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败经典案例(精选8篇)
1.反腐败经典案例 篇一
“学案例、远贿赂、保廉洁”
案例学习心得体会
改革开放,使中国向世界敞开了心扉。新鲜空气和苍蝇蚊子一起涌入国门。一些腐败分子因私欲膨胀而丧失党性和人格。其中收受贿赂者有之,巧取豪夺者有之,卖官鬻爵者有之,执法犯法者有之,草菅人命者有之,沉湎酒色者有之,渎职作假者有之,想过把瘾者有之。这些腐败分子把“一切向钱看”当成他们“奋斗”的“目标”,把勤“捞”致富当成了他们“革命”的准则。然而,共和国高悬照妖镜,高举斩妖剑,近几年来,党和政府查处了一大批贪官污吏,在社会上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不同的人带着不同的心态在思考,在感慨。老百姓拍手称快,为之高兴,感到我们的党有希望;领导干部在对照反思,检查自己的行为,这也使大家感到我们的队伍又净化了一次。
X年x月我部门组织 “四管”人员对xxxx案件剖析材料进行了学习,受益非浅,感慨良多。确实是一声声的警钟在重重地敲响!从他们腐化堕落的轨迹来看,我认为至少在这样几个方面给我们以警示。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什么时候都不能放松。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武装头脑,才能防腐拒变。通过学习提高辨别能力,在政治上与中央保持一致,增强政治敏锐性、政治鉴别能力,增强拒腐防变能力,才能驾驭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理想、信念才能进一步坚定。一些腐败分子抱着升官发财的目的混入党内,随着官位的升迁,私欲逐渐膨胀,把自己凌驾于组织之上,忘记了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大搞权钱交易,权色交易,终于被糖衣炮弹打中了。“猎人”一旦发现了猎物,便会不断的调整准心,直到射中为止。成克杰、胡长清等被射中,终于成了人民的罪人,千古遗弃,他们成为罪人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放松了学习,故迷失了前进的方向。
二是牢记党的宗旨什么时候都不能丢。牢记党的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正确地使用自己手中的权力,才能抵制腐败。曾经有位领导人说过“我们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一切干部都是人民的公仆,必须受到人民和法律的监督”。这一论述深刻的阐明了权力来源于人民,又严肃说明了权力必须受到人民和法律的监督。部分领导不能正确对待人民赋予的权力,只要组织照顾,不讲组织纪律,忘了党的宗旨,没有把自己当公仆,把人民群众视主人,而是主仆错位,认为有权不用,过期作废。共产党的生命力就在于它与广大群众的血肉联系,社会主义政权的力量就在于人民的支持。如果不纯洁我们的队伍,一些党员干部忘记党的宗旨,不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而是大搞腐败,这将严重影响党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也将失去人民对党的信任。
三是艰苦朴素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什么时候都不能忘。综观那些腐败分子,他们大都有过自己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历程,曾经都在自己的岗位上兢兢业业的做过不少贡献。然而,他们走向堕落几乎无不是由生活上的奢侈腐败化开始的,他们或花天酒地;或灯红酒绿,一掷千金,以致最终堕落成人民的罪人。因此,保持和发扬艰苦奋斗和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是当前与腐败作斗争的重要武器,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遏制腐败,必须始终如一的保持和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有了艰苦奋斗的精神,我们就能抵御各种诱惑和腐蚀,经得起各种复杂情况的考验,做到贫贱不能移,富贵不能淫,威武不屈。
四是增强三个意识,做到“四自”什么时候都要加强自我约束。
放眼那些腐败分子,皆因自我约束力差,而自我约束力的培养是多方面的、长期的,如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需要我们领导干部善始善终、持之以恒地的在工作、学习、生活中去磨练,在心理上把权利视为义务,在生活上保持一种和群众一样的清淡心态,特别是要在物质享用上有意识地主动克制和节制,做心不动于微利之诱,自我约束力增强了,拒贿也成为自然的事了。
增强三个意识:一是进一步增强反腐倡廉意识,坚持从严治党不动摇。只有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我们党才能始终得到最广大人民的拥护和支持,才能不断提高执政能力、巩固执政地位,永远立于不败之地。当前少数党员干部,特别是少数领导干部理想信念动摇,人生观、世界观扭曲,有的跌入泥坑,走向堕落。
二是要进一步增强自律意识,做遵纪守法的模范。拒腐防变必须从点滴做起,从小事做起,防患于未然,“蝼蚁之穴,溃堤千里”。我们要从警示学习教育中吸取教训,不断增强廉政自律意识和遵纪守法观念,循之有规,蹈则有矩,不越“轨”,不触“电”,不踩“雷”,不打“擦边球”。做到“以人为镜,可以知得失”,经常扫除头脑中灰尘,才能“任凭风浪起,我自岿然不动”。
三是进一步增强廉政意识,坚持为企业办实事。共产党人,是为人民服务的,作为企业领导干部只有无私欲才能廉政,只有廉政才能奉公,才能一心为企业的发展全身心的投入,才能不断的壮大企业的实力,才能不断的提高职工的收入。总之要加强党性锻炼和修养,严于自律,防微杜渐,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抵得住诱惑。
做到“四自”:一要自重。“罪莫大于多欲,祸莫大于不知足”。思想的纯洁,灵魂的净化,是党员干部抵御各种诱惑,永葆共产党人本色的根。任何时候我们都不要忘记党的宗旨,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始终保持党员的先进性。
二要自省。领导班干部要经常对照党章的要求和上级的规定,时刻反思自己的言行,找出自己的不足,自觉加以纠正和克服,要经常反省自己是否把主要精力放在了企业的发展上面,是否正确行使了手中的权力,是否经常保持与时俱进的精神状态。
三要自警。要经常以反腐败斗争中的典型案例警示自己不要与之犯同类的错误,使自己的一言一行始终置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纪政纪和规章制度之下。
四是自励。党员干部要以高尚的情操激励自己,用宏伟的事业鞭策自己,努力在工作岗位上创一流的业绩,力争做“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脱离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
总之,领导干部必须加强理论学习,增强政治敏锐性、政治鉴别能力,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平时还要加强党性锻炼,做到自重、自省、自励、自律,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权利观、发展观,永远不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2.反腐败经典案例 篇二
一、腐败全球化的生存原因
任何存在公共基本权利的共同体都难以杜绝腐败, 但腐败愈演愈烈, 已成为当今社会全球性的问题。“腐败就像常见流行性感冒, 没有国家能对其免疫。”全球性腐败作为市民的公敌, 国际社会的顽疾, 给人类社会带来无穷的灾害, 腐败犯罪不仅严重危害着各国政治稳定、经济秩序、公共管理部门的公正性、人们的价值观, 而且损害法治国家的国际形象。
腐败全球化应引起我们深层次的反思, 即腐败问题为什么形成如此多米诺骨牌效应?我们人类自身为腐败提供了何种生存环境?从人类自身来看, 由于科技水平、伦理道德、风俗习惯的影响和制约, 人类对欲望的认识还停留在生物学研究层面, 这对研究腐败分子的犯罪动机无法起到理论上的支撑;从制度角度来说, 社会生活能否良性运行, 取决于人类对社会现实的抽象而设计出来的优良制度, 而制度的形成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从规范角度来说, 有关腐败犯罪分子的法律规范凤毛麟角, 这不仅表现为国内有关腐败犯罪的立法很少, 也表现在有关国际反腐败的立法极为稀缺。从国内角度来说, 腐败需要国家从源头和根本上加以治理, 这不能一蹴而就;从国际层面上看, 长期以来, 由于各国政治制度、法律传统、人权观念及具体法律规章制度方面存在种种差异和矛盾, 各国打击行动没有形成很好的反腐败网络, 腐败分子也抓住国际反腐败机制中的“软肋”, 利用各种漏洞去规避本国的法律制裁。
二、《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与我国刑事法律体系的比较
腐败不仅腐蚀国家的政治机体, 也侵蚀公民的道德水平。当腐败超过一国国界成为全球问题时, 需要通过国际社会通力合作予以治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简称《反腐败公约》) 是联合国历史上第一部指导国际反腐败斗争的法律文件。该公约的制定和生效, 不仅可以加强各国国内的反腐败行动, 提高反腐败成效, 而且在国际社会倡导治理腐败的科学理念和策略, 更为国际社会反腐败提供了基本的法律指南和行动准则。
从实体法方面看, 《反腐败公约》中规定的腐败犯罪较我国刑法规定更为宽泛, 它明确规定了可以定罪的腐败行为, 包括:贿赂、贪污、挪用公款、侵占财产、影响力交易、窝赃、滥用职权、资产非法增加、对犯罪所得洗钱、妨害司法等。如《反腐败公约》第21条私营部门内的贿赂指给予不正当好处以换取对方作为或者不作为, 而我国刑法规定的商业贿赂犯罪中的贿赂仅限于财物, 且犯罪成立要求为行贿人谋取利益。《反腐败公约》的规定与我国现行刑事立法有不一致的地方, 需要遵循特定程序对我国原有法律进行修改和完善。
从程序法角度看, 公约特别重视程序法的规定, 大部分条款与刑事诉讼有关, 对预防腐败的措施作了系统的规定;还规定了惩罚腐败犯罪的司法程序;并用较大篇幅规定刑事诉讼方面的国际合作。在《反腐败公约》生效后, 我国在反腐方面的刑事诉讼要与公约的规定相一致, 这将加速刑事诉讼法采用国际准则规范的进程。如公约所强调的腐败犯罪的证人应给予有效保护制度, 对腐败犯罪造成的损害可以提请民事赔偿制度, 以及财产返回所必须的缺席审判制度等, 在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中都没有规定。但这些规定与我国奉行依法治国理念并不矛盾, 将其纳入立法目标, 填补这些空白并非难事。
三、借鉴国际立法探索建立中国反腐败治理机制
首先, 《反腐败公约》对我国政府执政理念和职能转变的影响。《反腐败公约》中指出:“提倡廉政问责制和对公共财产的妥善管理”是预防腐败的重要措施。《反腐败公约》规定了关于公职人员任职等诸多具体规定, 我国作为《反腐败公约》的缔约国, 就应当执行公约的规定或将其转化为本国法律。像我国的《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等, 应该将《反腐败公约》中的廉政、问责制和对公共财产妥善管理等这些原则理念融入自己的立法之中, 这样不仅可以有效地预防和惩治腐败, 还可以促进我国的政府执政理念的转变。
其次, 规范上的突破。我国现行刑事立法虽一直在修改完善, 但与《反腐败条约》不相吻合之处甚多。我国社会正处于转型之中, 我国国内立法与《反腐败公约》以及国际社会已有相关立法之间存在很大差距, 我国的刑事诉讼法基本上是根据我国国内需要而制定, 在执行刑事诉讼方面涉外因素并不多, 刑事实体法方面也与国际社会存在差距, 所以, 对现行刑事法律规范的革新尤为迫切, 规范上的突破的途径是制定修改国内刑事立法, 清理完善相关司法解释等。
最后, 借鉴国际立法经验, 加强国际合作, 深入探索建立中国反腐败治理机制。腐败已成为全球性问题, 国际社会要维护全人类共同的利益, 就必须摈弃国际法是软法的性质, 赋予国际刑法实际运行效力即强制性。总体而言, 《反腐败公约》的出台及其生效对于我国刑事法治建设将有更多的正能量, 它为我国刑事实体法、刑事程序法等法律的完善提供了良好的机遇。借鉴联合国《反腐败条约》, 结合我国刑事法律制度现状, 构建中国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机制是迫在眉睫的工作。
参考文献
[1]胡铭.国际执法合作:反腐败斗争的新路径——以<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为主要视角[J].学术探索, 2005 (01) .
