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夏令时通知

2025-01-03

调整夏令时通知(精选16篇)

1.调整夏令时通知 篇一

学院全体员工:

根据学校2016年4月27日下发的《关于调整学校行政人员工作日上班时间的通知》,继续教育学院自2016年5月3日至2016年11月30日,实施夏令时作息时间,通知内容具体如下:

一、上午上班时间不变,仍为8:00-12:00;

二、下午上班时间调整为14:00-18:00;

三、学工部门、教务部门及后勤宿管按照原有工作日上班/值班时间上下班;

四、院办、招办、财务及后勤行政岗按照此次变更后工作日上班时间上下班。

五、请各部门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并做好相关工作安排。

特此通知!

继续教育学院办公室

2016年4月27日

2.调整夏令时通知 篇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 (局) 、国家税务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了引导合理消费, 经国务院批准, 现将化妆品消费税政策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取消对普通美容、修饰类化妆品征收消费税, 将“化妆品”税目名称更名为“高档化妆品”。征收范围包括高档美容、修饰类化妆品、高档护肤类化妆品和成套化妆品。税率调整为15%。

高档美容、修饰类化妆品和高档护肤类化妆品是指生产 (进口) 环节销售 (完税) 价格 (不含增值税) 在10元/毫升 (克) 或15元/片 (张) 及以上的美容、修饰类化妆品和护肤类化妆品。

二、本通知自2016年10月1日起执行。

3.调整夏令时通知 篇三

为贯彻落实2016年中央1号文件要求,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引导农民适应市场需求合理调整种养业结构,适当调减玉米种植面积,推动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以绿色生态、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稳粮增收调结构、提质增效转方式为主线,坚持农民自愿原则,以“镰刀弯”地区为主、黄淮海地区为辅,以“粮改饲”、“米改豆”为主要方式,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加快构建用地养地结合的耕作制度体系和粮经饲统筹、农牧结合、种养加一体、一二三产融合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可持续发展之路。

二、实施范围和任务目标

(一)继续实施“粮改饲”试点。选择玉米种植面积大、牛羊饲养基础好、种植结构调整意愿强的县为试点县,实行整县推进,采取以养带种的方式推动试点区域种植结构调整,通过流转土地种植或与农户协议收购方式,开展青贮玉米、燕麦、甜高粱和豆类等饲料作物种植,收获加工后以青贮饲草料产品形式由牛羊等草食家畜就地转化,引导试点区域牛羊饲养从玉米籽粒饲喂向全株青贮饲喂适度转变。

2016年,在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山东、河南、广西、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7个省(自治区)实施“粮改饲”试点600万亩。

(二)启动实施“米改豆”试点。以玉米改种大豆为主,兼顾改种马铃薯、饲草、杂粮杂豆、油料等作物,推广“一主四辅”种植模式。“一主”,是以玉米与大豆轮作为主,发挥大豆根瘤菌固氮养地作用,提高土壤肥力,增加大豆供给。“四辅”:一辅,玉米与马铃薯等薯类轮作。改变重迎茬,减轻土传病虫害(晚疫病),改善土壤物理结构和养分结构。二辅,玉米与饲草轮作。按照以养定种、以种促养的原则,实行籽粒玉米与青贮玉米、苜蓿、草木樨、黑麦草、饲用油菜等饲草作物轮作,满足草食畜牧业发展的需要。三辅,玉米与杂粮杂豆轮作。实行玉米与谷子、高粱、燕麦等耗水量低的耐旱耐瘠薄作物轮作,减少灌溉用水,满足多元化消费需求。四辅,玉米与油料作物轮作。实行玉米与花生、向日葵、油用牡丹等油料作物轮作。

2016年,在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4个省(自治区)实施“米改豆”试点500万亩。

三、支持方式

中央财政安排一定资金支持农业结构调整工作。“粮改饲”试点,支持对象以具有较大规模青贮饲草料收贮能力的规模化草食家畜养殖场(企业、合作社)为主,兼顾具有稳定青贮饲草料供销订单的专业收贮企业(合作社)。“米改豆”试点,补助标准要与不同作物的收益平衡点相衔接,互动调整,保证农民收益不降低,支持对象为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种养结合户等新型经营主体。

