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警察先进

2024-06-19

司法警察先进(共9篇)(共9篇)

1.司法警察先进 篇一

文章标题:检察院司法警察大队先进事迹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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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大队现有干警8人,自编队三年来,立足高起点,牢牢锁定“建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目标,大力推进规范化建设,各项工作均取得骄人的成绩,被广大干部群众赞誉为“维护公平正义的金色盾牌”。该大队连续两年被评为**市十佳政法先进单位,2005年分别被**省、**市检察院评为先进科(处)室,大队长***被授予**市十佳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荣誉称号。他们在开展专业技能培训中探索推行的与武警部队“三同步”作法受到上级领导充分肯定,并在全省推广,成为检察工作的一个令人瞩目的亮点。

一、根植执法为民理念,苦练业务本领,打造一支硬队伍。他们始终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不断向法警灌输执法为民理念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引导法警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利益观;坚持系统学习宪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司法警察暂行条例》、《刑法》、《刑诉法》等法律法规,学习“检察和警察”的各项制度和规定,使干警做到能背会用,特别是对法警的职责熟记于心,对各项禁令和规定应用于行,从队领导到一般干警,都能把《司法警察手册》内容背下来、写下来,照着做,确保在执法中文明执法,依法办事。按照高检院“一熟、二懂、三会”的标准要求,制定训练计划,每天早上坚持半小时队列或擒拿格斗训练,每周召开一次队务会,每季度组织一次业务技能培训,每年开展一次专业技术大比武,切实提高业务素质。2004年4月,他们争取驻地武警中队和市武装部的鼎力支持,请武警中队官兵当教练,按照军训从难从严的实战要求,与武警官兵实行训练时间、训练内容、检查考核“三同步”,组织全体法警进行为期20天的五公里长跑、队列、擒拿格斗、押解、枪械、实弹射击等专业体能、技能强化训练。并将司法警察九项职责按规定程序进行逐项学习和岗位演练,对每项职责的履行都在操作上进行明确细致的规定。训练中,法警们发扬“不怕苦,不怕死”的精神,苦练巧练,手把手地教,一招一式的学,摸、爬、滚、打、摔,有时一个动作不规范,反复十几次,甚至几十次,反复练,练反复,达到准确规范,培养法警雷厉风行,敢打硬拼的工作作风。训练结束前,法警队员以熟练规范的擒拿格斗动作和整齐划一的队列向全院干警作了汇报表演,赢得了院领导的和同志们阵阵喝彩。在执法中他们要求每位法警24小时保持通讯联络,随时做好待命的准备,关键时刻“拉得出,冲得上,打得赢,胜得了”。2005年5月中旬,**市一家大型国企改制,部分下岗职工准备堵住工厂大门,他们接到指令后,仅用15分钟的时间,赶赴现场,耐心细致地向下岗职工宣传国家现行政策,讲解有关法律法规的知识,积极主动化解矛盾,做好疏导教育工作,最后使职工自动疏散。同时,将2名故意无理取闹,恶毒攻击党和政府的疑犯抓获,为维护正常生产秩序和改制的成功发挥作用。三年来,他们先后二十余次出色完成市委、政法委交办的突击任务,受到市委领导赞扬。

二、严格执法程序,确保安全文明办案,出色履行职责。他们坚持按程序派警,严格出警制度。根据案件的需要,凡需使用法警执行任务的部门,首先填写用警申请单,由分管检察长审批后,再到司法警察大队填写《派警证》,由大队长签字后派出2名以上司法警察执行警务。重大事件和重要任务的出警由检察长或分管检察长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出警。法警出警前必须要详细了解执行警务的时间、地点、执行警务的种类,携带何种警械(具),必须做到心中有数,在护送证人回家(单位)时,规定不开警车、不着警服、不鸣警笛、选择恰当的时候和适当的环境,将证人安全送回家,确保证人的人身安全和人权的保障。在协助执行拘留、逮捕任务时,全副武装,带齐“警官证”和“拘留证”(逮捕证),要求法警特别注意保持警惕,切实防范犯罪嫌疑人逃跑、自杀、自残、行凶等问题的发生。同时,坚持以人为本,注重人性化办案,用实际行动感化嫌疑人,对许多案件的突破发挥了积极作用。三年来,他们的先后派警500余人次,看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71人,执行传唤9人,协助执行拘留、逮捕26次,参与搜查10次,执行长途押解任务16次,参与处置突发事件10起,跨省追逃3次,抓获犯罪嫌疑人2人,提供警务协助10次,送达法律文书、案卷214次,保护公诉人出庭2次,执行检察长交办的其它中心工作20次,参与维护改制企业稳定,夜以继日驻厂60多天,没有发生任何失误和安全问题。

三、健全制度,创新机制,管理规范化。他们不断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在规范化管理方面狠下功夫,进行了大量有益的尝试,取得实效。在认真执行上级的各项制度和规定的同时,结合实际,先后制定了《司法警察工作准则》、《法警大队大队长工作职责》、《法警工作职责》、《司法警察大队规章制度》、《司法警察大队关于安全办案、文明执法的十五条规定》。为了便于携带和应用,将上级和本院的各项制度和规定汇编成《司法警察手册》,法警人手一册,要求随身携带,熟记于心、规范于行、应用于案,作为法警学习、办案、管理基本依据,做到有章可

循、有“法”可依。建立健全了档案柜和资料库,制定了“三簿、二表、一本”的工作制度(即《法警履行职责情况登记簿》、《警械(具)使用管理登记簿》、《专业技术训练登记簿》、《警务值班登记表》、《宣传信息登记表》、《法警出警情况登记本》、《司法警察突发事件工作预案》)等,并抓好落实,使警务工作管理规范,秩序井然。在警务值班制度中,每天安排一名法警实行警务值班,要求着装、挂牌、戴袖标,负责接警、出警,处理当日警务事务,并协助机关值班人员负责机关安全工作,维护机关工作秩序,同时负责举报中心接待来访群众的秩序和安全。该项制度既能管事,又能管人,切实可行。为了确保办案安全,制作了一套司法警察业务工作流程图和司法警察办案流程图,并采用镜框式制作上墙,以图表的形式将司法警察职责范围、执行标准、操作规程、办案程序及注意事项等方面集中在一起,看起来一目了然,用起来简单易行。这两图被法警们称为“两图在手、办案顺手”。为激发干警活力,实行“酬绩挂钩”制,把大队工作目标按六项十个方面列入评分标准进行逐项打分,年终根据得分情况进行奖惩。此举有效增强了法警的紧迫感和压力感,进一步调动了法警工作积极性。

四、不遗余力改善办公办案条件,装备设施系统化、科技化、人性化。他们积极争取院领导重视和支持,从2004年10月起着手筹建办案区,建立起了指挥、协调、监视、监控于一体的指挥中心,以及讯问室、询问室、恳谈室、待诊室、专用卫生间、休息室、法警备勤室、警械具存放室。安装了隐蔽探头、同步录音录像设备,使整个区域里的监控设施与指挥中心构成监控网络链结,形成整体互动。从办案人员和犯罪嫌疑人等有关人员进入办案区开始,他们就实行全程录音录像,所取得的资料既可作为出庭公诉的证据,也为当事人权利救济提供了重要保障措施。在改善办公条件的同时,他们还挤出资金建成了200平方米的室外健身、拳击训练场,配备桑塔纳警车一辆,警用摩托车2辆、电脑2台、警棍7支、电警棍2支、警绳2副、手拷5副、拳击沙袋1个、拳击手套2副、衣柜、文件柜、保险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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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司法警察先进 篇二

在我国, 司法警察一般被分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和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两类, 他们都隶属于司法机关, 但是又区别于法官和检察官, 司法警察在管理上实行警衔制, 并依照特定的法律规定承担着维护司法场所安全和司法秩序的责任。 (1) 我国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设立于1979年, 是检察人员和人民警察的一种合称, 是监督检察机关实施法律的一种强制性力量。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依法保护由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案件的犯罪现场, 执行传唤和拘传, 协助人民检察院搜查证据, 追捕逃犯, 执行一些强制措施等责任。实践中司法警察在检察机关内一般都是从事一些辅助性工作, 但是他们却是监督检察工作环节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正是他们的存在, 才体现出了检察工作的国家强制性, 保证了国家法律的统一实施。

二、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制度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 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制度在长期的摸索过程中得到了长足的发展, 在有关内部法律法规的支持下, 初步建立了全国统一的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管理体系, 对自身性质、地位、职责等有了较为明确的了解。

实践中司法警察还存在不少问题, 具体而言就是 (1) 司法警察制度细化程度不足, 相关法律虽然对司法警察的职责作出了总结性的规定, 但是并没有对司法警察的职权进行明确规定, 导致司法警察履职过程中容易因职权模糊不清而无法保障职责全面履行。在司法实践中, 有的检察机关则将司法警察当作该机关的“后勤服务员”, 让他们除了负责本职工作以外, 还做一些简单的服务性工作, 甚至还将他们当作应急替补队伍, 哪里有需要就将他们调到哪里去应急。 (2) (2) 司法警察权责不明, 有权必定有责, 权力在约束下才能更好地行驶, 无需承担责任的权力行使易滋生渎职与腐败的温床, 权力模糊不清必然导致责任认定不明。实践中, 每当事故发生之时, 当事人通常会以职权模糊不清为借口推卸责任, 在此工作环境之下, 公职人员缺乏担当并在履职时不会产生担当意识, 从而不能很好的完成本职工作, 缺乏担当意识和履职不积极容易产生一种恶性循环, 不利于公职人员公信力的建立。 (3) 制度带有人治色彩, 《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在对是否设立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并没有给出清晰明确的规定, 只是指出, 各级人民检察院可按照自身的工作需要自行设立检察院司法警察。由此可以看出, 是否设立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 决定权主要掌握在各地人民检察院手中, 有需要就可以设立, 没有需要就不会有检察院司法警察队伍的存在。

