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疫情上报程序

2024-09-09

传染病疫情上报程序(10篇)

1.传染病疫情上报程序 篇一

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程序

一、各科室对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和乙类传染病中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肺炭疽等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应立即报告感控科,感控科在收到报告后应立即行网络直报,不得超过2小时

二、对乙类传染病中的艾滋病、急性病毒性肝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人感染H7N9禽流感、森林脑炎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应立即报告感控科,感控科在收到报告后应于24小时内行网络直报。

三、丙类传染病中的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麻风病、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包虫病、丝虫病、流行性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感染性腹泻、手足口病的病人,应立即报告感控科,感控科在收到报告后应于24小时内行网络直报。

四、相关科室应设置传染病登记本,记录已报卡的传染病病人姓名、诊断、报卡时间、报卡人姓名。

五、门、急诊科医生对可疑传染病患者,应按疑似传染病报告感控科科,并填写传染病卡和登记本,同时建立传染病监测病历,详细记录传染病史及接触史.立即请传染病科专家会诊,按照传染病分类管理规定进行留观,留观病房医师负责对监测病例采样进行血清学和/或病原监测,做好相关登记、记录并做好交接班工作,待实验室检查结果回报明确诊断后,在规定时限内报告医院感控科。

六、住院患者如确诊为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医生应立即报卡,在病程中记录并登记在传染病登记本中。

七、上级医生应在每周查房日检查传染病报告情况。

八、科室护士长应为科室内疫情报告监督员,每日负责监督疫情报告.确保报告的及时性。

九、如为复诊的传染病患者,医生应在记录中注明。

十、检验科设置不同类别传染病登记本(艾滋病、梅毒),每日的检验结果中如出现阳性结果应立即通知开单医生,同时登记在相应类别的登记本中。

十一、放射线科设置传染病登记本,如发现可疑传染病的x光片,在做出诊断报告的当日,开三联单对病人进行转诊,同时应通知开具申请单的医生并立即上报感控科,并登记在册。

十二、报告卡填写要字迹清晰,地址详细,要求项目必填。

十三、感控科负责疫情监测报告的工作人员,负责核对检验登记、x线登记、CT室等上报的传染病卡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措施。

2.传染病疫情上报程序 篇二

卫生部修订重大传染病报告时间,上报时间统一为2小时

本报讯(记者魏铭言)发现鼠疫、霍乱、肺炭疽、SARS、脊髓灰质炎、人禽流感病人或疑似病人,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医卫人员包括乡村医生和个体诊所医生,均有责任在2小时内向属地区县疾控中心报告。

卫生部昨日公告称,已对2003年11月发布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进行修订。修订后,对重大传染病(疑似或确诊)病例,突发传染病暴发疫情的发现责任报告时间,由原来的城镇2小时,农村6小时,统一为2小时必须做出报告。

新修订的《办法》,对须在2小时内报告的重大传染病的范围及内容均做出调整,将以前规定的“鼠疫、霍乱、SARS、艾滋病、肺炭疽、脊髓灰质炎的病人、病原携带者或疑似病人”,更改为“鼠疫、霍乱、肺炭疽、SARS、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人或疑似病人”,增加了对人禽流感的关注;同时,将艾滋病纳入其他乙类传染病(包括病毒性肝炎等共计20种),和丙类传染病(包括血吸虫病等9种)一致的责任病例报告时间,即24小时内。

3.传染病疫情报告 篇三

传染病疫情报告

(report for infection diseases)中国办理传染病的一项重要措施。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三十条规定:“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和采供血机构及其执行职务的人员发现本法规定的传染病疫情或者发现其他传染病暴发、流行以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时,应当遵循疫情报告属地管理原则,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或者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内容、程序、方式和限时报告。”第三十一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报告。”1991年12月6日卫生部发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规定:“执行职务的医疗保健人员、卫生防疫人员为责任疫情报告人。”“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艾滋病、肺炭疽病的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城镇于6小时内,农村于12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发病地的卫生防疫机构报告,并同时报出传染病报告卡。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乙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城镇于12小时内,农村于24小时内向发病地的卫生防疫机构报出传染病报告卡。责任疫情报告人在丙类传染病监测区内发现丙类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在24小时内向发病地的卫生防疫机构报出传染病报告卡。”报告内容要求全面、准确。“词条内容来源于七维教育支持中心与特殊教育辞典第二版。”

4.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篇四

为了及时有效遏制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要求,制定宫里镇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一、学校疫情报告人员设置

1路杰主任为全镇学校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实践报告的第一责任人。

2、宫里镇教育办公室设置庄宿彪为兼职疫情报告人。

3、学校其他教职员工、学生发现传染病疫情均有义务向疫情报告人报告情况。

二、疫情报告人职责

1、在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我镇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实践报告工作;

2、定期对全镇学校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

3、负责检查指导全镇的学生晨检及消毒工作。

三、疫情报告内容及时限

1、在同一个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有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当学校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3、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烧(37.5度以上)、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1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4、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1小时内向教育办公室报出相关信息。

四、报告方式

当出现符合本制度规定的报告情况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学校领导、教办和街道疾病防控中心报告。

五、学校疫情监测与宣传

1、学校建立学生晨检、午检因病缺课追查与登记制度。

2、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我校发生的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和处理。

3、接受教育行政部门与卫生行政部门对学校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督、检查。

4、负责组织开展对我校全体人员及家长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

5、学校应严格执行病患学生复课证明制度,复课证明须由原诊断单位开出,并加盖诊断单位公章,由学校疫情报告人保存。

宫里镇教育办公室

5.法定传染病疫情分析 篇五

[摘要] 目的 了解重庆市綦江县法定传染病的流行规律和变化趋势。为制定本地区传染病防制提供决策依据。方法 采用描述性流行病学方法对綦江县2007-2011年网络报告的各类传染病疫情监测资料进行统计分析。结果 2007-2011年綦江县无甲类传染病报告,共报告乙丙类传染病22种14 205例,年平均发病率为343.63/10万,2008年发病率最高,2010年发病率最低,其中乙类传染病呈下降趋势,而丙类传染病则呈上升趋势,死亡率为0.50/10万。传染病构成以呼吸道传染病、血源及性传播疾病、肠道传染病为主,其中发病率居前5位的分别是肺结核(94.77/10万)、梅毒(47.37/10万)、乙肝(43.51/10万)、菌痢(41.99/10万)、流行性腮腺炎(32.93/10万)。农民和学生、散居儿童是最主要的传染病发病人群。结论2007-2011年綦江县传染病发病呈缓慢下降趋势,应继续关注学校和幼托机构等人群聚集场所,进一步加强以肺结核为主的呼吸道传染病以及以梅毒、乙肝为主的血源及性传播疾病预防和控制工作力度。

