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设施管理制度

2024-12-06

无障碍设施管理制度(精选11篇)

1.无障碍设施管理制度 篇一

第 99 号

《广东省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规定》已经2005年5月17日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十届6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5年7月1日起施行。

二○○五年五月二十六日

广东省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和管理,促进社会文明和进步,根据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城市道路、公共建筑、居住建筑、居住区等建设工程(以下统称建设项目),配套建设无障碍设施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规定。

建设项目无障碍实施范围,按照建设部、民政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以下简称《设计规范》)及本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无障碍设施,是指为保障残疾人、老年人、伤病人和孕妇、儿童等弱势人群的通行安全和使用便利,在建设项目中配套建设的服务设施。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对本级行政区域内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负有领导和监督责任。

各级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负责协调本行政区域内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

规划、建设、市政管理、交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对无障碍设施建设、养护和使用,实施监督和管理。

第五条 城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应当纳入城市建设规划。

第六条 建设项目的所有权人是该建设项目无障碍设施的建设义务人。所有权人与使用、管理人应当以协议的方式明确各自的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的责任。

第七条 配套建设无障碍设施,应当与建设项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使用。配套建设无障碍设施所需经费应由建设单位纳入建设项目经费预算。

第八条 无障碍设施的工程设计,必须执行国家行业标准《设计规范》的规定。建设工程设计总说明书中应当包括无障碍设计内容。

第九条 凡按照本规定应当配套建设无障碍设施的,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查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时,对不按照规定进行无障碍设施设计的,不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和查处不按照规定建设无障碍设施的行为。

第十条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经批准的规划设计文件进行无障碍设施的施工。

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在组织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时,应当同时对无障碍设施进行验收。未按规定进行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配套建设的无障碍设施经过验收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

对已建成的无障碍设施,建设单位应当设置指导和提示人们正确使用无障碍设施的图形标志。

第十二条 城市道路范围内无障碍设施的养护,由道路主管部门负责。其他建设项目中配套建设的无障碍设施的养护,由建筑项目的所有权人或者经营管理者负责。

无障碍设施的养护责任人应当按照规定对无障碍设施进行养护和维修,确保无障碍设施的正常使用。

第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毁、侵占无障碍设施,或者改变无障碍设施的用途。

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应当避免占用无障碍设施;确需占用无障碍设施的,必须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并且设置警示标志或者信号设施。占用期满,占用单位应当及时恢复无障碍设施的原状。

第十四条 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已建成但没有配套建设无障碍设施,或者已配套建设无障碍设施但不符合国家行业标准《设计规范》规定的建设项目,制定改造规划。

建设项目的所有权人或者经营管理者应当根据改造规划,对建设项目进行无障碍改造。

无障碍改造所需的资金,由建设项目的所有权人或者经营管理者承担。

第十五条 残疾人联合会、老龄工作委员会、妇女联合会以及其他社会组织或者个人有权对无障碍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实施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可以按照下列职责分工向有关管理部门反映:

(一)对损坏城市道路范围内无障碍设施的,由道路主管部门处理;损坏无障碍交通标志和信号设施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二)对擅自占用城市道路范围内无障碍设施的,或者虽经批准临时占用但没有按照规定设置警示标志和信号设施的,由道路主管部门处理。

(三)对侵占公共建筑、居住区中的无障碍设施或者改变其用途的,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有关管理部门接到情况反映后,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反映人。

第十六条 设计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八条的规定进行无障碍设计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

第十七条 施工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十条的规定进行无障碍设施施工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的规定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第十八条 建设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十一条的规定,未按照规定对建设的无障碍设施进行验收或者建设的无障碍设施验收不合格擅自交付使用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的规定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

第十九条 故意损坏无障碍设施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罚。

第二十条 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不履行法定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 新建高速公路服务区的有关无障碍设施建设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自2005年7月1日起施行。

2.无障碍设施管理制度 篇二

无障碍设施是为保障残疾人、老年人、儿童和其它社会成员的通行安全和使用便利,在道路、公共建筑、居住建筑和居住区等建设工程中配套建设的服务设施。它包括在城市干道、主要商业街、广场、步行街的人行道上设置盲道和提示音响信号装置;在市区和郊区人行道的交叉路口及人行横道等处设置缘石坡道。近年来,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残疾人状况发生明显改善,残疾人素质得到较大提高。随着残疾人群体参与社会生活能力的增强,残疾人对城市道路、公共服务建筑物等设置无障碍设施的愿望和要求也显得愈来愈迫切。

二、山地城市道路无障碍设施常见问题

1. 无障碍设施设置问题

因受山地城市地形坡度大、道路纵坡大的影响,在盲道和坡道的设置上存在许多困难。主要体现在多数道路都有盲道及方便乘坐轮椅的残疾人通行的坡道,但一部分坡道的坡度及宽度则不符合规范要求。附近的十字路口大都没有盲人专用的语音提示装置,给残疾人或老年人带来很大的不便(如图1、2)。

2. 无障碍设施后期的维护问题

山地城市绝大部分道路在建设之初均设有完善的盲道、坡道等无障碍设施。但在后期人行道、管道等的维护改造时,却忽略了对损坏无障碍设施的恢复和还原。造成盲道被切断,影响了无障碍设施的使用。

3. 无障碍设施管理方面的问题

在抽样调查中我们发现,无障碍设施的使用率偏低是一个主要问题。其主要原因在于市民对无障碍设施意识淡薄,导致盲道被随意占用等现象普遍。盲道设施完工后,由于相关单位对无障碍设施的管理没有引起足够重视,无障碍设施被挤占的现象较多,造成无障碍设施实际利用率偏低,形同虚设。

三、山地城市道路无障碍设施设计原则

结合山地城市道路的特点,无障碍设施的主要设计原则为:满足无障碍设施的广泛适用性的原则;整体协调、相关和连贯性的原则;易识别性要求的原则;无障碍设施交互性的原则;体现“以人为本”的原则。

四、山地城市道路无障碍设施设计研究

1. 山地城市道路盲道设计

(1)盲道材料选择

鉴于山地城市道路普遍存在线路弯急、纵坡坡大的特点,用于盲道的材质应选择抗滑性能良好并具有一定强度的材料。在纵坡较大地段建议用透水砖等摩阻力较大的多孔材料,在天桥等特殊地段也可选用塑胶等材料。不应选用光面花岗石,光面大理石等材料。

(2)盲道宽度确定

15~50岁成年男子行走两脚的总宽在30~40 cm之间,平均步长75 cm,鞋长25 cm,步净长50 cm。因此,人行道横方向的盲道、盲道交叉点和缘石坡道边用作提示作用的盲道宽度,要防步行跨过。引导直行的盲道,只要一支脚能踏上就可以,宽度规定为40~60 cm。为顾及视力残疾人直行走迹的左右摆动,可结合人行道上普遍采用的250×150 mm、250×250 mm行道砖。盲道设计宽度为2块砖宽较合适(0.25 m×2),即取50 cm宽。

(3)盲道设置研究

合理设置盲道在人行道上的位置,是盲道发挥最大作用的保证。盲道总体设置原则应顺直、行进盲道;保证连续,且无障碍物阻挡。对于行进盲道在人行道断面上的位置,应按照以下原则设置:人行道外侧有围墙、花台或绿地带,行进盲道宜设在距围墙、花台、绿地带0.25~0.50 m处;人行道内侧有树池,行进盲道可设置距树池0.25~0.5 m处;人行道没有树池,行进盲道距立缘石不应小于0.50 m;人行道成弧线形路线时,行进盲道宜与人行道走向一致。

在城市人行道上,应在所有障碍前的适当距离设置提示盲道。具体位置主要有:行进盲道起终点处;人行道中有台阶、坡道和障碍物处;人行横道口、广场入口、地下铁道入口、公交车站处、人行天桥、人行地道等处。根据调查发现,其中公交车站处、人行天桥、人行地道处的提示盲道设置极不规范。

2. 山地城市无障碍缘石坡道设计

缘石坡道位于人行道口或人行道两端,主要使乘轮椅者和使用手推车的人避免了人行道路缘石带来的通行障碍,方便行人进入人行道行驶的一种坡道。

由于山地城市道路纵坡大,部分地段道路存在高差较大的问题,因此为无障碍缘石坡道的设置带来困难。针对山地城市特有的地形条件,应对高差较大的地段缘石坡道进行特殊设计。主要的设计方案可采用设置独立式坡道、平行式缘石坡道、转折式坡道等形式。

3. 山地城市梯道台阶的优化

在山地城市的人行道上,往往存在着高差的突变。在这些路段,有些设置为坡道,更多的则是为了路面的平整,设置l~3个台阶。平直人行道突然增设的台阶,行人不易观察到,容易发生危险。因此在路面高程的突变人行道上,应该尽可能使用坡道替代台阶。如果无法代替,则在台阶上喷涂警告颜色,以引起行人注意(如图3)。

4. 无障碍交通标志设计

建议在主要建筑物的入口、公共卫生间、公共停车场、公共通道等位置都应设置无障碍标识。标识应该采用国际通用的无障碍标识,同一区域的标识要统一且具有连续性。标识的设置要简单,避免使用过于复杂的标识;标识的设置要醒目、牢固。

