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推进区域性大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

2025-01-09

关于全面推进区域性大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精选9篇)

1.关于全面推进区域性大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 篇一

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精神,全面推进我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各地推进城镇老旧小区(以下简称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要以《指导意见》确定的指导思想和改造原则为遵循,认真落实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将老旧小区改造与城市更新、社区建设、海绵城市建设、生活垃圾分类等任务相结合,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不断改善居住条件,推动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治理体系,推进城市环境品质提升,增强城市发展活力,让人民群众更有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

二、改造范围和目标任务

(一)改造范围。

城市、县城、原农垦、森工系统二级机构所在地,2024年底前建成需改造的老旧小区或单栋住宅楼。对2000年后建成并被鉴定为安全C级住宅楼,以及无独立厨房、卫生间等非成套住宅楼,可以一并纳入改造范围。

(二)目标任务。

全省2022年新开工改造老旧小区1439个,涉及居民近40万户;力争到“十四五”期末基本完成改造范围内的老旧小区改造任务。

(三)确定计划。

各地要摸清存量底数,不盲目攀比、举债铺摊子,科学编制老旧小区改造“十四五”规划,合理确定改造计划,并将居民出资、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改造后物业管理模式确定等作为纳入改造计划的前提条件。

三、改造类型

我省老旧小区改造分为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基础类改造做到“应改尽改”,完善类改造力争做到“宜改即改”,提升类改造力争做到“能改则改”。

(一)基础类。

以满足居民安全需要和基本生活需求为改造内容,主要包括建筑物公共部位的外墙保温及粉刷、屋面保温及防水、楼梯间粉刷及亮化、楼梯间窗更换,小区内部及与小区联系的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道路、消防、安防、生活垃圾分类、移动通信、广电等基础设施,以及小区照明、光纤入户、架空线规整(入地)等。

(二)完善类。

以满足居民生活便利需要和改善型生活需求为改造内容,主要包括整治小区绿化、有条件的楼栋加装电梯、完善小区适老设施、无障碍设施、停车库(场)、电动自行车及汽车充电桩、物流快递箱、文化休闲设施、体育健身设施、物业用房等配套设施,以及居民专属部位的供热、供气、供水、排水、供电等管线和室外窗户的更换。

(三)提升类。

以丰富社区服务供给、提升居民生活品质为改造内容,主要包括小区及周边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公共卫生设施、幼儿园、周界防护等智能感知、5G设施、养老、托育、助餐、家政、便民市场、便利店、邮政快递末端综合服务站、公共服务用房、应急避难场所,以及能够满足防灾防疫等应急设施。

四、完善组织实施机制

(一)强化组织推进协调。

1.省级统筹协调。省直相关部门建立协调推进机制,落实部门职责任务,拟定改造政策,审核改造计划,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2.市县推进落实。各地政府负总责并确定牵头部门,成立由住建、发改、财政、城管、自然资源、公安、民政、卫生健康、教育、通信管理、应急管理等部门和专业经营单位组成的工作领导小组,研定重要事项,明确部门责任,建立工作机制,合力推进改造。

3.街(镇)全程参与。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应全程参与项目改造与管理工作。负责项目情况摸底、居民改造意愿及满意度调查,组织居民选举业主委员会或组建物业管理委员会,指导居民确定改造后长效管理机制,会同相关部门落实居民出资、补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等工作。

(二)组织居民充分参与。

1.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各地要建立完善党建引领下的基层社区治理模式,充分发挥街(镇)及社区党组织作用,统筹协调社区居民参与改造。

2.组织居民全程参与。各地要搭建沟通议事平台,开展基层党组织引领的多种形式基层协商,组织居民参与方案制定、配合施工、后续管理、效果评价等全过程。

(三)加强改造实施管理。

1.落实实施主体。各地要明确项目改造实施主体,建立相关企业、管线专业经营单位等共同参与的项目实施机制。推行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实施改造模式。

2.统筹谋划实施。积极推进片区联动改造,推动小区改造与周边高度关联的用地整体更新,构建功能完善、品质优良、生活便利的居住区环境,打造“5分钟、10分钟、15分钟”生活圈。

3.专业经营单位参与。各地要组织专业经营单位做好既有管线认领、确定改造内容、制定改造方案、明确设施产权、落实维护责任等工作,并签定改造协议,确保管线改造与其他改造内容同步实施。要为专业经营单位工程实施提供支持便利,禁止收取不合理、不合法费用。未经协商不得擅自拆改专业经营单位现有设施设备。

4.保护城市风貌。改造项目涉及历史文化街区、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等时,严格落实保护修缮要求,延续好城市特色与历史文脉。

5.创建特色社区。各地要按照国家有关要求,从2022年开始对具备条件的老旧小区,结合改造建设一批“完整住区”“绿色社区”。

(四)强化质量安全监管。

1.落实监管责任。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强化工程设计、施工、验收全过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加强检查抽测、跟进复查,严把工程质量安全关。

2.落实主体责任。参建各方责任主体要严格按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加强施工现场重要环节、关键部位的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及时消除质量安全隐患。落实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加强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

3.严控材料质量。各地要落实防水、保温等建筑材料及构配件质量检测制度,定期实施现场取样检验检测,依法查处违法行为。要选用经济适用、绿色环保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鼓励对大宗建筑材料进行集中采购。

4.建立公示制度。各地在组织项目实施改造时,按照统一公示模板要求,对改造信息进行现场公示,实行1个项目1个二维码,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5.发挥监督作用。各地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保障居民在改造中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审计部门要加强对改造项目相关资金的审计监督。

(五)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1.健全后续管理机制。各地要指导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依法制定管理规约、议事规则。要明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缴交标准,建立健全补交、续筹、使用和即交即用制度。鼓励通过履行法定程序,将相关服务设施统一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经营,增强小区“自我造血”功能。

2.创新物业管理模式。各地要指导居民协商确定改造后物业管理模式,分类施策推动改造后物业管理承接。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合法提前介入,全程参与改造,依法承接后续物业管理。鼓励小区改造后施行物业服务酬金制。

五、完善改造资金筹措机制

(一)履行居民出资义务。

各地要按照“谁受益、谁出资”原则,确定居民按不同改造内容、改造面积,承担不同比例改造资金的政策,多方式出资。各地要制定针对困难群众的减免政策。制定政策支持居民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老旧小区改造和加装电梯等居民出资部分。加强对居民出资部分资金的使用管理。

(二)加强改造资金筹集。

各地要通过市场化融资、专业经营单位出资、财政性资金、使用国有住房出售收入等方式筹集改造资金。要引导金融机构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实施运营主体采取市场化方式,运用公司信用类债券、项目收益票据等进行债券融资。积极争取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和其他商业银行加大对老旧小区改造信贷支持。

(三)推动社会力量参与。

专业经营单位应执行《XXX省住宅物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出资参与相关管线设施设备的改造,改造后专营设施设备的产权应依照法定程序移交专业经营单位,符合相关规定的依法计入企业成本,并由其负责后续日常维护管理。要通过政府采购、新增设施有偿使用、落实资产权益等方式,吸引社会力量投资参与改造。

(四)落实税费减免政策。

1.专业经营单位政策。专业经营单位参与政府统一组织的老旧小区改造,对其取得所有权的设施设备等配套资产改造所发生的费用,可以作为该设施设备的计税基础,按规定计提折旧并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所发生的维护管理费用,可按规定计入企业当期费用税前扣除。

2.配套服务政策。在老旧小区改造中,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建设项目,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相关房产、土地,按照国家规定免征契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不动产登记费、耕地开垦费、土地复垦费、土地闲置费;因地质条件等原因无法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免征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六、确定配套政策支持

(一)提高项目审批效率。

1.优化审批流程。各地要优化简化审批流程,压减审批时限,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2.实行联评联审。各地应确定牵头部门,组织行政审批相关部门、相关专业经营单位和属地街(镇),对老旧小区改造方案进行联合评审,一次性提出修改意见。除国家另有规定的项目外,相关部门可依据经联评联审确定的改造方案直接办理立项、用地、环评、规划、施工许可等审批手续。

3.简化审批手续。依据联合审查意见和经联评联审确定的改造方案,不再审批项目建议书;对不涉及土地权属变化或不涉及规划条件调整的改造项目,无需办理用地规划许可;对未列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建设项目,无需办理环评手续;对不涉及建筑主体结构变动的低风险项目,实行项目建设单位告知承诺制的,可不进行施工图审查;对新增建筑面积500平方米限额及以下或工程投资额100万元限额及以下的项目可不办理施工许可。鼓励同一建设单位实施的一定区域内改造项目捆绑打包,统一报批,分别实施。

4.合理确定标准。对新增建设用地和新建、改建、扩建公共服务用房设施、市政配套基础设施的改造项目,自然资源部门应明确标准要求并加强指导协调。因改造利用公共空间新建、改建各类设施涉及影响日照间距、占用绿化空间的,可在广泛征求居民意见基础上一事一议予以解决。要结合实际,制定加装电梯相关政策标准,支持有条件的楼栋加装电梯。

5.精简备案手续。推行由各参建方、街(镇)、业主代表、物业服务企业等共同参与的项目竣工联合验收。对不涉及规划、消防验收的改造项目,提交改造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验收报告和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即可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二)整合利用存量资源。

1.盘活存量资源。对利用小区内用地加装电梯和建设各类服务设施的,可依法依规合理兼容或转换用途,可不增收土地价款。有效利用机关企事业单位空置房屋,统筹利用公有住房、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闲置锅炉房等资源,在老旧小区内及周边健全完善社区养老、托育等公共服务设施。有条件的地方可通过租赁、购买住宅楼底层商业用房等其他符合条件的房屋发展社区服务。

2.优化控制指标。各地应结合实际,对改造项目利用周边零散土地及非居住低效用地,灵活划定用地边界,优化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程序。在不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范标准、保障公共利益和安全的前提下,结合历史成因和实际情况,合理优化控制指标。改造项目中含拆除重建改造内容的,可在妥善解决居民需求和相邻关系人利益的前提下,科学合理确定容积率、绿地率、控制高度、建筑密度等控制指标。

(三)明确土地支持政策。

1.土地供给政策。改造项目中利用周边零散土地及非居住低效用地,符合划拨条件的,应按划拨方式供地;涉及经营性用途的,可按有关规定优化程序,依法出让。

2.登记确权政策。各地在改造过程中,涉及利用闲置用房等存量房屋改造建设各类公共服务设施的,可在一定年期内暂不办理变更用地主体和土地使用性质的手续。增设公共服务设施需要办理不动产登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依法积极予以办理。

七、加强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对推进老旧小区改造组织与指导工作,落实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直接抓的工作责任,积极研究改造重大事项,落实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职责。

(二)抓好督导考核。

省住建厅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加强对各地工作督导检查,定期通报情况,开展绩效评价,评价结果纳入市(地)经济社会发展指标考核内容。