3.美国政府高官腐败案例(三) 篇三
1988年6月里根政府即将结束任期时,联邦调查局的人员在12个州突然搜查了35个以上的办公室,为当时的国防采购调查收集证据。跨政治派别的国会议员被五角大楼的腐败激怒了,保守的共和党众议员丹尼·史密斯(俄勒冈州议员)说:“这个制度生病了。”共和党众议员拉里·霍普金斯(肯塔基州议员)哀叹道:“我们得了腐败流行病。”共和党参议员约翰·沃纳(弗吉尼亚州议员)惊呼,“我从头到脚都被震撼了。”民主党参议员戴维·普赖尔(阿肯色州议员)表示,他为参议员们“没有站在我们的办公桌上……要求对某些人公开处以绞刑而感到羞愧……”
国防采购中的腐败是美国政府中存在的一个老问题,它周期性地惹恼公众,但是从来没有被根本杜绝。如今在这方面最重要的法律工具是《假冒权利法》,它是早在1863年林肯总统在发现联邦军队收到装满锯末的弹药箱后制定的。根据航天工业协会的说法,从1949年胡佛总统委员会以来到1988年,美国政府已经30多次对国防采购问题做过重大调研,但是这一痼疾始终得不到治愈。
国防采购混乱的部分原因是它是一个巨大的事业,到1988年,五角大楼每年要购买价值大约为1200亿美元的商品和服务,包括武器、研究和咨询服务,提供61000个合同,这为17万个公司中的300万人提供了兼职和专职就业。
另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国防工业具有的不同寻常的地位。政府把国防工业公司看作介于私人商业和公共事业之间。政府既把它们当作合同商而鼓励它们之间的竞争,又把它们当作公共事业来对它们进行严格限制。国防合同商不像大多数公共事业那样有对商品和服务的垄断,但它们的地位又常常接近于垄断。情况往往是两、三个公司拥有制造炸弹的设备,另外两、三个公司有制造潜艇的设备。政府对它们的做法是竞争和规则并用,通过竞争来减少成本,通过规则来限制利润。
这次前所未有的大规模调查是在弗吉尼亚展开的。它进行了270次调查传唤,可能导致对100人的起诉。它的调查集中在三种非法活动上:相互竞争的合同商直接在投标方面进行共谋;国防部官员把关于投标的内部情报透露给合同商;国防部官员改变合同说明书以使某一公司有可能获得合同。在这些交易中都涉及贿赂。《商业周刊》把它称为“最大的白领犯罪调查”。
调查始于1986年9月,起因是一名同一个合同商有合作关系的前海军部官员告诉海军调查人员,一名海军顾问曾提出向他出售秘密情报。这位前官员(他后来成为国防部顾问)同意配合调查,允许同他的谈话被录音。调查范围被不断扩大,到1990年至少包括了15个国防合同商,包括像麦道公司、诺思洛普公司、尤尼塞斯公司和联合技术这样的大公司,以及25名个人,包括5名公司行政人员和15名国防部顾问、5名五角大楼官员,其中3名是海军,一些国会议员也被提到。
两位最初同意配合调查的人没有被点名,但是许多其他人被点了名。调查对象中级别最高的是前海军助理部长梅尔文·佩斯利,他同前海军部长约翰·莱曼在负责制定海军的采购政策。法庭证词说,佩斯利向麦道公司透露了从政府官员获得的关于海军发展喷气式战斗机计划的内部情报;另一名作为顾问的前海军官员从他在海空作战系统指挥部的继任者那里获得了内部情报。
根据联邦调查局对联合技术公司的搜查许可证,该公司的子公司普拉特和惠特尼获得了通用电力公司为海军战斗机计划制造喷气发动机的竞标副本。这两个公司是竞争喷气发动机合同的对手。如果这一指控被证实,对该公司的支付将被中止,其安全许可将被撤销,其未来获得合同的资格也将被危及。国防部长弗兰克·卡卢奇7月中旬暂时中止了对9个受牵连的合同商的付款,并声明如果法庭判这些公司有罪,他将采取严厉行动。此外,一个受到特殊任命的五角大楼特别工作组为将来中止支付和其他可能采取的惩罚手段提出了指南,如果它能够证明同当前调查有关的85个合同受到了污染的话。五角大楼同时要求16家公司作证他们从来没有使用内部情报来对国防合同进行投标,正是这些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办公室在6月份受到了搜查。
在美国,国防采购涵盖了非常复杂的武器系统,由于其复杂性,国防采购的案子非常难以被起诉。国防工业公司同政府有着密切的关系。从法律上讲,它们彼此保持着一定的距离,但是从实践上讲,它们又必须密切合作来制造现代武器系统。它们的人员有时从一个转到另一个,达到退休年龄的军事采购人员和其他想要得到提薪的人时常留意私人部门的工作机会,许多人最后转到了他们在政府部门工作时负责监督的公司。关于这一问题,国防部在给国会的报告中做出如下结论:
“一些离开国防部为国防合同公司工作的个人可能表现为(1)由于他们把国防合同公司看作是潜在的雇主,他们并不是为政府的最佳利益而工作;(2)利用内部知情者订立损害政府的合同;(3)影响合同决定来获得今后的就业。我们估计在5100名前高级和中级国防部的人员中大约有26%的人在为国防部工作时对他们以后为之工作的国防合同公司负责。还有,我们估计大约21%的人以后在系统、计划或项目方面为国防合同公司负责的人曾经为国防部工作。此外,我们估计大约7%的人所负责的国防合同以后支持了他们在离开国防部后的就业。我们估计在这5100人中大约32%的曾处于上述三种情况中的至少一种。”
1988年3月另一份国防部的报告说,大多数中级和高级国防部官员忽略了法律所要求的就他们以后的私人雇主提出报告。
在这次调查中,国防部长卡卢奇和其他国防部官员敦促国会不要因此通过新的对国防采购的立法,其理由是,已经有了几千条同采购有关的法律和规则,采购程序需要更加简单化,而不是复杂化。但是国会对现行采购法存在的漏洞非常担忧,在法庭还没有结束调查和最后定罪之前,参议院就通过了普赖尔参议员倡议的两项修正案:一项把联邦付给政府外顾问的资金减少了15%;另一项要求国防部顾问登记他们所属的公司,列出他们的其他主顾,并讲明他们受雇做的工作。
普赖尔参议员说,他的修正案不鼓励官员为他们自己能够做的工作向顾问支付薪水。参议院已经把减少对顾问支付的修正案附在了1989年的9个拨款法中,包括国防拨款法。众议院也将通过修正案,要求把咨询经费限制在1987财政年度开支的85%以内(研究和发展咨询经费限制在95%以内)。
五角大楼在国会的敦促下一直在把从非竞标合同向竞标合同转化。例如1983年32.4%的空军采购预算是竞标采购,1987年为56.6%。但是批评者仍然认为五角大楼所说的竞标实际上是它同少数几个挑选出来的合同商之间的谈判投标。国会也鼓励国防部把单一对象的合同转变为把部分工作分配给在竞标中失败的公司,并且当合同更新时,允许它们重新投标。国防部已从“加成本合同”(即在这些合同中,由政府负担未被预期的成本),向为“固定价格合同”(即由公司负担未被预期的成本)转变。前一种方法有时会导致政府大量过度支付,后一种方法有时会导致公司亏损。
在国防部,国防合同审计局开始审查12个最大的国防公司,看它们收取了政府多少咨询费,这些费用是否合法。合法的费用包括对武器系统生产做出贡献的顾问,例如技术专家。
国会针对严重违反现存采购规章的情况,特别是国防部中的情况,颁布了1988年公法100-679《联邦采购政策办公室修正法》,该法律包括三个主要条款:禁止对介入采购的政府采购官员提供其他就业;禁止贿赂和付回扣;禁止获得或交换没有经过适当公布的业主数据或资源选择数据。这一法律适用于所有高于10万美元的联邦机构的采购。合同公司和竞标人必须向合同官员证明,不存在与具体采购有关的违法。此外,合同公司有责任使每一个人或实质性地参加采购的雇员证明他们熟悉和遵守这些要求并报告了所有违反法律的情况。对违反公法100—679条款的惩罚包括:中止支付、不予支付、或停止支付;个人公民可以受到最高10万美元的民事罚款,公司可以受到最高100万美元的民事罚款。
十二、住房和城市发展部丑闻
里根政府的住房和城市发展部部长小萨缪尔·皮尔斯是里根政府中唯一的一个任期满两届的内阁成员,但是住房和城市发展部中早在1982年他担任该部部长两年后就开始出现严重问题,而这些问题在他任期余下的时间内完全被忽视了。一名作者当时对住房和城市部对共和党角逐激烈的国会选区提供非同寻常的大量拨款提出了疑问。在皮尔斯离开该职位之后,对住房和发展部进行调查的人员和司法部发现审计员未能很好地监督代理人的问题,这些代理人在出售了住房和城市发展部的房产之后或者把进一步的出售过程推迟了几年,或者贪污了这笔钱。事实上,住房和城市发展部的监察长曾提出三个内部统计报告,说明调查此事的人员不能在帐上找到出售财产得来的几百万美元。
住房和城市发展部的问题已经长期存在。前密执安州州长乔治·罗姆尼,也是前该部部长,在对单个家庭住房和多家庭租用住房的补助项目上的丑闻被发现之后,于1972年在该部建立起监察长办公室。但是该部的问题继续存在,有人因此指控它在人事任命上任人唯亲。国会的报告也批评住房和城市发展部不能在该部应提供保证和补助的项目上为低收入者提供购房保护。
管理不当、浪费、欺诈、腐败和对补助项目的操纵在整个70年代和80年代充斥了住房和城市发展部,该部拖欠了几百万美元分期付款。而该部在华盛顿和地区办公室的管理人员的问题一直受到忽视,没有人知道“圈内人”从中得到了多少好处。对皮尔斯的管理丑闻的调查显示这可能达到1亿美元,例如,仅在佐治亚州的一个项目中,住房和城市发展部的审计员就发现有75万美元的亏空。
1989年秋季,皮尔斯在美国历史上成为第二个被投入监狱的内阁官员(第一个是哈定总统的内阁官员艾伯特·福尔)。调查住房和城市发展部丑闻的国会委员会估计这一丑闻涉及的资金高达50亿美元。
十三、约翰·苏努努丑闻
约翰·苏努努是乔治·布什总统的办公室主任,曾任新罕布什尔州的参议员。作为办公室主任,他在华盛顿树敌过多。
1991年4月末,《华盛顿邮报》报道说,在过去的两年中苏努努使用军用飞机作了60次旅行,而且常常是为个人私事和政党事务使用军用飞机。这件事本身并没有引起多大的反响。但是,在以后的几个月中,对苏努努旅行活动的报道不断出现,白宫报告说,苏努努曾70次使用军事飞机,许多旅行是到新罕布什尔州,4次是去滑雪胜地。苏努努坚持说,这些旅行同官方事务有关,他为一些可能引起争议的旅行向政府做了退赔。但同时,政府道德委员会开始对苏努努是否违反了道德行为标准规则进行调查。
事情很快急转直下。事实是,苏努努使用了公车参加纽约市的拍卖,并使用公司的飞机作免费旅行。虽然自从1989年《道德改革法》通过以后,法律并没有禁止政府机构接受这种免费旅行,但是,法律不允许个人要求提供免费旅行,而苏努努至少有一次要求了免费旅行。白宫律师博伊登·格雷立即采取了措施杜绝这类问题。但是《纽约时报》仍然穷追不舍。1991年初,苏努努辞去了办公室主任一职。
十四、商业部长罗纳德·布朗的财产申报问题
克林顿政府的商务部长罗纳德·布朗乘坐的军用飞机在波斯尼亚因暴风雨触山坠毁,布朗及其随行人员全部遇难。布朗的过早死亡结束了对其成为商业部长之前的商业交易的调查。
在出任联邦官员之前,布朗是一位有影响的华盛顿游说人。他的顾客包括海地政府和许多日本公司。像克林顿政府的许多其他官员一样,布朗在被任命担任商业部长时,采取了措施来使其财产证券符合利益冲突的规则。他出售了大宗财产,并得到了可以避免资本收益税的出售财产证书。
