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讲话

2024-06-08

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讲话(精选4篇)

1.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讲话 篇一

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

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推动“安全生产年”活动深入开展,根据《关于印发<德昌高速关于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赣交德昌安字【2010】51号)的要求,为保证德昌高速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动扎实开展,结合本项目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省交通运输厅、及省高速集团以及德昌高速建设项目办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各项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根据《关于印发<德昌高速关于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赣交德昌安字【2010】51号)的要求,结合“安全生产年”活动和各项专项治理活动部署,通过在学习标范围内广泛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动专项活动,切实解决影响项目建设安全的突出问题,强化项目建设管理安全、法制意识,培育项目建设安全生产文化,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动项目建设安全可持续发展。

二、重点内容

根据文件要求,此次专项行动自检自查重点内容为:

(一)无证、证照不全或资质不符合要求从事高速公路的建设任务的;

(二)取缔后又擅自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或停业整顿未经验收擅自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

(三)非法分包、转包以及违章作业的;

(四)安全设施“三同时”落实不到位的;

(五)建设过程中瞒报事故、隐瞒事故真相的;

(六)重点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七)“三类”人员未依法进行安全培训、没有取得相应资格证或无证上岗的;

(八)抗拒安全监管执法,拒不执行监管部门下达的安全监管监察指令的;

(九)未依法严格追究事故责任,以及责任追究不落实的;

(十)存在“三违”现象较多的。

三、实施步骤

根据XXXX建设项目办的统一部署,结合项目实际,此次行动主要分为策划部署、自查自纠、总结完善三个步骤进行。

(一)策划部署

明确行动重点,制定行动方案。按照项目办的统一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在认真总结过去安全生产检查和治理行动中查出的突出问题和本单位在实际工作过程中的非法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基础上,明确此次打击行动的重点内容,在15日前制定行之有效的行动方案,精

心部署,有的放矢。

(二)自查自纠

严格对照重点内容,逐条排查。自查阶段要做到打击态度坚决化,立场坚定,不惧怕任何压力;排查工作要细致化,深入到安全生产的方方面面,以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的开展自查工作;整改工作要具体化,整改措施要具体可行,切忌空洞虚无的整改方案;总结分析要实效化,总结应对今后工作有切实的指导意义。查清本单位存在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情况,并区分不同情况处置到位。

(三)总结完善

对照《行动方案》要求,开展回头看,找准问题,分析原因,理清思路,明确方向,认真梳理归纳意见建议。特别是解决问题的对策和建议,准确查找问题,深入分析原因。认真总结此次专项行动的成果与不足,并建立完善各项相关制度,为巩固打击成果提供制度保障。于12月24日前将此次专项行动总结报告(含文字材料和检查表)报项目办安劳处。

四、组织领导

(一)落实责任

充分认识开展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此次专项行动作为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的有效措施。项目部成立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为确实开展好本次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落实责任,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

为组长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本次专项工作行动。

XX标特成立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情况的整理、上报,工作协调。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二)统筹推进

要将专项行动与安全生产年活动、平安工地建设、高速公路隐患排查与整治活动有机结合,相辅相成,共同发展,切忌厚此薄彼、相互对立。

(三)营造氛围

要加强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简报、板报、网络等载体的作用,大力宣传专项行动,动员和引导单位职工积极参与、全面推进,营造浓厚氛围。要加强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力度,通过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等多种形式提供倾听群众心声与意见的平台,发挥群众的力量,将专项行动深入推进。

2.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讲话 篇二

行为专项行动总结

我镇以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指导方法,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和县安委会《关于印发宁河县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安生字[2011]4号)文件精神,认真组织、严格执行,确保一方平安。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1、我镇成立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姜立军担任,副组长由副镇长王孝民,成员李政、田志艳、姜起旺组成。做到机构、人员、经费、办公 场所四到位,有力地打击非法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顺利进行。

2、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镇安办成立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对辖区内每个企业逐一梳理、登记企业证件情况,并由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向各企业提出要求,并召开专题会议,传达贯彻上级和县安委会文件精神,形成会议纪要,确定各项防范措施必须严格实施。

二、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镇政府充分认识到开展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切实把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作为贯彻执行上级文件精神,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的有力措施,及时研究解决专项行动中的焦点和难点问题,坚持以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强化打击治理措施。要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的安全监管职责,严格责任分工,做到周密部署、措施果断,强力推进、打击到位。根据职责分工,加强工作指导和推动,强化专项整治措施,确保取得实效。

2、抓住重点,严厉打击。在深入分析不同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产生的主要因素,对事故频发、隐患突出、非法违法行为突出的地区和单位,抓住关键环节,实施精确打击、重点打击、有效打击,该报告上级立即报告。对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的企业,要依法报请上级从重处罚,治住要害。坚决打击和铲除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保护伞”,以及安全生产领域的黑恶势力,坚决查处领导和参与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组织者及骨干,对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营造氛围,强化监督。在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期间,通过各种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拓展宣传广度、延伸宣传深度,注重宣传效果,动员和引导各地、各有关部门、企业及职工,全面理解、参与和推进专项行动,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进一步畅通安全生产的社会监督渠道,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的作用,依法维护企业职工对安全生产的参与权和监督权,强化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确保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取得预期成效。鼓励群众举报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对于举报有功人员,给予适当奖励。

4、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专项行动中严格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根据“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对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不力的要实行严格、严历、严肃的责任追究,据情对一岗双责责任单位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标本兼治,注重实效。要坚持执法与服务并重,坚持推动企业转变发展方式,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抓住关键、统筹推进,把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与构建安全生产防控体系结合起来,注重强化基础工作,继续强化“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年”活动,注重工作实效,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3.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讲话 篇三

