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贸发展局(11篇)
1.经贸发展局 篇一
外经贸发展工作意见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进出口稳增长、调结构的实施意见》,有效应对当前复杂的严峻形势,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就促进全县外经贸稳增长、调结构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认清形势,明确对外开放的目标任务
大力发展外经贸,是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加快经济结构调整,提高企业综合竞争力的重要手段,是更好的承接国际产业转移、加快自身发展的需要。各级各有关部门和企业必须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增强加快发展外经贸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争取我县外经贸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二、建立政策保障机制和奖惩机制
(一)加大外经贸工作的政策扶持力度。
1、以上年度出口收汇核销额为基数,每增加出口50万美元,补助研发或技改资金元。新实现出口实绩的企业,每出口50万美元,补助研发或技改资金1000元。
2、对参加省、市、县组织的境内外经贸洽谈会的摊位费,由县财政补贴50%。对于已经获得上级全额摊位费补贴的企业不予重复补贴。
3、对参加出口信用保险的企业,按企业实际支付保费的10%的`比例给予补贴,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10万元。
4、企业在境外设立窗口、办事处,分公司等机构带动利用外资、产品进出口和劳务输出成绩显著的,每年给予5万元的补贴。
5、外经贸工作综合考评列前三名的乡镇(街道),授予“全县外经贸工作先进乡镇(街道)”荣誉称号;进出口额列前三名的企业,授予“全县进出口先进企业”荣誉称号。
6、企业年度利用境外资金到位50万美元-200万美元(含50万美元)的,按到位资金额的1.5%给予企业奖励,利用境外资金到位200万美元以上(含200万美元)的,按到位资金额的2%给予企业奖励。
(二)加大外经贸工作的考核办度。
1、对境外招商项目的考核除按照本办法计分考核外,仍按照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办法标准考核。
2、外经贸工作考核按100分考核。①引进境外资金占40分。利用境外资金到位50万美元以上的计10分,50万美元(含50万美元)以上至100万美元的计20分,100万美元以上(含100万美元)的计40分。②对外贸易占50分。完成县政府下达的进出口任务目标的计50分,没有完成的,按实际完成比例计分。③境外经济合作10分,企业在境外新设立窗口、办事处、分公司等机构的,对企业所属乡镇(街道)计10分。考核结果折合后计入全县综合目标考核成绩。
三、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
建立外经贸工作推进机制,定期召开外经贸工作运行分析会,及时解决外经贸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全县上下牢固树立开放意识,把扩大对外开放、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树立“亲商、富商、安商”的服务理念,对外资项目实行早介入、早跟踪、早落实。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增强主动性,树立创新意识,形成整体合力,努力开创我县对外开放新局面。
2.经贸发展局 篇二
一、全球自由贸易区发展的新形势、新特征
当今形势下, 国际经济纵深发展异常迅速, 生产物料和供给要素早已超越国家和边境, 在世界200多个国家和地区范围内自由流动, 使各个经济体之间相互的依赖性增强, 以致相互融合成整体。特别是贸易自由化的加速, 货物、服务和与贸易有关的投资逐步实现自由化, 降低关税, 减少贸易壁垒, 消除国际贸易中的歧视待遇, 扩大货物、服务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方面的准入度。世界贸易组织 (WTO) 在9月22日发表的全球贸易风险分析报告中表示, 受欧债危机拖累, 将今年全球贸易增速预期由此前做出的3.7%下调至2.5%;将2013年全球贸易增速预期由此前做出的5.6%下调至4.5%。实践中, 包括北美自由贸易协定 (NAFTA) 以及在WCO、欧盟、东盟、APEC主持下进行的服务贸易的一般协定等各种国际贸易协定, 这些贸易政策措施都有一个共同的目标:通过促进和加强国际贸易, 开拓新的贸易机会。但是, 近六十年来, 虽然总体的关税水平在不断下降, 为保障国际贸易安全的区域贸易协定安排的数量却在不断增长, 越来越多的区域贸易协定 (RTA) 的实施, 使跨境贸易日益复杂, 根据这些区域贸易协定的要求, 一些额外的文件、跟踪和验证成为跨境贸易的组成部分, 从而影响到全球贸易, 成为新的贸易壁垒。
概览全球发展比较完善的自由经济和贸易区, 表现出三大自由, 核心是通过放宽对经济贸易的政府管理制约, 便利货物进出、行邮旅客往来、货币资金流动、各类信息传播。一是商品货物进出自由, 不再设置关税贸易壁垒和非关税贸易壁垒, 凡合乎国际惯例的货物进出国境或关境均畅通无阻, 不再设置任何国界限制。二是商业和投资往来自由, 商业投资没有因国别和地区的差异带来的国家歧视、经营的行业限制与经营的方式制约, 包括投资自由、雇工自由、经营开放、商业人员出入关境和国境的自由等。三是金融自由, 外汇货币的自由兑换, 现金出入与转移和支付的自由, 资金经营使用的自由, 没有本国专门国民待遇与非本国国民待遇的优劣之分。
(一) 功能优化整合
国际上自由贸易区的基本功能是进出口贸易、国境贸易、仓储、商业或工业性简单加工、商品展示及金融、货运等服务贸易功能。在区域数量增加的同时, 各国、地区在发展自己的海关特殊监管区时也更加注重了功能的拓展和相互间的融合。从20世纪80年代起, 以转关过境贸易和进出口保税经济为主的自由经济贸易区和出口加工工业区开始转化或相互联动整合, 功能逐渐趋向多元化, 区域功能范围拓展的更加宽泛, 加工、保税和物流一般是主业, 同时金融、商业贸易和中间人等第三产业和服务贸易的效果非常好。如欧洲德意志国的汉堡自由贸易区、爱尔兰的香农自由经济贸易区、南韩的马山出口工业区、以及台湾及日本的一些工业区等, 都是在这一环境下产生并发展的。
(二) 法律法规体系较为完备
为实现自由贸易区在引进境外外汇和投资收益、吸收先进技术、服务本土的民族经济发展等方面的作用, 一国或地区总是在区内实行一定的特殊经济政策。但这些经济贸易区的管理体系和法规制度相对而言, 具有突击颁布、开放有余、不够稳定的特点, 故世界上大多数自由经济贸易区域, 一般都采取将所实行的经济贸易和开放政策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 且立法级别通常为国家的最高层级层面。如北美洲美国的对外贸易区、南美巴西马瑙斯自由贸易区、亚洲马来西亚的自由工业区等。先立法后设区已经成为国际上设置并运行自由贸易区的惯例做法, 以严密的法律规章制度来保障工业自由贸易区的健康发展。除国家级别的立法外, 区域所属地方的政府部门还制定了一系列相应的条例和规章办法, 规范自由贸易区的各种经济和往来活动, 使管理者和投资者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正是由于相对完备、有效的经济和商业环境, 遵循信任、开放、便捷和服务的理念, 自由贸易经济区才体现了先进性和开放性。
(三) 优厚政策待遇
现阶段各国或地区针对自由贸易区实行的经济政策, 虽因经济发展规模和水平、政治经济管理模式和制度的不同而存在一些差异, 但总体上比国内其他经济工业加工区享有更切实地优惠待遇是相同的。自由经济贸易区作为“国境之内、关境之外”, 着眼于刺激鼓励外国商人开展商业贸易和投资往来, 要求进出境环节的关税给予免除, 境外进出特殊监管区域的商品和货物, 包括转运、仓储的, 都不必缴纳海关税收, 且一般不受时间或量的约束限制, 自由经济贸易区区内货物运往境内或其他区域, 须征收海关关税, 征收对象一般是根据出区货物所含进口部分的原材料或生产用的加工部件。智利的伊基克自由贸易区, 除了免收海关进口环节税外, 还免企业所得税和加工增值税, 商品货物 (包括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 免除一切地方税费, 进口货物仅征货物价格3%的货物税。美洲地区的巴拿马科隆自由贸易区, 客户每年需交主要税种是企业所得税, 税率仅仅为2.5%至8.5%, 而其他地区则为30%左右, 地方的税收仅交车辆牌照税, 其余全部不征税。
二、亚太地区的经贸合作安全问题分析
亚太地区经济持续高速发展, 一方面促进了地区经济的相互依存, 另一方面, 经济竞争的加剧, 经济利益制约作用的加强也使经济对抗性愈益加大, 这表现在地区国家间经济利益冲突日益增多, 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 贸易摩檫
亚太地区国家经济发展水平层次分明, 经济互补性较强, 一般不容易引发贸易摩檫, 但是在一些发展水平相近的国家之间, 或在某些特殊领域也会产生由国际商品竞争所造成的矛盾。如低价倾销、高价垄断所造成的市场份额变动等贸易保护主义所引起的矛盾, 主要是各国通过关税及非关税壁垒保护本国市场, 同时又力图占领他国市场所引发的贸易冲突和报复行为。在中美商贸联委会上, 中美达成“不再出台新的贸易保护措施”的承诺, 但之后美国将其不断升级。就在美国裁定对中国铜版纸等征收反倾销和反补贴税前一天, 美国商务部刚刚宣布, 对中国输美油井管征收最高达99%的反倾销税。这也是美国历史上针对中国进口商品的最大一宗贸易诉讼案。2011年, 世贸组织成员共启动155起反倾销调查, 共涉及41个国家 (地区) , 涉及中国的49起, 占比31.6%。据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统计, 今年上半年, 共有19个国家 (地区) 对华启动42起贸易救济调查, 比2011年上半年 (简称“同比”, 下同) 增加10起, 增幅为31.3%。其中, 反倾销27起, 同比增加6起;反补贴5起, 同比增加2起;涉华保障措施8起, 与2011年同期持平;特别保障措施2起, 同比增加2起。共涉及化工、机械、冶金、纺织等8个行业。
