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员个人总结(精选10篇)
1.人民调解员个人总结 篇一
情系人民调解 构建和谐社区
——陈卫明同志先进事
做为一名基层人民调解员,她始终不忘自己的职责,不管哪里有纠纷,不管何时发生纠纷,她总会第一时间到场,尽心尽职地及时化解,她时刻以居民的事为大事,以为居民服务为宗旨,她就是柳北区雅儒街道办事处富康社区社区主任兼人民调解员。女,现年44岁,从事社区工作19年,自1995年担任富康社区主任兼人民调解员以来,她努力学习,以她的真心和宽容,以她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架起了社区与居民民心灵相通的连心桥,筑起了维护社区稳定的牢固防线她先后被评为柳州市“法制宣传教育先进个人”称号、柳州市“禁毒人民战争先进个人”“柳北区优秀党务工作者”,等光荣称号。
一、加强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提高人民调解工作质量
随着我国法制的不断完善,群众越来越注重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陈卫明同志深感知识不够,难以应对纷繁的社区事务。为提高文化水平,拓展知识视野,她利用工余时间参加了广西区党校的函授法律专业学习,并获得了大专文凭。为提高社区工作的理论水平,更好地用社区工作理论开展社区服务,2011-2013年以来,她先后参与调解大小矛盾纠纷186起,成功率达95%。巩固人民调解工作的“第一道防线”,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二、积极排查纠纷隐患,开展人民调解
陈卫明组织社区干部积极开展“热情服务、构建和谐社区’活动,密切了与群众之间的联系,陈卫明同志针对每户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和邻里相处可能出现的矛盾,及时了解不稳定因素情况,掌握信息,加强沟通,把矛盾消灭在萌芽当中。如:跃进三区的72岁老人韦桂华是再婚,她有5个亲生小孩,韦桂花再婚后就在也没有和他的小孩联系了,在2008年老伴去世后她就一个人独居,今年,2月份因她不小心摔跤骨折不能行走,他的生活起居都有隔壁好心人和社区照顾,社区陈卫明首先尊重老人的意见,得知老人希望和小孩住在一起的愿望时,陈卫明和其小孩联系但是她们说她是再婚出去的不能回家住,陈卫明同志向她子女们宣传《老年法》,宣传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子女除对父母履行赡养的义务外,还要给予老人亲情抚慰和心理满足,不能让老人的心灵受到伤害,每个人都要步入老年,要给自己的孩子做出尊重老年人的榜样,在耐心的说服和教育下,根据他们家的实际情况,出钱请人来照顾老人。给她安享晚年。
三、普法与法治相结合,深化人民调解
陈卫明在辖区经常性地组织社区居民开展法制宣传活动,联合社区挂点律师和社区民警举办各种法律知识讲座,如:《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老年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讲座,帮助群众提高了对法律知识的认识和理解,有个别人的行为有悖于法律法规,陈卫明同志及时给予帮助和纠正。如:居住在雅儒路东八巷的居民邓某和罗某是几十年的老邻居,罗某在邓某的墙边建了一面约50公分高2米长的围墙争地盘产生矛盾,邓某要求罗某将围墙拆掉但是罗某不同意,为此,两家经常发生争吵,社区工作人员多次上门调解,邓某和罗某都各不相让,2012年3月30日,双方因再次争吵发生肢体冲突,邓某脸部受伤,情况非常紧张,陈卫明见这种情况,果断的从邓家家中拿来钉锄将围墙除掉,旁边的居民一致叫好,双方的家人见这样也停止了争吵。第二天社区召集邓某、罗某和社区民警到社区调解邓某被打伤赔医药费事宜,会上陈主任向他们宣传《土地管理法》说明围墙的那块地不是任何人的,实属公共用地,任何个人都不可能占有它,社区民警将打伤人要被处理的厉害关系告知双方,还把双方的当事人分开做工作后罗谋 同意赔偿邓某医药费100元,双方都相互道歉表示不再因一点小事而伤了几十年的邻居关系。
四、换位思考化解矛盾,乐当矛盾纠纷化解人
位于潭中高架桥下某商住楼楼下的小胡子烧烤店,长期以来占道经营,且油烟、噪音扰民,楼上住户多次提意见,希望店方顾及居民们的感受,自我约束,可是效果甚微。为了保障居民们的休息权,4月27日下午,柳北区富康社区、柳北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有关人员以及居民代表一起,和店主进行了耐心的谈话。“我们希望你能够设身处地地为居民们考虑一下,和气才能生财嘛。”陈卫明也对店主黄先生表示,“如果你要‘转口 ’,我们也可以帮你联系别的地方经营。”经过一番耐心细致的沟通和协调,店主黄先生当场白纸黑字摁手印作出郑重承诺:自5月7日起,不在潭中高架桥底做夜市烧烤,不做扰民的经营。当天晚上城管执法队员和社区工作人员到现场确认,烧烤店已经停业,往日油烟弥漫、猜码声震天响的扰民现象不复存在,楼上的居民每天晚上可以睡上安稳觉了。
五、围绕中心工作,开展人民调解
跃进三区15-21栋是铁路宿舍。因收不上物业管理费,物业公司撤出就经常发生汽车、电动车被盗事件,为彻底解决小区的治安状况,2013年10月份,陈卫明花了近两个月的工余时间,挨家挨户的做工作,并指导他们成立了业主委员会,请来了物业管理。物业到位不久,因部分业主拖欠物管费用,物业运转不正常。为此,陈卫明又带工作人员上门做业主的工作。这部分业主见陈晚上都不休息,上门做工作,十分感动,遂交齐了拖欠的费用,物业管理公司也很好地履行责任,给小区业主提供了安全保障。
六、力促城市发展,巧解旧房改造纠纷
富康雅居11-12栋的住户原来都是地区林业 车队的职工,因2006年改制以后归属于富雅物贸公司管理,今年9月,富雅物贸公司决定将11-12栋的房子进行旧房改造,因11栋是是全产权的的房子,12栋是租用房,所以就房子安置问题存在分支,协商一直没有达成协议,陈卫明和富雅物贸公司下户向他们宣传政策和补偿规定,并和王书记沟通,反映她们的具体情况,尽最大可能平衡建设需要和居民合法权益财产之间的矛盾,最后妥善解决了此事,于2013年6月25日,住户都到富雅物贸公司签订了拆迁协议,此事未发生越级上访等事件,得到了辖区居民的拥护。
