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规划建设管理调研报告(精选5篇)
1.关于我市规划建设管理调研报告 篇一
为了提高我市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依据《政协章程》、《政协全国委员会关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决定》、《中共___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按照市委主要领导批示精神,市政协组织部分政协委员从7月中旬开始至9月底对我市2003年以来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进行专题调研。先后听取了市规划局、城建局、交通局、综合执法局、房产局、房地产开发办、高新区管委会、玉佛山风景区管委会、千山风景区管委会等相关部门的情况介绍;实地视察了城市规划展示厅,城市主要道路及郊区干道,8个在建的小区,部分实施物业管理的建成小区,玉佛山、千山风景区,烈士山、孟泰、永乐公园,部分街道、社区的绿化情况;召开了市民代表座谈会、房地产开发企业负责人座谈会、部分政协委员座谈会;现场征求了东山风景区游山群众的意见,发放调查问卷410份,广泛收集了全体政协委员的意见。组织全体常委赴沈阳学习考察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经验,举办了由北大景观设计学院院长俞孔坚教授主讲的“生态与人文的城市”的专家报告会。经过认真细致的调查研究,侧重对园林绿化及风景区保护、房地产开发、小区物业管理和道路建设等方面,进行了综合分析评议,现将评议情况报告如下:
一、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成绩显著2003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市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紧紧围绕建设“现代工业强市、优秀旅游名市、先进文化城市”的目标,树立和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采取了一系列重大举措,不断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城市面貌发生了根本性变化,营造了适宜创业发展和生活居住的城市环境,得到广大市民及外地来鞍人员的称赞。委员们对我市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我市的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以大手笔、大气魄,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一)城市规划编制与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我市城市规划编制工作在省内处于领先行列,《___市规划管理条例》被省里定为全省规范文本推广。测绘管理工作连续11年获省先进集体。规划工作坚持以振兴___老工业基地为主线、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精心编制、严格管理、强化服务,分区规划、专项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逐步完善,结合“十一五”规划的制定,提出了东控、南进、西拓、北调、中疏的规划设想和调整意见,比较完备的城市规划体系初步形成。《___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玉佛山风景区总体规划》、《千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等专项专业规划,为我市园林绿化工作划定了发展蓝图。《___市道路网调整规划》设计形成了以“一环加十字”的城市道路主骨架与“三纵四横”相结合的网络道路体系。工业企业搬迁承接地规划和腾出用地规划、全市工业企业搬迁“退二进三”、34片棚户区危房改造项目等大批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完成,推动指导了相关工作开展。规划审批管理实现了重大变革,实行阳光规划,简化审批手续,建立并联审制度,收回了高新区建设项目审批权限;“一书两证”审批办理程序的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颁布实施了《___市城市规划立项管理办法》,规定了我市城市规划立项实行市规划委员会、市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市规划局三级审批管理;成立了由专家学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务人员、群众代表组成的城市规划委员会,规划信息网开通,重大项目在网上公示,科学民主的规划决策机制初步建立。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规划的科学民主决策问题,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去年拟定占用东山风景区16万平方米的“___世界华人商会会馆”项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认真听取并采纳了人大、政协和省建设厅另外选址的意见,有效保护了东山景区的生态环境。
(二)城市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成效明显根据经济发展需要和广大市民的要求,我市实施了大批建设项目,城市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提高。市委市政府不断加强站前商业区建设,树立了___都市形象。城市道路建设成效显著,2003年以来新建和大修市政道路71.3公里,先后翻修和改造了鞍千路、鞍海路、矿工路等7条郊区干线合计58.4公里;完成了玉佛山隧道扩建工程和正在进行深营路隧道工程建设;随着千山西路、中路,五一路立交桥及建国南路、北路的建成投入使用,基本形成了以东西轴线和南北轴线道路为骨架的城市道路网。农村路网建设取得显著成绩,完成农村747.9公里的公路建设,实现了乡乡通客车,行政村公路和客车通达率达到100。加大了执法力度,强化房产行业管理,加强房产档案管理,建立健全住房保障体系,城市居民居住条件大为改善,2003年以来完成住宅建设270.4万平方米,投资33亿元,人均居住面积达到10.4平方米,高出全省平均水平0.4平方米,取得了全国房改和房地产业管理先进单位的荣誉。居民小区改造及街巷路建设成果显著,居民区内的道路修建、道板铺装及小区绿化效果明显,2003年以来累计改造居民小区132个,改善了市民的居住环境。市委市政府将棚户区改造作为实事工程、重点工程和实现
2.关于我市规划建设管理调研报告 篇二
一、《食品安全法》概述
(一) 《食品安全法》重新修订并出台的背景概述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 市场竞争的恶性化。很多企业为了追求高额的经济效益或者为了在市场竞争中占据一席之地, 不惜以身试法。为了降低生产成本, 在食品原材料上面不按国家法律规定违规使用具有安全隐患的食品原材料。诸如我国近年来的毒奶粉、地沟油等“食物”不断冲击着人民的眼球和耳朵以及危害着人们的身体。食品安全领域出现的这些重大问题, 不仅仅对我国人民的生命安全造成了损害, 同时也不利于我国政府公信力在食品安全方面的提高。在《食品安全法》之前, 我国一直实行的是《食品卫生法》, 该法在食品安全问题监管上面虽然取得了一些效果, 但还存在着很多问题。如在违法行为的惩治力度还不够, 没有一个完整规范的食品检验制度。食品安全领域存在的诸多问题说明, 新的《食品安全法》出台是迫在眉睫的事情。
鉴于很多国家在食品安全领域内颁布的法律规定都沿用《食品安全法》的命名, 我国也为新修订出台的食品安全法律定名为《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的立法过程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人民群众在饮食方面的安全问题。立法过程中, 对于食品卫生的关注到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的确立, 再到向全社会广泛征求意见的举动都是国家下定决心整治食品安全问题的最好体现。在历经两年时间, 若干次调研活动, 对全国范围内的法律机关及相关法律专业人士征求意见, 并于法律出台前一年召开专题讨论会讨论相关问题的基础上, 最终在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情况下, 颁布了《食品安全法》。无论是从法律的制定过程还是法律的内容方面来看, 《食品安全法》制定的目的都在于规范食品企业的经营活动, 为我国人民食品安全提供法律保障。
(二) 《食品安全法》核心解读
通过《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卫生法》的比较可以知道, 我国在法制理念和监管模式上实现了巨大的转变。通过两部法律的名字比较就不难发现, “安全”和“卫生”相比, “安全”在内涵上将“卫生”深化了, “卫生”的外延比“安全”就少了许多。《食品安全法》的出台, 提高了食品安全监控力度, 强化了食品安全制度的建设。