资料来源:亚太经社会秘书处DPS—TID利用WITS数据计算得出。注:亚太经社会包括区域成员和准成员经济体
(二) 投资摩檫与金融风险
亚太地区数十年的高速发展, 已使该地区成为全球重要的金融与投资中心之一, 区内不仅有世界上最大的几个资本输出国, 也是世界上最大的几个资金接受国。经济快速发展导致的对资金需求, 在该地区比其他地区更多地引发投资摩檫与金融领域的矛盾。世界三大评级公司之一穆迪发表报告指出, 虽然预计2012年亚太区银行的信用环境良好, 但仍有潜在的风险可能会对某些银行体系造成重大的不利冲击。由于亚太地区大多数发展中国家抵御金融风险的能力较差, 一旦国际间经济利益冲突激化则很容易在该地区金融领域寻找到突破口, 引发经济危机。
(三) 经济主导权争夺与经济政策摩檫
在亚太地区有关国家特别是美日两个发达国家争夺亚太地区经济主导权的斗争异常激烈, 而发展国家在全球化、区域化进程中不可避免地与发达国家甚至和其他发展中国家在维护本国经济主权方面也产生了一定的矛盾。这些矛盾若在协商中得到妥善解决, 自然会有利于各国经济的发展, 否则会成为亚太经济发展的巨大隐患。
从经济全球化的视角来看, 亚太地区国家绝大部分实行的是市场经济, 本质上这是一种生产要素大规模流动、不断重组自我调节的动态型经济, 它有利于加速经济发展, 但同时风险因素也不能忽视。最大的风险是生产的无政府状态导致的生产力过剩。如果仅在几个国家内的某些部门出现过剩, 一般还能通过市场的调节功能予以消化, 若一旦形成全面过剩, 则很容易在经济的最薄弱环节引发危机。从社会体制来看, 亚太地区的国家构成系多元化, 既有社会主义国家, 又有资本主义国家, 既有高度发达的人均GNP几万美元的北方国家, 也有非常贫穷的人均GNP只有几百美元的南方国家。由于历史的不同, 亚太地区成员国在社会体制、意识形态、经济体制等方面存在较大的差异甚至对立, 热点问题和领土领海矛盾和争端也大量存在。由于成员之间有巨大的共同利益, 经济上也相互依存, 在一般情况下, 能通过对话和谈判得到解决或搁置, 但是一些特殊情况下, 也容易激化形成冲突, 进而影响经济安全和政治安全 (具体依赖关系指数如图1所示) 。
三、亚太经合组织在贸易便利化方面所做的努力
199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 (GATT) 第24条允许国家之间建立关税同盟或自由贸易区, 或为建立关税同盟或自由贸易区的需要采取某种临时协定。其前提是保证区域性集团在区域内真正实现实质上所有贸易领域的自由化, 同时对区域外非成员的关税不能比以前提高。这就表明, 作为致力于全球贸易和投资自由化的GATT (或WTO) 承认经济区域化是一条通向世界经济全球化的有效途径。从欧盟到东盟, 从亚太经合组织 (APEC) 到上海合作组织, 区域合作机制纷纷兴起。
1989年APEC建立之时, 确定了为亚太地区创造更好的贸易环境的宗旨, 并将贸易便利化作为其核心价值目标之一。1994年在《APEC经济领导人共同决心宣言》 (又称《茂物宣言》) 第一次从战略高度确定了贸易便利化对实现亚太地区经济持续增长和人民共同富裕这一长远目标的重要性, 明确指出作为对自由化进程的补充和支持, 决定扩大和加速贸易和投资便利化机会, 消除对贸易和投资的行政的以及其他方面的障碍。1995年在《执行茂物宣言的大阪行动议程》 (简称《大阪行动议程》) 中, 贸易投资便利化与贸易投资自由化、经济技术合作被共同确定为推进APEC进程的三大支柱。《大阪行动议程》明确列出贸易便利化的11个具体领域, 即标准和一致化、海关程序、知识产权、竞争政策、政府采购、放松管制、原产地规则、争端解决、商务人员流动、乌拉圭回合结构的执行、信息收集与分析等。
APEC贸易便利化提倡简化、协调和运用新技术和新措施管理程序、进行干预, 范围涉及货物和服务。APEC贸易便利化原则不仅充分考虑到不同国家经济和科技发展水平的不同, 考虑到法律体制的多样性, 而且关注到能力建设和技术援助都与发展中国家实现贸易便利化的重要性。在《大阪行动议程》基本原则的基础上, 2001年6月6日~7日APEC贸易部长会议 (简称“上海会议”) 确立了若干项“贸易便利化原则”。作为APEC贸易便利化措施的指导性意见, 该原则明确了APEC贸易便利化原则的基础, 重申了APEC贸易便利化的核心价值。
一是透明度、交流、咨询和合作原则。要求政策、法律、规定、行政命令、颁发执照、证书、授权登记要求、技术规则、标准、指导性意见, 及其他与货物和服务贸易相关的程序和惯例, 都需要及时持续的向有关方公开, 使用有效、广泛的媒介形式, 但同时不可收费或仅能收取合理费用。政府当局应当尽力为贸易商提供便利和有效的交流机制, 特别是那些商务和贸易团体的建议。
二是简便、适用与高效原则。与贸易有关的规则和程序除了满足合法性要求外, 应尽量简便、适用、高效。简便的交易降低了贸易商的守法成本, 确保了交易的持续稳定性;而对于准入门槛较高的中小企业来说, 简便和实际的规则更能有效的降低它们的守法费用。
三是非歧视性、一致性、可预见性、正当程序原则。与贸易相关的规则和程序在相似情况下, 不应因商品、服务和经济体的不同而有歧视。贸易规则和程序应一致、可预见和统一性, 减少贸易和贸易商的不确定性, 同时, 还应该对政策标准化, 且提供清晰准确的程序指引。正当的程序能够保障贸易商有渠道充分申诉, 这也能大大增加贸易交易过程的确定性。
四是协调、标准化与承认原则。成员经济体和市场之间诸如卫生安全标准等法律措施应尽可能在国际标准的基础上达成协调, 鼓励经济体之间的相互承认彼此的标准和评价体系。在省去重新检查和重新验证的繁琐工作后, 守法费用大大降低, 同时主管当局的负担实际也得到减轻。
五是现代化和运用新技术原则。鼓励运用新技术实现无纸化贸易, 节省清关时间, 降低运输、单证册等费用;简化的数据传输能够降低工作时间, 减少中介费用, 提高贸易效率。
APEC一直努力在标准和一致化领域开展相关工作, 以降低限制贸易的壁垒。目前, APEC即将继续在各成员具有商业兴趣的部门推进标准的一致化和相互认可, 以及标准和一致化评定方面的能力建设, 已经开展了一系列的行动, 推广电子商务在亚太地区的应用, 以协助各成员应对电子商务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到2010年, APEC的目标是进一步减少商业流动要素的障碍, 通过无缝流程和降低障碍完成电子商务在亚太地区全面运用的基础工作。但APEC不具有约束机制, 因此造成各成员方在表态上的准确性以及议题实施推进能力方面均不如WTO。
四、促进我国经贸发展的工作措施
通过上述模型, 我们发现全球便利化水平的提高需要从以下两个方面加以改善:一是达国家需在政策环境方面提高便利化力度, 从而简化过于严格和繁杂的检验检疫程序, 降低贸商的负担;二是发展中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需在海关和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加大改革力度, 尤其海关管理制度以及信息技术的覆盖使用方面。对我国而言, 通过借鉴国外贸易便利化的改革经验来促进包括我国在内的全球贸易便利化水平的提高, 推进贸易便利化谈判进程, 加强贸易便利化国际合作与援助, 来促进我国出口贸易的发展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途径。
(一) 落实贸易便利化具体措施, 创造诚信守法环境
为强化进出口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确保国际贸易供应链整体安全, 欧盟率先推行了AEO制度, 主要意图是实现贸易安全化和便利化, 促进经济发展。我国海关推行AEO制度, 一方面, 能够提高通关速率, 降低我国第三方物流成本, 更多的转口货物可能经我国转口、加值, 国内农产品出口、工业制造、港口运输以及相配套的企业都可能因为我国物流成本的降低而获得新的竞争力。另一方面, 促使贸易伙伴国家“敞开大门”, 为我国产品的顺利出口保驾护航。现阶段, 部分周边发展中国家和区域贸易政策不透明, 甚至有时造成我国货物积压, 制约了我国产品出口。但如果国际上普遍推行AEO制度, 那么各国海关必须按照统一标准实施监管, 上述问题也就不会存在了。
(二) 推动贸易谈判, 强化贸易便利化国际合作
随着全球供应链的深入发展, 单一国家、对供应链实施全程监管已经不可能, 跨区域、跨国界的国际、合作已经成为大势所趋, 中国与发达国家、国际组织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必将进一步深入推进, 必须高度重视国际合作。
一是广泛参与有关贸易便利化的国际论坛和学术研究会议。通过广泛参与有关贸易便利化的国际论坛可以了解该领域内的最新进展, 学习世界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 增强我国政府应对国际事务的能力。在不断解放思想的理念指导下, 进一步加强与国际贸易组织、联合国粮农组织、国际海事组织、世界银行、亚洲银行、联合国亚太经济社会委员会、国际刑警组织、国际野生动植物保护组织等国际组织的合作, 积极争取发达国家、国际社会、国际组织实施一些针对发展中国家的经贸合作和密切往来项目, 帮助发展中国家尤其是我国等基础比较薄弱的国家 (地区) 开展进行一系列人员基本素质教育教学和培训传技项目, 实施经济协调化发展推进过程中各项人员素质和能力的培养和建设, 提高我国东部沿海以及中部区域、西部地区通关和贸易的便捷水平。作为一个发展中成员, 我国应在谈判中寻求广泛的共同利益, 增强集体谈判的力度, 注重贸易谈判的方式方法, 以最终争取得到更公正合理的结果。
二是进一步深化与周边国家的经济和贸易便利化合作, 大力推进亚太区域一体化发展进程。大力推动国际贸易的自由化合便利化是广大亚非拉发展中国家 (地区) 区域经济贸易一体化、差异化发展进程中的促进重要措施内容, 作为全球最大的发展中国家, 我国应着力发展技术援助项目和能力建设项目实施, 以支持区域经济一体化协定的顺利落实, 稳步推进加强、深化与周边睦邻国家 (地区) 在经贸往来和投资、贸易便利化等领域的广泛合作, 在保持现有良好CEPA、ECFA合作机制的基础上, 进一步深化我国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之间非常紧密的经贸关系合作, 适时推行实施中国蒙古俄罗斯过境运输安排, 在中国和东盟十国自由经济贸易区的框架下, 大力开展务实、深度合作。
