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尘污染防治长效机制

2024-07-18

扬尘污染防治长效机制(9篇)

1.扬尘污染防治长效机制 篇一

施工现场扬尘治理长效措施

工程名称: 沧州市天成熙园项目

施工单位: 大元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天成熙园施工现场扬尘治理长效措施

为巩固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成果,进一步形成防尘、扬尘长效机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项目部制定以下保障措施。

一、日常管理(1)施工现场保洁

建立健全洒水降尘管理制度,施工区内派清扫班每日进行定时清扫,及时洒水,确保路面清洁;日常车辆进料必须对车辆进行冲洗,保证灰土不带出工地。生活区、办公区由保洁员每天进行日常清扫工作;

1)洒水降尘工作区域;施工现场的主要干道,砼硬化的木工、钢筋操作区,现场办公区,等易产生扬尘的区域。每日至少进行3次清扫5次洒水,清扫的灰尘和垃圾必须及时处理至垃圾存放点,不得滞留。洒水时间及频率:每日洒水不少于5遍。具体时间上午8:00时、10:00时,12:00时,下午14:00时、16:00时。2)在清扫前,必须对路面、地面进行洒水,防止清扫时产生扬 尘而污染周边环境。

3)车辆进料必须进行登记,车辆出门必须进行清洗,入料车辆拒不执行洗车,一律不予放行,并及时报告项目部。

4)做好保卫工作,与本工程无关的扬尘污染源禁止带进工地。5)生活区垃圾箱必须及时更换垃圾袋,及时清运,及时上盖。(2)沉淀池

— 2 — 3 施工现场的沉淀池由清扫班清扫,并形成记录。1)工地内沉淀必须做到三级沉淀;

2)日常每周一次沉淀池进行清理,特殊情况下(如浇灌混凝土)必须及时清理,保证管道畅通;

3)不得将漂浮物和固体物件排入沉淀池; 4)专池专用,不得代替其它排水池; 5)不得损坏沉淀池;

6)定期对沉淀池的沉淀排污情况进行检查,保证排污达标;(3)专用建筑临时储存间管理

1)建筑垃圾必须分类堆放,不得混堆;

2)禁止超量堆放;

3)保持周边清洁,不得散落;

4)及时做好记录;(4)木工棚管理

木工棚由木工机械操作员日常负责管理,必须确保木工棚产生的粉尘、废料不污染环境。

1)木工棚由木工机械操作员管理;

2)保持木工棚整齐、整洁、及时清理锯木及废料,锯木及刨花等必须装袋后清运至指定地点,必要时可进行喷水湿润后再清理;

3)专棚专用,禁止将木工棚作他用;(5)垃圾及材料运输管理

垃圾及砂石等材料的运输,能导致在运输途中的撒、漏、扬

— 3 — 4 等不良现象,造成扬尘污染和其它环境影响,必须实施控制。

1)垃圾的清运和砂石材料的进场必须由车厢自动翻盖的车辆实施封闭运输,无此设备的车辆禁止进场运输;

2)禁止超载,必须保证车厢封闭完整,不留漏缝;

3)车辆出门必须用水冲洗;

4)自动反倒时必须缓慢进行,禁止猛加油门而造成排气管冲灰产生扬尘。

(6)露天材料堆放管理

钢筋、水泥、石子、黄沙等均为工地露天堆放材料,如管理不好,将产生钢筋粉飞扬、砂石尘飞扬等粉尘污染,因此必须加以控制。

1)严格控制成型钢筋进场,钢筋进场后产即整理归堆上架,做好标识;

2)石子、黄砂堆放在专用池槽,控制进料量,做到随到随用,不得大量囤积;

3)石子、黄砂必须堆积方正,底脚整齐、干净,并将周边及上方拍平压实,用密目网进行覆盖,如过分干燥,必须及时洒水;

4)使用砂石时禁止将所有遮盖的密目网全部打开,稍打开一角,用后拍平盖好;

— 4 — 5

二、细化各项措施,严格环节管理

(一)主体和装修施工阶段

1、在建工程外脚手架外侧应当使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密目式安全网应保持干净、整齐、牢固、无破损,防止和减少施工中的灰尘外逸;安全网内的垃圾要及时清理,定期冲洗安全网,保持安全网的清洁;

2、建筑物内的垃圾采用湿法作业及时清理,严禁起尘;

3、建筑垃圾运输时,应采用密闭器具或临时管道运输,严禁从空中抛撒废弃物;

4、施工现场使用无组织排放尘埃的中小型粉碎、切割、锯刨等机械设备时,应采取围护、遮挡等防止扬尘措施;

5、建设工程装修需用石材、木质等材料时,施工单位应组织石材、木质半成品进入施工现场,实施装配式施工,在现场进行小规模石材切割、木制品加工时应采取密闭施工或洒水抑尘措施。

(二)基坑开挖、土方作业、配套工程施工阶段

1、土方运输车辆必须具有市环卫局核发的建筑垃圾处置文件和交警部门核发的通行证件;车辆平槽装运,应严密封闭,在驶出工地之前采取冲洗、铺毡清土清泥等措施,避免车辆带土带泥上路;

2、土方开挖时,安排专人适时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及时覆盖裸露土方和边坡;

3、遇有4级以上大风或重度污染天气时,必须采取扬尘应急措施,严禁土方开挖、回填作业。

— 5 — 6

4、室外配套工程施工阶段,在采取上述土方开挖、运输措施的基础上,还应采取以下措施:(1)在平土、堆土、灰土拌合作业时采取适当洒水、喷雾等措施;(2)对已回填且不能及时绿化或硬化的沟槽,要全部严密覆盖;(3)对绿化、植树和硬化区域不能及时施工的应当采取覆盖、洒水等扬尘防治措施;(4)在现场进行小规模石材切割、木制品加工时应采取密闭施工或洒水抑尘措施。

三、齐抓共管,各负其责

1、建立扬尘治理领导小组,制定制度,明确责任,确保体系有效运转。管理机构要严格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方案,任务要具体列清单、时间要具体到每周、每月,责任要具体到个人,把任务层层分解下去,切实抓好落实。

2、项目部每周由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组成对在建项目进行全面检查。

《后附》 现场扬尘治理小组: 组

长: 季彦新

副组长: 王会勇

李瑞平

员: 侯淑香

徐秀云

吴俊梅 日常洒水负责人: 孙围棋

孙洪祥

2.扬尘污染防治长效机制 篇二

一、“小金库”治理的必要性

(一) 私设“小金库”极易引发职务犯罪“小金库”的存在为本单位人员贪污、挪用公款提供了便利条件, 极易诱发本单位核心人物犯罪。另外, “小金库”客观上为权钱交易提供了物质基础, 一些人利用掌控的“小金库”滥发奖金、财物, 乱列开支, 为少数领导干部违规使用资金提供了方便条件, 在社会上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

(二) 私设“小金库”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小金库”的存在违反了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出现“两本账”、“多本账”, 甚至假账, 一定程度上扰乱了企业经营秩序。其资金来源主要是对企业各种收入的截留或转移, 属国家集体性质的资产, 这些资金被截留或转移到小金库后以乱发钱物、私分、侵占、挥霍等违纪违规甚至违法的方式致使企业效益缩水, 造成国家、集体财产的大量流失和浪费。

(三) 私设“小金库”导致会计信息失真由于“小金库”的收支均不纳入单位的财务系统统一核算, 资金游离于财务核算体系之外, 收支在公开的账面上没有反映, 属于监督的盲区, 造成单位财务会计信息失真, 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单位对各项经济事项的决策和管理, 甚至还可能造成部门单位之间在资金分配上的不平衡、不公平和不合理, 扰乱了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

二、“小金库”存在的原因分析

(一) 财务管理不善是“小金库”屡禁不止的主要根源主要表现在:

(1) 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不扎实。一是在实际工作中, 由于授权高度集中, 一把手独断专行、凌驾内控的审批现象为“小金库”的设立提供了条件。二是财务控制程序不健全。许多单位的费用报销程序是先审批再审核, 会计人员无权参与单位业务的重要决策, 弱化了事前监督;在确认业务时由于缺少业务凭证的比对, 业务的真实性与计价的准确性难以确认, 这就给部分单位利用虚列支出转出资金或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打开了方便之门。

(2) 内部控制制度形同虚设。一是社会现实环境与法律赋予会计人员的监督职责与差距较大。如“一支笔控制”弱化了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和责任心, 使会计内部监督有名无实。二是会计核算的环境、方法及体系存在漏洞。现行会计核算方法的选择具有相对的随意性, 这就给设立“小金库”提供了有利条件。三是部分单位由于人手紧张或降低人工成本, 没有严格执行不相容岗位相分离制度。

(3) 财务人员工作独立性差, 素质有待提高。一是财务人员隶属于本单位、本部门, 工作独立性较差、原则性不强, 常常与领导寻租合谋做违规违纪的事情。二是部分财务人员对“小金库”问题的严重性认识不到位, 这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小金库的滋生。

(二) 利益驱动与法律意识淡薄是“小金库”产生的根本原因单位领导常常为了维护自己小集团的利益, 偏离正常的经营目标, 授意、指使和强令会计人员篡改会计数据、做假账, 转移国家资产, 偷税漏税, 设账外账等行为形成“小金库”, 用于单位经费开支和发放职工奖金和福利等, 甚至贪污私分、侵吞公款, 实现个人私利。这种行为在很大程度上与某些领导干部和财务人员遵纪守法观念淡薄, 思想意识不到位有关。

