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房屋买卖合同文本(共9篇)
1.标准房屋买卖合同文本 篇一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一)卖方所售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为:____________【区(县)】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区(街道)】________【幢】【座】【号(楼)】_________单元_________号(室)。该房屋所在楼层为_________层,建筑面积共___________平方米。
随该房屋同时转让的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情况见附件一。
第二条房屋权属情况
(一)该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土地使用状况
该房屋占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以________(出让或划拨?)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年限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月_______日止。乙方应当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三)该房屋性质为商品房。
(四)该房屋的抵押情况为未设定抵押。
(五)该房屋的租赁情况为卖方未将该房屋出租。
第三条买卖双方通过___________公司居间介绍(房地产执业经纪人:__________,经纪人执业证书号:______________ )达成本交易。中介费用为本合同房屋总价的.3%,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中介费,中介费在房屋所有权证过户到买方名下之日支付。无论任何原因导致本交易未最后完成,已支付的中介费应该全部退还。
第四条成交价格和付款方式
(一)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该房屋成交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大写)。
上述房屋价格包括了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和其他与该房屋相关的所有权利。
(二)买方付款方式如下:
2.标准房屋买卖合同文本 篇二
有这样一个案例:买房人和卖房人于2010年4月8日签定购房合同, 约定房屋总价179500元, 2010年4月18日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同时买房人支付首付款500000元, 余款向银行办理贷款。卖房人在约定的时间通知买房人共同办理过户手续, 但买房人却没有按约前往。卖房人在两次发函催告未果后, 遂诉至法院。
卖房人诉称, 合同签定后, 己方按约积极履行了合同, 可买房人因担心房价下跌, 就以种种理由拒不履行合同, 故诉请法院判令买房人支付违约金。买房人辩称,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 国家房产政策发生了变化, 2010年4月17日国务院下达了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 明确规定了二套房的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 情势变更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请求法院驳回卖房人的诉讼请求。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 房屋买卖合同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 合法有效, 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应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 国务院于2010年4月17日出台了房产新政, 规定购买二套房, 必须支付总房价的50%的首付款, 买房人主张订立合同的客观条件发生变更, 超出其预期, 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因此鉴于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原因, 故卖房人要求买房人支付违约金的诉讼请求, 缺乏依据, 法院不予支持。并判令驳回卖房人的诉讼请求。
一审宣判后, 卖房人不服判决, 依法提起上诉。在上诉理由中, 卖房人认为, 原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 卖房人两次向买房人发函要求履行合同, 但买房人不予配合, 属于违约行为。而且, 虽然国务院2010年4月17日出台新政策, 但是南京市何时执行这一政策, 且这一政策如何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 原审法院未能查明, 因此, 请求二审法院予以改判。
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一、买房人未按约履行构成违约。国务院出台新政后, 商业银行并没立即禁止与借款人按原政策签定《个人购房借款合同》。本案中, 买房人在卖房人催告下, 拒绝办理过户手续, 在未去办理过户手续的情况下, 自认为无法按约取得贷款, 没有依据。二、买房人即使因为国务院新政策出台, 需要承担首付款和贷款利率的变化, 也仅是购房成本相对增加, 且银行贷款利率的变化, 系正常商业风险, 并不必然导致合同不能履行。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 中规定, 合同成立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 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 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公平原则, 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变更或者解除。现买房人既未与卖房人协商, 也未请求人民法院进行变更或解除, 擅自变更或者解除, 于法无据。综上, 国务院新政的出台, 并不必然导致双方合同不能履行, 买房人擅自不履行合同, 构成违约, 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卖房人要求支付违约金的请求, 依法应予支持。
3.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效力问题探析 篇三
关键词:农村房屋买卖合同;宅基地;集体经济组织;法律效力
一、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律效力分析
(一)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
1.认为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62条规定:每一户农村村民只能拥有一块宅基地,并且这块宅基地的面积不能超过所在直辖市、省或自治区规定的标准。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63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能转让用于非农业建设。如果允许买卖农村房屋,就将房屋项下的宅基地使用权也一并出卖了,这是不符合第63条的规定的。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12条规定:改变土地权属和用途的,应当办理土地登记手续。《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6条规定:转让地上的建筑物致使其土地使用权转移的,要向土地所在地的土地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土地变更登记,由原来的土地登记机关进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变更登记。如果房屋没有办理过户登记,则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4)《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通知》第2条规定:农民不能向城市居民出卖农村房屋,城市居民也不能占用农民集体土地来建造房屋,有关部门不能为其发放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
2.认为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有效
(1)《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农村村民、城市居民、本村人、外地人,都是我国公民,都享有法律赋予的平等的权利,都必须履行法律规定的平等的义务,承担平等的法律责任。法律不会因为买卖双方当事人是农村村民、城市居民、本村人、外地人而区分对待。
(2)《关于对社员宅基地问题做一些补充规定的通知》第2项规定:社员有买卖房屋的权利。在房屋出卖后,其宅基地使用权就转移给了买受人,但宅基地的所有权仍然归集体所有。这一规定,明确了农民有权利买卖农村房屋,并且在房屋买卖完成之后,宅基地使用权随之一并转移。
(3)最高人民法院[1992]民他字第8号批复认为按约定交付房款并且管理房屋的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有效。
(二)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效力的法律分析
1.农村村民买卖农村房屋的法律效力
(1)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律效力。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受交易主体的身份和土地权利的影响较少,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是有效的。理由是:第一,宪法和其他法律规定人们对自己所有的房屋享有所有权,有权自行处分、转让。《物权法》第30条、第64条规定:农村村民对自己合法建造的房屋享有所有权,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买卖就是一种处分的形式。第二,法律没有禁止农村房屋买卖,并且在多部法律、法规中都规定了农村村民可以买卖自己所有的房屋。《土地管理法》第62条就规定了农村村民可以出卖自己的房屋,但是再申请宅基地的不被批准。
(2)不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律效力。不同集体经济组织之间的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的认定,还没形成定论,有的认为有效,有的认为无效。认为无效的原因是宅基地是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的特权,不能转让。处分了农村房屋的同时就会也处分了农村宅基地,这会损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利益。买受人不是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无权享受该村的宅基地使用权,所以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这种观点并不完全正确。理由是:第一,宪法、法律和国家政策没有禁止农民异地购买农村房屋。国家政策只是禁止将农村房屋出卖给城市居民,但是并没有规定不能出卖给不同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第二,我国法律并没有禁止农民在购买房屋的同时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土地和其上的房屋是两个独立的客体,即使受让人在购买农村房屋时无法取得宅基地使用权,也不会影响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第三,不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买卖农村房屋,有利于农村的社会经济发展。综上,不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是有效的。
