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劳动仲裁申请书(精选12篇)
1.上海劳动仲裁申请书 篇一
劳动生产率这一经济概念包含了极其丰富的内涵,它集中反映了一个国家、地区和微观经济运行的效率、质量和竞争实力。政府的财政收支、人民生活水平、资源的有效利用和可持续发展、通货膨胀率以及就业和社会保障等一系列问题归根结底都与生产率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西方发达国家一直高度重视劳动生产率问题,几乎所有的发达国家都设有专门的生产率机构,跟踪劳动生产率的变化,定期公布相应数据,并进行课题研究。而我国在这一领域的重视程度并不够。虽然我国在经济总量上已居世界前列,但劳动生产率水平和西方发达国家相比仍然较低,迫切需要提高劳动生产率。
随着经济的发展,上海作为中国工业经济的龙头正面临经济结构升级、社会分工深化、技术进步的作用急剧上升,原有的要素禀赋优势正在发生根本性的改变,上海市工业发展已经进入了结构调整、提质减速的阶段。在这样一种时代背景下,对上海工业的劳动生产率进行一次深入具体的研究调查,分析上海工业总劳动生产率增长的影响因素,找出对上海工业起主导作用的行业,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指数法对生产率分解的基本原理
美国著名经济学家威廉诺德豪斯 (William D.Nordhaus) 教授在2001年发表的一篇文章中认为总的劳动生产率变动的测度应该考虑各个行业间的差异带来的影响,因此,劳动生产率变动的测度应该为以各个行业产出为权重的行业劳动生产率变动的加权连锁指数。以这种思路为指导,他将总的劳动生产率的变动分解为三个因素的作用:
1. 纯生产率效应(Pure Productivity Effect)。
该效应表示以基年的各行业产出为权重的各行业劳动生产率变动的加权平均值。其含义是在以基年各行业产出的权重不变的情况下,考虑各行业劳动生产率变动带来的总的劳动生产率的变动。由于不考虑要素在行业间的流动和行业权重的变化,因此被称之为“纯生产率效应”。
2. 鲍姆效应(The Baumol effect)。
该效应表示在整个考察时段范围内,各行业劳动生产率的变动与行业权重变化的交互作用带来的总的劳动生产率的变动。由于威廉鲍姆(William Baumol)在其非均衡增长理论中提出了产出增长相对较慢的行业其生产率增长也相对较慢的观点,因此该效应称为“鲍姆效应”。
3. 丹尼森效应(Denison Effect)。
该效应表示考虑要素(如劳动力)在行业间的流动和行业权重的变化所带来的总的劳动生产率的变动。由于爱德华丹尼森(Edward Denison)认为要素从低生产率的行业向高生产率的行业流动时,总的生产率会增长。因此该效应被称为“丹尼森效应”。
下面用公式来表示三个效应:
设t时期的总产出为Xt,总的要素投入为St,这里仅考虑劳动力要素,则St为总的劳动力要素投入,由此可得t时期的劳动生产率为At=Xt/St。总的劳动生产率为为t时期第i个行业投入的劳动力要素与全行业投入的总劳动力要素的比值,即
令Rit=Ait/At,则
令sit=witRit-1 (Sit/St) (Ait-1/At-1)=(Sit/St) (Xit-1/Xt-1) (Sit-1/St-1),对于平滑时间序列和小时间跨度,sit≈Xit/Xt=σit。设g (At)为t时期劳动生产率的变动,即
设k为基期
该式右边第一项为纯生产率效应,第二项为鲍姆效应,第三项为丹尼森效应。即三个效应之和就是用指数方法计算出的该年的工业总劳动生产率的增长率。
三、上海市工业生产率增长的因素分解
1. 样本数据的选取。
考虑到数据的可比性,选取1995-2007年上海市工业18个主要行业作为研究对象,根据2007年统计数据显示,这18个工业行业总产值占全市工业总产值的88.2%,从业人数占全市工业的84.3%,利润总额占全市工业利润总额的83.2%。所选18个行业对上海工业具有典型的代表性。
这18个行业为: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医药制造业、金属制品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塑料制品业、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家具制造业、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纺织业、食品制造业、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业。此外烟草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等行业虽然工业总产值也较大,但由于属于垄断企业,其价格不取决于市场,因此将其排除在考察范围之外。另外,一些行业如采矿业、造纸及纸制品业、印刷业和记录媒介的复制、文教体育用品制造业、工艺品制造业、废弃资源和废旧材料回收加工业等,由于在上海工业中所占比重很低,对工业劳动生产率影响较弱,也将其排除在研究之外。
2. 上海工业劳动生产率增长的因素分析。
运用威廉诺德豪斯提出的指数方法,以上海工业18个主要行业的数据为基础,按1995年不变价格计算了上海工业1996~2007年的总的劳动生产率的增长率,如图1。从1996年至2007年,劳动生产率年增长率表现出逐渐递减的趋势,上海工业劳动生产率的增速正在逐年减缓。
将测算出来的纯生产率效应、鲍姆效应和丹尼森效应值分别除以总增长率,可得到各自的贡献度,如表1及图2所示。
从总体来看,纯生产率效应是上海工业劳动生产率增长的首要推动因素,其平均贡献度为96%左右,且仍处于上升阶段;鲍姆效应贡献度较低,呈现逐年下降阶段并出现负值,对劳动生产率增长的推动作用不大,甚至起到负面的影响;丹尼森效应的贡献度平均值保持在5%左右,对劳动生产率的推动作用也不突出,有些年份较高,而有些年份则呈现负值,总体保持基本稳定的发展趋势。
纯生产率效应反映的是在不考虑要素的行业间流动和产出权重变化时,行业内部劳动生产率的增长。行业内的企业在市场竞争中通过对其产品、技术和管理等方面的改善,优胜劣汰,逐步提高行业的劳动生产率。应从建设更加完善的市场经济体系出发,促进行业内企业进行公平的理性的市场竞争,促进优胜劣汰,从而促进行业内的劳动生产率的提高。