三、制度的完善与建议

针对我国检察机关的司法警察制度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笔者通过理论联系实践对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制度提出以下几个方面的建议。

(一) 法律层面

现行的法律在对检察机关司法警察的性质和相应的法律地位的解释存在模糊不清, 《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中对司法警察最初的解释只有一句话, 就是“各级人民检察院根据需要可以设司法警察”。 (3) 意味着检察机关设立司法警察可以存在随意性。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布的《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对司法警察职权的规定也过于抽象, 导致在实践中司法警察工作无法明确职责。笔者为认为了充分体现司法警察在检察机关中存在的价值, 需在法律层面上对检察院司法警察的性质、地位和职权有明确的规定。在立法上, 法律应对司法警察的性质和职能法律化, 在法律中对司法警察的性质和职能作出明确规定。在司法解释上, 将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的职权明确化。只有明确职权才能体现依法治国理念所要求的权责分明, 才能使公权力的行使正当化、合法化。

(二) 管理层面

“无规矩不成方圆”, 规范司法警察队伍的管理, 不仅可以提升司法警察在从事各种检察工作时合理调配的机动性, 而且也可以为司法警察应付各种突发事件奠定一定的基础。笔者建议在司法警察队伍的人事框架构建上可根据队伍成员的年龄大小、能力高低、工作效率及个人文化素质品德修养等个人实际情况, 在对其装各的配置和警力的调整上, 尽量做到“物尽其用, 人尽其能”。此外, 在对司法警察成员的录用上, 最好是能够选择由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或者警校毕业的优秀毕业生, 提升整个司法警察队伍的职业素养, 并设置激励措施, 对满足一定要求的优秀干警提供业务部门学习机会, 增加交流学机会, 这样能够更好的提升司法警察队伍的专业性和工作积极性。

注释

1 马晓龙, 黄婷婷.域外法警制度的基本形式及对我国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制度建设的启示[J].法制与社会, 2012:34/

2 郑维维.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业化建设初探[J].法制与社会, 2011, 13:203-204.

3.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制度探析 篇三

关键词: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完善路径

中图分类号:D916.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35-0130-02

一、现状分析

(一)法律脸谱的清晰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将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确定为人民警察的序列内,使司法警察成为法定的警种之一。《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又规定,各级人民检察院可以设立司法警察。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进入法律调整范围内。

为推动司法警察行政的科学化,最高人民检察院分别于1996年颁发了《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于2001年颁发《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执行职务规则》(试行),以规范性文件的形式,细化了《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关于司法警察的规定,通过明确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的性质、职权及履职方式、组织活动原则等内容,在人民检察院系统内,初步建立了司法警察制度,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的法律脸谱变得清晰化。

(二)法警职责法定化

司法警察在人民检察院系统内,承担着特殊的检察保障职责,在职权行使上更具有特殊性。从1979年至今的三十余年时间里,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布了一系列的规范司法警察执法行为的规范性法律文件;1996年8月14日公布实施的《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将司法警察的职权罗列为八项,并规定各项职权运行程序予以规范,首次以较高法律位阶的法律规范对司法警察职权进行界定,使司法警察的职权有法可依;2001年6月18日颁布的《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执行职务规则(试行)》,将司法警察的职责定位九项,并且将相应的职责在操作层面上进行细化规定,以规范新时期司法警察工作。

上述工作,推动了法警职责的法定化,并为其科学发展,奠定了法制基础。

(三)法警工作流程规范化

1.在司法警察执行职务的过程中,《执行警务令》的签发是前置条件,重大警务活动的《执行警务令》由分管检察长签发,司法警察在执行职务时,须出示警官证,司法警察须规范着装,佩戴警衔标准、臂章、警号。进而确保了司法警察的法律主体资格问题。

2.履行职责的程序细化,以便确保程序合法。严格规范执行司法警务的程序,《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执行职务规则(试行)》将司法警务的九项职责都进行细化,从操作层面上对各项职责的程序都进行详细的规定。

3.办案场所得到规范化建设。各级人民检察院先后划定警务办案区,各级人民检察院加强自侦案件办案场所的标准化建设,并将其作为一项考评指标,办案场所的标准化建设,使得司法警察规范执法水平大幅度提升。

(四)法警行政的专业化

1.省级检察院、分市级检察院及机构单列市的县级检察院的司法警察实行编队管理。有限警力“三统一”原则,即统一协调、统一使用、统一管理;实行严格的派警手续,法警工作中贯彻非经批准不得随意调动警力原则;实行科学调配警力,实行跨区域警务协作,整体联动。

2.在办案责任制方面。将司法警察与检察官、书记员分类管理,条线清晰,明确责任主体,实施责任追究制,保证办案安全;严格枪、械具管理制度,在枪、械具的安全管理上,严格领用、借还手续,安全保管、正确使用等机制。

3.在信息流通机制方面。健全了层级流动、请示汇报机制,以便在发生重大警务事件,做到上下联动,有效控制,以应对工作中的突发性危机现象。

4.确立严格的人员准入、警衔审批制度。在人员准入上,以考试方法录用司法警察;在准入上条件上,有的地方开始尝试以研究生、获得司法资格是准入的条件,改善队伍学历结构;在警衔审批上,确定省级法警部门负责具体的警衔评定、调整、审查工作职责。严格按照审批权限、时限、程序、条件逐级审核。

二、困境分析

(一)法制困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人民检察院的法警有可以配备公务用枪和必要时有使用枪支的权力。但如何行使该项权力,没有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相关规范性法律文件中,法警可以套用“执行人员”的概念,从另一个侧面反映出司法警察拥有间接的刑事执行权。

在行政法规中,仅《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就人民检察院系统的法警使用警械和武器的情况给予规定。而最高人民检察院所颁布的相关解释,仅在个别条文中规定了司法警察在维护检察工作秩序活动中的部分职能,却并没有明确司法警察的具体权能如何行使的现实问题。

然而问题在于,《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执行职务规则(试行)》,严格上说与立法精神是相悖的,它不是准用性规则,也不是司法解释。从法理上来讲,援用此规则进行执法,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18条的规定相背离的。

(二)角色模糊困境

《人民检察院组织法》规定,各级人民检察院根据需要,可以设司法警察。此规定,使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面临生存危机,长期陷入可有可无的“存废”之争。法警本身不仅具有维护检察秩序的工具性价值,更具有保护人权的理性价值,这是对法警的价值的认识深化问题。这不仅将影响司法警察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所处部门法的角色定位,还直接影响到法警的法律主体资格的确问题定,而这个问题只有交予立法中予以解决。

《条例》规定,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参与检察活动,作为“参与”,在司法警察工作中,如何科学地对法警的角色界定,如何与其他检察人员在职能上予以区分,相关规范性文件中都得不到明确答复,导致在法警在工作中,主动积极性缺乏,被动型特征明显,与检察员协调配合失调。司法警察扮演着“勤务队”角色,失去原有的价值意义。

(三)警察行政困境

在警力资源的配备上,司法警察队伍流动性差,整体年龄结构偏大,结构老化问题严重。8%与10%的警力比没有落实到位。既定警察服务年限与实践情况不相符的问题突出,如超龄现象普遍存在。

培训机制不健全,由于检察工作时间上的不特定性,使得司法警察的用警和训警之间存着冲突,正规化的司法警察的警务训练还无法做到制度化,法警训练工作得不到保证,导致司法警察技能提升受限。

警衔管理上,司法警察警衔管理过程中,还存在着法警警衔过低现象,法警的警衔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还有待于进一步落实,此为法警职业化进程的困境之一。

(四)警务保障困境

为提高司法警察装备配置和物质保障,近年来,最高人民检察院相继出台了多个规范性文件,这些规范性政策文件的背后,具有浓厚的自主性特征,鉴于体制局限,地方政府的参与度不够,警务保障困难重重。

目前,在法警的经费保障及装备配置上,主要做法通过本机关自身办公经费进行解决。政法机关财政实行分级保障制,随着司法成本的上升,政法机关经费不足已是普遍现象。加之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性,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如西部地区,法警的装备配置和物质保障落后,极大地影响法警的价值实现问题。

三、路径

(一)制定《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法》,完善人民检察机关司法警察的法律体系

1.由全国人大进行立法,制定一部《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法》,以规范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的行为。该法是调整法警工作的基本法,从法律层面明确法警的职责、组织和获得原则等内容。

2.通过修改或增加相关法律规定,厘清法警职权内涵。通过制定法的方式,赋予法警的行政警告权、罚款权和行政拘留权等处罚权等,并增强这些应适用性。

3.适时清理有关司法警察的司法解释,以《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法》为基础,制度进一步的配套规则,将司法警察的职责进一步细化,使其具有可操作性。

(二)完善相关司法警察行政制度

1.在司法警察的招录和选任中,在纳入退役军人、人民警察学员时,科学搭配各自比例配置问题,以便提升司法警察的专业技能,推动法警队伍建设的知识化、规范化、专业化。

2.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的意见》要旨,考虑从律师队伍中遴选司法警察,推进司法警察的职业化进程。

3.鉴于司法警工作的专业性、特殊性,在司法警察管理上,按照年龄层次、能力素质进行科学合理的梯次配备,实现定岗定员,加强分类管理。

(三)建立司法警察的保障机制

1.增加司法警察应享受的岗位津贴、警衔津贴、伤亡保险津贴、抚恤金和特殊专项补贴等,缩不同警种之间、东部地区与中西部地区之间的司法警察的收入差距,提高司法警察的职业荣誉感和认同感。

2.在人民检察院内设立法警专项经费,保证法警的训练、装备等经费的落实,装备设施的科技化、现代化。在法警装备采购的配备上,建立统一的法警装备采购配备体系。

(四)制定法警发展规划

在检察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要将司法警察纳入其中,明确法警的法律地位、作用、职责,从长期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在司法警务人才的引进、培养、使用上进行制度性规划,如建立法警专家人才库,如警务尖端人才培养计划等,以使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的发展能够有序、有目的的发展。

参考文献:

[1]李斌.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体制改革[N].检察日报,2010-02-

22.

