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采样管理办法

2024-10-06

煤炭采样管理办法(精选11篇)

1.煤炭采样管理办法 篇一

Q/CDT-HXSCP 202013—2015

目 次

前言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总则„„„„„„„„„„„„„„„„„„„„„„„„„„„„„„„„„„1 4目标„„„„„„„„„„„„„„„„„„„„„„„„„„„„„„„„„„1 5采样机日常管理„„„„„„„„„„„„„„„„„„„„„„„„„„„„ 1 6机械采样„„„„„„„„„„„„„„„„„„„„„„„„„„„„„„„„3 7人工采样„„„„„„„„„„„„„„„„„„„„„„„„„„„„„„„„4 8补充煤样的操作办法„„„„„„„„„„„„„„„„„„„„„„„„„„„4 9指标„„„„„„„„„„„„„„„„„„„„„„„„„„„„„„„„„„5 10回顾与记录„„„„„„„„„„„„„„„„„„„„„„„„„„„„„„ 5 11检查与考核„„„„„„„„„„„„„„„„„„„„„„„„„„„„„„.6 12附则„„„„„„„„„„„„„„„„„„„„„„„„„„„„„„„„„.6

Q/CDT-HXSCP 202013—2015

前 言

本标准是按《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企业标准编制规则》结合目前我厂“三大项目”实施具体情况编写的,编写要求和表达方法与《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企业标准编制规则》完全一致。

本标准自2016年01月01日起实施,原标准《汽车煤采样管理标准》(大唐户二燃质[2015]85号文中Q/CDT-HXSCP 202007—2015)同时作废。

本标准由燃料质量管理部提出。本标准由燃料质量管理部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燃料质量管理部。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闫保林 杨玉伟 徐宝乐 张少波 油森桂 李铭 高如意 杨晶 本标准审查人: 王巍 任宝同 本标准批准人: 雷震

本标准由燃料质量管理部负责解释。

Q/CDT-HXSCP 202013—2015

汽车煤采样管理标准 范围

1.1本标准规定了大唐户县第二热电厂入厂汽车煤机械采样的管理内容。

1.2本标准规定了大唐户县第二热电厂入厂汽车煤机械采样的管理程序。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但是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燃料管理制度汇编》

《大唐陕西发电有限公司火力发电企业燃料管理工作标准》

采样方法 GB/T 19494.1-2004 《煤炭机械化采样第1部分:采样方法》 采样方法 GB 475-2008 《商品煤样人工采取方法》 3 总则

为了保证入厂煤采样的真实、准确、公正,确保机械采样设备所采到得子样在采、封、流转的环节中不出差错;启动煤场人工采样过程及操作规范,保证公平、公正,按照大唐集团公司、大唐陕西分公司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标准。4 目标

本标准旨在为了保证入厂煤采样的真实、准确、公正,确保机械采样设备所采到的子样在采、封、流转的环节中不出差错。5 采样机日常管理 5.1采样机室管理 5.1.1 5.1.2 5.1.3

严禁无关人员进入采样机平台,外来参观、学习人员进入需履行登记手续。汽车煤采样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有事离开应向组长履行请假手续。

汽车煤采样员需持证上岗,严格按国标进行采样,且不定期调换,主动接受监督。Q/CDT-HXSCP 202013—2015 5.1.4 禁止在汽车煤采样区域吸烟。

5.1.5 每班下班前必须进行卫生清扫工作,保持汽车煤采样装置整洁干净。5.2 集、存样间的管理

5.2.1 严禁无关人员进入集、存样间。

5.2.2 进入集样间时须保证两名及以上工作人员。5.2.3 非工作人员进入集存样间应履行登记手续。

5.2.4 清理样罐由采样监督员和采样人员同时在场进行,以确保样罐煤样无偏差。5.2.5 样罐密封喷码一次完成,喷码完整清晰。

5.2.6 每班认真核对样罐数量、重量、编码等信息,记录清晰。5.2.7 任何人不得带包进入原煤集样间。5.2.8 禁止在集样间吸烟。

5.2.9 保持集样间的清洁卫生,工器具摆放整齐。5.2.10 退出集、存样间应将门闭锁。

5.2.11 出现下列情况时,入厂煤进行人工采样后,煤样在采样人员和制样人员之间进行交接时,可为明码。

5.2.11.1 “数字燃料”管控平台出现故障,一次码无法生成时(报部门主任后)。5.2.11.2 燃煤中间商要求监督采样过程、制样过程并分样时。6 机械采样

6.1 采样环节采取机防与人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采样人员应保持高度的责任心,加强采样设备的巡回检查、定期实验等工作,确保采样机的正常可靠运行。

6.2 采样人员不定期轮换,严格按国标及相关操作制度执行,主动接受监督。

6.3 采样人员巡回检查并判断来煤是否符合机械采样条件,若不符合将及时汇报部门领导启动人工采样流程。

6.4 煤车驶入规定采样区,司机熄火、下车,按语音提示进行自主采样。

6.5 采样点随机选取,20吨以下每车一个子样、20-30吨每车两个子样、30吨以上每车3个子样。6.6 有混配煤、初次供应入厂的煤、信誉度差的煤增加1-2个采样点。6.7 高低硫煤分开采样,避免出现混样。

6.8 若两台采样机同时故障,汇报部门主任,启动煤场人工采样流程。6.9 采样机故障检修、维护与生产主要辅机同等对待。

Q/CDT-HXSCP 202013—2015 6.10 采样机两年检验一次。7 人工采样

7.1 必须车车采样不漏采,机械化采样设备的机采率100%。优先采用机械化采样,但在下列情况时,可经厂主管领导书面同意后按国标规范进行人工采样: 7.1.未安装机械化采样装置;

7.1.机械化采样装置故障不能投入使用(设备退出48小时以上必须上报分子公司燃管中心); 7.1.来煤无法使用机械化设备采样;

7.1.机械化采样不能满足正常接卸需求,影响电煤供应。7.1.采样机控制系统故障或“数字燃料”平台故障。

7.2

人工采样时,应执行GB 475-2008《商品煤人工采样方法》工作标准。7.3

人工采样必须在监督下进行。

7.4

采样人员检查准备采样工器具。采样工具:使用开口尺寸不小于300mm的尖铲。7.5

采样深度:一般为0.4m以下,各采样点的深度尽可能一致,特殊情况可做特殊处理。

7.6

采样点的选定:将车厢划分成若干区域(把车厢划分为18个小块)。子样数目:20吨以下每车 一个子样、20-30吨每车两个子样、30吨以上每车3个子样。

7.7

采样量:粒度小于50mm的原煤,每个采样点不小于3Kg,各点的采样量应一致。

7.8

汽车煤采用人工采样方式时:采用将煤卸到煤场后煤堆采样方式,按照煤堆形状,划分采样区 域,由监督人员采用摇号方式随机确定采样点位置。

7.9

采样过程中不应将所采的煤块、矸石块漏掉或舍弃,如漏掉或舍弃按规定该样品作废。7.10

采样、收样、存样过程监督人员全程监督,需填写人工采样的原因和车号,且收样桶需加锁。8 补充煤样的操作原则

8.1根据国标规定使每一部分煤都有被采出有代表性样品的原则,在常规采样的基础上再采集补充 煤样,然后将采集的样品混合,做为该矿点的当批煤样。8.2 存在以下情况,经主管领导同意,安排采集补充煤样: 8.2.1 8.2.2 8.2.3 8.2.4 8.2.5

同批次煤中部分车辆因三大项目系统故障或采样机故障等不具备机械采样方式时。进煤粒度极不均匀,粒度大于50mm以上,影响采样设备安全或采样精度时。来煤湿粘,发生采样机堵塞时。煤质上下不一致的来煤。

对个别水分含量较大的煤矿,全水≥18%不符合机械采样时,在国标规定深挖0.4m以下采样的 Q/CDT-HXSCP 202013—2015 基础上,单独取全水分煤样。

8.3人工采样作为补充煤样时,必须按照同批次、同数量、同缩分比的原则进行并样,严禁人为随 意并样。

8.4 上述工作必须在监审部监督下、燃料部见证下方可进行。9 采样流程异常处理

9.1水箱存水,发现一次扣罚一吨。

9.2 正常情况下,车厢打起1m后不滴水才能采样、过磅,发现滴水时扣罚1-2吨。9.3 对于矿方生产原因造成煤中含水,车厢打起后发现车厢滴水时按0.2-0.4吨处罚; 9.4 对于矿方生产原因造成煤中含水,发现车厢线性流水时按净重的5-10%处罚或涳水至滴水状 态再按9.3处理。

9.5 发现车厢局部加水,扣罚2吨。10 指标

采样合格率100%。11 回顾与记录

按照管理要求,日常管理工作中形成的运煤车辆记录、纪要、通报、材料等应由归口管理专工 负责整理、发布、归档。12 检查与考核

12.1 采样工作由分管主任具体负责落实和监督,对于工作责任心差,不按照规定进行采样工作的进 行考核。

12.2 在采样过程中发现煤车浇水、掺假、包心、煤中加沙、矸石等煤质异常情况,确认属实后每车 奖励50-200元。13 附则

本标准由燃料质量管理部负责解释。

2.煤炭采样管理办法 篇二

适应于使用中的机械化火车采样、汽车采样、皮带中部煤炭采样装置性能鉴定。

2 性能鉴定的目的

煤炭机械化采样装置性能鉴定的目的是评判采样系统在例常使用条件下所采集样品是否具有代表性, 总精密度和全水分损失是否达到国标要求;该装置的整体系统偏倚是否达各相关方协商的要求或者国标要求。确保贸易结算公平, 有效提高煤炭利用率, 制定行之有效的环境治理方案。

