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用电安全管理办法

2024-08-01

施工用电安全管理办法(精选14篇)

1.施工用电安全管理办法 篇一

施工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项目部管理人员施工用电安全责任制

项目经理责任:

1、负责该项目部施工用电安全第一责任人,并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用电规章制度和法规,领导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电气班组的工作,做到责任分明,各负其责,保证安全用电和顺利施工。

2、负责组织项目部施工用电安全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对查出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事故隐患有权责令电气相关人员限期整改和停工整改。

技术负责人:

1、在项目经理领导下,协助项目经理工作,负责施工用电技术工作。从技术上领导电气班组、安全员的工作,督促检查电气班组,安全员和相关人员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及有关规章制度。

2、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时应根据项目部施工所需用电容量和设备情况,并责成电气班组编制出施工用电方案。

安全员应负责任:

1、在项目经理领导下,对用电安全向项目经理负责,监督,检查有关人员执行安全用电法规和规章制度。

2、负责对项目部电工及有关人员用电安全教育。

3、对项目部施工用电的安全防护随时检查,并做好书面记录和归档。

4、督促检查电气工长按标准规章制度和企业包装手册,进行安装用电设备,不得违章指挥,按规章制度作业。

5、对检查出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事故隐患有权要求电气工长、电工和相关人员限期整改。对重大隐患有权停工整改,并报项目部和上级领导。

电气班长应负责任:

1、电气班长在项目部施工用电安全上对项目经理及安全员负责,对本项目部用电设施按标准安装,对安全用电负全面责任。

2、负责对电工及用电人员进行施工用电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技术交底及施工用电内业资料管理归档。

3、对项目经理、安全员查出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事故隐患及时纠正,并积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整改。

4、指挥电工及工人遵章守纪,按标准和规程作业。对违章作业,不按规章制度和标准施工的人员有权停工并建议进行处罚。

5、参加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用电检查。

电工及用电人员责任:

1、电工从事施工用电设施的安装工作,要服从电气班长指挥,按操作规程和有关规章制度工作,除保证自身安全外,还应保证他人安全使用。

2、电工负责施工用电设施的维修,检查记录和资料整理并交电气班长统一归档。

3、对项目部有关人员提出的安全隐患和违章作业,要及时纠正,排除事故隐患,保证用电设施安全可靠。

4、电工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不执行,并及时上报领导。

5、非电工不得从事电工工作,不得拆改电气设施和线路。用电须事先经电 工和相关人员许可后方可工作。

施工现场施工用电管理:

一、一般规定:

1、项目部电气技术人员负责编制项目部施工用电施工组织设 计或施工方案。

2、施工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要按国家标准、规范、规定进行编制,做到有针对性指导施工。项目部施工用电工程变更时,要根据施工的需要和进度变更施工方案。

3、施工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应符合标准要求,介绍工程概况,确定电源布置、负荷计算、变压器、导线截面、开关电器的选择、绘制电气平面图、立面图和接线系统图。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器防火措施。

4、各种施工用电隐患电气班长负责组织整改。维修施工用电工程要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和记录,并归档,防止施工发生。

5、项目部应根据电工工作的需要,按规范要求给电工配置必要的劳保用品。

6、电工值班室必须有人值班,并做好值班、维修记录,定期归档。

电工及用电人员管理:

1、电工必须持证上岗,电工等级应同工程难易程度相适应,无证严禁从事电气作业,电工上岗时穿戴好劳保用品,熟练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触电急救知识,非电工不得安装、维修、拆除、迁移电气工程,禁止拆改电气设备及私拉电线和电气设备。

2、用电人员应按规定穿戴好劳保用品。用电设施必须完好无损,使用前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使用后拉闸断电,锁箱、人走灯灭。在使用当中发生故障,应找电工修理,严禁私自乱拉电气设备和拆改电器设备。

3、职工宿舍和劳务队宿舍严禁使用电炉子,电褥子取暖和其他不安全电器设备,劳务队宿舍照明应采用36伏供电。

4、电、气焊工操作时,必须穿戴好个人劳保用品,持证上岗,无证严禁从事电、气焊工作。电、气焊工施焊时要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电焊机配置专用二次保护器,电焊机防护罩齐全有效,一、二次线双线到位,严禁借路在脚手架、水管、电线管上使用。

现场用电管理: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的设置严格按照《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和建委下发的五个标准,进行设置和使用。

2、现场供电系统,在采用接零保护的同时,必须逐级设置漏电保护装置,实行分级保护形成完整的保护系统,切实做到三级配电逐级漏电保护,一机一闸,一箱一漏,TN----S系统供电,动力、照明实行分路配电各级漏电保护必须灵敏可靠,总箱(柜)的漏电开关动作电流不得大于100MA,设备开关箱内的漏电动作电流不得大于30MA,手持电动工具漏电开关漏电动作电流不得大于15MA,漏电动作时间不得大于0.1S。

3、各种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支架、电缆保护套管、配电箱体均应做好可靠的保护接零。大型设备如塔吊,室外电梯、大型搅拌站、井字架等均应做好防雷接地,现场的重复接地不得少于三组,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欧姆。接零要按规范进行设置,不得虚设保护零线,不得把工作零线和保护零线混用。

4、配电箱(柜)开关箱的设置要按规范设置,各种配电箱统一使用符合要求的合格产品,在总公司合格分承包方内购买。各种设施要牢固可靠,做到防雨、防尘、防砸,统一编号,表明用途,并有明显警示标志。

5、配电箱(柜)内的电器、闸具、保护齐全有效,线路整齐合理,严禁从箱柜上端和侧面进出电源线。停用的设备和配电箱(柜)要拉闸断电,箱(柜)门上锁。

6、距建筑物较近的高低压线路,必须做好可靠的防护,编制电力线路防护方案,报公司审批后方可进行。禁止在高低压线路下方施工,支搭各种工作棚、存料棚、存料库和存放各种设施。

7、现场内不得架设裸导线,各种绝缘导线不得成束架空附设,应按标准正式的外线工程架设。现场或施工楼内采用橡套电缆架空应符合《JGJ46---2005》第二节的规定。

8、施工现场临电电缆直接埋地敷设时必须符合《JGJ46---2005》第六章、第二节的规定。

9、建筑工程楼内照明设置要符合规范,禁止强电在地下室或潮湿场所使用,楼内照明应采用安全电压供电。

10、电焊机必须使用电焊机专用漏电保护器开关箱,金属外壳要有可靠的接零保护,电焊机必须存放在防雨、防砸笼内一、二次线应绝缘良好,无破损,地线应符合规定,禁止借用其他导电体代替接地把线。

11、手持电动工具:现场应使用密闭式碘钨灯,行灯、碘钨灯一律使用橡套软电缆供电,禁止使用一般塑料线和其他线代替。行灯变压器应装设在电箱内行灯变压器一、二次侧必须加保险,做到防雨、防砸、防潮,应用支架固定。室外使用碘钨灯安装高度不得低于2.5米灯具外壳及金属架体必须有接零保护,电源侧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动作电流应小于15毫安。

12、手持电动工具必须使用二类手持电动工具,禁止用一类手持电动工具,特别潮湿场所应使用三类手持电动工具,手持电动工具的金属外壳必须有可靠的保护零线和漏电开关,电源线应使用橡套电缆。禁止使用麻花线和一般塑料线,手持电动工具自带的软电缆不得随意接长,电源与作业场所较远时,采用移动闸箱,工具原有的插头不得随意拆除或改换,当原有插头损坏时,严禁不用插头直接将电线的金属线插入插座。

13、用电人员操作蛙式打夯机时,必须两人操作,戴好绝缘手套和穿绝缘鞋。夯机必须有可靠的保护接零和不大于15毫安的漏电开关,夯机操作手柄必须有绝缘措施,电源线应采用橡套软电缆线。电线在使用过程中不得张拉过紧,不得扭结,缠绕和被夯机跨越。

14、混凝土浇筑使用震捣器时操作人员必须穿绝缘鞋和戴绝缘手套,振捣器的金属外壳必须有良好的保护接零,电源侧应有不大于15毫安的漏电开关,电源线应采用完好无损的橡套电缆。严禁振捣器电源线缠绕结构金属物件上和电缆拖地。

15、检修各类配电箱、开关箱、电气设备和施工机具时必须切断电源,拆除电气连结并悬挂警示牌,试车和调试时应确定操作程序和设立专人监护。

施工现场施工用电检查:

1、项目部每月针对施工特点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平常进行不定期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责令项目部及时整改,并填写整改通知,针对整改通知单单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2、项目部每季度由项目经理组织相关人员对施工现场的供电线路、室外电梯、塔吊及各种电气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塔吊、室外电梯、井字架的防雷接地在雨季前做一次检测,对发现不符合规定及时进行整改,防止事故,确保安全。

3、项目部每周组织一次临时用电安全检查,检查由项目部副经理主持,电工工长和暂设电工具体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和事故隐患及时解决,并记录归档。