2.城镇居民购买农村房屋的法律效力
(1)城镇居民购买农村房屋的一般法律效力。我国法律、法规对于农村房屋能否转让给城市居民处于不明确状态。但在我国,党和国家的政策处于重要地位。国家政策明确禁止城镇居民购买农村房屋,因此,在法无明文规定的情况下,城镇居民购买农村房屋的行为不符合国家政策。同时,因为农村房屋买卖涉及到农村集体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而农村集体土地权利具有身份性,限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法律禁止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转让,城镇居民购买农村房屋从而导致宅基地使用权被转让,这种现象应受到严格限制。综上,城镇居民购买农村房屋合同在原则上是无效的。
(2)城镇居民购买农村房屋合同有效的特殊情形。城镇居民购买农村房屋合同原则无效,但不排除在特殊情形下认定此类买卖合同有效。
第一,买受人是城镇居民身份,但其父母、配偶或子女是所购房屋所在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并且是家庭成员共同出资购买、共同居住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也同意该房屋买卖合同的,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有效。
第二,出卖人将宅基地上的房屋出卖给城镇居民之前,该房屋的宅基地已经因为征收而变为国有土地,原是农民身份的出卖人随之变为城镇居民,宅基地的性质已经发生了变化,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有效。
第三,城镇居民在购买了农村房屋之后,已经将户口迁入房屋所在地,并且申请加入当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为农民的,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有效。
4.标准商品买卖合同 篇四
(盖章)
地址:
电话:
联系人:
乙方(卖方):
(盖章)
地址:
电话:
联系人: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平等互利,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1.货物名称、型号规格、基本配置、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及合同价见表1:(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号序
货物名称
型号规格
基本配置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元)
456
计:人民币(大写)
备注:
2.技术资料
乙方应随货物提供下列技术资料:
2.1各系统的运用手册
乙方应以书面或电子文档形式提供给甲方。
3.交货地点 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 或另见甲方书面通知。
4.售后服务:____________
4.保修期____________
5.验收
5.1 本合同的验收期为货物正式运行后七天内。
5.2货物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在结算验收证明书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如甲方在货物送达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验收或不验收超过上述本合同5.1款所规定的验收期的,则视为其已验收通过。
6.付款(详见双方说明的其它事项)
6.1 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
6.2乙方所供货物经甲方验收合格并出具结算验收证明书后,由区级财政国库收付中心依据财政国库部门审批出具的拨款通知书及其附件在七个工作日内付款。
7.质量保证
7.1 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行业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本合同4.1条表3的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负责。
7.2 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或使用单位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本保证下的索赔。
7.3 乙方应在接到甲方或使用单位通知后,在本合同4.1条的响应时间内,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7.4 如果乙方在接到甲方或使用单位通知后,在本合同4.1条的响应时间内,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负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力不受影响。
8.误期赔偿
8.1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应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周按七(7)天计算,不足七(7)天按一周计算。并且,买方可考虑终止合同。
9.合同转让和分包
9.1 乙方不得部分转让和分包或全部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10.适用法律
10.1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11.合同生效
11.1 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11.2 本合同一式四份,以中文书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报雨城区国库科支付货款,另一份报雨城区政府采购中心备案。
12.双方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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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的合同范本·楼房买卖合同·软件买卖合同·二手车辆买卖合同·车位车库买卖合同·钢材买卖合同·木材买卖合同签约方:
甲方单位: 乙方单位:
(盖章)(盖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委托人: 或授权委托人:
(签章)(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结算验收证明书
雨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兹证明雨城政采___[ ]__号采购履行完毕(合同编号:
YCZC[ ]_ 号),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工程、服务)经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验收合格,请将货物(工程、服务)款¥:___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 ____________ 佰_拾____________万____________千____________佰____________拾____________元)支付给:____________。
收款单位:
开户行:
帐号:
购货单位:
供应商:(签字、盖章)采购中心签章:
5.房屋出租标准合同 篇五
第一条 房产情况
甲方所拥有的房屋 ,乙方租用于 。
第二条 价格与租期
该房屋出租成交价为每年 元(小写 元),租期为 年,押金。从年年 日。
第三条 付款方式
遵循先缴后租原则,乙方每月必须按时缴纳租金,否则,视为乙方自动终止合同。交纳租金由甲方出具收条。
第四条 续租与管理
1、合同期满前一月,甲乙双方就是否延期合同进行协商,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可以优先续租。甲、乙双方若要收回(退租)或者继续租用房屋,需提前一个月告之对方。
2、合同期内,乙方无权转让使用权。若不能继续履行合同,需提前一个月告之甲方,双方协商解除合同后,甲方自行处理。若乙方私自转让,转让无效,一切经济往来的后果自负。
3、合同期内,乙方必须遵守安全、计生、综治和物业等管理要求,按时交清水、电、卫生、物业管理等费用,管理好自己的财物。
4、合同期内,乙方不得私自改造装修,确需简单装修维修,需征得甲方同意,并费用自理,合同终止时甲方不预补偿。
5、乙方在租房期内应爱护室内所有设施并保持室内清洁,若因人为因素造成的损坏需照价赔偿。
6、租期内相同地段其它房屋租金涨(跌)幅度达10%以上后,该房屋方进行租金调整,具体由甲乙双方约定。
第五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不能履行本合约之条款以至本合约不能顺利完成,则按定金法则,以实际未能履行时间的租金的双倍赔偿对方。
第六条 于本合约之外双方可约定其他条款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须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 本合约一式贰份,双方签字、盖手印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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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标准房屋租赁合同租赁 篇六
标准房屋租赁合同1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订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十里河门面租赁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该门面租赁期为
年整。自
****年**月**日至
****年**月**日乙方承租该门面,第一年年租金总额为
元整,年租金自第二年(即
****年**月**日)起每年在上一年基础上递增5%;
1、付款方式:押两月付半年。合同签订之日即付半年(即
****年**月**日至
****年**月**日)租金,和二个月押金
(该押金同时也做保证金使用),自第二次起乙方须提前一个月,即租赁五个月后,在一周内(即
****年**月**日前)将下次半年租金一次性付清,否则甲方有权即刻将该门面收回,停止供电并采取措施,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在拖延交纳门面租金期间,甲方将收取乙方的租金及滞纳金(每日的滞纳金为年租金的千分之三,并且每日累计计算);如果乙方超过一个月仍未足额交付租金,或乙方单方提出解除或终止合同,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将即刻收回该门面,并按合同规定收取乙方的违约金及应缴租金。
2、甲方不单独向乙方收取物业管理费,乙方所使用的所有设备、设施由乙方自行出资维护、保养并正常使用。
3、乙方在承租使用该房屋期间,所发生的各种经营性费用(如水、电费等),乙方自行交纳。
4、年
月
日为合同生效期;
****年**月**日至
****年**月**日为装修期;
****年**月**日始计租期。
第三条:乙方在承租使用该门面期间,不得改变该房屋结构及设施,如确需改变或装修的由乙方提出书面申请,在不影响主体结构的情况下经甲方书面批准后,方可动工。乙方付出的各种费用如装修费、增加设施费用等,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在任何时间及情况下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
第四条:在乙方承租期内,乙方必须保证不能把该店面挪作它用,该店面原有设备不准带出该房屋;租赁期满后,乙方须将该店面设备交还甲方,在保证该店面的固定设施完好无损的同时,不得破坏已固定在墙体上的设备设施,如因乙方故意或过失导致损坏,由乙方负责赔偿,同时甲方不退还乙方交付的保证金。
第五条:在承租期内水、电、暖、消防设备的日常维护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有权随时对乙方承租的店面设施使用及维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乙方有义务保证设备的完好和正常使用。
