别纳入销售额和应税销售额,并缴纳所得税。

4.重点审计有无虚列其他应付款的行为。有些企业将销货方给予购货方的销售回扣列入“其他应付款”,偷逃增值税、所得税。应注意检查银行存款日记账或现金日记账,通过摘要发现问题;若摘要不清,应进一步审查原始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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