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运输代理协议样式

2024-06-10

出口运输代理协议样式(精选10篇)

1.出口运输代理协议样式 篇一

协议编号: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及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及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为促进运输及进出口贸易的发展,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海运出口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共同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代理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海运出口业务代理人,具体代理承办如下业务: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责任与范围

2.1 甲方责任

2.1.1 甲方必须准确及时提供托运的货物及相关单证,并保证单证相符,单货相符。

2.1.2?订舱时,甲方应及时传真或送交乙方正确之托运单,并加盖甲方“订舱公章”或“公司业务章”。甲方对所提供指示、唛头、标签及联系方式的正确性负责。

2.1.3 甲方订舱,亦应出具书面委托书。并应提供有关出口报关文件,依不同贸易性质备齐所需之单证,应包括:合同、商检证明、核销文件、主、被动许可证、报关单、手册、发票、装箱单及国家规定有关批文等合法、合格文件。托运单内容应注明所托运货物之件数、重量、体积、目的港、装船日期、货物品名、运价及特别要求。

2.1.4 甲方委托内容要求更改或取消时,必须以书面等方式通知乙方,并与甲乙方操作人员电话确认,甲方承担因变更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后果。若情势已发展至无法更改,或违反船公司、海关规定,乙方有权拒绝接受变更要求。

2.1.5 甲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时经妥善包装且坚固适货的,能经受正常装卸及远洋运输。

2.1.6 甲方托运贵重物品,怕挤压的物品、易碎品、化工品、冷冻品、冷藏品、危险物品、活动物等必须事先向乙方提出书面声明,明确指出货物性质及其防护措施和装卸、摆放等各方面的特殊要求。

2.1.7 甲方所出运之货物,不得夹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半危品和国家不允许出口的物品。

2.1.8 甲方如因本协议第2.1.1至第2.1.7条款各方面责任之一存在缺陷造成的货物遗失,灭失或损坏,甲方负责;若因此给乙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

2.2 乙方责任

2.2.1 乙方负责代理甲方所委托之出运,包括:

2.2.2 乙方依甲方要求安排出运,正常情形下,开航日起30-40天内乙方得按时将有关文件,单证归还甲方。

2.2.3 乙方对已签收之甲方单证文件负有妥善保管责任,不得遗失。

2.2.4 对于因乙方过错造成货物遗失,灭失,损坏或延迟,甲方作为托运人无权向乙方索赔。

乙方因其过错确需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应于损害发生后七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否则,乙方不负赔偿责任。对于有保价的货物,乙方按保价金额赔偿;货物没有保价的,乙方按《海商法》关于承运人的赔偿标准进行赔偿。

三、结算条款

3.1 费用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2 甲方收到乙方运费发票后,应立即核对金额。如在收到发票三个工作日内未提出异议,则视为甲方确认发票金额。乙方垫付的费用,甲方实报实销。

3.3 甲方在收到发票后三十日内结清费用。

3.4 协议结算所涉及汇率按业务发生当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执行。

四、特别条款

4.1 乙方遇船期更动、体积、重量、件数不符,应于货物进港前主动通知甲方,并与甲方电话通知确认,甲方亦得及时与乙方书面确认上述更动内容或要求退关,否则,乙方有权将货物正常出运。

4.2 拼箱货物,如遇货物体积,重量双方有争议之情形,甲方付款暂以乙方仓库丈量标准付款,待货物运抵目的港,依目的港返回之正确体积,重量为准,采取多退少补之方式双方共同确认运价。

4.3 甲方付费必须按时结清,否则乙方有权留置甲方之任意单证及货物直至甲方结清应付费用。

4.4 甲方目的港收货人,经乙方目的港代理通知后,逾时未提货或放弃货物,目的港所产生之额外费用及退运费用由甲方全部承担。

五、在执行本协议中若发生争议,应先行协商。经协商不成后,依法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六、本协议有效期限,自签订日起一年为限,协议期满日之前,甲乙双方如未获对方正式书面通知,本协议则自动延长执行一年。在协议期内,双方从事得所有海运出口代理业务完全遵照本协议之规定,不再另签单独协议。

七、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正本一份留存。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付款帐户:________________

美金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人民币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付款帐户:________________

美金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人民币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2.出口代理协议 篇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编号:YTHY-20140808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日期: 2014年08月08日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代理甲方采购、出口商品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与甲方指定的国外买方签订外销合同。乙方承诺,在收到国外买方的货款后,应于3个工作日内汇款至甲方指定的公司账户,汇款金额不超过结汇额。

二、货款计算:乙方按照出口商品的人民币增值税发票金额的向甲方收取代理费,每票最低元,。

甲方或甲方要求其指定的工厂,严格按照乙方的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乙方。在以下条件同时满足后,乙方可以代为办理相关退税手续,时间一般为3个月:(1)货物顺利报关和出口;(2)乙方收到甲方符合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乙方收到国外买方的全额外汇货款。乙方承诺在收到退税款后二个工作日内付至甲方指定银行账户。

