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工作规程(精选8篇)
1.学校安全工作规程 篇一
学校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为了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学校师生的生命及公共财产安全,特制定王泗学校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如下:
1、加强安全防范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校教职工、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通过校会、班会、课间广播等宣传阵地进行专题讲座,对学生进行安全防范及紧急救助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充分认识火灾预防工作的重要,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全校安全。
2、进一步落实安全防火目标责任制,细致到本校各个部门,每个重要部位都要有专人负责,使每一位教师都能知道在消防安全中自己所承担的任务和职责。
3、加强日常监控力度,每天有常规检查,每周有一次重点检查,每月有一到二次行政参与的抽查,检查有记录,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通报,限期整改并复查,直到问题彻底解决为止。
4、如有火情发生,火灾事故应急领导小组迅速组织义务消防人员实施抢险救灾。按下列程序操作:一是迅速拨打119报警,说明起火地点和起火原因。二是断开电源,打开所有的消防应急照明通道,取灭火器,拔出插销;组织有关人员控制火势蔓延。三是紧急疏散人员,并做好抢救火情围困人员,处置危险物品,保护档案,防止灾情进一步扩大。消防人员来到起火地点后,学校组织有关工作人员积极配合消防人员进行灭火并保护好现场。最后协助公安消防做好事故的调查和报告。
5、处在失火现场的教职工,立即组织力量参与抢救,指派人员及时报警。组织师生疏散。疏散时要注意不要惊慌,有组织的疏散。逃生时要防止火场浓烟呛人,可利用毛巾、口罩、蒙鼻匍匐撤离的方法,也可向头部身上浇冷水或用湿毛巾、湿棉被、湿毯子等将头身裹好,再冲出去。
王家庄街道朱子小学
2013年2月
2.学校安全工作规程 篇二
三个标准中分别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安全操作方法及反光贴的粘贴方法做了详细的规定。
(一) 《拖拉机安全操作规程》中规定:
1.拖拉机作业人员, 应经过由生产、销售或有关主管部门组织的技能培训和安全教育。
2.拖拉机驾驶操作人员, 应取得农机安全监理机构核发的相应机型拖拉机驾驶证, 驾驶证应当在有效期内。
3.拖拉机应按规定在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办理注册登记, 领取拖拉机号牌、行驶证, 并按规定悬挂号牌, 随机携带行驶证。领有号牌、行驶证的拖拉机应按规定参加定期检验并合格。
4.拖拉机驾驶操作人应详细阅读产品使用说明书, 熟悉安全注意事项和安全警示标记的含义。拖拉机投入作业前, 应按使用说明书进行检查和保养, 确保机械技术状态完好。
5.拖拉机驾驶操作人衣着不得妨碍驾驶操作, 衣扣须系紧, 不准赤足、穿拖鞋, 女性驾驶人发辫不应外露;作业前应勘察道路和作业场地、清除障碍, 必要时应在障碍、危险处设置明显标志。非作业人员不应进入作业区。
6.拖拉机驾驶操作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1) 驾驶操作与驾驶证规定不相符的拖拉机;
(2) 驾驶操作未按规定审验或审验不合格的拖拉机;
(3) 驾驶操作未按照规定登记、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拖拉机;
(4) 将拖拉机交给无证人员驾驶操作;
(5) 携带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上机作业;
(6) 饮酒或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后驾驶操作拖拉机;
(7) 患有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驾驶操作拖拉机;
(8) 驾驶操作拖拉机时吸烟、饮食、闲谈、接打电话或有其他妨碍安全驾驶操作的行为。
7.拖拉机的禁用:
(1) 封存、报废和技术状态达不到安全要求的;
(2) 非法制造、拼装、改型或国家实行安全认证的拖拉机没有通过安全认证的;
(3) 安全销、安全链、防护网、防护罩等安全设施不全或不可靠的;
(4) 转向与制动系统工作不良的;
(5) 离合器结合与分离不良的;
(6) 发动机、传动部分有明显杂音或其它不正常现象的;
(7) 各部件联结松动、损坏的;
(8) 配套机具缺件、变形以及工作部件安装不正确及调节装置失灵的;
(9) 未配备有效的消防器材, 夜间无安全可靠的照明设备的。
8.拖拉机的启动
(1) 启动时, 必须将变速器置于空档位置, 动力机组离合器手柄置于分离位置;
(2) 手摇启动, 要紧握摇把, 站立位置和姿势要正确, 发动机启动后, 应立即取出摇把;
(3) 绳索启动, 绳索不准缠在手上, 身后不准站人, 人体应避开启动轮回转面。启动机启动后, 空转时间不得超过5min, 满负荷时间不得超过15min;
(4) 电动机启动, 每次连续启动时间不超过5S, 一次不能启动发动机时, 应间隔2-3min再启动, 启动3次仍不能启动, 要查明原因, 排除故障后方可再启动;
(5) 严禁用金属件直接搭火启动;
(6) 严禁用溜坡或向进气管道中注入汽油等非正常方式启动;
(7) 严冬季节启动前应加热水预热, 不可骤加沸水, 严禁无水启动和明火烤车;
(8) 主机启动后要低速运转3-5min, 观察各仪表读数是否正常, 检查有无漏水、漏油、漏电、漏气现象, 倾听有无异常声音。
9.拖拉机的起步
(1) 拖拉机发动机启动后必须空转预热, 达到规定的水温和油温, 待运转正常后方可起步和逐渐增加负荷;
(2) 起步或者传递动力前, 必须观察周围情况, 及时发出信号, 确认安全后方可进行;
(3) 起步或传递动力时, 必须缓慢结合离合器, 逐渐加大油门;
(4) 手扶拖拉机起步时, 不准在松放离合器手柄的同时, 分离一侧转向手柄;
(5) 驾驶室内不准超员乘坐, 不准放置有碍作业的物品。手扶拖拉机驾驶座位以及脚踏板上严禁乘座或站立其他人员;
(6) 拖拉机挂接农具上除设有工作座位 (或踏板) 供额定的操作人员在田间作业时乘座 (站) 外, 其他任何部位和任何情况下, 严禁乘座 (站) 人员, 也不得擅自增设座位或踏板;
(7) 驾驶操作人与辅助作业人员之间必须设置联系信号。
10.拖拉机的行驶
(1) 道路行驶中应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规定;
(2) 拖拉机行驶中, 不准将脚踏在离合器踏板上, 不准用离合器控制车速, 不准分离离合器停车且不摘挡而与别人谈话或者做其它事;
(3) 严禁双手脱把或者用脚操纵手扶拖拉机;
(4) 挂车装载应均衡, 不能偏向一侧, 也不能过于偏前和偏后;
(5) 轮式拖拉机左右制动踏板必须连锁牢固, 防止单边制动;
(6) 严禁用改变发动机的额定转速和拖拉机的传动速比等方法提高行驶速度;
(7) 严禁高速急转弯;
(8) 运输作业, 一辆拖拉机只准牵引一辆挂车, 严禁从事客运和人货混装。
(9) 不准装运危险、剧毒物品;
(10) 运输棉花、秸秆等易燃品时, 严禁烟火, 并有防火措施;
(11) 运输大件物品、机具, 须有防滑移措施。
(12) 拖拉机牵引损坏车辆时, 须遵守下列规定:
(1) 一台拖拉机只准牵引一辆, 低速行驶, 禁止其后再挂接农具或者挂车 (不含手扶拖拉机) 。
(2) 被牵引车辆的转向, 制动必须有效, 夜间要有灯光信号设备。
(3) 牵引时采用硬联结方式。
(4) 同一类型的拖拉机可以互相牵引、小型拖拉机不得牵引大、中型拖拉机, 轮式拖拉机不得牵引履带式拖拉机。
(13) 通过渡口, 必须听从渡口管理人员指挥, 上、下渡船应低速行驶, 在渡船上停稳后必须锁定刹车, 并采取可靠的稳固措施。
(14) 通过铁路道口, 应遵守下列规定:
(1) 驾驶操作人必须听从道口管理人员的指挥;
(2) 通过设有道口信号装置的铁道口时, 要遵守道口信号的规定;
(3) 通过没有道口信号装置的无人看守道口时, 必须停车了望, 确认两端均无火车开来时, 方准通行。
(15) 上、下坡行驶时不准曲线行驶、急转弯和横坡掉头, 上陡坡不准换挡, 下坡不准熄火或空挡滑行;坡路上必须停车时须卡住制动踏板或采取可靠防滑措施;
(16) 通过河流、洼塘时检查河床的坚实性和水的深度, 确认安全后, 方可通行。采用中、低挡行驶, 不准中途变速或停车;
(17) 冰雪道路行驶时不准高速行驶、急转弯、急刹车, 不准在上下坡时换挡, 与同方向行驶车辆保持安全距离。
11.拖拉机的田间作业
(1) 作业人员工作时应坚守岗位、集中精力, 经常观察机组以及作业区内有无异常情况, 不得闲谈、打闹或者做其它有碍驾驶、操作的动作;
(2) 作业时人体不准接触运转部位, 禁止从传动皮带以及传动轴上、下方穿越, 行驶中、严禁追随、攀登或跳车;
(3) 作业时, 禁止对机组进行保养、调整、紧固、注油、换件、检修、清理和排除故障等项工作;
(4) 发动机冷却水沸腾时, 不准立即打开水箱盖, 骤加冷水, 应卸去负荷, 低速运转, 待水温下降后, 方可打开水箱盖添加冷水;
(5) 发动机发生“飞车”时, 不准卸掉负荷, 应立即采用切断气、油路等有效措施强行熄火;
(6) 发动机不准长时间怠速运转和超负荷作业;
(7) 拖拉机在作业中出现翘头时, 应立即减小油门, 分离离合器, 减轻负荷, 防止纵向翻车;
(8) 拖拉机牵引 (悬挂) 农具以及履带式拖拉机通过村镇和危险地段, 必须有专人护行、不准高速行驶, 不准行人追随攀登;
(9) 使用悬挂农具时, 须遵守下列规定:
(1) 拖拉机挂接农具时, 驾驶操作人必须听从挂接人员的指挥, 挂接人员必须等车停稳后方可挂接农具;
(2) 拖拉机与农具挂接后, 应插好安全销, 调整限位链, 下拉杆后端的横向摆动不得过大, 悬挂农具挂接后还应检查升降是否灵活;
(3) 起步要平稳, 转弯时须减速, 不准操作过猛;
(4) 作业时, 分置式液压操纵手柄必须放在“浮动”位置, 禁止放在“压降”位置, 半分置式及整体式液压装置, 应根据土壤比阻和地表情况, 正确使用位调节和力调节手柄;
(5) 地头转弯或过沟埂时, 应将农具升到最高位置;
(6) 越过高埂或者上陡坡时, 应根据地形倒车行驶, 倒车前, 应认真观察周围情况, 确认安全, 并发出信号后方可倒车, 必要时要有专人指挥;
(7) 升起农具排除故障或更换零件时须将其支撑牢靠;
(8) 机具不准悬挂停放;
(9) 远距离转移地块时, 除应将农具升到最高位置外, 还必须调短上拉杆, 同时用定位阀定位, 并用锁紧装置将农具固定。
(10) 使用动力输出轴时, 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 动力输出轴与农具间的万向节须设防护罩;
(2) 在挂非独立式和半独立式传动时, 须先将变速杆放在空挡位置, 然后接合动力输出轴挡位;
(3) 使用同步式动力输出轴挂倒挡前, 应先分离动力输出轴;
(4) 检查农具或发动机熄火时, 须先将动力输出轴动力切断。
(11) 作业中,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应立即停机。
(1) 发生人身伤亡以及机械事故;
(2) 拖拉机转向、制动机构突然失灵;
(3) 机组有异声、异味、机油压力突然下降或者升高等不正常现象;
(4) 机组发生强烈震动;
(5) 发动机“飞车”;
(6) 夜间作业, 照明设备发生故障。
12.拖拉机的停车
(1) 拖拉机停车前, 应先卸去负荷, 低速运转数分钟后方可停机, 不准在满负荷工作时骤然停机;
(2) 拖拉机停车应选好停车点, 停车后要锁定刹车, 放下悬挂农具;发动机熄火后, 要关闭电门, 取走钥匙;
(3) 发动机熄火后, 停放地点气温低于零摄氏度时, 冷却水未加防冻液的必须待水温降到70℃以下时, 放尽冷却水, 严冬季节停车后, 必要时应趁热将润滑油放出。
13.拖拉机的技术维护
(1) 应按使用说明书“技术保养规程”进行技术维护;
(2) 技术保养前, 必须使发动机熄火, 带有悬挂农具时, 应将农具落地。
(3) 技术较复杂的保养必须在室内进行, 室内应通风良好;
(4) 清理杂草冲洗污泥, 保证各部件外表清洁、干燥;
(5) 技术维护完毕, 应及时清点工具和零件, 并试车检查全机技术状况。
(6) 出车前后应重点检查:
(1) 牵引插销的保险销是否插牢, 保险链是否装妥。牵引架是否牢固, 连接销子是否严重松旷;
(2) 转向盘中心销锁定螺母是否有松动现象;
(3) 制动装置杆件是否连接可靠, 制动气 (油) 管路是否接牢, 有无漏气 (油) 现象;
(4) 轮胎气压是否符合规定;
(5) 各紧固螺栓和螺母 (特别是轮胎、钢板弹簧处) 是否松动, 防护网及其它安全标志是否紧固, 后灯和制动灯是否亮。
14.拖拉机的入库
(1) 放净柴油、润滑油和冷却水, 卸下蓄电瓶和三角皮带。
(2) 正确调整轮毂轴承、转向盘 (同时润滑) 及轮胎气压, 必要时进行轮胎换位;
(3) 对全车进行涂 (喷) 漆或补漆。车架、车身、轮辋等金属表面涂 (补) 漆前应除锈;
(4) 将车架垫起, 使轮胎离地面5—10cm, 露天存放要严密遮盖。
(二) 《联合收割机安全操作规程》中规定:
1.驾驶员必须经农机管理部门的技术培训, 并取得收割机驾驶操作或农田作业证。
2.出车前要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做好机器保养, 注意下田部位行走系统的维护和保养, 以确保收割机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3.作业时, 收割机上可乘坐接粮员1人 (大型机可坐1~2人) , 不准乘坐与操作无关的人员。
4.新的或经过大修后的收割机, 使用前必须严格按照技术规程进行磨合试运转。未经磨合试运转的, 不准投入正式使用。
5.发动机启动前, 应将变速杆、动力转出轴操纵手柄置于空档位置 (履带式机型应将工作离合器置于分离位置) 。
6.收割机起步、接合动力 (或工作离合器) 转弯, 倒车时应事先鸣喇叭或发出信号、并观察机器前、后、左、右是否有人, 接粮员是否坐稳;起步、接合动力档时速度应由慢逐渐加快;转弯、倒车动作应缓慢。
7.作业中, 驾驶员要集中注意力, 观察、倾听机器各部件的运转情况, 发现异常响声或故障时, 应立即停车, 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作业。
8.接粮员工作时要注意力集中, 如发现出谷口堵塞或其他故障时, 应立即通知驾驶员停机并排除故障, 在机器未完全停止运转前, 严禁用手或工具伸入出粮口, 以免造成人身伤亡事故。
9.严禁在机器运转时排除故障, 禁止在排除故障时启动发动机或接合动力档 (工作离合器) 。
10.收割机在较长距离的空行中或运输状态时, 应脱开动力档或分离工作离合器;长距离道路行驶时, 应将割台拉杆挂在前支架的滑轮轴上。