(三) 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缺力度是“小金库”存在的基础从内部监督来看, 单位要么没有设置内部监督岗位, 要么设置的内部监督不起作用, 内部监督只停留于事后监督阶段或不监督的摆设阶段。从外部监督来看, 监督制约的长效机制还不健全。在实际工作中责任不清, 各自都想做好人, 最终形成走过场的结局。目前我国各监督部门各自为政, 缺乏一定的力度。如社会审计追求经济效益, 只看账理账, 不查问题;财税部门只注重国家财政收入收缴的专一性;纪检监察部门只是事后的处理机关, 并不是真正意义的监督机关;而在现行的法律法规中也没有明确规范“小金库”的外延, 对“小金库”的处理处罚机制、标准的设计还有待进一步研究。这些因素的存在就制约了难以从根本上治理“小金库”的存在。

(四) 处罚查处力度与举报奖励力度弱化为“小金库”提供生存条件近年来, 有关部门对“小金库”专项清理中查出的问题处理上都采取了比较温和的态度。往往是以罚代刑, 偏重经济处罚, 而对于相关责任人特别是“一把手”处理轻微甚至不追究责任。正是由于违法违纪成本较低, 才导致“小金库”的屡禁不绝。在实际中, 群众举报“小金库”问题或多或少都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所以相关监督部门很难获得有价值的举报线索。而有关部门对于举报奖励的低标准 (“一元钱”有奖举报事件) 更是极大地打消了群众举报的热情, 这也就使得“小金库”逃避了监督部门的检查。

三、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立

(一) 强化财务管理具体表现在:

(1) 明确岗位职责, 定期进行岗位轮换。首先, 需要根据规模和业务的需要, 理顺组织结构, 合理界定决策、管理、执行、监督等各方面的职责权限。其次, 严格执行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定期进行岗位轮换, 减少弄虚作假的机会, 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错误或舞弊。

(2) 加强内部控制。首先, 建立合理的授权批准体系, 做到权责清晰, 施行与监督有效分离。对于重大事项, 可以实行集体决策审批或者联签制度, 最大可能减少决策风险。其次, 加强凭证与记录控制, 做到账证相符。最后, 强化预算控制, 密切跟踪其实施进度和完成情况, 彻底打消一些单位或部门设立小金库的念头。

(3) 加快财务管理人员队伍建设。首先, 实施财务人员派出制, 改变其附属地位, 保证财务人员的相对独立性。其次, 对财务人员进行教育培训, 教育其做到诚信为本, 坚持准则, 不做假账。最后, 建立合理的财务人员绩效考评机制。

(二) 提高思想认识首先, 要加强“小金库”专项警示教育。“小金库”一般多由单位或部门的领导拍板, 财务人员配合设立, 好处往往均沾, 稍有利益诱惑, 其就容易将三令五申丢在脑后。因此, 加强“小金库”专项警示教育, 可以多层次、多角度深入宣传其违法性和危害性, 让法制意识深入人心。其次, 要加强对领导人员的观念教育。对于“小金库”问题, 各级单位领导是第一负责人。因此, 应对领导加强观念教育, 使其深刻认识到“小金库”存在的危害性, 要把治理“小金库”提高到反腐败斗争的高度来认识, 并作为端正党风和社会风气的大事常抓不懈。

(三) 建立全方位的监管体系主要包括:

(1) 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强化内部审计力度。不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和预算制度正是导致企业设立“小金库”动因, 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有利于防范“小金库”行为的发生。内部审计作为查错纠弊的第一道关口, 单位有责任有义务主动自查, 以防范法律风险。

(2) 尽快建立事前、事中和事后三个层面的财务监管体制, 充分发挥监察机关、审计机关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职能, 建立全方位的财务监管体系。一是由审计机关将专项检查与日常监督相结合, 将收支检查与部门资源使用绩效考核相结合, 将收支检查与部门资源使用绩效考核相结合, 全方位地进行监督。二是财务部门要树立“大监督”理念, 转过去的事后监督为事前审核, 将事中监控与事后检查相结合, 努力遏制各种违纪行为的发生。三是监察机关不断改进监管内容和方式, 铲除滋生腐败的温床, 逐步形成监督有力、配合紧密、运转顺畅的行政监督体系。

(四) 加强奖惩力度, 实行民主监督主要包括:各单位财务人员应严格遵守《会计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对查出的“小金库”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 没收其全部资金发生数, 并处以相应的罚款, 同时还要追究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的经济责任和行政责任, 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还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并选择一些典型案例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加大违纪者的违纪成本。在加强民主监督方面, 要建立、健全长期的群众监督员制和实行举报有奖制, 充分利用网络、举报电话等渠道, 广泛发动干部职工, 为“小金库”的举报提供有效平台, 通过重奖手段, 鼓励职工举报, 并采取有效措施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让“小金库”无处藏身。

3.扬尘污染防治长效机制 篇三

摘要:本文在界定高校“小金库”概念的基础上,分析了高校“小金库”的主要特点,探讨了我国高校“小金库”存在的原因,最后,提出了高校构建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

关键词:高校;“小金库”;机制

一、引言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各高校的资金来源已经由过去单一的行政拨款转变为多方位、多渠道的筹资模式,高校的办学形式日益多样化,办学自主性也逐步提高。在资金管理上实行“统一核算、集中管理”的模式,极大提高了高校财务管理的水平。然而在发展的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其中,高校普遍存在着私立“小金库”的现象,这已严重违反了我国的财经制度,妨碍了高校的正常财务管理秩序,造成了巨大的不良后果。为此,本文在对“小金库”的特点分析的基础上,探讨我国高校“小金库”存在的原因,并提出防治的长效机制,希望对我国目前的高校“小金库”的防治提供一定的指导建议。

二、“小金库”的概念与特点

1.“小金库”的概念的界定

高校“小金库”是指在高校财务以外另外设立账目的公款。具体来说,是一些高校违反我国相关部门的规定,通过一些不合法的途径筹集由高校自由支配的资金。这些资金的来源大部分是通过隐匿收入、公款私存、截留利润、转移收入等不合法的手段取得的,主要用于高校经常出现我滥发奖金等违规的或不合法的支付。

2.“小金库”的特点

(1)隐蔽性

与过去相比,现在高校的一些部门筹集“小金库”的手段更隐蔽、更加“科学”、更加“合理”,这些除了知情人员知道外,其他的人很难知道,而且这些“小金库”都能回避检查,设立了多户头、多账本,很难查清楚。例如:高校已经不再使用以前的用现金支付,然后拿回扣的做法,而是到对方的单位报销的方法。这些方式从某方面来说都更加“符合规定”,增强了“小金库”的隐蔽性。

(2)顽固性

国家履次禁止高校“小金库”的设立,但是“小金库”事件层出不穷,而且有逐年增多的趋势。从今年查处高校的“小金库”案件来看,数量上不仅比去年增多,而且出现了多起“串案”、“窝案”的案件。这从一个侧面反應了我国高校“小金库”的设立正由个别人或者几个人的现象向一个单位或者整个学校发展,这个高校的每个成员都是“小金库”的受益者,并订立攻守同盟,顽固性极强,如何治理这个顽固的“小金库”任重而道远。

(3)多样性

与过去相比,现在高校的“小金库”形式更加多种多样,有的以私人名义把“小金库”存放在个人的银行账户上;有的以单位的名义存在账户上;有的将现金藏在家里或办公室;有的则交给财务人员,让其私自保管起来,这样要查处起来十分不容易。

(4)大宗性

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提高,传统意义上的“小金库”已经不再是传统的“小”金库了,“小金库”在数量与规模上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十年前,我国查处的“小金库”大都是几千、几万元,而从去年查处的高校“小金库”案件中可以发现,“小金库”的数额已经高达几百万,甚至几千万。当然数额巨大的“小金库”是与其特点相联的,正是由于它的隐蔽性与多样性,导致其金额与规模急剧膨胀。

三、高校“小金库”存在的原因分析

1.高校环境的市场化是出现“小金库”的客观原因

我国高校的财务管理制度、办学模式发生了根本性的变革,在市场经济的环境下,财政拨款逐年下降,各种形式的政策性收费、有偿服务、经营收入不断出现,并且数量规模也逐年上升,高校的收入形式呈多样化的趋势。高校的各个部门学院都有创收的能力,而创收能力是不同的,学校在考虑各个学院利益分配时,不可能面面俱到。有些学院认为学校宏观的、整体的平衡政策对创收能力强的学院不公平,这就造成了有些学院不得不利用设置“小金库”的方式来平衡被“剥夺”的利益,以此来弥补在心理上的平衡。

2.高校财务管理制度不完善

从“小金库”的来源上看,资金大部分来自截留隐匿的各种收入、通过虚报冒领所套取的现金、接受回扣未上缴资金、向学生乱收的资金。这些来源可以看出,我国高校在预算外资金管理、财务收支审核、国有资产管理、财务监督、票据管理、违法追究、处罚等方面缺乏有效的管理、监督、评价、处罚等相互配套、相互制约的财务监管体系。

3.法律意识淡薄

在我国,高校领导通常是由教学或者科研领域上出类拔萃的人员担任,这些领导没有受过系统的高校管理的教育,甚至以前也未从事过管理工作。在对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上缺少全面的了解,法制观念淡薄,特别是在财经制度方面,认为设立“小金库”是考虑到自己所在单位或者小团体的利益,没有考虑学校甚至整个社会的利益。

4.高校相关部门监督不到位

由于我国传统意识上认为,高校或者学院部门私设“小金库”存在“民不举、官不纠”的思想,认为高校是“清水衙门”,出不了大事。因此,高校的财务与审计部门很难对“小金库”进行有效的监督与管理,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一旦“小金库”被检查或被举报发现后,只要退钱便可完事,单纯因为“小金库”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基本不会出现,难以起到警示和教育作用。“小金库”被发现的低风险是导致下属部门私设它的重要原因之一。

