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著活着读后感1000字(精选10篇)
1.名著活着读后感1000字 篇一
《活着》,主人公福贵用平静地近乎陌生人的语调,讲述了自我与身边人的命运,父亲气极猝死,母亲念儿而死,战友中弹身亡,儿子抽血夭折,闺女难产而死,妻子抱病而终,女婿工伤致命,外孙吃豆噎死。在他的身边,所有他倾注了情感的人,都离他而去,唯有那头名字也叫“福贵”的老牛与之相依。
这是一个悲伤的故事,在我一口气看完这本书的那天,我在微信上这样说:“今日看完了余华的《活着》,起初看得仔细,到之后已不忍深读,实是难以承受这平白叙事里的悲凉,到最终竟是看到苦根走后心里反有解脱之感。许是黑色更显生命的张力?在时间与命运面前,人能有多少自主的空间?活着,要真切地活着。”在那时,我更大的感触是感恩,多谢命运对我的宽容,让我过得平凡,但也拥有了平凡的幸福。
之后,无意间看到《活着》的外文版中译序言,余华在韩文与日本版序言里,巧合地提到了两个词,命运和时间。在韩文版序言中,余华说:“《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的命运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的友情,因为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他们活着时一齐走在尘土飞扬的道路上,死去时又一齐化作雨水和泥土”;在日文版序言中,他又说:“谁创造了故事和神奇?我想应当是时间创造的。我相信是时间创造了诞生和死亡,创造了幸福和痛苦,创造了平静和动荡,创造了记忆和感受,创造了理解和想象,最终创造了故事和神奇。我想《活着》是关于一个人一生的故事,所以它也表达了时间的漫长和时间的短暂,表达了时间的动荡和时间的宁静。在文学的叙述里,描述一生的方式是表达时间最为直接的方式,我的意思是说时间的变化掌握了《活着》里福贵命运的变化,或者说时间的方式就是福贵活着的方式。我明白是时间的神奇让我完成了《活着》的叙述,可是我不明白《活着》的叙述是否又表达出了这样的神奇?我明白福贵的一生窄如手掌,可是我不明白是否也宽若大地?”究竟是同行止的朋友,还是化腐朽为神奇的催化剂?余华自我也在思考。
我不明白,作为当事人,福贵是如何看待命运与时间的。可是,我一向认为,即便将命运视作了朋友,福贵也一向没有停止战胜这位朋友的努力;即便时间何等神奇,时间也并未冲淡福贵的伤痛。对一个人而言,在时间与命运的尽头,还有一个朋友,名叫死亡。也许,要了解命运和时间,还应当了解死亡?生命的本质原本就是不断改变、成长和衰退的过程,生命中来来往往的人,本只能陪彼此一程,或长或短。但无论长短,都仅有用心陪伴方不枉同行一程。余华说人当与命运成为朋友,其实也许同样能够将死亡当做“永远的伴侣”或“最忠实的朋友”(如同《少有人走的路》所言)?人生苦短,爱的时间有限,值得我们好好珍惜与把握,这或许是另一个能够让我们更易与命运及时间相处的方式。
爱,且请深爱,只因,韶华不再。
2.活着读后感1000字 篇二