11.机组在转移途中或由道路进入田间时, 应事先确认道路、堤坝、便桥、涵洞等能否承受机组重量, 切勿冒险通行。行驶途中左、右制动踏板应连锁, 注意观察道路前方车辆、行人动态, 遇有情况时, 应立即减速靠右行, 必要时应停车避让。上、下坡和上、下渡船以及通过狭窄地段时, 应有人协助指挥驾驶。严禁在不平道路上高速行驶, 禁止空档或发动机熄火溜坡。
12.作业过程中, 水箱水温过高时, 应立即停车, 待机温下降后再拧开水箱盖, 添加冷却水。如发现发动机工作时断水、严重过热时, 应立即怠速运转, 降低机温后, 再徐徐加入冷水。严禁停车后立即加入冷水, 以免机体开裂。冷却水开锅需要打开水箱盖时, 严禁用手直接打开水箱盖, 应用抹布或麻袋包住水箱盖后, 先轻旋使水箱内蒸汽跑出, 待水箱内外压力一致时, 方可打开水箱盖。注意操作时人不可正对着水箱盖口操作, 以防水蒸汽冲出造成人员烫伤。
13.田间固定脱粒时, 应事先将拨禾轮上的传动皮带放松卸下, 并取下拨禾轮, 以便手工喂入作物。喂入时要尽量均匀, 防止堵塞。脱粒时, 驾驶员应自始自终在驾驶位置上, 以免发生意外。
14.收割机任何部位上不得承载重物。
(三) 《农业机械机身反光标识》中规定:
1.通用要求
(1) 机身反光标识应粘贴在无遮挡且易见的机身后部、侧面外表面。
(2) 粘贴的反光标识应由白色单元开始, 白色单元结束。
(3) 粘贴时, 反光标识单元组 (每单元组应包含黄、白2种颜色, 以下相同) 的间隔不应大于150mm。
(4) 粘贴机身反光标识后, 不应影响农业机械其他照明及信号装置的性能。
(5) 粘贴机身反光标识后, 不得在机身反光标识上钻孔、开槽。
(6) 粘贴机身反光标识时, 如果不能连续粘帖, 可以中断粘帖, 但每一连续段应至少一个单元组。
2.粘贴条件
(1) 机身反光标识均应粘贴在无遮挡、易见、平整、连续, 且无灰尘、无水渍、无油渍、无锈迹、无漆层翘起的机身的表面。
(2) 粘贴前应将待粘贴表面灰尘擦净。有油渍、污渍的部位, 应用软布蘸脱脂类溶剂或清洗剂进行清除, 干燥后进行粘贴。对于油漆已经松软、粉化、锈蚀或翘起的部位, 应除去这部分油漆, 用砂纸对该部位进行打磨并做防锈处理, 然后再粘贴机身反光标识。
(3) 机身表面无法直接粘帖机身反光标识时 (如表面锈蚀严重等) , 应先将机身反光标识粘贴在具有一定刚度、强度、抗老化的条形衬板上 (如薄铝板或马口铁等) , 再将条形衬板牢固地铆接到机身上。
3.后部粘贴要求
(1) 机身后部粘贴机身反光标识时, 在结构允许的条件下, 应左右对称分布, 并尽可能体现后部的宽度和高度。横向水平粘贴总长度 (不含间隔部分) 应不小于机身后部宽度的80%。高度上两边应各粘贴至少1个单元组机身反光标识。
(2) 机身后部机身反光标识的边缘与后部灯具边缘的距离应不小于50mm。机身后部有反射器的, 可不粘贴。
(3) 粘帖允许中断, 但每一连续段长度不应小于300mm, 且为一个单元组。特殊情况下, 允许白、黄单元分开粘贴, 但应保持白、黄相间, 每一连续段长度不应小于150mm。
4.侧面粘贴要求
(1) 机身侧面粘贴机身反光标识时, 应尽可能连续粘贴并体现农业机械的侧面长度。当采用断续粘贴时, 其总长度 (不含间隔部分) 不应小于机身长度的50%。
3.学校安全工作谈 篇三
1. 认识到位。教育局局长主管副局长及安全科领导每月至少一次到学校检查指导安全工作,使我们充分认识到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时刻以“打造平安校园”作为一切工作的重点,将“安全稳校”居于工作的首位。学校按照省、市及市教育局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并持续深入开展“春季行动”、“夏季攻坚”、“秋冬会战”三大战役。
2. 组织到位。在学校行政例会上,安全工作基本上成为一项永恒的主题。在安全组织建设上根据《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导手册》,实施了“网格化”管理。将学校安全进行单元分解,定岗、定人、定责,不同层级有不同的安全职责,问题的处理也被层层分解,达到了安全管理全覆盖无盲区,人人都是安全管理者、实施者,并层层签订“安全岗位责任书”,且安全管理列为教职员工期末工作量化考核项目,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制。
3. 制度到位。学校建立健全安全制度47项,安全应急预案15项;建立安全工作长效机制,对于教育局下发的关于安全方面的文件认真解读,以标准化建设为手段,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有创新的逐一落实,使我校安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常态化。
4. 资金到位。几年来,学校为加大人防、物防、技防力度,以信息化控制为支撑,监控设施覆盖校园,投资近150万元。门卫安保人员、值班人员、带班人员、校车人员、正厅与南北门值周人员皆配发各季节公安服。报警系统、监控系统发挥着重要作用。2015年大墙上面加装螺旋式防盗安全网等,舍得才有得,安全才能心安。
5. 培训到位。首先,领导积极参加培训,指导所辖岗位人员做好安全工作。其次,老师要懂得课上安全,课下安全,活动安全,明确自己的岗位和职责。第三,学生的培训,更是时时处处,每时每刻。如早训3分钟,下课前1分钟,放学前5分钟,安全课、班会课、国旗下讲话、手操报评比、文化墙、黑板报、安全主题讲座等多途径、多形式、多内容的教育,每月至少一次的疏散演练雷打不动,安全文化建设凸显安全教育硕果累累。
6. 管理到位。安全管理体现精细化管理办学思想,强化管理入微。
(1)领导带班。一直以来,学校坚持实行领导带班制,督查学校日常的教育秩序、管理状况和卫生、安全等,及时处理偶发事件,以确保学校的安全和正常秩序。
(2)岗位监督。我校加强平时安全岗位监察力度。值周教师轮岗,重点责任区全部责任到人,小到学校每一道门均有岗位责任人负责开关。政教处领导课间巡视检查,一切尽在相关人员视线之内。
(3)隐患排查。成立三个隐患排查小组,校长、书记、主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分别任组长,带领小组成员按照教育局下发的详实的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指南做到日查日整改,消灭安全隐患;成立家长委员会成员的护校队,并定期进行排查,形成以社会化监督为保障。
4.学校安全工作规程 篇四
沙洋县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规程
第一章
总 则
一、为加强和规范学校食品卫生工作,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和《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制定本规程。
二、本规程适用于全县中小学校及幼儿园。
三、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必须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
第二章
学校食品卫生管理制度
一、学校必须成立专门的领导管理机构,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并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负责落实食堂卫生管理。
二、学校应做好食品卫生工作档案,并做好四个“备案”:一是各层次的检查和自查工作都要有检查记录;二是发现安全隐患要有整改记录;三是出现食物中毒要有处理意见记录;四是要制定饮食卫生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三、学校食堂应当建立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相关的卫生管理条款应在用餐场所公示,接受用餐者的监督。
四、学校食堂应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师生用餐的卫生与安全。
五、学校应当制定从业人员培训计划,并定期进行培训,同时应加强对学生饮食卫生教育,进行科学引导,劝阻学生不买街头无照(证)商贩出售的盒饭、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
六、学校应加强对食堂卫生的督促检查,学校领导必须每天深入食堂检查一次以上,具体负责人要餐餐检查,确保师生用餐的卫生安全。
七、学校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两年到期换证一次,每年到期年审一次,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或未参加年审的学校食堂不得从事学生餐经营活动。
八、学校要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监督。
九、学校要建立中小学食堂“五员”工作制度
(一)选配技能炊事员。
(二)建立卫生监督员。
(三)建立营养指导员。
(四)聘请伙食质量评判员。
(五)聘请伙食价格监督员。以上“五员”的具体要求,参照湖北省教育厅(鄂教体艺[2012]6号文件)执行。
第三章
食堂环境卫生设施要求
一、学校食堂应建在周边25米内没有有毒有害作业点及厕所、垃圾堆等有害昆虫孳生条件的地方。
二、食堂的设施设备布局应当合理,应有相对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切配间、食品蒸煮烹调间、食品出售场所及用餐场所。
三、食堂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切配间、食品蒸煮烹调间、食品出售场所及用餐场所,除紧挨灶台的墙壁必须全部加盖瓷砖外,其余墙壁应有1.5米以上的瓷砖或其他防水、防潮、可清洗的材料制成的墙裙,灶台、操作台应全部加盖瓷砖。
四、食堂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切配间、食品蒸煮烹调间、食品出售场所及用餐场所必须配有防鼠、防蝇、防尘“三防”设施(纱窗、纱门),地面应由防水、防滑、无毒、易清洗的材料建造,并具有一定的坡度,易于清洗与排水。食品蒸煮烹调间必须安装有通风、排烟装置和污水排放设施,食品切配间必须配备存放废弃物的设施,食品出售场所必须安装紫外线消毒灯,进行空气消毒。
五、食堂必须设立专门的从业人员更衣室,并在食品切配间、食品蒸煮烹调间、食品出售场所及用餐场所设立洗手处。
食堂必须根据实际需要配足洗碗池、洗菜池、洗肉池,并加盖瓷砖;配足货架,用于盛放食品用具、容器;配备消毒柜,无法配备消毒柜的,必须配备足够的橱柜,用于学生餐具消毒后的保洁。
第四章
食堂卫生要求
一、食堂从业人员、学校师生出入厨房、餐厅时应随手关好纱门,防止苍蝇进入污染食品及餐具用具。
二、每次用餐完毕,食堂从业人员应及时对厨房、餐厅及周边环境进行清理、打扫、冲洗;每周必须进行一次大扫除,随时保持食堂室内外的整洁卫生。
三、要定期对食堂周边环境进行消毒,有力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四、食堂内不得存放与食品生产经营无关的工具、物品,食品用具、容器用后应洗净,应定位存放,排列整齐,不得直接置于地板上。
五、食堂每天产生的垃圾必须做到日产日清,垃圾桶、垃圾屋应加盖密封。
六、食堂废弃物存放桶、泔桶必须定期清洗,保持清洁,并加盖密封。
第五章
餐饮具、食品容器卫生消毒保洁要求
一、餐饮具必须做到餐餐消毒,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餐饮具用后洗净,应放入消毒柜消毒30分钟以上;食堂未配备消毒柜的,用消毒剂进行消毒,或将洗净的餐饮具全部浸泡在沸水中,煮沸5分钟以上然后放入橱柜中保洁。
二、餐饮具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消毒,保持洁净。班级饮水机应一月一消毒,并作消毒记录;有条件的学校可使用学生消毒餐具。
三、餐饮具所使用的洗涤、消毒剂必须符合卫生标准要求,并有固定的存放场所(橱柜)和明显的标记。
四、食品容器用后必须洗净,消毒后放入密闭橱柜中保洁,对直接接触熟食品的容器在使用前应用不低于80°C的热水消毒2分钟以上。
第六章
学校食堂食品加工操作卫生规范
一、食堂洗碗池、洗菜池、洗肉池相互之间不能混用。
二、食堂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做到分开使用。
三、食堂必须采用新鲜洁净的原料制作食品,不得加工或使用腐败变质和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其原料,清洗、切配各种食品及原料,如发现有腐败变质、有毒有害、污秽不洁或可疑被污染时,应将其剔出另作处理。
四、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熟透,需要熟制加工的大块食品,其中心温度不低于80℃。
五、加工青菜时,必须先将青菜洗净,用盐水浸泡30分钟,后放入开水捞一下,再入锅热炒。
六、加工后的熟食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防止交叉污染。
七、食堂食品在烹饪后至出售前一般不超过2个小时,如超过2个小时存放的,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在正常情况下,学生用餐热量应达到2900千卡。
八、食堂不得向学生出售腐败变质或者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影响学生健康的食物或隔餐剩余食物。
第七章
学校食堂食品采购、贮存卫生管理制度
一、食堂采购员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且相对固定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并按有关规定进行索证(食品生产经营卫生许可证、产品检验合格报告书),保证食品质量。
二、食堂采购员不得采购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它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不得采购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制品,不得采购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无标注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日期)的定型包装食品及其它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三、食堂食品入库、出库必须进行验收,并定期检查,仓管人员发现有腐败变质、过期或有其它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必须及时处理,不得入库或出库,验收检查情况必须有记录。