五、新工艺、新技术在城市道路无障碍设施中的应用研究

1. 导盲路牌

导盲路牌、站牌是人对盲道的补充,导盲路牌的设置高度宜距地面约1.3 m,以便盲人触摸。导盲路牌宜设置在盲道两侧合适的或交叉口处等位置,路牌上分别用汉字和盲文指示,可方便盲人获取信息。盲文信息应清晰、简洁、凹凸感强,使盲人方便触摸,准确地获取信息。针对现有路牌,可在路牌杆的适当高度加设盲文,将其改造为带有导盲功能的路牌。

2. 盲文公交站牌

盲文公交站牌是在现有的公交站牌上增加盲文信息,为盲人服务的无障碍设施。在公交站台使用盲文公交站牌,可使视障人士了解公交信息,充分体现人文关怀。故建议对现有公交站台的公交站牌进行改造,增加公交线路、站点等方便视障人群的盲文标示,方便盲人乘坐公共汽车(如图4、图5)。

3. 人行横道过街音响提示器

人行横道过街音响提示器是在人行横道两侧设置的、通过相应的语音提示,方便视障人士过街的无障碍设施,该设施的运用可有效解决盲人过街的困难。

建议对现有人行横道的红绿信号灯处进行相应改造,增加音响装置。方便视障人士过街。

六、结语

道路无障碍设施设计是城市进步的标志,它体现了对弱势群体的关怀。本文通过对山地无障碍设施设置的特点研究,提出了山地城市坡道、盲道、盲文站牌、盲人过街音响装置、无障碍标识牌等设施的设计建议,对山地城市道路的无障碍设施设计具有指导意义。

摘要:近年来,无障碍设施建设在国内长足发展,并取得了可喜的收获。但山地城市道路无障碍设施设计研究,却仍是国内无障碍设施研究中的空白。在有限的道路界限和特殊的地形条件下,如何铺设并满足障碍人群使用的无障碍设施仍然是一大难题。

关键词:无障碍设施,道路,设计,研究

参考文献

[1]严亚丹,过秀成.城市公共交通无障碍设施一体化实施对策研究[J].交通运输工程与信息,2011(03).

[2]管家庆,杨艳.武汉市公共环境的无障碍设计研究与思考[J].中外建筑,2010(07).

[3]周圆圆.国内外城市无障碍规范研究[D].北方工业大学,2012.

3.无障碍设施颜色规范化调查研究 篇三

摘 要:提出现阶段我国无障碍设施和无障碍标识存在的问题;研究城市中无障碍设施的颜色分类,并提出合理的建议和解决方法;建议无障碍设施的颜色和标识系统化、规范化设计;提出无障碍设施颜色规范化设计的作用和好处。

关键词:无障碍设施;无障碍标识;标识和颜色

随着国家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无障碍设施的建设也越来越受到重视。无障碍设施的规范化设计实施,体现了现代社会的文明程度、人们素质的整体进步、城市基础设施的人性化等方面。不论是政府在进行市政建设时强制实施《无障碍设计规范》的规定,还是障碍人群对无障碍设施的需求以及正常融入社会生活的迫切愿望,甚至是普通民众对于障碍人群的关心程度,都推动了一个城市中无障碍设施的推行。基础建设是否关心到城市中居住的每一个人,是一个城市市政设施是否真正完善的体现。

一、无障碍设施的现状

无障碍设计是联合国组织于1974年提出的设计新主张。即一切有关人类衣食住行的公共空间环境以及各类建筑设施、设备的规划设计,都必须充分考虑具有不同程度生理伤残缺陷者和正常活动能力衰退者(如残疾人、老年人)群众的使用需求,配备能够应答、满足这些需求的服务功能与装置,营造一个布满爱与关怀、切实保障人类安全、方便、舒适的现代生活环境。

(一)无障碍的产生和发展

我国建设部早在1989年就颁布了“试行设计规范”,1998年又作了补充规定,至2001年再次修改。2001年8月1日发布《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2001),后名称修订为《无障碍设计规范》(GB 50763-2012),是目前最新、最有权威的无障碍规范。

(二)无障碍设施颜色现状

近几年来,各大城市在设计建设的过程中都很注重颜色的系统化、统一化、整体化;基础设施的完善方便了人们的生活、提高了城市的整体形象和品质。但是城市无障碍设施的颜色有时候为了满足整体颜色的协调并没有过多地区分开来,以至于出现盲道设施与步行道颜色一样,正常行走者和视力较弱者无法分辨从而产生了“障碍”;无障通道和设施的提示牌颜色与其他各类提示牌颜色无异,致使有需要的人忽略提示;标示标牌被障碍物遮挡;无障碍设施的颜色与周围设施颜色对比太过于温和,没有起到一定的警示作用从而被频繁占用、毁坏。(图1)盲道的颜色与人行道颜色一致,不利于视力较弱者辨识。

(三)无障碍标识颜色现状

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制定的《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9部分:无障碍设施符号》(GB/T 10001.9)于2009年正式实施。规定了15个供残疾人、老年人、伤病人及其他有特殊需求的人群使用的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但在规定中并没有对无障碍标识的颜色有过多的规定,只是限定无障碍标识的颜色要醒目利于识别。最常见的标识是蓝色底图和白色的图案结合而成的标牌,这对于正常的无障碍人群来说可以满足日常出行的需要,但是视弱者和老年人对于颜色的分辨能力不够、减退、对无障碍设施的更多需求等因素,使得他们更需要颜色对比强烈的标识来起到提示和警示作用。

现实中,无障碍标识在整套标识系统中只占有一小部分,但是起到的关键性作用却不可小觑。例如无障碍停车位,一般公共场所设置的无障碍停车位都是在地面上画上黄色或者白色的无障碍停车标识,但是在立面上或者引导标识上并没有给予指示,导致“有障碍”开车人群并不知道这个场所是否有无障碍停车位或者找不到无障碍停车位的位置,这其实是在无形中形成了二次障碍。

二、无障碍设施适用范围

无障碍设施是现代城市中必不可少的市政建设设施,针对的不仅仅是“有障碍”人群,已经扩展到了服务于所有人的范围。在逐渐兴起的关爱“有障碍”人群的热潮中,如何从细节方面着手来丰富和满足所有人的需求便成为了无障碍设施建设的重中之重。

(一)无障碍设施适用人群和场所

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已经致力于服务所有参与对象。无障碍设施要保证在满足有需求的人群使用的同时还不阻碍正常通行的各类设施和道路,并以不产生二次阻碍等为条件。

无障碍设施被规定为市政建设或者公共场所中强制执行的设施建设。无障碍设施渐渐融入人们的生活和工作,不只为满足国家规定的条文,更是因为这些设施能够方便市民的出行和日常生活。

三、无障碍设施的颜色建议

无障碍设施大多为了满足城市规划的整体性而牺牲颜色的作用,这其实对无障碍的作用有一定的削减。广义的无障碍设计概念包括图形化的信息指示,用色彩、材料、光影等手段进行多元化的信息传达、人性化的视觉引导系统和软件上的无障碍设计工作,颜色与其他硬质设施配合能够发挥设施的最大功能。

(一)颜色色谱

颜色的对比分为好几种,常见的有冷暖对比、纯度对比、色相对比、彩度对比、补色对比等。强烈的对比色不建议长时间大面积的使用。在各种对比中,最为常见的就是色相和补色对比,这两种颜色效果最为强烈、明显。

1.色相对比:在色谱盘上对比距离约120度左右,为强对比类型,如黄绿与紫红色对比等,效果强烈、醒目、有力、活泼、丰富。一般需要采用多种调和手段来改善这种强烈的对比效果。

2.補色对比:在色谱盘上色相对比距离180度,为极端对比类型,如红与蓝绿、黄与蓝紫色对比等,效果强烈、眩目、响亮、极有力度。

(二)无障碍设施及标识颜色的重要性

无障碍设施和标识起到对无障碍者的提示、警示,对有障碍者的引导、帮助等作用。目前对无障碍设施实施规定化颜色比较困难:一是因为整体面积很大,实施起来更加破坏城市的整体性;二是鲜亮的颜色容易产生视觉疲劳,从而起到相反的效果;三是维护起来相对其他市政设施来说更加困难。

将无障碍设施单独表示出颜色主要是出于两个方面的考虑:1.对无障碍者人群起到警示的作用,不至于出现占压、毁坏、无视等情况(如图2所示,只能够设立警示牌来提醒路人不要占压盲线);2.对有障碍者人群起到提示的作用,鲜亮的颜色可以明确地标示出使用范围、内容、位置和无障碍情况等。如果前期在设计中没有注重这一项内容,那么可想而知,后期的管理、维护等都会相继出现问题。

(三)无障碍设施及标识的颜色

需要强调颜色对比的设施有盲道、标识标牌等。盲道建议使用颜色亮度较高的色调,日本的市政建设中把盲道设计为中黄色,黄色本身比较明亮,对弱视者和光线不敏感者在视觉上比其他颜色更为明显,更容易发现。同时,鲜亮的颜色更有助提示无障碍人群,帮助他们认识无障碍设施的位置、作用,提醒市民自觉维护无障碍设施,不要占压、毁坏等。

