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模社团规章制度

2025-02-01

航模社团规章制度(精选7篇)

1.航模社团规章制度 篇一

航天航模社团活动总结

(2015—2016学第一学期)

皋兰四中

赵慧琴

在创新素质教育全面开花的校园,我校校本课程经过了步履蹒跚的阶段,正稳步发展。学生天生有着“好动”的本性,然而许多学生在过重学业的负担的压力下,丧失了各种动手的机会。在科技活动中,充分给予学生动手的机会,让他们做自己想做的实验或东西,把动手看成一种快乐的活动。从动手做的数量、质量、新奇等方面来培养动手能力。

①看谁做得多:争取机会多做,不光是追求数量上的多,还要做到品种上的多。发展系列化的思想,将一件作品发展成一系列的作品。

②看谁做得好:动手做得精细、认真,选材用得精当、得体,构思想得精巧、别致。这是对动手质量的最好检验。

③看谁做得新颖:做的东西在造型、功能、结构、材料上有没有自己独特的地方,这是检验有没有创造性的标志,也是最有价值的地方。

④看谁拆装得好:对于一些暂时不能动手搞创造的学生,可以让他们对一些玩具进行拆装,从拆装中研究结构、了解原理,学习和掌握科学知识。如:拆装飞机模型。

发明创造很重要,它能促进社会的发展,推动人类的进步。留心生活,会发现我们的周围有许多的麻烦和困难。当学生形成一定的创造思维和动手能力后,便会将这些能力加以创造性地来解决遇到的麻烦和困难,并形成一定的成果,这就是我们开展科技活动所追求的最终目的――发明和创新。学生正是在“遇到问题→解决困难”的活动中化险为夷、梦想成真的,从而提高了自身的创新能力。

活动目标

1、通过亲手制作使同学们掌握一定的模型设计理念及制作技巧;

2、通过实地操作使同学们掌握飞行原理和飞行调整、操作技术;

3、在学习过程中引导学生发现问题、提出问题、解决问题,并在教学中融入物理、无线电、英语、地理、材料等知识,从而提高学生们的综合知识水平;

4、变灌输式教育为自主式教育,启发学生的科学创新能力;

5、提高学生的成就感,增强学生的自信心。

活动过程

活动一般包括制作、放飞和比赛三种方式,也可据此划分为三个阶段。制作活动的任务是完成模型制作和装配。通过制作活动对学生进行劳动观点、劳动习惯和劳动技能的教育。使他们学会使用工具,识别材料、掌握加工过程和得到动手能力的训练。

放飞是学生更加喜爱的活动,成功的放飞,可以大大提高他们的兴趣。放飞活动要精心辅导,要遵循放飞的程序,要介绍飞行调整的知识,要有示范和实际飞行情况的讲评。通过放飞对学生进行应用知识和身体素质的训练。

比赛可以把活动推向高潮,优胜者受到鼓舞,信心十足:失利者或得到教训,或不服输也会憋足劲头。是引导学生总结经验,激发创造性和不断进取精神的好形式。参加大型比赛将使他们得到极大的锻炼而终生不忘。

十一、活动评价

通过精心设计的活动导入,使学生了解航模发展史,掌握了一定的科学知识,也激起了学生为中国人争口气的强烈欲望,渗透了爱国主义教育。通过动手设计、制作,使学生掌握了一定的技术,激发了学生的兴趣,培养了学生的创新精神。通过比赛活动,增强了学生从事科技活动的信心,对学校科技活动的全面开展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十二、活动结果

通过此项活动,激发学生努力学习科学知识的强烈愿望,并善于把学到知识应用到实践中,解决实际问题,培养了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创新意识。

十三、思考与讨论

此项活动是我校科技教育活动的一次尝试,活动过程、步骤设计是否合理,能否达到既定目标,还有待于在活动开展中去验证。

2.航模社团折纸飞机模型比赛方案 篇二

一、活动目的:

纸飞机已经不再是专属于小朋友的玩意儿,现在也可以作为国际比赛项目,世界纸飞机大赛于2009年5月在奥地利的萨尔茨保举行了总决赛。通过纸飞机比赛,还可以吸引不同年龄层次消费者共同参与,达成情感交流的目的。