第六条: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签权,但须在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续签事宜根据当时情况,双方另行协商。乙方不再继续承租,也须在合同期满前三个月以书面的形式向甲方提出,并在合同期满15日前无条件腾退,并将该房屋及设备交出甲方清点后接管,甲方退还乙方保证金。如果乙方无法在15日内离开,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腾退,延期腾退的,每拖延一天甲方有权收取租金及滞纳金(每日的滞纳金为年租的千分之三,并每日累计计算)。
第七条:甲方应协助乙方的正常经营,乙方应按双方共同协商约定的经营,如要更改经营项目,必须与甲方进行协商。在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才得变更。在承租期内乙方不得将房屋转租、转让或承包他人经营。乙方必须按合同方案经营,否则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并不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任何损失。
第八条:乙方在入场前必须到甲方(即物业部门)办理有关手续,签订防火协议,并提交施工图纸,进行技术交底。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照图施工,并按国家标准施工,不得违规操作,保证安全使用。乙方在装修及经营过程中应保证无污染、无噪音、不扰民,协调好与周边居民的关系,办理相应的装修、经营手续及相关事宜,乙方在承租期内,应遵守法,特别注意防火、防盗及安全等,否则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九条:乙方在经营过程中要保证甲乙双方的利益,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禁止黄、赌,不得损坏国家及社会公共利益。乙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违法、违规经营,造成被查封或不能正常经营,乙方应继续交纳租金及各项应付费用。乙方应及时缴纳相关税、费,乙方如有拖欠且在甲方或有关单位书面通知后15天内仍未缴纳,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的使用权并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由此引发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或与国家政策、法规调整相抵触时,双方协商解决或按国家政策、法规执行。
第十一条:本合同违约金为
元整(年租金的20%)。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其它问题,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如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无法协商时,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于乙方签字、盖章、付款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标准房屋租赁合同2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__
_________房管所(以下简称出租方)管理的房屋(房屋情况见本合同附件一)租给_________(以下简称承租方)使用,双方协商同意订立条款如下:
1.本租约为乙方取得承租房屋使用权的凭证。甲乙双方均有遵守国家有关房屋法律、政策、法令的义务。
2.房屋租金数额,由出租方根据本市现行租金标准核定。因房屋条件或租金标准变动时,其租额得予调整。每月租金,承租方应于当月_________日前交清。
3.甲方根据本市公房修缮标准检查、维修房屋和设备,保障使用安全和正常使用。在正常情况下,如因检查不周,维修不及时,以致房屋倒塌使承租方遭受经济损失时,由出租方负责赔偿。
4.出租方鉴定房屋危险,不能继续使用,必须腾出时,承租方应按期迁出。
5.承租方对承租的房屋及室内装修设备,应负责保管,爱护使用,注意防火、防冻。如因照管不周或使用不当造成损坏时,承租方负责修复或赔偿。
6.承租方不得私自拆改、增添房屋或设备。如确属必需时,应事先取得出租方的同意或另行签订协议后方可动工,否则,承租方应负责恢复原状。
7.承租方退租房屋时,应于_________日前通知出租方并办清以下手续:
(1)交清租金、暖气费和应交纳的赔偿费;
(2)按租约交清负责保管的房屋及装修设备;
(3)撤销租约。
8.承租方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出租方可以终止租约,收回房屋:
(1)把承租的房屋转租、转借或私自交换使用的;
(2)未经出租方同意私自改变承租用途的;
(3)无故拖延租金三个月以上的。
9.租赁房屋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10.本租约自立约日起生效,一式_________份,甲乙方各执_________份,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标准房屋租赁合同3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合同。
第一条
房屋概况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是____房____厅,位于
2、房屋内现有物品为:该物品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为个月,出租方从日起将出租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
年日止。在租约时间方特殊需求,房东可以提出正当理由随时不租给乙方住,房东将提前15天通知乙方,乙方在超出15天还未退房,房东有权把房屋里乙方的东西搬出屋外,丢失或损坏由乙方自负。15天内退租将会退回押金给乙方。
第三条
租金交纳
租金的标准为每月______元人民币,押金为_____元人民币,先付后租,承租方应在每月的号前交租金给出租方,拖交或欠交超过5天,视作自动退租,按金不退,房东有权把房屋里乙方的东西搬出屋外,丢失或损坏由乙方自负。承租方还应承担管理费、垃圾费、水电费、有线电视费等费用。(注:押金不能当房租使用。)
第四条
房屋维护
承租方确保房屋整体结构的完整性和完好性,并保持房屋内设备的完整性和完好性(设备如热水器、窗门、厕所等),以保障房屋的安全和正常使用。承租方对房屋进行装修改造或打孔,需报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能施工;如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对房屋进行装修改造或增设他物的,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在本合同终止后,承租方所进行的固定装修不能拆除的,应无偿转让给出租方。塑料门或木门不能打钉子,墙壁若要打钉子叫房东打。乙方没经甲方同意,对房屋打钉或打孔,乙方赔偿给甲方每孔20元。若承租方没有履行房屋维护,出租方有权扣除全部押金。
第五条
违约责任
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违约行为:
1、承租方擅自将房屋转租或转借的;
2、承租方利用房屋进行非法活动的,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方拖欠租金的;
4、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的;
5、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应支付违约金/日。并且乙方有权另行开门处理(不负责甲方财物损失),承租方违反合同,未经出租方同意,擅自将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500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毁坏的,还应负责赔偿。如承租方提前终止本合同,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出租方,押金方可退回。否则出租方有权扣除全部押金。
第六条
出租特别声明
乙方接住房后,应及时自行出钱买锁给房东更换门锁,否则发生意外与房东无关。财物金钱数量大,请放入银行保管,丢失钱财与房东无关。甲方不保管包括自行车在内的任何车辆。甲方只提供居住,乙方的人员发生任何事故与甲方无关。承租人不慎丢了锁匙或忘记带锁匙,要求房东开门,交30元/次开门人工费。并且厕所堵塞自己处理。收了当月的租金,承租人未住满当月的天数要求搬出,余下未住的天数,承租人不能要求退回钱。退租时,承租人把清洁卫生搞好,恢复原来房东交付使用时的干净状态,否则甲方从押金中扣100元作为打扫卫生费用。
第七条
违反合同的责任和争议解决
合同一经签订具有法律效力,因解除合同双方发生争议,应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
商无效的,可以向有关仲裁机构申诉。
第八条
其他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一式二份,出租方、承租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标准房屋租赁合同4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乙方承租甲方管理的上列房屋作为_________使用,双方议定遵守事项如下:
房屋座落:_________区_________楼_________单元_________号
房屋使用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一、本租约为乙方取得承租房屋使用权的凭证。
甲、乙双方均有遵守国家有关住宅法律和本市房屋政策、法令的义务。二、房屋租金数额因房屋条件或租金标准变动时,其租额得予调整,每月租金,乙方应于_________日前交清。
三、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可以终止租约,收回房屋:
(1)把承租的房屋转让,转借或私自交换使用的;
(2)未经甲方同意私自改变承租用途的;
(3)无故拖欠租金三个月以上的。
四、甲方根据修缮标准检查,维修房屋和设备,保障安全、正常使用。
甲方维修房屋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阻碍施工。在正常情况下,如因检查不周,维修不及时,以致房屋倒塌,使乙方遭受经济损失时,由甲方负责赔偿。五、甲方鉴定房屋危险,不能继续使用,必须腾出时,乙方应按期迁出,其居住房由甲方解决。
如乙方籍故拖延不迁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六、甲方对乙方承租的房屋进行翻建大修后,乙方有优先承租权,但事先应签订协议。
七、乙方对承租的房屋及室内装修设备,应负责保管,爱护使用,注意防火、防冻。
如有损坏,乙方应负责修复或赔偿。楼梯间、门道、走廊等公用房屋和设施,乙方应爱护使用,注意照管,防止损坏。八、乙方不得私自拆改、增添房屋或设备。
如属必需时,应事先取得甲方同意或另行签订协议后方可动工。否则,乙方应负责恢复原状。九、乙方退租房屋时,应于七日前通知甲方,并办清以下手续:
(1)交清租金和应交纳的赔偿费。
(2)按照租约负责保管的房屋及装修设备。
(3)撤销租约。
十、乙方承租甲方代管、托管的房屋在发还原主时,甲方得终止租约。
十一、乙方承租的房屋因国家建设,特殊需要必须腾让时,甲方得终止租约。
乙方所需房屋按有关规定办理。十二、本租约自立约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有效。
一或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议解决。十三、其他_________.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标准房屋租赁合同5 出租方: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
现经甲乙双方充分了解、协商,一致达成如下租房合同:
一、房屋情况:
出租房屋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
二、租赁期限:
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三、租金及交纳时间:
每月元,乙方应每月付一次,先付后住。第一次乙方应于甲方将房屋交付同时,将房租付给甲方;第二次及以后付租金,乙方应提前一个月付清。
四、租房押金:
乙方应于签约同时付给甲方押金元,到期结算,多余归还。
五、租赁期间的其他约定事项:
1、甲乙双方应提供真实有效的房产证、身份证等证件。
