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业落户所需手续手续及流程

2024-11-18

转业落户所需手续手续及流程(共10篇)

1.转业落户所需手续手续及流程 篇一

大连市引进人才落户所需手续

一.基本手续:(申请人均须提交的手续)

1.打印“大连市人才引进落户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夫妻双方及16周岁以上随迁人员);

3.户口簿(夫妻双方)或户籍证明(手持《户口迁移证》的应届毕业生除外);

4.婚姻状况证明;已婚提供《结婚证》;未婚提供《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或公证部门出具的《个人未婚声明》公证书(手持从学校迁出的《户口迁移证》的应届毕业生不需要出具);离婚情况下须提供《离婚证》(或《法院民事判决书》)、《离婚协议》及离婚后未再婚证明或公证部门出具的《个人未再婚声明》公证书;

5.毕业证或职称证或职业资格证书;

6.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录(聘)用手续;

7.社会保险缴费明细;

8.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9.《落户地址确认单》;《同意落户意见书》及亲属家户口簿;《引进人才同意落户意见书》;单位集体户口簿首页;

10.随迁未婚子女的原始《出生医学证明》或足以证明亲子关系的原始出生凭证或法医物证鉴定书、《独生子女证》或其他准予生育证明、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须提供由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社会抚养费征收

决定书》及缴费收据;超过18周岁初、高中学生须所在学校出具在读证明;

11.随迁配偶、未婚子女有职业的提交在连就业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费明细及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无职业的提交《就业失业登记证》(农业人口除外)。

二.相关手续:(申请人根据申请事由提供)

:请持报到证、毕业证、户口簿到现户口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证》或《大中专毕业生户籍证明》;持所下载签有审核意见的《大连市引进人才落户申请表》及下文所述的“基本手续”及复印件1份直接到拟落户派出所办理落户即可。

为“窗口接件”):教育部学信网无法查到学历的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自主创业的毕业生须提交营业执照。

人员需提交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办理国(境)外学历认证并提交《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护照(包括留学期间的护照)。

已在人社局相关部门进行认证的申请人需提交《外地调入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证明》;不在认证范围内的须提供《考试合格登记表》或《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及与申请事由相关的学历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

:需提交从当前日期起追溯36个月的连续劳动合同和从当前日期起追溯36个月的连续社保缴费明细。

其职业资格证书在国家、辽宁省官方网站无法确认的需提交《引进外地人才落户职业资格证书认定证明》;四级职业资格的申请人需要提交从当前日期起追溯12个月的连续劳动合同和从当前日期起追溯12个月的连续社保缴费明细。

新录用人员,公务员须提交《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参公单位工作人员须提交《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录用审批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须提交《大连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登记表》;调入人员,公务员须提供《公务员转任审批表》;参公单位工作人员须提供《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转任审批表》;事业单位人员须提供《大连市事业单位(机关工勤)人员调动报告表》。

高端人才须准备相应的职称(荣誉)证书及与申请事由相关的证明;进、出站工作的博士后须准备《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和《辽宁省博士后工作服务中心介绍信》。进出站博士后无需填表申请。

被投靠人(含被投靠人父母)在主城区、新市区拥有合法稳定住所并准备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必须提供房屋产权证原件,无论房屋是否抵押贷款;申请

人须在大连市主城区、新市区有合法稳定工作并提供劳动(聘用)合同或录(聘)用手续、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之后加盖公章即可)。

以上手续均需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转业落户所需手续手续及流程 篇二

一、聘用单位审核留学人员申请在京就业落户应具备的五项基本条件:

1、在国内高校毕业后直接出国留学的学生,在国外学成后回国就业;或出国前已办理解除公职手续的留学回国人员;

2、在国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

3、出国留学一年以上(参照护照出入境时间,累计境外学习逗留时间需要足360天);

4、学业结束回国两年以内,用人单位需要按要求和流程将所有材料备齐交至我处受理。回国时间以护照出入境记录为准,参照学业、进修、境外工作结束时间、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上的学业结束时间以及护照出入境记录;学习结束后在国、境外工作者还另需提供国、境外工作证明(包括合同、工资单、税单或者机构负责人签字的工作证明等);

5、用人单位已经依法与留学回国人员建立劳动人事关系,签订一年期以上(含一年)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留学回国人员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等),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聘用单位为留学人员办理在京就业落户申请流程:

1、按照用人单位性质依法聘用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已经依法与留学回国人员建立劳动人事关系,签订一年期以上(含一年)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留学回国人员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等),缴纳社会保险费;

2、档案调动:将留学回国人员的档案调入用人单位、单位委托的在京人事代理机构或调入我中心(档案调入我中心相关事宜请查阅http://,“留学存档”专栏);

3、聘用单位在线登记注册并申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CA数字证书:

用人单位为其接收的留学回国人员办理在京就业落户相关手续,请在线注册并申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CA数字证书。(就业落户服务系统)

4、申请人在线注册:聘用单位在线登记注册成功并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CA数字证书后,确保所聘用留学回国人员通过http://“就业落户服务系统”完成在线注册(状态为“已提交”);

5、计划聘用留学回国人员3人(含3人)以上的在京用人单位,需按要求向我中心申报需求计划,经核准的在京申报单位引进留学人员计划将在中国留学网上分期分批予以公布。未申报单位全年只能办理2人,具体申报流程请参考相关通知。

6、聘用单位审核材料:收取并审核留学人员申请在京就业落户材料(具体材料要求请查阅“申请在京就业落户材料要求”);

7、聘用单位办理预约申请:聘用单位登录中国留学网http://,就业落户在线服务系统,核对留学人员信息并预约递送材料时间。收到系统回复后,按要求和约定时间前往中心回国处递交留学回国人员申请就业落户相关材料。由于预约办理的单位较多,建议用人单位尽早为留学人员预约。

四、根据用人单位性质,聘用单位为留学人员申请在京就业落户需递交材料要求:

(注:所有材料必须为A4纸单面打印或复印,复印的内容和原始信息须保证1:1的尺寸,不得放大或缩小;复印的内容必须清晰,如由于原始材料不清晰造成复印模糊,请标注清楚,以便查验;除申请人和单位经办人签名外,其他信息必须打印;递交2人以上材料,每份申请材料中都要由目录单、预约单、介绍信、代理协议等材料;)

1、中央国家部委所属在京国家级事业单位、公立大专院校、国家级科研机构应提供:

(1)、《留学回国人员申请办理在京就业、落户手续材料目录》(竖版A4纸打印1页、需签字)

(2)、《在京用人单位申请就业落户预约单》(横版A4纸打印1页、须盖章)