为了解重庆市綦江县法定传染病的流行规律,分析流行特征和影响因素,为制定今后的预防控制策略提供科学依据,现对2007-2011年綦江县的传染病网络直报数据分析如下。1 材料与方法

1.1资料来源 疫情资料来源于重庆市綦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CDC)2007-2011年綦江县疫情监测综合资料。人口资料来源于綦江县统计年鉴常住人口。

1.2 分析方法 采用描述性流行病学方法对2007-2011年网络报告的法定传染病进行统计分析。2 结果

2.1传染病发病概况

2007-2011年无甲类传染病报告,共报告乙、丙类传染病22种计14205例,死亡22例。年平均发病率为343.63/10万,年均死亡率为0.50/10万,2008年发病率最高,2010年发病率最低。

乙类传染病总体呈现波动下降趋势,丙类传染为波动上升趋势,见图1。

2.2 传染病病种构成无甲类传染病报告;共报告乙类传染病(肺结核、肝炎、梅毒、痢疾、淋病、麻疹、甲型H1N1流感、艾滋病、乙脑、伤寒、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疟疾、钩体病、狂犬病、百日咳)16种,10 623例,年平均发病率为256.78/10万;报告丙类传染病(流行性腮腺炎、其他感染性腹泻病、手足口病、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流行感冒)6种,3 582例,年平均发病率为86.85/10万。2.3 传染病发病位次

重庆市綦江县2007-2011年总发病数居前5位的依次为肺结核、病毒性肝炎、梅毒、痢疾、流行性腮腺炎,占总发病数的79.98%。其中肺结核一直居第1位。2.4 各类传染病发病情况 按传播途径分类如下。

2.4.1 呼吸道传染病 5年共报告肺结核、流行性腮腺炎、风疹、麻疹、猩红热5种5 792例,占传染病报告总数的40.77%,居各类传染病发病总数的首位,年平均发病率139.94/10万。发病率居前3位的是:肺结核为主3 914例(年平均发病率94.77/10万,占呼吸道传染病总数的67.58%)、流行性腮腺炎1 368例(年平均发病率32.93/10万,占23.62%)、风疹361例(年平均发病率8.15/10万,占6.23%)

2.4.2 血源及性传播传染病

5年共报告艾滋病、乙肝、丙肝、淋病、梅毒5种 4 424例,占各类传染病报告总数的31.14%,年平均发病率106.82/10万,总体呈下降趋势。发病率居前3位的是:梅毒1 962例(年平均发病率47.37/10万,占44.35%)、乙肝(1803例,占年平均发病率43.51/10万,40.75%)、淋病(417例,年平均发病率10.04/10万,占9.43%)。2.4.3 肠道传染病

5年共报告甲肝、戊肝、未分型肝炎、菌痢、手足口病、其他感染性腹泻病6种3 868例,占各类传染病报告总数的27.23%。年平均发病率93.91/10万,总体呈上升趋势。发病居前3位的是:菌痢1 737例(年平均发病率41.99/10万,占44.91%)、其他感染性腹泻病(1 365例,年平均发病率33.33/10万,占35.29%)、手足口病392例(年平均发病率9.55/10万,占10.13%)。

2.4.4 自然疫源及虫媒传染病 5年共报告乙脑、狂犬病、疟疾、钩体病4种30例,占各类传染病报告总数的0.21%,年平均发病率0.73/10万,一直在较低发病水平波动。发病最多的为乙脑15例,占自然疫源及虫媒传染病总数的50%,年平均发病率0.36/10万;其次为疟疾6例,占20%,年平均发病率0.15/10万。

2.4.5 其他途径传染病

5年共报告急性出血性结膜炎和新生儿破伤风2种 91例,无死亡,年平均发病率2.23/10万,在较低发病水平上下波动,发病以急性出血性结膜炎为主,85例,占其他途径传染病总数的93.41%,年平均发病率,2.09/10万;新生儿破伤风发病6例,占5.59%,年平均发病率0.14/10万。2.5 流行特征

2.5.1 时间分布

各月均有病例报告,总体发病存在较为明显的季节性,即:4-5月和9-10月发病较高,前者高于后者,见图2。

2.5.2 地区分布

全县19个街镇均有法定传染病报告,但地区间报告发病数差异较大,报告发病数居前3位的地区依次为:古南镇4594例,占发病总数的32.34%,赶水镇1046 图2

2007-2011年重庆市綦江县传染病分月发病曲线图

2.5.2 地区分布

全县19个街镇均有法定传染病报告,报告发病数居前3位的地区依次为:古南镇4 594例,占发病总数的32.34%,赶水镇1046例,占发病总数的7.36%,永新镇928例,占发病总数的6.53%。

2.5.3 人群分布

各职业均有发病,报告发病数居前3位的职业依次为:农民(5 177例,占(36.44%)、散居儿童(2 207例,占15.54%)、学生(1 818例,占12.80%)。男性8541例,女性5664例,男:女为1.51:1;各年龄组均有发病,其中以0~10岁组发病数最多(3 482例,占24.51%),其次为30~40岁组(2 187例,占15.40%)和60岁及以上人群(1 905例占13.41%)。3 讨论

3.1 2007-2011年重庆市綦江县传染病发病率呈波动中缓慢下降趋势

其中乙类传染病呈下降趋势,而丙类传染病则呈上升趋势。5年间,乙类传染病中乙肝、痢疾、淋病、梅毒、麻疹下降趋势较为明显,而艾滋病、丙肝则呈上升趋势;丙类传染病中其他感染性腹泻病、流行性腮腺炎、手足口病上升趋势较为明显,而风疹则呈下降趋势。

乙类传染病下降的原因是:梅毒和乙肝是綦江县乙类传染病报告中的主要病种,2009年以前,临床中检验结果的异常值被普遍作为传染病的报告指征,造成报告病例增加,但从2009年开始加强了诊断标准的培训,严格报病要求,不符合梅毒和乙肝诊断报告标准的病例不再做为病例报告。

丙类传染病上升的原因有:①2008、2009和2011年3年均发生流行性腮腺炎暴发疫情,共报告病例1279例,占5年传染病总发病数的9%。②其他感染性腹泻病报告数逐年增多,5年共报告1365例,年均发病率为31.73/10万,其他感染性腹泻病诊断不易,费用高,耗时长,在实际工作中,常根据流行病学、症状体征及大便常规等相关信息作出诊断[1],有部分误报的可能。③2008年卫生部将手足口病列入法定丙类传染病,随着专病监测力度和灵敏性的提升,发病数持续上升。