四、食品贮存应有相对独立的存放间,并有防鼠、防蝇、防尘等设施,做到通光、通风。
五、食品存放必须置于货架上,做到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
六、保存在冷藏设备里的食品,必须做到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分柜存放。
七、食品贮存场所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
第八章
学校小卖部卫生管理制度
一、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并掌握有关食品卫生的基本要求后,方可从事营业工作。
二、从业人员必须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衣服整洁,不留长指甲,不留胡须等。
三、经营场所必须保持良好的卫生状况,经常清理打扫,做到店内无苍蝇、蛛丝、鼠迹、蟑螂粪迹,无卫生死角。
四、食品货架必须清洁,无灰尘,货物摆放应分类、整齐,标签立卡,做到食品与非食用物品分架摆放。
五、所经营的各类各项食品必须有品名、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名、厂址等完整标记,做到不过期、不变质,有良好的感观状况。
六、销售散装食品必须有防蝇、防尘保洁设施,有食品夹,有清洁卫生的包装纸(袋),不使用废旧书纸。
七、不得销售自制冷冻食品,冷饮冰柜内只能冻存冷饮制品,不得混冻其它食品。
八、食品仓库必须有通风、防潮、防鼠设施,食品存放应有货垫,做到隔墙离地。
九、饮用纯净水、矿泉水应“五证”俱全,即: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报告。
第九章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行为规范
一、食堂从业人员包括采购员、炊事员、分餐员、仓库保管员及帮工等,每年必须进行健康体检,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必须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并掌握有关食品卫生的基本要求后,方可参加工作,否则不得擅自上岗操作。
二、食堂从业人员每次上岗前,必须由食堂卫生管理员对其进行日常健康检查,发现有咳嗽、腹泻、发热、呕吐、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病症的从业人员,不得让其上岗操作,如果在上岗过程中发现的,应责令其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三、食堂从业人员上岗工作时,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制售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应戴口罩,不得佩戴手表、首饰等物,男性不留长头发、长胡须,女性长头发应置于入帽内,不得化妆、涂指甲油。
四、食堂从业人员工作期间,应注意个人卫生,形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接触食品前应先洗手,严禁在操作间内吃东西、抽烟或随地吐痰,不准边工作边挖鼻子、掏耳、剔牙,不许对着食品打喷嚏或用勺子直接尝味。
五、食堂分餐人员分餐时应戴口罩、手套,不得边分餐边收款,分餐与收款应分开进行。
第十章
食堂台账
一、原材料入库记录。主要记录原材料的名称、数量、入库时间、采购人员、验化人员等信息。
二、原材料的出库记录。主要记录原材料名称、数量、出库时间、领取人员、保管人员等信息。
原材料使用坚持“先入先出”的原则,保证原材料有效利用。
第十一章 食物样品留存
一、学校食堂每餐每样食品都必须由专人负责留样。每样食品必须留足100克,分别盛放在消毒的餐具中。留样食品取样后,必须立即放入完好的食品罩内,以免被污染。
二、留样食品冷却后,必须用保鲜膜密封好(或盖上),并在外面标明留样时间、品名、餐次、留样人姓名,贴好标签后必须立即存放专用留样冰箱内。每餐必须做好留样记录。
三、留样食品必须保留至少24小时。
四、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留样冰箱内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其它食品。
第十二章
应急处理与责任追究
学校应当建立食品卫生等突发群体性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一旦发生食品卫生等突发性群体事件,应采取下列措施:
一、经营场所发生食物中毒,应停止食物销售,保护现场,封存可疑食品,关闭有关通道,控制员工和外来人员进出、接触,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调查,如实回答调查人员的询问,共同寻找中毒原因。
二、第一时间口头报告县教育局,并按相关规定向当地卫生部门和政府报告。
三、积极协助当地政府和卫生部门处理事件。
四、保留与食品卫生事件相关食品、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五、配合卫生、公安等部门进行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六、落实卫生、公安等部门要求采取的其它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七、及时与有关学生及家长联系、沟通,防止事态扩大。
八、事件得到控制后,学校要将该事件的详细情况和处理结果及时向县教育局报告。
学校因未按照本规程有关条款执行,酿成食物中毒事故的,根据情节轻重,由教育局追究学校校长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后果特别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三章 其它
一、县域内各类民办学校参照本规程执行。
5.广东省中职学校教学管理工作规程 篇五
第一章 教学管理组织系统
中等职业学校遵照精简高效,职责分明,运转协调,信息畅通的原则,建立教学管理组织系统。其中校级是最高层,作出决策,全面协调,综合管理;中层的作用是执行最高层的决定,发挥部门的主动性,结合实际,作出具体安排;基层按学校和中层部门的工作计划进行具体实施。
第一节 校级管理
校长对学校行政工作全面负责,认真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依法治校、制定任期目标。坚持以教学为中心,以学生就业为导向,努力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
主管教学副校长主持日常教学工作,领导所分管的中层业务管理部门,审批有关部门的工作计划和总结,协调分管部门间的关系。
⒈拟订本校的教学工作计划,确定学年或学期工作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审定实施性教学计划,审批关系全局的教学文件和教学规章制度,并督促实施。按教学工作计划要求,定期抽查计划执行情况,及时解决存在问题,做好工作总结。
⒉主持全校性教学工作会议,对学校有关教学工作的决策、教学管理等重大问题进行研究。深入教学第一线,每学期要主持教学质量检查分析会议,坚持听课,调查研究,提出改进教学工作的意见和措施。⒊组织各部门研讨和拟定教学改革方案,负责组织实施。主持全校性教育教学研究等活动。有条件的学校可适当组织教学人员外出参观、学习、考察。定期主持有关教育思想、教育观念、教育理论等方面的学习与研讨,推动教育创新。
⒋主持学期、学年考试工作;审批升留级、休学、退学、复学、毕业、结业、肄业学生名单;审批学分制的自修、免修、重修、辅修学生名单。
⒌审定师资队伍进修培训计划,组织师资考核工作,提出师资队伍建设意见。
⒍拟定学校教学设施设备建设计划,全面规划学校实验室、实训基地建设。
⒎根据就业市场的需求,提出调整专业结构与课程设置及教学改革的原则意见,报校务委员会通过后组织实施。
第二节 中层管理
学校应设立教务管理部门、专业管理部门、实训管理部门和培训管理部门等中层教学管理机构。本规程按已设立各种管理部门的体制编写,管理部门尚未齐备的学校,•可把未设部门的任务及要求并入教务管理部门或相应中层业务管理部门范围。
一、教务管理部门
教务管理部门是组织学校教学工作的行政职能部门,在主管教学副校长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和管理全校的教学工作。其基本任务是: ⒈ 主持制订各项教学管理制度和各专业实施性教学计划,经主管副校长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和统筹协调。
⒉ 编制新学期校历、教学进程表和课程总表,根据各专业实施性教学计划和教学进程表,在学期结束前一周向有关管理部门下达新学期授课任务和实训任务。
⒊ 全面管理各项日常教务工作,制定听课制度,安排全校性听课,掌握教学进程,组织全校性的教学质量检查或评估,对每学期教学质量进行分析,负责教学资料统计工作。
⒋ 负责考试和补考的全面安排,管理全校学生学业成绩。根据学生学业成绩、考勤情况,审查并公布补考名单。提出升留级、毕业、结业、•肄业学生名单;核实学分制的自修、免修、重修、辅修学生名单;核定调整专业、专门化方向学生应补修课程,报主管教学副校长批准。
⒌ 组织召开教务例会和教研组长会议,全体教师教学工作会议和学生座谈会,布置、检查各项教学工作。
⒍组织全校性的教研活动和教育科研课题研究,对研究成果进行鉴定和推广应用(已设教育研究机构的,则协助该机构组织此项工作)。
7。拟定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执行师资管理与考核制度,参与教师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建立健全教师业务档案,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8。建立教材选用制度,审定选用教材,组织好教材的预订、保管及供应工作。
9。全面规划实验室、实训基地建设(已设实训管理部门的,则协助该部门做好工作)。
10。负责组织本部门人员的政治、业务学习、思想政治教育,检查、考核部门内人员各项岗位职责的履行情况。制定本部门的学年、学期、月工作计划,并做好工作总结。
二、专业管理部门
专业管理部门是一个或几个相近的专业(或课程)组成的教学管理部门,其基本任务是:
⒈ 编拟本专业的实施性教学计划,选定或编拟有关课程的教学大纲,审批所属课程的学期授课计划,负责检查执行情况。
⒉ 组织和指导本部门各教研组完成各教学环节的教学工作,组织本部门各专业的实验、实训、实习、毕业设计(或论文)等实践教学环节。
⒊ 检查本部门各专业各课程的教学质量,(教案、教学进度及教师批改作业情况)组织教学质量分析、总结和交流教学经验,解决教学上存在的问题。
⒋ 初审本部门学分制的自修、免修、重修、辅修学生名单,送教务管理部门审定。
⒌ 领导本部门各教研组的教学研究活动,组织部门内教师互相听课和公开课,开展教学专题研究,制订开展教育科研课题研究计划,组织教师参与校际活动和社会调查,按计划实施和总结成果,报有关部门进行鉴定。
⒍ 制订本部门教师的培训与进修计划,提出教师的考核材料和评聘意见。
⒎组织选用或编拟实践教学环节的指导书、实训大纲、实习计划、考核方法、评分标准,与实训管理部门共同商讨,定稿后送教务管理部门审定,严格执行。
⒏ 负责本部门所属的专业建设、课程改革和教材建设以及专业评估工作。承担新专业开发的调整论证工作,参与实验室、校内实训基地建设。负责与社会有关部门联系,建立稳定的校外基地,聘请企事业单位的技术人员担任实习指导工作。提出本部门各课程教材选用方案或组织编写教材或讲义。
⒐ 配合职业指导工作机构,加强对学生进行职业道德意识、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引导学生树立创业意识,学习创业知识,培养创业精神,协助做好推荐就业工作。
⒑ 组织本部门人员的政治、业务学习,负责部门内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检查、考核部门内人员各项岗位职责的履行情况;制定本部门学期、•学年工作计划并做好工作总结。
三、实训管理部门
⒈ 负责校内实验室、实训基地的建设,在主管教学副校长领导下,制定发展规划,计划,及时添置更新设备,合理安排实验室和实训基地的使用。
2。按教学要求具体安排各项校内实训任务。组织各专业技能等级考证训练。
3。负责对实验室、实训场地的设备定期检查,督促实训人员按要求维护保养,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发挥实训人员的积极性,师生合作,创造性地改进、自制和拓宽实训设备的功能。
4。建立完备的实验实训设备台帐,收集和管理各项设备技术文件资料。
⒌ 组织本部门人员的政治、业务学习,负责部门内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检查、考核部门内人员各项岗位职责的履行情况。有计划地对实训人员进行培训,学习和掌握新技术,适应学校专业建设发展的要求。
⒍ 主持管理本部门的日常工作,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和学期、学年工作计划,做好工作总结。
四、培训管理部门
⒈ 根据社会需求和学校办学条件,开发培训项目,制定培训计划,报主管领导审批后实施。
⒉ 负责与有关部门联系开办各类培训班及认证、发证工作;制订培训班的教学计划,培训课程、实训项目的教学大纲,选定或自编教材、讲义;负责组织与管理培训教务工作,以及培训学员、教学工作情况的文件资料。
⒊ 主持和组织培训班的考核工作,登记考核成绩,确定受培训学员应获得的资格,报有关部门办理颁发相应证书。
⒋ 主持本部门的日常工作,组织部门人员的政治、业务学习,负责部门内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检查、考核本部门人员各项岗位职责的履行情况。制定管理制度和学期、学年工作计划并做好工作总结。
第三节 基层管理
教研组(室)是学校教学的基层单位,由教研组长负责组织和管理该组的教学工作与教学研究活动,其基本任务是:
1、主持教研组工作,组织本组的政治、业务学习,提出组内人员进修的意见,督促组内人员执行教学工作规范,做好教师的思想和业务考核工作,执行考勤制度。组织教师制定本组的学期、学年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做好本组学期、学年和各项工作总结。
2、组织好各环节的教学工作,包括备课,讲课,辅导,批改作业,实验,实习,实训,毕业设计(或论文),成绩考核等,检查教师的各环节教学工作质量,及时纠正教学上存在的问题。
3、组织教师执行实施性教学计划,选用、修订和编写实施性教学大纲,指导、审核教师编写学期授课计划和实验实习计划。