(3)、我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4)、硕士以上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验原件);国内已取得博士学位,出国做博士后或者访问学者的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国内博士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复印件(验原件)以及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出具的国内博士学位证书认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5)、所有护照、签证及出入境记录复印件(验原件、A4纸复印);如有护照丢失或缺少出入境印章,需提供出入境部门出具的出入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单位接收函(需落户)》(盖章原件)及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章、A4纸复印),公立大专院校及在京国家科研单位不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7)、由用人单位或在用人单位委托的京人事代理机构出具的《档案保管证明》原件;档案在我中心者出具存档合同或存档卡复印件(需加盖“档案已到”章,A4纸复印)。(如档案在京外,需先将档案调入有存档权的用人单位或单位委托的在京人事代理机构,也可以委托调入我中心,档案调入我中心相关事宜请查阅中国留学网http://,“留学存档”专栏。)

(8)、户口本复印件(验原件、A4纸复印)或者是户籍证明的复印件(集体户口需提供,验原件);出国前将户口存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者,提供户口存放合同复印件(验原件)及户籍卡复印件(A4纸复印);户口仍保留于在京高校,毕业已经超过两年的留学回国人员,需要先将户口迁回原籍后申请;出国前户口在北京市已注销的,须持户口注销地派出所出具的注销户口证明复印件(验原件、A4纸复印);出国前户口在京外已注销的,须先到注销地或原籍恢复户口后办理;

(9)、如申请人在国外取得除硕士学位以外的其他学位或进行了其他的培训学习,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或相关学习证明的复印件(A4纸复印);如果申请人在在国外工作或实习过,需要提供国外的实习或工作证明,包括合同、工资单、税单或者机构负责人签字的工作证明等。

2、国资委所属在京企业、国有控股总部在北京的金融机构应提供:

(1)、《留学回国人员申请办理在京就业、落户手续材料目录》(竖版A4纸打印1页、需签字)

(2)、《在京用人单位申请就业落户预约单》(横版A4纸打印1页、须盖章)

(3)、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4)、硕士以上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验原件)、在国外取得的除硕士学位以外的其他学位、学历证书或相关学习证明的复印件(A4纸复印);国内已取得博士学位,出国做博士后或者访问学者的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国内博士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复印件(验原件)以及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出具的国内博士学位证书认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5)、所有护照、签证及出入境记录复印件(验原件、A4纸复印);如有护照丢失或缺少出入境印章,需提供出入境部门出具的出入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单位接收函(需落户)》(盖章原件);

(7)、劳动合同复印件(验原件)(需完成试用期,递交材料申请时合同的有效期应不少于6个月,合同有效期不足6个月的请先续签劳动合同。);

(8)、社会保障机构出具的已缴纳至少最近3个月社会保险的证明(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必须由申请单位缴纳,递交材料时需要出具最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例如:预约7月交材料,至少提供4、5、6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原件;(注:劳动合同、接收函、社保证明上的单位名称及盖章必须与立户单位的名称一致)

(9)、由用人单位或在用人单位委托的京人事代理机构出具的《档案保管证明》原件;档案在我中心者出具存档合同或存档卡复印件(需加盖“档案已到”章,A4纸复印)。(如档案在京外,需先将档案调入有存档权的用人单位或单位委托的在京人事代理机构,也可以委托调入我中心,档案调入我中心相关事宜请查阅中国留学网http://,“留学存档”专栏。)

(10)、户口本复印件(验原件、A4纸复印)或者是户籍证明的复印件(集体户口需提供,验原件);出国前将户口存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者,提供户口存放合同复印件(验原件)及户籍卡复印件(A4纸复印);户口仍保留于在京高校,毕业已经超过两年的留学回国人员,需要先将户口迁回原籍后申请;出国前户口在北京市已注销的,须持户口注销地派出所出具的注销户口证明复印件(验原件、A4纸复印);出国前户口在京外已注销的,须先到注销地或原籍恢复户口后办理;

(11)、如申请人在国外取得除硕士学位以外的其他学位或进行了其他的培训学习,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或相关学习证明的复印件(A4纸复印);如果申请人在在国外工作或实习过,需要提供国外的实习或工作证明,包括合同、工资单、税单或者机构负责人签字的工作证明等。

3、外资企业在京常驻代表机构应提供:

(1)、《留学回国人员申请办理在京就业、落户手续材料目录》(竖版A4纸打印1页、需签字)

(2)、《在京用人单位申请就业落户预约单》(横版A4纸打印1页、须盖章)

(3)、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4)、硕士以上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验原件)、在国外取得的除硕士学位以外的其他学位、学历证书或相关学习证明的复印件(A4纸复印);国内已取得博士学位,出国做博士后或者访问学者的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国内博士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复印件(验原件)以及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出具的国内博士学位证书认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5)、、所有护照、签证及出入境记录复印件(验原件、A4纸复印);如有护照丢失或缺少出入境印章,需提供出入境部门出具的出入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由五家外事代理机构【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中国国际人才开发中心、诚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原中国国际企业合作公司)、中国国际技术智力合作公司、中国四达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出具的《单位接收函(需落户)》(盖章原件);

(7)、国家工商总局核发的外资企业在京代表机构登记证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8)、代表处与人事代理机构签订的有效期内的代理协议复印件(验原件,需加盖双方单位公章)

(9)、人事代理机构与员工签订的劳务合同复印件(验原件)

(10)、社会保障机构出具的已缴纳至少3个月社会保险的证明(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必须由申请单位缴纳,递交材料时需要出具最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例如:预约7月交材料,至少提供4、5、6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原件;(11)、由用人单位或在用人单位委托的京人事代理机构出具的《档案保管证明》原件;档案在我中心者出具存档合同或存档卡复印件(需加盖“档案已到”章,A4纸复印)。(如档案在京外,需先将档案调入有存档权的用人单位或单位委托的在京人事代理机构,也可以委托调入我中心,档案调入我中心相关事宜请查阅中国留学网http://,“留学存档”专栏。)

(12)、户口本复印件(验原件、A4纸复印)或者是户籍证明的复印件(集体户口需提供,验原件);出国前将户口存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者,提供户口存放合同复印件(验原件)及户籍卡复印件(A4纸复印);户口仍保留于在京高校,毕业已经超过两年的留学回国人员,需要先将户口迁回原籍后申请;出国前户口在北京市已注销的,须持户口注销地派出所出具的注销户口证明复印件(验原件、A4纸复印);出国前户口在京外已注销的,须先到注销地或原籍恢复户口后办理;

(13)、如申请人在国外取得除硕士学位以外的其他学位或进行了其他的培训学习,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或相关学习证明的复印件(A4纸复印);如果申请人在在国外工作或实习过,需要提供国外的实习或工作证明,包括合同、工资单、税单或者机构负责人签字的工作证明等。

4、北京市行政区划内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包括北京市属事业单位、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外资企业、民办非企业机构、社团组织、专业协会和合伙制事务所等应提供:

(注:北京市政府所属机关单位不在服务范围内,可前往北京海外学人中心咨询办理手续)

(1)、《留学回国人员申请办理在京就业、落户手续材料目录》(竖版A4纸打印1页、需签字)