鲍姆效应是行业劳动生产率变动和产出权重之间的交互作用。在测算鲍姆效应时发现,各个行业间产出的差异较大,产出权重的差异较大,使鲍姆效应受到权重较大的一些行业影响较深,一些规模较大的行业如通信计算机和电子产品制造业、黑色金属冶炼业以及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等行业。
丹尼森效应是反映要素在行业间流动带来的生产率的增长,即考虑劳动力配置结构对总的生产率的影响。丹尼森效应长期变动幅度不大,平均值保持在5%左右,说明上海工业的劳动力配置的优化对总的劳动生产率的作用并不明显。政府应该积极引导调整劳动力配置结构,完善劳动力市场,建立起完备的社会保障体系,减小总体的劳动力流动交易成本,使劳动力从生产率低的行业向生产率高的行业流动,积极进行产业结构调整,重点发展高生产率和高产品附加值的行业,提高丹尼森效应对劳动生产率增长的贡献度。
在测算纯生产率效应、鲍姆效应和丹尼森效应时,所选的18个工业行业中有些行业劳动生产率增长较快,工业总产值较高,对工业总劳动生产率增长的促进作用较大;有的行业则劳动生产率增长缓慢,总产值较低,对工业总的劳动生产率增长的促进作用较小。表2和表3是按1995年不变价格计算的对工业总的劳动生产率增长促进作用最高和最低的五个行业对生产率增长的贡献度。
对工业总劳动生产率增长促进作用最高的五个行业依次分别是:通讯计算机电子设备制造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业。五个行业对工业总劳动生产率增长的年平均贡献度分别为:25.07%、11.59%、8.89%、8.67%、8.55%。这五个行业贡献度的总和达到62.77%,对总劳动生产率增长起到了主要的作用。这些行业工业产值及生产率水平较高,且可以解决大量就业,居于上海工业的主导地位,是上海工业的主要组成部分,成为上海目前以及未来工业发展的重点和主力。
仪器仪表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业、食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纺织业、家具制造业这五个行业对工业总的劳动生产率增长的影响力较小,其贡献度较低,年平均贡献度分别为1.85%、1.58%、1.41%、1.36%、1.17%,五个行业贡献度之和只有7.37%,对工业总劳动生产率增长的促进作用比较有限。
这些行业工业产值较低,生产率水平不高,吸引的就业人数有限,不是上海工业发展的重点和主力。但对于工业发展起到重要的补充作用,对国民经济、居民消费和就业也具有一些难以替代的作用。特别是医药制造业,未来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这些行业的发展也应积极培育良好的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
三、结论及政策
用指数法将上海市18个工业行业劳动生产率增长分解为三个效应;分析对工业总劳动生产率影响最大和最小的十个行业,得出以下结论:
1.从1996年至2007年,上海工业劳动生产率的增速呈现逐年减缓趋势。
2.从上海工业总的劳动生产率增长分解的三个效应来看,纯生产率效应是上海工业劳动生产率增长的主要推动因素,并且其贡献度仍处于上升阶段,上海工业十余年的发展,其劳动生产率的增长主要取决于各个工业行业内部的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并且这种趋势仍在进一步加深。应从建设更加完善的市场经济体系出发,促进行业内企业进行公平的理性的市场竞争,促进优胜劣汰,促进行业内的劳动生产率的提高。鲍姆效应贡献度较低,呈现逐年下降阶段并出现负数值,对劳动生产率增长的推动作用不大,甚至起到负面的影响。反映出各个行业间产出和劳动生产率的差异性较大。丹尼森效应对劳动生产率的推动作用不突出,总体保持基本稳定的发展趋势。说明上海工业的劳动力配置的优化对总的工业劳动生产率的促进作用并不明显。政府应该积极引导调整劳动力配置结构,完善劳动力市场,建立起完备的社会保障体系,减小总体的劳动力流动交易成本,促使劳动力从生产率低的行业向生产率高的行业流动,积极进行产业结构调整,重点发展高生产率和高产品附加值的行业,提高劳动力行业间配置结构的优化对劳动生产率增长的促进作用。
3. 从各个行业对三个效应贡献率的角度分析,在所选的18个主要工业行业中,对上海工业劳动生产率增长的影响力最高的五个行业是通讯计算机电子设备制造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业。这些行业居于上海工业的主导地位,成为上海目前以及未来工业发展的重点和主力。影响力最低的五个行业是仪器仪表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业、食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纺织业、家具制造业,这些行业不是上海工业发展的重点和主力。但起到重要的补充作用,对国民经济、居民消费和就业也具有难以替代的重要作用,也应兼顾这些行业的发展,积极培育良好的政策环境和消费市场和劳动力市场环境。
摘要:上海工业发展已经进入结构调整、提质减速的阶段。劳动生产率增长呈现逐年减缓趋势。使用指数法将上海十余年工业总劳动生产率增长分解为纯生产率效应、鲍姆效应和丹尼森效应, 发现工业总劳动生产率增长主要依靠各行业内自身劳动生产率的提高, 而产业结构调整发挥的作用并不明显。并且找出了对上海工业总劳动生产率增长促进作用最大与最小的各五个行业。
关键词:劳动生产率,纯生产率效应,鲍姆效应,丹尼森效应
参考文献
[1].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 (2007) .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 2007
[2].王玲.基于指数方法的中国劳动生产率增长实证分析.统计研究, 2003 (1)
2.上海国际航运仲裁院5月启用 等 篇二
北外滩航运服务集聚区将凸现航运信息、航运交易、口岸服务、邮轮经济等四大功能,为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提供更加完善的配套服务软环境。上海国际航运仲裁院、全国二手船交易平台等功能性项目和机构将在今年上半年正式启用。
航运仲裁、船舶交易等都是上海建设国际航运中心必不可少的服务要素。为此,北外滩着力吸引航运交易、航运咨询、航运仲裁等服务机构和企业入驻,区域内相关企业数量已达到2 300家。其中,上海国际航运仲裁院于5月正式挂牌成立。全国二手船交易平台的场地装修、软件开发都已完成,人员已经到位,配套信息网站也投入使用,即将正式开展服务。
