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洁投标保证书(共11篇)
1.廉洁投标保证书 篇一
投标人廉洁投标承诺保证书
项目:
公司:
为了积极响应**项目招标工作,有效防止招投标活动中商业贿赂、不公平竞争和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确保招投标活动的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和顺利进行,本投标人保证认真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各项政策规定、各项纪律和廉洁要求,在本次投标活动中,向招标项目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郑重承诺如下事项:
1、自觉遵守《招标投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招标投标活动中的各项规定和制度。
2、自觉遵守招标投标活动的各项纪律以及本次招标的各项具体要求,积极配合招标单位及招标代理机构依法开展本次招标活动,维护正常招标秩序。
3、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具体规定进行投标,不隐瞒本单位投标资质、业绩、信誉等的真实情况,保证投标各项内容真实、有效、合法并符合规定。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4、保证在投标过程中,不使用不正当手段妨碍、排挤其它投标单位或串通投标、围标,不损害招标人和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5、保证不发生商业贿赂行为,不以任何方式向招标项目单位、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赠送纪念品、礼品、礼金及有价证券;不宴请或邀请其任何相关人员参加高档娱乐消费、旅游、考察、参观等活动;不以任何形式报销其相关人员及其亲友的各种票据及费用;不进行可能影响招投标、评标、定标过程公平、公正的任何不正当活动。
6、保证不向招标项目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上述单位的相关工作人员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7、保证不向招标项目单位、招标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亲友等分包、转包中标项目或进行相关的关联交易。
8、保证不向招标项目单位、招标代理机构的相关工作人员支付好处费、介绍费、感谢费和回扣等任何不正当“报酬”。
9、在投标过程中,如发现招标项目单位、招标代理机构的相关工作人员在招标过程中有索要财物和要求违规进行关联交易等不廉洁行为时,坚决予以抵制,并及时向北方电力公司监督方负责任的进行反映和举报。
10、如发现本投标人有违反上述承诺,自愿接受取消投标资格及其他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和纪律的所进行的任何处理。
特此保证
投标单位名称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
日期: ***
2.廉洁投标保证书 篇二
投标保证金是在招标投标活动中, 投标人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给招标人的一定形式、一定金额的投标责任担保[1]。缴纳投标保证金的主要目的有两个, 一是为了防止在招标人定标前担保投标人撤销其投标, 二是为了防止在被招标人宣布为中标人后担保投标人反悔或者改变其投标文件中的实质性内容, 不受合同成立的约束, 否则招标人可以没收投标保证金。从表现形式上看, 投标保证金与定金具有较大的相似性, 但是二者之间有着本质的区别, 必须加以澄清:招标投标的过程本质上是签订合同的过程, 投标保证金和定金分属于合同签订和实施的两个不同阶段, 定金的约定存在于合同的条款内容之中, 是为合同的实施服务的, 而投标保证金只是服务于合同签订、合同尚未生效之前的过程, 是为合同签订所做的经济担保, 因此, 投标人向招标人递交的投标保证金不可等同于缴纳的定金。
招标投标活动是严肃的法律活动, 其所发挥的最基本功能是对投标人的投标行为产生约束作用, 同时也约束了招标人的行为, 以防止其无限期延长定标时间, 督促其尽快定标, 以确保投标人的经营决策以及资源分配的合理化。总而言之, 投资保证金既可减少或弥补招标人的经济损失, 同时也为投标人提供了一定的保障, 降低了招标投标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与风险。
2 投资保证金制度
2.1 投标保证金制度的概念及目的
