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彰学生广播员的评选方案(10篇)
1.表彰学生广播员的评选方案 篇一
一、指导思想
为落实学校《过一个科技书香寒假——致家长一封信》,有效推进学校“书香星期二”阅读工程,达成“学生带动家庭、家庭推进社会”阅读目标,特制定本方案。
二、评选范围
全体同学及家庭。
三、评选条件
按《过一个科技书香寒假——致家长一封信》要求,认真阅读,及时撰写阅读感悟(亲子共读感悟、故事),按要求发给班主任或发送到规定的邮箱。
四、评选流程
1、各班主任老师组织同学按条件自主申报,以阅读书目、撰写感悟(故事)的数量、质量为主要参照,数量多、质量优的优先。
2、获奖的同学、家庭,撰写100-300字的阅读简历(配照片),可介绍阅读经验、罗列阅读书目;填写《“书香星期二”阅读之旅》。
五、评选数量
书香学生、书香家庭:每班各10名。
六、评选时间:
1、周三、四。各班主任与语文老师一起组织评选,指导撰写简历,周四下午放学前,把阅读简历、《“书香星期二”阅读之旅》及评选名单、填写的《“书香星期二”阅读之旅》汇总表发学段主任。学段主任统一收集后,于下周五下午放学前打包发送到教务处信箱:。
2、各学段周五下午放学前,组织获奖同学进行领奖队形、礼仪彩排,下周一升国旗时间领取证书(每班1名代表,穿校服戴红领巾,每学段站成一排)。
七、表彰时间:
下周一升国旗时间。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xx市xx小学课程研究中心
xx.3.9
2.表彰学生广播员的评选方案 篇二
一、推荐评选条件:
(一)优秀党员
1、带头践行“三懂六有三好”具体要求,认真落实“两个服务”,深受学生、家长尊敬和喜爱;
2、熟练掌握本职岗位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埋头苦干,甘于奉献,在工作中作出了显著成绩,事迹突出,在本部门和学科、年级有较大影响,受到党员和群众的赞誉;
3、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出色完成好学校的各项任务,为学校发展、教师发展、学生发展作出贡献;
4、党员意识强、党员形象好,在平凡小事上带好头,认真贯彻落实《教职工行为规范》;
5、在参与和支援抗震救灾工作中,坚决贯彻党中央重大部署和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奉献精神,迅速行动,冲锋在前,踊跃参与和支援灾区抗震救灾,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认真完成组织交予的任务,在抗震救灾工作中表现突出,做出重要贡献。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主要条件
优秀党务工作者除要具备优秀共产党员的条件外,还必须具备:
1.具有坚定的马克思主义信仰和共产主义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自觉实践“xxxx”重要思想,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
2.具有较高的理论政策水平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3.忠诚党的事业,热爱并熟悉党务工作,刻苦钻研党建业务,积极探索党务工作的新方法,求真务实,埋头苦干,在加强和改进本单位的党建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所承担的党务工作成绩显著。
4.坚持党性原则,维护党的利益,公道正派,清正廉洁,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同不良倾向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5.实事求是,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团结同志,密切联系群众,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真正落到实处,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
6.在抗御雨雪冰冻自然灾害工作和抗震救灾工作中,牢记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认真组织广大共产党员开展抗灾救灾活动,用实际行动体现党的先进性。
三、评选范围:
党组织关系在学校党支部的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
四、推荐评选办法和要求
1、个人申报:党员依据评选条件,小所在党小组负责人申报;(每年6月10日)
2、小组推荐:党小组根据评选基本条件,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组织召开党小组会,可按照不超过党员总数的15-20%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候选人。(每年6月11日)
3、民主测评:召开党员大会,对各党小组推荐的优秀党员候选人进行民主测评。优秀党员和党务工作者必须有1/2以上的党员推荐。(每年6月12日)
4、支部审批:根据测评结果,确定拟表彰对象。拟表彰对象所在党小组分别填写一式两份推荐审批表,先进事迹材料以1000字为宜。(每年6月13日)
3.表彰学生广播员的评选方案 篇三
县卫生局关于开展2011年
“地方名医、优秀护士、”评选表彰
活动实施方案