或许是因为自我的感性,又或许是为福贵的一生感到悲哀,一个最开始不可一世的浪荡公子,输光家产后,开启新的人生。不敢说他经历过什么酸甜苦辣悲欢离合,因为他的世界里仿佛仅有酸、苦、悲、离……他生不逢时,至亲六人,余生一人,在穷困潦倒的境地中还要白发人送黑发人。他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悲痛,却又在悲痛之后勇敢地活着。
“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这是作者余华在序言中写下的一句话。在耳濡目染之下,我们逐渐构成了为梦想活着,为情义活着,为信仰活着的大英雄主义精神,这没有任何问题,但我们不明白的是,光是活着,就要花费好大的力气。
相信我们总能听到长辈说我们是幸运的,真的,我们是幸运的,我们不用担心,大炮明天会飞到屋顶,不用担心随时被病魔夺去生命…都说轻易得到的,绝不珍惜,就像活着一样,来就有,绝不珍惜。
纪录片《人间》第二季第一期向我们介绍了一批身患骨癌的少年儿童们,他们无法上学,甚至无法正常生活,光是为了活着本身,他们就要花费好大的力气。为了自身的其他器官不被病菌感染,他们要大面积截肢…依稀记得在影片快结束时有这么一句话“宁愿断腿,宁愿伤痕累累,只要命还在,一切都不是问题。”
前几天,人民日报的公众号发表了一篇文章,“多谢,斯里兰卡”,那是我第一次了解那个鲜为人知的国家,他在一天内发生多起连环爆炸,300多人丧生,500多人受伤。读后感·在那里十岁以上的人基本都经历过战乱,能够说,光是活着本身就已经消耗他们太多力气,但让我惊奇的是,这个人口仅有多万的斯里兰卡,却是世界上最大的眼角膜捐赠国,累计向国际眼角库捐出至少16万枚眼角膜,虽然不知自我明天会遇到什么,但依然善良,依然心怀感恩…原先活着本身也不只是一副躯体留在这人世间,活着本身更是传递,更是信仰,更是创造。
为活着本身而活,活着本身又是什么?相信每个人都有不一样的答案。在书中于福贵来说,活下去,在亲人们全部死去,在孤独下,自我走完余生的路就是活着本身的意义。这于他来说,于那个时代来说已是不易。那于我来说,于今日的少年来说呢,活着本身就只是留着生命在人间吗?
3.余华《活着》读后感1000字 篇三
――题记
近日里读了余华的《活着》,这本书是讲的生吗?也许吧。但我更多的读到的却是死。血淋淋的死。
世界上的痛苦千千万万,却通常都能消逝,都能愈合,唯有死亡不可改变,带给人的伤痛也不可改变。人死了就是死了,逝去的人在棺木里睡的安详,却再也不可能醒来。福贵,这个命运多舛的男人,一个人来到人世,末了,又只剩一个人苟活。这中间发生的种种:身份变化的巨大落差,父母、妻儿的相继离去,九死一生的落难经历。被余华写的细腻,写的悲凄。暮年的他平静地叙述出他的历生,细节都能记起,语气也是令人意想不到的平淡,是他厌倦了,还是看透了?
经历过一切后的福贵站在人生的黄昏时分,他的年岁离死亡也只有一步之遥了。我想,此刻再大的是非在孤身一人的他面前,也应该一笑置之了罢。关于人世,他了无牵挂;关于生死,他已然看淡。
每个人都知道从我们降临的那一刻起,生命便必然有结束的时候,可是我们为什么不能像谈论青春、谈论生活一样大肆谈论死亡呢?束缚着我们的是什么?宗教?生活环境?还是中国人的保守心态?我们内心深处对死亡的阴影抑或恐惧是什么?生死的界限是什么?死亡的意义又是什么?