所谓投标保证金制度[2], 就是针对招标投标过程中易引发的信用问题而采取的一种特定保证金制度, 投资保证金制度的制定可促使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诚实信用并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 降低投标人的随意性对招投标活动所造成的干扰。因此可以说, 投标保证金制度的设立维护了招投标市场秩序, 确保了招投标活动正常开展, 它是确保投标方对投标行为负责的一种财力担保, 也是确保投标人遵守招投标法律法规和招投标交易程序的资金保障, 可保护招标人避免因投标人的不当行为遭受经济上的损失, 并确保这种行为发生后能获得对于相应经济损失的补偿和救济。
2.2 投标保证金制度缺陷所引发的现象及问题
投标保证金制度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发挥着积极的作用, 但由于我国处于经济转型时期, 法律法规、体制建设的尚不完善, 投资保证金在收取到管理等各个环节中难以保证其高度的严密性, 各招标文件对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金额和递交时间的规定五花八门, 投标保证金制度的缺陷导致了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如交纳投标保证金时采取欺诈手段假到账、用保证金条款任意处罚供应商、随意加大投标保证金的数额、故意延长归还保证金的时间等, 总之, 投标保证金制度缺陷问题主要体现在4个方面:首先, 保证金缴纳方式上的缺陷, 在保证金缴纳上, 往往采取现金缴纳, 现金缴纳容易造成资金流动的困难, 导致后期资金的缺乏, 易引发后期拖欠资金、在工程建设上的偷工减料等问题;其次, 保密缺陷, 在缴纳投标保证金过程中, 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数额容易泄露投标人的投标信息;第三, 审核缺陷:对投标保证金的收纳缺乏严格制度, 在这种情况下, 个人私利的驱动下, 招标人与投标人往往相互串通, 出现免收投标保证金, 报假账的现象;最后, 是管理缺陷, 在投标保证金缴纳之后, 对于投标保证金缺乏严格有效的监管程序, 导致投标保证金存在分流或被私人挪用处置的风险, 在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上, 也常常出现时间的随意拖延等问题, 从而引发与投标人之间的矛盾与纠纷。
在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收取、管理、退还等各个环节中, 大多围标串标者寻找制度漏洞, 游走于法律与制度的边缘, 谋取非法利益, 从而导致投资保证金管理的不到位, 以及实施过程中的混乱, 严重扰乱了招投标市场的正常秩序。然而, 由于这些行为的隐蔽性, 以及事后难以调查取证等原因, 使围标串标的行为难以制止, 甚至愈演愈烈。投标保证金作为招投标双方承诺与约定的规范模式, 如何强化法律监督, 严格规范投标保证金的管理, 形成一个成熟、规范的投标保证金制度体系, 将缴纳方式、时间以及有效投标保证金的认定等进行合理、统一规定, 对招投标工作的顺利开展, 促进经济健康发展, 都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3 对于完善投标保证金制度的几点思考
为解决频繁出现的种种问题, 监管部门必须要深入调查研究, 找出现行投标保证金制度执行中的缺陷, 规范招标投标市场, 明确制定收取违约保证金的管理办法, 加强财政监督, 防止形成帐外资金、管理漏洞。对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时间以及有效投标保证金的认定等进行合理、统一规定, 使投标保证金制度在工作中能够顺利贯彻实施。为避免招标投标过程中的利益纠纷, 应明确违规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受益主体。
进一步完善投标保证金的法律法规, 通过立法予以规范, 加大监管处罚力度, 才能增强投标保证金的法律效力, 让招标人和投标人有法可依, 使投标保证金的管理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要从规范采购程序、约束采购行为的角度, 尽快出台有关投标保证金的相关法律法规, 加强投标保证金的监督管理工作;各级财政部门作为监督管理部门, 依法加大对投标保证金监管的力度[3]。
完善投标保证金制度, 规范管理程序, 是搞好投标保证金管理的基础, 保证招标任务的顺利完成。在规范程序, 完善制度的同时, 建立明确的岗位责任制, 是做好投标保证金管理的保证。加强与银行的合作是做好投标保证金管理的重要环节, 能够避免有些投机商利用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制度上的不完善, 在保证金上做手脚。强化监督、抓好落实是做好投标保证金管理的关键。实践证明, 仅仅是有好制度、好方法、好程序还是不行的, 关键还必须有严格的检查, 真正做到有制度、有检查、有落实[4]。
参考文献
[1]李新忠.浅谈投标保证金[J].经济建筑, 2006 (3) .
[2]徐延新, 余廷亮.浅谈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制度缺陷及创新管理尝试[J].建筑市场与招标投标, 2009 (1) .
[3]王延波.完善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制度的思考[J].边疆经济与文化, 2009 (6) .
