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证明范文

2024-07-16

买卖证明范文(精选8篇)

1.买卖证明范文 篇一

渔业船舶买卖合同及交接证明

买船方:__________________(船舶所有人);

住址:青岛市黄岛区街道办事处村。卖船方:__________________(船舶所有人);

住址:青岛市黄岛区街道办事处村。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转让鲁黄渔_________的协议。协议如下:

一、转让渔船范围:

卖船方转让鲁黄渔__________号渔船___艘给买船方。转让渔船范围包括:船体、机电设备、通讯设备、导航、助渔仪器、船舶属具及渔捞设备等。

二、转让价款及交付方式

上述转让渔船的转让价格为万仟佰拾元。自协议签订之日付款元,交船日前付款元,完成船舶国籍及所有权登记之前付清全部余款。

三、渔业船舶交接前的检验

船舶交接前,买卖双方共同委托原有管辖权的渔业船舶检验部门对船舶的状况作安全与适航性的临时检验。买卖双方共同负责到原有管辖权的渔业船舶检验部门办理船舶档案转移手续。

四、渔业船舶交接前的注销

船舶交接前,买卖双方共同到原船籍港渔港监督部门办理原渔业船舶所有权、国籍登记的注销、中止手续。注销证明书原件交买船方备用。

五、无债务担保及损失赔付条款

1、卖船方保证转让给买船方的渔船所有证书证件齐全、有效。渔船未查封、抵押;

2、卖方保证转让给买方的渔船没有第三人向买方主张权利;

3、卖方保证转让给买方的渔船无债务负担。卖方违反上述保证给买方造成损失的,则买方受到的损失由卖方承担与赔偿。

六、船舶国籍及所有权登记

卖船方应协助买船方办理渔业船舶国籍及所有权登记手续。过户登记与结清余款相结合。渔业船舶国籍及所有权登记应于结清余款后_________日开始办理,并于__________日内办理完毕。

七、捕捞许可证随船过户

捕捞许可证由卖船方按规定程序办理过户手续。

八、所有权保留条款

在买方付清全部转让款之前卖方保留转让渔船的所有权。

九、违约责任

由违约方付给对方元。

十、争议的解决方法

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买船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船舶注销机关、船舶登记机关各留存一份。

买船方(签章)

卖船方(签章)

签订日期20年月日

2.房地产买卖合同[范文] 篇二

卖方:身份证号:地址:(简称甲方)买方:身份证号:地址:(简称乙方)根据《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私有房产,达成如下协议:

一、房屋基本情况: 该房座落于中江县号,室厅住房或(门面)

22建筑面积:m,该房产证号国土证面积m,土地

证号:。

二、该房总售价为元人民币,小写元人民币。

三、付款方式::20年月日己付买房定金元人民币,20年月日首付买房款元,其余元人民币定于20年月日前一次性付清。备注:

四、其他事项:、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地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缴纳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该房产过户,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由方办理,其过户税、费全部由方承担。甲方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该房产权登记过户相关证件,否则,由甲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甲方无条件全程协助乙方过户,若不协助,造成过户纠纷,由甲方承担法律责任。

2、甲方自愿将上述房屋所有权及所属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乙方自愿购买该房屋,甲方保证上述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无产权纠纷和无债权债务纠纷,否则,由甲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若在租赁期内出售该房,应在受租方放弃对该房优先购房权的前提下,甲方才可出售,若甲方失责或提供假情况,由甲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3、甲方于20年月日,将该房房产证、土地使用证、移交给乙方。于20年月日前将该房及房价内附属设施、用具、天然气证、移交给乙方。若逾期未交,由甲方承担逾期经济补偿责任。自签订本合同起日之内,甲方应将该房所在户口迁出,不得影响乙方迁入户口。若逾期未迁出,属甲方违约,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4、该房价内附属设施,于20年月日起均属乙方所有。该房附属设施:(l)、(2)、五、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方协商补充解决,补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订立本合同和履行本合同产生的争议,包括合同效力,违约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中江县仲裁委员会仲裁,若不接受调解、仲裁,可向中江县人民法院起诉。