2.社区人民调解先进个人申报材料 篇二
----人民调解先进个人申报材料
xxx同志是xxx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同时兼任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负责维护社区治安稳定和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她以调解矛盾纠纷,维护辖区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为己任,在完善调解网络、健全调解制度上下功夫,坚持把居民的事情放在首位,发现矛盾立即着手解决,事前下功夫了解情况,事后跟踪回访调解结果落实情况,为维护社区的稳定和谐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思想上高度重视 明确责任 健全机构
xxx同志高度重视社区的人民调解工作,强化责任意识,明确了工作领导机构,落实了责任和人员分工。明确了工作的重点是维护社会的稳定,措施是继续强化领导责任制,积极开展宣传警示教育6次,大力推进防控网络体系建设,在居民楼院设立调解小组3个和信息员12名,形成了居民区、居委会、街道社区三级调解网络,健全完善防范和处理机制。
二、掌握社区情况,积极开展排查
社区是城市的细胞,居民生活的家园。只有社区稳定了,社会就会和谐。本辖区有居民常住户1950户,5033人,是一个老居民区,出租房多、流动人口多,居住情况复杂。柏英姿同志积极开展‚知百家情、了百家事、解百家忧、排百家难‛活动,对社区的情况进行彻底的排除,密切了与群众之间的联系,及时了解和掌握,加强沟通,把矛盾扼杀在萌芽当中。注重充分发挥社区党员、团员、青年、治保积极分子、社区干部、志愿者治安巡防队的积极性,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开展工作,对社区中的各种问题进行了认真的排查,掌握了第一手材料。
三、大力加强普法和警示宣传教育
组织社区经常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活动,不断丰富教育活动的形式及载体,以宣传和教育向结合的形式,警示教育活
动纳入各项工作之中,增强了广大社区居民的法律意识。举办各种法律知识讲座6次,宣讲《宪法》、《刑法》、《婚姻法》等法律法规,出版各类宣传板报6多期,结合社区的工作开展大型宣传活动6次。在‚12.4‛法制宣传日组织专场法制宣传,发放资料200多份,帮助群众提高了对法律知识的认识和理解。举办社区‚一居一特‛的大型‚相约篦子园‛社区文体节,以小品、说唱、歌舞等形式,把宣传教育融入到活动中,有500多群众参加,成效良好。
四、创新工作思路 妥善处置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一是建立和完善矛盾纠纷的预防机制,做到内容深入浅出,形式生动活泼,对那些容易引发矛盾和纠纷的热点问题,要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让居民懂法守法,增强法律意识。开展法制宣传的同时,我们并没有忽视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这些人从大墙内走出来之后,一旦得不到社会的承认和关怀,就会破罐子破摔,重新违法犯罪,危及社会稳定,为此我们把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安置作为‚抓防治本‛的重点。做好预防性的工作。在7月份释放的‘两牢’人员胡光贵回社区后,思想顽固,屡次到政府和公园区举大字报。xxx把他作为重点调解和帮教的对象,从生活上帮助申请低保金和临时救助,帮助申领廉租房,给他棉被、衣服等,在他无钱交付房租是和慷慨解囊赞助他,最终在社区的帮助下转化了胡光贵,调处和化解了一个突出的矛盾。
二是建立和完善矛盾纠纷的预警机制,将排查出的矛盾纠纷梳理登记,建立台帐制定工作计划,落实工作责任,要做好信息的跟踪调查,掌握矛盾纠纷的发展动态,对可能激化的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事件,要做到防范在前,预防工作走在前,对极少数积极串连煽动他人闹事者,要工作在前,我们要登门讲解,个别谈心等方式,做好,他们的思想工作,并做好监控工作,一年来,社区没有群体上访事件,共调解大小纠纷36起,调解成功率99%。
三是做好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帮人民群众办实事,解决实际问题,把工作动机和效果有机地统一起来,要转变观念,变群众上访为我们下访。对五保户、低保户、困难户,下岗人员等特殊弱势群体,要主动帮助他们解决困难,今年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96人次,来信12封,并一一予以答复,为群众办好事实事26件,得到居民群众的高度评价。
3.人民调解半年总结 篇三
工作总结
2011年上半年,人民调解工作在司法局的领导下和旗综治办的正确指导下,我镇人民调解工作形成了以完善制度,提升队伍工作能力为主要内容的做法,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以规范化建设为抓手,促进人民调解工作向纵深发展
(一)坚持重大矛盾主动介入调处制度。发生重大矛盾纠纷时,各级调委会都能够在获悉情况后的第一时间组织人员赶赴现场,控制事态扩大,并主动介入纠纷的调处,直至纠纷妥善解决。