3.招投标保证金的制度欠缺 篇三
在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中,保证金具体体现为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但从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来看,对在政府采购中涉及的两种保证金在规定上不是十分明确、统一,由此造成执行上的一些混乱。
在《政府采购法》中没有规定要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只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18号令发布的《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采购项目概算的百分之一。投标人投标时,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现金支票、银行汇票、银行保函等形式交纳。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招标采购单位应当拒绝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在政府采购的实际执行过程中,由于理解上的不同,在交纳投标保证金问题上出现了多种形式。有的招标书规定按投标额的1%交纳投标保证金,这样就出现了同一标的物,由于供应商报价不同而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数额不等,导致承担的风险也不同的情况。交纳数额大供应商的风险大,更为严重的是从交纳投标保证金数额上,泄露了投标人的投标信息,对早投标的供应商是极为不利的。有的虽然明确了投标保证金数额,但为了集聚采购规模,把采购人不同、但采购计划类同的项目放在一起招标,以采购人为单位形成分包,这样就出现了有的供应商只投标个别项目,有的是投标全部项目,但是却交纳相等的保证金的情况,这样做对供应商是不公平的。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七十五条规定:中标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采购单位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一)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合同的;(二)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招标机构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三)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从以上规定中可以看出,投标人出现违规行为,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实质上是对投标人的一种处罚,那么招标人是否有处罚资格?是否符合相关行政法程序?而且在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时,招标人出具给投标人的通常是一种财务往来收据,只是证明收到了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而一旦出现违规不予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时,《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没有明确规定,通常惯例是给投标人发一份《通知》。这对于投标人来说,在财务手续上仅凭一份《通知》列支是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对于招标人来说,仅凭一份《通知》就划转投标人的往来款又是不符合财务手续的,如果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也是容易形成管理漏洞的。
虽然《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都没有规定和提到交纳履约保证金,但是《政府采购法》第四条规定:政府采购的工程进行招标投标的,适用《招标投标法》。而《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第六十条规定: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的义务,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这里既没有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标准和方式,也没有规定退还履约保证金的时间,这样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有的地方不收取履约保证金,有的地方依据出台的管理办法不论是工程还是货物、服务都收取合同金额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致使参与政府采购的供应商无所适从,只能被动地满足招标人提出的关于履约保证金的交纳要求,使供应商的利益得不到保护。这不符合《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公平原则。
由于政府采购包括货物、工程和服务三个部分,这样在实际工作中就既要执行《政府采购法》,又要执行《招标投标法》;既涉及投标保证金,又涉及履约保证金。但由于《政府采购法》中没有规定投标保证金,只是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对投标保证金交纳的标准、方式以及退还时间、不予退还的条件进行了明确。这里没有包括工程招投标,仅指了货物和服务招投标。《招标投标法》只是提到了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条件,但没有明确交纳标准和方式、退还时间。从以上的叙述中可以看出,在招标中涉及到的履约保证金和投标保证金,一、规定的层次不同,即投标保证金是在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履约保证金是在招标投标法中规定的;二、内容不同,投标保证金明确了交纳标准、方式、退还时间,而履约保证金没有明确;三、法律不同,招标投标法中规定了履约保证金,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规定了投标保证金。