综上所述, 促进亚太地区经济一体化、贸易便利化是一个长期的发展过程, 需要政府、企业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 根据每个阶段的发展特点和存在的问题, 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和手段, 形成滚动推进的发展态势, 才能确保经济协调化和贸易便利化水平的持续、稳定、有效提升。全面、客观地评价经贸发展水平是实现这一目标的前提和基础, 而且这种评价应当在合理的时间跨度之间定期开展, 为经贸发展提供决策参考服务。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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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荷经贸合作持续发展 篇三
中荷经贸合作势头强
荷兰是最早承认中国的西方国家之一,1954年11月19日与中国建立代办级外交关系。1972年5月18日升格为大使级外交关系。1981年5月5日降格为代办级,1984年2月1日恢复大使级外交关系。2014年3月建立开放务实的中荷全面合作伙伴关系。
近年来,中荷关系保持快速稳定发展势头。中荷合作领域广、规模大。荷兰已经连续11年保持中国在欧盟内第二大贸易伙伴地位,同时是欧盟第三大对华直接投资来源国,仅次于英国和德国。中国是荷兰在欧盟以外的第一大贸易伙伴和第二大投资来源国。2013年,中荷贸易达701.5亿美元,同比增长3.8%。同时,两国在农业、水利、科技、社会福利等领域务实合作也稳步开展。1994年,北京与荷兰首都阿姆斯特丹结为友好城市。
2004年4月,荷兰首相巴尔克嫩德对中国进行工作访问。2004年12月,时任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对荷兰进行正式访问。2008年10月23日至29日,荷兰首相巴尔克嫩德对中国进行正式访问。2012年5月,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对荷兰进行正式友好访问,这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首次访问荷兰。2013年11月,荷兰吕特首相对中国进行正式访问。2014年3月,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对荷兰进行国事访问。这是1972年中荷正式建立大使级外交关系以来,中国国家元首首次访问荷兰。双方发表《联合声明》,决定建立开放务实的中荷全面合作伙伴关系。
2015年10月底,荷兰国王携庞大经贸代表团访华,掀起了中荷经贸合作的新高潮。自习近平主席参加核峰会并首次对荷兰进行国事访问后,中荷高层互访频繁,双边经贸合作持续向纵深发展。
高层互访强力推进
中荷互为重要的经贸合作伙伴。荷兰是中国在欧盟内的第三大贸易伙伴、第二大商品出口目的地国和第五大投资目的地国,荷兰对华投资位居欧盟第三。中荷两国经贸关系一直持续稳定发展,尤其是近两年来两国高层互访频繁,为两国经贸合作进一步指明了方向。
2014年3月,习近平主席开启了他就任国家主席以来对欧洲的首次访问,并将荷兰作为首访的第一站。2015年10月,荷兰国王威廉-亚历山大夫妇来访。两国高层的频繁互访正是两国近年来对加强中荷关系的期望和彼此积极的回应。而每次访问双方的最重要的议题均为经贸合作,且均有大型经贸代表团随访。
2015年10月,习近平主席会见荷兰国王威廉-亚历山大时明确指出,双方要挖掘潜力,加强贸易和投资便利化,提高贸易和投资的规模和水平。双方可以在水利、农牧业等领域广泛深入地开展合作,在高端制造、航空航天、生物医药、新能源、智慧城市、“互联网+”、第三方市场合作等领域深入挖掘合作潜力,打造新的产业合作增长点,继续在银行、保险等领域深化合作,创新投融资模式,为双方各自经济发展和双边经贸合作提供更多支持。中荷两国已经实现全方位互联互通,围绕“一带一路”开展合作具有独特优势。双方要继续保持海运领域的合作优势,着力做大做强铁路和航空运输,为中欧和亚欧大陆互联互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威廉-亚历山大国王表示,“一带一路”建设和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倡议具有重要意义,荷方愿积极参与相关合作,并支持“一带一路”规划与欧洲投资计划对接合作。
荷资入华快速发展
以贸易立国的荷兰,早就嗅到了中国大市场的商机,与中国做生意、走进中国进行投资的荷兰企业不胜枚举。飞利浦即有南京华飞彩色显示系统有限公司等20多家合资或独资企业,荷兰皇家壳牌、荷兰国际集团、帝斯曼、联合利华、阿克苏?诺贝尔、万客隆等世界知名公司也都在华投资设立了生产企业、研发机构或代表处??
事实上,荷对华投资起步相对较晚,1994年以前荷兰对华投资额很小,之后则呈现快速发展的势头。据商务部统计,截至2015年9月底,荷兰对华投资项目3049个,实际投入153.2亿美元,在欧盟成员国中排第三位,仅次于德国和英国。主要分布在金融、能源、食品加工、家用电器等领域。今年前9个月,荷兰对华投资项目92个,实际投入5.9亿美元,同比增长25.1%。荷兰来华投资企业大多数是生产型企业,包括电子、采矿、石油和化工等,主要服务性行业包括银行、保险、IT和运输等。
中资入荷更趋多元
据商务部统计,截至2015年9月底,中国对荷直接投资存量78.6亿美元,在欧盟成员国中排第五位(位列卢森堡、英国、法国、德国之后),主要集中在石油和天然气开发、信息技术服务业、农业等领域。2014年中国对荷兰直接投资存量71.9亿美元,创历史新高。2015年1—9月,中国对荷非金融类直接投资36.7亿美元。而据荷兰外商投资局统计,目前在荷兰投资的中资企业已超过500家。从投资行业类型看,投资荷兰的中国企业贸易类占多数,此外还涉及运输、电信、电子、保险、商检、法律、IT等领域。投资额较大的企业主要有华能集团、海纳川、上海建工、中集集团、中远集团、中海集团、华为、中兴通讯等。
4.经贸局16年经济发展思路 篇四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委八届九次、十次全会的决策部署,以及全省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继续打好“五大战役”、大干“xx”开局之年的要求,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跨越发展为主线,坚持“生态立县、工业强县、特色兴县”发展战略。按照一个产业培育一至两个龙头企业的要求,大力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着力培育新兴产业。培育壮大一批规模大、效益好、有竞争力、符合环保要求的工业龙头企业,进一步增强支柱产业
和龙头企业的支撑和带动作用,促进工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主要指标
实现规模工业产值比增25%以上,力争突破64亿元,规模工业增加值比增18%以上;工业固定资产投资比增20%以上,力争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40%;万元gdp综合能耗降低率完成市定目标,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5%。
三、主要措施
突出突破项目,着力做大总量。继续打好项目建设攻坚战,进一步建立健全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工作的激励机制,力争在洽谈项目、签约项目、在建项目、投产项目和新增长点项目的数量、质量上大力突破。持续做大经济总量,增强发展后劲。具体做到:一是要在项目筹划上有突破。围绕产业发展,策划一批投资上5亿元、10亿元的产业龙头项目、产业链项目、产业转移项目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县直部门、专业机构、企业三方加强工作联系,增强项
目策划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要在项目招商上求突破。建立健全招商引资奖励、考核机制,突出实效性,采取上门招商、以商招商、络招商、小分队招商等不同形式拓展招商渠道。充分利用“”、“”、“”等招商平台,积极对接央企、台企、民企等大企业、大集团,寻求战略合作,借势发展。三是要在重点产业链项目建设上求突破。加快启动、实施榕昌15万吨离子膜技改,富宝公司高纯、超纯电子级氢氟酸,欧浦登光学等重点产业链项目建设,完善产业链配套,尽快形成产业规模。四是要在在建项目和投产项目上求突破。盯紧宏丰钢铁、新拓华电冶、上德塔吊、欧浦登光学、榕昌离子膜、富宝公司电子级氢氟酸等几个二期投资5000万元以上项目,实行动态管理,月月跟踪,重点服务,力争早日投产。五是要在新增长点项目上求突破。确保年计划新增产值19亿元圆满完成。六是要在区域协作上求突破。围绕引进大项目、好项目,创新区域协作、山海协作
机制,积极争取上级政策扶持,促进沿海产业向山区转移。
培育领军企业,推动产业升级。一是推动我县“xx”——“百十亿产业工程”顺利实施。二是加快培育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对列入“xx”重点培育的19家成长型亿元企业,实施“四个一”帮扶机制,培育一批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的领军企业。三是推动传统产业升级和新兴产业发展。在做强、做大、做精建材、竹木、化工等传统产业的同时,加快发展节能环保、光电信息、生物能源、物流等新兴产业。四是大力推进产业集聚,发挥顺昌“一区多园”功效。
推进结构调整,提升发展质量。一是深化品牌创新带动。继续完善品牌工作创业竞赛和服务机制,扎实推进企业品牌工程建设。二是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加强企业管理培训服务的供需衔接,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贴近企业实际需求的管理培训,引导企业加强产品质量、品牌战略、市场营销、资本运作等方面的
5.经贸发展局 篇五
(一)两国贸易量较小,贸易地位下降
长期以来,越俄双边贸易金额和比重都相对较小。双边贸易合作发展规模与两国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的定位不相符。2011年,双边贸易额仅占越南外贸总额的0.97%,排在第22位,横向比较,远远落后于同期与中国的贸易额(357.19亿美元、17.54%)和与美国的贸易额(214.57亿美元、10.54%)等,纵向比较则尚未达到1991年时越苏双边贸易水平。俄罗斯在越南外贸中的影响有限。1991年年底,苏东剧变,越南对外关系格局骤然发生了重大转变,由过去依靠苏联的“一边倒”而转为多元化、全方位发展对外关系①,西方国家成为帮助越南融入世界经济和实现国家现代化的重要合作力量,美日西欧包括一些新兴国家逐渐上升为越南对外经贸合作的重点,与俄罗斯的经贸合作却一直徘徊不前。另外,1991年年底,俄罗斯独立后,更是急于向西方国家靠拢,对与越南发展经贸合作不太积极,进而加剧了20世纪90年代初期越俄政治互信大幅下滑,导致双边经贸合作发展滞后。