综合来看, 《食品安全法》在立法宗旨上面, 坚持以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为立法第一位, 展现了明确责任、强化管理的管理理念。《食品安全法》的出台, 推动了食品安全领域中食品安全制度建设的开启。《食品安全法》的出台, 有利于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风险评估制度, 明确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强化食品添加剂的监管, 增强食品安全事故处理能力。为我国食品安全建筑起了一套长期管理机制和法律长城。
《食品安全法》还有效推动了我国制度创新的进程。根据《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 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与后续检查制度等整合到一起实现制度之间的无缝连接。明确规定了政府将会在食品企业出现问题产品后介入企业的召回工作, 并且由政府主导强制执行食品召回方案。这样规定, 有利于推动食品安全事故处理机制更好地发挥应有的作用。并且, 对于食品检查制度也重新开始, 废除了之前实施的食品免检制度。基于安全考虑, 在权衡再三之后, 将保健类食品也纳入了法律管理体系范围内实行监管。同样, 为了引起全社会进一步重视食品安全问题, 对于明星代言食品产品的现象, 明星需承担食品产品出现问题的连带责任。
二、《食品安全法》在我市贯彻执行取得的效果
(一) 我市根据《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制定了一系列食品安全制度
根据《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 结合本市的特点, 我市在原有的食品安全制度上通过补充和修改完善了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1.根据国家相关条例规定, 我市在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建设上, 首先是明确落实了企业在食品安全上为第一责任人, 指导我市食品企业在事先预防和生产经营过程上强化管理, 从源头上杜绝食品安全问题的产生。同时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可追溯机制, 在出现食品安全事故之后, 能够迅速追溯到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其次, 在我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设中, 将《食品安全法》中原则化的规定具体化, 从而使我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在执行中便于操作。最后, 从制度上强化我市各级相关部门在食品安全方面的职能, 推动我市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在统一指挥下, 协调配合对食品安全问题实现动态、立体和全方位的监管。
2.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国家印发的相关管理办法, 结合我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实际情况, 制定印发了相应文书规范我市餐饮服务及食品安全工作。
3.我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为了加强对食品流通环节的管理, 同时也为了确保《食品安全法》在我市的顺利施行, 制定了食品在流通环节安全监管的具体规定。从食品流通环节上加强了本市在食品安全问题上的监控力度。同时, 我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也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要求下严格执行工商总局制定的食品市场准入、食品市场巡查、食品抽样检验等相关制度。
4.同时, 我市也根据国家卫生部以及国家质检部门制定的相关规定强化了我市在食品安全方面的制度建设, 进一步完善了我市食品安全监控体系。其中, 根据卫生部制定的《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强化了对餐饮企业的食品安全管理, 不仅仅是指导餐饮企业完善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验票索票制度, 还定时对餐饮企业近两年的采购票证进行检查。根据质监部门要求, 制定了规范食品加工企业生产活动的意见。通过对食品加工企业的食品加工活动的规范, 有效提高了我市企业加工食品的安全性, 极大减少了加工企业随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现象。
5.根据《食品安全法》以及国家相关部、委的联合文件, 我市开始建设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并且, 在体系建设上初步取得效果。为了构建我市食品安全的长效机制, 我市根据国家相关文件, 结合我市自身特点, 召开了全省范围内的食品生产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会议, 工作会议在我省相关部门主持下取得了圆满成功。会议上对食品企业就食品安全监督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我省特别是我市的食品行业大型企业纷纷在会上作了行业自律发言, 最后还签署了能够加快食品生产企业诚信体系的诚信宣言。
(二) 我市建立相关机构体系
卫生部在《食品安全法》出台以后, 根据相关规定成立了我国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 委员会主要成员是我国在医学、食品、营养以及农业领域内的权威专家。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主要是参与食品安全风险的检测和评估工作规划, 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相关的标准。我市也根据相关规定, 组织我市相关专家成立了食品安全工作委员会。根据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委员会发布的评判标准, 对我市的食品安全风险进行评估检测。同时, 为了促进我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工作能够进一步提高效率, 我市食品安全工作委员会与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委员会保持紧密联系, 加强沟通, 从而有效提高了我市食品安全工作的效果。
(三) 我市开展了食品安全教育宣传活动
食品安全问题的解决, 除了加强政府的管理监督以及企业的自律以外。作为消费者的人民群众还需要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因此, 我市在鼓楼广场举办开展了南京市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该活动旨在推动我省和我市食品安全工作能够更进一步的发展, 将我市打造成食品最安全地区。通过本次活动, 有效的提高了我市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 从消费者方面推动了我市食品安全工作的开展。其中, 我市还在全市范围内多次召开食品安全问题座谈会, 在食品安全宣传月中设置固定地点进行定点宣传, 采取派发宣传资料和派遣流动宣传车等方式进行食品安全相关问题的宣传。
同时, 对于广大企业, 特别是食品企业要加强《食品安全法》的法律宣传普及工作, 帮助食品企业进一步提高安全责任意识。其中要注意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 使执法人员深入了解和正确运用《食品安全法》。在提高普法工作效率的同时, 能够更好的帮助人民群众学习《食品安全法》, 树立起牢固的食品安全意识。整个教育宣传工作都贯彻执行了《食品安全法》, 使得国家食品安全相关政策在我市得到了落实开展。
(四) 我市对违规食品企业加强打击力度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食品安全委员会的统一部署, 我市开展了对于食品安全问题的整顿工作。对于食品添加剂、食品流通、餐饮消费和保健食品等容易出现食品安全问题的企业进行了重点检查, 对于违法企业采取坚决打击的手段。在之前我市出现的“问题奶粉”上, 行政管理部门介入企业召回工作, 督促企业在第一时间召回相关奶粉产品。对于“问题奶粉”中的不法分子严惩不贷, 进而监督企业进行彻底整顿或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企业做出相应惩罚。在食品安全检查工作中, 我市行政管理部门对重点场所的重点部位进行清查, 在食品生产和食品加工中进行了重点环节的排查, 采用严格的手段对市场进行净化。在食品加工添加剂问题方面, 还组织成立了打击小组, 对敢于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添加剂的食品企业进行打击和专项整治。在我市大力度的清查下, 很多食品违法案件浮出水面, 同时对于违法企业的惩罚和整顿也对我市食品企业起到了很好的警示作用。