4、安排教师任课和承担各项教学任务(或专业科安排教师教学任务),登记教师的授课量和工作量。
5、组织各课程的学生成绩考核工作(包括题库建设、命题、审题、监考、评分和试后分析等)。
6、组织教学研究活动(集体备课、研究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课题研究);组织教师听课,交流教学经验;组织教师参与校际活动和社会调查。
7、组织落实课程建设和教材建设工作;参与实验室、实训基地建设和指导工作;组织教师选好教材,编写校本教材、讲义、习题集、指导书和制作配套的课件、音像资料等。
8、制定本组教师进修和社会实践、继续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
9、安排教师组织学生第二课堂教学活动。
第二章 教学基本建设 教学基本建设包括:专业建设、教材建设、实践教学场所建设、教学队伍建设等,它们是保证教学质量的基础建设,是教学管理的重要任务。
第一节 专业建设
一、成立专业指导委员会(有必要的学校设置)
⒈ 专业指导委员会由教学管理人员、专业水平较高的教师和校外企事业的技术人员组成。
⒉ 专业指导委员会及其成员由教务管理部门审核后报校长批准。⒊ 专业指导委员会在教学副校长的领导下工作,其主要任务是: ⑴ 对专业开发、专业建设(含专业改造)和专业改革的计划、方案进行研究论证,提出意见或建议。
⑵ 对实践教学场所建设、改造的计划、方案进行研究或论证,提出意见或建议。
二、专业开发工作
⒈ 学校应重视专业开发工作,要根据本地区经济结构调整、科技进步、劳动力市场变化,根据学校的发展目标和总体规划,及时调整并优化本校的专业结构,增加专业适应性,要与专业设置标准及国家职业标准相衔接,要坚持稳定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原则设置专业,着力办好相对稳定的骨干专业,有计划地进行专业开发工作,拓宽专业业务范围和设置新专业或专门化。
⒉ 各专业科(组)应根据学校调整、优化专业结构的总体设想,组织有关教师有计划的进行社会调查,深入论证,制订专业开发方案。专业开发方案的内容包括:调查论证报告、可行性报告、专业教学计划、主干课程教学大纲和新专业设置标准等。专业开发方案经校务委员会审定后,报请校长批准。
⒊ 新开发专业开办前的准备工作由专业科(组)负责,教务管理部门负责统筹、协调报批等。
三、专业建设工作
⒈ 专业科(组)根据学校发展目标和总体建设规划,拟订专业建设(含专业改造)和实施计划,有计划的开展专业建设工作。专业建设计划报教学副校长批准实施。
⒉ 专业科(组)应根据专业建设计划组织力量制订专业建设方案,建设进程落实到相应的专业教研组,专业建设计划完成后,专业科要认真总结经验,并向学校提交书面总结报告。
⒊ 专业建设方案的内容包括:教学文件建设、教师队伍建设、实践教学条件(含校外实习基地)建设、现代教育技术建设、教材建设和教学改革(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改革,产教结合等)。⒋ 教务管理部门负责全校专业建设(含专业改造)的统筹和管理工作。
第二节 教材建设
一、课程开发工作
⒈ 学校应重视并鼓励课程开发工作,积极开发新课程模式,特别是适应于学分制管理的模块式课程和综合化课程的研究和探索。要制订设置新课程的管理办法,加强对课程开发的管理。⒉ 专业科(组)应根据人才市场的要求和职业岗位(群)的要求,配合专业建设和改造,加大课程体系改革力度,组织力量进行社会调查,深入论证,在此基础上提出课程开发方案。课程开发方案的内容包括:设置新课程的可行性论证和教学大纲。
⒊ 课程开发方案经审定后,报送教务管理部门,经教学副校长批准后方可实施。
⒋ 专业科(组)将经批准的课程开发方案落实到相关教研组及开发人员,落实工作进程,组织教材选用或编写工作。
二、教材建设工作
⒈ 专业科(组)应根据专业开发、专业建设和课程改革的进程,以及现代教育技术应用的需要,及时更新教学内容,编写校本教材或讲义,制订切实可行的教材(含教学资料,以下同)建设计划。⒉ 教材建设应以选用国家规划教材或省内、行业内统编教材为主,鼓励编写校本教材的原则,切实保证每门课程拥有相对稳定的教材。⒊ 教材建设计划经教学副校长批准后,由教务管理部门负责实施。专业科(组)应根据教务管理部门下达的教材建设任务,落实到相应的教研组或个人。⒋ 自编教材
⑴ 学校应制订激励措施鼓励教师自编(自制)教材和参与国家规划教材或行业组织的统编教材编写工作。凡自编(含改编)教材应由主编提出教材纲要,经专业科(组)和教务管理部门同时认定后,由主编组织编写,并纳入学校的教材建设计划。⑵ 教材纲要的内容包括:编写说明、适用范围、教材目录、教材的内容提纲等。
⑶ 自编讲义是根据职业岗位(群)对人才知识能力结构要求的变化,调整或充实教学内容。自编补充教材或讲义,报专业科(组)批准实行。
⑷ 自编教材、讲义的印刷、发放工作由教务管理部门负责。
第三节 实践教学基地建设
实践教学基地是指校内外实践教学基地和设施,也包括多媒体合班教室、专业教室、语音室和校园网。
一、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应遵循以下原则:
⒈ 坚持校内外建设相结合,以校内实践教学场所建设为主,满足教学要求,并能为产教结合、技术开发等创造条件。
⒉ 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应与专业建设相匹配,加强综合职业能力训练和仿真、模拟场所建设。
⒊ 实践教学场地及设备的配置应能保证学生职业技能训练和实习教学的需要,至少能供一个班同时实训。设有农林类专业的学校,应具有与学校规模相适应的农、林场所及设施。卫生类学校应建设附属医院。
⒋ 当地建有实训中心能满足教学要求的,可以资源共享,不必重复建设。
二、学校应根据本校的发展目标和总体规划以及专业结构,制订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的中期(五年)计划,经校务委员会审定后,由校长批准实施。
三、应重视校外实习基地的开发和建设工作,积极主动与社会企事业单位建立联系,开发并建设与专业相适应的、相对稳定的、能满足各专业需要的校外实习基地。
四、实践教学场所的管理
⒈ 校内实践教学场所原则上由实训管理部门负责管理(没有实训管理部门的学校,可由相应专业科(组)管理)。
⒉ 实践教学场所的所有设施、设备要建立规范的设备台帐和设备卡,并贴上学校的设备标签(注明校名、编号、设备名称、型号、购置日期)。
⒊ 设备卡应每台一卡,卡上写明设备名称、型号、生产厂家、进货日期、检修记录和保管人姓名及变更情况。设备卡随设备保存、随设备报废。
⒋ 建立规范的设备定期保养、维修制度,要建立设备报废制度,按规定程序处理设备报废。
⒌ 实践教学场所要制订并张贴“安全操作规程”(或安全守则)、“实训(实验、实习)守则”。要建立设备事故和安全事故责任制度,制订事故认定、责任分析和处理的相关文件。
⒍ 要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对实践教学场所的安全、设备状况、清洁卫生以及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定期进行检查。定期检查由教务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有关专业科(组)、实训管理部门、实践教学指导人员参加的检查小组进行。
第四节 师资队伍建设
师资队伍建设以全面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中心,以加强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队伍建设、培养中青年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为重点,坚持数量、结构、质量、效益协调发展的方针,建立有利于教师资源合理配置和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有效机制,建设一支专兼结合、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
一、师资队伍建设规划
学校应结合本地经济发展和职业教育发展的需要,制定本校教师队伍建设的五年计划。
⒈ 专兼教师队伍总量与学校发展规模相适应,保证有合理师生比。
⒉ 教师队伍结构合理。依据教育部关于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师资队伍建设的意见,提高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进一步改善教师队伍职称结构,具有初、中、高级专任教师保持合理的比例;“双师型”教师和具有硕士学位的教师达到一定比例;专业课教师在教师总量中的比例达到60%以上,每个专业至少应有3~5名专业课教师;聘请一定比例的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兼职教师。
⒊ 学校要积极开展以骨干教师为重点的全员培训,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实践能力和教学水平,培养一批高水平的骨干教师和专业带头人。
二、教师的进修与培训 ⒈ 学校应根据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制定符合本校实际的学历教育与继续教育制度。
⒉ 学校应对未达到学历标准的人员在限定时间内进修,达到规定的学历要求。如在规定时间内达不到规定的学历要求,应调离教师队伍。
⒊ 新任教师必须进行岗前培训,在职教师要进行知识更新的培训,培训时间每年不应少于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学时。
⒋ 学校应制定师资队伍建设五年规划,计划。计划一经制定就应认真组织实施,并定期进行检查和总结,并实现规划内全员培训一轮。
⒌ 教师的进修与提高应坚持服从工作需要,以在职进修为主的原则,师资队伍建设应与学校发展相一致,逐步做到各骨干专业有高级职称教师,各课程均有中级职称教师。
⒍ 对不同层次的教师,进修要求有不同的侧重。一般应为教师提供扩展、更新知识,学习专业新技术,提高教育教学、管理水平和现代教育技术能力的进修。要有计划安排时间,让教师参加相应的专业实践(含实验室建设)及社会实践。根据需要与可能,鼓励教师结合教学,从事力所能及的科研和学术交流活动。
⒎ 各校应根据教师有被培养的权利,也有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的义务的原则,对下列内容制订进修细则或规定:
进修的申请及审批程序; 培养费用(学费、书费、实习费、路费等)的负担办法;
进修形式(脱产、半脱产、业余)及相应的时间保证和福利待遇;
对处理工作与进修关系的要求和奖惩;
对成绩优秀的奖励,对不及格的处理;
自费进修的规定;
学成后为学校服务的义务,规定在本校最低的服务年限,和在规定服务年限内要求调出时培养费用的补偿;
进修期间的考勤及请假办法;
学校对进修教师的定期检查,进修教师的定期汇报和个人总结。
⒏ 教务管理部门要对教师进修与培训进行登记,每学期登记一次,并将资料存入个人业务档案。
三、新教师的培养
⒈ 凡新参加教学工作的教师,都必须由所在专业科(组)指定有经验的教师指导,要有二年培养计划,指导新教师教学业务的提高。
⒉ 指导教师一般由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政治思想好、业务水平较高的教师担任,负责培养新教师热爱本职工作,树立良好师德,传授教书育人经验,指导学习教育理论,使其掌握教学规律,提高教学水平,并对新教师的政治思想、业务水平作出评价,并作为转正考核的主要依据之一。
⒊ 新教师必须虚心学习,定期向指导教师汇报学习情况,并在指导教师帮助下进行熟悉教材、备课、试讲等训练。
⒋ 新教师授课前要规定进行一段时间的试讲,由专业科(组)组织本组教师参加听课及评议。第一次试讲不通过,允许再次试讲。在第三次试讲仍不能通过的,一般不能安排任课,限期锻炼提高或改任其他工作。
⒌ 新教师到校一年后,按转正要求进行考核评定。考核合格的依时转正,考核不合格的应调离教学岗位安排其他工作。
第三章 教学文件制定与管理 第一节 教学计划(课程设置)
教学计划(课程设置)是学校最基本的教学文件,是组织教学的主要依据,它体现人才培养目标的基本要求。教学计划分指导性教学计划和实施性教学计划两类。
一、指导性教学计划
⒈ 指导性教学计划是对同一专业各届教学的统一要求,作总体的指导,一般由国家、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或行业部门组织制定颁发,学校应认真遵照执行,以保持教学目标的一致性和稳定的延续性。⒉ 对于国家、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或行业部门尚未颁发指导性教学计划的专业,学校应按照教育部《关于制订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教职成[2000]2号)的要求,参照相近专业的指导性教学计划,制定该专业的指导性教学计划。
制定程序一般由教务管理部门主持,由专业科(组)组织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编拟,吸纳有关行业专家和用人单位的意见,充分调查论证,了解职业岗位(群)对知识、能力、技能、综合素质的要求。编制的初稿在教学副校长的主持下讨论通过执行,并报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备案。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需求的变化,学校应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对指导性教学计划多次论证,及时修订。⒊ 教学计划的基本结构: ⑴ 专业名称。
⑵ 招生对象与学制:实行学分制的应有最低学分要求。
⑶ 培养目标与业务范围:说明学生应具有的基本素质,即德、智、体、美等方面的具体要求。学生毕业后从事的职业岗位(群)的各项具体业务。
⑷ 知识结构、能力结构及要求:说明学生应具备的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基本技能和有关的业务能力。
⑸ 课程设置及教学要求:全面列出所设理论教学课程(文化基础课、专业课、选修课)及主要实训项目的名称,教学时数,各门课程教学内容要求。实行学分制的要按必修课、限选课、任选课分类开列所设置的课程。
⑺ 专门化方向:列出该专业的专门化方向的名称和涵盖的内容。⑻ 教学时间安排包括以下三个表:
① 教学环节周数分配表。要求列出每个学期各教学环节的周数(教学环节主要有:入学教育、军训、理论教学、实践教学、公益劳动、毕业教育、考试、寒暑假和机动周)。
② 课程教学时间安排表。要求列出各门课程的名称、类别、顺序、名称、理论课程的总学时数、实验课时数、各学期的周数、各门课程的周学时数、各学期考试、考查课程的安排,同时列出各专门化方向的课程名称和教学时间安排,专业技能训练、实习项目名称等。实行学分制的应有各课程的学分数。各类课程的学时比例应符合教育部对制订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
