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付款的补充协议

2024-12-16

关于付款的补充协议(共3篇)

1.关于付款的补充协议 篇一

《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

《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

出卖人:XXXXX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买受人:

根据出卖人、买受人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编号为)(以下简称合同)第二十六条之规定,现就合同未尽事宜,双方达成以下补充约定以资共同信守:

4、如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国家政策法规变动等非出卖人所能控制的因素,致使商品房的建筑安装工程或出卖人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被延误,则出卖人有权将该商品房交付日期顺延相当于该等时间影响持续的期间,而无须为该延误负任何责任,也无须对买受人补偿任何费用。因规划、文物、环保等主管部门的某项行政措施或遇到重大问题而导致开发建设周期延长的,因政府建设需要导致规划改变或市政规划等原因导致建设期延长的,且出卖人在30日内通知买受人,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

5、出卖人推迟交房可以电话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或报纸公告等方式通知买受人。

6、买受人接到出卖人的书面交房通知,在交接时间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或因买受人原因导致交房通知无法送达的,视为房屋已交接。房屋毁损灭失风险自书面交房通知确定交付使用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

7、在交付房屋时,买受人如对房屋质量有异议的,则应书面提出。

买受人在接受房屋时,除房屋主体结构存在质量问题或其他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房屋质量问题外,不得以房屋的建筑、装修装饰存在质量问题为由拒绝接受房屋。否则,视为出卖人已经完成交付义务。

买受人认为交付的商品房需要整修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出卖人提出,交房时间不顺延,出卖人应依据《房屋质量保证书》及时提供保修服务。

8、买受人本人无法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日期前往办理该商品房交付手续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办理该商品房的交付手续,但其委托代理除应具备代理的法定要件外,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公证委托,并于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前向出卖人提交公证书原件;

2)买受人本人与代理人在房屋交付日期前,携带各自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同时前往“新城明珠”销售接待处或出卖人公司办公地点,向出卖人当面办理房屋交付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9、出卖人向买受人交接时需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10、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书面交房通知确定交付使用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

第五条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按下列第1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① 逾期不超过180日,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

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1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② 逾期超过180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通

知到达之日起30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1%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1.5【该比率应不小于第①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第六条商品房产权证的办理

1、买受人委托出卖人办理所购商品房的房屋产权证的,须于房屋交付的同时向出卖人提交办理房屋产权证所需资料(包括购房合同、夫妻双方或单身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户口薄及其监护人身份证和户口薄复印件、购房收据、委托书、面积结算协议等)以及相关费用(含专项维修资金、相关税费、面积差异结算款等,如有变化以房管部门、税务部门的最新规定为准)。否则,每逾期一日出卖人可按

照购房总价款的万分之一的标准向买受人收取违约金并顺延为买受人办理房屋产权证的时间。

2、因出卖人的责任未能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第十五条约定期限内取得该商品房所在楼栋的权属证明的,自出卖人应当取得该商品房所在楼栋的权属证明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取得权属证明之日止,出卖人应当按日向买受人支付买受人全部已付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并于出卖人实际取得权属证明之日起60日内向买受人支付。

第七条 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下列影响到买受人所购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的,出卖人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①该商品房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②该小区规划、设计变更。

第八条 出卖人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

第九条 质量保修

1、保修期内买受人所购商品房出现属于保修范围内的问题,由出卖人负责维修并承担维修费用;如因不可抗力、买受人装修及使用不当等不可归责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的损坏,出卖人不承担责任。

2、如因买受人借故不同意维修而导致的一切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出卖人对与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相邻的房屋或公共部位及设施进行维修,需买受人协助时,买受人应先行提供便利,对买受人造成损害的,按规定如实进行补偿。若买受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或不及时协助,对于扩大部分的损失,由买受人承担。

4、买受人应保护出卖人设置在室内及公共区域的配套设施和管道。买受人对移交的房屋进行二次装修时,不得损坏房屋建筑结构及配套设施、管道,装修方案须符合政府相关规定并报物业管理公司备案,买受人进行装修施工或装修完毕的房屋不得影响室内及公共区域配套设施、管道及公共设施的正常使用和维护,对造成的损坏应承担相应恢复及赔偿责任。