4、电气班长、安全员要不定期巡视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责令暂设电工解决,排除障碍。

5、项目部暂设电工,对施工现场的用电设施和配电线路每日进行一次检查。对漏电开关漏电动作情况每周进行检测一次,发现不安全隐患和漏电开关失灵及时纠正、更换、确保安全用电。

6、电气班长每月对施工用电内业资料进行一次整理检查,发现不符合达标要求根据实际情况及时纠正,确保资料与实际相符合,并齐全有效。

检查内容:

1、项目部在组织检查时,根据施工方案和施工特点对项目部供配电线路、变电室、三级配电及逐级漏电保护进行检查,确保三相五线供电和逐级保护灵敏可靠。防止虚设保护接零和接零接地混用。

2、项目部电气班长和安全员在进行检查时,应对施工现场和职工宿舍安全供电系统和电气系统进行全面检查,对查出不符合施工用电标准的供电系统和电气设备应督促相关人员及时改正。特别对地下室、潮湿场所等一些易出现事故的场所重点检查。

3、项目部暂设电工在检查时应对配电线路、配电箱、电器设备、手持电动工具和照明器具进行检查,每周对漏电保护开关进行一次手动或试灯检测,防止漏电保护开关失灵,发生事故。

4、分包单位使用电必须与总承包单位签施工用电交接验收手续,分包单位的电气设施和配电箱必须符合规范。

2.施工用电安全管理办法 篇二

施工现场供电的形式有多种, 具体采用哪一种应根据项目的性质、规模和供电条件确定。下面介绍施工现场供电电源的几种形式。

(1) 独立变配电所供电

对一些规模比较大的项目, 如规划小区、新建学校、新建工厂等工程, 可利用配套建设的变配电所供电。即先建设好变配电所, 由其直接供电, 这样可避免重复投资, 造成浪费。永久性变配电所投入使用, 从管理的角度上看比较规范, 供电的安全性有了基本的保障。变配电所主要由高压配电屏 (箱、柜、盘) 、变压器和低压配电屏 (箱、柜、盘) 组成。

(2) 自备变压器供电

目前, 城市中高压输电的电压一般为l0kV, 而通常用电设备的额定电压为220/380V。因此, 对于建筑施工现场的临吨用电, 可利用附近的高压电网, 增设变压器等配套设备供电。变电所的结构形式一般可分为户内与户外变电所两种, 为了节约投资, 在计算负荷不是特别大的情况下, 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均采用户外式变电所。户外式变电所又以采用杆上变电所居多。

户外式变电所的结构比较简单, 主要由降压变压器、高压开关、低压开关、母线、避雷装置:测量仪表、继电保护等组成。

(3) 低压220/380V供电

对于电气设备容量较小的建设项目, 若附近有低压220/380V电源, 则在其余量允许的情况下, 可到有关部门申请, 采用附近低压220/380V电源直接供电。

(4) 借用电源

若建设项目电气设备容量小, 施工周期短, 可采取就近借用电源的方法, 解决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问题。如借用就近原有变压器供电或借用附近单位电源供电, 但需征得有关部门的审核批准。

2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要求

(1) 编制施工现场用电组织设计要求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以下简称规范) 中规定: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者, 应编制施工现场用电组织设计。施工现场用电组织设计应包括下列内容:现场勘查;确定电源进线、变电所或配电室、用电设备位置及线路走向;进行负荷计算;选择变压器;设计配电系统;设计防雷装置;确定防护措施;确定安全用电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及变更时, 必须履行“编制、审核、批准”程序, 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组织编制, 经相关部门审核及经具有法人资格企业的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变更用电组织设计时应补充有关图纸资料。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经编制、审批、批准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 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 持证上岗要求

《规范》中规定:电工必须按国家现行标准经考核合格后, 持证上岗工作;其他用电人员必须通过相关安全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 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安装、巡检、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 必须由电工完成, 并应有人监护。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3) 建立安全技术档案要求

《规范》中规定: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建立安全技术档案, 并应包括用电组织设计的全部资料;修改用电组织设计的资料;用电技术交底资料;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电气设备的试、检验凭单和调试记录;接地电阻、绝缘电阻和漏电保护器漏电动作参数测定记录表;定期检 (复) 查;电工安装、巡检、维修、拆除工作记录。临时用电工程定期检查应按分部、分项工程进行, 对安全隐患必须及时处理, 并应履行复查验收手续。

3 施工现场基本供配电系统结构

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系统的基本结构采用三级配电、二级漏电保护系统。三级配电是指施工现场从电源进线开始至用电设备之间, 经过三级配电装置配送电力。按照《规范》的规定, 即由总配电箱 (一级箱) 或配电室的配电柜开始, 依次经由分配电箱 (二级箱) 、开关箱 (三级箱) 到用电设备。这种分三个层次逐级配送电力的系统就称为三级配电系统。它的基本结构形式可用一个系统框图来形象化地描述, 如图1所示。220V或380V单相用电设备宜均匀接人220/380V三相四线制系统, 当单相照明线路电流大于30A时, 宜采用220/380V三相四线制供电, 宜使配电系统三相负荷平衡。

4 施工现场基本供配电安全规则

按照《规范》的规定, 为了保证所设三级配电、二级漏电保护系统能够安全、可靠、有效地运行, 在实际设置系统时尚应遵守一些必要的规则。概括起来说可以归结为四项规则, 即分级分路规则、动照分设规则、压缩配电间距规则、环境安全规则。

4.1 分级分路

分级分路规则是指施工现场用电从电源进线开始至用电设备分级分路配送电力。按照《规范》的规定, 分级分路规则可用以下三个要点说明。

(1) 从一级总配电箱 (配电柜) 向二级分配电箱配电可以分路。即一个总配电箱 (配电柜) 可以分若干分路向若干分配电箱配电;每一分路也可分支支接若干分配电箱。

(2) 从二级分配电箱向三级开关箱配电同样也可以分路。即一个分配电箱也可以分若干分路向若干开关箱配电, 而每一分路也可以支接或链接若干开关箱。

(3) 从三级开关箱向用电设备配电实行所谓的“一机—闸”制, 不存在分路问题。即每一开关箱只能控制一台与其相关的用电设备 (含插座) , 包括一组不超过30A负荷的照明器。

4.2 动照分设

动照分设规则是指施工现场动力配电和照明配电要分别设置。按照《规范》的规定, 动照分设规则可用以下两个要点说明。

(1) 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宜分别设置;若动了J与照明合置于同一配电箱内共箱配电, 则动力与照明应分路配电。这里所说的配电箱包括总配电箱和分配电箱。

(2) 动力开关箱与照明开关箱必须分箱设置, 不存在共箱分路设置问题。

4.3 压缩配电间距

压缩配电间距规则是指除总配电箱、配电室 (配电柜) 外, 分配电箱与开关箱之间, 开关箱与用电设备之间的空间间距应尽量缩短。按照《规范》的规定, 压缩配电间距规则可用以下三个要点说明。

(1) 分配电箱应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场所。

(2) 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

(3) 开关箱与其供电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

4.4 配电箱与开关箱设计

为现场所用的非标准电箱与开关箱的设计, 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设计包括选择箱体材料, 确定箱体结构尺寸, 确定箱内电器配置和规格, 确定箱内电气接线方式和电气保护措施等。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设计要和配电线路设计相适应, 还要与配电系统的基本保护方式相适应, 并满足用电设备的配电和控制要求, 尤其要满足防漏触电的要求。

4.5 接地与接地装置设计

接地是现场临时用电工程配电系统安全、可靠运行和防止人身直接或间接触电的基本保护措施。接地与接地装置的设计主要根据配电系统的工作和基本保护方式的需要确定接地类别, 确定接地电阻值, 并根据接地电阻值的要求选择或确定自然接地体或人工接地体。对于人工接地体, 还要根据接地电阻值的要求, 设计接地的结构、尺寸和埋深, 以及相应的土壤处理, 并选择接地材料。接地装置的设计还包括接地线的选用和确定, 接地装置各部分之间的连接要求等。

4.6 防雷设计

防雷设计包括防雷装置装设位置的确定, 防雷装置型号的选择, 以及相关防雷接地的确定。防雷设计应保证根据设计所设置的防雷装置其保护范围能可靠地覆盖整个施工现场, 并对雷害起到有效的防护作用。

4.7 环境安全

环境安全规则是指配电系统对其设置和运行环境安全因素的要求。按照《规范》的规定, 配电系统对其设置和运行环境安全因素的要求可用以下五个要点说明。

(1) 环境保持干燥、通风、常温。

(2) 周围无易燃易爆物及腐蚀介质。

(3) 能避开外物撞击、强烈振动、液体浸溅和热源烘烤。

(4) 周围无灌木、杂草丛生。

(5) 周围不堆放器材、杂物。

摘要:由于施工现场用电存在临时性特点, 容易造成思想上的不重视, 管理上的不配套, 制度上的不完善, 为了安全施工及保质保量顺利完成工程, 编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组织设计是很有必要的。编制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可以使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有一个可遵循的科学依据, 从而保障其运行的安全可靠性。