各乡镇卫生院、县直医疗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全县卫生人才队伍建设,造就一批符合时代要求,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技术精湛、医德高尚的知名“地方名医”和“优秀护士”,激励更多的医务工作者投身到全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与卫生事业发展的实践中来,更好地为全县人民群众健康服务。经卫生局党委、卫生局研究决定,在全县医疗卫生系统开展评选肇源“地方名医”和“优秀护士”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全面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科学人才观。通过开展评选活动,总结典型,表彰先进,强化人才意识、特色意识、品牌意识、创新意识及可持续发展意识,推行并打造一批技术精良、医德高尚、社会认可的 “地方名医”和“优秀护士”,进一步调动和发挥全县卫生优秀人才积极性,在社会上展示全县卫生系统医务工作者甘于奉献、不怕吃苦的精神风貌,树立卫生行业良好形象,提高卫生系统的社会影响力,在全县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树立典型、弘扬正气”的良好风气,全面推进我县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评选活动坚持以下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德才兼备、注重实绩、业内认可、社会公认的原则。
3、专家评选和群众评选相结合的原则。
4、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的原则。
二、评选范围、名额及条件
(一)评选范围:经县卫生局注册在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和民营医院执业的在岗医生和护士。
(二)评选名额:“地方名医”名、“优秀护士”名。
(三)评选条件:
地方名医:
1、具有良好的执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廉洁行医,在广大群众和患者中享有较高的声誉。
2、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应具备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专研业务、技术精湛,在临床医疗工作中取得突出业绩。
3、具有奉献和团结协作精神,临床实践经验较高,在本学科起到带头示范作用,并获得同行认可,在本辖区及周边地区享有一定知名度。
4、遵纪守法,严格执行专业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医疗服务价格和药品价格,确保群众医疗用药安全,在工作中未出现医疗差错、事故、投诉。
优秀护士:
1、热爱护理专业、忠于本职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具有奉献精神。
2、具有执业注册护士资格,具有良好的医德,以爱心、细心、耐心、责任心为患者服务,服务质量得到患者及家属的肯定和赞扬。
3、长期在临床护理第一线工作,业绩显著、贡献突出、护理技术精湛,规范履行岗位职责,得到同行认可。
4、工作严谨,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规范,熟练掌握操作规程,在护理工作中未出现差错、事故、投诉。
三、评选办法
1、宣传动员。由县卫生局召开专题会议,举行评选活动启动仪式,并在县电视台发布活动公告,广泛发动全县广
大医务工作者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评选活动。
2、组织推荐:采取单位推荐,群众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推荐预备人选。由各医疗单位对照评选条件组织职工民主推选出本单位预备人员,其中:乡镇卫生院推荐1名,县直医疗单位推荐人选3名。在申报推荐人选时,应填报(“地方名医”和“优秀护士”)自荐表,并提供证明其执业资格,成果业绩等相关材料。
3、资格审查:县卫生局要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按照评选要求,对推荐人选的资格,推荐材料进行综合审核和评比,按照1:的比例分别提出县“地方名医”和“优秀护士”候选人各名。
4、命名表彰:卫生局组织专家评审,从候选人中产出肇源县“地方名医”名和名“优秀护士”人选。进行表彰奖励,并在县电视台集中宣传获奖人员事迹,在全县提高其知名度和影响力。
四、表彰及奖励方式
推荐评选出的 “地方名医”和“优秀护士”,由县卫生局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和奖牌,为优秀护士办理去南方学习考察。同条件下在晋职、晋级等方面优先予以考虑。
五、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开展 “地方名医”和“优秀护士”
评选表彰活动,是加强我县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评选活动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进行,由卫生局负责组织实施,卫生局主要领导和各基层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评选活动组委会,具体负责组织评选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按照规定时间做好宣传、推荐、申报等各项工作,确保整个评选表彰活动顺利开展。