第十条 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有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以房产测绘机构出具的《房屋面积测绘报告》为准,买受人对报告中披露的该商品房共用部位及共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的构成方式予以认可。

第十一条 买受人应自行向相关单位申请开通并根据相关单位的要求支付电话开户费、网络开通费以及有线(或光纤)电视入网费等费用。

第十二条因买受人自身原因或违约以及其他非买受人的原因导致出卖人解除合同的,自出卖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买受人应前往寿光市房产管理局配合出卖人办理撤销合同的备案手续,买受人按照出卖人的实际损失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

第十三条 买受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和法律规定提出解除合同并办理退房的,均应在向出卖人书面提出解除合同要求之日起10日内配合出卖人办理解除合同备案手续,否则视为撤销退房要求并无权再次向出卖人提出退房,买受人按照出卖人的实际损失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

第十四条 出卖人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

出卖人承诺与该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关联的下列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一下日期达到使用条件:

1.已交付的住宅的管道煤气、水、电交付时接口到户;

2.如遇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特殊原因导致延期的,出卖人可据时予以延期。

如果在规定的日期内未达到使用条件,双方同意按一下方式处理:

1.按本合同第九条处理

第十五条前期物业管理

1、买受人应与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单位签订《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按该协议履行义务。

2、签订《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时,买受人应签订《临时管理规约》,并应按照《临时管理规约》约定享有权利并履行义务。

第十六条双方均需保证合同及本协议中所填写的电话、传真、通信地址、邮编等内容真实有效。如有变更,必须于变更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由此引起的无法及时通知的责任由未履行通知义务的一方自行承担。出卖人发出通知时,采取传真、电话方式的以发出时间视为到达时间;采用信件通知方式的,寄出五天后(本省)或七天后(外省)视为到达时间。

第十七条出卖人的销售广告、宣传资料中的所有图片、资料、数据、说明,仅供买受人参考,对出卖人和买受人都不构成要约;买受人同意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合同及其附件和本协议所约定之条款为准。

第十八条 出卖人在签订合同和本协议之前,已向买受人明示《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以及、《国有土地使用证》等相关文件和文本,并作出了合理说明。买受人在了解和知悉前述文本和文件的情况下与出卖人签订了本协议。

第十九条本协议是双方签订的合同之补充条款,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中约定的内容与本协议约定的内容不一致的,以本协议约定为准。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 本协议一式陆份,出卖人执壹份,买受人执壹份。自出卖人盖章、买受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出卖人(盖章):买受人:

2011年 3 月 21 日2011年3月21·日

2.关于付款的补充协议 篇二

关键词:预付款会员卡,法律问题,消费

预付款会员卡是在信用经济条件下产生的一种新型消费模式, 也称为预付卡或消费卡, 是美容、健身等行业的商家常用的营销手段和方式。这种新型消费方式可以让商家在短时间内预先取得一部分流动资金, 培养和吸引一批相对比较稳定的顾客群, 对消费者而言, 也能通过这种形式得到一些折扣或者赠品等, 并享受专属的优质服务, 从而达到商家和消费者的互利共赢, 因此预付款会员卡有其存在的合理性。但是目前社会诚信机制普遍缺失, 预付款会员卡容易出现一些法律问题, 比如服务合同中的“霸王条款”, 消费者个人信息可能会遭到泄露, 经营者恶意欺诈消费者等。

一、预付款会员卡式消费带来的法律问题

(一) 合同条款问题

很多商家在预付款会员卡的办理之初都没有同办理会员卡的消费者签订合同, 只是登记一下就完成办理。还有的商家虽然与消费者签订了合同, 但是合同中的条款不明确, 甚至有一些属于“霸王条款”, 将所有的责任都推到消费者身上, 而商家却不负任何法律责任。合同涉及消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对于消费者来说, 合同可以明确凭借办理的预付款会员卡可以享受哪些权利, 并监督商家完成哪些义务。如果合同订立的不够明确, 则消费者在法律上难以获得维权。