四、高校防治“小金库”的机制对策

1.加强防治“小金库”的宣传教育

防治“小金库”应该从高校领导入手,出现“小金库”的根本原因在于高校的领导干部、财务人员等对“小金库”的违法行为的本质认识不够所造成的。因此,学校应该通过多方渠道,使学校的各级领导干部、广大教职工认识到“小金库”的违法性以及危害性。并且树立典型案件、典型人物,用发生在自己身边的人或者事来对“小金库”的危害性进行教育,使其认识“小金库”开支合情合理的虚假表象看到其是化公为私、违法违纪的本质,并且在校内形成广大领导干部与教职工人人自觉遵守财经纪律的良好氛围,力求从意识的源头上对“小金库”加以遏制,提高广大群众的自我监督意识和检举意识。

2.建立规范的高校财务规章制度

我国高校应该加快规范制度的建设,积极适应我国国家财政政策的要求,提高高校的财务管理的科学性、有效性与合理性。特别是对高校的二级机构,如二级学院、后勤集团等,既要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也要执行《企业会计制度》,还要根据《会计法》要求,完善各个制度执行的标准,加强统一管理,同时也要结合高校自身教育特点,制定各项财务操作细则,开展有效管理。调整现行的与学校发展不相符的制度,消除制度规定与现实操作之间的“灰色地带”和大量存在的“合理不合法、合法不合理”的现象。

3.完善高校财务管理

首先,统一高校的内部管理制度。完善高校的各项资金管理与财务管理,制定出各项管理办法,改革现行的高校财务体制,一方面要适当放权,保证二级部门的合法权益与积极性,对创收

的部门进行表扬;另一方面改革高校现行的资金管理与结算办法,实行“统一管理、集中结算”、“单一银行账户、集中收付”的办法,在财务处建立专门的资金结算部门。其次,加强票据管理。我国高校“小金库”收入通常是利用收费票据使其合法化。为此,高校应该对收费票据实行统一管理,任何部门收费都应该到学校财务部门统一领取合法的收费票据,严格做好登记、检查和核销的规定程序办理。再次,加强资产清理。要不断提高资产管理制度的水平,为此,可以在高校的范围内,特别是对二级的学院、协会、研究中心进行一次全面的资产清查,对账外资产进行盘查,及时、准确开展资产核算。

4.加强举报与奖励力度

由于“小金库”的隐蔽性极高,目前查处“小金库”的主要方法还是单位的自查或单位员工的举报。但是目前我国对举报“小金库”的奖励则十分低,而且举报者有被打击报复的可能性,举报人的积极性不高。因此,应该尽快建立起对“小金库”举报的奖励制度,给予丰厚的物质奖励,并且保密好举报人的信息。另外,对举报本单位的举报人,如果不是“小金库”的主要责任人,可以免责或部分免责。这样,可以促进“小金库”问题的解决,也可以避免新的“小金库”事件的产生。

5.加大惩处力度

我们高校的“小金库”被检查或被举报发现后,只要退钱便可完事,难以起到警示和教育作用。可以说,设立“小金库”的处罚风险过低导致其顽固性的一个重要原因。为此,高校对设立“小金库”的违纪行为应该进行严肃的处理,严格应执行《设立“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款项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并与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福利待遇等挂钩,真正起到威慑作用。高校构建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的研究

帅毅

摘要:本文在界定高校“小金库”概念的基础上,分析了高校“小金库”的主要特点,探讨了我国高校“小金库”存在的原因,最后,提出了高校构建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

关键词:高校;“小金库”;机制

一、引言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各高校的资金来源已经由过去单一的行政拨款转变为多方位、多渠道的筹资模式,高校的办学形式日益多样化,辦学自主性也逐步提高。在资金管理上实行“统一核算、集中管理”的模式,极大提高了高校财务管理的水平。然而在发展的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其中,高校普遍存在着私立“小金库”的现象,这已严重违反了我国的财经制度,妨碍了高校的正常财务管理秩序,造成了巨大的不良后果。为此,本文在对“小金库”的特点分析的基础上,探讨我国高校“小金库”存在的原因,并提出防治的长效机制,希望对我国目前的高校“小金库”的防治提供一定的指导建议。

二、“小金库”的概念与特点

1.“小金库”的概念的界定

高校“小金库”是指在高校财务以外另外设立账目的公款。具体来说,是一些高校违反我国相关部门的规定,通过一些不合法的途径筹集由高校自由支配的资金。这些资金的来源大部分是通过隐匿收入、公款私存、截留利润、转移收入等不合法的手段取得的,主要用于高校经常出现我滥发奖金等违规的或不合法的支付。

2.“小金库”的特点

(1)隐蔽性

与过去相比,现在高校的一些部门筹集“小金库”的手段更隐蔽、更加“科学”、更加“合理”,这些除了知情人员知道外,其他的人很难知道,而且这些“小金库”都能回避检查,设立了多户头、多账本,很难查清楚。例如:高校已经不再使用以前的用现金支付,然后拿回扣的做法,而是到对方的单位报销的方法。这些方式从某方面来说都更加“符合规定”,增强了“小金库”的隐蔽性。

(2)顽固性

国家履次禁止高校“小金库”的设立,但是“小金库”事件层出不穷,而且有逐年增多的趋势。从今年查处高校的“小金库”案件来看,数量上不仅比去年增多,而且出现了多起“串案”、“窝案”的案件。这从一个侧面反应了我国高校“小金库”的设立正由个别人或者几个人的现象向一个单位或者整个学校发展,这个高校的每个成员都是“小金库”的受益者,并订立攻守同盟,顽固性极强,如何治理这个顽固的“小金库”任重而道远。

(3)多样性

与过去相比,现在高校的“小金库”形式更加多种多样,有的以私人名义把“小金库”存放在个人的银行账户上;有的以单位的名义存在账户上;有的将现金藏在家里或办公室;有的则交给财务人员,让其私自保管起来,这样要查处起来十分不容易。

(4)大宗性

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提高,传统意义上的“小金库”已经不再是传统的“小”金库了,“小金库”在数量与规模上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十年前,我国查处的“小金库”大都是几千、几万元,而从去年查处的高校“小金库”案件中可以发现,“小金库”的数额已经高达几百万,甚至几千万。当然数额巨大的“小金库”是与其特点相联的,正是由于它的隐蔽性与多样性,导致其金额与规模急剧膨胀。

三、高校“小金库”存在的原因分析

1.高校环境的市场化是出现“小金库”的客观原因

我国高校的财务管理制度、办学模式发生了根本性的变革,在市场经济的环境下,财政拨款逐年下降,各种形式的政策性收费、有偿服务、经营收入不断出现,并且数量规模也逐年上升,高校的收入形式呈多样化的趋势。高校的各个部门学院都有创收的能力,而创收能力是不同的,学校在考虑各个学院利益分配时,不可能面面俱到。有些学院认为学校宏观的、整体的平衡政策对创收能力强的学院不公平,这就造成了有些学院不得不利用设置“小金库”的方式来平衡被“剥夺”的利益,以此来弥补在心理上的平衡。

2.高校财务管理制度不完善

从“小金库”的来源上看,资金大部分来自截留隐匿的各种收入、通过虚报冒领所套取的现金、接受回扣未上缴资金、向学生乱收的资金。这些来源可以看出,我国高校在预算外资金管理、财务收支审核、国有资产管理、财务监督、票据管理、违法追究、处罚等方面缺乏有效的管理、监督、评价、处罚等相互配套、相互制约的财务监管体系。

3.法律意识淡薄

在我国,高校领导通常是由教学或者科研领域上出类拔萃的人员担任,这些领导没有受过系统的高校管理的教育,甚至以前也未从事过管理工作。在对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上缺少全面的了解,法制观念淡薄,特别是在财经制度方面,认为设立“小金库”是考虑到自己所在单位或者小团体的利益,没有考虑学校甚至整个社会的利益。

4.高校相关部门监督不到位

由于我国传统意识上认为,高校或者学院部门私设“小金库”存在“民不举、官不纠”的思想,认为高校是“清水衙门”,出不了大事。因此,高校的财务与审计部门很难对“小金库”进行有效的监督与管理,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一旦“小金库”被检查或被举报发现后,只要退钱便可完事,单纯因为“小金库”受

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基本不会出现,难以起到警示和教育作用。“小金库”被发现的低风险是导致下属部门私设它的重要原因之一。

四、高校防治“小金库”的机制对策

1.加强防治“小金库”的宣传教育

防治“小金库”应该从高校领导入手,出现“小金库”的根本原因在于高校的领导干部、财务人员等对“小金库”的违法行为的本质认识不够所造成的。因此,学校应该通过多方渠道,使学校的各级领导干部、广大教职工认识到“小金库”的违法性以及危害性。并且树立典型案件、典型人物,用发生在自己身边的人或者事来对“小金库”的危害性进行教育,使其认识“小金库”开支合情合理的虚假表象看到其是化公为私、违法违纪的本质,并且在校内形成广大领导干部与教职工人人自觉遵守财经纪律的良好氛围,力求从意识的源头上对“小金库”加以遏制,提高广大群众的自我监督意识和检举意识。