六、违约责任

1、若买方违约,己付该房买房定金不退,并另承担该房价20%的违约金。

2、若卖方违约,按该房买房定金的双倍付给买方,同时还需将该房己付买房款(不含买房定金)如数退给买方,并另承担该房价20%的违约金。

七、该房实际面积以产权测量部门测量为准,如出现面积差异,双方互不找补房价。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各留存一份,中介方备案一份。经甲、乙双方自愿签字付款生效,具有法律效力,永不反悔。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3.二手车买卖协议范本范文 篇三

协 议 书

甲方(卖方):

地址:法定代表人:

单位代码证号或自然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乙方(买方):

地址:法定代表人:

单位代码证号或自然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和《二手车交易规范》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买卖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

础上就二手车买卖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车辆基本情况

1.车辆基本信息

品牌型号:;车牌号码:;

车辆类型:;车身颜色:;

发动机号:;车辆识别号码:;

表征里程:万公里;

使用性质:□家庭用车 □公务用车 □营运用车 □ 其他;

2.车辆相关凭证

登记证号:;初次登记日期:年月日

行驶证:□有(证号)□无

年检证明:□有(至年月)□无

购置税完税证明:□有(证号)□无

养路费交付证明:□有(至年月)□无

车船使用税完税证明:□有(至年月)□无

交强险:□有(至年月)□无

其他相关保险:□有(险种;至年)□无

附加费发票:□有(发票编号)□无

购车原始发票:□有(发票编号)□无

质量保证:□有(质保范围)□无

3.车辆配置

燃料:;排量/缸径:;

缸数:;发动机功率:;

气囊:;驱动方式:;

排放标准:;变速器形式:;

ABS: □有□无

其他重要参数:

4.车辆事故和修理情况

(1)车辆事故情况:□曾发生 □未发生

(2)车辆损伤和修理情况:

5.车辆权属状况

(1)车辆所有人姓名或名称:

(2)车辆设定担保(抵押或质押)情况:□已设定 □未设定

6.车辆其他相关信息:

协 议 内 容

一、甲方自愿将车卖给乙方,车辆产权属于卖方,内容真实,无产权纠纷,一旦发生问题由甲方负责;

二、经双方协商价格为:¥**************元,大写:*************整

三、此车自****年**月**日**时**分以后与本车发生的一切有关事情及问题由乙方负责;

四、过户由乙方办理,甲乙双方出示手续,一切过户费用由乙方承担,期限为30天

五、因车是二手车,甲方不负责协议生效以后车况孬好及维修费用,乙方在使用中因车况不良,造成一切事故,甲方概不负责;

六、双方办理相关产权转移登记手续后,车辆产权属于乙方;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买方(签章):卖方(签章):

签订地点:

4.房地产买卖合同(范文模版) 篇四

立房地产买卖合同人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乙双方【未通过经纪机构居间介绍】【通过 公司居间介绍(房地产执业经纪人: ,经纪人执业证书号:)】由乙方受让甲方将自有的房屋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房地产),房地产具体状况如下:

相关的合同范本

·楼房买卖合同·软件买卖合同·二手车辆买卖合同

·车位车库买卖合同·钢材买卖合同·木材买卖合同

(一)甲方依法取得的房地产权证号为:;

(二)房地产座落在上海市 【区】【县】 【路】 【弄】【新村】 【支弄】 号 室(部位:)。

房屋类型:;结构:;

(三)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分摊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

(四)房屋平面图和房地产四至房屋(附件一)

(五)该房屋占用范围的土地所有权为【国有】【集体所有】;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出让】【划拨】【 】方式获得;

(六)随房屋同时转让的设备(非房屋附属设备)及装饰情况(附件二)