(二) 会员隐私保护问题

消费者在办理预付款会员卡时, 往往要详细登记自己的个人信息, 比如姓名、身份证号码、密码、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等等, 因此就牵扯到消费者个人隐私的保护问题。许多消费者担心在成为商家会员之后个人的隐私会遭到泄露, 不仅会带来人身方面的一些困扰, 有时也会造成财产的损失。目前我国尚无明确的关于会员信息保护的法律法规, 所以消费者在个人的隐私被商家泄露之后, 难以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

(三) 欺诈行为

商家用会员卡欺诈消费者已经是屡见不鲜的行为, 特别是预付款会员卡更容易造成商家对消费者的欺骗和敲诈。常见的欺诈行为有:商家开出极为优惠的会员条件, 吸引消费者存入一笔数额巨大的款项到自己的会员卡中, 但是在消费过程中商家并未履行之前承诺的优惠条件和折扣信息;商家说服消费者办理了预付款会员卡, 但时日不长, 商家就不再经营, 消费者的会员卡无从消费;消费者在商家的劝说和吸引之下办理了预付款会员卡, 但突然因为特殊原因不能再进行消费, 而商家不予以补偿和退款。

二、预付款会员卡式消费带来的法律问题的解决对策

(一) 全面建立会员卡发行申报制度

预付款会员卡的发行机构必须经过有关行政部门的审核通过, 通过严格的审批程序来把紧门关。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来要求预付款会员卡的发卡企业进行信息登记和申报, 形成一个系统的规章制度, 在允许发卡机构准入之后, 依然要继续跟进对其的审核和定期检查。对于经过核查不合格的企业, 可以给予定期整顿, 仍不合格的可以取消其发卡资格。对于存在严重侵害消费者情形的可以给予一定的行政处罚。对于行政事业单位的审查职责, 如存在工作的疏忽纰漏, 也需要承担一定的行政责任, 法律需要对此做出明确的规定, 并积极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 更好的提升行政事业单位的工作效率效果。

(二) 设立会员卡维权储备基金

对于使用预付款会员卡式消费方式的企业, 在消协部门强制此类企业提存一定比例的卡费作为保障消费者的维权储备基金, 防范在出现争议时, 企业以各种方式逃避承担责任。例如, 一些美容美发机构, 收取消费者费用发卡后, 经营不久就关门走人, 使得消费者状告无门, 无法挽回自身损失。设立维权基金后, 即便这种无良商家“人间蒸发”, 也能使得消费的得到相应的补偿。

(三) 强制商家与消费者订立合同

有关部门应当订立完善的法律条款强制商家在发行预付款会员卡时与消费者订立明确的合同, 合同中不得存在“霸王条款”, 也不得有含混不清的言辞, 合同中必须明确商家需要履行的义务以及消费者能够享受的权利。如台州的宋先生2010年5月在杭州布丁连锁酒店办理了一张预付费会员卡, 在退房时却被告知充进去的钱不能取回。为了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利益, 对于整个争议的处理, 建议从法律的角度建议规范, 如按卡内余额所占比例计算应退还的现金。

(四) 保护消费者隐私

目前我国有关预付款会员卡的会员隐私问题还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的保护。一方面, 立法部门要尽快出台相关法律法规, 保护消费者的个人隐私不受任何企业和个人的侵犯;另一方面, 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企业和商家以及个人的监督, 保护会员的身份证号、密码等重要信息不被泄露。对个人用户的信息隐私而言, 可以借鉴银行的相关保密工作方式, 用户采用动态电子口令卡的验证方式进行消费。对于商家而言, 需要最大程度的保护客户的隐私, 对于采集而来的客户信息, 需要设置相应的查看权限, 并承担保密的责任和义务, 对于泄密行为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法律责任。

(五) 建立“黑名单”披露制度

工商部门应当对预付款会员卡的发卡经营机构建立诚信档案, 一旦发现这些机构有欺诈消费者的不良行为, 则及时进行披露和公示, 对于情节比较轻的行为, 令其限期整改, 而情节严重的, 直接取消其发行预付款会员卡的资格, 追究其法律责任, 对消费者进行赔偿。

三、结语

预付款会员卡式消费在实施的过程中遇到了商家的“霸王条款”、消费者隐私泄露、商家欺诈诸多法律问题, 影射了诚信机制的缺失和法律法规的不完善。针对这些法律问题, 建立会员卡发行申报制度、设立维权储备基金、订立合同、建立披露制度等都是可以采用的解决对策, 如果这些法律问题得到良好的解决, 预付款会员卡式的消费方式能够继续发挥其令商家和消费者互利共赢的优势。

参考文献

[1]葛红玲.商家发行消费卡对金融体系的影响[J].商业时代, 2009年第8期:第75页.