1993年,司法部着手调查关于布朗的一个传闻:他从一个越南商人手中得到了70万美元来劝说联邦官员解除对越南的贸易禁运。司法部长拒绝设立独立检察官调查此事,因为司法部没有发现可信的证据支持这一传闻。
但是,1994年中期选举后共和党控制了国会。众议院政府活动委员会很快开始详细调查布朗的财产情况。到1995年12月,调查的注意力被集中在布朗同诺兰达·希尔的商业关系上,希尔的公司走廊广播公司曾拖欠了大量从储蓄贷款银行S&L得到的贷款。
布朗同希尔的商业关系与走廊广播公司和森贝尔特银行无关。布朗同希尔曾一起建立了第一国际通讯公司。像布朗出售其所拥有的其他财产证券一样,当他被任命为商业部长后,也出售了其第一国际通讯公司的证券。1993年12月15日,布朗以25到50万美元把自己在第一国际通讯的产权出售给了希尔,从而结束了同希尔的商业伙伴关系。但是1995年1月23日,上述众议院委员会的主席共和党人威廉·克林格(宾夕法尼亚州众议员)对此提出了疑问:把产权出售给一个由于其拖欠贷款而导致森贝尔特银行破产的人是否恰当。随后他又谴责布朗没有申报他从第一国际通讯公司接受了大约13.5万美元的收入。此外,布朗确实没有报告希尔免除了他7.8万美元的贷款。这些指控导致司法部任命了一名迈阿密法官丹尼尔·皮尔逊为独立检察官,来判断“布朗是否从其商业伙伴那里不适当地接受了50万美元,而且没有准确地申报财产。”
尽管有此调查,克林顿对布朗的支持从来没有动摇过,直到因公殉职,布朗一直担任商业部长。他的死亡促使皮尔逊结束了对他的调查。
十五、农业部长迈克·埃斯皮受礼问题
1994年8月初,司法部要求任命一名独立检察官来调查农业部长迈克·埃斯皮接受礼物的问题。在其后的大约一个月中,媒体不断报道关于埃斯皮明显接受大量礼物的消息,包括芝加哥娱乐场的免费席位、以及从亚特兰的一个大博物馆到1994年的超级橄榄球的免费入场券。1994年9月10日,洛杉矶检察官丹尼尔·斯莫茨被任命为独立检察官来对埃斯皮进行调查。媒体很快报道埃斯皮在担任政府官员的头20个月中向政府报销了他返回家乡密西西比的20趟旅费。农业部曾租给埃斯皮一辆吉普车,他停放在密西西比的杰克逊机场。这一消息披露后,埃斯皮保持其职务的希望彻底破灭。埃斯皮付给政府7500美元作为赔偿,并辞去了内阁职务,以集中精力应付其法律问题。(完)
4.反腐等案例 篇四
案例一:纪检组长成“腐败大侠”
2005年8月9日,郑州市纪委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市检察院纪检组原组长胡志忠,中原区检察院政治处原主任马霖、人事科原科长陈彤,郑煤集团纪委原正科级纪检员高永亮等人重大违纪案件的情况进行了通报。胡志忠案件涉案金额之大,腐化堕落之极,堪称“腐败大侠”,是市纪委成立以来,独立查办的涉案人员岗位特殊、涉案金额最大、历时最长的一起发生在司法领域的典型性的大要案。
警示:失理想沉迷财色
丧失正确的理想信念,必然导致思想变质,腐化堕落。胡志忠的蜕变,再次证实了这一点。胡志忠出身农民家庭,在党的教育和培养下,逐步走上领导岗位。他曾经获得过诸多荣誉,面对鲜花和掌声,却放松了学习,在错误的思想支配下,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逐渐发生扭曲。贪欲就像打开的潘多拉魔盒,一发不可收拾,使他深陷于财色的泥潭,不能自拔。
案例二:办事处领导牵出窝串腐败案
2005年1月19日,根据群众举报,郑州市纪委成立了”1〃19”案件调查组,对惠济区长兴路街道办事处原党委书记贾朝斌、办事处原主任付清澄、财政所原所长师九凤,农经委原党委书记黄留群、老鸦陈街道办事处原党委委员曹彬等人的重大违纪问题立案调查。在案件调查过程中,花园口镇原党委书记金秋贵因涉嫌与黄留群等人有共同违纪行为,4月10日被市纪委采取”双规”措施。
权钱交易,不但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了经济上的损失,更为严重的是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侵害了党的执政基础。案例四:派出所所长为非作歹
范景诗,郑州市公安局二七分局蜜蜂张派出所原所长。王建国,郑州市公安局二七分局蜜蜂张派出所原副所长。2002年11月至2004年3月,范景诗超越自己的职权范围,授意副所长王建国及其违规使用的治安员吴文生、郑德柱等人,以查处卖淫嫖娼案件为由,多次采用“干拍”(在未掌握违法事实的情况下,将路上貌似卖淫嫖娼的男女,以协助办案为由带回派出所,再以卖淫嫖娼为名罚款)的手段进行敲诈勒索,致一无辜女子死亡;同时还利用社会闲散人员毕某、秦某采用“放鹰”(由一女子与治安员串通,勾引男子发生不正当关系,再对嫖客进行查处)等方式进行敲诈勒索,共收取罚款4.9万元,私自截留用于所内办公经费并给相关人员提成。
2004年5月22日,侦查机关依法从范景诗家中查出银行存单及现金共104.17万元。其另有房产一套,价值9.9万元。范景诗对其中价值72.94万元的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2005年2月21日,范景诗因滥用职权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王建国因滥用职权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其他13名被告人也分别受到不同的刑事处罚。
警示:执法犯法毁公正
事实证明,官吏的腐败、司法的腐败是最大的腐败,是滋生和助长其他腐败的重要因素。执法人员本身有问题,何以治人?执法犯法更
及挥霍。案发后,关平携带余款8000元潜逃,被抓获时追缴赃款6800元。2002年1月30日,关平因贪污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
警示:特殊岗位需警惕
在有些人看来,腐败现象似乎总是与“位高权重”相联系,其实不然。一些在关键岗位上工作的“小人物”,一旦思想道德防线崩溃,内心贪欲膨胀,便会伺机利用管理和制度上的漏洞和缺陷,为自己聚敛不义之财。“位高权重”者的贪与“小人物’的贪,其本质都是犯罪,同样逃脱不了党纪国法的严厉制裁。
案例七:女主任挪用巨额公款
张豫平,女,1956年出生,中国银行郑州高新技术开发区经五路分理处原主任。张豫平在担任中行经五路分理处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用银行的特种转账支票,假冒存款人的名义,于1996年11月27日、28日分两笔将1200万元转给郑州市天皇实业公司使用,该款至今尚未追回。2003年11月,张豫平因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警示:欲盖弥彰难掩罪
腐败分子在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时,总会千方百计、绞尽脑汁地掩盖自己的犯罪行为。但是,无论他们多么狡猾,在事实、证据和法律面前,也只能认罪服法。
火灾案例
二氧化碳、含氰化合物和其它有毒、有害气体。王成太等人发现后,用消防水龙头从钢板上的方孔向负二层浇水,在扑救无效后未报警即逃离现场,事后还订立攻守同盟。无人及时报警。随后火势蔓延,烟雾在充满整个负二层后,随东北、西北角楼梯上窜,地上一层至三层东北、西北角楼梯与商场有防火门分隔,楼梯间形成烟囱效应,大量有毒高温烟雾通过上下通道聚集至四楼。在歌舞厅开门的瞬间,急速扩散进入舞厅。四楼歌舞厅本有东北角和西南角两个紧急出口,但东北角出口被烟雾和大火封堵,无法通行,西南角吧台处的出口在烟雾充扩后难以发现,仅有少数人员从此通道逃到三楼楼梯平台处获救,在该歌舞厅狂欢娱乐的人发现火灾后惊慌失措,加之有毒高温烟雾使人在极短时间内窒息昏迷,造成309人死亡(其中男性135人,女性174人),7人受伤(其中男性2人,女性5人)。
21时35分、21时38分,洛阳市消防支队119和洛阳市公安局110相继接到东都商厦发生火灾的报警。洛阳市公安局立即调集公安民警和消防官兵800余人、消防车辆30余台进行扑救,市委、市政府立即组织8家医院200余名医务人员、20余辆救护车抢救伤员。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艰苦奋战,22时50分火势得到有效控制,26日凌晨零时37分大火被完全扑灭,106名群众获救逃生。
(三)火灾造成多人伤亡的主要原因
导致四楼歌舞厅多人伤亡,主要有四方面原因:
一是东都商厦经营严重不符合安全条件,灭火系统、应急照明、疏散标志等不符合要求,是公安消防部门责令停业整顿的单位。
事拘留措施。过后,许某庚、郭某、许某才、许某茂等4人被提起公诉,前3人因犯妨害公务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10个月、2年8个月和2年8个月,许某茂以犯妨害公务罪和侮辱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8个月。
20余人法院殴打法警 宁国发生严重暴力抗法事件
雇工坠地身亡,法院判决雇主赔偿十余万元却遭到拒绝,法院强制执行后,被执行人纠集人员冲击法院,殴打十余名法警以及工作人员。11月十日上午,宁国市人民法院内发生一起严重暴力抗法事件,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事后为首人员被依法拘留。
雇工坠地身亡,雇主拒赔。2007年9月程某受雇为甲路镇石门村三组胡某收打山核桃时,坠地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案经法院审理,判决胡某赔偿死者亲属经济损失122166.15元。
2008年10月,权利人依据生效判决向该院申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胡某作为有履行能力的被执行人,无视法院生效判决确定的赔偿义务,在该院多次敦促劝导和耐心说服下仍拒不履行义务,致权利人多次向上级机关信访,要求该院加大执行力度。
2009年11月9日,该院执行干警再次通知被执行人胡某到法院,要求其履行义务。但胡某到庭后,态度极为嚣张,并扬言“就不交钱,又怎么样”。
聚众冲击法院,围殴法官。根据胡某在本案执行中的一贯消极态
法对胡某实施了刑事拘留。对于其他四名积极参与人员,宁国市公安局依据相关规定,分别处以十或十五日不等的行政拘留。本案尚在进一步处理当中。
突发事件案例
酒店突发事件案例:黑色记事本不翼而飞 澳大利亚某报记者纽曼先生特地到上海收集有关浦东开发的信息。下了飞机,根据预定计划,径直往四星级的某宾馆而来。
入住手续很快便办完,纽曼先生被行李员引领到1122房住下。由于这次计划安排较紧,来访活动较多,纽曼先生不敢懈怠,进房后不久便租车外出了。
纽曼先生是个老记者了,长期以来养就的职业习惯使他到沪后就不知劳累地四处奔波,回到宾馆已近半夜。