关键词:施工用电,安全保证,可靠性

参考文献

3.浅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 篇三

【关键词】临时用电;安全;原则;接地;防雷;防火

1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防护技术设施

临时用电应遵循三项原则:采用“三相五线制”供电,由电力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接地供电的必须采用TN-S接地、接零保护系统;三级配电系统;两级漏电保护和两道防线。

1.1 “三相五线制”供电

施工用电工程中采用有专用保护零线(PE线)、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220/380V三相四线制低压电力系统,称为TN-S接地、接零保护系统(简称TN-S系统),又称三相五线系统,其主要技术特点是:电力变压器低压侧中性点直接接地,接地电阻值≤4Ω;变压器低压侧共引出5条线,3条分别为黄、绿、红的绝缘线相线(火线)L1,L2,L3,变压器二次侧中性点(N)接地处同时引出2条零线,分别是工作零线(浅蓝色绝缘线)(N线)和保护零线(绿/黄双色绝缘标志的铜线)(PE线)。工作零线(N线)与相线(L1,L2,L3)作为三相四线制工作线路使用;保护零线(PE线)只做电气设备接零保护使用,即只用于联接电气设备正常情况下不带电的金属外壳、基座等,两种零线不可混用。为保证接地、接零保护系统可靠,整个施工现场PE线的首、末端及线路中间必须重复接地,且每处接地电阻值不得>10Ω。

1.2 三级配电结构

施工现场从电源进线至用电设备应经过三级配电装置配送电力,即由总配电箱经分配电箱到开关箱分3个层次逐级配电。三级配电系统应遵守四项规则:分级分路;动、照分设;压缩配电间距;环境安全。

1.2.1 分级分路。从总配电箱向分配电箱或从分配电箱向开关箱配电可分设若干分路,每一分路也可分支,接若干分配电箱或开关箱。从开关箱向用电设备配电实行“一机一闸制”,每一开关箱只能联接控制1台用电设备(含插座),每台用电设备需有独立专用的开关箱。

1.2.2 动照分设。动力与照明宜分别设置各自的配电箱,若共箱配电应分路,开关箱必须分箱设置。

1.2.3 压缩配电间距。分配电箱与开关箱之间,开关箱与用电设备之间的空间间距应尽量缩短。分配电箱应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场所,与开关箱的距离不能超过30m。开关箱与用电设备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

1.2.4 环境安全。环境安全是指配电系统对其设置和运行环境安全因素的要求。

1.3 两级漏电保护和两道防线

在整个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中,总配电箱和所有开关箱中必须装设漏电保护。保护零线(PE线)是临时用电的第二道安全防线。采用TN-S系统,当三相火线用电量不均匀时,工作零线N 容易带电,而PE线始终不带电,在施工现场敷设PE线和使用漏电保护器,可形成覆盖整个施工现场防止人身触电的安全保护系统。

2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注意事项

2.1 安全技术档案

施工现场需由持证电工操作电气,建立安全技术档案,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应编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2.2 接地装置

在施工现场用电工程中,电力变压器低压侧中性点要直接接地,PE线要做重复接地,高大建筑机械和高架金属设施要做防雷接地,产生静电的设备要做防静电接地。

2.3 配电装置的安装与使用

2.3.1 配电装置需安装牢固、端正。固定配电箱、开关箱中心点与地面垂直距离为1.4~1.6m;移动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坚固、稳定的支架上,其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为0.8~1.6m。

2.3.2 配电箱、开关箱应能防雨、防尘,在箱体下底面进、出导线,箱内电气配置和接线严禁随意改动,不可随意挂接其他用电设备。

2.3.3 配电装置应配锁,专人负责开关,有名称、用途、分路标记及内部电气系统接线图,以防误操作。

2.3.4 电工和用电人员工作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防护用品,使用绝缘工具。

2.3.5 配电装置送、停电时,必须严格遵循下列操作顺序:送电顺序为: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停电顺序为:开关箱—分配电箱—总配电箱。

2.3.6 每次使用前,用试验按钮试跳1次配电装置的漏电保护器,试跳正常才可使用。

3 配电线路

3.1 电缆敷设

为防止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电缆严禁沿地面明设,采用埋地或架空两种敷设方式。直埋电缆穿越建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介质腐蚀场所及引出地面从2m高到地下0.2 m处需加防护套管,其内径不应小于电缆外径的1.5 倍。电缆接线盒需防水、防尘、防机械损伤,且远离易燃、易爆、易腐蚀场所。架空线需设于专用电杆上,严禁设在树木、脚手架及其他设施上。架空线与相邻线或固定物的防护距离应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

3.2 室内配线

室内配线明敷可采用瓷瓶、瓷夹、塑料夹、钢索、嵌绝缘槽配线等方式,不许悬空乱拉,主干线距地高度≥2.5m。暗敷可采用绝缘导线穿管埋墙或埋地方式和电缆直埋墙或直埋地方式,线路部分不可有接头。金属穿管应做等电位连接,并与PE 线相连接。埋地绝缘导线或潮湿场所配线需穿管敷设,管口和管接头应密封。

4 用电设备

电动机械及电动工具使用时,要注意防水、防触电,设置必要的漏电保护。

4.1 深坑洞工程必须装设由独立自备电源供电的应急照明。

4.2 高温、有导电灰尘、较潮湿或灯具离地面高度低于规定2.4 m 等较易触电的场所,照明电源电压不应>36V。潮湿和易于觸及带电体的场所,照明电源电压不应>24V。特别潮湿、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等触电高度危险场所,照明电源电压不得>12V。

4.3 任何灯具需配置电源隔离、过载、短路及漏电保护。一般220V灯具安装高度室外不低于3m,室内不低于2.4m;碘钨灯安装高度宜在3m 以上。临时照明灯具宜采用拉线开关控制,安装高度距地2~3m。

5 外电防护

邻近外电线路作业时,为防止外电线路对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可能造成的触电伤害事故,施工现场需采取绝缘、屏护、保证安全距离等防护措施。

5.1 在建工程不得在外电架空线路正下方施工、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架具、材料及其他杂物等。

5.2 在建工程(含脚手架)的周边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要求:外电线路电压<1kV时为4 m,1~10kV时为6m,35~110kV时为8m,220kV时为10m,330~500kV时为15m。

5.3 架设安全防护设施宜通过绝缘材料增设屏障、遮栏、围栏、保护网等与外电线路实现强制性绝缘隔离,并在隔离处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牌。

6 防雷

防雷部位的确定参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施工现场需要考虑防直击雷的部位主要是物料提升机等高大机械设备及钢脚手架、在建工程金属结构等高架设施,其防雷等级可按三类防雷对待。雨季施工前必须安装防雷装置,其接地电阻应<4Ω。

7 防火

电气防火需制定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

7.1 电气防火技术措施包括:合理配置用电系统短路、过载、漏电保护;确保PE线连接点的电气连接可靠;在电气设备和线路周围不堆放并清除易燃易爆物和腐蚀介质或做阻燃隔离防护;不在电气设备周围使用火源,特别在变压器、发电机等场所严禁烟火;在电气设备相对集中场所,如变电所、配电室、发电机室等场所配置可扑灭电气火灾的灭火器材;按规定设置防雷装置。

7.2 电气防火组织措施包括:建立易燃易爆物和腐蚀介质管理制度及电气防火教育制度、责任制、检查制度和电气火警预报制,防患于未然。

参考文献

[1]GB 50303—2002,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S].

[2]JGJ 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S].