2.建立规范的高校财务规章制度

我国高校应该加快规范制度的建设,积极适应我国国家财政政策的要求,提高高校的财务管理的科学性、有效性与合理性。特别是对高校的二级机构,如二级学院、后勤集团等,既要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也要执行《企业会计制度》,还要根据《会计法》要求,完善各个制度执行的标准,加强统一管理,同时也要结合高校自身教育特点,制定各项财务操作细则,开展有效管理。调整现行的与学校发展不相符的制度,消除制度规定与现实操作之间的“灰色地带”和大量存在的“合理不合法、合法不合理”的现象。

3.完善高校财务管理

首先,统一高校的内部管理制度。完善高校的各项资金管理与财务管理,制定出各项管理办法,改革现行的高校财务体制,一方面要适当放权,保证二级部门的合法权益与积极性,对创收的部门进行表扬;另一方面改革高校现行的资金管理与结算办法,实行“统一管理、集中结算”、“单一银行账户、集中收付”的办法,在财务处建立专门的资金结算部门。其次,加强票据管理。我国高校“小金库”收入通常是利用收费票据使其合法化。为此,高校应该对收费票据实行统一管理,任何部门收费都应该到学校财务部门统一领取合法的收费票据,严格做好登记、检查和核销的规定程序办理。再次,加强资产清理。要不断提高资产管理制度的水平,为此,可以在高校的范围内,特别是对二级的学院、协会、研究中心进行一次全面的资产清查,对账外资产进行盘查,及时、准确开展资产核算。

4.加强举报与奖励力度

由于“小金库”的隐蔽性极高,目前查处“小金库”的主要方法还是单位的自查或单位员工的举报。但是目前我国对举报“小金库”的奖励则十分低,而且举报者有被打击报复的可能性,举报人的积极性不高。因此,应该尽快建立起对“小金库”举报的奖励制度,给予丰厚的物质奖励,并且保密好举报人的信息。另外,对举报本单位的举报人,如果不是“小金库”的主要责任人,可以免责或部分免责。这样,可以促进“小金库”问题的解决,也可以避免新的“小金库”事件的产生。

5.加大惩处力度

4.扬尘污染防治长效机制 篇四

关于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情况的报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深化“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我单位按照彻底清理“小金库”的工作要求,从源头上防范和杜绝“小金库”的发生,遵循“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原则,将“小金库”纳入日常监督管理的工作中,建立健全制度、管理和监督三位一体的长效防治机制。

“小金库”治理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其根本目标在于实现标本兼治。要在不断加大对“小金库”的日常治理力度的同时,全面深入,不走过场,注重治本、注重预防、注重制度建设,把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作为我单位的根本任务积极推进。通过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逐步建立健全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

一、高度重视。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是“小金库”治理的根本任务,是“小金库”治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充分认识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自觉地把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工作作为最重要的一项工作积极推进、贯彻始终,认真落实长效机制建设工作任务。

二、加强教育。坚持教育在先,防范在前,从加强教育引导入手,建立健全防治“小金库”教育防范机制,提高教育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将防治“小金库”的教育纳入反腐倡廉建设总体格局,研究制定防治“小金库”教育工作指导性意见,明确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教育内容、方式方法等。将防治“小金库”与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和财经纪律教育有机结合,强化领导干部遵纪守法观念、廉洁从政意识和财经业务素养;建立完善警示教育制度,丰富警示教育的方式方法,切实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完善制度。全面总结“小金库”治理工作经验,深入剖析产生“小金库”的原因,找准容易滋生“小金库”的重点环节,建立完善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加强源头治理。

1、进一步建立健全财务收支监督管理制度,完善账户、现金、票据、会议费、工会经费、“三公消费”、固定资产等管理办法,建立健全约束机制,合理设置内部财务工作岗位,明确会计和出纳职责权限,形成相互制衡,交叉控制机制,提高资金资产使用及财务核算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2、结合实际,积极完善相关制度,调整各项经费列支标准,加强财政经费管理,从源头上治理各种公款消费,重点加强对会议费招待费支出管理,消除建立“小金库”的诱因;

3、加强财务收支、银行账户、资产收益和财务票据管理,专人专管,责任到人,提高制度执行力;

4、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强化预算约束。实行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制度和“公务卡”改革,规范财政资金支付方式,减少财政资金使用上的“跑冒滴漏”。

四、强化监督。建立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内部运行的监督制约,完善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内部审计力度,建立健全了财政预决算和单位财务公开机制,进一步完善了对“小金库”违法行为责任追究。

5.扬尘污染防治长效机制 篇五

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总结报告

乡宁县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在贯彻落实乡治金办(2011)4号文件和集团公司、市公司下发治理“小金库”文件精神,按照中央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关于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我公司坚持综合治理、注重预防的原则,全面深入推进“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巩固成果,构建和完善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加强专项治理教育,增强法制观念、完善制度,强化警示作用、创新管理模式,深化部门改革、规范监督机制,重视处罚效果。从源头上防治“小金库”,从根本上铲除“小金库”,彻底清除“小金库”。制定完善防治“小金库”的具体管理制度,形成有效的监管机制,完成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工作,具体工作做以下汇报,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2009年以来“小金库”专项治理的基本情况介绍 :

2010年8月,乡宁县纪检委、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联合下发《关于印发乡宁县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小金库”专项治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文件要求,我们公司成立“小金库”专项治工作领导组,为积极搞好这项工作,下发(2010)61号文件,通知机关各科室、营业站、直属企业,并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完成清查 自查 整改的工作。

2011年5月,根据《乡治金办(2011)1号文件》通知精神,我公司召开专题会议,宣传、贯彻、公示治理工作情况及举报电话和乡治金办(2011)2号文件,积极 主动接受广大干部 职工监督。

2011年8月,根据《乡治金办(2011)3号文件》精神,我公司加强学习培训大力提高财务人员业务素质和专业水平,对本单位所属科室治理“小金库”的工作认真检查,落实治理,张贴“小金库”公示和承诺。

2009年以来“小金库”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2009年以来,在专项治理自纠自查工作中,发现房租收入、坐支中介费一事,共计9600元,出现此问题的主要原因是我们公司业务量大,财务支出较为频繁,支出没有进行严格把关,没有认真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现金管理条例。发现此问题后我们就此事召开了会议,决定坚决执行收支两条线的制度,纠正此项问题,已于2010年10月16日进行纠正,并汇报县“小金库”治理办公室。全面开展财务基础规范“达标”工作。按照公司党组关于加强财务管理工作的要求,结合财务集中管理软件上线运行,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制定财务基础工作上报标准,通过达标促进各项财经法规和财务制度的落实,大力加强财务人员的培训力度,努力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水平,有效发挥财务人员监督和核算职能。针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抓好整改措施的落实和责任落实,做到资金资产处理到位、违纪责任人员处理到位。

针对发现的问题如何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

针对发现的问题以及《乡治金办(2011)3号文件和4号文件》结合集团公司和市公司收支两条线。为贯彻公司收支两条线专户管理要求和费用预算制度推行,有效的控制成本和费用。严禁坐支现金收入,严禁设置账外银行户头,支出实行预算 报批 审核 下拨程序;针对发现的问题结合我公司实际,在2009年以来“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积累经验的基础上,为了不断深化和巩固“小金库”专项治理的成果,构建治理“小金库“的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防范和杜绝“小金库”问题的发生。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以下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

一、加强宣传教育,构筑思想道德防线。加强教育学习,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和财务人员的遵纪守法观念和廉洁从政意识,构建“不愿”设立“小金库”的自律机制。一是、提高领导干部对治理“小金库”工作意义的认识,提高自我约束和防范意识,严格执行国家财经纪律。养成严格按制度办事的良好习惯。二是、要用典型案例进行教育,克服侥幸心理,增强遵纪守法意识。

三是、要增强廉政教育的经常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始终把治理和教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形式,增强党员干部的法治理念和制度意识。同时,要加大对会计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会计人员对“小金库”的危害问题的认识。增强遵纪守法意识,自觉抵制“小金库”的产生。

二、加强制度建设,构筑行为防线。要健全和完善财务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加强内部审计控制力度,强化资金管理、细化处罚措施,多措并举、促进基础管理,堵塞管理上的漏洞,完善工作程序,提高管理水平。从源头上遏制“小金库”的产生。

三、加强监督力度,构筑机制防线。进一步强化日常管理和监督,形成统一领导、齐抓共管、各负其责、依靠职工支持和参与的防治“小金库”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形成有效防范和治理“小金库”的整体合力。大力推进厂务公开、注重发挥公众监督作用和职工的舆论监督作用,整合监督资源,形成多渠道的监督网络,设立举报电话,让“小金库”置于广大职工的监督之下。消除“小金库”产生和存在的主客观条件。

总之,通过采取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积极推动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坚持“纠防并举,多管齐下”的工作思路的同时,还要从加强教育、建立机制、完善制度等方面入手,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通过科学的管理机制,彻底堵住“小金库”滋生的源头,使“小金库”没有生存的空间。

在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建设方面的相关意见和建议

第一,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舆论氛围。一是加强警示教育,增强大家的遵纪守法意识,克服侥幸心理,自觉抵制“小金库”。二是在鼓励职工举报方面拿出切实的措施。将“小金库”举报奖励办法制度化,鼓励广大群众参与到预防和治理“小金库”工作中来,为他们撑腰,为他们保密,防止他们会遭到打击报复,从而能让群众有动力举报、有勇气举报。

第二,加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收支行为。一是合并公司财务,一个单位只允许设立一套账。并按月据实向财政部门报送会计报表,向财政、审计等监管机关报送财务收支决算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建立协调配合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清理“小金库”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注重协调配合,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行政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等多方面的监督职能,做到各有侧重、互为补充。