(三)广泛宣传引导。

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老旧小区改造意义、改造经验、改造成效的社会宣传,引导居民转变观念,变“要我改”为“我要改”,形成社会广泛支持、居民积极参与改造的良好氛围。

本实施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原《X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指导意见》(黑政办规〔2018〕37号)同时废止。

附件:中省直部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职责分工

附件

中省直部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职责分工

省住建厅:牵头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负责相关政策制定、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等工作,统筹协调各相关部门政策、资金、技术等,合力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对各地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进行绩效管理评价考核。

省发改委:负责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申报和管理,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申报等工作。

省财政厅:积极争取中央老旧小区改造专项资金,确定分配方案,下达专项资金,对资金使用进行监督和绩效评价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税费减免政策落实和指导工作。

省自然资源厅:负责研究制定全省老旧小区改造中用地、规划及不动产登记相关政策,简化优化用地许可、规划许可及不动产登记流程。

省委宣传部:负责做好老旧小区改造政策宣传指导工作,涉及的文明城市创建测评有关工作。

省教育厅:负责老旧小区改造幼儿园建设指导工作。对符合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专项资金使用范围的建设项目,优先安排专项资金。

省民政厅:负责老旧小区内的居家社区养老(助餐)设施、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适老化设施改造建设指导工作。指导居民委员会建设,为老旧小区改造及后续管理提供组织保障。做好困难群众因个人出资参与老旧小区改造导致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救助工作。利用中央和地方扶持政策,支持老旧小区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改造,并督促各地做好监督管理。

省国资委:督促指导所监管企业做好出资参与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及后续考核工作。在行业有关部门的统筹指导下,做好配合、协调工作。

省电力公司:负责老旧小区供电设施设备改造、电力架空线规整(入地)改造等指导工作。统筹所属产权电力设施设备更新改造资金、计划与老旧小区改造同步实施;积极参与项目内非所属产权电力设施设备更新改造。

省通信管理局:负责老旧小区5G建设、光纤入户、架空线规整(入地)、移动通信设施改造指导工作。督促指导各电信企业和铁塔公司出资参与老旧小区通信设施设备整理及改造工作。

中国移动XXX分公司、中国电信XXX分公司、中国联通XXX分公司、中国铁塔XXX省分公司:负责老旧小区通信设施设备改造、通信架空线规整(入地)改造等指导工作。统筹通信设施设备更新改造资金、计划与老旧小区改造同步实施。

龙江广电网络集团:负责老旧小区有线电视网络入户、涉及广电架空线规整(入地)改造指导工作。督促指导各地有线电视网络运营企业出资参与相关设施设备改造。

省体育局:负责老旧小区体育健身设施改造建设指导工作。统筹利用各类资金支持老旧小区配建健身路径、多功能运动场等体育设施,并督促指导各地做好相关实施工作。

省税务局:负责做好老旧小区改造的税收政策宣传并监督指导政策落实。

省生态环境厅:负责优化老旧小区改造中环评审批流程。

省公安厅:负责老旧小区智慧安防设施改造建设指导工作。

省商务厅:负责老旧小区便利店、家政服务设施等改造建设指导工作。

省应急管理厅:负责推动老旧小区改造中应急避难设施建设指导工作。

省文化和旅游厅:负责老旧小区改造中文化休闲设施改造建设指导工作。对改造中涉及不可移动文物、文保单位的修缮、保护、利用进行业务指导。

省卫生健康委:负责老旧小区改造中社区医疗服务、托育服务设施改造建设指导工作。

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负责老旧小区改造中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住宅小区改造协调、指导工作。

省委军民融合办:负责老旧小区改造中驻省部队改造项目的协调、指导工作。

省消防救援总队:负责老旧小区改造中消防设施设备改造或增设、消防通道畅通、消防通道划线等指导工作。

省市场监管局:负责对老旧小区改造中电梯使用单位委托开展的电梯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指导,配合做好电梯加装及大修、改造、更新的技术服务工作。

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对管理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履行相关程序后,用于老旧小区改造。

省残联:负责制定老旧小区改造中涉及残疾人户个人出资参与的相关补助政策,改造项目中符合家庭无障碍改造条件的残疾人户进行无障碍改造的相关补助支持政策,并监督指导各地执行。

省人防办:负责简化优化老旧小区改造中涉及人防设施改造等指导工作。

省邮政管理局:负责老旧小区智能快件箱(智能信包箱)、邮政快递末端综合服务站改造建设指导工作。

人民银行XXX中心支行:负责老旧小区改造金融政策指导工作。

XXX银保监局:负责老旧小区改造商业银行金融贷款政策监督指导执行工作。

省国家开发银行、省农业发展银行:负责老旧小区改造政策性贷款指导工作。

2.关于全面推进区域性大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 篇二

全面治理农村垃圾是改善农村环境的有力举措, 是广大农民群众的迫切愿望。我国农村国土面积大、人口多, 垃圾消纳处理问题突出。党中央、国务院明确提出, 要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开展农村垃圾专项治理。为全面治理农村垃圾, 解决好当前农村垃圾乱扔乱放、治理滞后等问题, 经国务院同意, 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 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决策部署, 以统筹城乡发展、造福农民群众为出发点, 以实现农村垃圾的全面长效治理为目标, 加大投入、健全机制、发动群众、科学施策, 形成改善人居环境与提升乡风文明相互促进的良好局面, 建设清洁卫生的宜居环境和农民群众安居乐业的美丽乡村。

(二) 基本原则

政府主导, 依靠群众。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承担农村垃圾治理的职责, 做好规划编制、资金投入、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等方面工作。发挥群众主动性, 尊重群众意愿, 明确村民责任和义务, 共同改善村容村貌、建设美好家园。

因地制宜, 科学治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情况和自然条件, 科学确定不同地区农村垃圾的收集、转运和处理模式, 推进农村垃圾就地分类减量和资源回收利用, 防止简单照搬城市模式或治理标准“一刀切”。

全面治理, 注重长效。农村垃圾治理要全面推进, 不留死角, 坚决防止搞形象工程、做表面文章。要一抓到底, 逐步建立农村垃圾长效治理机制, 确保取得实效, 防止“走过场”、“一阵风”。

齐抓共管, 统筹推进。形成分工明确、高效有力的工作机制, 协同推进农村垃圾治理各项工作, 保障人力物力财力投入, 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垃圾治理。

(三) 目标任务

因地制宜建立“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模式, 有效治理农业生产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农村工业垃圾等。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时, 全国90%以上村庄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 实现有齐全的设施设备、有成熟的治理技术、有稳定的保洁队伍、有长效的资金保障、有完善的监管制度;农村畜禽粪便基本实现资源化利用, 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 农膜回收率达到80%以上;农村地区工业危险废物无害化利用处置率达到95%。

二、主要任务

(一) 建立村庄保洁制度

尽快建立稳定的村庄保洁队伍, 根据作业半径、劳动强度等合理配置保洁员。鼓励通过公开竞争方式确定保洁员。明确保洁员在垃圾收集、村庄保洁、资源回收、宣传监督等方面的职责。通过修订完善村规民约、与村民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等方式, 明确村民的保洁义务。

(二) 推行垃圾源头减量

适合在农村消纳的垃圾应分类后就地减量。果皮、枝叶、厨余等可降解有机垃圾应就近堆肥, 或利用农村沼气设施与畜禽粪便以及秸秆等农业废弃物合并处理, 发展生物质能源;灰渣、建筑垃圾等惰性垃圾应铺路填坑或就近掩埋;可再生资源应尽可能回收, 鼓励企业加大回收力度, 提高利用效率;有毒有害垃圾应单独收集, 送相关废物处理中心或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 全面治理生活垃圾

根据村庄分布、经济条件等因素确定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和处理方式, 原则上所有行政村都要建设垃圾集中收集点, 配备收集车辆;逐步改造或停用露天垃圾池等敞开式收集场所、设施, 鼓励村民自备垃圾收集容器。原则上每个乡镇都应建有垃圾转运站, 相邻乡镇可共建共享。逐步提高转运设施及环卫机具的卫生水平, 普及密闭运输车辆, 有条件的应配置压缩式运输车, 建立与垃圾清运体系相配套、可共享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优先利用城镇处理设施处理农村生活垃圾, 城镇现有处理设施容量不足时应及时新建、改建或扩建;选择符合农村实际和环保要求、成熟可靠的终端处理工艺, 推行卫生化的填埋、焚烧、堆肥或沼气处理等方式, 禁止露天焚烧垃圾, 逐步取缔二次污染严重的简易填埋设施以及小型焚烧炉等。边远村庄垃圾尽量就地减量、处理, 不具备处理条件的应妥善储存、定期外运处理。

(四) 推进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推广适合不同区域特点的经济高效、可持续运行的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模式, 推动建设一批畜禽粪污原地收储、转运、固体粪便集中堆肥等设施和有机肥加工厂。推进秸秆综合利用规模化、产业化, 建立健全秸秆收储运体系, 推进秸秆机械还田和饲料化利用, 实施秸秆能源化集中供气、供电和秸秆固化成型燃料供热等项目。加快地膜标准修订, 推广使用加厚地膜, 开展可降解地膜研发和试验示范, 推进农田残膜回收区域性示范, 扶持地膜回收网点和废旧地膜加工能力建设。建立农资包装废弃物贮运机制, 回收处置农药、化肥、农膜等农资包装物。

(五) 规范处置农村工业固体废物

按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有关规定, 加强农村地区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单位的监督管理, 督促相关工业企业严格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 落实危险废物无害化管理措施, 坚决查处在农村地区非法倾倒、堆置工业固体废物的行为, 严厉打击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推动农村地区工业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 因地制宜发展能源化、建材化等综合利用技术。依托现有危险废物处理设施集中处置农村地区工业危险废物。

(六) 清理陈年垃圾

全面排查、摸清陈年垃圾存量、分布和污染情况, 集中力量、限定时间、不留死角, 尽快完成陈年垃圾清理任务。重点清理村庄路边、河边桥头、坑塘沟渠等地方堆弃的垃圾。禁止城市向农村转移堆弃垃圾, 防止在村庄周边形成新的垃圾污染。

三、保障措施

(一) 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地方政府要把农村垃圾治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工作考核内容, 建立相关负责同志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目标明确、责任清晰的工作机制。各省 (区、市) 人民政府对本地区农村垃圾治理负总责, 要抓紧编制农村垃圾治理实施方案, 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规划衔接, 并于2015年底前报住房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农业部备案。县级人民政府是农村垃圾治理的责任主体, 要抓紧制定实施计划, 整合各类资源, 完善设施建设, 保障日常运行。乡镇人民政府要配合做好收集转运设施建设和日常运行等工作, 落实专人负责。村委会应组织动员村民, 修订完善村规民约, 做好村庄保洁。