③ 实践教学时间安排表。要求列出各实践教学环节名称、教学周数。
二、实施性教学计划
⒈ 实施性教学计划是按照指导性教学计划的要求,结合当地劳动力市场需求与变化情况所确定的培养目标、人才规格及业务范围要求,对各专业每届学生而制定。
⒉ 实施性教学计划的结构与指导性教学计划基本相同。在培养目标、课程设置、实践性教学、专门化方向等方面允许结合实际作具体调整,但一定要保证指导性教学计划的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的总周数。对教学时间安排表则应按该届各学年、学期的实际日历作具体安排。该计划标题要注明年级、专业、编制日期、编制者和教学副校长签名。⒊ 实施性教学计划由教务管理部门会同专业科(组)编拟,由教学副校长组织有关各业务部门负责人讨论通过。实施性教学计划必须在新生入学前一学期的放假前4周完成。一经审批,不能随意更动,执行过程中如需调整,必须严格按原审批程序修订,并报学校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节 教学大纲(教学基本要求)
一、教学大纲的选用
⒈ 教学大纲(教学基本要求)是根据教学计划的要求,规定某一门课程教学内容和要求的重要的教学文件。专业教学计划中的每门课程(含实习及单独开设的实验课)都应于新生入学前备齐教学大纲。⒉教育行政部门或行业部门已有统颁的教学大纲,学校应认真执行。同一课程颁发有多种同名的教学大纲,由专业科(组)组织教师选用,经专业科(组)审批同意后执行,送教务管理部门备案。
二、教学大纲的编制 ⒈ 编写程序
未有统颁教学大纲的课程,或教学内容、课时、教学要求等已作较大改革的课程,学校应组织教师自行编写。编写程序一般是由专业科(组)组织有关教师起草,经教研组讨论通过,报专业科(组)审核,送教务管理部门汇总审定后执行。⒉ 教学大纲的结构 ⑴ 课程名称 ⑵ 课程性质和任务
⑶ 课程教学目标:知识教学目标,能力培养目标。
⑷ 教学内容和基本要求:分基本模块、选修模块、实践教学模块,各模块列出课题的教学内容和要求,实践性教学项目的内容和要求。教学要求可分为认知要求和能力要求。认知要求可细分为了解、理解和掌握三个层次。能力要求可按课程实际对操作运用和思维能力等方面提出不同层次要求。
⑸ 教学时数分配:确定理论教学课题和实践教学项目各自的教学时数。⑹ 说明:对执行该大纲中要进一步明确的问题加以说明。如运用范围和使用方法,教学中应注意的问题或教学建议,教学的重点难点,与有关课程的联系问题,教学模块的结构与配置,教学方法建议及必备的教学设施,教学手段的运用、学习方法指导与探索创新的启示等。
三、教学大纲的调整
教务管理部门在下达教学任务的同时,应向教师提供该课程的教学大纲。教师必须全面领会所任课程教学大纲的内容、体系和精神实质。同时,还应了解相关课程的教学大纲,把教学大纲的要求贯彻到制订学期授课计划、编写教案、课堂教学、实践教学、命题考试、质量检查、选编教材等过程中。
为适应社会发展、科技进步、人才市场的需求及职业岗位(群)能力结构的变化和知识更新,教学大纲应在允许的范围内及时作必要调整,对教学内容和要求作合理增删,调整章节顺序或课时数安排,但必须符合专业教学计划的总目标,不得降低教学要求,不得减少实践性教学所占的比例。教学内容调整比例幅度较大,应制定新的实施性教学大纲。
教学大纲确需调整时,应在开课前一学期内由教研组提出修改意见,经专业科(组)审核,送教务管理部门审定后执行。第四章 教务常规管理
教务常规管理是学校教学管理的重要环节,是稳定教学秩序的重要保证。教务常规管理由教务管理部门负责,应逐步使用计算机辅助管理。教务常规管理主要包括制定教学进程表、课程表,对日常教学进行检查、调、代课,对教学日志、教材、教学档案和学生学籍资料进行管理。
第一节 日常教务管理
一、校历。校历是学校每学年主要工作的日程表,是学校统一安排教学工作及其它工作的依据。校历是采用表格形式按年月日编制的具体日历。主要确定学期起讫时间,学期教学活动周数,教工和学生寒暑假的具体日期,对注册、开学和法定节假日,校运动会及其它全校性活动的日程安排。校历应根据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编制,编制校历基本要求:每学年分为两个学期,教学安排40-42周,寒暑假共9-11周,一般寒假4周,暑假5~7周。在每学年第二学期放假前4周编制出下一学年的校历,经校长办公会议审批后,印发各部门执行。
二、教学进程表。教学进程表是每学期全校各班级教学活动的总体安排。教学进程表按学期周次顺序排列,编排各班的理论教学、实践教学、公益劳动、考试、入学教育、毕业教育和假期等具体进程。教学进程表由教务管理部门根据校历和各专业的实施性教学计划编制。编制教学进程表应妥善处理好各教学环节的衔接、教学场所和人力的合理使用。教学进程表应在每学期结束前五周编好下学期的教学进程表,经主管教学副校长审批后,印发各部门和教师,同时下达新学期教学任务。学校各部门都应根据教学进程表安排和协调工作。教学进程表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要严格执行,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应通过教务管理部门,报主管教学副校长批准,提前通知各有关部门和教师执行。
三、课程表。课程表是学校每周教学工作和其它各项活动的日程安排。课程表包括全校总课程表、班级课程表、任课教师课程表,实行学分制管理的还应有选修课课程表。课程表由教务管理部门编制。一般在学期结束前一周编制下学期的总课程表。班级课程表和任课教师课程表于开学前分发至班级和任课教师。课程表一经公布,要严格执行。因特殊情况需调整,必须预先提出变动要求,经教务管理部门作出安排,并向有关部门和班级下达调整通知。
编排课程表要注意确保学生负担与教师负担的均衡,按不同类别的课程合理安排,充分利用教学场地。⒈ 同一门课两次授课时间要有适当间隔。
⒉ 理论性较强、作业量较大的课程一般安排在上午,自习课可安排在这些课之后,早上第一、二节课不要安排体育、自习课,周五下午不宜安排自习课。
⒊ 讲授两门课的教师,每天尽可能只安排一门课,如果两门课必须安排在同一天,则两门课不要连续上。
⒋ 要把教师统一活动的时间在课表上预先划定(如教研组活动等)。
四、教室日志管理
1。教室日志是实施性教学计划具体进程、教师执行学期授课计划和学生学习及出勤情况的记录。教室日志主要记载各班级授课日期、周次、节次、课程名称、教学内容(章节名称或内容摘要)、课堂纪律及出勤情况、授课教师等。
2。任课教师每次授课,应逐项认真填写,并签名确认。包括体育课、实验、实习、实训等教学环节均应如实记录。教室日志一般每周一页,以班为单位记录。实行学分制管理的选修班也要填写教室日志。每周一由班长到教务管理部门领取,周末结束交到教务管理部门。教务管理部门要有专人管理,每周至少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做好考勤统计工作。教务管理部门有条件可实行网上教室日志登记,及时收集教师授课情况并作出统计。
第二节 教学秩序管理
一、日常教学检查
日常教学检查是保证正常教学秩序和教学质量的常规检查,检查工作主要由各教学部门(教务管理部门、专业科(组)、教育研究室、督导组、教研组等)负责,随时了解、掌握教师教学过程中各个环节和教师育人的情况,要注重对外聘兼职教师和专职实训指导教师教学质量的检查。
⒈ 教务管理部门每天巡课1~2次,检查上课、自习和出勤情况,保证教学秩序的稳定。
⒉ 教务管理部门每周检查教室日志一次,了解教师学期授课计划执行情况。
⒊ 各教学部门要深入班级随机听课,学校要制订听课制度,保证校领导及各教学部门负责人听课经常化、制度化,每学期听课要有计划安排,听课次数有明确规定,听课前有准备,听课时有记录,以便检查和指导教学。
⒋ 教研组要经常检查教学各个环节运行情况,教务管理部门随机抽查。每学期教研组抽查教案的编写质量和学生作业及教师批改作业情况,平时常与各方面的学生交谈,了解学生对教学工作与教学管理的意见和要求。
二、调课、代课与停课
为了稳定教学秩序,要严格执行教学进程表和课程表,课表调整不得过于频繁。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要到教务管理部门办理调课、代课或停课手续。
⒈ 调课:由本人填写调课申请表,专业科(组)负责人或教研组长加具意见,提出调课方案,在上课前一天以上送教务管理部门审批,教务管理部门把调课通知及时发给有关教师和班级。
⒉ 代课:教师因公、因病或因事(须有公差证明或请假批条)超过一周不能按课表上课时,可由教研组提出安排意见,•请其他教师代课,经教务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执行。
⒊ 停课:规定的教学时间不得随意占用,不得随意停课。在非常特殊情况下的临时停课须经主管教学副校长批准,由教务管理部门发出通知执行。全校停课达两天者,须经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停课后一般不补课,因节假日占去的课时也不补课。
三、教学事故处理 ⒈ 教学事故级别 教学事故包括教学活动和管理工作方面的事故,一般分三个级别:一般教学事故、重大教学事故、严重教学事故。学校可参照以下原则确定事故级别:
⑴ 一般教学事故指持续时间较短,影响面不大,程度不深。⑵ 重大教学事故指持续时间较长,影响面较大,程度较深。⑶ 严重教学事故指后果严重、影响恶劣、损害学生权益或学校声誉的事故。
⒉ 教学事故的处理办法
出现教学事故后,应及时处理,弄清情况,分清责任,区别情节轻重并进行教学事故登记,提出处理意见报教务管理部门。情形严重的应及时报告学校领导和主管教育行政部门,通告学生的监护人。⑴ 对一般教学事故责任人,本人应先作书面检讨,由所属部门进行批评教育,填写教学事故登记表报教务管理部门备案。登记表在教务管理部门存查3年。
⑵ 对重大教学事故责任人,本人应作书面检讨,由所属部门会同教务管理部门处理,报主管校级领导审批,在所属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当年不能评优,扣发当月奖金,把教学事故登记表存入本人业务档案。
⑶ 对严重教学事故责任人,由所属部门及时将具体情况报教务管理部门,会同人事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报主管校长批准执行。对当事人进行校内通报批评,责任人当年的考核应为不称职,扣发事故责任人该学期奖金。教学事故登记表一式两份,一份存入本人业务档案,一份存入学校档案作长期保存。对情节严重且认错态度不好者,由学校按严重程度给予责任人行政处分,在职务上作低聘、调离以至解聘等处分。
造成学生伤害事故者,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执行。有关责任人的行为触犯刑律的,应当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节 教材和教学档案管理
一、教材管理
1.教务管理部门负责全校各课程的教材预订和采购工作。教务管理部门在征订教材时,先应提供教材征订书目,由专业科(组)征求教研组或有关教师选订意见。教务管理部门汇总按开设课程的班级、人数、库存教材版本及数量,统一制定计划,报主管教学副校长审批后执行。
2。与统编教材配套的教学参考书,由教务管理部门负责订购并按时向教师发放。其他参考书由图书馆订购,优先供应教师借阅。3。教务管理部门应建立教材库,指定具有一定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的专人管理。要建立教材帐和发放登记制度,严格入库和核算制度,保证书、帐相符。
4、没有特殊原因,教务管理部门应保证按时供应教材。教师用教材于下达教学任务后发放,学生用教材于上课前发放。
二、教学档案管理
1。教学档案包括:教学、教务工作形成的文件,教学改革与研究工作形成的文件,学籍管理形成的文件,教师业务档案和教学设备台帐等。保管期限分永久、长期(16~50年)、短期(15年以下)三种。
2。教学档案一般按教学整理。每学年的第一学期初两个月内要将上一学年的文件材料汇集、鉴别、整理、分类保管。分类时按学校档案室确定的办法归类,便于检索和向档案室移交。第五章 教学过程管理
教学过程管理中要始终坚持学生的主体作用和教师的主导作用,充分调动师生双方在教学活动中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体现职业教育特点,重视创新能力培养,强化职业技能训练。教学过程管理包括:编制学期授课计划、备课、上课、课外辅导、实验、实训、大型作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等教学环节的管理。第一节 课堂教学
课堂教学包括编制学期授课计划,课前准备(备课、编写教案、置备教具、实验示范准备等),授课,课后延伸工作(批改作业、课外辅导)等教学环节。
一、编制学期授课计划
⒈ 任课教师必须根据教学任务、教学大纲、校历、学期教学进程表,结合任课班级的实际,认真编制学期授课计划。
⒉ 学期授课计划内容包括:授课周次、节次(或课时数)、章节名称、内容摘要、课型、教具、课内外作业题号(或题数)、阶段测验、复习、实验、实训教学等安排,成绩考核的方式、次数,并附有编制说明和计划,注明使用的班级、学期。
⒊ 学期授课计划应一式三份,于开课前一周交教研组长初审,专业科(组)长批准后执行。审批后的学期授课计划报一份教务科备查。
⒋ 审批后的学期授课计划不得轻易改变。如需调整计划,调整学时数幅度较大,应由任课教师提出书面理由,经教研组长、专业科(组)长签署意见后,报教务科批准执行。
二、备课
⒈ 任课教师必须在开学前备好两周课的教案。备课前要领会教学大纲的要求,熟悉教材和教学内容,了解先修课和后续课,注意互相衔接,并根据学生情况和教学环境确定教学方法。一般以两节课为单位编写一个教案。
⒉ 教案(又称课时授课计划)包括:首页(班别,授课日期,课题,教学目的要求,教学重点难点,教学方法及教具,课外作业);教学内容(含复习、提问、课堂练习等)和教学后记。教案要注重反映教师的课堂教学组织构思,结合学生实际精心设计教学程序,教学内容要因课程特点而异,不要流于形式。新教师应具体详细编写教学内容,老教师可概括扼要。鼓励教师应用计算机备课。
⒊ 备课以教师个人为主,教研组应组织必要的集体备课,一般每学期1-2次。其主要内容是:统一教学目的要求,研究重点难点解决措施和教学内容及方法的改革等。
⒋ 任课教师应做好课前准备工作,备好必要的教具,预做演示实验。课后要写教学后记,主要反映教学得失,教学效果,改进措施。
⒌ 任课教师在学期结束后应把学期授课计划、教案整理装订好,作为教学资料保存,以备参考与检查。
三、上课
⒈ 教师是课堂的组织者和主持者,必须严格按课程表上课,不迟到,不拖堂,不误课,不无故缺课,不提前下课,必须照章办理调、代课手续。
⒉ 教师在上课的全过程中,要严格执行课堂教学规范,管教管导,认真组织教学,严格考勤登记,填写教室日志,并注重自身仪表、着装、教态和表率作用。
⒊ 教师讲课的基本要求:目的明确,组织严密,条理清晰,讲授正确,启发性强,教法灵活,重点突出,语言准确,板书工整,合理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及设施设备,积极应用多媒体课件教学。
四、课外作业
⒈ 任课教师布置作业,必须按教学大纲要求,有明确目的,难度适中,份量适当。对布置的作业应预先试做。
