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及运行管理办法

2024-07-10

某县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及运行管理办法(精选7篇)

1.某县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及运行管理办法 篇一

茶陵县2011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情况

汇报

一、项目计划情况

根据株发放[2010]407号文和2011年株发改[2011]423号文的下达我县2011的项目共5.05万人,总投资2457.08万元,中央资金1965.36万元,2010年第二批的项目是枣市岩口水厂扩建,下东集中供水工程,潞水大元村供水工程,潞水碣石村供水工程,总投资476.69万元。2011年茶陵县为民办实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任务是解决3.3万农村人口饮水不安全问题,实际下达投资计划是解决4.16万农村人口饮水不安全问题。涉及5个乡镇,57个行政村,21所农村学校。计划兴建5处集中供水工程,分别是潞水镇集中供水工程、浣溪镇水厂管网延伸工程、腰陂镇麦源集中供水工程、洣江乡集中供水工程、舲舫乡集中供水工程,总投资1980.39万元,其中国家投资1584万元,省配套资金179.85万元,市县配套资金135.81万元,地方自筹80.73万元。

二、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2011年第二批项目已全程竣工,在试通水阶段。2011年的5处集中供水工程只有浣溪镇属于管网延伸,其它四处属于新建项目,现5处工程都已委托株洲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完成初步设计,通过省市初审,完成招投标。5处工程都已开工,进入施 1

工阶段。截止目前,完成总投资1100万元,占计划总投资的55.5%,占为民办实事任务的66.7%。洣江乡集中供水工程厂区部分完成70%以上工程量,办公楼、清水池已建好,进入装修阶段,沉淀池、过滤池的混凝土浇筑进入扫尾阶段、舲舫乡集中供水工程厂区部分完成70%以上工程量,办公楼、清水池已建好,进入装修阶段,沉淀池、过滤池的混凝土浇筑也进入扫尾阶段,潞水镇集中供水工程的厂区进度稍微慢点,主要原因是场地平整石方开挖近3000立方米,用时过长,浣溪镇水厂管网延伸工程、腰陂镇麦源集中供水工程都已开工,进展较快,计划在12月上旬全部竣工通水。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计划下达迟。上级部门计划下达严重滞后,一般在8月份左右才下达计划,导致工程动工迟,工期十分紧张,一般投资在200万以上的集中供水工程,工期需5-6个月以上,且中央资金下达迟,资金到位程序烦锁。

2、宣传发动不到位。一是没有进行饮水安全方面的宣传教育,老百姓安全饮水意识不强,积极性不高,在施工过程中,受阻、干扰事件时有发生,造成施工环境不优,严重影响施工进度和质量。二是没有很好的把饮水项目验收标准解决清楚,(国家资金只铺设主管网,在半径400米内设立供水点,老百姓挑水往返时间不超过10分钟,便视为饮水安全了)。老百姓认为饮水项目就是国家免费把水送到各家各户,造成老百姓有怨言。

3、部门支持不够强。农村饮水工程有其特殊性,管线长,范围广、涉及面宽,有些群众,有些部门不理解、不支持、不配合(如国土资源部门提出水厂土地占用问题、环保部门提出环评问题、公路部门提出损坏公路问题),这些因素都会影响工程施工进度。

四、后段工作打算

1、提高认识,使为民办实事的感情更加到位。农村饮水安全已成了广大农民最急需、最期盼解决的民生实事,事关群众的身体健康,是亲民、爱民的纽带与桥梁,为此,我们水利人肩负党与政府所赋予的责任,一定要带着对农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把今年的饮水安全工作做好、做实。

2、抢抓进度,使全面完成实事考核任务。进一步加强与项目乡镇联系,成立联合工作组,督促工程施工进度,协调矛盾,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增派技术人员为施工提供技术服务,坚守工地指导加强质量监督。严格按工程进度拨付项目资金,确保工程建设资金到位。想一切办法,尽一切努力,保质按时完成建设任务,确保实事验收、省市水利部门验收顺利通过。

3、提前规划,使来年饮水项目稳步实施。在抓好今年项目的实施的前提下,我局将成立专门规划班子,按照“十二五”的统一规划,提前介入勘测规划。为明年的饮水项目初步设计,提供翔实资料,确保明年的项目稳步实施。

二0一一年十月十七日

2.某县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及运行管理办法 篇二

近几年,我国高度重视农村饮水安全问题,2005年国务院下发《关于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国家发改委、水利部和卫生部共同编制了《2003-2005年农村饮水应急规划》和《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一五”规划》,投入大量资金用于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008年12月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面部署2009年农业和农村工作,把农村饮水安全作为“发展公共事业,改善农村民生”的5件实事之首,明确提出要解决6 000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1]。

吉林省是农业大省,原来大部分农村地区的饮水基础设施薄弱,农村居民长期饮用不安全水,造成身体素质差,束缚农村生产力,制约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十一五”期间,吉林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共完成投资26.6亿元,其中中央投资11.85亿元,吉林省投资9.66亿元,县及群众投资(含群众投劳折资)5.09亿元,解决了428.74万农村群众及12万农村学校师生饮水安全问题[2]。

1 吉林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情况

(1)农村人口饮水安全普及程度和集中式供水人口受益比例。截止2010年底,全省农村总人口1 652.04万人,其中饮水安全人口1 067.79万人,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584.25万人,农村饮水安全普及程度为64.6%,详见图1。集中式供水工程受益人口720.15万人,集中式供水工程受益人口占农村饮水安全人口的67.5%。