港口内贸货物吞吐量今年首现增长
4月份,我国规模以上港口生产仍处于低位运行,但继续保持3月的积极变化,部分主要生产指标继续好转,港口内贸货物吞吐量出现止跌迹象。
4月份,规模以上港口货物吞吐量继续从底部回升,预计完成5亿吨,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1.9%,较3月份上升3.2个百分点。内贸货物吞吐量在国家宏观政策的带动下预计完成3.4亿吨,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0.1%,出现今年首次增长;外贸货物吞吐量则受对外贸易增长乏力的影响,预计完成1.6亿吨,同比下降近6%。
4月份,规模以上港口集装箱吞吐量继续低位运行,预计完成920万标箱,与上月基本持平,同比下降13.4%;接卸进口铁矿石量继续高位运行,但增速有所放缓,预计完成5 350万吨,同比增长24.2%,主要港口铁矿石库存居高不下,达到6 200万吨左右;煤炭发运量预计完成4 000万吨,同比下降7.7%,主要港口煤炭港存量持续在历史低位徘徊,导致部分到港船舶无货可装;接卸进口原油量同比、环比均出现上升趋势,预计完成1 530万吨,同比增长9%。
DNV:全球取消新船492艘
挪威船级社(DNV)日前在伦敦发布最新新船订单研究报告,显示现时全球已有492艘新船订单被取消,折算运力约372万载重吨(DWT)。在372万载重吨被取消的新船中,韩国船厂占51.6%,共涉及192艘船,运力为192万吨。已陷财政困难的韩国船厂是船东主要取消订单的对象,包括C&重工、Jinse和大韩造船三家船厂,分别有49艘、24艘和23艘的新船订单已经作废。
在取消的492艘新船订单中,325艘为干散货船,占该船种总订单量的9.6%。作为干散货船主要生产地的中国船厂,DNV报告显示,现时共有161艘新船订单已被取消,运力达129万载重吨,占取消订单总载重吨量的34.6%。
另外,报告预期,逾千艘船分别会在今年和明年被拆解,折算运力可达300万吨。到2011年,拆船量会降至800艘船,运力为200万吨。DNV亦估计现时约有900艘船正在湾水,当中486艘为集装箱船,100艘为干散货船。
NK与STX合作开发世界最大VLOC
日本海事协会(NK)4月8日与STX造船海洋签署了一项合作协议,共同开发设计目前世界上最大的40万载重吨矿石运输船(VLOC)。根据协议,双方将对VLOC的货舱、货舱盖数量、燃料舱等的结构及放置位置、船中央横断面的结构等展开研究,目的是让船舶发挥最大效益,大幅降低燃料费用和运输费用。据了解,双方计划于今年7月份完成船型的开发和设计。
中行近200亿元银团贷款支持中远集运船舶融资
中行上海分行近日完成一项银团贷款审批工作,未来几年内将向中远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提供近200亿元的银团贷款。
根据贷款安排,中行上海分行将在未来两年内向中远集运提供17.52亿美元授信额度(约合人民币108亿元),用于公司旗下28艘集装箱船舶的建造及运营。同时,中行上海分行还将在未来三年内向中远集运提供10亿美元(约合人民币近70亿元)的配套流动资金贷款,以补充公司日常经营开支。
据了解,此次向中远集运28艘集装箱船舶项目提供融资的银团由中行上海分行与中银香港共同组建而成,其中,中行上海分行融资份额占比为90%。
中远集运隶属中远集团,是我国从事集装箱运输的核心企业,目前拥有146艘集装箱船,开辟了跨太平洋、远东至欧洲、日澳、中澳等20多条全球运输主干航线,船舶挂靠世界上100多个重要港口。
海洋工程订单正在大幅下降
按照克拉克松的统计数据,海洋工程船舶订单也在大幅下降,和普通民用船舶制造业类似。今年前4个月,海洋工程船舶成交23艘、19.21 万修正总吨,同比下降66.74%。在造船业遭遇景气度急剧下降的情况下,很多船厂寄希望于海洋工程设备来平滑周期,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和此轮造船景气周期类似,2003 年海工订单开始增长(77.19 万修正总吨),2007年达到阶段高点362.03万修正总吨;2008年订单150.69 万修正总吨,同比下降58.38%。
海工订单下降,直接原因是原油价格下跌带来开采投资减少;深层原因是经济下滑带来需求减少,和造船周期类似。
目前从事海洋工程设备制造的主要有三类企业:上游海洋石油开采企业旗下的设备制造单位,如中海油下的海油工程;传统的船舶制造企业,如韩国大宇、三星,国内的大连船舶重工、外高桥等,这类企业是最主要力量;还有其他相关制造企业,如中集、振华。从国际竞争来看,海洋工程市场基本上被韩国、新加坡、日本等少数几个国家占据,我国目前在海工市场的份额仅3%~5%左右。即使如此,国内介入海工的企业也越来越多,竞争非常激烈,如目前实力最强的大连船舶重工,还有外高桥造船、中远船务工程公司、烟台莱佛士以及其他小型船企。
国际油轮事故去年跌4%
国际独立油轮船东协会近期公布08/09年度年报,综合报告各方面的表现,其中最受行业关注的油轮事故在2008年下跌了4%;涉及312艘油轮,反映独立油轮船东强化了安全意识。而2008年全年油轮运输贸易量上升6%。
至于油轮受海盗袭击的个案,2008年亦在下降,录得287宗,下跌10%。国际船东污染联合会(ITOPF)去年油污总量录得2 000吨,是自1970年以来录得的最低纪录。
3.上海仲裁委员会章程 篇三
(一九九五年八月二十八日上海仲裁委员会一届一次会议通过,二〇〇五年一月二十八日三届六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上海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本会)的性质,保证依法公正、及时地仲裁经济纠纷,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以下简称仲裁法),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会由上海市人民政府依法组建,并依法登记设立。
第三条 本会受理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因发生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向本会提出的仲裁申请。