“粮改饲”、“米改豆”试点具体补助内容、对象、标准以及操作方式由各省结合本地实际自主确定。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省(自治区)要结合本地实际确定农业结构调整试点内容,科学筛选确定试点县,及时制定省级试点方案,与农业部财务司和财政部农业司沟通后,于2016年7月31日前报送农业部、财政部备案。试点县要高度重视农业结构调整优化工作,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责任,按照“政府主导、部门主推、统筹协调、合力推进”的原则,整合多方力量,强化政策和资金保障,结合本地实际、产业特征和市场需求,稳步开展试点工作,确保试点成效。试点工作总结请于2017年1月31日前报送农业部、财政部。

(二)强化宣传引导。各试点县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宣传农业结构调整的重要意义和具体要求,不搞强制性任务安排,不搞指定性行政推动,注意总结推广各地开展试点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通过以点带面,带动农业结构调整深入推进。

(三)强化指导服务。各级农业部门要根据农业结构调整要求,结合当地农业发展规划,科学制定分区域、分作物的技术方案。及时开展关键环节技术指导,集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技术模式,让农民在结构调整中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确保农民“愿意改、能持续”。

(四)强化资金监管。省级农业、财政部门要加快建立对试点县的绩效评价机制,及时了解试点推进情况,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要切实加强资金监管,对试点资金使用不符合要求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工作不力、资金使用管理出现严重违规问题的试点县要坚决退出试点范围。

农业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2016年5月30日

4.调整夏令时通知 篇四

**科技[2017](人)字(004)号

关于2017年夏令时作息时间调整的通知

公司全体员工:

为进一步规范企业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并根据季节性变化和实行夏令时工作制度,经公司研究决定,现将我公司工作人员上下班的时间调整为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30,于2017年5月22日起实行,请大家严格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人事部

2017年5月19日

此文件 呈送:董事长

报送:总经理

抄送:各部门

拟稿:***

5.夏令时通知 篇五

节日期间,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安全生产和信访维稳等工作。如有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根据《关于执行夏令时、冬令时作息时间的通知》(校办发[]9号)文件精神,5月1日至209月30日期间全校执行夏令时作息时间,上午上班时间为:8:00-12:00,下午上班时间为:14:00-17:30。

6.调整夏令时通知 篇六

《通知》要求:将人感染H 7 N 9禽流感纳入法定乙类传染病;将甲型H 1 N 1流感从乙类调整为丙类, 并纳入现有流行性感冒进行管理;解除对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采取的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地方各级卫生 (卫生计生) 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人感染H 7 N 9禽流感、甲型H 1 N 1流感和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种管理调整工作,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按照病种调整工作要求, 组织开展医疗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加强对医务人员业务培训工作, 重点培训《人感染H7N9禽流感诊疗方案 (2013年第2版) 》、《流行性感冒诊断标准》、《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诊断标准》及《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等技术文件。详见国家卫生计生委网。

7.调整夏令时通知 篇七

经省政府同意,现对老红军配偶和机关事业单位遗属生活补助标准作如下调整:

一、部分老红军配偶生活补助标准的调整

1、调整范围:建国前参加革命,因照顾老红军身体及家庭困难等,经组织决定于1952年至1955年间复员、退伍,现仍享受定期生活困难补助的老红军配偶。

2、调整标准:抗战时期(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前)参加革命的老红军配偶,生活补助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400元;解放战争时期(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参加革命的老红军配偶,生活补助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360元。

二、遗属生活补助标准的调整

1、机关、事业单位1937年7月6日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红军、老干部去世后,其无固定收入的配偶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由每人每月220元调整为320元;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干部去世后,其无固定收入的配偶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由每人每月175元、160元统一调整为255元。

2、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公、因病死亡后,其无固定收入的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因公死亡人员的遗属,不分城镇、农村,由每人每月135元(城镇)、110元(农村)统一调整为180元;因病死亡人员的遗属,也不分城镇、农村,由每人每月115元(城镇)、100元(农村)统一调整为170元。

国有企业离休干部去世后,其无固定收入遗属的生活补助标准,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上述调整后的标准均从2005年1月起执行。经费来源按原渠道列支。

中共江西省委组织部

中共江西省委老干部局

江西省人事厅

江西省民政厅

江西省财政厅

8.夏令时作息时间通知 篇八

自六月一日起,社区开始实行夏令时作息时间,即上午08:30-12:00,下午15:00-18:00。错时上班时间作相应调整,请您留意关注,以便及时办理相关业务,谢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特此通知。

xxx区洪山镇凤湖社区

xxxx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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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华东理工大学夏令营通知 篇九