2、规范评选程序:此次评选活动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各医疗单位要对照规定的条件,严格把关,做好“地方名医”和“优秀护士”推荐评选工作。在推荐和评选过程中,要坚持实事求是和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充分发挥评选表彰和引导激励作用,保证评选推荐工作的公正性,增强评选活动的透明度,确保推荐人选的广泛性、代表性。对弄虚作假,虚报业绩的人员和单位,一经查实,取消参评资格并追究申报人和推荐单位的责任。
3、强化舆论宣传。各医疗单位在推选过程中,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开展评选活动的目的意义,深入发动广大医务人员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评选活动。同时要重点宣传本单位的先进模范人物,为评选活动营造深厚的舆论氛围。通过评选活动,要求全县卫生系统弘扬正气,树立行业新风,要把评选作为医疗卫生工作者自我教育、自我宣传的有效载体,向全社会展示我们广大医务工作者白衣天使的良好形象。
肇源县卫生局
4.表彰学生广播员的评选方案 篇四
表彰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发展志愿服务事业的意见》和《xx镇志愿服务社会评价暂行办法》的精神,推动志愿服务事业深入发展,引导全镇广大青年和社会公众以志愿服务的形式投身宜居宜商xx建设,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的文明素质,现决定开展2018年度xx镇“3•21美力日”志愿服务评选表彰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表彰时间
2018年3月进行评选(3月8日前提交材料,3月9—10日评审,3月11—13日网上公示),在3月21日进行表彰。
二
参评范围
本次评选表彰活动的参评范围为XX年以来我镇涌现出的志愿服务星级个人、集体、社会支持单位和积极参与志愿服务的家庭,特别是在讲文明树新风、关爱新莞人子女志愿服务行动、“传递爱心,奉献社会”春运志愿服务活动、城市文明微笑志愿服务岗等志愿服务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各类先进代表。
三
奖项设立
设志愿服务先进集体奖和星级志愿者个人奖两类奖项。
先进集体奖设“xx镇优秀志愿服务集体奖”。
星级志愿者个人奖设“xx镇五星志愿者”、“xx镇四星志愿者”、“xx镇三星志愿者”、“xx镇二星志愿者”和“xx镇一星志愿者”。
四
参评条件
(一)xx镇志愿服务先进集体
成立1年以上,组织机构完善,管理规范;成员精神风貌好,服务热情高,凝聚力强;开展志愿服务活跃,服务水平高,受到普遍好评,有良好社会声誉的志愿服务集体。服务成效突出,社会影响力较大;志愿服务集体年度志愿服务小时达48小时以上。
(二)xx镇星级志愿者
参加认定的志愿者必须在xx镇志愿者协会或各志愿服务站(队)登记,并在xx镇志愿者协会注册。其累计服务时数需达到《xx镇志愿服务社会评价暂行办法》中星级志愿者要求,并能提供相关的志愿服务记录。;
《xx镇志愿服务社会评价暂行办法》中星级志愿者要求如下:
一星志愿者30小时;二星志愿者60小时;三星志愿者100小时;四星志愿者200小时;五星志愿者300小时。
现五星志愿者称号可重复申报,如以往年度已通过认证为五星志愿者,在XX年度服务时长满300个小时,可进行重复申报。
五
星级志愿者推荐名额
如果所属站(队)的志愿者在没有领取到东莞注册志愿者(义工)登记证或没有在“i志愿”系统注册的前提下,但参与志愿服务次数多、热情高。各站(队)应按以下规定推报数量:xx镇发展志愿服务事业指导委员会成员单位中,建有志愿服务站的成员集体推荐星级志愿者不超过6人,建有志愿服务队的成员集体推荐星级志愿者不超过3人。(注:各志愿服务站(队)只可推荐一至三星志愿者)
六
评选程序
(一)申报与推荐
3月8日前,各志愿者、服务站(队)可在xx镇团委网站或到xx镇团委xx志愿者协会微信订阅号下载表格,或发送短信“邮箱地址”到手机***索取电子表格,个人或团体填写好表格后,将电子表格发送到邮箱:shilongzhixie@126.com,将会依据评选条件,在本组织(单位、地区)公示后申报推荐。
(二)审核
3月9日,镇发展志愿服务事业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产生候选名单。
(三)评议
3月10日,镇发展志愿服务事业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召开评审工作会议,对正式候选对象进行评选,确定拟获表彰名单。
(四)公示
3月11日—13日,镇发展志愿服务事业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对评审后的拟表彰名单在订阅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对在评选过程中确有问题的参评者,取消参评资格。
(五)报批
3月15日—3月17日,公示无异议后,报镇发展志愿服务事业指导委员会审批。
(六)表彰
3月21日,镇发展志愿服务事业指导委员会下发文件,对评出的先进集体和星级个人进行表彰。
七