本会依法不受理因劳动争议和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提出的仲裁申请。
本会依法不能仲裁下列纠纷:
(一)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
(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第二章 仲裁委员会
第四条 本会由主任1人、副主任2至4人和委员7至11人组成。
本会设秘书长1人,秘书长可以由驻会专职组成成员兼任。
本会组成人员名单报中国仲裁协会备案。
第五条 本会会议由主任或者主任委托的副主任主持。每次会议须有2/3以上的组成人员出席,方能举行。修改章程或者对本会作出解散决议,须经全体组成人员的2/3以上通过,其他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组成人员的2/3以上通过。
第六条 本会会议的主要职责是:
(一)审议本会的工作方针、工作计划等重要事项,并作出相应的决议;
(二)审议、通过秘书长提出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三)决定秘书长人选;
(四)审议、通过本会办事机构设置方案;
(五)决定仲裁员的聘任、解聘和除名;
(六)修改本会章程;
(七)决议解散本会;
(八)仲裁法、仲裁规则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七条 主任、副主任和秘书长组成主任会议,在本会会议闭会期间,负责本会的重要工作。
本会主任根据需要,可以委托一名副主任协助处理本会的重要日常工作。
第八条 本会可以根据需要设立专家咨询小组,为本会和仲裁员提供咨询意见。
第九条 本会组成人员每届任期3年。任期届满,更换1/3组成人员。
本会组成人员任期届满的2个月前,应当完成下届组成人员的更换;有特殊情况不能完成更换的,应当在届满后3个月内完成更换。
每届委员会履行职责到新一届委员会组成为止。
第十条 新一届委员会组成人员由上一届委员会主任会议提名。
第十一条 本会会议作出终止决议的,经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后,本会应当终止。
第三章 办事机构
第十二条 秘书处为本会办事机构。秘书处在本会秘书长的领导下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秘书处的主要职责是:
(一)具体办理仲裁案件受理、仲裁文书送达、仲裁开庭记录、协助制作裁决文书、仲裁档案管理等程序性事务;
(二)收取和管理仲裁费用;
(三)办理本会交办的其他事务。
第四章 仲 裁 员
第十三条 本会仲裁员名单由主任会议提出,经本会会议审议通过后,由本会聘任,发给聘书。
仲裁员的聘任期为3年,期满可以继续聘任。
第十四条 本会按照不同专业设立仲裁员名册,报中国仲裁协会备案。
第十五条 仲裁员应当严格遵守本会仲裁暂行规则的规定,保证当事人行使仲裁暂行规则规定的权利。
第十六条 仲裁员应当平等对待双方当事人,应当遵守本会仲裁暂行规则规定的回避制度。不得代表或者偏袒任何一方当事人。
第十七条 仲裁员接受案件后,应当认真、详细审阅当事人提交的全部证据和材料,做好仲裁的准备工作。
第十八条 仲裁员开庭处理仲裁案件,应当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认真查明事实。
第十九条 仲裁员经仲裁庭或者本会同意会见当事人、代理人,应当在本会指定地点进行;未经仲裁庭或者本会同意的,仲裁员不得私自会见任何一方当事人、代理人,不得单独接受一方当事人、代理人提供的证据、材料或者与一方当事人、代理人交谈有关仲裁案件的情况。
第二十条 仲裁员对仲裁案件应当及时进行合议,并按规定制作有关仲裁文书。
第二十一条 仲裁员不得对外界透露案件仲裁过程,对仲裁庭合议情况、案件涉及的商业秘密等内容,应当严格保密。
第二十二条 仲裁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会应当予以解聘:
(一)隐瞒必须回避的情形,对仲裁案件产生不良影响的;
(二)无正当理由不到庭仲裁案件的;
(三)有不宜继续担任仲裁员的其他情形的。
第二十三条 仲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会应当将其除名,仲裁员本人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仲裁员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请客送礼,情节严重的;
(二)仲裁员在仲裁案件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第二十四条 仲裁员应当参加本会组织的培训,出席本会召开的会议。
第二十五条 仲裁员办理仲裁案件,依照本会规定取得酬金。
第五章 财 务
第二十六条 本会的财务实行独立核算。
第二十七条 本会的经费来源是:
(一)政府的资助;
(二)当事人交纳的仲裁费;
(三)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八条 本会终止,应当对财产进行清算。清算后,剩余财产归国家所有。
第六章 附
第二十九条 本会会址设在上海市。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本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自本会会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4.上海市劳动合同书 篇四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第一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期限为 年,自---止.第二条 本合同生效执行起,前 个月为试用期(本条仅适用于新进人员).试用期工资为本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即人民币 元.第三条 乙方应将自己的工作经历,具有的劳动技能及健康状况如实告知甲方,乙方应无可能影响正常工作之疾病.乙方应根据双方商谈的录用条件,如实提供相应的证书或证明且保证其真实性.第四条 双方约定,乙方从事 工作.