⒉ 任课教师必须及时和认真批改作业,评分及评语要客观公正、具体明确,必要时要讲评作业,并应做好交作业情况和作业成绩登记。
⒊ 要引导学生通过独立思考有创造性地按时完成作业,对没有按时完成或敷衍应付、抄袭作业的学生,要及时教育。
五、课外辅导
⒈ 课外辅导是课堂教学的必要补充和延伸,是解答学生疑难,指导学生学习方法,帮助学生端正学习态度,培养正确思维和解决问题能力的一个重要教学环节。原则上以个别答疑方式为主,做到因材施教。⒉ 学校应建立辅导制度,编排好教师辅导时间,保证教师有一定的辅导次数,要求教师做好辅导登记。
3。要采取多种形式充实丰富第二课堂,有计划组织和指导学生参加课外学习活动。
第二节 实践教学管理
中等职业教育的特色在于使学生掌握必需的文化知识和专业知识的同时,具有熟练的职业技能和适应职业技能变化的能力。教学内容应与国家职业资格标准相适应,以提高学生的职业能力和创造能力。学校要切实加强实践教学管理,健全制度,创新机制,保证教学健康有效开展,全面提高实践教学水平,使学生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掌握就业必需的技能,确保学生达到专业培养目标规定的要求。实践教学包括:实验、技能训练、大型作业(课程设计)、社会实践、认识实习、生产实习、毕业(综合)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等。教学计划中专业实践教学时数与专业理论教学时数比例一般应达到1:1。
一、实验
实验是验证理论知识,培养学生基本技能的教学环节。
⒈ 凡教学大纲规定的实验项目必须开出。任课教师应根据教学大纲,选用或编写实验指导书,拟定实验计划,制定实验课的考核办法。
⒉ 任课教师应将学期实验计划与学期授课计划同时交教研组长初审,专业科(组)长批准后执行,审批后的学期实验计划分别报送实验室和教务管理部门。
⒊ 任课教师要认真按大纲要求做好实验课的备课工作,预作实验,写好教案。备课内容包括:实验目的要求,实验原理,仪器设备及操作规程,可能发生误差的原因,注意事项及预防措施。做好实验分组安排,布置预习实验指导书。
⒋ 任课教师应做好实验组织工作和指导工作,教育学生认真执行实验规章制度,检查学生预习情况,讲解实验目的、要求和方法,提出注意事项。在实验进行中,教师要做好现场指导,检查学生的操作情况,引导学生观察实验并进行分析,保障实验安全,指导学生处理各种事故。
⒌ 实验完毕,任课教师应会同实验室工作人员检查各实验小组的实验结果,检查设备完好和清洁卫生情况,填写实验日志。实验员要及时清点、检查仪器设备,调整还原至起始备用状态。
⒍ 任课教师要认真批改实验报告,评定实验成绩。凡单独考核成绩的实验课,必须进行综合考核,制定考核标准。综合考核以实操为主,结合笔试或现场口试。实验课总评成绩由各项实验报告、实验操作表现或综合考核等成绩组成。
⒎ 实验员要根据实验项目提前做好实验课的一切准备工作,参加实验课教学的辅导,协助指导学生实验操作。
二、实习与技能训练
实习与技能训练(实训)是培养学生具有熟练的职业能力和适应职业变化能力的重要教学环节。一般安排在校内进行,包括基本技能训练、专业技能训练、教学实习、技能等级考证训练。
⒈ 凡实施性教学计划规定的实训项目必须按教学进程表认真执行,若需变更,应由专业科(组)提出书面报告,送教务管理部门,经批准后实施。
⒉ 所有实训必须有大纲和指导书。实训大纲和指导书可由担任该任务的教研室(组)结合本专业实际组织编写,由专业科(组)审批后下达执行。
⒊ 教务管理部门根据实施性教学计划和教学进程表,将实训任务下达给实训管理部门。教研组、实训管理部门根据实训任务派出指导教师。
⒋ 实训指导教师负责编写实训计划。技能等级考证训练要依据有关行业制定的技能等级鉴定标准,编写训练计划和考核办法;按实训计划和大纲编写教案,做好实训前准备工作,组织指导实训,进行考核、成绩评定及总结。
指导教师应将学期实训计划于开课前一周交教研组长审核,专业科(组)长批准,报送教务管理部门、实训管理部门后执行。⒌ 指导教师应检查学生预习情况,讲解实训目的、要求和方法,提出注意事项,做好现场指导,并进行必要示范操作;检查学生的操作情况,记录学生实训中的表现,保障实训安全。实训完毕,指导教师应检查设备完好和清洁卫生情况,填写实训日志。
⒍ 实训过程中监督学生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设备和人身安全。若发生事故,应及时负责处理,并做好事故记录,及时报学校主管部门。对违反安全规程且不听劝导的学生,指导教师可停止其实训并向专业科(组)汇报。⒎ 实训期间要求学生做好笔记,按实训指导书要求完成实训专题报告,交指导教师批阅。指导教师结合学生实训表现评定学生实训的平时成绩。
无实训笔记、实训报告的学生不予评定成绩,无故不参加实训者,以旷课论。参加实训时间不足2/3者,即为实训不及格,以零分计。
教学计划要求规定参加技能鉴定的基本技能训练,以技能鉴定结果为其成绩。
实训成绩单独列入成绩册。
⒏ 实训结束后,指导教师应于一周内向专业科(组)提交书面实训总结和记录。
三、大型作业
⒈ 凡实施性教学计划规定的大型作业(课程设计)必须按教学进程表认真执行。若需变更,应由专业科(组)提出书面报告,报教务管理部门批准后实施。
⒉ 大型作业指导教师必须根据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要求,制订计划,选用或编写指导书,结合实际和专业需要编写任务书(任务书要明确目标、课题、内容要求、方法、步骤进度、技术资料使用等),报专业科(组)批准执行。
⒊ 指导教师要指导学生制订大型作业的方案,启发学生独立思考,指导学生查阅资料,掌握学生进度,帮助学生解决疑难问题,确保大型作业按时完成。
⒋ 指导教师应及时批阅学生完成的全部作业,成绩要单独计分,也可按一定比例计入相关课程总评成绩。
⒌ 大型作业结束后,指导教师应进行总结,并于一周内将学生部分作业和书面总结交专业科(组)。
四、毕业(综合)实习
⒈ 毕业(综合)实习尽可能创造条件安排在校外实习基地进行。学校要设立主要领导负责的学生实习管理机构,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并根据不同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编制实习大纲,结合现场实际制定实习计划。实习计划明确规定:实习班级、实习地点及时间安排、实习目的、任务和要求,实习内容与方法,实习期间教学安排、考核方式和考核标准,指导教师的分工与安排。有条件的学校(专业)应通过实习让学生能获得相应技能等级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实习前,专业科(组)应检查实习准备情况,并主持学生实习动员,讲清实习目的、任务及要求。要对学生提出具体要求,学生要写好实习记录、实习报告和思想总结等。指导教师向学生宣布实习纪律,加强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
⒉ 实习期间要发挥实习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作用,充分利用现场环境,让学生独立操作,达到技能考核标准的要求。
⒊ 实习结束前,必须对学生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应以实操为主,结合笔试或现场口试,要准备考卷及评分标准。指导教师在实习过程中,要记录学生实习中表现,认真批阅实习报告,写出实习评语。实习成绩由实习报告、实习表现和综合考核三种成绩综合评定,并作为一门课程的成绩单独列入成绩册。⒋ 专业科(组)应建立对学生和指导教师的评价考核制度,实习期间进行定期检查,或随机抽查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实习结束后,指导教师应于一周内向专业科(组)提交书面实习总结。专业科(组)应将本次(综合)实习总结和挑选五份学生实习作业或报告样本送教务管理部门存档。
五、毕业设计
毕业设计(毕业论文)是强化学生职业技能,提高其全面素质和综合职业能力的重要教学环节,也是根据培养目标进行的一种综合性教学考核和检查(有必要的专业可设置)。
⒈ 毕业设计是工科类专业教学过程的总结性环节;毕业论文是非工科类专业教学过程的总结性环节。它是在教师的指导下,学生通过毕业综合实习,在现场进行专业实践、调查论证、收集资料的基础上提出课题。
⒉ 按实施性教学计划规定的毕业设计必须按教学进程表认真执行,若需变更,应由专业科(组)提出书面报告,报送教务管理批准后实施。
专业科(组)根据专业教学计划要求和教学进程表,将毕业设计的任务下达给相应的教研组,教研组根据任务的要求确定毕业设计的题目及指导教师或指导小组名单,报专业科(组)批准执行。
⒊ 毕业设计指导教师必须编写任务书和指导书,负责制定设计进程,组织学生收集资料,进行指导、答疑、答辩、成绩评定、写评语及总结工作等。⒋ 毕业设计题目,应尽量结合生产实际,又要满足教学要求。毕业设计指导教师在开始设计前,应对设计的全过程进行精心安排,并按设计阶段编写详细教案(讲稿)。第一次指导的教师本人应按设计要求预先进行试做,交专业科(组)检查合格后方可参加指导。
⒌ 毕业设计应进行答辩,一般采用公开答辩和小型答辩相结合的办法,学校应组成答辩组织机构,如答辩委员会或答辩组,一般有学校领导、现场专家、专业科(组)负责人及指导教师组成。答辩组织机构制订答辩工作计划及评分标准,确定公开答辩的学生名单,制定答辩程序,负责做好答辩的组织工作。
⒍ 毕业设计的评阅和答辩可以按以下要求进行:
⑴ 毕业设计结束时,每个学生必须独立完成任务书中所规定的文件,整理成册,(非工科类学生应完成毕业论文及相关资料)准备参加答辩。
⑵ 指导教师在答辩前应对每个学生的毕业设计(毕业论文)审阅并写出评语,按等级分别提出评分初步意见。
⑶ 答辩时,要求学生先对本设计(论文)的指导思想、方案及该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作简要介绍,限定一定的介绍时间,然后开始答辩。
⑷ 每个学生必须参加答辩。答辩的内容为课题中的关键问题及与课题密切相关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等。
⒎ 毕业设计(毕业论文)成绩评定应着重考虑六个方面:
⑴ 按要求完成课题规定的全部任务; ⑵ 课题完成的质量,包括设计方案是否合理,论文的论证是否正确,资料的运用和综合分析能力等;
⑶ 充分运用所学的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独立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
⑷ 设计计算实验数据的精确程度,图纸的质量;论文的论点、论证是否充分,结论是否正确;
⑸ 文字表达是否正确、精炼、通顺,书写是否工整;
⑹ 答辩时能否正确地回答与课题有关的问题。
⒏ 毕业设计过程中,专业科(组)应派人进行教学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毕业设计结束后,指导教师应于一周内向专业科(组)提交书面总结。
⒐ 毕业设计(毕业论文)成绩应单独记入成绩册。
第六章 教学质量管理
教学质量管理的主要任务是根据学校专业设置的培养目标,实施教学质量的控制即教学计划的编制过程、教学计划与课程实施以及各个教学环节的控制。
教学质量管理的措施是要健全各项教学质量管理的工作规范和对教学质量检查、评价的系统,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系统收集、处理和反馈教学各个环节的信息,实现教学质量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和制度化。
第一节 学业成绩考核、评定和管理
学生学业成绩考核,不仅是对学生学习成绩结果作出的评价,也是对照教学目标检查教学质量的信息反馈,并根据这些信息对教学质量进行分析、监控、研究改进教学工作的重要手段。
一、成绩考核
成绩考核分考试和考查两种。每学期考试和考查的课程门数按实施性教学计划规定执行。要根据课程的特点和学生的负担,每学期一般安排2~4门考试课程。
考试是对学生所学知识和技能进行总结性考核的方法。可采用课堂理论考试,实验、实际操作、技能考评,大型作业,案例分析等多种方法进行。一般可分为期中、期末考试,由教务管理部门统一组织,安排在该课程结束后或学期末,集中一段时间复习和考试。
考试形式可用笔试、口试、实操三种。可根据课程的特点和需要,灵活采用,应坚持理论与实践的考核并重的原则。笔试又可分为闭卷考试和开卷考试。采用开卷考试的课程必须报教务管理部门批准方可实施。笔试时间一般为100分钟(2节课),口试的准备时间为40分钟,答题最多20分钟,实操考试时间视考试内容具体确定。
考查是对学生所学知识和技能进行平时考核的方法。可依据平时课堂提问、课堂作业、实际操作、单元测验等方法采集学生学习成绩,考查不得在学期末及考试周的前一周内集中测验或变相考试。
二、命题管理
⒈ 考试命题要以教学大纲为依据,全面测量学生应具备的知识和能力。考试范围原则上是该课程本学期的全部内容。应注意覆盖面要广和突出教学重点,基础知识题、综合分析题、应用题比例恰当。⒉ 命题先由教研组制定命题方案(或编制双向细目表),组卷试题应有一定的梯度,基本题、水平题、提高题结构合理,区分度强,题量适中,便于分辨学生成绩的优劣,考试成绩力求符合正态分布。已考过的试卷不宜未作修改又做下一次考卷。
⒊ 用同一学期授课计划、教学内容和进度相同的班级采用同一试卷。每门课程应拟定水平、份量相当的两份试卷,并附有标准答案及评分标准。实行学分制管理的,可采用A、B制命题。实行分层教学管理的,应按分层教学大纲命题。
⒋ 对教学大纲和教材较稳定的课程要逐步建立试题库(或试卷库),原则上要求实行教考分离。
⒌ 无试题库的课程由教务管理部门或专业科(组)指定熟悉该课程的教师命题,经教研组长审核后于考前二周送教务管理部门统一管理。
⒍ 试卷在命题、审批、印制、保存过程中,应严格保密,教师辅导学生复习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学生透露或暗示题意,否则,按教学事故处理。
三、考务管理
⒈ 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的学风、考风教育,教务部门要制定考试纪律、考场规则,监考员职责。各班主任在考前要做好备考动员工作。⒉ 考试的组织与实施由教务管理部门负责,各班考试课程、考试日期、考场编排、监考人员安排,经教学副校长审批后于考前二周印发给各班级和监考人员。
⒊ 教务管理部门在考前一周公布考试纪律、考场规则、各门课程不准参加考试的学生名单。
⒋ 教务管理部门在考试前安排清理考场,考试期间,主考(教学副校长)、教务管理部门、学生管理部门负责人巡查考场秩序,处理考试中突发事件。
⒌ 每个考场安排两名监考员,考生一般实行单人单座,监考员要严格履行职责,认真执行考场规则。在考试中,发现违纪行为者,提出警告并及时制止,对情节严重者报主考处理,并填好考场记录。⒍ 口试由两位老师主持进行。考生在教师点名后才可进入考场,抽领试题并在预备室(席)进行准备(三分钟内可向教师申请换题),学生按照准备依次答题并交出准备草稿。口试完毕,由两位教师合议后,宣布成绩。
⒎ 教务管理部门在考试结束后,及时整理试卷和考场记录,对已查实旷考、违反考场规则的学生及时进行处理,报主考审批后,向全体学生公布,引以为戒。
四、评卷与成绩评定 ⒈ 评卷要求