暑期夏令营活动的通知

华东理工大学化工学院由化学工程系、石油加工系、产品工程系、化学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超细粉末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大型工业反应器工程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联合化学反应工程研究所、化学工程研究所、石油加工研究所组成。

化工学院研究生招生专业为化学工程与技术、油气储运工程、化学工程(专业学位)。化学工程与技术一级学科包括化学工程、化学工艺、能源化学工程、资源循环科学与工程、过程系统工程、材料化学工程六个二级学科。化学工程与技术学科是国家首批重点学科之

一、上海市重中之重学科之一,是国内最早成立的化学工程、化学工艺专业,首批批准的化学工程、化学工艺博士、硕士点,首批博士后流动站,首批工程硕士招生点。

华东理工大学化工学院将于2014年7月8日至7月10日举办“大学生暑期夏令营活动”(以下简称夏令营)。本次夏令营旨在促进高校间优秀大学生的交流,帮助优秀大学生了解化工学科前沿动态,拓展视野,增强科研兴趣,发掘科研能力与潜力,增进大学生对我校化工学院的了解,为应届本科毕业生构建继续深造和发展的平台。

本次夏令营活动拟定共招收50人。本学院夏令营招生专业代码及名称:081700化学工程与技术。

一、招收对象

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政治思想品德合格、身体健康;

2.国内高水平大学相关专业优秀三年级本科生,本科平均成绩应在本专业排名前40%;

3.国家大学英语四级480分或六级425分以上。

二、申请程序

申请者即日起可登录夏令营报名系统,填写相关信息,报名截止时间:6月20日。报名网址为:http://59.78.108.51/tm2/webxly_login.asp。由学院对其教育背景、学业水平、科研能力、综合素质等进行审查。通过审查后,由学院邀请其参加夏令营的活动。

三、报到时须提交的材料

报到时间地点通过审核后另行通知。

1.“华东理工大学化工学院2014年大学生暑期夏令营申请表” 1份(可登陆化工学院网站http://hgxy.ecust.edu.cn/下载)。

2.学校教务处盖章的成绩单原件(本科两年半成绩)。

3.推荐信2封,需要两名本科学校教师分别推荐,装入信封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签名。

4.其他证明材料(学生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已发表论文的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英语4/6级成绩单复印件等)。

四、活动安排

暑期夏令营期间,将举办研究生座谈、专业介绍、参观访问、专业知识面试等活动。学校将为营员提供夏令营期间在沪食宿、往返车旅费(按汽车或火车硬座标准)。

五、联系咨询

化工学院:孙莉,电话:021-64252359,E-mail: sunli@ecust.edu.cn

化工学院

10.立夏后,身体备战“夏令时” 篇十

由于入夏后,气候温热,人体阳气活动旺盛,容易造成人的阳气外泄,从而容易伤阳。一般来说,入夏后注重“养阳”,应从以下五个方面入手:

1.慎起居

夏季人们往往过于贪凉,导致风寒之邪乘虚而入损伤阳气。尤其是当暑热外蒸,汗液大泄,毛孔开放之时,最易受风寒湿邪侵袭。《养老寿亲书》里指出:“夏日天暑地热,若檐下过道,穿隙破窗,皆不可乘凉,以防贼风中人。”《摄生消息论》亦指出:“不得于星月下露卧,兼使睡着,使人扇风取凉。”

此外,人们的起居也应随之做适应性调整。如从立春至立夏,以6点起床为宜;立夏至处暑以5点为宜。起床洗漱后在室外清静处做100次深呼吸,中医认为可以“得天阳之气”。或早起后在室外清静处散步慢跑,呼吸新鲜空气,舒展人体阳气。

2.节饮食

夏季切勿极饥而后食,食不可过饱;也忌极渴而后饮,饮亦不宜过多。元代养生家丘处机主张夏季饮食应:“温暖,不令太饱,时时进之。”意思是说,长夏的饮食要稍热一点,不要太寒凉;亦不要吃得太多,但在次数上可稍多一些。