三、甲方承担整个出口过程中的所有相关费用,包括银行手续费用、国际和国内运输费、报关、商检、许

可证等。所有费用,均由乙方在向甲方付款时扣除。由于国外买方系甲方指定,乙方不对国外买方的付款做出保证,也不承担对甲方或者甲方指定工厂的最终付款责任。如发生国外买方延迟付款,或甲方指定的国内供应商违约等行为,任何乙方由此遭受的任何费用和损失,均由甲方无条件承担和支付。对于国外买方出现延迟付款等违约行为时,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进行催讨,并可无限期延迟向甲方或者甲方指定工厂付款,直至收到上述全额外汇款项。

四、甲方须向乙方提供真实有效、全额、符合税务局退税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退税,且须在以报关

单记载出运日起10日内将增值税发票送交乙方。甲方须提供真实有效的数据,供乙方向海关申报。甲方保证出口产品的数量、交货期、货物质量等符合国外客户的要求。货物出口后,甲方负责及时收回外汇货款。

如发生下述情况给乙方造成的所有直接和间接损失,由甲方无条件承担和支付。(1)由于甲方未能及时在上述日期内提供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导致无法退税;(2)甲方或者甲方供应商的原因,导致无法向海关申报出口和无法退税的;(3)甲方指定及安排的出口产品数量、交货期、货物质量等未能符合国外客户的要求,或质量、包装、侵犯第三人知识产权等而引起对外理赔争议及法律纠纷;(4)货物出口后,无法收回外汇货款的导致无法退税的。

五、如遇国家政策的改变,海关、商检、税务等调整商品编码、关税、退税政策等政策时,双方均应服

从,甲方按调整后的政策,相应支付给乙方费用、税金等。

六、乙方需要确保甲方客户资料的保密性,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把甲方的客户资料外泄给第三方。同时乙方

更不能以谋取自身利益为目的,而在甲方不知情的情况下直接和甲方的国外客户联系洽谈业务。

七、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为二年,到期双方如无异议,有

效期则自动延长二年。如有异议或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交人民法院处理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电话:电话:

3.出口运输协议 篇三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和乙方,为了加强双方合作,本着互惠互利原则,就货物航空运输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责任

1、甲方负责填写“民航国际货物托运书”及“进出口货物代理报关委托书”,托运书必须签名盖章(公司章及法人章),并提供报关所需的全部文件。如甲方自己将货送沪,需在货物送达上海前告知乙方:货物的品名、件数、体积、重量、目的港,以及送达上海的时间;如需乙方上门提货,甲方需尽早通知乙方提货时间。

2、乙方接到甲方的货物,按票按件验收,办好交接签收手续。货物的体积重量按航 空公司的最后核定为计量标准,并以该计量标准为收费依据。

3、根据航空公司规定,货主的随机文件,航空公司只予传递,不负遗失的责任,甲方自行决定文件随机或直接寄交收件人。对此乙方不承担保管随机文件的义务。

4、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和提供的文件,及时向航空公司定舱。并保证货物的正常出运。(特殊情况特殊处理)

5、乙方将货物交航空公司出运后,在三个工作日内将空运提单交给甲方。

6、如发生航班变更等特殊情况,货物未能按时出运,乙方应在接到航空公司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通知甲方。

7、如货物按时出运后,未能按时到达目的地,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应积极向航空公司查询,并在得到航空公司确认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原因、结果等通知甲方。

8、货物的风险责任:

A、甲方将货物交付乙方前,由甲方负责。

B、甲方将货物交付乙方后至乙方将货物交付航空公司前,由乙方负责。C、乙方将货物交付航空公司后发生问题,乙方负责向航空公司交涉。

9、对于确因不可抗力因素和非乙方原因而致延误出运(如航班取消、罢工、交通工具失事等),乙方不承担责任。乙方有义务及时通知甲方货物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延误事实,并争取采取有效措施努力补救。

二、结算方式

1、空运费和杂费按双方协议价。

2、乙方尽早将货物运费发票开给甲方以便甲方财务做帐,甲方应在收到乙方的退回核销单后30个工作日内结清运费。

3、若空运费到付,如收货人拒付,空运费及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概由甲方负责。

4、航空公司运费若用美金结算,则乙方在发票上同样用美金结算。若甲方要求折合人民币结算,则按甲、乙双方相互确认,以乙方当时规定汇率结算。

三、生效和终止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有效至 2010年 12 月 31 日,到期双方无意终止,本合同自动顺延一年。

3、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要求中止本合同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对方接到此通知后第三十天起本合同即行失效。

