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逐步推行无纸化办公的实施意见

2024-08-11

关于逐步推行无纸化办公的实施意见(6篇)

1.关于逐步推行无纸化办公的实施意见 篇一

中共淮北市委办公室关于推行精细化管理的实施意见

为切实提高市委办公室服务水平,经研究决定,在市委办公室各项工作中全面推行精细化管理,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把市委办公室建设成为市委决策支持系统”的总体要求,按照“谋划于决策前,督办于决策后,协调于全过程”的工作思路,以精、准、细、严操作为特征,以建立健全工作流程为重点,坚持精益求精,严格制度落实,逐步实现办公室工作由结果控制向过程控制、经验管理向科学管理转变,力争各项工作“零差错”,全面提升办公室整体管理水平。

二、总体目标和近期目标

总体目标:以科学化为方向,以精细化为取向,不断改进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和工作标准,细化责任,严格考核,建立起全过程、全方位的精细化管理体系,加速实现管理思想科学化、管理组织精干化、管理方法精细化、管理手段现代化、管理人才知识化,逐步形成比较科学完善的办公室精细化管理长效机制。

近期目标:2007年下半年,从各项基础工作抓起,仔细查找办公室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按目标管理和过程控制的要求,在办公室各岗位全面推行精细化管理活动,使办公室的各项工作的运行始终处于受控状态,管理工作更加务实、更加高效。

三、基本原则

推行精细化管理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是以人为本的原则。把以人为本的思想贯穿到精细化管理的各个方面,通过有效激励和约束,最大限度地发挥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实现工作效率的最大化。

二是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按照办公室推行精细化管理的总体要求,确定各科室推行精细化管理目标任务,不提不切实际的空洞口号,不做不切实际的表面文章。

三是过程控制的原则。对每一项工作职责和任务,明确工作链,绘制流程图,搞好过程控制,推进每个工作环节的精细化,确保实现办公室整体精细化管理目标。

四是精益求精的原则。以观念创新引领思路创新和方法创新,树立严谨细致、精益求精的工作作风,做到精于事前、细于过程,持续改进,完善提高。

五是方便考核的原则。对工作目标量化和具体化,对难以量化的目标任务,根据情况认定边界考核条件,减少不确定因素在考核中的影响。

四、主要内容

精细化管理的核心内容是“五精、五细、五化”:

“五精”:一是争创一流业绩,打造管理业务精品;二是建设节约型机关,推行管理成本精算;三是推进党务内网建设,掌握运用现代办公技能的科技精华;四是创建学习型机关,培养办公室人才精英;五是建设和谐机关,塑造办公室文化精髓。

“五细”:一是细分目标和任务;二是细分人员岗位;三是细分科室职能;四是细分工作流程;五是细分制度和责任。

“五化”:一是细化;二是量化;三是流程化;四是标准化;五是科学化。

五、方法步骤

推行精细化管理要坚持与全市每年开展的解放思想主题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与机关效能建设结合起来,与提高人员素质、促进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具体步骤是:

1.学习动员。通过召开动员会,组织学习等途径,引导大家充分认识推行精细化管理工作的重要

意义,增强搞好精细化管理的自觉性,积极主动地做好精细化管理工作。

2.起草文件。按照科学、规范、精细的要求,各科室局依据各自职能,制定市委办公室《精细化管理实施细则》和《精细化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在《细则》制定中,要按照“小中见大、细中见精”的思路,编写各科室工作精细化管理标准,其主要内容包括:1.工作职责,2.工作流程(画出流程图),3.过程控制,4.岗位说明,等等。《细则》制定后,由分管主任认真审定。

3.形成方案。由人事科将审定后的《细则》进行汇总,形成《市委办公室精细化管理总体方案》,提交精细化管理领导小组研究后实施。

六、几点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精细化管理是被实践证明的先进管理模式。实施精细化管理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机关管理科学化水平的重要举措,是创新办公室管理方法和手段,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的具体实践。办公室全体同志都要提高认识,全面把握和深刻领会精细化管理的灵魂和精髓,把思想统一到推进精细化管理的目标和要求上来。