入夏饮食应以清淡软质为宜,饭菜品种要多样化。可多食绿叶新鲜蔬菜,阳虚的老年人可适量进食一些雄鸡、鲫鱼、大枣、核桃等益气温阳的食物,以及具有温阳祛寒功效的药粥等,往往能收到益气强壮的功效。老年人因脾胃阳虚,还须慎食瓜果冷饮,若贪凉饮冷,以免伤脾胃阳气,发生感冒风寒、风湿、腹泻等病症。

3.调精神

夏季染病,大都当即发作,但有一种病往往会到秋季才发作,到了冬季往往会变得很严重——这就是人们常说的“心病”,情志病。《内经》所指“逆之则伤心,秋为痎疟,冬至重病”,说的就是这个道理。因此,夏季养生要做到遇事皆恬静虚无,神清气和,切不可大悲大喜。

4.避暑热

入夏后,阳光会变得特别强烈,如果在阳光中曝晒过久,容易引起中暑,出现全身无力、头昏眼花、恶心口干、皮肤干热等症状。因此,夏天应避免外出,减少日光照射。同时,老人居室要做到通风凉爽,衣衫要勤洗勤换,以免汗液刺激皮肤。家里还应准备一些防暑药物和饮料,如六一散、十滴水、绿豆汤、西瓜等。夏季可经常用阴干的荷花花瓣泡茶喝来消暑,是个不错的选择。

5.防冷气

11.调整夏令时通知 篇十一

自2009年6月1日采取财政补贴方式推广高效节能空调以来,高效节能空调市场份额快速提高,产品整体能效水平显著上升,对促进节能减排、拉动国内消费、推动产业升级起到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推广使用高效节能空调,扩大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成效,与新修订的《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国家标准(以下简称“新能效标准”)相衔接,4月30日,财政部、发改委联合印发了《关于调整高效节能空调推广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0]119号),决定结合新能效标准实施,对高效节能空调补贴推广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通知》明确,高效节能空调补贴推广政策从2010年6月1日起再延长一年,中央财政将按新能效标准对能效等级2级及以上推广产品继续给予补贴,实施期限到2011年5月31日。补贴产品范围为额定制冷量7500w (含)及以下的分体式房间空调,根据新能效标准实施后,1、2级能效空调与3级能效空调的成本差异情况,补贴标准调整为150-250元。同时,将研究适时推广变频空调。

12.药学院夏令营开营通知 待修改版 篇十二

为促进国内有关重点高等院校优秀大学生的交流,近距离接触中山大学药学院学术科研环境,培养从事科学研究的兴趣,并从中选拔优秀大学生作为推荐免试研究生(包括直博生)或报考攻读我院研究生专业(包括药理学、药剂学、药物分析学、药物化学、生药学、微生物与生化药学、有机化学等专业)。我院将于2012年7月21日至7月25日在广州举办“药学优秀大学生夏令营”活动。

本项目将为录取参加本夏令营活动的大学生免费提供食宿(广州市区高校学生不安排住宿,非中山大学东校区学生则提供一定的交通补助),并为异地高校学生补助往返交通费用(按硬座火车票标准,不包含高铁,凭票补助)。本项目将向全国重点高等院校招收80名药学、生物学、医学、化学等相关专业的优秀大学生,其中省外相关重点高校40人。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请资格

1、原则上为“985”或“211工程”高校并将于2013年毕业的在校大学本科生。

2、有志从事科学研究工作,学习成绩优秀,具有较强动手能力和较好科研潜质,目前本科阶段总成绩排名原则上在所读学校同年级本专业前30%之内者(在其它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学生除外),已经获得或即将获得所在高校推荐免试生资格者优先。

3、具有良好听、说、读、写的英语应用能力,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应达到425分或以上。

二、申请材料

1、“中山大学药学院2012年全国优秀大学生夏令营”申请表1份;

2、两名副高级职称以上专家撰写的“推荐参加2012年中山大学药学院优秀大学生夏令营”2份;

3、本科阶段成绩单及同年级总成绩排名(包括大学三年级第一学期(由教务部门或院系盖章)1 份;

4、体现自身英语水平的证明: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或TOEFL成绩、或GRE成绩等体现自身英语水平的证明复印件;

5、其他证明材料(如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或其他原创性工作成果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三、申请程序:请在5月20日-6月20日时间段内登录 在网上报名,并在6月20日前将以上申请材料用特快专递方式寄到“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外环东路132号中大学药学院109研究生教育工作室”,电话:020-39943009,邮编:510006。信封正面注明“夏令营申请”,并注明姓名、所在学校及院系。