我时常在合上书后沉思,关于生命,关于死亡。却终了也想不透,想不透。
我们中国人大抵都承认是敬畏死亡的。中国的教育教给了我们如何热爱生活,却没有教给我们如何面对死亡,这是中国人缺少的一课。到现在,我才明白,死亡的意义这个命题不过就是一个假命题。死亡的意义,唯有死亡过的人才能知道,可死亡的人终究是诉说不了的。我们人类触目所及,皆是牢笼。这样周而复始,看不破的。与活着对立的世界,我们想不到,也永远望不到。生死衰亡,一个轮回,何须看破,看破又有何意。
与其将生死说成一个轮回,我更愿意把它说成一次守望。路的尽头是看不见的黑暗,我们从路的这头走起,一个人开始,一个人结束。这中间遇到的人,发生的事,你都携着,缓缓颤颤。你可能正欢乐,可你抬头看向前方的尽头,是黑暗;你可能正痛苦,可你抬头看向前方的尽头,亦是黑暗。
一切都是变数,唯有守望的结果不变。
你便平静下来,不再欢悲。
所谓向死而生,大抵如此意。死亡或早或晚,总会降临,但凡懂得了这,我们便能活的平静,活的无波无澜。从生至死,皆为守望。
而我们唯一要做好的,便是好好活着吧。
昏黄的光下,我仿佛看到了福贵。他坐在斑驳的石头上,抚摸着与自己相伴的老黄牛,嘴里颤颤地念着什么,我不想用力听,只能隐约听见几句“活着,活着”,继而是一声悠长的叹息。他缓缓起身,迈着蹒蹒跚跚的步子,与老黄牛一同走尽在视野的尽头。
4.语文活着读后感1000字 篇四
我本以为,我留下的这个结局会很平淡,会对福贵有一丝悲悯。我错了,我也没错。错就错在余华把苦根写死了,对也对在余华让福贵还活着。
这本书是第一本让我觉得书名跟文章内容非常契合的,却也给我一种别扭之感。主人公活着,支撑他活着的,都死了。
福贵是旧时地主家的儿子,败家且妄为。有个个好爹娘不知爱戴,娶个好妻子不知珍惜。也许是因为前半生穷尽富贵,后半生只剩下半点福气了。而这半点福气不足以支撑他拥有的一些人事,所以最后他拥有的、视为“劲头”的都一一离他而去。
福贵遇上了最动荡的年代—战争、人民公社、大跃进、土地改革。作者余华也生活在这个年代,他用最真实的、最冷静的笔触客观的书写了那个年代的动荡与疾苦。那个时代造就的,绝不止一个“福贵”,是成百上千的、是千千万万的。这也让我想到了电视剧《奔腾年代》里的那对主人公。他们也是这个时代的产物,他们也经历了福贵经历的艰难与困苦。不同的是,他们最后爱人在侧,子孙满堂,事业有成,未来光明。而福贵只留了个独独活着。他们追求的是国家机车事业的的兴盛,为他们奠基的,是一个家庭的爱与团结。而福贵追求的—是家。有家珍、凤霞、有庆的家。再不济,留个苦根给他,他也像有个家。最后苦根被撑死了。一个不到十岁的小孩子,因为挨了饿,而后又有豆子吃,活活撑死了。太悲哀了……
余华没有强调是福贵给苦根送上的豆子;没有强调凤霞是为生苦根难产而死的;没有强调有庆是为了福贵的战友—春生的老婆强行献血,失血过多死的。他把这些可避免的错误与遗憾,风轻云淡描绘出来了。他太冷静了,让我想到了一个词—无情。无情却有情。家珍有情,从始至终没想过放弃福贵;凤霞有情,一如既往地勤劳且善解人意。有庆有情,怀揣着对生活的赤诚和对家庭的理解。或许余华是把感情倾注给了笔下的人物吧。
看完这本书时,一种绝望席卷而来。四个字—活不下去。可以概括这种绝望。许是我不够坚强,福贵太坚强了。他买了一头跟他一样老的老牛,不全是为了让它干活儿,也是为了它的陪伴。福贵说了一句话“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到他那个年纪、那个境遇,也该活得清明了。他很客观的概括了自己的一生“这辈子想起来也是很快就过来了,过得平平常常,我爹指望我光耀祖宗,他算是看错人了,我啊,就是这样的命。年轻时靠着祖上留下的钱风光了一阵子,往后就越过越落魄了,这样反倒好,看看我身边的人,龙二和春生,他们也只是风光了一阵子,到头来命都丢了。做人还是平常点好,争这个争那个,争来争去赔了自己的命。像我这样,说起来是越混越没出息,可寿命长,我认识的人一个挨着一个死去,我还活着”。不悲不喜,更多的是对人生的深刻理解与醒悟。我叹服他的胸怀。