2.加强领导,全员参与。推行精细化管理是一项开创性工作,必须有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为此,决定成立市委办公室精细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推行精细化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每个岗位和每个干部职工。因此,必须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依靠大家的智慧和创造力,使每个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开展精细化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形成人人主动参与精细化管理的良好局面。

3.注重细节,以点带面。各科室(局)要按照开展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和部署,密切结合工作实际,找准自身工作的重点和薄弱环节,关注每一个细节,抓好每一个环节,做好每一件小事,带动和促进各方面工作,推动整体管理水平的提升。

4.强化考核,务求实效。把推行精细化管理作为机关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及“优秀科室和优秀个人”评选的重要依据,加强量化考核工作,促进精细化管理措施的落实,形成良好的激励约束机制。具体工作由办公室精细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考核办法,形成比较科学完善的实绩考核体系,努力把精细化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2.关于逐步推行无纸化办公的实施意见 篇二

为贯彻落实全国及全省“六五”普法规划、《湖南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和省委《法治湖南建设纲要》,推动法制

宣传教育事业创新跨越发展,创新普法形式,增强普法教育和普法考试的针对性、实效性,充分利用网络在学法用法中独特优势,实现学法用法及法律知识考试网络化、信息化、无纸化,提高工作效率,节约普法成本,提高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积极性、主动性,保障国家工作人员网络学法用法和普法考试无纸化工作深入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根据全国及全省“六五”普法规划和《湖南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适应互联网时代普法工作电子化、信息化发展的迫切要求,充分利用网络学法的独特优势,积极创新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新形式,努力提高领导干部、公务员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的实效性和便捷性,扎实开展“六五”普法工作,确保“六五”普法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为推动全省“四化两型”战略实施,建设“法治湖南”提供坚强的思想保障。

二、工作目标

在“六五”普法初期迅速在全省各类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范围内启动和普及应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 组织研发的《无纸化学法用法及考试系统》软件(以下简称《普法无纸化系统》),由各级宣传、司法行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和依法治理办公室加强对广大用户单位的管理和指导,逐步提高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对《普法无纸化系统》的操作水平,不断规范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和普法考试无纸化工作,确保国家工作人员普法教育取得实际效果,节约普法成本。

三、组织实施

国家工作人员网络学法用法和普法考试无纸化工作由各级宣传、司法行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和依法治理办公室共同组织实施,具体业务工作由省委法治湖南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下称省委法治办)和各地依法治理办公室承担,实施范围为省、市、县(市、区)、乡(镇)四级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各机关企事业单位使用普法(宣传)经费申购安装一套《普法无纸化系统》局域网版,全体人员通过单位局域网的TE脱机浏览器浏览、学习法律知识和参加普法考试。尚未组建局域网的单位和有局域网的单位但个别办公电脑不足的普法对象,应在规定的统考时间内到本级依法治理办公室指定的计算机考场,参加普法无纸化集中考点考试。各单位在普法无纸化工程实施过 程中不向个人收取任何费用。

四、实施步骤

(一)摸底调查阶段

由各市、县(市、区)依法治市、县(市、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本辖区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数量及其局域网配置情况进行摸底统计,并逐级上报至省委法治办汇总情况。省直单位和中央驻湘单位情况由省委法治办委托省直机关工委摸底统计。

(二)申购培训阶段

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省委法治办将根据各地、各部门申报情况统一申购《普法无纸化系统》。期间,省委法治办公室将召开一次由各地、各部门具体业务工作人员参加的技术培训会。

(三)安装检查阶段

3.关于逐步推行无纸化办公的实施意见 篇三

关于推行大学生义工服务活动的实施意见(试行)