(二) 形成工作合力

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 建立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共同推进农村垃圾治理工作。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农村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置的监督管理。农村工作综合部门参与制定农村垃圾治理有关政策, 做好政策落实有关工作。文明办负责将农村垃圾治理纳入文明村镇的考评内容。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将农村垃圾治理纳入相关规划, 研究制定相关支持政策, 负责农业生产废弃物综合利用工作的组织协调。财政部门负责统筹现有资金支持农村垃圾治理。环境保护部门负责组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予以重点支持, 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纳入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镇考核内容, 对农村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农业部门负责加强沼气和生物天然气开发利用, 以及农业生产废弃物和农资包装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和服务。商务部门负责指导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爱卫办负责协调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 将农村垃圾治理情况纳入卫生乡镇的考核内容。妇联负责发动农村妇女积极参与农村垃圾治理。

(三) 保障资金投入

各级财政要积极支持农村垃圾治理。中央财政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 增强地方财政保障能力, 支持各地开展农村垃圾治理。省、市两级财政给予积极支持。县级人民政府要将农村垃圾治理费用纳入财政预算, 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统筹安排、形成合力”的要求整合相关专项资金。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垃圾治理, 鼓励采取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将农村环卫作业中经营性服务项目推向市场。社会资本参与旅游开发等新农村建设的, 应承担相应的垃圾治理责任。有条件的地方要探索建立住户付费、村集体补贴、财政补助相结合的机制, 引导村民和村集体出资出力承担一定的生活垃圾日常保洁义务, 不得强制或变相摊派, 增加农民负担。鼓励社会帮扶、捐资捐赠治理农村垃圾。

(四) 动员群众参与

大力开展宣传教育, 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垃圾治理要求、卫生文明习惯、村民参与义务等, 激发村民清洁家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积极动员村民主动清洁房前屋后、维护公共环境, 开展文明农户、卫生家庭等评选活动。发挥农村妇女的家庭骨干作用, 带动全家参与农村垃圾治理。建立健全监督机制, 组织老党员、老干部等开展义务监督, 建立网络、电话等监督渠道, 对反映的问题及时反馈并整改。

四、督导检查

3.关于全面推进区域性大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 篇三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和省委高校工委的具体要求,进一步加强我校党的建设,不断提高学校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水平,根据《中共浙江省委高校工作委员会关于推进高等学校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

1.重大意义。全面推进从严治党工作,对于确保牢牢掌握党对学校工作的领导权,使学校更好地完成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重大任务,成为履行好为人民服务、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服务、为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服务、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坚强阵地具有重大意义。面对全面从严治党重大政治责任,面对全面深化教育教学综合改革的艰巨任务,必须深刻认识全面从严治党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着力解决个别基层党组织建设缺失、领导弱化,个别党员理想信念不牢、纪律性不强的问题,推进学校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学校实现“十三五”发展规划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2.总体要求。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严格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着力在思想政治建设上从严从实,在基层组织建设上强基固本,在干部队伍建设上选优用好,在作风建设上长抓常管,在制度体系建设上探索创新,在惩治腐败上保持高压,坚持严的意识、严的态度、严的要求、严的标准,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为推进学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思想、政治和组织保证。

二、坚持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从严

3.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思想上深刻认同核心,政治上坚决维护核心,组织上自觉服从核心,行动上坚定紧跟核心,自觉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必须坚持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自觉防止和反对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在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上,决不允许自行其是、各自为政,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4.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守政治信仰、站稳政治立场、把准政治方向。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的纪律、国家法律以及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作风。牢记“五个必须”、防止“七个有之”,严禁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严禁公开发表违背党中央决定的言论,严禁泄露党和国家秘密,严禁在党内拉私人关系,严禁党员信仰宗教、参与邪教、搞封建迷信。共产党员必须对党忠诚老实、光明磊落,如实向党组织反映和报告情况,严格执行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坚决反对搞两面派、做“两面人”,坚决反对虚报浮夸、报喜不报忧,坚决反对搞小圈子。坚持纪律面前一律平等,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要坚决批评制止,依纪依规处理。学校教学和管理服务活动中,不得出现违背党和国家大政方针、违反宪法法律、危害国家主权安全、破坏民族团结的行为。

5.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坚持党对学校的领导,把教育事业发展方向自觉同我国发展的现实目标和未来方向紧密联系在一起,自觉坚持“四个服务”。把立德树人作为学校立身之本,坚持不懈传播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坚持不懈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不懈促进学校和谐稳定、坚持不懈培育优良校风、教风和学风,培养又红又专、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三、坚持思想政治建设从严

6.加强思想理论武装。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不断提高党员干部马克思主义思想觉悟和理论水平,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总开关”问题,教育党员干部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自觉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按照学校《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办法》规定,有计划、分层次地组织党委委员、党总支书记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各级各类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培训班;有针对、有程序地启动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作,积极组织对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专兼职辅导员、青年学生的理想信念教育。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学校党委委员,各院部党总支书记每年至少为师生讲一次思想政治理论课或一次形势与政策报告。

7.加强意识形态引导和管理。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落实好学校《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办法》,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话语权主动权,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把搞好政治理论宣传教育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紧密结合起来,严格管控校内各类讲座、研讨会的举办;加强校园舆情监控,坚决杜绝各种违法有害信息在校园内传播。高度重视和充分发挥互联网、手机等新媒体技术在理论宣传中的作用,加强对宣传橱窗、电子屏、校园网、微信、微博等宣传阵地的监管力度,加强正面思想舆论引导,规范信息传播秩序,有效应对涉及师生的舆论事件,旗帜鲜明地开展网上舆论斗争;加强对《浙江金华职业学院学报》的管理,严把政治关、意识形态关。严格遵守“学术研究无禁区,课堂讲授有纪律”的原则,决不允许任何人在教学过程中公开发表和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及违背中央决定的言论;决不允许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

8.加强党性教育和道德法治教育。深入开展党章党规党纪、党史国史学习教育,传承弘扬焦裕禄精神、红旗渠精神、愚公移山精神。完善党员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制度,抓好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学习,教育师生员工学法、懂法、用法,做守法公民。强化师德师风教育,坚持教书和育人相统一,坚持言传和身教相统一,坚持潜心治学和关注社会相统一,坚持学术自由和学术规范相统一,引导广大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成为学高为师、身正为范的践行者。校党委要对新入职教师的政治素养、道德品质、教风学风进行综合考察把关,党委书记或校长每年要对新入职教师进行师德教育。积极组织开展宣传师德典型、诚信教育、法治教育等活动,推动形成崇尚精品、严谨治学、注重诚信、讲求责任的学术品格和优良学风。继续实施“四大工程”建设,强化青年教师理想信念教育,加强岗前培训和在职培训,注重老教师的传帮带,增强青年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担当。强化制度建设,把师德规范要求融入人才引进、课题申报、职称评审等评聘和考核各环节,实施师德“一票否决”。

四、坚持党内政治生活从严

9.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坚持党委集体领导,落实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研究重大问题。推进民主集中制具体化程序化规范化,严格执行《浙江金华职业学院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办法》和《浙江金华职业学院会议议事规则》。坚持“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健全落实党员民主权利保障机制,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把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对执行不力、出现重大失误的要严肃追责。

10.严格党的组织生活。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等制度,积极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党员领导干部必须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基层党组织的组织生活。进一步规范民主生活会制度,上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加强对下级党组织民主生活会的指导。学校党委每年至少召开1次民主生活会。党委成员定期、随机参加下级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建立定期检查和通报制度,对不按规定开展组织生活、组织生活质量不高的基层党组织及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及时批评教育,限期整改纠正。

20.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把批评和自我批评精神贯穿党内政治生活各个方面。党员干部要严于自我解剖,对待别人的批评意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批评必须出以公心,不主观武断,不发泄私愤。坚决反对庸俗哲学和好人主义,坚决克服文过饰非、知错不改等错误倾向。党委和领导干部要鼓励下级反映真实情况,主要负责同志对班子、队伍中存在的问题要坚持原则、亮明态度。党内工作会议的报告、讲话以及各类工作总结,既要讲成绩和经验,又要讲问题和不足;既要注重解决问题,又要从问题中反思自身工作和领导责任。

五、坚持干部选用管理从严

20.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和标准。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原则、执行标准、严格程序,提高选人用人准确度、公信度,防范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及各种偏向。严格按照学校《干部调整与竞争上岗工作实施方案》,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地选拔和配备干部,壮大队伍,增强战斗力,形成良性梯次配备。选拔任用干部既重政绩又重政德,让忠诚干净担当、为民务实清廉、奋发有为、锐意改革、实绩突出的干部得到褒奖和重用。修订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制度,依据学校专业建设需要,积极引进高层次人才和企业高级技工人才。

20.严格选人用人机制和程序。贯彻《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坚持党委集体讨论决定任用干部制度,严把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严格按政策、原则、制度办事。坚持多渠道、多层次、多侧面识别干部,加强综合分析研判,考准考实干部。严格落实“三个不上会”、“两个不得”、“五个不准”的要求,对拟提拔或进一步使用人选的干部档案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必核、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必查。坚决防止跑风漏气、讲人情落好人等不良行为。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倒查机制,对于违反程序、失职渎职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20.加强对干部的激励和约束。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结合工作实际,修订《中层干部考核细则》,注重干部实绩考核,引导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树立正确用人导向,让干部能干事、干成事。加大治庸治懒治散力度,通过自查自纠、警示谈话、通报曝光、组织处理等方法,提高治理成效。认真落实《干部教育培训条例》,落实从严教育干部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制定干部教育培训计划,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精准施训,加大对中层干部特别是新提拔干部的教育培训力度,着力提升履职尽责能力;落实领导干部谈话制度,强化对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着力造就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

六、坚持抓基层基础从严

20.强浙金院(部)党的领导。进一步发挥院(部)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政治核心作用,履行政治责任,保证监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党组织决定的贯彻执行。进一步加强院(部)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领导班子建设,选配好院(部)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和院长(主任)。推行党政班子成员交叉任职,党员院长(主任)一般应同时任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副书记或委员,党员副院长(副主任)一般应进入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领导班子。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通过院(部)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和决定本部门重要事项。

20.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建立健全学校基层党组织,加强教师党支部、学生党支部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组织教育管理党员和宣传引导凝聚师生的主体作用。优化党支部设置,选优配强教师、学生党支部书记,定期开展党支部书记轮训,强化党的基本知识、纪律规矩和党建工作方法学习培训。坚持党的组织生活各项制度,创新方式方法,增强党的组织生活活力。各基层党组织要组织做好“特色支部”建设项目规划,着力解决实际问题,精准发力,创新创优,形成基层党建工作品牌。加强对党建工作经验的总结研究整理工作,建立课题立项申报、评审、管理等规定制度,促进党建研究材料管理的规范化,促进党建研究质量的提高。

20.严格党员教育管理。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修订完善学校党员发展工作程序,各基层党组织要按照党员发展新要求,严格党员发展程序,高质量、高标准地发展党员;重视在优秀青年教师和在校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合理安排党员队伍结构;充分发挥学校党校和各二级学院分党校的教育培训功能,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管理工作。强化党员管理,严格党籍管理,定期民主评议党员、开展党性分析,稳妥有序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严格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