(2)集中式供水工程基本情况。截止到2010年底,全省建设有集中式供水工程12 148处,供水规模119 541 m3/d,受益人口720.15万人。其中,水源为地表水工程916处,受益人口81.52万人;水源为地下水工程11 232处,受益人口638.63万人。在集中式供水工程中,集中供水点51处,受益人口3.09万人;供水到户工程12 097处,受益人口717.06万人,农村自来水普及率43.4%,详见表1。

(3)分散式供水基本情况。全省农村分散式供水人口为931.89万人。有供水设施人口931.21万人,其中利用井供水911.36万人,利用引泉供水19.85万人。无供水设施人口0.68万人。详见表2。

2吉林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2.1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现状

吉林省现有长春市、吉林市、四平市、辽源市、通化市、白山市、松原市、白城市和延边朝鲜族自治州9个市、州和40个县(市),全省有乡镇622个,行政村9 316个,自然村37 507个[3]。由于吉林省农村居民人口分散,形成农村供水工程规模小、数量多,不利于管理。根据工程的供水规模和不同形式,采取县市水利局直管、乡镇水管站管理、乡镇水管站委托村屯管理或承包给农户管理等不同的管理形式。

农村饮水工程的运行管理目前普遍处于探索阶段,尚未形成完善的管理体制,当地政府为了便于管理,出台了水源保护、水费计取、水质检测、水管员收入保障等政策,保证了供水工程最大限度地发挥效益[4]。但仍存在很多问题,如没有健全的管理制度;运行成本高,水费难以维持正常的工程运行;管理人员素质偏低,缺乏必要的饮水工程的维修和保养等。

2.2 农村饮食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存在的问题分析[5,6]

(1)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标准低、规模偏小。

由于吉林省是经济欠发达地区,供水区域还不能由城区向乡镇、村屯拓展和延伸,不能实现"联网、联供、联管"城乡一体化供水,基本是以分散建设为主,以村屯或乡镇的部分区域为单位进行布置,工程建设标准低、规模偏小,没有形成集中连片的规模效益。从供水规模上看,其供水保证率偏低;从工程设计标准上看,偏低的供水工程难以持久运行。

(2)工程科技含量低,缺乏技术创新。

吉林省“十一五”以前的大部分集中供水工程设计仍采用传统的供水工艺,变频水泵、PE100级以上管材以及机器缠丝一些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没有应用到工程设计之中,造成工程运行成本、维修和管理费用的增加,如高位水池、水塔等调节构筑物无自动控制装置等。

(3)地方配套资金较难落实。

部分县区地方财政困难,无力承担相应配套资金,由受益群众通过投劳折资和自筹资金解决,虽然建立了以地方和个人投入为主、国家扶持为辅的多层次、多渠道、多元化的投资机制,但对工程进度有很大影响,尚需完善。

(4)水源保护措施不完善,水质监测不定期。

水量不足、水质污染,对工程能否正常供水影响甚大,更是关系到百姓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大事。农村饮水水源保护工作刚刚开始,目前,水源保护区只有简单的警示,很少配备监测设备。水质监测没有规模化、制度化,水质监测工作一般由当地水利部门、卫生防疫站等部门进行采样和监测。由于监测站点少,水源地监测频率低,每年只检验1次,基本不能实时反映水源地水质、水量状况。

(5)水费难以维持工程正常运行。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大部分水费收入仅用于支付电费及管理人员工资,折旧费、维修养护费不能计提和积累,待工程需要维修或设备需要更新时,不能得到及时维修、更新,而县级农村供水公共服务组织还没有建立起来,农村供水维修养护基金即水费财政补贴制度尚未建立,农村供水水价中的折旧、大修费用未能纳入各级财政年度预算。这样,已建完的工程很难实现长久发挥效益。

(6)管理素质较低。

规模较小的乡村集中供水工程,特别是由村干部兼职管理或个人管理的村级供水工程,管理素质与供水水平普遍低,缺乏必要的维修和保养。

(7)水处理和消毒设施配置不足。

各供水工程基本上都没有水处理和消毒设施,有些出厂水水质超标,将导致水传染病的大面积发生,造成较为集中的负面影响。在吉林省2009年农村集中式饮水安全工程水质卫生监测报告中,所监测的853处集中式供水工程中,完全处理18处,占2.11%;沉淀过滤99处,占11.61%;仅消毒8处,占0.94%;无消毒处理工艺728处,占85.35%。详见图2。

使用漂白粉消毒19处,占2.22%;使用液氯消毒5处,占0.59%;使用紫外线消毒21处,占2.46%;不消毒808处,占94.72%。详见图3。

(8)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用电保障问题亟待解决。吉林省农村电压多为低压电,已运行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除已解决了用电问题的工程外,剩余的工程是临时用电或超负荷用电,还有个别工程没有电源。农村供水工程使用的变压器及输电线路没有投资渠道,另外,农村供水用电尚未执行居民用电价格。

3 对策及建议

针对当前吉林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方面的现状存及在的问题分析,结合省内实际情况,建议有关方面着重加强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强化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卫生意识。

要把安全饮水工程切实从“人畜饮水工程”、“解困工程”的思维模式中解放出来,确立水质卫生是关乎农村居民健康的第一要素的概念。在农村供水工程的立项、设计、建设和竣工验收中要落实卫生学要求,尤其要加强饮用水消毒意识,在新建农村集中式饮水安全工程时一定要将消毒设施纳入同步的设计和施工,同时强调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从设计到供水实施全过程的卫生学监测、评估和管理,以达到农村饮用水水质安全的目标。