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协议 篇四

总包单位: 分包单位: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为了确保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的有关规定签订本协议书。甲方和乙方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对建设工程临时用电进行监督管理,严格遵守本协议书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障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

一、甲方责任

1.贯彻落实国家及上海市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标准规范。负责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进行全面监督、管理,并建立施工现场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2、负责施工现场临电方案的设计、编制、审批、实施、验收工作,并负责向乙方进行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交底且完善交底手续。

3、临时用电人员必须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负责管理指导,并建立值班电工,确定电气维修人员。

4、督促乙方维修人员掌握《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CJ46-2005的要求,并持证上岗。

5、审查乙方临时用电申请,督促落实乙方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并进行备案。

6.负责提供施工电源,并将施工电源送到符合安全标准的二级配电箱,与乙方办理交接手续,对乙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7.按照有关临时用电标准对乙方的临时用电设备、设施进行检查。发现乙方临时用电存在隐患责成乙方予以整改,并监督整改落实情况。

8.对乙方用电操作人员的花名册、操作证复印件及培训记录进行存档备案。未经用电安全教育培训或考核不合格及无有效操作证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9、定期组织临电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属于乙方的问题下达整改通知单,督促乙方完成整改事项,并在整改反馈单上签署意见。对乙方施工区域、用电行为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纠正违章用电。

二、乙方责任

1.严格执行国家及上海市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对施工区域内自行管辖的临时用电负全面管理责任。

2、组织学习施工安全用电知识,落实施工安全用电管理各项制度。

3、配备专职电工,持证上岗。电工在施工现场所属区域每天进行巡查、检查并做好记录。

4、电气设备必须采用TN-S系统,设置专用的保护装置。

5、机械设备必须装置“一机、一闸、一箱、一保险”。

6、大、中、小设备的保险装置、防护装置齐全有效。

7、施工现场用电线路必须采用三箱五线制,达到三级配电,二级保护要求。

8、临时用电配线路按规范架设整齐,采用绝缘导线,不得采用塑胶软线,电缆线路必须按规定沿附着物敷设或采用埋地方式敷设,不得沿地表面敷设。

9、配电系统必须实行分级配电。各级配电箱、开关箱的箱体安装和内部设置必须符合有关规定,箱内电器必须可靠完好,其选型、定值要符合规定,开关电器应标明用途,并在电箱正面门内绘有接线图。

10、各类配电箱、开关箱外观应完整、牢固、防雨、防尘,箱体应外涂安全色标,统一编号,箱内无杂物。停止使用的配电箱应切断电源,箱门上锁,固定式配电箱应设围栏,并有防雨防砸措施。

11、一般场所采用220伏电源照明的必须按规定布线和装设灯具,并在电源一侧加装漏电保护器。特殊场所必须按国家标准规定使用安全电压照明器。

12、施工现场的办公区和生活区应根据用途按规定安装照明灯具和使用用电器具。食堂的照明和炊事机具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现场凡有人员经过和施工活动的场所,必须提供足够的照明。

13、现场严禁使用移动式碘钨灯照明。

14、使用电焊机应单独设开关,电焊机外壳应做接零或接地保护。一次线长度应小于5米,二次线长度应小于30米。电焊机两侧接线应压接牢固,并安装可靠防护罩。电焊把线应双线到位,不得借用金属管道、金属脚手架、轨道及结 构钢筋做回路地线。电焊把线应使用专用橡套多股软铜电缆线,线路应绝缘良好,无破损、裸露。电焊机装设专用防触电保护装置。

1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和器材必须使用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严禁使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产品。安全电气产品必须经过国家级专业检测机构认证。

16、检修各类配电箱、开关箱,电器设备和电力施工机具时,必须切断电源,拆除电气连接并悬挂警示标牌。试车和调试时应确定操作程序和设立专人监护。

17、施工现场金属架构物(照明灯架、垂直提升装置、超高脚手架)和各种高大设施必须按规定装设避雷装置。

18、手持电动工具的使用,依据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采用Ⅱ类、Ⅲ类绝缘型的手持电动工具。工具的绝缘状态、电源线、插头和插座应完好无损,电源线不得任意接长或调换,维修和检查应由专业人员负责。

19.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严禁各种机电设备带病运行。保证临时用电符合有关安全用电标准。

20.执行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对施工区域内自行管辖的操作人员进行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交底,避免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误操作,确保安全用电。

21.在使用甲方提供临时电源时,对不符合临时用电标准的电源,对甲方提出整改意见。有权拒绝在不符合临时用电标准的电源上拉接电源。

23、办公区、生活区、宿舍内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严禁使用热的快、电炉等大功率电器,一经发现加重处罚。

总包单位: 分包单位:

(盖章)(盖章)

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协议书 篇五

总包单位: 河北天宏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分包单位:

工程名称: 沙河南一村租赁房 为了确保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及《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等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书。

一、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北京市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有关规定,负责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进行全面监督、管理。

2.审核乙方临时用电申请,编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审核乙方编制的临时用电方案;并建立健全临时用电档案。

3.提供施工电源,与乙方办理交接验收手续,并按规定收缴乙方用电费用。

4.对乙方电气作业人员进行审核,符合要求后将相关特种作业人员的花名册、操作证复印件(盖红章)等进行归档,并纳入总包统一管理。对不符合规定的特各作业人员有权予以清退。5.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用电教育培训,对临时用电值班电工进行现场安全生产教育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并对乙方进行书面安全用电交底。

6.对乙方进场的电气设备(如开关箱、移动箱、电焊机、灯具等)、材料进行检验,合格后采取取样封存对比,以确保所有进行电气设备、材料合格、有效。

7.对乙方负责施工安装的临时用电工程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准投入使用。

8.对乙方临时用电设备、设施(含施工区、生活区等用电)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隐患问题责成乙方予以及时、全面、彻底整改,并按规定予以处罚;对严重用电隐患有权立即停止使用、切断电源。

二、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严格执行国家、北京市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规范、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以及甲方临时用电相关规定,服从甲方安全用电管理。并对所管辖的临时用电负全面管理责任。

2.向甲方提供书面的临时用电申请,设备设施需要增容时,必须重新办理用电申请手续,并按甲方指定配电箱、专用开关接线用电,不得随意改动和使用甲方现场的临时用电线路和设备。

3.配备临时用电管理人员,设专职值班电工。值班电工应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按规定做好记录。

4.按规定编制临时用电方案,履行审批手续,并建立健全临时用电档案资料。5.临时用电设备、器材必须使用合格产品,并正确安装使用;使用中加强用电检查和维护工作,严禁各种机电设备带病运行。确保管辖区域内现场临时用电安全达标。

6.对所属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用电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杜绝违章操作,有权拒绝违章指挥,确保安全用电。

7.在使用甲方提供临时电源时,对不符合临时用电标准的电源,对甲方提出整改意见。对甲方在安全检查中提出的临时用电问题或隐患,必须按要求认真落实整改,并接受相应的处罚。

三、事故处理

1.由于甲方责任造成生产安全事故、触电事故,由甲方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乙方有义务负责协助处理善后事宜。

2.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生产安全事故、触电事故,导致甲方或第三方人员伤亡时,由乙方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甲方或第三方有义务负责协助处理善后事宜。

3.由于双方责任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触电事故,根据政府有关部门的责任划分,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4.乙方现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触电事故后,必须立即向甲方报告,并按照北京市有关规定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迟报或者隐瞒不报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补充条款: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带安全帽。

2、等高作业必须系挂安全带

3、施工现场及楼内禁止大小便。

4、施工现场禁止吸烟,如发现私自动用火源和电焊未开动火证的将重罚,并清除现场200-500元。

5、对不服从管理批评和教育的,不在此工地使用给与清除并罚款500-1000元。

6、对无理取闹喝酒闹事的清除工地并罚款1000-2000元。

7、不是机械操作手禁止动用与自己无关的机械,出现事故自行负责。

8、未经允许非电工严禁私自接电。本协议与双方经济合同时效相同,签订经济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有效期自签字盖章之日起至乙方退场之日止。

6.施工用电安全管理办法 篇六

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板房安全用电管理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近期,我市连续发生几起施工现场板房火灾事故,均系用电线路不规范所致。为有效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现就进一步加强板房安全用电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施工单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包含办公、宿舍板房用电线路设计内容,并绘制用电线路平面图及系统图,经监理单位审查批准后方可敷设用电线路。

二、板房用电线路应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供电线路干线应使用截面积不小于10 mm²的铜线,进入房间的支线应使用截面积不小于4 mm²的铜线。

三、板房内的开关、插座、灯具等必须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每排板房必须配臵合格的开关箱,箱内的隔离开关、漏电保护器、过载保护器等要与用电线路相匹配。

四、板房内用电线路应严格按规范要求敷设,电线及进户线应穿难燃材料制作的塑料管明敷,电线接头必须进行挂锡、包扎绝缘胶布封闭处理。

五、板房消防设施和器材应配备齐全。本通知下发之日后新搭设的多层板房,其层间楼板应采用钢板,不应采用易燃的木板。

六、对板房用电及相关消防设施,施工单位必须指定专人进行管理,每日检查次数不应少于两次;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的管理情况进行巡查,每周至少巡查一次。

七、立即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板房用电安全大检查,检查采取施工企业自查、建设、监理单位验收、各级安全监督机构抽查的方式进行。

(一)自查整改阶段(即日起至12月5日)。各施工单位应按本通知的要求,对所有施工现场板房的用电线路进行自查自纠,深入查找各类火灾隐患,对发现的问题应立即落实整改,切实消除隐患。各建设、监理单位要对施工单位的自查整改情况进行验收,凡不符合本通知要求的,一律停工整改。自查整改工作结束后,应形成书面自查报告,于12月7日前提交相应安全监督机构。

(二)监督抽查阶段(12月7日至12月20日)。在施工企业自查及建设、监理单位验收的基础上,各级安全生产监督机构进行抽查,对不按本通知要求整改,板房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工程和责任单位,将给予严厉处罚。

7.施工用电安全管理办法 篇七

1 临时用电施组的要求

在施工过程中,首先我们不可否认的是临电施组是用来指导施工项目活动的技术、经济和组织的综合性文件。它是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进行先期规划和设计可遵循的一项科学依据,是临时用电安全技术的核心组织部分,也是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人身安全的有效手段。