三、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的缺漏与不足
随着我市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时间推移, 在贯彻执行中, 仍然存在着许多问题, 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我市执行《食品安全法》的难度。当然, 只有找到了问题所在, 才能根据问题研究出对策。经过总结可以发现, 在贯彻执行时主要问题有以下几点:
(一) 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
由于种种原因, 在实行机构改革之后, 在我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上面, 由药监局、公安部、商务部、国家质监局等多个部委根据职能的不同进行分阶段管理。在新的《食品安全法》里, 其主要精神就在于构建和完善我国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同样, 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大前提就是建设和完善我国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在我国, 之所以没有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统一到一两个部门中去, 是因为食品领域所涉及产业链过长, 地区之间发展水平不平衡。针对此, 《食品安全法》确定了由政府统一领导, 多部门进行分段监管的政策。在我市, 为了更好地履行《食品安全法》所赋予的义务, 我市市政府对相关部门进行了较大的职能调整。根据《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 我市强化了质监部门在食品生产环节的监控职能, 提高了工商管理部门在食品流通环节的检查力度。
我市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方面按照上级要求和实际情况的需要形成了现行的“无缝对接”式监管。但是, 在我市食品安全具体工作中, 由于《食品安全法》与现行的其他法律法规也存在着交叉和重复, 因此各个部门职能交叉的情况依然不少。我市某些监管部门在工作中出现过以下问题, 如各个部门之间缺少配合, 各自为政。对于自己部门有益的监管工作抢着进行管理, 没有益的工作则不予理会。从而导致管理脱节, 互相推脱以及管理错位和越位的现象。
(二) 制度规范有待进一步提高
《食品安全法》自从颁布之日起到现在, 贯彻执行时间还不长。现阶段与之匹配的规章制度和法律规范都落后于《食品安全法》, 不能很好地配合《食品安全法》开展食品监管工作, 无法保证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完全贯彻执行。其中, 核心就是食品安全标准不统一, 导致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没有一个准确的依据来进行执法。我国食品安全标准体系总体水平较低, 国家、地方、行业标准过多重复和交叉, 甚至有些标准出现矛盾。体系中还有一些重要的食品标准缺失, 某些企业制定的企业标准低于同行业标准或者国家标准。很多企业在标准的实施上也没有严格按照标准执行, 对于我国强制的标准也没有很好的执行。体系的不成熟造成了我国食品安全标准和发达国家及估计组织相比有很大差距, 无法很好地实现与国际接轨, 也造成了我国食品安全标准在世界舞台上的可信度不高。
由于我市分管食品安全问题的部门较多, 同时这些部门都有制定食品安全标准的权力。因此, 在我市食品安全标准体系里, 有太多重复交叉的标准规定, 甚至有些标准基于不同的考虑而产生对立。标准制定的泛滥是缺乏有效统一的协调机制, 迟迟没有解决的食品安全标准不统一问题使得食品生产加工等相关企业在生产上有诸多困扰。同时, 问题得不到解决不仅仅影响了企业生产, 还给市政府相关部门在食品监管工作上带来不少尴尬。
(三) 执法监管工作程序和方法不规范
我市相关部门在执法工作中为了一己私利或者人为减轻执法工作强度, 没有对食品企业进行认真监督和抽查, 造成了监督抽查工作混乱。为了完成任务胡乱发布食品安全监测信息, 为了能从食品安全问题中捞取个人私利而巧立名目多收检验费。法律法规地完善, 还需要人地执行。在行政执法过程中, 不能严格遵照法律法规的要求执法, 根本无法达到食品安全监管应有的效果。我市在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时候, 某些单位的某些个人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没有正确理解和认识到食品安全的重要性。以至于在执法过程中, 往往会碍于各方情面或者种种原因而徇私。
(四) 缺乏健全的问责机制
我市在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时候, 没有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问责机制。一定程度上, 《食品安全法》对于违法处罚标准有所提高但是还不算足够严格。对于违法企业而言, 制假售假的目的就在于追逐非法的高额经济利润, 对于《食品安全法》里规定的最高罚款10万元而言, 其高额经济利润也足够吸引违法者铤而走险。其次, 在我市贯彻执法过程中, 现行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并没有确切的规定食品问题管理人员失职的惩罚措施。对于我市食品安全问题中出现问题的监管机关和工作人员, 并没有可供遵守的相关规定, 只能按照一般做法进行相关处罚。
四、进一步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的办法举要
根据我市长期以来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为了更好地推动我市《食品安全法》的贯彻执行和提高我市食品安全体系建设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 明确划分相关部门的管理责任
首先, 要正确协调好分段管理。为了避免各部门管理陷入错位的境地, 需要通过加强协调组织, 实现部门的联合管理, 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形成合力。在制度上确保食品安全工作能够在统一的组织下连续进行。同时, 还要积极调动各部门的工作积极性, 防止职能交叉。明确分段监管的各阶段监管任务能落实到各个部门, 发挥各自的监管优势, 确保食品安全问题能得到有效解决。
其次, 处理好上下级监管工作的关系。在我市以后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 要注意根据《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 加强地方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管理。
(二) 推进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建设
各个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该准确了解自己的法定职能, 提高责任意识。用积极的态度开展食品安全问题的调研活动, 全面掌握食品安全情况, 明确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 从而研究出更好的监管措施。对于现行的法律法规制度要进行清理工作, 对于本市食品安全的相关政策要加快整理, 修订的工作。另外也还要根据在法律法规建设上采用改革的办法解决食品安全监管问题, 在科学的调研基础上, 审时度势, 积极推动监管工作实现科学化。
(三) 加强我市执法能力, 规范执法手段
一部法律的贯彻实行, 需要人来进行遵照执行。因此, 我市要加强对食品监管部门工作人员的思想教育和法律培训。将食品安全执法落实到执法人员上去, 同时要完善行政执法人员的责任追究机制, 加强对食品安全执法人员的管理。在食品安全监管中, 不仅仅要对违法食品企业加大惩处力度, 还要对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的违法监管行为进行严厉惩罚, 完善行政问责机制。
五、结束语
在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取得巨大辉煌成就的同时, 我国的经济发展也出现了一些不该有的问题, 特别是食品安全问题频发。解决食品安全问题成了当前我国经济建设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我市也根据《食品安全法》制定了相关的食品安全管理措施, 以期有效治理我市食品安全问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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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关于我市规划建设管理调研报告 篇三