(二)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重大疑难纠纷都有一个由小到大的发展过程,密切掌握矛盾的发展动向是调解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上半年司法所不断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制度,每月开展常规排查,在“元旦”、“春节”、“五一”等重大节日前开展定期排查,在“两会”等重要会议等敏感时期进行专项排查,做到定期排查与专门排查相结合。从镇区、嘎查、各旅游接待点扩展到各工矿企业,实现了排查范围的全覆盖。在各嘎查调委会中建立矛盾纠纷情况书面通报 制度,月底各调委会将掌握的矛盾情况向司法所报送。由于排查制度的不断完善,使我们的调解工作掌握了主动,能够在最佳时机介入矛盾纠纷的调处。今年,我镇结合旗综治办开展的“百日攻坚行动”,将“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专项攻坚行动”作为重点,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了声势浩大的矛盾纠纷排查与化解工作,做到排查一起、调处一起、化解一起,保证小矛盾不出嘎查、大矛盾不出镇,为我镇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稳定的发展环境。
(三)有效落实调解回访工作制度。在一些抚养、赡养纠纷中,因为调解协议的履行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所以我们一直注重调解回访工作,并使之制度化。通过回访及时掌握纠纷调处的效果和协议履行情况,对不全面履行或不履行协议的,说服教育当事人,督促其履行协议。
二、狠抓队伍建设,着力提高调解人员业务水平
(一)狠抓队伍,打造“名牌调解员”。重视各嘎查调委会队伍建设,在稳定人员的基础上,依照司法局文件精神,选调政治可靠,有威信,有业务基础的人充实到各调委会;
(二)多措并举,提高调解人员业务水平。一是组织开展各类培训,通过学习法律、法规、调解工作经验介绍、业 务交流等形式丰富知识,提高业务能力;二是举办调解员业务培训班,由司法所或法律服务所人员讲课,内容包括法律知识、办案中的实践体会、调解协议书的制作等;三是撰写调解心得,每当调解一起较为复杂的纠纷后,要求参加人员总结成功的经验,查找不足;四是分析、预测矛盾纠纷特点规律、发展趋势,做到调解工作有的放矢。
(三)加强指导,提高基层调委会的工作能力。基层调委会是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对基层调委会业务工作的指导是乡镇调委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我们通过对基层调解干部的培训,参与具体案件调解等方式来提高基层调解干部的业务水平。通过努力,现在各调委会的调解员都能以书面形式把调解案件记载下来,改变了以往“重口头轻书面”的调解方式。
三、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调解工作的保障力度 成立了以镇主要领导为组长的人民调解矛盾纠纷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对于重大矛盾和突出问题,主要领导都亲自过问,亲手包案,定期分析研究,及时解决。
上半年,我镇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各级领导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相比还存在差距,在 制度建设、经费保障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下一步,我们将保持和发扬优势,改进不足之处,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的基础性作用,为维护希拉穆仁镇稳定、构建“平安希拉穆仁”作出新的贡献。
4.人民调解工作总结 篇四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各类社会矛盾日益增多,其中不乏重大疑难纠纷,如何充分发挥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化解重大疑难纠纷的主力军作用,确保全镇的平安和谐成为急待解决的课题。XX镇调委会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指导下,通过探索和实践形成了以完善制度,提升队伍工作能力为主要内容的做法,取得了一定成效。一年来,全镇调委会共调处各类重大矛盾纠纷三十余起,未发生因调处工作不力而导致事态进一步扩大和“民转刑”案件的发生,受到广大群众的好评。
一、以规范化建设为抓手,不断完善各项调解工作制度。
1)坚持重大矛盾主动介入调处制度。发生重大矛盾纠纷时,镇调委会都能够在获悉情况后的第一时间组织人员赶赴现场,控制事态扩大,并主动介入纠纷的调处,直到纠纷妥善解决。今年5月,镇社区发生一起因年青人谈恋爱引起的纠纷,一方当事人情绪激动,甚至发生跳楼事件,引发其宗族起众势,扬言要报复,我们接到情况后,迅速组织人员赶到现场,主动为双方当起了和事佬,在调委会的努力下,纠纷得到了妥善圆满的解决,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
2)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风起于青萍之末,重大疑难
纠纷都有一个由小到大的发展过程,密切掌握矛盾的发展动向是调解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因而我们不断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制度。每月开展常规检查,在“五一”、“国庆”、“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前开展定期排查,在重要会议等敏感时期进行专项排查,铸到定期排查与