乙方同意甲方可以根据工作或生产具体情况调换乙方的工作岗位.第五条 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甲方工作场所在仅在市区的变动,不作为劳动合同主要内容的变更.第六条 甲方执行八小时工作制,每周工作176小时.甲方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可灵活变动工作时间的安排,但应充分考虑乙方应有的休息时间;也可适当辅助记件计酬.第七条 乙方月工资为人民币 元.第八条 乙方的记件工资标准以不低于平均日工资折算,多劳多得.第九条 甲方发薪日为每月 日,甲方应以货币形式按时足额支付乙方前一个月的工资.第十条 乙方根据在甲方工作年限享受带薪休假待遇.工作满一年不满十年的为五天;满十年的不满二十年的为十天,满二十年的为十五天.第十一条 甲方应按国家和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为乙方参加社会保险,交纳如下保险费:
(一)养老保险;(二)医疗保险;(三)失业保险.非本市户籍之外来人员依本市规定参加综合保险.乙方个人交纳部分由甲方代扣代缴.乙方有权了解甲方参加保险的情况.第十二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以及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第十三条 乙方应当认真履行自己的劳动职责并亲自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乙方工作应尽心尽责,维护公司利益及声誉.工作中,乙方与同事间应建立基本良好的人际关系和合作关系.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的内容,并以书面形式确定.第十五条 经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第十六条 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第十七条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的其他情形.第十八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不必支付经济补偿: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或有本合同第三条作假情形的;
(二)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或不当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故意犯),或受治安行政拘留的.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本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第二十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第二十二条的约定解除本合同:
(一)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二)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三)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一)本合同期满的;
(二)乙方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三)任何一方主体消亡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一)乙方依照第十七条约定解除本合同的;
(二)甲方依照第十九条约定解除本合同的;
(三)除甲方维持或者提高本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合同,乙方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第二十一条第一项约定终止本合同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二十五条 乙方无特殊情况单方提前解除本合同的,视为放弃获得经济补偿的权利.第二十六条 经济补偿按乙方在甲方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乙方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乙方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乙方在本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第三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后,甲乙双方均应严格履行各自的合同义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 乙方
5.可否申请仲裁确认职工工龄 篇五
问:我所在单位曾多次改制, 名称也更换过几次。我能否申请仲裁确认我的连续工作年限?
答: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有关规定, 职工要求确认工龄的争议, 不属于劳动争议受案范围。但若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停工医疗期和经济补偿等争议, 涉及职工工作年限的, 可作为劳动合同争议通过仲裁途径处理。因此, 在双方未发生实质纠纷的前提下, 不建议通过仲裁确认工龄。
(本栏提问由上海海纳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法务咨询顾问洪桂彬解答)
6.上海劳动仲裁申请书 篇六
问:我是一事业单位的职工,最近单位裁减人员,因劳动合同期满我被列入其中。但我身怀有孕,要求延续到期的劳动合同。领导答复,你身怀有孕,到期合同应该延续。但你事先没提出申请,已作出的裁减决定,不宜变更。请问孕期 续延合同是否要提出书面申请?