一、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意》(中发【2004】16号文件)和《中宣部 中央文明办 教育部 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会实践的意见》(中青联发[2005]3号),努力提高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创新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形式和载体,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第二条 推进义工服务活动的总体要求是:准确把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新形势和新任务,探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新载体,进一步密切大学生与社会的联系,通过组织引导大学生服务校园、服务社区,服务群众,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和谐校园、和谐社区、和谐社会建设。

第三条 大学生义工服务活动是指大学生基于爱心、信念和责任,志愿贡献个人的时间及精力,在不为任何物质报酬的情况下,为改善社会服务,促进社会进步而提供的服务。

第四条 推进大学生义工服务活动是我校加强学生教育管理的有益探索,是新形势下创新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方法和手段的重要形式,是培养社会责任感,提高大学生社会实践能力的重要载体,在培养学生综合素质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第五条 大学生义工服务活动是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展示大学生时代精神风貌有效渠道。大力推进大学生义工服务活动必将进一步为学生提供更多接触社会、了解社会的机会。每一个大学生都应在义工活动中在自己的能力范围内尽可能回报社会、服务社会,以便今后更好融入社会。

第六条 各二级学院要以社会服务和社会工作为主要内容,以日常的各类公益性活动为载体,以校园文化建设为依托,以义工制度建设为保障,组织和引导大学生深入社会、深入社区、深入校园,开展各种义工服务活动,力争在形式上有创新、在内容上有特色、在成果上有突破,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形成一批具有自身特色的大学生义工服务活动品牌。

二、开展义工服务活动的基本原则

第七条 以人为本,关注民生。以服务社区居民和校园为根本出发点,突出关注社区困难群体,切实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使困难群众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第八条 自愿参与,无私奉献。义工服务活动是由大学生义工自愿从事的公益性服务。不管是加入义工组织,还是参与义务服务活动,都要尊重学生本人意愿,不搞强迫命令。所有学生义工进行的义务服务都是无偿的,不收取任何报酬的无私奉献。

第九条 充分发动,广泛参与。各二级学院要深入宣传,广泛发动,充分调动每一名大学生参加义工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广泛深入校园、社区居民和社区的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单位,最大程度地实现共驻共建。

第十条 各尽所能,形式多样。着眼于“社会所需,义工所能”,以社区需求为依据,根据自身人力、物力、财力等实际,把社会需要和服务能力结合起来。服务的形式应在服务实践中不断完善和创新。既可以用一技之长助人一臂之力,也可以用爱心解他人燃眉之急;既可以长期,也可以短期;既可以用脑力,也可以用体力;既可以用精神,也可以用物质。

三、义工服务活动的主要内容和重点领域

第十一条 义工服务活动要突出社区服务,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品牌,本着“学校关心、群众需要、义工所能”的原则,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公益性、扶困性、福利性的服务项目上。具体可分为九大服务项目:

(一)宣教类: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协助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协助社区广泛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对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制止;

(二)帮扶类:向“爱心超市”捐赠物品,定期帮扶社区残疾人、孤寡老人、特困家庭及学生等,为其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三)维权类:定期开展法律知识宣传,进行法律援助和民事调解;

(四)环保类:配合“城乡清洁工程”,定期开展环保知识宣传,共同搞好清洁卫生,认养社区绿地,开展社区绿化;

(五)维稳类:参加社区治安巡逻、值勤保卫,维护社区治安,维护社区稳定;

(六)医疗类:定期开展医疗保健知识宣传和服务;

(七)就业类:帮助社区居民转变择业观念,积极挖掘就业岗位,开展职业介绍;

(八)党建类:协助社区党组织抓好自身建设,搞好党员教育管理,帮助改善社区党组织的工作设施和基础条件,研究解决社区党建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九)其他社会公益性活动和各种校园服务活动。第十二条 义工服务活动的重点领域是:以社区老年人、未成年人、外来务工人员、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和低收入家庭为重点服务对象,把社会救助、慈善公益、优抚助残、敬老扶幼、治安巡逻、环境保护、社区矫正、科普咨询和法律援助等作为重点服务领域,使社区为大学生义工服务与满足居民群众最迫切最直接最现实的需要更好地结合起来,与建设和谐社区的各项工作更好地结合起来。