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跟据乌苏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乌苏市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活动的通知》的通知的要求,为全面落实全国、自治区和乌苏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决策部署,大力推进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各项工作,强化安全生产执法,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全乡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安办„2011‟11号)精神、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新政办发

[2010]233号)和乌苏市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活动的通知》要求,采取有力的打击措施,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单位,依法严惩非法违法行为,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全乡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xxx乡成立“打非”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三、重点范围、重点内容及分工

重点范围:突出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等行业和领域 重点内容:把目前最突出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作为打击重点。

(一)具有共性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1、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

3、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的和违反建设项1

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

4、未依法进行安全培训、没有取得相应资格证或无证上岗的;

5、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二)具有行业和领域特点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1、道路交通。(1)非营运车辆违法载客、无从业资格证驾驶运 输车辆的;(2)客运车辆夜间途经达不到夜间安全通行条件的三级及以下山区公路或不按规定客运班线行驶的。(3)酒后驾车、超员超载、超速行驶,无驾驶证、以及准驾不符的。

2、消防安全。(1)“三合一”、“多合一”场所;(2)人员密集场所疏散通道、楼梯和安全出口不符合要求的;(3)公共聚集场所装修材料不符合要求的。

3、建筑施工:

(1)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或超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转包工程、违规托管、代管、挂靠等行为;

(2)

四、时间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5月中旬—5月下旬)。

根据我乡制定的实施方案,迅速动员部署,确保“打非”专项行动尽快启动。要充分利用各种舆论媒体和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有利于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活动建设行为实施严厉打击的舆论氛围。

(二)集中打击阶段(5月下旬—6月低)。

根据我乡制定的实施方案,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对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进行集中打击,公开严惩一批严重非法违法行为。设立举报电话、信箱,发动群众和媒体举报,并做到有举必查,查实必惩。

(三)检查督导阶段(7月初)。

积极组织开展多形式、多方法、多渠道的检查督查活动,督促各企业针对暴露出的问题加强制度机制建设;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新情况、新问题,确保“打非”专项行动取得失效。要重点加强对已关闭和停产整顿、整合技改生产经营建设单位的抽查复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主动融入,主动服务,切实把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作为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的有力措施和重要抓手。乡政府成立由乡长任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领导、督促和协调。要坚持以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强化打击治理措施,进一步强化综合监管和行业管理部门的职责,严格责任分工,周密部署、措施果断,强力推进、打击到位,加强工作指导和推动,强化专项整治措施,确保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严厉打击。要深入分析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产生的主要因素,对事故频发、隐患突出、非法违法行为突出的地区、行业和单位,要抓住关键环节,实施精确打击、重点打击、有效打击,该停产整顿的要坚决停产整顿,该关闭取缔的要坚决关闭取缔。对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的企业,要依法从重处罚,真正打在痛处,治住要害,切实做到“四个一律”。

(三)营造氛围,强化监督。在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期间,要通过各种宣传渠道,结合正在开展的宣传教育行动,加大宣传力度、拓展宣传广度、延伸宣传深度,注重宣传效果,动员和引导各地、各有关部门、企业及职工,全面理解、参与和推进专项行动,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要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进一步畅通安全生产的社会监督渠道,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的作用,依法维护企业职工对安全生产的参与权和监督权,强化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确保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取得预期成效。要鼓励群众举报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对于举报有功人员,给予适当奖励。

(四)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专项行动中严格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根据“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对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不力的要实行严格、严历、严肃的责任追究,据情对一岗双责责任单位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

追究刑事责任。

(五)标本兼治,注重实效。要坚持执法与服务并重,坚持推动企业转变发展方式,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抓住关键、统筹推进,把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与构建安全生产防控体系结合起来,注重强化基础工作,继续强化“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年”活动,注重工作实效,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4.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讲话 篇四

县安委会、安监局:

根据县安委会([2011]09号)《关于<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为认真开展好我镇集中打非专项行动工作,有力地推动我镇安全生产形势和持续稳定好转,镇政府、镇安委会高度重视,精心安排和组织此项工作,现就开展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接县安委会文件后,镇安委会及时召开了安委会成员单位以及各村、企业负责人会议,传达了县安委会文件精神,并针对我镇具体情况,进行了具体分析和工作部署。

二、镇安委会以文件转发了县安委会《关于<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各村(所)企业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高度重视,认真贯彻执行和开展好此项工作。

三、为开展好此次专项行动个工作和加强领导,镇成立了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镇党委委员、镇政府副镇长、安委会常务副主任王德辉担任,副组长由镇安委会副主任、镇副科级干部许火林担任,成员由秀峰

派出所、白鹿国土所、白鹿工商分局、白鹿镇安监办负责人担任。

四、根据县安委打非文件精神,我镇自6月初开始至7月底,扎实开展了此项工作,主要从重点范围的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危化物品、烟花爆竹等重点领域进行重点内容督查,经督查结果表明,我镇以上行业和领域未存在大的违法行为,基本符合安全规范。

五、存在问题:花岗石开采矿山主要是今年全部上锯后,还存有部分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主要表现在大锯操作工和铲装工、电工等岗位。特种作业人员普查表已报县局。有待市、县局统一组织参训取证。

总之,通过此次专项行动后,更进一步规范了我镇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健全和完善了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此项行动虽暂告一段落,但我们决不会放松对安全生产的监管和法治,将不定时、不定点进行常规化督查,随时掌握安全动态,确保我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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