⑴ 评卷工作由教务管理部门统一组织,集中评卷,尽可能采取流水阅卷方式。教师评卷要严肃、认真、公正,按评分标准给分,客观地评价学生的学习成绩。教务管理部门要按试卷评分标准抽检评卷质量。
⑵ 任课教师按试卷成绩分析表的要求对命题质量、学生成绩进行认真分析,对考试方法、命题内容及教学工作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⑶ 考试后三天内要结束阅卷评分工作,任课教师将所教班级的考试成绩和总评成绩表、学生成绩册、试卷及考试成绩分析送教务管理部门,同时提供考试不及格的学生名单。评阅后的试卷和学生成绩一经上报,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若须改动,应经教务管理部门负责人同意,会同教研组长和阅卷教师查阅试卷,提出理由被认定方可更改。⒉ 学生成绩评定办法
⑴ 考核成绩评定,考试采用百分制计分法,考查采用五级制计分法或学分制记分评定方法。百分制和五级制可以相互转换。百分制 90~100 80~89 70~79 60~69 60分以下 等级制 优秀 良好 中等 及格 不及格 等级转换成分数 95 85 75 65 30 ⑵ 考试课程的总评成绩,无实验课要以期末考试成绩为主,占总评成绩的60%,平时成绩占总评成绩的40%。
⑶ 按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规定,单列成绩的实践课(包括实验课、实训课、技能鉴定、大型作业等)要单独进行考核。若以实验实训为主,但又非单列成绩的实验课成绩应占该课程总评成绩的60%。⑷ 跨学期、学年的课程,不论考试课或考查课,均按学年平均成绩统计。
⑸ 考查课总评成绩要根据平时考核综合评定,因此,平时各种考核采集分数,每学期不少于三个。
⑹ 体育课考查要从学生身体条件和体育基础的实际出发,对男女学生应有不同标准,对患有某种疾病而短期内不能治愈或有生理缺陷的学生,经指定医院证明,教务管理部门批准可减免考查项目。⑺ 实习考查要以实习报告为主,结合实习记录、操作技能的掌握程度及表现,评定实习成绩。
⑻ 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该课程总评为零分:
①考试舞弊;②旷考;③一学期内欠交作业超过三分之一;④一学期内该门课程无故缺课累计超过三分之一。
⑼ 实行学分制管理,凡参加课程规定的考核,学期总评成绩在60分(或及格)以上,可获得相应课程的学分。学生学习成绩的质量可采用绩点分计算。
五、补考
实行学分制的学校,对尚未取得已考课程学分或没有达到规定累计学分的学生,可按学分制管理的有关文件规定组织补考、安排重修或选修其它课程。
未实行学分制的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学生补考制度,对某课程评定成绩不及格的学生,应按规定组织补考。
⒈ 教务管理部门组织安排学期正常补考:(下学期前二周内)⑴ 学期考核评定成绩不及格者; ⑵ 因故缺考或缓考者。
⒉ 毕业前最后一学期安排一次补考: ⑴ 补考一次仍不及格但已升级者; ⑵ 旷考或舞弊但有悔改表现者;
⑶ 因“缺课”或“缺交作业”评零分,经审核获准补考者。⒊ 结业后一年内返校安排一次补考: ⑴ 同一门课程补考二次仍不及格者;
⑵ 毕业考试(或毕业设计、毕业论文)不及格者;
⒋ 大型作业(课程设计)成绩不及格者,可在新学期开学前重做,开学后补交。
⒌ 实习(实践课)成绩不及格或因请假未参加实习者,尽可能安排在校期间的假期补考。
⒍ 考查课需用笔试进行补考者,由任课教师命题(附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于本学期最后一周内报送教务管理部门批准使用。⒎ 补考管理与期末考试要求相同,补考试卷由任课教师评卷,评定成绩报送教务管理部门。
⒏ 补考成绩登记:凡经准假缺考而补考的学生,可按正常考试成绩参加总评成绩登记;因其他原因补考的成绩,要注明“补考”字样,作为学期最终成绩。
⒐ 跨学期、跨学年的课程,平均成绩不及格者,补考工作按学年进行。
六、毕业考核
毕业考核是根据专业培养目标进行的一种综合性教学考核和检查。学生结业方式一般有毕业考试、毕业设计或毕业论文。⒈ 毕业考试
教学计划规定不进行毕业设计(或毕业论文)的专业,一般应以毕业考试对学生进行全面的成绩考核。它是一种综合本专业有关课程的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的考试,必须安排在毕业实习后进行。毕业考试方式,可以理论与实操结合,可以笔试,也可以口试。毕业考试不能用某门课程单一考试来代替。
考试题目、标准答案及评分标准应由专业教研组组长和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本专业教师组成命题小组拟定,教务管理部门审核,报教学副校长批准实施。⒉ 毕业设计
毕业设计一般是工科类专业学生结业方式。
毕业设计是学生在毕业实习基础上,综合运用所学的知识和技能解决生产实际问题,在教师指导下完成的一次学习任务,须进行答辩。教师根据学生的独立完成任务书中所规定文件、图表、说明书的质量和答辩的质量评定成绩(或计算学分)。⒊ 毕业论文
毕业论文一般是文科类专业学生结业方式。
在教师的指导下,学生通过毕业实习,在对现场进行调查研究和搜集资料的基础上,综合运用所学的知识和技能,提出课题,撰写论文并进行答辩。教师根据毕业论文的论点、论证和结论及学生答辩的质量评定成绩(或计算学分)。
若只进行毕业实习或综合训练的专业,实习结束后,学生必须根据实习大纲要求写出实习报告(含有关技术文件)交指导教师批阅。教师批阅要制定评分标准,评定成绩。若进行答辩,教师要根据学生答辩的质量和指导教师对实习报告的批语评定成绩(或计算学分)。毕业设计或论文、毕业实习或综合训练的实习报告、答辩成绩评定,一律采用五级计分法。
毕业考核成绩均应单独列入学生成绩册。
第二节 教学检查
教学检查是教学管理中的常规性工作,是教学质量监控的重要环节,是获取教学质量信息的有效途径。教学检查要贯穿在教学的全过程,不仅要检查各阶段、各个环节的教学质量,也要检查各教学班级,有关教学部门的工作开展情况。为了抓好教学检查,须在主管教学副校长领导下,由教务部门组织一个检查组实施。检查工作分教务管理部门、教研室(组)二级进行。检查工作要目的明确、有计划、有记录、有总结,有利于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
一、定期教学检查
定期教学检查是教学进程的某一阶段集中一段时间开展的全校性综合检查。一般在学期初、期中和期末进行。由于检查涉及面广,因此,该项工作要由教学副校长直接领导,由教务管理部门组织,各有关教学部门参与实施。
⒈ 学期初的教学检查:主要检查开学前的准备工作情况。如教师的教案(二周内);教室、实验室设施、教材准备工作;学生报到、注册、补考安排及新生入学等工作落实情况。
⒉ 期中教学检查:期中检查是一次全面获取教学信息、分析教学质量、评价教学水平、了解教与学两方情况的至关重要的检查。每学期至少进行一次,一般安排在学期中期或稍后为宜。检查内容主要是对各个教学环节和各种教学因素进行全面检查分析。其中检查教的方面重点检查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的进度,完成教学任务、教师执行计划、大纲、批改作业、课外辅导及教学态度、教学方法、教学研究、教学效果等情况;学的方面了解、分析研究学生学习目的、学习心理、学习态度、学习方法及影响学习效率和质量的问题,听取学生的意见和要求。检查方法:
⑴ 准备阶段:①制定检查方案和教学工作质量测评指标体系;②组织具有广泛代表性的评估检查组;③检查组一般在教研组及个人自查基础上开展工作。
⑵ 实施阶段:①召开不同年级、不同类型的学生座谈会或问卷调查;②组织部分学生(不少于1/3)对教师教学工作进行测评;③检查组随机听课评课;④对照学期授课计划、教室日志检查各门课程的教学进度;⑤依据教学大纲检查教案、学生实验、技能训练、实习安排及开出情况;⑥抽查学生作业及教师批改作业情况;⑦查阅教师教学研究有关资料;⑧赴校外教学点进行教学检查。
⑶ 总结阶段:在检查结束后,要整理检查材料并输入电脑存档,对检查的情况要进行分析和小结,客观、公正的评价教师的工作质量。对教学经验要及时总结,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并整理成书面报告向全体教师反馈;制定整改措施,以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⒊ 期末教学检查:主要检查期末考试和学期临近结束前的教学工作情况。如审核命题质量、安排考试和评卷,对学生考试成绩进行统计和分析,审批下学期教学计划、授课计划、课表及落实教师授课任务,完成各教学部门教学工作总结等。
二、专项教学检查
根据教学工作的需要,可针对学校在某一时期教学中的主要问题或某个教学环节、教学因素、教学部门进行专项检查。如对一个专业或一门课程教学质量的评估检查或对某项实践教学工作检查或对某项教学辅助过程的质量进行检查等。
专项检查事先要确定课题,拟定检查提纲,明确检查目的、要求、内容、方法及时间安排,注重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措施。
专项检查由学校专门成立检查小组,采取现场考察、操作考核、审查资料、专家论证、问卷调查和座谈等形式进行,专项检查后要有检查报告,作出客观分析和准确判断,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
第三节 教学督导
教学工作是学校经常性的中心工作,努力提高和保证教学质量是教学工作的核心。学校为了做好教学质量的监控工作,要及时收集有关教学质量反馈的信息,为教学基本建设、教学改革及有关教学工作的重大决策提供科学的可行性的依据,因此,不仅要对教学工作进行检查,还要加强对教学工作的督导,以利改进工作,提高教学质量。
一、组织机构
学校应成立一个教学督导组,由主管教学副校长领导,督导组成员可聘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或教学管理经验、责任心强、客观公正、具有高级职称的离退休教师和教学部门(教务科、专业科、教育教研室)负责人员组成。
二、职责及工作范围
⒈ 对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进行常规检查、督促; ⒉ 对教师的教学工作提供指导和服务; ⒊ 收集教师与学生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⒋ 对教学基本建设、教学计划的修订、重大教学改革等提供咨询意见;
⒌ 参与优秀教学成果的推荐、评审工作; ⒍ 参与学校有关教学方面的专项检查和评估工作。
三、教学评估
教学评估工作是宏观调控教学工作,促进教学管理规范,提高教学质量、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率的重要手段。要把教学评估工作作为学校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要与日常教学管理工作相结合。除完成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要求的评估工作外,学校应有计划地开展专题性的教学评估。如:学校整体教学工作评估、专业、课程或教学基本建设专项评估,教师教学质量和学生学习质量评估等。开展教学评估工作要建立科学的评估指标体系,目标明确,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发展”的原则,要与学校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相结合。
教学评估工作可由学校教学督导组(或教育研究室)组织实施,学校赋予其相应的工作职责。
第七章 学籍管理
学籍管理是学校对学生从入学到毕业全过程的资格管理。学校应遵照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学籍管理文件规定做好学籍管理工作,确保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顺利完成教学任务。
学籍管理是学生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之一,教学各部门应分工合作,做好学籍管理工作。
第一节 入学与注册
⒈ 新生复查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按学校招生规定会同有关部门对学生进行学习成绩和健康复查,复查合格者,即取得学籍。⒉ 注册
学生应于每学期开学时,按学校规定到有关部门交费注册,教务管理部门应于注册前把已退学,休学,转学的学生名单和复学,转班的学生名单及班级通知有关部门。
第二节 升级和留级
实行学分制的学校,可参照有关学分制文件规定执行。学校未实行学分制管理,确定学生升级和留级规定如下: ⒈ 学生在每学年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后,经成绩考核(含补考),不及格的课程门数未达到所学课程二分之一者,给予升级。若考核成绩(含补考)不及格课程门数仍有二分之一及以上者,应予留级。⒉ 课程门数按下列规定计: ⑴ 凡按实施性教学计划规定的各种理论教学课程和实践教学环节,如单独进行考核,均按一门课程计;⑵ 毕业设计或毕业论文,按一门课程计;⑶ 凡一门课分几个学期讲授,学期,学年都进行考核时,每学年可取其平均值,按一门课程计。
⒊ 留级学生在留级前考核成绩达到75分(中等)以上的课程,本人提出申请免修时,教务管理部门可根据该课程的具体情况予以批准。未经批准,仍须重修。
⒋ 学生在规定学制年限内通过自学或其它学习途径(经历)提前达到教学计划中相同或相近课程要求的,可向教务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免修。原则上,达到高于或等同于中等职业教育同类课程或职业能力要求,并能出示有效学习或资格证明的均予以承认。
第三节 转学与转专业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予转学或转专业: ⒈ 经教务管理部门和专业科(组)认可,学生在某专业领域具有一定专长,转学或转专业更有利于其能力发挥者;⒉ 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检验证明,确实不宜在原专业学习,但可在其它专业学习者;⒊ 经教务管理部门认可,学生确实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学或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者;⒋ 复学时,本专业无后继班级者。第四节 毕业与结业
6.电工安全工作规程 篇六
为贯彻电业生“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障用电单位的电气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健康,特制定本规程;
一 按安全管理要求电气设备的电压分类:高压:指电气设备对地电压在250V以上者;低压:指电气设备对地电压在250V以下者。
运行中的高压电气设备的绝缘部分应视为带电体,不可触摸。停电的电气设备在未装设地线前应视为带电设备