四、义工队伍的组建和管理

第十三条 学校成立大学生义工服务活动指导中心,挂靠在团委。学校义工服务活动指导中心负责对全校的义工服务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指导和检查,根据学校整体工作的安排,拟定义工时间、项目,在全校招募、组织义工人员,并做好组织管理和义工审核工作。

第十四条 各二级学院成立院级大学生义工服务活动指导中心,挂靠在各学院团委。具体工作如下:

(一)组织报名。要广泛深入发动,搞好组织引导,组织学生参加义工报名。要指定专人负责义工的报名登记及组织协调工作。凡是政治坚定、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善于沟通、团结协作、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具有从事义工服务能力的学生均可报名参加义工服务活动。

(二)分类编队。各二级学院义工活动指导中心要根据学生的特长、爱好和志愿,根据对义工进行分类任岗,每位义工可以多岗开展服务。

(三)衔接管理。各二级学院义工活动指导中心对义工进行分类编队后,各二级学院义工活动指导中心要按照分级管理的要求,主动与学校相关单位、社区街道办事处、社区党支部、居委会协调,确定相对稳定的义工服务区域、服务对象,并定期组织开展活动。要在具备条件的社区组建义工服务站,接受和管理大学生义工队伍。

(四)开展服务。各二级学院义工活动指导中心负责组织本院学生组成义工团队开展相应的义工专项服务,将参加义工活动的学生名单及活动内容报校备案,经学校大学生义工活动指导导中心审核批准后,组织学生开展义工服务活动。

(五)活动记载。各二级学院义工活动指导中心做好义工工时的审核与记载工作,并及时公布。

第十五条 学生参加义工情况记入《大学生综合素质拓展证书》,作为获得奖助学金和评优评模等正面评价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十六条 各级学生组织要主动做好义工活动的协调服务工作。

五、加强大学生义工服务活动的组织领导

第十七条 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大学生义工服务活动,切实加强领导,制定方案,精心组织,落实责任,使本单位的大学生义工服务活动有计划、有步骤地全面推进。各学院团组织要把开展大学生义工服务活动作为加强团组织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对义工服务活动的督查、指导和帮助,确保活动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

第十八条 注意创新载体,丰富形式。要坚持把集中活动与经常服务结合起来,把流动性服务和阵地式服务结合起来,采取结对帮扶、专场服务和上门服务等方式,随时为群众、为社区提供服务。有条件的单位可创办大学生义工服务专题网站,开发互动式的管理系统,引导大学生在网上志愿加入服务组织、自主选择服务项目、自行与服务对象协商确定服务形式。

第十九条 整合组织资源。学校大学生义工活动指导中心将逐步整合志愿者资源,现有的青年志愿者、社区志愿者等各类志愿组织在保留现有名称、各自开展活动的同时,逐步整合到大学生义工服务社区活动中,形成统一的义工工作体系。

第二十条 健全工作制度。各二级学院义工活动指导中心要建立健全大学生义工登记制度、分组制度、培训制度、工作交流制度、评价激励制度等,不断加强义工的教育管理,促进义工服务向制度化、规范化方向发展。要把开展义工活动情况与学生评优结合起来,并作为重要依据之一。

第二十一条 努力营造良好氛围。要大力宣传开展大学生义工服务活动的重要意义,大力宣传大学生义工的先进事迹,弘扬大学生义工的无私奉献精神,扩大宣传的辐射面,增强宣传的影响力,努力营造“有时间做义工、有困难找义工”的氛围,不断把我校开展义工服务活动引向深入。