3 性能鉴定的依据

依据如下标准等:

《煤炭机械化采样方法》 (GB/T19494-2004) ;

《煤中全水分测定方法》 (GB/T211-2007) ;

《煤的工业分析方法》 (GB/T212-2008) ;

《煤样的制备方法》 (GB474-2008) ;

《发电用煤机械采制样装置性能验收导则》 (DL/T747-2010) ;

《煤炭分析试验方法一般规定》 (GB/T483-2007) ;

《煤炭筛分试验方法》 (GB/T477-2008) ;

《煤炭机械化采样第3部分精密度测定和偏倚验》 (GB/T19494.3-2004) 。

4 性能鉴定的关键参数

由于灰分是煤炭粒度分布最敏感的参数, 只要灰分方差符合要求, 那么工业分析和元素分析的其他参数, 一般也符合要求。因此本基本方案试验均以干基灰分为试验参数进行分析计算和评判。

5 性能鉴定双方的工作职责

5.1 委托方的工作职责

(1) 确定采样机预期采样精密度值和最大允许偏倚值;

(2) 提供试验煤炭;

(3) 与试验现场工作有关部门进行协调;

(4) 提供现场试验场地;

(5) 协调安排采样装置操作人员和制样试验室人员配合;

(6) 提供现场试验必备的工具与设备;

(7) 在试验之前, 调整采样机并进行2次试验运行。

5.2 鉴定方的工作职责

(1) 提出试验方案;

(2) 熟悉试验现场;

(3) 准备相关的试验器材;

(4) 试验前安全培训和安全措施;

(5) 完成机械采样与人工采样;

(6) 完成3mm留存煤样制备;

(7) 完成全水分化验工作;

(8) 分析煤样封存;

(9) 主体试验室分析煤样化验、数据采集、计算分析;

(10) 出具性能鉴定试验报告及鉴定证书。

6 性能鉴定的实施

6.1 采制样方法

6.1.1 机械采样

汽车火车采制样装置主要采取二次采样方法备样、条件允许情况下也可采用二分器对机采样分样来作为机械采样备样;皮带机械采样主要采用二分器对机采样分样来作为机械采样备样, 允许情况下以全采样作为备样。

6.1.2 人工采样

汽车火车采样装置人工采样采取在机械采样点处用专用工具采样;皮带采样装置的采样主要为停机采样, 在条件不允许的情况下可采取在转接点采样。

6.1.3 制样

采取的试样在现场制样室进行初步制备, 全水分煤样在现场制备并完成试验, 分析试样破碎到<3mm, 缩分后封存。具体操作按照《煤样的制备方法》 (GB474-2008) 执行。

6.2 总体精密度评定

6.2.1 样品采取

根据现场情况, 按照质量基进行采样, 采取双倍子样数, 双份样法:将一个采样单元的奇数子样合成一个总样, 偶数子样合成一个总样, 作为一对双份样, 共采集20对双份试样。奇数样为A1~A20, 偶数样由B1~B20组成, A1与B1组成一对双份样, A2与B2组成一对双份样, 依次类推。按标准制成空气干燥基分析煤样, 化验分析干燥基灰分。

6.2.2 数据分析与统计

6.2.3 总精密度确定

根据试验中灰分测定平均值, 按照GB/T19494.3-2004要求确定总精密度PW。

6.2.4 评定结果

如果auP﹤PW, 则系统总精密度符合国标要求。

6.3 整体系统偏倚

6.3.1 最大允许偏倚的确定

按照委托方的要求确定灰分最大允许偏倚。

6.3.2 偏倚样品的采取

采集30对试样, 系统样记为E1~E30, 参比样记为F1~F30。

6.3.3 数据及统计

偏倚试验成对试样干基灰分数据 (Ad%) , d=E-F, 求∑d2。

6.3.4 基本计算

n=30, 求得:A軍i, 求得:Sd与Sd2。

6.3.5 离群值检验

6.3.6 所需试样对数

g=B/sd, 从GB/T19494.3-2004表 (10) 查到B, 求得g, 现n= 30, 如果n>nPR, 说明实验的试样对数足够, 可以进行偏倚评定。

6.3.7差值独立检验

从数据列求得中位值d, 将表中每组的差值减去中位值, 所得值正的记为+, 所得值为负, 记为-, 符号发生一次变化增加一次群数, 计算运算群数

根据符号变化情况, 求得群数r, 根据正号组数n1, 负号组数n2, 查GB/T19494.3-2004表 (13) , 获得显著性下限值L和上限值u, 如果r落在L和u之间, 判断差值接受为独立的。

6.3.8偏倚评定

(2) 与0有显著性差异检验

6.3.9 结果评定

根据上述试验数据, 按照委托方鉴定要求, 被鉴定系统可以接受为无实质性偏倚系统。

6.4 全水分测试

从系统样与参比样中分别抽取10个煤样, 采用人工制样获取全水样, 进行全水分分析。如果系统样的全水分加权平均值损失量不超过0.70%, 满足DL/T747-2010的技术要求。

6.5 化验结果统计分析

全水分测定按照《煤中全水分的测定方法》 (GB/T211-2007) 进行;灰分和水分测定按照《煤的工业分析方法》 (GB/T212-2008) 进行;试验数据按照GB/T19494-2004进行统计分析。

6.6 检验报告

主要包括委托单位、检验单位、装置名称、型号规格、检验日期、检验内容、检验过程、结果计算和检验结论。

7 性能鉴定结果与验收

GB/T19494与GB/T211-2007明确规定无论那一种机械化采样装置都必须经过性能鉴定无实质性偏倚及精密度和全水分损失符合要求, 才能为批量煤样提供煤质分析煤样, 煤质分析数据才能真实有效, 才能为贸易结算提供结算依据, 才能为煤炭有效利用和除尘脱硫制定行之有效的方法方案。所以各机械采样装置使用单位必须依据相关国家标准、自身要求和性能鉴定报告进行验收, 争取更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摘要:介绍了煤炭机械采样装置性能鉴定适应范围、鉴定目的、鉴定依据、鉴定步骤、数据采集、计算方法、结果评判以及检验报告相关信息等等。

3.煤炭行业管理办法 篇三

煤炭行业管理办法(小规模纳税人)

为加强煤炭行业管理,堵塞管理漏洞,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煤炭行业按照行政区划实行属地管理。

所有煤炭经营户必须办理税务登记,没有营业执照的“无证户”税务登记,全部纳入CTAIS管理。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税务分局应深入到纳税人煤炭经营地点调查摸底,掌握实际情况,对没有办理税务登记的责令限期办理税务登记。

二、管理措施

各分局应与当地乡镇政府积极沟通,结合综合治税办公室开展工作。以国税局税务分局牵头,争取当地乡镇政府、派出所、法庭的有效配合,积极开展工作。

对于煤炭行业一般纳税人和拥有建账能力的小规模企业,税务人员应加强巡查寻访,掌握纳税人实际经营状况,加强纳税评估。

对于小规模纳税人,连续12个月内销售收入达到80万元的,主管税务机关通知其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纳税人如不进行办理,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且不得抵扣进项税款,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对没有进行纳税申报的纳税人进行催报,对拒不申报的纳税

人和未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依法核定应纳税款,限期缴纳。可依照法定程序查询纳税人银行资金往来情况,并据以推算纳税人销售收入水平,核定应纳税款。

对于个体纳税人和没有建账能力的小规模企业进行核定征收。核定征收应按照纳税人经营规模进行,纳税人经营规模可以参考以前煤炭专项清理情况。

对于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纳税人,各分局应依照法定程序,到相关银行查封纳税人经营账户。

对于账户上无钱扣押或无银行账户可查封的纳税人,依照法定程序采取税收强制措施。动用铲车、运输车辆依法扣押纳税人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库存商品、运输工具、设备等。

4.关于煤炭销售的管理办法 篇四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区煤炭安全生产管理,有效打击非法采矿行为和煤矿超能力生产,规范煤炭经销和税费征收秩序,根据____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市煤炭统一经销管理的实施办法》(临政发[2005]19号)文件精神,区政府决定从2005年4月1日起对全区煤炭实行统一经销管理,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关于煤炭行业生产、运销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坚持依法行政与加强煤炭安全生产、严禁煤矿超能力生产相结合,坚持扶持合法煤矿发展与打击非法采矿相结合,坚持依法征收煤炭税费与打击偷逃税费相结合,以规范煤炭生产、经销、税费征收秩序为目标,对煤炭产、供、销各个环节实行全程监控、统一管理,促进煤炭生产、运销健康有序发展。

二、领导机构

为了加强对煤炭统一经销管理工作的领导,区政府成立___区煤炭统一经销管理领导组,领导组下设煤炭统一经销管理办公室,简称“销管办”,(名单附后)。销管办设在区煤炭税费统一征收办公室与统征办合署办公。领导组及销管办职责如下:

1、对全区的煤炭生产经营(含原煤、精煤、焦炭)实行统一管理,加强全区煤炭市场宏观调控,促进全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2、打击私开滥挖、非法生产行为,杜绝非法煤炭产品进入市场。