(二)双边贸易商品种类单一,层次低下
长期以来,越俄双边贸易商品层次低下已成为制约两国经贸合作潜能有效发挥的“瓶颈”。在苏联时期,苏联曾视“越南作为亚热带产品供应者的地位”①,纵观当前越俄双边贸易商品的结构特征,也是对过去模式的一种延续。如2011年越南自俄罗斯进口商品中,石油、钢铁和化肥等金额所占比重仍高达60.9%;越南对俄罗斯出口商品也集中以劳动密集型、自然资源和农产品为主。在未来双边经贸合作中,双方应努力降低初级产品、资源型商品所占比重,不断提升制造业、高科技产品所占比重,积极拓宽双边贸易合作的领域。
(三)相互投资不足,合作领域狭窄
越俄双边投资相对不足,领域有限。俄罗斯对越南的投资主要集中在能源开发领域(石油、天然气等),从越南目前的国情来看,该类型的投资较为适合越南目前资源型经济特征,但相对其国内经济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的作用却较为有限。俄罗斯应积极借助自身在重工业、制造业等方面的优势加大对越南的投资,努力拓展投资合作领域,充分挖掘投资合作潜力。
(四)地理位置距离遥远,合作信息不畅
6.经贸发展局 篇六
(暂 行)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我省外经贸事业的发展,根据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印发《外经贸区域协调发展促进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企[2008]l18号)及相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外经贸区域协调发展促进资金(以下简称促进资金)的资金来源为:
一、中央划拨的外经贸区域协调发展促进资金
二、省财政安排的外经贸区域协调发展促进资金
三、外经贸区域协调发展促进资金的收益
四、其它来源
第三条 山西省财政厅和山西省商务厅是“山西省外经贸区域协调发展促进资金”的主管部门,共同拟定本省促进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及相关配套办法。省商务厅根据外经贸发展目标负责提出促进资金的支持重点,提出项目的支持计划,会同财政部门组织项目的申报和评审;省财政厅负责审核促进资金的支持重点和使用计划,提出促进资金的监管要求和确定拨付程序,会同商务部门对促进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条
促进资金是促进我省外经贸发展的政府性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并根据实际情况结转使用。
第二章 使用原则和范围
第五条 促进资金的使用遵循以下原则:
一、实施外经贸发展战略,促进我省外经贸事业发展;
二、符合公共财政的要求,符合国家和我省的产业政策;
三、符合世界贸易组织(WTO)的基本规则和国际惯例;
四、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要求,符合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重的原则;
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规范管理,科学运作,建立健全监督和约束机制。
第六条 促进资金的使用范围:
一、促进我省进出口结构调整。对具有一定技术创新能力、并组织生产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纺织品、轻工业品、农(加工)产品等出口产品的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进行技术改造的项目贷款予以贴息;
二、鼓励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出口产品的研究开发、培育精品名牌出口商品和创建自主出口品牌。对出口高新技术产品、机电产品、农(加工)轻纺产品等的生产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对研究过程中发生的相关研发费用予以适当补助;
三、支持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对企业在境外投资兴建的国家级工业园区的相关前期费用予以补助及贷款利息等予以贴息;对企业兴建或投产的境外生产加工项目、对外劳务合作项目、境外高新技术平台、对外技术咨询项目,以及中标并施工的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前期费用予以补助、相关项目国内贷款等予以贴息;
四、拓展对外经济合作空间,支持成套设备出口和国际工程承包,对投标业务所产生的费用给予适当补助;对相关企业外派劳务人员提供适当补助;
五、对出口农畜产品为获得进口国(地区)市场准入而发生的国(境)外检疫等费用和农畜加工产品企业进行各类国际认证费用、建立质量溯源体系,出口农产品行业标识、原产地标记注册的推广等费用予以补助;
六、支持企业实施出口品牌战略,对获得国家和省级出口名牌商品称号的生产企业,为创立出口品牌而支付的境外商标注册、专利注册、广告宣传以及制定品牌战略活动等而发生的费用予以补助;
七、加强对服务贸易的支持力度,对服务贸易领域的服务外包、文化产品、技术进出口等行业给予扶持。对服务外包项目、外包基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外包企业国际资质认证、人才培训等给予资助;
八、支持企业参加商务部和省政府在境内外举办的重大外经贸活动,以推动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九、支持外经贸人才、外经贸专业知识培训和国际间外经贸学术、人员的交流与合作,资助外经贸领域重大项目、重大课题的科学论证及重点商品、重要市场的调研;
十、支持外经贸信息服务体系建设,搭建贸易促进信息平台;
十一、支持承接国际产业梯度转移;
十二、支持贸易便利化环境建设;
十三、其它有利于促进我省外经贸发展的事项。
第七条 每外经贸区域协调发展促进资金重点支持方向由省商务厅商省财政厅确定。
第三章 使用资格和条件
第八条 促进资金的使用单位必须和项目申请单位一致,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在我省境内登记注册;
二、具有进出口经营资格、对外经济合作经营资格(主管部门或有关机构作为项目组织单位除外);
三、项目单位必须具有科学的决策程序和各项严格的内部管理制度;
四、必须具有从事该使用项目的专业人员和实施条件;
五、最近三年没有骗税、骗汇、走私等违法行为;
六、申报单位申报前三年没有连续亏损,且上缴税金不低于支持额度;
七、应具有相应的经营实绩,具备必要的资金配套能力。
第九条 申请使用促进资金,应提供下列相关资料:
一、外经贸区域协调发展促进资金使用书面申请及计划申请表(表格附后);
二、企业与申报项目对应的资格证明文件,实施相关项目的批准文件,与申报项目有关的技术文本(资料);
三、项目单位上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财务报告及相关的专项审计报告;
四、与申请项目资助资金有关的费用支出凭证资料;
五、项目申请单位对附属文件及材料真实性负责的声明;
六、要求报送的其他材料。
第四章 项目管理和申报程序
第十条 建立公开透明的公告、申报机制。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将确定的重点支持方向及申报要求(包括申报时间、费用发生有效年限等具体条款)在省商务厅及财政厅有关网站媒体公告,保证信息公开透明。
第十一条 凡承担该资金重点支持项目的企业(单位),均可申请资助,并通过相关网站同时以书面申请的方式申请上报。申报程序如下:市县所属企业、单位申请使用促进资金时,先向市商务、财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市商务和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后联合上报省商务厅和省财政厅;省属企业、单
位的项目需经行使本企业出资人权利的部门(所属企业集团)、技术主管部门推荐(盖章)后,直接上报省商务厅和省财政厅。上报项目纳入省商务厅及省财政厅的本的相关项目库管理。
第十二条 建立科学的评审论证机制。省商务厅、财政厅将从项目库中选出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提交项目评审小组进行评审和论证。项目评审小组由省财政厅、省商务厅共同组织有关产业及技术方面的专家组成。
第十三条 对评审合格的项目,由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组织有关人员实地考察,结合企业效益、规模、资金配套能力及实施项目的可行性商定资助资金额度并在相关网站公示。
第十四条
对于技术研究开发及质量溯源体系项目,在项目执行完毕3个月内,项目执行单位应向所属商务部门和财政部门提出项目验收申请,由所属商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共同组织项目的验收工作,并将验收结果报省财政厅和省商务厅;省属企业承担的项目由省商务厅和省财政厅直接验收或授权市商务及市财政部门组织验收。
第十五条 因客观原因需对项目进行调整或撤销,须严格按上述程序重新评审后下达执行。
第五章
资金管理
第十六条 促进资金一般采取事后拨付资金方式,资金可通过一次性拨付和按比例分次拨付等方式下达。对省属企业单位,由省财政直接将资金拨付企业;市县属企业单位资助资金通过相关市(县)财政拨付。
款额较大的项目(如大型展洽会等)在项目执行前可采取财政适量预借的方式支付,项目执行完成后据实结算。
第十七条 在同一内,对同一家企业只能支持一个项目; 同一项目只能享受一次性资助或最多两年的贴息支持。贴息项目补助额不高于按同期贷款利率应负担的利息额;研发项目只对企业研发机构为研发本项目支付的研发费用及为研发而必须购置的仪器仪表设备支出费用给予补助;其他项目原则上不高于项目支出额的50%。