襄樊学院学工处(部)共青团襄樊学院委员会

4.关于逐步推行无纸化办公的实施意见 篇四

实施意见

为扎实推进我县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进一步转变农村基层干部工作作风,扩大农村基层民主,保证人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经县委研究决定,在全县农村全面推行以“每村每年召开两次村党员和村民代表联席会议讨论村务大事”为主要内容的“两村两会”议事工作法。各镇(街道)要选择一个村作为试点,取得经验后再在全县各村推广。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维护农村稳定、促进农村发展这一大局,以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村民自治为依据,以在我县开展“民情日记”、“民忧档案”活动、推广“四议两公开”、“四民主工作法”为基础,进一步落实“两村两会”议事工作法,使村党支部真正成为“有人办事、有钱办事、能办成事”的坚强堡垒,打造群众满意的农村干部队伍。

二、方法步骤

1、调查摸底,理清民意。年初,先由镇驻村干部和村驻组干部分别到村小组召集村民大会或户主会议,重点收集群众反映的重大 民生问题和对村“两委”班子及班子成员的意见;再由村“两委”干部对所收集的意见进行汇总,并进行分类,可分为本村“两委”重点解决的焦点、难点问题、村“两委”班子的意见、村“两委”班子成员的意见,进行研究,初步提出列入本重点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并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

2、召开“两会”,共商大事。召开村党员和村民代表联席会议,向党员和村民代表通报征集的意见、拟列入本重点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征求党员和村民代表的意见。并对本村集体收入的使用情况计划向村民作出说明,重点规划做好公益事业的资金安排。各村用于公益事业的资金安排具体事宜,可根据村集体经济收入的情况,由村党员和村民代表联席会商定具体比例或数额。

3、郑重承诺,抓好整改。村“两委”班子结合“双向承诺”工作的要求,对村党员和村民代表联席会议内容、本需落实的重点、难点工作、计划投入资金、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等事项进行公开。结合“四议两公开”,对列为本重点解决问题,以党支部大会和党务、村务公开的形式,每季度将进展情况进行公布,接受群众的监督。

4、检验成效,再开“两会”。年终,村“两委”认真对照年初的承诺事项,对落实重点难点工作及资金的使用等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召开村党员和村民代表联席会议,对一年来落实重点难点工作及资金的使用等情况及“双向承诺”的情况进行通报,请与会人员提意见。再由镇组织发放满意度调查表,对本村“两委”班子 及村干部履诺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

三、组织实施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镇(街道)党(工)委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强化对农村推行“两村两会”议事工作法的领导和指导。要成立领导机构和办公室,明确党(工)委主要为第一责任人,村党支部书记为具体责任人,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促一级、层层抓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推动“两村两委”议事工作法落到实处。

2、健全机制,加强督导。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民政、涉农部门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落实镇领导班子联点包片责任制,深入挂点村检查指导,帮助处理推行“两村两会”议事工作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完善村党员和村民代表联席会议制度,召开会议应有一半以上党员、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参加,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同意;建立健全村理财小组和村廉政监督员工作机制,加强对党员干部和村财务的监督管理。建立督查制度,成立督查小组,掌握情况,解决困难,推动平衡发展。把推行“两村两会”议事工作法作为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成效和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实行目标管理,层层分解,落实任务,严格考核奖惩。完善考核结果的奖惩运用,对满意度测评中满意率低于60%以下,村支部书记、主任不能参加第二年的评先评优。县委组织部、基层办将不定期到村进行抽查,将抽查的情况进行通报。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镇(街道)要以办点示范作为推进 工作的有力抓手,培育和树立一批推行“两村两会”议事工作法的先进村作为示范点,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要认真总结的推广“两村两会”议事工作法中涌现出来的好经验好做法,树立好典型,并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作用,采取经验交流、现场观摩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积极引导,努力营造推行“两村两会”议事工作法的良好氛围。