5.余华的《活着》读后感1000字 篇五
其实余华并非是单纯地书写苦难,而是想通过苦难来写人性的真善美以及主人公在面对苦难时顽强不屈的精神。在抒写人生苦难的同时,也在描摹他们生活中的希望和温馨,而这一连串苦难中的温情,正是福贵战胜苦难的重要精神支柱。这也从另一个方面揭示了一种命运无常的苦难,活着的人活着就要面对这样或那样的困境,一个人更应该始终保持着高昂的斗志和乐观的心态。
读余华的作品,总使我想起鲁迅。正如鲁迅所言:“真正的勇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虽然他们身处在不同的时代,但他们都不约而同地在作品中关注社会人生的动态和人生价值,并且都在作品中寄寓了深切的悲悯和人文主义情怀。余华的小说给人恒久的温情,就如夜空中的明星,尽管渺小,总能给人在黑暗中带来明亮的希望。此刻,苦难已不再是简单的肉体能感受到的苦难,更多的是苦难中在精神上与命运斗争的痛苦与无奈,甚至是超越精神的苦难。余华把他的人生理想与期望付诸于苦难书写中,通过写实的手法细致刻画底层人物同命运斗争时展现出来的人性的温暖,这是他怜悯所有生活在水深火热中的底层人民所摩擦出来的。文字简单质朴,却充满了温暖与关怀,救赎与励志。阅读他的长篇小说,犹如上帝般俯视着芸芸众生的一切,感受人间冷暖与喜怒哀乐,直击人性最深处。
6.名著活着读后感1000字 篇六
正如这本书的封面血红的外衣,生命如此娇艳欲滴 。可是现实生活中选择自杀的人却如此之多。生命不能承受之痛,真的这么多吗?书中的主人公福贵,年轻时吃喝嫖赌,一脸的丑陋的地主姿态。放荡终有头,当他输光家产,气死老爸,一夜之间变成一个贫农时,他当然也有轻生之念。但死了又能怎样?即使受人嘲笑,他也拾起锄头。在地里辛苦的劳作让他没了别的念想。活着,无论以什么方式活着。被抓为壮丁,被解放军围剿,几日几夜没有粮食,弹尽粮绝之时,仍然不变的是他活着的信念。迫不及待赶回家乡,发现老母已逝,可爱的女儿变得又聋又哑。能怎么办?接受现实,生活仍得继续。至于后来,儿子为了别人的孩子而死,自己的女儿为了自己的孩子而死,妻子因多年劳苦而死。度过解放战争,大跃进,全国饥荒,这些害死无数人的灾荒,他仍然活着。能说他有什么理由再活着吗?举目无亲,换现代人的话来说,他会孤独终老,无人陪伴他走下去。但他又有什么理由不活着?有的人为了活着,卖权丧国,什么坏事都做出来了。能活着,为何不好好活着。所以正如我想的,福贵最终一人与牛做伴,闲暇时山间放牛,与人们聊着过去的事。
《活着》通过一个农民的苦难生活,向我们讲述了一个人与他的命运之间的友情。这之间最令我感动的莫过于活着的人的友情。他们之间互相感激,互相仇恨。可是他们无法抛弃对方,同时也没理由抱怨对方。本书通过一个农民的苦难人生,讲述了人们如何去承受巨大的苦难,也向我们证明了绝望的不存在。
于我,当看这本书籍时几度落泪。让我悲伤的是这个主人公的悲惨,让我惊喜的是他浪子回头,在败光家产后没有选择自杀这种不负责的做法。在生死关头,仍不弃生命。哭,为主人公的苦难而不平。一个人怎能承受这么多的伤痛。再也别说,有什么生命不能承受之痛。痛彻心肺,但这并不足矣是伤心至死,放弃生命的理由。生命不是苦难的地狱。我们要做的不是去讲究以什么样方式活着。痛苦有时,欢乐有时,人生几何,接受或不接受,开心或不开心,生命的年轮还得转动。何必在什么上背负如此多的代名词。是福是祸,都是命。我们能够做并能做得好的就是活着,为自己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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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名著活着读后感1000字 篇七