第2天清晨6点还差几分,纽曼先生愁容满脸地来到大堂副理处,声称他的一本黑色记事本不见了,内有一张回国后将采访澳大利亚网球公开赛的记者证和该报总编先生临行前向他推荐在沪访问的部分单位简况介绍。如果这本记事本找不到,他这次上海之行将难以取得预期成果。
纽曼先生当时的心情太焦急了,说话结结巴巴,冷汗直冒。大堂副理见状先好言安慰一番,还让一名服务员送来热毛巾给他擦汗。稍稍平静后,坐在大堂副理对面皮椅上的纽曼先生把丢失记事本的经过比较清楚地叙述了一番。据他回忆,最后一次看到黑色记事本是昨天半夜回来时,他清楚地记得还翻阅过本子,但已忘记为了何事。
1无法按原计划在上海开展工作。记事本对于他来说是至关重要的。客人为记事本的失落而产生焦急沮丧的心情,不但应予以理解,而且酒店还应想方设法为他找到失物。
宾馆的这位大堂副理在处理此事的过程中,表现了冷静镇定和灵活应变的能力。客人遇到意外常会流露焦躁不安的情绪,酒店员工首先应设法让客人恢复常态。使客人冷静的最普通办法就是请他坐下,递上毛巾,喝口茶水,说几句表示理解或同情之类的话。接着便应帮助客人解决实际问题。陪客人一起寻找失物常常能够奏效,因为客人遗失物品后急躁的心理往往无法使他以平常人的心情对待眼前的事。如果仍然无效,则要冷静地整理和分析客人提供的线索,从中寻找可能的答案。本例中的大堂副理抓住蛛丝马迹,一举找到记事本,正是他良好素质和丰富经验的反映。
金融典型案例
私募操盘手自曝潜规则 神秘下影线揭示“老鼠仓”
股民小刘昨天打进了快报热线,述说了近来他发现的一个有意思的现象。小刘说,从上个月开始,市场上有多只股票出现了带长下影线的阳K线,包括海螺水泥、广安爱众、华升股份等。其中,有些股票在出现了这样的走势后,短线还涨得不错。于是他就开始留意,想自己能不能也沾沾光?带着小刘的问题,记者询问了一些市场人士。他们表示,小刘所说的是市场常见的一种利益输送方式,俗称“送红包行情”,也算是一种“老鼠仓”。而在采访中,一位私募操盘手还给记者讲述了
3日9点40分,出现20万股卖单;海螺水泥在11月20日9点35分,出现6万股卖单;华升股份在11月23日9点35分,出现30万股卖单;维科精华在11月30日10点,出现25万股卖单;国电南自在11月30日9点55分,出现30万股卖单。
蒋伟同时指出,也不能简单地从走势上判断“送红包”,还要看卖单的大小。一般市值上百万甚至上千万的单子“送红包”可能性更大,而一些小卖单,是操盘手误操作也有可能,这在一些成交不活跃的股票中出现过,另外在债券交易中也出现过。但可以肯定的是,在一段时期频繁出现这样的现象,是不正常的。
刺眼的涨停板
市场人士表示,相比“送红包”行情,一些有重大重组题材的股票在重组消息公布前后的走势更容易引起关注,这些股票一旦出现明显的异动,特别是有重大重组事项公布停牌前后的连续涨停板就十分刺眼,有很大的“老鼠仓”嫌疑。
高淳陶瓷今年4月20日的涨停,德棉股份今年8月4日的涨停,江苏宏宝今年7月27日的涨停,甚至包括长江通信今年3月31日和4月1日连续的两天大涨,这些股票的异动走势都是出现在公布重大事项停牌前,都使人怀疑消息提前泄露。只是江苏宏宝和长江通信后来重组暂时失败,市场表现一般,没有被追究,但是高淳陶瓷复牌后惊人的连续10个涨停,让市场一片哗然,“老鼠仓”的质疑声不断。
操盘手的亲历
在采访中,记者接触到了在一家私募机构担任操盘手的吴亮,他
5在8元之后连续出现两个涨停板,都不是他们打出来的。交易所数据显示,当时有著名的“涨停板敢死队”开始接盘,他们公司迅速决定,全仓出局。最后,他们在9元之上抛空了所有的筹码,吴亮自己的账户也赚了不少。“我们营业部能看见交易信息的人,都跟着买了点那只股。”吴亮说,在当时的市场情况下,操盘手和证券公司的人都会跟着机构买股票,这是一种潜规则。
吴亮说,现在的市场,拥有上百亿资金的主力机构多了,以前游资的做法就行不通了,“你看,涨停板敢死队都逐渐淡出江湖了。”
股民莫贪“小便宜”
分析师指出,从个股走势来看,“送红包”的股票在派发红包后,均有快速拉升吸引跟风盘的迹象,而随后则短线快速回落洗盘,但是最低点一般都不会超过前期红包的派发价位,随后有的个股会走出一段上涨行情。但是股民在操作此类个股的时候还是要多留心眼,“那些操盘手洗盘的手法往往很凶悍,股民追涨杀跌要冒很大风险,切莫贪小便宜”。
另外,很多股民都喜欢到处打听“小道消息”,跟庄买股票,做一把“老鼠仓”。分析人士提醒,市场传言纷繁复杂,现在各种股票论坛里的“小道消息”也很泛滥,股民跟着操作,会有很高的风险。有些机构为了出货,经常会在各处放假消息,特别是当大势不好的时候,股民听消息操作往往会套牢。
有着“田园股神”之称的民间高手王伟说,面对市场传言,首先要看公司的估值水平。在股价高时“宁可信其无”,在股价低时“宁可
7在这种K线形成后的一段时间里,股价会表现出良好走势。
形形色色的“老鼠仓”
今年2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七)》,其中,金融从业人员“老鼠仓”行为要被追究刑责,最高可处十年有期徒刑。今年以来,监管部门也明显加大了对“老鼠仓”的查处力度。
通过对历史上典型“老鼠仓”案例的梳理,以及还原今年被挖掘出来的新类型疑似“老鼠仓”,我们发现各类“老鼠仓”虽然表象不同,但在操作手法上还是有共同的轨迹可循。
一、基金“老鼠仓”
典型案例:原融通基金公司基金经理张野案
操作手法:获取基金即将买入的股票信息→在基金买入同时买入→提前卖出获利
因为基金“老鼠仓”用来“抬轿”的资金都是广大基民的钱,所以在各类“老鼠仓”中,基金“老鼠仓”最令人深恶痛绝。
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07年至2009年2月,张野利用任职融通公司基金经理职务的便利,获取了融通公司旗下基金投资及推荐相关个股的非公开信息,通过网络下单的方式,为朱小民操作的“周蔷”账户从事股票交易,先于张野管理的融通巨潮100指数基金等融通公司基金买入相关个股,并先于融通公司有关基金卖出,为“周蔷”账户实现盈利近940万元,收取朱小民感谢费200万元。
2007年,原上投摩根成长先锋基金经理唐建,以其父亲和第三人
三、咨询机构“老鼠仓”
典型案例:北京首放汪建中案
操作手法:提前买入→发布推荐报告→股价上涨卖出获利
根据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北京首放的总经理汪建中在2007年1月1日至2008年5月29日期间,发布咨询报告前,利用其实际控制的账户买入咨询报告推荐的证券,并在咨询报告向社会公众发布后卖出,实施了操纵证券市场的违法行为,累计非法获利约1.25亿。
同时,证监会还对武汉新兰德朱汉东的类似案件开出罚单。
四、券商 “老鼠仓”
1.投行
典型案例:广发证券借壳案
操作手法:获取重组消息→告知他人或自己买入→消息传出后股价上扬抛出获利
在广发证券借壳延边公路上市消息公布前后,延边公路的股价大涨了3倍以上。广发证券原总裁董正青因在广发借壳事件中涉嫌内幕交易和内幕信息,于2007年7月19日被批准逮捕。今年1月法院宣判,董正青因泄露内幕信息罪成立,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300万元。
2.研究所和自营
典型案例:原联合证券分析师宋华峰案
操作手法:提前买入→发布研究报告→股价上涨卖出获利
5.反腐倡廉警示案例 篇五
1、***案:官方微博及时发布庭审情况--------------(3)
2、刘志军案:‚高铁第一人‛被判死缓----------------(4)
3、刘铁男案:正部级高官被实名举报落马--------------(5)
4、黄胜案:副省长明码标价卖官----------------------(6)
5、田学仁案:16年85次受贿1919万元---------------(7)
6、李长轩案:国家粮仓抓出‚硕鼠‛------------------(7)
7、刘家坤案:原县委书记与情妇同堂受审--------------(8)
8、吴湛辉案:‚裸官‛贪腐1.7亿--------------------(10)
9、卢荣友案:一人受贿牵出50人---------------------(10)
10、衡阳破坏选举案:56名省
人大代表涉案-------(11)
11、山东省财政厅原副局长李福禄被裁定死缓 没收个人全部财产------------(12)
12、甘肃国土厅原副厅长张国华 贪污腐败被判无期徒刑-----------------------------(14)
13、陕西‚微笑局长‛杨达才涉严重违纪被撤职-------(15)
14、雷政富案:网络反腐‚秒杀‛贪官---------------(16)
15、吴正阳案:撑错“保护伞”的公安局长-------------(17)
反腐倡廉警示案例
一、***案:官方微博及时发布庭审情况
2013年10月25日上午,山东省高级法院对原中央政治局委员、重庆市委原书记***受贿、贪污、滥用职权案二审公开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一审无期徒刑的原判。
2013年9月22日,济南市中级法院审理认定,***受贿人民币2044万余元,贪污人民币500万元,滥用职权情节特别严重,对***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0万元;以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一审宣判后,***不服,提出上诉。一审庭审期间,济南市中级法院通过新闻发言人向庭外的新闻记者介绍情况,并通过官方微博及时发布了庭审情况。
一审宣判后,***提出上诉,山东省高级法院依法立案受理,并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合议庭审阅了案件全部卷宗材料和一审庭审录像资料,审查了***的上诉状及其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多次讯问了***,听取其辩护人意见,核实了全案证据,对一审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了全面审查,充分保障了薄熙
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认为,刘志军的受贿行为严重侵害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败坏了国家工作人员的声誉,论罪应当判处死刑,鉴于其具有上述法定及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且认罪悔罪,对其以受贿罪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
三、刘铁男案:正部级高官被实名举报落马