[2]孙玉仁.司法警察业务教程[M].南宁:广西人民出版社,2006.

[3]吕绍忠,孙强,文玉花.中外警察法治若干问题比较——和谐警务视域中的执法规范化建设[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9.

[4]许韬,张俊霞,余湘青,李亮.中外警察法比较研究[M].北京:中国检察出版社,2009.

[5]安政.中国警察制度研究[M].北京:中国检察出版社,2009.

4.司法警察概论 篇四

姓名:翁序泽

学号:201313113

区队:法警131 1.司法警察的外部性素质包括司法警察的警容、仪表、和性格三方面。

(对)

2.司法警察的内在性素质包括司法警察职业的思想素质、知识素质、能力素质三个方面。(错)

3.物质文化素质是司法警察有效发挥其他素质优越,能够胜任本职工作的重要基础。(错)4.司法警察效能素质是司法警察职业素质社会化的终极反应,是社会评价司法警察职业的公众标准。(对)

5.提高司法警察业务素质的重要途径有司法警察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对)

6.司法警察的法纪要求体现为内在素质、外塑形象。(对)7.公安部首次颁布《人民警察使用武器和警械的规定》是在1990年 8.帮助公民解决纠纷不是司法警察的重要义务和职责。(错)9.司法警察执法监督种类按监督对象不同可分为对司法警察机关的监督和对司法警察人员的监督。(对)

10.行政监察监督,是国家监察机关对国家行政机关和工作人员是否有行政违法行为,须承担何种行政责任进行监督、检查并作出处理的活动。(对)11.各级司法警察部门应按不低于本院在编人员10%是比例配备警力 12.司法警察实行编行管理、双重领导。

13.司法警察的吸收录用必须坚持下例基本条件、政治条件、文化条件、身体条件和年龄条件。

14.司法警察人员的年龄是18岁至35岁。

15.司法警察录用的基本原则、公开原则、竞争原则、择优原则、德才兼备原则。

16.司法警察录用的程序是发布招考公告、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格检查、审批、培训和试用。

17.警衔等级

此种类型警衔。共设总警监、警监、警督、警司和警员5等。

18.属于评定授予警衔范围内的人员,但是职务未定的,等确定职务后评授警衔

19.评定授予警衔的标准 科员职务人员,德才表现较好 参加工作满30年的,可授予三级警督。

20.司法警察警衔晋升主要有以下几种 按期晋升、提前晋升、选升晋职、晋升延期、晋升警司。警员提前晋升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批准。21.如果说警服是警察的符号,那么警察就是政治的重要符号之一。22.警察的双重职能有警察的政治镇压职能和警察的社会管理职能。23.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三机关实行分工负责、互相制约、互相配合的原则。

24.我国警察组织实行的是“层级---职能制”组织体制。

25.我国公安机关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领导体制。

5.司法警察工作总结 篇五

2014年在院党组的领导关心下,我始终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法院工作的大局,把服务审判作为司法警察工作的中心任务,严肃执法,热情服务,扎扎实实的做好我的本职工作,较好地发挥了司法警察的职能作用,为保障审判工作顺利进行,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总结如下: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技能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在这一年中,我努力提高思想觉悟,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念。不管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都始终以一名政法干警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以一名合格的人民警察的标准来履行职责、完成任务。在这一年中,我能认真学习,虚心向老领导请教,平时工作中、业余时间总是抓紧一切可以利用的时间学习业务知识,全面学习了业务相关的法律知识,提高了履行职责应具备的素质。

二、2014年主要工作:

2014,我紧紧围绕院党组的中心工作,以“公正司法树形象”活动为载体,积极为审判工作服务,配合各部门努力完成全院各项工作任务和院领导交办的事项。

1、严格按照各项要求完成了配合审判业务,值庭、押解、看管都没有出现大的失误;

2、较好的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学习训练计划目标;

3、完成法院值班工作,没有出现大的失误和事故;

4、完成了送达、协助执行、传唤等其他配合审判业务工作;

5、完成了院领导、警队交办的其它任务。

三、做好值班工作,随时处置突发事件。我的工作担负着法院机关的警卫和安全工作,并且在值班中,有的当事人上访缠诉,有的当事人无理取闹,我都能做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有效地保证了人民法院良好的工作环境,保证了审判工作秩序正常有序进行。

四、存在不足:

1、学习不够,有时还存在懒惰的情形;

2、值班工作还不到位,效用发挥不充分。

五、2015年工作打算:

1、思想上:努力克服存在的不足和差距,以执法行为规范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为指导,努力提高思想觉悟,树立服务的观念。扎扎实实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2、工作上:继续深入开展相关法律知识学习和技能业务训练。为更好履行法警职责打下更为坚实的基础。

篇二:司法警察工作总结

在院党组的领导关心下,始终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法院工作的大局,把服务审判作为司法警察工作的中心任务,严肃执法,热情服务,扎扎实实的做好本职工作,较好地发挥了司法警察的职能作用,为保障审判工作顺利进行,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旗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工作总结如下:

一、得到领导的高度重视

在法警正规化建设工作中,我院党组始终给予了高度重视和切切实实的关心、支持,始终把法警队伍正规化建设置于法院全局工作和整体改革的大局之中进行统筹规划,并提出要做到认识、措施和投入的“三到位”,使法警队伍正规化建设更好服务于全院审判工作。为此,在院里经费极其紧张的情况下,多方筹措资金,为法警队专门配备了213型指挥车一辆和训练专用面包车一辆、电脑一台。在原有装备的基础上,今年又新购置了对讲机2部,头盔12顶,腰带10条,手铐10付,警棍2根,胶皮棍10根,捆绑训练绳10条及各种袖标20个,靶场红旗20面,靶牌标志近20个。为法警队正规化建设打下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二、加强了教育管理工作

一年来,我队坚持“政治建警,从严治警”的方针,严格管理、严格要求,加强纪律建设,不让违法违纪现象在我队出现。首先加强教育学习,全年大队组织政治学习24次,业务学习30次,党风廉政教育8次。在政治学习上,认真开展十六(请登陆政法秘书网)大主题教育,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教育内容,认真学习胡锦涛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理论研讨会上的讲话和肖扬院长讲话精神,通过学习教育,提高法警的政治素质。在廉政教育上,结合开展“司法警察职务行为检查”活动,认真落实法警“六条禁令”,以及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八小时外的行为规范。通过党风廉政教育,不断增强法警服务意识、群众意识、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其次严格管理。大队从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入手,按照院岗位责任制的考核内容对大队出勤、纪律情况,做到月有检查,季有讲评,通过队务会、民主生活会、作风纪律整顿等形式,增强法警的组织纪律观念,全年大队没有发生违法违纪问题。

三、建立健全了各项制度

(一)科学管理,制度治警,做到“四到位”法警大队自年初以来,一直致力于建设一直正规化的战斗队伍。法警大队在院党组的领导下,坚持科学的发展观,以制度治警,先后制定了《莫旗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操行评分办法》、《莫旗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教育训练制度》、《莫旗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内务制度》、《莫旗人民法院调警制度》、《法警工 作流程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狠抓学习和贯彻落实,坚持用制度治警,做到管理、责任、落实、警力“四到位”。二)尽职尽责,恪尽职守,做到“四严”。法警的日常工作中,最主要的工作任务是押解、看守人犯,值勤、值庭,这些工作单调乏味且繁重劳累,但又是一项责任心强和警惕性高的工作,大队要求严格遵守“四严”:提押被告人突出一个“手续严”、押解途中突出一个“监视严”、维护法庭安全突出一个“值庭严”、羁押候审突出一个“看守严”。为杜绝意外情况,确保押解安全,除制定处置突发事件的预案外,每次押解均由一名队长带队,出发前认真核查被押解人犯的基本情况,做到心中有数;法警大队始终坚持“一犯二管”制度,为避免一次押解人犯过多,大队领导与刑庭协调,合理安排开庭时间,保证警力充足。如遇一案多人,法警队宁愿多提押几次,也不能使押解警力减少。一年来,我队没有发生过一起人犯脱逃等各类事故。

(三)刻苦训练,增强体能,做到“四落实”。根据《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训练大纲》和《教育训练计划》等要求,法警队干警们每天完成开庭任务以后,都要进行常规擒敌术或体能等项目的训练。每周安排一天重点进行队列、警械具使用等共同科目的训练。每次训练做到有讲评、有记录,确保了全年训练计划的内容、时间、人数、效果的“四落实”。提出了“四要”方针:即向训练要警力,向训练要效率,向训练要质量,向训练要战斗力。从六月下旬开始,全体司法警察在武警中队开始封闭式准军事化训练,不但保证了时间上的要求,而且更加注重的是实际效果,做到了高标准、严要求、齐努力,全队干警主动放弃双休日,进行刻苦 训练,为了增强干警的体能,每天早晨5:30出早操,练习长跑。在射击训练场上,为了练腕力,据枪挂砖,每星期实弹射击两次,今年训练共消耗子弹4000余发。“流血流汗不流泪、掉皮掉肉不掉队”成了干警们训练场上的口号,“比、学、赶、帮、超”的业务训练蔚然成风。“功夫不负有心人,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在今年射击科目考核中,全体法警射击成绩都在40环以上,平均成绩45环以上。在捆绑科目上,虽然我们大队是强项,但全体司法警察不以强项自居,每天还一遍又一遍的坚持练,在时间上力争做到最快。通过不懈的努力,使全体干警在政治、体能、单兵技能和战术等综合素质方面得到全面提高,倾力锤炼了一支群众信赖、作风优良、技能过硬的法警队伍,进一步提高了我院司法警察队伍保障审判工作,依法履行职能的能力。