第四,完善相关法规制度,加大处理处罚力度。应尽快制定处罚措施,细化责任,从领导入手,严惩“一把手”和主要责任人。

以上工作汇报,不妥支出,请指出。

6.扬尘污染防治长效机制 篇六

长效机制建设的浅议

自落实财政部、审计署、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清理检查“小金库”的具体规定的通知》(财监字[1995]第29号,以下简称《通知》)以来,各级财政部门在治理“小金库”问题上取得了显著成效。2009年,2010年中央纪委、监察部、财政部、审计署就开展“小金库”治理的范围、重点和政策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这充分说明了党中央、国务院对 “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高度重视,也彰显了党中央坚决惩治和预防腐败的信心和决心。

十多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各个领域的快速发展,各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组织之间的经济往来呈现前所未有的多元化、复杂化,而相应的法律法规体系却未及时建立健全,一定程度上为“小金库”的滋生提供了新的环境和条件,给治理“小金库”工作带来了新的问题和挑战。

一、对“小金库”定义的新理解与新分析

(一)对“小金库”定义的新理解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9]18号)精神,“小金库”是指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他形成的资产。这一规定是判定是否“小金库”的新定义和新标准,从这一最新、最权威的定义可以看出,不管其资金来源是否合法的或违法的,只要不纳入单位规定账簿核算管理,就是“小金库”。

(二)当前“小金库”现状及基本特点

近年来,由于加大了“小金库”的查处力度,尤其是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非税收入收缴制度改革等一系列财政改革的推行,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各部门、各单位的财政性资金通过该体系运行,基本处于财政的全程监管之下,有效地减少了各部门、各单位私设“小金库”的条件,极大地增加了“小金库”存在的困难和风险。在这种情况下私设的“小金库”更具有隐蔽性,形式更加多样化,资金存放周期短、周转快,难以确定其属性,为查处带来了极大的难度。当前“小金库”具有以下新的共同的特点:

一是手段狡猾,更具有隐蔽性。随着党中央惩治和预防腐败斗争的不断深入,“小金库”的存在也更加具有隐蔽性。比如做账外账、假账,甚至不做账、公款私存等,仅限个别主要领导与具体承办者知道,即使案发后也都有着共同的防御心理和“攻守同盟”行为,给查处带来很大的困难。

二是其存在领域具有集中性、特定性。经过多年的清查治理,各单位普遍私设“小金库”的现象已大大减少,“小金库”现象正在向掌握着资金分配权、国有资源管理权和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部门和行业集中,诸如交通、教育、卫生等领域。

三是“集体负责”,具有小团体共伙性。利用“小金库”实施违纪违法行为,由过去主要领导、财务人员等极少数相互勾结发展到单位领导集体与财务人员串通一气,让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共同以奖金和补贴等名义私分国有资产,可谓是“利益均占,风险集体共担”。

四是问题难定性。通过查处“小金库”多数单位都是领导假跑项目,以请客送礼和业务往来为名,行自己贪占、个人得好处之实。用假发票、白纸条,在“小金库”如数报销,少则几千多则几万元,这些钱的性质兼而有之,分辨不清难以定性,只好以违纪处理。

(三)“小金库”的来源、存在形式及开支去向 “小金库”的资金来源及形成大多与其职权、职能、资产的所有权有关。利用这种权力搞账外收入,甚至其权限大小同“小金库”数额在一定程度上呈相关性。“小金库”的资金多从如下渠道而来:一是收入不入账,即“瞒”、“截”。这是最常见的一种形式。即采取收入不入账或少入账的方法,把正常的经营收入和预算外收入隐瞒或截留下来,账外设账、逃避监督;或把经营收入、营业外收入、预算外收入转移到下属单位或业务往来单位,甚至私放私存,形成“小金库”。二是虚列支出。通过弄虚作假、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也是一种较为普遍的方式。如一些单位通过编制虚假开支名目和开支对象,截留、套取、骗取财政资金(工资、福利、救灾款物等);一些单位以劳务费、办公 费、工程费等名义,通过直接购买假发票虚列支出;有的单位利用建设项目的机会,由分包单位开出假工程结算单计入成本,转移资金存入“小金库”,套取现金,将款项转移到账外。三是以收抵支。这其实是收入不入账的一种变化形式。如将支出直接与应收款相抵,既逃避了税收,又逃避了监督,在账外形成了“小金库”;将房屋等资产出租给酒店等市场经营者,对应收取的租金部分或全部不收取,而通过在承租方开支招待费、或由承租方提供等值物品等进行收支相抵,双方既隐瞒了收入和支出,又少缴了税金。四是转移隐匿。如在“工会账”、“食堂账”中列收列支,将“工会账”、“食堂账”变成其私设“小金库”的“避风港”;或将账外资金委托他人保管;或以项目费、协作费等名义将资金通过各种形式转移到其他单位开支等。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小金库”的存在形式也呈现出多样化的特点,如实物、现金、存款、有价证券、外币、资产等等。“小金库”的资金通常有如下去向:一是以为职工谋福利为借口乱发奖金、补贴。二是用于拉关系走后门进行请客送礼或为上级部门领导付账,名曰为公,实则为私,今天给人以方便就是图明日自己的便利。三是小团体旅游的费用。四是购臵不便公开的商品。五是少数几个人私分。六是用于领导经手的用途不便公开或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七是为本单位职工发放工资、奖金缴纳应由个人负担的个人所得税,结果等于二次发放工资、奖金等。

(四)“小金库”的危害以及产生根源

1、“小金库”是违纪违法腐败行为滋生的土壤。“小金库”为少数领导者违规使用资金提供了条件,成为贪污挪用或集体私分的对象,导致某些部门单位腐败问题层出不穷,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一是腐蚀了党的领导干部。由于“小金库”管理和支配往往掌握在党员领导干部手里,且普遍存在公款私存、随意进出、收支混乱无帐等现象,这样,不仅使一些人挥霍无度、无所顾忌,而且给少数人挪用、私分、侵占甚至贪污制造了“良机”、带来了“便利”;二是助长了“拜金主义”。“小金库”已成为一些单位领导干部游山玩水、乱奖滥发、隐瞒报账内容等非正常开支的重要渠道,对“拜金主义”思潮的滋生起着推波助澜的作用;三是损害了干群关系。少数党员领导干部凭借“小金库”请客送礼、侵占私分、贪污挪用等不法行为,一旦被揭露,在群众中会造成恶劣的影响,容易造成群众对领导的种种猜测、议论和不信任,这种损害领导干部公仆形象的行为,同样也严重损害了干群关系。

2、“小金库”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现在“小金库”的资金数额越来越大,有的“小金库”的数额已上十几万、上百万,甚至上千万,“小金库”的资金大多来源于截留或转移的各种收费罚没收入、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等,给国家财产和集体利益带来了巨大的损失。

中央对“小金库”禁止与查处,可谓是三令五申,但却屡禁难止,其原因有三:(1)部门利益驱动是“小金库”存在的思想根源。部分领导干部财经法纪意识淡薄,自我监督意识不强,在思想上不重视财经政策、法规和规章的学习,对财经政策、法规不熟悉。工作中忙于事务,不重视管理,特别是财政财务管理,放任自流,有些内部控制不健全,甚至有的领导干部受部门利益驱动,臵国家财经法规于不顾,私设“小金库”、账外账以满足一己私用。(2)财政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严。为进一步深化财政体制改革,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近年来实行财政国库制度改革,清理单位银行账户,但部分单位执行制度不严格、不到位,私存部分资金,设臵账外账,这些资金既未纳入财政部门监管,也不向本单位职工公开,非常隐蔽,难以发现和查处。(3)外部监督不健全。在外部监督方面,制度不全,体制不顺,机制不活的情况依然存在,对领导干部的监督没有达到全面、全程监控的程度,监督的广度、深度都有待加强,还存在领导干部任职多年从未监督的死角,尤其是对领导干部及所在单位违规设臵“小金库”、账外账的严重违反财经纪律和廉政规定等问题的责任追究尚未形成一种态势,往往只是对单位进行处罚,对个人责任追究较少。(4)内部监督不到位,致使内部监督控制制度形同虚设。尽管相当多的部门都制定了财务务管的内部监督控制制度,但由于受各种因素的制约,内部监督控制制度执行不到位,就百色市近年来查处的“小金库”案件来看,6 大部份都设有内部控制制度,但都得不到执行,从而产生了“小金库”的行为。

二、当前财政部门在防治“小金库”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

当前财政部门在防治“小金库”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主要问题:一是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虽进展较快,但由于对改革的认识未完全到位,各项配套措施欠完善,技术保障水平较低,在改革运行过程中还存在许多问题,从而影响了治理“小金库”成果。二是目前单位现金支付仍处于财政动态监控视野之外,一些预算单位通过各种方式套取现金,设臵账外账,规避监管,成为财政资金支付管理的一个“盲区”,为“小金库”的滋生提供了条件。三是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后期监管的力度乏力,银行账户管理系统没能与国库集中支付系统有机的结合,加之目前实行零余额账户与基本账户双轨并行,造成对单位的违规转账行为监管困难。另外就目前的账户管理情况看,单位基本建设账户管理混乱,一个单位有一项工程就开设一个账户,有的单位基建项目早已竣工决算由于种种原因迟迟不撤户,造成了基建账户多、管理分散,不利于监管和规范核算。四是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的打捆下达,一方面不利于专款专用,另一方面资产拨付流程长,时间久,容易造成资金的截留、挪用。五是部分国有资产(资源)收入管理办法不够完善,为滞留、挪用留下了漏洞。六是监管乏力甚至默许,一定程度上助长了“小金库”的发生。目前“小金库”越 来越隐蔽,手段越来越狡猾,单靠一两个部门难以应付,而相关部门协调配合还有待加强。不仅如此,有的地方无法从财政上确保行政执法部门和单位的经费,因此就默许其从收费、罚款中自行解决,一些部门和单位便“大胆”操作,并善于“发挥”,毫无顾忌地设账外账,明目张胆地搞“小金库”。