乡镇政权是我国政权序列的最基础部分。加强乡镇政权建设是我们党基层政权建设的基础,是巩固我党执政地位,提高我党执政能力的基础。它的地位和作用相当重要,因为它既上联市委政府又下接乡村社会,并代表着市委政府对乡村社会进行直接治理。乡镇政权是其他政权组织无法替代的。遵照市委办要求,我对额尔古纳市六个苏木乡镇,就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情况进行了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乡镇政权组织的现状
乡镇政权从初建到体制改革,通过理顺关系,分清职责,进一步完善了乡镇政权体制,基层政权建设不断加强。乡镇人民政府也从计划经济时的领导型,责任制时的收缴型,转变为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服务型,经过这三大转变,乡镇政权更加稳固。
(一)机构设臵合理、组织建设配套完善。目前我市各苏木乡镇都有健全的党委领导班子和健全的政府领导班子,两个班子都有完善的议事制度和权利使用规定。从干部配套来看,乡镇一级基本上做到有职就有人。从机构设臵来看,乡镇机构健全,职责明确,分工合理,已形成较良好的制度和规范。在机构设臵上,各苏木乡镇均能按照切实转变乡镇政府职能、努力建立服务型政府和法治政府的要求,对乡镇内设机构实行综合设臵。党政机构均设臵党政综合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农林牧水办公室、防火防汛办公室等。按照合理区分公益性和经营性职能的基础上实行分类管理的要求,整合乡镇事业站所,事业机构均设臵文化(广播)服务中心、村镇(社区)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
在干部配套上,截至2011年5月全市5个苏木乡镇在编工作人员180人,其中行政编制124人、事业编人员44人、工勤编制12人。编制人数合理,基本做到了有职就有人。(注:***乡初建制,机构设臵、人员配备等各方面都处于初始阶段,不在统计之列。)
(二)核心地位稳固,机构运转正常。
目前我市各苏木乡镇政府的主要领导都能够带领一班人,积极应对新时期的新形势、新变化,积极推动由指令型向指导型的转化,努力提高服务意识。调查发现,党在农村的执政地位是稳固的,也是坚强的,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较好,乡镇组织运转基本正常,法制化、制度化正深入人心,公民道德教育作用明显。各苏木乡镇秩序井然,机构运转正常和谐。各苏木乡镇既有短期发展目标,又有长远规划;有农村经济发展思路,也有财政增收 路子;多数干部都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在工作岗位上兢兢业业、任劳任怨,为当地老百姓做了很多好事实事,门难进、脸难看的现象没有了,各项惠农政策都能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到位。
(三)民生工作稳步推进,公益事业建设步伐加快。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是是各级党委政府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近些年,我市各苏木乡镇党委政府都把民生工作摆在了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以莫尔道嘎镇为例,五年累计为低保家庭发放低保金(含各类补贴)2504.21万元,切实保障了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全面推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已为4153人办理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为失业或无业人员进行职业培训,新增城镇就业人员700人;实施居民安全饮水工程,完成镇区自来水改造一期工程建设,修建深水井5处;推进棚户区改造工程,新建楼房10栋、平房35栋,在建的2栋楼房已完成工程量的30%等。种种惠民举措的实施,使当地百姓切实感受到了我党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活动宗旨。在2010年,呼伦贝尔市“两个精神文明现场会”在我市召开,各乡镇以此为契机,对街区主要道路进行改造升级,对街区环境进行集中整治,对主要河流进行清淤拓宽,为百姓住房进行重建或修缮,对木栅栏进行修补或更换,开展植树绿化活动等。这 3 些举措极大的改善了当地百姓的生活环境,也推动了各乡镇的小城镇建设。
(四)乡镇政府职能得到转变,干群关系有所改善。以前,乡镇政府的主要工作就是“管春种、管秋收,要统筹、要提留,催还贷、催公粮、催税收”。随着机构改革的层层推进,乡镇政府失改变了以往的工作重心,通过实践认识到,原有的工作思路、方法、手段已经不再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其政府职能也发生了相应转变,由指令型向指导型转变已成为乡镇政府必然的选择。目前很多乡镇干部已明显感受到这种变化,绝大多数乡镇领导对乡镇政府工作由指令型向指导型转化有了共同的认识,并开始实施这种转化。这种转化,一方面,减轻了各乡镇党委政府的工作压力,提高了工作效率。从以前的各项工作都面面俱到,到现在的只对一些困难问题进行指导、调节,可使地方政府不再为生产生活中的琐事中的琐事缠身,提高了日常工作效率。另一方面,改善了干群关系。以前政府的行为总会导致农民不自愿,有怨言造成干群关系紧张。政府职能转变后,农村工作紧张局面得到缓解,基层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改善。乡镇干部也把主要工作精力放在了抓项目、谋发展上,乡村经济得到稳步发展。
二、乡镇政权改革及运转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财政困难,经费不足,是制约基层政权建设的首 要问题。
通过调研,各苏木乡镇都不同程度的存在财政困难,发展经费不足的问题,这也是制约各苏木乡镇经济社会发展的首要问题。究其原因,不难看出,很多乡镇主要依靠主要依靠上级财政拨付款项来维持正常机构运转,除此而外几乎无财权可言。特别是自税收财政体制改革以来,乡镇辖区内的税费收缴都直接收归职能部门,加之全免农业税政策的出台,乡镇自主财力无从谈起。近几年,各乡镇办公费、接侍费、报刊费、各种培训费有增无减,导致乡镇负债越累越多,久拖不决的债务包袱不仅会成为制约乡镇经济发展的障碍,而且将成为不稳定的导火绳。与此同时,乡镇政府维持机构运转的费用急剧增加,造成乡级财政支出的不断扩大和乡镇债务负担的日益沉重,使其陷入生存困境。乡镇财政已逐步成为名副其实的“要饭财政”。
(二)债务包袱是阻碍乡镇政权运转又一道坎。债务是目前乡镇政权建设难解的一个结。乡镇债务问题越来越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繁重的债务不仅影响了农村基层政权的正常运转和农村社会的稳定,而且也损害了党群干群关系。债务很大一部分是历史遗留的,但近几年各乡镇都成有增无减的趋势。如砼路建设、改善办公条件、差旅费、接待费等方面都形成了大量的债务,已对乡镇政权建设造成严重影响。一是还贷分散乡镇财力,使得乡镇无力发展 经济,形成恶性循环。二是影响乡镇主要领导精力。有的乡镇主要领导经常是被债务纠缠,忙于“拆东墙补西墙”,得过且过。
(三)部分乡镇职能转换不到位,机构改革不彻底。近年来,我国政府改革不断推进,取得了很大成效,但是基层政府大包大揽,管得过多过宽的现象没有得到根本改变,政府管了很多不该管、管不好、管不了的事。特别是基层政府仍然热衷于直接投资推动经济发展,产生了不少问题。比如由于投资失误或是超前投资导致财政背上沉重负担,以GDP为政绩考核主要指标导致注重经济的数量扩张而不注重经济效益,权力寻租、腐败问题时有发生,政府的社会服务功能受到抑制等。
有些乡镇在改革中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职能定了,但政事分开仍难以实现。不少乡镇在改革中都对乡镇政府职能重新做了定位,严格按照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的原则科学界定职能,但是组织实施中,由于各种原因,并没有实现严格的机构和人员的分开,不少乡镇行政事业仍在一块,工作任务仍在一块,在乡镇中心工作得到强化的同时,中心站所职能被淡化,不少事业人员被乡镇政府长期借用。二是机构撤并了,但实际运作并没有完全到位。不少乡镇按照综合设臵事业机构这个思路,整合了原有的站所,将职能相近或相关的站所组成一个中心,但在实际运作中,新组建的事业服务中 心却难以磨合到位。三是市乡两级都进行了机构改革,但衔接上仍存在问题,往往在不少区直各部门及部分干部的观念中仍然承认的是改革前的站所,承认的仍是改革前的对口站所,这给乡镇机构改革工作带来不利的影响。
(四)繁重的事务性工作牵扯了乡镇主要领导的精力。
通过调研了解到,很多乡镇主要领导为处理大量事务性工作,很少能腾出时间来为农民服务。其原因:一是近几年,党在农村的政策变化较大,长期积淀在农村的一些问题显现出来,加之百姓法律意识不断提高,上访不断,需要乡镇干部做大量化解工作。二是由于目前乡镇政府收入渠道单一,资金不足,迫使主要领导为了开门过日子,就得忙于跑资金,无暇顾及其它工作的开展。被调研乡镇普遍认为乡镇财政压力大,乡镇主要领导的大部分精力用于“找钱”。办公经费、基础设施的建设、公益事业等哪项都要钱,令乡镇“一把手”最头疼的就是如何“找钱”。“找钱”花去了他们很大一部分精力。