2、甲方提供完好的房屋、设施、设备,乙方应注意爱护,不得破坏房屋装修、结构及设施、设备,否则应按价赔偿。如使用中有非人为损坏,应由甲方修理。
3、水、电、煤气、电话、网络、有线电视等的使用费及物业、电梯、卫生费等所有费用都由乙方支付。入住日抄见:水度,电度,煤气度。所有费用乙方应按时付清。
4、房屋只限乙方使用,乙方不得私自转租、改变使用性质或供非法用途。租下本房后,乙方应立即办好租赁登记、暂住人口登记等手续。若发生非法事件,乙方自负后果。在租赁期限内,甲方确需提前收回房屋时,应当事先商得乙方同意,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5、合同一经签订,双方都不得提前解除。租赁期内,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6、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如需开具房租发票,因此产生的税费由乙方支付。
7、此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并作出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双方如果出现纠纷,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8、本合同经签字(盖章)生效。
9、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中任一方有违约情况发生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元,损失超过违约金时,须另行追加赔偿。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两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月
_____日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标准房屋租赁合同6 出租方(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将其拥有的门面房出租给乙方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门面描述
1、甲方将其拥有的座落于街号门面房出租给乙方用于经营。该门面建筑面积共平方米。
2、甲方必须保证对所出租的房屋享有完全的所有权,并且保证该房屋及房屋所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没有用于抵押担保。
二、租赁房屋用途
1、乙方租赁房屋为商业门面使用。
2、乙方向甲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核准,乙方不得擅自改变门面的原有结构和用途。
三、租赁期限
本合同租赁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第一年租金为_________元,然后每年租金在上年的基础上递增5%,租金提前一个月支付,每半年支付一次,具体为:
2、在租赁期内,因租赁门面所产生的水、电、卫生费、物业管理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3、为保证合同的履行,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_________元。租赁期满,若乙方无违约行为,本保证金由甲方不计利息全额退还乙方。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在乙方支付第一年上半年租金之日将上述房屋钥匙交付乙方。
2、甲方必须保证出租给乙方的门面能够从事商业经营。
3、在租赁期间,甲方不得对所出租的房屋及房屋所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
4、租赁期满,乙方未续租的,甲方有权收回房屋。所有可以移动、拆除的设备设施归乙方所有,乙方应在租赁期满后30日内搬离。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使用房屋,不承担门面自然损耗的赔偿责任。
2、乙方在不破坏门面原主体结构的基础上,有权根据营业需要对上述房屋进行装修,甲方不得干涉。
3、乙方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税收、债务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不得利用上述房屋从事非法经营及任何违法犯罪活动。
5、按本协议第四条约定支付租金。
七、续租
租赁期满,甲方如有意续租,则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租权,但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二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期限交付租金,超过60天以上的。
(2)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或同意,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或用途,经甲方书面通知,在限定的时间内仍未修复的。
(3)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或同意,擅自转租或转让承租房屋的。
(4)从事非法经营及违法犯罪活动的。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不交付或者迟延交付租赁房屋20天以上的。
(2)乙方承租期间,如甲方因该房屋或房屋范围内的土地与第三方发生纠纷或甲方与第三人之间的纠纷涉及到该房屋及房屋范围内的土地,致使乙方无法正常营业超过20天的。
(3)甲方未经乙方书面许可,擅自将出租的房屋用于抵押或转让给第三方的。
(4)租赁房屋主体结构存在缺陷,危及安全的。
3、在租赁期限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双方均可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书面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严重受损,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3)在租赁期间,乙方承租的门面被征收、征用或被拆迁的。
(4)因地震、台风、洪水、战争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造成本合同在客观上不能继续履行的。
九、违约责任及赔偿
1、符合本合同第八条第1、2项的约定,非违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违约方按当年租金的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2、乙方应如期交付租金,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逾期交付。甲方有关要求乙方按当年租金的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3、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逾期交还。甲方有关要求乙方按当年租金的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十、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成立。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标准房屋租赁合同7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租赁地点及设施
1.租赁地址:_____路_____巷_____号_____室;房型规格__________;居住面积平方_____米;
2.室内附属设施:
A
:电器:_______________。
B
:家俱:_______________。
二、租用期限及其约定
1.租用期限:甲方同意乙方租用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房屋租金:每月__________元人民币;
3.付款方式:按_____支付,另付押金_____元,租房终止,甲方验收无误后,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第一次付款计__________元人民币;
4.租赁期内的水、电、煤气、电话、有线电视、卫生治安费由乙方支付,物业管理,房屋修缮等费用由甲方支付;
5.租用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权、乙方需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
(1)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无故拖欠房屋租金达_____天;
(4)连续三个月不付所有费用的。
三、双方责任及义务
1.乙方须按时交纳水、电、煤、电话等费用,并务必将以上费用帐单交给甲方,甲方须监督检查以上费用;
2.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乙方都不能将押金转换为房屋租金;
3.在租用期内,甲方必须确保乙方的正常居住,不得将乙方租用的房屋转租(卖)给任何第三者;或在租赁期内房租加价;
4.租用期满后,乙方如需继续使用,应提前一个月提出,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
5.在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况需解除协议的,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协商后解除本协议;
6.乙方入住该物业应保持周围环境整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如发生事故乙方应负全部责任;
7.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室内结构,并爱惜使用室内设施,若人为损坏的将给予甲方相应赔偿;如发生自然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配合甲方及时给予修复。
四、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有关现行法规办理或提交__________仲裁机关进行仲裁。
本协议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签字后即行生效。
五、其它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入住时的水电煤字数__________。)
出租方:__________承租方: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标准房屋租赁合同8 订立合同双方:
出租方: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_____市___街___巷___号的房屋___栋___间,建筑面积___平方米、使用面积___平方米,类型___,结构等级___,完损等级___,主要装修设备___,出租给乙方作___使用。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___个月,甲方从___年___月_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年___月___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将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联营、入股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的;
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个月或空关个月的。
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
租赁合同因期满而终止时,如乙方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可与甲方协商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税费和税费交纳方式
甲乙双方议定月租金_______元,由乙方在___月___日交纳给甲方。先付后用。甲方收取租金时必须出具由税务机关或县以上财政部门监制的收租凭证。无合法收租凭证的乙方可以拒付。