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志愿服务是广泛动员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载体,本次评选表彰活动是展示我镇志愿服务事业成就、推动志愿服务事业发展的重要平台。各志愿服务集体要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广泛动员符合条件的志愿者参与评选表彰活动,严格按要求认真、细致、及时做好本单位参评对象的材料收集、整理和统一推报等工作。
2、精心组织,严格把关。要围绕社会管理的各个领域,结合推动我市创“三优”、实施“三关爱”、推动“三转变”为主要内容的志愿服务工作重点项目、活动和各地特色项目、活动,要着眼扩大志愿服务事业的覆盖面和社会影响力,积极引导和推荐各行业、各社会领域的志愿服务先进典型积极参评;要确保参评对象的事迹材料真实准确、生动翔实,确保参评对象政治过硬、事迹突出,具有代表性、典型性。
5.表彰学生广播员的评选方案 篇五
本学期全校教师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科学发展、理性发展、内涵发展、和谐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为进一步激励全校教师献身教育事业,促进我校教师高素质队伍发展,促进我校教育教学的改革与发展,学校决定表彰一批“优秀教师”和一些 “优秀学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及名额分配: 优秀教师: 19名 优秀班主任: 8名 优秀学生干部: 5名/班 五好学生: 10名/班 优秀少先队员: 5名/班 学习标兵: 5名/班
二、评选标准
(一)优秀教师评选标准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关心爱护学生,团结务实,善于调节人际关系,有良好的社会反应,师德师风考核结果为优秀。
2、积极参加各级各类学习、培训、进修,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
3、全面把握素质教育关,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内期末统测学科积分同类同科同年级至少一次第一名。
4、计算机水平达到教育主管部门的基本要求,学年内利用现代远程教育资源开展教学研究活动五课时及以上。
5、教育管理考核结果为良好及以上。
6、内教学常规检查和基本功训练考核结果为利害及以上。
7、内有1-2堂指导性较强的示范课或公开课。参与了校级以上教科研课题研究并有相关论文或经验文章。
8、考核为学科教研组前两名。
9、圆满完成学校布臵的各项日常工作任务,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二)优秀班主任评选标准
为了促进学校班主任队伍建设,加强学校的德育工作,表彰在教书育人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的班主任,树立榜样,进而推动校风建设,特制订优秀班主任评选方案。
1、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在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2)、热爱教育事业,热爱班主任工作,热爱学生,有高尚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严于律己,为人师表,深得家长的信任,深得学生的爱戴。
(3)、在班集体建设及学校各项活动中均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所带班级的学生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行为习惯,尊章守纪,积极参加学校的各项活动,班级形成优良的班风和学风。
(4)、认真学习、钻研有关班主任工作的理论和方法,积极探索,认真实践,勤于思考,善于总结,积极投入班主任工作的课题研究。
(5)、讲究班主任工作的艺术,重视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为学生的终身发展服务。
(6)、具有团队精神和全局观念,在年级班主任呢工作中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
(7)、正确运用教育机制,有较强的处理突发事件能力以及重大事故的应变能力。
(8)、善于做好“六类生”的教育与管理工作。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评选优秀班主任、严重者将考虑撤销班主任工作。
(1)、体罚学生或变相体罚学生;(2)、班级管理中出现重大责任事故;(3)、让学生家长办私事,有违师德形象;(4)、不讲究教育方式,教育行为损害学生人格;(5)、私自向学生收取学校规定以外费用;(6)、不上交班主任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及年终德育论文;
(7)、不落实学校布臵的中心工作任务,造成负面影响;(8)、班级有重大违纪事件而隐瞒不上报;
3、奖励办法
获奖者颁发获奖证书并给予物质奖励,并在全校介绍先进事迹。
三、评选程序:
1、教师评选
各年组互评——填表上报——政教处审核——校委会研究审批
2、学生评选:
各班上报——班主任审核——政教处审批
住:(各班上报名额不得超出限定名额数,超出作删除处理)
四、评选时间:
6.表彰学生广播员的评选方案 篇六