3、对煤炭生产总量和销售总量进行控制,实行严格的“三票”(煤炭总量控制票、煤炭运销票和煤炭税费统征票)管理体制。[找文章到☆好范文 wenmi114.com(http:///)一站在手,写作无忧!]对非法生产的煤炭产品及超核定能力生产的煤炭依法予以查处。

4、对洗煤厂、焦化厂和铁路发运站台、发电厂、储(售)煤场等收购、销售非法煤焦产品的行为严肃查处。

5、组织开展煤焦生产经营专项检查,依法查处各类非法煤焦交易行为。监督检查煤焦生产企业是否按规定标准和渠道上缴煤焦专项基金、统征税费及其它费用。

三、煤炭生产管理办法

(一)管理主体。煤炭生产统一管理的主体为区煤炭工业局,负责全区所有合法煤矿的生产管理工作。

(二)管理办法。凡经市、区煤矿复产验收领导组批准同意复工复产的煤矿,一律在煤矿大门或计量衡室外悬挂由省煤矿整顿领导组与省煤炭工业局监制的“山西省合法煤矿公示牌”。

区煤炭工业局按市煤炭局下达的和月度生产计划,到市煤炭纠察支队领取“山西省煤炭总量控制票”,按月核定各合法煤矿的产量,各合法煤矿按当月核定的生产能力向区煤炭工业局领取力口盖区“XX矿票证专用章”的“山西省煤炭总量控制票”,防止煤矿串票。

区煤炭运销公司派专人进驻煤矿,根据区煤炭工业局开具的“山西省煤炭总量控制票”开具运销票据,严禁超量销售,并派专人进驻用煤企业,查验票据,严禁无票煤炭进入。

区煤运公司和民营局下设的公路煤焦营业站、管理站负责对“煤炭总量控制票”和公路煤炭经销票据、煤炭税费统征票据进行查验,无票车辆不得放行。

区经贸局根据洗煤厂、焦化厂核定生产能力情况,制定洗煤厂、焦化厂的用煤计划,区煤炭运销公司根据用煤计划和煤炭总量控制票安排销售计划。

四、公路煤炭统一经销

(一)公路煤炭

1、经销的主体和范围

①经销主体。___区煤炭运销公司是全区煤炭经销的主体,在领导组的直接领导下,根据市统一经销的安排部署,负责全区煤炭统一经销管理工作。

②经销范围。全区范围内所有合法煤矿、洗煤厂、焦化厂生产的通过公路运销的原煤、精煤、焦炭及其副产品,全部纳入统一经销范围。按销售渠道分为:公路出省煤焦、省内工业用煤焦、省内电厂用煤、加工转化用煤、铁路发运上站煤焦。

2、经销管理办法

区煤炭运销公司成立“___区公路煤焦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营有限公司),具体负责全区公路煤炭经销业务工作。

按照____市和___区政府关于公路煤炭经销管理要求,负责办理合同、票据、供货、结算等经销业务。

3、经销价格

公路出省煤焦及省内工业用煤焦、省内电厂用煤、铁路上站煤焦销售价格,执行市经销公司(____市公路煤炭经销有限公司),参照中国太原煤炭交易市场公布的挂牌价格。根据市场行情,与煤炭生产企业充分协商确定的价格。煤矿坑口价和洗煤厂、焦化厂出厂价,经调查协商报区煤炭统销领导组批准执行。

4、合同管理

①区煤炭运销公司和合法生产的煤矿、洗煤厂、焦化厂,必须认真落实煤矿与____煤炭运销公司签订的《煤炭产销合作协议》。

5.煤炭建设项目工程进度管理办法 篇五

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

煤炭建设项目工程进度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煤炭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进度计划管理,及时了解和监控项目实施进程,推动各项目施工进度与工期管理体系规范化、制度化,将过程控制做到精细化、系统化,提高公司投资效益和竞争能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主要适用于公司全资和控股(含间接控股及托管企业)的煤炭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公司”)新、扩、改建工程的施工进度与工期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依据现行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规程、规范,集团公司和公司的相关规定编制。

第二章 进度计划的分类

第四条

进度计划包括里程碑进度计划、一级、二级、三级网络进度计划。

(一)里程碑进度计划:以工程建设项目投产日期为依据,对项目主要控制节点进行综合安排并反映主要控制工期的计划。煤矿项目主要包括:场区“四通一平”完成、井筒(明槽)开挖完成、主副井通过大巷与风井贯通、首采工作面开切眼形成、井下中央

泵房、变电所安装完成、首采工作面设备安装完成、井上下联合试运转、综合验收通过矿井正式投产等。

(二)一级网络进度计划:以已经确定的矿井投产里程碑节点为目标,以矿井施工组织设计明确的各施工主要线路进度计划为基础,分析影响矿井投产的各条主要矛盾线,优先安排关键线路上的相关单位工程施工,并对此类关键线路上的矿建、土建、安装三类工程排队进一步优化形成的进度计划。

(三)二级网络进度计划:以一级网络进度计划为依据,在满足控制工期的前提下,各单位工程编制的分部(分专业)施工综合进度计划。

(四)三级网络进度计划:以二级网络进度计划为依据,各单位工程根据工程自身特点,对各分部(分项)工程进一步分解和细化所形成的网络进度计划。

第五条

里程碑进度计划和一级网络进度计划由公司管控。

第三章 组织与职责

第六条

公司工程管理部职责

(一)根据集团公司总体工期要求,结合工程实际情况,负责审批公司各工程建设项目的里程碑进度计划和一级网络进度计划,提出公司煤炭项目投产计划;

(二)负责组织、督促、帮助和指导项目公司编制各工程建设项目工期管控措施、月计划及支持性计划;

(三)监控和检查各工程建设项目进度计划完成情况,定期

及不定期对各在建工程的一级网络进度计划进行跟踪检查,组织分析影响工程进度的主要因素,召开必要的专题会议,协调解决影响工程进展的重大问题;

(四)掌握和协调各工程建设项目的投资和资金使用计划、设计图纸交付计划、招标进度计划、主要设备交货计划和主要材料采购计划的执行情况;

(五)当工程建设项目发生重大设计变更或重大意外情况,影响项目正常推进时,调整开工起点或建设工期计划;

(六)负责各工程建设项目中安全设施和环保设施的施工进度管理;

(七)牵头组织工程进度季度检查,负责单项工程进度验收。第七条

公司规划发展部职责

负责、月度进度计划范围内的投资和资金使用计划的落实,参与工程进度的检查、监督和日常管理。

第九条

公司安全监察局职责

参与各工程建设项目中安全设施和环保设施的设计审查、施工的全过程监督,负责对投入使用前的验收。

第八条

公司生产技术部职责

负责各工程建设项目进度的每日调度统计,参与工程进度的检查、监督和日常管理。

第十条

项目公司职责

(一)制定工程建设项目进度计划管理实施细则。

(二)组织编制工程建设项目的里程碑进度计划和一级网络

进度计划,通过对工程进度、设计图纸交付进度、设备采购与供应、材料供应及预制件加工等方面的工作的检查和协调,落实一、二级网络进度计划。

(三)当一、二级网络进度计划出现偏差时,应及时制定进度补救措施或调整进度计划,并及时调整关联计划。

(四)负责审批二级及以下网络进度计划的审批和管控。

(五)监督监理公司、施工单位和承包商做好进度计划管理工作。

(六)负责所属单位及分部(分项)工程进度验收。

(七)负责按规定上报工程进度周报、月报等各类报表。

第四章 进度计划的编制与审批

第十一条

各级进度计划都应满足工程建设项目的总体要求,坚持局部服从全局,专业服从综合,下一级计划保证上一级计划实现的编制原则。

第十二条

在工程各阶段编制相应的网络进度计划时,要根据工程建设项目实际情况,充分考虑各方面和各类影响因素的关系。特别是一级网络进度计划要深至各子系统各关键交接点,体现重大形象进度目标。

第十三条

工程建设项目进度计划管理包括计划的编制、核准、批准、执行、变更和考核等工作,它是对工程建设进度全过程的动态管理。

第十四条

里程碑进度计划的管理,原则上应在初步设计审

定后编制完成。由项目公司结合工程实际情况,以初步设计中相关内容为依据,组织编制该进度计划,及时上报公司初审。初审后,报集团公司审批。

第十五条

里程碑进度计划审批后,项目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于主体工程施工招标完成后上报一级网络进度计划(或调整计划)及相应的资金计划、招标进度计划、图纸交付计划、主要设备交货计划和主要材料采购计划至公司审批,以保证施工进度计划的有效执行。

第十六条

二级及以下进度计划可根据施工图纸供应情况、工程进展状况和进度控制要求,按一段时间滚动编制,由项目公司负责审批。

第十七条

项目公司负责对不影响一级网络进度计划的二级网络进度计划的变更进行审批。

当变更影响一级网络进度计划但不影响里程碑进度计划时,需及时提出修改意见并报公司审批。

第十八条

当外部条件发生重大变更,影响里程碑进度计划的实施时,应及时提出修改意见报公司初审,初审合格后报集团公司审批。

第十九条

应推广采用网络计划方法和计算机信息管理手段进行工程项目进度计划的编制和控制。

第五章 进度的管理

第二十条

项目公司作为进度计划实施和控制的主体,具体

组织各承包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取组织措施、技术措施、经济措施、合同措施和信息措施,使工程进度得到有效控制。