(2)加强工程建后管理。

建立权责明晰的管理体制。采取明晰工程所有权,放开搞活经营权的办法,根据投资渠道、工程规模等因地制宜地确定管理模式。明确工程运营管理单位,提出建立用水协会或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督工程运营管理工作。切合实际地搞好乡镇水管站管理、村屯管理,采取拍卖、租赁、承包、股份合作等多种管理形式,使农村饮水工程的建后管理走上正规化、法制化的轨道。

(3)加强水源保护。

按照《吉林省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指南(试行)》,抓紧开展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和保护工作,加强水源保护区保护监督与管理,加强水源地生态环境的保护措施与制度建设。做到从源头抓起,真正把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落到实处。

(4)加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建立农村供水工程现代化信息网络体系建设,做到省、市(州)县、乡农村供水工程信息沟通及时准确;县、乡供水工程管理机构,建立服务规章制度,购置必要的故障排除和设备维修的仪器和设备,配备必要的交通工具和通信联络系统,确保故障24 h内维修完毕,保障及时供水。

(5)加强水质检验和监测。

建立水质检测体系,要定期进行水质检测,做到每年枯水期和丰水期各检测一次。同时建议国家出台农村供水水质日常监测经费投入的规定或政策,使监测经费有固定的投资来源,保证供水水质日常监测能够按照国家要求进行,确保农村居民饮用安全的水质。

(6)解决农村供水用电问题。

建议国家出台相关政策,把农村供水用电纳入“十二五”农村电网改造升级规划范围,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提供电力保障,确保工程及时供电及时投入使用。工程运行用电价格执行灌排电价,切实降低工程运行成本,从根本上减轻农村居民负担。

(7)落实水费财政补贴制度。

建议国家出台有关要求地方进一步贯彻落实2010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的政策措施,如出台“农村供水管理条例”等,督促地方政府尽快建立农村供水公共服务体系及水费财政补贴制度,使农村供水工程实现良性运行,真正做到建得成、管得好、用得起、长受益。

4 结 语

吉林省农村饮用水工程运行管理是实现省内农村居民饮水安全的关键环节,要想使农村饮用水工程建设真正达到便民、利民、惠民的目的,使党和国家的三农政策真正落到实处,必须要加强饮水安全工程建后管理、加强水源保护、加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水质检验和监测、解决农村供水用电问题和落实水费财政补贴制度等,确保吉林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稳定、持久、安全运行,进而为农村大力发展庭院经济、养殖业和种植业提供可靠的水源保证,从而促进吉林省农村经济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一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报告[J].中国水利,2009,(1).

[2]王文辉.吉林规划“十二五”农村饮水安全工程[EB/OL].中国新闻网,2010-12-17.

[3]吉林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吉林省调查总队.吉林统计年鉴2010[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10.

[4]辛慧,路敦珂,张相伟.农村自来水供水监测系统设计与实现[J].中国农村水利水电,2009,(6).

[5]沈涛,曾建军.安徽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可持续运行管理探讨[J].中国农村水利水电,2011,(1):82-84.

3.某县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及运行管理办法 篇三

关键词:农村饮水工程;管理现状;对策

1 概述

为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保障农村饮水安全,改善农村居民生活和生产条件,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应当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优化水资源配置,合理布局,优先采取城镇供水管网延伸或建设跨村、跨乡镇联片集中供水工程等方式,大力发展规模集中供水,实现供水到户,确保工程质量和效益。蒙城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在农村饮水建设方面率先推行水厂规模化、城乡供水一体化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在运行管理方面也在不断进行积极的探索。

2 蒙城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运行现状

蒙城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在农村饮水建设方面率先推行水厂规模化、城乡供水一体化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在运行管理方面也在进行积极的探索,并取得一定成效。

2.1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体系完善。为加强农饮工程的行业管理,规范工程运行管理单位的管理,蒙城县成立了县农村供水管理总站,督促其建立和健全工程运行管理制度,负责协调供水工程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检查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落实情况、检查水质情况、负责起草并具体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应急预案等,为蒙城县农村工程运行管理工作夯实了基础。

2.2 租赁管理。蒙城县农村饮水工程管理工作由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总站委托的清泉自来水公司、泓源自来水供水公司等几家单位进行管理,并与各管理单位签订运行管理协议,保证农饮工程资产的国有属性。县农饮管理总站对各管理运行公司定期进行考核,为工程管理质量提供有力保障。2015年3月开始尝试公开拍租管理经营权的管理模式,通过竞拍,提升管理部门的责任意识、成本意识。

2.3 水质保障。按照上级文件精神,蒙城县成立了县级水质监测中心,办公地点设在水务局,通过县招投标服务中心采购了相关的水质监测仪器。每处农饮工程水源井成井后,及时委托县疾控中心对水质进行化验,确保了广大群众的用水安全。

2.4 价格控制。蒙城县水费价格的制定由县物价局根据“补偿成本、保本微利、公平负担、节约用水”原则制定的,农村居民用水价格每吨1.6元,经营服务性用水价格每吨1.8元。供水损耗较大时,可将总水表吨数平均分摊到户,再按价收取水费。

3 蒙城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存在问题及对策

蒙城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各部门在建设及管理方面积极探索,取得成果的同时,也发现了一系列亟待解决的问题,需要采取相应对策。

3.1 工程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3.1.1 管网铺设面临的问题。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是一项系统民生工程,涉及千家万户,需要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当前,正在进行新农村建设,面临老庄拆迁、新庄规划,致使管网铺设存在问题,设计时做好的规划,实施时用水户已搬迁或新房没有进行管网设计等诸多问题。