现阶段我国通用的标识颜色有:红字蓝底、红字白底、红字蓝底、白字蓝底、白字红底、黑字蓝底、黑字白底、橙黄色提示符号、绿色道路符号等,形状有圆形、圆角方形、三角形、和指向型。个别旅游景区会根据自身特点设计出棕色底或者更加丰富的颜色标识。无障碍标识标牌属于标识中一个特别的分支,不仅需要在颜色上区分,还需要在内容上和尺寸高低上做出更为严格的规定。

(四)标识的规范化设计建议

在满足现有的标识颜色和规格的前提下,利用颜色对比强烈更加使人注意的特点,完善无障碍标识提示、警示的作用,笔者认为可以在导向设计中增添一项无障碍标识标牌的规范化设计。采用蓝色(R:0,G:0,B:255)和橙色(R:225,G:124,B:3)两种对比强烈的颜色、以3:1的比例、国际通用的残疾人标识、制作出通用化的无障碍提示标牌,满足提示“有障碍人群”需要的设施所在的位置、满足警示“無障碍人群”爱护、保护无障碍设施的作用、满足弱视和视力不佳的人群对无障碍设施的需要等。如图3,无障碍标示标牌通用理念化设计。

(五)无障碍设施及颜色的维护

无障碍设施和标牌一旦投入使用,就需要后期维护的跟进。因为颜色较亮,容易脏污,需要时常进行清理。同时,不仅仅是日常清洁,社会中的每个人都应该树立爱护无障碍设施的责任,认识到无障碍设施的重要性,从自身做起保持无障碍设施的完整、干净、有序。

四、小结与展望

由于城市在不停地发展,人类的需求也会不断地扩大,本次调查研究还有很多不足之处。但是通过本次研究的结果希望可以做到:城市和“无障碍”人群更多地重视“有障碍”人群在城市生活中的需求;希望能够在标识和色彩方面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希望无障碍标识及颜色规范化的的产生和应用;希望更多的人能够通过本次调查研究了解无障碍设施的基本知识。

参 考 文 献:

[1]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统计数据[EB].http://www.cdpf.org.cn/

[2]刘霞.城市公共环境标志设计人性化研究[D].北京工业大学,2006.

[3]焦涛.以城市标志系统设计建立城市特色形象[J].山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0,(02).

作者简介:

金雅庆,吉林建筑大学教授。

4.无障碍设施管理制度 篇四

并政发[2010]5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现将《太原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太原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我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促进社会文明和谐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是指保障残疾人独立、安全、便利地参与社会生活的物质环境和信息交流环境建设与管理。

第三条 我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公共建筑、城市道路、居住建筑、居住区等工程(以下简称建设项目)配套建设无障碍设施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建设项目无障碍设施建设实施,按照建设部、民政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2001)(以下简称《设计规范》)及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无障碍设施建设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除新建项目无障碍设施建设投资外,每年在城市建设预算中按照不少于当年城市建设总预算1%的比例设置无障碍建设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公共无障碍设施改造和维修养护、公共信息无障碍建设投资、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宣传、表彰奖励等支出。

第五条 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由市无障碍建设工作领导组协调组织,市城乡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牵头,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业主全面负责、市民积极参与原则,实行建设、维护、管理和监督分工负责制。

市无障碍建设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召集领导组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督促检查各责任单位工作开展情况,依法推进我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

第六条 无障碍建设和管理职责

市城乡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已建城市道路、桥梁等市政基础设施配套建设中无障碍设施维护改造。

市市容环卫部门负责城市公共厕所建设中相应数量无障碍厕所或厕位配套建设,并在城市主要道路交叉口设立无障碍厕所或厕位分布图。

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编制无障碍设施建设规划,并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批后纳入城乡规划管理。

住建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新建城市道路、桥梁等市政基础设施配套建设中无障碍设施建设,监督管理新建项目无障碍设施建设。

房产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实施物业管理的居住小区、居住建筑无障碍设施维护。

水务、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分别负责河道、公园无障碍设施建设、改造和维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城市道路、盲人过街提示音响人行横道安全岛轮椅通行设施建设、改造和维护。

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公共交通运营线路无障碍车辆和盲文站牌设置,公交车辆字幕报站和语音报站系统标识配备,客运出租无障碍车辆配备。

文化产业、文广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影视作品加配字幕,开办手语节目,在公共图书馆设置盲人阅览室等;督促新闻媒体加大对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的宣传,免费刊播无障碍建设和管理公益广告,推进无障碍信息交流工作。

商务、卫生、教育、体育、旅游、民政、邮政、科技、金融保险、铁路、民航等行政主管和行业管理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110、119、120、122等紧急呼叫系统责任单位应加强听力、言语残疾报警和急救设施功能建设。

各县(区、市)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

第七条 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应当按照《设计规范》配套建设无障碍设施,与建设项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交付使用,并与建设项目周边已有的无障碍设施相衔接。已建项目未按规定配套建设无障碍设施或已建无障碍设施不符合《设计规范》的,设施产权人或管理人应按要求进行增设和改造。

第八条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对外办公场所停车场,65个以上停车位公共停车场和大型商场、二级以上医院、三星级以上酒店停车场应当在方便残疾人通行的位置设置符合标准的残疾人专用停车位并设置显著标识,供残疾人驾驶或乘座车辆使用。已建成但未设置残疾人专用停车位的,应当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改造任务。

第九条 各级规划和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前,应对配套建设无障碍设施内容进行审查,不按本办法规定配套设计、建造无障碍设施的,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不予核发许可证。

第十条 施工单位应按照经批准的设计文件配套建造无障碍设施。建设单位应按照《设计规范》对已建成的无障碍设施设置引导图形标识。

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组织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应同时验收配套的无障碍设施,并将含有无障碍设施建设内容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报同级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受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委托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将无障碍设施建设内容列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第十二条 对已建成但未配套建设无障碍设施或已配套建设无障碍设施但不符合规定标准和要求的建设项目,城乡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责令建设项目产权人或管理人制定改造计划,对无障碍设施进行改造。

第十三条 无障碍设施产权人或管理人应认真对无障碍设施进行日常维护和管理,确保无障碍设施正常使用,并对设施的使用安全负责。无障碍设施无法正常使用或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及时修复整改。

第十四条 市无障碍建设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根据各责任单位制定的无障碍设施改造维护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专项预算,报市政府审批下达。除政府直接投资的公共无障碍设施外,其它无障碍设施由建设项目产权人或管理人承担。第十五条 残联、民政、老龄、妇联等部门可聘请义务监督员,对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建议,进行监督。

第十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损坏、侵占无障碍设施或改变无障碍设施用途;因城市建设或重大社会公益活动需要临时占用无障碍设施时,应经无障碍设施产权人或管理人同意,并报市无障碍建设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批准,采取必要的替代防护措施;临时占用活动结束后,及时恢复无障碍设施原状。

第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爱护无障碍设施,有权对破坏无障碍设施的行为进行劝阻和举报。对在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5.老年无障碍设施用品的讨论 篇五

关键词:老年产业,人机工程学,无障碍设施

1.前言

所谓“老年用品”,顾名思义就是适合于老年人使用的产品。国内目前有60岁以上老年人1.5亿,约占全国总人口数的12%。人口老龄化为我国老年产业的形成和发展提供了客观需要和外在的基础条件。我国老年人的需求市场尚未得到应有的重视及适合的发展,我国正在从小康向中等发达转变,家庭结构功能的变化要求社会必须建立和健全适应老年人生活、学习、工作、娱乐的产业群和产业链。

中国的老年人群,在不同地区、不同年龄、不同性别、不同健康状况等方面都存在着很大的差异性,正是这些差异客观上造成了老年产品市场所具有的复杂化和多样化的特点。坚信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结构的不断发展和完善,老年用品产业的发展必将成为一个值得政府、企业和全社会共同关注和努力的问题。

2.老年人群基本状况及分类

2.1老年人群的分类与现状

按照老年人的年龄结构和身体健康状况,将老年人群体大致划分为三类:低龄老年人,即60岁左右,身体基本健康;体弱多病、残障老年人;高龄老年人,即80岁以上,生活自理能力较差或不能自理。

在上述的三类老年人群体中,残障老年人这一较特殊的群体特别值得我们关注。据中国残障联盟公布的一项统计数字显示,目前中国有六千多万残障人士,60岁以上的残障老年人有23,832,000人,占残障人总数的39.72%,我国残障老年人的比例是明显偏高的。

2.2 不同老年人群的基本需求特征

由于老年人群的复杂性和多样性,必须针对不同的老年群体提供相应的产品和服务。按照老年人的年龄结构和身体健康状况,将不同阶段的老年群体的不同需求划分为以下三类:

1)60岁-69岁的低龄老年人。这些老年人由于身体基本健康,大多数依然与社会联系紧密,非常注重自身形象。除必要的实物性消费外,在文化、娱乐、教育、体育以及外出、旅游、观光等各方面活动的欲望都比较强烈。