明白了这是自己瞎写杂文遭到大人物的打击报复之后,我承认了错误,此后不再开我的批判会,让我一个人在宿舍反省。直到一九五七年四月通知我,经华北军区党委批准,开除我的军籍,剥夺军衔,降至地方二十四级,送河北干部建设农场劳动考察。
打成了右派分子。一下子,幸福都没了。对象吹了,我到天津附近的团泊洼农场劳动考察了近四年,遭遇了普通人难以承受的磨练,学会了种水稻。
一九六一年底,我被摘掉了右派帽子,流放到塞北的一个落后山区去收税,每天步行几十里路钻山沟征屠宰税,收副业税,别人评先进分子,我没有资格,因为我是被控制使用的摘帽右派。我钻研税法,钻研会计知识,学习查帐技术,想在这一方面有一点成绩,情况刚刚好了一点,无缘无故地我又成了没有改造好的右派分子,开除工职,强迫到农村劳动,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要和社员一起靠工,别人一天十分,我只能挣八分,而十分才合两角多钱。人口多的社员家到年末都家家亏口粮款,我更挣不出全家口粮。除了劳动,还要接受批斗,因为我是五类人。那时我已经和一个农村户口的妻子结了婚,并且有了几个孩子。
我一个人受气,全家都受气,孩子上学,被叫做狗崽子。妻子也是五类人家属。在农村呆了几年,被抄了五次家。第一次是公社书记亲自去的,大概是正式抄家,我的书籍都被抄走了,笔记本也全被拿走。有一本是我学习马克思主义的笔记,包括抄写的毛主席在延安讲的唯物论辩证法原稿(后来整理成实践论、矛盾论出版),我要求留下,公社书记说要拿回去研究,以后就没有了下文。据说已经用它生炉子引了火。
后四次抄家都是采取民兵拉练演习的形式,大概是培养民兵的阶级斗争观念,进门以后,把屋子翻一个烂七八糟,我保存的相片都被拿走了,小时候,穿大褂照的像属于四旧,上学时穿制服照的像属于敌伪,连我一九五五年授军衔照的像,由于带着大沿帽,也被说成是国民党相片被拿走。到后来实在没有什么可抄的了,发现我妻子剪的鞋样上有毛主席的小像(当时的报纸上到处都是毛主席像,我妻子是用报纸剪的鞋样,没留神上面有毛主席像),这下子发现了阶级斗争新动向,逼迫我妻子检查。当时我妻子正在生育,是产后第三天,楞逼的我妻子坐在炕上哭。真不知这算个什么年月。
一九七八年给我的“没改造好的右派”这顶帽子平了反,被调到了离家一百公里海拔一千公尺的地方去收税,我要求在离家近处工作,被告知这是对我改造决心的考验。我服从了分配,全家只好留在了我原来劳动的农村。一九四九年我的右派问题得到了改正,满以为可以回城市了,谁知总政有个通知,对于在部队打成右派的人,都被认为是“当时清除出部队是必要的”,所以不能回部队,仍在现在的所在地安置。我仍继续征我的税,一直到离休。离休前,我尽自己所能,充分发挥税务知识、会计知识和查帐技术问心无愧地工作了十来年,几乎年年被评为先进分子、优秀党员,但工资不给长,职位不能提,连中共中央六号文件规定的给改正的右派增加一级工资都没给增加,所以离休后连个副处级都没混上。
孩子都长大了,我老了,我为什么活着,到现在也不清楚。我只知道我一辈子受摆布,一被子被驱使,一辈子也没有得到我想得到的东西。
8.名著读后感1000字 篇八