四、强化了档案管理工作

我院司法警察大队根据工作安排,要求在今年内将档案管理工作列为法警队建设的重中之重,决心在档案管理工作上迈入全市司法警察大队的前列。为完成此项工作计划,自年初开始,大队就设专人负责档管理工作,主要是对档案进行归口管理,做到分门别类、登记造册、统分划一、一目了然。为了学习兄弟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先进档案管理经验,吴院长亲自带队前往扎兰屯法院学习取经,并邀请旗档案局专业人员到法警队进行档案管理业务现场指导,以期全面提高法警队档案管理水平,决定采取具体措施完成档案管理升级工作,要求明确责 任,落实到人,并在管理上严格按照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执行。

篇三:司法警察工作总结

在 2010 年工作中。在队领导的正确领导下,我认真履行 职责,努力实现履职承诺,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为法 院工作尽到了应尽的责任。工作踏实认真思想稳定,能主动 克服困难,虚心求教,努力学习业务知识。较好地完成了本 职工作和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全面履 行司法警察各项职责,坚决完成队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现总结如下:

一、2010 年主要工作: 2010 ,一年来,能积极参加院里组织开展的各种学习教育活动,坚持用先进的理论武装自己,指导实践,推进 工作。尤其是在学践活动中,记笔记、写心得、通过学习教 育,思想觉悟得到了提高。同时,能坚持业务学习,不断提 高业务素质。业务学习中,能结合本职工作,注意理论联系 实际,从指导工作开展的需要,进行业务知识的学习和思考。

二、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技能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素质 和业务素质在这一年中,我努力提高思想觉悟,树立全心全意为人 民服务的观念。不管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都严格要求自 己,以一名合格的人民警察的标准来履行职责、完成任务。在这一年中,我能认真学习,虚心向老同志请教,平时工作 中、业余时间总是抓紧一切可以利用的时间学习业务知识,全面学习了业务相关的法律知识,提高了履行职责应具备的 素质。

三、做好提押值庭 值班工作,随时处置突发事件。法警大队担负着法院机关的警卫和安全工作,提押刑事 被告人和值庭执行工作。还担负着每天 24 小时繁重的值班 任务,并且在值班中,有的当事人上访缠诉,有的当事人无理 取闹,警队领导和同志们都能做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有效 地保证了人民法院良好的工作环境,保证了审判工作秩序正 常有序进行。

四、存在不足: 回顾一年来的思想工作情况,自己还存在着一些问题 和不足。

1、学习不够,有时还存在懒惰的情形学习不够深 入,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工作需 要;

2、接触法警工作还不够,执行任务的经验尚不丰富。工作标准不高,敷衍了事现象时有发生;

3、值班工作还不到位,开拓创新精神不够强,工作中缺乏新意,没有亮点。这些问题和不足,我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要努力加以克 服,以便更好地完成队领导交给的各项任务。

五、2011 年工作计划

(一)思想上:努力克服存在的不足和差距,以执法行 为规范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为指导,努力提高思想觉 悟,树立服务的观念。扎扎实实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二)工作上:继续深入开展相关法律知识学习和技能 业务训练。为更好履行法警职责打下更为坚实的基础。

1、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思想觉悟。

2、进一步精通本职工作业务,努力增强本职业务素质。

3、进一步树立开拓创新意识,大胆探索创新工作亮点。

4、进一步筑牢思想道德防线,时刻做到保持清正廉篇四:司法警察工作总结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法警支队紧紧围绕院党组的中心工作,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法警支队紧紧围绕院党组的中心工作,以“公正与效率”为主题,以“公正司法 树形象”活动为载体,积极为审判工作服务,配合各部门努力完成全院各项工作 任务和院领导交办的事项。

(一)认真履行职责,积极为刑事审判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司法警察八项职责中的押解、看管、值庭、执行死刑工作,都是为刑事审判 工作服务的。为了更有效地保障刑事审判工作顺利进行,支队领导周密部署,妥 善安排,遇到重大庭审活动,积极向院党组及主管院长汇报,亲自带队押解、值 庭,做到善始善终,确保万无一失。一年来,共值庭 1120 多场次,押解、看管 被告 1930 多人次,组织执行死刑 3 批 8 场次,枪决死刑犯 42 人。其中在重大庭 审活动中,支队领导总是提前了解案情,制订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并且有针对性 地采取有效措施;在 9 月 15 日庭审结束后发生的一起出租车追囚车事件,由于 处置及时得当,没有造成不良后果。该事件曾在报刊、电台、网络等媒体上报道 过,收到良好的法制教育效果。

(二)坚持“公正与效率”主题,积极配合民商事审判。一年来,共完成协助执行搜查 109 次,拘留 76 人,拘传 112 人,协助查封、扣押、冻结、划拨财产一批,标的近4000 多万元,保障民(请登陆政法秘书网)商事审判工作的开展,协助进行诉前、诉中财产保全,有力地保护了当事人的合 法权益。

(三)积极参与执行工作,在解决“执行难”中作贡献。支队领导一直十分重视执行工作,在执行局申请用警时做到随叫随到、随时 出警,在装备、人员方面给予足够的支持,并且制定周密的措施。一年来,共参 与民事强制执行 1040 多次,出警 260 余人次。执行法警冒酷暑战严寒,多次前 往广东、上海等地为市城市信用社扣划现金及财产一批。另外,在协助执行局执 行上官小区房屋一案中,适逢全市法警集中训练,在院党组的统一布置下,一次 出警六十余人,使该案得以顺利执结;在执行义寺山金矿一案中,法警支队不厌 其烦,多次出警,共动用警力 80 余人次,终于执结了这起“骨头”案件,有力 地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四)做好值班工作,随时处置突发事件。法警支队担负着法院机关的警卫和安全工作,担负着每天 24 小时繁重的值班任务,并且在值班中,有的当事人上访缠诉,有的当事人无理取闹,支队领导 和同志们都能做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在对长期纠缠、谩骂、侮辱、诽谤法 官,阻拦法院办公车辆出入的孙兰英等说服教育无效后,对其实施了司法拘留。有效地保证了人民法院良好的工作环境,保证了审判工作秩序正常有序进行。

(五)自觉服从党组领导,圆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在今年的“双争”、“双创”精神文明建设中,法警支队服从领导安排,积 极参加路段值勤,义务植树,综合治理中节日巡逻,圆满完成各种勤务工作。按 照院党组的决定,抽调 9 名法警到各庭、处、室帮助工作,时间最长的达三个月。其中政治部一名、办公室二名、民一庭一名、刑一庭二名、驾驶员一名,另外还 有两名法警到市城市信用社办理专案,被抽调人员在所在的部门勤奋工作,尽职 尽责,受到所在部门的好评。

(六)加强业务技能训练,完成最高人民法院的四项规定。加强训练是提高法警队伍战斗力的主要手段,是保障审判工作顺利进行的需 要。支队十分重视法警的技能训练,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时间加强法警的训练。训练分为平时训练和集中培训两个环节。平时训练主要以押解、看管的动作及情 况处置、擒敌拳、射击、处置突发事件模拟演练为主。坚持每月不少于 2 天,并 保持 80 以上的参训率,支队领导带头参加训练,激发了大家的训练热情,形成 了良好的训练氛围。根据实际情况,支队在党组的大力支持下,于 5 月 9 日—27 日集中 20 天时间,对全市法警进行了集中培训,重点对法警业务技能进行了强 化,提高了法警的业务技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受到了市委有关领导的高度赞 扬。强有力的训练工作,提高了全体法警的技能,锻造了一支作风顽强,能打硬 仗的法警队伍,为保障 审判和执行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特别是为了迎接最高 院的分组考核,从支队领导到每一个法警都高度重视,积极投入到训练中去,克 服天气炎热等不利因素,一丝不苟,刻苦训练,苦练基本技能,在接受省高院的 检查验收中,取得了优异的成绩。

(七)强化素质教育,在争先创优中做贡献。支队一直十分重视素质教育,支队领导带头学习,不断提高全面素质,支队 坚持每周一上午例会,每周半天的政治理论学习,共撰写学习体会、心得等三百余 篇,有效地提高了支队的整体政治素质。今年是我院再创省级文明单位关键的一 年,支队除了组织全体法警搞好理论学习外,还刊出“法警之窗”宣传板报 12 期,并且制作了法警工作板报,向社会宣传了法警的工作、学习、生活,展示了 法警的良好形象,有效地提高了法警的良好素质,有力地促进了我院省级文明单 位的创建工作。

(八)狠抓队伍思想建设,不断提高法警素质。支队十分重视法警的思想教育和业务学习工作,鼓励法警参加学历学习,帮 助制定学习计划,在法警面授、考试时提供时间,鼓励法警求学上进。在支队领 导的大力支持下,全队 26 名法警有 7 人取得了法律本科文凭,其余正在参加法 律本科学习,学习型警队已经形成,队伍素质明显提高。在“春蕾计划”中,支 队资助 5 名贫困女童,使她们完成学业。在今年的宣传报道工作中,由于领导重 视,措施得力,全年共在各级新闻媒体上发表作品 1211 篇,其中国家级 120 篇,省级 290 篇,市级 801 篇,信息简报 60 篇,被省院工作信息采用 12 篇,并刊出 了 16 期“法警之窗”板报,有力地促使了法警支队各项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篇五:司法警察工作总结

2009 ,法警支队在“三个代表”和十七大精神的指引下,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和省院 法警总队的指导下,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这个司法主题,积极开展“公正司法树形象” 活动,坚持 “从严治警,保障审判” 全面贯彻落实郑院长在全市法院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结合本部门的工作实际,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全面履行司法警察各项职责,坚决完成院长交 办的事项,圆满完成了工作任务。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09 ,法警支队紧紧围绕院党组的中心工作,以“公正与效率”为主题,以“公 正司法树形象”活动为载体,积极为审判工作服务,配合各部门努力完成全院各项工作任务 和院领导交办的事项。