3.1.2 农饮工程管护难。农村新盖房屋、新修公路,挖毁管线、轧坏闸阀井较为随意,法律意识不强。管线沿路、沿桥、沿街道布设,与交通、公路、市政、建设部门建设步调不一致,致使上述部门经常出现管线移位、管线挖毁现象。

3.1.3 已建好的工程运行存在困难。由于农饮工程管线长、覆盖面积大,管网漏损率高;同时,农村大批劳动力外出务工,农村剩下老幼妇女,特别是老年人少用或不用农饮工程,导致了用水率偏低,水费收缴率低,工程亏本运行,直接影响了水厂的运行效益。

3.1.4 其他问题。除以上几方面问题外,还存在其他问题,如土地手续不完善。已建设水厂,大部分没有办理土地使用证,为水厂运行管理带来不便;原建设部分水厂规模偏小,2005-2006年建设部分水厂受设计人数较少的限制,用水量小,所收水费很难维持水厂的正常进行,需进行整合到大水厂。

3.2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对策

3.2.1 明确工程管理职责,提高管理效率。健全工程管理体系,明确各管理机构的职能,提高管理效率。对于自然村或行政村为单元的工程,可采取国家补助和农户自筹的形式;对于跨地区工程可实行有偿供水管理模式;在管理过程中,积极调动用户的参与,实行民主管理,提高工程管理效率。

3.2.2 严厉打击破坏工程管网等不法行为。农村工程管网破坏现象严重,如修路、建房、抱树、挖沟等工程及系列行为不同程度的对工程管网造成了损害,加上人为的蓄意破坏,严重影响了工程管网的正常运行,建议相关部门加强法律、法规的制定,严厉破坏打击农饮工程安全、偷水等不法行为。

3.2.3 控制工程建设及管理成本。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建设及管理是一项长期的过程,需要大量的建设资金及管理资金,相关部门应合理分配资金的使用,将每年的节余资金用在农饮工程建后管理、提高标准、延伸管网,扩大用户等方面,确保已建农饮工程长期发挥效益。

3.2.4 加强水质管理。水质安全是头等大事,应加强对水质的监测及检验。一方面可对已经建立的农饮工程中的部分水质进行检验,经过1-2年的运行后,再次对该工程进行水质化验,以确保农村群众用水安全。若再次检验发现氟超标时,应添加除氟设备。该设备运行成本较大,建议相关部门可加强对此项技术的研究力度,为农饮工程的安全提供技术保障。

3.2.5 提高农饮水工程工作人员的技术水平。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部门中,多数工作人员未经过专门培训,缺少专业的管理技术。为提高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的管理水平及服务水平,应对管理部门的相关人员进行定期的学习培训,使其掌握机械、电气、管路安装、建筑建设等各个专业的知识及技能,提高工程管理体系的整体服务水平,以便于及时解决工程运行过程中的各种问题。

4 总结

农饮工程是一个比较复杂的工程项目,群众工作性强,工程点多面广,要更好的完成蒙城县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必须得到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今后我们将继续加强项目建成后的运行管理及跟踪督查,不断征求意见,完善制度,巩固成果,积累经验,为今后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管理摸索成功之路。

参考文献:

[1]邵志雄.農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期管理问题探讨[J].中国农村水利水电,2007(10):43-45.

[2]崔洁.农村技能型供水管理人才培养浅析[J].中国水利,2015(05):63-64.

[3]农村饮水安全“决战年”:问题与挑战[J].世界环境,2015(02):28-29.

[4]王兆琴.试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建设与管理[J].科技展望,2014,

(15):139.

4.某县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及运行管理办法 篇四

该模式主要适用于实现了水务一体化的县区,特别是城乡供水管网一体化的工程。典型代表如:商河县利用引黄平原水库配套规模化水厂的方式,建成了以清源湖和丰源湖两座引黄平原水库配套清源、开源和丰源3处规模化水厂的城乡一体化供水体系,所有乡镇以上及部分村以上供水管网全部由商河县自来水公司负责运行管理,全县62万城乡居民全部用上了同源、同质的自来水。济阳县由济阳县自来水公司负责运行管理的太平水厂设计供水规模1.85万m3/d,覆盖5个乡镇400余个行政村,受益人口达到14余万人。这种由县级自来水公司管理模式在专业化管理、水质安全和可持续运行方面具有显著优势,其管理人员专业素质较高,运行管理经验丰富,水质、水压、供水时间等方面能让农村居民享受到跟城市市民一样的服务。

2.2股份公司运行管理模式

该运行管理模式多用于自规划建设期就按照市场化进行运作的工程。工程建成后,所有权、经营权归各参股者,股份公司负责工程的经营管理、日常维护和业务拓展。如平阴县在全县范围内统一规划建设了16处水源地及供水主管线,建成了全县一网的一体化供水体系。其中,对于农村供水,平阴县采用股份制形式成立了平阴县生源供水公司,负责7个乡镇300多个村庄的饮用水供水服务,受益人口达到27万人。经县物价部门核定后,该供水工程到村头的水价根据加压级别确定1.2元/m3和1.5元/m3。股份公司管理模式最大的优势就是责权明确,受外界因素影响小,工程一旦建成就能够按照企业化的要求进行运作,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具有长效运行的基础。同时,这类工程管理模式在建设时期,既可以减轻财政投资的压力,也可以减轻农民的负担,在投入运行后,供水水价相对较低,农村群众容易接受,能有效地化解政府和农村群众之间的矛盾,对减轻农民负担也起到一定积极作用,是一种比较理想的建设管理模式。