笔者认为在实际工作中,不论是《政府采购法》还是《招标投标法》,不论是货物、服务招投标,还是工程招投标,它的本质是一样的,都是搭建一个平台,创造一个公平、公开、公正的竞争环境,组织专家进行评标。所不同的是在工作内容,范围要求上有所区别。
在招投标工作中,招标人向投标人收取投标保证金是为了防止和弥补因投标人的过失行为而给招标人带来的损失,是为了维护正常的招投标秩序,所以不仅在政府采购货物服务招标中应当收取投标保证金,在工程招标中同样也应收取投标保证金;不仅是工程招标中涉及到合同履行,应收取履约保证金,在货物、服务招标中同样也涉及到合同履行,也应当收取履约保证金。特别是服务采购,它采购的是一个时期内的服务承诺,唯有通过收取履约保证金的方式才能促使供应商规范履行它的承诺。
关于供应商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应该明确交纳的标准、方式、退还的期限,在供应商出现违约行为时,由于给采购人造成了经济损失,所以对扣除的履约保证金应付给采购人,采购人应给供应商出具符合财经制度要求的财务手续,不能仅凭一张通知、一个电话扣除履约保证金。
综上所述,笔者建议:
一、在《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或相关配套的管理办法中应对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交纳的标准、方式、退还期限、不予退还的条件都应该明确,达到相互统一,以便在工作中贯彻执行。
二、对于违规收取的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应明确受益主体,避免产生利益之争。
三、各级财政部门作为政府采购的监督管理部门,应制定明确对于收取违约保证金的管理办法,加强财政监督,防止形成帐外资金、管理漏洞。
4.廉洁守法保证书 篇四
集团
发展有限公司视为承接xx发展有限公司业务必备条件,廉洁守法保证书。
□
招投标
□
采购
公司名称:司
公司地址:
公司电话:
为了保证招投标或采购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本公司充分理解国家有关廉洁政策和法规,充分理解xx集团xx有限公司的廉洁自律规定,充分理解xx有限公司招投标或采购制度和程序的严肃性。
根据上述原则,本公司自愿签订
《廉洁守法保证书》,并向xx集团xx发展有限公司做出以下郑重承诺。
1.严格遵守xx集团xx发展有限公司招投标或采购制度和程序,不做招标或采购制度未规定的任何行为;
2.不以任何方式向xx集团xx发展有限公司员工赠送礼品、礼金或有价证券;
3.不宴请xx集团xx发展有限公司员工;
4.不以任何方式为
xx集团xx发展有限公司员工提供休闲、娱乐、旅游等活动;
5.不为
x集团xx发展有限公司员工提供任何低价商品;
6.不为
xx集团xx发展有限公司员工及其亲友提供任何票据报销;
7.不做可能影响招投标或采购公正公平的其他任何行为。
如有违反上述任何一条承诺,本公司愿意接受xx集团xx发展有限公司取消投标或供应商资格、没收保证金以及一罚五十等其他形式的处罚。
公司代表(签名):
公司代表职位
:
保证书签订日期
:
公司盖章
:
附件6
廉政管理协议书
发包人:
承包人:
为了加强工程项目建设中的廉政管理,确保工程项目高效优质按时竣工交付使用,经甲乙双方同意签订廉政管理协议书并作为甲乙双方共同遵守的廉政行为准则。
发包人廉政管理职责
1、发包人有责任向承包人介绍本单位有关廉政管理的各项制度和规定,保证书《廉洁守法保证书》。
2、发包人有责任对单位工程项目人员进行廉政教育。
3、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在工程项目建设中执行廉政情况实行监督,由发包人每月召开一次甲乙双方廉政管理会议。
4、发包人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单位制定的《职员手册》,如违反此规定除给予当事人批评教育外,视情节轻重、后果大小给予相应的经济或纪律处罚。
5、发包人人员参加承包人单位的宴请及各种会议,需经主管领导同意,会议所发的礼品、礼券(现金)均应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6、发包人人员在工程项目建设中发现承包人单位有不廉政的行为,应及时采取措施,终止其不廉政行为的继续发生,并报告主管领导。
承包人廉政管理职责
1、承包人应了解发包人单位有关廉政管理方面的各项制度和规定,并遵守执行。
2、承包人有责任对本单位工程项目人员进行廉政教育(包括发包人单位制定的《职员手册》等有关廉政方面的制度和规定),按时出席发包人召集的廉政管理会议。
3、承包人不得宴请发包人人员或向发包人人员赠送各种礼品、礼券(现金),如承包人确有特殊情况需宴请发包人人员或向发包人人员赠送礼品、礼券(现金)应先征得发包人单位主管领导的同意并报送发包人人员的名单,如有违反规定除批评教育外,情节轻微的,承包人应根据违反规定的人数按每人200-500元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后果严重的(任何一方或其员工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或者影响工程质量的,或者有其他严重后果的),承包人应承担工程建设项目预算总价1.5%的违约金,由发包人在工程款中直接扣除,发包人并有权终止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由此给发包人单位造成的损失均由承包人单位承担。
4、承包人在工程项目建设中采用不正当的手段拉拢发包人人员,损害发包人利益,根据具体情节和造成的后果扣除承包人单位在工程项目合同总价的1-5%为违约金,发包人并有权终止工程项目合同,由此给发包人单位造成的损失均由承包人单位承担。
5、如承包人在工程项目建设中贿赂发包人人员,被公安机关立案查处的,发包人有权取消或终止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由此给发包人单位造成的损失均由承包人单位承担,并向发包人单位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6、承包人在工程项目建设中发现发包人人员有不廉政行为,应及时采取措施,积极有效地终止其不廉政行为的连续发生,并及时告知发包人单位主管领导。