我校航模社团将举行“放飞梦想”学生折纸飞机模型比赛。为确保比赛圆满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二、比赛时间、地点:

时间:3月23、3月30号社团活动课 地点:博雅楼四楼航模室

三、竞赛组别项目:

竞赛共设男子组和女子组

四、参赛要求:

5年级,每个班级限报2男2女。

五、竞赛方法:

1.统一使用A4纸折叠的飞机进行参赛。(纸张由学生自备)2.纸飞机必须是选手亲自制作,如果是购买的视作自动放弃活动资格。

3.参赛选手可在制作的纸飞机上写上自己的名字,允许在纸飞机表面涂画。

4.纸飞机只能通过折叠而成,能撕裂、粘贴、切割、装订或填装其他物品。

5.制成的纸飞机必须是典型的飞机造型,至少有双翼,是否符合典型飞机造型由现场裁判确定。

六、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最佳创意奖1名

2016.3

3.社团规章制度 篇三

一、活动要求

1、学生社团开展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

2、学生社团要根据自身特点,结合我校实际,积极创新,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

3、社团活动前要制定工作计划,简要注明本学期拟开展的活动计划,报学校政教处审核。经审批同意后,各社团才能执行活动计划。

4、各社团开展活动要紧扣社团宗旨,以提高社团会员的技能为根本出发点,不得开展有悖于本社团宗旨的活动。

5、社团活动要符合大多数会员的兴趣和意愿,能调动大多数会员参与的积极性。

6、社团不得开展任何以营利为目的的商业性活动。

7、每次活动,要邀请家长、老师或社会志愿者担任社团活动导师以保证活动安全。

二、活动实施

1、学生社团在组织各项活动之前须提交活动申请报告,未经批准组织社团活动的,追究当事人责任。

2、学生社团按工作计划在学校开展活动的,必须在上交政教处备案的社团活动计划中注明并得到政教处或学校的同意;如属临时性或特殊情况的活动(含外出活动)需就该项活动向政教处提出书面申请,经政教处和学校审核同意方可开展。

3、学生社团举办以下活动须首先向政教处申请报批:

(1)、全校性的比赛及其他活动;

(2)、两个或两个以上学生社团联合举办活动;

(3)、与校内其他单位或校外团体、单位、个人的联合活动;

申请举办上述活动须在活动两个星期前提交以下书面材料,学校审核同意后学生社团方可开始活动的筹备工作:活动内容、参加人数、时间地点、组织单位、负责人;涉外人员或被邀请人员的基本情况;指导教师意见;组织方式;

4、学生社团不能开办收取费用的培训班、学习班。

5、社团开展活动,凡是名称或组织成员为跨校的均为跨校活动,此类活动必须经过政教处批准。未经许可,不得组织跨校性活动,特殊情况须经政教处和学校报上级管理部门同意方可组织开展。

6、活动负责人要统筹安排,保证活动顺利进行,并对活动的秩序、安全及其合法性负责。

三、其他

1、活动结束后,社团的负责人须及时进行记录总结并保留有关资料。

4.社团管理规章制度 篇四

第一章总则

一、为实现对学院各社团的全面管理,进一步丰富学生课余生活,同时切实加强我院学生社团的管理工作,使社团活动真正起到锻炼、造就更多创造型、开拓型人才的作用,特制定本章程。

二、社团必须在宪法和法律法规的范围内,在学校管理规章制度的范围内开展有关活动

三、各类社团在享受权利和履行义务上一律平等。

第二章 社团活动章程

一、所有社团必须每周都进行正常的社团活动,室外活动的社团如遇下雨天,必须告知社团部,社委会会进行活动时间调整,否则按没有进行社团活动处理。

二、社团活动地点及时间须全部告知社委会,社委会有权力随时抽查社团活动情况,如有 特殊原因需更换活动地点,必须在社团活动之前通知社委会,方便社委会进行社团活 动调查,否则按没有进行社团活动处理。