由于建筑施工工地临时用电的特殊性与危险性,一些管理人员往往嫌麻烦,图省事,从而忽视临时用电施组的编制,或者是在认识上总觉得施工用电问题不是很重要,只要在供电部门办好报装手续,电源线拉扯到位,其他的工作一味地靠电工自行凭借经验去做就可以了。没有一个周密的、全盘的计划,随意性很强,同时也没有依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去采取一些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这是目前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存在的一个通病。还有的是为应付上级或有关部门的安全检查而敷衍了事,草草编制,造成临时用电施组内容空洞,照抄照搬规范,没有负荷计算,无线路图,无安全措施等,一些用电检测资料凭空填写,和施工现场实际脱节,从而使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与审核管理流于形式、走过场,根本起不到指导施工用电的作用,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埋下了安全隐患。因此,编制行之有效的施工组织设计既能确保施工用电安全,又能使施工现场真正达到“安全生产、预防为主、文明施工”的要求。

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应包含以下内容:现场勘测资料;所有用电设备的详细统计资料;用电负荷计算;变配电所的设计资料、配电线路、配电箱和开关箱位置及走向设计、接地、接雷、接零、防雷的设计;安全用电组织技术的保证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是涉及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基础性技术、安全资料,必须体现有针对性、科学性、实用性的特点。各种资料必须有明确来源,资料间相互必须有衔接,以保证施组的可靠、准确和系统。由于施工用电的特殊性,专业化要求十分高,电气管理有一定的理论水平和技术水平,它关系着用电人员安危,绝不是其他人员所能代替的。所以,临电施组必须由工地电气工程技术人员依据相关规范要求,并按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去编制,然后经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核,最后交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2 电工及用电人员的要求

众所周知,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几乎涵盖了全部特种作业工种。而电工作业人员排在首位。由于特种作业对操作者本人及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存在重大危险因素。因此,规范明确要求,特种作业人员需经过国家规定的有关部门组织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在取得相应的操作证后方可独立作业。建筑施工存在流动性、分散性大,人员散,难于管理等特点,再加上现在培训考试办证取得资格证的难度加大,导致工地上真正具备资质的电工不多,所以非电气专业人员使用电气设备的现象成为一种普遍性。这些人员的安全用电知识和技能水平相对偏低,又没有进行过严格的电气设备基础知识,安全用电知识等方面的培训。这些因素都是不安定的危险因素。电是一种特别的物质,除非使用电工仪表和绝缘工具,否则“看不到,摸不得”。故从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角度看,通过法规性形式来控制施工现场“人的不安全行为”,防止“人的不安全行为”与“物的不安全状态”相交,从而避免发生安全事故。从预防为主的角度出发,电工对现场施工人员的用电安全是负有直接责任的。换言之,做好用电安全管理,是通过电工的具体工作来实现的。所以,必须对电工及用电人员提出具体要求。

1)现场电工除做好规定的定期检查外,平时必须对电气设备勤巡、勤查,发现事故隐患必须立即消除。

2)电工对上级发出的安全用电整改通知书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彻底整改,严禁电气设备带病运行。

3)电工在施工现场工作时,应依据其操作证上的等级安排相应的实际工作。即:对于一些高难度、复杂的工作,必须由高级电工完成的工作不能随意安排低级电工去完成。

4)施工现场电工包括非电工在内的所有用电人员应具备一定的安全用电知识。

5)各类用电人员在使用电气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相应的防护用品,并熟知其所用设备的各项性能。

6)电工要充分考虑到施工现场漏电开关功能、大小、环境等因素相互之间的配合,并对其进行定期检查、试跳、送检、试验和记录。

7)需要对施工现场的用电设备进行移动时,必须由电工处理,其他人员一律不得擅自处理。

8)电工要对施工现场不用的机械设备及时断电拉闸。

9)电工应对所有的开关箱、配电箱进行防雨防潮措施。

3 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交底的要求

安全技术交底是有效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由于我们一些施工现场用电人员自我保护意识差,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技能也十分匮乏,导致交底很肤浅,没有针对性,流于形式,这样的交底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再加上目前建筑施工现场农民工居多,他们的生产意识淡薄,综合素质差,安全用电常识缺乏。所以安全技术交底是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面的广泛性教育资料,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工作具有全面的指导意义。安全技术交底必须体现针对性、实用性的特点,应突出强调以保证电气安全为重点的安全技术措施,且资料必须齐全有效,并应明确注明交底时间,讨论意见和交底人及被交底人的签名。安全技术交底的主要项目有临时用电的安全技术规范、法规和各项条款的具体规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各类人员的分工和职责等。

4 临时用电档案管理的要求

临时用电档案管理是在施工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和文件材料,是反映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装、运行过程中的真实记录,是临时用电管理组织措施和电气安全技术措施过程的体现,是控制和消除施工现场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状态的保障,对加强临时用电科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起着重要的作用。既可起到预防事故、及早消除隐患的作用,又为分析电气事故原因提供了原始数据。所以,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包括: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现场临时用电设计变更单;现场临时用电技术交底记录;用电设备的检查验收记录;电气设备调试记录;接地电阻、绝缘测试记录;现场临时用电漏电保护器检测记录;现场临时用电定期检查记录;现场临时用电复查验收记录;现场临时用电巡视维修记录;雨期电气安全及防雷技术措施;电气火灾应急救援预案;触电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全用电措施及电气防火措施。

5 电气防火措施

目前,建筑行业施工现场电气事故较多,这是因为施工用电大多是临时用电,在架设要求、管理使用上都存在着临时观念。譬如用电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具体,缺乏对操作者必要的安全用电交底,重要危险作业点缺乏必要的监控等。再加上一些管理人员临时用电专业知识掌握深度不够,导致技术方案不完整,接地保护措施不完善,使本来可以避免的电气事故时有发生。因此,为了确保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根据有关规定要求必须制定电气防火措施。我们在编制电气防火措施时,一定要考虑到现场的自然环境和工作条件,还要考虑到施工现场的整个配电系统。只有这样,才能满足和做到施工现场的安全用电。

1)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合理配置、整定、更换各种保护电气,对电气设备的过载、短路故障进行可靠的保护。

3)配电箱、电气设备周围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准使用火源,并派专人进行定期清扫。

4)电气焊时,周围严禁有易燃易爆物品,乙炔瓶、氧气瓶和焊点三者距离应符合规范要求。

5)电焊机应存放在通风良好的地方,防止因机温过高而发生火灾。

6)定期检测电气设备的绝缘程度,做到防患于未然。

7)施工现场需明确划分用火作业区,易燃材料堆放区、仓库区和生活区等。

8)电气人员连接导线时,必须将导线柱压实、压牢,各种开关触头压实牢固,准备妥当后再与电气设备安装,以防加大电阻引起火灾。

9)经常教育用电人员正确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避免作业不当造成火灾。

10)严禁不经批准使用电炉,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

11)巡回检查各施工点的消防检查情况,一经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及时上报。

12)强化电气防火领导体制和电气义务防火消防队,并学会和掌握扑灭火灾的组织和方案。

综上所述,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是一项系统、复杂的工作,是一项常抓不懈的工作,也是施工现场管理的相对比较薄弱的环节。施工现场复杂、作业面时有变化,给管理带来了一定的难度。因此,电给人类带来方便和利益的同时,也带来了危害。我们只有真正做到加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力度,高度重视安全用电工作,提高现场工作人员安全用电能力,严格执行规范要求,才能更好的防止或减少临时用电导致的事故,才能保证工程建设项目的顺利完成。

参考文献

[1]张立新.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M].北京:中国电力出版社,2009.

[2]王晟,王清葵.建筑施工工地安全检查及临时用电[M].北京:中国电力出版社,2009.

[3]吕方泉.施工临时用电安全便携手册[M].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07.

[4]祁政敏.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手册[M].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06.

[5]沈阳建筑工程学院.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8.