第二十一条

公司负责组织实施工作进度计划,每月进行现场实地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监督检查工程进度计划的执行和考核。

第二十二条

项目公司应加强对施工进度有关的因素(如图纸交付、设备交付、资金筹措、质量安全、外部条件)的协调和控制,通过对图纸、设备、材料供应计划和施工进度计划的实施情况的定期盘点,评估进度计划实施与控制的效果,提出下一步的控制要求,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第二十三条

当各级进度计划出现偏差时,项目公司应及时按程序调整进度计划。

第二十四条

项目公司应根据一级网络进度计划组织协调各承包商的工作进度,当二级及以下网络进度计划执行出现偏差并可能导致一级网络进度计划出现偏差时,应及时采取措施,并要求承包商追赶进度或调整二级及以下网络进度计划,以消除或减少一级网络进度计划的偏差。

第二十五条

进度计划编制单位应定期盘点各级进度计划,出具进度盘点(分析)报告,指出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里程碑进度计划由公司在每季度经济活动分析中重点盘点一次;一级网络进度计划由项目公司每月组织盘点一次;二级及以下网络进度计划每周盘点一次,由监理单位或承包商负责,项目公司确认。

第二十六条

项目公司应于每月28日前将本月工程进展情况、下月计划及进度方面存在的问题汇总上报至公司。

第二十七条

每年11月1日前将本工程项目进度完成情况、下工程项目施工计划(含一级网络进度调整计划、招标计划、主要设备交货计划和主要材料采购计划)上报公司审批。

第二十八条

单位工程开工之前,经项目公司审批同意的开工报告必须于单位工程开工后5日内报公司备案。

第六章 检查与考核

第二十九条

对各项目公司的工程月度完成情况,纳入月度绩效考核。

第三十条

公司与项目公司每年签订的《绩效目标责任状》中的里程碑进度纳入绩效考核体系。

第三十一条

对于二级及以下网络进度计划实施不到位,不及时采取措施纠正或补救,造成一级网络计划严重延误的,由公司工程管理部组织对其进行追责。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由公司工程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

6.煤炭销售管理制度 篇六

煤炭销售管理制度

第一节

为规范煤炭营销管理,进一步规范煤炭营销工作,使企业营销管理规范化、程序化、正规化、制度化,实现效益最大化,特制定煤炭销售管理制度。

第二节

营销方式及购煤单位确定

1、营销方式有三类:煤矿供应固定用煤单位,销售具资质的经营单位、零星购煤。

2、坚持“先合同,后运行”,供应固定用煤单位须经矿委会研究决定,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负责签订合同;销售具资质的经营单位,经营单位须提供符合购煤资格的合法有效资质,经经营秩序和销售管理科初审,营销分管负责人审核并签订合同。零星售煤须经经营秩序和销售管理科同意。

3、经营秩序和销售管理科负责购煤单位的管理,并应制定购煤管理办法。

第三节

煤炭价格控制与管理

1、为适应市场经济环境,应“灵活、及时、价格合理、以销为上”,在煤矿允许的限价范围内及时灵活调整煤炭价格,确保煤炭的正常销售。

2、调整价格应根据市场行情或煤炭质量情况,由经营秩序和销售管理科拟报方案,经销售分管负责人初审,并报法定代表人或矿长组织半数以上矿委成员参加研究决定。

3、经研究调整后的价格,以经营秩序和销售管理科的名义下发通知,并送办公室统计处及财务和资产管理科。

4、财务和资产管理科负责对价格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5、供应固定用煤单位时,经营秩序和销售管理科应及时掌握送货单价和根据热值的变化,核定煤炭价格,全面掌握营销情况,煤质或市场有重大变化时及时报销售分管负责人和矿长、法定代表人。每批次结算情况分批次及时报告。

6、存煤或劣质煤处理由经营秩序和销售管理科拟报方案,总值5万元以内须经法定代表人同意,5万元以上的由超过半数的矿委会成员参加研究决定。

第四节

煤款收退管理

1、煤款原则上采用“公对公”付款方式,先款后货。并由财务和资产管理科对来款单位、日期、金额作出登记与核对,并通知煤炭销售人员,同时办理好来款确认手续。

2、收取银行承兑汇票、支票或特殊情况下收取现金须经销售负责人、矿长或法定代表人同意,按相关程序由财务和资产管理科审查确认无误后办理财务手续,并与煤炭销售人员办理来款确认手续。

3、销售人员应逐车核算各购煤单位的煤款、余额情况,不得赊欠。每班应结算各购煤单位当班的煤矿款余额,并与接班人办理好交班确认手续。每月25日—28日与财务和资产管理科结算当月销售账目。

4、购煤单位煤款余额须退款时,由经营秩序和销售管理科核算,由财务和资产管理科共同复核,报销售负责人审核确认后,严格按煤矿财务管理制度办理退款手续。

第五节

票据管理

1、增值税发票

(1)、财务和资产管理科负责增值税发票的申购、开具、保存和管理。

(2)、严格按《增值税管理条例》开具增值税发票,原则上当月发票当月开具,做到单位、财、物、价、量一致,严禁虚开,谁虚开谁负责。

(3)购煤单位开具增值税发票,由单位委托人申报,经营秩序和销售管理科核实审定,销售分管负责人负责审批同意,财务和资产管理科开具并如实登记,办理相关手续。

2、过关票

(1)、过关票由财务和资产管理科购买,经营秩序和销售管理科负责领发、保存、使用和管理。

(2)过关票做到“一车一票”,由销售人员完善每车过关票使用登记手续和过关联收回登记手续。

(3)、购煤车辆出关过关票数量超过煤矿当车销售数量100千克以上的,超出数量部分的煤款在该购煤公司的煤款中扣除,由销售员按该购煤车辆煤价收取煤款。

3、销售票据与账册

(1)、销售员应按规定认真如实填写相关销售票据,并妥善保存票据,不得涂改、撕毁。

(2)每车煤的销售数据,销售员应如实逐笔登记入账,销售账册和数量与票据数量必须一致,销售账册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

(3)每月结算时,销售员须将当月的销售票据交办公室统计处和本科室,经结算无误后,单据由办公室统计处与经营秩序和销售管理科分别保存。

第六节

煤场管理

1、煤坝管理员负责煤坝装煤秩序管理,对符合装煤资格的车辆按程序办理过磅、装煤手续,组织督促装煤,确保正常的销售秩序。

2、出井煤应分煤种按规定地点倒放,不得混倒,更不得乱倒。特殊情况下,不能按规定倒放,单车由煤坝管理员灵活处理,多车须报销售分管负责人或矿长同意。

3、煤场的煤应分煤种堆放,分煤种装车、计价,任何人不得混装,更不得装高价煤算低价,损害企业利益,一经查实,报相关部门处理。

4、车辆装煤离矿后,铲车工应及时清理煤场,并将装车落地煤按煤种同类堆放,由煤坝管理员负责监督,煤场应规范、有序。

5、煤坝管理员应防范并制止装煤车辆采用放淋水、电子设备干扰过磅等不法手段套取企业利益,经发现教育仍不遵守制度的,由经营秩序和销售管理科按相关规定处理。对用不法手段套取煤炭数量较大的,报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第七节

煤质管理

1、煤质管理井下由生产副矿长负责,地面由煤坝管理员负责。

2、生产副矿长应严格把握开采工艺,强化作业现场煤质管理,控制人为降低煤质的行为,稳定煤质,避免煤质忽好忽差现象。

3、煤坝管理员应逐车检查出井煤质量,发现有异常或煤质有问题,加倍扣除,并报生产副矿长查处。

4、经营秩序和销售管理科应对煤质每月分井分煤种化验不少于2次,全面掌握全矿煤质情况。

第八节

过磅管理

1、磅房重地,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擅自进出。

2、过磅员应每班检查磅秤是否完好无损、精准无误,有异常及时反映、及时处理,确保正常销售。

3、过磅员应准确如实填写过磅记录,无故不得涂改,不得遗漏,每月底将过磅资料和电脑储存资料交矿办公室统计处和本科室核对。

4、销售过磅员过磅时应注意检查车辆是否上称、车内是否有杂物、称重时显示屏是否有异常,防止装煤车辆采用不法手段套取企业利益。

第九节

统计管理

1、经营秩序和销售管理科各岗位人员应做好本职工作,各项数据的核算和统计,做到不漏、准确、无误,每月28日前将生产、销售统计表交矿相关领导。

2、矿办公室统计处每天应分井分煤种对生产和销售情况进行核对登记,每月28日前将统计表交矿相关领导。

3、矿调度室调度管理员应分井分煤种逐次逐车登记煤炭销售过磅情况,每班核算分井分煤种数量,由矿调度室于每月28日前将统计表交矿相关领导。

第十节

其它管理

1、销售管理应实现全方位、无死角、24小时监控,由调度室负责监控管理,每15天存盘一次,交办公室保存。

7.常村煤矿采面煤炭回收管理办法 篇七

为充分利用煤炭资源,提高我矿采面煤炭回收率,降低回采成本,特制订本办法:

一、煤炭回收率的规定

1、煤厚在4m以下的采煤工作面,煤炭回收率不低于93%。

2、煤厚在4m以上的采煤工作面,煤炭回收率不低于80%。

3、回收率低于上述标准的,每低一个百分点,相关采煤区队工资总额下浮1%,罚采煤队长100元,副职80元。以此类推。

4、初末采、遇断层或其它地质构造导致煤层变薄等情况,不考核放顶煤。有关领导规定的其它不放顶煤的情况,可不考核放顶煤。

5、特殊情况需留底煤回采时,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采煤队提供书面报告,在考核时可不考核该处所留底煤的煤量。

二、回采及放煤规定

1、在上一个循环做完排后,必须及时安排人员进行放顶煤,严禁不放顶煤就开始作排,否则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2、作排前必须把老塘煤清净,余煤厚度不超出50mm。否则对责任人罚款20元。

3、在回采当中必须使推溜步距和放顶步距每循环达到规定要求,给放煤工序打好基础,以使放煤损失达到最少。

4、对放煤工序要求是:工作面支护结束后开始放顶煤,放煤采用低位开口多轮多次间隔放煤。放煤严格按照从上向下的顺序进行,放煤口开在溜槽以上0.3~0.5m位置,每次放煤高度不超过2.0 m;放煤口以下的煤必须用锨掏尽,放煤口与放煤口的间距不小于3m;工作面内同时放煤口的个数不准超过3个。放煤时工作面刮板输送机不能停止运转。放煤后必须把放煤口堵严,依次开下一个放煤口。

5、发现不按上述规定放顶煤者,每次罚责任人50元,跟班队长

100元。

三、探煤厚规定

1、每周一对采煤工作面探一次煤厚,由采煤队技术员进行,生产科人员进行配合,由采煤队技术员提供探煤厚的地质剖面图,生产科制定本周采面每循环产量。

2、地质条件变化大的采面每5m探一个煤厚点,煤厚变化不大的采面每10m探一个煤厚点。

3、采面地质剖面图上必须标明煤厚情况、留底煤情况、底板变化情况、断层产状及所处位置、工作面位置、日期。

4、采煤队技术员不按时提供采面地质剖面图,每次罚款50元,滞后一天加罚100元。

四、其它规定

1、采煤队所采煤量按标煤计算,采出的煤炭发热量必须不小于5000大卡/千克,发热量在4800~5000大卡/千克的煤量折算系数为0.9,发热量在4500~4800大卡/千克的煤量折算系数为0.8,发热量在4200~4500大卡/千克的煤量折算系数为0.7,发热量在4000~4200大卡/千克的煤量折算系数为0.6,发热量低于4000大卡/千克的煤量不予考核。

五、本办法自2010年4月1日起执行。

8.煤炭销售、发货管理制度 篇八

为进一步加强山西省煤炭销售票使用管理,规范煤炭生产经营秩序,防止非法违法煤炭进入流通和消费领域,根据《山西省煤炭销售票使用管理办法》(省政府第212号令)及《山西省煤炭销售票使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煤炭生产企业

1、各企业销售原煤时,应当向购买方出具同等数量的煤炭销售票,同

时建立煤炭销售票使用明细及台帐。

2、各企业必须建立健全煤炭销售票管理机构和使用制度,有专人负责;票据开具必须规范正确,加盖本企业印章;按照规定认真填写煤炭销售票使用台帐。

3、严禁销售煤炭时不按规定出具煤炭销售票;严禁转让、倒卖、套开煤炭销售票。违反管理规定将依据《山西省煤炭销售票使用管理办法》及《山西省煤炭销售票使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二、煤炭加工转化、经营企业和用户

1、煤炭加工转化企业、煤炭经营企业和煤炭用户购买煤炭时必须从煤炭生产企业取得同等数量的煤炭销售票,并随煤炭流转,持票运输,同时建立煤炭销售票回收明细及台帐。

2、煤炭加工转化企业、煤炭经营企业和煤炭用户必须建立健全煤炭销售票管理机构和回收、使用制度,有专人负责;票据开具必须规范正确,加盖本企业印章;按照规定认真填写煤炭销售票回收、使用台帐。

3、严禁收购、经营、使用无煤炭销售票的非法煤炭;严禁转让、倒卖、套开煤炭销售票。违反规定将依据《山西省煤炭销售票使用管理办法》及《山西省煤炭销售票使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罚并停止换票企业的换票处理。

管理程序

一、申报程序

(一)各煤炭生产矿井按照隶属范围,依据本企业核定能力计算出煤炭销售票的使用量,填写《山西省煤炭销售票申领函》一式二份,上报所属煤炭纠察队审批。

(二)各煤炭基建矿井按照隶属范围,持施工设计进度审查批准意见书,填写《山西省煤炭销售票申领函》一式二份,上报所属煤炭纠察队审批。

(三)各县市区煤炭纠察分队依据各煤炭生产(基建)矿井上报的申请量,进行核实汇总后,填写《山西省煤炭销售票申领函》一式二份,上报市煤炭纠察支队审批。

(四)市煤炭纠察支队依据各县市区煤炭纠察分队上报的申请量,进行核实汇总后,填写《山西省煤炭销售票申领函》一式二份,上报省票证中心审批。

二、发放程序

(一)各县市区煤炭工业局根据核准的煤炭销售票用量(含生产、基建);填写山西省煤炭销售票申领函,由县市区煤炭纠察分队长审签后,报市局煤炭纠察支队,支队票证科长审核后报支队长审批,保管员严格按照审批数量发放,并开具《出库单》,填写台帐;

各县市区煤炭纠察分队持市支队开具的《出库单》由分队长签字后办理登记入库、填写台帐。

(二)各县市区煤炭纠察分队根据辖区内煤炭生产企业申报核准的生产数量,严格按照程序发放煤炭销售票,严禁超能力发放,并认真做好发放管理台帐。

三、回收程序

(一)各煤矿生产企业每月截止25日汇总当月本企业煤炭销量、煤炭销售票使用情况和煤炭销售票存根,做好回收台帐,及时上报(上缴)各级煤炭纠察队,上缴人、接收人要在上报报表上签字。

(二)各县煤炭纠察分队对辖区内煤炭生产、经营企业煤炭销售票回收情况,于每月底前汇总上报市煤炭纠察支队。

(三)公路内销煤炭销售票由各级纠察分队按属地管辖关系直接向煤炭用户查收;非产煤县区公路内销票由市支队直接查验回收;公路出省煤炭销售票由市支队每月底直接向出省口管理站查验回收;回收煤炭销售票时要做好回收台帐,上缴人、接收人要在报表上签字,同时汇总上报上级煤炭纠察队。

四、换领程序

(一)煤炭铁路经营企业

1、有铁路专用线的煤炭生产企业,根据当月实际发运量,由本企业开具发运证明,填写《铁路换票卡》,市煤炭纠察支队票证科长审核签字,报支队长审批后,开具铁路销售票。

2、煤炭铁路经营企业换票时,应将上月发运的上站煤回收的煤炭销售票(回收联)按煤源单位、票种类别分别进行整理,并按要求填写明细及汇总表后,一并上报市煤炭纠察支队票证科;票管员对回收上缴的销售票(回收联)、明细及汇总表进行核查,填写《铁路换票卡》,票证科长审核签字,报支队长审批后,开具铁路销售票。

3、外地市煤炭在我市进行铁路发运的,由企业持外地市的煤炭销售票回收联填写明细及汇总表,由市煤炭纠察支队核查批注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交经营企业到煤源地的煤炭管理部门换开铁路煤炭销售票,同时市纠察支队留底备份;经营企业取得的各国有重点煤炭企业的煤炭销售票回收联应到各国有重点煤炭企业换开铁路煤炭销售票。

4、对审核中发现的不按规范填写、填写字迹模糊不清及有套开现象的票据要剔除出来,一律不予换开,并进行核实;对确定为套开票据的依照相关规定追究原开票单位和个人的责任并立案查处。

(二)洗(储)煤企业

1、全市储煤企业换票统一由市煤炭纠察支队换发,储煤企业回收的销售票(回收联)按煤源单位、票种类别分别进行整理,并按要

求填写明细及汇总表后,一并上报市煤炭纠察支队票证科;票管员对回收上缴的销售票(回收联)、明细及汇总表进行核查,根据回收量填写《山西省煤炭销售票申领函》,票证科长审核签字,报支队长审批后,保管员严格按照审批数量发放。

2、洗煤企业换领销售票按属地管理的原则进行换领,洗煤企业回收的销售票(回收联)按煤源单位、票种类别分别进行整理,并按要求填写明细及汇总表后,一并上报所属煤炭纠察队票证科;票管员对回收上缴的销售票(回收联)、明细及汇总表进行核查,根据回收量填写《山西省煤炭销售票申领函》,票证科长审核签字,报队领导审批后,保管员严格按照审批数量发放。

3、对审核中发现的不按规范填写、填写字迹模糊不清的及有套开现象的票据要剔除出来,一律不予换开,并进行核实;对确定为套开票据的依照相关规定追究原开票单位和个人的责任并立案查处。

煤炭销售票监督查验

一、各县市区煤炭主管部门纠察机构每月必须对本区域内的煤炭生产、洗(储)煤、加工转化、中转及煤炭用户企业的煤炭销售票使用情况进行不少于三次监督检查。

发现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没收非法生产、经营和使用的煤炭及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一)煤炭生产企业违法组织生产的煤炭或者销售煤炭时不按规定出具煤炭销售票的;