(五)一些乡镇条件落后,办公设备亟待更新。近些年,各地政府都纷纷筹措资金改善办公条件,更新办公设备。但有些乡镇的办公条件仍然很落后,具体表现在:一是住宿条件差。没有专门的职工公寓,要么住在办公室里,要么几个人住在简陋的集体宿舍里,且没有室内卫生间、无洗浴设施等。二是办公设备落后。在调研中了解到,有些乡 镇办公室里至今仍没有配上电脑,即便是有,也是早已经被淘汰的落后机器,根本无法满足现代化办公需求。三是办公附属设施陈旧。如车库、仓房等,年久失修,早已千疮百孔。此外,个别偏远乡镇的交通、通讯还存在很大问题,亟待解决。
(六)部分乡镇干部职工思想不稳定,工作积极性不高。调研中发现,由于基层工作环境和经费不足等原因,使得一些基层工作者的自身发展和待遇享受等难以达到预期目标,部分干部职工特别是新考录公务员思想不稳定,工作积极性不高,不能扎下心来,投身于基层,踏实工作。这最终便导致了乡镇人才匮乏、年龄断层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乡镇整体工作的持续快速发展。
三、对促进乡镇政权建设的几点建议
以上我市各苏木乡镇所存在的问题,可以归纳为:资金问题、职能转换问题、人员问题。综合以上问题,建议如下:
(一)加大财政扶持力度,更要自身的“开源节流”。对于解决乡镇政府财政、债务等经济问题,的确需要上级财政给予大力的支持,在政策上、拨付数额上给予适当的倾斜。但是依靠上级的扶持只能在短期内缓解资金困境,只是权宜之计,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各苏木乡镇只有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立足长远,“开源节流”,才能从根本 上走出困境。一是大力拓宽财源。要改变目前我市各苏木乡镇财力吃紧的状况,关键是要做到“开源”,拓宽财源渠道。结合经济结构调整和农业产业化经营,发挥地区优势,特别是环境优势和民俗优势,大力培植新的财源建设项目;设立财源建设基金,将资金集中用于经济项目开发上;建立健全财源建设项目负责制和考核机制,把开拓财源效果的好坏与党政干部的政绩考核联系起来。严肃处理那些盲目负债建设,只图“政绩”且造成严重浪费的干部。二是加强支出管理。“开源”后还应做到“节流”。首先,要加强对预算的管理。现在,很多乡镇财政开支基本上是领导一句话或开张条子,没有健全的预算制度,缺少必要的监督。因此,乡镇政府要严格执行《预算法》的规定,坚持依法理财,增强预算意识,实行乡镇主要负责人任内、离任审计制度;乡镇人大要加强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此外,坚决压缩各种不必要开支。
(二)健全制度法规,更要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切实加强基层政权的法规和制度建设,把农村基层政权建设纳入法制化轨道。应按照宪法的有关规定,从农村基层政权建设的实际出发,对农村基层政权的社会管理权力、公共服务责任以及队伍建设、财政保障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使之有法可依。
解决任何问题都是要靠人来完成,因此建设一支高素质、有战斗力,愿意扎根基层,能切实为百姓谋福祉的基层干部队伍,是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的又一关键所在。首先,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农村基层干部的教育培训,既要开阔基层干部的视野,夯实理论基础,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强化责任意识和使命意识,又要学习现代科技、管理、经济、法律等知识,努力提高带领农民发展致富的能力和解决各种农村实际问题的能力。其次,要重视抓好农村基层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有目的、有计划地组织后备干部开展学习交流活动,建立起一支数量合理、能力结构合理的后备干部队伍。第三,要注意在实践中锻炼农村基层干部,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用典型来示范和带动面上工作,同时多创造条件组织基层干部到先进地区学习参观,在学习交流中得到启迪和提高。要特别引起重视的是,基层党务工作者必须转变观念和工作方法,强化阵地意识,主动深入到新社会组织和新经济组织中宣传党的知识,培养发展党员,建立党组织,不断扩大党在这些领域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三)推进政府转型,更要密切干群关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现代行政管理科学要求政府必须转变职能,从经济建设向公共管理转型。建立公共服务型政府,在基层要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明确政府的职能定位。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现代政府职能主要是经济调 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根据我国实际情况,基层政府职能应该以向社会、企业和公众提供优质服务,搞好社会管理,创造良好经济发展环境和生活环境为主,宏观管理和调控职能上级政府承担。二是树立现代政府理念。要摒弃政府权力无边、包揽一切的旧观念,树立有限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服务政府理念,使政府从具体参与经济建设活动中脱身出来,把更多的财力和精力投入到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和提供公共产品上来。当前农村基层政府的工作重点应放在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农村教育水平和卫生保障水平、加快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制和推进农村城镇化建设上来。三是坚持依法行政,加快政府管理创新。转变行政管理方法,充分利用间接管理手段和动态管理机制加强对经济和社会事务的管理,提高服务水平。与时俱进地探索基层政府管理的新方法新渠道,实行透明行政、服务行政,及时将政务信息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监督。
4.关于我市规划建设管理调研报告 篇四
为了全面准确地掌握我市工会组织建设情况,增强工会基层组织建设的针对性,进一步加强全市工会基层组织建设,根据市总党组要求,从2005年7月上旬开始至8月上旬结束,市总组织部利用一个月的时间,集中人员、集中精力、集中时间,通过问卷调查、查阅资料等形式,对全市工会组织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工会基层组织建设的总体情况
我市当前共有各类单位8487家,建会3750家,占43.69%。其中党政机关439家,建会311家,占70.84%;事业单位1835家,建会1602家,占87.30%;国有企业318家,建会310家,占97.48%;集体企业109家,建会96家,占88.07%;改制企业795家,建会767家,占96.48%;个体私营企业4916家,建会1415家,占28.78%;外商投资企业75家,建会39家,占52%。已建工会组织中,建有女工组织2429家,占已建工会组织数的64.77%。
全市现有工会干部9632人,其中专职工会干部1645人,占总数的17.07%;兼职工会干部7987人,占总数的82.92%。在3750名工会主席中,专职工会主席616人,占总数的16.42%;兼职工会主席3134人,占总数的83.57%。在1429名工会女工主任中,专职女工主任588人,占总数的41.15%;兼职女工主任841人,占总数的58.85%。工会主席享受同级党政副职待遇的1012人,占主席总数的26.99%;女工主任享受同级工会副主席待遇的367人,占女工 主任总数的25.68%。
全市现有职工41.13万人,其中工会会员33.18万人,入会率80.67%。办理会员证23.23万人,办证率70.01%。全市现有职工中,共有女职工15.14万人,入会女职工12.15万人,入会率80.25%;共有农民工14.55万人,入会农民工9.5万人,入会率65.29%。
全市职工中,签订劳动合同的有22.46万人,占职工总数的54.61%;集体合同覆盖职工20.17万人,占职工总数的49.04%。其中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有5.91万人,占农民工总数的40.62%;集体合同覆盖农民工5.69万人,占农民工总数的39.12%。
全市建会单位中,建立职代会制度的有1852家,占建会总数的49.39%;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的单位有1297家,占建会单位总数的34.59%;实行厂务公开的单位有2883家,占建会总数的76.88%。此外,全市拖欠职工工资的单位有117家。