(七)甲方转让房地产的相关关系(包括抵押、相邻、租赁等其他关系)见附件五。

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房地产权属状况、设备、装饰情况和相关关系,乙方对甲方上述转让的房地产具体状况充分了解,自愿买受该房地产。

第二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款为(______币)计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仟 __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__万_________千________ 百________拾_________元整.乙方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由甲乙双方在付款协议(附件三)中约定明确。乙方交付的房价款,甲方应开具符合税务规定的收款凭证。

第三条 甲方转让房地产时,土地使用权按下列第 款办理。

(一)该房屋占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甲方将上述房地产转让给乙方后,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一并转移给乙方。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三)第四条 甲、乙双方同意,甲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腾出该房屋并通知乙方进行验收交接。乙方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的 日内对房屋及装饰、设备情况进行查验。查验后【签订房屋交接书】【甲方将房屋钥匙交付给乙方】【 】为房屋转移占有的标志。

第五条 甲方承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验收交接期间,凡已纳入本合同附件二的各项房屋装饰及附属设备被损坏或被拆除的,应按被损坏、或被拆除的房屋装饰及附属设备【估值 倍】【价值 元】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 甲、乙双方确认,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委托甲方】【委托乙方】【委托 】向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转让过户手续。

上述房地产权利转移日期以 【市】【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受理该房地产转让过户申请之日为准,但房地产交易中心依法作出不予过户决定的除外。

甲方承诺,在乙方或委托他人办理转让过户时,积极给予协助。由于甲方故意拖延或者不及时提供相关材料的,乙方按本合同第十条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 上述房地产风险责任自该房地产【权利转移】【转移占有】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八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缴纳税、费。

在上述房地产【权利转移】【转移占有】前未支付的物业管理费、水、电、燃气、通信费等其他费用,按本合同附件四约定支付。自【权利转移】【转移占有】后该房地产所发生的费用,按本合同附件四约定支付。

第九条 乙方未按本合同协议约定期限付款的,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乙方逾期未付款日万分之______计算,违约金自本合同应付款期限之第二日起算至实际付款之日止。逾期超过 日后乙方仍未付款的,除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外,甲、乙 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 项处理。

一、合同继续履行,乙方还应继续甲方支付违约金至实际付款之日止,违约金按乙方逾期未付款日万分之______计算。

二、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单方解除合同的,应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为总价款的 %。甲方可从乙方已付款中扣除相当于违约金和赔偿金部分的价款,余款返还给乙方,已付款不足违约金和赔偿金部分的,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______日向甲方支付。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甲方未按本合同协议约定的期限将上述房地产交付(包括房地产交接以及房地产权利转移)给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乙方已付款日万分之______计算,违约金自本合同第四条和第六条约定的应当交付之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逾期超过

日后甲方仍未交付的,除甲方应向乙方支付 日违约金外,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 项处理。

一、合同继续履行,甲方还应继续乙方支付违约金至实际交付之日止,违约金按乙方已付款日万分之______计算。

二、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单方解除合同的,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为总价款的 %。甲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______日内退还乙方已支付的房价款,并支付违约金和赔偿金。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本合同原则的前提下,方订立的补充条款和补充协议及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补充条款与正文条款不一致的,以补充条款为准。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_______________公证处公证】【 】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 本合同使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提交上海市仲裁委员会仲裁(不愿意仲裁的,愿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请将此条款划去)。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份,__________________【市】【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各执一份。

补充条款

附件一 房屋平面图及房地产四至范围

附件二 随房屋同时转让的设备(非房屋附属设备)及装饰情况

设备:

装饰:

附件三 付款协议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于 年 月 日支付全部房价款的 %计 币 元,作为定金,待支付尾款时抵作房价款。

乙方于【 年 月 日前】【 后 日】支付 币 元(大写):。

乙方于【 年 月 日前】【 后 日】支付 币 元(大写):。

附件四 物业管理费、水、电、煤、电讯等其他费用的支付

除下列应由甲方、乙方支付的各项费用外,在【权利转移】【转移占有】前未支付、未结算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权利转移】【转移占有】后,使用该房地产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由甲方承担的费用