四、录取结果:7月1日前将在本项目网站中公布预录取结果,通过我院对所寄报名材料审核的学生请按照日程安排的要求按时报到。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本次夏令营,请于7月5日前及时与承办方联系。

五、活动安排及要求: 具体活动日程安排请留意网上更新的信息。要求:

1、报到时需携带身份证、学生证。

2、在参加夏令营活动期间,所有成员必须遵守相关规定。

3、报到后应全程参加夏令营的活动。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邓老师:020-39943009李同学:***

中山大学药学院

2012-5-8

13.调整夏令时通知 篇十三

2010年全国中学生语文能力竞赛总决赛暨2011年全国中学生语文夏令营将于8月3—8日在北京市举办。2011年全国中学生语文夏令营主题为展示中学生语文风采,锻炼中学生综合能力。此活动每年暑期举办,已成功举办三届。本届夏令营由全国中学生语文能力竞赛组织委员会主办,天仁报业集团语文学习报社、北京师范大学大兴附属中学承办。

2011年全国中学生语文夏令营旨表彰和奖励在2010年全国中学生语文能力竞赛中获奖的优秀学生,以提高语文综合能力为目标,以与专家、名师深度接触为契机、优质教育资源共享、评审方式公开、公正为原则。届时聘请中国教育学会中学语文教学专业委员会、中高考资深命题专家及知名特级教师担任各项赛事评委并与营员、领队教师面对面交流、答疑解惑。

本年度夏令营营员均为参加2010年度全国中学生语文能力竞赛的部分获奖学生及各地参赛中学选报推荐的优秀中学生。营员们将在五日封闭式夏令营期间体验丰富多彩的系列主题活动:学习经验交流会、演讲大赛、辩论赛、诵读大赛及才艺大赛等。这些活动的开展不仅是对全国中学生语文综合能力的全面检测,也是对各地语文学科教学水平的评估,更是展示和提高中学生语文综合能力的绝佳平台。

一、营员选拔

(一)营员构成1.正式营员

2011年全国中学生语文夏令营正式营员为2010年全国中学生语文能力竞赛中获奖的优秀学生。

2. 观摩营员

2010年全国中学生语文夏令营面向全国中学在校学生招募观摩营员,参与者可免试观摩全程活动并参加夏令营各项赛事。

(二)报名资格

1.正式营员:2010年全国中学生语文能力竞赛获奖学生;

观摩营员:全国各级各类中学在校生,热爱语文学习,欲谋求语文学科更高成绩者。

2.语文基础知识扎实,听、说、读、写能力强。

3.热爱祖国,道德品质优秀,综合素质高,乐观向上,组织纪律性强,团结互助,身体素质过硬,生活自理能力强。

4.所有报名营员必须准确、完整填写营员报名表,于2011年6月30日前寄到全国中学生语文能力竞赛青岛组委会办公室。在《营员报名表》末尾处,学校推荐的学生,须由所在学校或当地教研部门加盖公章;自愿报名参加的学生,须家长签字确认。寄送时包含纸制报名表及另附两张二寸彩色免冠近照(背面写清姓名及学校),报名营员还需准备电子版(文件格式:jpg或tif)一寸彩色照片一份,以E-mail附件(以本人姓名命名)的形式发送至 trjs@tianrenedu.cn。注:照片非常重要,为提前制作营员证件及《夏令营手册》使用,请务必及时递交。夏令营期间组委会将为每位营员购买保险,所有营员须在报名表中准确填写身份证号码等信

息。

二、活动内容

1. 主要赛事:全国中学生诵读大赛、全国中学生演讲大赛、全国中学生辩论赛、全国中学生才艺大赛及全国中学生语文学习经验交流会等。

2. 文体活动:夏令营期间,营地中的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等活动场地将每晚向营员开放,有运动特长和运动爱好的营员可自备有关运动鞋服和器材。

3. 文化考察:北京名胜古迹等。

三、招募主持人

全国中学生语文能力竞赛总决赛各项赛事均由营员自己主持,为具备主持人资质的选手提供展示才华的机会和舞台,现面向全体营员招募2011年全国中学生语文夏令营各项活动主持人。凡被选为本次活动主持人的都有机会获得本次活动“优秀主持人”的荣誉,并于夏令营期间表彰、奖励,各级组委会及参赛单位可酌情推荐。条件要求: 1.应聘人必须为夏令营正式报到营员;