3.2 呼吸道传染病中肺结核发病率居高不下

5年来肺结核报告发病率一直位列第1,与肺结核在全国法定传染病报告中的排序一致。在我国西部肺结核患者患病率显著高于城镇,并显著高于城市。[2]綦江县肺结核发病居高不下的原因可能是:①綦江县在所有医疗机构中,利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推行了可疑患者的免费胸片筛查工作,肺结核免费政策宣传知晓率较高,检出人数较多;②綦江县为重庆市最大的产煤县,非煤矿山中的采石场多,从业人员较多,矽肺患者合并肺结核患者较多。目前,肺结核防治形势严峻,有进一步扩散传播的危险。1998年世界卫生组织再次指出“遏制结核刻不容缓” [3]。今后应继续实行WHO推荐的DOTS策略,严格执行规范治疗,提高患者治愈率,消除传染源[4]。

3.3 血源及性传播疾病成为危害綦江县人群健康的第2大类传染病

5年间血源及性传播疾病占传染病总发病数的31.4%,乙肝和梅毒呈下降,丙肝和艾滋病呈上升,总体呈下降趋势,与重庆市疫情总体形势不一致。可能原因为:綦江县血源及性传播疾病以梅毒、乙肝为主,2009年前,各医疗机构普遍将梅毒和乙肝检验结果的异常值作为传染病的报告指征。比如:体检中的梅毒检测阳性结果和乙肝携带者均被错误的作为病例报告,造成血源及性传播疾病的增多;从2009年起规范了乙肝和梅毒的报告,严格执行诊断标准。单纯的乙肝携带者不作为病例报告,乙肝检验结果异常者,须有肝功能损坏和临床表现才能作为病例报告。各单位仅凭实验室检测不能做出梅毒诊断,需将梅毒阳性检测结果人员转介到性病门诊,由临床医生根据流行病学史、临床表现及实验室检查等进行综合分析,作出诊断[5]。自此,梅毒和乙肝病例的报告出现明显的下降。分析艾滋病、丙肝上升的原因:2008年綦江县被确定为国家级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2010年被确定为国家级艾滋病丙肝监测哨点,在项目支持下,加大了各人群筛查力度;近年来人口频繁流动,构成流动人口的多为青壮年,正处在性活跃期,防治知识匮乏,社会不良因素的影响易导致性传播染病的发生。

针对血源及性传播疾病提出以下建议:进一步提高全人群乙肝疫苗接种率,乙肝疫苗免疫接种工作仍然是预防乙肝病毒感染最为有效的措施,常规婴儿乙肝疫苗接种应是预防乙肝病毒感染的基本策略,乙肝的防治要加强宣传教育和成人乙肝疫苗的接种覆盖率[6];同时规范性病诊疗,扩大性病与艾滋病宣传教育、综合干预的覆盖面,使目标人群接受正确的防治知识及信息,消除歧视和恐慌,促使其改变和减少高危行为,从而降低和减少性病和艾滋病传播的风险。

3.4 农民、散居儿童、学生是最主要的发病人群

从綦江县传染病流行特征来看,农民以肺结核和病毒性肝炎发病较多,农村经济条件相对落后,农民营养状况欠佳,易受到结核杆菌感染,农村成人乙肝疫苗接种率极低,是影响农民肺结核和病毒性肝炎发病的重要原因;散居儿童以菌痢和其他感染性腹泻病发病较多,原因为:散居儿童抵抗力较弱,家长主动带病儿到医院就诊的意识强;学生以流行性腮腺炎和风疹发病较多,原因为:学校和幼托机构人员集中,一旦出现传染病疫情,很容易播散[7],呼吸道传染病极易发生暴发流行;学校对传染病疫情报告意识增强,传染病监测系统对学校传染病疫情的敏感性提高,也使得报告的学生传染病病例增加。建议:(1)肺结核和肝炎仍为当前重要的公共卫生问题,建立有效的肺结核和肝炎疾病防御机制[8],开展健康信息传播和行为干预防病知识的普及教育。(2)继续加强学校传染病管理和监控,学校和托幼机构是流感、风疹、流行性腮腺炎、手足口病传染的主要场所[9],落实晨检责任制,对传染病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减少和控制传染病的传播和流行[10]。

6.院内传染病疫情分析 篇六

分析

一、数据来源:医院各科室及村卫生室上报的法定传染病报告卡。

二、正文

(一)院内疫情概况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全院通过各科室上报的传染病报告卡2种,共报告16例,与上半年比增加2例,上升2.875%,无死亡病例报告。

甲类传染病:本院2012年上半年无甲类传染病报告。乙类传染病:本院2011年下半年报告乙类传染病0种共0例;2012年上半年报告0种0例,与上半年比减少0例,与上半年比下降0%,本期报告乙类传染病占法定传染病报告总数的0%,其中肺结核报告2例,占乙类传染病的100%,病毒性肝炎0例,占乙类传染病的0%,梅毒0例,占乙类传染病的0%。

丙类传染病:本院2011年下半年报告丙类传染病2种共16例,2012年上半年报告14例,与2011年上半年比增加2例,比2011上半年上升2.875%,本期报告丙类传染病占法定传染病报告病例总数的100%,其中其它感染性腹泻29例,占丙类传染病的97%;急性出血性结膜炎1例,占丙类传染病的3%。

其它类传染病:本院2012年上半年报告其它类传染病0种0例,占总报告病例数的0%,2012年上半年报告0种0例,比201

1年上半年增加0例,与去同期比下降0%。

(二)疫情特点

1、科室分布

本院2012年上半年有 个科室报告了传染病报告卡,主要科室为,报告病例数26例,占全院报告病例数的87%。村卫生室报告4例,占报告病例13%

2、时间分布

全院2012年上半年报告的传染病病例数中,以3月份和5月份报告的传染病多,两个月共报告传染病12例,占总发病数的75%。

3、人群分布

2012年上半年本院报告传染病例16例,其中男性12例,女性4例,男女性别比为3:1;按年龄分析以40岁-年龄段的人群发病数相对较多为5例,占总发病数的30.00%;从职业分布看以农民发病数多为14例,占总发病数的88%。

(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2012年上半年本院院内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

三、院内传染病自查质量

2012年上半年本院在分管院长的带领下,开展传染病院内自查共2次,查出漏报病例1例,漏报科室为临床医生漏登,查出不及时报告卡0张,不及时报告科室为,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院传染病报告质量,希望各科室首诊医生在接诊传染