2、由乙方承担的费用

附件五 相关关系(包括抵押、相邻、租赁等其他关系)

已购公房参加房改购房时的同住成年人意见

同意出售上述房屋。

(签章)

(签章)

(签章)

(签章)

租赁情况:

抵押情况:

相邻情况:

附件六 居间介绍、代理等中介服务情况

【居间介绍】【代理】的 房地产经纪公司:(章)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房地产执业经纪人姓名:

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证书号:

联系电话:

居间介绍、代理内容:

5.买卖证明范文 篇五

轻易的让步,会被对方“看扁”

很多小生意人在遇到难缠的对手时,往往希望通过主动让步,使谈判能顺利进行。这是个错误。因为谈判的本质是交换,如果与对方没有交换,千万不要轻易让步。

谈买卖切忌受到对方的容貌与行为的影响而轻易做出一些让步,除非交换。第一,你不知道对方的表现是否是他的谈判策略,如果你做出了让步,刚好中计;第二,做出的让步不知道是否是对方需要的,如果是对方需要,可能会养大他的胃口,逼迫你再次让步,如果不是对方需要的,对方认为你所做的并不是善意,没有起到任何作用。所以,除了交换,不要轻易让步。

一家电子企业与一家家电卖场就销售代理进行谈判,家电卖场采购对电子企业销售经理说:这样吧,你给我个面子,让我一步,价格从102元降到99元。销售方同意了。待下午谈判账期时,销售方要求是30天,家电卖场方却坚持45天。销售经理说:价格上我已经给你面子了,你也给我个面子吧。谁知采购方说:为什么要给你面子?销售经理当场愕然。这就是在谈判中经常会见到的让步导致你被“看扁”。

你所做出的让步要让对方同样以让步作为回报才行。因此,在你准备做让步的时候,一定要及时向对方索取回报,不要期望对方会在下一次谈判的时候对你让步,他们的健忘程度超过你的想象。

不要过于爽快地接受第一次报价

谈买卖的时候,看到对方的第一次报价已经在自己的可接受范围之内,许多人往往会觉得“夜长梦多”,急迫地答应了对方的第一次报价,其实这种方法往往是不可取的。应当适当地拖延或提出其他条件。这是因为:

第一,如果你答应了对方的第一次报价,对方往往会起嘀咕:是不是报价太低了,还是条件太优惠了,没想到这么快就接受了。看来,下一次报价还是要抬高一点;第二,你接受了对方的第一次报价,虽然达到了你的目的,但是没有争取到更优惠的条件,对自己来说反而是一种损失;第三,谈判讲究的是双赢。如果爽快地接受对方的第一次报价,对方感觉不是赢了,而是感到是不是哪里出了问题,很可能是一种输的心理,不利于今后的合作。小心你的让价被误解

买卖谈成了,一高兴就说了句:“马经理,我看您这么有诚意,在之前让价10元的基础上,我再给你让10元,以后可不能再低了。”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你是马经理会作何感想。之前的谈判已经让了10元,现在又主动让10元,你是否期待他第三次让价10元呢?这里就要讲究让价的策略了。

在谈判中,难免出现让价的情况,但让价的策略应该是:幅度递减,时间递增。也就是说让价的幅度要一次比一次少,让价的时间要一次比一次长。这样的话,在对方的头脑中会形成一种印象:让价越来越难了。比如一套健身设备,让价的空间有900元,那么向客户让价时候,幅度应该是:500—300—100元。错误的方式是:幅度递增,100—300—500元,或者等价让步,300—300—300元。试想一下,如果你的谈判对手让价越来越多或者每次都一样,你肯定会希望他让得更多或至少不会减少。这种让价的做法无疑是失败的。

还有一种错误的方式,就是一步到位,即900—0元。一次让出900元之后,再也不让步了。因为谈判对手不可能相信你让了900元的一大步之后,就不能再让步了。或许你认为这是一个“痛快价”,但对方显然不这么认为。

小心你的低价成为别人的把柄

现在很多小生意人都喜欢经销新奇特产品。这种产品由于刚出现,在价格上往往缺少参照物。在谈价格的时候常出现这样的对话:

小生意人问:这个进货价多少钱?