三、进一步加强治理“小金库”的对策及建议

要彻底根治“小金库”,必须从切断“小金库”资金来源入手,消除其产生和存在的主客观条件,财政部门应建立包括思想教育、制度保证,组织协调和监督惩处为一体的综合治理体系。

(一)加强思想教育,使领导干部从主观上认识到“小金库”的危害性,做到警钟长鸣。要使领导干部,特别是单位(部门)的“一把手”在思想上认识到搞“小金库”不仅违纪,而且违法,损害的不仅是单位、部门的利益,还有个人及家庭的悲欢荣辱。通过典型案例,用发生在身边的人和事进行警示教育,克服侥幸心理,增强遵纪守法意识,增强廉政教育的经常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各级领导干部要经常通过学习、反思和对照廉政规定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修正。

(二)继续加强国库管理制度的改革,保证财政资金快捷畅通,从源头上防止“小金库”的滋生。

一是推进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建立上下级专项补助资金国库集中支付的运行机制,建立专项资金的账户体系和支付模式,同时利用支付系统的全程跟踪、动态监控的强 大信息功能,有效的保障在满足转移支付资金的规范运作的同时,避免资金的滞留、挪用,更好地实现专项资金所承载的各项政策的落实。

二是加快建立公务卡制度,把预算单位的现金支付纳入财政动态监管的视野范围内。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要求,建立公务卡结算账户、零余额账户以及整个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的有机结合,通过公务卡结算产生的电子转账信息,使单位的现金支付具有“雁过留声”特点,在国库动态监控系统的作用,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能及时掌握现金支付的全部信息并实现有效的监管。

三是清理各种过渡性措施。首先,逐步取消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实行“新旧账户同时运行”的过渡办法。撤销预算单位“基本存款账户”,将单位零余额账户视同单位“基本存款账户”进行管理;其次,研究对国库管理制度改革之前预算单位历年累积的年终财政结余资金(包括历年滚存留归预算单位使用的行政事业单位经费结余、项目经费结余和基建投资包干结余等)的处理办法,对工作任务已经完成和没有具体用途的预算结余资金要及时收缴国库,减少“小金库”滋生的资金来源。

四是加强银行账户管理的工作。随着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进一步深入,现有的银行账户管理体系已不能满足改革的需求,尤其在动态监控上缺乏后劲。下一步需要研究如何在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内建立银行账户管理系统,把转移支付账户体系、预算单位的零余额账户体系以及各系财政部门的账户全部纳入大系统 的监控之中。相应的账户申报、审批、年检等日常管理工作流程也实行网上逐级申报、财政逐级审批为主。进一步完善国库单位账户体系,夯实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基础,同时实现账户的透明管理,铲除“小金库”的滋生土壤。

五是加强财政资金的监管,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金和对下级调度现金等财政资金也都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并且使其支付申请、审核、拨付各项要求统一起来,规范财政资金拨付程序和拨付办法。进一步强化财政管理,硬化预算约束,按照结构合理、配臵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要求,建立健全分配、执行和监督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的财政运行机制,坚持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是杜绝“小金库”的关健。

六是深化政府非税收入收缴改革。首先要加强非税收入立项审批的管理,明确执收范围,为加强征收制定制度基础;其次注重强化国库管理职能,变被动接受资金缴库为主动通过执收系统全面、及时掌握政府非税收入的来源、结构、规模及变动等情况,使资金通过汇缴专户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之内运行,达到有效的避免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贪污挪用等情况。

七是必须加强对票据的管理。从近几年来所查处的“小金库”案件的经验中得出一个结论,凡是产生的“小金库”都是与票据管理有关,不是虚开税务发票,就是收入不开具财政票据,支出乱开票据,因此,加强对告诉票据的管理就会达到从源头控制“小金库”的作用。

(三)建立多部门协调配合的监管机制。建立由监察部门牵头,财政、审计、人民银行、税务、公安参加的,多渠道的监督网络;在加强财务监督和审计监督的同时,推行政务公开,发挥群众监督。

1、加强国有资产收益的管理。结合全国范围内开展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情况清查工作,认真落实财政部公布的《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在摸清“家底”的基础上,进一步掌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臵收入、对外投资收益、出租出借收入等国有资产收益情况,并严格按照《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监察部、财政部、人事部、审计署关于做好清理规范津贴补贴工作的意见》,对各部门、各单位取得的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坚决按照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的规定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由财政部门统筹安排,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从源头上控制国有资产的流失。

2、强化各种监督,实行阳光作业。所有财务、政务可以公开,尽可能公开,可以量化的尽可能具体,不留死角。防止“暗箱”操作。法律监督、行政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各有侧重,互为联动,协调发挥作用。

3、实行责任追究制。对今后再新发现私设“小金库”,依据额度、结合情节,对单位领导和当事人给与相当的处分,把追究的重点放在私设“小金库”起主导作用的领导身上,凡发现设“小金库”的领导干部一律不得提拔,并对其进行按党纪政纪 进行处分,使其从思想上尽快实现“小金库”不敢设、不能设、不愿设的转变。

4、提高全社会治理“小金库”的意识。治理“小金库”是反腐败关口的前移,是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重要举措。要提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意识,全民自觉抵制有可能产生“小金库”的各种行为,做到对人民群众宣传到位,形成强有力的全民监督。

7.扬尘污染防治长效机制 篇七

1. 表层原因——利益驱动

一是为单位多数人谋求福利。长期以来的“高扣除低分配,先扣除后分配”低工资制度导致一些单位想方设法设立“小金库”,从“小金库”中给职工发补助和福利,调动员工积极性,为员工谋福利。由于有着共同的利益基础,单位内部对私设“小金库”不会积极抵制或主动举报。二是分配不公,部门差距大。由于政府间财权的配置不均衡,一些基层政府财权与事权不对应,难以维持部门运行并提供基本的公共服务,部分单位为弥补预算缺口设立“小金库”。三是人情世故需要。一些单位和部门设立“小金库”自留地,是为了支付不便公开的开销。

2. 深层原因——体制机制不完善

“小金库”问题与现行收入分配制度、财税体制等改革的推进、管理不到位等深层次体制原因有较大关系。一是政府执收、执罚部门与服务对象在“钱”上的联系。我国大多数政府部门的行政、执法行为还没有完全与行政处罚及收费等与“钱”相关的事项分开,使得相关部门存在“以权谋钱、以权换钱”等腐败行为滋生的土壤,难以保证政府部门在一个规范的制度环境下,以规范的行为履行职能。二是管理体制的漏洞。一般而言,“小金库”的资金来源不外乎收、管、支三方面,即从收入和支出中截留资金,在管理环节转移资金。显然,当管理体制存在不完善处,单位在账目、票据等环节都可能做手脚、弄虚作假,设立“小金库”。三是监督管理模式乏力。目前还未建立以预防为主的管理型监督机制,现有监督模式重于纠错和检查,缺乏从业务层面对单位经营管理风险的关注,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导致“小金库”问题屡禁不止。

“小金库”的私设,与我国公共财政改革的大方向背道而弛,与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严重背离,必须坚决铲除,应从加强教育、完善制度、深化改革、加强监督等环节入手,通过出台财政财务收支监督等法规制度,采取完善国有资产管理等措施,推进部门预算、行政经费管理、“收支两条线”等改革,建立从源头上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铲除“小金库”生存土壤,从根本上解决“小金库”这个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二、构建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的具体措施

1. 强化宣传教育

一是教育在先,防范在前。从加强教育引导入手,建立健全“小金库”教育防范机制,提高教育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结合“小金库”治理工作中查处的典型案例和突出问题,分析“小金库”易发的关键控制点,广泛组织学习教育,增强行政事业单位对关键控制点的防范能力。

二是将防治“小金库”的教育纳入反腐倡廉建设总体格局,根据新时期出现的新情况及时丰富教育内容,创新集体学习、视频会议、微博等新形式和新方法,学习体会勤政廉政先进典型事例,从而实现从源头上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工作目标。

三是加强廉洁从政和财经纪律教育。在行政事业单位范围内以领导干部为重点,明确单位主要领导“小金库”问题的第一责任人定位并纳入单位负责人的绩效考核体系,强化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和财经业务素养,使领导干部充分认识“小金库”问题的严重危害性,自觉做到顾全大局、令行禁止、秉公用权、廉洁从政,在思想上杜绝“小金库”。

四是建立完善警示教育制度。深入开展“小金库”示范教育、警示教育,用发生在身边的人和事、已查处的突出问题和典型案例进行教育,明确单位各级人员“小金库”问题的责任追究制度,克服侥幸心理,克服小团体利益倾向,切实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2. 完善制度

一是建立完善各项法规制度,加强源头治理。明确对“小金库”的定性法规体系和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间转移支付等方面的专项管理办法。完善法规制度是解决“小金库”问题的前提与基础。

二是建立健全财政财务收支监督管理制度。完善账户、现金、票据、会议费、工会经费、“三公消费”、资产管理等管理办法,建立健全约束机制,提高资金资产使用及财务核算的规范性和有效性。针对银行账户管理,应健全银行账户管理制度,严禁各单位账外开设多头账户、利用账户转移隐匿资金以及出租出借账户等行为;对于现金管理,严格限定现金使用的范围条件,严禁大额提取和使用现金行为,推行公务卡结算方式;票据管理方面,必须严格发票的开立、使用和管理,严禁使用虚假发票报销和套取资金行为;资产管理方面,必须明确资产登记以及资产收益管理。一方面加强账实不符、虚列资产、重购轻管等方面的监管力度,规范单位资产购建、内部转移等行为。另一方面规范资产出租行为,从源头上斩断“小金库”的资金来源。