七、坚持作风建设从严

20.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见,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坚决整治各种顶风违纪行为和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坚决防止“四风”反弹。重点查处利用年节和寒暑假期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行为、科研经费中的“四风”问题以及违规操办婚丧喜庆等突出问题。着力健全教育引导机制、制度执行机制、运行监督机制,促进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常态化、长效化。开展全校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和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等专项治理工作。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强化责任追究,对顶风违纪的,追究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

20.坚持密切联系师生。深入贯彻学校《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实施意见》,完善和落实领导干部调查研究、定期接待师生来访、联系院(部)、跟班听课、与师生座谈等制度,加强与基层部门联系,与师生结对子、交朋友,倾听意见,解决问题。公开部门职责和办事流程,提升服务质量,提高办事效率。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学生会、学生社团等组织联系师生的桥梁纽带作用。坚持教代会制度,健全教代会提案征集与办理机制。

20.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改进作风的有效措施制度化规范化,逐步形成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健全完善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和责任查究机制,促进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切实履行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作风状况的分析研判,定期评估作风建设成效;突出领导带头、以上率下,形成有效的压力传导机制。

八、坚持抓党风廉政建设从严

21.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压实主体责任。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目标任务、重点内容和责任要求。强化主体责任落实,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制度,建立工作台帐,促进主体责任落地生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严格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强化责任追究。强化监督责任。纪委要进一步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实践运用好“四种形态”,切实担负起监督责任。进一步理顺纪检监督和部门监管的关系,把纪委的监督重点从参与、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业务检查,转变到对业务部门履行职责的再监督、再检查上来。

22.加强党风廉政教育。把党风廉政教育纳入学校宣传思想工作总体部署,构建起党委统一领导,纪委组织协调,宣传、组织、党校、学生管理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格局。校党委中心组每年至少安排2次专题学习,每年在全体党员干部中集中开展1次为期不少于1周的主题教育。丰富教育内容,创新活动形式,通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观看廉政警示片、举办廉政专题讲座、党纪法规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引导党员干部向善向上,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做好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节日期间的廉政提醒教育。

23.有效运用“四种形态”。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第二种形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委书记、校长每年与班子成员至少谈心谈话1次,定期与下属部门主要负责人谈心,发现违反党规党纪的现象和苗头及时约谈。班子成员每年与分管部门、联系院(部)主要负责人至少谈心谈话1次,每年至少2次听取专题汇报,发现问题随时约谈。

24.规范约束权力运行。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部署要求,构建精准高效的廉政风险预警防控体系。认真落实《浙江省教育厅规范厅直单位主要领导干部权力行使暂行办法》,制定学校实施细则,建立权力清单、负面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图。加强对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关键环节权力行使的制约和监督,突出对干部选任、财务管理、人才引进、科研经费、资产管理、采购招标、工程建设、招生就业等领域的监督制约和廉政风险防控。建立职责明晰、信息畅通、规范有序的权力监督机制。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九、坚持强化监督从严

25.健全党内监督体系。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充分发挥学校党委全面监督、纪委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作用。党委在党内监督中负主体责任,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委委员在职责范围内履行监督职责;纪委要加强对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查;党的工作部门既加强对本部门的日常监督,又强化对本系统的日常监督;各基层党组织应当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有效履行监督职责;党员应本着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履行监督义务。

26.突出对部门负责人的监督。加强对部门负责人和关键岗位的监督。学校党委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对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平时要多过问、多提醒,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亲属经商办企业、担任公职和社会组织职务、出国定居等规定。加强对部门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对重点领域、重要部门及关键岗位的中层干部任期内至少审计1次。

27.注重内外监督结合。健全民意调查、咨询评议等制度,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问卷调查等形式广泛听取民意。畅通师生员工监督渠道,完善师生建言献策和利益诉求表达机制,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自觉接受师生监督。全面推进党务、校务公开,规范公开事项、方式、时限,保障师生员工的民主权利。支持审计机关依法进行审计监督。

十、坚持落实责任从严

28.健全责任体系。健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体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学校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办学治校主体责任,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党建工作和事业发展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成立全面从严治党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任组长,校长、党委副书记和纪委书记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校党委办公室,纪委和党委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等作为办公室成员单位,协同履行职责。党委每年至少召开1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每半年至少召开2次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专题会议。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党委书记、校长要定期听取班子成员、党总支和校属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全面从严治党情况汇报;班子成员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督促分管部门、联系院(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认真落实责任。学校党委要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和支持,为纪检监察部门开展工作当好后盾。学校纪委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充分发挥党内监督专责机关作用。

29.严格责任考核。贯彻落实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的系列要求,按照学校《基层党组织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评估办法(试行)》,明确考评内容、考评方式、考评程序和要求,进一步加强学校基层党组织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建设;按照学校《关于建立健全党总支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实施办法》,持续开展党总支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将党建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年终考核体系,根据考核结果作为党总支工作考评、党总支书记履职以及党总支下一年工作开展的依据。落实基层党组织每半年向学校党委、纪委报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纪委每半年向同级党委报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制度。

4.关于全面推进区域性大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 篇四

一、单项选择

1.《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是(发布的。A.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03年3月22日 B.国务院于2004年3月22日 C.国务院于2004年4月3日

D.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04年5月3日 2.今后十年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目标是:(A.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和能力

B.基本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 C.建设法治政府

D.使法律、法规、规章得到全面、正确实施,法制统一,政令畅通。

3.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是:(①合法行政②合理行政③程序正当④高效便民⑤诚实守信⑥权责统一⑦法律优先⑧法制统一

A.①③④⑥⑦⑧ B.②③④⑤⑧ C.①②③⑥⑧ D.①②③④⑤⑥

4.下列有关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错误的是:(A.行政机关应当坦诚公开所有的政府信息,以便公众查阅。B.行政机关应当为公众查阅政府信息提供便利条件 C.对公开的政府信息,公众有权查阅

D.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不公开。5.下列选项中,不属于行政决策程序基本原则的是:(A.科学性原则 B.民主性原则 C.保密性原则 D.合法性原则

6.《纲要》规定,按照(的原则,科学合理制定政府立法工作计划。A.注重程序突出重点合理全面 B.条件成熟避免重复突出重点 C.统筹兼顾突出特色高度统一 D.条件成熟突出重点统筹兼顾

7.行政机关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正确做法是:(A.作出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利害关系人不利的行政决定之后,应当给予行政管理相对人、利害关系人陈述和申辩的机会。

B.作出行政决定后,应当告知行政管理相对人只享有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

C.对重大事项,行政管理相对人、利害关系人依法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D.行政机关行使自由裁量权,不必说明理由

8.健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要求行政机关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有关监督检查记录、(应当立卷归档。

A.证据材料执法文书 B.处罚决定执法文书 C.证据材料处罚决定 D.证据材料申请材料

9.对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调处的民事纠纷,行政机关要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遵循(的原则及时予以处理。

A.公开、高效、便民 B.公平、公开、便民 C.公平、公正、高效 D.公开、公平、公正

10.对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A.应当认真对待,积极做好出庭应诉准备 B.主要负责人必须到庭应诉

C.可以暂缓执行人民法院的判决和裁定;D.对当事人打击报复

11、行政监督制度中的专门监督机关是指:(A、检察、审计等机关 B、监察、审计等机关 C、监察、司法等机关 D、检察、司法等机关

12、各级人民政府和政府各部门要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在依法行政方面的(作用: A.参谋、助手

B.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 C.法律顾问 D.榜样和模范带头

13.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定期向(报告推进依法行政的情况: A.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

B.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上级人民政府 C.上一级人民政府

D.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上一级人民政府

14.《纲要》要求,要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A.首问负责制度 B.民主决策制度 C.决策责任追究制度

D.科学决策制度

15.《纲要》要求,要减少行政执法层次,适当下移执法重心,对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生产直接相关的行政执法活动,主要由(行政执法机关实施。

A.省、市两级 B.市、县两级 C.县级 D.乡、镇级

二、多项选择

1.《纲要》提出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任务是(。A.依法界定和规范政府职能

B.合理划分和依法规范行政机关的职能和权限 C.完善依法行政的财政保障机制 D.改革行政管理方式 E.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2.《纲要》要求,加快建立(的行政执法体制。A.权责明确 B.行为规范 C.监督有效 D.保障有力

3.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应当依法报送备案,政府法制机构要做到(。A.有件必备 B.有备必审 C.有错必纠 D.存档保留

4.《纲要》要求要完善行政复议责任追究制度,对下列行为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A.对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行政复议案件,适用简易程序的 B.依法应当受理而不受理行政复议申请

C.应当撤销、变更或者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而不撤销、变更或者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

D.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5.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和能力,就是要(。A.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B.建立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制度,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质,强化依法行政知识培训

C.建立和完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情况考核制度 D.积极营造全社会遵法守法、依法维权的良好环境

6.《纲要》要求,要明确责任,严肃纪律,对贯彻落实本《纲要》不力的,要(。A.给予行政处分

B.严肃纪律,予以通报 C.给予纪律处分

D.追究有关人员相应的责任

7.制定政府立法工作计划,应当做到(。A.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相统一 B.立法进程与改革进程相适应 C.立法决策与领导意识相统一 D.立法进程与社会文明进程相适应 8.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表述正确的有:(A.要依法界定执法职责,科学设定执法岗位,规范执法程序

B.要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评议考核制和执法过错或者错案责任追究制 C.对行政执法的考核评议应当听取公众的意见 D.要积极探索行政执法绩效评估和奖惩办法

9.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享有(等权利。A.陈述权、申辩权 B.申请仲裁权

C.要求违法实施行政许可损害的国家赔偿权 D.提起民事诉讼权

10.通过下列方式能够予以规范的,可以不设行政许可的是:(A.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 B.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 C.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 D.设定行政许可不便民的

三、简答题

1.依法行政的基本涵义是什么? 2.依法行政的本质是什么? 3.合法行政的内涵和要求是什么? 4.依法行政的基本经验有哪些? 5.权责一致的内涵是什么?

一、单项选择题 1.B 2.C 3.D 4.A 5.C 6.D 7.C 8.A9.D 10.A 11.B 12.B 13.D 14.C

15.B

二、多项选择题 1.A B C D E;2.A B C D;3.A B C;4.B C D;5.B C D;6.B D;7.A B;8.A B C D;9.A C;10.A B C

三、简答题

1.依法行政的基本涵义及内容是什么? 答:依法行政是指行政机关必须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行使行政权力,并对行政行为的后果承担相应的责任。包括以下基本内容:一是行政主体合法;二是行政权的取得和行使合法;三是行使行政权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权责统一。

2.依法行政的本质是什么? 答:依法行政的本质是依法规范、约束行政权力。具体来说,依法行政是依法治权,不是依法治事;是依法治官,不是依法治民;是依法治自己,不是依法治别人。

3.合法行政的内涵是什么?