(二)煤炭经营企业、煤炭加工转化企业、煤炭用户购买、运输、销售、使用无煤炭销售票的煤炭的。

对非法印制、伪造、买卖、转让、涂改以及套开煤炭销售票的单位和个人及其使用者,依据山西省人民政府第212号令没收其非法票据,并对个人处以违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部门。

二、各县市区煤炭主管部门纠察机构每月必须对各煤焦营业站和出省口管理站的煤炭销售票的查验情况进行不少于五次随机监督检查。

各煤焦营业站点、出省口管理站及电煤管理站对无票运输煤炭车辆,按照省煤炭工业局规定进行处罚,对能说明所拉煤炭是合法煤炭生产企业生产的,按20元/吨的标准处罚;对不能说明是合法煤炭生产企业生产的,按50元/吨的标准处罚,对已进行处罚的车辆开具煤炭销售票(稽查专用票)后予以放行。

各煤焦营业站点、出省口管理站及电煤管理站对处罚后的运输车辆、煤源单位进行登记,由各级煤炭纠察队对登记使用无煤炭销售票的煤源单位,依法进行处罚。

三、市煤炭主管部门纠察机构负责对全市涉煤涉票单位的煤炭销售票使用管理进行随机监督检查。负责对全市涉煤涉票单位违反煤炭销售票使用管理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奖惩

鼓励煤炭用户及其他单位和个人对不使用煤炭销售票、伪造、买卖、转让煤炭销售票行为进行举报,并对举报有功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

各级负责管理、查验煤炭销售票部门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或者循私舞弊的,由监察机关或者所在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部门。

煤炭销售发货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

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关于煤炭行业生产、运销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坚持依法行政与加强煤炭安全生产、严禁煤矿超能力生产相结合,坚持扶持合法煤矿发展与打击非法采矿相结合,坚持依法征收煤炭税费与打击偷逃税费相结合,以规范煤炭生产、经销、税费征收秩序为目标,对煤炭产、供、销各个环节实行全程监控、统一管理,促

进煤炭生产、运销健康有序发展。

二、领导机构

为了加强对煤炭统一经销管理工作的领导,区政府成立___区煤炭统一经销管理领导组,领导组下设煤炭统一经销管理办公室,简称销管办,(名单附后)。销管办设在区煤炭税费统一征收办公室与统征办合署办公。领导组及销管办职责如下:

1、对全区的煤炭生产经营(含原煤、精煤、焦炭)实行统一管理,加强全区煤炭市场宏观调控,促进全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2、打击私开滥挖、非法生产行为,杜绝非法煤炭产品进入市场。

3、对煤炭生产总量和销售总量进行控制,实行严格的三票(煤炭总量控制票、煤炭运销票和煤炭税费统征票)管理体制对非法生产的煤炭产品及超核定能力生产的煤炭依法予以查处。

4、对洗煤厂、焦化厂和铁路发运站台、发电厂、储(售)煤场等收购、销售非法煤焦产品的行为严肃查处。

5、组织开展煤焦生产经营专项检查,依法查处各类非法煤焦交易行为。监督检查煤焦生产企业是否按规定标准和渠道上缴煤焦专项基金、统征税费及其它费用。

三、煤炭生产管理办法

(一)管理主体。煤炭生产统一管理的主体为区煤炭工业局,负责全区所有合法煤矿的生产管理工作。

(二)管理办法。凡经市、区煤矿复产验收领导组批准同意复工复产的煤矿,一律在煤矿大门或计量衡室外悬挂由省煤矿整顿领导组与省煤炭工业局监制的山西省合法煤矿公示牌。

区煤炭工业局按市煤炭局下达的和月度生产计划,到市煤炭纠察支队领取山西省煤炭总量控制票,按月核定各合法煤矿的产量,各合法煤矿按当月核定的生产能力向区煤炭工业局领取力口盖区矿票证专用章的山西省煤炭总量控制票,防止煤矿串票。

区煤炭运销公司派专人进驻煤矿,根据区煤炭工业局开具的山西省煤炭总量控制票开具运销票据,严禁超量销售,并派专人进驻用煤企业,查验票据,严禁无票煤炭进入。

区煤运公司和民营局下设的公路煤焦营业站、管理站负责对煤炭总量控制票和公路煤炭经销票据、煤炭税费统征票据进行查验,无票车辆不得放行。

区经贸局根据洗煤厂、焦化厂核定生产能力情况,制定洗煤厂、焦化厂的用煤计划,区煤炭运销公司根据用煤计划和煤炭总量控制票安排销售计划。

四、公路煤炭统一经销

(一)公路煤炭

1、经销的主体和范围

①经销主体。___区煤炭运销公司是全区煤炭经销的主体,在领导组的直接领导下,根据市统一经销的安排部署,负责全区煤炭统一经销管理工作。

②经销范围。全区范围内所有合法煤矿、洗煤厂、焦化厂生产的通过公路运销的原煤、精煤、焦炭及其副产品,全部纳入统一经销范围。按销售渠道分为:公路出省煤焦、省内工业用煤焦、省内电厂用煤、加工转化用煤、铁路发运上站煤焦。

2、经销管理办法

区煤炭运销公司成立___区公路煤焦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营有限公司),具体负责全区公路煤炭经销业务工作。

按照____市和___区政府关于公路煤炭经销管理要求,负责办理合同、票据、供货、结算等经销业务。

3、经销价格

公路出省煤焦及省内工业用煤焦、省内电厂用煤、铁路上站煤焦销售价格,执行市经销公司(____市公路煤炭经销有限公司),参照中国太原煤炭交易市场公布的挂牌价格。根据市场行情,与煤炭生产企业充分协商确定的价格。煤矿坑口价和洗煤厂、焦化厂出厂价,经调查协商报区煤炭统销领导组批准执行。

4、合同管理

①区煤炭运销公司和合法生产的煤矿、洗煤厂、焦化厂,必须认真落实煤矿与____煤炭运销公司签订的《煤炭产销合作协议》。

②区煤炭运销公司,要积极组织合法煤矿、洗煤厂、焦化厂参加____市公路煤焦订货会,签订购销合同,扩大市场份额。

通过合同管理,杜绝非法开采的煤炭进入流通领域,切断非法用煤企业的煤炭来源,优先保证本区工业用煤焦。

5、票据管理

公路煤炭经销使用的票据:一是车辆运输运行票据,即煤运系统相关票据;二是结算票据,即税务票据。有关部门要制定严格的票据使用管理规定,切实加强票据管理。

6、经销程序

公路煤炭经销分为两种交易方式,即:期货交易和现货交易。

期货交易的经销程序为:(1)签订双向合同;(2)预付货款;(3)核发票据;(4)用户派车提货,生产企业装车,煤运公司驻矿人员开票;(5)源头煤焦营业站复磅验票;(6)双向对票结算。

现货交易的经销程序为:(1)用户交款后装车开票;(2)源头煤焦销售营业站复磅验票;(3)经销企业与生产企业对票结算。

7、结算方

(1)公路煤炭统一经销,坚持统一结算和先付款后发货的原则。

(2)期货交易,经销企业必须及时预付货款,定期结算。

(3)现货交易,用户在生产企业交款提货,经销企业与生产企业双方定期对票结算。

8、纳税缴费

①实行公路煤炭统一经销后,经销企业和生产企业属本区管理的都要按属地管理原则照章纳税。煤炭专项基金和其他费用,仍按照原规定标准和渠道收缴。

②区物价局要根据有关政策法规,加强对煤焦生产、运销企业的收费监督。任何部门都不得另立名目搭车收费。

(二)公路焦炭经销管理

1、全区所有合法焦化企业生产的通过公路运销的焦炭均属经销管理的范围。区民营局管理的焦炭运销管理业务,由区民营局委托区煤炭运销公司进行经销管理。区民营局下设的公路焦炭营业站由区煤炭运销公司负责管理。具体委托办法由区民营局与区煤炭运销公司另行商定。出省焦炭基金由,区煤炭运销公司统一征收,并按照规定渠道上缴。

2、由区煤炭运销公司向合法的焦化企业派驻开票管理人员,焦炭的运销必须按1:1.5的比例携带煤炭总量控制票。否则视为非法焦炭予以查处。

3、全区焦化企业要服从管理,积极配合,否则,将予以查处。

五、煤炭税费统一征收管理

实行煤炭统一经销管理后,煤炭税费统一征收的项目、标准、渠道、方式保持不变,仍按照《___区煤炭税费统一征收实施办法》执行。

六、煤炭统一经销管理运作模式

1、煤管局派员进入区煤炭税费服务大厅合署办公,按月核定各煤矿的产量,煤炭企业根据区煤管局核定产量交纳相关统征税费,并凭统征税费缴纳回单领取等量煤炭总量控制票。

2、煤运公司按煤矿企业提供的煤炭总量控制票办理煤炭运销相关业务。

3、坑口煤炭产品出矿、出厂必须携带三票,即区煤炭税费统征票、煤炭总量控制票、煤炭运销有关票据。洗精煤按1:1.2、焦炭按1:1.5的比例携带煤炭总量控制票,随车备查。站下煤炭产品出厂必须携带两票,即煤炭总量控制票、煤炭运销相关票据,比例标准同上。