(2)、《在京用人单位申请就业落户预约单》(横版A4纸打印1页、须盖章)

(3)、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4)、硕士以上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验原件)、在国外取得的除硕士学位以外的其他学位、学历证书或相关学习证明的复印件(A4纸复印);国内已取得博士学位,出国做博士后或者访问学者的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国内博士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复印件(验原件)以及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出具的国内博士学位证书认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5)、所有护照、签证及出入境记录复印件(验原件、A4纸复印);如有护照丢失或缺少出入境印章,需提供出入境部门出具的出入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单位接收函(需落户)》(盖章原件)(需下载格式样本);

(7)、劳动合同复印件(验原件)(需完成试用期,递交材料申请时合同的有效期应不少于6个月,合同有效期不足6个月的请先续签劳动合同。)(8)、社会保障机构出具的已缴纳至少最近3个月社会保险的证明(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必须由申请单位缴纳,递交材料时需要出具最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例如:预约7月交材料,至少提供4、5、6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原件;如果社会保险由人事代理机构代为缴纳,另需提供就职单位与人事代理机构之间签订的有效的人事代理协议或合同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就职单位与人事代理机构公章并注明日期;(注:劳动合同、接收函、社保证明上的单位名称及盖章必须与立户单位的名称一致)

(9)、由用人单位或在用人单位委托的京人事代理机构出具的《档案保管证明》原件;档案在我中心者出具存档合同或存档卡复印件(需加盖“档案已到”章,A4纸复印)。(如档案在京外,需先将档案调入有存档权的用人单位或单位委托的在京人事代理机构,也可以委托调入我中心,档案调入我中心相关事宜请查阅中国留学网http://,“留学存档”专栏。)

(10)、户口本复印件(验原件、A4纸复印)或者是户籍证明的复印件(集体户口需提供,验原件);出国前将户口存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者,提供户口存放合同复印件(验原件)及户籍卡复印件(A4纸复印);户口仍保留于在京高校,毕业已经超过两年的留学回国人员,需要先将户口迁回原籍后申请;出国前户口在北京市已注销的,须持户口注销地派出所出具的注销户口证明复印件(验原件、A4纸复印);出国前户口在京外已注销的,须先到注销地或原籍恢复户口后办理;

(11)、如申请人在国外取得除硕士学位以外的其他学位或进行了其他的培训学习,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或相关学习证明的复印件(A4纸复印);如果申请人在在国外工作或实习过,需要提供国外的实习或工作证明,包括合同、工资单、税单或者机构负责人签字的工作证明等。

3.军队转业人员离队报到手续 篇三

不少转友陆续离队报到期间,由于程序不清、规矩不明,在办理各种手续过程中遇到不少麻烦、走了不走弯路。鉴于此,本人将转业全程中的离队报到的详细步骤整理如下,但愿能让大家少跑些冤枉路,少吃点哑巴亏。

一、办理离队手续的程序。接到部队干部部门的报到电话通知后,在去部队办理离队手续前,要注意提前备好并携带如下物品:军官证,同版一寸近期军装免冠彩照4张(个别单位如我原部队就有此特殊要求,个中缘由不需细讲,一般只需1张即可),需补交的党费、退回的款项等现金,本人工资存折及银行卡,需报销的发票,其他如押金条等各种可能需要的票据。到部队后,先去领导那里见个面,态度要低调,汇报一下安臵情况,表示真诚地感谢,好好联络一下感情,这些看似无用,实则非常有必要,既体现你的远虑又体现你的素质。尔后,就分别去干部、组织、财务等部门办理手续吧。

(一)干部部门。共4份东西。

1、领取《省人民政府军队转业干部安臵工作小组办公室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该《通知》一式两联,部队留存一联,本人携带一联到地方单位报到;如《通知》只有一份,要复印并加盖政治部门公章。

2、领取政治部门开具的《中国人民解放军行政介绍信》。该《介绍信》一式两联,主联是行政介绍信,副联是介绍信回执(回执由地方接收单位加盖公章后交回部队)。

3、交一张军装照片和军官证,办理转业证。军官证最好能留下,以后办理存折、驾驶证、住房等业务时,有可能用得着,而且外出游玩也能省下不少的门票钱。

4、从干部部门索要《军人身份证号码登记表》原件并复印3份,复印件需加盖政治部门公章,否则到派出所入户时会有麻烦。

(二)组织部门:共 1 份介绍信。补齐自转业起未按时交纳的党(团)费(从9月份扣 除工作津贴后的应交数额应当减去),或者给具体经办人员通融一下,免予交纳。最重要的是,一定要开具一份党(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三)财务部门:结算费用一共有 11 项。

1、生活补助费(9 周年以上军龄的享受,地 方大学四年计算在内。3 个月基本工资,以年底月基本工资为计算标准,下同。超过9年每 增加1年军龄,增加1个月,不满一年按一年计,不超过16周年;

2、安家补助费(14年军龄以下,4 个月基本工资;14年以上的,每增加1年军龄,增加0.5个月基本工资,不满1年按1年算);

3、差旅费(前往安臵地的单程车费),本没有发放探亲路费的也别忘了索取;

4、奖励工资,以8月份工资为基准。不能当时发放的,以后也要记得索取;

5、伤保费、医保费,看你工资单每月扣多少标准发放,只要交费起始时间正确就不会错,财务部门有专门的计算软件。

6、住房公积金。从任干起,03年12月前,每1年军龄按标准发放,不满一年按半年;04年01月后,按每月标准,截至07年12月;取两项之和;

7、服装费,各军兵种不同,350元左右;

8、住房补贴结算:入伍时算起,99 年 12 月以前一次算清=99 年 12 月基本工资×军龄月数×0.4094+8 元×92 年12月以前军龄月数×购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平米数。2000 年 01 月起,按每月基本工资的 0.4094 的比例发放。注意这里是最容易出问题的,随便摆弄一下几百上千甚至上万元就出去了,比如有的地方大学生给漏了4年。这份钱,只有交了部队公寓房后才能领取,有的单位还要经公示后才能领取。

9、其他正常费用。如,身体有伤病残的可申请一定的医疗补助;退领粮差、伙食补助;独子费、分居费、保教费、降温费、大节日生活补贴、无工作随军家属生活补助等,如当年的未领取一定不要忘了索取;报销一定的培训班学费等等。有些费用,如果与领导、财务部门负责人员 的关系比较铁,可以多报领一些。

10、核对并办完上述这些,千万不要忘记领取工资关系 1 张,对清职务、军衔档次、军龄等要素别出差错,最好把扣除的工作性津贴也给补上并加在工资关系里,还要问清楚地方何时开始接供。

11、如果有需要退交的物品、押金等,也要弄利索,别留后遗症。以上三大块都办完了,就让部队给你送行吧!注意做到:不喝多、别失态,多栽花、少栽刺,给部队留个好印象,也给自己留条后路。