(一)认真履行职责,积极为刑事审判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司法警察八项职责中的押解、看管、值庭、执行死刑工作,都是为刑事审判工作服务的。为了更有效地保障刑事 审判工作顺利进行,支队领导周密部署,妥善安排,遇到重大庭审活 动,积极向院党组及主管院长汇报,亲自带队押解、值庭,做到善始善终,确保万无一失。一年来,共值庭 1120 多场次,押解、看管被告 1930 多人次,组织执行死刑 3 批 8 场次,枪 决死刑犯 42 人。其中在重大庭审活动中,支队领导总是提前了解案情,制订突发事件处置 预案;并且有针对性地采取有效措施;在 9 月 15 日庭审结束后发生的一起出租车追囚车事 件,由于处置及时得当,没有造成不良后果。该事件曾在报刊、电台、网络等媒体上报道过,收到良好的法制教育效果。

(二)坚持“公正与效率”主题,积极配合民商事审判。一年来,共完成协助执行搜查 109 次,拘留 76 人,拘传 112 人,协助查封、扣押、冻 结、划拨财产一批,标的近4000 多万元,保障民(请登陆政法秘书网)商事审判工作的开展,协助进行诉前、诉中财产保全,有力地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积极参与执行工作,在解决“执行难”中作贡献。支队领导一直十分重视执行工作,在执行局申请用警时做到随叫随到、随时出警,在装 备、人员方面给予足够的支持,并且制定周密的措施。一年来,共参与民事强制执行 1040 多次,出警 260 余人次。执行法警冒酷暑战严寒,多次前往广东、上海等地为市城市信用社 扣划现金及财产一批。另外,在协助执行局执行上官小区房屋一案中,适逢全市法警集中训 练,在院党组的统一布置下,一次出警六十余人,使该案得以顺利执结;在执行义寺山金矿 一案中,法警支队不厌其烦,多次出警,共动用警力 80 余人次,终于执结了这起“骨头” 案件,有力地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四)做好值班工作,随时处置突发事件。法警支队担负着法院机关的警卫和安全工作,担负着每天 24 小时繁重的值班任务,并且在值班中,有的当事人上访缠诉,有的当事人无理取闹,支队领导和同志们都能做耐心细 致的说服教育工作。在对长期纠缠、谩骂、侮辱、诽谤法官,阻拦法院办公车辆出入的孙兰 英等说服教育无效后,对其实施了司法拘留。有效地保证了人民法院良好的工作环境,保证 了审判工作秩序正常有序进行。

(五)自觉服从党组领导,圆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在今年的“双争”“双创”精神文明建设中,法警支队服从领导安排,积极参加路段值、勤,义务植树,综合治理中节日巡逻,圆满完成各种勤务工作。按照院党组的决定,抽调 9 名法警到各庭、处、室帮助工作,时间最长的达三个月。其中政治部一名、办公室二名、民 一庭一名、刑一庭二名、驾驶员一名,另外还有两名法警到市城市信用社办理专案,被抽调 人员在所在的部门勤奋工作,尽职尽责,受到所在部门的好评。

(六)加强业务技能训练,完成最高人民法院的四项规定。加强训练是提高法警队伍战斗力的主要手段,是保障审判工作顺利进行的需要。支队十 分重视法警的技能训练,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时间加强法警的训练。训练分为平时训练和集 中培训两个环节。平时训练主要以押解、看管的动作及情况处置、擒敌拳、射击、处置突发 事件模拟演练为主。坚持每月不少于 2 天,并保持 80 以上的参训率,支队领导带头参加训 练,激发了大家的训练热情,形成了良好的训练氛围。根据实际情况,支队在党组的大力支 持下,于 5 月 9 日—27 日集中 20 天时间,对全市法警进行了集中培训,重点对法警业务技 能进行了强化,提高了法警的业务技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受到了市委有关领导的高度赞 扬。强有力的训练工作,提高了全体法警的技能,锻造了一支作风顽强,能打硬仗的法警队 伍,为保障审判和执行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特别是为了迎接最高院的分组考核,从支队 领导到每一个法警都高度重视,积极投入到训练中去,克服天气炎热等不利因素,一丝不苟,刻苦训练,苦练基本技能,在接受省高院的检查验收 中,取得了优异的成绩。

(七)强化素质教育,在争先创优中做贡献。支队一直十分重视素质教育,支队领导带头学习,不断提高全面素质,支队坚持每周一 上午例会,每周半天的政治理论学习,共撰写学习体会、心得等三百余篇,有效地提高了支队 的整体政治素质。今年是我院再创省级文明单位关键的一年,支队除了组织全体法警搞好理 论学习外,还刊出“法警之窗”宣传板报 12 期,并且制作了法警工作板报,向社会宣传了 法警的工作、学习、生活,展示了法警的良好形象,有效地提高了法警的良好素质,有力地 促进了我院省级文明单位的创建工作。

(八)狠抓队伍思想建设,不断提高法警素质。支队十分重视法警的思想教育和业务学习工作,鼓励法警参加学历学习,帮助制定学习计划,在法警面授、考试时提供时间,鼓励法警求学上进。在支队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全队 26 名法警有 7 人取得了法律本科文凭,其余正在参加法律本科学习,学习型警队已经形成,队伍素质明显提高。在“春蕾计划”中,支队资助 5 名贫困女童,使她们完成学业。在 今年 的宣传报道工作中,由于领导重视,措施得力,全年共在各级新闻媒体上发表作品 1211 篇,其中国家级 120 篇,省级 290 篇,市级 801 篇,信息简报 60 篇,被省院工作信息采用 12 篇,并刊出了 16 期“法警之窗”板报,有力地促使了法警支队各项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二、主要作法 1.强化政治思想教育,确保队伍素质过硬。司法警察的性质和任务决定了这支队伍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在思想上和行动上必须 与院党组保持高度一致,法警支队始终把政治理论学习当作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组织干警积 极参加院机关党委组织的每月 2 次的集中学习教育。除此之外,支队还坚持每周一上午的例 会学习制度,并要求干警写出学习体会,全年干警共写心得体会六百余篇,人均二十二篇。经过学习,全队干警更加明确了职责,强化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念,坚定了“司法为民”的理念,树立了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全体干警自觉遵守工作纪律,爱岗敬 业,无私奉献,增强了法警支队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认真落实《条例》和上级有关精神,强化服务意识和中心意识。支队领导多次组织全体干警认真学习《司法警察暂行条例》,学习最高法院有关押解、值庭规则,进一步规范警务活动。并且认真学习了全省第四次法警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 “五条禁令”,支队从不同方面强调了对法警工作的管理,加强队伍建设,内强素质,外树 形象,强化服务意识,强力保障审判,建一支高素质的司法警察队伍,保证警务工作顺利开 展,确保审判工作顺利进行。

(三)精心组织,严密布置,确保重大警务活动安全无事故。支队领导在有重大警务活动时,主动向主管院长汇报,妥善安排,周密部署,制订详细 的防范措施。在重大庭审活动中,支队领导亲自现场指挥,采取包干到人,分组管理,设置 警戒组、押解组、值庭组、机动组等,确保万无一失,有力地保证了审判工作顺利进行。

(四)领导重视,班子团结,坚持准军事化管理标准,严格落实各项制度,培养队伍过 硬作风。院党组十分重视法警工作,主管院长经常召集支队领导研究如何搞好法警工作,遇有重 大警务活动亲自现场指挥,确保警务工作顺利完成。院党组还在经费上给支队以大力支持,今年从比较紧张的经费中拨出专款,让全支队法警进行集中训练,提高队伍素质,从而更有 力地保证了审判工作顺利进行。支队领导严格落实各项制度,坚持准军事化管理标准,培养 队伍过硬作风。每天上班法警支队干警总是第一个赶到办公室,确保法警在位率,做到随时 出警,应对突发事件的发生。

(五)适时搞好训练,努力提高法警业务技能。支队领导采取请离退休老干部讲课,适时搞些集中训练,在大型活动中现场指导等形式,提高法警业务技能,平时采取以会代课,举行业务讨论等方式,努力提高法警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技能。

(六)利用各种机会,采取多种形式,努力营造团结活泼、积极向上的队风。在 “公正司法树形象” 教育活动中,支队多次召开会议,组织干警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高司法为民意识。积极倡导学历教育,树立良好学习风气,适时请老干部讲课,举行各 种 有益的文体活动,走出去和兄弟单位举行比赛,展示法警风采,树立法警形象,鼓舞士气,振奋精神,努力营造团结活泼、积极向上的良好作风。

三、存在的问题 一年来,法警支队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获得了一些荣誉,积累了一些经验,但与上级 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特别是与新形势发展的要求还有很多不适应的地方,具体表现有:

(一)个别法警文化素质和业务技能不强,处理突发事件经验不足,整体素质有待进一 步提高。

(二)硬件建设与省院要求仍有一定差距,如固定刑场建设、实行注射执行死刑差距较 大。

(三)对基层法警大队工作的指导、检查不够,在警不在岗的现象仍然存在。

四、明年的打算 新的一年中,我们将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省法警总队的指导下,更加努力地开展 工作,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确保审判工作顺利进行,具体做好以上几方面工作:

(一)深化十七大精神,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效果,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