7、承包人任何人员向发包人人员行贿,无论是发包人索贿,还是承包人主动行贿,一旦此事被确认,承包人均自愿在原合同基础上另行承担合同总价款5%违约金。
发包人:(承包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5.投标保证书 篇五
一、我们会按本工程承包合同的要求开始并建成本工程,我们会与甲方的总工程进度计划紧密配合,决不会延误或推迟本次承包工程的竣工期。
二、我们会赔偿因不履行本承包合同或延迟完成本工程所引起的额外费用,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
三、我们将会运用所有合理之技术及方法, 保证严格按照本工程规定的“技术规范”、“国家现行施工、验收标准规范”要求来施工;
保证严格按“本工程设计要求”、国家现行“设备材料验收标准”来拣选我方负责的供应材料;
保证按照甲方的要求,派遣曾组织负责过大型土石方项目负责人员并精选最富有施工经验和技术素质的施工人员施工本工程;
我们保证遵循达到任何在标书及标函中所列说明的本工程操作规范和要求。
四、我公司提供的资质证书、工程业绩、各类工程人员的资格证书及企业各类资格材料均有效属实。
五、我公司接受招标文件全部内容(含补充文件、答疑文件)。否则,同意被废除投标资格并接受处罚。
六、我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内容无任何虚假。若评标过程中查出有虚假,同意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并被没收投标担保,若中标之后查出有虚假,同意废除中标资格、被没收投标担保,并接受招投标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进行的严厉处罚。
七、我公司保证投标文件不存在低于成本的恶意报价行为,也不存在恶意提高报价行为。否则,同意接受招标单位违约处罚并被没收投标担保。
八、我公司保证按照招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规定提交履约担保并商签施工合同。否则,同意接受招标单位违约处罚并被没收投标担保。
九、我公司保证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履行保修责任。否则,同意接受招标人对投标人违诺处罚并被没收履约担保。
十、我公司保证中标之后不转包、不分包。否则,同意接受违约处罚并被没收履约担保。
十一、我公司保证按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原则处理造价调整事宜,不发生签署合同之后恶意提高造价的行为。
十二、我公司保证不参与陪标、围标、串标或欺诈等骗取中标的行为。否则,同意接受甲方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
十三、我公司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限内及合同有效期内,将受招标文件的约束并履行投标文件的承诺。若有违背上述承诺问题,将自觉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进行的任何处罚。
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
6.项目投标保证书 篇六
在生活中,我们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触到保证书,保证书是以集体或个人名义以一种较为强烈的态度向上级组织、领导或个人表决心下保证时所使用的一种书信。相信许多人会觉得保证书很难写吧,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项目投标保证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项目投标保证书1致xxx:
1、在考察了现场和研究了上述工程的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招标文件内容、合同条件、暂定工程量清单及附件后,我方决定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我方保证从投递文件之日起至投标有效内遵守本投标文件。在此期间之内,本投标文件对我方始终有约束力,并可随时被贵方接受。
3、如贵方接受我方投标,我方保证按照招标人的要求,组织技术力量及管理力量,安排人员和设备,作好进场施工准备,按照规定的期限开始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协调与各方的关系。
4、我方详细审核了全部招标文件,我方知道必须放弃对上述文件中所有条款提出存有含糊不清或不理解之问题的权利。
5、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方同意上海市浦东区政府采购中心对我方参与政府采购项目予以不良诚信记录。
6、我方同意进一步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本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和资料。
7、如果贵方接受我方投标,我方保证遵守贵方的书面中标通知书。在制订和签署正式合同协议之前,本投标文件连同贵方的中标通知书应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
8、若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我方的投标,或在接受到贵方的书面中标通知书后不在规定期限内签订承包合同,或者违反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我方同意市区政府采购中心对我方参与政府采购项目予以不良诚信记录。
9、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我方的投标。
投标人:xxx(盖章)
单位地址:xx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签字)
被授权的代理人:xxxx(签字)
邮政编码:xxx
电话:xxxxx
传真:xxxxx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开户银行名称:xxx
银行帐号:xxx
开户行地址:xxxx
电话:xxxx