第十八条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每年可从区域协调发展资金总额中提取不超过3%的工作经费,用于支付项目招标、评审、论证、咨询、公示、验收、审计等费用支出,保证促进资金项目评估、论证和审计工作的实施,强化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
第六章 各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第十九条 主管部门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一)省财政厅、省商务厅应建立资助项目的事先评估、事中跟踪和事后效绩评价机制。对违反本细则规定的有权终止并责令改正,对违规企业有权否决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
(二)省财政厅、省商务厅有权对资助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聘请社会中介机构对项目执行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
(三)省财政厅、省商务厅应不断完善我省促进资金管理办法和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和资金的使用效率。按时向财政部、商务部编制有关报表、运行分析报告等,并自觉接受两部的监督、检查及专项审计;
(四)各级财政、商务主管部门既是本地区项目的管理部门,承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授权的项目组织、资金拨付等职能,同时又是项目单位的推荐人,负有向省财政厅、省商务厅如实反映项目执行和资金使用情况的责任。
第二十条 项目单位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一)项目单位有权按照项目计划(方案)自主使用项目资金并组织实施,不受干预;
(二)项目单位对项目的运行质量、安全和市场风险负责,应确保项目的按期执行到位。对因管理部门责任造成的项目损失等有权向上级财政部门、商务部门申诉。
第二十一条 专家评审小组和项目评审专家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一)根据相关的法律、文件规定及评审小组的规定,独立行使职责,不受任何一方干预;
(二)根据委托向管理部门提供客观、真实、可靠的资料和评审论证报告。
第七章 监督与检查
第二十二条 促进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必须严格按照本细则的规定办理,对违反规定的单位,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二十三条 省财政厅、省商务厅对促进资金资助项目进行跟踪、指导、监督和检查,对大型项目需委托有关单位和中介机构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专项评审。
第二十四条 对需要验收的项目,由商务和财政部门组成联合验收组。通过实地考察、查验票据等方法,做出项目验收结论。没有实施或执行情况与项目目标差距较大等验收不合格的项目,追缴已拨资金。
第二十五条 经批准使用促进资金的单位必须专款专用,接受相关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六条
省财政厅、省商务厅每年底对促进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总结和效益评价分析,并上报财政部、商务部,重大项目在完成清算的一个月内专题上报。
第八章 罚 则
第二十七条 省财政厅、省商务厅和项目组织单位如有违反财政部、商务部有关规定和本实施细则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八条 各市财政、商务主管部门应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并拨付到位,不得借故拖延、截留、挪用项目资金,也不得以项目资金扣抵项目单位的借款或其它应交款项。经查实,凡发生此类违规行为的地区和部门3年内不受理该地区及部门的项目申报,并在全省进行通报批评。
第二十九条 资金使用单位必须据实报送有关材料,不得擅自改变促进资金的用途。对于骗取、挪用、侵占促进资金的,或项目组织不力、造成不良影响及损失的,按相关规定撤销项目计划,主管部门3年内不予受理项目申报。
第三十条 各中介机构及评审小组成员,有违反本规定及委托方委托书各条款规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一经发现,均取消其委托资格,并追回相应的报酬,造成资金损失或浪费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九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7.长三角与越南经贸状况与发展 篇七
关键词:长三角,越南,比较优势理论,港口物流
中越两国关系正常化以来, 两国在贸易、投资、技术、金融等方面的经贸关系迅速发展。近年来, 双方进出口贸易额不断增长, 2008年两国进出口贸易总额达194.6亿美元, 比2007年增长28.8%, 其中长三角地区与越南进出口贸易额占近20%, 为此, 研究长三角地区如何抓住机遇, 开拓越南市场, 在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10+1”区域经济一体化战略中发展中越贸易, 有重要意义。
一、长三角地区与越南的贸易状况
上海口岸数据统计显示, 1995年上海口岸与越南进出口贸易总额为9032万美元, 2007年达到270579万美元, 增长28倍多, 年均增长约30.08%;而同期上海口岸进出口贸易总额和上海口岸与东盟贸易额年均增长率分别为24.14%、21.71%。可见长三角与越南贸易以较口岸贸易总额和与东盟贸易额更快的速度增长;而且双方交换的主要商品也逐渐由初级产品向工业制成品转变, 机电、家电、化工农用产品和信息产品在双边贸易中比重越来越大。
此外, 上海口岸与越南的贸易额占中越贸易总额的比重也逐年增长, 近年来已达到20%左右, 可见长三角地区与越南的贸易额已经成为中越贸易的重要部分。长三角地区与越南的贸易依存关系也日益增强, 上海口岸与越南的贸易额占上海口岸贸易总额和上海口岸与东盟贸易额的比重分别由1995年的0.2159%、2.6414%上升为2007年0.5194%和5.9816%。 (参见表1)
同时, 双方贸易往来也存在需要调整的因素。上海口岸的出口总值远远高于进口总值, 且双方贸易额占长三角地区与东盟十国的总贸易额比重太小, 伴随越南加入W T O, 中越两国各自贸易前景广阔, 长三角地区可以进一步扩大与越南的贸易往来, 促进双方经济。
二、长三角地区对越南的投资状况与发展方向
中越两国经贸关系迅速发展, 贸易增长的同时, 投资往来也日益密切。
早期的对越直接投资主要是加工、装配和生产性的小型项目。此后涉及到越南的能源开发、电子、建材、建筑、农林渔业及服务业等行业, 投资领域非常广泛。
根据大卫·李嘉图的比较优势理论 (T h eory of Comparative Advantag e) :在两国间, 劳动生产率的差距并不是在任何商品上都是相等。处于绝对优势的国家, 应集中力量生产优势较大的商品;处于绝对劣势的国家, 应集中力量生产劣势较小的商品。然后通过国际贸易, 互相交换, 彼此都节省了劳动, 都得到了益处。比较优势理论的核心内容是“两利取重, 两害取轻”。长三角企业对越直接投资要优选有市场潜力、效益好、见效快且符合越南产业鼓励导向的行业作为重点投资领域, 既充分利用当地资源优势, 又有利于发挥我们在设备和技术上的比较优势。越南工业部已确定2006—2010年着力发展四大工业主导产业, 加工制造业 (纺织、皮革鞋类、农林水产加工) , 工业生产资料 (化工、机电、电力、煤炭) , 高新技术工业 (电子及通信工程) 等三大产业。据此, 结合越南经济发展和市场需求的实际情况, 可考虑在以下领域进行投资边境贸易:
1、家电生产。
近年来, 越南人民生活水平有了明显提高, 改善生活质量的要求日益迫切, 家电需求不断扩大。越南的家电普及率较低, 市场潜力较大。而我国家电行业经过这些年的激烈竞争, 国内利润空间相当有限, 生产能力过剩, 在技术方面已接近发达国家, 在一些技术上已在世界居领先地位, 特别是价格方面具有了很强竞争力。在广西云南设厂或直接对越投资可转移剩余生产力, 带动设备技术出口;同时利用当地丰富劳动力资源, 继续保持价格优势, 获取规模效益。
2、摩托车发动机生产。
摩托车是越南主要的短途交通工具, 而且每年以较快速度增长。越南政府将摩托车列为工业发展的重点, 希望能拥有自己的摩托车产业, 但由于资金和技术原因, 迄今未能生产发动机等主要部件。江浙的摩托车生产企业技术工艺已相当成熟, 具备开拓国际市场的实力。可考虑在广西云南或直接在越南投资生产摩托车发动机, 采取散件组装的方式, 逐步提高国产化率, 扩大市场份额。
3、农机生产。
越南是农业国, 农业耕作以人力和牲畜为主, 机械化率低, 山区和边远地区更低。为了促进农业生产, 越南每年需要进口发动机、拖拉机、水泵, 以及数量颇多的收割机、脱谷机、烘干机等, 市场需求较大。长三角企业在积极扩大出口的同时, 可考虑在越南投资生产或组装农业机械, 以利巩固和扩大市场。
4、水果加工。
越南地处热带和亚热带地区, 气候炎热, 降水充足, 盛产多种水果, 年产量达400万吨。但是, 越南水果加工技术落后, 出口仍以鲜果为主, 附加值低, 运输过程中损耗较大。越南政府鼓励外商投资于水果加工业, 并给予政策优惠。长三角企业可考虑在广西云南或在越南投资建立水果加工厂, 投入设备和技术, 利用当地原料生产鲜果汁、罐头、糖果等系列产品。
5、服装和面料加工。
服装是越南主要的出口商品之一, 越南加入W T O后, 更多融入国际市场, 向欧美出口服装量增加。长三角企业可考虑在边境投资服装加工工业, 带动部分闲置设备出口, 延长设备的生命周期。此外, 越南的纺织业生产较落后, 可考虑同越南现有的纺织厂合作, 利用当地相对低价的劳动力, 投入设备和技术, 生产中高档面料和新纺织原料。
三、开发越南港口物流业
目前, 大部分越南港口仍未达集装箱船舶装卸标准, 主要集装箱港口胡志明港和海防港只能充当“支线港”或“喂给港”的角色, 集装箱出口货物仍需经过香港、新加坡、泰国、台湾、马来西亚等国家或地区的港口进行中转。为了提高越南各港口的通港运输能力, 2007年, 越南航海局已经实施了多个重要的基本建设项目。同时, 还计划从现在到2015年投资建设可停靠载重为5-10万标准吨位的船舶的大型深水港, 此外还将兴建为热电站、炼油厂和钢铁厂服务的专用码头, 装卸煤炭、汽油和铁矿等。