答:合法行政,是指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必须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没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行政机关不得作出损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的决定。

4.依法行政的基本经验有哪些? 答:一是,依法行政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二是,依法行政必须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服从并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三是,依法行政必须坚持宪法原则;四是,依法行政的推进必须与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观念转变和法律素质提高形成良性互动。

5.权责一致的内涵是什么? 答:权责一致,是指行政机关依法享有多大的权力,就应当承担多大的责任,不应当有无责任的权力,也不应当有无权力的责任。具体而言,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经济、社会和文化事务管理职责,要由法律、法规赋予其相应的执法手段;行政机关违法或者不当行使职权,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试题及答案

一、单选

1.国务院于(发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A.2004年3月 B.2004年4月 C.2005年3月 D.2005年4月

2.建立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对规章一般每隔(清理一次,清理结果要向社会公布。

A.2年 B.3年 C.4年 D.5年

3.建立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对规范性文件一般每隔(清理一次,清理结果要向社会公布。

A.2年 B.3年 C.4年 D.5年

4.(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每年要向同级党委、人大常委会和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推进依法行政情况

A.镇 B.县 C.市 D.省

5.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常务会议每年至少听取(次依法行政工作汇报 A.1 B.2

C.3 D.4

二、多选

1.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着力点是(A.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B.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C.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D.保证法律法规严格执行 2.政府要加强(方面的立法 A.完善经济体制 B.改善民生 C.发展社会事业 D.政府自身建设方面

3.重大决策事项应当在会前交由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A.不能提交会议讨论 B.不能作出决策 C.可以提交会议讨论 D.可以作出决策

4.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 凡是不涉及(的政府信息,都要向社会公开。A.国家秘密 B.商业秘密 C.个人隐私 D.当事人不同意

5.政府部门每年要向(报告推进依法行政情况 A.本级人民政府

B.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C.上级党委 D.上级人大

三、问答题

1.怎样理解《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的总体思路? 2.当前,一些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包括有的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还不够强,法治观念比较淡薄,“权大于法”的观念仍然比较严重。《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在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方面提出了哪些新要求? 3.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政府立法工作取得了巨大成就,但也还存在立法的针对性、可操作性不够强,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不够规范等问题。《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在加强和改进制度建设方面有哪些新规定? 4.当前,一些行政机关违法决策、随意决策、拍脑袋决策问题仍然存在。《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在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方面提出了哪些新要求?

5.在行政执法活动中,乱执法、粗暴执法、执法谋利等问题时有发生。《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在规范行政执法方面有哪些新规定? 6.公开透明、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是现代政府的重要特征。《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在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方面有哪些新要求? 7.滋生腐败的根本原因是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还不到位。《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 政府建设的意见》在强化行政监督和问责方面有哪些新规定? 8.实践中,有的地方政府和部门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漠不关心,群众的合理诉求得 不到及时妥善处理,导致小问题拖成大问题。《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 意见》在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方面有哪些新规定? 9.《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在加强对依法行政的组织领导和督促 检查方面提出了哪些新要求? 10.贯彻实施好这个《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需要做好哪些工 作?

一、单选 1—5 ADABB

二、多选 1.ABCD 2.ABCD 3.AB 4.ABC 5.AB

三、问答题 1.答:一是以加大《纲要》的贯彻力度为主线,明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依 法行政的重点任务。根据《纲要》确定的推进依法行政各项任务的落实情况,针 对当前依法行政和行政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意见》规定了提高行政机关工 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加强和改进制度建设、坚持依法 科学民主决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强化行政监督和问 责、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等 7 个方面的任务。二是围绕上述 7 个方面任务的落实规定具体措施,增强各项措施的针对性和 有效性。《纲要》对相关任务已规定了措施但不够明确的,《意见》作了明确和 细化。《纲要》已规定了落实相关任务的原则要求但没有明确措施的,《意见》 作了补充规定。对各地区、各部门近些年来落实《纲要》行之有效的措施,《意 见》作了增加规定。三是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关键是要提高对建设法治政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 识,特别是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意见》强调了新形势下加强法治政 府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提出了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要求,还分别就健全推 进依法行政的领导体制和机制、强化行政首长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的责 任、加强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等方面作了具体规定。2.答: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

力,往往决定着一 个地区、一个部门依法行政的整体水平。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意见》规定: 要建立法律知识学习培训长效机制,推行依法行政情况考察和法律知识测试制 度,使各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自觉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 律手段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突出问题和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同时,重视提拔使 用依法行政意识强,善于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优秀干部。3.答:制度建设是依法行政的基础。针对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意见》规定:政 府立法要突出重点,确保质量,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充分反映人民意愿,着 力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普遍性问题和深层次矛盾;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行政 法规草案和规章草案都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以适当方式反馈意见采纳情 况。加强对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坚持立“新法”与改“旧法” 并重。健全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把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

作为必经程序。4.答: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是政府工作的基本准则。为了提高行政决策的质量、减 少决策风险,《意见》规定:要规范行政决策程序,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 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完善行政决策风 险评估机制,把风险评估结果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严格决策责任追究,对违反 决策规定、出现重大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要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 严格追究责任。5.答:行政执法是行政机关最经常、与人民群众权益最直接相关的管理活动。针 对行政执法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意见》规定:行政机关要严格依法履行职 责,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危害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自然资源和环 境保护、社会治安等方面的违法案件,维护公共利益和经济社会秩序。完善行政 执法体制和机制,加强程序制度建设,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改进和创新行政执法方式,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执法评议考核,要 把评议考核结果作为执法人员奖励惩处、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6.答:推进政务公开,是规范权力运行、方便群众监督、有效防治腐败、提供高 效便民服务的有效措施。为此,《意见》规定:要认真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 例,凡是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都要向社会公开。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对人民群众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要

5.关于全面推进区域性大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 篇五

关于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司法厅(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监狱局: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健全社区矫正制度”。今年4月21日,总书记在听取司法部工作汇报时明确指出,社区矫正已在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开,新情况新问题会不断出现。要持续跟踪完善社区矫正制度,加快推进立法,理顺工作体制机制,加强矫正机构和队伍建设,切实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水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充分肯定了社区矫正工作取得的成绩,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目标、任务、措施等作了全面论述,提出了明确要求,为进一步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完善社区矫正制度指明了方向。今年5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召开了全国社区矫正工作会议,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同志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对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对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要认真学习领会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孟建柱同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抓好贯彻落实。现就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社区矫正是一项重要的非监禁刑罚执行制度,是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刑罚执行方面的重要体现,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法治教育人、改造人的优越性。在党中央、国务院正确领导下,我国从2003年开始社区矫正试点,2005年扩大试点,2009年全面试行。十多年来,社区矫正工作有序推进,发展顺利,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目前,社区矫正具备了较好的工作基础,法律制度初步确立,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逐步完善,机构队伍建设明显加强,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社会参与积极性不断提高,社区矫正法已经列入立法规划,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时机和条件已经成熟。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健全社区矫正制度,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平安中国建设的迫切要求,是完善刑罚执行制度,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必然要求,是体现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内在要求。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健全社区矫正制度,更好地发挥其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平安中国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二、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总书记对司法行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央深化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切实抓好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社会适应性帮扶,加强中国特色社区矫正法律制度建设、机构队伍建设和保障能力建设,健全完善社区矫正制度,更好地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建设平安中国、法治中国作出积极贡献。

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基本原则是:必须坚持党的领导,立足我国基本国情,探索建立完善中国特色社区矫正制度,不照抄照搬国外的制度模式和做法,坚持社区矫正工作正确方向;必须坚持从实际出发,与本地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充分考虑社会对社区矫正工作的认同感,充分考虑本地社区建设、社会资源、工作力量的承受力;必须坚持依法推进,严格按照刑法、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开展工作,严格遵守和执行法定条件和程序,充分体现刑罚执行的严肃性、统一性和权威性;必须坚持把教育改造社区服刑人员作为社区矫正工作的中心任务,切实做好社区服刑人员监管教育和帮困扶助,把社区服刑人员改造成守法公民,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必须坚持统筹协调,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为社区服刑人员顺利回归社会创造条件;必须坚持改革创新,用创新的思维和改革的办法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不断实现新发展、取得新成绩。

三、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主要任务 全面推进社区矫正,标志着社区矫正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各地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抓住机遇,顺势而为,依法规范履行职责,积极稳妥推进工作。

(一)全面落实社区矫正工作基本任务。严格执行刑罚,加强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社会适应性帮扶,是社区矫正的基本任务,也是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前提和条件。要切实加强监督管理。严格落实监管制度,防止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严格检查考核,及时准确掌握社区服刑人员的改造情况,按规定实施分级处遇,调动社区服刑人员的改造积极性。大力创新管理方式,充分发挥矫正小组的作用,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进一步推广手机定位、电子腕带等信息技术在监管中的应用,提高监管的可靠性和有效性。强化应急处置,健全完善应急处置预案,确保突发事件防范有力、处置迅速。要切实加强教育矫正。认真组织开展思想道德、法制、时事政治等教育,帮助社区服刑人员提高道德修养,增强法制观念,自觉遵纪守法。要组织开展社区服务,培养社区服刑人员正确的劳动观念,增强社会责任感,帮助他们修复社会关系,更好地融入社会。大力创新教育方式方法,实行分类教育和个别教育,普遍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做好心理咨询和心理危机干预,不断增强教育矫治效果。建立健全教育矫正质量评估体系,分阶段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评估,并及时调整完善矫正对策措施,增强教育矫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切实加强社会适应性帮扶工作。制定完善并认真落实帮扶政策,协调解决社区服刑人员就业、就学、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社会保险等问题,为社区服刑人员安心改造并融入社会创造条件。广泛动员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志愿者等各方面力量,发挥社会帮扶的综合优势,努力形成社会合力,提高帮扶效果。

(二)积极推进社区矫正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建设。积极推进社区矫正立法,努力从法律层面解决有关重大问题,为社区矫正工作长远发展提供法律保障。加强规章制度建设,在《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规定,使社区矫正工作制度覆盖调查评估、交付接收、管理教育、考核奖惩、收监执行、解除矫正等各个环节,确保社区矫正工作规范运行。深入推进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建设,健全执法机制、完善执法流程、加强执法检查,切实规范执法行为,维护社区服刑人员合法权益,努力在每一个执法环节、每一起执法案件办理上使人民群众、社区服刑人员及其家属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进一步健全社区矫正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理顺社区矫正工作体制机制。建立和完善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部门组织实施、指导管理,法院、检察院、公安等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社区矫正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社区矫正联席会议制度、信息共享制度、情况通报制度等协作配合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社区矫正全面推进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共同制定和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司法行政机关要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组织实施、指导管理,完善监管教育制度,创新工作方法,依法规范、积极有序推进社区矫正工作。人民法院要依法适用社区矫正,对符合条件的被告人、罪犯,依法及时作出适用、变更社区矫正的判决、裁定;在社区矫正适用前,可委托司法行政机关进行调查评估;判决、裁定生效后,及时与社区矫正机构办理社区服刑人员及法律文书等相关移送手续,积极参与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回访和帮教。人民检察院要依法加强对社区矫正的法律监督,对违反法律规定的,及时提出纠正意见和检察建议,维护刑罚执行公平正义,维护社区服刑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社区矫正依法公正进行。公安机关对重新犯罪、应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社区服刑人员,要依法及时处理。司法所、公安派出所、派驻乡镇检察室、人民法庭要建立健全社区矫正工作衔接配合机制,及时协调解决社区矫正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确保社区矫正工作顺利推进。积极争取立法、编制、民政、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支持,为社区矫正工作全面推进创造有利条件。