2)70岁-79岁的中龄老年人。这些老年人依然需要一定的物质消费和社交活动,但逐渐呈现出对医疗、护理、药品、保健品以及相应服务性消费的需求明显上升。

3)80岁以上的高龄老年人。这些老年人中,大部分由于年纪大了或是有疾病,生活自理能力较差或不能自理。要为其提供护理服务,特别护理设施、特殊商品和服务。

3.国内外老年产品发展现状

3.1 我国老年产业发展现状

老年产业包括传统老年产业和现代老年产业这两个方面。传统老年产业涉及有如服装、食品、特殊商品、交通、保健、老年福利设施等行业;现代老年产业包括如娱乐、旅游、住宅、社区服务业、老年教育等行业。然而,到目前为止,我国的老年用品和相关的服务市场的现状还远远不能满足当代老年人的需求。老年产业和产品供应与老年消费者衔接明显不足,形式单

一、科技含量低是共同的缺点,老年人的吃、穿、用等商品的开发和生产长期被忽视。导致以上种种现状的缘由可归结为对我国老年产业的认识不足、政策不到位、规模不大和缺少产业标准。

3.2 国外老年产业的发展情况

纵观世界,许多国家对老年人的生活健康问题都十分关注。这几年出现了专为老年人设计的手机,适用于老年人的药品,功能齐全的轮椅、按摩床,专为老年痴呆症患者设计的游戏机,老年人家居安全防盗系统,具有保健按摩功能的座椅式马桶,老年人助听器以及可以调节高度的汽车座椅等等。在发达国家,老年人用品市场早就成为未来十大市场之一,相比之下,我国的老年用品市场明显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3.3 中国老年人急需的十大类产品

老年人群的消费总体变化趋势还是与年龄增长有着必然联系的,了解老年人群基本特征状况,为我们能够正确把握老年需求和开发老年用品产业提供了科学的依据。调查表明,中国老年人目前急需以下十大类产品:1)卫生健康服务业;2)家政服务业;3)日常生活用品业;4)保险业;5)金融业;6)房地产业;7)旅游和娱乐业;8)教育产业;9)咨询服务业;10)其它特殊产业。看到了老年人的巨大需求,亟待开发,设计者们应该把握老年人的消费心理和需求趋势,创造出更具市场价值、更适合于老年人使用的产品。

4.工业设计指导下老年产品的设计原则

4.1 工业设计理念的指导意义

开发老年产品必须充分重视工业设计的指导意义,在工业设计理念化为实际操作的过程中,可以遵循这样的原则,就是“产品的设计要人性化”,“产品的设计有全局观”和“产品的设计须可持续”—— 始终贯穿“以人为本”的工业设计原则。

4.2 老年产品设计开发的基本原则

在工业设计理念的指导下,通过对老年产品中现有的、不够理想的和极具潜力的、有待开发的产品进行研究分析,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

1)产品功能开拓

目前,国家标准列出的残疾人和老年人辅助器具类产品有700多个品种,但实际生产开发的还不足300种。要真正走到老年人群中去,了解老年人的需要,关注他们的生活质量,从材料的选用、外形的设计、多功能及舒适性等方面进行多种不同的改进尝试和特殊设计,为老年人开发出适应面广、舒适且个性化程度高的用品。

2)造型颜色时代感

设计老年产品在造型上要根据老年人群不同的年龄阶段、不同的地域环境、不同的气候条件、不同的民俗习惯等差异性,做出相应调节。充分考虑老年人的接受观念和接受能力。色彩上不可过于对比刺激,但是要一改以往大多数老年产品颜色黯淡,色彩单一的缺点,增加产品的个性化和时代感元素的应用。

3)材料结构技术

老年人的产品无论设计得如何“好”,真正涉及到老年人利益的是这个产品所承诺的各种功能的最终实现和安全可靠,不能让老年人在实际使用时才发现毛病,更不要将一些过于复杂的结构和功能强加于老年产品。设计者和生产者不能通过改进技术,加大产品科技含量的话,再好的造型色彩设计也不能赢得老年人的青睐。

4)包装营销

老年产品的开发设计中,包装和营销是不可或缺的部分。大多数老年产品本身就忽视与最终使用者的信息交互,忽略了产品的包装,广告宣传、销售策略。因此,只有以优秀的创意,先进的技术,再融合各种文化、人文、审美心理学、消费心理学等因素和要求完成一整套产品设计,以满足老年人的不断提高的对生活质量的消费需求。

5)行业规范和标准

随着我国的老年产业的发展和完善,必须制定一系列相应的行业规范和标准,才能设计出更加适合于老年群体使用的合格产品。具体的行业规范和标准应涉及到:a)老年产品大类的定义和小类的划分。b)产品外

形尺寸、功能、价格、规模、系列等标准。c)特殊老年产品的强制标准。d)老年产品应与公共设施、道路建筑规划统一。

4.3 充分考虑人机工程学在老年产品开发设计中的运用

评价一件老年产品在人机工程学方面是否符合规范,可根据以下的标准:

a)产品与老年人人体尺寸、形体及用力是否配合;

b)产品是否便于老年人使用;

c)是否防止操作时产生意外伤害,错用时发生危险;

d)各操作单元是否实用;各组件在安置上能否准确无误、易于辨识;

e)产品是否便于清洗、保养及修理。

老年产品的开发除了包括一般的大众消费品之外,还须为特殊的老年人群专门设计,综合考虑人机工学。收集分析老年人的基本人体尺寸、健康状况、人格特征、消费心理、使用特点、生活偏好、活动时间分配、家庭空间运用等,并建立起相应的资料库。

4.4 无障碍环境与通用设计

人步入老年再随着年龄的增长,生理和心理会发生很大的变化,无论是肢体还是感官、智力、接受能力以及适应环境的能力,都会不同程度地出现衰退、下降、迟钝。老年人对公共场所和住宅中的部分设施,逐渐感到有不同程度的障碍,应该尽量实现无障碍。无障碍环境包括物质环境、信息和交流的无障碍。国际通用的无障碍设计标准大致有六个方面:

1)在一切公共建筑的入口处设置取代台阶的坡道,其坡度应不大于1/12;

2)在盲人经常出入处设置盲道,在十字路口设置利于辩向的音响设施;

3)门的净空廊宽度要在0.8米以上,采用旋转门的需另设残疾人入口;

4)所有建筑物走廊的净空宽度应在1.3米以上;

5)公厕应设有带扶手的座式便器,门隔断应做成外开式或推拉式,以保证内部空间便于轮椅进入;

6)电梯的入口净宽均应在0.8米以上。

出于这种考虑,“通用设计”的理念也在迅速渗透。所谓“通用设计”就是从设计和规划阶段就使得产品和建筑物具有普适性,不论是否残疾或年龄大小,任何人都能方便地使用。今后,相信该理念会成为城市建设和产品制造中必不可少的条件。

5.结论

通过对国内老年产业的宏观分析和现有老年产品的调研,探究老年人的实际需求,为进一步研究老年产品的改进和开发提供更多的依据,为老年人群提供更加人性化的产品和服务。同时,借鉴国外老年产业的发展经验,结合我国国情,制定适合我国老年产品的开发设计原则。综合运用工业设计的理论与实践知识,充分考虑人机交互,符合审美要求,形成完善的老年产业链和相应的设计规范和标准体系。

参考文献

[1].王传馥,人口老龄化挑战全球,上海老龄科学,2004年第3期(总43期)

[2].周美玉,工业设计应用人类工程学,中国轻工业出版社,2001

[3].丁玉兰,人机工程学(第三版),北京: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2005.1

[4].高楠,工业设计创新的方法与案例,化学工业出版社,教材出版中心,2006.1

6.群众对无障碍设施的认识调查问卷 篇六

尊敬的市民:

您好,我们是中南大学城市规划专业的学生,正在做有关于黄兴路步行街周边地区无障碍设施的调查。无障碍设施,是指为了保障残疾人、老年人、病人、儿童和其他社会成员的通行安全和使用便利,在道路上、公共建筑、居住建筑和居住区等设施工程中配套建设的服务设施。

针对长沙市无障碍设施建设的现状,本课题小组特设此问卷,请您客观陈述您的观点,感谢您的合作。

1.您对无障碍设施是否关注?

A.是B.否

2.您知道的无障碍设施有哪些:(可多选)

A.缘石坡道B.盲道C.无障碍厕所D.坡道与梯道E.盲文

F.公交车站等候区提示盲道G.盲人过街音响信号H.无障碍人行天桥

3.您生活周边的无障碍设施如何?

A.比较缺乏B.根本没有C.存在且较好,还有待改进D.很完善

4.日常生活中,您看到过残障人士在使用无障碍设施吗?

A.经常看到B.很少看到C.从来没见过

5.您身边的残疾人使用公共设施时曾遇到哪些困难?(可多选)

A.上下公交车不便B.公共卫生间使用不便

C.无法使用过街天桥、或地下通道D.残疾人专用设施被破坏、占用或根本没有 E.大部分建筑、公共设施都有台阶,同时配备轮椅缓坡的很少

6.有报道写到“轮椅、童车下楼总遇台阶,老人、小孩出门都是障碍”,如何看待类似的(如小区楼房或大厦出口设有台阶)情况呢?