越南航海局统计资料显示, 2007年越南各海港货物吞吐量达到1.7758亿吨, 比上年增长12.7%。其中, 海防港货物吞吐量增长40%, 胡志明市港货物吞吐量增长17.28%:胡志明港, 又称西贡港, 位于越南南部嵋公河三角洲之东北、同奈河支流西贡河下游, 南距入海口45英里, 万吨级远洋船可进港装卸, 是越南南部最大的港口。海防港是越南北方最大的港口, 港口航道宽度100米, 有18个泊位, 退潮时水深可达6米, 万吨货船可以自由进出和在港内停泊, 年吞吐量可达300万吨, 是越南北方进出口货物的中转站。该港集装箱吞吐量占越南全国港口的30%。鸿基港位于越南北部广宁省南端的下龙湾东岸港市之西。港内有两座商业码头, 北码头长100米, 前沿水深4-8.6米;南码头长90米。南部还有一个“T"型突堤, 顶端向南伸展, 长约90米, 水深达6米, 为越南鸿基煤矿输出煤炭。现港是越南军港兼商港, 自古就是著名的贸易港口, 是越南最大的海产品输出港, 位于越南中部现港湾内。湾内水域宽阔水深隐蔽, 可泊各种船只, 可谓天然良港。港区码头泊位岸线长达2235米, 最大水深9米。另有海上泊位, 水深达13米, 可靠3万吨的油船。
越南大规模的港口建设, 对长三角相关企业来说也孕育着巨大的商机。越南资金、技术短缺, 长三角地区的交通建设企业和设备制造商可以利用自身技术与成本的优势, 积极参与越南的港口和码头建设项目。中远、中海等航运企业可以积极参与越南新港口体系和集装箱港口的投资经营, 并为深度开发越南的航运市场、特别是开设直达干线, 开发港口物流做准备。
参考文献
[1]、胡均民赵修安, 试论中国与越南经贸关系的历史沿革、现状及发展趋势——兼论加快发展中越经贸合作的对策, 学术论坛, 2005, (8)
[2]、汪婷.21世纪拓展中越商品贸易的比较优势及应对策略[J], 经济地理, 2003, (3)
[3]、谭江明程名望, 中国与越南贸易关系的实证分析[J], 广西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 , 2003, (12)
[4]、《越南统计年鉴》、《上海口岸统计年鉴2008》
8.用科学发展观指导经贸流通工作 篇八
(一)组织国内短缺粮食、棉花和能源、原材料的进口,加强进出口形势的监测,促进国内经济与对外开放协调发展
根据国内市场的需要,先后组织了粮食、棉花的进口,追加成品油的进口。配合有关部门,完善出口退税政策,应对各种贸易摩擦,促进外贸出口的稳定增长。加强对外贸形势的监测,及时研究和解决外贸进出口中的矛盾和问题。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区域经济的合作,为国民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加强重要农产品市场的调控,加强农业基础地位,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
针对2003年底以来国内粮食市场供求关系的变化,会同有关部门研究采取减免粮食主产区农业税、增加良种补贴和农机具补贴、规定粮食最低收购价格、加强粮食调运、充实地方储备、促进粮食产销区合作等一系列措施,对2004年粮食生产的恢复和农民收入的增加发挥了一定作用。综合运用进出口和储备等手段,加强对棉花和食糖市场的调控。
(三)加强中西部地区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产品批发市场的水平,促进中西部与东部地区的协调发展
利用国债资金,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电子信息系统和检测检验系统建设,支持流通领域技术改造,发展现代流通方式。在工作中注意向中西部地区倾斜,改善中西部地区农产品流通设施落后的状况。2003年支持了83个农产品批发市场的两大系统建设。2004年的119个项目已经落实,建设工作进展顺利。
(四)提高流通效率,降低流通成本,促进流通业与其他产业协调发展
积极研究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编制粮食现代物流发展规划,促进中美现代物流领域的交流与合作。配合有关司局制定促进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理顺世界银行粮食流通项目的体制,协调华粮公司的组建工作。
(五)控制资源性、高耗能、高污染产品出口,加强环境的治理和保护,促进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
适当减少煤炭和焦炭的出口,采取措施控制电解铝、化肥的出口。配合兄弟司局开展对部分高污染、高耗能行业的整顿,加强环境的治理和保护。
此外,还加强了重大问题研究,注重体制和机制创新,加强立法、信息等基础建设。进行了粮食安全课题、统筹国内经济和对外开放课题和新形势下对外开放战略和规划课题的研究。配合法规司和国家粮食局起草《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积极推进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和棉花质量检验体制的改革。建立化肥淡季储备制度。建立了粮食批发市场的日报制度,粮食、棉花和食糖价格的月报、周报或旬报分析制度,外贸进出口形势和重要商品的进出口月度监测制度。
二、2005年经贸流通工作的基本思路
2005年经贸工作的总体考虑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发展改革会议的部署,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和改善粮食等大宗农产品和重要工业品的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深化粮、棉、化肥等重要商品流通体制改革,推进现代流通业发展和市场体系建设,做好重大问题研究,进一步完善外贸政策体系,促进外贸增长方式的转变,做好重要商品的进出口调节,加强国际经贸交流与合作。
(一)围绕大局、突出重点,进一步加强和改善重要商品的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确定的加强农业、鼓励粮食生产的政策。在完善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的基础上,研究把最低收购价政策与对农民直接补贴制度结合的具体办法。运用储备和进出口调节等手段,做好粮食和棉花总量平衡工作。加强产区和销区的粮食购销合作。优化中央储备的结构和地区布局,完善粮食储备体系。继续组织好大豆进口,抑制食用油的进口。
(二)健全机制、完善制度,继续深化流通体制改革
继续稳步推进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抓紧建立覆盖全社会的粮食统计制度。全面推进棉花质量检验体制改革。规范棉花流通秩序,推进棉花产业化发展。拓宽化肥经营渠道,完善化肥淡季储备制度。研究制定《农产品批发市场管理办法》,促进农产品批发市场健康发展。
(三)统筹内外、加强调节,努力提高对外开放水平
加快外贸增长方式的转变。促进进出口商品结构优化和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支持和扩大高新技术产品、机电产品、农产品和服务的出口,提高出口产品的质量、档次和附加值。控制资源性、高耗能、高污染产品出口。组织好国内急需的能源、原材料、先进技术和关键设备的进口。加强重要商品进口的组织协调,降低进口成本。
(四)做好规划、抓好项目,继续推进现代流通业发展
进一步修改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和粮食现代物流规划。继续做好农产品批发市场国债项目和流通业结构调整国债贴息项目建设工作。组织好棉花加工设备更新改造项目建设。研究制定外商投资商业企业核准细则。促进现代物流、统一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五)立足当前、谋划长远,加强对重大问题的研究
着眼于中长期粮食供求趋势变化,做好我国粮食安全的长期战略以及“十一五”期间粮食安全战略的研究。加强新形势下对外贸易战略、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现代流通方式和重要商品总量平衡规律性的研究。加强对大型流通设施重复建设问题的研究。
(六)趋利避害、为我所用,进一步推进国际经贸合作和交流
9.经贸发展局 篇九
第一部分序言
本报告对中韩经贸合作在双边关系中的重要地位以及1992年建交以来取得的成果予以积极评价,介绍了此次对2005年发表的《中韩经贸合作中长期发展规划联合研究报告》开展调整补充工作的背景和主要内容,并提出向两国领导人报告研究成果。
第二部分中韩经贸合作现状
本报告对中韩两国各自经济发展现状予以积极评价,从贸易、投资、产业合作、金融合作以及科技、能源、环境和劳动领域合作等五个方面,对建交以来双边经贸合作发展情况进行了系统回顾和评估,认为中韩经贸合作不仅有利于促进两国经济发展,提高国民生活水平,而且有利于世界经济稳定及东亚区域经济合作。
第三部分中韩经贸合作发展方向
本报告对近期两国各自发展战略以及为应对金融危机出台的一系列措施予以积极评价,对中韩经贸合作发展进行展望,提出了进一步深化中韩经贸合作的重要课题。
中韩经贸合作发展展望:1.两国经济将继续保持发展,中韩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将不断得到深化。2.中韩双边贸易和
投资具有进一步增长的潜力,争取尽早实现2000亿美元贸易目标,进而实现2015年3000亿美元贸易目标。3.随着中韩经济调整升级和经济依存度的加深,中韩产业合作将面临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4.中韩两国主导参与的东亚区域经济合作将不断取得进展。
进一步深化中韩经贸合作的课题:1.促进贸易发展,扩大市场开放,减少关税和非关税壁垒,预防不必要的贸易摩擦,努力为两国企业提供透明、便利和公正的贸易环境。2.扩大相互投资,努力解决双方企业在投资活动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不确定因素。3.加强产业合作,充分利用中国建设环境友好型和资源节约型社会、韩国实施“低碳素绿色成长”战略以及两国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机会,积极扩大合作范围。