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集体及标兵的通知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党的教育方针,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培养并挖掘大学生优秀典型,引导和激励我校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积极参与和谐社会构建,展现青年大学生昂扬向上、积极进取的精神风貌,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决定开展2011年度同济大学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集体及标兵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10-2011学年在我校全日制就读的学生(含本科、硕士、博士)和学生集体。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学生(标兵)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能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活动,遵纪守法,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规范的文明行为,关心集体并能在同学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学习态度端正,有刻苦钻研的精神和独立思考解决问题的能力,课程考试成绩优良,原则上优秀学生须在2010-2011年获二等或二等以上学习奖学金,优秀学生标兵须在2010-2011学年获一等学习奖学金。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有健康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4、所在寝室卫生检查平均成绩在良好以上。
5、优秀学生标兵须在校期间获得过校级优秀学生称号。
(二)优秀学生干部(标兵)评选条件:
优秀学生干部(标兵)限班委、团支部委员以上的学生干部,其评选条件如下: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能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活动,遵纪守法,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规范的文明行为,关心集体并能在同学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学习态度端正,有刻苦钻研的精神和独立思考解决问题的能力,课程考试成绩优良,原则上优秀学生干部的学习成绩要求2010-2011学年获三等或三等以上学习奖学金或社会活动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标兵须在2010-2011学年获二等或二等以上学习奖学金。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有健康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4、所在寝室卫生检查平均成绩在良好以上。
5、优秀学生干部标兵须在校期间获得过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三)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有良好的集体凝聚力,能积极开展各项健康有益的集体活动,遵纪守法,能起到带头模范作用。
2、集体学习风气健康向上,有刻苦钻研的精神,整体成绩良好。
3、集体中所有寝室卫生检查平均成绩均在良好以上。
4、积极开展团支部生活,积极参加团组织的各项活动。
5、先进集体标兵须在校期间获得过先进集体称号。
6、先进集体评选范围的学生班集体为主,如有特别突出的学生社团也可参评,团学组织不属于评选范围。
三、评选时间及申报材料要求
同济大学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和先进集体(标兵)的申报应广泛听取各项意见,经院系分管领导同意,公示七天后,按照下述方法申报:
1.同济大学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先进集体(标兵)的申报应由申请人上交书面登记表和申请陈述。
2.所有纸质版申报材料(书面登记表2份、申请陈述1份)于11月11日(周五)17:00前交至土木大楼A107室张雨老师处;电子版登记表和申请陈述于11月11日20:00前发送至指定邮箱zhangyu@tongji.edu.cn。
5、各奖项申报材料要求:申请陈述为一式一份,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1500字,先进集体(标兵)2500字;书面登记表为一式两份。
四、奖励办法
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填写登记表后,存入本人档案,按同济大学《学生手册》规定给予奖励。
联系人:张雨
朱绪嘉
7.三好学生评选方案 篇七
为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表彰和奖励学生中的优秀群体,更好地发现学生的闪光点,鼓励学生进步,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现结合我校实际,每学年组织开展评选“三好学生”活动,具体方法如下:
一、评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1、学校行政
2、德育领导小组