A.对他人出入的影响不大B.对轮椅和童车出入都有一定的影响

C.经改进后,效果明显改善

D.现在基本都没有这样的出门障碍了

E.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到目前为止,您建议下面哪些地方需要完善无障碍设施建设?(可多选)

A.银行B.红绿灯路口C.居民小区D.学校E.餐饮厅

F.火车站G.公交站H.个别购物中心I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

8.为更好地便利残疾人等弱势群体,您认为公共设施需要作何改善?

A.让现有公共设施能发挥作用,合理利用

B.条件许可时改造原有的公共设施

C.在修建时征求残疾人等弱势群体意见

D.设计时充分考虑各种人群的使用特点

除此之外,你能否再提出几个关于加强残疾人设施建设和管理的建议?

7.无障碍设施管理制度 篇七

世界人口日趋老龄化已是一个全球性的问题。正在纳入各国社会和经济发展战略之中的养老发展战略已摆在各级政府工作的主要议程之上。在我国,这个问题尤为突出。2013年出台的《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提出中国养老服务业的发展目标,即到2020年,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1]。

许多老社区纷纷响应国家号召,努力创建“居家养老”型社区。但不少建筑设施建造时间久远,一些设施不能满足老年人的生活需求。于是,针对这一现状,结合无障碍设计规范,对社区的无障碍设施进行调查。通过对嘉兴市的王安社区、文秀里社区、放鹤花园北区、南溪花园、文昌社区、松鹤社区以及中央花园等社区无障碍设施的调查分析,发现许多不足点,比如楼梯的踏步太高、宽度太窄,没有无障碍电梯,公厕内没有设置无障碍厕所等等。但几乎每个社区在社区的出入口、道路和场地设施这三个方面都存在着大大小小的问题。本文就从这三个方面的无障碍设施入手进行调查与设计。

1 出入口

出入口一般指室外不同空间之间的连接亦或是室内外空间之间的连接。如单元楼与室外之间的出入口,是老年人进出活动的必经之路,因此出入口的无障碍设计显得十分重要。

经调查分析,发现有以下几点现象:(1)室内外有高差,但没有设置坡道过渡,即使有坡道但坡道不符合规范要求的;(2)入口处有障碍物。

针对这两点提一些意见及设计方案:(1)根据室内外高差的高度分为两种情况。1)高差在15mm以上,无台阶设置的,如图1所示,可以用混凝土或者其他防滑材质的材料铺设坡度为1:50的坡道过渡,并设置安全扶手,入口宽度需大于1.2m,方便轮椅出入;1)有台阶,但无坡道的,在场地允许范围内按照规范要求设置无障碍坡道,如表1所示。若场地有限,可设置升降平台,来代替无障碍坡道。(2)为了便于管理,防止非机动车堵塞出入口,有些小区在单元楼下的出入口处设置石墩子,如图2所示。此行为虽然有利于管理车辆,但给出行的老人带来不便。石墩子间距小于1.2m,轮椅无法通过,而且有些障碍物有尖锐的棱角,存在安全隐患。显然这种做法是不科学的,建议在入口处安放无障碍识别标志,提醒人们勿随意停车。

2 道路

道路分为行车道、步行道及停车场。步行道主要包括与行车道结合设置的人行道,独立设置的步行道和与景观结合设置的园径三类[2]。小区道路应遵循“顺而不穿,通而不畅”原则,以方便老人的出行。

2.1 人行道

在居家养老社区中,使用轮椅来代步的老人占据大数,所以人行道应当强调无障碍设计。目前大多数旧社区都是人行道与行车道为同一道,人车混行,导致交通不顺畅,同时危险系数大幅度上升,如图3。为了保障老年人出行安全,道路可采用人车分流,在行车道的两侧划分有效宽度大于等于1.2m的道路作为无障碍通道,利于坐轮椅的老人通行。针对图3路面较窄的情况下,可以把绿化带改造成无障碍通道。道路如果纵向断面坡度在1/25~1/27时,每隔长度10~15m或坡度1/17~1/12时,至少每隔10m就应该设置0.15m以上的水平部分[3]。在人行道上应防止出现电线杆、标志牌、邮筒信箱、交通标志等物侵占人行道。图4为某社区道路临时设置的坡道,侵占了人行道,给老人出行带来不便。

2.2 园径

园径,作为老年人健身、休闲、社交的场所,理应加强对道路的设计。经调查了解,园林路径大多是弯曲悠长的,从而达到曲径通幽的效果,但这会导致老人失去方向感。因此,在道路上需设置指示牌,指示牌应放在合理且醒目之处,并色彩鲜明,便于视力不佳的老人识别。在道路两旁也要增加休憩设施,供老人途中休憩。至关重要的是园内小路路面应防滑,有不少社区为了增加公园的美感,在园内都铺设了烧结砖如图5。殊不知,人在雨后行走在这种方砖上十分容易打滑,而且其砖与砖的隙缝间容易长青苔,增加了光滑程度。因此,户外地面应当铺设防滑地砖,若是用水泥浇筑则应铺防滑条来防止老人摔倒。

3 场地设施

3.1 滤水箅子

在道路两侧都应设置滤水箅子,避免道路的积水。很多社区室外地面的滤水箅子孔洞宽度均超过了15mm。如图6所示,这样的设计虽可以加大排水量,但会给老人带来麻烦。过宽的箅子孔洞,会卡住拐杖及轮椅的小轮。建议社区可购买如图7所示的类似产品,表面有突起物可防滑,且间隙小,空隙不足10mm,可避免拐杖和轮椅轮子被卡现象的发生。

3.2 缘石坡道

缘石坡道位于人行道口或人行横道两端,避免人行道路缘石带来的通行障碍,方便乘轮椅者进入。通过实地调查测量,发现王安社区主道路与园径交叉口没有设置缘石坡道,如图8;文秀里社区的缘石坡道坡度,经测量计算为1/10,大于1/12,不符合规范。据规范要求,缘石坡道的坡面与车行道之间宜无高差;当有高差时,高出车行道的地面的距离应大于10mm,坡面应平整防滑[4]。为了合理地连接道路,目前有多种缘石坡道的类型,如全宽式缘石坡道、三面坡缘石坡道,可根据具体情况对其进行修改。

3.3 室外台阶

台阶是老人发生摔倒事故的频发地,尤其是室外台阶。室外台阶易接触水,容易打滑,因此台阶上要设置防滑条,或者采用表面不光滑的大石条,必要时在两侧设置扶手。另外应加大踏步宽度,降低踏步高度以方便老人行走。台阶的踏步宽度不宜小于0.30m,踏步高度不宜大于0.15m。台阶的有效宽度不应小于0.90m,并宜在两侧设置连续的扶手[5]。当台阶有效宽度大于2.2m时,应在台阶中间再加一道扶手。如图9所示,王安社区的公园中的亭子处台阶踏面瓷砖并非防滑砖,且没有无障碍坡道及扶手,不利老人行走。

4 结语

针对以上内容,经梳理得出以下结论,见表2。

目前,居家养老已然成为了当代老年人安度晚年的一种方式。社区的无障碍设计就是为了消除老年人身体、能力上的差异,改善他们的生活质量,减轻上班族的压力。居住区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应当逐渐引起社会各阶层人们的关注,共同为无障碍设施的建设添砖加瓦。

摘要:文章结合《无障碍设计规范GB 50763—2012》,对居家养老社区的无障碍设施进行了调查分析,并提出不足之处与优化设计的建议,希望可以为居家养老社区无障碍设计提供参考。

关键词:居家养老,社区,无障碍设施

参考文献

[1]佚名.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2013),北京养老产业发展报告(2015)[R].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5:212-223.

[2]顾宗培.社区室外环境的道路适老性研究[J].住区,2014(05).

[3]李琴.探讨居住区外环境无障碍设施设计[J].现代装饰(理论),2015(02).

[4]GB 50763-2012,无障碍设计规范[S].北京:中国建筑工出版社,2012.