甲乙双方按规定的税率和标准交纳房产租赁税费,交纳方式按下列第__款执行:
1.有关税法和镇政发(90)第34号文件规定比例由甲、乙方各自负担;
2.甲、乙双方议定房屋租赁合同范本标准版打印房屋租赁合同范本标准版打印。
第四条
租赁期间的房屋修缮和装饰
修缮房屋是甲方的义务。甲方对出租房屋及其设备应定期检查,及时修缮,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户内上水、下水、照明电)和门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
修缮范围和标准按城建部(87)城住公字第13号通知执行。
甲方修缮房屋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出租房屋的修缮,经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下述第_______款办法处理:
1.按规定的维修范围,由甲方出资并组织施工;
2.由乙方在甲方允诺的维修范围和工程项目内,先行垫支维修费并组织施工,竣工后,其维修费用凭正式发票在乙方应交纳的房租中分______次扣除;
3.由乙方负责维修;
4.甲乙双方议定。
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对承租房屋进行装饰,但其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均应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对装饰物的工料费和租赁期满后的权属处理,双方议定:
工料费由_____方承担;
所有权属_____方房。
第五条
租赁双方的变更
1.如甲方按法定手续程序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在无约定的情况下,本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甲方出售房屋,须在三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3.乙方需要与第三人互换用房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应当支持乙方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一、二条的约定向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负责赔偿元。
2.租赁双方如有一方未履行第四条约定的有关条款的,违约方负责赔偿对方元。
3.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应补交欠租外,并按租金的___%,以天数计算向甲方交付违约金。
4.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5.乙方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甲方有权责令停止转让行为,终止租赁合同。同时按约定租金的___%,以天数计算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本合同期满时,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继续使用承租房屋,按约定租金的___%,以天数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后,甲方仍有终止合同的申诉权。
上述违约行为的经济索赔事宜,甲乙双方议定在本合同签证机关的监督下进行。
第七条
免责条件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损毁或造成乙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互不承担责任房屋租赁合同范本标准版打印合同范本
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第八条
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赁管理机关申请调解,调解无效时,可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宜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报送市房屋租赁管理机关认可并报有关部门备案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4份,其中正本2份,甲乙方各执1份;副本2份,送市房管局、工商局备案。
出租方:____________(盖章)
承租方: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签名)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签名)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签名)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签名)
地址: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年___月___日
合同有效期限:___年___月___日
标准房屋租赁合同9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甲方将店面、第贰、叁层壹拾壹间房间出租给乙方。
二、租赁期限定壹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双方约定半年租金共计元,有关城建费、卫生费、安全保卫费等管理费均由乙方负责缴纳。
水、电、围墙、门均由乙方自理。四、租赁期间,乙方应爱护甲方财产,注意安全,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
如发现甲方财产损坏的,维护费用由乙方承担,但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损坏的除外。五、租赁期间,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合法经营活动。
如甲方提前收回租房,应提前壹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应无条件退还甲方;如乙方不需用该出租房,应壹个月通知甲方,不得自行转租,不得转包。承租时,乙方因办公、经营、生产等需要附设的设备、财产,退租时应自行拆回。六、租期满,如乙方要继续承租,乙方应提前壹个月向甲方申请续订租赁协议。
租赁费与现年市场价协商调整,但同等条件下,甲方应优先考虑租给乙方。七、现有楼房楼梯今后甲方需用时,乙方应给予甲方共用,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阻挠。
八、现有人员就业的问题由乙方租用该房屋后,自行解决。
九、租金约定每月初1日准时送交XX公司,每超一天按30%收取滞纳金,超过一个月未交,即中止合同。
十、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名)
代表(签名)
年月日
标准房屋租赁合同10 租
方: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XXXXXX房屋,带全套家具家电出租给乙方作住房使用。
所产生的物管费、垃圾清运费、有线电视费、水电煤气费等一切费用由乙方交纳。
附清单:主卧室:床、四门衣柜、床头柜、梳妆台、梳妆台凳子、窗帘、次卧室:内嵌衣柜、窗帘
书房:床、书柜、晾衣架(含原装衣架18个)窗帘
客厅:沙发(7个靠枕)茶几、电视柜、酒柜、内嵌鞋柜装饰柜、创维29寸电视(遥控器)室外晾衣架、窗帘
饭厅:美的立式水机、西门子冰箱、饭桌及4把配套凳子
厨房:海尔洗衣机、橱柜吊柜、美的灶及油烟机
卫生间:面盆、镜子、毛巾杆、洗漱架、马桶、浴霸、浴房、淋浴架及花洒、屋顶太阳能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一年,甲方从20xx年8月31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20xx年8月30日止。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1.擅自将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联营的;
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不按时缴纳相关费用的;
4.未按合同履行义务的;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交纳方式及押金
1.甲乙双方议定合同期内月租金XXXXXXX,乙方已在X月X日交纳第一次房租XXX元给甲方。先付后用。
2.由乙方要求租金按季度支付共4次。需提前一月支付下一季度租金。
3.家具家电押金:XXXX元;水电煤气费押金:XXX元
第四条
租赁期间的房屋使用要求
交付乙方使用的房屋装修完好整洁明亮,所有地砖、墙砖、卧室木地板、门、窗、锁等完好无损,家具家电完好无损乙方签字代表认同,租住期间使用损坏的由乙方负责修理及赔偿。
第五条
违约责任及相关约定
1.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一、二条的约定未能租满一年负责赔偿XXXX元。
2.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应补交欠租外,并按月租金的1%,以天数计算向甲方交付违约金。
3.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4.甲方保证拥有房屋产权,提供相应证明。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屋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
5.租赁期间,发生火灾、被盗、人生伤亡事故等,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6.乙方应爱护房屋内的一切设施及保持房屋卫生。不允许在墙面钉钉子及污染损坏墙面。
7.一年租期后若甲乙双方租或不租都应提前2月告知对方。若乙方不再续租应将房屋卫生打扫干净交付甲方。
8.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
第六条
免责条件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损毁或造成乙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互不承担责任。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第七条
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赁管理机关申请调解,调解无效时,可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
当前的水、电等表状况:
(1)水表①
吨(卫生间);水表②
吨(太阳能);水表③
吨(厨房)
(2)电表现为:
度;(3)煤气表现为:
方。
以上读数乙方应根据要求每月抄报到门外单上,若因乙方遗忘所产生的滞纳金由乙方承担。费用由甲方代缴,每月找乙方结算一次费用。
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方各执1份。
附交接清单:
楼道单元门钥匙3把
入户门钥匙3套(6把)
卧室门钥匙3把(每道门1把)
出租方:(盖章)
承租方:(盖章)
电话:
电话:
签约时间:
7.标准房屋买卖合同文本 篇七
朱某与钮某于1996年9月结婚, 双方于1997年购买了一处房产, 并于同年领取房屋所有权证, 登记所有权人为钮某。后该房屋一直出租给他人使用。2006年9月18日, 钮某向房屋登记机构声明其至今未婚, 提供了能证明其未婚状况的户口簿, 签署了权属保证书, 并在同日与曹某订立房屋买卖合同, 约定将该房屋以20万元价格出卖给曹某。双方于同日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 9月21日房屋登记机构发放了以曹某为所有人的房屋所有权证。同年10月, 曹某将该房屋抵押给某银行并办理了抵押登记。2009年6月, 朱某发现房屋已被过户, 向钮某追问, 钮某称房屋是借给曹某贷款用的, 自己并未取得合同约定的对价。后朱某要求曹某出具了借用房产证的字据, 并诉之法院, 法院判决钮某与曹某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争议房屋属朱某与钮某共同所有。于是, 朱某持生效的判决书向房屋登记机构要求将登记在曹某名下的争议房屋更正登记到朱某和钮某名下。那么, 房屋登记机构是否应该据此办理更正登记呢?