二、办理报到手续的程序。在出门之前,先穿好行头、备好零钱、带好照片、打好简历、清点材料。最好,还能做好领导谈话的表态准备。具体步骤如下:

(一)到接收单位报到。携带《通知》《介绍信》到通知上注明的地方接收单位(不要、直接到具体的二级单位)报到。完成报到凭证:由接收单位在《通知》上标注“××同志已于 ×年×月×日来我单位报到”字样,并在字样上加盖该单位公章,同时再打印一份《已报到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该证明军转办要收取。在此,我专门提醒一下,接收单位或早或晚肯定要由领导出面与你交流定岗定编情况,征求你的意见。大家一定要提前做好表态准备,不要到时慌乱无章。

(二)到武装部办理登记。携带接收单位加盖公章的《通知》,到你准备落户的所在区(县)人民武装部办理“预备役登记”。办理预备役登记,要事先准备好 3 张近期军装免冠1寸照,并填写《预备役登记表》,该表中须填写你的个人简历情况,一定要与档案记载相一致。完成预备役登记凭证:由武装部在《通知》上标注“已登记”字样,并在字样上加盖人武 部公章;同时,开具《预备役登记证明书》,这个在办理入户手续时要用到。

(三)到军转办办理手续。携带加盖公章的《通知》《已报到证明》《预备役登记证明书》,到省(市)军转办开具《入户登记证》《入户登记介绍信》。省(市)军转办确认《通 知》中“已报到”和预备役“已登记”两个字样及公章,收取《已报到证明》,并开具《入户登记证》和《入户登记介绍信》。办完手续后,切记要将《通知》带回给接收单位人事部门,存放在你的个人档案中,并将《通知》复印一份交给接收单位财务部门。

(四)到公安部门办理落户。携带省(市)军转办开具的《入户登记证》《入户登记介绍信》《军人地方身份证登记表》 张,1 张交给公安分局、1 张交给派出所)《户口薄》,爱人户口薄或接收单位的集体户口薄,备好复印件并在上面加盖单位公章;双军人单转的,要带留队一方命令的复印件并加盖部队政治部门公章,命令时间必须是 2009 年 3 月 31 日以 前的)、结婚证(或接收单位证明),到你准备落户区域的“××区政务服务中心”的“公安局” 柜台办理《批准入户通知单》,未设“区政务服务中心”的就到该区公安分局办理《批准入户 通知单》,并在《入户登记介绍信》上标注“同意入户”字样,加盖公安分局公章。这里,要)特别注意是把户口落到父母、爱人、子女还是接收单位的集体户上,因为这牵涉到以后拆迁、补助及孩子上学等诸多问题。携带《批准入户通知单》、加盖公安分局公章的《入户登记介绍信》《军人地方身份证登记表》,着深色便衣的 1 寸个人登记照(事先准备好,否则要到指定地点补照,着深色便衣是身份证照的要求),到落户所在地的派出所正式办理个人入户登记、身份证照,询 问清楚时限后,在规定的时限内持出具的“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社区 警务室领取。

(五)确定最后走留最为关键的一步。即:将部队组织关系和工资关系转到地方接收单位。按军转办报到通知要求,组织关系和工资关系应该是到地方接收单位报到时就一并转过去。但在此郑重提醒大家,为了“稳妥安全”和给自己留下“唯一退路”,建议把上交这两个关系放在最后一步!你本人若对安臵单位很不满意,找理由不去报到,或报到后不去上班而选 择滞留,只要这一步不做就还有“回头路”,你就仍然没与部队彻底划清关系,仍然保持着一 名军人身份。而完成了这一步,就意味着你彻底由一名军人转变成了地方老百姓,彻底脱掉 军装与部队拜拜了。搪塞地方接收单位的理由有千种,比如原部队有关人员休假了、部队的 帐没算清等等,自己想去吧,怎么合适怎么讲。完成上述步骤后,你就是一名地方工作人员了。各接受单位具体上班、集训的时间不一 致,报到时务必问清时间。

三、报到后填写人事登记有关事宜 军转干部在地方上班后,少不了与各种人事登记、报表等打交道,虽说这是单位人事主 管人员负责填报,但有些也由自己填写、提供基本信息。在此,就一些具体问题明确一下,免得出差错。

(一)人事登记报表的范围:内容很宽泛,基础性的有花名册(包含姓名、性别、民族、职级、科室、岗位、出生年月、籍贯、第一学历、最高学历、政治面貌、毕业院校、参工时 间、任职时间、调入时间、备注等要素)。另有一些是需要入档案的东西。如调动手续、组织关系、公务员登记表、工资套改表、调资表、考核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评聘资料、职称评审资料、专技人员继续教育资料、毕业结业证明证书、立功受奖资料、科级干部廉政档案、公务员岗位职责等。

(二)个人基本信息:

1、姓名。核编、发工资、上保险、公务员登记、提前离岗、退休等,都对姓名都有着严格的要求。所以,最好是将身份证和原始档案中的姓名弄一致,以免日后找麻烦。

2、年龄。按阳历、按周岁计算。涉及到一些重要事项,拿不准的还需组织人 事部门认定。

3、工龄。这个是按虚年计算的。即当年—参加工作时间+1。在工资政策中,有的还有特别的规定。

4、学历。一般的填目前的最高学历,全日制、电大、夜大、自考、函授形式不限,但在好多的工资套改中,要的是第一学历。

5、入党时间。指支部党员大会 通过为预备党员的时间;而党员的党龄,是从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这两个时间,平时怎 么填写影响不大,但退休后如果有老党员补助,到那时就需要“较真”了,说不清的还得以档 案记载的为准。

6、任职年限。指从任命责任职务当年起计算的年限,也是按虚年计算。

(三)注意事项:在办理离队报到手续过程中,一定要细心一些,将有关个人要素核对 清楚、处理妥当。如有的因为各种原因,本人身份证的出生日期、姓名等与军人档案记载不 符,这时能取得一致的要尽力取得一致,实在无法一致的要尽量往有利的一方靠拢,能出具 证明的要由地方、部队等各方出具证明,该放档案的要入档案,该个人留存的要留存好。尤 其是各种时间,一定要弄准确、前后要统一,并根据个人情况变动及时更新。

报到程序补充:

1、想落集体户的,要记着打 3 张报到证明,军转办、派出所、武装部各 1 张;从单位集 体户口本里取 1 张空白页带到派出所。落户到集体户或家属户口上,直接去派出所办理,今 年手续简化,不必再去分局;需要临时身份证者(正式身份证需 40 天时间才能办下),要记 着提醒派出所盖章并到分局领取(5 天时间到手)。

2、到历下区(其他区是否有此要求不知)武装部办理预备役手续前,要从个人档案中取 出两份预备役登记表带上,还要两张 1 寸照片和报到证明、转业证,否则不予办理。

4.转业落户所需手续手续及流程 篇四

[字号:大中小]