2013年5月12日,新华社援引中央纪委消息称,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刘铁男涉嫌严重违纪,正接受组织调查。2012年12月,刘铁男因被《财经》杂志副主编罗昌平实名举报受关注,时隔五个月成为因网络反腐而首位落马的省部级高官。这是国家发改委自2003年改组成立以来,被中纪委调查的首位在任最高级别官员。
2013年8月8日,中央纪委对刘铁男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检查。经查,刘铁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及其亲属收受巨额钱物;违规为其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收受礼金礼品;道德败坏。刘铁男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违法,其中有的问题已涉嫌犯罪。根据国家发改委8月12日的内部通报,刘铁男除了受贿1000余万元,其本人利用职务便利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及收受礼品,涉及金额超过1.4亿元。根据通报,刘铁男与其子刘德成通过非法经营所得约1.1亿元,其妻子郭静华非法所得3800万元左右,并收受礼品折合约41万元。加之刘
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赃款赃物已全部退缴,南京市中级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五、田学仁案:16年85次受贿1919万元
2013年11月1日,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对吉林省原常务副省长田学仁受贿案一审宣判,认定田学仁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经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起诉,法院审理后查明:1995年至2011年间,田学仁在担任中共吉林省长春市委副书记、吉林市委书记、吉林省委常委、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委书记、吉林省人民政府常务副省长、吉林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获取贷款、承揽业务、晋升职务等事项上谋取利益,以及利用本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先后85次收受吉林天河药业有限公司、时任长春市公安局经侦大队缉私队队长的徐为民等10个单位或个人给予的钱款共计折合人民币1919万余元。案发后,赃款已全部追缴。
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根据田学仁受贿的数额和情节,鉴于其归案后主动交代有关部门尚不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态度较好,赃款已全部追缴,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六、李长轩案:国家粮仓抓出“硕鼠”
2013年10月10日,安徽省宿州市检察院就安徽省阜阳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太和县原县委书记刘家坤与其情妇赵晓莉涉嫌共同受贿一案提起公诉。检察机关指控刘家坤伙同赵晓莉共同受贿总金额达2900余万元。这也是迄今为止安徽省检察机关所查处的数额最大的一起受贿案件。
据检察机关指控,2007年至2012年期间,刘家坤伙同其情妇赵晓莉,利用刘家坤担任上述职务的便利,收受褚某等6人合计人民币2466万余元、价值176万余元的金条12根、价值156万元的观音画像一幅、价值95万余元的宝马730轿车一辆和35万元原始股,钱物折合人民币共计2929万余元,为这些人在承揽工程、征地拆迁、拨付工程款、公司上市改制等请托事项上提供帮助。案发后,涉案赃款、赃物已被全部追缴。
刘家坤、赵晓莉涉嫌共同受贿案有三大特点:一是行贿人一般都是通过赵晓莉提出请托事项并送上钱物,然后再由刘家坤出面‚弄权‛,或是由刘家坤接受请托,再让赵晓莉出面收钱。二是给刘家坤送钱的人虽然不多却均出手大方,其中一个老板两次就送出1300万元的现金,另一个老板则三次共送出1000余万元的钱物。三是刘家坤收受钱物后‚纠结‛心理明显,因各种原因担心事情暴露,刘家坤先后三次让赵晓莉退还给行贿人钱物共计1582万余元。
2013年9月11日,安徽省庐江县原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卢荣友因受贿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没收财产35万元。案件宣判后,卢荣友表示服从一审判决,不上诉。
法院审理认为,卢荣友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经构成受贿罪。从1996年至2012年间,卢荣友受贿金额达370余万元,其中索贿230万元,其行为破坏了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业正常工作秩序,也侵犯了国家的廉政制度建设。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危害程度,鉴于其案发后主动交代全部犯罪事实,且检举揭发他人犯罪,查证属实,并认罪、悔罪,退赔了全部赃款、赃物,合肥市中级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据了解,卢荣友从1996年担任乡镇领导干部职务起就开始受贿,直至案发。16年间其受贿370多万元,仅在汤池镇担任党委书记、镇长短短两年间就受贿328万多元。此案在查处过程中,牵出严重违纪违法人员近50人,其中处级6人、正科级7人,已有多人被移送司法机关。
十、衡阳破坏选举案:56名省人大代表涉案
2013年12月27日至28日,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召开全体会议,对在衡阳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以贿赂手段当选的56名省人大代表,依法确认当选无效并予以公告。衡阳市有关县
山东省法院对山东省财政厅监督检查局原副局长李福禄受贿一案作出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同时核准聊城市中院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李福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的刑事判决。
2012年6月27日,聊城市中院对被告人李福禄受贿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李福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追缴的赃款1449.7584万元以及扣押的马自达6轿车一辆、小型越野路虎一辆、克莱斯勒轿车一辆和冻结的北京房产一处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剩余赃款继续依法追缴。宣判后,被告人李福禄不服,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省法院二审审理认为,上诉人李福禄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构成受贿罪。被告人李福禄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对其量刑应根据其犯罪的事实、情节、社会危害性及其归案后的表现,依法予以惩处。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遂依法作出上述裁定。
法院审理查明,2003年至2010年,被告人李福禄利用职务之便,帮助刘济源为齐鲁银行拉存款达8亿余元。其间,被告人李福禄多次以他人借款、注册公司等名义收受刘济源送予的款物,折合人民币总计3135.26万元。
32011年6月21日,张国华涉嫌受贿罪经省检察院决定被逮捕。2012年6月13日,张国华涉嫌收受巨额贿赂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两罪,被兰州中院数罪并罚,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张国华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充分、量刑过重,自书5000余字申辩理由,委托律师提出上诉请求。2012年8月10日,省纪委、省监察厅向羁押于看守所候审的张国华宣布了‚双开‛决定。2012年底,先于张国华受审的其妻刘某,因参与其中两起收受65万元贿赂款,被省高院终审认定为受贿罪从犯,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期5年。
十三、陕西“微笑局长”杨达才涉严重违纪被撤职 2012年8月26号凌晨,‚包茂高速公路‛发生了一起车祸,车祸共36人遇难,除了车祸本身,发自车祸事故现场的一张照片引发了公众的热议。照片中一个人站在被追尾火车前面带微笑,在巨大的灾难面前,这样的表情和姿态显得格外刺眼,他就是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杨达才,因此被网友戏称为‚微笑局长‛。此外,敏感的网友并没有简单地把质疑放在微笑上,很快找到了另外的焦点——杨达才佩戴的名表。
通过搜索,网友们发现,截至2012年8月31号,杨达才被网友发现的名表总数已达11块之多。其中高级手表5枚,每块价值万元以上,最高达20-40万。‚微笑局长‛的名声还没捂热,就一下变成了‚表哥‛。面对公众的质疑声,‚表哥‛终于承认自己拥有名表,但同时强调自己一年十七、八万元的工资收入,5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7年3月至2012年11月,被告人雷政富先后担任重庆市北碚区区长、区委书记。