3.关于补充协议书模板 篇三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男女老少都可能需要用到协议书,协议书的签订是双方或数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写协议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补充协议书7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补充协议书 篇1

甲方:

乙方:

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以合同法和国家有关规定为依据,经过反复协商,对甲方开发的鸿福家园小区工程承建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现签署施工协议书。

一、鸿福家园小区位于五指山公园南门对面,占地面积30361㎡,小区建筑物总面积118959㎡,总投入施工资金约16037.4万元,小区内的全部建筑工程,包括线路改造、厂区管网、厂区道路及小区建设等全部委托给乙方施工。

二、根据建筑项目的不同特点,采取了一次包干,预算结算和按实际发生金额计算等不同的结算方式进行工程结算。

三、甲方在施工前,提供准确的地面、地下、地质等资料,提供全部施工图纸及相关的手续文件。

四、在施工过程中,甲方设工地代表,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和各种外部事物。

五、乙方在施工中,必须做到按图施工,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

六、乙方必须保证全部施工项目都达到合格,加强管理,确保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

七、乙方必须保证工期,按甲方要求及时竣工(由于甲方原因和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除外)。

八、工程结算要按分项工程不同特点和单价进行结算(附表中有项目、面积、单价和金额),表中没列的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结算。全部工程按实际施工面积进行决算。

九、工程款支付: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用现金和施工材料支付给乙方,顶工程款。

十、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签字生效,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 代表:________

乙方: 代表: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补充协议书 篇2

甲方:鹤岗市怀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乙方:鹤岗市永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以合同法和国家有关规定为依据,经过反复协商,对甲方开发的鸿福家园小区工程承建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现签署施工协议书。

一、鸿福家园小区位于五指山公园南门对面,占地面积30361㎡,小区建筑物总面积118959㎡,总投入施工资金约16037。4万元,小区内的全部建筑工程,包括线路改造、厂区管网、厂区道路及小区建设等全部委托给乙方施工。

二、根据建筑项目的不同特点,采取了一次包干,预算结算和按实际发生金额计算等不同的结算方式进行工程结算。

三、甲方在施工前,提供准确的地面、地下、地质等资料,提供全部施工图纸及相关的手续文件。

四、在施工过程中,甲方设工地代表,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和各种外部事物。

五、乙方在施工中,必须做到按图施工,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

六、乙方必须保证全部施工项目都达到合格,加强管理,确保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

七、乙方必须保证工期,按甲方要求及时竣工(由于甲方原因和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除外)。

八、工程结算要按分项工程不同特点和单价进行结算(附表中有项目、面积、单价和金额),表中没列的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结算。全部工程按实际施工面积进行决算。

九、工程款支付: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用现金和施工材料支付给乙方,顶工程款。

十、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签字生效,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鹤岗市怀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代表:________

乙方:鹤岗市永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代表: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补充协议书 篇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劳动合同补充条款,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并共同遵守。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同意甲方根据经营需要或乙方自身的能力及表现,调整乙方具体工作部门和岗位及劳动报酬。乙方如不同意的,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不承担违约及经济补偿、赔偿责任。

2、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确定乙方月工资为人民币 元(其中月基本工资为人民币 元,基本工资作为计算加班工资、其他假期工资以及社保等核算的基数。基本工资之上的报酬,为岗位及综合能力所体现的回报,一岗一定,不作为其它保险福利的依据),试用期工资为 元,上述工资均为税前工资。

3、保密义务:甲方的销售信息、采购信息、人事财务信息、管理制度(包括工作规范、业务流程等)、客户信息等经营信息,以及甲方注有“保密”的资讯等,均属甲方商业秘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泄露他人及本公司无关人员。