4.推动中韩自贸区建设,在官产学联合研究基础上,根据互利原则探讨签署中韩自贸协定。5.共同参与各种地区及多边经济合作并加强协调与合作。
第四部分重点合作领域及政策建议
本报告根据当前世界经济技术发展趋势、两国各自经济发展和政策法规调整等情况,对原报告提出的重点合作领域进行了调整和补充,确定了新的重点合作领域及政策建议。
一、创造良好的经济贸易环境
双方一致认为,有必要促进中韩自贸区建设,预防和减少贸易摩擦,促进贸易自由化和便利化,改善投资环境,促
进相互投资,提高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透明度。
二、产业领域
(一)信息通信:建立和完善信息通讯产业领域的国际标准化合作机制,加强移动通信、网络信息安全、“数字家庭”等领域的合作。
(二)汽车:通过扩大贸易投资合作巩固两国汽车产业合作基础,加强双方企业在产品和技术开发、零部件生产和贸易方面的合作,加强专业人才交流和培养,加强双方在安全、环保等汽车标准方面的合作,努力消除汽车贸易限制。
(三)钢铁:改善钢铁领域投资环境,完善钢铁产业合作机制及信息共享体系,推动双方企业开展技术和环保领域的合作,推动双方钢铁产业标准化,加强双方在世界钢铁市场上的战略性合作。
(四)造船:巩固两国造船产业合作基础,引导两国企业研究先进造船技术和生产工艺。
(五)农业:强化农业合作机制,加强现有重点领域合作,拓展合作新领域;加强农业科技交流与合作,扩大农产品贸易,加强农业投资合作。
(六)金融:在两国金融机构进入对方金融市场方面加强合作,加强双方在维护区域金融市场稳定与发展方面的合作,共同探讨巨大灾害的金融应对政策,加强对两国中小企业合作的金融支持力度。
(七)流通、物流:加强在物流、流通标准化及物流业信息化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加强陆海联运汽车运输、航空物
流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三、技术、能源、环境和劳动领域
(一)高新技术 :加强两国在纳米技术、生物技术、航空航天、基础科学、核能、极地科学技术、利用生物技术防治沙漠化等领域的合作
(二)能源:加强两国在节能、火电与核电、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资源联合开发等领域的合作,探讨双方在石油储备领域的合作可能性。
(三)气候变化:加强两国在“亚太清洁发展和气候伙伴关系”等各种机制中的合作,发掘应对气候变化合作课题,加强两国应对气候变化相关研究机构之间的学术交流、互派专家等。
(四)环境:继续推动政府间环境合作对话,加强协会等中介组织对话,充分发挥中韩环境产业中心的组织作用,继续促进中韩环境技术共同研发工作,加强环境标志领域合作。
(五)劳动就业:加强在就业、劳动标准、劳资关系、职业技能开发、职业资格制度、劳动统计等领域的合作;加强雇用许可制劳务合作。
四、多边与区域经济合作
(一)多边合作与协调:加强在世贸组织(WTO)、亚太经合组织(APEC)、亚欧会议(ASEM)、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等框架下的合作。
(二)区域经济合作:推动“10+3”框架内的协调与合作,探索东北亚区域经济合作的实效性,促进中日韩重点领域的经济合作。
五、其他领域
(一)中国中部崛起:促进韩国企业对中部地区的投资和产业转移,加强中部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合作,推动双方在中部重点产业领域的合作。
(二)中国西部大开发:促进在西部基础设施领域的合作,推动双方在西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合作,加强西部特色优势产业的合作。
(三)中国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鼓励韩国企业参与东北国有企业改组改造,加强双方在东北农业、重点工业、服务业等领域以及地区性开发、开放方面的合作。
(四)加大两国中小企业合作力度:加强中小企业政策和信息交流,支持两国企业扩大经验、信息和人员交流,开展互惠经济技术合作,促进相互贸易和投资。
第五部分结论
10.经贸发展局 篇十
简
报
第13期
嘉善县经贸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
编
活
动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8年12月11日
目 录
◆践行科学发展观实现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比上半年下降四点六个百分点 ◆县经贸局关注民生进一步强化肉食品质量监管
践行科学发展观实现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比上半年下降四点六个百分点 ——经贸局以学习实践活动为契机有力推进节能降耗工作
今年开年以来,能源价格上涨、出口退税减少、人民币升值、环保政策等多重因素致使我县部分行业盈利水平减弱,高能耗行业犹其突出,其中热电行业出现全行业亏损,同时转轨升级中重化工企业及高能耗项目增多,能耗水平面临上升的双重压力,到6月底,全县单位GDP能耗下降2.0%,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4.94%,节能降耗工作形势严峻。
县经贸局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找准问题,重拳出击,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狠抓节能降耗。通过一系列有效措施,至10月底,全县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达到9.6%,比上半年降低四点六个百分点。
一是加大监管督查力度。在省级行业能耗标准尚不健全的前提下,率先出台了嘉善县30大工业行业能效指标,规范了我县工业行业能耗标准,为能源评估提供了符合本县实际的参考依据。对未能完成节能降耗目标任务的主体进行督查,对用电超标的335家企业,进行了集中抽样走访调查,对未完成节能目标任务的重点能耗企业予以通报。同时还组建了能源中介评估机构,弥补了对新建项目能源评估的缺位,进一步完善了节能降耗事先管理机制。
二是抓重点节能技改项目。全面实施“节能降耗5151工程”,今年实施重点节能技改企业35家,投资总额2.6亿元,目前这35个项目开工率为70%左右,预计项目竣工后年节能效果将达到3万吨标煤。指导企业加大节能技改投入,例如干窑的海峰锻造 公司原是能耗大户,通过节能技改项目,投入150万元新建煤气发生炉1只,同时将原有二只炉灶全部改建为煤气发生炉,达到既节能、减少排放量,又降低成本的效果。经测算技改前每生产1吨锻件耗煤0.9吨,技改后每比耗用煤0.4吨,下降幅度为55.9%,按年产8600吨锻件计算可节约原煤4000吨,按现行价计算可节约成本540万元。使用煤气发生炉电耗也大幅度下降,与去年同期相单耗下降幅度为52.8%,以此类推全年可节约电费50万元。
三是组织节能专家上门会诊。随着节能降耗工作的不断深入,企业自身可寻找的节能空间越来越小,为进一步挖掘节能潜力,帮助企业寻找节能空间。10月底,经贸局邀请杭州能源协会行业专家为我县重点用能企业会诊把脉,由8位来自不同领域专家组成的节能诊断专家组对第一批5家重点用能企业进行了节能技术应用现场会诊,从生产工艺到设备使用维护等方面进行全方位指导,专家组对诊断活动中显现的共性问题进一步梳理,对不同企业呈现的个性节能难题,提供书面诊断意见,为我县寻求高耗能行业节能工作新突破打下基础。据初步分析,通过这次“节能专家进企业诊断”活动,如果诊断意见在企业实施后,有望节约标煤7万多吨。
(资源能源科)
县经贸局关注民生进一步强化肉食品质量监管
县经贸局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分析检查阶段,主动走访调研,摸清肉食品质量监管现阶段的突出问题,针对近期较多消费者反映我县部分农贸市场出售公(母)猪未挂 牌明示,产品混杂、误导消费、消费投诉的现象,牵头召集有关部门从坚持以人为本,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出发,围绕各部门职能制定了《进一步规范公(母)猪检疫、屠宰及市场准入的管理办法》,从完善工作机制入手解决突出问题,进一步强化肉食品质量监管。
该《办法》从公(母)猪检疫进场初检、屠宰加工加盖标识、市场准入的挂牌明示销售三个环节分别进行严格把关。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加工、代宰公(母)猪,经确认为公(母)猪的,屠宰加工后在公(母)猪白胴身上加盖公(母)猪特有标色或标记,同时在签发肉品品质合格证上注明公(母)猪标记方可出厂(场)。市场举办单位必须按“一猪一票”验收,根据生猪屠宰厂(场)在公(母)猪白胴身上盖有的公(母)猪标色、标记及随货票据注明的标记,在摊位上挂牌明示,同时在市场公开栏上进行公布。
通过办法的贯彻实施,我县部分农贸市场公(母)猪混杂销售的现象得到明显改观。近日, 县生猪定点屠宰管理稽查大队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市场检查, 发现市场公(母)猪销售数量明显下降,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己按照《办法》规定在代宰加工后公(母)猪白胴身上注有标记, 同时在随货票证上注明的标记,市场举办单位做好经营摊位上挂牌明示,会同县工商局开展市场督查,让广大消费者知晓,有效制止了公(母)猪肉以次充好,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使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
11.经贸发展局 篇十一
青海省这些年经济发展很快,特别是从西宁这座城市的巨大变化中,不难看出青海省的发展速度,而青洽会正是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之一。在许多人眼中,青海省是一个经济落后地区,許多年以来,当地历届政府一直在寻求适合青海省发展的契机,而8年前迈出了举办青洽会这一步,现在仍是令许多人关注,当然,对骆玉林而言,回首过去,感慨万分,他亲历了青洽会走过的每一步历程。
难忘青洽会历程
5月初的青海,阳光温暖,空气清香,骆玉林特意选在了一棵花香浓郁的丁香树下接受采访,他说,丁香花是西宁市的市花。虽说祖藉在河南,但他却是一个成长在高原的地道青海人,他向记者回顾起了第一届青洽会举办的情况。