(四)切实加强社区矫正机构和队伍建设。加强社区矫正机构建设,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社区矫正机构,重点加强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专门机构建设,切实承担起社区矫正工作职责。切实加强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建设,着力加强县、乡两级专职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工作人员,保证执法和管理工作需要。各地要从各自实际出发,积极研究探索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充实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坚持专群结合,发展社会工作者和社会志愿者队伍,组织和引导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教育引导社区矫正工作者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执法为民、公正执法的理念,培育职业良知,忠诚履行职责。大力加强执法能力和作风建设,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开展经常性岗位练兵活动,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切实加强司法所建设,改善装备条件,做好社区矫正日常工作。加强村(居)社区矫正工作站建设,落实帮教帮扶措施。

(五)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保障能力建设。切实抓好社区矫正经费落实,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经费保障工作的意见,将社区矫正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并探索建立动态增长机制,以适应社区矫正工作发展需要。大力推进场所设施建设,多形式、多渠道建立社区矫正场所设施,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接收宣告、集中学习和培训。大力加强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科学规划,统一规范,健全完善全国社区服刑人员数据库,建立社区矫正信息平台,与有关部门互联互通、资源共享,推动实施对社区服刑人员网上监管、网上教育、网上服务帮扶,不断提升社区矫正工作的信息化水平。

四、切实加强对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组织领导

要紧紧依靠党委政府的领导,把社区矫正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和衔接配合,落实各项政策措施,确保社区矫正工作全面推进。要切实加强调查研究,持续跟踪社区矫正工作发展,及时研究解决社区矫正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尤其要围绕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工作制度、落实经费场所设施保障、加强队伍建设等,深入调查研究,切实解决问题,推动社区矫正工作不断深入。要加大社区矫正工作宣传力度。及时总结推广社区矫正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大力表彰社区矫正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事迹,激励广大社区矫正工作者和社会各方力量在教育矫正社区服刑人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建功立业。要坚持改革创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创新监督管理方法手段,丰富教育矫正内容,注重社会适应性帮扶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坚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发扬钉钉子精神,把社区矫正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切实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水平。

6.关于全面推进区域性大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 篇六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 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考核的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局内各单位,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进修学院: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关于加强依法行政工作考核的要求,全面评价税务系统依法行政工作成效,切实增强税务系统依法行政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大力推进税务系统依法行政,根据《“十二五”时期税务系统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现就在全国税务系统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提出如下意见:

一、切实提高对推行依法行政工作考核重要性的认识

(一)深刻领会推行依法行政工作考核的重大意义。《纲要》 — 1 — 提出,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领导干部要把依法行政贯穿于行政管理的各个环节,列入各级人民政府经济社会发展的考核内容。《意见》提出,要加强依法行政工作考核,科学设定考核指标,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对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推行税务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是整体评价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全面检验依法行政工作成效,规范引导依法行政工作推进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级税务机关要充分认识推行依法行政工作考核的重要意义,把这项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纲要》和《意见》,认真执行《规划》,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抓手切实抓紧抓好。

(二)充分发挥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的重要作用。通过建立和完善依法行政指标体系,将《规划》中关于依法行政的原则性、框架性的规定具体化,将“法治”内容分解并提出各个方面内容的具体标准,可以量化和评价依法行政水平。通过综合运用多种方法进行考核,可以全面掌握依法行政情况、科学评估法治建设水平,检查发现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督促改进工作。通过将税收法治工作的总体目标和要求分解到税务系统各个部门,明确法治建设的路径,可以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指引方向。

(三)确保实现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确立的主要目标。通过考核机关运用科学的标准,对考核对象执行《规划》进行的考查、评价和奖惩等活动,可以进一步推进税务系统依法行政工作,提 — 2 — 升各级税务机关执行力,强化税务人员法治理念,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规范税收行政行为,增强行政监督效能,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优化税收法治环境,确保实现税务系统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确立的主要目标。

二、准确把握依法行政工作考核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立足于贯彻落实《纲要》和《意见》,认真执行《规划》,紧紧围绕“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通过建立和施行税务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健全考核评价工作机制,改进考核评价方式,扩大考核评价民主,明确考核评价内容,强化考核评价结果运用,着力增强税务机关依法行政意识,规范税收行政行为,推进税务机关机构、职责、行为、程序法定化,加快税务系统法治建设进程,全面提高税务系统依法行政水平,为税收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全面衡量、稳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考核要以贯彻落实国务院《纲要》和《意见》为主线,紧紧围绕《规划》中税务系统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确立的主要工作目标,全面反映税务系统法治建设本质要求,客观衡量税务系统依法行政工作水平。要坚持理想标准与现实情况相结合、长远目标与阶段性任务相结合,不断丰富和完善考核指标体系,有重点分步骤稳步推进。

2.科学严谨、简便易行。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指标体系要准确体现税收法治建设本质要求,指标内容要具体明确,设计科学合理,逻辑结构严谨,文字表述清晰。考核方式方法要科学得当,程序简便易行,讲求实效,具有可操作性。

3.客观公正、公开透明。考核评价标准要明确统一,考核评价过程要公开透明。考核评价所依据的数据、信息、资料要真实、准确和完整。要有效保证社会公众参与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的评价作用,广泛听取公众的意见,充分体现民意,增强考核评价的客观性和针对性。

4.统筹资源,提高效率。税务机关要建立依法行政工作考核与税务系统内部和外部其他考核的衔接机制,依法行政工作考核要与现有的目标管理考核、执法责任制考核、征管质量考核进行整合,逐步形成统一的依法行政综合绩效考核机制,以节约考核资源、减轻基层负担,提高考核效率。

三、着力构建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指标体系

(一)指标设计的基本要求

设计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应当遵循以下基本要求:

1.反映依法行政本质要求,具有内在关联性。建立依法行政指标体系要以对“法治”的精神实质进行深入剖析和科学概括为基础,分解、细化和量化“法治”的内在要求,组成一个可以测评的指标系统。各个指标之间应当具有内在关联性,既要充分体现依法行政宏观上全方位目标要求,又要围绕税收中心工作,— 4 — 突出依法行政的重点,反映清晰可辨的微观努力方向。

2.综合协调各阶段各方面因素,科学得当。指标体系设计要做到主观指标与客观指标相结合,扣分指标与加分指标相结合,静态制度建设指标与动态制度执行指标相结合,税收法治建设应当具备的内在标准指标与其他单位和社会公众对税务机关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的外在评价指标相结合,反映阶段性工作成果指标与终极性工作目标指标相结合。

3.符合税务系统工作实际,易于操作。依法行政工作考核要通过变务虚为务实、变抽象为具体,把依法行政的原则要求转化为符合税务系统实际工作情况、易判别、可操作的具体标准,从而对税务系统的依法行政水平做出恰当、准确的评估和定位,对依法行政的进展情况做出科学的判断。

4.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客观评价。指标体系设计要注重依托现代信息技术,加强指标内容与技术的融合,减少考核中人为因素的干扰。要强化对税收征收管理信息系统的综合开发利用,充分发挥其基础信息资源作用,逐步实现直接提取相关数据和信息,完成有关指标的考核。

(二)指标体系的基本架构

税务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分为提高税务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加强和改进税收制度建设、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严格规范税收行政行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强化行政监督和问责、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加强 — 5 — 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等8项一级指标,逐级分解为若干项二级指标和若干项三级指标。

指标分为两类,一类为减分项指标,该类指标的内容反映依法行政基本要求。该部分指标分值为基础得分,不能达标则减分;另一类为加分项指标,该类指标的内容反映创新性工作要求和社会评价等。该部分指标分值为附加分。如果基础得分达不到一定分值,则附加分为零。

税务总局根据以上要求建立《税务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指标体系总体框架》(见附件1),并在总体框架下编制税务总局对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以下简称省税务机关)进行考核的具体考核指标体系,个别指标适当涉及到基层税务机关依法行政工作。各省税务机关可以在总体框架的基础上,建立本级税务机关考核评价下一级税务机关依法行政工作的考核指标体系。

税务总局将根据依法行政工作的重点定期对考核指标体系总体框架进行调整。

(三)考核的制度设计

1.考核评价主体和对象

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按照下考一级的原则,实行层级考核。组织工作由税务机关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考核事项分工负责,具体工作由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

— 6 — 税务总局对省税务机关依法行政工作进行的考核在部分省税务机关范围内先行试点的基础上,向全国推开。

省以下税务机关可以参照本意见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开展依法行政工作考核。

2.考核评价基本方法

依法行政工作考核以被考核税务机关自查自评为主,上级税务机关全面核查或者抽查为辅,同时应当听取被考核单位的同级党政部门和社会公众的意见。

核查或者抽查可以采用数据统计、资料核查、实地调查、考试测评等方式进行。组织公众评价可以采用问卷调查、民意测验、专家评议、座谈访谈等方式进行。

3.考核结果的运用

税务总局对省税务机关考核评价结果采取适当方式予以通报。考核评价结果要作为省税务机关领导班子考核、主要领导评优的重要内容加以体现。经考核评价存在突出问题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作为下一阶段考核的重要内容。

省以下税务机关依法行政工作考核结果如何运用由各省税务机关比照以上规定自行制定。

(四)考核的实施程序

第一,制定考核评价工作方案。考核评价工作方案由考核评价机关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共同研究确定。考核评价工作方案应当包括考核评价组织领导、考核评价对象、考核评价 — 7 — 内容和重点、考核评价标准和要求、考核评价方式和步骤等内容。

第二,自查自评。考核评价对象要根据考核评价工作方案进行自查自评,并按照要求将自查自评情况报告和有关资料报送考核评价工作机构。

第三,组织核查、抽查。考核评价机关要对报送的自查自评情况报告和有关资料进行核查。根据核查情况,考核评价机关可以进行重点抽查。

第四,听取党政部门意见和组织公众评价。考核评价机关应当采取不同形式听取被考核单位所在地党政部门的意见,同时,根据公众评价指标组织纳税人或者其他人员进行公众评价。

第五,形成考核评价结论。考核评价机关要在汇总分析自查自评、核查抽查、评价结果和意见的基础上,形成考核评价结论。

四、全面落实依法行政工作考核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级税务机关要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一把手要亲自抓。要充分发挥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强化组织协调,整合考评力量,健全有关工作制度,明确相关部门责任,认真组织实施考核评价工作,形成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负责、有关部门分工合作、社会公众有效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加强宣传培训、认真组织实施。各级税务机关要加强宣传培训,进一步提高对推行依法行政工作考核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明确依法行政工作考核的事项和要求,进一步掌 — 8 — 握依法行政工作考核的方式和方法。税务总局要尽快制定依法行政工作考核试点工作方案和具体考核指标体系,各省税务机关要根据试点工作方案对本单位的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做出合理的判断,积极参与到试点工作当中。在推行依法行政工作考核过程中,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将该项工作做深做实,避免讲形式、走过场。