二、评选范围与名额 范围:一至六年级各班学生 名额: 每班1—2名
三、评选条件
1、思想品德好。即热爱祖国,热爱学校,热爱班集体,热心为集体服务,积极参加劳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遵守社会公德,自觉执行《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在同学中能起模范作用。
2、学习成绩好。即有明确的学习目的、认真的学习态度,能自觉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学习方法得当,学习成绩优良或有显著进步。兴趣广泛,积极参加各项学习活动,努力培养自身的特长。
3、体育锻炼好。即坚持锻炼身体,不轻视体育,认真上好体育课,体育教师反应良好。认真做好广播操,眼保健操,积极参加文体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身体健康,体育成绩良好。
四、评选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五、评选方法
1、推荐:师生在评选出的“文明生”的基础上进行民主推荐。
2、汇总推荐意见,经校行政会议审议通过。
六、表彰和奖励
1、通过校园网、学校板报、橱窗等,广泛宣传“三好学生”的事迹。
2、一学年结束进行表彰,颁发校“三好学生”的荣誉证书。
3、在成长手册中进行荣誉记载。油房庄中小“校园之星”评选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展现我校学生蓬勃的朝气,积极的精神面貌和全面发展的综合素质,为了让学生发扬个性,展现优秀学生的形象,弘扬正气,树立典型,营造和谐积极的校园文化氛围,完善校园文化建设。
二、评选条件:
凡申报“校园之星”的学生都必须模范遵守学生行为规范,思想品德好,有上进心,榜样作用强。
1、品德优秀,在学习、生活、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的;
2、全面发展,能积极参加班级、学校、社区的各项活动,取得突出成绩;
3、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学习成绩优异;
4、在某一方面有特长,为班级或学校获得荣誉的;
5、能出谋划策,积极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在学生工作中表现出色,得到广大师生赞。
三、评选类别:
“校园之星”评选活动分别从学生的道德品质、文化素质、身心素质、劳动素质、艺术素质等几方面进行评价,分别设立以下几类:
1.学习之星
学习目标明确,学习方法得当,进取心强,能很好地掌握学科的基 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在学习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在历次考试中取得优异成绩。包括勤奋之星、学科之星、进步之星等。
2.团结之星
热爱文学创作与读书,有一定的文学功底,积极参加市级、学校组织的各类征文活动并获奖,积极向广播站、校内各种杂志投稿,或在市级报刊上发表作品。包括写作之星、演讲之星、朗诵之星、阅读之星等。
3.孝敬之星
尊敬他人、谦虚谨慎、以礼待人、大方得体、忠厚诚信,模范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关心他人,积极参加班级、学校、社区的各项公益活动。孝敬父母长辈。4.才艺之星
在美术、音乐、舞蹈、戏剧、摄影等方面有突出特长并积极参加校内外各类艺术团体或者在校级以上各类艺术比赛中获过三等奖以上奖励。可包括书法之星、绘画之星、摄影之星、音乐之星、舞蹈之星等。
5.卫生之星
讲究卫生,能自觉保持教室及宿舍、个人的卫生清洁。6.好人好事之星
乐于做好人好事,在班级乃至学校中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
四、评选办法:
1、“校园之星”评选活动原则上每学期一次,于中期进行评选。
2、层级推荐,逐层选拔:
①各班参照评选标准,采用自我推荐、同学推荐、班主任推荐或科任老师推荐等方式,评选出本班的“班级之星”1人,填写好推荐表交给政教处。
②政教处参照评选标准,从各班的“班级之星”中,评选出校级之星,报校长审查。
③由政教处向全校公示。
五、宣传、表彰办法:
1.学校将对“校园之星”颁发荣誉证书,并通过学校网站、“校园明星榜”等途径进行广泛报道、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
2.学校以年级为单位,组织“校园之星”在班会课,到各个班级进行演讲,号召大家向“校园之星”学习,鼓励人人都来争当“校园之星”。
3.在德育考评中相应加分,并作为以后评选省、市“三好学生”、优秀干部以及其他评优的重要参考条件。
六、注意事项:
1、各班要积极创设评优争先的氛围,充分发动学生参与评选,树立榜样的示范作用。
2、各班、各年级要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宣传先进学生的优秀事迹,通过平凡小事,折射出学生的高尚品质和人性光芒,共同创设“让学生尝到成功的喜悦” 的良好氛围。
8.文明学生评选方案 篇八
一、评选范围
全体在校学生
二、考评小组:
组长:刘桂宾
副组长:李永强 孙红涛 王磊
成员:徐善武 徐哲成 周永保 巴燕昕 李晓燕 潘红阳 王全明各年级主任和各班班主任
三、评选条件
1、模范遵守《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2、热爱祖国、热爱党、热爱人民、热爱学校、遵纪守法、以身作则、积极进取。受到广大师生的广泛赞誉并在全校学生中起到榜样示范作用。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讲礼貌,言行文明。