三是制度执行的有效性。各单位在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后,必须将财务收支、银行账户、资产收益和票据管理纳入实际工作,并建立责任制,提高执行力。此外,制度还需要根据单位实际情况的变化定期加以修订,避免产生“旧制度不可行,新制度迟迟不出台”的“青黄不接”现象。

3. 深化改革,创新体制机制

一是深化部门预算管理改革,提高预算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强化预算约束。其一,规范各级政府间的财政关系,合理配置政府间财力、事权与支出责任,提高基层政府和公共服务部门的财力保障水平,解决“小金库”形成的体制缺陷。其二,规范政府部门间的财权分配关系,将预算分配权回归财政部门,逐步缩减并规范部门系统内的专项资金规范,清理系统“小金库”的流通渠道。其三,拓宽部门预算覆盖面,控制预算的编制,将部门本级及其所有下属单位都纳入部门预算体系。

二是继续深化行政经费管理改革。其一,通过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完善定员定额标准体系,开展实物费用定额实转试点,合理核定并优先保证各部门的基本支出,同时制定各项工资福利及职务消费标准,统一津补贴项目资金来源和发放办法,消除部门间不合理差距。其二,拓展政府采购规范和范围,将更多的采购项目纳入采购支出预算管理,避免部分单位以假发票、假采购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其三,推进国库集中收付、将所有预算单位资金支出都纳入国库动态监控体系,避免资金支付过程中被挪用设立“小金库”。

三是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推行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分期分批将所有非税收入纳入预算,杜绝部分单位以职权截留收入设立“小金库”行为。通过建立统一非税收入项目库,将预算外管理非税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实行非税收入集中征缴和拓宽非税收入票据覆盖面等方式,使票据管理系统与非税收入项目库、政府信息库有效对接,实现对非税收入源头控管,切断行政事业单位“小金库”的主要来源。

4. 加强监督,查处并重

一是建立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把党内监督、群众监督和行政监察紧密结合,形成监督合力。

二是完善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内部审计力度,强化社会中介机构对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及业务管理流程的审计监督。

三是建立健全财政预决算和单位财务公开机制,不断扩大公开范围,强化阳光操作和社会舆论监督。

四是完善“小金库”违法违规行为责任追究法规制度。对“小金库”实行零容忍制度,“小金库”一经查实,严格执行《设立“小金库”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设立“小金库”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等文件,落实对相关责任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党纪政纪追究。对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查处,加大违法违规成本,增强威慑作用。

参考文献

[1].朱云飞.从源头上铲除“小金库”的滋生土壤.中国财政,2010(6):57-59.

8.扬尘污染防治长效机制 篇八

【摘 要】 为改善港口干散货码头环境、空气质量,通过对码头扬尘的起尘方式分析,确定以防治码头、堆场、港区道路扬尘污染为重点领域,在探讨相关扬尘防控技术及防控原则的基础上,以定性和定量分析相结合,根据国家有关港口扬尘防控的法律法规、管理办法和技术标准等确定评价指标,提出港口干散货码头扬尘防控指标评价体系。完善“政府引导、企业负责”的防控体系,为企业扬尘防控工作提供自我约束,为政府部门完善行业管理提供一定的借鉴,以期推动港口干散货码头扬尘污染防控建设,有效保护和改善港口环境、空气质量。

【关键词】 干散货码头;扬尘;抑尘;防尘

0 引 言

扬尘是由于地面上的尘土在风力、人为及其他因素带动下飞扬而进入大气的开放性污染源,是空气中总悬浮颗粒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市空气污染的主要因素之一。它主要来源于裸露地表、建筑工地、货物堆场等。干散货码头大多地面平坦,地表裸露,加之港区风力大,以及装卸、搬运、包装、堆垛等操作频繁。因此,扬尘污染范围大、时间长,给防控工作带来很大困难。扬尘会对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港区环境、装卸车辆等造成较大损害,并带来直接或间接的经济损失。近年来,我国港口干散货装卸码头通过实施一系列防尘、抑尘措施,扬尘污染状况得到了一定的改善。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干散货吞吐量持续增加,码头扬尘污染防控已成为一项重要而艰巨的工作。

目前,我国港口在扬尘污染防控技术方法和管理层面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仍有很大的发展潜力。为更好地落实港口干散货码头扬尘污染防控工作,控制港口大气环境污染,需要建立一套科学、完善的干散货码头扬尘污染防控评价指标体系,从而推进码头扬尘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

1 扬尘量估算及来源分析

1.1 扬尘起尘方式

扬尘起尘方式可分为静态起尘和动态起尘。

静态起尘主要与堆放材料粒径及其表面含水率、粗糙程度和风速等关系密切,其堆场风蚀起尘系数与风速、堆场表面湿度的关系如下:

Q1=€%Z€稶 2.56€積-0.47€穩%r

式中:Q1为堆场静态起尘系数,kg/t; €%Z为试验系数,与材料及粗糙度等有关;U为平均风速,m/s; €%r为堆场表面湿度,%。动态起尘与材料粒径、环境风速、装卸方式、车辆速度及其重量等密切相关,其中受风力因素的影响较大。其动态起尘规律表征为:

Q2=1.35€?0-5€稶 2.05€稨1.23€穩%[式中:Q2为堆场动态起尘系数,kg/t;H为装卸落差,m; €%[为试验系数,与装卸方式、车辆速度等有关。

1.2 港口扬尘来源及扬尘量计算

港口码头扬尘的主要来源有3个方面:(1)装卸过程中引起的扬尘;(2)在货物堆放过程的风蚀扬尘;(3)运输车辆行驶在堆场内未铺设道路上产生的扬尘。对此,可分别从装卸扬尘、风蚀扬尘和场区内道路扬尘这3个方面进行扬尘量的估算。

(1)装卸扬尘量的计算如下:

Ep=Fp€稟p

Fp= €?k €?式中:Ep为堆场的装卸扬尘量,kg;Fp为堆场装卸扬尘排放系数,kg/t; Ap为一年中堆场堆放的物质总量,以年吞吐量计,t; k为堆场装卸扬尘的粒度系数;M为堆放物质的湿度,%。(2)堆场扬尘量计算如下:

Ee=Fe€稴e

Fe=k €?Pi 其中:当u*>ut*, Pi=58(u*-ut*)2 + 25(u*-ut*);

当u*≤ut*, Pi=0;

u*=0.1€? €?。

式中:Ee为堆场的风蚀扬尘量,g; Fe为堆场风蚀扬尘的排放系数,g/m2; Se为引起风蚀扬尘的堆场的表面积,m2;Pi为堆场的侵蚀潜力,g/m2; N为一年的天数,取365; u*为摩擦速度,m/s;ut*为极限摩擦速度,m/s,根据国际标准AP-42《空气污染物排放因子手册》提供的参考值,煤堆为1.12 m/s; 为10 m高度风速,m/s; us为堆场风速,m/s; ur为陆面风速,m/s;为堆场归一化表面风速。

(3)未铺设道路的扬尘量计算如下:

E=F€稟

F=k €? €?281.9

A=F€稬€稵式中: E为未铺设道路的扬尘排放量,g; F为未铺设道路的排放系数,g/(km€烦荡危?A为车公里数,km€烦荡危?k,a,b为经验常数; s为表面物质的泥沙含量,%,根据AP-42,港口码头取4.8%;W为车辆的平均重量,t; P为研究期间可见降水的天数,取122(2007年);F为车流量(辆/年),需现场实测或提供;L为未铺装道路长度,km,需现场调研;T为时间长度(取1年)。

2 扬尘污染防控主要技术

2.1 防控原则

(1)坚持涵盖所有扬尘途径。凡是排放至室外且含尘浓度超过国家或当地排放标准时,均应设除尘装置;凡产生污染的工艺过程和生产设备,均需设防尘设施。

(2)坚持防控内容明确、具体。对各单位的各类扬尘防控设施、操作工艺和环保设备的正常运行等情况逐项明确要求,便于各单位对照不足和提出改进措施。

(3)坚持因地制宜。根据港口干散货码头扬尘污染现状,针对其实际特点,贯彻实用、可行的方针,确定适用的技术和设备。

(4)坚持技术先进性。在可承受的范围内,充分考虑适应相关技术的发展,积极研究和推广国内外先进港口的防尘技术和经验,保证技术方法的先进性。

2.2 防控技术

控制扬尘的基本方法有抑尘和除尘两种。抑尘,即在未产生粉尘之前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抑尘技术主要有喷洒水(雾)、防风网(挡风墙)、人造雪覆盖、密闭抑尘系统、绿化带、聚酯覆盖膜、化学抑尘剂、筒仓储煤、煤炭防尘自动管理系统等;[1] 除尘,即从含尘气体中去除颗粒物以减少其向大气排放的技术措施,除尘技术主要有高压喷雾、荷电水雾、袋式、高压静电、水冲击式、声波雾化、磁化水等。[2]

3 扬尘防控指标体系的建立

扬尘防控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为了科学评价扬尘污染防控状况,建立一套以港口干散货码头扬尘污染防控管理和监督框架为基础,以经济与环保协调发展为根本要求,体现技术防控与加强管理相结合和港口干散货码头运营特点,且设计合理、可操作的扬尘污染防控监督检查指标体系十分必要。这既可作为政府部门码头扬尘污染防控数据统计上报制度的基础之一,又可成为政府部门、各单位自身制订扬尘污染防控规划和加强管理的依据。