5.关于逐步推行无纸化办公的实施意见 篇五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新要求,围绕“组织创先进、党员争优秀、教师有提升、群众得实惠”的总体目标,以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动力,以转变教育发展方式为主线,以“两抓两创”(抓形象,创建六型机关;抓发展,创建和谐校园)为重点,倡导以抓经济工作的理念谋划基层党建工作,将项目管理的手段和方法引入基层党建工作,通过抓好组织体系、骨干队伍、活动载体、工作制度、场所阵地等建设,着力破解一批基层党建工作的共性难题,培育一批富有自身特色的党建工作典型,打造一批高质量、可推广的基层党建工作品牌,探索出一条体现永修教育特色的基层党建工作科学化发展新路,为推动教育科学发展、加快我县 “三个基地一个中心” 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牢固树立“围绕科学发展抓党建、抓好党建促科学发展”的理念,紧扣我县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时期的总体目标,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服务推进教育科学发展,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服务维护校园和谐稳定,找准工作着力点,做好基层党建与全县中心工作的“结合”文章。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将服务师生、做好群众工作作为基层党组织的核心任务和基层干部的基本职责,把抓好基层党建重点工作项目的过程变成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提升群众幸福指数的过程,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坚持强基固本,创先争优。将抓基层、打基础作为基层党建重点工作项目化管理的根本立足点,引导和带领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结合实际,立足本职,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在支持项目、参与项目、服务项目、推进项目中创先进、争优秀。

——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将改革创新精神贯穿基层党建重点工作项目化管理的全过程,把握基层党建工作新规律,创新工作新理念,拓展工作新领域,完善工作新机制,把有效做法制度化、管用经验长效化,体现基层党建工作的时代性、规律性和创造性。

——坚持分类指导,注重实效。大力倡导求真务实之风,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统筹城乡基层党建工作,突出重点,分类推进,稳步实施,使之更加符合实情、切合实际、增强实效,推动党建工作出成果、出经验、出典型。

三、项目设置

基层党建重点工作项目化管理,坚持科学设计、分类设置、统筹推进的方针,分为机关党建、学校党建两大类、五大工程、15个重点项目。具体内容是:

(一)学校党建:重点围绕提升办学水平、促进内涵发展,实施“一校一品”、“素质提升”、“教研兴校”、“强本固基”等“四大工程”,为实现永修教育进位赶超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证、组织保证和政治保证。

1、“一校一品”工程。主要项目是:学校办学品牌建设。

2、“素质提升”工程。主要项目是:(1)“支部评级创先进,党员定星争优秀”活动;(2)学校班子成员绩效考核;(3)师德师风建设;(4)教师全员培训。

3、“教研兴校”工程:主要项目是:(1)校本教研科学管理;(2)教学质量科学管理。

4、“强本固基”工程。主要项目是:(1)学校班子规范化建设;(2)党建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3)党务、政务公开规范化建设;(4)平安校园建设。

(二)机关党建:重点围绕转变机关作风、提高机关效能,服务招商引资、创建省级卫生县城、“两违”整治等中心工作,实施“三强双争”工程,为推进“三个基地一个中心”建设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

“三强双争”工程具体项目是:(1)强化班子建设;(2)强化阵地建设;

(3)强化作风建设;(4)“支部争先进,党员争优秀”活动。

四、方法步骤

推行基层党建重点工作项目化管理,由县教育局党委牵头抓总,各基层党组织具体负责实施,主要包括项目申报、立项、实施、结题、验收、表彰等工作环节,主要步骤是:

(一)项目申报与立项

1、项目申报。各校根据自身实际和工作基础,有所侧重地从基层党建15个重点工作项目中确定相应的项目(见附件1),并可在此基础上自行增设项目,再填报《永修县教育系统基层党建重点工作项目申报表》(见附件2),说明实