在对员工办理保险方面,正式职工参加养老险的有14.59万人,占职工总数的35.47%;医疗险的有13.42万人,占职工总数的32.63%;工伤险的有5.17万人,占职工总数的12.57%;女工生育险的有3.58万人,占女职工总数的23.65%;其它险的4.87万人,占职工总数的11.84%。农民工参加养老险的有4349人,占农民工总数的2.98%;医疗险的有5344人,占农民工总数的3.67%;工伤险的有6705人,占农民工总数的4.61%;女工生育险的有1039人,占农民工总数的0.7%;其它险的1170人,占农民工总数0.8%。
二、近年来我市加强工会基层组织建设的主要做法
近年来,在各级党政的领导和重视下,在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经过全市各级工会组织的共同努力,工会基层组织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2003年我市被省里评为“新建企业组建工会先进单位”,也积累和探索了许多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党政重视支持,是做工会基层组建工作的根本保证。这也是工会基层组织建设取得成效的基本经验。一是建立领导机构。目前,我市及各县(市、区)均成立有党政领导牵头、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工会基层组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又称新建企业工会工作领导小组)。禹州市还制订下发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建会任务分解书”,明确党政工各部门的具体职责任务。二是坚持党建工建互带互促。一些县(市)和市直单位把工会组建摆上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在部署党建工作时,同步部署、检查、考核、评比工会组建工作,做到了党建带工建、工建促党建。如许昌县把非公企业工会组建率和职工入会率列入全市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在全县非公企业中积极开展工会组建活动。目前,在54家建立了党组织的非公企业中,有31家是先建工会后促进建立了党组织;有23家是先建立党组织后带动建立了工会组织。三是召开各种会议和制发文件,大力推动建会。据统计,近年来,我市及县(市、区)先后以工会或党委名义召开的涉及工会组建方面的会议45次,制发文件31件,有效地推动了工会基层组织建设工作。
2、健全建会机制,是工会基层组建工作常抓不懈的制度保证。为了使工会基层组织建设工作长期有人抓、有人做,近年来,我市各级工会组织不断建立健全各项工会组建工作机制,以机制促进建会。一是分片包干制度。不少县(市、区)总工会采取逐级签订责任状的方式,明确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二是目标管理制度。这是各县(市、区)总工会开展基层工会组建的普遍做法。一方面是层层分解目标任务,落实到部室、个人;另一方面是建立检查、通报、奖惩等各项制度,确保组建任务的完成。襄城县总工会实行了个人风险抵押金制度,视完成组建任务情况进行奖励、返还和扣罚
。三是领导调研制度。通过领导基层调研,协调解决工会组建工作中困难和问题。禹州、许昌县等县(市)委书记,坚持每年至少一次开展工会基层组织建设的调研或现场办公,对建会工作进行具体指导和帮助。为了尽快落实建会要求,一些县(市、区)的人大、政协的领导同志也多次召开业主座谈会或集体谈话,督促建会。
3、创新建会方式,是工会基层组建工作的思路保证。各级工会在工会基层组织建设过程中,按照“整体推进”的工作要求,开阔思路,大胆创新,勇于实践,打破条条框框的束缚,闯出了一条富有成效的工会组建工作新路子,初步实现了四个转变:一是在建会思路上,由原来的“成熟一家,发展一家”和25人以上建会的“条件论”的要求,转变为按照“哪里有职工,哪里就必须建立工会组织”的组建原则,认真开展依法建会活动。二是在建会方式上,既坚持原来的主要依托单位组建工会,又从实际出发突破单位和用工形式的限制,通过建立联合基层工会、基层工会联合会、社区工会或本地区域性、行业性工会等方式,把难以单独建会单位的职工组织起来;通过组建楼宇工会、市场工会、施工项目工会等方式,把大量分散、流动的职工组织起来。三是在建会程序上,由原来的按部就班的单一模式,转变为“边组建、边充实、边完善、边规范”的灵活方式,如市总对新建企业工会组织明确提出了“先组建、后规范、再收费”的工作思路,一切服从于最大限度地把职工最大限度地组织到工会中来的需要。四是在发展职工入会和会籍管理上,由原来固定的管理模式,转变为动态式管理,建立简便、易于职工接受的流动会员管理制度,实行会员关系随劳动关系流动,劳动关系确定在哪里,会员的会籍关系就确定在哪里。上述措施都有效地促进了工会会员的发展。
三、当前工会基层组织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坚持最广泛地把广大职工组织到工会中来,明确依法规范建会的思路,不断提高工会组建率和职工入会率。”这是张俊九同志在全总十四届二次执委会议上的讲话中,是对新建企业企业工会组建率和职工入会率低、还有很多职工尚未加入工会组织中来的现状进行分析后得出的结论。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工会内部的,也有工会外部的,有现实的,也有历史的,有主观的,也有客观的。
(一)个别党政领导和企业主思想认识模糊的问题。个别党政领导《工会法》意识淡漠,认为企业建不建工会对企业发展影响不大,甚至认为建立工会可能影响企业主对职工的管理,进而影响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有的还担心过分要求企业建立工会,不利于优化投资环境,进而影响招商引资的效果,这些认识体现在实际工作中就是对建会工作支持不够。部分企业主也错误地认为,工会是劳资双方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建了工会只会增加自己的对立面,不利于自己对职工的管理;再者就是认为本企业“管理渠道畅通、职工福利能按时发放、民主管理健全”,没有必要建立工会;还有一个原因就是认为成立工会要依法上缴工会经费,会给企业增添负担。这些顾虑表现在具体行动上就是不支持或阻挠职工组建工会。
(二)立法不健全的问题。仔细查阅《工会法》,其中第十二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有会员25人以上的,可以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这“可以建立”是作为一种权益建立在职工自愿组织的前提下的,而对于企业建立工会的义务《工会法》没有明确规定。就我省来说,《河南省工会条例》第四条规定:“本省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都应当依法建立工会。”“新建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在开业一年内依法建立工会,开展活动。”“上级工会帮助和指导未建立工会的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组建工会,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予以支持,并提供必要条件。”这一规定中虽然三次出现“应当”二字,但这里的“应当”更像道德术语,企业主没有这方面的觉悟,“应当”就是一句空话,且没有什么惩戒性措施。还有一些外资企业,往往以“工人的权益能得到保障,他们没有组建工会的要求”作为拒建工会的理由,这句话倒是说到了点子上。这是因为,只要你提出组建工会,资方并不直接阻止,而是找个理由辞退了事。从一些资料上我们可以了解到,职工要求组建工会或工会主席替职工说话丢了工作的现象比比皆是。可见,即使建立了工会,工会主席也很容易蜕变为老板的随从,想要这样的“弱者”为职工权益挺身而出,是很难的。
(三)部分工会干部自身的问题。一是部分工会干部对工会基层组织建设的艰巨性没有足够的认识,认为能建的都建了,没有认真考虑和研究组建工作中存在的难点问题,不肯下大力气去做艰苦细致的工作,更缺乏对这项工作长期的、系统的规划和安排。二是部分工会干部存在畏难情绪。强调困难、强调客观多,积极想办法少,总是强调一些党政领导对组建工会支持力度不够、经营者对组建工作有抵触情况、职工对加入工会愿望迫切等客观因素,因而精神不振、信心不足,甚至消极等待,缺乏组建工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三是盲目自满。满足于过去取得的成绩,小进则满,看成绩多、看问题少,存在“差不多”的思想;有的单纯为了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会组建任务,不推不动,缺乏积极进取及最大限度地把职工组织到工会中来的精神状态。四是得不偿失的思想影响。有的工会干部认为在新建企业组建工会是投入大、产出少,费力不讨好,有时不仅收不上来经费,还无法发挥作用,建了也白建。在工会干部思想上存在的上述四种问题,是当前工会基层组织建设顺利开展的主要思想障碍,也是工会基层组织建设远远落后于形势发展要求的关键所在。
5.关于我市规划建设管理调研报告 篇五
报告
李阳建筑学一班20102229