病病人时应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以确保我院接诊的传染病能及时进行网络报告。

疾病控制科/防保股

7.传染病疫情现场处置方案 篇七

篇一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编制目的为建立健全防止传染病疫情事件应急机制,提高电站应对传染病疫情事件突发应对的能力,维护电站正常的生产秩序,为做好电站应对传染病疫情事件流行发生时的应急处理,及时控制、缓解和消除传染病疫情的危害,保障×××员工身体健康,保证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条

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预案

第三条

适用范围

本现场处置方案适用于×××发生传染病疫情时的应急处理。

第二章

事件特性

×××位于贵州省×××。距离最近的医疗点3—7公里,距离×××县城37公里。交通十分不便,环境比较封闭,天气炎热潮湿比较适合蚊虫生活,传染病易得以滋生和蔓延。而且职工都在同一个食堂生活。如果出现传染病疫情将会波及电站所有职工。

第四条

传染病分类

(一)甲类传染病也称为强制管理传染病,包括:鼠疫、霍乱。

(二)乙类传染病也称为严格管理传染病,包括:病毒性肝炎、细菌性和阿米巴痢疾、伤寒和副伤寒、艾滋病、淋病、梅毒、脊髓灰质炎、麻疹、百日咳、白喉、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猩红热、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钩端螺旋体病、布鲁菌病、炭疽、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流行性乙型脑炎、黑热病、疟疾、登革热等.(三)丙类传染病也称为监测管理传染病,包括:肺结核、血吸虫病、丝虫病、包虫病、麻风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诊、新生儿破伤风、急性出血性结膜炎,以及除霍乱、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等。

第五条

传染病症状

传染病前期症状一般是:发热、头疼、咽痛、干咳、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

第三章

应急组织及职责

第六条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长:站长

副组长:

专职工程师

成员:检修班班长

运行值长

主值班员

副值班员

检修技术员

检修工

驾驶员

第七条

当传染病疫情发生时,立即成立现场处置小组,下设现场处置小组组长、现场保卫警戒组、对外对上联系协调组,人员救护组,具体人员分工现场由领导小组分工。

第八条

各组职责

组长:全面负责传染病应急处置预案的实施

现场保卫警戒组:根据领导指示及时和防疫部门及医院联系,确立警戒范围及警戒区域,防止人员的随意流动。

对外对上联系协调组:配合防疫部门工作组织职工进行相应的检查,负责对职工相应的救护知识培训。

第四章

应急处置

第九条

处理原则:坚持“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按照“早发现、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的传染病防治原则,提高警惕,加强监测,及时发现病例,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治疗措施,切断传播途径,迅速控制重大疫情传播和蔓延。

第十条

突发传染病事件发生后,当事人应立即将时间、症状等基本情况和有关信息向站领导报告;当值管理人员要尽快核准情况,在规定时限内将突发传染病发生的地点、时间、人数、死亡情况、疫情经过、接触史、初步分析原因、组织抢救和处理情况、需要帮助解决的问题等情况,迅速向公司和卫生部门汇报。

立即成立突发事件处置现场指挥小组,迅速启动与实施传染病疫情事件现场处置方案。

第十一条

在突发事件处置现场指挥小组的统一安排下,在第一时间要求传染病患者戴防护口罩、手套,到隔离室休息,并送医院,需转医院治疗的立即转送传染病医院;

第十二条

对传染病病人所涉及的公共场所进行消毒,对与传染病人密切接触的人员进行隔离观察。防止疫情扩散,迅速切断感染源;

第十三条

对病情严重的人员应马上隔离观察,在电站周围也应及时隔离,防止外来人员进入。

第十四条

职工一旦出现传染性疾病,应及时送当地疾病控制中心,不得带病上班。经医院诊断痊愈后才能回单位上班;对外出(含出差)工

作人员、单位实行登记制度,经医院进行必要的身体检查才能回单位上班;

第十五条

传染病人在医院接受治疗时,禁止任何同事前往探望;

第十六条

职工增加户外活动的时间,注意劳逸结合,增强抗病能力。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搞好居室卫生,勤晒衣被;

第十七条

病情发生时,职工尽量避免接待外地来访的客人,各种集体性人员聚集活动推迟或取消,尽量减少不必要的会议和集体活动。

第十八条

如传染病烈性感染,请示汇报黔北水力发电总厂。并采取一切有效措施,迅速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染途径,保护易感人群,具体做到:

(一)封锁疫点。

立即封锁患者所在活动场所,暂停单位一切活动。停止单位职工相互往来和与外界往来,等待卫生部门和公司的处理意见;

(二)疫点消毒。

对单位所有场所进行彻底消毒。此项消毒请防疫站操作,消毒结束后进行通风换气;

(三)疫情调查。

单位密切配合疾病控制中心进行流行病调查,对传染病人到过的场所、接触过的人员,以及患者的家庭成员、邻居同事进行随访,并采取必要的隔离观察措施;

第十九条

事件报告流程:当事人—站领导突发事件应急办公室及×××县人民医院(急救120)和防疫部门。

第二十条

事件报告的基本内容:

(一)事件发生地点、时间。

(二)受感染人数、死亡情况。

(三)疫情经过、接触史、初步分析原因、组织抢救和处理情况、需要帮助解决的问题。

第五章

注意事项

第二十一条

做好医护人员的合理防护。

第二十二条

救援工作人员进入疫区时,应先喷洒消毒,杀虫剂.开辟工作人员进入的安全通道,对工作人员采取保护性预防措施。

第二十三条

做好厂区出入口及隔离观察区的警戒工作,隔离区出设置明显警戒标志。

第二十四条

电站应备有保健药箱、一般常用药品和急救药品。并分派专人分管定期检查药品充足与否、是否在保质期。

第二十五条

当发现有传染病感染者或疑似传染病患者应及时通告上级并及时采取应急处理措施。保证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的方针。

第二十六条

对传染病应采取防范措施。平时应注意电站内部的卫生,生活区宿舍和食堂采取必要的灭蝇灭蚊、灭鼠、灭蟑螂等的措施。

篇二

一、工作场所

××项目部××范围的所有人。

二、事件特征

在项目部生产、生活区域员工因不科学的生活、生产方式,自然环境,耐药性微生物的不断增多等诱发急性传染病。

三、应急职责

(一)周围人员

1、发现疑似传染病时,立即远离事发地点和人员。

2、向施工区域负责人、安全人员报告。

(二)施工区域负责人、安全人员

1、组织先期抢救,隔离事发现场和病菌携带人员,封存可疑物。

2、向项目部经理报告。

3、向医疗机构,疾病控制中心请求援助。

(三)项目部经理

1、按既定程序组织抢救。

2、向上级单位、有关部门报告。

四、现场应急处置

(一)现场应具备条件

1、在员工生活区门口和办公区门口张贴紧急救援联系电话。

2、通讯、照明工具等。

3、急救箱及急救药品,担架及救护车辆。

(二)现场应急处置程序

1、项目部在接到当地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控制中心有关急性传染病疫情的预警报告后,或在施工生产、生活等相关活动中发现传