三、如有其他特殊情况,须向社委会请假,在社委会允许的情况下,可暂停一次社团活动或更换一次社团活动时间,否则按没有进行社团活动处理。

第三章社团经费章程

一、收费社团必须向社委会提交:总人数、个人收费数、社团收费总数、社员签名及上交社委会总数。

二、社委会有随时抽查社团账目的权力,如发现账本与现金数量不符,社委会有权没收该社团的所有经费,如有不执行者将开除社长职务并给于相应的学院处分。

三、如社团在一学期内需进行第二次或多次收费,都必须向社委会提出申请书,经社委会同意后方可进行收费,否则一律按社团胡乱收费处理。

四、社团如需进行一些道具的购买,必须向社委会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应的发票,否则一律按社团胡乱收费处理。

五、收费社团若无故停止或长期停止社团活动,必须退还社员所有费用,否则可按诈骗行为给于学院级处分。

第四章处理方案

一、没有进行社团活动的处理方案

第一次:给于社团警告处分。

第二次:给于开除社长职务处分,如是收费社团必须上交所有社团经费,不履行者给于学院级处分。

二、社团胡乱收费的处理方案

第一次:没收该社团的所有经费并给于社团警告处分,不履行者按第二条处理。第二次:开除社长职务处分,没收该社团的所有经费,不履行者将给于学院级处分。

三、收费社团若无故长期停止社团活动的处理方案(其中“长期”为两星期或两星期以上)开除社长职务,没收改社团所有经费,否则按诈骗行为给于学院级处分。

四、没收社团所有经费指的是:该社团的社员从第一次收费到后续几次收费的账目总和。

第五章 附则

一、任何社团必须无条件遵守社团管理规章制度。

二、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学生会社委会所有。

三、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社委会之前规定及社团章程与本章程不一致,皆以本章程为准。

5.合唱社团规章制度 篇五

为了给大家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本社团制定了以下制度:

1.团员应准时参加排练,不得迟到、早退。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和演出,需事先向团长或老师请假。

2.团员在参加基础训练和排练中,应思想集中、演唱认真,努力达到老师提示的艺术要求。团员有艺术见解或合理建议,应课下反映,不允许当场发生争议,以免影响排练计划的进行。

3.训练时应保持排练场地卫生整洁,在社团活动期间不允许携带零食进入活动场所。

4.积极参加演出,遵守演出纪律和演出场所规章。

5.团员应当发扬团结互助精神,树立虚心、勤奋、刻苦的学习风气,不断提高各自的音乐水平和艺术修养。

6.合唱社团是一个集体,合唱不仅是学习音乐,也是一项最好的培养合作精神的活动.要求队员具有凝聚力,保声部要讲求和谐统一,要讲团结,讲互助.学会倾听他人,学会融入。

7.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退出合唱社团。

8.每学年合唱社团都要进行考核,不合格者退出合唱社团。

9.社团的活动时间:每周星期三下午4:00至放学。

10.综上所述违反三次以上者取消优秀团员评选资格。

靖远七中社团中心

二○一七年三月

靖远七中合唱社团辅导员职责

1.热爱本职工作,态度认真,严于律已,以身作责。

2.全面负责本团成员的考勤工作,对违反纪律的成员作出相应的扣分。

3.提早到达排练室,做好排练前的准备。排练完注意收回导具,并做好下次排练的准备工作。

4.能带领队员齐心协力地完成好学校的各项任务。

5.保持好合唱团活动室的卫生清洁。

靖远七中社团中心

6.学校舞蹈社团规章制度 篇六

1。舞蹈社团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述

1.成立背景

舞韵舞蹈社团成立于2016年5月。隶属于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成立时间虽然比较短暂,但经过学院的各级领导的大力支持,现已成为计算机学院舞蹈编排的支柱。因此为加强我社团组织的管理,进一步完善社团组织建设,保障我社团组织有一个健康的运行秩序,更好的发挥社团在校园文化建设中的作用,特此制定了本社团的规章制度。

2.社团构建

社团宗旨:浓郁我院文艺氛围,本着“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原则,增加

大学生对文艺的热爱。开拓视野,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和学生的课余活动。

社团目标:1.将本社团打造为呼伦贝尔学院的舞蹈璀璨之星。2.将每一位成员的舞蹈功底打扎实,跳出最炫丽的舞蹈,并弘扬舞蹈文化。

社团性质:本社团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社团部推荐,由学生组织的有利于学生健康、发展的群众性团体,是在院团总支、院社团部的监督下,依照学院规章制度和社团制度来开展活动的。