2.3乡镇政府运行管理模式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成后,移交至乡镇政府运行管理模式在济南较为普遍。该模式主要由乡镇政府组织人员负责工程的运行管理。比如章丘市各规模化水厂、济阳县曲堤和仁风水厂,历城区北部平原集中供水工程的5个乡镇供水站等,都由当地乡镇政府组织人员,全面负责工程的运行管理工作。该运行管理模式产权归乡镇政府所有,责任落实到乡镇政府,虽有利于推进工程建设,但未完全落实经营管理权,管理人员多为乡镇政府职工,专业化水平不高,责任心不强,服务水平低,管理粗放,处于“啃老本”的状态,不利于工程的持续良性运行。

2.4村集体运行管理模式

对于小型联村和单村集中供水工程,一般采取村集体经营管理模式。章丘市、历城区、长清区山丘地区以及市中区和槐荫区大多采用单村集中供水工程模式。工程产权归村集体所有,一般设有1~2人作为专门管理人员。该模式工程所有权和经营管理权都移交给村集体,由村集体负责运行管理。受村委班子能力、村集体经济等多方面影响,单村集中供水工程运行管理水平参差不齐。对于集体经济条件差的村,因无力对供水设施进行维修改造,加上水费难收,浪费严重,甚至出现工程停止运行的现象,无法保证农村饮水工程的良性运行。

2.5供水协会运行管理模式

由政府出面组织成立供水协会,对小型联村供水工程进行比较专业的管理,从而解决了村与村之间的用水矛盾和运行管理水平差异的问题,提高了运行管理水平。目前,济南章丘市曹范镇清泉联村供水工程等采用了供水协会运行管理模式。

2.6承包经营管理模式

在不改变工程所有权的前提下,由产权所有者将经营管理权以合同方式委托给承包者。既落实了管理责任,又较好地解决了工程维护不到位,服务水平低的问题。该模式优势明显,但基于公益属性和政府资产管理的考虑,目前济南市仅有少量工程尝试了承包经营模式。

3结语

5.某县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及运行管理办法 篇五

[摘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工程的功效发挥。文章以广西南宁市为例,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特点、现状以及管理过程中存在问题进行分析,提出改进对策与建议。

[关键词]农村饮水工程;安全管理

[作者简介]邓建华,广西信永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工程师,在读工程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水利水电规划、工程水文计算,广西南宁,530021

[中图分类号] F303.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7723(2011)07-0043-0003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对于保障广大农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农村生活质量有着重要作用。本文就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问题进行分析,以推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发挥更大的功效。

一、当前农村饮水工程的特点

(一)点多面广、供水量小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主要用途是解决农村人畜饮水问题,因农村居住分散,用水量不大,供水规模较小。以广西南宁市为例,饮水困难的农村人口230多万人,建设项目分布于该市12个县区,有近万个工程点。因为工程点大多分布在自然、经济条件落后及交通运输困难的偏远村屯,施工和管理难度很大。

(二)公益性及群众性较强

农村饮水工程是农村的重要基础设施之一,是发展农业生产、改善农村生存环境必需的条件。因农村是低收入群体,财政给予一定的经费扶持,公益性较强。因工程分布广大农村之中,需要动员群众投劳集资,施工程序繁琐。

(三)供水成本较高

由于农村饮水工程规模小,受益人口不多,而工程单位投资较大导致了供水成本高。

(四)管理层次及涉及部门多

由于受益者是群众,而出资者包括各级政府和受益农户,工程建设期间管理层次多、涉及部门多,责权不一,管理混乱的局面,协调难度较大。

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俗话说“三分建,七分管”,农村饮水工程能否顺利运转并发挥长久的功效,关键在于管理。从当前的情况看,问题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水价形成不合理

大部分农村饮水工程收费很低,水价不包括折旧费,有的甚至根本就没有收水费。工程长期低价供水,导致了大部分工程建成后,维修、更新费用没有着落,工程无法实现良性运行。

(二)责任不明确

很多地方对农村饮水工程重建轻管,对工程的前期工作如立项、建设等比较重视,对建成以后的管理则不够重视。工程建成运行后,没有具体的运行管理方案,有人用而无人管。

(三)管理制度不健全

有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虽然采用了集体管理的方式,但运行管理机制不灵活,工程运行维护、水费收取等管理制度不健全,部分设施寿命缩短,管理混乱,出了问题没人管。

三、农村饮水工程的几种运行管理模式

根据目前已建成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运行管理情况来看,目前主要采取以下几种模式来进行管理:

(一)农户自建自管

一般适用于一家一户的水窖、土园井、家庭水柜等微型供水工程,由农户自建、自管、自用,工程产权明晰,管理得比较到位,效益也较好,但受水资源、气候等因素的影响较大。

(二)农村用水户协会管理

这种模式主要适用于一些村、屯集中兴建的饮水工程。即按照工程受益范围,组建用水户协会,把部分联村或单村集中供水工程交由农村用水户协会管理。采用这种方式管理,产权明晰,管理机构明确,管理责任落实,增加了工作的透明度。在水费的收取与支出上,严格做到了专款专用,并能为工程的改造更新积攒资金。