8.施工用电安全管理办法 篇八

关键词:施工 管理 临时用电 安全

在对送变电施工现场安全检查中,存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布置不科学、安装不合理、操作不规范的现象,稍有不慎极易造成意外的触电伤害事故。虽然这些隐患暂时可能不会导致事故的发生,但“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如果我们长期抱着侥幸的心理,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对这些不安全状态、不安全行为熟视无睹,听之任之,终将积众难返,酿成不可挽回的后果。下面仅就如何做好送变电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工作,做到防微杜渐提几点个人的看法:

一、认真做好临时用电的施工组织设计

临时用电有明显的时间性,当现场施工结束后即拆除该线路。但临时用电的施工组织设计是基础,是临时用电系统安装、检查验收、现场管理、安全检查、完工拆除的依据,丝毫不可懈怠。应当做到:

1、方案应当符合现场实际,选择采用架空线路或电缆布设,满足对安全性、经济性、可靠性的要求;

2、通过现场勘查确定电源进线、配电设备位置及线路走向;

3、通过负荷计算确定变、配电设备及导线类型、规格,要考虑留有一定的余度;

4、绘制现场电气控制布置图及接线图;

5、编制现场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二、临时用电技术安全要求

1、对于架空线路,电杆宜采用木杆和木横担,其材质必须坚实,不得有腐朽、劈裂及其他损伤。木杆总长度不宜小于8米,梢径不宜小于140mm。电杆的埋深见下表(为方便记忆,一般以1/6计算埋深)。装设变压器的电杆,其埋深不宜小于2米。拉线坑深宜为1.2~1.5米,拉线与电杆的夹角不宜小于45o,当受到地形限制时不得小于30o。拉线从导线之间穿过时,应装设拉线绝缘子。拉线绝缘子距地面的高度不应小于2.5米。

施工现场内的低压架空线路在人员频繁活动区或大型机具集中作业区,应采用绝缘线。绝缘线不得成束架空敷设,并不得直接捆绑在电杆、树木、脚手架上,不得拖拉在地面上;埋地敷设时必须穿管,管内不得有接头,其管口应密封。

2、对于电缆线路,供电电缆应沿道路路边或建筑物边缘埋设,并宜沿直线敷设,转弯处和直线段每隔20米处应设电缆走向标志。电缆直埋时,其表面距地面的距离不宜小于0.2~0.7米;电缆上下应铺以软土或砂土,其厚度不得小于100mm,并应盖砖保护。低压电缆需架空敷设时,应沿建筑物、构筑物架设,其架设高度不应低于2米;接头处应绝缘良好,并应采取防水措施。进入变电所、配电所的电缆沟或电缆管,在电缆敷设完成后应将管口堵实。

3、当施工现场设有专供施工用的低压侧为380/220V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变压器时,其低压侧应采用保护导体和中性导体分离接地系统(TN-S系统)或电源系统接地,保护导体就地接地系统(TT系统)。但由同一电源供电的低压系统,不宜同时采用上述两种系统。用电设备的保护地线或保护零线应并联接地,并严禁串联接地或接零。当施工现场不单独装设低压侧为380/220V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变压器而利用原有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应根据原系统要求作保护接零或保护接地。保护地线或保护零线应采用焊接、压接、螺栓连接或其他可靠方法连接,严禁缠绕或钩挂。

4、对于配电箱及开关箱,进线口和出线口宜设在箱的下面或侧面,箱内的导线应绝缘良好、排列整齐、固定牢固,导线端头应采用螺栓连接或压接。具有3个回路以上的配电箱应设总闸及分闸,每一分路刀闸不应接2台或2台以上电气设备,不应供2个或2个以上作业组使用。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宜分别设置,如合置在同一配电箱内,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路设置,分别装设刀闸或开关。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在使用过程中必须按照下述操作顺序,送电操作顺序为: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停电操作顺序为:开关箱--分配电箱--总配电箱。

5、对于照明线路应布线整齐,相对固定。室内安装的固定式照明灯具悬挂高度不得低于2.5米,室外安装的照明灯具不得低于3米。安装在露天工作场所的照明灯具应选用防水型灯头。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作保护接零。单相回路的照明开关箱内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电器、灯具的相线必须经开关控制,不得将相线直接引入灯具。

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保障

1、确保配备经过培训考试合格的电工从事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工作;

2、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专业电工严格按图完成;

3、现场电气控制系统接线完毕后,须对整个系统的线路部分及线路上所接所有设备、电器都进行严格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接电投入使用;

4、对于现场临时用电使用人员必须做好安全用电、电气防火等措施的技术交底,确保临时用电的安全。

四、定期、不定期现场安全检查

现场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要深入现场,检查人、设备、工具生产运转过程中的安全状况,检查各项管理制度在生产过程中的贯彻执行情况。

1、及时发现工作人员的不安全行为并及时纠正;

2、及时发现设备隐患,消除不安全因素;

3、及时发现和弥补管理缺陷,逐步完善安全管理体系;

4、及时发现、总结推广安全施工生产先进经验;

5、通过察看、询问、综合分析,得出明确结论;

6、要奖罚分明,对于好的要表扬、奖励,对于差的要批评、惩罚。

安全检查的最终目的在于通过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五、临时用电完毕即时拆除

临时用电结束后,立即拆除所有临时用电线路及所有用电设备,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9.施工用电安全协议 篇九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在**兴建牧业小区,需在**镇10kV**线T接10kV线路,经电力主管部门****公司**供电所现场勘查确认,**支线线路产权归甲方所有,为了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确保甲乙双方正常安全可靠用电,更好的界定甲乙双方产权分界及安全职责,经甲乙双方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特制定本协议。

1、乙方在线路建设施工过程中不得危及甲方线路及设备安全。

2、乙方T接10kV线路必须安装合格可靠的线路保护装置,并以此为产权分界,如乙方线路或设备发生故障不得影响甲方正常安全可靠用电,如因此造成甲方或第三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与甲方无关。

3、乙方新建线路产权归乙方所有,乙方负责维护及检修,甲乙双方共用的甲方产权线路发生的维护及检修费用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

4、本协议不因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的变更而终止。

5、此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公司**供电营业所持两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10.安全用电施工总结1 篇十

为了认真落实上级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精神,我项目监理部组织了月底安全用电大检查的工作,将施工用电安全运行进行了层层排查逐一分解。把用电安全运行目标责任落实到了第一线。我项目监理部针对用电安全运行事项,特对现场箱、台变、开闭所及翱翔变电站至1#开闭所10KVA高压线路进行了全线大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存在以下安全问题:

1、10KVA高压线路中翱翔变电站至四港联动大道之间电缆井井盖丢失存在安全隐患。

2、10KVA高压线路中保税南路至1#开闭站段局部与新建货运路交叉施工存在安全隐患。

3、施工现场内局部直埋线路电缆裸漏未做保护。

4、土方清理及回填造成基建用电架空线路第56#、57#线杆高压电缆距离地面过低存在安全隐患。

5、基建用电架空线路中第56#杆至79#杆沿线,在取土强夯施工过程中造成线杆倾斜存在安全隐患。

6、雨季马上即将来临,基建用电线路中多级砼杆成土坡孤立状,存在土方流失线杆倒塌的危险。

7、N6地块变电站两间低压室存在通风不畅,温度过高。为了贯彻落实安全月的来临,保证机场二期扩建基建用电安全的运行。确保不应基建用电运行事故,影响指挥部确

定的竣工工期。同时我们把安全专项整治与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相结合起来,通过平时的监督检查,消除了一批事故隐患,逐步形成安全生产的长效监管机制,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好转。

我项目监理部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对线路点、设备等工程安全管理薄弱护环节的监管工作;强化运维单位对施工现场危险源的控制能力,督促运维单位建立健全电力抢修预案;定期进行安全生产形势分析,找出薄弱环节,预估事故发生地,及时发现安全隐患,狠抓事故超前防范,做到“关口前移”。通过采取这些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

河南省新恒丰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郑州新郑国际机场二期配套项目监理部

11.建筑施工中的临时用电安全 篇十一

1.建筑施工工地的电气危险隐患分析

1.1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不全面

针对性不强,不能指导施工,只是凭经验架设线路,造成用电不合理,甚至留下安全隐患。

1.2没有悬挂警示标牌

部分在建工程与外电线路的距离小于规定的安全距离,没有采取防护措施,防护屏障上没有悬挂警示标牌,防护材料不符合要求,没有采用绝缘材料,难以阻止坚硬物品的穿越。

1.3照明系统随意设置

工地工棚大多数低矮,线路高度小于2.4m 的没有采用36V以下的安全电压;照明线路未采用专用回路,电线采用软线,破皮老化,绝缘差;照明线路及灯具随意搭设;生活用电私拉乱接等现象较多。

1.4配电线路架设不合理

配电线路直接架设在外脚手架或井字架上;电缆线路埋设深度较浅,上下左右侧未敷设不少于50mm 厚的细纱,埋地电缆引出地面2 m 至地下0.2m 处未加保护套管;电缆线路拖地,私拉乱接;接头防水性能差;电杆没有采用混凝土杆或木杆,电杆杆径细,埋地深度浅,档距超过规定;电杆的终端杆、转角杆没有加装平衡拉线,电杆上缺少绝缘子,横担上线路排列混乱等。

1.5部分工地接零保护不规范

保护零线没有引到开关箱,用电设备不带电的外露部分,保护零线没有重复接地或重复接地不符合要求;接地电阻没有进行摇表测试;保护零线选用的材料未采用绿/黄双色线加以标识区别。

1.6用电安全意识淡薄

操作人员不懂电气知识或用电技术,乱摆弄电器、乱接电器、乱拉电线、玩弄带电电器、胡乱修理电器;检修设备时,操作错误,接线时误将火线接到外壳上;用湿手检修或操作电气设备;用棒等代替绝缘工具操作跃格式熔断器,用刀、剪割剪带电导线;过于接近高压设备或在高压线处作业而误触高压导线等。