大力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是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的主要途径,是实现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市各级文化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市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得到了全面推进,取得了一定成绩。
一、我市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基本情况
目前,我市有公共图书馆3个,文化馆(群众艺术馆)3个,博物馆3个;53个乡镇全部建有文化站,2200多个村建有文化大院;莒县、五莲县分别于1996年、1998年被命名为山东省社会文化先进县,莒县招贤镇等3个乡镇(街道)2005年被首批命名为山东省社会文化先进乡镇,东港区中盛社区等5个社区2005年被命名为省级文化先进社区。此外,自1997年以来,我市还以市委、市政府的名义先后命名表彰了3批22个社会文化先进乡镇。
1.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全面推进。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内容。根据国家、省的部署,我市自今年以来全面推进共享工程建设,取得了可喜成绩。调研中了解到,目前,莒县、五莲县已经建成了县级支中心,东港区、岚山区、日照开发区支中心正在建设中;全市80%以上的村建成了基层服务点。乡镇、农村的做法是,同党员远程教育基层点相结合,利用党员远程教育终端设备接受合播放共享工程文化信息,实现了二者的共建共享,群众足不出村就可以随时点播收看精彩的文化类节目。如,东港区日照街道小莲村投资170万元建成了文化广场、戏台,添置了多媒体投影机,每晚7点至9点定时播放“共享工程”内容;岚山区岚山头街道王家庄充分发挥服务点的功能,向农民群众播放科普知识和文化类节目;莒县招贤镇董家坡村投资40余万元,建设了占地5000㎡的文化广场,并在广场安置了大屏幕背投电视,接通了共享工程节目信号,每天晚上向村民开放;五莲县许孟镇院西村共享工程与党员教育、文化科技信息服务、瓜菜销售“四位一体”,成为助推新农村建设的服务平台;日照开发区车家村服务点配有20多台微机,有专门的管理员,每天对村民开放。共享工程在新农村文化建设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2.乡镇文化站和基层文化阵地建设不断加强。①乡镇文化站。目前,全市53个乡镇全部有文化站,编制总数为67人,实有100人,其中专职工作人员39人。各文化站都设有站长,有的还设有副站长。所有文化站中,在乡镇政府办公场所内的有32个,与其他单位共建共享的有17个,另有4个没有设施;设施面积100—300㎡的有10个,超过300㎡的有7个;“五室”、一场、一院、一校(即:图书室、报刊阅览室、文艺排演室或歌舞厅、游艺活动室、展览室;现代化娱乐场或文化广场;影剧院;农业文化业校)齐全的有12个,只建有“五室”的有7个;乡镇图书室藏书最多的达到5万册,最少的仅有200册,有9个乡镇文化站暂无图书室。②农村文化大院。目前,全市有2200多个村建有文化大院,占全部农村总数的74%,大多数文化大院建有图书室。如,东港区日照街道后楼村建设了包括图书阅览室在内的文体活动中心;岚山区安东卫街道建设了功能完善的图书室、文艺活动室、棋牌室等文体设施,每天对群众开放;莒县招贤镇董家坡村、浮来山镇十里堡村等投资2万多元,在文化广场安置了大型背投彩电,并与共享工程相联接;五莲县洪凝镇大尧居村建设了功能齐全的文体广场,并投资近10万元建成了电子阅览室,村图书室藏书达到了10000册;
开发区奎山街道后两河村新建成包括图书室、文化活动室等在内的4000多平方米的文化大院,面积近6000㎡的文化广场正在建设中,村老年文艺队也即将组建。③农村业余文艺表演团体。目前,全市有近200支农村业余文艺表演团体,活跃在广大农村、社区,成为繁荣基层文化的重要力量。其中,莒县夏庄镇周姑剧团被省文化厅授予“山东省十佳庄户剧团”称号,莒县峤山镇周姑剧团、安庄镇周姑剧团和五莲县许孟镇许孟村艺术团等被省文化厅授予“山东省优秀庄户剧团”称号。除镇、村自发组织的活动外,市文化局每年都要开展“科普文化进农家”、“情系热土”、“欢乐乡村”等各类文化下乡活动近百场次。
3.农村电影放映工作积极开展。调研中了解到,在上世纪90年代前,各区县、各乡镇都有电影放映队,对传播先进文化、丰富农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电影业的逐渐萎缩,到目前乡镇电影放映队已经所剩无几。东港区原有的10支放映队伍已经全部解散,现在主要依靠电影公司给予提供放映服务;岚山区、莒县、五莲县、日照开发区现在能坚持放映的共计也仅有15支队伍、29名放映员、18台放映机。在财政无任何投入的情况下,他们努力开拓市场,通过“影企联姻”的方式,由企业出资组织放映,老百姓免费享受电影服务。这样,既解决了资金问题,提供了电影服务,又宣传了企业,实现了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双赢。2006年全市共放映农村2030场次,2007年前三季度已放映1900场次。
4.农家书屋建设工程初步展开。由于国家、省关于农家书屋建设的政策刚刚出台,目前,我市农家书屋建设工作也只是处在起步阶段。调研中了解到,近年来,各地在原有图书室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措施,充实藏书,已建成具有农家书屋雏形的各类图书室、阅览室等共计200余个,总投资为334.56万元。其中,有电子阅览室的共有44个,占21%。最近,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局(新闻出版局)等15部门根据中办发〔2007〕21号文件精神,联合下发了《关于实施“乡村阅读”工程,建设“农家书屋”的意见》,对全市“农家书屋”建设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2007年我市以莒县为试点,在全市建设50个示范“农家书屋”,以后每年递增建设100个,到2010年全市30%以上的行政村建成“农家书屋”和农民自助读书组织,力争到2015年“农家书屋”基本覆盖全市行政村。
二、当前我市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1.基层对文化工作重视不够,投入不足。调研中了解到,当前,文化工作“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在基层普遍存在。乡镇政府没有把对文化建设的投入(人员工资除外)纳入财政预算,甚至有些经济欠发达乡镇对文化建设基本无投入,致使文化工作举步维艰。其原因,一是由于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尽管基层党委、政府在认识上对文化建设很重视,但因为财力薄弱,无力投入;二是由于基层领导同志重经济工作轻文化建设观念的影响,尽管财政状况较好,但不愿投入;三是由于缺乏考核评价机制,基层文化建设目标责任难以落实到位,对县及乡镇文化建设没有一个强有力的制约措施。尽管我市已经开展了社会文化先进乡镇的命名工作,但这项工作没有与对基层党委、政府的绩效考核相挂钩。有的乡镇在入选市级“社会文化先进乡镇”后,忽视了对社会文化的继续投入和建设,致使出现倒退现象。
2.区县、乡镇、农村三级文化阵地设施建设滞后。从区县来看,莒县、五莲县两个省级社会文化先进县的“两馆”尽管达到了二级馆的要求,但这些设施由于建设时间早,规模小,已经远远不能满足形势发展的需要;东港区目前没有独立的文化馆和图书馆设施;岚山区目前文化馆、图书馆还是空白。从乡镇来看,乡镇综合文化站是开展科技讲座、扫盲教育、法制宣传、文艺辅导、文艺汇演、游戏娱乐以及农民学习文化、学习科学的课堂,也是推广科学技术、带领农民致富的重要阵地,对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进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作用。但目前的情况是,尽管每个乡镇都设立了文化站,但大多在乡镇政府办公场所内,远离居民区,既缺少开展文化娱乐活动所必需的设施和场所,又不方便人民群众进行文化消费,普遍存在着利用率不高的问题;即使那些有独立场所的文化站,其设施、设备以及投入等也
与综合文化站的要求相差很远。面对这种现实,各乡镇文化站和基层文化工作者充分发扬艰苦奋斗的作风,克服重重困难,利用现有条件积极开展工作,在共享工程建设、文化遗产普查和保护、群众文化活动、农村群文辅导、参与市里大型文化活动等方面做出了积极努力,较好的推动了农村文化工作的发展。但由于文化设施的制约,他们所开展的工作也还是非常有限的。从农村来看,大多数村文化大院也由于缺少设施和内容而不能充分发挥作用。以村图书室为例,目前,有不少村除了按规定征订的党报党刊外,其他藏书极少;即使藏书较多的图书室,适合农民群众阅读的科技、文化、农业、卫生、法律等方面的书籍也寥寥无几,利用率很低。