2007年7月至2008年12月,雷政富接受重庆某公司法定代表人明某的请托,利用职务之便,为该公司承接工程项目以及BT项目提前回购提供帮助。2008年2月,雷政富被肖烨等人以不雅视频相要挟,肖烨以借款为名索要300万元。在明知被设局敲诈情况下,为防止不雅视频曝光,雷政富找到明某,要求其帮忙‚借款‛300万元给肖烨。在‚借款‛到期且肖烨不予归还时,雷政富向明某表示由其本人归还,明某表示不用归还,雷政富予以认可。2010年11月,为避免事情败露,雷政富与肖烨共谋,以还款为名,由肖烨公司转账100万元给明某公司。
2011年,雷政富利用职务之便,为重庆某发展有限公司争取扶持资金等优惠政策提供帮助。同年6月,雷政富收受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印某给予的美金1万元和手表一块。之后,雷政富将手表上交给北碚区委办公室。
2012年初,雷政富利用职务之便,为重庆某医院骨科主任范某职务升迁提供帮助。之后,范某通过雷政富的妻子转送感谢费10万元,雷政富知道此事后予以收受。
法院认为,雷政富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316万余元,数额巨大,影响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依法应予惩处。法院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7200余万元,为亲属谋利300余万元。
(一)执法犯法,甘当赌场“保护伞”
2006年上半年,某房屋拆迁公司法人代表严某准备与人合伙在庐山区五里街道的一个村子里开个赌场,希望时任庐山区公安分局局长的吴正阳多加关照,并承诺每个月都给吴正阳送钱,后者当即允诺。不久,严某先后两次给吴正阳送去现金共计20万元。第二年,严某等人合伙在五里街道三垅村开设赌场,并按月给吴正阳送‚保护费‛,共送给吴正阳38万元。
收了赌场老板的‚保护费‛,赌场出了事吴正阳自然要出面帮忙。2008年上半年,曹某某与他人合伙在浔阳大市场附近开设赌场被抓,通过找吴正阳说情后得到从轻处理。为此,曹某某送给吴正阳2万元表示感谢。次年5月,胡某为使吴正阳对其在庐山区赛阳镇开设赌场进行关照和为赌场被查说情,先后两次送给吴正阳共计6万元。
这些赌场老板为求得吴正阳对其赌场的保护,不断地给吴正阳送钱;而吴正阳则对这些来自赌场的黑钱逐一笑纳,要么不让民警去抓,要么给下属打招呼从轻发落,使得当地赌场一度盛行,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在查处吴正阳案件的过程中,纪检监察机关联合公安机关打掉15个赌场,依法对参与开设赌场的20多名社会人员进行了处罚,严某等人最终也受到法律的严惩。
除了甘当赌场‚保护伞‛外,吴正阳对赌博也很感兴趣。一
地处九江县的城门山铜矿是省属重点企业,不法分子盗矿案件屡抓不止,其根源就在于矿区整治不力和公安局里有‚内鬼‛。
时任九江县公安局巡防大队大队长的程涛,是吴正阳手下的得力干将。他眼馋盗矿捞钱来得快,便试探着向吴正阳请示参与护送盗矿车。吴正阳不假思索地说:‚好啊,那打牌就有钱了。‛
有了吴正阳的首肯,程涛便着手策划行动。2010年5月20日晚,程涛驾驶警车为盗矿者引路,一路警灯闪烁,这伙盗贼当晚盗得价值38万余元的铜矿石。次日,吴正阳也分得盗矿销赃款2万元。
不久,由于当地群众举报,县检察院对程涛等人立案侦查。吴正阳利用自己县委政法委书记的身份力保程涛取保候审,放人了事。后来,程涛的家人送给吴正阳5000元和一些烟酒表示感谢。
这起‚猫鼠‛合力上演的儿戏,被当地一些干部群众称为‚史上最牛盗矿车队‛。
(四)卖官鬻爵,提职送钱有“行情”
每次调整干部前,吴正阳都先让下属在干警中放出风声——‚马上要动用干部了‛。消息一经传出,一时人心惶惶。一些干警按捺不住,纷纷给吴正阳送钱送物。
对此,吴正阳有自己任用干部的一个标准,一般是中层副职2万元,正职3万元以上。他在检讨书中写道:‚我任用干部分四个优先,第一优先是送了钱给我并达到标准,又是老乡的;第
1调到九江县后,干某以金钱为敲门砖,顺利结交了吴局长。2009年中秋节,干某来到吴正阳家,拿出了一个装有5万元现金的档案袋塞到吴正阳手中。其后,干某又先后4次到吴正阳家里送钱,每次两三万元不等,吴正阳均一一笑纳。2010年上半年,吴正阳到井冈山学习,干某还追到井冈山送给吴正阳1万元。
收了好处的吴正阳利用分管九江县某停车场项目的便利,让干某在该停车场项目招投标时顺利承建。投桃报李的干某于2011年3月到吴正阳办公室送给其2万元。停车场建好后一时没有业务,干某便找吴正阳帮忙出面做工作,成功协调九江县大中型车辆统一停到该停车场。
2007年12月至2011年11月,个体老板林某某为感谢吴正阳对其承包长虹派出所主体工程和附属工程及九江县东泉路转盘改造工程的关照,主动提出向吴正阳借钱。三年时间利滚利,林某某分多次以‚利息‛的名义送给吴正阳50余万元。十六、一个行动击碎了一打宣言——三峡大学原党委书记陈少岚忏悔录
我对所犯错误的认识
我所犯的错误性质是严重的,损害了党的形象,破坏了党的纯洁,影响了党在群众中的威望。
一个人犯错误,固然有多方面的原因,但根本的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自身。自己政治上的不坚定,思想上的不纯正,作风
3单位签订责任书,报纸有文,电台有声,网络有影,唯有自己责任不明。校领导年度考核测评,年年获优秀。表面上看,我十分优秀,而实际行动上又是另外一套,只不过大家不知道而已。居功自傲飘飘然,必然犯错。三峡大学经过五年多的组建取得了一些成绩。我个人常常居功自傲飘飘然,自以为是,忘乎所以。殊不知,这些成绩是师生员工共同创造的.个人的力量是微不足道的。而我则自以为学校没有我就没有今天的进步和成绩。更没有去想即使有功劳、有成绩,也要戒骄戒躁,防微杜渐,不能躺在功劳簿上。正是由于过高地估价了自己,常常以目空一切的神态企图去指挥一切。建筑工程招投标去跟相关人员介绍建筑队,工程中标后要求中标单位去分包,能办的事要求别人办,不能办的事也要求别人想办法去办,似乎没有什么事我在学校说了不算的。因而,违规的事就时有出现。比如学校收取点招费,我的确说过:别人收了我们也收,错了我检讨。还堂而皇之地笼络人心为了学校的利益我检讨也值。这些话、这样的行为与一个党员领导干部,特剐是‚一把手‛多么不相称。
朋友交往应如清风淡水,相互利用决不是真正的朋友。冤仇爱恨,皆有缘故。自从我1993年初担任湖北大学副校长,特别是2000年6月担任三峡大学党委书记以来,就面临着复杂的社会环境中的所谓朋友交往。君子之交应如清风淡水,无需所求,而我所交往的朋友中,就有一些变成了一种庸俗的相互利用的关系。他们以我为朋友,是因为他们需要我,因为我手上有一定的
5功过是非,区分不够。有不少同事、朋友、学生曾提醒、告诫我要注意。我则有一个错误的想法,认为自己工作也是竭尽全力,让组织上放心,让群众满意,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但党的政策历来是功过分明,有功不能顶过,有过不能抹功。对我来说,这也是十分深刻的教训,以为领导很了解自己,会原谅自己的过失。其实,这是十分错误的想法。
交朋结友,纯度不够。我的性格是‚宁与千人为友,不与一人为敌‛。因而,人缘关系好,朋友也相对较多。人家托你办事是瞧得起你,为了人家更加瞧得起,就尽可能地多为别人办事。所以,朋友越交越多,朋友的朋友也可以成为朋友,而且基本不设防。我的随缘性格,使自己交友的纯度不够,交上了一些想利用自己的所谓‚朋友‛,而正是这些‚朋友‛的利用,才使自己在错误的路上越滑越远,成为人民的罪人,真是追悔莫及。
背景资料:
陈少岚,1997年至2005年,在担任湖北大学党委常委、副书记,三峡大学党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承揽工程、子女转学等方面谋取利,先后收受贿赂36万元,构成受贿罪。2006年7月,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
十七、党纪国法大于亲情——湖南省机械工业局原局长、党组书记林国悌忏悔录
我叫林国悌,63岁,原任湖南省机械工业局局长、党组书记。因犯受贿罪于1999年被一审、二审判处死刑,2003年经最
错位的亲情观,是我把家人推向深渊的‚导火索‛。我有80多岁的老母亲,有相濡以沫几十年的老伴,有一双儿女,家庭是幸福的。然而,由于我十分看重亲情,以至无视党纪国法,为了家人而敛财。我儿子在深圳一家公司工作,收入不高,条件也比较艰苦。我心里总不是滋味,觉得如果不为儿女铺设一条‚辉煌之路‛,愧对儿女。这时,卢某找我帮忙,希望承揽‚机电城‛房屋开发部分项目,并许诺事后感谢。我提出儿子刚参加工作,希望他支持。后来他送给我45万元钱,我将这笔不义之财交给妻子收管,结果也使其受到犯罪牵连。我把对亲人的爱用金钱来包装.而不管这钱是否干净。在疯狂敛财的同时,有意无意向他们灌输错误的人生观、价值观,使他们对我的贪婪行为趋于认同,最终使他们和我一同跌进了罪恶的深渊。我亲手毁掉了我热爱的家庭,害了自己的亲人。
我的罪行败露后,我和妻子、儿子都被捕入狱,家庭分崩离析。老母亲终日老泪纵横。妻子入狱没几天就苍老了很多。最让我痛心的是儿子,他新婚燕尔却被判处无期徒刑,儿媳不堪承受巨大打击而含泪离去。我自一审判处死刑后,每天都承受着生与死的煎熬,真是生不如死。有一次,女儿来看守所看我,说她的生活费要靠亲戚救济,学费还没有着落,我搂着女儿泣不成声。我作为父亲,心如刀割,追悔莫及。
我因大肆捞钱而身陷囹圈,经过痛苦的思索,我认识到,作为领导干部,坚持淡泊名利,知足常乐,能使一家团圆,无忧无
9在此案查办过程中,县教育局办公室原副主任兼计财股原副股长、原出纳田福秀也被牵了出来。最终,田福秀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一)贪欲蒙眼,其身不正芳华谢
出生于1965年10月30日的杨正芳是地地道道农民的儿子。凭借着优异的成绩考入德江师范学校,跃出了‚农门‛。一步一个脚印,杨正芳于2005年成为德江县教育局局长。
翻开杨正芳的人生档案可以发现,曾经的他业绩不凡。
‚最难啃的鸡是‘两基’,最难喝的酒是‘普九’,最难咽的食是‘普实’‛,德江教育系统曾用这样一种调侃来说明这几项工作开展的难度,而这几项工作恰恰全部集中在了杨正芳任职期间。尽管难度非常大,但最终德江县‚两基‛、‚普九‛、‚普实‛工作全都如期顺利通过了国家和省里的达标验收。此外,在其任职期间,全县教育系统的危房改造、‚亮丽‛工程顺利实施;教师素质、待遇明显提高;办学条件、教学质量明显提升……杨正芳为教育系统作出的成绩也为自己带来了不少荣誉——‚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管理工作者‛、‚县委委员‛、‚县人大代表‛、‚副县级后备干部‛等,特别是在2011年县级领导班子换届工作中,杨正芳以高票脱颖而出,成为副县级领导干部考核对象。
然而,杨正芳没有清醒地认识到:廉洁,事业之树常青;腐朽,生命之花凋零。在一个个耀眼光环的背后,杨正芳失去了监督的‚阳光‛,汲取着贪婪的‚水分‛。