一、申请人在线注册申请

登陆中国留学网(),进入“就业落户”栏目,选择“就业落户在线服务系统”进行注册,注册后登录系统,填写申请信息并提交申请(状态为“已提交”)。

二、办理就业报到证和落户介绍信所需材料:

1.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复印件;

2.大学专科以上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如国内已取得博士学位,出国做博士后研究或者访问学者的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国内博士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复印件;

3.单位接收函原件(需在“就业落户”栏目常见文件下载专区下载格式样本,如在户籍所在地工作,需由户籍所在地的用人单位出具接收函);

4.档案保管证明原件(需在“就业落户”栏目常见文件下载专区下载格式样本),档案在我中心者出具存档合同或存档卡复印件;在您办理回国工作就业报到证前,请咨询用人单位关于档案调转的事宜;如果需要在留学服务中心办理档案调转,请先将档案调入我中心后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档案调档请参考:留学回国人员短期存档流程办理相关手续。

5.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6.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的复印件或者户籍证明的复印件;出国前将户口存放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者,提供户口存放合同复印件;出国前户口已注销的留学人员,请提供原户籍管理派出所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复印件。

注:出国留学前将户口存放于我中心的留学人员回国后工作仍需申请办理“就业、落户”相关手续,不得只申请办理就业报到证。

三、办理程序和方式:

现场申请:

1、申请人持上述规定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前往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回国处递交申请;

2、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验看所有原件材料并留存复印件;

3、缴费:就业、落户办理手续费每项分别为100元,办理就业手续和落户手续共200元。

4、材料齐全的情况下,可于当天领取办理结果。

邮寄申请:

1、申请人将上述规定材料的复印件邮寄至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56号辉煌时代大厦6层回国处乌洁收邮编:100080 备注一栏注明“办理就业落户”。所有复印件均需所在用人单位进行核实,并在每一张复印件上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单位公章。

2、请随申请材料寄一张填写好回邮地址的EMS快递单(如收件人不是申请人本人,请将申请人的姓名写在快递单备注一栏),并记好快递单号以便之后查询快递进度

3、汇款:就业、落户办理手续费每项分别为100元,办理就业手续和落户手续共需手续费200元,每人每次缴纳单项服务费50元。(在户籍所在地工作只需办理就业报到证,而不在户籍所在地工作需同时办理就业报到证和落户介绍信)。请将就业落户费用和服务费(150元或250元)一并汇到以下账号: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亚运村支行

户名: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账号: 8864291002000

如需退款,每笔退款,银行收取5.5元手续费;

注:(1)汇款时请务必在汇款单的“附加信息及用途”中注明申请人的姓名和就业落户费用,填写格式如下:“XXX就业落户费”。

(2)办理完汇款手续后,请将汇款单存根的清晰复印件附于申请材料内寄至我中心。

(3)汇款单为查询款项是否到账的重要凭证,请妥善保管。

4、关于发票开具请您阅读“发票开具须知”。

5、工作人员受理材料审核后于15个工作日内将就业报到证及落户介绍信通过EMS快递寄给申请者。

6、如有其它问题,可致电:0086-10-62677800 或发邮件至邮寄办理咨询邮箱:

留学回国人员申请办理就业落户程序及流程

[字号:大中小]

申请在京落户流程:

1.申请人在线申请

留学人员登陆中国留学网

点击进入“就业落户”栏目,选择“就业落户在线服务系统留学人员登录/注册”,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后保存,保存信息后,点击“提交”,确认个人状态变为“已提交”后,才可以办理后续手续。

2.申请人档案调动

留学回国人员申请在京就业落户前,需先将档案调入有人事存档权的用人单位或用人单位委托的在京人事代理机构,也可以委托调入我中心,档案调入我中心相关事宜请查阅http://,“留学存档”专栏);

3.申请人准备材料并将材料递交聘用单位人事部门:

在京就业留学回国人员需申请在京就业落户手续的,本人根据用人单位类型按照材料要求将“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给用人单位专办人员。用人单位立户成功、并取得CA证书后,在系统中预约递交材料的时间,预约成功后,由用人单位人事部门专职工作人员将材料送交留学服务中心回国处审核。审核结果将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申请人及用人单位,由申请人本人前往中心领取结果。

4.申请人等待审核结果时间:

留学回国人员申请办理在京就业落户手续,至少需要50个工作日。(遇节假日顺延)。

5.申请人得到审核结果通知:

审核过程中如需补充材料我中心将以电子邮件或电话方式告知用人单位或申请人,审核结果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用人单位和申请人。在此期间申请人及用人单位所提供信息发生变化,用人单位请及时发电子邮件至jylh@cscse.edu.cn。用人单位和留学人员所递交申请材料请自行复印留底,无论结果如何,申请材料不予退还。

6.申请人领取审核结果:

5.新农合办理手续及流程 篇五

许昌县

新农合办理流程:入院48小时内-------院医保办领取《河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转诊、转院审批表》-------住院科室大夫、护士长签字盖公章(填写内容请参照表中注解)------医保办办理登记-----县合管办办理审批------转诊单交予医保办------出院时到医保办办理报销(带出院证、诊断证明、领取人身份证)----住院收费处结算。

许昌县办理手续需提供:

普通患者:患者身份证、新农合就医证或卡

分娩患者:患者身份证、准生证、新农合就医证或卡

新生儿患者:患儿母亲身份证、准生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上年11月1日之后出生的婴幼儿)、新农合就医证或卡

14岁以下儿童(包括14岁)患者:患者户口本(户口本户头和患者户口本人页)、新农合就医证或卡

外伤患者:患者身份证、外伤证明(需加盖村委会公章)、新农合就医证或卡

注:成年人无身份证者需提供所在派出所出具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外伤车祸肇事者逃逸需提供交警大队逃逸证明,摩托车需提供驾驶证

禹州市、鄢陵县、长葛市、襄城县

新农合办理流程:入院三天内(住院大夫开《新农合住院申请表》)----所在县合管办办理电子转诊单----住院科室大夫、护士长签字盖公章(需填写转入医疗机构协查情况)----医保办办理登记----出院时到医保办办理报销(带出院证、诊断证明、领取人身份证)----住院收费处结算。

禹州市办理手续需提供:

普通患者:患者身份证、新农合就医证或卡

分娩患者:患者身份证、准生证(双方需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结婚证、新农合就医证或卡 新生儿患者:患儿父母身份证、准生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当年元月1日后出生的婴幼儿)、新农合就医证或卡

14岁以下儿童(包括14岁)患者:患者户口本或监护人身份证(户口本户头和患者户口本人页)、新农合就医证或卡

外伤患者:患者身份证、外伤证明(需加盖村委会公章)、新农合就医证或卡 鄢陵县办理手续需提供:

普通患者:患者身份证、新农合就医证或卡

分娩患者:患者身份证、准生证、结婚证、新农合就医证或卡

新生儿患者:患儿父母身份证、准生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当年元月1日后出生的婴幼儿)、新农合就医证或卡