厂家回答:100元。

小生意人追问:能否便宜一点?

厂家反问:你觉得多少钱合适?

小生意人脱口而出:80元。

厂家马上说:太低了,成本还不够呢。

这时,小生意人往往就开始向上追加价格。而实际上,这个产品的成本价也许只有60元,最终却被小生意人以90元买走。碰到对产品价格不熟悉的问题时,如果对方问你觉得多少钱合适,你应该这样谈:“我觉得越便宜越好了,你说个实在价吧。”“到底值多少钱你最清楚了,你开个优惠价。我觉得合适我就进货。”

总之,如果对目标产品价格不清楚,切莫自己凭感觉,必须让对方去说。否则让对方轻易知道你的低价之后,你就会很被动,被人牵着鼻子走。因此,无论生意里谈什么,事先都要调查摸底。

谁来拟定合同有有玄机

买卖谈成了,双方需要为谈判的内容起草合同。此时小生意人往往这么说:“行,你们起草合同吧。”或者当时就在对方起草好的合同上“签字画押”。实际上,如果对方是向你采购产品,最好由你来拟定合同为好。因为在如今的商业合作中,谁起草合同,对谁有利。一般来说,在谈判桌上双方是无法就所有的合同细节进行谈判的。谈的可能就是几个主要的问题:价格、批次、送货时间、付款方式等。而其他细节都要在合同上写明,那么在这个时候,谁起草合同,就会对谁更有利。

因此,在谈判桌上,你要安排人记录谈判的内容,并且按照内容起草合同,并交给律师进行审核。然后拟定合同让对方签字,才能最大限度地保障自己的权利。当然,拟定合同时不能玩文字游戏,故意更改谈判内容,欺骗对方。但如果合同是由对方起草的,你就没有办法保证对方像你一样不玩文字游戏,更改合作条件,欺骗别人。而且当你拿到这份合同的时候,你有可能正在忙于其他的事情,草草看一看就签上了自己的大名。结果合同的内容是否与谈判结果一致,反而被忽略了。

如果当合同是谈判对方起草的,你拿到合同以后,一定要仔细阅读每一条款,同时让律师进行审核,有疑问的地方及时提出来,与对方进行协商。

谈买卖不要强求高下

有些人喜欢争强好胜,任何事情都要分个高下。谈判之前就想:“我相信我可以搞定他”,“他肯定来求我”等。其实这是一个错误的思想。

如果在谈判中强求高下,给对方挫败感。那么对方也会“以怨报怨”。即使你通过战胜对方得到了自己想要的,那么下一次对方还会愿意跟你合作吗?谈判讲究的是利益之间的交换,你得到了你想要的,对方得到了对方想要的,大家都觉得赢了,合作关系才能持续下去。美国谈判大师罗杰·道森曾经说过:谈判就是击败对手,这是一个天大的错误。

不要轻易评价

客户的对错

不少生意人习惯用对错来评价客户的观点或行为。但在谈买卖的时候,不要轻易评价对错,而是关注利害。对错是一个单选题,非对即错,容易刺激对方的神经。而利害是一个

尺度,可以向左,也可以向右,没有对错之分,对方容易听得进去。因此,在谈判桌上,对于对方提出的方案,我们可以讲利害,而不能讲是非。

比如有人说:“李老板,你想购买A公司的原材料的决定是错误的,因为A公司的原材料使用的是三级材料,对你们公司产品质量不好。”试想一下,对于特别爱面子的中国人来讲,这句话肯定会让他不高兴。其实换一种说法,效果会更好。“李老板,我们公司供应给贵公司的是一级原材料,能够保证贵公司的产品质量,而其他公司的原材料是三级。”两种说法,一种是讲对错,一种是讲利害,对方接受的程度不同,效果大不一样。不要让客户察觉你的紧迫感