(三)集体管理

即农村饮水工程由村集体行使管理权,适用于集体经济条件比较好、供水工程经济效益比较差的村庄,实行集体管理,工程运行维修费用由集体来负担。

(四)水利部门直管

适用于跨乡镇的较大供水工程,一般由水利部门成立专管机构管理,负责水源、蓄水池以及干支管道的维修养护和水费收缴工作,机构实行企业化管理,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如南宁市武鸣县水利部门投资建设的太平葛阳、马头清江等大型农村饮水工程,采取由县水利局下属的小水利水电管理总站负责直管模式,即由各工程供水站负责工程维修、养护及水费的收缴。

(五)采用租赁、承包、拍卖等方式出让经营权

将集中供水工程采取竞标的形式,公开向社会出让经营管理权或产权。如南宁市隆安县那桐人饮工程、古潭人饮工程等,通过竞价由社会能人承包,聘用管理员负责整个工程的运行、维修养护和水费收缴,并确保工程固定资产保值和3万多人的安全供水。

(六)股份合作制管理

这种模式主要适用于由国家补助、群众自筹以及社会资金共同投资兴建的集中供水工程。如广西南宁良庆区大塘人饮工程在这种管理模式下,产权清晰,且有较强的内在经营活力。

(七)城乡供水一体化管理模式

这种模式适用于以城镇供水水厂向农村延伸管网的供水工程,由城市自来水公司管理,公司实行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管理,承担农村供水工程的管网维修、水费收缴、水质监测等工作。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模式是多种多样的,而且不同的模式在不同的地区所取得效果也有所不同。在具体管理时应结合当地的实际,灵活加以运用。

四、加强农村饮水工程建设与管理对策

“建后管理”是当前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在建设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在实施过程中,应加强管理。针对当前农村实际,应有不同对策:

(一)提高对管理的认识

农村饮水工程建成后管理的好坏,是工程能否持久发挥作用的关键。必须提高对管理的认识,下大力气抓管理。广西壮族自治区出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为规范工程建设管理提供了政策依据。

(二)明晰工程产权

明晰工程产权,落实管护主体,坚持走“明晰所有权、放开使用权、搞活经营权”之路。除水窖、水井、集雨场等微型分散工程产权归农民自有外,其他集中供水工程的产权应归水利部门所有。

(三)创新管理模式

各地要根据工程的类型和规模,建立不同的运行管理模式。如南宁市针对不同工程形式,建立起了集中联片供水工程管理模式、单村提引水工程管理模式、家庭水柜单户工程管理模式等三种模式。

(四)提高工程规划质量和科技含量

农村饮水工程要方便管理、减低成本,必须以科学的规划和设计为前提。应用采用变频技术、水位自动控制、远程控制等新技术等提高自动化管理水平,降低工程能耗,减少水量损失,以实现降低工程运行成本。

(五)制定合理的水价

合理的水价和足额收取水费是确保农村饮水工程良性运行的重要手段,除农户自建自用的微型供水工程外,均应实行有偿供水,收取适当的费用。水价不仅包括工程的日常运行管理费用,还应考虑到工程的维修、改造所需的经费。

(六)保护水源,加强监管

饮用水的水源必须设置严格的卫生防护区。水利部门作为主管部门,加强对农村饮水工程的水质、水量、水费收取等进行监督,降低运行成本,使农民真正受益。

(七)强化服务意识,构建服务网络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技术性比较强,因此其运行的好坏,与管理人员的技术水平有直接关系。水利部门必须强化服务意识,充分发挥本身的技术优势,参与工程运行管理,确保工程一次投资、定期更新、永续使用。

五、结语

6.某县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及运行管理办法 篇六

1.1安全饮用水项目招投标市场较为混乱

项目工程在建设以前都需要经历招投标环节, 这是为了尽可能的规范建筑市场, 提高建筑的质量, 减少资金投入。然而, 在一些地方, 在进行项目招投标过程中, 暴露出了很多不足。依据当前我国农业地区安全饮用水项目招投标的真实情况看来, 其主要反映在下述几方面内容中:其一, 存在躲避招标的情况。例如:利用肢解躲避的方法, 把本应公开进行招标的项目转变成具备较强自主性的邀标行为;其二, 存在围标的情况。很多企业为了增加自身中标的几率, 同其他的竞标企业形成结盟关系, 一起参与投标, 占用投标的份额, 最后使自己竞标成功。这种情况会导致安全饮用水项目的初期资金投入过高, 对项目建设的进度及质量都有较大的危害。

1.2安全饮用水项目的管理制度不全面

在我国的农村, 很多地区都存在饮用水项目管理制度不全面的问题, 导致这些情况出现的原因为:其一, 安全饮用水项目的修建位置过于分散, 实施管理行为较为困难;其二, 进行集中供水项目的所属权划分不明确, 导致工程管理工作缺少主要责任制, 无法创建科学、高效的管理系统, 从而无法保障项目的长久经济收益;其三, 许多安全饮用水项目的管理从业人员都不具有专业的能力, 同时未经过相应的训练, 无法完全胜任平时的维护与管理工作;其四, 大多数农村用户对水质的要求较低, 自身缺少水质的观念, 排除一些日常的饮用水外, 大多数农民仍采用自备的水源, 从而导致平均使用水量同设计水量之间不平衡, 从而导致管理安全饮用水项目的费用不足, 运营资金投入较高等。

1.3安全饮用水项目的管理过程存在问题

在农村, 实施安全饮用水项目管理工作过程中, 很多管理从业人员自身的观念同生产方法较为陈旧。一些偏远山区的管理从业人员缺少对农村安全饮用水问题的重视, 以往存在的部分农村水利项目许多都因为技术落后、缺少资金等情况而限制了其长久的发展, 一些修建完成、投入使用的饮用水项目也因为缺乏相应的管理措施而处于瘫痪形态, 想要将此问题进行处理却又受到资金的禁锢。同时, 关于农村保护环境等相关法规及标准还存在漏洞, 监管环境的管理能力及法律执行能力也较为薄弱, 。现今, 许多关于环境管理的法律政策都是针对城市制定的, 与农村的实际情况存在很大的差别。