(二)严格管理,加强队伍建设,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司法警察队 伍。

6.如何树立司法警察良好形象 篇六

司法警察是人民警察队伍中一个重要的、独立的警种,是人民法院直接领导和管理的一支准军事化的司法力量。司法警察肩负着人民法院中的刑事押解、值庭、看管、送达、执行死刑等多种职能,并参与对判决、裁定财产的查封、扣押、拘传、拘留等民事强制措施的实施,对打击刑事犯罪、保证人民法院依法审判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司法警察形象是指能够引起人的思想或情感活动的具体形状或姿态。在人民群众的眼里,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是正义与公正的化身,而人民法院的法警身肩人民警察和法院工作人员双重角色,其形象在外部所表现出来的能够引起人们的思想或情感活动的一切言行都倍受人民群众的关注,这些形象构成了司法警察的公正形象。因此,树立良好的司法警察形象,同样也是树立法院司法公正形象。它是法院审判机关教育管理水平、执法水平和服务水平的综合反映;是司法警察价值观念、职业素质、道德修养、廉政意识、服务作风、办事效率、警容风纪的综合反映。

形象的大致通过六个方面来表现:

警容:警容是展现在社会公众面前的第一印象。它是司法警察在值勤中仪表美的集中反映。是体现了法警的仪表着装、言谈举止、精神风貌的综合反映。警容严整,着装规范,举止端庄,语言文明,精神饱满,是树立司法警察良好警容仪态形象的基本要求。

公正执法:它是执法意识、执法方式、执法质量、执法水平、执法艺术的综合反映。其执法水平的高低,执法态度的好坏,都将直接影响司法警察在公众心目中的地位,影响着法院的形象。

思想品德:良好的司法警察形象,是高尚思想外化的重要体现。司法警察要有高尚的敬业精神、强烈的履行职责意识、优秀的职业品德、扎实的专业知识。要学会调整自已的心态,面对现实,排除心理障碍,正确地认识自已,评价自已,以降低不切实际的自我期望值。

廉洁自律:为了维护司法公正,司法警察应当像法官一样清正廉洁,在行使职务活动中必须正确运用手中的权力,自觉抵制来自各方面的干扰和腐蚀,做到政治坚定、作风严谨、刚正不阿、两袖清风、一尘不染。

服务意识:它是法警服务品质、服务水平、服务效率、服务作风的综合反映。坚持廉洁、务实、高效、便民、利民的原则,做到礼貌待人、规范服务、优质服务是良好的服务形象的基本要求。

社会效益:即公众形象,是法警的警容仪表、公正执法、思想品德、廉洁自律、服务意识作用的。

如何塑造良好的形象,司法警察应用新的形象和姿态迎接挑战,在服务中树立形象,在创新中求得发展,努力提高警务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应从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

一、政治建警 提高队伍整体素质。法警工作是为审判工作服务的。随着人民法院审判工作改革的不断深化,对司法警察的素质要求越来越高。建设一支政治合格、作风顽强、纪律严明、技能过硬、装备精良的高素质法警队伍,是今后一个时期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工作努力奋斗的目标。要坚持政治建警,就是要把提高司法警察队伍的政治素质放在首位。要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人生观,价值观、增强专政意识、服务意识、大局意识、文明执法和廉政勤政意识,忠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坚决抵制各种腐朽思想,要做到政治合格。其次要切实抓好业务技能培训,进行规范化的教育培训,拓宽知识面,夯实文化功底,在学习和训练中提高司法警察的综合素质。

二、规范管理 发挥职能作用。要靠制度规范、约束、制约,进一步建章立制,规范管理。作为一支队伍必须坚持严格管理,规范管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适应时代要求和审判工作特点的各项规章制度。首先要狠抓制度的落实,以制度管人,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有章必循。特别是要加强值庭、押解、看管、安全检查规则的落实,把握好警务保障中各环节的衔接,用合理、科学、有效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好司法警察的职务行为,切实提高文明执法的水平和工作效率。其次要严格贯彻《五条禁令》和《六条禁令》等要求,严肃查处各种违禁行为。三要建立考核机制,强化动态管理,明确岗位职责,制定具体的奖励考核方法,实行有效的奖惩制度,从而激发干警的工作热情。

三、提高素质 树立良好形象。职业道德形象是司法警察形象的一个重要方面。提高职业道德素质,改进工作作风,牢固树立司法警察的良好职业形象,对于维护司法权威,提高司法的社会公信力,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在警务工作中必须做到警容严整,举止规范,这是形象之表;业务熟练,技能过硬,这是形象之基;文明服务,优质高效,这是形象之本;思想过硬,品德高尚,这是形象之魂;严肃执法,公正公平,这是形象之威。只有坚持内外兼修,才能全面提高综合素质,真正做到内强素质,外展风采。

四、意识强化 坚持服务宗旨。作为人民法院的一支准军事性质的司法力量,其基本职能就是服务审判工作,保障人民法院正常的工作秩序。因此,必须树立服务审判作为指导思想来抓,把服务审判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司法为民的根本宗旨,拓展服务领域,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严肃执法,热情服务,树立警务工作无小事的意识,克服消极被动、无所作为的思想,以主人翁的姿态,以崭新的思维方式,主动做好各项警务保障工作。其次要建立同各业务部门的工作联系制度,主动协调好各种关系,积极配合业务庭工作,为审判工作提供优质服务和便利条件。三要转变警务工作作风,提高文明执法能力,坚决杜绝态度粗暴,冷、硬、横、推等不良作风现象,使人民群众反感。

五、与时俱进 推动工作创新。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工作正适应新时期新任务工作的需要,循序渐进地开展了各项改革,要坚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就要以改革的思想、创新的理念来指导新的实践。工作作风上求真务实,精神状态上昂扬奋进,职业态度上敬业奉献,行为准则上严谨规范的良好氛围,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工作水平。

7.司法警察先进 篇七

在当前社会转型发展和司法行政系统改革的背景下, 社会和行业司法警察的职业要求发生了明显改变。司法警察职业教育作为提升司法警察职业能力和塑造职业道德的重要方式, 其成效如何, 直接关系到司法警察培养的质量。司法警察院校作为司法警察职业教育的主体, 应该对司法警察院校学生的职业价值观进行积极的研究和探索, 培养出符合社会和行业需求的司法警察。

二、研究方法

(一) 研究工具

本研究采用自编的司法警察院校学生职业价值观问卷, 共34个条目, 分十个维度:轻松稳定、兴趣和性格、规范道德、薪酬声望、福利待遇、职业前景、家庭稳定、地位追求、成就实现、社会促进。

(二) 样本

采用分层抽样法在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在校学生中进行问卷调查, 共184名。其中, 男性149名, 占80.98%;女性35名, 占19.02%。

(三) 程序

本次调查严格遵循知情同意原则, 由调查员将研究的基本信息介绍给被调查者, 被调查者自愿同意参与此次调查研究。本次研究数据采用SPSS16.0软件进行统计分析处理。

三、结果分析

(一) 条目分析

条目“工作能磨练我的个人能力”的均数值最高, (M=4.30±0.78) , 这说明司法警察院校的学生有较强的成就实现意愿, 希望自己在将来的工作中能使自己的能力和素质提高。条目“工作和家庭不冲突“和条目“单位的上司和同事很好相处”得分很近, 分别为4.24±0.83和4.24±0.88, 说明司法警察院校学生通过在校学习和监狱实习, 了解了监狱工作的特殊性和工作环境的艰苦, 所以希望在特殊的工作环境中, 能有良好的人际关系, 同时也希望工作稳定, 不会影响到家庭。条目“初始的职位较高”的均数分值最低 (M=2.63±0.93) , 通过和学生的交谈, 学生认为刚工作的公务员不可能有较高的职位, 所以不看重自己初始职位的高低, 但同时也表示会通过自身努力, 来获取职位的提升。

(二) 维度分析

1.司法警察院校学生对将来的职业期望值很高。调查结果显示, “职业前景”和“兴趣和性格”这两个维度的得分很高, 分别为4.21±0.661和3.72±0.751, 这表明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的学生有着理想的职业目标和强烈的成就动机, 他们希望通过职业表现来实现自己人生价值, 期望自己在将来的职业生涯中能获得价值的充分实现。2.司法警察院校学生对家庭稳定的强烈渴求。维度“家庭稳定”的均值是4.02±0.718, 排第三。经过三年的学习和实训, 学生对司法警察的工作也有所了解和认识, 因此也希望自己的职业有好的发展前景, 不会影响到家庭稳定。3.司法警察院校学生对自我成就实现的要求。维度“成就实现”的均值为4.09±0.673, “社会促进”为3.86±0.750。这表明学生除了考虑到职业前景和工作稳定, 也希望自己的理想和价值能得到实现。从社会促进的得分可以看出, 他们同样希望自己在将来的工作中取得成就, 为促进社会发展贡献力量。维度“职业规范道德”为3.87±0.747, 也表明作为司法警察院校学生, 很注重法律规定和道德规范, 即便自己将来不从事司法警察的职业, 也期望将来从事的是守法和遵从社会道德的职业。4.司法警察院校学生对薪酬声望、地位追求不高。维度“薪酬声望”的值为2.86±0.768, “地位追求”的值为3.29±0.69。学生对将来司法警察系统能带来的声望、地位不是很在乎, 这与当前社会价值由身份取向转向成就取向密切相关。

司法警察院校学生职业价值观维度的均值排序 (N=184)

结论

司法警察院校学生职业价值观研究, 对司法警察院校学生和司法行政机关在职警察的职业发展及职业素质提升都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

司法警察院校学生的职业价值观研究在分析司法警察院校学生的职业认知观念、职业价值观的基本构成和发展动因上有重要指导意义。根据研究提供的资料, 能有效的分析和了解司法警察院校学生的职业认知发展水平和职业发展的心理动力, 以便于司法警察院校制定合理的司法警察职业教育方案, 促进教学科研工作的开展以及指导司法警察院校学生的社会实践活动。

摘要:司法警察院校作为司法警察的培养主体, 其根本任务是培养符合社会发展和司法行政系统需求的高素质司法警察。面对当前社会的发展和司法行政系统的深化改革, 司法警察职业价值观呈现出多元化的态势。司法警察院校有必要注重司法警察职业价值观研究, 采取有效的教育对策, 培养司法警察院校学生树立正确的司法警察职业价值观。

关键词:司法警察院校,学生,职业价值观

参考文献

[1]洪芳.大学生职业价值观研究[D].杭州:浙江大学心理与行为科学学院, 1998.