《围城》这本书刚入手的时候,封面上有一句话: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来,对婚姻也好,职业也罢,人生的愿望大多都是如此。钟书先生的语言魅力没有第二人能够超越,胡适说:”怕什么真理无穷,进一步有进一步的欢喜“。我读完《围城》这本书,真正感受到从思想上进了一步。
书中主要讲了主人公方鸿渐的三个人生阶段:先是留洋归来上海,从上海到内地;在三闾大学;从三闾大学又回到上海。方鸿渐的感情生活丰富,他追求唐小姐,苏小姐追求方鸿渐,平淡的生活都在方鸿渐被唐小姐拒绝而画上了句号。接着进入下一个章节,三闾大学篇。在这旅途中,赵辛楣的一句话,揭露了方鸿渐的本质,也是他一事无成,一直悲剧的原因。赵辛楣说:”你不讨厌,可全无用处。“因为无用,在上海没有什么工作,还要借赵辛楣的面子才能找得到工作;因为无用,最后依然与柔嘉闹翻。除了偶尔的灵光一闪,完全看不出此人有什么过人之处。
他的婚事也像一场戏剧,再从湖南回上海的路上,他与孙柔嘉结为夫妇。没有多长时间,两个人就分开了,根本的原因在于他俩都有目的性,只是时间的问题。孙柔嘉对方鸿渐的动心无非起源于旅途中的一句话,而方鸿渐对孙柔嘉动心则是在三闾大学那恶劣的环境中的患得患失。孙柔嘉动用了一番心计,而方鸿渐却犹犹豫豫,连结婚都要问朋友的意见,我对方鸿渐也是实在无语。到上海后的种种龌龊,都在于孙柔嘉的控制欲,以及方鸿渐急于想摆脱这种控制。最终一拍两散,落得干净。
方鸿渐的一生都在维持他那所谓的书生尊严。在学业、感情、工作甚至与家庭之间愈发被动不堪。方鸿渐是庸常的,也是独特的,他更是”围城"中千千万万人的缩影。人们在围城中,没有固定形容他的词汇,只能说城里有喜有悲。
钟书先生写道:天下只有两种人,比如一串葡萄到手,一种人挑好的吃,另一种人把最好的留到最后吃。照理第一种人应该是乐观,因为他每吃一颗都是吃剩的葡萄里最好的;第二种人应该是悲观,因为他每吃一颗都是不好的。不过事实却适得其反,缘故是第二种人还有希望,而第一种,只剩回忆。
9.名著读后感1000字 篇九
这本书的作者是吴承恩,明代小说家。他的作品《西游记》是中国古代第一部浪漫主义章回体长篇神魔小说,共一百回,主要描写了美猴王DD孙悟空战胜妖魔,保护唐僧西天取经的故事。书中有四个个性鲜明的人物形象DD诚心向佛、顽固执着的唐僧,正义大胆、本领高超的孙悟空,贪财好色、但又不缺乏善心的猪八戒,心地善良但安于天命的沙僧。《西游记》共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写孙悟空被众猴拥立为王、得道成仙、大闹天宫,结果被如来佛降伏在五指山下;第二部分写唐僧取经的缘起;第三部分写取经的经过,这是全书的主体,主要写孙悟空保护唐僧前往西天取经途中,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最后圆满完成任务,在西天修成了正果。
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是孙悟空,因为他神通广大、武艺高强,遇到困难不畏艰险、锲而不舍。其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三借芭蕉扇这一回。这一回中写到唐僧一行来到取经必经之路DD火焰山,火焰山上烈焰炙热难挡,让唐僧师徒束手无策。孙悟空去找铁扇公主借芭蕉扇,第一次被铁扇公主用芭蕉扇扇走。第二次变成虫子钻到了铁扇公主的肚子里,结果却换来了一把假扇。第三次他化作牛魔王的样子,骗到了芭蕉扇,结果又被牛魔王化成猪八戒的样子,骗了回去……几经周折,终于成功借到芭蕉扇灭了火焰山的火,继续向西前行。