4、煤焦营业站负责查验煤炭税费统征票、煤炭总量控制票、煤炭运销票。

5、统征办煤炭税费稽查大队对全区煤炭统一经销进行稽查。

七、工作职责

1、区经贸局:负责对洗煤厂、焦化厂、储(售)煤场、站台的整顿和稽查工作。负责洗煤厂、焦化厂生产能力的核定工作。

2、煤炭工业局:负责组织煤矿进行复产验收工作;向煤矿颁发合法煤矿公示牌;制定煤矿和月度生产计划,并及时通报区煤炭运销公司;向煤矿按月核发煤炭总量控制票;

组织对煤炭生产企业、经营企业进行纠察。

3、煤炭运销公司:负责与达到复产验收标准的煤矿签订《煤炭产销合作协议》;负责公路煤炭统一经销工作,收取煤炭专项基金、服务费、管理费及其它费用;负责查验煤炭总量控制票、煤炭税费统征票和公路煤焦运销票据工作;每月及时向区煤炭工业局通报上月销售情况。

4、民营局:负责公路焦炭运销票据管理和公路焦炭相关业务的监督协调工作。

5、公安分局、交警大队:负责打击干扰、破坏煤炭统一经销秩序的违法行为。

6、发展计划局:负责对统一经销管理工作进行收费监督。查处违反规定标准或搭车收费等违反物价法律法规行为。

7、工商分局:负责储(售)煤场所的营业执照审查工作。对未办理工商执照的非法储(售)煤场,责令停业,予以查封。

8、国土资源局:负责各类煤炭储(售)场所占地手续审核,对违法占地依法查处;严厉打击私开滥挖,对违反统一经销管理规定收购、运输非法煤矿煤炭的储(售)煤场场所,按照打击私开滥挖有关规定对其进行立案查处,切断非法煤炭进入市场的渠道。对生产销售煤炭的非法煤矿进行查处。

9、区煤炭税费统征办:负责煤炭税费统征票据发放管理,坚持统一组织、部门主体、联合执法、统一稽查的原则,负责煤炭统一经销管理的稽查工作。稽查所扣寸甲非法煤炭产品等按规定和程序依法处置,罚没款项等收入按规定上缴区财政专户。

10、监委:负责查处煤炭生产经营工作中的违纪违法案件。

八、保证措施

1、统-思想。煤炭统一经销管理是规范煤炭市场秩序的重大举措,各级各部门要站在服务___经济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煤炭统一经销管理的重大意义,无条件地服从服务于煤炭统一经销管理工作。

2、落实责任。为了加强对煤炭统一经销管理工作的领导,区政府成立领导组,领导组下设的销管办具体负责全区煤炭统一经销管理日常工作。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责任,制定严格的配套管理办法,部门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管责任人,要抽调专人负责,认真制定和落实煤炭统一经销管理工作目标责任制,区政府将把此项工作纳入部门考核体系。通过层层分解任务,责任到人,真正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机制。

3、团结协作。煤炭统一经销管理涉及面广、任务艰巨,各级各部门要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加强团结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努力,建立健全和完善煤炭统一经销体制。

9.煤炭销售计量管理制度 篇九

1、司磅计量人员必须明确计量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严格按照计量工作要求及计量工作程序执行。

2、司磅计量人员对工作内所操作的计量设备或仪器应爱惜使用,正确维护,每次计量前应对计量的准确性进行必要的检查和校验。

3、票据内容应如实填写,不遗漏、不缺项、不乱涂改,计量计算准确,记录客观真实。

4、所有原始票据和记录要按要求在规定时间保存或上缴,并做到妥善保管。

10.煤炭采样管理办法 篇十

石嘴山市人民政府

(2006.8.16)

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自治区召开煤炭资源整合工作会议,安排部署煤炭资源整合和煤矿生产能力管理工作,在此之前,自治区人民政府已经公布实行了《太西煤资源保护办法》、《石嘴山市矿产资源规划》,批转了“2006年无烟煤限量开采产量指标”,实施了一系列强化煤炭资源管理和保护的措施,这对于管理好、利用好煤炭资源具有重要意义,我代表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坚决拥护自治区关于炭资源整合和煤矿生产能力管理的决定。借此机会我汇报两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我市煤炭资源面临的形势

煤炭资源是我市的优势矿产资源,探明储量大,分布范围广,煤质优良,而且埋藏浅,开发条件良好,具有广阔的开发利用前景。累计探明资源储量24.3亿吨,保有资源储量19.81亿吨,其中基础储量13.08亿吨,资源量6.73亿吨。另外正义关矿区的远景储量也很可观。主要分布在大武口区、惠农区及平罗县境内。划分为马莲滩、石嘴山、石炭井、汝箕沟、沙巴台、正义关等6个矿区25个井田。石炭井矿区是西北地区现有储量最大的焦煤基地;石嘴山矿区为动力用煤基地,储量丰富,质量优良;汝箕沟矿区所产优质 1

无烟煤(“太西”煤)具有低灰、低硫、低磷和高发热量、高化学活性、高比电阻、高机械强度、高含碳量、高块煤率等特点,以其优良的质量畅销国内外市场。

目前,全市共有煤矿企业46家,其中国有大中型煤矿8家,其他各类小煤矿38家。在小煤矿中,年设计生产能力10万吨以上的3家。全市年产原煤1300余万吨,采煤业产值近15亿元,占全市工业总产值的21%左右。全市年消耗煤炭450万吨,利用煤炭加工应用领域不断拓宽,煤炭精加工;煤电转化;无烟煤制造合成氨;高炉喷吹;载体活性炭和炭素制品;无烟煤冶炼炭化硅、烧结铁矿粉、热压型铸造焦;利用焦煤生产焦碳;利用煤矸石生产水泥和煤矸石砖等项目发展较快。

经过近几十年的开发,我市煤炭工业在为我区乃至全国经济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的同时,深层次的问题也日益突出,主要表现在:

一是部分煤矿企业规模小,技术力量薄弱,经营管理粗放,受经济利益驱动超能力生产,回采率偏低。而且非法盗采煤炭资源、越界开采、违反设计开采等违法开采行为依然存在,这些都不同程度的造成了煤炭资源的破坏浪费和损失。

二是,由于部分煤层着火、“三下”(水体下、建筑物下、道路下)压煤比较严重、部分井田地质结构复杂,煤质变差,含硫量大,属国家限制开采的煤炭等因素的影响,我市煤炭

资源虽保有一定资源储量,但可采储量却为数不多。

三是煤炭资源的加工转化应用领域虽然有所拓展。但深加工总量占开发总量的比例却很小,矿产品附加值低,经济效益较差。

四是由于矿产资源的开发使“三废”(废气、废渣、废水)排放的污染问题日益严重。尤其是汝箕沟、石炭井矿区位于城市上部,水源和空气污染直接影响了当地的环境和人民群众的生活。同时矿产资源开发还引发了地面塌陷、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目前在汝箕沟、石炭井、石嘴山等矿区都不同程度存在这些问题。地质环境亟待保护和治理,而要使矿区的地质环境得到彻底治理所需的资金和工程量将非常巨大。

综上所述,我市煤炭资源开发利用和矿山环境所面临的形势已十分严峻,我们必须加大煤炭资源整合和监督管理的力度。

二、煤炭资源整合和煤矿生产能力管理的措施和意见 一是加强煤炭资源的保护和规划。去年5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实施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太西煤资源保护办法》,对我市汝箕沟的优质无烟煤――太西煤实行“统一规划、限量开采、综合利用”的保护性开采。为提高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水平,我市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的要求,编制的《石嘴山市矿产资源规划》(2001—2010年),也已经自治区批准实行。此外,我市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太西煤价格调节基金征收使用办法》开征“太西煤价格调节

基金”,一年多来,收到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果。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保护煤炭资源的政策、法规,采取强有力措施,限制煤炭资源的过量开发,制煤炭生产总量,保持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按照矿产资源规划的规定和自治区的部署,2006年全市煤炭的开采总量控制在1300万吨/年,到2010年控制在1500万吨/年。汝箕沟矿区的优质无烟煤(太西煤)目前的年开采量已达600余万吨,每年的损失量也非常惊人,未来国内外的需求将大幅度增加,而太西煤的剩余储量却在迅速减少。因此,要按照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使年产量控制在500万吨以下,不断提高资源利用率。促进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努力实现煤炭资源的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健康发展。

二是坚持不懈的整顿和规范煤炭资源开发秩序。去年下半年,国务院下发了《关于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决定》,国土资源部、国家发改委等九部委相继下发了《关于全面启动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按照国务院、国土资源部的要求,今年是全面整顿矿产资源开发秩序阶段。我们要借着这个东风,坚决打击无证采矿、越界开采、非法转让、以及滥采乱挖等违法采矿行为。坚决关闭破坏浪费资源、破坏环境、安全生产不合格的小煤矿,使我市非法开采、破坏浪费煤炭资源、严重污染环境等行为得到有效遏止;矿山安全事故及破坏生态环境现象明显减少;煤炭资源开发利用规模化、集约化程度明显提高;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明显好转;

三是严格新建矿山的准入条件,实行规模调整。规范矿山企业的资质条件,设立新建矿山企业的准入条件和最低开采规模制度,解决小矿山过多过滥、生产技术落后、浪费资源,污染破坏环境的问题;采取政策调控的方式,限定整装煤田、零星分散、残采区的单井最低开采规模。停止建设达不到国家环保法规要求的各类富硫(2.5—4。0)煤矿和回采率低于50%的矿井,走规模化发展道路,到2010年煤矿企业减少30%以上。