2.综合素质高,语言表达能力强,兼具较好的写作素养,普通话标准;

3.五官端正,形象气质佳,举止大方;

4.口齿伶俐,声音洪亮,思维敏捷,具有较强的现场应变能力;

5.有主持经验者优先录用。

主持项目:夏令营开营仪式、演讲大赛、诵读大赛、辩论赛、才艺大赛等。报名方式:

1.参赛选手可根据自身特长选报,将个人简历及申请书报至各省领队教师处;

2.各省领队教师经过审核选拔,可推荐1~3名符合条件者于6月30日前将报名表传真至全国竞赛组委会办公室;

3.夏令营报到当日,组委会将对应聘者进行面试,并进行选拔、培训。

四、费用

夏令营实施封闭式管理,一次性收取营员夏令营资料费、培训费、食宿费、活动费、培训费、参观旅游费、往返交通费和光盘费等合计人民币2800元,此费用以外超支的费用由天仁报业集团语文学习报社赞助。

五、奖项设置

此次全国中学生语文夏令营将举办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各项活动均设置了梯度合理、内涵丰富的奖项,为各省、市、区和学校以及学生个人提供良好的赢得荣誉的机会。

夏令营结束后组委会将于《语文教学研究》、《语文考试研究》及中国语文教学研究网、天仁教育网站()发布获奖名单,还将编制活动专辑,收录夏令营各比赛活动实录,并向各营员所在学校颁发喜报嘉奖表彰。

作为全国性中学语文学科重要评价激励机制,全国中学生语文能力竞赛总决赛期间各项赛事活动的获奖证书均可作为学生(或指导教师)学业(或教学)成绩与水平之权威佐证,供其升学、评优、晋级使用。

2011年全国中学生语文夏令营营员须知

亲爱的同学:

欢迎参加2011年全国中学生语文夏令营。本次总决赛暨夏令营定于2011年8月3—8日在首都北京举办。

为了保证你能如期顺利参与此次活动,收获一次美好而难忘的文化之旅,请与家长一同认真阅读《2011年全国中学生语文夏令营营员须知》(以下简称《须知》),并做好相关准备。

一、所需证件

1.确定参加意向后,请务必于6月30日前将 《营员报名表》(另附两张二寸彩色照片)寄至全国中学生语文能力竞赛青岛组委会办公室。

2.营员主要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组队往返,每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营员数量选派领队教师,无需家长随行。

3.所有营员须携带户口簿复印件、学生证、学校推荐者须准备所在学校介绍信等必备证件。

二、入营要求

1.营员要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和高度团结合作的热情。

2.营员必须严格遵守总决赛暨夏令营各项赛事规程和纪律,服从领队教师和竞赛组委会工作人员的指挥和管理。

3.营员来自全国各地,须友好相处,遇到困难要互相帮助、团结协作。

4.总决赛暨夏令营期间采取封闭式管理,除营员本人和领队教师外,任何人(包括家长、教师)都不得进入比赛场地;营员未经允许不得擅离营地和比赛场地,未经允许离营者出现任何安全问题,后果自负。

三、物品与材料准备

1.服装:本次活动承办单位将向每位营员赠发两件营服(白色T恤)和一顶营帽,请营员在开幕式、旅游、颁奖仪式和闭幕式等正式活动时务必穿戴。其他时间营员可自由选择服饰,每人可准备2~3套适合演出、比赛穿着的服装(民族服饰亦可),要求庄重、大方、活泼。

2.药品:由于夏令营期间天气炎热,营员可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适量携带防晒用品及药品,如感冒药、肠胃药、创可贴、晕车药、防暑药等。

3.营员须自备洗漱用品、水杯、脸盆、拖鞋、床单、枕巾、雨伞、驱蚊液等物品。

4.每位营员须提前准备:诵读文章一篇、演讲稿一篇、才艺节目一个。

5.每名营员须准备自我介绍及3分钟内的学习经验交流发言稿,要求全文用A4纸打印,并于报到时上交。

6.本次夏令营期间每天将出版一期《夏令营营报》(共4期)。此营报采用营员、领队教师及语文教育专家当天撰写的原创稿件,所有被采用稿件的作者将获得刊用证书及小礼物一份。望营员踊跃参与,可事先准备一些稿件。《夏令营营报》主要栏目有:心情随笔、赛场见闻、现场报道、我的家乡、颁奖台、当日快讯、随笔、通讯、寓言等各种题材体裁的文章,《夏令营营报》还将根据当日的活动情况随机开设不同栏目。