从这个故事中,我真切感受到了孙悟空锲而不舍、坚持不懈的精神,他三借芭蕉扇,不达目的誓不罢休。
这让我想起了以前赛跑的事情。比赛正式开始了,裁判员喊:“各就各位,预备--”“啪!”一声枪响,运动员们个个像离弦的箭,勇猛地向前冲去。刚开始,六名运动员几乎排成一字形,但霎时就拉开距离变成了曲线。我紧紧跟着跑在第二的选手,跑在第三的位置。快到终点了,我感觉呼吸困难,张大了嘴,鼻翼撑的难受,两眼发黑,胸口奇闷,再也跑不动了。我必须坚持住,不能给班级丢脸!就差那么一点点了,我一定要坚持住!我想着,但两条腿沉得再也抬不起来了。
这时,啦啦队友们扯着喉咙喊:“加油!加油!”我想孙悟空面对这么大的困难、这么多妖魔鬼怪都依然坚持不懈,永不放弃,我这一点点困难算什么?我咬了咬牙,几个箭步冲上去,和位居第一的同学并排冲过了终点。
10.名著活着读后感1000字 篇十
“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这是余华的《活着》告诉我的。看过了诸多经典著作,《活着》是唯一一本我读完之后又觉得意犹未尽,然后迅速展卷从头到尾重读的一篇。是作者余华的经历吸引我?是离我近一个世纪的生活片段吸引我?还是主人公大起大落却依然安若泰之的神情打动了我?也许皆而有之。我要跟随着作者的笔触,在福贵深深的皱纹里细细思索: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问题!
余华的作品很多,《活着》用第一人称的我,代入了老福贵的一生,无疑更加让读者身临其境。作者因为偶然听到了一首美国民歌《老黑奴》,歌中那位老黑奴进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的离散,而他依然友好的对待这个世界。作者被这首歌打动,也决定要描写这样的人物,所以,才有了这部《活着》。也是因为作者出生与上个世纪六十年代,他的童年,正是我们的祖国社会大变革的时代,过去的几十年,历经封建统治的余孽,政权的交替;而即将到来的几十年,将迎来中国经济的腾飞,科技发展的高光时刻。作者的成长,也一定经历了时代的碰撞,思想的跳跃,以及,沉淀下来的深思。
老福贵的一生,也是中国的一部近代史。福贵年轻时是个地主家的富少爷,靠着祖上留下来的家产,一直过着吃喝嫖赌,随性猖狂的日子。直到某天把家产败光,福贵才发现原来自己吃的每一粒米,都需要自己从春到秋种出来;穿的每一寸布,都需要一丝一缕织出来。福贵从此变成了他以前最无视的农人。而他那个时候他还不知道,其实能安安静静做一个农人,是多么幸福的事。他的悲剧从此展开,老父被活活气死,妻子被迫离开,而当他慢慢接受辛苦的生活时,却意外被抓了壮丁。老母亲还在等着他买药回家,福贵却在枪林弹雨的战场上思考着,活下去,还是死去。
战场没有留下福贵,他最终千辛万苦的回到了家乡,却发现老母亲没有等到他,亲爱的懂事的大女儿已经变成了一个哑巴。这之后的几十年,福贵的亲人们一个个意外离世,每一次离开,都是在福贵的心上狠狠的割上一刀。到最后,老年的福贵身边只有一条老牛陪伴。福贵在耕田的时候,大声的喊着亲人们的名字,好像她们从未离开一样。多年离散,在福贵的记忆里,他永远记得妻子穿着的水红旗袍,记得凤霞的笑容,记得苦根的小镰刀,记得亲人们最好的最美的样子。那些时刻,多美啊。福贵总是以为自己要死过好多好多次了,可是他还是活着,带着他的亲人们一起活着。他一个一个喊过来:“二喜、有庆不要偷懒,家珍、凤霞耕的好,苦根也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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