项目投标保证书2本公司承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参加项目的投标。
一、不提供有违真实的材料。
二、不与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三、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以谋取中标。
四、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五、不进行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的投诉。
六、不在投标中哄抬价格或恶意压价。
十一、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注册建造师不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项目上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
十二、遵守国家和本市安全、质量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质量员、安全员的数量和人选的相关规定(施工项目)。
十三、加强对分包和劳务分包管理,对所分包工程的安全、质量和进度承担责任,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按时将分包合同报行政部门备案(施工项目)。
十四、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及合同约定,执行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项目)。
十五、保证建筑材料符合相关标准和设计要求,不使用未经检测或者检测质量不合格的建筑材料(施工项目)。
十六、本公司若违反本投标承诺,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根据投标人须知第9条的规定,投标人应提交规定金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书的一部分。
2.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买方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买方在因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投标人须知第7条的规定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3.投标保证金应用投标货币或另一种可能自由兑换的货币表示,并采用下列任何一种形式:
(a)由一家在买方本国的或国外的信誉好的银行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或买方接受的其他格式出具的银行保函或不可撤销的信用证,其有效期应超过投标有效期三十(30)天;
(b)银行本票、保付支票。
4.凡没有根据投标人须知第15.1和15.3条的规定,随附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应按投标人须知第24条的规定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
5.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投标人须知第16条中买方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后三十(30)天内尽羽退还。
6.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吉林省人按投标人须知第34条规定签订合同并按投标人须知第35条规定交纳了要求的履约保证金后予以退还。
7.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投标人在投标函格式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
(a)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4条规定签订合同;或根据第24.2条规定接受对错误的修正;
(b)根据投标须知第35条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投标单位(盖章):xxxx法定代表人(签章):xxxx
拟任项目负责人(签名、盖执业章):xxxx拟任项目负责人手机:xxxx
7.廉洁自律保证书 篇七
保证人姓名:
保证人单位职务:
为进一步巩固政治坚定、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高素质法官队伍,实施廉政建设的具体方案,我保证认真贯彻党风廉政目标治理责任制,并严格要求法警队全体干警,自觉落实清政廉洁、秉公执法,保证年内全队干警不发生违法违纪案件,如发生一起违法违纪案件,要检讨责任,接受法院给予的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
一、自觉以党风廉政执法责任目标及本院制定的”八小时以外“监督治理暂行规定约束自己的行为,坚持把讲评廉政建设工作纳入每周例会的一项重要工作中。办案要讲政治、做到司法公正。
二、要文明接待,热情宣传法律,杜绝对当事人冷、横、硬、推、烦的现象和打骂当事人及刑讯逼供的情况发生。
三、加强本队全体干警对“八小时以外”暂行规定的教育和监督治理。不涉足带有色情服务的场所。
四、严格依法执行任务,不利用执行权利向申请人或被执行人吃、拿、卡、要,不让当事人报销任何费用。不参加由当事人支付费用的歌舞厅、夜总会、洗浴待场所。
五、不私自接待当事人,不接受当事人的宴请和礼品。也不以何任形式乱拉赞助,不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不与当事人三同办案。
六、工作日内中午一律不准喝酒、酗酒。开庭时着装要整洁、举止端庄,用语文明规范。不准酒后执庭或酒后执庭失态。
七、要做好值庭、警戒工作,做好重大活动的保卫和警戒工作,确保庭审安全;不参加非法的社会组织和邪教活动,不参与吸毒、迷信、赌博等有损法院声誉的活动。
8.投标人保证书 篇八
致________(招标公司名称和详细地址)
事由:________(项目名称)资格预审申请
尊敬的先生/女士:
在研究了上述项目的资格预审文件后,本证书签字人兹作如下声明:
1.在资格预审书中所提交的一切资料,是真实的。
2.我方理解,________(招标公司名称)对资格预审所做的决定,是最终的。
(招标公司名称)对任何投标申请者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将其决定的原因通知投标申请人。
3.在通过资格预审的情况下,我方理解,资格预审合格仅仅是取得了按时参加投标的权力,而招标条件及日期则完全由________(招标公司名称)和业主决定。
4.如我公司(联合体)的技术和财务状况或执行合同能力在招标时发生了变化,我方承诺将此情况通知________(招标公司名称)和业主,并理解________(招标公司名称)和业主有权对原资格预审的决定进行审查。
5.兹提交预审文件中所要求的一切文件和资料。
日期:
投标申请人名称:
公司授权代表:
职务:
9.廉洁投标保证书 篇九
为加强肿瘤医院招投标管理,即日起,请参加我院招标项目报名单位下载并填写《廉洁投标承诺书》,作为报名资料的一部分,递交至我院后勤管理处。谢谢合作。
肿瘤医院
2012年9月24日
廉洁投标承诺书
在参加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项目的招投标活动中,我单位将遵循“公开、公正、公平,诚实信用”原则,郑重承诺:
一、我单位提交的材料均为本单位拥有,均真实、有效、合法;
二、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三、不以提供不正当利益等方式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谋求中标或不正当照顾;
四、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的合法权益;
五、中标后,与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不进行非法转包、违法分包;
六、一旦发现我院相关人员在招标过程中有索要财物等不廉洁行为,坚决予以抵制,并及时向贵单位纪检监察室举报(举报电话:87788210)。我们若违反上述承诺,愿接受被取消投标资格及其他任何形式的处罚。
承诺单位(公章)
法人代表签名:
10.招投标单位保证书 文档 篇十
为了配合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正常有序进行,有效遏制虚假招投标(采购)和围标、串标问题的发生,确保共资源交易活动的公平、公正、公开,我们特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承诺如下事项: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制度。2.不使用不正当手段妨碍、排挤其它投标单位或串通投标。3.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进行投标,不隐瞒本单位投标资质的真实情况,投标资质符合规定。保证不会以其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4.不以任何方式进行可能影响招标公平、公正的任何活动。5.不向涉及招标的部门及个人支付好处费、介绍费;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电脑等。6.一旦发现相关人员在招标过程中有索要财物等不廉洁行为,坚决予以抵制,并及时向公共资源交易行政监督管理部门举报。7.我方自愿将本承诺书作为投标文件及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8.若违反上述承诺,我方自愿永久放弃参与公共资源交易的所有业务往来,并承担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规定的保证金额没收制度及一切法律责任。9.本承诺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投标(采购)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名):
11.廉洁自律保证书 篇十一
保 证 人: 所在部门:
为响应安徽省长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廉洁文化建设,创建和谐、透明、公正的自律文化氛围,更好的完成合同绩效目标,保质保量完成合同项下的工作任务,本人对所经办的业务及关联合同、协议等自愿签订并遵守以下保证内容:
一、坚持原则、勇于负责、忠于职守、遵章守纪、顾全大局、为人表率、一身正气。
二、不利用职务之便做有损公司形象的事,保证在开展业务中杜绝有下述行为的要求、承诺、暗示等意思表示:
1、接受或要求回扣等好处费;
2、接受或要求礼金、有价证券或贵重物品,或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若遇客户馈赠礼品现场无法退回的,必须在收到后7日内将礼品上交公司,并作出说明;
3、接受或要求对方或对方工作人员为本人购置或者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办公用品等物品;
4、接受对方或对方工作人员邀请参加可能对其开展业务有影响的宴请、旅游或其它娱乐活动;
5、接受或要求对方或对方工作人员为本人提供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的工作安排等提供方便或财物支持;
6、其它可能对本人公正开展业务有影响的不当行为。
三、严格遵守公司的保密协议,不违反竞业禁止义务,不向外部业务单位泄露合同中的及公司的其他商业秘密。如违反并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人自愿承担赔偿责任。
四、不搞小团体主义,不拉帮结派,不参与任何有损公司利益的活动,及时举报、检举所知道的有损公司廉洁自律文化的任何行为。
五、如违反以上内容,本人将自愿接受公司做出的扣发薪酬绩效及年终奖励等处罚,并以个人全部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存款、房产、车辆、财产权利及收益等)赔偿由此给公司及客户造成的损失。涉嫌职务侵占及贪污贿赂犯罪的,自愿接受司法机关的处理。
六、以上各款本人已经熟知,不存在任何歧义,自愿接受其约束并承担相应责任。
保证人签字(按手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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