染病人、疑似传染病时,应迅速报告应急工作小组,并立即启动本处置方案,组织人员隔离,开展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2、项目部在发现传染病人、疑似传染病人时,必须按照规定时间(甲类传染病6小时内,乙类传染病12小时内,丙类传染病24时内)报告。向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当地卫生主管部门、疾病控制中心报告,3、项目部对传染病人、疑似传染病人在做好自身保护的前提下,应及时将其送往医疗急救中心进行救治,或请求“120”援助。

4、对对传染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人污染的场所、物品,项目部应做好消毒处理,必要时请疾病控制中西进行专业消毒。与转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密切接触者,应严格进行临床观察。

5、对易感染人群应采取应急接种,预防性用药,群体防护措施。需要进行隔离的病人、疑似病人和密切接触者,应主动配合有关卫生部门采取医疗措施。

6、在传染病期间,各施工队(班组)指定专人每天向项目部应急工作组报告本队人员的出勤及健康情况。要及时查明未出勤原因,并保持联系以便急性跟踪处理。

7、加强施工现场的环境卫生,保持环境清洁,通风换气良好,对人员密集地要定期进行消毒。

(三)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1、项目应急工作组接到施工现场及其它与有关的工作场所出现急性传染病的事件后,应立即向业主应急领导小组和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汇报(汇报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中毒人数,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等)。在上级应急领导小组未到来前,有现场应急救援小组组长根据突发事件的严重程度、发展趋势、可能后果和应急处理的需要,决定启动本方案。

2、项目应急工作组组长立即通知各专业小组,迅速将疑似病人隔离在远离生产、生活区域外的单独房间内。

3、立即通知当地传染病防控中心或“120”,简要说明病情。不能直接送往医院,应等待传染病防控中心处置。

4、停止一切作业,隔离项目部全体员工与外界的联系,封闭在各自的作业活动范围内。

5、维持现状直至医院出具正式的检查结果。

五、注意事项

1、事故现场人员向项目应急工作组汇报信息,必须做到数据源唯一,准确及时。

2、未经许可的外来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禁止外来人员进入人员密集区域。

3、项目部应利用多种方式加大健康教育力度,增加自我保健知识培训,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篇三

事故特征

.1

危险性分析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

传染病分为甲类、乙类和丙类突发的传染病疫情,可能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或社会秩序、经济发展等,严重时会造成社会动荡,需要紧急采取措施。

.2

事故分类及目的重大疫情:

发生肺鼠疫病例、霍乱大规模暴发、乙类或丙类传染病流行以及鼠疫、霍乱、炭疽、天花、肉毒杆菌毒素等生物因子污染事件。

较大疫情:

发生腺鼠疫病例;

发生霍乱小规模暴发疫情(5

例及以上);

发生新出现的传染病有集中发病趋势的疫情(3

例及以上)

;发生乙类传染病较大规模暴发疫情,即在局部范围内,在疾病的最长潜伏期内发生出血热

例、伤寒

例、急性病毒性肝炎

例、痢疾

例、其他乙类传染病

例以上;

发生丙类传染病局部流行倾向。

一般事件:

发生霍乱散发病例、带菌者;

生新出现的传染病确诊病人;

发生乙类、丙类传染病小规模暴发疫情,即在局部范围内,在该疾病的最长潜伏期内发生急性病毒性肝炎、伤寒、副伤寒

例及以上、痢疾或其他乙类、丙类传染病

例及以上。

目的:

高效有序地做好本企业传染病疫情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避免或最大程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员工生命和企业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3

事故可能发生的季节和危害程度及特征

1.3.1

可能发生的季节

春季、夏季、秋季、冬季都有可能发生。

1.3.2

造成的危害程度和特征

突发的传染病疫情,可能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或社会秩序、经济发展等,严重时会造成社会动荡,需要紧急采取措施。

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2.1

应急组织机构

成立事故应急现场处置指挥小组,组织人员如下:

长:

车间主任

副组长:

车间副主任、车间安全员

成员:

车间干部、当班人员

(事故发生时,如组长不在,由副组长任组长)

2.2

应急组织职责:

2.2.1

组长负责事故发生时的生产指挥工作,采取紧急措施限制事故的扩大,负责组织指挥全班人员进行触电人身伤亡事故应急救援和现场处置,并对触电人身伤亡事故发生后所可能造成的事故预想,以及触电人身伤亡事故发生后的汇报和触电人身伤亡事故升级扩大的报警。

2.2.2

负责及时、准确地将紧急事故发生的性质、发生的时间、发生的地点向应急指挥小组或应急办公室汇报,并根据指挥部命令果断采取有效措施展开事故处理工作。

2.2.3

加强与集控中心的调度联系,及时、准确汇报现场事故情况,并根据其调度指令严格执行有关操作。

2.2.4

当班人员负责根据组长的指挥,进行现场救援所需相关设备的倒闸操作。

2.2.5

全面记录事故发生和事故应急处理经过。

2.2.6

组织现场恢复工作,尽快恢复受影设备正常运行。

2.2.7

参与事故预案演练和预案的修订工作。

应急处置

3.1

事故初步判定的要点与报警时的必要信息

击目者发现事故发生要第一时间进行高声呼救,同时拨打或要求其他目击者拨打应急电话,向应急指挥小组报告事故的相关信息。

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开展前期的应急处置工作。

3.2

应急处置相关程序

3.2.1

事故报警程序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当班班长,班长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生产部当班调度、本单位负责人,由当班调度、单位负责人将事故信息上报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和相关部门,应同时拨打

120

报警求救。

3.2.2

应急措施启动程序

事故发生后,应迅速将事故信息报告现场处置指挥小组,现场处置指挥小组接到报警后;

各成员接到报警后,应立即赶到事故现场,对警情做出判断,确定是否启动现场处置方案。

启动现场处置方案后,应急响应程序要及时启动。

3.2.3

应急救护人员引导程序

应急救援队伍赶到事故现场后,立即对事故现场进行侦查、分析、评估,制定救援方案,各应急人员按照方案有序开展人员救助、工程抢险等有关应急救援工作。

3.2.4

扩大应急程序

事故超出现场处置能力,无法得到有效控制时,经现场应急指挥小组组长同意,立即向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请示启动公司应急救援预案。