4、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4.1乙方接受甲方出资引进、培训或者提供其他特殊待遇,甲、乙双方签订专项培训协议约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该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补充。

4.2劳动合同生效后,乙方未按甲方规定的时间提供办理录用和社会保险手续的有关资料、证明的,甲方可视作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本合同或视作乙方主动放弃其应享有的保险福利待遇。

4.3劳动合同期间,甲方发现乙方提供了得以受聘于甲方的虚假资料,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

5、其他:本合同补充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悖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

补充协议书 篇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我们经过协商,愿就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定的_____合同第_____条约定的仲裁事项,达成如下补充协议:

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申请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并适用《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______仲裁委员会的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当事人:___________ 当事人:_____________

签名(盖章):_____ 签名(盖章):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说明:

1. 首部。

(1)应写明标题“仲裁补充协议”。

(2)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当事人是个人的,写明其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职业、工作单位及职务、住址。当事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写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我,应当写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地址以及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

2. 正文。

这 是整个文书的核心部分。根据《仲裁法》的规定,这部分必须具备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当事人双方必须有仲裁的意思表示,且意思表示完全出于自愿;二是必须明 确仲裁的事项,对仲裁的事项和将要产生的法律后果十分清;三是应有明确的仲裁机构。国内仲裁实行协议管辖原则,不实行属地管理。因此,当事人申请仲裁,必 须在协议中选定具体的仲裁委员会。既不能不选也不能选择两个或以上的仲裁委员会,否则该仲裁协议就是无效的。

3. 尾部。

当事人签名盖章并注明签订协议的日期。

补充协议书 篇5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将其开发建设的位于江苏省宿迁市经济开发区(西区)内,第一期的部分厂房工程(韩国现代牌豪华大巴客车生产线)项目承包给乙方施工,现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双方达成共识,特订立本协议条款: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第一期部分厂房、场地、排水、厂区内道路、绿化、住宅;

2、工程地点: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开发经济区内;

3.、建设规模:住宅三幢,面积约21600㎡,结构:小高层钢筋厂房,单层,钢结构,基础:钢筋混凝土基础。

二、工程承包内容与范围:

1、土建工程、钢结构工程、水、电工程、消防工程、土方挖运填工程、地下室工程、路网工程、排水系统工程。

2、工期要求:本项目施工工期按照工期定额乘于80%,作为单体项目的施工期。

3、开工时间:本合同签订生效后,接到进场通知书一星期内乙方应进场施工。(其他配套项目根据甲方需要可及时进入施工,如围墙、土方挖运填等)。

4、本项目工程概算造价约为捌仟万元人民币左右,具体根据实际工程量按实际结算,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三、质量要求:

1、乙方应按照国家的有关施工规范及施工规程进行施工,按照国家规定工程质量验评标准进行施工,切不可偷工减料,应保质保量的完成施工任务。

2、本工程的工程质量应达到合格以上。在施工中,工程质量若达不到要求,乙方应负责整改至合格为止,其所造成的损失概由乙方自行负责。

四、安全要求:

1、在施工中,乙方应按照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保证施工安全。

2、在施工中,乙方所造成的安全事故概由乙方自行负责。

五、计价方式及取费标准:

1、按照20xx年苏《建筑安装工程单位估价表》进行工程结算。

2、各材料价格按照宿迁市造价站发布的同期信息进行计价,按实补齐与定额的差价。

3、取费标准按国家规定取费,税收按国家规定收取。

(1)、工程总造价结算:①房屋建筑工程决算按照工程竣工决算总造价乘以 %进行结算,作为工程的决算价。②附属工程及增、减工程按建筑定额进行工程决算,按工程总造价乘以 %进行决算。③税费由乙方承担。

(2)、工程签证:对每个工作段进行工程签证,本签证作为工程决算的依据。

六、合同价款:按本工程竣工决算为准。

七、付款方式:

1、工程进度款按每月计算,乙方应于每月的25日提交当月完成的工作量,甲方应于当月30日前审批完毕,当月工程量审批完成后五天内甲方支付工程进度款,在以后的`每月工程进度款支付方式按此类推。甲方接到乙方提交的工程量进度报告末于次月5日前计量完毕视为认可乙方提交的进度款结算报告。