四、评选优秀营员

本次总决赛暨夏令营是全国性的大型中学生活动,将根据每个营员的表现情况评选

出50名优秀营员,并颁发“优秀营员”证书表彰奖励。

五、营员纪律

1.积极、按时参加各项活动;

2.有始有终,未经允许中途离营者将向当地教育部门、学校通报,并取消活动成绩和评奖资格;

3.尊敬师长,团结互助。

未尽事宜,可咨询全国中学生语文能力竞赛组委会青岛办公室。

全国中学生语文能力竞赛青岛组委会

14.调整夏令时通知 篇十四

一、政策实施期限。现行财政补贴政策实施到2010年5月31日后, 按新能效标准继续对能效等级2级及以上的推广产品给予补贴, 实施期限为2010年6月1日到2011年5月31日。

二、推广产品范围。2010年6月1日后, 推广产品调整为额定制冷量7500W (含) 以下的分体式房间空调, 并研究适时推广变频空调。

15.调整夏令时通知 篇十五

第二军医大学创建于1949年,隶属于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现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院校,是国家首批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单位,也是国家首批临床医学专业博士、硕士学位两级授权单位,拥有国家重点学科26个,上海市重点学科7个。建校60年至今,已逐步形成了以本科和研究生教育为主、专科教育为辅、各类继续教育为补充的完整的办学体系,共为部队、地方培养了近50000余名卫生事业合格人才,目前在校学生6000余名。学校现有院士5名,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3名,“973”首席科学家4名,长江学者鼓励计划特聘教授7名,“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9名,博士生导师200余名,硕士生导师500余名,先后入选“全国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12篇,数量位居全国医科院校之首。学校拥有集“海、卫、防、药、救”五大特色为一体的军事医学学科体系,下设的基础医学部和药学院是学校的2个国家一级重点学科(基础医学、药学)所属单位;海军医学系的航海医学专业是全国唯一的博士学位授权点;卫生勤务学系是军队唯一的卫生勤务高层次人才培养基地;护理学院是全国最早开始培养高级护理人才的摇篮。此外,学校下设长海、长征和东方肝胆外科3个三级甲等附属医院,展开床位达3500余张,其中,肝胆外科、胸心外科、烧伤外科、骨科、神经外科、泌尿外科独具传统特色,并在肝脏、肾脏等器官移植术,前列腺疾病微创治疗术,以及胰腺疾病、血管病、血液病、真菌病诊治技术方面形成了新的发展优势。

2011年起,我校根据总部和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分类招收军队研究生和地方研究生(具体规定和要求详见我校招生网站),为此,我校将举办“全国优秀大学生暑期夏令营”活动,本次活动也将作为我校选拔2012年推荐免试研究生的主要途径。我们热忱欢迎地方高校本科应届毕业生报考我校!

开营时间:初定于2011年7月9日-10日,营期2天。招生数量:预计招收营员60-70名。

招生对象:有志于报考我校的地方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生源专业:与医学相关或交叉的专业,以生物学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含护理学)、中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学为主。

主要内容:名师座谈、校史馆导览、国家重点实验室以及临床特色科室参观等活动。

报名相关事宜:

1.申请者必须完整填写并递交报名材料,报名材料递交途径有2种,一是在第二军医大学招生网站下载报名表,填写完成后连同附件材料用A4纸打印装订成册寄往我处;二是直接将电子表格和扫描附件用Email发至我处(地址附后)。

2.报名最后截止日期为2011年6月30 日。

3.我校将于7月2日前正式发放入营通知,届时请大家留意,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4.夏季属沪上往返客流高峰,请营员提前预订票务行程,我们可提供信息咨询和服务。