3.3

应急处置措施

3.3.1.1

当发现传染病突发事件时,发现人或病员所在部门应立即将发生的情况(包括时间、地点、症状、人员数量等)

通知应急救援指挥部日常管理办公室或职工医院。

各级健康人员要在不被传染的情况下坚守本职岗位,使生产、生活正常进行。

3.3.1.2

发现传染病疫情突发事件时,应立即向公司或应急救援领导小组领导报告,并建议启动应急救援应急处置方案。

救援领导小组组长根据情况命令启动“传染病疫情事件专项应急处置方案”,应急救援日常管理办公室应分别通知应急指挥部人员及应急救援机构的各部门人员,参加应急处理。

宣传部门配合居委会及时做好宣传工作,稳定职工和病员情绪。

保卫部门布置安排好人力、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公司工会及二级单位工会应抽调人力做好患者亲友的接待、安抚工作。

各部门接到应急反应的通知后,应按各自的职责对突发事件进行处理。

3.3.1.3

传染病疫情暴发,虽采取措施但不能有效控制时,为保证生产有序进行,对部分健康的运行、检修和管理岗位人员进行集中居住,统一食宿,减少外界接触,以保障上述人员不被感染。

3.3.1.4

病人的治疗和转运医护人员带好防护用具,做好自我保护工作,对所发现的疑似病人,按有关规定及时与上级有关部门进行联系或在专家的指导下进行诊断、治疗和转运。

转运时用专车将病人转送到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救治,并将发病情况,诊断或疑似诊断(病历)

向收治医院详细介绍,帮助收治医院在最短时间内明确诊断,及时治疗。

3.3.1.5

“传染病疫情事件专项应急处置方案”

结束后,按照把事故损失和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的原则,及时做好生产、生活恢复工作。

3.4

报警方式及报告相关内容要求

3.4.1

报警内容

事故报告人员在向应急救援指挥小组报告事故时,应报告如下情况:

发生事故的单位、地点、位置、时间、人员受伤情况、典型症状、处理情况、事故的初步原因判断、事故发展趋势和联系电话等有关内容。

3.4.2

报警电话

相关应急联系人员电话见附件。

4、术语和定义

4.1

传染病

是常见病、多发病,是由病原体引起、并能在人与人、动物与动物、人与动物之间相互传染的疾病,有的可导致后遗症、残疾或死亡。

4.2

传染源

病原体进入人体或动物体内,在体内

生长、繁殖,然后排出体外,再经过一定的途径,传染给其他人或动物,这些能将病原体播散到外界的人或动物就是传染源。

病人、病原携带者、被感染的人和动物均可成为传染源。

4.3

传播途径

传播途径是指病原体离开传染源后,再进入另

一个易

感者所经历的路程和方式。

不同的传染病有不同的传播途径,有的传染病有几个传播途径。

主要的传播途径有以下几种:

(1)

空气传播(2)水源、食物传播(3)

接触传播(4)

生物媒介传播(5)

血液及其制品传播(6)

经土壤传播(7)

垂直传播

4.4

易感人群

易感人群是对某种传染病易感的人群整体。

易感者是对某种传染病缺乏特异性免疫力而容易被感染的人群整体中的某个人。

易感者的抵抗力超低,其易感性就越高。

易感者的比例在人群中达到一定水平时,又有传染源和合适的传播途径,就很容易发生传染病的流行

4.5

甲类传染病是指鼠疫、霍乱。

4.6

乙类传染病是指病毒性肝炎、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艾滋病、淋病、梅毒、脊髓灰质炎、麻疹、百日咳、白喉、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猩红热、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钩端螺旋体病、布鲁氏菌病、炭疽、肺结核、传染性非典型性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后又增加了甲型

H1N1

流感、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流行性乙型脑炎等。

4.7

8.医院传染病疫情自查制度 篇八

1.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的督查由“传染病疫情管理领导小组”负责。2.责任报告人发现传染病时,在抢救处置患者的同时应及时、规范填写“传染病报告卡”。

3.责任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按甲类传染病管理的传染病时,要立即电话报告预防保健科。

4.预防保健科疫情管理人员每日1次到门诊部及住院部等科室收取传染病报告卡,并在登记本上签字。

5.疫情管理人员须将传染病报告卡和网络直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登记,汇总定期报院领导小组。

9.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理预案 篇九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各种传染病疫情在学校流行和蔓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一、处理原则

遵循“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的知道你思想,坚持“政府领导,部门配合,属地化管理,严格控制传染病,切断传播途径,减少发病人数,防治疫情扩散,积极救治病人”的原则,实行分级相应,快速处理的工作机制。

二、疫情报告

1、疫情责任报告人

学校的医疗卫生人员,分管校长方赛娟和校长陈一峰为疫情的责任报告人;校内的其他人员为疫情的义务报告人。学校一旦发生传染病疑似疫情和传染病疫情时,责任报告人立即报告所在地医院、疾控中心和教育局。

2、学生发生散发的乙类(除SARS、脊髓灰质炎、麻疹、肺炭疽、艾滋病、流脑、乙脑)、丙类传染病病例及疑似病例时,向责任医院报告,责任医院核实诊断后向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3、学校短期内发生1例麻疹、流脑、乙脑或一个班内发生2例以上的乙类(除SARS、脊髓灰质炎、麻疹、肺炭疽、艾滋病、流脑、乙脑)、丙类传染病病例、疑似病例以及多例相同症状的病例时,立即报告责任医院、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教育局,责任医院立即进行现场调查处理,并将调查情况报告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照有关法律和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调查处理上报。

4、学校发现1例甲类传染病或乙类中的SARS、脊髓灰质炎、肺炭疽、白喉病例、疑似病例以及发生爆发性疫情时,以最快的通讯方式报告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教育局,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照有关法律和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调查处理上报。

三、“疫情分级响应”部分

1、一级响应:一个班级中发生散发的乙类(除SARS、脊髓灰质炎、麻疹、肺炭疽、艾滋病、流脑、乙脑)、丙类传染病病例及疑似病例时,由学校采取隔离传染源、消毒杀虫、预防服药、健康教育等相应措施,责任医院赴现场进行技术指导,并协助落实防治措施。