一种观点认为,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 (下称《办法》) 第八十条规定:“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房屋权利归属或者权利内容与房屋登记簿记载的权利状况不一致的, 房屋登记机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申请或者有关法律文书, 办理相应的登记。”《最高人民法院、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助执行若干问题的通知》 (法发[2004]5号, 以下简称2004年5号文) 第五条规定:“在执行人民法院确认土地、房屋权属的生效法律文书时, 应当按照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所确认的权利人办理土地、房屋权属变更、转移登记手续。”我们应该为其办理更正登记。
还有一种观点认为, 《办法》第七十四条对更正登记作了具体规定, 除了应提供“登记申请书、申请人的身份证明、证明房屋登记簿记载错误的材料”外, “利害关系人申请更正登记的, 还应当提供权利人同意更正的证明材料”。而申请人朱某提供的法院判决书充其量只是证明房屋登记簿记载错误的材料。且由于该房屋已进行抵押登记, 所以此处的“权利人”除了登记簿记载的所有权人曹某外, 还应包括抵押权人某银行。又根据《办法》和2004年5号文相关规定, 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所有权, 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房屋登记机构予以登记的, 房屋登记机构才予以办理。因此, 不应为朱某钮某办理更正登记。
我们采纳第二种观点, 理由如下所述。
二、房屋登记的公示公信效力
公示公信原则是《物权法》的基本原则。我国对于包括房屋在内的不动产实行的是登记要件主义, 即以登记作为不动产物权公示的方式。回到以上案例, 不管是钮某与曹某的房屋买卖, 还是曹某与某银行的抵押贷款, 由于都已在房屋登记机构办理了登记, 因此, 曹某的房屋所有权、某银行对该房屋的抵押权都具有公示效力。依物权的公信原则, 公示方法所表现出来的物权即使不存在或者内容有异, 但对于信赖此公示方法所表示的物权而与之交易的人, 法律仍承认该交易的法律效果。本案例中, 钮某为登记房屋所有权人, 曹某因信赖钮某有完全的处分权而与之进行交易, 尽管钮某对该房屋并无完全的处分权, 依照物权公信原则, 曹某仍应取得该房屋所有权;在曹某与某银行的抵押过程中, 曹某为登记房屋所有权人, 某银行充分信赖曹某有权对该房屋设定抵押, 其抵押权的取得并无瑕疵。
三、房屋登记机构的审查义务
我们认为,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 房屋登记机构的审查应该是以形式审查为主, 实质审查为辅, 即只有在申请人提供的书面材料仍不能证明登记事项时, 登记机构才进行实地查看。对于实地查看的范围, 《办法》第19条也作了具体规定: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在建工程抵押权登记;因房屋灭失导致的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实地查看的其他房屋登记。从以上查看范围的规定亦可看出, 实地查看只是查看房屋状况是否与申请登记事项相符, 并不是对权利归属进行调查。本案例中的转移登记不属于房屋登记机构的实地查看范畴, 且通过实地查看也不能发现钮某对该房屋无完全的处分权, 通过钮某提供的房产证、身份证明、权属保证书及与登记簿的校验, 房屋登记机构已完全尽到审慎审查的义务。至于钮某的刻意隐瞒婚姻状况及钮某曹某订立房屋买卖合同并非真实意思表示的事实, 登记机构无权也不可能察觉。
《物权法》第21条也规定了登记错误的先行赔付制度, 但从立法目的来看, 这里的登记错误是指登记机构 (登记机构本身或者是内部工作人员个人) 的原因造成的错误。如果登记机构尽到了审慎审查义务而进行的登记, 就应视为正确有效的登记, 尽管其可能与真实的权利状况不符。
四、善意取得制度在房屋登记中的适用
《物权法》第106条第一款规定,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 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 符合下列情形的, 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 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 (二) 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 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的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 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据此, 曹某与钮某的房屋买卖中, 由于曹某受让房屋时并不是以买受房屋为目的, 因此不能说是善意, 而纽某也并未取得合同对价, 故虽然已经进行了房屋转移登记, 曹某仍然不能以善意取得的理由取得房屋所有权。那么, 某银行的抵押权呢?《物权法》第106条第三款规定了“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 参照前两款规定”, 由此可知, 抵押登记同样适用善意取得制度。从交易的经济性和效率性来考虑, 某银行不可能对房屋所有权人曹某取得房屋所有权的途径、方式等进行调查看其是否对该房屋拥有绝对的、不可撤销的处分权, 只能通过登记查询的方式尽到审慎合理的审查注意义务, 因此, 某银行抵押权的取得毫无疑问应该是善意取得。
五、本案例引起的思考
本案至今尚未得到妥善解决, 由此也引发了我们的一点思考, 希望能够抛砖引玉, 引起同行们的关注和探讨。
根据《物权法》第15条的规定,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 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 不影响合同效力。”既然物权登记与否并不影响合同效力, 那么是否可以以此推断, 合同有无效力也并不影响物权的登记效力呢?即不能以引起物权变动的合同无效来判定物权就无效, 也就是说, 我国《物权法》采纳的是物权行为无因性理论。按照物权行为无因性理论, 法院判决钮某与曹某的买卖合同无效是正确可行的, 同时, 曹某对房屋的所有及某银行对该房屋的抵押权也应仍然有效。至于朱某的损失赔偿问题, 我们也可以找到法律依据, 那就是《物权法》第106条第二款, “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 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即朱某应向其丈夫钮某主张赔偿, 当然, 这样就纯属债权债务纠纷, 不属于本文的探讨范围了。
参考文献
[1].梁慧星陈华彬.物权法.法律出版社.1997
[2].孙燕杨磊杰.浅论不动产的善意取得.法制与经济.2009.3
8.标准房屋买卖合同文本 篇八
编辑同志:
今年3月,吴某的妻子与我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她将丈夫婚前建造的一栋楼房作价卖给了我,合同约定了房价10%的违约金。吴某外出回来后,对妻子的行为不予认可,表示不同意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致使我无法取得房屋的产权。请问,我和吴某妻子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我是否可以向吴某夫妇请求支付违约金?