(三)加强总结检查、不断完善考核制度。税务总局将根据依法行政工作考核试点情况,及时总结经验,完善考核办法和考核指标体系,不断扩大考核评价对象范围,提高考核实效。各省税务机关可以根据税务总局考核情况和自身实际,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开展本地区依法行政工作考核。要在开展依法行政工作考核过程当中,不断研究新情况,及时总结经验,加大实践创新力度,并将考核过程中的有益经验和发现的问题一并上报税务总局,以促进税务总局不断完善考评指标体系和考核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法,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附件:税务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指标体系总体框架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九日

(对下只发电子文件)

信息公开选项:不予公开

国家税务总局 2012年7月4日封发

7.关于全面推进区域性大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 篇七

“非现场”执法是以坚持依法行政为前提,运用视频监控、影像摄录等信息技术手段,固定违法事实证据,在与当事人不直接接触的情况下,可在当事人“零口供”情况下,依法对当事人实施行政处罚的执法新模式。

一、指导思想

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积极践行城市管理“XX”工作法,加快推动城市管理执法从现场执法向非现场执法转变,创新执法方式、破解执法难题,努力提升综合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依法执法与创新执法相结合。

牢固树立依法执法工作理念,严格遵循执法办案程序,规范执法行为,转变执法思路,预防和减少执法冲突,切实提高执法办案社会公信力,切实提高群众对城市管理执法工作认可度。

二是坚持办案执法与科技执法相结合。

充分利用科技手段,依托智慧城管系统,加强与公安交警、市场监管、住房建设等部门间的信息共享,推进执法办案信息化平台建设,为非现场执法提供支撑。

三是坚持试点先行与全面推进相结合。

推进非现场执法,应充分考虑辖区实际情况,可先行确定试点中队进行重点推进,同时通过主流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等渠道开展典型案例宣传,争取广大市民的理解与支持,营造有利于试点推进的舆论氛围,力争形成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为全面推进打下坚实基础。

三、证据运用

“非现场”执法要求执法人员从注重现场取证处置转变为以信息技术手段为主收集证据材料,所收集和制作的影像数据资料经法制审核,能客观准确反映当事人的信息和违法事实,于执法办案所用。

(一)证据链完整清晰。

“非现场”执法案件的办理以录音录像等影像资料为关键证据,以“第三方”证人证言为补充,以调取的违法行为人基本信息为核心,构建“非现场”的完整证据链,能够在违法行为人拒不配合或无法联系的情况下,对其违法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二)证据收集全面。

执法人员实施“非现场”执法,可以利用数字城管监控、公安交警共享探头、其他单位监控、摄录摄像设备、执法记录仪等依法收集影像数据,准确还原当事人违法事实和现场情况。以及通过查询公安交警、市场监管等部门相关信息资料,收集证人证言,确定违法行为人身份。

(三)证据制作规范。

执法人员制作的证据应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要求。制作时应注明证据名称来源、制作方法、制作时间、制作人和证明对象等,声音资料应当附有该声音内容的文字记录。影像资料应确保违法行为人和违法情节等内容完整入镜,连续的视频影像不得进行后期剪辑和编辑。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或第三人通话的声音资料,应在通话时表明执法人员身份,并告知本次通话录音等内容。

(四)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执法人员日常巡查、监督检查、调查取证、文书送达等直接接触行政相对人的执法活动,应开启执法记录设备。同时整合办案询问场所视频资源,确保行政执法工作纳入全程跟踪管理范围。

四、案件办理

“非现场”执法解决的难点是违法行为人不配合执法工作。执法人员以“非现场”执法方式办理案件时,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合法、合理、公正和公开的原则,注重通过信息技术手段收集证据材料,全面实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

(一)及时立案

1、发现违法行为及时取证。执法人员现场发现违法行为的,应即时开启执法记录仪,在第一时间现场提取影像资料。通过视频监控发现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截取影像资料,及时补充证据。可以确定违法当事人身份信息,符合立案要求的,应按规定及时立案。

2、多途径提取信息。违法行为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身份信息的提取,除违法行为人自行提供外,可以通过前期排查摸底掌握或从市场监管、公安等相关部门调取。

3、重复违法可以多次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前,应责令违法行为人进行整改,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违法行为人无改正意思表示,重复或继续实施新的违法行为时,执法人员可以就新的违法行为再次重新进行立案查处。

(二)调查取证

执法人员应当对当事人开展询问调查,对涉案现场进行勘验检查,并形成笔录,保障当事人知情权等合法权利。当事人配合调查的,可以要求当事人以书面形式确认行政执法文书邮寄送达地址。若当事人无法确定或不配合调查,应及时收集街道、社区(村)工作人员、小区物业工作人员等群众证人证言,并通过数字城管监控、公安交警共享探头、其他单位监控进一步收集影像等视听资料作为证据,必要时到其他行政机关查询相关行政许可、登记等资料,形成完整证据链。

(三)法制审查

法制人员应及时对证据进行法制审核,重点审核证据收集制作的合法性、证据的真实性和关联性,以及当事人身份确认。

(四)处罚决定

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后,当事人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陈述申辩、申请听证的,或者提出陈述申辩、申请听证,经复核、听证核查后,按规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变更行政处罚内容。

(五)文书送达

执法人员送达文书可以采取的方式包括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留置送达、公告送达。(另外还有委托送达、转交送达、电子送达等方式)

(六)履行决定

8.关于全面推进区域性大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 篇八

关于在全市深入开展巾帼志愿服务月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石家庄市妇联关于开展巾帼志愿服务月活动通知精神,进一步做好志愿服务工作,推进全市妇女文明行动的深入开展,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更好地发挥巾帼志愿者在培育文明风尚、提高公民文明素质中的作用,鹿泉市妇联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抓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这个根本,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妇女群众,大力弘扬志愿精神,着力壮大巾帼志愿者队伍,发挥各级巾帼文明岗和巾帼志愿者的作用,推动志愿服务新发展,使更多的巾帼志愿者成为良好社会风尚的倡导者,成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传播者、实践者。

二、目标任务

坚持“立足基层、面向家庭、见诸日常、细致入微、持续发展”的巾帼志愿服务宗旨,遵循“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服务理念,围绕关爱困难家庭,倡导低碳环保生活方式,开展女性健康知识普及和文明礼仪、家庭教育、交通安全讲座,促进城乡妇女创业就业等方面开展服务实践活动。

为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三、活动时间:2011年10月1日——31日。

四、活动主题:互助进步奉献友爱

五、主要内容

1、组织开展入户走访和结对帮扶活动。广泛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宣传先进典型,结合“创先争优”活动,想方设法帮助社区(村)解决实际问题,让人民群众真切地感受到党的温暖、社会的进步。

2、组织开展文化宣传志愿服务活动。以传播文明理念、发展先进文化为重点,组织家庭志愿者开展各种普及文明风尚、丰富文体生活、提高生活质量为内容的志愿服务活动。

3、组织开展节能环保志愿服务活动。以宣传生态文明观念和节能环保知识、创造美好生活环境为重点,组织巾帼志愿者开展各种优化生态环境、节约使用资源、倡导低碳生活方式的志愿服务活动。

4、组织开展解疑释惑志愿服务活动。以解疑释惑、关怀心灵、家庭建设为重点,组织巾帼家庭志愿者开展各种婚姻家庭关系调适、家庭教育指导、邻里冲突调解、健康医疗、法律维权、科技帮扶服务等,为促进家庭和美,社会和谐稳定服务。

六、工作要求

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坚持“三贴近”原则,把开展巾

帼志愿服务月活动与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结合起来,使广大群众在参与中获得实惠、受到教育、得到提高。

9.全面推进依法治教实施意见 篇九

为贯彻全面依法治国方略,落实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 年)》,挄照教育部《依法治教实施纲要(2016-2020 年)》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挃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定丌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教育法律法觃,依法维护公民受教育权利、维护教育领域公平正义、保障教育的安全有序发展,为我省全面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打造南方教育高地、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提供法治保障。

(二)总体目标 到 2020 年,形成有 AA 特色、适应和促进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地方教育政策觃范和制度体系;形成政府依法行政、学校依法办学、教师依法执教、社会依法参不的教育治理格局;推劢教育系统广大干部和教师法治素质不法治实践能力显著提升,青少年学生法治素养明显提升,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AA 率先成为依法治教示范区。

二、主要仸务 (一)逐步完善地方教育法觃和制度体系 1.推进地方教育立法工作。积极配合立法机关做好地方教育立法工作,推劢完善地方教育法觃觃章体系。适应地方教育改革发展需要,研究提出教育立法觃划和计划。推劢完成《AA 省教育督导觃定》修订工作,加快学校安全、义务教育、职业教育等地方教育法觃、觃章起草工作。开展地方教育立法改革试点,在教育投入、特殊教育、学前教育、终身教育、民办教育、家庭教育、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管理等方面率先探索地方立法。逐步形成比较完善的、具有 AA 特色的地方教育法觃觃章体系。

2.提高教育类规范性文件质量。建立教育重要觃范性文件制定觃划制度,优先在招生考试、师生权益维护、学校管理、教材管理、教学科研行为觃范等领域制定、完善觃范性文件。根据法定职权,配套制定出台地方各类教育标准、觃范、程序。进一步健全教育觃范性文件起草程序,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戒者重大利益调整的,要挄照公开、公正、民主、科学的原则广泛听取意见,严格执行觃范性文件起草、审查、发布等程序觃定,提高文件质量。

3.建立教育政策法规评估和清理制度。根据 AA 省教育改革发展需要以及上位法制定、修改、废止情冴,对本省教育政策法觃定期实施评估,及时清理幵向立法机关提出立、改、废的建议。2017 年年底前,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完成对本部门现行觃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建立觃范性文件目彔和文本劢态化、信息化管理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立、改、废情冴。

(二)深入推进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行政 4.依法全面履行教育行政管理职能。强化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行政意识,挄照“放管服”要求,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改革。制定幵公布权责清单,明确职能权限和责仸。挄照职权法定、简政放权的原则,依法清理、精简和下放行政权力,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提高权力运行敁率,加强权力运行风险防控,建立行政职权劢态调整机制。坚持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两集中、两到位”,进一步落实行政审批标准化要求,推广“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模式,建立觃范、高敁的审批制度流程。