2、二级响应:学校短期内发生1例麻疹、流脑、乙脑或一个班内发生2例以上的乙类(除SARS、脊髓灰质炎、麻疹、肺炭疽、艾滋病、流脑、乙脑)、丙类传染病病例、疑似病例以及多例相同症状的病例时,学校应立即报告责任医院、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教育局,责任医院立即进行现场调查处理,指导学校开展扑疫工作;学校组织实施各项控制措施;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及“实施办法”和省市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调查处理上报。

3、三级响应:学校发现1例甲类传染病或乙类中的SARS、脊髓灰质炎、肺炭疽、白喉或发生多例乙类传染病以及丙类传染病爆发流行时,学校应立即报告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教育局,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核实诊断,提出疫情控制建议,并立即上报市卫生局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执法所负责检查、督促学校的传染病防治工作和疫情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责任医院要在最短时间内到达现场,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指导下,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进行检诊,协助学校开展应急接种、预防服药等工作,并将工作情况上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教育局和卫生局要立即到达现场,了解疫情概况,研究安排扑疫工作。

四、“部门职责”部分

1、教育行政部门应建立由一把手负总责的卫生防病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安排、检查、落实学校的卫生防病工作。

2、学校应建立由一把手负总责的卫生防病领导小组,建立健全晨检制度、因病缺课追踪调查登记制度、疫情报告制度、自查制度、消毒隔离制度等传染病相关制度,制定学校、幼儿园卫生防病应急预案,一旦发生疫情,立即启动预案,按规定报告疫情并做好以下工作:(1)、及时隔离治疗病人,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现场,防治污染扩大。(2)、学校的保健医生或保健教师询问病史,做好记录(包括症状、体征、发病时间、治疗经过、家庭详细地址、联系电话、目前去向等),必要时可要求提供病历、病情证明等。(3)、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应区教育局的领导和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指导下,组织实施扑疫工作,稳定学生、家长情绪,维护正常教学秩序。(4)、学校应在市卫生执法监督所的监督和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指导下,实施隔离、消毒、预防接种等控制措施,有关责任医院协助做好相关技术工作。

3、疫情期间,学校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加强晨检,落实疾控中心提出的各项防病措施,严格控制进出学校的人员。

4、学校不得擅自向社会公布疫情。

5、学校应按照市、区疾病预防控制部门的要求落实其他预防控制措施。

五、保障工作

1、组织机构:各级卫生、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都应成立卫生防病的应急领导机构,落实人员,明确工作职责。

2、经费和物质保障:教育行政部门应责成学校落实卫生防病的专项经费并配置扑疫所需的器材和药品。

3、学校疫情监测网络:学校要建立健全疫情监测网络,应将学校校医、班主任、辅导员及学生寝室的室长等纳入监测网络。

4、培训:教育行政部门应积极组织开展常年卫生防病知识和应急技术的培训,卫生行政部门应积极配合,区预防控制机构负责技术指导。

5、卫生防护:参与疫情现场调查处置的负责人员,均应配备必要的卫生防护措施,做好个人卫生防护工作,避免传染病的扩散。

6、总结:疫情控制后,学校应及时写出书面总结,发现薄弱环节,提出整改办法,总结报所在地疾控中心、卫生执法监督所和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卫生执法监督所要督促学校整改到位。

附件三:

成华区学校、幼儿园预防群体性 食物中毒事故工作方案

为了有效预防学校、幼儿园师生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以及教育部、卫生部、省、市教育卫生厅局关于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区的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一)、从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

分认识和高度重视学校、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按照“学校卫生工作要以预防为主”的指导方针,构建学校、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保障体系。

(二)、加强学校、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增强责

任心和使命感,提高预防和处理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建立起学校、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的长效管理机制,将学校、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纳入法制化、科学化和规划化的管理轨道。切实保障广大青少年儿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证学校、幼儿园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社会稳定。

二、工作目标

(一)、加强健康教育,普及卫生知识,养成良好的卫

生意识和卫生习惯,提高青少年儿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二)、建立和完善各种规章制度,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建立责任追究制。各学校、幼儿园均要建立起食品卫生安全的长效管理机制。

(三)、加强监督检查,做到:早发现问题、早采取措施、及时消除隐患,防患于未然,杜绝重大恶性时间的发生。

三、组织管理

(一)、成华区教育局成立学校、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规划、指导、培训和协调全区教育系统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主要工作职责:

1、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市、区卫生教育部门的

指导下,负责对全区学校、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进行指导、协调、检查和督促。建立学校、幼儿园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制定学校、幼儿园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按照目标任务制定学校、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责任制,对全区学校、幼儿园的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进行督导考评。及时收集有关信息和工作情况,分析研究提出工作意见,对有关人员进行培训,及时总结和推广经验,根据具体情况对全区学校、幼儿园教学安排及其它相关工作做出及时调整。

2、日常管理工作由区教育局德育教育科负责,监督管 理和审查工作由安检科负责。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由区教育局食品卫生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指挥。

(二)、各学校、幼儿园应结合本校(园)的实际,成立由学校、幼儿园一把手负总责的食品卫生安全领导小组,与卫生部门密切配合,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保障本校(园)食品卫生的安全。主要工作职责:

1、根据本校(园)的实际情况,研究制定符合本校(园)

实际的长效管理机制。加强检查和指导,发现问题及时采取对策和措施,杜绝群体性食物中毒的恶性事件发生。保证必要的经费投入,努力改善学校、幼儿园食品卫生的设施条件,保证学生(特别是农村中小学生)喝到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加强检测与信息反馈,发生食物中毒事故,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所在地的卫生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及时采取有力措施,防止事态扩大。

2、各学校、幼儿园要建立起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的规章

制度,职责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建立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各学校、幼儿园应及时启动应急处理工作预案,并组织协调,保证学校、幼儿园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稳定。

3、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切实抓好学校、幼儿园的

基础卫生和常规卫生,消除卫生死角,保持校园环境的卫生整洁。对人员相对集中的场所,要注意做好消毒和通风。

4、要认真执行报告制度,发生食物中毒事故时,要立 即上报教育行政部门和当地卫生部门。

四、经常性预防与控制措施

(一)宣传教育

各校、幼儿园要认真开展健康教育,开展多种形式的预防食物中毒的宣传教育。增强广大师生员工公共卫生意识和习惯。

(二)预防措施

1、严格校园管理,坚持凭证出入和来访登记等制度,加强对食堂、小卖部、自备水源的管理,无关人员不能进入食堂、小卖部等场所,要有专人管理学校自备水源。

2、切实做好校园环境卫生保洁工作,改善学校卫生设施与条件,学校、幼儿园为学生提供充足的水龙头和放置肥皂(或洗手液、消毒液),教育学生勤洗手、勤洗澡、勤换衣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3、加强对食品从业人员的管理,加强对食品从业人员的培训和健康体检(学校、幼儿园开设食堂、小卖部必须取得合法有效的卫生许可证,食品从业人员必须佩戴有效健康证上岗)。