一家生产商与某家电卖场谈销售协议,该生产商老板与卖场采购进行谈判的时候,不断打电话给采购询问,“合同什么时候签?我们公司已经把模具搞好了,原材料也进了。投入这么多,等不起啊!”导致采购“吃准”该生产商老板,迟迟不予明确的回复,结果该生产商老板不得不签订了“不平等条约”,在扣点、账期上吃了亏。因此,谈买卖的过程中切莫表现出过于强烈的紧迫感,否则很容易被对方抓住把柄去要挟你。

不要轻易要求

见对方的上司

小买卖人去找比较大的公司谈判,能见到的一般都是小业务员。有的人常这样说:“我看你做不了主,你让你们领导过来。”直接要求面见对方的上司,实际上是对对方的否定,从而导致对方的抵触抗拒,以各种理由阻碍合作的继续。即便真的有问题需要见上司也要采用试探性的语言,不可以作为要求。俗话说,宰相门前三品官。大公司的小业务员你也别轻易惹!

不要用“过分” 去激怒对方

谈买卖难免反反复复谈条件,但切莫说出这样的话:“王总,这个要求不合理,上个月已经给你优惠价格了,你这个月还要求我们降价,你太过分了!”“何经理,我觉得您的要求太高了,有点过分。”当我们说出这样的话的时候,很容易“点燃”谈判对手的怒火——“你怎么这样讲话,这怎么成了我的要求?这是公司的规定,你想做就做,不做拉倒。”结果双方吵得不可开交,生意谈不下去了。

在谈买卖的过程中时刻要记住,如果是公司之间的谈判,双方都是就事论事,而不能把对谈判条件的不满发泄在谈判对手上。当你想要发怒的时候,可以控制一下自己,去喝口水,或者去会议室外面走走等。也可以事先有个安排,如果自己失控就让同伴提醒自己,或者让同伴及时打断,打一下圆场。

小心对方的蚕食策略

很多谈买卖的时候都有这样的情况,在谈判结束时,双方达成了一致,并且愉快的握手祝贺。这个时候,对方可能冷不丁的冒出了一句话:“张经理,你这玩具挺好,我想给我孩子一个。你不介意送我一个吧?”这是你以为所有的事情已经圆满解决,你的大脑处于兴奋之中,担心合同因为这个小问题导致出问题,极有可能答应了对方的请求。但在商业往来场合,一个小小的让步积少成多,可能就意味着以后会越让越大。

6.买卖证明范文 篇六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马某某 男 汉族 ××年×月×日出生北京××物业公司职员

住 址:北京市海淀区区××村××号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再审被申请人(一审被告):王某某 女 汉族 ××年×月×日出生 无业 住 址:北京市海淀区×××小区×号楼××室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再审申请人不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于2011年×月×日作出的(2011)海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六款及第十二款的相关规定,请求再审。再审请求:

1、撤销(2011)海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

2、支持再审申请人的诉讼请求,判令再审申请人与再审被申请人于××年×月×日签订的《买卖房基地协议书》及《房基地交易书》无效;

3、本案一审及再审的诉讼费用全部由再审被申请人承担。事实及理由:

一、《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六款规定“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应当再审。再审申请人在一审的诉讼请求中明确要求法院判令其与再审被申请人于××年×月×日签订的《买卖房基地协议书》及《房基地交易书》无效,理由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款的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无效。而一审法院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款规定的前提下,却仅是确认了再审申请人与再审被申请人于××年×月×日签订的《买卖房基地协议书》及《房基地交易书》中涉及宅基地的转让内容无效,这显然是错误的,也是荒谬的。原因在于,上述两份合同的核心内容就是围绕涉案宅基地的转让,这一点无论是从合同的名称上,还是从合同的具体内容上都是毫无争议的,当宅基地的转让因违反我国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的情况下,上述两份合同中根本就不存在能够独立生效的特别条款。一审法院将依据法律规定本应无效的两份合同,人为的认定为部分无效,亦未在判决中明确上述两份合同是部分无效而非全部无效的法律依据,不但是对两份合同真实内容的曲解,更是对相关法律规定的错误适用,理应再审。

二、《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十二款规定“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应当再审。

一审生效判决第二项 “马某某(再审申请人)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返还王某某(再审被申请人)购买宅基地款项六万元。”实属超出了再审申请人一审的诉讼请求,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十二款之规定,应当再审。此外,一审法院在已经查知涉诉的宅基地因为拆迁,已经不具备返还条件的情况下,依然要求再审申请人向再审被申请人进行单方返还,而不要求对方给付任何“对价”,引用一审判决“本院认为”部分的表述就是“本案涉诉宅基地已经盖房并被拆迁,已不具备返还宅基地的条件,故对此本院不予处理。”以两种截然不同的态度对待本应在诉讼中具有平等地位且同应受到法律保护的双方当事人,把本应是互为对应的权利义务演变成一方有义务而无权利,另一方就只享有权利而无需履行义务,一审法院的此种做法不但事实上造成了再审申请人与再审被申请人之间的权利义务严重不对等,也极大的伤害了再审申请人的感情,难以彰显司法审判的公正性、公平性。

综上所述,恳请贵院站在“司法为民”“有错必纠”的公正立场上,依法再审,纠正错误,维护再审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再审申请人:

7.2010接收证明范文 篇七

青年路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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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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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正式 房屋转让买卖合同书1范文 篇八

房 地产 买 卖 合 同

卖方(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共有人:身份证号码:

买方(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

中介方(简称丙方):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确保房屋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甲乙丙三方经充分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现就房产转让买卖事项达成以下合同条款,订立本合同书,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其位于南充市嘉陵区滨江大道南段“滨江印象”(奥斯汀小镇)栋单元楼号室厅厨卫(6+1户型)的住房一套出售给乙方所有。并将上述房产相关的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同时卖给乙方所有。房屋结构,楼层,建筑面积平方米,土地使用面积平方米。上述房屋具有合法手续:《》编号为,购房发票号码分别是:共计张。

二、甲方保证上述房产在出售前完全拥有独立的支配权、使用权、处分权、与他人无任何利益冲突纠纷,无任何股权分配关系,属甲方独自所有。甲方保证该房产的合法性,权属清楚。如果甲方出售的房屋存在他项权利设定或其他产权纠纷以致影响到乙方权利的行使,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并应赔偿乙方的损失。甲方在出售房屋之前必须把房屋内的一切债权债务付清,处理好一切纠纷后出售给乙方。若有隐瞒,纯属欺诈,应负法律责任。

三、甲乙双方议定该房地产及其附属建筑物的成交总价(含装修及水、电、气、闭路通)为:元人民币整(大写:元)。(房屋成交价含该房屋的搭楼层、土地使用权、及室内)

四、税费约定:

1、在本合同签定之前,该房屋应缴纳的一切税费、欠款及债务,一律由甲方负责。

2、本次房地产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所有税、费由乙方全部承担。

3、甲方办理该房产最初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等的税、费一概由甲方承担缴纳。

五、房价款支付及房屋交付使用:

1、甲乙双方在签订合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元人民币整(大写:元)。余下房款分两次向甲方付清:年月日前甲方及共有人亲自到场公证给乙方后乙方向甲方付款元人民币整(大写:元),同时甲方须将有关该房产的原始证件、购房合同、票据、钥匙等交给乙方进住使用,从此该房产的一切权利(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等权利)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主张任何权利;年月日前