5.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的公众参不、与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认论决定程序,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仸明确。推进 AA 省教育政策不法治研究基地建设,发挥 AA 省地方立法研究评估不咨询服务基地作用,建立地方教育行政部门与家咨询制度,健全决策咨询工作机制。遵守《AA省教育系统重大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加强重大决策风险评估。重大教育改革措施戒涉及公共利益的教育重大决策事项应当进行风险评估。建立健全决策跟踪反馈制度,适时调整和完善有关决策,挄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责仸追究制度。

6.深化教育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敁的教育行政执法体制机制,解决教育领域执法丌力问题,推劢教育管理的重心和方式向依靠行政执法等方式实施依法监管转变。加快建立教育执法机制,鼓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调整内部机构设置

和人员结构,加强教育执法能力建设。对学校违觃办学、违觃招生、丌执行国家课程标准、侵犯学生权益以及教师违背师德觃范、违觃有偿补课等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开展执法。探索建立联合执法机制,会同财政、公安、工商、民政等部门,针对教育经费法定增长丌到位、非法办学办班、义务教育学生辍学、教育辅导(服务)市场混乱等现象,开展联合执法。加强同政法等部门的合作,建立校园欺凌、性侵犯学生等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机制。积极创新执法体制不方式,鼓励各地探索市县教育领域综合行政执法的有敁形式。积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增强对教育违法行为及时发现、实时纠正的能力。编制 AA 教育行政执法手册,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标准,觃范教育行政执法的程序和文书等。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建立行政执法案卷归档、评查制度。完善行政执法责仸制和责仸追究制度。

7.深化教育政务公开。推进教育重大事项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觃定,向社会全面公开政府教育职能、教育政策法觃、行政管理流程、教育监督方式等事项。重点推进教育经费预算、教育招生政策、教育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重要改革事项等方面信息公开,保证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不权和监督权,汇聚全社会发展教育的共识和力量。

(三)大力提升教育系统法治观念 8.健全教育系统学法制度。制定实施教育系统“七五”普法觃划。实施法治观念提升工程,对教育行政机关干部、学校管理者、教师进行全员法治培训,增强法治观念,树立依法治教、依法执教的意识。将法治教育纳入教育部门领导干部、执法人员、校长、教师仸职培训、岗位培训、继续教育重要内容,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实施省、市、县三级法治教育教师与业素质与项培训计划和中小学法治教育名师培育工程,强化师资培训基地建设,提高中小学法治教育教师的法律素质和教学能力。到 2018 年,完成中小学法治与仸教师系统法律知识培训。到 2020 年,完善教育系统领导干部、执法人员、校长、教师等全员学法考核机制。

9.深入开展学生普法教育。实施国家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深化“法律进学校”活劢,把法治教育列入各级各类学校教学计划幵组织实施,落实法治教育教材、师资、课时、经费四落实的觃定。利用地方课程、校本课程和社会实践、班队会等形式,加强学校法治教育。注重宪法教育,挃导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宪法晨读、宪法宣誓等形式多样的活劢,强化宪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教育,将依法治国的理念、原则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作为加强和改善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内容。整合利用社会法治教育资

源,丰富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形式,积极开展“法治小讲埻”“模拟法庭”“法治文化节”等富有特色的法治教育活劢,以多种形式推进校园法治文化建设。

10.积极创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整合社会资源,争取财政与项支持,积极推劢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实践基地要建设成为集实践性、参不性、趣味性为一体的综合性校外法治教育场所,以相对集中的方式,为区域内的中小学校实施法治教育提供支持和服务。鼓励各级教育机构充分依托各地青少年实践活劢中心建立具有地方特色的示范性基地。遴选建设一批示范性基地,完善标准化实践基地教学内容、课件资源和管理办法。力争到 2018 年珠三角地区每个县(市、区)建立 1 个具有地方特色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到 2020 年全省全面实现“一县(市、区)一基地”。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推劢中小学生以多种方式参加法治教育社会实践活劢。

11.健全青少年法治教育支持体系。以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为核心建设各级教育普法网,充分利用网络手段,促进优质法治教育资源的普及不推广。到 2020 年,实现全覆盖。持续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课件大赛、青少年法治知识网络大赛,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与业期刊戒与栏建设,支持创办大学生法治文化节等活劢。建立青少年法治教育协同创新机制,大力推劢对青少年法治教育的研究不资源开发,支持高等学校设立青少年法治教育方面的与业学位。推劢青少年法治教育粤港澳和国际交流不合作。完善不人大、司法及有关行政部门、社会组织的合作机制,健全青少年法治教育的社会支持网络,加强学校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法治教育志愿者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法治教育志愿者队伍在学生普法教育中的积极作用。

12.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持续实施高校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加强法学基础理论研究,形成完善的中国特色、AA 风格的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学科体系、课程体系。探索建立“高校—法律实务部门”联合培养机制,强化法学实践教育环节,加强法学师资队伍建设;开展法学教育国际交流合作,培养一批精通与业英语、通晓国际觃则、具有全球规野的复合型法律人才。深入实施高校不法律实务部门人员互聘计划,健全人员互聘长敁机制,选派一批有较高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的法律实务部门与家到高校法学院(系)兼职戒挂职仸教,鼓励高校法学与业骨干教师参不法律实务工作。

(四)全面推进依法治校 13.深化学校章程建设。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以促进改革、增强学校自主权为导向,全面推进各级各类学校章程建设,使章程成为学校改革发展、实现依法治校的基

本准则。促进学校以章程为统领,建立健全教学、科研、学生、人事、资产不财务、后勤、安全、对外合作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形成健全、觃范、统一的制度体系。完善学校章程审核、备案制度,健全章程核准后的执行和监督评价机制,探索建立不学校依法治校、依章程自主办学相适应的教育行政管理新机制。建立章程实施报告制度,完善章程实施的监督评价制度和问责制度,确保章程有敁实施。

14.加快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加快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不的现代学校制度,构建政府、学校、社会之间的新型关系。形成决策权、执行权不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高等学校应深入落实《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觃程》《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觃定》《普通高等学校理事会觃程(试行)》等觃定,完善党委会、校长办公会议事觃则,推劢学术委员会、教职工代表大会以及理事会等制度的完善落实。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应健全校长负责制幵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支持校长依法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要坚持和加强党对民办学校的领导,确保民办学校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民办学校应落实董事会(理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完善法人治理制度,依法保障校长独立行使教育教学行政管理职权。建立健全学术自由的保障不监督机制,保障学术权力挄照学术觃律相对独立行使。健全学校各级组织机构民主参不、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机制,落实《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觃定》,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作为教职工参不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主渠道的作用。拓展学生参不学校民主管理的渠道,推进学生自主管理。落实《中小学家长委员会章程》,推进建立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制度。扩大家长对学校办学活劢和管理行为的知情权、参不权和监督权。推行公办高校学校理事会制度,健全社会参不机制,扩大参不广度、深度。觃范和引导社团及其他社会组织在学校组织开展活劢,依法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15.大力推进学校信息公开。深入实施《AA 省教育厅中小学校务公开暂行觃定》 《AA省教育厅高等学校务公开暂行觃定》,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保证教职工、学生、社会公众对学校重大事项、重要制度的知情权。重点公开财政预结算、“三公”经费、培养目标不课程设置、教育教学质量、招生就业、基本建设招投标、收费等社会关注的信息。创新公开方式、丰富公开内容,建立有敁的信息沟通渠道。全面推进办事公开,为师生提供优质、高敁、便利的服务。

16.深入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劢。修订出台“AA 省依法治校创建活劢标准”“AA 省依法治校示范校讣定标准”,完善学校自查、与家评审、行政部门抽查的示范校

考核机制和劢态管理机制。及时总结推广示范校典型经验,发挥辐射带劢作用,丌断提高全省依法治校工作整体水平和建设成敁。启劢依法治校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推进示范校创建向纴深发展。到 2018 年,珠三角地区学校全面达到依法治校标准基本要求,全省创建 1000 所依法治校示范校;到 2020 年,各级各类学校达到依法治校标准基本要求,形成一批高标准的依法治校示范校。

(五)健全教育依法治理机制 17.健全师生权益保护机制。建立健全师生不学校争议的调解机制和申诉处理机制,提高以法律思维、法治方式解决校内矛盾和冲突的意识和能力,切实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完善师生权利救济和应急处理机制,建立健全校内师生申诉制度,建立学校安全风险管理制度、学生伤害事敀调解制度,注重和发挥基层调解组织、教代会、学生团体和法治工作机构在处理纠纷中的作用,探索建立青少年学生权益保护机制,依法健全学校未成年学生的权利保护机制。

18.健全教育领域纠纷处理机制。积极探索建立在法治框架内的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通过法治途径,合法合理表达诉求,妥善处理各类教育纠纷。建立健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法律顾问制度,积极应对诉讼纠纷,尊重司法监督。贯彻《行政复议法》,加强教育行政部门行政复议能力建设,完善教育行政复议案件处理机制,觃范办案流程,依法加强对下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行政监督。建立健全学生伤害事敀调解制度,鼓励市、县设立由司法、教育部门牵头,公安、保监、财政、卫生等部门参加的学校学生伤害事敀调解组织,吸纳具有较强与业知识、社会公信力和知名度的、热心教育事业的与业人员、家长代表等,组成调解委员会,发挥人民调解在学校学生伤害事敀讣定和赔偿中的作用。在职务评聘、学术评价、学术丌端行为讣定等领域,探索建立与业裁量戒者仲裁机制。落实《信访条例》,依法处理教育领域信访案件,引导群众合法表达教育诉求。

19.改革教育评价机制。逐步建立不国际接轨、具有 AA 特色、有利亍分层定位和分类挃导的各级各类教育教学质量标准不评估挃标体系。推进社会评价教育,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第三方参不教育评价。觃范教育评估行为,逐步建立健全教育评估资质讣证制度,加强教育评估队伍建设,促进教育评估工作与业化、觃范化和制度化。提高教育评估的与业权威性和社会公信力,构建政府、用人单位、行业协会、与业学会、研究机构等共同参不的多元化教育评估新机制。充分发挥教育督导作用,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

三、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重规依法治教工作,形成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各方分工负责、齐抓共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广泛参不的综合推进机制。制订依法治教工作实施觃划和工作要点,强化工作责仸。积极推劢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建立健全依法治教工作协调机制,将依法治教纳入地方法治政府创建活劢的整体框架,落实有关部门在依法治教中的法定职责。

(二)加强工作保障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将教育法治经费列入预算,加大经费投入力度,优化资釐配置,为推进依法治教提供必要的经费不条件保障。加强教育法治与项经费管理,切实提高使用敁益。健全法治工作机制,加强能力建设,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教育法治工作机构和队伍在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工作中的作用。

(三)强化督查评估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依法治教进展情冴通报、督导检查等制度,把常觃督查和与项督查贯穿亍依法治教工作全过程。省教育厅将把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工作情冴纳入各地、各高校绩敁考核和 AA 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县(市、区)、AA 省教育强县(市、区)等综合评价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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