组织原则:一切活动都必须遵守学院、社团的规章制度。

前景展望:未来坚持专注于以民族舞为主,现代舞为辅的舞蹈社团。在积极创新本社团活动的同时,加强与校内外其他社团之间的交流活动。争取把我社团推广到社会中。

第二章社团管理

第一条入社退社

1、热衷于舞蹈的当代大学生,愿意遵守本社团的规章制度。经过个人申请,本社团内部考核批准,既成为本社社员。

2、社员入社需填写档案表,本社将以此表作为该员的基本档案。

3、退社须自行撰写退社申请,无特殊情况不予受理。

第二条社员管理

1.社员务必遵守社团领导的安排及决定,须接受并完成社团分配的各项任务。

2.社员不得私自代表组织做出一些有损社团的事情,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的处分,严重者则自行退社。

3.社员可推荐或引荐他人入社,但必须先与组织上报,批准后方可入社。

4.社员有维持促进社团和谐发展、共同进步及维护社团荣誉、尊严的义务。社员之间做到团结友爱,尊重他人,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共同进步。

5.本社团实行团长主负责制,社团团长为本社团的最高负责人,各负责人须辅佐团长的各项工作。社员均有可通过正当途径对本社团的各项工作提出意见与建议。

6.记过与处分标准:实行3、6、9制度。要求准时参加社团例会、活动,不得迟到、早退或旷勤,如有特殊情况必须请假。三次会议旷勤,六次请假,九次迟到者一律予以辞退。

7.在例会时,不交头接耳、互敬互学,积极献策献计,增进彼此间的友谊。

8.在训练期间要有热情饱满的态度,吃苦耐劳的精神。能全身心地投入,放松情绪,认真训练。以提高排练的效率和节目质量。

9.每位成员都必须服从编排领队的安排,不得擅自离队或半途而废。如有特殊事情需向负责人请假。

10.在任务繁重时会增加训练时间,望大家尽量配合,克服训练与学习

生活之间的冲突,顾全大局。

第三章各类舞蹈负责人、组织部门负责人及义务权限

第一条本社团负责人义务权限

本社团社团长一名;民族舞副团长两名;现代舞副团长两名;记录员一名;后勤部负责人一名;

1、社团团长:社团最高负责人,代表并负责社团的大型活动及拥有社团主要决策权。

2、副团长:分为民族舞负责人和现代舞负责人。共同协助团长完成活动任务。民族舞负责人:主要负责民族舞的基本动作的指导与民族舞舞蹈的编排,每个学期要分别上交一份民族舞教学计划和总结。在每个学期至少要编排一支民族舞,至少要举办一场舞蹈活动并要有活动记录。现代舞负责人:主要负责现代舞的基本动作的指导与现代舞舞蹈的编排,每学期教学计划同上。

3、记录员:负责记录每次会议内容和活动记录。及社员的考勤情况。

4、后勤部负责人:主要负责社团经费和活动过程中的幕后事宜。

第四章权利责权

第一条社员权利

1、社员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及推选权。

2、社员有与社内其他成员互相监督的权利和责任。

3、社员有提出合理建议、提出问题的权利。

第二条社员义务

1、自觉遵守社团规章制度及各项原则,社员有服从团长安排工作任务的义务,积极执行团长安排的各项任务的义务,并要求保质保量的完成。

2、积极参加社团的各项活动。

3、热爱本社团,将社团的利益放在第一位。不得将团内的内部消息外漏。

4、维护社团形象及荣誉,提高自身素质。

5、学生在非纳新时间加入社团,必须向社团团长提交书面申请,经审查

同意,方可成为本社团的正式社员。

6、社员有向团长积极提交活动方案,促进本社团发展的义务。对于社员提出的方案,不得消极对待。

第三条各负责人权利

1、有执行社团规章制度的权利。

2、有对社员违纪现象进行处理并作出登记的权利。

3、有对本社团工作监督的权利。

第四条各负责人的义务

1、对社员提出的质疑进行详细回答。

2、虚心接受社员对负责人提出的合理性建议、批评,并积极采实行。

注意:

1、此章程解释权归于舞韵舞蹈社团。

2、本社员必须严格遵守本章程内的制度。

3、本规章自制定之日起正式执行。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舞韵舞蹈社团

2。艺星舞蹈社团规章制度

艺星舞蹈社团的成立,为热爱艺术、有较高艺术天赋的孩子们提供了一个展示才华的舞台。为使更多的孩子有更多的艺术实践机会,我们将根据学生的身心特点,开展有计划的、科学的、系统规范的舞蹈艺术教育培训课程,促使孩子们健康成长。

社团宗旨:

创新舞蹈艺术教育,传递最新艺术信息,传达全新教育理念。旨在为广大天长儿童进行专业的舞蹈艺术教育,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更好地开发潜能,促进学生有差异的发展。丰富学生课余生活,提供展示才能的平台,获得成功体验,发展良好个性,更好地开展文化艺术交流及演出比赛活动。

总体目标:

根据学校现有师资、设备等实际情况,开展适当的社团活动,保证学生的自主性,提高学生的积极性,鼓励学生的创造性,力求活动的成效性,使社团

活动的开展成为学校素质教育的重要阵地之一。

社团形式:

面向全校建立舞蹈社团,让少儿舞蹈艺术教育有一个高起点。

社团对象:

全校各年级学生中具有舞蹈特长的学生。

社团训练项目及课程设置:

舞蹈课程

1.教学目的

对学生进行气质、形体塑造。在音乐舞蹈中表现美、感受美,尝试不同风格的舞蹈组合。在进行技能技巧训练的同时,激发孩子们的创造性思维,增加自信,学会展现自我。

2.课程内容设置

培养学生规范的舞蹈,能带着愉快的心态学习舞蹈。

中华民族民间舞、儿童舞小组合等。在学习舞蹈技能技巧的同时进行创造性自由舞蹈训练。

提高表演能力,矫正体态,腿形,训练学员身体协调高度统一

进行软开度、技能技巧、身韵气息训练。

进行不同风格的舞蹈作品排练、中外舞蹈作品赏析等。

总则

1、本社团是学校内部的学生业余活动形式,是学生自愿参加的学生社团组织。

2、本社团旨在为学校培养一批拥有较强舞蹈实践能力和表演天赋的舞蹈爱好者。同时为喜爱舞蹈的学生提供一个良好的活动场所和学习的氛围。

3、社团的一系列活动将围绕新大纲素质教育的主线,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开展素质教育的方针政策下,在课堂教学之余为学生开辟一个舞蹈天地,为提高学生舞蹈表演能力创设条件。

社团规章

1、社团的成员为喜爱舞蹈,并有

一定舞蹈基础的各年级的学生。

2、学生要想加入本社团,要有个人的申请或老师推荐,同时还要通过指导老师的面试,方可成为社团的团员。

3、社团由一名团长,一名宣传委员和若干社员组成。团长、宣传委员由团员竞选,老师考核产生。

4、没有特殊情况每天大课间都要参加在舞蹈教室的社团活动,社团活动没有特殊情况不能迟到、早退或不到,如有特殊情况无法参加活动,必须有请假条。如若违反将受到团内批评的处罚,多次不参加社团活动者做自动退团处理。

5、舞蹈艺术团的舞蹈学员必须带上训练所需用品上课。

3。皋兰一中舞蹈社团规章制度

前言

皋兰一中舞蹈社团的成立,为热爱艺术、有较高艺术天赋的孩子们提供了一个展示才华的舞台。为使更多的孩子有更多的艺术实践机会,我们将根据学

生的身心特点,开展有计划的、科学的、系统规范的舞蹈艺术教育培训课程,促使孩子们健康成长。

社团宗旨:

创新舞蹈艺术教育,传递最新艺术信息,传达全新教育理念。旨在为广大进行舞蹈爱好者的专业舞蹈艺术教育,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更好地开发潜能,促进学生有差异的发展。丰富学生课余生活,提供展示才能的平台,获得成功体验,发展良好个性,更好地开展文化艺术交流及演出比赛活动。

总体目标:

根据学校现有师资、设备等实际情况,开展适当的社团活动,保证学生的自主性,提高学生的积极性,鼓励学生的创造性,力求活动的成效性,使社团活动的开展成为学校素质教育的重要阵地之一。

社团形式:

面向全校建立舞蹈社团,让青少年舞蹈艺术教育有一个高起点。

社团对象:

全校高一到高三年级学生中具有舞蹈特长的学生。

社团训练项目及课程设置

舞蹈课程

1.教学目的

对学生进行气质、形体塑造。在音乐舞蹈中表现美、感受美,尝试不同风格的舞蹈组合。在进行技能技巧训练的同时,激发孩子们的创造性思维,增加自信,学会展现自我。

2.课程内容设置

培养学生规范的舞蹈,能带着愉快的心态学习舞蹈。

中华民族民间舞、青少年舞小组合等。在学习舞蹈技能技巧的同时进行创造性自由舞蹈训练。

提高表演能力,矫正体态,腿形,训练学员身体协调高度统一

进行软开度、技能技巧、身韵气息训练。

进行不同风格的舞蹈作品排练、中

外舞蹈作品赏析等。

总则:

1、本社团是学校内部的学生业余活动形式,是学生自愿参加的学生社团组织。

2、本社团旨在为学校培养一批拥有较强舞蹈实践能力和表演天赋的舞蹈爱好者。同时为喜爱舞蹈的学生提供一个良好的活动场所和学习的氛围。

3、社团的一系列活动将围绕新大纲素质教育的主线,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开展素质教育的方针政策下,在课堂教学之余为学生开辟一个舞蹈天地,为提高学生舞蹈表演能力创设条件。

社团规章:

1、社团的成员为喜爱舞蹈,并有一定舞蹈基础的高一到高三年级的学生。

2、学生要想加入本社团,要有个人的申请或老师推荐,同时还要通过指导老师的面试,方可成为社团的团员。

3、社团由一名团长,一名宣传委

员和若干社员组成。团长、宣传委员由团员竞选,老师考核产生。

4、没有特殊情况每天大课间都要参加在舞蹈教室的社团活动,社团活动没有特殊情况不能迟到、早退或不到,如有特殊情况无法参加活动,必须有请假条。如若违反将受到团内批评的处罚,多次不参加社团活动者做自动退团处理。

5、舞蹈艺术团的舞蹈学员必须带上训练所需用品上课。

舞蹈房管理人员工作职责:

一、舞蹈房由专人管理,非本室人员不得入内。

二、凡是室内的一切道具、设施等要分类、编号、登记、建卡、按规定存放,妥善保管。一般不得借。

三、学生必须换球鞋进入舞蹈房,按要求穿着,认真练习。

四、学生在舞蹈房练功跳舞必须在教师的指导下,按正确的姿势练习,确保学生安全。

五、舞蹈房不准吸烟,不吃零食,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六、练习完毕后,一切道具、用具按原位摆放整齐,搞好清卫工作,关好门窗。

4。学校舞蹈社团规章制度

第一条舞蹈社团是艺术社团领导下从事舞蹈活动的学生组织。

第二条陶冶艺术情操,提高创作水平,丰富校园生活,促进内外交流,是舞蹈队的宗旨。

第三条凡本校学生,承认本章程,喜爱舞蹈,经本社团指导老师及负责人考察、批准后可成为本社团团员。每年从新生中选拔后备力量

第四条学生应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校纪校规,有舞蹈素质,热心于学校文化活动,并能较好地处理舞蹈队活动与其他各项学习的关系。

第五条舞蹈社团建立考勤制度,请假填写请假单。一学期迟到三次或缺席两次者,在舞蹈社团内部公开批评;经

常缺勤者,经指导老师及负责人内部讨论、批准,开除出队。各位团员应严格遵守上课时间,努力克服各类困难,确保训练正常进行。

第六条各团员在排练和演出时一律着装统一,听从指导老师的安排,服从分配,同时协助管理好队里的事务。按时完成布置的任务.第七条舞蹈社团加强对团员的考核,每学期总评,考核成绩由训练、演出、考勤、纪律四方面组成,考核成绩为优、良、合格、不合格。考核细则另定。