答:根据劳动合同法,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这是法定强制顺延,无须劳动者申请。
2、监察机关的“决定”用人单位不执行,劳动者可否申请执行?
问:我是一饭店打工女孩,工作近一年,单位没给我签劳动合同,一直给我发试用期工资。我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劳动部门作出了责令用人单位与我补签劳动合同,按约定给我支付双倍工资的处理决定。但饭店仍不理不睬。我该怎么办?
答: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作出的处理决定,是一种行政行为。根据《行政诉讼法》,你可直接向劳动监察部门申请执行。
3、学徒工受伤应否予以误工补偿?
问:我是一农村女孩,初中毕业后被父亲送到市里一亲友开的服装店学手艺。包吃包住,不给工资,也不交学费。学徒期未满,假日去商场闲逛,被大风刮下的商场牌匾砸伤。商场给我出了住院费、医疗费,却不肯赔偿误工费,理由是我没有工资。
答:学徒作为一个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付出了劳动,应当获得报酬。学徒对劳动报酬的放弃,不应影响请求误工补偿的权利。误工补偿,应当按同工种,相同的劳动所得的报酬确定。
4、 生活必需品能被变卖执行吗?
问:我是一下肢瘫痪坐轮椅的残疾妇女。我借款开了一家蔬菜商店,因经营不善,商店赔本关门,欠下大笔债务。现只有一间住宅和一部电动轮椅车。请问住房、电动轮椅车,可否作为法院执行的标的?
答:根据民事诉讼法,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你的住房和轮椅,不能执行。
5 、同等责任就是各自负责吗?
问:我开车和张开的车相撞。交警认定此次事故张和我负同等责任。他的车是进口车,我的车是国产车。伤的位置程度差不多,可他修车花一万元,我修车只花四千元。同等责任,是不是各修自己的车,各付自己的修车费?
答:同等责任是指行为人对造成的损害责任等同。你们各自修车的费用应当加在一起平均负担。
6、车场承包者逃跑我能否向商场要工资?
问:商场门前停车场包给了张某管理,张雇用我对车场停车进行具体管理。半年多,张一直没和我签订劳动合同,也没给我开工资。张因涉嫌犯罪,出逃下落不明。我可向商场讨要工资吗?
答:可以。承包经营,劳动者和用工企业建立劳动关系。承包经营改变的是企业的经营方式,并不是企业和劳动者的劳资关系。以劳动合同法第九十四条,个人承包经营中损害劳动者权益由发包组织和个人承包经营者连带责任。
7、 致伤左腿应否支付消化道疾病的费用?
问:我驾车出行,不慎将吴老汉挂倒,致其摔伤了左腿。我主动承担了吴老汉的医疗误工等费用。可这里除了治疗外伤拍片检查,用药支出外,还有治疗消化道疾病,便秘的肠透检查、用药的费用。便秘是吴老汉受伤后卧床不运动引发的。我还要负担吴老汉治疗消化道疾病的费用吗?
答:吴老汉的外伤是由你造成的,其消化道疾病和你的致伤也有因果关系。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规定,你要承担责任。
8、实行效益工资就没有加班费了吗?
问:我是一网购公司的职工,公司实行效益工资,底薪加提成。为了创收,增加效益,公司没完没了地让我们加班。我们多次向公司提及加班费的问题,可公司老总说,实行效益工资,没有加班费?
答:效益工资是职工在向单位提供正常劳动下,进行工资分配,获得报酬的方式。而加班费是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的正常劳动时间外,继续生产劳动所应获得的报酬。实行效益工资,也要付加班费。
答询法官:王景龙
7.申请劳动仲裁申请书 篇七
被申诉人:xxxx
请求事项
1、解除申诉人同被诉人xx建设集团第十六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
2、裁令被诉人xx建设集团第十六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向申诉人支付20xx年11月至今拖欠的工资96000元;
3、裁令被诉人xx建设集团第十六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向申诉人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21000元;
4、裁令被诉人xx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向申诉人支付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50600元;
5、裁令被诉人xx建设集团第十六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向申诉人支付20xx年1月至解除合同日拖欠的劳动保险金21000元;
6、裁令被诉人xx建设集团第十六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向申诉人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4000元;
7、裁令被诉人xx建设集团第十六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向申诉人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26404元;
8、裁令被诉人xx建设集团第十六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向申诉人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33005元;
9、两被诉人对上述所列各项诉请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事实与理由
申诉人自xx年1月16日年起即在被申诉人xx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处工作,并签订劳动合同。xx年xx建设集团内部调整,申诉人所在部门名称变更为xx建设集团第六建筑安装劳务有限公司(后变更为xx建设集团第十六建筑安装有限公司)。xx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要求申诉人及所在部门所有工作人员同xx建设集团第六建筑安装劳务有限公司重新签订劳动合同。自20xx年1月开始,被诉人xx建设集团第十六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即停止为申诉人缴纳社会保险,自20xx年11月开始,被诉人xx建设集团第十六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又开始拖欠申诉人工资,20xx年,申诉人在工作期间受伤,被认定为九级伤残,被诉人xx建设集团第十六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也未向申诉人支付各项工伤福利待遇。不得已,申诉人不得不向被诉人xx建设集团第十六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被诉人xx建设集团有限公司、xx建设集团第十六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向申诉人支付请求事项中所列各项仲裁请求。为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特诉诸贵委,望裁如所请。
此致
敬礼!