施项目的范围、背景、基本思路、主要内容、预期效果、实施计划和工作措施等,经学校班子集体研究后,向局党委申报。

2、项目立项。在对各校的申报项目进行综合比较、论证评估后,从中择优确定一批项目予以审批立项。项目申报、立项原则上每学年集中开展一次,2011-2012学的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11年12月15日,以后在每年9月底前接受项目自行申报,并根据申报情况由局党委进行立项。

(二)项目实施与结题

1、建立台账,精心实施。各校申报项目经审批立项后,要统一建立基层党建重点工作项目库和管理台账,实行基层党组织承办、局党委督办的工作机制。承办单位党组织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县教育局党委对纳入基层党建重点工作项目化管理的项目,进行跟踪指导和检查督办,分析和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向实施单位反馈。

2、总结完善,按时结题。项目实施告一阶段后,承办单位要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对照项目目标任务逐一自查,查漏补缺。在项目任务完成、目标实现后,分项目形成项目实施总结报告,及时向局党委申请项目验收。总结报告大体分为项目概况、实施情况、成果经验、评价建议等四个部分。

(三)项目验收与表彰

1、项目验收。在接到项目承办单位的项目验收申请后,将组织有关人员成立项目验收组,到项目实施区域进行验收。根据验收结果,对项目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分优秀、较好、一般三个等次。

2、项目表彰。根据项目验收和评估结果,对在项目化管理工作中评估为“优秀”项目的单位党组织进行表彰。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领导,县教育局党委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党建工作项目化管理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局办公室组织实施,局机关各股室予以配合。各校也要成立党建工作项目化管理领导小组,由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抽调精干力量,落实工作责任,精心组织实施,抓好党建工作项目的调度、推进,保证项目取得实效。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校要充分运用多种媒体广泛进行宣传,充分调动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参与党建工作的积极性。要采取现场推进会、经验交流会等多种形式,交流成果,推广经验,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党建工作水平的提升。

(三)强化保障措施。各基层党组织要为项目的实施提供必要的人、财、物等方面的保障,为党建重点工作项目化管理创造良好的条件。

附件:

1、全县教育系统基层党建重点工作项目一览表

2、全县教育系统基层党建重点工作项目申报表

6.关于逐步推行无纸化办公的实施意见 篇六

推行党务公开的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上级组织工作会议精神,着力构建民主开放的党务工作新机制,积极推动和发展党内民主,现就全区基层党组织推行党务公开制度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为目标,以《宪法》、《中国共产党章程》、《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和党内其它法规为依据,积极探索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的有效途径,增强党建工作透明度,拓展党内民主渠道,保障党员、群众的民主权利。推行党务公开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依法依纪、客观真实原则。依照党章和党内法规以及党的方针政策,通过一定形式将党内事务真实、及时地向党员或群众进行公开,公开内容真实可信,结果客观公正。

(二)先党内后党外原则。正确处理和把握党内公开与党外公开的关系,按照先党内后党外的要求,根据不同的公开范围,采取适当的公开形式。

(三)注重实效原则。坚持从基层党组织的实际出发,既积极推行、大胆实践,又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增强党务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相结合。

二、实施范围

全区所属各基层党组织。

三、公开内容和形式

(一)基层党组织的重要决策、主要工作、重大活动等;

(二)涉及党员权利义务以及党组织经常性、日常性工作的安排部署、决定、决议等党员群众高度关心的问题。

可按固定公开、定期公开和随时公开三种形式进行。

(一)固定公开内容:

1、组织设置和党组织班子成员分工组成和联系方式情况;

2、党务公开监督小组人员组成和监督电话;

3、党建工作计划和上一目标完成情况;

4、党员民主评议情况,包括参加的党员数、群众代表数,评议过程及评议处置结果等情况。

(二)定期公开内容:

1、党组织会议讨论决定的重要决策、决议和措施;

2、党组织工作目标进展或完成情况;

3、组织党员开展集中性主题学习教育活动情况;

4、党员参加组织活动情况以及在岗履职评议情况;

5、党员开展结对帮扶情况;

6、困难党员补助情况;