甲方办理并拿到上述房产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后必须及

时将《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交到乙方手中由乙方保管并同乙

方到公证处再次进行房产买卖公证后,乙方当场付清余下房款元人

民币整(大写:元)。每次付款,乙方以甲方开出的收款收据为证,定金将在最后一次付款时冲抵。

2、在交接房屋之前,甲方负责管理好该处房屋及设施,迁出该房屋的全

部户口。若乙方在接管该房屋时,发现与合同不符的地方,由甲方负责解决。

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负责向乙方赔偿。

3、甲方于年月日前将房屋移交给乙方,同时甲乙丙三方共

同办理房屋移交手续,交房时,甲方应缴清全部水、电、气、闭路、电话、光

纤、宽带、物管等相关费、税。

六、中介服务及收费

1、甲方须将该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等相关

真实合法有效的原始文件交由本公司保管,以保证该合同顺利进行。

2、丙方应无条件协助甲乙双方办理产权移交手续,房屋款交付及房屋

交接手续。

3、丙方在本次房地产转让服务中共收佣金陆仟元人民币整(小写:

6000.00元)由乙方支付。

七、违约条款:

1、自本合同签字生效后,如甲方有下列任何一种行为,视为甲方违约。

甲方应承担办理产权交易过户手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佣金,并双倍返还定金

给乙方共元人民币整(大写:元),且甲方应向乙方退还

乙方已交的房价款并向乙方支付房产买卖总价款80%的违约金,以及赔偿乙方

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乙方起诉之日该房产的实际市场价值与合同价款之

间的差额)。a、因甲方原因不能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给乙方b、甲方拒绝提供

办理过户的相关资料、证明或提供的资料不实,需到场时以各种理由推辞,拒

不到场。C、甲方无故或无正当理由不出售此房 d、其他

2、自本合同签字生效后,如乙方有下列任何一种行为,视为乙方违约。乙

方应承担办理产权交易过户手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佣金,支付给甲方的定金

不退。a、不按本合同规定日期及金额支付房款b、乙方拒绝提供办理过户的相关资料、证明或提供的资料不实,需到场时以各种理由推辞,拒不到场。C、乙方无故或无正当理由提出不购买此房d、其他

3、乙方不按期向甲方支付购房款或者甲方不按期向乙方交房,每逾期一

日,由违约方向对方支付相当于上述房价款千分之的逾期违约金。

4、丙方佣金按甲、乙、丙三方约定支付。如甲方悔约,由甲方支付丙方

全部佣金;如乙方悔约,丙方预收乙方佣金不退,同时甲方应在所收的定金中

返还百分之给丙方作为劳务费。如双方悔约,按总成交价的百分之各

自承担一半。

5、本合同签订后,若甲方反悔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应退还乙方已交付的房价款并向乙方支付房产买卖总价款80%的违约金,以及赔偿乙方因此所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乙方起诉之日该房产的实际市场价值与合同价款之间的差

额)。若乙方反悔,要求解除合约的,甲方不退任何款项给乙方。

八、双方商定于年月日前到公证处办理第一次公证,年月日前到公证处办理第二次公证,若任何哪一方不

按时到场则按上述第七条违约条款处理。

九、本合同若因任何原因被确认无效的,甲方认为无效,不履行合同条款,乙方坚持履行本合同条款时,甲方应退还乙方已交的房价款并向乙方支付房产

买卖总价款80%的违约金,以及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乙方起诉

之日该房产的实际市场价值与合同价款之间的差额)。若乙方认为无效不履行

乙方义务时,则甲方不退任何款项给乙方。

十、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

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其

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为本契约不可分割的部分。

十二、本合同一式份,甲、乙、丙叁方,各执壹份,各份具有同等

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丙叁方签字盖章(手印)之日起就产生法律效力。

十三、补充条款:

甲方(签字)联系电话:

乙方(签字)联系电话:

丙方(签字)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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