“2000年,由原国家经贸委提议,经青海省积极争取,在国家民委、全国工商联的大力支持下,在西北各省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积极响应下,在青海省西宁市成功地举办了‘民营企业参与西北经济结构调整项目洽谈会’。会议取得良好成效,签订合资合作协议、商品贸易合同199项,合作、成交金额91亿元。其中,我省共签订合资合作项目134项,协议利用省外资金72亿元。”翻开发黄的纸页,能够艰难地寻找到关于第一届青洽会的一则报道,寥寥数语,却难以掩饰一种喜悦和进步。
8年前,时任青海省经贸委主任的骆玉林负责首届青洽会的相关事宜。骆玉林说,创办过程的艰难让他至今难忘,首先是根本没有任何经验,一切都在摸索中前进,甚至连举办的场地都没有,最后在青海会议中心外临时搭了一个场地,布展也十分简陋。由于外界对青海缺乏了解,如何能吸引各地的参展商是关键的一步。当时,骆玉林带领团队奔赴全国各地介绍青海的情况,到最后只有几百个人前往参会,虽然签订的合同不少,但是最后大部分合同没有得到落实。“大家都持怀疑、观望的态度,而且当时基础设施不配套,环境也不好,西宁市就像个大县城。”
虽然没有太多实质性收获,但是首届青洽会的顺利举办还是让大家看到了希望。骆玉林说,青海省的领导当时最大的收获就是增强了信心和开阔了思路。之后,在原国家经贸委和青海省委省政府领导的大力支持下,青洽会一届一届办下去,知名度也越来越高,为青海改革开放铺就了一条新路。
在青洽会8年的历程中,骆玉林不仅见证了青洽会的发展与壮大,更看到了它为青海带来的活力与繁荣。青海地处青藏高原,作为内陆省,不靠边疆,也不靠海,很多人过去对青海不了解,甚至对这个地名都很模糊,一说起青海就让人误以为是说青岛。对此,骆玉林分析说,“很多人不了解青海,关键一个是过去我们经济基础比较薄弱,经济发展相对落后,交通设施比较差。过去交通主要靠公路和铁路,只有西宁有个机场,规模也很小。对于我们青海人来说,对自身也缺乏了解,总是在封闭的地方生活着。我们很多人外出开会、旅游,都觉得内地沿海城市发展很快,我们青海很落后,贫穷。这样的情况导致上世纪80年代、90年代,很多人‘孔雀东南飞”’。
每一届青洽会的举办,青海省的领导也都在适时地总结经验,以求这个经贸活动日臻完善。比如说注重配套设施的建设等等。
青洽会在海内外逐渐有了影响力。2005年第六届青洽会是一个标志,骆玉林回首当时的情形仍是很开心:“当时有两三千人参会,投资商签订了100亿的合同,而且60%以上都得到了落实。”现在,很多国外企业与青海省内的大企业合作。特别让骆玉林感到振奋的是,青海过去没有自主工业产业,企业发展是“两头在外”,即原料从外面进来,产品要向往卖,成本很高。而今通过青洽会,沿海、内地的民营企业家纷纷来参与青海的企业结构调整,也就是重组企业,这样的结果是对青海产业结构调整、布局调整,发展青海经济,增加百姓收入带来了很大的带动作用,“特别是民营企业通过这几年的青洽会,已经占到GDP30%以上,成为青海经济发展的主导力量。”
2008年,青洽会与郁金香节合二而一。这是青洽会首次进行这样的尝试,骆玉林介绍说,充分利用郁金香节的人气和氛围,以青洽会为载体,通过资源共享,实现优势互补,“以花为媒,经贸唱戏,推介青海,宣传青海”,扩大改革开放,加强交流合作,培育特色产业,转变发展方式,打造招商引资平台,建设高原旅游名省的目的,“这是一个创新,也是一个亮点。”记者还注意到,此次活动还有一个亮点就是:“大美青海欢乐夏都”。骆玉林说这个主题源于两个因素,一是青海省领导提出了‘大美青海’和‘壮美青海’的概念,这,非常符合青海的现状;作为省府的西宁市夏季昼夜温差大,素有‘夏都’之称,各民族热情好客,快乐生活,在西宁市,常常可以看见市民在广场上载歌载舞,据说西宁市被誉为是幸福指数最高的城市。
作为亲历者,骆玉林还看到了青洽会带来的观念上的转变,“百姓过去没有信心,现在有信心了。过去都想走出去,现在都想留在青海,回流也多了。”青海人对青海充满了希望。这是骆玉林最大的感受。
作为活动的主要负责人,骆玉林更看重青洽会对青海未来发展的重要作用。在一届又一届参会者满意的目光中,青海的后发优势正在逐步显露出来,其生物资源、矿产资源、人文环境、旅游环境等,都将成为青海持续发展的不竭动力。
激情、活力,建设新西宁
2006年初,担任青海省副省长的骆玉林兼任西宁市市长。他深知,省委省政府这样的安排是为了更好地发展西宁,而将重任交给他,他必须不负众望。
几年前的西宁,虽然也处在发展之中,但相对于其他省会城市仍然比较缓慢,基础设施、居住环境、配套设施等均比较差,没有真正发挥一个省会城市的作用。骆玉林上任之后顿感压力很大。上任之初他想得最多的事,就是尽快调动大家的积极性,共同投入到建设西宁的事业中。
为此,骆玉林在上任之后的会上提出了“激情、活力”的口号。他首先要让各单位、各地区、各阶层的人们都振奋起来,看到西宁的潜力和未来发展的希望,热爱这座城市。“人只要有激情和活力,再大的难题也能克服。”正是有了这样的热情和信念,多年来,西宁人逐步打造出了一个崭新的城市。
骆玉林当时看到,虽然西宁是青海的省会城市,但是资源相对比较贫乏,长期以来没有形成产业。而产业发展是一个城市的核心和关键,没有产业的支撑,城市就没有活力和生命力,政府没有钱,百姓收入也不能提高。因此要立足青海的资源优势,发展精深加工业。比如,利用青海
地区冷凉气候,大力发展马铃薯等农业项目。“马铃薯等农产品在当地长得很好,但是过去除了人吃,就喂猪,没有搞产业发展。”骆玉林介绍说,青海地区马铃薯品质好,没有污染,非常适合进行粉丝等各种系列产品的发展。形成产业链后,这些龙头企业一方面增加农民的收入,另一方面,更是发展了当地经济。现在西宁和海东地区已经建立起青海的马铃薯基地。每年,骆玉林都到基地去看几次。
另一方面,骆玉林和西宁市政府的一班人在软件上下功夫。“主要是服务环节。比如说,有时我们和外地企业签的协议承诺了很多关于配套设施方面的,但是实际做起来很难,很多投资者就投诉。从这件事情上,我们总结了许多经验和教训,很快转变了政府职能,不仅提供优良服务,还简化了审批等办事手续,给投资者创造一个很好的环境。”骆玉林举了一个例子,有一位江浙地区的矿业投资者,带着希望来到青海签下了一份开发矿产协议,但是在落实的过程中却感到政府的服务跟不上,办事效率低,而且“吃、拿、卡、要”现象严重,令投资者有苦难言。西宁市政府有关部门针对投资者反映的情况,及时疏通了环节,现在,这位当初一度对青海失去信心的投资者已经成为青海省政协常委,对青海怀有深厚的感情。
通过几年的发展,目前在西宁,几大产业已经开始兴起,GDP每年都在10%以上增长,工业在20%以上增长。
骆玉林还和他的同事们在推动西宁区域经济上下功夫,更千方百计加快城市建设。在西宁,。城市建设的主题不是强调高楼大厦建设,而是围绕青藏高原、省会城市和绿化做文章。两年来,西宁将每年财政收入的10%用于绿化,动员全地区进行绿化建设。南北山绿化工程、黄河水治理工程、基础设施的配套和完善,都逐渐改变着西宁的面貌。如今,外地人到西宁,不再说这里像个大县城,这里的楼房漂亮且错落有致,还有山上一片片充满绿意的树,让人不禁会爱上这座高原城市。
立足实际,青海的明天会更好
许多见过骆玉林的记者这样评价他:着装朴素、待人热情、言语真诚。外地记者到了西宁,他会尽地主之宜热情招待大家,席间,他端着酒杯敬着各位远方的朋友,不停地将杯中之酒一仰而尽。骆玉林代表的是青海人骨子里的豪爽和真诚。的确,与这位副省长兼市长在一起,感觉不到距离。“领导和百姓是平等的。”这是骆玉林最常说的一句话。
在骨子里,骆玉林有着很重的贫民情结,这和他的成长经历有着很大关系。我们愿意帮助骆玉林回顾他的成长经历是因为,许多老百姓认可有着贫民情结的领导干部。为什么老百姓有这样的心态?不用说,这样的领导干部更懂得老百姓的疾苦。
在中国人都知道的那个年代里,骆玉林的父亲被打成右派,下放到了青海八宝农场,骆玉林就出生在那里。家里人口多,生活困难,是他关于童年最深刻的记忆。也因此,他从小就没有优越感,养成了吃苦耐劳的品质。1976年,骆玉林下乡成为一名知青,“当时的劳动强度很大,割青稞时,一天要绑300捆。”两年的知青生活,与农民同吃同住同劳动的经历,让他真切体味到了基层农民的疾苦。
回城后,他先在祁连县财政局工作,一步一步走到今天。虽然身居高位,骆玉林踏实诚恳、吃苦耐劳的本质从来不曾改变,依旧保持着当农民时的朴素心态。很多曾经在基层工作时的同事朋友,现在还保持着联系,逢年过节,农民朋友还会找到他家里给他送来一只鸡什么的,在大家眼里,骆玉林官当大了,可待人接物的方式却是没有一点改变,还是那么真诚。
品尝过贫穷日子的骆玉林很能懂得老百姓需要什么,他关心老百姓的生存状况,并深入贫困家庭中间访贫问苦,切实给大家解决困难。来自于基层的骆玉林,“工作务实”是许多与他共事的人对他的评价。2007年1月,骆玉林和他的同事们深入西宁市部分贫困家庭,在城东区富强巷43号的马玉兰家,骆玉林向马玉兰等介绍了西宁市政府准备对西宁市的贫困家庭、破产企业困难职工实施住房帮扶计划的打算。骆玉林承诺,政府要启动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项目,要让像你家这样的困难家庭,以最低的租金住上条件相对好的廉租房,千方百计解决你们的住房困难。看到市长专程看望自己,并亲自告诉她们政府要想办法改善她们的居住环境,手捧着慰问金的马玉兰感慨万端。
骆玉林说,西宁市还有许多生活条件很困难的老百姓,如何让这些老百姓吃好住好是在任市长期间致力要解决的问题。但作为内陆高原城市,西宁在当前的发展中还面临很大困难。发展不足、资金缺乏、就业难等问题一直困擾着政府部门。尽管如此,民生工程一直是骆玉林工作的重点,他一直致力于“小财政、大民生”,让更多的百姓脱贫致富。在农业方面,发展现代农业,发展农业产业,发展第三产业,扩大就业门路;在居民生活方面,完善社保救助体系,2007年,西宁推出10万平方米廉租房,2008年将再推出20万平米用于廉租房。为加速提高百姓生活水平,西宁正在加大与沿海地区的合作力度,目前已经与广州、上海等城市建立了友好城市。“我们的政府现在还在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的办公楼里办公,但是我们居民的幸福指数非常高,民族团结和睦。”骆玉林自豪之意溢于言表,“西宁不仅要加快发展,同时要更加关注民生问题,关注贫困群体的疾苦,要想办法逐步解决他们生活中的突出困难。”
在骆玉林办公桌上,我们能够看到市委市政府制定的2008年全市建设工作的主要目标:新建改建城市道路27.65公里,改造街巷28条,8.49公里;新增城市绿地75公顷,绿化覆盖率提高1个百分点;污水处理率达到62%;房地产开发规模达到400万平方米,完成投资40亿元;开工建设经济适用住房10万平方米,建成廉租住房1350套;危旧房改造拆除各类房屋100万平方米;新建建筑强制执行65%的节能标准,节能住房建筑面积达到50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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