2、本项目按月进度支付工程款,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85%,工程完工支付工程进度款至90%,工程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进度款95%,留下5%为工程维修金,维修金的返还条件按规定执行。

八、甲方的责任:

1、甲方驻现场项目管理代表:

2、解决施工用水、电,迁至施工现场内,费用由甲方自负。

3、在施工中当地地材采购如遇他人干预,使乙方无法进行正常施工,由甲方出面协调直至能正常施工。

4、合同签定后甲方确定开工之前15日内必须把施工图纸(提供捌套)等一切必需的手续交给乙方,及时办理工程报建手续。

5、按约定及时办理支付工程进度款。

6、按规定及时办理工程决算。

九、乙方责任:

1、乙方应按图纸设计的要求进行施工。

2、应保质保量地完成工程任务。

3、及时支付工人的生活费和工人工资。

4、交纳工程保证金 万元。

十、本合同生效及开工时间:

1、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应认真履行,任何一方均不得违约,违约方赔偿另一方的损失。

2、开工时间:本合同签定后甲方应在年月条件给乙方开工主工程项目。(具体开工时间根据甲方的开工进场通知书为准)。

十一、其他约定: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本补充协议书和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双方签订之日起,乙方应在当天注入人民币 到甲方帐户作为工程保证金,本工程主体封顶完工后15天内甲方一次性返还乙方。如果甲方原因造成没按双方约定时间开工,此保证金甲方应无条件返还乙方。

十三、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各执两份。

十三、签定地点:宿迁市经济开发区九州现代车业工程指挥部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补充协议书 篇6

甲方: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芦医庙商贸新村开发具体情况,为加快新农村建设进度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如下:

1、甲方自建开发的50亩土地,现正在建设的房屋由甲方负责建设完工,剩余的未建房屋由乙方组织建设。

2、甲方负责提供给乙方施工图,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图纸按甲方要求施工。

3、乙方对50亩自建内的剩余房屋分期进行施工,乙方每施工完一期,按成本价给甲方,由甲方销售给本村村民,施工完成一个月内把房款交予乙方。超过一个月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650元的价格计算总房款,并从房屋竣工起第二个月内计算利息(按一分计息)。

4、房屋竣工时间及标准

5、乙方施工成本价暂按600元每平方米计。

6、乙方施工完成的自建区房屋,不管甲方或乙方谁对外销售均由甲方出具相关的产权文书。

7、自建小区内的市政配套设施,由甲方负责完成。

8、如小区基础设施配套完成甲方还没有按合同给乙方价款乙方有权对外销售价格由乙方定,产权文书由甲方出具。

9、本补充协议与甲乙双方之前签定的《________》相辅相成,如有抵触,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10、本补充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11、本补充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补充协议书 篇7

甲方:张建平身份证号:

乙方:刘争明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20xx年6月5日签订了《建房协议书》。目前该协议已经执行到甲方向乙方支付尾款38.5万元,乙方向甲方交付房屋、办理房屋产权证手续的扫尾阶段。为将扫尾阶段的三项顺利完成,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补充协议条款,双方承诺共同遵守。

一、甲方在本补充协议签字生效当日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叁拾伍万元整(¥35万元),同时,乙方将房屋交付给甲方。

二、乙方应尽快把交付给甲方的房屋办理好产权人为陈铁强的国土建房证、房屋产权证书,并将产权证书交付给甲方。甲方收到房屋建房证书(建房证)当日或第二日将余款叁万伍仟元(¥3.5万元)交付给乙方。

三、本补充协议须由产权登记方陈铁强、房屋地基卖方、姜畲镇泉塘村胜利组法定代表人作为见证人签字并在甲方付完至叁拾伍万元给乙方,本协议书才能生效。

四、作为20xx年6月5日双方所签《建房协议书》的补充,本协议书与《建房协议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凡两份协议书规定的内容不一致,均以本补充协议书的规定为准。

五、原20xx年6月5日所签订的《建房协议书》内第三款第六条:在国土部门超建房面积问题,由乙方负责经济费用,甲方不负责经济费用。

六、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和见证人签字后生效。

甲方:

见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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