二 电气工作人员必须具备的条件经医生鉴定无妨碍从事电气工作的病症熟悉本规程,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且按其工种、工种岗位熟悉有关电气设备知识,并经考试取得合格证。
3在用户受送电装置上作业的工作人员必须经电力管理部门审核合格,取得电力管理部门颁发的《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4掌握紧急救护法 ,必须学会触电急救法和人工呼吸法
三 对实习和临时工作人员的规定实习人员和临时工作人员必须经安全教育,在工作负责人的指导下,才可进入设备区和参加指定的工作;对外单位派来支援配合工作的电气工作人员,工作前应由现场负责人介绍现场电气设备运行情况以及安全措施。非电气工作人员因公需要进入配电室时,必须经值班人员许可,并办理有关手续。当需要进入设备区时,应有值班人员监护。
四 试验和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经批准后贯彻实施
7.学校安全工作规程 篇七
1. 使用前
(1) 使用农机设备前, 必须认真阅读产品的使用说明书, 了解机器的结构, 熟悉设备的性能, 掌握安全使用方法, 以便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规定进行操作。
(2) 使用之前, 应当检查机器的安全标志、操作标志和标牌, 如有缺损, 应当及时补全。同时要明白安全标志所提示的内容和信息, 并告知其他操作者。
(3) 如果配套动力为柴油机, 加工物料又比较干燥, 排气管应当配置灭火装置;如果配套动力为电动机, 应当有可靠的接地措施, 并且符合安全用电要求。
(4) 危险部位应当设置防护罩, 其安装必须可靠, 上部机壳应当锁紧, 防止在机器运转过程中发生脱落。
2. 动力连接时
(1) 工作装置与动力连接时, 要让动力机停止运转, 然后用手转动主轴, 严禁动力机运转时用手挂接农具。
(2) 动力与机具的连接部位必须安装防护罩。
(3) 必须根据农业机械标牌上标示的参数选配动力, 不准随意提高主轴的转速, 严禁机具超速运转。
3. 作业期间
(1) 作业即将开始, 应当发出信号, 确认机器内没有维修保养人员, 机器旁边没有闲人, 方可启动。先空运转2~3 min, 并观察主轴的转向与规定的方向是否一致, 确认无异常后才能加负荷。
(2) 严防石块、铁器等杂物进入机器内。
(3) 对于设置了喂入链、喂入辊或喂入带的机器, 如果借助工具喂入, 应当将工具叉头固定, 严防叉头掉入机内, 给机器造成严重损害;用手喂入的, 应当穿紧身衣服, 扎紧袖口, 长发者应当盘紧头发并戴工作帽, 不可以戴手套进行作业。
(4) 作业时, 严禁将手伸进喂料口、排草口、风机口以及其他无法防护的功能性危险运动件内。喂入口发生堵塞时, 严禁用木棒、金属棒等强行喂入。
(5) 作业过程中严禁拆下防护罩。
(6) 对于喂入口比较大的自动喂入机构 (如多功能脱粒机) , 严禁站在高处喂料, 以防人员掉进料斗内造成严重伤害。
(7) 作业完毕, 应等待机器内部的物料全部排出后, 方可停机。
4. 维护保养时
(1) 长期停用的农机再次使用, 应当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规定进行调整和保养。对于自带动力的大型机具 (如联合收割机等) , 在检修时, 应将发动机熄火、拔掉发动机启动钥匙并挂上警示牌。
(2) 在使用过程中, 应定期检查机器的紧固件, 若有松动, 应及时拧紧。工作中发生堵塞或其他异常时, 应当立即停机, 切断动力后, 方可进行清理检查, 严禁在机器运转时排除故障。
(3) 重要部位的高强度螺栓 (如脱粒机的轴承座螺栓等) , 不得用普通螺栓代替, 并按规定的扭紧力矩拧紧螺栓。
(4) 更换高速转子上的零件 (如粉碎机的锤片等) , 应当按照要求的质量差进行选配, 并且进行静平衡试验。
(5) 妨碍操作和影响机器安全的部位不得进行改装, 否则, 由此造成的人机事故, 厂商不负赔偿责任。
(6) 经常检查转子等主要工作部件有无裂纹和变形, 发现问题及时维修或更换。
5. 运输及转移时
(1) 运输时, 应当把农机调整到不在升举状态。装载在其他车辆上进行运输时, 注意慢行, 并遵守道路交通法规。
(2) 对于高度较高的农业机械, 在运输或转移过程中要防止触碰电线和碰撞立交桥。
6. 其他危险及限制规定
(1) 在有物件飞出的危险区域 (如排草口等) , 严禁站人, 以免被飞出的物体击伤。
(2) 注意防火、防化学制剂或其他污染物的伤害。若加工物料比较干燥, 现场粉尘比较大 (如大豆脱粒时) , 工作场地应保持宽敞和通风, 留有足够的退让空间, 并且备有可靠的灭火设备。
(3) 严禁老人、孕妇和儿童操作农业机械。
8.学校安全工作 从“心”开始 篇八
关键词:学校安全工作 心理健康 心理课程 心理辅导
学校是培养二十一世纪人才的摇篮,学生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学校安全工作直接关系着学生的安危、家庭的幸福、社会的稳定。2006年,教育部令第23号《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颁布实施,2007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教育部制定的《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把中小学公共安全提到了更高的重视程度。这一切都在表明,我们应牢固树立“珍爱生命,安全第一,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把强化学校公共安全责任摆到最重要的位置。正所谓:“生命不保,何谈教育?”
“环境安全—心理安全—行为安全”是学校安全工作中的链式内容。环境成就心理,心理支配行为。实践中,人们往往将目光投向环境安全和行为安全这些显性方面,对学生心理安全的关注则甚少。我校在安全工作的实践中发现,学生的心理问题越来越成为影响学校安全的重要因素,它是有别于其他外在因素导致安全隐患的一种新的安全概念——内在安全隐患,即导致事件发生的原因是受害人自身内在的某些因素,这种隐患更加隐蔽,更加难以监控,其爆发性更加突然,表现形式更多样化。它产生的原因很多,就我校的情况来说,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是家庭原因。由于家长忙于生意,无暇关心孩子的学习和成长;夫妻离异,孩子缺乏应有的亲情;家长过分溺爱和偏袒孩子;家长的期望值过高,孩子难以承受重负,等等,导致学生产生心理偏差,形成心理障碍。
二是教育方法不当。由于老师教育方法不当,伤害了学生的自尊心,造成学生产生心理问题。
三是学习压力偏大。由于学习压力偏大,学生出现紧张、恐惧、厌学的心理现象。
四是青春期困惑。初中三年是学生生理、心理“过渡期”,这个时期学生下处在长身体的最佳阶段,学生的心理也处于“成长”阶段,学生思维的独立性、批判性有了明显的发展,但又有较多的片面性和主观性;他们精力旺盛,感情充沛,但带有冲动性,不善于克制,行为不易预测,最容易产生心理问题,也是心理问题的多发期。
五是社会诱惑。由于网吧吸引、外来不良文化侵入、不安全因素和“五光十色”的社会影响,导致学生心理失去平衡,产生心理问题。
六是遭受突然变故。由于家庭发生了突然变故、生活中遇到小挫折或遇到自身难以克服的困难、与他人发生冲突或遭到胁迫等原因,也是造成学生产生心理问题的重要原因。
学生内在心理问题如果不积极引导,就会表现在行为方面,如:有的学生行为偏常,打架斗殴、沉迷网吧、说谎、偷窃;有的学生对学习无兴趣、上课捣乱、逃学旷课、不做作业;有的学生对正面教育有较强的逆反心理;有的学生孤僻、寡言、消沉、冲动、暴躁,心理敏感、脆弱、承受能力差,经受不住一点儿困难和挫折。这些都充分说明,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否则,就会严重影响学生健康成长,甚至危及学生的生命安全。
我校根据生源结构特点、初中生的年龄特点,确立了以心理健康教育为主要渠道,把心理健康教育与学校安全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创新学校安全工作的方法和形式,构建学校安全工作从“心”开始的工作新模式。现结合工作实际,作如下解读:
1.开设心理课程、成立心理中心是安全工作与心理健康教育结合的主渠道。在学校开设专门的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可以帮助学生了解心理科学知识,掌握一定的心理调节技术。心理课主要有两部分的内容:一部分为知识理论课,如心理卫生常识讲座,心理调节问题答疑,焦点问题讨论等,在心理知识的学习中明确认识、矫正观念,以积极的态度去对待自己的心理冲突。另一部分为活动训练课,这是在中学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最为有效的方法。活动内容包括:小品表演,角色模拟游戏,互访互问,以及其他活动形式,在活动中学生不仅可以学习介绍自己、了解别人,与人交往的社交技能,还可以掌握一些诸如:转移情绪、宣泄痛苦、发泄愤怒的心理调节手段,防患于未然。2001年学校办学就率先把心理辅导课排入课程表,纳入学校课程管理。2008年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正式落成,设有心理咨询室、宣泄室、沙盘游戏室、阅览室等十个心理室,被全国知名专家评价为“目前全国一流、福建省规模最大、功能最全、设备最完善”。学生遇上烦心事,在这里就能找温暖的“出口”,在这里,学生不仅可以咨询,还可以宣泄、放松。心理咨询室很快成为最受学生欢迎的场所,每学期心理咨询室接待的学生、家长、教师均在百人以上。
几年的工作证明,开设心理课程、成立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有效提高学校心理健康和安全工作水平。
2.家、校、社三位一体,丰富安全工作与心理健康教育结合的载体。教育是一个系统工程,学生的健康成长离不开家庭、社会、学校,只有这三个方面形成合力,才能有效提高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和安全工作的水平。
我校生源片区分属金尚社区、江头社区、金山社区、蔡塘社区、钟宅社区等,这些社区也是外来人口集中的地区,社区居民和承租人员家长普遍文化水平不高,很多家长由于各种原因对子女管教缺位,教育方式相对简单,容易造成学生心理困扰及心理障碍。很多学生的心理问题都是因为其家庭面临着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尽管在学校我们的老师特别是心理老师已经对其进行了有效的心理干预和心理引导,但是,他放学回家又回到了那个环境,让他心理出现问题的根源还在,这就导致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效果无法持久。要解决学校面临的这一尴尬,我们认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非得进家庭、进社区不可。
根据这种情况,学校在社区成立心理健康教育沙龙,在社区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讲座,开通家、校、社心理咨询网络,周末或假期心理教师进家庭,我们还帮助金尚社区建立了社区心理健康教育咨询室。学校派出心理教师到社区心理健康教育咨询室上岗,每周两次,为事先预约的社区居民进行心理健康辅导。
学校成立《家校社联手,开辟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新天地》的课题研究和行动小组,参与的除了学校的相关领导、心理教师外,还有社区以及家长委员会成员等。研究重点在于调查研究各个社区中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及影响因素等,探讨如何与社区及家庭合作,形成一套有效解决心理心理困扰的策略,并能促进学生积极心理发展。
积极开通学校与家庭同步实施心理健康教育的渠道,为学生和家长、老师分别开讲座,讲座主题新颖,大胆创新,紧贴教师、学生和家长的实际需要,师生、家长反响很好。 如分别为男生和女生家长家长开设 《如何与孩子谈性》的讲座非常受家长欢迎。
3.设立心理委员,开展朋辈心理辅导,开创安全工作与心理健康教育结合的新途径。中学生遭遇心理困惑时,首选的倾诉对象是朋友、同学,而不是家长或心理老师,开展朋辈群体心理辅导,作为中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一个重要途径。
我们在每个班级中率先设立心理委员。目前我们学校每班有一男一女两名心理委员,这些心理委员学校还给他们专门颁发了聘书,请专家给他们做专题培训。产生的方法是完全由同学投票选举产生,报名参选的每班都有十几个,条件是人缘好,心理素质好,肯帮助人等。他们的主要职责是:协助老师宣传普及中学生心理健康知识、传播心理健康理念 ;注意观察并及时反映本班学生心理动态,发现个别学生有比较严重的心理问题时,及时报告学校领导和老师,或转介该学生到学校心理咨询中心寻求帮助;配合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职能部门,预防和干预学生心理危机事件。
4.构建校园危机预警系统,形成安全工作与心理健康教育结合的长效机制。心理危机是指当事人突然遭受严重突发事件或经历重大生活事件时产生的心理状态的解体和混乱。心理危机事件发生时,当事人认为该突发事件或境遇是个人的资源和应对机制所无法解决的困难,此时需要及时进行心理干预。心理危机干预是指运用心理辅导和心理治疗的手段,帮助当事人有效应对危机,恢复心理平衡,安全度过危机,重新适应生活。学校成立心理危机干预领导小组,积极预防和快速有效应对可能发生的校园危机事件,使危机损害降低到最低,构建起校园危机预警系统,建立校园危机的评估与干预制度。2010年6月24—26日,由厦门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委员会、厦门市教育科学研究院举办的“海峡两岸心理辅导工作坊”在我校举行,进一步发挥我市作为海峡西岸重要中心城市和对台工作前沿的作用, 推进海峡两岸心理辅导工作的交流和合作,提升了我校校园危机预防与干预的能力。
5.变“被动式”为“主动式”。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和安全教育刚开始主要是“被动式”教育,发现学生心理有问题了,发现学校安全工作出问题了,才开展应对、咨询。而现在,我们变“被动式”为“主动式”,在学生没出现心理问题、安全问题之前,我们就开始心理建设和安全教育,这样的转变标志着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最近,学校的“幸福心学堂”心理健康教育网站已经正式开通,其最终目的就是一种“主动式”教育,学生的心理没问题了,安全有了保障,学生的幸福指数、安全指数就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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