1.4安全饮用水项目设计规划不适宜

因为许多农村地区的基层管理水利单位缺少管理资金及专业的技术人才, 造成管理工作的开展存在很多困难, 安全饮用水项目的经济收益同功能不能全面发挥出来。制定的项目建设时间较短、设计安全饮用水项目的参数不精确、设计内容简单、粗糙、布局缺少合理性与科学性等情况都为管理工作造成了阻碍。部分农村地区在修建饮水安全工程时并没有结合当地的真实情况, 造成项目建设与当地的要求不相符, 严重的甚至发生资源提供过多情况, 严重浪费了资源。一些农村安全饮用水项目的设计工艺过于简单, 甚至缺少必要的消毒、净化流程, 为农民饮水安全埋下隐患, 危害人们的身体健康。

2创建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机制的具体措施

2.1增大教育宣传力度, 增强民众的安全管理观念

利用教育、宣传的方法让农民群众主动参与到管理安全饮用水项目中。可以利用创建及组织民众建立管理小组等方法, 赋予民众用水的知情权、监管权及参与权, 提高百姓的责任意识。各级部门及政府可以通过印发宣传单、召开宣传会议等方法, 大力宣传饮水安全常识, 普及农民群众水质知识, 从而使农民能够正确认识饮水安全的重要性, 帮助农民转变传统的饮用水使用习惯, 增强用水品质。

2.2创建责任明确的安全饮用水项目管理制度

依照“责任、权利、利益相统一”的标准, 根据“谁建设、谁所属、谁受益”的原则, 将农村安全饮用水项目的产权落实到个人, 明确划分管理责任。如果是以集体及国家投资为主而建设的乡村集中式饮用水项目, 则由乡镇或者县级的法人负有管理责任, 如果是以国家资金投入为主而建设的单村供水项目或者范围较小的跨村供水项目, 则归属所有群众共同拥有, 项目收益范围内民众建立的管理小组或村委会成员进行管理。如果是有社会中的慈善人士投资建设的集中式供水项目, 则业务负有管理的责任。如果是分散型的供水项目, 则受益人负有管理的责任。

2.3做好水质检测工作, 维护水源

想要确保水质就需要进行管理及维护, 在供水范围内做好防范及排污工作, 从而确保饮用水的水质。为了精确了解农村饮用水的水体情况, 应对农村饮用水的卫生监测机制进行完善, 增强饮用水的安全管理力度, 促进农村安全饮用水项目的开展, 创建相应的饮用水质检测标准, 委托专业人士及企业进行检测。全面做好同卫生单位的衔接工作, 并且和疾病控制中心创建合作关系, 定时对水厂的水质进行检测, 创建双方数据检测, 方便互相监督、互相对照、互相查阅。另外, 还应聘用具备丰富经验的检验人员对水质进行检测, 另外定期组织检测人员参与技术培训, 保证化验从业人员的技术与能力紧跟时代发展需求, 符合水质的检测规定, 对农村水厂出水水体的浑浊度、颜色、PH、菌落、肉眼可见物、余氯等进行每日检测。选取有能力的水质检测部门作为骨干, 卫生疾病控制中心进行监督。如果存在污染严重的企业, 应令其进行整改、转移或停止。需要增强监管力度, 从而确保农村饮水安全, 为农民的身体健康提供保障。

2.4保证饮用水收取费用合理

对于农村的安全饮用水项目来讲, 应逐渐创立以政府为主导、社会进行融资、企业开展经营, 按照法律合理制定价格, 根据水量收取费用、群众主动参与的管理系统, 全面调动社会的各个阶层及人员共同参与到安全饮水项目的建设中, 从而保证项目质量安全、管理完善、百姓消费得起, 企业长久受益。

2.5提高农村饮用水项目的扶持、服务及监管力度

(1) 乡政府应及时出台相关管理制度。经过分析发现, 相关管理制度自应用开始, 对于已经修建完成的项目安全运转来说, 具有十分重要的价值, 同时, 在应用过程中, 也包含部分不完善的规定, 需要相关人员进行分析与改进, 与以往的法律标准进行对比, 不断进行完善, 从而确保管理有法可依, 有据可查, 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提供理论支持。

(2) 将各种优惠方针进行落实。一些农村地区虽然创建了很多优惠的方针, 但却仅停留在表面, 落实不到位。那么, 相关人员应增强监管力度, 将优惠政策落到实处。例如:电费, 可以建议全部农村的供水项目, 电费一概依照农业生产用电的价格执行等。

(3) 对一些存在困难的小型水厂进行扶持。可以在一段时间中, 对部分经济较为落后, 承载能力较低的资金亏损水厂进行扶持, 尽快创建财政补助制度, 包含对折旧设备的补贴、大修费用的报销等。或者创建农村供水项目的财政基金, 对一些破损项目进行改造, 促使小型水厂步入正轨。另外, 还可以利用村民讨论的方法, 处理设备更换及管网修补的资金使用等问题。

(4) 创建农村供水项目社会服务系统。对于农村的供水来讲, 其覆盖范围较大, 尤其是分散供水项目及单村项目较多, 专业管理能力较弱, 就需要创建全面的社会服务系统, 为企业及农民提供帮助。