4、本合同失效后,协议双方仍应承担协议中止前本协议规定的双方应该履行但还未履行完毕的一切责任与义务。

四、修改与补充

1、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都应得到双方的书面确认书并从双方书面确认之日起生效。

2、在修改或补充未获双方书面确认之前,仍需执行本合同规定的条款。

五、争议解决

合同双方在执行本合同时如发生争执,应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效,则由甲方所在地的法院受理解决该争议。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4.进出口代理协议 篇四

代理协议号:甲方(代理方):欧西爱司物流(上海)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

乙方(委托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原则,经友好协商一致,乙方愿意委托甲方提供进出口货物报关委托书,并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接受乙方委托,提供进出口贸易代理服务,代理乙方从事进出口贸易及相关业务。

二、甲方责任:提供报关委托书(C 类、B类通关、不做H2000申报使用)。

三、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与国外供货商联络,确定货物的规格、质量、数量和价格条件;

2.承担进出口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银行费用、换单费、保险费、报关报检费、检验检疫费、运输费、仓储费等),将上述款项直接支付给相关收款单位或交给第三方代付;

3.乙方应在接到关税和海关代征增值税税票后按时向代收银行缴纳税款;

4.如代理进出口商品属免税、许可证商品,乙方负责办理相关的手续或证明,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乙方负担;

5.守法经营,不伪报、不满报,单单相符、单货相符、如实申报、提供货物的真实情况,对于伪报商品名称、夹带走私物品、高值低报、少报通关数量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和后果,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四、进出口代理报关委托书价格:5元/份,每月结算一次;

五、在贸易合同执行中,如因国外客户或乙方的原因造成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违反合同致使变更或终止本协议,甲方不承担责任,因甲方代理行为的过错造成的损失除外。

六、甲方在执行本协议中,对于乙方或第三方的经济、刑事等纠纷,甲方不负连带责任。由

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七、如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纠纷,适用《对外贸易代理制暂行规定》,《对外贸易法》作为本协

议的准据法。

八、若甲乙双方发生争执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九、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若干份送甲方据以审批、核算、对外付

汇等。

十、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对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代理人:代理人:

5.代理出口协议书 篇五

21代理出口报关 协议书

代理方: C.H.ROBINSON协议号:代理方接受委托方委托对外成交进口下列商品,并订条款如下:

一、委托事项

二、双方责任

1、委托方责任

(1)对上列出口的货物的规格,数量,品质,包装,交货期负绝对责任,并承担货物交验和理赔责任。

(2)提供货物报关出口所需的有关文件资料,每次出口的货物必须与合同和报关单相符 合,如发现出口的货物与提供给代理方的合同,箱单,发票不相符,委托方必须承担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

2、代理方责任

(1)按上列委托事项提供出口代理单证。

(2)负责向有关部门申请出口批文或许可证。

(3)负责报关出口,报关费用由委托方负责。

三、其它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对双方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2、本协议书一式贰份,委托方一份,余下为代理方存查。

3、本合同有效期: 至 2013年2月15日

4、其它条款。

代理方:C.H.ROBINSON委托方:深圳市华巨源科技有限公司 委托方:深圳市华巨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013.01.30

代理进出口报关操作流程/2007-12-

21委托报关协议通用条款

委托方责任委托方应及时提供报关报检所须的全部单证,并对单证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委托方负责在报关企业办结海关手续后,及时、履约支付代理报关费用,支付垫支费用,以及因委托方责任产生的滞报金、滞纳金和海关等执法单位依法处以的各种罚款。

负责按照海关要求将货物运抵指定场所。

负责与被委托方报关员一同协助海关进行查验,回答海关的询问,配合相关调查,并承担产生的相关费用。

在被委托方无法做到报关前提取货样的情况下,承担单货相符的责任。

被委托方责任

负责解答委托方有关向海关申报的疑问。

负责对委托方提供的货物情况和单证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合理审查”,审查内容包括:

(一)证明进出口货物实际情况的资料,包括进出口货物的品名、规格、用途、产地、贸易方式等;

(二)有关进出口货物的合同、发票、运输单据、装箱单等商业单据;

(三)进出口所需的许可证件及随附单证;

(四)海关要求的加工贸易(纸质或电子数据的)及其其他进出口单证。因确定货物的品名、归类等原因,经海关批准,可以看货或提取货样。

在接到委托方交付齐备的随附单证后,负责依据委托方提供的单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报关单填制规范》认真填制报关单,承担“单单相符”的责任,在海关规定和本委托报关协议中约定的时间内报关,办理海关手续。负责及时通知委托方共同协助海关进行查验,并配合海关开展相关调查。

负责支付因报关企业的责任给委托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所产生的滞报金、滞纳金和海关等执法单位依法处以的各种罚款。负责在本委托书约定的时间内将办结海关手续的有关委托内容的单证、文件交还委托方或其指定的人员(详见《委托报关协议》“其他要求”栏)。