[2]金盛华, 李雪.大学生职业价值观:手段与目的[J].心理学报, 2005, 37 (5) :650-657.

[3]刘斌, 白云.试论监狱人民警察的职业道德修养[J].人才培育, 2009, 5 (12) :84-85.

8.论新时期司法警察履职规范化建设 篇八

摘要: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作为人民警察的警种之一,担负着预防和制止妨碍检察活动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维护检察工作秩序,保障检察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使命。搞好检察机关司法警察队伍履职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司法警察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能力,对促进检察院全面建设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司法警察;职责;职权;履职规范化;

中图分类号:D926.1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8937(2009)24-0161-02

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作为人民警察的警种之一,担负着预防和制止妨碍检察活动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维护检察工作秩序,保障检察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使命。随着依法治国进程的加快,各种利益的冲突日益凸显,甚至进一步激化。化解纠纷、维护稳定,是人民法院的根本任务和职责所在,新时期的形势对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提出了更多、更高、更新的要求,对司法警察的保障能力和服务质量要求也随之提升。对新的形势下法院司法警察职责和职权的调查研究,不断提高保障能力和服务质量水平。因此,搞好检察机关司法警察队伍履职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司法警察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能力,对促进检察院全面建设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

1我国司法警察职责的概述

①司法警察的职责、职权。根据《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的规定,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的警种之一,司法警察的任务是通过行使职权,预防、制止和惩治妨碍审判活动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审判秩序,保障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从以上规定内容可以看出,法院司法警察的工作方式具有不同于法院其他审判辅助人员的特殊性质。目前,各级法院的法警是否负责执行案件各地做法不一,有些法警队负责执行案件,有些法警被安排在执行局从事执行工作,还有些法警队的工作范畴仅仅是警务工作,不办理执行案件.文章倾向执行警务化这一做法.首先,按我国传统的观点认为司法警察是“武官”,执行官就应该是“武官”,就应该具有强制性,“武官”给人在心理上和外观上具有畏惧感。那些“欺软怕硬”的被执行人一见到警察就会在不同程度上打消抗拒执行的念头。司法警察身着威严的警服、驾驶着警车,佩带械具和枪支,威慑力无形中就在人们心中产生,自然就减少了暴力抗法事件的发生。其次,法律赋予司法警察有拘传、拘留等强制措施的实施权,由司法警察承担执行工作的实施,既增强了执行工作的强制性和权威性,又能强化债务人履行债务的自觉性。

另外,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执行案件中的裁判行为只能由具有审判职称的人去实施,而执行案件中的具体实施行为并非一定要具有审判职称的人去实施,只要通过了执行员资格考试的都可以实施。而法警特有的身份和特殊的工作性质更适合执行工作,在事关执行中需要变更、追加当事人、执行异议等做出裁判的,由执行人员将案件材料交执行裁判部门以审判员的身份裁决,而在事关查封、扣押、扣划、冻结、拍卖和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的裁定和决定时,可以由执行实施部门以执行员的身份做出.这不仅符合国际惯例,也符合执行裁判权和执行实施权予以分离,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改革要求,是对我国法院改革中的“审执分立”的进一步完善和深化,这一举措将会大大强化法院的执行工作。

②司法警察的机构设置。人民法院的司法警察,从立警之时起,一直在一条艰难曲折、存废相争、责权不定、身份不明、管理不顺的小道上蹒跚。1951年《人民法院暂行组织条例》首次规定了人民法院内设司法警察。1954年正式颁布《人民法院组织法》,当然地取消人民法院内设的司法警察。从此时起(不含十年动乱),人民法院在开展审判工作中确实存在诸多必须的警力配合的困难,于是,“重新立警”的呼声又在法律界响起,1979年修改通过的《人民法院组织法》正式恢复设立司法警察。此后,1992年7月1日颁行的《人民警察警衔条例》、1995年2月28日颁布的《人民警察法》等法律法规都明确规定了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这一警种存在的法律地位。最高人民法院对司法警察队伍的建设和管理也作出了一系列相应的规定。

纵观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历史沿革和成长史,除了存废之争以外,留给人们一个不争的实事是,人民法院的司法警察有法定警种存在的明确规定,无履行法定职责职权的具体规定;有履行警察义务的相应规定,无执行司法警务行使国家公权力的明确规定;有保障审判工作顺利进行的司法警察的特殊要求,无实现保障的职责范围内的司法警察权能行使的规定。文章认为,如果对法警的职责和职权做出了改变,其机构也应做相应调整。各级人民法院可以设立司法警察局,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法院的法警部门应在局下设值庭押解(总、支、大)队、案件执行实施(总、支、大)队和安全保卫(总、支、大)队,高、中级法院的法警部门还可增设一个综合部门。值庭押解队的职责为押解被告人,执行死刑,保障刑事案件的顺利进行;安全保卫队负责院机关以及庭审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安检、值班和处理突发事件,案件执行实施队负责各类案件的执行实施工作。同时执行工作移交法警部门负责后,执行局的人员和机构也应做相应的改动,执行局应改为执行裁判庭,专司执行中的裁判行为,其人员只能由具有审判职称的人组成,其多余人员符合法警条件的可充实法警队伍。

2司法警察履行职责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检察机关按照上级要求,狠抓司法警察的机构和队伍建设,以规范履行职责为目标,积极发挥警务职能作用,司法警察工作取得了长足进展。但也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亟待解决。

①履行职责错位。由于检察业务和法警业务分工不明确,往往出现混岗混责的情形。有时一些警务职责由检察官代行,司法警察成为一般勤务人员。②编队管理未落实。司法警察没有完全实行编队管理,统一使用,而是分散在其他部门,没有形成合力,难以发挥整体优势。③工作协调不够。警务部门上下之间,横向之间沟通不够,队伍的整体优势没有充分发挥。④履行职务不够规范。主要表现在各项制度不够健全,导致履职不规范。

3司法警察履职规范化的改进措施

3.1 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司法警察规范履职工作机制

机制建设是规范执法,提高执法能力的重要前提和保证。根据司法警察职责要求,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建立和完善一套符合检查工作规律,具有司法警察特点的办案工作机制,为司法警察规范履职,保障办案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①建立和规范司法警察编队管理制度。法警大队应真正实行机构单列,人员实行编队管理,以进行集中办公、集中学习、集中履职、集中考评。②建立和规范用警派警制度。申请用警派警审批手续齐全,做到用警先申请,审批后再派警,并做好出警的各种警务登记,确保警力使用的程序合法。③建立完善办案安全防范机制。完善办案安全领导制度,构建检察长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抓,案件承办部门和警务部门具体抓的工作格局。加强办案工作区的规范管理,完善办案工作区功能,发挥办案工作区的综合效益。同时定期分析办案安全形势,及时发现问题,消除隐患,确保办案安全,严防办案安全事故的发生。④创新追逃工作机制。一是层层落实工作任务。层层签订责任状,明确各自责任任务。二是注重追逃技巧,借助各种社会关系,摸清在逃人员的各种生活规律,采取网上追逃、定点监控、特情耳目等手段,根据情报信息及时执行抓捕任务。⑤拓展司法警察服务职能。法警部门除协助检察官开展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外,还应与渎侦公诉科、监所科密切联系,拓宽履职面。

3.2提高司法警察规范履职的能力和素质

①加强综合素质培训。以高检院提出的一熟(熟悉法警职责)、两懂(懂检察业务、懂办案程序)、三会(会使用枪械具、会擒拿技术、会微机操作)为标准,进行综合素质培训,使每个法警队员明确法警职责,熟悉办案程序,会微机操作,增强其文明执法、人性执法、有效执法的能力。②加强三项训练。一是体制训练,坚持早晨锻炼一小时的晨炼制度;二是体能训练,组织法警每年定期参加一次为期十日的体能集中训练;三是警务技能训练,开展手枪射击、枪械保养、擒拿格斗等警务技能训练,以增强其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③开展心理素质训练。邀请心理专家对每次参与办案的司法警察,进行心理辅导,让司法警察掌握心理常识,克服心理障碍。

3.3 探索司法警察规范履职的途径和方法

① 司法警察职能的定位。司法警察与查办案件的检察官既紧密配合,又各司其职。坚持决策层面与执行层面任务相分离的原则,对案件执行层面的事务,应由司法警察执行。决策层面的事务,由检察官完成。自觉做到“到位不越位”,在检察官的指挥下完成各项警务任务。

②探索“检警一体化”的办案模式。将法警与检察官共同编组,形成办案的“老搭档”,便于协调、配合;在协助侦查过程中,法警不仅要熟悉自己的职责和技能,又要懂得案件侦查的程序和方法;案件侦查、决策、人员组织、指挥等由主办检察官负责,检察官把主要精力放在制定侦查方向,研究案件的突破和质量把关上;司法警察按照检察官的要求履行职责,协助收集调取证据,查找犯罪嫌疑人和涉案当事人,按照有关规定参与讯问、询问、执行传呼、搜查、看管、提押、配合公安机关执行强制措施等,确保检察官集中精力突破案件,保障办案安全。

③增强警务工作科技含量,提高效益。加强警务工作区规范化建设,按照功能完备、设备齐全、相对封闭、监控到位的要求,加大警务工作区的经费,技术投入。警务工作区功能用房应配有讯问室、指挥监控室、律师(证人)接待室、案件讨论室、警用器械室等。讯问室和讯问室配置办案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监控设备,为检察办案提供安全规范的场所。同时配备必要的警械具、警用器材和警用车辆,不断改善办公、办案条件,推行办公办案网络化、自动化,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9.司法警察先进 篇九