1高没有辜负父母的一片苦心,于1984年顺利考取了德江师范学校,并在在校期间加入了中国共产党。纵观卢应高的人生历程,1987年参加工作后,很快从普通教师走到了中学校长的位臵,短短几年后又当上了某乡党委书记。
卢应高的仕途走得一帆风顺,这背后是组织和群众对他的信任,可这次他却辜负了这份信任。
2005年6月,卢应高调任德江县教育局党组书记、副局长。那时,‚两基‛和‚普实‛工作需要大批采购、配备教育教学仪器和音体美器材,而卢应高正好分管教仪站工作,所有的采购事项都需从他那里‚过堂‛。起初,卢应高并没有‚借机捞一把‛的念头,但一些别有用心之人多次找他‚商量‛相关事项,再加上杨正芳也开始向他‚打招呼‛,卢应高逐渐心理失衡:‚你杨正芳是局长,我卢应高是书记,何况我还分管教仪站工作,论资历我不浅,论职位我不低,论权力我不小,既然你能捞,那么我也敢收……‛卢应高在贪婪之道上如此与杨正芳‚赛跑‛,最终只是双双奔向牢狱的大门。
2007年,为迎接‚普实‛工作验收,德江县教育局与县采购办组织招标采购一批教学仪器柜,印江县某家具厂中标,同年12月27日,卢应高代表县教育局与该家具厂法人代表田某签订合同。事后,卢应高在办公室坦然收下田某奉上的感谢费2万元。2009年,袁某与县教育局签订购销合同后,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由于部分乡镇学校的货款未能及时到位,同年10月的一天,袁
上梁不正下梁歪。田福秀身处‚计财股‛这个岗位,深得领导信任,也略知内情。‚既然领导们都这么做且没出事,那我这样也不会出问题‛,自以为聪明的她慢慢心领神‚贿‛。
2010年2月,县教育局实施的校园安保项目工程成立了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田福秀为小组成员。同年6月,经销商廖某找到田福秀帮忙,希望成为监控设备供货人,并承诺事成之后按合同价款8%的比例给予田福秀好处费。经过田福秀一番操作,廖某提供的某招标公司最终被确定为采购委托代理人,对监控设备采购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同年11月23日,廖某所在公司中标,与德江县教育局签订了安保设备采购的供货合同。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廖某按照事前约定的比例,于2011年1月27日和7月5日分两次给田福秀送去13万元和10万元。
教育工作者在人们心目中‚德高望重‛、‚为人师表‛,耕耘的是‚一方净土‛,然而德江县教育局局长、副局长却相继‚落马‛,从‚管教育‛到‚进监狱‛,令人忧心。
杨正芳、卢应高、田福秀的腐败行为归根结底是对权力的滥用,是将公共权力‚私有化‛。杨正芳在乒乓球台采购环节为不具备竞标资质的袁某私通信息,并向卢应高‚打招呼‛;卢应高则‚收人钱财,为人办事‛,在袁某收款环节分别给相关乡镇教育办公室‚打招呼‛催款;田福秀具体负责校园‚安保‛项目工程采购工作,招标‚量身定做‛,采购‚暗箱操作‛……这背后,一方面是他们‚内心防线‛的失守导致‚职业操守‛的溃败,另
5牟逢春。之后,区纪委迅速对牟逢春展开调查,并很快查清了其违纪违法事实。
2009年,该区南山小学基建工程上马,张某承包了该工程。作为分管教育的街道领导,牟逢春把这看成自己退休前大捞一笔的最后机会——隔三差五地收受张某‚奉上‛的汽油卡、超市卡;编造理由索要香烟;让张某给其儿子的手机充值;甚至长期‚借用‛张某的轿车。
为了让钱来得更快,牟逢春还开始违规入股投资娱乐场所。资本不够,他便向张某长期无息借款25万元;投资的娱乐场所工作人员宿舍要维修,他也让张某负责,人工费、材料费分文不付……
据办案人员透露,牟逢春任职期间共收受购物卡、现金等财物共计人民币6万元。
案发后,牟逢春后悔不迭:‚看着社会上一些能力、知识水平等都不如自己的人快速致富,坐着高档轿车、出入高档酒店,花钱如流水,再想想自己,辛辛苦苦地工作了一辈子,得到的却只有微薄的收入,一个月的工资还不够这些老板们一顿饭的开销。外面的花花世界让我的内心严重失衡……‛
(二)教育局长带头受贿
身为教育局长的林小朝家境不错,一家人的收入足以维持体面的生活。但他却栽倒在并不缺的‚钱‛上。在分析自己走向堕落的根源时,林小朝说:‚走上领导岗位后,和‘名利’接触越
7与‚接班‛的徐一鸿都没能挡住金钱炮弹的攻势,成了前‚腐‛后继的关系。
徐道林在2007年至2010年间,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张某等钱物共计32.5万元,其中仅2009年受贿就达18万元。那时的徐道林认为‚自己年纪大了,没有希望再向上‘爬’了,还是捞点好处比较实惠‛。
据办案人员透露,徐道林退居二线后,有人曾私下提醒他,把那些不干净的钱退掉,后半辈子也可以图个安心。但徐道林认为:‚在位的时候都没被查,退下来以后组织更不会来找麻烦。‛贪欲让徐道林晚节不保,最终把自己送进铁窗。
2010年4月,在徐道林退居二线后,徐一鸿调任区教育局党委委员,分管基建工作。在短短两年时间里,徐一鸿从刚开始半推半就到后来心安理得地收受别人送的财物,也一步步走上了犯罪的不归路。
到区教育局工作后,徐一鸿的心态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看到周围有人收受礼卡、礼金,便认为‚大家都这么做,自己这么做应该也没事‛。在他心中形成一种错觉:只要把自己与大家捆绑在一起就安全了。于是,张某为了获得关照,时不时向徐一鸿‚进贡‛两三万元,他均点头笑纳;某学校塑胶跑道承建商周某夫妇趁徐一鸿酒足饭饱微醉之际,塞了1万元给他,他也装进了腰包……直至他人案发,徐一鸿终日胆战心惊,终于决定到区纪委投案自首。
9案卷材料显示,刘卓志于2002年至2010年间,利用职务便利,为单位和个人在采矿权审批、企业经营、职务晋升、职务调整、工作调动等方面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其妻宋巍(另案处理),86次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钱款817.036万元,包括人民币534.6万元、美元35万元、欧元5000元、英镑1万元等。其中,刘卓志、宋巍共同受贿合计281.7万元。
6.反腐倡廉教育案例1 篇六
原任职务: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交通局局长触犯罪名:受贿罪
判决结果:2010年6月4日,武汉市中级法院判处李敦书有期徒刑十年。
犯罪事实:2004年6月至2009年1月,李敦书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相关单位与个人的贿赂25.28万元,以及价值1万元的笔记本电脑一台。
新闻背景:2011年4月21日,记者在湖北省洪山监狱采访了正在这里服刑的李敦书。
希望能早点出去与岳母见上一面
得知记者要采访,李敦书很爽快地答应了。在与记者的交谈中,他丝毫没有掩饰自己的真实想法,并说出了让家人向岳母隐瞒其因受贿入狱真相的原因。
记者:有的职务犯罪服刑人员不太愿意接受采访,你这么痛快地答应采访是出于什么样的考虑?
李敦书:我接受采访就是为了减刑。如果能减刑,我就可以早点出去,说不定还能与今年已经85岁的岳母大人见上一面。
记者:看得出来,你和岳母的感情很好。
李敦书:她把我看得比亲儿子还要亲。在我被司法机关采
取强制措施期间,我让家里人瞒着她老人家,说我援藏去了。但是,援藏不可能一个电话也没有吧?老人家时常念叨这个问题。去年6月我被投监后,监狱里开通了亲情电话,我赶紧给老人家打过去,跟她说“这里条件不好,信息不通”。
记者:你让家人帮你隐瞒真相,是不是担心她老人家知道后一时接受不了这个事实?
李敦书:对。我岳母是老党员,一直对我很信任,并以我为自豪。她要是知道我出了事,并且还要蹲十年的大牢,非得气死不可。
曾认为收受红包只是人情往来不算受贿
李敦书受贿案发,源自一桩血案。1998年2月23日凌晨,武汉市武昌区发生一起枪击杀人案。案发多年后,涉案的东西湖区某路桥工程公司老总万天林(化名)被抓获归案。万天林为了获得重大立功、减轻处罚的机会,主动交代了他曾经向东西湖区多名领导干部行贿的犯罪事实,李敦书就是他的行贿对象之一。
记者:你是怎么被万天林拉下水的?
李敦书:他就是每年春节请我们班子成员吃顿饭,然后发给每人一个红包,总共就三次,加起来有1.8万元。记者:当时你是出于什么考虑收下了这些钱?
李敦书:案发前,我一直认为这只是人情往来。而且现在社会风气就这样,再说,又不是我一个人收,大家都有份,应
该没有什么问题。
【记者旁白】检察机关在李敦书不以为然的“红包门”事件中,顺藤摸瓜,查出从2004年到2008年5月,李敦书在节假日期间,特别是在春节,多次收受业务往来单位送的红包,少则三五千元,多则上万元,总共加起来有8万元之多。记者:听说你侄子开了一家广告公司,在你的帮助下,他介绍了一个工程队参与一座高架桥的建设,得了8万元中介费。事后,你收下了他送来的8万元。
李敦书:是有这么一回事。他是在我生病和买房付首付款的时候,分别送给我3万元和5万元,我心安理得地接受了。记者:你想没想过在这种情况下,收下侄子送来的钱也会构成犯罪?
李敦书:没想过,当时我认为,侄子从小是跟着我长大的,他给钱那是孝敬我,这会有什么问题呢?
记者:你为什么以堂妹买车跑运输缺资金为由,向下属的运管所“借”2万元钱?
李敦书:因为我知道,运管所在为区里购买60辆出租车的过程中,收受了销售代理商6万元的回扣。
记者:这笔钱你事后还了吗?李敦书:没还。
【记者旁白】这件事之后,李敦书又以外甥开公司缺乏启动资金为由,找一位老同事借了4万元。这位老同事的儿子在一家市政公司工作,李敦书曾经以业主单位的名义向委托招标
单位打招呼,使这家市政公司承揽到了180万元的工程。告诫在位的领导干部切莫因贪小而为之
李敦书出生在武汉市东西湖区辛安渡农场,1974年作为回乡知青参加工作。他从一个小队的团支书干起,经过自己的努力,1995年当上了农场场长。2003年他调任区交通局局长。2009年3月10日,李敦书主持召开了全局反腐倡廉工作大会。在会议上,他还大谈交通系统反腐倡廉工作重点突出在工程建设、防治商业贿赂、规范财务管理、加强监督四个方面。没料到没过多长时间,李敦书就因受贿被查处。
记者:你认为是什么原因导致自己滑入了犯罪的深渊?李敦书:关键是放松了学习,在大环境的影响下,我没有抵挡住金钱的诱惑,没有把握好人生的航程。
记者:据介绍,在案发前,你已经是区级领导干部的候选人了,结果你却出了事,遗憾吗?
李敦书:我辜负了党组织多年的培养、教育和重用。我对不起妻子,她30年如一日关心、支持我的工作,而我的回报却是在她退休本该安享晚年的时候,给她精神上的刺激、经济上的压力。我也对不起子女,没有给他们树立一个优秀的父亲形象,对他们今后的学习、工作都带来较大的负面影响。我非常想但又无颜去看一眼我那即将出世的小外孙。
记者:对现在手握一定权力的领导干部,你有什么要对他们说的?