赔偿原则被委托方不承担因不可抗力给委托方造成损失的责任。因其他过失造成的损失,由双方自行约定或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由此造成的风险,委托方可以投保方式自行规避。

不承担的责任签约双方各自不承担因另外一方原因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以及滞报金、滞纳金和相关罚款。

收费原则一般货物报关收费原则上按当地《报关行业收费指导价格》规定执行。特殊商品可由双方另行商定。

法律强制本《委托报关协议》的任一条款与《海关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不一致时,应以法律、法规为准。但不影响《委托报关协议》其他条款的有效。

6.出口代理协议书-- 副本 篇六

甲方:协议号:

地址:签订地: 宁波

乙方:宁波江东来鑫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11年7月20日 地址:宁波市江东区世纪大道689号

新天地国际商务大楼12号楼1103室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出口汽车附件事宜,达成以下协议条款:

1. 甲方负责对外洽谈,订立外销合同,组织货物生产并在乙方要求的截关时间前送货

到仓或装柜。

2. 乙方负责订仓、报关、信用证收款方式下的交单、结汇、核销、退税。

3. 甲方须提前5个工作日书面提供真实的货物信息及其他所需的相关资料给乙方;对于法

定检验检疫产品,甲方须及时提供检验检疫凭证(凭条)。甲方必须保证所提供的书面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并承担因书面资料与实际不符所产生的一切责任。

4. 乙方负责取得提单并提供甲方境外客户所需的其他单证。

5. 货物报关出运后,乙方须及时提供增值税发票开票资料给甲方。

6.甲方须保证工厂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真实、准确、有效。

7. 甲方承担在出口及收汇环节中所产生的所有费用;乙方代为垫付的费用按实由甲方承担,并从支付给甲方的人民币货款中扣除。

8. 在收到外汇和甲方的增值税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按银行实际结汇汇率,扣除上述

出口费用和出口代理费用(按实际收汇金额,每1美元收取人民币0.15元),将净收汇(美元)折算成人民币支付给甲方。

9.退税款支付时间:在收到报关单退单后3个工作日内,乙方将退税款支付给甲方。

10.乙方仅承担外销合同的出口代理义务,所有因履行外销合同所产生风险和责任均由甲方承

担。出口货物如发生质量、数量、包装、交货期、储运、知识产权、外汇收汇、国外客人索赔等涉内外纠纷均由甲方负责受理并承担一切经济责任。

11.如国家调整外贸、退税、利率、汇率等政策而对一方或双方产生明显不利时,本合同应

相应调整,以减轻受影响方的损失。

12.本协议有效期一年,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1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7.代理出口协议书参考格式 篇七

二〇〇四年七月版

协议编号: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深圳·电子科技大厦

甲方:(委托方)

地址:

电话:传真:邮编:

电子信箱:

乙方:深圳中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受托方)

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2070号电子科技大厦A座

电话:传真:邮编:518031 电子信箱: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开拓出口渠道、在营销上发挥各自优势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出口其产品给甲方指定的境外客户(以下简称“外商”)一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外经贸部《关于对外贸易代理制的暂行规定》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总则

1、甲、乙双方就本协议项下的货物建立代理出口委托关系,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实

施代理出口和收转外汇。

2、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办理出口退税的需要,甲、乙双方需就每一批出口货物

另行签订以甲方为卖方、以乙方为买方的《收购合同》,并由甲方向乙方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

3、本协议为建立甲、乙双方法律关系的总协议。双方所签订的每一份《收购合同》

均受本协议约束,如有冲突,以本协议规定为准。

4、5、在甲方的授权范围内,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出口合同。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首先根据上述法律及双方在签订本协议时达成的基本原

则协商解决。

二、代理范围:

1、2、标的: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其出口等产品。甲方委托乙方代其出口产品,相关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价格、支付方式等

条件以甲方提供给乙方的订单/甲方编制的“出口报关货物资料单”/甲、乙双方

签订的《收购合同》为准。

3、甲方委托乙方以乙方名义对外签订外贸合同、办理出口报关、出口商检、进行国

际结算、出口退税等事宜。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负责与外商的业务联系及业务谈判,确认乙方与外商签订的外贸合同条款,甲方不得由于外贸合同条款本身的缺陷及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向乙方索赔。

2、甲方负责保证出口货物的品质规格、数量、包装、交货期、知识产权等工作,甲

方不得由于以上问题而引起的责任向乙方索赔。

3、甲方负责根据其与外商商定的交货期安排生产和货物准备工作,并保证按时交货,否则所引起的迟延交货责任由甲方承担。

4、甲方负责于货物报关出口前三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关货物资

料单”及《商检换证凭单》,以便乙方办理货物出口的审批手续和出口报关的准备

工作。甲方应及时满足乙方为货物出口报关所需的信息要求。若因甲方提供资料

与实际出口情况不符,引起海关扣柜或处罚的后果,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同时,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