14岁以下儿童(包括14岁)患者:患者户口本或监护人身份证(户口本户头和患者户口本人页)、新农合就医证或卡

外伤患者:患者身份证、新农合就医证或卡

长葛市办理手续需提供:

普通患者:患者身份证、新农合就医证或卡、村委会证明

分娩患者:患者身份证、准生证、新农合就医证或卡、村委会证明

新生儿患者:患儿父母身份证、准生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上年11月1日之后出生的婴幼儿)、新农合就医证或卡、村委会证明

14岁以下儿童(包括14岁)患者:患者户口本(户口本户头和患者户口本人页)、新农合就医证或卡、村委会证明

外伤患者:患者身份证、新农合就医证或卡、村委会证明

襄城县办理手续需提供:

普通患者:患者身份证、新农合就医证或卡

分娩患者:患者身份证、准生证、新农合就医证或卡

新生儿患者:患儿父母身份证、准生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当年元月1日后出生的婴幼儿)、新农合就医证或卡

14岁以下儿童(包括14岁)患者:患者户口本(户口本户头和患者户口本人页)、新农合就医证或卡

外伤患者:患者身份证、新农合就医证或卡

注:成年人无身份证者需提供所在派出所出具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儿童无户口者需提供父母身份或监护人身份证(农合本中存在的人员)和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外伤车祸肇事者逃逸需提供交警大队逃逸证明,摩托车需提供驾驶证

省内跨区域直补各县

新农合办理流程:入院三天内(住院大夫开《新农合住院申请表》)----所在县合管办办理电子转诊单----住院科室大夫、护士长签字盖公章(需填写转入医疗机构协查情况)----医保办办理登记----出院时到医保办办理报销(带出院证、诊断证明、领取人身份证)----住院收费处结算。

省内跨区域办理手续需提供

普通患者:患者身份证、户口本(户口本户头和患者户口本人页)、新农合就医证或卡,证件必须保持一致

分娩患者:患者身份证、户口本(户口本户头和患者户口本人页)、新农合就医证或卡、结婚证、准生证、出院时提供出生医学证明

新生儿患者:患儿父母身份证、准生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新农合就医证或卡

14岁以下儿童(包括14岁)患者:患者户口本(户口本户头和患者户口本人页)、新农合就医证或卡

外伤患者:出院后自费结账回当地报销(详情请咨询新农合所在县新农合管理办公室)新农合住院病人报销政策:

普通患者:起付线1000元(低于1000元不报销),新农合报销范围内70%报销。

14岁以下儿童(包括14岁)患者:起付线500元(低于500元不报销),新农合报销范围内70%报销。

同级医院一年内二次住院,起付线减半(儿童除外)。

6.大连简化毕业生落户手续 篇六

大连简化毕业生落户手续

据悉,从7月4日开始,大连市人才服务中心正式启动了应届毕业生报到工作,在人才大厦一楼大厅开辟出专门报到场地,实行电脑联网办公,毕业生报到、落户、人事代理一条龙服务。由于措施有力、宣传到位、服务高效,目前,市人才服务中心平均每天办理毕业生报到近400人。

7.车辆上户手续及流程表 篇七

一、车辆上户手续如下:

1、购车发票(三联:发票联、注册联、报税联)。

2、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单位:有效期代码证)。

3、车辆合格证、车辆技术参数表。

4、暂住人口注册需提供(暂住证:有效期一年。9座以上客车、客货、货车不予注册。

5、单位新购车辆注册需在购置税表及车辆注册表加盖公章。

二、车辆上户流程:

1、交纳车辆购置税(车购税申请表、购车发票、合格证原件、车辆拓号一副、车主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工商发票验证。

3、申请车辆注册(交纳牌照费、粘贴票据、填表)。

4、车辆检验(提供车辆发动机、车架拓印号)。

5、选车辆牌照号(领取发牌通知书)。

6、交纳车辆养路费、道桥费。

7、领取车辆牌照。

8、交纳车辆照相费、车船税、购置警示牌。

9、车辆上牌、照相、领取相片。

10、制作行车证、车辆登记证书。

11、领取购置税本、养路费单、过桥卡(提供有关票据及车辆行车证、登记证书复印件)。

12、市交安委车管所窗口微机输入建档(填写交安委车辆入微机凭证)。

13、本单位交安委建档、客户结算、领取有关车辆卡证、提车。

先交纳车购税(约3400元)、买保险。然后带上你的身份证、购车发票、车辆合格证、保险单、车购税的完税证明去车管所就可以了,费用300左右新车上户详细流程2007-12-27 16:01一辆新车从验证验车、缴费纳税到照相上牌、建档备案等要经过十多道“工序”、八九个“关口”才能顺利上路。多环节、多地点常让购车者苦不堪言,不知从何着手。

其实购车本身并不需要什么手续,买卖双方“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就算成交。但给新车上“户口”时,必须依照一定的程序。

机动车未领取机动车号牌、《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机动车注册登记申请表》表,持下列资料,向机动车所有人住所所在地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注册登记,并交验车辆。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一)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公安机关核发的《居民身份证》或者《居民户口薄》,经常居住地与户籍地不在同一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其身份证明,是公安机关核发的《居民身份证》和有效期一年以上的《暂住证》;(在经常居住地居住一年以上的人员,凭公安机关核发的有效期一年以上的《暂住证》,可以申请9座以下小型客车、摩托车的注册登记。)

(二)机关、学校、工厂、公司等行政、事业、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身份证明,是《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一)在国内购买的机动车,其来历凭证是全国统一的机动车销售发票;在国外购买的机动车,其来历凭证是该车销售单位开具的销售发票;

四、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证明

五、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凭证

六、《机动车注册登记技术参数表》(2003年1月1日以后出厂的国产汽车)

步骤

一、服务台领取《机动车注册登记申请表》,填写、盖章或签字,拓印发动机号码、车架号码(VIN码)各三份;

步骤

二、到办证大厅受理窗口,将资料(详见手续说明)交工作人员审核(如属控制上牌的车辆,还须提交指标证),如符合规定的,在窗口领取受理凭证。(将一份拓印纸粘贴在受理凭证背面);

机动车指标控制情况

市级机关及事业单位、市级国有或国有控制企业购置超标准车须经绍兴市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办公室(人民西路财税大楼三楼)审批;市区摩托车停止上牌,其余在各县级车管所上牌。

步骤

三、属免检车辆的,持受理凭证到车管所大楼二楼209室车辆人工检测岗,将车辆交检验员查验。其他车辆持受理凭证到检测站上线检测;

步骤

四、交费后到车管大厅牌证窗口电脑选号并领取牌照;

步骤

五、领牌后到本所场地上安装牌照,拍摄车辆照片;

步骤

六、将照片交至办证大厅窗口;

步骤

七、持身份证明与交费凭证到办证大厅领证窗口领取登记证书、行驶证。提示一:

四、按规定交纳税、费;机动车上牌须缴纳的税、费(以车价为二十万元的轿车为例

8.大连:应届毕业生落户手续简化 篇八

大连市生源毕业生可凭《毕业证》、《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到迁出地派出所直接办理落户。家庭住址如发生变更,由迁出地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再到新址所在派出所办理落户。已办理归户手续的毕业生,应持户口簿、《毕业证》、《报到证》到市人才服务中心或就业所在地人事局办理报到或人事代理手续。

入学时没有办理户口迁移的辽宁省内生源应届毕业生,可凭《毕业证》、《报到证》、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直接将户口迁出,到就业所在地人事局办理报到和落户手续。农业人口的,落户时按城镇非农业人口落报。

入学时没有办理户口迁移的省外生源应届毕业生,可凭人才服务中心毕业生就业指导部或就业所在地人事局出具的《大、中专毕业生户口迁移介绍信》,到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公安局户籍窗口或就业所在地公安局签发《准迁证》,凭《准迁证》办理相关落户手续。农业人口的按“农转城”办理户口迁入。

在异地工作的大连市生源毕业生,允许户口落回生源地。凭《毕业证》、《报到证》、《户口迁移证》直接到迁出派出所办理归户。已过择业期2年的大连市生源毕业生,因各种原因未落户的,凭学校出具的未就业证明、《毕业生》、《户口迁移证》,直接到原迁出派出所办理落户。入学时户口已迁出但未落入学校的毕业生,毕业时凭《户口迁移证》、《入学通知书》、《毕业证》直接到生源地办理归户。

市教育局接收的毕业生除报到和《户口迁移证》加盖印章由市教育局人事处直接办理外,其他落户手续和程序均按上述规定办理。(刘晓文)

9.加分手续办理所需材料 篇九

一、退役运动员 1.准考证 2.身份证复印件

3.户口簿复印件(首页、本人页)4.退役证明

5.获奖证书(有则提供)6.《加分申请表》

二、退役士兵 1.准考证 2.身份证复印件

3.户口簿复印件(首页、本人页)4.退役证

5.入伍前的大专学历毕业证书(注:入伍前是全日制普通大专以上毕业生(国家统招)的退役士兵需提供)

6.优秀士兵证书或优秀士兵登记(报告)表(注:优秀士兵提供)7.立功受奖证书或个人奖励登记(报告)表(注:荣立三等功、二等功人员需提供)8.《加分申请表》

三、大学生村官 1.准考证 2.身份证复印件

3.服务所在地县(市、区)级组织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 4.《加分申请表》

四、“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 1.准考证 2.身份证复印件

3.服务期满合格证书(注:2018年行将期满但合格证书尚未取得的,需提供相应主管部门的证明材料)4.《加分申请表》

五、驻岚部队随军干部家属 1.准考证 2.身份证复印件 3.干部随军家属报告表 4.结婚证 5.现役军官证 6.《加分申请表》

六、我区农村二女户 1.准考证 2.身份证复印件

3.乡镇计生办出具的婚育证明原件 4.户口簿复印件(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5.父母双方结婚证复印件 6.“二女扎”结扎证复印件 7.《加分申请表》

退款手续办理所需材料

一、城镇低保家庭 1.准考证 2.身份证复印件

3.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级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

4.低保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农村特困家庭 1.准考证 2.身份证复印件

3.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级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 4.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加盖公章)

备注:

1.若非本人办理,需提供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复印件 2.以上所需证明材料原件如果存放在个人档案中,必须在复印件上加盖档案保管部门公章。

10.转业落户所需手续手续及流程 篇十

(一)探亲

一、探亲范围:

探望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就学或者就业的亲属。“亲属”是指:配偶,父母或者配偶的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申请人的配偶、子女可随同申请。

二、签注种类:

(一)探望配偶、父母(包括配偶的父母)、子女,可以签发3个月一次或多次签注,3个月一次签注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14天; 3个月多次签注,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自首次进入之日起90天。

(二)探望兄弟姐妹,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14天。

(三)外交部驻香港或者澳门特派员公署和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或者澳门联络办公室工作人员,以及中国人民解放军驻香港或者澳门部队干部的内地亲属申请赴港澳地区探亲,签发3个月多次探亲签注, 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自首次进入之日起90天。

(四)与香港配偶生育有18周岁以下未成年的子女且已申请赴香港定居(夫妻团聚类)的居民,申请赴香港探亲,可以签发1年多次、3个月一次或多次签注;3个月一次签注在香港逗留不超过14天; 3个月多次签注,在香港逗留不超过自首次进入之日起90天;1年多次签注,在香港逗留不超过90天。

三、所需材料:

本人携带北京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A4规格的户口簿首页、本人资料页、变更页和居民身份证的复印件、一张填写完整、贴有两寸近期(六个月内)直边正面免冠光面彩色照片(背景为淡蓝色或白色)的《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办理,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请人单位人事部门或派出所出具的能够说明亲属关系的证明或者结婚证、户口簿、出生证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年内再次申请探望在港、澳的同一亲属不再提交亲属关系证明。

(二)探望在香港或澳门定居的亲属,须提交被探望人有效的香港或澳门居民身份证的复印件;

(三)被探望人是在香港或澳门就学、就业及随行家属的,须提交被探望人的中国护照或往来港澳通行证、香港或澳门有关单位签发的就学、就业“进入许可”以及相应签注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四)探望持因公往来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通行证和工作签注在港澳地区工作的亲属,须提交被探望人《因公往来港澳通行证》及有效期内工作签注复印件。

(五)外交部驻香港、澳门特派员公署工作人员的内地亲属赴港澳地区探亲,须提交外交部驻香港或者澳门特派员公署出具的邀请函。

(六)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工作人员直系亲属(包括配偶、子女、父母)赴港澳地区探亲,须提交《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直系亲属探亲申请表》。

(七)中国人民解放军驻港澳部队干部的亲属赴港澳地区探亲,须提交中国人民解放军驻港澳部队政治部的邀请函。

(八)与香港配偶生育有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的夫妻团聚类申请人赴香港地区探亲,须提交在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赴香港地区定居申请受理回执凭单复印件及未成年子女的相应证明。其中:

1、若该子女为内地居民的,需提供其身份证(16周岁以下除外)、户籍证明和出生证明;

2、若该子女为香港居民的,需提供其香港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回乡证)和出生证明;

3、若该子女为外籍身份的,需提供其外籍护照、出生证明以及公安部门指定翻译公司的翻译件。注:申请探望在香港出生18周岁以下未成年的子女,经查,确认子女在香港的,可予批准赴港探亲;确认子女不在香港的,不予批准赴港探亲。

(二)商务

内地居民受单位派遣赴香港或者澳门商务,由其工作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

一、受理范围:

(一)经国家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工作人员;

(二)在国家税务部门办理了税务登记且有生产经营的单位以及境外企业常驻内地代表机构的工作人员。

(三)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二、签注种类:

(一)已办理登记备案的单位人员,可以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3个月多次签注、1年多次签注,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7天。

(二)未办理登记备案的单位人员、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7天。

三、所需材料:

本人携带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A4规格的户口簿首页、本人资料页、变更页和居民身份证的复印件、一张填写完整、贴有两寸近期(六个月内)直边正面免冠光面彩色照片(背景为淡蓝色或白色)的《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前来办理,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已办理登记备案的单位人员,须提交《赴港澳商务签注备案登记册》的原件、复印件和派遣函。

(二)未办理登记备案的单位人员,须提交:

1、经年检的企业(经营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外国企业登记证或其他有关登记证书和税务登记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经营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人事部门出具的派遣申请人赴港澳从事商务活动的派遣函;

3、本市常住户籍的居民需提交公司为备案人员办理的社会保险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保险凭证生效期不得少于3个月);在派遣公司(经营单位)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同内再次申请商务签注的,提交一张填写完整、贴有两寸近期直边正面免冠光面彩色照片(背景为淡蓝色或白色)的《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往来港澳通行证》和派遣函即可办理,免交其它材料。

4、非京户籍申请人须按照“非本市户籍在京就业人员办理出入境证件”相关要求进行网上提交申请。通过审核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有效期内的本人《北京市暂住证》或《北京市工作

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出入境管理总队前台递交申请。

注:外省市人员申请办理港澳商务,取证时限为三十日(自递交申请后第二日开始计算)。

(三)港澳商务备案登记

申请3个月(含)以上多次商务签注,申请人所在企业(经营单位)须在公安机关先办理登记备案。登记备案自备案之日起一年有效,备案有效期满前两个月内办理年审,年审通过后,有效期自动延期一年,没有进行年审或年审未通过的,过期即自动撤消。

办理3个月多次商务签注每个企业(经营单位)备案登记人员数量不得超过8名,如确有需要,经公安机关批准,纳税额每增加10万,可增加1名。

办理1年多次商务签注每个企业(经营单位)备案登记人员数量不得超过3名,如确有需要,经公安机关批准,纳税额每增加50万,可增加1名。

一、受理条件:

申请登记备案的企业或单位,除国有企业、外国(中国)投资公司、高新技术企业和研发机构不受纳税额限制,其它企业(经营单位)均需提供本企业(经营单位)上的纳税证明或税收单据。其中,上纳税超过50万元人民币的企业可办理1年多次商务签注登记备案;上纳税超过10万元人民币的企业可办理3个月多次商务签注登记备案。

二、所需材料:

(一)《企业(机构)申请办理赴港澳商务签注备案登记表》;

(二)经年检的企业(经营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有关登记证书和税务登记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三)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机构)须提交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四)外企驻京代表机构须提交工商部门签发的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机构职员须提交《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工作证》、《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雇员工作证》或外事服务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

(五)纳税证明[国有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机构)、外企驻京代表处免交]原件及复印件;

(六)本市常住居民需提交各区县社保中心出具的申请人所在公司(经营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凭证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保险凭证有效期不得少于3个月。

(七)备案人员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外省市人员另须提交在京暂住一年以上的《北京市暂住证》或《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

(四)其他

一、受理范围

1、因治病、奔丧、诉讼、应试、处理产业、学术交流等特殊事由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

2、在澳门就学、就业的内地居民申请赴香港。

二、签注种类

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3个月二次签注、1年一次签注、1年二次签注,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14天。

三、所需材料

本人携带北京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A4规格的户口簿首页、本人资料页、变更页和居民身份证的复印件、一张填写完整、贴有两寸近期(六个月内)直边正面免冠光面彩色照片(背景为淡蓝色或白色)的《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办理,并提交以下材料:

1、因治病、奔丧、诉讼、应试、处理产业、学术交流等特殊事由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的,须交验与申请事由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2、在澳门就学、就业的内地居民申请赴香港,须交验往来港澳通行证及逗留签注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在澳门就业的人员,还须提交在澳门就业单位的赴香港证明。

(五)逗留

一、受理范围

经香港或者澳门有关部门批准在香港或者澳门就学、就业、培训的人员及其亲属。

二、签注种类

签发多次签注,首次进入香港或者澳门时间和签注有效期根据香港或者澳门有关部门批准的期限签发。

1、赴香港就学、就业、培训人员及其亲属,首次进入香港或者澳门时间和签注有效期按照香港入境事务处进入许可批准的最长有效期签发。

2、赴澳门就学,首次进入香港或者澳门时间和签注有效期按照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出具的《确认录取证明书》批准的学习期限签发,但最长不超过1年。

3、赴澳门就业,首次进入香港或者澳门时间和签注有效期按照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或者澳门社会文化司或者经济财政司批准的期限签发,但最长不超过2年。

4、赴澳门就业人员的亲属,首次进入香港或者澳门时间和签注有效期按照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批准的期限签发,但最长不超过2年。持证人每次在澳门逗留不超过90天。

三、所需材料

本人携带北京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A4规格的户口簿首页、本人资料页、变更页和居民身份证的复印件、一张填写完整、贴有两寸近期(六个月内)直边正面免冠光面彩色照片(背景为淡蓝色或白色)的《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前来办理,并提交以下材料:

1、赴香港就学、就业、培训人员及其亲属,须交验香港入境事务处出具的相应进入许可原件,并提交复印件。所持往来港澳通行证上逗留签注有效期届满,继续申请在香港逗留,交验香港入境事务处出具的延期许可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2、赴澳门就学,须交验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出具的《确认录取证明书》及澳门高等院校录取通知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所持往来港澳通行证上逗留签注有效期届满,继续申请澳门逗留,须提交澳门高等院校出具的在学证明;

3、赴澳门就业,须交验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申办非本地劳工身份咭名单》或者澳门劳工事务局出具的有申请人姓名的批准文件原件,并提交复印件。所持往来港澳通行证上逗留签注有效期届满,继续申请在澳门逗留,须交验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申办非本地劳工身份咭名单》或者澳门劳工事务局出具的有申请人姓名的批准文件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4、赴澳门就业人员的亲属,须交验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批准通知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所持往来港澳通行证上逗留签注有效期届满,继续申请在澳门逗留,须交验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批准通知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注:在香港就学、就业、培训的人员及其随行在港亲属临时赴澳门,可在香港通过香港中国旅行社向广东省公安厅深圳出入境签证办事处申请办理3个月一次赴澳门个人旅游签注。办理时需提交有效的往来港澳通行证和逗留签注。

注:

(1)关于证件领取领取证件可由本人领取或申请时办理邮政速递。本人领取时,按预约取证日期,(申请人须在受理当日交费),携带身份证明原件和《受理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回执单》,前往受理申请的出入境接待大厅领取证件。因故不能本人领取的,受托人还须持本人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原件,登记后领取。

(2)办证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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