李敦书:比起那些受贿几十万元、几百万元,甚至是几千万元的贪官,我只能算是小贪。但切莫因贪小而为之,否则,到我这样,那就悔之晚矣。
7.反腐败经典案例 篇七
关键词:邓小平,治理腐败,反腐败斗争
早在1989年6月9日, 邓小平在接见首都戒严部队军以上干部的讲话中指出:“要两手抓, 一手要抓改革开放, 一手要抓严厉打击经济犯罪。”此外, 他又在不同场合多次地讲到治理腐败的问题, 可以说他的治理腐败思想已形成完整的体系。纵观并且重温邓小平的治理腐败思想, 对于指导我们党内的反腐败斗争有着十分重要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
1 治理腐败要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
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路线“一个中心, 两个基本点”中的“一个中心”, 就是指的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 从这一基本路线出发, 邓小平在论述新时期各项工作的定位及其与中心工作的相互关系时, 始终坚持一个基本观点:“要把经济建设当作中心。……其他一切任务都要服从这个中心, 围绕这个中心, 决不能干扰它, 冲击它。”从这个基本观点中可以看出, 反腐败必须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全党全国工作的中心, 而不能偏离、更不能冲击这个中心;要寓于经济建设和现代化发展过程之中, 而不能游离其外。反腐败对于党和国家的前途命运至关重要, 但它不能脱离中心工作孤立地存在和发展, 它要在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大背景、大环境中去布局、去运作, 要放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大局中去把握。这就是按照邓小平的思路对新时期反腐败的整体定位。
可见, 在反腐败与中心工作的关系上, 邓小平始终强调反腐败要为经济建设这一中心工作提供保证, 这表明, 经济建设与反腐败是主从关系;同时, 反腐败对于经济建设又有着特殊的重要作用, 即保证作用。所谓“保证”就是按照邓小平的理论, 一方面是消除经济建设和现代化过程中不可避免出现的障碍, 为经济建设提供良好的政治环境和社会环境;另一方面, 是保障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沿着正确的轨道和发展方向前进, 避免它走入邪路, 避免它变质。同时我们还可以看出, 反腐败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 不是消极被动的, 它同时又是高层的保证。
2 治理腐败要把依靠群众和加强法制结合起来
邓小平的依靠群众治理腐败思想:
一是人民群众痛恨腐败, 希望反腐败, 人民群众是反腐败的基本力量。新时期的反腐败不搞群众运动, 但必须依靠人民群众, 这是一个基本的方针。
二是新时期的反腐败要遵循社会主义法制原则。廉政建设要靠法制, 搞法制靠得住些。要通过法规纪律克服消极腐败现象, 运用法律武器同经济犯罪行为和腐败行为作斗争。要完备法律体系。要建立健全监督和惩治腐败的专门机构。
三是反腐败既要依靠人民群众又要遵循法制原则, 要有领导、有秩序、有步骤的进行, 而不搞群众运动, 其结合点主要是实行人民群众信访等主要制度与党和国家机关受理人民群众举报的专门机构铁面无私的工作相结合, 归结起来就是反腐败要依靠群众在党的领导下, 在法制轨道上有秩序、有步骤地进行。
3 治理腐败要把制度建设做为根本
邓小平在《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中指出:“我们过去发生的各种错误, 固然与某些领导人的思想、作风有关, 但是组织制度、工作制度方面的问题更重要。”在这篇文章中, 他尖锐的指出党和国家现行的一些具体制度中存在着不少弊端, 主要是官僚主义现象、领导干部职务终身制现象和形形色色的特权现象, 并且对这些现象和制度成因作了系统的、实质性的剖析。循着邓小平的思路, 可以这样理解:党和政府机关中反复出现的消极腐败现象, 往往与某种制度、体制、机制的缺陷和弊端直接相关联。如果这种缺陷和弊端不能得到实质性的改变, 消极腐败现象的死而复生、反复出现就是难以避免的。进而我们还可以作这样的认识:从制度、体制、机制上透析消极腐败现象的成因, 这是邓小平对消极腐败现象成因分析的一个重要创新点, 是我们党对这个问题认识深化的一个重要标志。
在从制度方面分析消极腐败现象成因的基础上, 邓小平十分重视通过制度改革和建设去治理消极腐败现象, 并对此多有论述, 形成他的制度治腐思想:一方面, 要革除或改变导致、助长消极腐败现象发生的制度, 这属于“破”的方面;另一方面, 要建立、完善能够抑制和防范消极腐败现象滋长的制度, 这属于“立”的方面。邓小平这方面思想的意义在于, 通过建立健全的、好的、科学的制度, 可以防范、制约党和国家工作人员, 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行为;由于制度的严谨、严密, 可以使有腐败意识和动机的人难以发生腐败行为, 从而为廉洁、廉政提供制度也是更根本、更稳定的保证。
4 实现和保证经济的发展是治理腐败的基本条件
邓小平关于减少和最终消除腐败现象要以经济的发展为基础的思想, 是以唯物史观为理论基础的。按照邓小平的思路, 我们可以这样理解:消极腐败是一种社会历史现象, 它的存在与一定的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状况相联系, 它的消除也以一定的社会经济、政治、文化水平为基础。邓小平对这个问题有多处论述, 概括起来有两方面的基本的观点:
一是“经济基础论”。邓小平指出:“物质是基础, 人民的生活好起来, 文化水平提高了, 精神面貌会有很大变化。我们对刑事犯罪活动的打击是必要的, 今后还要继续打击下去, 但是只靠打击并不能解决根本问题。翻两番, 把经济搞上去才是真正治本的途径。当然, 我们总还要做教育工作、人的工作, 那是永远不能少的。但经济发展是个基础, 在这个基础上工作就好做了。”
二是“综合作用论。”邓小平指出:“社会主义优越性最终要体现在生产力能够更好的发展上去。
……我相信, 随着经济的发展, 随着科学文化和教育水平的提高, 随着民主和法制建设的加强, 目前社会上那些消极的现象也必然会逐步减少并最终消除。”
邓小平的上述思想表明:
一是经济的发展是最终消除各种消极腐败现象、推进各项工作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力量;尽管经济力量不是唯一起作用的力量, 它不能代替其他力量的作用, 但它是其他力量发生作用的基础。
二是社会主义首要的任务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 同时又是全面发展、全面进步的。逐步减少和最终消除消极腐败现象, 是社会主义的经济和政治思想文化教育、科学技术、民主法制、惩处整治等综合因素和力量交互作用的结果, 经济以外的其他力量的作用也是必不可少的。
8.重拳出击反腐败 篇八
对于党和国家存在的腐败现象,应当实事求是地加以评价。掩饰腐败现象的存在是唯心主义的,对腐败现象夸大其词,认为腐败泛滥横行,无官不贪,则没有抓住主流,错把矛盾次要方面当作了矛盾主要方面。
一、要正确认识腐败现象的成因
深圳作为中国改革开放的经济特区,市长涉嫌严重违纪被调查,更加容易引发公众诸多联想。深圳和其他地方近年来查处的一系列腐败案件,让有些人错误认为腐败是改革开放的必然衍生物,搞市场经济必然会加剧腐败,甚至由此对中国共产党的先进性产生怀疑。
的确有人打着改革开放的旗号,利用改革开放中的制度漏洞聚敛财富,而且遭到批评时,往往以改革开放中“难以避免”作为遁词,甚至给批评扣上“反对改革开放”的帽子。
其实,任何腐败现象的出现,都是内外因共同起作用的结果。首先是公共权力行使者忽视自身修养,在市场经济和对外开放的新形势下,经不起各种诱惑,心存侥幸,最后成了腐败的俘虏。其次是制度和监督的缺失,为腐败提供了土壤和温床。
二、必须深刻认识腐败现象的危害
原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腐败案警示我们,腐败行为一经曝光被查处,首先完全破坏了个人形象,断送了个人的政治前途,通常还会牵涉到家庭成员甚至更大范围,葬送小家庭的和谐与幸福;其次,腐败行为为一己私利不惜牺牲集体和国家利益,可能带来巨额经济损失,还会损害党和政府在人民心目中的形象,破坏党群、干群关系,影响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发挥,干扰全面小康与和谐社会目标的实现。
三、反腐败需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
1、从国家与社会层面看
反腐败,首先需要坚持党的领导。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只有坚持共产党领导,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科学、民主、依法执政,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才能卓有成效地开展反腐败工作,为现代化建设创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其次,制度防腐是反腐倡廉实践的深刻总结,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根本保证。要针对当前腐败案件多发易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快形成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制度体系,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健全质询、问责、审计、罢免等制度。要与时俱进地推进反腐制度创新,狠抓反腐制度的执行和落实,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权威性。
再次,反腐败的关键是有效制约和监督权力,建立健全制约和监督机制。这个机制,一靠民主、二靠法制,二者缺一不可。要发挥人民民主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就要切实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使公共权力的运行置于广大人民的监督之下。要坚持依法反腐,在加强防范的同时,需要加强国家专政职能,发现一个,查处一个,绝不姑息手软。
透过“南京天价烟房管局局长周久耕”一案可以看到,对腐败行为依法实行民主监督,保障公民的监督权,发挥人民群众在反腐败斗争实践中的主体作用,是新时期打好反腐败人民战争的要求。公民参与民主监督,有利于消除腐败现象,改进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也有助于激发广大公民关心国家大事的主人翁精神。公民合法行使监督权,可以通过信访举报制度、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制度、舆论监督制度和监督听证会、民主评议会、网上评议等新形式有序进行。公民要敢于同腐败行为作斗争,勇于行使自己的监督权,也要注意采取合法方式,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能干扰正常公务活动。
自觉接受监督是法治社会的基本要求。反腐败,要建立健全监督体系,创新监督方式,包括党内监督、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行政系统内部监督、司法机关的监督、新闻舆论、网络媒体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多管齐下,实现公共权力的“阳光运行”。
当然,在全球化背景下,反腐败还需要加强国际合作。早在2004年商务部发布的一份调查报告就显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外逃官员数量约为,4000人,携走资金约500亿美元。腐败分子为应对东窗事发,或悄然向境外转移非法所得,或将家人先期迁往他国,凡此种种,表明打击腐败需要国际合作,交流反腐经验,让腐败分子失去境外庇护场所,对遏制新的腐败案件的发生具有积极意义。
2、从个人层面看
反腐败,首先要求公共权力执行者深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对人民负责原则,要自觉加强主观世界的改造,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这是当权者有效抵制各种诱惑的根本。
其次,要树立社会主义义利观。作为领导干部,不能一味追求个人利益,更不能把个人利益凌驾于人民利益之上。大量案例警示我们,个人主义膨胀,必然导致以权谋私、走向腐败和堕落。领导干部只有树立正确利益观,坚持国家利益高于个人利益,防微杜渐,才能抵挡住金钱和物欲的诱惑,努力实践高尚的人生价值和人生追求。
再次,要增强法律意识。坚持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身居高位,不可奢求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深圳市市长因涉嫌严重违纪被调查,说明经济有特区,反腐无特区。在查处腐败案件中,没有职务高低之分、没有身份贵贱之别,更没有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的区别。
“看似寻常最奇崛,成如容易却艰辛”,改革开放不可能一帆风顺,反腐败同样艰难曲折,需要有打持久战的思想和心理准备,既要坚信反腐败光明的前途,又要准备走曲折的路。
[考场练兵]
1、加强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其根本目的是()
A、提高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
B、树立国家机关的形象与权威
C、维护人民的利益
D、保障公民监督权的真正实现
2、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必须坚持党的领导,这是因为()
①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
②中国共产党已形成包括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③中国共产党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行政
④坚持党的领导才能保障反腐斗争的正确方向,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
A、①②
B、②③
C、②④
D、①④
3、2009年6月7日,中纪委宣布,根据群众举报,通过广泛调查取证,原中共广东省深圳市委副书记、市长许宗衡涉嫌严重违纪被“双规”,接受组织调查。这表明()
A、中国共产党加强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
B、反腐败是当前的中心工作
C、中国共产党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
D、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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