吴严
吴严朋友:
你反映的问题有两个,一个是哪些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另一个是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问题。1993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6条规定,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新《婚姻法》对此作了新的规定,该法第18条第1项明确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即吴某婚前建造的楼房是吴某的个人财产,其妻子对该楼房没有处分的权利。《合同法》第51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但吴某妻子与你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既未经得丈夫吴某的同意,事后又没有得到吴某的追认,因此,该房屋买卖合同属无效合同。《合同法》同时规定,因无效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据此,你可以向吴某妻子请求因无效合同造成的损失。根据《合同法》,违约金是合同当事人双方的约定,属于合同的内容,它的效力与合同的效力是一致的。既然你们的合同已经确认为无效,那么,违约金的条款也就失去了效力。因此,你将无权向吴某夫妇请求支付违约金。
妻子可以查询丈夫的个人存款账户吗
编辑同志:
我与丈夫结婚十多年,家庭收入全部由他掌握,在银行也是以他的名字开户存款,经过多年积攒,银行存款已有数万元。不久前,我丈夫起诉要求离婚,他在向法院提交的财产清单中称家庭存款仅有数千元,竟然隐瞒了数万元。对于丈夫想独占存款的行为我非常气愤,并向法院提出异议。法官要求我举证,我带着街道办出具的能证明我们夫妻关系的证明以及自己的身份证、结婚证,到银行要求查询丈夫的存款账户,不料银行竟说以我丈夫名义所开的个人存款账户属我丈夫的个人隐私,拒绝我的查询要求。请问这种说法对吗?我该怎么办?
李小兰
李小兰朋友:
个人隐私,又称私人生活秘密,是指私人生活安宁不受他人非法干扰、私人信息秘密不受他人非法搜集、刺探和公开等。隐私权受法律保护,具有不可侵犯性,包括夫妻一方也不得侵犯另一方的隐私权。根据国务院《储蓄管理条例》第32条、《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第8条,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储户的储蓄状况和个人存款账户的情况负有保密责任。金融机构不代任何单位和个人查询、冻结或者划拨储蓄存款,不得向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有关个人存款账户的情况,并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个人查询、冻结或者扣划个人在金融机构的款项;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可见,个人的储蓄存款情况和个人存款账户等是涉及个人隐私的材料,银行拒绝你的查询要求是正确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64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17条规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因此,你可以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请求人民法院对以你丈夫名字所开的个人存款账户情况进行调查。
离婚时一方分得的彩票中奖另一方可否要求分割奖金
编辑同志:
我的朋友张某与夏某因感情不合离婚,张某嗜好买彩票,离婚前用工资买了500元250张彩券,离婚时这些尚未开奖的彩票被当作夫妻共同财产分给了张某。离婚后,这批彩票中有一张彩券中了40万元大奖。夏某得知此事后,向张某讨要未果,以彩票为婚姻存续期间用夫妻共同财产买得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对奖金予以平分。请问他的请求能否得到法律的支持?
顺新
顺新朋友:
不能。彩票是一种射幸合同凭证,彩民购买了彩票即获得了射幸中奖的权利。彩票尚未开奖,这种权利只是一种期待权。彩票是在婚姻存续期间用夫妻共同财产买得,夫妻对这种期待享有平等的权利。可夫妻双方离婚时,彩票被当作夫妻共同财产分给了一方,这种射幸中奖的期待权也随之转移给了分得彩票的一方。因此夏某以彩票为婚姻存续期间用夫妻共同财产买得,离婚后要求分割张某用离婚时分得的彩票对得的奖金,法律不能支持。對此1990年11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在就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一份请示的复函即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对有关奖券纠纷问题的复函(90)民监字第130号中作过这样的答复:“经调卷审查,并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我们研究认为:1987年6月4日,刘运林向刘志平借20元现款为彭显亮买瓷板,同年8月24日,刘运林将一张面额20元的奖券给刘志平抵债时,未对可能获得的中奖权利约定条件,因此,应视为该奖券及奖券上所载明的财产权利一并转移,刘志平是该奖券的合法占有者,奖券中奖5000元应归刘志平所有。”
父母生前给的房子和嫁妆能否作为遗产继承分割
编辑同志:
父母生有4个孩子。2000年,我姐姐蓉蓉出嫁时父母给了她2万元嫁妆钱。我是家中老小,前年结婚时和父母分开居住,父母在分家时把两套房子分了一套给我。半年前,父母因意外事故不幸去世。我们几个子女料理完后事后,商量分割父母的遗产。他们3人都要我把父母给我的住房交出作为遗产分割,但是我觉得自己的房子是父母生前给的,如果这样,那姐姐蓉蓉出嫁父母亲陪送的嫁妆钱也应该一起作为遗产分配。请问,我的房子和姐姐的嫁妆应不应该作为遗产分配呢?
王勇
王勇朋友:
你姐姐和哥哥的主张是不对的。你居住的房子以及你姐姐的嫁妆不能作为遗产分割。我国《继承法》第2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继承法》第3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由此可见,在被继承人死亡前,不存在继承问题,被继承人的财产也就不是遗产。如果被继承人死亡前处分了财产,那么这部分财产就不能再列入遗产范围进行继承,这是已处分的财产。所谓“已处分的财产”,是指把所有权已转移给他人的财产。它不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据你信中所说的情况,你的房子和你姐姐的嫁妆钱,是你父母生前以赠与的方式已处分的财产,其所有权已经转移,所以不能作为你父母的遗产进行分割。
解除同居关系后一方欠下的债务还应否按共同债务处理
编辑同志:
我和姜艳是老乡,同在外地一城市打工,两人相互照应,后相恋同居。同居期间她给她父母和自己看病欠下一万多元债务。现因生活中的一些不愉快,我们准备分开。因为是同居关系,她非我的她,她的父母非我的父母。请问,她这些因看病欠下的债务,解除同居关系时,还应否按共同债务予以分割?