5、甲方负责安排远洋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租船订仓事宜,并及时将船公司提柜

纸传真给乙方,同时告知该航班的截关日期。

6、甲方应在货物出口报关后三日内向乙方交付涵盖相关《收购合同》项下全部货物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7、如甲方在货物出口报关后三十日内未能将第6条所述票据交付给乙方,或甲方所

交付的票据未能通过退税主管机关的审查,则甲方无权依据《收购合同》要求乙

方支付《收购合同》规定的税款;乙方已经向甲方支付税款的,甲方应予退回。

8、出口业务货款的回收风险由甲方承担,甲方应确保外商在货物出口报关后内

将全部外汇货款支付给乙方,以便乙方核销外汇。如因外商不付款而导致乙方不

能核销外汇遭受有关部门的处罚,甲方应承担责任并补偿乙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

损失。

9、甲方负责向乙方支付相关操作费用,具体费用包括:银行手续费、办证费、认证

费、保险费、运杂费、检验检疫费、港杂费、仓租费、查柜费等)。若乙方垫付相

关费用,则甲方须在每月月底之前结清乙方所有代垫费用或在乙方所付甲方货款

中扣除。

10、外商开立的信用证须经乙方确认。甲方不得未经乙方同意擅自通知外商变更或修

改外贸合同条款或信用证条款,否则,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与外商签订出口合同,并按照合同规定履行相关义务。

若外商要求修改或变更出口合同条款,乙方须及时通知甲方,并得到甲方确认后

方可修改或变更出口合同。

2、乙方负责根据甲方提柜纸安排提柜和由甲方工厂至深圳码头的拖车,并承担此段的拖车费用。

3、乙方负责向海关申报货物出口及办理出口报关的一切手续,并承担相应的报关费。

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装箱资料后,应及时对甲方的出口业务制作出口所需的全

套单证。并安排报关出口。若乙方原因造成出口耽误而引起客户索赔,乙方应承

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4、乙方根据出口合同或信用证及相关商业惯例向外商提供单证,如发现有不能按照

外商要求提供的单证,应及时要求外商修改并告知甲方,以便与外商协调。

5、如果外商以信用证方式付款,乙方负责所有涉及信用证业务的审核和确认(包括

但不限于外商信用证审核、出口单据审核等),如果由于乙方审核不严或出错使得

信用证无法议付而造成甲方受损,则乙方有义务做出相应赔偿。

6、7、乙方负责办理出口合同项下的外汇核销和出口退税手续。因乙方纯属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出口,故在收到外商(或甲方)境外汇款/开出的信用证前,乙方无义务向甲方支付任何款项,且不承担任何有关延迟付款的责任。

乙方在货物完成出口报关、并收到外汇货款及相关出口退税单据后,应在三个工

作日内将货款在扣除相应费用后付至甲方指定账户。

五、货款结算:

1、定金及余款的结算:

(1)乙方在收到外商支付的定金后三个工作日内,将相应外汇款项按照的汇率折算成人民币支付给甲方。甲方负责催促外商在货物出口报关后日内将该

批出口货物的全额外汇货款付到乙方账户;乙方收到该笔外汇货款及合法有效的增值

税专用发票后,在三个工作日内,按照汇率将所收外汇折合成人民币,扣除

已向甲方支付的货款及所垫付的各种费用后,将余款支付给甲方。

(2)乙方在收到外商开出的、以乙方为受益人并为乙方所接受的信用证后三个工作

日内,将所收到信用证金额的%按照的汇率折算成人民币支付给甲方。

甲方负责催促外商在货物出口报关后日内将该批出口货物的全额外汇货款付到

乙方账户;乙方收到该笔外汇货款及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在三个工作日内,按照汇率将所收外汇折合成人民币,扣除已向甲方支付的货款及所垫付的各

种费用后,将余款支付给甲方。

(3)如外商未能如约支付全部外汇货款,则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其按照本条的规定已经支付给甲方的货款。同时甲方负有在接到乙方追索通知起的三个工作日内归还该笔货款的义务,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利息损失和其他相关费用。

2、无定金货款的结算:

甲方负责催促外商在货物出口报关后日内将该批出口货物的全额外汇货款

付到乙方帐户;乙方收到该笔外汇货款及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在三个工作日内,按照的汇率将所收外汇折合成人民币,扣除乙方垫付的费用后,将余款支付给甲方。

3、核账:

(1)甲、乙双方于每月月末就本月所发生的业务往来账目进行核对,并就未能及时按照本协议及《收购合同》执行的问题(如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提供、延迟收汇等)进行磋商,提出双方均可接受 的处理意见。