专门排查相结合。从年初开始,把排查范围从原来的社区、村扩展到各企业,实现了排查范围的全覆盖。在镇机关各部门中建立矛盾纠纷局面通报制度,月底各部门要将掌握的矛盾纠纷情况向司法所报送,改变以往排查工作由司法所一家单打独斗的形势,由于排查制度的不断完善,使我们的调解工作掌握了主动,能够在最佳时机介入矛盾纠纷的调处。
3)强化联合调处制度。在镇调委会直接受理或由基层调委会
移送的案件中,有一部分案件涉及多个部门,而且已经由其他部门或基层调委会多次调解,形成客观上的疑难案件,如何以调解方式化解矛盾平息纷争呢?我们主通过“部门联动、司法为主”的联合调处方式来解决疑难问题。
4)有效落实调解回访制度。在一些抚养、赡养纠纷中,因为
调解协议的履行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所以我们一直注重调解回访,并使之制度化。通过回访及时掌握纠纷调处的效果和协议履行情况,对不全面履行协议或不履行协议的,说服教育当事人,督促其履行协议。通过回访还可以了解到其它一些隐藏在民间的矛盾纠纷。
5.人民调解工作总结 篇五
一、抓队伍建设,增强整体实力
1、建立、健全组织机构。为进一步发挥调解网络作用,构筑人民调解组织坚实工作平台,年初,我们及时调整、完善了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建设,让一批政治可靠,有威信,有业务基础的同志充实到调委会及基层调委会队伍中来,做好矛盾纠纷调处日常中心工作,进一步强化人民调解组织网络覆盖面,形成多层次、宽领域、全覆盖的人民调解工作网络化体系。集团公司现有各级人民调解组织21个,人民调解工作人员135名(全部为兼职)。
2、完善制度,规范运行。为进一步使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我们建立健全了矛盾纠纷预警、排查调处等工作规程,严格执行纠纷受理、调查、移送等工作程序;继续按照“五有”、“四落实”、“六统一”的要求加强人民调解阵地建设;坚持执行学习、例会、回访、考评、统计和档案管理等规章制度,以制度建设促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水平。
二、加强培训学习,提高调解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为进一步提高调解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我们多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加强基层人民调解组织政策法规和调解业务的培训学习,提高基层人民调解员的政策法规水平和调解技能,增强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化解纠纷、解决矛盾的能力和水平。除此之外,还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类培训,通过学习法律、法规、调解工作、经验介绍、业务交流等形式丰富知识,提高业务能力。
三、结合矿区实际,强化矛盾纠纷的预防和调处作用
1、紧紧围绕企业的中心工作,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年初,我们将人民调解工作纳入到了“和谐通矿建设”的总体规划之中,针对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企业管理体制、组织形式、用工机制和管理方式都发生了变化的实际情况,及时解决随着变化而出现的劳动关系、劳动报酬等方面的纠纷。强化对各类矛盾纠纷信息的快速反应、及时处置,准确把握纠纷发生的规律和特点,做到了因人预防、因地预防、因事预防、因时预防。
2、贯彻调解优先原则,积极发挥人民调解工作三项功能。
一是突出矛盾纠纷调处重点,强化化解功能。在积极做好传统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基础上,主动调解因经济运行引发的企业改制改革、劳动关系、劳动报酬、医患医疗等社会热点、难点矛盾纠纷的化解,努力实现“四防”(防止矛盾纠纷激化、民转刑案件、群体性械斗事件、群体性上访)和“四无”(无因调解不及时而导致的自杀、凶杀、集体性械斗或集体上访事件的发生)的工作目标,促进解决民生问题,缓解利益冲突,实现矿区的和谐稳定。
二是综合运用矛盾纠纷调处手段,强化预防功能。以化解诉讼外矛盾纠纷为主线,实行统一管理,集中梳理,分类处理,限期办理,运用法制、行政、教育等多种手段,对各类纠纷信息做出迅速反应,及时处置,并建立定期排查制度,立足抓早抓小抓苗头,快速有效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是将人民调解工作与“五五”普法工作相结合,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功能。我们以宣传教育为切入点,引导广大调解员在个案调解中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与职工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教育群众遵纪守法,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6.社区人民调解工作总结 篇六
一、调解委员会工作开展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强化人民调解会的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会工作人员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基层人民调解会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服务,一年来,我们制定了基层人民调解会工作考核方案。该方案对调解会的建设、调解的工作、法制宣传教育、安置帮教的工作、依法治理工作等方面的工作内容进行了细化。具体表现如下:
1、人民调解工作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第一道防线,处理不及时,容易导致矛盾激化,造成社会不安定因素。因此,我们选择有诚心、热心、耐心的人作为调委会成员,能够及时主动介入矛盾,及时依法调处,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2、健全学习记录、例会记录,婚姻登记记录,季度工作统计以及建立档案管理,同时人民调解员实行每月一次的业务学习,主要学习法律知识及人民调解条例,以及民事、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并结合本辖区的纠纷特点分析矛盾纠纷的情况。
3、完善调解组织功能,强化调解职能,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基层纠纷和矛盾中所起的作用,并结合社区人民调解工作的实例,以及借鉴兄弟社区调委会的先进经验,交流学习,分析疑难案例,提高调解水平。
4、深入开展基层法律服务,面向群众,提供各种法律咨询,组织辖区居民开展一些法律服务和法律宣传活动。开年至今,我们共调解各种矛盾纠纷5宗,其中3宗在我们调节员的耐心说理劝解下,当事人各方互相取得了谅解,消除了分歧,达成了和解协议,有效地缓解了矛盾,增进了家庭和睦与邻里团结。
二、积极开展“普法进万家”的活动。
为了在辖区推广学习普法知识,不断增强居民的法律观念和守法意识,教育群众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各种矛盾纠纷,逐步把处理人民内部利益矛盾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真正发挥人民调解委员会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稳定的作用。我们所做具体工作如下:
1、进行普法教育,增强居民参与管理的法制意识。我们利用社区党员、干部培训、社区干部会议等,举办多场法制讲座,我们还派发普法宣传资料发到居民手中,组织居民学习不同的法律法规,从而提高了居民的法制意识。
2、我们注意利用辖区单位资源和各类设施,组织居民学习各种法律知识,为居民上普法课,普法讲座,充分发挥社区调解委员会的作用。
3、在社区举办法律咨询,并结合 “爱国、守法、诚信、知礼”等普法活动,解答社区居民关心的法律问题。
三、做好“两劳”释放人员帮教工作。
我们根据我社区实际情况,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和过渡性安置工作,我们始终坚持把“教育、感化、挽救”这一工作方针作为安置帮教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积极探索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新路子,建立帮教小组,责任到人,做到出来一个教育一个,减少重新犯罪,取得了明显成效。具体措施如下:
1、为了使帮教工作切实有效,我们对刑事释放人员进行登记注册,办理有关帮教手续以便于我们进行帮教和跟踪服务。
2、经常主动与刑释人员谈心,具体由安置员和刑释解放人员进行面对面对话,及时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对其生活困难的地方进行帮教,做到以情动人,以理服人,以事感人,想方设法帮助 “两劳”释放人员解决工作、生活等方面的难题。
3、安置帮教小组每季对刑事释放人员的生产生活进行排查,随时掌握动向。这些举措帮助他们树立起了信心,重新鼓起做人的勇气,走上自尊、自重、自立、自强之路,同时也达到了我们对释放人员安其身,暖其心,正其本的回归目的,这些都为维护辖区乃至整个社会的治安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四、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
今年,我们高度重视平安社区的创建,并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与依法治社区、社区法制宣传教育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结合起来,大力推进我社区的民主法制建设。
一年来,我们认真贯彻实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以深化法制教育为基础,以实行社区信息公开为重点,以建章立制为保障,以促进社区稳定为目标,主动接受居民监督,将本单位内的政务、财务公开化、制度化,重大决策民主化,工作目标责任化,力求把民主法治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今后,我们将严格按照上级的要求一如既往的做好各项工作,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通过法制宣传增强居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依法管理社区内各项事务。力求做到“一般矛盾不出社区”,让广大群众有一个安定舒适的生活环境。
2009年社区人民调解工作总结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人民调解制度,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解决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我社区人民调解工作在上级部门的领导和关心下,在我社区全体人民共同努力下,认真完成了各项任务。结合我社区的实际情况,就今年人民调解工作总结如下:
一、健全组织机构,建立矛盾预防化解机制。