x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x
8.劳动仲裁申请书 篇八
申请书
致:广州市天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性别: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地址:
现常住有效通讯地址:
被申请人全称:
法定代表人:
邮政编码:
注册地址:
现办公地址:
被申请人全称:
法定代表人:
邮政编码:
注册地址:
现办公地址:
第三人全称:
法定代表人:
邮政编码:年龄:联系电话: 单位性质:联系电话: 单位性质:联系电话: 单位性质:联系电话:
注册地址:
现办公地址:
仲裁请求事项(应简明、扼要并写明具体要求):
元。
事实与理由(应简明、扼要,请明确清晰陈述劳动关系状态,明确清晰地说明相应仲裁请求):
年 月 日申请人到被申请人处工作,被申请人迟迟不与申请
人签订劳动合同,在申请人多次要求下才在 年 月 日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应支付劳动者双倍的工资,申请人请求被申请人支付的双倍工资为:元。会保险,请求被申请人按照国家法律规定为申请人补交社会保险。班天,被申请人没有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全额支付加班费仅按工
被申请人在没有与劳动者协商的情况,强制让申请人签订离职证明,与申请人解除劳动合同,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提前解除
合同的应该提前日通知劳动者并支付劳动者一个月的工资。此致
广州市天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签名:
二○一三年二月五日
附:
1、证据目录和证据材料;
9.劳动仲裁申请书 篇九
申诉人:杨小弟,男 ,51岁;住址:芜湖市弋江区商业街 造漆厂宿舍手机:153********* 被诉人:安徽施德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徽雅芙蓉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鸠江经济开发区官陡门路259号(中加学校对面福强路转方兴路即到)法定代表人:催志中,男,43岁,公司董事长手机:187*********固话:3******** 仲裁请求事项:
1.判令被申诉人支付申诉人9月份工资3591.97元;
2.判令被申诉人支付申诉人经济补偿金3000.00元;
3.判令被申诉人支付申诉人6-9月份双倍工资11878.86元;
4.判令被申诉人支付申诉人4个月社会保险金2000.00元;
以上四项费用共计20470.83元。
事实和理由:
崔小弟(申诉人)于2011年6月20日到安徽施德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徽雅芙蓉科技实业有限公司)(被申诉人)工作,担任水电工一职,双方约定申诉人工资为3000元/月,并缴纳社会保险。
被申诉人一直以各种理由拖延与申诉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未为申诉人缴纳社会保险(500*4个月=2000.00元),2011年9月31日被申诉人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合同的,应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被申诉人应支付申诉人6(1154.00元)、7(3310.77元)、8(3822.12元)、9(3591.97)月未与申诉人签定书面劳动合同4个月双倍工资23757.72元,扣除被申诉人已支付的6(1154.00元)、7(3310.77元)、8(3822.12元)月工资,被申诉人还应支付申诉人工资15470.83元。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被申诉人应向申诉人支付经济补偿金3000.00元。
至今,被申诉人仍未向申诉人发放9(2993.31)月份工资。
综上,申诉人在被申诉人单位认真工作,然而被申诉人却无视相关劳动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违反法律规定未与申诉人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其行为已侵犯了申诉人的合法权益,现依法向贵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贵院依法裁决,以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附件:
一、申诉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申诉人6-9月份工资条;
三、申诉人离职证明;
此致
鸠江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10.劳动仲裁申请书 篇十
被申请人:__有限公司,住所地:__市__区___路___号。电话:___。
法定代表人:___,职务:___
请求事项:
一、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5200元(月平均工资2600元*2)。
二、裁决被诉人向申请人支付___年6月至___年6月加班费共54455.15元,其中:1、延时工作时间加班费18670.34元及25%的经济补偿金4667.58元;2、休息日加班费24893.79元及25%的经济补偿金6223.44元。
以上二项合计:___元。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____年10月进入被诉人单位工作,任司机一职至今。____年12月28日,双方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约定申请人为总务部司机,约定申请人正常工作时间月工资为700元,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5天。但事实上,被申请人要求我除每周正常工作5天处,星期六、日还要求我随时出车,平均每月星期六、日3天以上(公司出车均有打卡记录。为此,我多次找被申请人领导协商要求支付,被申请人均予以拒绝。被申请人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2项和46条第1项的规定,我于__年__月__日以被申请人“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向被申请人提出了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由于被申请人拒绝支付我的加班费和经济补偿金,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向贵会申请仲裁,请求仲裁委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支付我的仲裁请求,依法裁决。
此致
___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___(签名)
11.劳动仲裁申请书 篇十一
被申请人:海口xxx市场管理有限公司
住址:海口市琼山区府城镇中山南路水果市场二楼
法定代表人:xxx
申请事项:
1、请求确认自20xx年9月15日至20xx年5月18日期间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2、被申请人依法为申请人补缴自20xx年9月15日至20xx年5月18日期间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及生育保险五项保险,具体数额由社会保险征稽部门确定;
3、请求被申请人依法向申请人支付自20xx年9月15日至20xx年3月13日期间加班工资人民币111384元〔12x(『850÷21.75』x10x3)+(『850÷21.75』x104x2)〕;
4、请求被申请人依法向申请人支付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11个月的双倍工资差额人民币23045元1471+(8x2x『1471÷21.75』)x11〕;
5、请求被申请人依法向申请人支付违约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人民币54470元1471+(8x2x『1471÷21.75』)x13x2〕。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20xx年9月15日经人介绍,入职被申请人处工作,工种为环卫工。在职期间,申请人每天均严格遵守被申请人的各项规章制度,工作尽心尽责,按时上午7.00-11.00、下午16.00-20.00上下班。在水果市场交易旺季,为了完成当日工作任务,每天均不得不工作至20.00后才可下班;从来没有节假日,也没有休息日,这样的工作状态一直持续至20xx年3月12日。
20xx年3月12日下午,被申请人突然口头通知申请人“水果市场内的路面正在整修,用不了那么多人,你明天暂时不要来上班了,两个月后等路面整修完毕后再回来上班”。一个月后的20xx年4月27日,申请人询问被申请人法定代表人邱天灼何时能回来上班,他讲“路面还未修好,暂时还不能上班”。之后,见到工友的工作量多时,申请人就主动与他(她)们一起参加劳动。至20xx年5月18日,因为路面已经修好,申请人再次询问被申请人何时能上班,得到的答案却是“路搞好了,不用人了”!至此,申请人被被申请人强行辞退。
自20xx年9月15日至2xxx年5月18日,申请人在为被申请人兢兢业业工作的这些年里,被申请人即没有与申请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从未给申请人购买过任何种类的社会保险,更没有向申请人支付加班工资。申请人为此曾多次向被申请人主张合法权益,要求被申请人为申请人交纳社会保险费及加班工资,但是均未果。
综上,鉴于被申请人的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迫于无奈,申请人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决定依法向贵委提起劳动仲裁,恳求贵委依法支持申请人的全部仲裁请求。
此致
