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

2024-10-01

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精选6篇)

1.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 篇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部分条款选摘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

可以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部分条款选摘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关于与同志 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同志,于年月日进 本单位。最后一期劳动合同由年月日至年月日。现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条款,自年月日起与同志劳动合同。

如对本决定有异议,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仲裁。

单 位 盖 章年月日

关于与同志 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同志,于年月日进 本单位。最后一期劳动合同由年月日至年月日。现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条款,自年月日起与同志劳动合同。

如对本决定有异议,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仲裁。

单 位 盖 章年月日

2.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 篇二

兹有我单位员工,因下列第与本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合同。

一、期满终止劳动合同(单位不续订 □职工不续订 □);

二、退休终止劳动合同;

三、企业转制离岗退养终止劳动合同;

四、企业转制准离岗退养终止劳动合同;

五、试用不合格解除劳动合同;

六、双方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七、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解除劳动合同;

八、不胜任工作解除劳动合同;

九、客观情况变化解除劳动合同;

十、经济性裁员解除劳动合同;

十一、辞职、自动离职解除劳动合同;

十二、违法、违纪、违约解除劳动合同;

十三、出境定居离职解除劳动合同;

十四、其他原因解除劳动合同:

特此证明

经办人:单位(盖章):

年月日

注:

一、在填写本证明时请详细阅读关于本证明的说明,并按说明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篇三

同志于 年 月 日进入本单位工作,现与本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原因如下:

1、合同期满:期满时间 / 年 月 日

2、单位辞退:辞退时间 / 年 月 日

3、本人辞职:辞职时间 / 年 月 日

4、协议解除:解除时间 / 年 月 日

5、企业改制、兼并、破产:时间 / 年 月 日

6、其他情况: 时间 / 年 月 日

特此证明

单位(盖章)年 月 日

离职员工签名:

****年**月**日

备注:

1、以上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原因仅选一项,多选、涂改无效。

2、本人辞职的不能申请失业保险金待遇。

3、协议解除是指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劳动合同。

4、企业改制、兼并、破产的应附上相关部门的证明材料。

5、其他情况是指死亡或退休。

4.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 篇四

()字第号

本单位与职签订劳动合同(期限),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于年月日解除(终止)。

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原因:。

签字年月日 送达人:年月日

年月日(单位章)

劳动合同解除(终止)证明书(备案)

()字第号

本单位与职工所签订劳动合同(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于年月日解除(终止)。

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原因:。

年月日(单位章)

劳动合同解除(终止)证明书(存档)

()字第号

同志:

本单位与职签订劳动合同(期限),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于年月日解除(终止)。

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原因:。

(单位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年月日年月日 劳动合同解除(终止)证明书

()字第号

同志:

本单位与你所签订劳动合同(期限),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解除(终止)。

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原因:。

(一)(二)

(三)(四)

(五)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出与单位解除。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劳动者提出与单位解除。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单位提出与劳动者解除。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单位提出与劳动者解除。

(六)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劳动合同终止。

(七)其他原因。

(单位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年月日年月日

5.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备案版 篇五

本单位与XXX(劳动者)身份证号码,订立了期限劳动合同(自 2012年 1月 1 日至2016年12月31日止)。其在本单位从事工作岗位技术员,在本单位工作年限2 年。由于转入其他行业原因于2014年3月31日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其档案及社会保险关系手续于 2014年 4 月 3日转出。

特此证明。

单位:(盖章)年月日

(劳动者)签收年月日

备案机关(章):备案时间:年月日

6.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 篇六

用人单位名称: 苏州高新区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 单位社保编号: 0579095 职工姓名: 身份证号码: 人员编号: 劳动合同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日期: 年 月 日 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原因:(选择一项,请打“√”)

□合同期满 □单位解除 □个人解除 □协商解除(单位提出)□协商解除(个人提出)□其他终止情形 需说明事项:

职工(本人签字): 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1.用人单位窗口经办时,本证明书须提交经办机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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