我社区辖区面积约0.6平方公里,总户数1675户,常住居民5304人,管理起来比较困难,为此社区调委会重视群体性矛盾纠纷的预防和调处工作,不断总结经验,坚持人民调解工作的方针,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紧密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同时进一步加强群防群治的调解网络,组织社区专职工作者及各组居民积极代表,建立一支过硬的人民调解队伍。我们的工作重心是调解是基础,预防是重点,小纠纷不过夜,大纠纷及时处理,对已经处理的纠纷建立回访制度等防范措施,做到抓早抓小,堵塞漏洞,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及时有效的消除社区一切不安定隐患,使调解工作走上了规范化轨道。
二、普及法律知识,严格依法来进行调解工作。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宣传是做好调解工作的基础。我社区调解委员会一直把普法知识的宣传当做一项长期的工作来抓,首先社区党总支制定法制工作计划,明确方向,其次利用开设市民学校,宣传栏,发放宣传单等各种形式,增长居民的法律意识,使调委会真正做到了以法来进行调解工作,调委会的工作人员还经常和小区片警深入到居民家中向他们讲解防范知识,使老百姓树立了为社区的安定奉献自己的一份力量的愿望。
三、以防激化为重点,积极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
7.基层人民调解工作会议总结 篇七
为全面提升社区调解工作水平,4月16日上午,鼓楼区闽都社区召开人民调解工作会议。水部街道司法所调解员、社区书记、主任、警务室段警以及社区治安主任、社区工作人员、居民代表等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上,社区警务室许段警对社区近期调解工作进行案例分析,并要求充分重视调解工作。社区书记、主任表示:人民调解无小事,一定要重视并做好社区调解工作,使其真正成为社会稳定和谐的“第一道防线”。随后,社区治安主任对接下来的调解工作进行了详细安排,并希望社区工作人员能够一如既往地以饱满的工作热情,把人民调解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摆上更加重要的位置,确保辖区安定稳定。
8.2015年人民调解工作总结 篇八
一、巩固深化,开展“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提升年”活动。
一是完善制度促规范。组织全区调解组织认真学习市两办《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市局《关于开展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提升年建设实施意见》,结合江东实际,制定下发了《江东区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施方案》,并通过多种媒体在全区广泛宣传“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提升年”活动。以各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派出所工作室为契机,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衔接机制,明确人民调解受案范围,厘清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与信访工作的职能,将不能和不宜采用有民调解方式解决的纠纷和不属于人民调解受理范围的纠纷排除在受理范围外,并严格人民调解工作记录和案卷管理工作,确保各派出所治安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顺利完成了与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并轨。
二是引领提升促规范。组织召开了全区人民调解工作大会暨行业性专业调委会建设推进会,全区人民调解组织负责人、各街道、部门分管领导等100余人参会。大会对近6年来全区人民调解工作进行了总结,表彰了32个人民调解作先进集体和个人,对深化和提升全区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进行了部署,参会代表还现场参观了区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和白鹤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驻派出所工作室。通过会调解大会的组织、表彰和展望,争取到区主要领导对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视和支持,调动了基层党委政府对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投入人力支持和财力保障的积极性,实现了市局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要求的上传下达,为开创人民调解工作新局面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是整肃队伍促规范。对全区所有调解组织建设情况进行了再梳理,根据社区和业市场组织变更情况,对全区所有调解组织的数量、名称和组成人员进行了核定,确保全区各人民调解组织脉络明晰、名称规范,人员明确,制度健全、设立变更和备案程序到位。全区街道调委会调解员、行业性专业调委会调解员持全市统一的《人民调解员证》上岗,社区调解员持区自发的《人民调解员证》上岗。各街道和行业性调解组织迎接各级领导视察、接受媒体采访或参与各类公益宣传活动时,调解员均配戴挂调解员胸牌,展示了规范专业的工作形象。