云天
云天朋友:
9.房屋租赁合同标准版本 篇九
合同编号: 中烟摩租 合字〔 〕第 号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中烟摩迪(江门)纸业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向乙方出租的房屋座落于,该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以 方式取得。
第二条 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租赁期间,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改变房屋用途。甲方承诺:保证租赁房屋各项权利清晰,就租赁房屋甲方与第三人没有任何形式的纠纷,对租赁房屋拥有合法的处分权利。租赁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期间,因房屋与第三人发生纠纷影响乙方使用的,甲方构成违约,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房屋租赁押金的50%违约金;另外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条 租赁期限
1、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向乙方交付房屋。年 月 日为房屋起租日,从起租日开始计算租金。甲方延期交付房屋的,应向乙方支付同等长度日期租金的违约金。
2、租赁期限自起租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期共。租赁合同因期满而终止时,如乙方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双方协商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第四条 租金和乙方租赁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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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该房屋月租金为 人民币,本租金已包括应由甲方缴纳的各类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等。本合同租赁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调高租金。
2、乙方于本合同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交存租赁押金共 人民币。甲方须于本合同期满或解除后的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全额退还乙方。
第五条 租金计算及支付时间和方式
1、自甲方将房屋交付乙方之日起的五个工作日内,需向甲方缴交当月租金。当月租金按月租金/30天×实际天数计算。租赁期最后一个月租金也按月租金/30天×实际天数计算。
2、其它时间租金的交付,采用每月一次的方式进行。即乙方在每个月的15号前交付当月租金。
3、甲方要求乙方支付租金时应当向乙方出具当月租金等额的合法发票。甲方未向乙方提供合法发票的,乙方有权暂缓支付租金并不承担延迟支付租金的任何违约责任。第六条 费用承担
1、每月的电费、水费、煤气费、垃圾清理费、物业管理费、有线(卫星)电视费、网络费、电话费,按当地政府规定及物业管理公司的收费标准收取,以上费用由甲方先向相关部门和物业公司交纳并取得合法发票后,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上述发票的金额将上述费用支付给甲方。
2、除本条第1项收费项目和租金外,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代乙方支付任何费用,或要求乙方支付任何费用,或由第三方向乙方收取任何费用。
第七条 交付房屋条件
甲方在房屋按照乙方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备、清扫完毕后方可交付。交付当日,有乙方在场,甲方将房屋所有钥匙交付乙方。
第八条 维修养护责任
1、租赁期间,甲方须对房屋及附着设施包括家具家电等按照常规进行检查和维修。如需修缮,乙方积极协助。
2、在甲方的修缮工作有可能影响乙方工作生活时,甲方须接受乙方的安排。
3、甲方可同乙方协商合修,或由乙方代修,届时乙方付出的修缮费用从应交付
Page 2 of 6 的租金冲减。
4、因乙方使用不善造成房屋、附着设施、基本设备损失(包括家电、厨柜等)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九条 甲方责任
(一)甲方负责向乙方承租的房屋提供水、电、煤气等。
(二)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符合房屋土地使用要求。
(三)在合同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房屋再租给第三人。
(四)如需转让或抵押上述房屋,甲方须提前二个月书面通知乙方。
(五)在合同期内,若甲方擅自中途终止本合同,除全部退还乙方交存的租赁押金外,须向乙方偿付相同于租赁押金50%的违约金。
(六)甲方对出租房屋下列设备及物品的自然损耗进行免费维修: 1.门、窗的五金配件、门窗纱的修理和更新;
2.管道堵塞、漏水,阀门、水咀和水箱零件失灵,上下水管道、厨具、空调、电器及零件、卫生等设备的修理和更换;
3.灯口、插座、电门和电线的修理和更换; 4.公用楼道的粉刷; 5.电梯故障的及时排除;
(七)乙方应将承租的房屋、设备及物品的自然损耗、损坏情况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应尽快修理,并辨明损坏的责任,若为乙方责任,则由乙方承担修理费用;若为甲方责任及自然损耗,则由甲方承担修理费用。甲方在接到通知后未及时修理的,乙方可以自行修理,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八)甲方对出租的房屋进行检查、维修前,应征得乙方同意,乙方应给予必要的方便和协助。在甲方无法通知到乙方的危急情况下(如房屋发生火灾、大量跑水、煤气漏气等),甲方可进入房屋排除险情。
(九)甲方要定期检查和保养楼内的消防器材。
(十)由于甲方对乙方承租的房屋检查不周、维修不及时而造成房屋结构损坏,发生安全事故,致使乙方人身安全遭受伤害的,由甲方负责经济赔偿,触犯刑律的,还应承担刑事责任。如房屋大修,不能继续使用时,甲方应提供乙方条件相当的替代房屋。
(十一)因不可抗力致使房屋遭到损坏的,视房屋的损坏程度,双方协商免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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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或全部租金。
第十条 乙方的责任
(一)乙方对承租的房屋、设备及物品有爱护的责任。由于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的要负责修复或赔偿。
(二)乙方应依约交纳租金。
(三)乙方应遵守 小区 的管理规定,否则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四)乙方不得在承租的房屋内贮存有危险、易燃、违禁物品,如由此而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五)租赁期内,该房屋的水电费、电话费、煤气费、垃圾清理费、有线(卫星)电视费、电话费、网络费等费用由乙方支付。
(六)乙方在征得甲方同意后,对承租的房屋可进行下列各项自费工程: 1.在不损坏房屋结构的条件下,改变室内装修。乙方在改变室内装修、拆除或更换原有的炉具、灯具、卫生设备等应事先通知甲方并负担相应的损失费。
2.增添固定装置和设备。在租赁关系结束时,乙方可以拆除。
3.乙方在征得甲方同意后,可以对承租的房屋增加电容量。施工费用由乙方负担。
4.乙方不得使用超负荷的电气设备和擅自改动供电设备。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七)乙方依约交付租金及相关费用,甲方如无正当理由拒收,乙方不负迟延交付的责任。
(八)在合同期内,若乙方擅自中途终止本合同,可全部没收乙方交存的租赁押金。
第十一条 提前终止合同
1、租赁期间,任何一方因故提出终止合同,应当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在提前一个月通知的情况下,通知解除合同的一方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2、因政府行为、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必须解除合同、房屋毁损等情况造成合同不能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 租赁期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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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租赁期满,本合同即终止,届时乙方须将房屋退还甲方,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二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应在距合同期满不少于30天前向乙方正式书面答复,甲方不答复的,视为同意续租。续租期满后,若乙方还要续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2、租凭期满,乙方在返还该房屋时,须缴清所欠费用,如有拆除或损坏房屋原有结构和装修物、遗失或损坏甲方的家具或电器,必须给予维修或赔偿。乙方拖欠的租金或者其它费用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害赔偿(如有)应当由乙方另行支付,甲方不得直接从押金中扣除。
3、租赁期满,在乙方交清所拖欠的费用之日起三日内,甲方应当无条件退还乙方所交纳的押金。
第十三条 出租方和承租方的变更
1、租赁期间,甲方如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人,应将租赁事实告知该第三人,否则甲方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此外,就转让行为,甲方应提前2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人后,该第三人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权利,承担原甲方的义务。
2、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房屋转租给乙方关联的第三人使用,须征得甲方的同意。甲方无法定理由不得拒绝,并有义务配合乙方进行转租行为。取得使用权的第三人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原乙方的义务。
第十四条 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2、本合同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及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4、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按下列 A 种方式解决。
A、提交 江门市 仲裁委员会仲裁。B、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5、本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时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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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本合同一式 贰 份,甲方执 壹 份,乙方执 壹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若乙方有其他服务要求的(如租用停车位、租用会所、办理小区会员证等),甲方应积极协助。
8、见证方保证甲方对房屋拥有完整、合法的出租权利,并对乙方承担保证责任。
(以下无正文)
甲 方: 签约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户名: 开户银行:
账 号:
签约日期: 2012 年 月 日签约地点:
乙方 : 中烟摩迪(江门)纸业有限公司 签约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0750-3626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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