1.7没有采用三级配电两级保护

用电系统比较混乱,配电箱、开关箱采用的材料材质差、隐患多;箱体设置位置不当,周围乱堆建筑材料,操作维修极不方便;箱体尺寸小,箱内电器紧靠;箱内没有装设隔离开关;电器装置安装在木板上;电器裸露,破损较多,特别是部分闸刀缺少闸盖,操作极不方便,也不安全;配电箱、开关箱标识不清,箱体引出线随意,箱体无防雨措施,雨水极易进入箱体;一闸多用,分配电箱与开关箱,开关箱与用电设备距离较远。

2.建筑施工工地的用电安全措施

2.1完善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审

临时用电设备在5 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 及以上时,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用电组织设计应包括现场勘测、负荷计算、变电所设计、配电线路设计、配电装置设计、接地设计、防雷设计、外电防护措施、安全用电与电气防火措施、施工用电工程设计施工图等内容。了解现场地形、地貌、建设方提供的电源位置;弄清满足建筑施工所需要的机具设备的数量、容量及现场布置情况;查看建设方提供的有关地下管线位置图及场地建设规划总平面图;确定总配电箱和分配电箱的位置、线路敷设方式及供电线路的接线方式。总配电箱和分配电箱位置的设置原则,尽量靠近负荷中心,以便使电能损耗、电压损失、有色金属消耗量接近最小,进出线方便;避免设在多尘、低洼积水、妨碍车辆行走及施工的地方。架空线路成本低,安装容易,维护检修方便,易于发现和排除故障,适用于不跨越建筑物及施工现场,不影响吊车行走及垂直运输、车辆行驶的场所。电缆线路则适用于供电可靠性要求较高的机电设备,需跨越建筑物或妨碍施工不能用架空线路的场所。

2.2加强用电安全组织管理,建立临时用电档案

建筑施工临时用电档案包括单独编制的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及相关的审批手续;技术交底资料包括电气工程技术人员向安装、维修临时用电工程的电工和各种设备的用电人员分别进行交底的文字内容,交底内容必须有针对性和完整性,并有交底双方人员的签名及日期。安全验收和检查资料,包括临时用电工程的验收表;电器设备的调试、测试和检验资料(主要是设备绝缘和性能完好情况);电阻值定期测试记录;定期检查表等。

3.关于配电箱及其接线问题的分析

临时用电系统应采取“ 三级控制, 两极保护” 系统, 即采用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三级控制, 分级配电 同时在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分别装设漏电保护器实行保护在正常情况下用电设备只能从开关箱中接线,而在实际中, 有些施工单位因为某个用电设备与分配电箱比较近就直接丛分配电箱中接线使用,这是不安全的。

根据《安全规范》规定 导线从电杆引下进入配电箱应采用穿管保护并从箱底进线, 在保护管上端做防水弯头些施工现场却直接在电杆下加横担, 采用瓷瓶配线引下直接从上方引入。导线进出箱体不加护套, 不设防水弯头。这种做法是切不可取的,同时在施工现场上,我们还经常见到接线随意性强,配电箱平时没上锁或有上锁但钥匙不是专人管理,进出线混乱不分路成束,不加保护管, 长短不齐, 乱成一團乱接电源, 电源线直接钩在刀开关上,箱内接线不规范, 导线削头太长, 导体外露, “ 鸡爪线” 现象严重,箱内布线和电器开关布设不符要求,刀开关瓷盖掉失或螺帽不全,一闸多机, 甚至越过漏电保护器直接接刀开关上,一个漏电保护器下配多个插座箱,内残留电线头、残熔体小工具等等, 甚至堆放鞋帽、食品等杂物,已拆下的负荷线仍甩在箱内, 裸露线头靠近开关电器。

照明及配线问题施工现场照明的特点是点多, 面广, 移动性、临时性强, 使现场照明用电管理难度大, 易发生事故,在潮湿场所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 采用移动式照明场合的电源电压不得超过36V且不能用自藕式变压器变压, 另潮湿场所还应该采用密闭型防水防尘具。然而我们看到的是, 在粉底抹灰阶段, 其地面极其潮湿, 工人不切断电源就拿着绑在木条上的碘钨灯随意挂插或斜放着, 便动手干活了,手持式照明线路不离地敷设, 随意放在地上乱拖乱拉,过道处不穿管保护, 斗车就在上面来来往往, 甚至有的工地采用铝芯护套线、花线作电源线,有的导线和照明灯具绑在铁丝上、铁架上、树权上。照明线老化现象严重, 绝缘层破损,照明线中间有接头, 接头处又不加保护,照明线路不设开关箱, 也不设闸刀开关, 而把照明线路直接挂在其他设备的闸刀上, 或照明线路跳过漏电保护器而连接在闸刀开关上。工地临时设施内照明线路布设太低, 随意破口接头, 象蜘蛛网般拉线, 甚至有人在其上面挂晒衣物等等。这些违规观象屡见不鲜, 隐患不少, 急需引起施工单位高度重视

4.结语

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是一项系统、复杂的工作,在建筑施工中用电作为动力,可以开动各种建筑机械、可用于焊接、切割和在冬季对混凝土进行电热法养护等,还可用于照明、信号、警报、通讯和测量等。但是,电又对人们构成一定的威胁。触电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电气还可能毁坏用电设备或引起火灾,尤其是建筑施工中用电设备都是临时设施,露天作业和潮湿作业环境多,加上建筑施工队伍素质较低等实际情况,从而使建筑施工用电安全问题更加突出。加强施工现场用电的安全,减少用电事故的发生,保证施工安全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12.施工用电安全管理办法 篇十二

1 电力线路

电力线路是电力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 担负着输送电能的重要任务。

1.1 架空线路的安全检查

对工地架空线路, 一般要求每月进行1次安全检查。如遇大风大雨及发生故障等特殊情况时, 还需临时增加安全检查次数。架空线路的安全检查应重点检查以下项目:

(1) 电线杆子有无倾斜、变形、腐朽、损坏及基础下沉等现象。

(2) 沿线路的地面是否堆放有易燃易爆和强腐蚀性物质。

(3) 沿线路周围, 有无危险建筑物。应尽可能保证在雷雨季节和大风季节里, 这些建筑物不致对线路造成损坏。

(4) 拉线和板桩是否完好, 绑托线是否紧固可靠。

(5) 导线的接头是否接触良好, 有无过热发红、严重老化、腐蚀或断脱现象;绝缘子有无污损和放电现象。

(6) 避雷接地装置是否良好, 接地线有无锈断情况。在雷雨季节到来之前, 应重点检查。

1.2 现场配电线路的安全检查

要搞好现场配电线路的安全检查工作, 其检查重点项目如下。

(1) 检查导线的发热情况。

(2) 检查线路的负荷情况。

(3) 检查配电箱、分线盒、开关、熔断器、母线槽及接地接零装置等的运行情况, 着重检查母线接头有无氧化、过热变色和腐蚀等情况, 接线有无松脱、放电和烧毛的现象, 螺栓是否紧固。

(4) 检查线路上及线路周围有无影响线路安全运行的异常情况。

(5) 对敷设在潮湿、有腐蚀性物体的场所的线路, 要定期对绝缘进行检查, 绝缘电阻一般不得低于0.5ΜΩ。

2 配电室的运行和管理

做好配电室的运行管理工作, 是实现安全、可靠、经济、合理供电的重要保证。因此, 配电室必须备有与现场实际情况相符合的运行规章制度, 交由值班人员学习并严格遵守执行, 以确保安全生产。

2.1 运行制度

2.1.1 交接班制度

交接班工作必须严肃、认真进行。交接班人员应严格按规定履行交接班手续, 具体内容和要求如下。

(1) 交班人员应详细填写各项记录, 并做好环境卫生工作;遇有操作或工作任务时, 应主动为下班做好准备工作。

(2) 接班人员应认真听取交接内容, 核对模拟图板和现场运行方式是否相符。交接完毕, 双方应在交接班记录簿上签名。

(3) 交接班时, 应尽量避免倒闸操作和许可工作。

2.1.2 巡回检查制度

为了掌握、监视设备运行状况, 及时发现异常和缺陷, 对所内运行及备用设备, 应进行定期和特殊巡视制度, 并在实践中不断加以修订改进。

(1) 巡视周期。有人值班的变电所每小时巡视一次, 无人值班的变电所每四小时至少巡视一次, 配电室每班巡视一次。特殊巡视按需要进行。

(2) 定期巡视项目。

(1) 注油设备油面是否适当, 油色是否清晰, 有无渗漏。

(2) 瓷绝缘子有无破碎和放电现象。

(3) 各连接点有无过热现象。

(4) 变压器及旋转电机的声音、温度是否正常。

(5) 变压器的冷却装置运行是否正常。

(6) 电容器有无异声及外壳是否有变形膨胀等现象。

(7) 电力电缆终端盒有无渗漏油现象。

(8) 各种信号指示是否正常。

(9) 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压板位置是否正确。

(10) 直流母线电压及浮充电流是否适当。

(11) 蓄电池的液面是否适当, 极板颜色是否正常, 有无生盐、弯曲、断裂、泡胀及局部短路现象。

(12) 设备缺陷有无发展变化。

(3) 特殊巡视项目。

(1) 雷电后, 检查瓷绝缘有无放电痕迹, 避雷器、避雷针是否放电、雷电计数器是否动作。

(2) 在雾、雨、雪等气象时, 应注意观察瓷绝缘放电情况。

(4) 巡视时应遵守的安全规定。

(1) 巡视高压配电装置一般应两人一起进行, 经考试合格并由单位领导批准的人员允许单独巡视。

(2) 巡视高压设备时, 不得移开或越过遮栏, 并不准进行任何操作;若有必要移动遮栏时, 必须有监护人在场, 并保持下列安全距离:10kV及以下0.7 m;3 5 k V 1 m。