8.无障碍设施管理制度 篇八

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各区质监站,东风质监站,市站各监督科: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开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要求,大力推进建筑工程无障碍设施和住宅工程配套信息管网工程的建设质量,提升城市品质,根据《湖北省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规定》(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317号)和《市建委关于加强新建住宅工程配套信息管网同步建设工作的通知》(武建[2009]63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建筑工程无障碍设施和住宅工程配套信息管网工程专项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10年4月1日起,全市规划区内所有建筑工程的无障碍设施和住宅工程配套信息管网工程必须实行专项验收。

二、专项验收工作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各方参加。

三、专项验收合格后,必须填写《建筑工程无障碍设施验收记录表》(附表1)和《住宅工程信息管网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附表2),参加验收各方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纳入竣工验收资料中,并报相关质量监督机构。

四、工程竣工验收时,施工单位的竣工报告和监理单位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中,应对无障碍设施和配套信息管网工程的施工及专项验收情况进行专题说明。

五、未进行专项验收或专项验收不合格的单位工程,不得组织竣工验收。

六、全市各级监督机构在竣工验收监督时必须同时检查专项验收情况,核查相关资料。

七、工程建设要严格按照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相关施工技术标准,进行无障碍设施和配套信息管网工程的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设计,不得偷工减料,做好质量检查和记录。

八、全市各级监督机构要加强管理,对擅自修改无障碍设施和配套信息管网工程设计、重大设计变更没有重新报审,以及违反质量管理规定等行为,要责令整改,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拒不整改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相关监管部门要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行政处罚,并纳入不良行为记录进行公示。

附表:

1、建筑工程无障碍设施验收记录表(公共建筑、住宅工程)

9.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篇九

第一条 •设备的科学运行是完成生产任务的可靠保证,搞好润滑,减少动力消耗,搞好科学运行管理,则是设备管理的重要手段。因此,设备管理的最终目的是使设备寿命达到最佳周期,取得运行管理阶段中最高经济价值。

第二条 为了确保安全运行,必须遵循设备规律精心操作,精心维护的方针。

第二部分:设备的规划

一、前言

设备规划是企业整个经营管理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的任务是以良好的设备效率和投资效果来保证企业生产经营目标的实现,取得最佳的经济效果和社会效益。随着市场竞争的全球化和一体化,只有那些出色地执行设备管理方法的公司,才会取得卓越成绩,在竞争中处于不败之地。

二、设备规划的内容

企业设备规划是企业生产经营发展总体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设备规划主要包括企业设备更新规划、企业设备现代化改造规划、企业新增设备规划。企业设备更新计划是指用优质、高效、低耗、功能好的新型设备更换旧设备的规划。企业设备现代化改造规划是指用现代化技术成果改变现有设备的部分结构,给旧设备装上新部件、新装置、新附件,改善现有设备的技术性能,使 其达到或局部达到新型设备的水平。这种方法投资较少、针对性强、见效快。新增设备规划,是为满足生产发展需要,在考虑了提高现有设备利用率,设备更新和改造等措施后还需增加设备的计划。具体内容如下:

①因提高设备生产效率而需要更新的设备,由生产部、技术部提出;

②为研制新产品而需要更新的设备,由技术部提出;

③为改进工艺、提高质量而需要更新的设备,由技术部提出;

④因设备陈旧老化,无修复价值或耗能高而需要更新的设备,由资产部提出;

⑤因危及人身健康、安全和污染环境而需要更新的设备,由安全部提出;

⑥由于上述需要又无现成设备更换的,由资产部列入企业技术改造规划作为新增设备予以安排。

三、设备规划的制定

1.编制设备规划的依据

编制设备规划的主要依据有:生产经营发展的要求;设备的技术状况;国家政策(节能、节材)的要求;国家劳动安全和环境保护法规的要求;国内外新型设备发展和科技信息;可筹集用于设备投资的资金。

2.设备规划的编制程序

设备规划就是按上述依据,通过初步的技术经济分析来确定 设备改造、更新和新增规划的项目及进度计划。设备规划的编制,在董事长的领导下,由技术部负责,自上而下的进行编制,编制程序如下:

首先,由使用单位、技术部、生产部和资产部根据企业经营发展规划的要求,提出设备规划的项目申请表。对设备规划项目必须进行初步的经济分析,从几个可行方案中选出最佳方案。

其次,由技术部汇总各部门的项目申请表。进行综合平衡,提出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最佳的设备规划草案,再由各部门会审。

最后,由技术部根据会审意见修改规划草案,编制设备规划,经主管经理或总工程师审查后报董事长批准。

第三部分:设备的采购

第一条、设备的采购:

1、各使用部门根据生产需要和职业健康安全要求,详细提出设备购置计划,经生产部、技术部及主管经理批准后报供应部。

2、供应部将各部门所上报的购置计划分类汇总,报主管经理审核批准后,依照市场调查提供的合格供方进行采购。

3、因生产或工艺改造,所发生的计划外设备购置,使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报技术部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按规定采购。第二条、设备的开箱验收:

1、设备到达公司后,由资产管理部和供应部进行现场验收。

2、在验收过程中,如发现缺少零部件、技术资料等情况,应由供应部负责与供方交涉补齐,否则不予验收。

3、验收合格后,验收人在验收单上签字,验收不合格时,应由供应部负责退货。第三条、设备的保管:

1、资产管理部验收后,供应部设备保管员负责办理设备入库手续,并登记台帐,供应部将发票报财务部入固定资产帐,技术资料交资产管理部存档。

2、成套设备严禁拆套使用,因特殊情况需拆套时,由使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资产管理部、公司主管经理批准后方可拆套使用。

3、对库存设备禁止随便拆卸其零部件使用,如确因生产急需或发生事故实无备件必须拆卸时,须经资产管理部和主管经理批准。

4、设备库内严禁闲杂人员入内,领取设备时,使用部门持《设备领用单》领用,领用时由保管员指定,不得随意乱取。

5、闲置设备由使用部门检修完好后交回到资产管理部,资产管理部验收后入库,并及时建立台帐

第四部分:设备的安装(建设)

(一)技术部按照工艺平面布置图及有关安装技术要求,将外购或自制设备安排设备使用部门进行安装,设备使用部门在安装时,需供应部安排供方技术指导。

(二)资产部负责安装工程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三)新设备安装,一般需做空运转试验、负荷试验、精度试验三种,并对整个设备试验运转做出评定结论,办理移交生产的手续,并注明参加试运转的人员和日期。

第五部分:设备的调试

一、设备及其附属装置、管道等均应全部施工完毕,施工记录及资料应齐全。其中,设备的精平和几何精度经检验合格;润滑、液压、冷却、水、气、电气(仪表)控制等附属装置均应按系统检验完毕,并应符合试运转的要求。

二、需要的能源、介质、材料、工机具、检测仪器、安装运转操作规程。

三、对大型、复杂和精密设备,应编制试运转方案或试运转操作规程。

四、参加调试的人员,应熟悉设备的构造、性能、设备技术文件,并应掌握操作规程及试运转操作。

五、设备的及周围环境应清扫干净,设备附近不得进行有粉尘的或噪音较大的作业。

六、设备调试应包括下列内容和步骤:

1、电气(仪器)操纵控制系统及仪表的调整试验;

2、润滑、液压、气动、冷却和加热系统的检查和调整试验;

3、机械和各系统联合调整试验;

4、空负荷试运转,应在上述1-3项调整试验合格后进行。

第六部分:设备的验收及移交

一、新设备安装调试后,由资产部组织安装使用、检验等部门共同进行验收。

1、设备外观检查和安装正确性检查;

2、设备空运转、负荷运转及操纵、传动系统的状况;

3、按出厂检验的精度和项目检验精度;

4、电气控制系统的状况;

5、液压系统的状况;

6、安全防护装置和环保性能;

7、其它应该检查验收的项目。

二、验收合格后,由订购部门负责办理移交手续,填写《设施安装验收移交单》,参加验收人共同签字后,正式移交给使用部门,并及时填写《设备台帐》《设备登记卡》,做好资料存档。

第七部分:设备的使用维护过程

一、设备的使用管理:

1、设备安装地点的选择要充分考虑到对环境的影响和对人身健康、安全的影响。

2、使用单位要将设备交付有经验的操作工操作,对新型设备和特殊设备要对操作工进行操作培训,合格后方可操作,对大型设备要建立机长负责制。对运送人员的设备要有可靠的安全保护装置。

3、操作人员要佩戴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4、使用部门对设备要进行必要的日常维护保养,并要严格执行设备的“五项纪律”和维护设备的“四项要求”(“五项纪律”是指:A、凭操作证使用设备,遵守安全操作规程;B、经常保持设备清洁,并按规定加油;C、遵守设备交接班制度;D、管理好工具附件,不得遗失;E、发现异常立即停车,自己可以处理的自己处理,自己不能处理的要及时通知有关人员检查处理。)(“四项要求”是指:A、整齐。即工具、工件、附件、安全防护装置、线路及管道整齐、齐全、安全完整;B、清洁。设备内外清洁无油垢,设备四周垃圾清扫干净;C、润滑。按时加油、换油、油质符合要求,各润滑器需保持清洁,油路畅通;D、安全。严格执行设备操作规程,合理使用精心维护,确保安全无事故。)同时还要做到“三好”(即管好、用好、修好)“四会”(即会使用、会维护、会检查、会排除故障),并按照规程保质保量完成维护 保养计划。使设备运转率不低于90%,主要设备完好率不低于90%。

5、设备的借出和借入,统一由资产管理部办理并签定协议,经双方经办人、负责人、主管经理签字后生效。借用的设备由借入单位负责日常维护、保养,借用单位必须严格执行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操作规程,认真搞好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对长期借用的设备必须经资产管理部办理调拨手续,财务部办理资产转移手续,以便于设备管理。公司内所有设备一律禁止外借。

6、生产单位负责每月定期组织召开设备检修会,各设备使用部门在每月20日前将检修计划上生产部,由生产部汇总、协调,同时检修后的检修记录也要及时上报资产管理部。

二、设备的检修、技改:

1、各使用部门于年终将下年的技改、大修计划上报资产管理部,汇总后,上报公司总经理审核、批准后,纳入公司生产经营计划,各部门方可按计划进行。

2、各部门按生产部下达的计划编排各自大修技改计划,大修、技改前一个月由使用部门提交预算,并经企管部、资产管理部、主管经理批准后予以实施。技改、大修内容包括材料费、人工费及机械费的预算。

3、因生产工艺改造发生的技改、大修需部门提出申请,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进行。

4、设备的大修、技改要在资产管理部、安全生产部的监督、指导下进行。

5、设备小修时,由使用部门在日常检查中自行解决处理,但要做好记录。

6、设备中修时,由使用部门报资产管理部,由资产管理部检查同意后,会同使用部门共同制定检修计划,检修后的记录上报资产管理部。

7、当设备需大修时,必须由使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报资产管理部、技术部同意后,三方共同制定检修方案,报主管经理批准后,方可进行。

8、所有技改、大修完毕后,必须经资产管理部、安全生产部、组织部门负责人、技术人员、施工人员、操作工共同验收后,使用部门方可编制决算。如决算超出预算费用,由使用部门提出书面报告,写明原因,报总经理批准。

9、每个检修项目必须有专人负责,参加人员要明确任务、内容和要求。技改、检修部门应对所需的材料、技改、人力、设备、工具、备件等做好充分准备,并由负责人进行检查。

10、对于工程量大,施工技术复杂的技改、大修工程,施工单位领导提出施工网络图,应由施工单位负责人具体负责,做好图纸、资料技术准备工作,并制定有效的安全措施,经资产管理部、工程部使用部门会同技术部门审查后,报公司总经理签字后方可施工。

11、施工完毕后,施工现场要清扫干净,垃圾倒到指定地点。

三、设备事故:

1、出现设备事故要及时查找原因,并组织抢修。同时将车间处理意见上报资产管理部和安全部。

2、出现重大设备事故,要及时上报资产管理部、安全部、生产部(1小时内上报)。

3、安全部要根据“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不明确不放过;未制定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到教育不放过),主持召开事故分析会,并公布处理意见。

第八部分、设备的报废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的设备必须停止使用,并申请报废。

1、已超过规定折旧年限,且失去了工作能力,大修后也不能恢复其工作性能,无修理价值。

2、危及人身安全或人身健康,严重影响环境、安全、继续使用会引起或造成严重污染且不能进行改造,必须拆除的。

3、能源消耗高或属国家淘汰机型的。

4、遭受自然灾害或恶性重大事故者,使之损害严重,其一次修复费用超过设备重置价值80%以上的。

5、经生产验证和技术鉴定不能使用,无改造价值的。

6、配件残缺不齐,修复改造费用过高的,修复后不能保证使用年限和技术性能的。

设备需报废时,由使用部门填写《报废申请表》,由资产管理部、技术部、监事办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认真的技术鉴定,并填写技术鉴定表报公司主管经理批准,主管部门批准后,入资产管理部回收库,统一建帐管理,报废设备的处理由公司统一安排。

第九部分、新设备操作、维护、检验、测试要求

(1)新设备操作要求

a、操作人员需经过供应商的技术人员的指导培训或是经专门的培训、熟识设备的各项操作,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对设备进行操作,能够处理设备一些简单的故障。

b、在操作使用新设备时,要随时观察设备的运行情况,做好记录。

c、新设备在岗开始工作时要适当,不能承受太过繁重的任务,使设备得以有效地磨合。

d、做好新设备在磨合期的各项工作,可以有效地降低设备发生故障的可能性,提高设备的使用寿命。

e、新设备磨合规定:空负荷运行24小时,30%负荷运行24小时,50%负荷运行24小时,70%负荷运行24小时;

(2)新设备维护要求

a、维护人员需要经过专门的培训,掌握设备维护检查需要的各项技术技能。

b、新设备在进行维护时,需要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不 熟识的地方,需要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维护工作。

c、做好新设备维护检查记录,以便将发现的各种问题及时反馈给供应商。

(3)新设备检验、测试要求

a、新设备的检验、测试要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必要时需与供应商的技术人员协同进行。

b、检验、验收的结果要做好记录,尤其是设备的运行性能。

(4)风险识别

针对新设备,由供应部识别出其在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及使用中的风险。

第十部分、技术资料、图纸和记录的管理

(1)单位的技术资料、图纸和记录由资产管理部统一保管。

(2)各部门的技术资料、图纸和记录必须将主本及时报送资产管理部进行归档。

(3)档案要登记建卡,记录归档时间、存档期限、机密程度、产生部门、借阅记录等。

(4)员工借阅单位的技术资料、图纸和记录,必须填写借阅申请单,申请单上必须经该员工的所在部门负责人和安全技术部负责人签字,否则,管理员可拒绝借阅请求。

(5)技术资料、图纸和记录的销毁处理经安全技术副总(或主管领导)审批后,在具体负责人监督下,集中进行。

10.无障碍设施管理制度 篇十

关键词:无障碍设施,使用状况,自我认知,社会保障

1 无障碍设施现状

地震,不仅造成巨大的生命、财产损失,还让许多人从此过上了残缺而不方便的生活。无障碍设施是否便利,直接影响到受伤群众的正常生活、出行。在北川新县城总体规划中明确指出无障碍设施严格按照“全覆盖、连续性”的要求进行建设,与施工设计相协调,确保建设落实到位。相对于其他县城甚至一些大城市,北川新县城无障碍设施在数量、种类、质量上都做得较好,满足国家标准规范(如表1)。其种类齐全、设施规范,主要表现在:无障碍设施体系完整,注重细节;基本所有主要道路上设置盲道,交通干路宽度0.6米,支路宽度0.3米;信号灯全部设置提示音,交叉口处通过合适的坡度保证连续性;无障碍设施与人行横道良好衔接,避免机动车对行人造成干扰;住宅楼入户有无障碍坡道,商业步行街上具备无障碍卫生间,公园内部设置轮椅席位等,注重人文关怀。

整个新城道路网呈“窄断面、密路网、小街区”,非机动车与人行道的宽度几乎相当,倡导“绿色、慢行交通”,优先保障步行和非机动车的行驶,为社区构建了一个和谐、稳静的环境。对于残障人士更是提供了一个安全的出行环境。

2 残障人士特点

新北川具有良好的人居环境,适宜的空间尺度、围合的空间布局形态,都为人们提供了适于外出和交往的空间,但在这样良好的空间氛围中,却鲜少出现残障人士这一群体。笔者通过文献查阅和走访残障人康复中心、残联等相关部门,收集相关数据,对其特点展开分析。

2.1 残疾类别

以肢体残疾为主。震后北川县致残人员残疾状况的统计显示,此次致残人员受伤情况主要包括骨折导致的功能障碍、截肢、背髓损伤、软组织受伤、听力或视力受损状况。95.8%的因震致残群体属于肢残类别,这使得整个北川县的残障人类别以肢残人员为主(55.2%)。他们对无障碍设施的需求应该是非常高的。

2.2 残疾等级

以中轻度残疾为主。以北川县陈家坝乡的因震致残人员为例,一级残疾占2.4%、二级残疾占2.4%、三级残疾占6.9%、四级残疾占88.3%。北川因震致残人员中轻度残障人所占的比例更高。由此可见,绝大部分因震致残人员通过适当的康复,基本上能够完成日常生活活动。

2.3 因震致残人员年龄

以劳动适龄人口为主。北川县因震致残人口中,0~14岁的残障人口约占6.4%,15~59岁约占71.4%,60岁以上的约占22.2%;北川县的因震致残人员中劳动适龄人口主要15~59岁的人。因此,这些人有一定的劳动能力和工作诉求,期望得到相应的社会保障。

3 阻碍使用的因素

通过问卷调查和现场踏勘,了解到北川残障人士的生活现状、出行情况有如下特征。一是出行时间相对集中且较短,主要在早晚的七到八点;二是出行目的较为单一,有早上的活动锻炼、晚上的饭后散步、购买生活用品等,少部分外出工作或休闲娱乐;三是频率较低。

对阻碍他们出行的原因进行归纳,即:外部环境、行为心理、社会保障。

3.1 外部环境

虽然在规划、设计、建设阶段对无障碍设施非常重视,但在后期实施、使用、管理上仍存在不少问题。(1)无障碍坡道:位置较隐蔽,难以被发现,如巴拿恰商业街商铺的部分坡道;占用问题较严重,被沿街商铺、车辆占用,被空调机位、广告牌等堵住。(2)盲道:部分地方设计不规范,宽度过窄,或没有提示突然中断,或被沿街商铺强占;受到破坏未进行及时修复。(3)公共厕所:社区周边公共厕所的设置很少,居民出行使用不方便。(4)公交站台:部分站台过窄,仅够健全人单排站立,对于残障人士使用极为不方便。

3.2 行为心理

残疾造成的学习、生活、社会交往的障碍,使残障人往往需要比健全人更多地集中精力和付出代价,才能获得某些成功,所以过重的心理负担所产生的困扰,有时超过身体造成的障碍。他们容易陷入异常悲观、自顾不暇的境地,很难有精力和情绪去留心于外面的世界,甚至完全失去对他人和社会发生兴趣的情感,继而对社会望而生畏,活动范围大大缩小。