(2)甲、乙双方须就每月核账结论及相关问题的处理意见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作为下个月核账的基础。

六、保密条款

乙方对甲方委托的业务必须绝对保密,不得故意直接或间接向外泄露甲方客户的有关商业资料(办理出口许可证、报关、外汇核销等手续时向国家有关部门申报除外)。

七、不可抗力

1、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甲乙双方不能履行本协议时,双方可据此免除责任,但违

约方应尽及时通知义务,并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同时,双方应积极协调配合,共同处理由此造成的后果。

2、3、由于国家政策性调整导致不能履行相应义务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国家出口退税政策或汇率发生变化,双方应及时进行相应的调整。

八、争议解决

1、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原则认真履行合同项下的义务。出现损失的,由过错

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由双方按照过错大小承担责任。

2、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首先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深圳市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关于对外贸易代理制的暂行规定》(对外经济贸易1991年8月29日发布)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经双方友好协商,制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后生效。

十一、本协议有效期为年,自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算。

十二、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深圳中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授权人签字:授权人签字:

(公章)(公章)

8.出口运输代理协议样式 篇八

托运方:****************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承运方:刘****身份证号码:(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之货物交由乙方代理出口货运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现委托乙方作运输代理,将甲方之货物转达运至甲方指定的地点。

二、乙方自愿接受甲方之委托,并保证甲方的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完好无损不造成任何影响(如数量、时间、地点及品质等)

三、货物起运地点:***************有限公司

货物到达地点:由甲方指定的地点。

四、运输费用、结算方式: 按双方协商好的费用结算方式。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义务

1.1、甲方的权利:要求乙方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甲方需要变更到

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乙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乙方。

1.2、甲方的义务:按约定向乙方交付运输费。物品在运输过程中,因物品的合法性原因受到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扣留、查封、拍卖或没收,其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应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包装,并遵守有关货物运输的规定。

1.3、乙方所提供的运输车辆报关资料一定要准确,如因资料不准确等原因造成我司物品被查车、查封、扣留、拍卖、没收等情况,其损失由乙方承担,并视情节轻重扣运输费总价的10%-50%赔偿款。

2、乙方的权利义务

1.1、乙方的权利:本运输公司有权开箱抽查交寄之物品,以供海关或政府机构查验,有权拒绝任何个人或

公司寄递海关禁止进出口物品。

1.2、乙方对任何运载中意外之延误事情及时交由双方协调处理。

1.3、乙方保证运输价格合理,不能高于市场平均运价水平。遇到紧急情况乙方应及时与甲方联系,在规定期限内负责保管好相关货物。

1.4、乙方的义务: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无人为的变质,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在货物到达以后,按规定的期限,负责保管。

六、违约责任:

1、甲方责任:在甲方专用线或在港、站公用线、专用线自装的货物,在到站卸货时,发现货物损坏、缺少,在车辆施封完好或无异状的情况下,甲方应承担所有的损失。

2、乙方责任:

2.1、乙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甲方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如果货物逾期达到、乙方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2.2、运输过程中因乙方责任造成的货物破坏和损失,乙方将按所承担之责任赔偿,最高赔偿金额为受损货物的运费的5倍。

2.3、运输过程中如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应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由终点阶段的乙方向负有责任的其他乙方追偿。

2.4、在运输过程中,如因乙方责任造成甲方货物被查车、查扣、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以上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协议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

日期:日期:

9.广告代理合同(样式二) 篇九

电话:

乙方:

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_____》广告代理事宜达成协议并同意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第一条 双方关系

1、协议双方均为公司法人,作为相互独立的缔约人。

2、乙方愿意作为《_____》广告代理,甲方同意乙方作为《_____》广告代理。双方承诺,为拓展《_____》的广告业务、为维护并提升双方的商业形象和声誉共同努力。

3、双方同意,除协议中已表达的相互关系之外,各方都有独立的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的债务或经营行为引起第三方诉讼、索赔,均由该方独立承担,对方不承担连带责任。

4、双方同意,乙方代理甲方广告业务的期限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此期间,乙方不得将广告代理权转授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广告代理的资格,并要求经济赔偿。

5、为沟通情况、交换信息、协调业务,双方同意定期或不定期地举行工作协调会议。

第二条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_____》广告版面,版面按协议月度安排:每月提供不少于_____个版面;如有特殊广告版面要求,应提前一周向甲方申报。

2、甲方按协议数量保证乙方广告版面或乙方广告版面未能充分利用的情况下,甲方有权自行安排广告版面。

3、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乙方业务开展情况;审定、发布乙方承揽的广告。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广告刊例价格,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4、甲方有义务让乙方知晓每月杂志的选题,供乙方在广告代理业务中参考。甲方同意乙方拥有对拟开展专题活动的建议权。