(3) 高压设备的导电部分发生接地故障时, 在室内不得接近故障点4m以内, 在室外不得接近故障点8m以内。进入上述范围的人员必须穿绝缘靴, 接触设备的外壳和构架时, 应戴绝缘手套。

2.1.3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保证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是确保安全运行的重要环节之一。为合理安排设备的检修及试验等工作计划提供依据, 必须认真执行以下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1) 凡是已投入运行或备用的各个电压等级的电气设备, 包括电气一次回路及二次回路设备、防雷装置、通信设备、配电装置构架及房屋建筑, 均属设备缺陷管理范围。

(2) 按对供、用电安全的威胁程度, 缺陷可分为I、II、III三类:Ⅰ类缺陷是紧急缺陷, 它是指可能发生人身伤亡、大面积停电、主设备损坏或造成有政治影响的停电事故者, 这种缺陷性质严重、情况危急, 必须立即处理;II类缺陷是重大缺陷, 它是指设备尚可继续运行, 但情况严重, 已影响设备出力, 不能满足系统正常运行之需要, 或短期内会发生事故, 威胁安全运行者;III类缺陷为一般缺陷, 它性质一般、情况轻微, 暂时不危及安全运行, 可列入计划进行处理者。

2.2 技术管理

技术管理是变电所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通过技术管理可使运行人员有章可循, 并便于积累资料和运行事故分析, 有利于提高运行人员的技术管理水平, 保证设备安全运行。技术管理应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2.2.1 收集和建立设备档案

(1) 原始资料, 如变电所设计书 (包括电气和土建设施) 、设计产品说明书、验收记录、起动方案和存在的问题。

(2) 一、二次接线及专业资料 (包括展开图、屏面布置图、接线图、继电保护装置整定书等) 。

(3) 设备台帐 (包括设备规范和性能等。

(4) 设备检修报告、试验报告、继电保护检验报告。

(5) 绝缘油简化试验报告、色谱分析报告。

(6) 设备缺陷记录及分析资料。

(7) 安全记录 (包括事故和异常情况记载) 。

(8) 运行分析记录。

(9) 运行工作计划及月报。

2.2.2 应建立和保存的规程

应保存部颁的《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变压器运行规程》;《电力电缆运行规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规程》;《变电运行规程》和本所的事故处理规程。

2.2.3 应具备的技术图纸

有防雷保护图、接地装置图、土建图、铁件加工图和设备绝缘监督图。

2.2.4 应挂示的图表

应挂示一次系统模拟图、主变压器接头及运行位置图、变电所巡视检查路线图、设备定级及缺陷揭示表、继电保护定值表、变电所季度工作计划表。

3 结语

在实际施工中由于电气设备的应用日益广泛, 加上电气设备处于不同的地域和环境中, 要让电气设备安全的运行确实是一个十分值得重视的问题。本文是作者在施工基层多年从事电气设备的工作总结;希望能使从事项目施工中在设备用电安全管理工作中加以参考。

参考文献

13.施工用电安全责任书 篇十三

一、组织措施

1、建立用电定期维修制度,有专业电工每月检修一至两次。

2、建立安全用电责任制,对用电工程各部位的操作监护落实到人。

3、建立安全检查测制度,确保保护装置动作可靠性,及时清除事故隐患责任到人。

4、工地用电持证上岗。

二、操做规程

1、认真贯彻执行项目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和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及安全技术规程,现场布局均按三级配电、二级保护,确定施工用电安全。

2、各种电动机械设备应符合安全用电按要求,做到一机一闸一保护,严禁一闸多用并保证正确可靠的接地与接零,没出接地电阻进行实测事量,最大不超过4Ω。

3、停送电严格按照规范顺序操作,不允许单人操作,必须严格监护。

4、现场电气线路,必须按照规定穿管埋设(架设)规范分理,不得任意拖挂,确保电线绝缘良好,不得断裂破皮,施工现场不准采用花线、塑料线做电源线。

5、电气装置的进线端和出线端必须做固定连接,应有护口保护,电线严禁用裸钢丝固定。

6、配电箱内电气装置必须定期检修,确保漏点保护装置灵活可靠,检修时必须悬挂停电警示牌,连接必要的接地线,检修有相应级别的专业电工进行,检修人员必须穿戴绝缘手套,使用电工绝缘工具,有统一组织和专人指挥。

7、配电箱各分支应标示其名称、用途,个配电箱应有防尘、防雨措施并配锁,由专人管理。

8、电焊机必须单独设开关,外壳做接地接零保护,一次线长度不大于5米,二次线长不大于30米,两边线路必须压接牢固并安装可靠的防护罩

三、电气防护措施

1、根据定期设备的用电量选择导线截面,从理论上杜绝线路的超负荷使用,保护装置认真选择。

2、电气保护人员要认真执行规范,正确连接导线柱要压实压牢。

3、现场使用的发动机严禁超载使用,点击四周有无易燃物,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保证设备正常运转。

4、施工现场的高达设备和有可能产生静电的电气设备,要做好防雷接地和防静电接地,以免雷电及静电火花引起火灾。

5、配电箱、开关箱内严禁存放杂物,并派专人负责清扫。

6、施工现场应建立防火检查制度,强化电气防火领导体制,建立电器防火队伍。

四、为落实用电安全责任制,各劳务分包队严格遵守以上措施,并对临时用电安全责任负责,接受项目部监督、检查。

五、如果不按安全用电操作规范用电,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及人员伤害,均由劳务分包队承担。

项目负责人:(签字)

劳务分包队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1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措施 篇十四

1、为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保障客运专线工程施工中的人身安全及施工安全,预防事故发生,制订本规程。

2、本规程适用于武广铁路客运专线工程的桥涵,路基及其他工程的临时用电施工。

3、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规程的有关规定,并经安全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

4、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以及在劳动过程中容易发生伤亡事故的有关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和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准上岗。

5、施工人员身体应健康,并定期进行身体检查。凡患有不易从事该项施工作业的疾病人员,不得从事该项工作。

6、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防护设施。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应按规定使用合格的劳动保护和防护用品。

7、施工所用各种机具设备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不合格者严禁使用。

二、作业时应注意的事项

1、施工临时用电应根据当地供电部门批准的供电设计方案,进行变、配电室及用电设施的建设;

2、凡在施工中用发电机提供施工电源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发电机在使用前应制定严格的发电机操作规定,以及必须的倒闸操作程序;

2)发电机的额定功率应满足施工用电的需要,严禁超负荷运行; 3)发电机的周围禁止存放易燃物品,并应配备消防器材;

4)现场同时存在外电路供电情况时,双路电源之间应有完善的闭锁措施;

3、配电室及其设备应满足下列要求:

1)配电室应设在靠近电源、无尘土、无蒸汽、无腐蚀介质及无震动的地方,并应采取防止雨雪和动物侵入的措施;

2)配电室内应配置砂箱和绝缘灭火器;

3)室内的配电屏(盘)和控制台两端应与重复接地及保护接零做电气连接;

4)配电屏(盘)应装设短路及过负荷保护装置、漏电保护器; 5)配电屏(盘)上的各配电线路应编号,并标明用途; 6)配电室应设专人值班,停送电应专人负责;

4、配电箱及开关箱应满足下列要求:

1)固定式配电箱及开关箱的底面与地面垂直距离不得小于1.3m,移动式配电箱及开关箱的底面与地面垂直距离不得大于0.6m;

2)配电箱及开关箱应安装在干燥、通风及常湿场所,严禁设在有瓦斯、烟气、蒸汽及其他介质中;

3)配电箱及开关箱应分设工作接零和保护接零端子汇流排; 4)配电箱应采取防晒、防尘措施,并配锁;

5、漏电保护器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一般要求》(GB6829),并应定期检查;

6、生活照明用电,不得擅自拉线,装插座。不得私自使用电炉及其他功率较大的电器;

7、电工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

8、电工作业必须按规定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及绝缘工具,并定期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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