五是认真开展煤炭资源回采率专项检查。按照国土资源部、国家发改委《关于开展全国煤炭资源回采率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继续对全市小煤矿企业煤炭资源回采率、资源基本情况、资源储量情况、资源管理情况、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和矿井设计执行情况等进行实地检查。凡达不到回采率要求造成资源浪费的煤矿坚决停产整改,整改仍不达标的坚决予以关闭。

六是建立健全地质环境管理机构,加强地质灾害的监测、预报和防治工作。我市是地质灾害多发地区,要把地质环境监督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严格控制“三废”的排放量,本着“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加大防治力度。通过征收闭坑保证金和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争取筹措资金的方式,对地质环境进行治理,重点是对矿区地面塌陷、危岩体、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隐患进行治理,使我市地质环境逐步好转

煤炭资源整合工作意义重大、责任重大,我们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精神,把我市煤炭资源整合和煤矿生产能力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切实加强煤炭资源管理,为促进我市煤炭工业健康发展,保障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11.煤炭企业物业化管理 篇十一

一、煤炭企业物业管理普遍存在的问题。

与大部分煤炭企业的物业管理一样,泰兴物业公司在改制之前,也只是新矿集团公司的一个完全依靠拨款来维持运营的后勤服务单位,服务职能单

一、服务设施老化、员工文化水平、自身素质偏低,不能更好为业主服务等多方面因素,造成了社区环境较差、业主意见较大、工人工资低等问题突出。这些问题也正是煤炭企业物业管理所普遍存在的,出现这种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这里本人就从物业企业、物业员工和业主这三个主要组成部分做简要说明。

1、物业管理企业:煤炭企业的物业管理因其自身的局限性往往规模小且职能比较单一,工作范围只涉及本企业内部职工宿舍区基本的水电暖维修等工作,因所服务的业主多是本企业内部员工,服务费用基本由单位承担,所以大部分业主对物业服务的要求也不是很高,导致了物业企业不能及时发现自身存在的服务缺陷,不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加之企业考虑职工群众承受能力较多,一直对物业管理实行内部补贴,造成了物业管理部门的危机感和压力感不强,工作缺乏主动性和创造性,等、靠、要的思想严重,从而影响了物业管理的健康发展。

2、物业员工:由于煤炭企业的物业管理部门绝大多数是由原来企业的后勤部门改制后成立的,所以人员组成比较复杂,员工的业务素质及文化程度普遍不高,工作中缺乏竞争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感,“干不干活、多干少干、干快干慢一样拿钱”的思想严重,导致了工作效率低下,缺乏自主创新精神,不能为企业更好地发展提供智力支持,造成了部分业主对物业管理部门意见较大,甚至经常发生一些服务纠纷,严重影响了服务水平、服务质量和物业管理部门的自身形象。

3、业主:煤炭企业的物业管理服务对象大部分都是企业内部职工,职工和家属思想观念陈旧,仍然沉醉于计划经济时代 “我是企业的人,为企业做了贡献,住房应该、收费不行”的落后思想,不能配合物业管理部门的改革举措。造成物业部门收费难、没有经费投入到服务设施上、服务质量差、业主意见大的恶性循环。

二、泰兴物业公司针对以上问题所采取的措施。

针对物业管理中表现出来的种种矛盾和问题,物业企业必须要深入分析,找出问题的根本并加以解决。泰兴物业公司经过多年的探索与实践,从解决矛盾和问题的根本入手,短短几年间就从一个亏损的后勤单位发展到目前拥有国家二级资质、业主20000余户,服务面积超过200万平方米、服务领域涉及住宅物业、医院物业、工业物业、办公楼物业等多个领域的物业管理专业公司。该公司的主要做法是:

1、大力实施主辅分离改革,建立良好的运行机制。

煤炭企业的物业管理,目的就是为了改变企业办社会的状况,使煤炭主业轻装上阵、健康发展,所以必须将物业管理企业从主业中剥离出去。因此,新矿集团公司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大力实施主辅分离,于1999年初步将后勤服务与企业进行剥离,成立了中心区物业管理站,也就是今天的泰兴物业公司,为今后的发展壮大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实施企业改制,注册专业化物业公司。

剥离后的中心区物业管理站,在不断探索中发展,在新矿集团的支持下,对周边物业资源进行不断整合,企业规模和服务质量迅速得到提高。于2007年本着高起点、高标准的原则,按照公司法要求,注册资金500万元,注册成立了“新汶矿业集团泰兴物业有限责任公司”,真正成为了一个自我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的独立的法人实体。

3、注册国家物业资质,打造物业品牌。

任何一个成功企业的发展,都离不开品牌建设,着力品牌建设,投资品牌建设,是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生存的唯一出路。泰兴物业公司的领导者也深知这个道理,在工作中对员工严加要求,在服务上狠下功夫,逐步把服务推向精细化、专业化,得到了业主的一致认可。进而公司又以长远的目光,先后申请办理了国家物业管理三级资质到二级资质的认定。从此,“泰兴物业”品牌正式打响,公司真正具备了立足矿区、走向社会大市场,承揽外部物业服务项目的能力。

4、提高科技含量,让科技助推发展。

科技化管理服务是物业管理企业竞争制胜的关键筹码。多年来,泰兴物业公司借助先进科技技术不断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先后将各社区的机械式水、电表全部更换为IC卡电子表,为居民提高生活质量的同时也大大提高了抄表收费率;投入资金500多万元对供热系统进行了优化节能改造;提高了管理服务水平,极大地改善了居民生活质量。在各社区安装了电子眼和电子起落杆等先进设备,对社区治安起到了重要的保证作用;诸多科技项目的应用,有效促进了公司服务效率和经济效益的提高。

5、加强职工培训力度,提高服务整体水平。

职工的文化水平低,业务不熟练、服务能力差等现象,将严重制约着公司的发展步伐。为了增强干部职工队伍的政治理论水平和物业管理服务能力,泰兴物业公司在提高人员素质上狠下功夫,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多次聘请物业管理等有关部门教授对干部职工进行培训,并选拔部分优秀干部和业务骨干赴外地考察学习物业项目的经营管理。通过一系列的学习培训,公司目前具有国家物业管理师资格人员8名,经、会、统、建筑安装等专业技术人员150余人,全公司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水平和物业服务能力得到全面提高。

三、煤炭企业物业管理今后的发展方向。

1、走煤炭特色发展道路。作为煤炭企业物业管理,要想稳中快速发展,就必须依附于煤炭企业,立足实际,着眼未来,遵循“煤炭企业走到哪里,物业管理跟到哪里”的原则,不断开拓创新,深入研究和系统思考物业管理问题,探索并建立起既符合市场经济体制和法律法规要求,又符合煤炭企业实际情况的、科学适用的物业管理体制,沿着煤炭特色发展道路,把物业管理更好更快地推向前进。

2、走专业化发展道路。物业管理专业化是物业管理行业市场化、社会化的基石,是物业管理企业规模经营的基本条件。在社会化大生产条件下,实施物业服务专业化是物业管理市场化到一定程度的必然结果。物业管理的专业化是向知识型管理过渡,走一条人才专业化、服务专业化、竞争市场化的道路。

3、走集团化发展道路。集团化发展将是今后物业管理企业能否生存并做大做强的关键,小兵团分散作战的物业势必要被淘汰。走集团化发展道路,发挥团队的整体实力,有利于集中企业和人才优势,提高物业管理服务的整体水平,实现规模效益。有利于拓展经营领域、参与市场竞争,实现企业发展的良性循环。物业管理企业要想得到进一步发展,必须清除一些制约行业整体水平提高的“小、散、滥”物业管理企业,最终实现强强联合,形成物业管理集团。

4、走科技化发展道路。科技化管理服务已经成为当前乃至今后一段时间内物业管理企业竞争制胜的关键筹码,如何借助先进科技技术进一步提高管理服务水平,物业管理企业将无法回避。科技化管理不仅仅是一个概念,而是涵盖了物业管理智能化、电子商务系统开发等多项功能,可以说能最大程度地满足业主的各项生活与工作、娱乐需求。更重要的是,它在为消费者带来最大收益的同时,也为企业展示了庞大而诱人的利润空间。

5、走品牌化发展之路。对企业而言,品牌代表了一种潜在的竞争力与获利能力,着力品牌建设,投资品牌建设,是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生存的唯一出路。作为物业企业,要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谋取一席之地,就应该在服务上狠下功夫,把服务做精、做细,才能在市场中具有竞争力。只有充分认识到品牌的重要性,以服务打造品牌,以品牌拓宽市场,以市场创造效益,才能尽快实现以优质品牌带动优势产业发展的目标。

6、走“以人为本”的发展之路。物业管理的服务对象是人,物业管理的目标之一是要为业主和使用人营造“整洁、文明、安全、方便”的环境。物业管理企业要倡导“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在与业主的接触和服务中要把人情味体现在每个细节中,注重对业主的感情投资,提高业主满意度。物业管理企业所从事的一切活动要以使业主称心、满意为前提,提供完善、优质服务,突出物业服务的人性化理念乃是物业做大做强的根本。

当前,物业管理行业正面临一个由初级阶段向高级阶段过渡的关键时刻,物业管理行业内、外部环境都在发生着重大变化。如何更好的研究物业管理存在的问题和发展对策,需要我们作出更进一步的努力。

上一篇:如何让农村初中语文课堂活起来下一篇:语文交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