4、为人正直,待人诚恳,乐于助人。
5、穿戴规范,不佩戴任何与学生身份不符的装饰品(如项链、戒指、耳环、耳钉等)。形象符合学生身份,发型合理:男生不留长发、不理怪发、不染发;女生不染发、不烫发,男女均不留长指甲。
6、行为端庄,举止文雅,语言文明,不讲粗话、脏话;不骂人,不打人。
7、爱护环境,爱护集体。不做有损环境卫生、班级团结和学校荣誉的事,积极参加班级和学校的文明卫生活动,积极为班集体做好事。
8、积极主动协助班级开展好各项班级活动。
四、评选方案
通过班级推荐、年级审核、团委和学校审批的程序确定“文明学生”。在争当文明学生的过程中,使学生自然而然规范自己的言行,自觉做到文明守纪,主动养成文明习惯。
9.学生“四德之星”评选方案 篇九
为充分发挥道德模范的榜样作用,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四德工程”建设,努力在全校形成知荣辱、讲道德、树新风、促和谐的文明风尚,学校决定在全校开展首届“四德之星”即:“爱德之星”、“诚德之星”、“孝德之星”、“仁德之星”评选表彰活动。
评 选 条 件
(一)在家庭
1、孝顺父母,尊敬长辈。感恩父母,孝敬长辈,关爱亲人,不顶撞、不说谎、不让父母担忧;在亲人有伤病等困难情况下,做到守护相助、尽心尽责。
2、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家里的事情帮着做。如整理卧室书籍、收拾房间、刷碗、洗衣服等;
3、勤俭惜时,不盲目攀比。不攀比吃穿,不乱花钱,不铺张浪费,节约水电,低碳环保。
(二)在学校
1、尊敬师长。对老师有礼貌,课上认真听讲、认真做作业,不顶撞老师,虚心接受批评;对长辈有礼貌,有耐心、有爱心。
2、友爱同学。会关心,会分享,会合作,懂得仁爱。与人为善,互助互爱,同学之间合作学习,自觉关爱他人,友善待人。
3、言行文明。不讲脏话、不打架,爱公物、保护环境。
4、关心集体。主动担当、热情服务,不做有损集体荣誉的事情。
5、讲究卫生。勤剪指甲、勤洗澡,衣着干净,书籍整洁。
(三)在社会
1、遵守社会公德。在公共场所轻声慢行、自觉排队、主动让座。
2、遵守交通规则。不闯红灯、不在马路上嬉戏、不并排骑车,请走斑马线、走人行道等。
3、感恩父母、感恩师长、感恩社会、感恩国家、感恩大自然,有责任意识和奉献精神。
评 选 标 准
孝德之星标准:孝敬父母,尊老爱幼,为父母分忧解难,主动帮助父母做力所能及的事情,并且能够做到关爱长辈,尊敬父母,听从父母的教诲,认真做好父母安排的事情,不顶撞父母。
诚德之星标准:诚实守信,不作弊,不弄虚作假,不欺骗家长,不欺骗同学,诚实守信,说到做到。
爱德之星标准:语言文明,举止端庄,以身作则,并用自己的品德言行来教育影响同学,有爱心,热心公益事业,乐于帮助困难同学。
仁德之星标准:仁义,理智,乐于助人,心胸宽阔,宽宏大量,能够原谅他人错误,宅心仁厚,理解和帮助他人,并能够为他人提供恰当的方便。
注:
1、各班通过民主选举的形式选出“爱德之星”、“诚德之星”、“孝德之星”、“仁德之星”各1名。
2、材料填报:所有推荐的候选人要统一填写‘四德之星’推荐表”。评选标准和推荐表电子版到团委公共邮箱下载,填完后以班级为单位打包发送到该邮箱。
3、申报表(纸质、电子稿)报送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12日。
10.表彰学生广播员的评选方案 篇十
2010年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会计法》和《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表彰办法》(财会[2007]7号),依据《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表彰实施方案》,我部决定于2010年组织开展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会计管理工作者系列)评选表彰工作。有关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会计法》和国家人才强国战略,表彰在我国会计行业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业绩和重大贡献的优秀会计管理工作者,树立当代会计管理工作者楷模,塑造会计行业良好形象,激励广大会计管理工作者依法行政、勤奋敬业、开拓创新、廉洁奉公、多创佳绩,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二、组织领导
成立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财政部会计司、监督检查局以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会计学会等部门有关负责同志组成,财政部副部长王军担任组长,中国会计学会会长金莲淑、会计司司长刘玉廷、监督检查局局长耿虹、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秘书长陈毓圭担任副组长,负责研究、规划、决议评选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领导小组下设评选表彰办公室,由会计司司长刘玉廷兼任办公室主任,监督检查局副局长郜进兴、会计司副司长刘光忠、中国注册会 计师协会副秘书长蔡晓峰担任副主任,负责规划、宣传、评选组织等各项日常工作。办公地点设在中国会计学会。