5.更多请详情请留意我校研究生招生网

http://yjszs.smmu.edu.cn

联系人:林老师:021-81870842刘老师: 021-81870844 E-mail:zhqliu@smmu.edu.com

邮寄地址:上海市杨浦区翔殷路800号第二军医大学研究生院

16.调整夏令时通知 篇十六

为了提高我国装备制造业的核心竞争力及自主创新能力,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促进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财政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能源局于2009年8月联合发布了《关于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09]55号文,以下简称“55号文”)。

在考虑近年来国内装备制造业及其配套产业的发展情况,上述部委于2014年2月18日再次联合发文《关于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14]2号文,以下简称“2号文”)。2号文自2014年3月1日起实施,55号文、《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关目录的通知》(财关税[2012]14号)与《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关目录的通知》(财关税[2013]14号)同时起废止。

◆目录调整

2号文调整并以附件形式公布了以下目录:

1.《国家支持发展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2014年修订)》(以下简称“2014重大技术装备目录”)

2.《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进口关键零部件及原材料商品目录(2014年修订)》(以下简称“2014关键零部件目录”)

3.《进口不予免税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2014年修订)》(以下简称“2014不予免税目录”)

读者可以登录财政部网站下载阅读上述附件的具体内容。

◆税收政策

1.自2014年3月旧起,符合规定条件的国内企业为生产2014重大技术装备目录所列装备或产品而确有必要进口2014关键零部件目录所列商品,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2.对2014年3月1日(含3月1日)以后批准的按照或比照《国务院关于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国发[1997]37号)规定享受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的下列项目和企业,进口2014不予免税目录所列自用设备以及按照合同随上述设备进口的技术及配套件、备件,一律照章征收进口税收:(1)国家鼓励发展的国内投资项目和外商投资项目;(2)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3)由外商提供不作价进口设备的加工贸易企业;(4)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项目;(5)《海关总署关于进一步鼓励外商投资有关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署税[1999]791号)规定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设立的研究中心利用自有资金进行技术改造项目。

◆过渡政策

1.对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项目和企业,继续按照财关税[2012]14号文中的2012不予免税目录、财关税[2013]14号文以及《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的公告》(2012年第83号)执行:(1)依据国发[1997]37号文规定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并在2014年3月1日前(不含3月1日)已获批准的项目和企业;(2)在2014年9月1日前(不含9月1日)进口2014不予免税目录所列设备。

2.自2014年9月1日起,对上述项目和企业进口2014不予免税目录中设备,一律照章征收进口税收。

◆申请免税资格认定的条件

申请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一般应为从事开发、生产国家支持发展的重大技术装备或产品的制造企业,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较强的设计研发和生产制造能力;(3)具备专业比较齐全的技术人员队伍;(4)申请享受政策的重点技术装备应符合2014重大技术装备目录中有关要求。

◆申请享受免税政策的程序

1.对新申请享受免税政策的企业的免税资格认定工作每年组织一次。新申请享受政策的制造企业应在每年11月旧至11月30日提交申请文件,其中,地方制造企业通过企业所在地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提交申请文件;中央企业直接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提交申请文件,报送下一年度申请享受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的进口需求。新申请享受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的企业或项目业主,应在2014年3月1日至3月31日提交申请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2.工业和信息化部受理企业申请文件后,会同相关部门,对企业资格进行认定,并核定企业确有必要进口的关键零部件、原材料的进口需求。企业免税资格认定及相关因素核定结果应在每年3月1日前报送财政部。

3.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确定年度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及相关免税进口额度的清单。企业免税进口额度的核定主要考虑企业设计研发制造能力、重大技术装备技术先进性、申报进口需求准确度、免税额度执行率和政策执行情况等方面因素。

◆免税手续及违规处理

取得免税资格的企业,应按照《海关进出口货物减免税管理办法》(海关总署[2008]179令)及海关有关规定,在免税进口额度内办理有关重大技术装备或产品进口关键零部件及原材料的免税手续。

享受2号文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如违反规定,将免税进口的零部件及原材料擅自转让、移作他用或者进行其他处置,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从违法行为发现之日起停止享受2号文规定进口税收优惠政策;尚不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从违法之日起停止享受2号文规定进口税收优惠政策两年。

◆报告要求

1.享受2号文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包括上一年度未发生进口业务的企业和本年度无进口需求的企业)均应在每年的3月1日至3月31日将上一年度的优惠政策落实情况报送财政部和海关总署,逾期不予受理。企业未按要求提交优惠政策落实报告的,停止享受进口税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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