7.高中社团规章制度 篇七

为了健全和完善我院学生社团的管理体制,促进和保障学生社团积极健康的发展,进一步活跃校园文化生活,培养综合素质,全面发展的人才,特此针对学生社团的日常管理、会费管理以及考核标准作如下规定:

第一部分学生社团的申请和成立

1、凡自愿发起成立社团者,首先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成立申请书、学生社团成立登记表、业务主管部门

或主管部门或主管人的推荐书、学生社团的章程、办事机构地址或联系方式、主要负责人简历、社团人数等。

2、学生社团的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名称、宗旨、经费来源、组织结构、负责人产生程序和职权范围、章程的修改程序、成员的权利和义务、学生社团的终止程序、其他必要事项。章程应与团委的日常活动保持一致。

3、社团发起人应持挂靠单位的介绍信(函)及指导教师的鉴定意见到社团指导部领取《长春工程学院学生社团组织登记表》、《长春工程学院社团组织申请人登记表》、《长春工程学院学生社团挂靠单位意见表》、《长春工程学院社团组织审批表》、《长春工程学院学生社团

干部审批表》,逐向填写,履行正式审批手续。

4、经社团指导部审查,院团委批准后,社团方可正式成立。社团指导部将《长春工程学院学生社团组织登记表》一式三份,分送院保卫处、院团委、社团指导部备案;学生社团的印徽、成员证件模本应保管理机构备案。

5、社团批准时间一般不超过两周,对未获批准的成立申请,社团指导部必须提出不予批准的书面意见。

第二部分日 常 管 理

1、每年开学初,由学院组织各协会统一纳新,所有会员要认真详实填写会员登记表.每年纳新后,各协会对全体新会员进行注册.2、每学期开学第二周,由各协会将会员证统一上缴社团指导部进行注册,逾期不予注册,按退会处理.注册后会员按长春工程学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有关规定每学期加社会实践分0.5学分。

3、每学期初第二周,由各协会根据各自情况制定并上缴详细的工作计划和本学期的活动支出预算。每学期各协会须于第十七周前由组织机构对本学期活动

进行总结,并上缴至社团指导部。对于各协会临时增开的大型活动及跨校活动,须于活动前两周向社团指导部提出申请,待批准后,方能开展活动。

4、各协会开展活动前,须认真填写《长春工程学院社团活动登记表》,对活动前未填写者,取消该活动的评比资格。

5、各协会组织机构每两周至少开一次例会,对前一阶段活动进行总结,对下一阶段活动进行计划。

6、每学期各协会内部组织机构对会员进行评比及量化考核。考核结果须上缴社团指导部存档备案。

7、学生社团创办刊物,须报团委、党委宣传部批准;不得创办面向校外的刊物。学生建立跨校、跨地区的团体和举办面向校外的刊物,须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学院禁止非法组织和非法出版物。

8、每年十月初,由社团指导部统一组织各协会进行组织机构换届选举活动,如有特殊情况,组织机构须临时变更的,须由协会上缴申请,待批准后,方可换届。

9、每学期末,社团指导部对各协会组织机构进行任职评定。

10每学期第十八周各协会将本学期活动资料上缴社团指导部,社团指导部每学年对学生社团进行评比,对特色鲜明、卓有成效、反映良好的学生社团,给予重点扶持和表彰。详见本条例第三部分。

第三部分财 务 管 理

为了更好的监督各协会经费使用情况,发挥学院团委社团指导部的宏观调控作用,本着对会员负责的宗旨,针对各协会的实际情况,学院团委特颁布此制度。

1、学生社团自行筹备经费。各学生社团经费主要包括会员费和捐赠、赞助等方式获得的资金或实物。

2、各学生社团可依据本协会实际情况,收取一定的会费,会费可以每学年收取一次,也可以一次性收齐。会费的收费标准由学院团委社团指导部,结合该学生社团的具体情况确定。

3、各学生社团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允许范围内加收或提高会员费,但须提前向院团委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变动原因,院团委社团指导部审查同意后,方可依照新会费标准收取会费。