7、党员受奖惩情况;

8、捐款捐物使用情况;

9、党员缴纳党费情况;

10、上级拨付党的工作经费使用情况;

11、党组织特色活动和工作经验等。

(三)随时公开内容:

1、发展党员情况:及时对拟确定发展对象、拟被吸收预备党员、预备期将满拟被转为正式党员的人选实行事前公示;

2、先进评比情况:主要公开党组织推荐有关人员参加上级荣誉评比的类别、条件、方法、初定名单等内容;

3、干部调动和任免基本情况:主要公开调动和任免(拟任)对象的姓名、性别、简历、职务、推荐、酝酿、考察、公示、决定等基本情况;

4、后备干部、党代表等的推荐(选)的情况;

5、党员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办理情况;

6、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工作要求、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

7、上级党组织和本单位党组织认为需要公开的其它内容。以上凡定期公开内容,可视情况分别按月、季度、半年公开。

四、公开的方法

(一)公开的形式:

1、通过有关会议、定期通报、设立文件查阅处等形式进行公开;

2、党组织在单位定期报告工作;

3、在中心地带或醒目的地方建立党务公开栏进行公开;

4、设置党务公开意见箱和监督电话;

5、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创造其它公开形式。

(二)公开的程序

1、审核环节。每项公开内容在公开前必须经党(支)委会

集体审核,重大事项,应报上级党组织审核把关。

2、预公开环节。党(支)委在决定或办理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时,应当在作出决定或办理前将方案公布,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并进行必要的调整,在调整后及时公开。

3、公开环节。已经审核的公开内容及时进行公开。对于党内重大决策、干部任免和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等党内事务采取先党内、后党外的顺序进行公开。

4、反馈环节。公开期间,明确专人负责筛选、整理群众通过各种渠道反映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并将处理和落实情况予以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每次公开后,要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对群众提出的合理建议,要积极采纳,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及时加以解决。

(三)公开的时间:

公开的时间要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凡做出的决定或决议一周内必须公开,公示时间一般不可少于7天。要坚持做到定期公开与及时公开相结合、长期公开与阶段性工作相结合。固定内容要长期公开;常规工作要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要逐段公开;热点问题、重点事项要及时公开。

五、监督机构

成立党务公开监督小组,负责对党务公开全程监督。区直机关及所属各级党组织党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为3—5人,由本单位党员推选产生。镇(街道)党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为5—7人,由镇(街道)纪委委员、党员代表、人大代表以及群众代表组成,村(社区)党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为3—5人,从本村(社区)

党员、村(居)民代表中推选组成。党务公开监督小组设组长1名,成员原则上要有各级党代表或党员代表参加。

党务公开监督小组的权利:督促本单位党组织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公开党务;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一般问题向本级单位党组织反映,并督促整改落实,情节严重的要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反映,由上级党组织处理,处理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个月;列席直接涉及党员群众利益的有关会议。

党务公开监督小组的义务:向党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报告党务公开监督小组工作情况;向党员群众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单位党组织的有关决策和工作部署;及时向单位党组织反映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党务公开监督小组设立《党务公开登记簿》,将公开的内容、时间、审核人逐次登记,归档备查。

六、有关要求

(一)落实工作责任。各单位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将党务公开工作纳入党建目标责任制,严格按照要求,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各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是党务公开的主要责任人,各党(工)委副书记(组织委员、政工科长)是党务公开的直接责任人,负责党务公开的具体事务性工作。在推行党务公开过程中,对不按规定进行党务公开或搞假公开的基层党组织和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对主要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党纪处分。

(二)加强督促指导。区纪委、区委组织部要加强对全区党务公开工作的督促指导,各党(工)委负责对本单位下属党(总)

支部党务公开工作的督促指导、组织协调,及时掌握工作动态,要形成向本单位党代表汇报工作制度,并将党务公开情况每半年向区纪委、区委组织部汇报。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将定期组织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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