关键词:六位一体;教学模式;高职教育;应用

中图分类号:G71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 (2011) 26-0145-02

高等职业教育是培养社会急需的应用型、实践型人才的高等教育形式。2005年,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明确规定了“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办学方针和“以服务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为宗旨,培养数以千万计的高技能专门人才”的高职培养目标。同时指出职业教育要为提高劳动者素质特别是职业能力服务,坚持以就业为导向,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要把学生的职业道德、职业能力和就业率作为考核职业院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指标,逐步建立有别于普通教育的,具有职业教育特点的人才培养、选拔与评价的标准和制度。2006年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中再次强调:高等职业教育作为高等教育发展中的一个类型,肩负着培养面向生产、建设、服务和管理第一线需要的高技能人才的使命,在我国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这些政策文件明确了职业教育的定位、培养目标、办学方针和高等职业教育在我国高等教育体系中的地位,其中,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突出职业能力训练;培养面向生产、建设、服务和管理第一线需要的高技能人才,是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区别于高等普通教育的最显著的特征。“六位一体”教学模式在高职工科领域已经实践数年,并且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六位一体”教学模式较好地彰显了高等职业教育的特色,它融“教、学、做”为一体,突出学生职业能力的培养,适应产学结合的高职院校发展道路,是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的创新型教学模式。目前已有高职院校将该教学模式应用于文科领域,尽管对高职文科领域是否适合这一教学模式依然存在争议,但这种探索表明“六位一体”教学模式符合高职教育的教学宗旨,有利于培养社会真正需要的高级技能型人才,笔者将详细阐述这一模式在司法、警察类高职教育中的构建和实践。

一、“六位一体”教学模式概述

“六位一体”教学模式作为我国职业教育理念的载体和实现途径,它由工科技术专业的教师提出,并被职业教育司倡导向工科类职业院校推广。“六位一体”课程模式摆脱了传统学科型课程教学的思维定式,是一种以突出职业能力培养为核心、实现教学过程的完整系统优化、彰显职教特色的全新模式。

所谓“六位”,指高职课程教学组织和实施中必须突出的六个基本要素:职业能力需求分析、职业能力目标、职业能力训练项目、职业能力训练素材、“教学做”结合及形成性考核。“六位一体”则是这六个要素有机构成,在课程教学设计与实施中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即以职业岗位能力需求为导向,确定明确、具体、可检验的课程目标;根据职业能力目标确定知识目标、组合教学模块、设计职业能力训练项目;以职业能力训练项目为驱动;以真实的职业活动实例为训练素材;根据职业能力形成和知识认知的规律,“教学做”一体化安排,促使学生在训练中提高能力,获取知识;课程考核以平时的项目完成情况和学习过程考核为主。“六位一体”教学模式的核心理念:高职课程教学必须对接职业岗位,突出职业能力培养;必须重点突出六个核心要素;应当按照“六位一体”的模式进行设计与实施;评价教师教学能力、水平和效果的核心指向主要看学生“练不练得好。”

二、“六位一体”教学模式在司法、警察类高职教育应用中存在的问题

“六位一体”教学模式在高职教育工科领域已经运用得炉火纯青,但在文科领域却刚刚开始探索,因文科本身的特点使得该模式能否引入文科领域存在质疑,反对者的理由主要在于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文科教育是一种理念而不是技能。因文科专业自身存在大量的形而上学知识的特点,使得文科教育更是一种理念、素养、价值观、世界观、思维方式的教育与养成。文科教育的特征和生命是知识体系完整性、逻辑严密性和析理透彻性,不能为了职业技能的培养而忽视了文科教育自身的特点。许多高职教育教师将精力大多投入到学术研究、理论知识的传授上,偏离了职业教育观——“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轨道,将对本科以上的学生的培养模式与高职教育的教育模式相混淆,违反了因材施教的教育原则。因此,“六位一体”教学模式不适应文科教育。

其次,文科专业缺乏实践基地。工科专业强调实践能力,校企合作的模式已经非常普遍,学校往往与企业签订培养协议,实行订单式培养模式,即按照企业需求培养人才,企业需要什么样的学生,学校就培养什么样的学生,双方通过建立实习基地,在学生具备了一定的理论知识后,就到企业或校办工厂实习,以提高实际操作能力。然而,文科专业的就业岗位主要是单位中的文职职位,该类职位对高职文科学生的需求不够旺盛,因此,实行规模化订单式培养、校企合作存在较大困难。而建立校内实训基地也有很大难度。

再次,高投入、低回报是“六位一体”模式引入的重大阻力。由于文科专业投入与产出的比例失衡,获得回报的周期过长,高职院校往往把科研经费倾向于投入给工科专业,在学科发展政策上给工科很大的优惠。因此,校企合作,产学结合的培养模式在文科专业领域无立足之地。

最后,缺乏与“六位一体”教学模式相适应的教材。目前高职教材建设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如缺乏行业或企业的充分指导,缺乏职业岗位能力需求分析,缺乏系统的能力训练项目和实例设计,一直沿袭按学科知识体系编排的体例,教学内容陈旧滞后,忽视学生自主学习的需求等等。这些问题的实质是忽视职业教育的特色,忽视职业从业需求,忽视职业能力培养。如不很好解决,将难以适应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需要,难以适应现代教学模式改革的需要。

三、如何更好地将“六位一体”教学模式应用于司法、警察类高职教育

高等职业教育的特点要求高等职业教育课程教学改革必须有所突破,即突破学科型课程教学模式和评价标准的束缚,创新符合高等职业教育课程教学要求的课程教学模式和评价标准。因此高等职业院校要推动和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升自身的整体教学质量,必须深化课程教学改革,而深化课程教学改革的突破点,就是根据高等职业教育的类型特征,创新课程教学模式。“六位一体”教学模式的引入,顺应了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需要,符合职业教育的发展规律。

1、转变思想,更新观念

在“六位一体”教学模式中,应根据市场人才需求来分析、确定课程培养目标。明确高职教育课程性质和学科定位是教学改革要解决的首要问题,直接关系到课程改革的方向、教材设计、师资配备及教学方法等。而培养目标的确定,取决于教师对高职教育特点、教学规律、教学内容、学生认知状况和社会需求的把握。改变“有知识,就有能力”的传统职教理念,坚持“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将高职课程定位为融工具性、实用性、人文性于一体的实用性与人文性并重的课程。以基础理论知识为基础,以职业核心能力培养为核心,以提高人文素养和综合素质为目的。以此为培养目标,培养满足社会发展和学生个人发展的需要,体现高职教育实用性与技能性强的特点。

2、提高高职教师的职业素质,推进双师型队伍建设

高职院校的教师,具有特定的职业定位,其自身素质应能适应高职人才培养模式及职业性的内在要求,一方面要通过教学使学生积累一定的职业经历和职业能力,提高就业能力;另一方面应提高自身的专业操作技能,并且对与专业对应的技术领域有充分的了解和把握,要紧密保持与企业行业的联系,要经常深入技术领域一线进行职业活动调研、挂职、项目合作,随时追踪新技术、新工艺、新理念等。《教育部关于加强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工作意见》中强调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是提高高职教育教学质量的关键。教师基于自身学历背景和职业规划,都有取得职业资格的愿望,所以建立双师队伍的决定因素不在教师而在院校。管理者必须明确双师队伍建设的重要地位,认识到双师队伍是推进课程改革、提高教学质量、落实人才培养目标的核心力量。那些只有职业资格,没有执业证书,缺乏实际工作经验的教师并不是严格意义的双师教师,无法真正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因此高职院校不仅要真诚督促教师考取双师资格证书,更应切实保障教师适度从事社会兼职。

3、提高教学水平,突出教学实用性

“六位”中的职业能力需求分析、职业能力目标、职业能力训练项目、职业活动素材等内容都必须反映工作过程的真实情况,而不能凭空臆想。因此,在进行课程教学设计和课堂教学之前,必须做好职业岗位活动调研和全面分析,然后才能根据岗位职业能力需求确定教学目标。进行职业能力需求分析、确定课程教学目标,必须以专业对应的职业活动的实际需求为根据,而不能以教科书和教师原有经验作为依据。在通过调研了解职业需求、确定教学培养目标后,应着手提高教学水平,应着重在教学设计与组织实施的技能技巧上有改观。就“六位一体”教学模式而言,应深刻理解和把握“六位一体”的含义,通过科学有效地使用现代化教学手段,合理运用其原则进行教学设计和课堂实施。

4、开发高水平的教材

高职院校在开发教材时应遵循以下一些原则:一是系统优化原则,即 依据“六位一体”课程模式改革的基本原则,不只是对高职教材开发的某一个环节,而是对所有阶段进行了探索实践。二是能力本位,即知识够用原则、立体化和多样化原则,贯彻"能力核心、素质全面、知识够用"的宗旨,紧紧围绕学生专业能力、通用能力与全面素质的培养这条主线来设计教材内容及编排体例,其理论知识部分以必须、够用为度,以应用为目的,主要讲清概念、应用思路和使用方法,突出职业仿真工作案例分析,少介绍或不介绍与能力培养没有关联的纯理论知识,教材从学术结构转变为模块式的能力和素质结构。三是科学性与艺术性原则,科学性主要表现在教材内容的准确陈述、教材内容的合理取舍、教材编写结构的创新等方面,其艺术性主要表现教材表现形式的直观、语言的生动形象、图文并茂等。高职院校开发教材可以采取以下策略:规范管理手段,确保教材质量;以行业企业为依托,推进教材建设;以教师为主体,建立长效的教材开发激励机制;以课程改革为基础,教材开发形成特色。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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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编委会.高职高专六位一体课程教学模式操作方法与评价标准及经典范例实用手册[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

[3]曾良骥.高职课程“六位一体”教学设计范例[M].天津:天津大学 出版社,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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