二、拓展网络,延伸人民调解工作触角。
一是推进街道调委会驻派出所工作室建设。落实上级推进“警调对接”的工作要求,推广白鹤街道警民联调中心试点建设的成功经验,以各派出所治安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基础,由各街道增聘1名以上专职调解员,司法局组织协调律师事务所与街道结对服务,组建各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驻派出所工作室,对轻微刑事案件和民事纠纷进行调解。目前全区7个街道已分别在8个派出所(含新城派出所)建立了派驻工作室,全区统一标识标牌、统一工作制度、统一上墙内容。共配置专职调解员15名,驻所律师70余人。在工作运行中,通过政府购买法律服务形式引入律师驻所参与矛盾化解,并与法律援助有效对接保障弱势群体依法维权,形成了的“治安管控、人民调解、律师参与、法律援助”四位一体的社会矛盾联合调处化解模式,实现了“情、理、法”三种调解方法的有效结合。5月15日上午,市委书记刘琦在福明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驻新城派出所工作室视察工作时,对警调对接的“江东模式”给予了充分肯定。二是强化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工作。为全面加强和有效提升全区婚姻家庭纠纷的化解工作,区司法局联合区法院、区妇联共同组建了“江东区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指导委员会”,该指导委员会由三部门相关业务分管领导和业务骨干组成,职能是指导、培训、督查全区基层调解组织的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研判、会商疑难复杂婚姻家庭纠纷的有效化解方案、并提供专家力量支持,指导委员会已出台了《江东区关于加强婚姻家庭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并结合全区“5.15”“纪念国际家庭日活动开展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宣传活动,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
三、挖掘民间力量壮大人民调解队伍,畅通民间调解力量融入社会矛盾调解体系的渠道,在区老娘舅服务团的基础上,整合101名群众基础深厚、调解经验丰富的调解工作者成立了“江东区老娘舅协会”。协会通过开展调解业务培训、研讨疑难案件、组织经验交流会、庭审观摩会等多种活动,搭建全区调解员交流帮带、凝心聚力的新平台。协会成立至今,已协调安排潘明杰在市局和其它县市区司法局讲课6次,江东的调解能手和调解经验得到了全市调解队伍的肯定和赞誉,收到非常好的社会效果。今年6月,东柳街道在协会的支持帮助下成功调处了一起医疗纠纷,将群体性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三、多管齐下,提升人民调解队伍素质。
一是常规培训强基础。通过组织调解员参加省、市、区各类业务培训,组织金牌调解员参加华政学习班等多种形式,提高基层人民调解员的素质。4月份有针对性地举办了各街道驻派出所工作室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活动,为各工作室的规范运转奠定了基础。7月份联合区法律援助中心举办了一期全区人民调解业务培训班,街道和行业性调委会骨干调解员、各社区和企业调委会主任、区老娘舅协会等近100人参加了学习,培训内容将更紧贴基层工作需求,并将网络调解新理纳入培训内容,还向基层调解员发放了各类赔偿计算标准。同时,组织区调解专家库成员协助街道开展基层人民调解员分级培训工作,加强对新任人民调解的培训和考核工作,确保全区调解工作程序依法有序、台帐规范达标。
二是专家指导育骨干。在全区组织开展基层调解员到老潘联调工作室学习活动,使潘明杰人民调解的“335”工作理念,和社会矛盾化解“三步八法”得以在全区深入推广,并通过潘明杰的“传、帮、带”,为各街道培养调解能手。学员由通过街道推荐产生,每两人一组,每周到老潘联调室学习两天,学时两个月。学员将通过老潘的言传身教,学习人民调解工作的理念和流程、与当事人沟通的方法和技巧、寻求案件突破口的关键和策略等,提高人民调解业务素质和社会矛盾化解能力。学习班于10月份正式启动,目前每周有4名调解员学习,学员学时已安排到明年6月份。
四、夯实基础,确保基层维稳工作实效。
一是扎实开展业务指导和督查活动。为推进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驻派出所工作室建设,多次到各街道调委会和派出所协商、指导工作。组织各街道调委会负责人到白鹤街道警民联调中心学习取经、确保各工作室运作规范有序。结合全区平安市场建设检查、人民调解以奖代补核查等多种活动,广泛深入社区、市场调委会开展人民调解业务指导和督查活动。以司法所星级创建为契机,强化对福明、东柳两街道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通过梳理和完善工作台帐,细化和优化工作制度,总结和宣传工作成效,提高人民调解业务水平。11月底组织开展全区人民调解质量自查活动,检查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在组织、队伍、制度、业务等方面的规范化建设情况,确保规范化建设要求落到实处。
二是扎实开展人民调解争先创优工作。建立了全区“首席调解员”评定机制,由各司法所根据人民调解队伍工作实绩,聘任本街道本年度“首席调解员”,由区司法局统一宣传、奖励,通过每年度的评定和表彰,提高优秀人民调解员的社会成就感和工作荣誉感,激发基层人民调解员争先竞位的热情。同时,通过组织开展全区优秀调解案卷和优秀案例征集评选活动,提高基层调解员规范制作调解文书的能力和积极性;通过开展《人民调解优秀案例汇编》征稿活动,提高人民调解队伍总结、宣传工作成效能力;通过扎实开展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工作、加大对司法确认案件的奖励力度,提高基层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