5、甲方同意为乙方联络的客户提供广告设计、活动策划和相应的支持,根据双方协议,收取相关费用。

6、甲方同意乙方作为《_____》杂志广告刊登的签订单位。为配合广告业务的开展,甲方同意在协议期内每月向甲方提供杂志8本,甲方从乙方的利润中扣除杂志成本。

第三条 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有责任全力开拓《_____》广告市场,培育客户群,在代理业务中保证向客户提供良好服务,不以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损害客户的利益以及甲方的声誉。在市场开拓中,对甲方明确提示为保密资料的信息给予保密。代理活动中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理。

2、乙方保证,严格按照甲方规定的广告刊例价格同客户洽谈业务。特殊情况由乙方请示甲方同意后方可执行。乙方提供甲方刊登的所有广告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乙方违反保证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乙方代理的广告,经甲方审核,如因相关资格不具备而导致不能刊登,乙方应及时通知客户,经客户确认后尽快办理退费手续。

3、乙方向甲方支付代理费用的办法:按照广告客户的实际到款额,甲方得_____%、乙方分得_____%的比例结算,各自承担税费。乙方在广告款到位后一周内同甲方结算。双方参与组织的经营活动,扣除活动成本后按甲方得_____%、乙方分得_____%的比例结算,各自承担税费。

4、《_____》为月刊,每月_____日付印,_____日截稿。乙方至少应在截稿期前_____天(每月_____日前),将广告菲林片(四色、175线、3mm出血,简体字版)及定版通知单,交付甲方审稿、印刷,以不影响甲方的出版日期。由于乙方延误使广告不能在当期杂志刊出,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同意在协议期内向甲方提交完整准确的广告客户资料作为备份。乙方与广告客户的合作协议由乙方妥善保管,因乙方原因造成客户纠纷或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解决。

6、乙方在协议期内,每月应向甲方通报一次广告招商情况,以协调双方业务。乙方的公司地址、联系电话、联系人等相关资料如有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因乙方通知不及时造成乙方损失的,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四条 免责条款

1、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影响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正常服务和技术支持时,不视作甲方违约;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外部条件被严重破坏,使双方合作举办的活动受到阻碍或取消,甲方除将相关费用退还广告商外,不对乙方及其联络承担其他责任。乙方对此均表认同。

2、已经立项的活动因某种原因需要延期,双方认同属于正常情况,不属违约。

3、甲方保留因外部因素的改变而改变出版日期、版面数量的权力,但应在_____天前将上述变动通知乙方。双方同意上述变动不影响协议的继续履行。

第五条 协议解除

本协议在下述情形下解除,提议方应提前__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协议。

2、本协议期限届满。

3、一方当事人主体资格消失,如公司撤消或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但公司进行重组、名称变更、分立或与第三方合并等不在此列。

4、一方未履行或违反本协议所应承担的义务,经另一方给予一定期限仍不采取补救措施,致使另一方依据本协议的预期利益无法实现或协议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另一方有权解除协议。

5、一方明确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或以行动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另一方可以解除协议。

6、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双方均可要求解除协议。协议解除后,双方依据本协议的权利义务终止,但一方在协议解除前应履行的义务仍需履行。

7、除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协议解除的情况外,引起协议解除事由的一方应赔偿因协议解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 附则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任何更改均需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_____》杂志社

(签署及盖章)(签署及盖章)

10.出口代理协议(通用)范文 篇十

甲方:上海东浩国际商务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四川北路1666号高宝新时代广场19楼

电话:(021)61437888

传真:(021)61437800编号: 日期:2008.10.16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平等互利、长期合作的愿望,就2008年度甲方代理乙方出口__各种外贸出口 产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双方各自职责范围:

<一>甲方职责:

1、甲方接受乙方的委托,以甲方的名义与乙方的国外客户签定外销合同,合同的民事责任由乙方承担。

2、甲方可以根据出口贸易的要求与乙方或者乙方指定的国内生产企业签定有关出口货物的合同,合同的民事责任由乙方承担。

3、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有关出口产品的原始信息,负责缮制出口所需的运输、结汇单据,以及办理报关、出运、外汇核销及退税申报等手续;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且甲方有权对本代理业务中货物出口的各个环节进行跟踪。货物在国内,外运输期间发生的意外损失,均由乙方直接追溯其保险公司或运输环节,甲方可协助乙方提供必要的证据及手续,但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4、如由甲方提供空白单据给乙方、或乙方及其客户指定的货运公司制单的情况下,乙方必须合法经营,报关单内容应与实际出运货物严格一致,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5、负责办理许可证申领工作。(合同须涉及到许可证事项,双方须就该等事宜达成另外协议,并由乙方付清相关费用。)

<二>乙方职责:

1、负责与国外客户洽谈并确定具体商品、价格、数量、质量、交货期、结汇方式等具体合同条款并将有关资料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2、自行选择和确定生产加工工厂,用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有关产品的价格、质量标准、包装、交货期、出运方式等相关贸易内容。承担因工厂产品质量、包装、交货期等等原因造成不能及时装运、安全收汇或发生索赔、退货事件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3、乙方应将出口货物托运及报关的详细资料,在货物出运前七个工作日用传真、E-mail通知甲方,使甲方有足够的时间办理货物出运手续,其后任何的修改必须用书面形式,并在不影响出运的前提下进行。如果由于乙方或者乙方指定工厂的原因造成货物不能及时出运,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保证每笔货物出运后,将外汇由国外及时汇入甲方帐户(一般不迟于半个月),外汇进账金额需与报关数据一致,确保甲方顺利办理外汇结汇和核销手续。如有外汇预付款 1

时,乙方需提前提供外销合同条款及内容,让甲方及时办理备案登记手续,确保外汇正常,及时进入甲方帐户。

5、乙方保证出口货物与报关单内容一致,保证乙方或者乙方指定的生产企业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真实、完整。发票的品名、数量、金额、单位与报关单完全一致。外汇进入甲方帐户后,甲方凭乙方提供的增值税发票,一般不迟于叁个工作日向乙方支付货款。乙方需在报关后两个月内提供增值税发票,如未能提供增值税发票,需承担报关金额的17%税。

如因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生产企业原因导致不能退税或不能全额退税,因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应由乙方承担,并在结算中自动予以扣除。

6、乙方领用的核销单,自领用日起,60天内必须退回甲方。如乙方指定货运代理公司,则应由乙方负责和督促货运代理在货物装船后的60天内将有关海关退税单证退回甲方,逾期将由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周为出口金额的0.15%计算。

二、结算方式:

1、甲方代理乙方出口结算,乙方承担因外商以任何理由不付款所产生的一切费用、损失和后果。

2、甲方代理费的计算: *按汇率买断结算方式:(1)出口商品退税率为17 %:

结算公式:可支付贷款总值=外汇总金额×当天结进的汇率×1.15

(2)出口商品退税率为13 %:

结算公式:可支付贷款总值=外汇总金额×当天结进的汇率×1.11

(3)出口商品退税率为11%:

结算公式:可支付贷款总值=外汇总金额×当天结进的汇率×1.09

(4)出口商品退税率为5%:

结算公式:可支付贷款总值=外汇总金额×当天结进的汇率×1.03

(外汇总金额以甲方实际收到数为准,并需将出口过程中产生的费用折合美元予以扣除)。

*按代理费结算方式:

外汇总金额以甲方实际收到数为准折合成人民币的金额-货款+税款-税息(税款

0.0075*4个月)-1美元收取代理费0.1人民币-出口实际垫付出的金额。余额可以佣金的方式支付给乙方,乙方需提供给甲方有效发票。

每笔业务7000USD以下,最低收取代理费人民币800元。

3、工厂货款支付:甲方在乙方的国外客户将境外货款汇到甲方帐上或在L/C项下已安全结汇的前提下,将收汇金额按银行当天牌价支付给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生产企业。在甲方全额收汇后,甲方凭乙方或乙方指定生产企业提供的正确有效的增值税发票付款给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生产企业。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生产企业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的品名、数量等一切内容必须与海关报关单内容相符,否则甲方不支付货款。

4、出口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包括出口关税、出口报关费、运费(含CFS费、港杂费、THC、签单及单证费等)、商检费、海关手续费、保险费等。甲方提供和办理的相应出口单据费用,按实列支,从货款中扣除。

三、其它事项:

1、为保证代理业务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每笔业务如需要甲方与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生

产企业签定相应合同的,该合同应为本出口代理协议项下之出口产品合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所产生的问题,均以出口代理协议内容为准,合同只是出口代理协议的附件。

2、甲乙双方执行合同的行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令、法规。违者将承担一切责任。甲方对乙方的正常业务活动给予保密。乙方须严格遵守“知识产权法”中有关“版权法”、“商标法”以及“专利法”的有关规定,任何与之相悖的做法将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3、未尽事项,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按照该会的仲裁规则仲裁,仲裁结果是终局的。

4、此协议制成正本两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一份,此协议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

5、本协议有效期自2008年11 月7日起至2009年`11月7日止。在此期间,按照本协议由甲方与外商签订的出口商品售货确认书、甲方与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生产企业签订的涉及出口货物的合同均为本代理协议的附件,甲方向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生产企业出具的任何有关收取货物的凭证均不得作为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生产企业向甲方主张货物或货款的凭据,其仅作为履行甲方代理乙方与外商签订的出口商品售货确认书之必须手续。

甲方上海东浩国际商务有限公司

_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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