3.1 指标体系设计原则

3.1.1 评价指标明确、具体

评价内容从物理性能、码头设施和防尘技术、环境评价、内部组织和管理等4个方面入手,对各单位设施的配备和管理、操作工艺的规范、环保设备的运行、企业内部日常管理等方面进行设计。

3.1.2 注重内部管理层面的评价

目前,扬尘防控评价多集中在技术层面,各单位也往往只注重扬尘防控的硬件设备设施。然而,由于单位内部相应管理方案的缺失,许多扬尘防控的硬件设施没有得到合理和充分的利用和维护,导致扬尘防控工作的成效不佳。本评价指标体系在强调技术的基础上,明确了对管理方面的要求。

3.2 指标体系的设计

根据扬尘防控的要求和指标的可度量性,该指标体系以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根据国家有关港口扬尘防控的法律法规、管理办法和技术标准等确定评价指标。各项指标可用于考核各单位对有关扬尘防控政策、法律法规的符合性及其具体工作的落实情况。

构建的指标体系主要分三级(见表1)。

4 建 议

为更好地落实港口干散货码头扬尘污染防控工作,控制港口大气环境污染,论文对港口干散货码头扬尘污染防控评价指标体系的设计进行了探讨,以期推进扬尘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对于政府和企业,仍需做到:

(1)政府部门发挥必要的职能作用,建立环境监测体系和规章制度,划分责任清晰,对企业奖惩分明。加强港口粉尘的监查监测,在港口码头周边及主要道路和人口密集区建设空气污染自动监测站,实时获取空气悬浮物指标,以此作为环保监督指标。

(2)企业内部建立必要的环保审查保证制度,制度的建立与自我考核并行,保障环保工作顺利进行;建立对外公众监督平台,接受公众来访、来电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并对问题作出及时的反应处理,使空气质量达到最好效果,使人民群众满意。

参考文献:

[1] 刘少雨,祝秀林,杨静,等.港口抑尘技术研究的进展[J].港口装卸,2013(2):44-47.

9.扬尘污染防治培训讲义 篇九

地点:项目会议室 主讲人:周进军

参加人员:项目部管理人员、劳务负责人

目前颗粒物已经成为我国城市大气污染的首要污染物,在颗粒污染物中来源于工业烟尘和粉尘的数量在逐年减少,而来源于扬尘的颗粒物在颗粒污染物总量中所占的比重却在逐年增加,目前已成为造成城市颗粒物污染的首要因素。什么是扬尘?来源哪里?有什么危害?应采取哪些防治措施等等?下面就让我们一起了解一下。

一、扬尘定义及来源

人们意识中的大气污染往往是工业废气、汽车尾气等,而忽略了城市扬尘。扬尘通常是指从排放源排出沉降之后再次进入大气的颗粒物,使颗粒物再次进入大气的原因一方面是风力或其他自然力的扰动;另一方面是地面或贴地面的人类活动,如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工业生产和市容清扫等。

据了解,东莞的城市扬尘主要来自工地,当前我市正在大规模进行轻轨和道路等建设,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城市扬尘的污染。为此,今年3月到5月,市环保局决定开展全市扬尘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对各类建筑工地扬尘、道路交通扬尘、工业扬尘以及裸露土地扬尘等进行专项整治,以有效遏止扬 尘污染,减少灰霾天气的产生,进一步改善我市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专项整治时间表,4月份,市环保局将组织媒体前往各镇街开展现场督查督办,各镇街的抽查结果将作为2014各镇街环保责任考核中大气环境污染控制方面考核的重要依据。与此同时,对督促整治不落实、不到位的镇街将责令其加大整治力度,并将抽查结果进行通报和曝光。

二、扬尘的危害性

据有关研究,扬尘是东莞目前大气的主要污染因子之一,它对灰霾天气的贡献率在25%以上。漂浮在大气中的扬尘对人体危害很大,含有很多有毒成分。人类每天平均要吸入1万升空气,进入肺部的微尘可迅速被吸收,不经过肝脏解毒直接进入血液循环分布到全身。扬尘中的重金属等溶解在血液中,会引起血液中毒;未被溶解的污染物,也可能被细胞所吸收,导致细胞结构的破坏,引发呼吸系统疾病,尤其是肺部癌变。此外,扬尘还会沾污建筑物,使有价值的古代建筑遭受腐蚀。降落在植物叶面的扬尘会阻碍光合作用,抑制其生长。

三、监管职责分工

扬尘整治涉及多个部门,分工原则是“谁主管谁负责,谁所有谁管理,谁施工谁防治”。市民遇到扬尘污染,千万别忍着不吭声,可以拨打电话去监督投诉。其中:涉及工业 扬尘污染问题的,投诉部门是市环保局,投诉电话12369;涉及道路扬尘污染问题的,投诉部门是市城委,投诉电话12319;涉及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问题的,投诉部门是市建设局,投诉电话86689267;涉及交通工程扬尘污染问题的,投诉部门是市交通局,投诉电话87819155;涉及水利工程扬尘污染问题的,投诉部门是市水务局,投诉电话87882566。

四、扬尘防治措施

我国扬尘污染已相当严重,且尚无好转迹象,大气颗粒物中的扬尘比重将越来越大。因此,加强扬尘治理应成为大气环境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各类扬尘的防治措施如下:

(一)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

1.把好围挡作业关。市区主要街道两侧和其它人流量较大的路段、广场、车站四周建筑工地的围挡不得低于 2.5米;其余区域施工工地围挡不得低于 1.8米。

2.把好建筑管理关。建筑工地场地内临时道路及材料场地应进行硬化,其他裸露地面必须采用有效的抑尘措施。建筑工地车辆进出口必须设置洗车槽及沉淀池,配备洗车设施,并安排专人清洗,所有出场车辆均须将轮胎清洗干净,未清洗干净的车辆不得驶出工地大门;沉淀池污水排放渠道畅通,工地门口道路清洁卫生。对暂不开发场地进行绿化。拆迁工地要实行不间断喷水压尘。对施工工地内、道路两侧及工业企业内堆积工程材料、沙石、土方、建筑垃圾、废弃 3 渣土等易产生扬尘污染场所要采用封闭、喷淋及表面凝结等防尘措施。

3.把好道路施工关。道路施工要贯彻分段推进、分时挖掘、交通高峰错时的原则,采取沥青填补等方法及时回填开挖路面。对道路破损的路缘石进行整修和重新铺设,明晰马路和路缘界限,减少路缘石破损后车辆特别是大型装载车通行时产生的二次扬尘。

4.把好视频监控关。大型施工工地要全部建设视频监控系统。

(二)道路交通扬尘污染防治

1.把好车辆准入关。所有在城区拉运渣土的车辆必须为厢式车或经过加盖改装的密闭式车辆,并按要求办理“准运证”。严禁未进行加盖改装、不密闭的车辆运输建筑垃圾和散装物料,所有渣土清运车辆驶出工地必须保持车身整洁,严密覆盖,不得遗洒。

2.把好运输监管关。坚持“三不准”原则。房地产工程和市政工程未按规定办理《东莞市市区余泥渣土排放受纳证》不准运;出入口的冲洗设施设备未按规定配置不准运;在恶劣天气下施工,未征得主管部门的许可,以及在造成污染后未按要求整改不准运。强化渣土运输单位主体责任,完善运输公司资质认证、车辆密闭运输备案、运输遗撒治理资金保障以及年检复查制度。重点整治无证运输工程渣土,随意倾倒和擅自消纳工程渣土,工程渣土及其他物料在运输途中 抛、洒、滴、漏,建筑施工工地出入口污染及未按规定实施围护等违法行为。

3.把好道路保洁关。扩大“吸、扫、冲、收”组合式道路保洁设备比重,增加城市道路冲洗保洁频次,每日对重点地区、主要道路进行冲洗作业,切实降低道路尘负荷。在全面做好日常道路清扫保洁的基础上,对重点扬尘污染区域及道路进行重点动态监管与强化作业。作业管理的重点区域及道路为:一是大型建筑工地、市政施工工地(道路、桥梁、城市轨道交通等)扬尘污染严重区域;二是工地出入口及周边道路积泥污染严重道路;三是工程渣土运输车辆“抛、洒、滴、漏”严重道路。

4.把好垃圾清运关。使用密闭容器进行生活垃圾收集作业。加强对垃圾集中堆放地,特别是露天垃圾场的管理,垃圾清运做到日产日清,清运车辆车体保持洁净,蓬布盖严,严防二次污染。

(三)工业扬尘污染防治

对全市所有工业企业煤堆、料堆、灰堆以及水泥搅拌站、沥青生产企业等易产生扬尘的点源污染进行彻底整治。积极推进粉煤灰、炉渣、矿渣的综合利用,减少堆放量。对长期堆放的废弃物,应采取覆绿、铺装、硬化、定期喷洒抑尘剂或稳定剂等措施。散货物料堆场应封闭存储或建设防风抑尘设施,推进1000吨级以下(不含本数)码头使用干雾抑尘、5 喷淋除尘等技术降低粉尘飘散率,1000吨以上码头完成防风抑尘网建设和密闭运输系统改造。

(四)裸露土地扬尘污染防治

按照“易绿则绿、易盖则盖、分类实施、多策并举”的原则,采取绿化、硬化、洒水、覆盖等措施,加强裸露地面,特别是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治和耕地开发中扬尘污染控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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