(5) 加大管理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相关业务企业及行政主管单位应定期对农村水厂的负责人进行培训, 帮助其增强法律标准、制度规章、专业技能、应用等方面的能力, 从而创建一支熟练掌握供水项目技术, 可以准确从事农村安全饮用水项目维护及管理的队伍。

(6) 为农村安全饮用水项目提供技术保障。相关管理部门应结合我国当前分散式供水及集中式供水的特征, 增强同农村相符合的价格较低、操作简单、效果良好的水质检测机处理方面的技术、设备及工艺, 从而为农村安全饮用水项目提供技术保障。

3结语

农村的饮用水安全问题是确保农民身体健康, 农业经济发展的重要条件之一, 同时也是缩短城乡距离, 整体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础。有关管理部门应该创建完善、科学的工程管理运行制度, 确保项目可持续长期应用。同时, 农村人员也应不断增强自身观念, 提高对水质重要性的认识, 主动参与到管理过程中。

参考文献

[1]李冰, 边德军, 曲红, 等.吉林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现状及对策研究[J].中国农村水利水电, 2011 (09) .

[2]刘子维, 董国华, 孙晓茵.福建省新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机制研究[J].中国水利, 2011 (07) .

7.某县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及运行管理办法 篇七

一、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实施主体不规范。从审计的情况看,目前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主要采取三种建设管理模式:一是统一管理,由本地水务局代表政府行使责任主体。二是自营管理,由水务局下属单位负责材料采购、工程施工。三是分散管理,由村委会承担了部分资金的筹措、选择施工单位和实施工程管理等任务。从实际情况看,采用统一管理模式建设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由于责任主体明确,建设管理相对比较规范。采用自营管理模式建设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主要问题是建设市场不开放,存在垄断经营建设,且因水务局下属单位既是项目建设管理者又是施工单位,造成工程责任主体混淆。采用分散管理模式建设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由于责任主体不明确,存在管理不规范、不执行招投标制度、合同签订不规范等较多违纪违规问题。

(二)有的地方在申报饮水工程投资计划时,采用整体项目申报后再拆分项目申报或同一项目跨年度重复申报等方式,以达到多获取中央及省、市补助专项资金的目的。多获取的建设资金主要用于抵顶地方配套资金不足。

(三)地方配套建设资金不到位和存在滞留、挤占建设资金问题,进一步加剧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资金短缺的矛盾。地方配套建设资金到位率低是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的普遍问题,有的地方虽然出台了配套资金政策,但始终未予兑现,成为一纸空文。有的地方搞摊派,将资金筹集任务转嫁给农民,增加了农民负担。有的地方还存在不及时拨付建设资金和挤占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资金用于发放工资、缴纳“三金”等问题。

(四)部分完工工程无水质检验报告,有水质检验报告的工程也存在无检验结论和个别检验指标不合格的问题。部分集中供水工程基本上无净化、加氯等设备,存在二次污染的可能。

(五)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不规范。一是部分工程项目未履行招标程序就选定了施工单位,选定的打井施工队无钻井资质。有的工程通过招标选定了材料供货单位,却以低于招标条件要求的标准购买饮水工程材料。二是支付工程价款未取得合规票据,存在使用大额现金支付工程款问题。三是合同签订不规范,存在部分合同无合同金额、无合同和无依据结算工程费用等问题。四是部分水务局未履行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管理职责,对已完工的饮水工程不组织竣工验收便交付使用。五是部分单位对饮水工程建设资金未按规定进行专户储存,未进行专账核算。

(六)工程档案资料管理不完整、不规范。有的项目已开工或建成使用,但存档资料中缺少设计审批、开工报告、工程监理、质量检测和项目验收等资料,甚至存在个别项目的设计批复时间早于设计时间的虚假资料。

二、产生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是水务管理部门和项目建设单位政策认识不到位,没有认真执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的有关规定,不按法规办事。二是现行投资管理体制使得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资金的分配权和核准权集中在省以上计划管理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而且多采用将中省补助资金直接定到项目的做法,由于项目数量众多,有关部门很难了解申报项目的实际情况,加之项目计划之间衔接不够,给一些地方多头申报提供了条件。三是项目审查和审批周期环节多、时间长,特别是总投资150万元以上的项目,其初步设计最终需省水利厅审批。经过省、市、县三个环节,使项目计划下达与初设审批环节脱离,已下达投资计划的项目要等待初设的批复。不能开工建设,资金闲置。四是审批项目时必须要有市县配套资金,贫困地区财力困难,难以落实。五是部分地区政府监管责任不到位,造成部分项目管理薄弱。

三、几点管理建议

(一)落实建设管理责任。水务管理部门要具体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建设,对项目计划管理、资金筹集拨付、施工管理、工程结算、财务核算全面负责。改变目前存在的分散管理和自营管理模式。

(二)加强项目计划管理。一是缩短项目审查和审批周期,避免因项目计划下达与初设审批环节脱离,使得已下达投资计划项目要等待初设批复而不能开工建设。二是缩短项目计划下达周期,改变目前当年项目隔年下达计划的状况。三是既要注重项目数量,也要充分考虑项目建设所需投资的实际,避免因投资不足区县重复申报及重复下达计划和在区县配套资金不足的情况下,加重群众筹资负担的现象发生。

(三)对已建成的饮水安全工程要严格按规定进行水质检验并明确检验结论,对不合格的指标要采取措施,对集中供水工程也应采取加氯等措施防止二次污染,确保农村饮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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