成立专家评审委员会,作为评选表彰工作的初评机构。专家评审委员会由有关政府部门、行业组织、企业界、会计理论界的专家、学者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成员不得作为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会计管理工作者系列)候选人。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和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铁道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后勤部(以下简称各地区及中央主管单位),应当设立相应的机构,负责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评选表彰和推荐工作。
三、评选范围
在各省、市、县级财政部门及各中央主管单位从事会计管理工作和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的人员,财政部驻各省财政监督检查专员办事处的人员,以及各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的人员。
四、评选条件
参加评选的候选人必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党的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行政、勤奋敬业、开拓创新、廉洁奉公、勇创佳绩,从事会计管理工作3年以上(含3年),作出突出贡献,在社会上、行业内得到广泛认同,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会计管理工作者:
(一)积极宣传贯彻《会计法》和《注册会计师法》,会计审计准则制度、内部控制规范和会计信息化建设,推动会计工作明显提升的;
(二)注重管理创新,在会计行业管理和会计人才评价等方面大胆实践,取得显著成果,或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应用的;
(三)强化会计监督检查职能,创新工作机制,有效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正常秩序,维护国家财经纪律,保障国家和群众经济利益的;
(四)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行政管理和行业自律,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快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若干意见》,采取有效措施规范行业秩序,促进我国会计师事务所做大做强和规范发展的;
(五)长期从事会计管理、财政监督检查、注册会计师行业自律工作,爱岗敬业、任劳任怨,坚持原则、成绩突出的;
(六)在会计管理工作其他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和作出突出贡献的。
凡本人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以及2007年以来所在地区发生会计人员群体性事件的,不得作为推荐对象。
五、评选方式
评选工作采取各地区及中央主管单位推荐与财政部集中审核相结合、专家评议与社会公众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其中,专家评议意见的评定权重占70%,社会公众投票的评定权重占30%。
六、评选程序
(一)评选推荐候选人。各地区及中央主管单位在接到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后,应采取适当方式,自下而上评选出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的先进会计管理工作者,在此基础上,形成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会计管理工作者系列)推荐人选。
推荐对象须经所在单位所属县级以上人事(组织)、党委、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签署意见。
(二)申报候选人材料。各地区及中央主管单位对经审查无异议的候选人(原则上各省级财政部门和中央主管单位推荐人选最多不超过1人),应组织填写《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候选人推荐表》(详见附件2)、整理有关材料,并于规定申报截止日期之前将候选人名单及有关材料报评选表彰办公室。2010年的评选表彰候选人申报截止日期为7月31日。
(三)组织评审。收到申报材料后,评选表彰办公室首先按照评选条件,对候选人资格、事迹材料等进行审查、确认;对审查、确认后的候选人,通过有关新闻媒体向社会进行公示并开展社会公众投票(投票方式为报纸投票);根据公示投票情况及候选人的事迹,由评选表彰办公室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逐一进行评比、打分,评选产生前10名候选人;最后,由评选表彰办公室组织人员对经评选产生的前10名候选人的有关情况进行实地考察核实,如有异议,按照评审排名顺序追加考察;经考察核实无异议后,报经财政部核准并授予“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称号。
七、做好实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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