4、校医务室(或指定人员)要随时了解保障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情况,当好监督员和校长的参谋。

(三)物资保障与开展经常性的检查督导

1、各校(园)要按照《学校食品卫生安全检查指导意见》对本校(园)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进行经常性的定期与不定期督促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2、要为经常性预防工作提供必要的物资、人员、经费保证。各校、幼儿园要对照《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改善设施条件、加强日常管理,保证为学生提供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和饮用水。

附件四:

成华区学校、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 检查指导意见

一、卫生许可证:一点一证即食堂、小卖部、冷饮部、糕点房等经学校批准的食品经营单位都必须分别办理卫生许可证(学校如有几个食堂或承包人不同,须分别办证),不能超范围经营;学校自备水源必须符合卫生标准经卫生部门检验合格后才能使用,要有完善的水源卫生防护设施,要有专人管理,必须提供当年的卫生检验报告。

二、健康证: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并培训合格

后才能上网,在岗位上须将健康证或复印件戴在胸前(以便检查);每年必须复审;食堂管理人员每天到食堂进行例行检查,发现食堂从业人员如患病(皮肤化脓、腹泻等传染病),必须离岗休息,直至痊愈才能上岗;炊事员必须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穿工作服,帽子要将头发盖住。要勤洗澡,勤换衣,勤剪指甲,工作时不能戴戒指等首饰物品,专间人员必须戴口罩,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必须洗手消毒。

三、食品库房:主食和副食应分开存放;只有一个库房

时,要分别设置主、副食区域。原料库房内不得存放杀虫剂和亚硝酸盐等有毒有害物资及杂物;食品要离地离墙存放在架子上;要有明显的标签(以免错拿);有无“三无”食品和过期、变质食品,一旦发现,立即销毁;不能用化肥袋和饲料袋等非专用食品袋装食品;要配置与库房体积相适应的通风设施;库房内不准住人;不准养猫等动物。

四、索证制度:要到信誉度良好的合法商店、单位定点 采购食品及原料,并让供应方提供有效的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及该项食品的卫生检验单(该项食品的有害成份检测报告单)、质检报告单复印件;要有食品入库的验收制度。

五、食品试尝、留样:供餐前30分钟,安排人员试尝

当餐所供应的所有食品,如无异常,才能向学生供应。试尝者、管理者在记录本上签字;将当餐所供应的所有食品每样至少取100克分别存放在清洁的容器里(不能用餐盘),要有盖子或食用薄膜封口,不能混装。将留样食品存放在冷藏柜(不能存放在冷冻柜和常温下存放),留置48小时后,无学生发生食物中毒才能处理。

六、制度:包括责任追究制;食品留样试尝制;食物中

毒应急预案;原料采购索证制度;库房管理制度;采购食品验收制度;食品添加剂使用与管理制度(如亚硝酸盐);粗加工管理制度;烹调加工管理制度;面食制作管理制度;配餐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餐具用具清洗消毒制度;卫生检查制度和餐厅卫生管理制度等。

七、泡菜坛要有专人管理,放在上锁的房间里或单独上 锁。

八、检查食堂的整体清洁卫生状况。

九、学校食堂要做好计划。当天的饭菜当天处理,不得 将剩菜留到第二天给学生食用。

十、检查学校食堂是否按要求不给学生提供皮蛋、凉拌

菜、四季豆、发芽土豆、豆奶、鲜黄花菜、野生菌等造成食物中毒的食品。

十一、食堂选址:必须远离污染源,距离暴露垃圾堆(场)、坑式厕所、粪池25米以上,环境清洁;不能在食堂内养猪、鸡鸭等。

十二、功能分区:要按照原料、半成品和成品的加工顺 序予以布局,工艺流程要符合生进熟出的单一流向,体现由污染区逐渐趋向清洁区的加工顺序,避免造成生熟交叉污染。

粗加工间要分别设置肉类原料(包括水产品)和果蔬原料的洗涤间或池并有明显的标志,不能混用。

加工肉类原料(包括水产品)的操作台、用具和容器与蔬菜分开使用,并有明显的标志,不能混用。烹调间的食用具有专柜存放,柜内卫生状况良好。

餐具洗消间:要设置相对独立的餐具洗消区域,如使用化学消毒法应设置四联池(一洗、二清、三消、四冲洗),最好用高温消毒。应配备与餐具数量相适应的餐具保洁柜,且相对密闭。

售饭备餐间完全独立:

1、有预进间;

2、要有开合式窗口;

3、有更衣洗手设施;

4、有售饭台;

5、空气消毒设施;

6、有通风降温设施。

餐厅:要设置供用餐者使用的洗手设施,水龙头数量要充足。

十三、冷藏设施:有足够数量的冰箱(柜),生、半成 品、熟食品至少个一个,满足生熟分开存放的要求,并有明显标志。十四、三防设施:应配备纱门、纱窗或者塑料门帘或风 幕机;与外界相通的木门下端应装有60公分高的金属防鼠板;下水道出口处应有金属隔栅。

十五、更衣室:有从业人员更衣室(场所)、更衣柜,不能到处乱放衣服等个人物品。

十六、凡供应水果的学校、幼儿园食堂必须有专用水 池,切配台、刀、毛巾等设施,并设专间或专区。

十七、废弃物存放:各场所要设置密闭的废弃物盛放容 器并按规定管理废弃食用油脂。十八、一般要求:

1、粗加工过程中肉、禽、鱼与蔬菜

分开加工;

2、烹调后至食用前存放时间超过2小时的食物要重新加热;

3、有半成品加工区域;

10.传染病疫情自查制度 篇十

1、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的督查由公共卫生科负责。

2、责任报告人发现传染病时,在抢救处置患者的同时应及时、规范填写“传染病报告卡”。

3、责任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按甲类传染病管理的传染病时,要立即报告公共卫生科。

4、公共卫生科人员每日1次到门诊部及住院部等科室收取传染病报告卡,并在登记本上与科室负责人进行双签字核实。

5、公共卫生科必须将传染病报告卡和网络直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登记,汇总定期报告院领导小组。

6、院领导小组组织院内自查传染病漏报外,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漏报抽查。并将检查结果报主管院长,必要时通报全院。

7、公共卫生科人员应每周、月、季年定期开展传染病漏报、迟报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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