3.3 社会保障

(1)保障措施少。残障人士实际享受到的福利政策非常少,只有最基础生活保障和医疗保险,而这些保障往往难以解决其基本的生活需求。(2)受益群体少。大多数北川的残障人士目前只有低保和城镇医疗保险。而其他的一些社会福利政策只有残障等级为一、二级的伤残人员才有资格享受。(3)等级评定过程繁琐。残障人士的等级评定存在着较大的问题,且程序复杂,很多人并没有去申请。因而目前残联记录在案的残障人数远远小于实际人数,社会对其数量、分布、生活现状等情况在认知上的盲视,直接导致无障碍社会体系不健全。

4 综合建议及展望

4.1 无障碍设施优化

在建设时融入通用设计的理念,后期加大其管理维护力度如图1所示。(1)制止商铺、广告牌、车辆等占用盲道的行为,必要时增设相应标识牌,出台惩罚措施;(2)加强无障碍设施的维修和保养;(3)公交站台追求人性化,体现低位设计,加强标志语音的提示,以及公交车的设计能方便其上下车;(4)在后期改造过程中,不仅要拓宽盲道,还要在各个地方都注意细节,加强通用设计的理念。使健全人和残障人使用同样的设施,体现平等性,使残障人更好的融入社会生活。

4.2 行为心理引导

大多数残障人士,尤其是后天造成的,他们具有较低的抗压力,在面对问题的时候往往采取消极的态度。居住环境的闭锁导致其封闭的生活,加重其不愿与外界交往的倾向。生理方面的缺陷,往往会使其比健全人更容易引发心理上的困扰,更有可能变得暴躁、易怒、失望、沮丧。要帮助他们解除这种心理偏差,就需要为其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杜绝对残障人士在观念上、就业上、教育上以及其他方面的排斥。

4.3 观念提升

人们对于残障人士都是持有宽容怜悯之心,但是由于对其了解甚微,面对他们时常无所适从甚至无心中做出损害其利益的事。笔者认为,要有效避免这些状况的出现,应当提高整个社会对残障人士的认知,促进对其权利的尊重,在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消除偏见。在生活中对他们多给予肯定和鼓励,关注相关政策和利益,保障其权益。同时注意对无障碍基础服务设施的保护和及时的维修管理,减少占用和破坏的不文明行为。

4.4 社会保障

调查研究表明,我国残障人家庭收入普遍低于健全人水平,有的甚至连最基本的物质基础都得不到满足。为了使其能切实和充分地参与和融入社会、实现公民权利,首先要建立起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

综上所述,应当通过建立和完善残障人生活护理制度、经济保障制度、就业制度等,促进其融入社会生产。当然这一切都是建立在一个完善、公正的残障等级评估制度之上的。这样才能够保证残障人士合法权益,并且使得有限的社会资源达到其最大化的利用。无障碍设施建设只是最基础的第一步,无障碍社会体系才是奋斗的终极目标。如图2所示。

参考文献

[1]华颖,尤艳阳,黄伟,辛杰,等.留瑜.“5·12汶川地震”残疾人状况调研:基于绵阳市北川县的实证研究[J].社会保障研究,2009(1):180-199.

[2]金磊.无障碍设计——城市现代文明的重要标志[J].建筑设计管理,2002(04).

11.消防设施管理制度 篇十一

一、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工厂各类固定、半固定和移动式消防设施,包括消防水泵房、泡沫泵站、装置和罐区的各类固定式消防设施和各种小型移动式消防器材等。

二、管理职能

1、安环科负责工厂消防设施的管理,检查督促各单位消防设施的管理及正确使用。

2、安环科对消防设施的设计、安装、竣工验收、使用全过程实施监察职能。

3、各车间单位要加强对各类消防设施的管理,建立、健全并落实管理责任制和维护保养责任制,确保消防设施完好。

三、管理内容与要求

1、各装置、各生产岗位应按规定配备消防灭火器材,明确落实专人负责维护保管,车间安全员要每半年组织检查一次,保证完好、应急有效。

2、各种消防器材、设施、工具不得用于与消防灭火无关的事情,未经安环科批准,不准私自开启消火栓接管用水。各单位的消防设施必须由产权所属单位负责定期检查、维护。安环科负责联系修理,并监督使用。

3、因故需停生产装置的消防水时,生产调度应提前通知安环科和有关生产单位。

4、对由于管理不善,损坏、丢失或私自动用消防设施器材者,要追究相关单位责任,给予处罚。

5、消防水泵房的管理

(1)消防水泵房是消防水的保证中心,各车间装置必须加强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严禁将泵房改作它用或在泵房内乱放杂物,泵房的管理要纳入设备创完好管理活动中。

(2)正常情况下一台稳压泵运行,另一台备用。稳压泵运行时不振动、不泄漏,出水压力、流量能满足设计要求。对备用泵要严格按照备用机泵的管理要求,认真进行维护保养,保持完好。

(3)消防水泵平时要严格按照备用机泵的管理要求,认真进行维护保养,每班盘车一次、每周试泵一次(不少于15分钟)、定期润滑并做好记录。

(4)消防给水泵房要明示流程图和操作程序说明。消防水池应设水位标志,确定警戒水位,安装自动补水系统。

(5)正常情况下,稳高压消防水系统应处于自动控制状态。不得擅自降低稳高压消防给水的压力,临时降压必须经工厂主管领导审批。

(6)消防水泵房要做到有专人负责,严格交接班制度,对于出现的故障要立即处理,时刻保持战备状态。

6、泡沫泵站的管理

(1)泡沫泵站是重要的消防设施之一,各车间装置必须加强管理,泵房严禁改作它用或乱放杂物,保持室内整洁,保持周围道路畅通。

(2)固定泡沫站应明示流程图、操作程序说明、泡沫类型、泡沫储量和有效截止日期。

(3)泡沫泵要保持完好,做到零部件齐全。机泵运行时不振动、不泄漏,出水流量、压力能满足设计要求。平时要严格按照备用机泵的管理要求,每班盘车一次,每周试泵一次(不少于15分钟),泡沫泵定期润滑并做好记录。应保证接警后2分钟内泡沫灭火系统投入运行。

(4)泡沫泵打泡沫后要立即进行水清洗,防止机泵锈蚀。每年春秋两季要定期检查泡沫输送管线和泡沫贮罐、泡沫产生器是否完好,做好防腐保护。损坏的阀门和失效的泡沫要及时检修、更换。(5)半固定灭火设施的泡沫管线接口处应有泡沫产生器型号的标牌,便于消防车对应供给泡沫混合液。为防止竖管内锈蚀物堵塞管路,油罐的固定、半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和冷却水竖管下端应设排渣口。

(6)固定和移动灭火设施灌装的水成膜泡沫液从生产日期计第6年后每年要抽样送检,化验合格后方能继续使用。

7、装置、罐区内固定消防设施的管理

(1)要加强装置、罐区内固定消防设施的管理,按期进行试验,消防喷淋系统每月试验一次,泡沫产生系统每年试验一次,做到不堵、不漏,消防栓要经常检查,使之处于完好状态。

(2)加强装置内固定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经常检查,定期做防腐处理。对消防系统上的阀门、喷咀等要经常检查、清理,损坏的要及时更换,确保零部件齐全、灵活好用。

8、小型移动式消防器材的管理

(1)小型移动式消防器材是扑救初期火灾的必备工具,必须加强管理,不得挪用。

(2)小型移动式消防器材要按消防设计规范的要求进行配备,要

有固定的摆放位置,设立消防器材棚(箱),并设专人维护保养。(3)干粉灭火器使用年限为10年,推车式干粉灭火器为12年。1211灭火器为10年,CO2灭火器为12年。

(4)按照各种移动式消防器材的使用要求,按期更换药剂,在器材上要标明更换日期,有效截止时间。每季度检查一次并予以标注和检查人签名。

(5)每台灭火器材上必须标注有出厂日期。

9、消防道路管理

(1)厂区道路必须保持畅通。

(2)各种机动车辆不准停留在厂区十字路口、拐弯处和路面狭窄处,以免影响消防车通行。

(3)工程施工需要挖沟断路和占用路面堆放物品而影响消防车通行者,必须提前到调度室备案后再到安环科审批,经批准后方可施工。必须在限期内由施工单位负责复原,并经安环科验收。(4)油品罐区道路靠近储罐一侧不应种植影响消防灭火的树(灌、乔)木。

10、防火堤

(1)能承受所容纳液体的静压,不应渗漏。

(2)管线穿防火堤处应用非燃烧材料严密封堵。防火堤内雨水排出阀应设在防火堤外,其开关状态必须易于辩认,罐区的水封井不能代替排水阀门。

(3)防火堤外紧急排水阀正常情况下应处于关闭状态,并挂上禁动牌。

(4)防火墙内排水沟不得有杂物,排水过滤网要定期定理。

五、检查与考核

1、本标准的执行情况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工厂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检查和考核。

2、各基层单位的消防设施由工厂安全部门负责检查考核。

烯烃厂安环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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