9.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总结 篇九
2010年8月,我县成立了以县政府常务副县长李双会任组长,县长助理、县公安局局长贺云荣,县司法局局长刘国胜,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交警大队长孙乃勤,县司法局副局长刘天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队长助理高兆才任副组长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指导组,指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助理高兆才担任主任,郭跃平、郭清宏、韩艳云、薛江东、于完平、李勇任副主任。负责各组业务指导、案情通报、调节考核和有关工作协调。同时县调委会下设内勤室和四个调解室,设内勤1人,每个调解室设人民调解员2人,记录员1人,人民调解员均为专职调解员。全县15个乡镇也成立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
为使人民调解委员工作机制在事故处理工作中得到充分有效发挥,调委会制定出台了:指导组工作职责、指导组办公室工作职责、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职责、人民调解员职责和各项工作制度,并以图板形式公布上墙,同时设立人民调解员监督台,在必须遵循当事人自愿原则,以当事人自愿接受调解的前提下,依法依理调解。
为了更好规范制作案卷文书及工作内容,调解委员会建立工作台帐,制度工作流程,调解案件实行一案一档,案卷文书包括卷宗、目录、调解申请书、案情通报、调解记录、调解协议书、粘贴纸、经济赔偿凭证、人民调解报告书。
调委会成立以来,受理交通事故纠纷38起,成功调解交通事故纠纷 30起,结案率达78.9 %。其中:调解重大事故纠纷3起; 受伤及财损纠纷27起,调委会的成立为事故处理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
10.人民调解工作总结 篇十
一、以规范化建设为抓手,不断完善各项调解工作制度
(一)坚持重大矛盾主动介入调处制度。发生重大矛盾纠纷时,乡调委会都能够在获悉情况后的第一时间组织人员赶赴现场,控制事态扩大,并主动介入纠纷的调处,直至纠纷妥善解决。
(二)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风起于青萍之末,重大疑难纠纷都有一个由小到大的发展过程,密切掌握矛盾的发展动向是调解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因而我们不断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制度。每周开展常规排查,每月定期召开矛排例会,在“五一”、“国庆”、“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前开展定期排查,在重要会议等敏感时期进行专项排查,做到定期排查与专门排查相结合。由于排查制度的不断完善,使我们的调解工作掌握了主动,能够在最佳时机介入矛盾纠纷的调处。
(三)强化疑难案件三调联动调处机制。在乡调委会直接受理或由基层调委会移送的案件中,有一部分案件涉及多个部门,而且已经由其他部门或基层调委会多次调解,形成客观上的疑难案件,如何以调解方式化解矛盾平息纷争呢?我们主要通过“部门联动、司法为主”的联合调处方式来解决疑难问题。
(四)有效落实调解回访工作制度。在一些抚养、赡养纠纷中,因为调解协议的履行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所以我们一直注重调解回访工作,并使之制度化。通过回访及时掌握纠纷调处的效果和协议履行情况,对不全面履行或不履行协议的,说服教育当事人,督促其履行协议。通过回访还可以了解到其它一些隐藏在民间的矛盾纠纷。
二、狠抓队伍建设,着力提高调解人员业务水平
(一)狠抓队伍,打造“首席调解员”。重视乡调委会队伍建设,在稳定人员的基础上,每年选调政治可靠,有威信,有业务基础的人充实到乡调委会及基层调委会;其次在政策上向调解员倾斜,让他们在政治上有荣誉,经济上得实惠;第三,把人民调解工作经费列入同级综治工作经费预算,解决调解场所建设及调解工作中遇到的一些实际困难。
(二)多措并举,提高调解人员业务水平。
一是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类培训,通过学习法律、法规、调解工作经验介绍、业务交流等形式丰富知识,提高业务能力;
二是举办调解业务培训班,由司法所同志讲课,内容包括法律知识、办案中的实践体会、调解协议书的制作等;
三是撰写调解心得,每当调解一起较为复杂的纠纷后,要求参加人员总结成功的经验,查找不足;
四是分析、预测矛盾纠纷特点规律、发展趋势,做到调解工作有的放矢。
(三)加强指导,提高基层调委会的工作能力。基层调委会是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对基层调委会业务工作的指导是乡调委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我们通过对基层调解干部的培训,参与具体案件调解等方式来提高基层调解干部的业务水平。通过努力,现在全乡各村、单位的调解干部都能以书面形式把调解案件记载下来,改变了以往重口头调解轻协议制作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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