4、会费必须用于社团的基本建设和活动,任何人不得挪用、占用或以个人名义报销。

5、各学生社团可以接受校内外企业或单位的资金或实物,但任何人不得以个人名义收取捐赠。接受捐赠时,不得承诺学院规定范围以外及有损学院社团形象的条件。

6、各学生社团秘书处管理社团财物,秘书长管理经费,应建立清晰的财物收支管理制度和协会财产登记。经费支出前,由社团主要负责人讨论通过,方可支出,任何人不得擅自作主。

7、各学生社团每学期注册一次,须向团委社团指导部汇报上学期的财务收支情况,同时上交本学期的会费支出预算计划。

8、各学生社团负责人定期、不定期的检查本社团财务管理,学院团委将对各社团财务管理进行不定期抽查。对财务管理混乱的学生社团,团委将对其限期整顿,情节严重者,院团委及有关部门将给与严肃处理。

9、会费使用过程中必须有两名以上主要负责人在场,索要正规发票或收据(收据应有经手人签名)。会长、经手人及秘书长在会费记录本上签字方可。

10、各学生社团对会费的管理必须做到公开透明,让会员及时了解会费花销情况。

11、各社团负责人换届时,上届负责人应把明确的会费记录本和剩余会费转交给下届负责人并在组织调整大会上做详细介绍,如果在会费交接过程中出现问题,上届负责人负全部责任。

第四部分评 比 制 度

为了规范社团活动,促进社团发展,加强院团委社团指导部对各学生社团的管理与监督指导,同时使社团评优更加规范科学,特制定此制度。

一、总则

量化考核基础分为60分,上限100分,下限0分,对管理有方,活动积极的学生社团予以加分,不按规定行事或出现错误予以减分,各社团应严格按照《长春工程学院学生管理制度汇编》及有关规定开展活动。考核分数达到60分视为合格,考核成绩在80分以上的学生社团可参与社团评优,成绩低于60分的学生社团及社团干部取消其评优资格,并且酌情对学生干部予以通报批评或免职。

二、细则

一、社团负责人大会出席情况

各社团负责人每学期按通知出席社团负责人大会,迟到一次减1分,无故缺席或早退减3分,无故缺席三次或三次以上者予以通报批评或免职。

二、会员招收情况

各社团在招收会员时按照院团委的有关规定执行。违反章程及有关规定者,视情况减2-5分。纳新宣传有力者加2分。

三、活动上报和完成情况

1、各社团举行全校性或涉外性活动必须提出申请,经团委批准后方可举行。没有上报私自活动的,一经查出每次减2分;上报后未经批准擅自活动者每次减5分;出现严重后果的,酌情取消评优资格,给予主要负责人处分直至注销其社团评比资格。

2、活动上报并经批准后执行情况良好,经查实后根据活动规模及影响,酌情加2-5分。大型活动并且社会影响极佳,酌情加8-10分。

3、社团工作有创新的、工作成绩突出的加5分,在对外活动中获得省级表彰的社团活动一次加10分;获得市级表彰的社团活动一次加5分;活动在校级宣传资料上有报道的加3分。

四、各社团内部建设

1、社团内部组织机构完善、运作良好者加5-10分,组织机构不完善或有其它的问题者减10-15分。

2、各社团必须建立自己的财务管理条例,帐目清楚加5分;帐目不清楚者减5分;出现问题者减10分,问题严重者追查负责人责任。

五、活动次数

各学生社团每学期至少开展5项活动,不足5项者缺少一项减5分,每项活动须上交社团指导部活动计划,活动总结。(纳新、例会和讲课不算活动)

六、各社团例会制度

各社团应每月举行一次全体会员大会,社团组织机构一周例会一次,商讨和交流协会活动及管理问题,无故不举行者每次减3分。

七、各社团换届应提前上报换届时间及名单,不上报者学校对其新一届组织机构不予承认,问题严重的协会由团委整顿且减5分。

八、按时参加团委社团指导部组织的各项活动,无正当理由不得请假,按时递交工作计划、总结以及主动上交账本等资料,不按时交者每次减3分。

三、说明

1、院团委有权修改完善本条例。

2、对违反本条例的学生社团负责人,视情节给予处分,情节特别严重者,将不予发毕业证及学位证。

3、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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