海口市琼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12.上海市劳动合同范本 篇十二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合同的类型为:____________。期限为:____________。
(一)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无固定期限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具体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本合同的试用期为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条 录用条件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乙方的工作内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甲方因工作需要,按照诚信合理的原则,向乙方说明情况后,可以调动乙方的工作岗位。
第六条 乙方所在岗位执行工时制,具体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甲方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告知义务,并做好劳动过程中职业危害的预防工作。
第八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以及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并依照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及有关规定向乙方发放劳防用品和防暑降温用品。
第九条 甲方应根据自身特点有计划地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乙方思想觉悟、职业道德水准和职业技能。
乙方应认真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必要的教育培训。
第十条 本合同的工资计发形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
(一)计时形式。乙方的月工资为____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____元)。
(二)计件形式。乙方的劳动定额为________,计件单价为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甲方每月____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
第十二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得工资调整按照甲方的工资分配制度确定。
第十三条 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支付相应工资报酬。
第十四条 甲方应按国家和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为乙方参加社会保险。
第十五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等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工伤保险待遇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条 甲方应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甲方应将各项规章制度告知乙方或者进行公示;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变更后,应及时告知乙方。
第十九条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第二十一条 经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二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甲方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甲方解除本合同未按规定提前30日通知乙方的,自通知之日起30日内,甲方应当对乙方承担本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二十五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第二十四条的约定解除本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一)本合同期满的;
(二)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的;
(三)甲方破产、解散或者被撤销的;
(四)乙方退休、退职、死亡的。
甲、乙双方实际已不履行本合同满3个月的,本合同可以终止。
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被确认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甲方按照规定支付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本合同可以终止。
第二十八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被确认为完全或者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甲方不得终止本合同,但双方协商一致,并且甲方按照规定支付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本合同也可以终止。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同时不属于本合同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向约定的,本合同期限顺延至下列情形消失:
(一)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二)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根据乙方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1年给予乙方本人1个月工资收人的经济补偿:
(一)甲方根据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的约定提出与乙方解除本合同的(二)乙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三条第(二)项、第(三)项的约定解除本合同的;
(三)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约定解除本合同的;
(四)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的约定解除本合同的;
(五)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的约定终止本合同的;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之一的,补偿总额一般不超过乙方12个月的工资收人,但双方约定超过的,从其约定。
第三十一条 上条所称的工资收人按乙方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收人计算,乙方月平均工资收入低于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计算。本单位工作年限,满6个月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
第三十二条 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约定解除本合同的,除按约定给予经济补偿外,还应当给予不低于乙方本人6个月工资收人的医疗补助费。
第三十三条 乙方为甲方的服务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十四条 乙方应当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应当提前____月通知甲方,在此期间,甲方可以采取相应的脱密措施。
第三十五条 乙方的竟业限制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竞业限制的范围为____________。在竞业限制期间甲方给予乙方一定经济补偿,具体标准为____________,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__。
第三十六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本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的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七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的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八条 乙方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承担违约金为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九条 乙方违反保守商业秘密约定的,应承担违约金为________。
第四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者有关劳动标准的内容与今后国家、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乙方(签章):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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