3.基层文化工作队伍薄弱,工作不专一。一方面,从目前来看,全市53个乡镇都设有文化站编制,配备了站长,有的还有副站长。但这些人员大多身兼数职,平时大部分时间被抽调到其他岗位从事经济、管理等工作,真正用在文化工作上的精力很少,文化工作无规划、无目标。另一方面,对文化站长选人用人上缺乏针对性,造成基层文化工作队伍整体学历较低,业务技能较差;再加上由于基层文化工作条件简陋、设施严重不足、设备陈旧落后、运行经费短缺,有些同志从事文化工作的积极性不高,影响了基层文化工作、农村文化建设和农村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4.农村公益电影放映缺乏扶持。调研发现,基层政府对农村电影放映工作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缺乏资金扶持,农村电影放映经费严重不足。当前的放映主要是通过影企联姻的方式进行,而企业之所以提供赞助费用,根本目的在于宣传企业自身;企业与电影放映单位的协议也是临时性的,一旦协议结束,放映单位没有了资金来源,就会停止放映。因而,这些电影放映活动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益放映。另一方面,各电影放映队伍由于资金严重不足,没有能力更新和添置设备,只能使用现有的老式胶片放映机,导致了成本过高。五莲县是农村电影放映工作搞得比较好的县,通过“影企联姻”,每放映一场电影企业赞助100元,去掉人员工资、运输、片租等费用,仅剩十几元;所放的片子大多是库存片或者是租金便宜的老片,如果租赁新片、大片的话,则成本将大大提高,引进成本低、质量优的数字电影已经势在必行。虽然省、市对农村电影放映补助资金政策已经出台,但我们在调研中了解到,这些资金目前还没有用于农村电影放映补贴,区县配套资金也还没有到位,对这项资金的使用监管措施还有待加强。
三、关于我市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几点建议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07〕21号)明确提出:“以政府为主导、以公益性文化单位为骨干、鼓励全社会积极参与,努力建设以公共文化产品生产供给、设施网络、资金人才技术保障、组织支撑和运行评估为基本框架的覆盖全社会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党的十七大进一步指出,要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兴起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新高潮,让人民共享文化发展成果。为全面推进我市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特提出如下建议:
1.加强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规划。日照市“十一五”文化事业发展规划明确提出:“十一五”期间,力争建成1个国家级社会文化先进县、新增1个省级社会文化先进县,全市有60%的乡镇成为市级社会文化先进乡镇;实现乡乡有文化站、村村有文化大院的目标。根据这个规划和中办发〔2007〕21号文件要求,我市急需出台一个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具体规划。建议由市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发改、财政、建设、教育、民政、文化、体育、广电等部门协作,各区县政府配合,对我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进行科学规划,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各级各部门的责任,从改善基层文化设施入手,有计划、有步骤的推动全市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区县已有“两馆”和“共享工程”支中心的要抓紧建设,没有“两馆”和“共享工程”支中心的要抓紧建设。在调研中我们了解到,目前,在各乡镇都有一些闲置房屋,它们主要是一些垂直部门设在乡镇的站、所取消后腾出来的,如果将这些房
屋进行适当改造、装修,将其建设成综合文化站,既节约了资金,减轻了乡镇负担,又解决了乡镇文化站设施不足的问题。对于那些经济条件较好的乡镇,可以根据情况新建文化站。力争到2008年建成15个规范化乡镇综合文化站、150个村居文化大院,2009年建成30个规范化乡镇综合文化站、300个村居文化大院,到2010年基本实现每个乡镇有综合文化站、每个村有文化大院的目标,覆盖全市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更加完善,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更好的保障。
2.加大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投入。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坚持把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作为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的主要途径,加大投入力度,加强社区和乡村文化设施建设。”政府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过程中要发挥主导作用。要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列入各级财政预算,确保每年对文化建设的投入增幅不低于同级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幅。积极探索建立以乡镇为主、市县适当补助的政府投入保障体制,市财政设立专项资金,专门用于扶持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特别是乡镇综合文化站等文化设施的建设,由市文化局负责监督资金利用情况;县级财政根据市里的补助,投入一定比例的资金;其他资金由乡镇财政资金解决。在加大政府投入的同时,进一步完善支持公共文化服务的相关经济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投资兴办公共文化服务实体,建设公共文化设施,提供公共文化服务,形成政府投入为主、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公共文化服务投入机制。
3.强化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考核。加强对区县、乡镇文化建设工作考核,是促进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得以顺利进行的重要保障。要建立科学的考核机制,在继续加强对市级社会文化先进乡镇进行动态管理的基础上,把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各项任务列入各级政府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与经济发展的任务目标一起考核,促使区县和乡镇政府把文化建设同经济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协调发展。考核内容应该包括领导重视、经费投入、基础设施、业务工作等,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地区发展水平、发展质量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
4.大力实施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农村电影放映工程是全面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五大重点工程之一。中办发〔2007〕21号文件明确提出:“按照企业经营、市场运作、政府购买、农民受惠的原则,推进农村公益性电影放映服务改革……到2010年,基本实现每个行政村每月放映1场电影。”省、市对农村电影放映的资金补助政策已经出台,每放映1场农村公益电影政府补助200元,其中省财政补贴60%,市、县财政分别补贴20%。为保证这笔资金专款专用,省财政厅、省文化厅于11月9日在济南召开了全省农村电影放映工作会议,对农村电影放映工作进行了部署,出台了《农村公益电影放映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设立了农村电影专项资金。从我市情况看,按照一台设备一年提供300个村的放映服务来计算,2008年要实现全市农村70%的覆盖率的目标,至少需要84台放映设备;而到2010年要实现100%的覆盖的话,则至少需要120台放映设备。按照“养事不养人”的原则,我市可以对补助资金的利用以市场运作方式拟定具体招标方案,对社会公开招标,特别是要引进现代化的数字电影放映服务。要引导和支持民营电影放映企业发展,鼓励电影放映企业和个人在完成政府购买的放映服务的前提下,努力开拓市场、搞活经营。这样,既保证了农村电影放映补助资金专款专用,又推动了农村电影放映工程的顺利进行,实现一村一月一场电影的目标,从根本上解决农村看电影难的问题。
今后,市文化局(新闻出版局)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强化措施,扎实工作,努力推动全市文化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努力建设覆盖全市城乡、惠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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