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官员级别排名

2024-06-13

中国官员级别排名(精选2篇)

1.中国官员级别排名 篇一

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是:

(一)国务院总理:一级;

(二)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二至三级;

(三)部级正职,省级正职:三至四级;

(四)部级副职,省级副职:四至五级;

(五)司级正职,厅级正职,巡视员:五至七级;

(六)司级副职,厅级副职,助理巡视员:六至八级;

(七)处级正职,县级正职,调研员:七至十级;

(八)处级副职,县级副职,助理调研员:八至十一级;

(九)科级正职,乡级正职,主任科员:九至十二级;

(十)科级副职,乡级副职,副主任科员:九至十三级;

(十一)科员:九至十四级;

(十二)办事员:十至十五级。

编辑本段国家机关干部行政级别划分

中国行政级别,基本上分为五套班子,即党委、政府、政协、人大、纪委。

国家级正职:

包括中央军委主席、国家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国务院总理、全国政协主席、国家副主席、国务院第一副总理、中央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主任、中央纪委书记、中央政法委书记等国家头号人物,即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

国家级副职:

包括中央军委副主席、全国政协副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宣部部长、中组部部长、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直辖市市委书记(即中共中央政治局非常委委员),最高人民检察院院长、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等

省部级正职:

包括各个省级行政区的省委书记、省长、省政协主席、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等、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委和司令员等国务院各部委正职干部(如教育部部长、国家发改委主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府正职干部(如江苏省省长、天津市市长、新疆兵团司令员)

省部级副职:

包括各个省级行政区的省委副书记、副省长、省政协副主席、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人大常委、直辖市市委副书记以及国家各部副部长等国务院各部委副职干部(如公安部副部长、国家体育总局副局长)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正职干部(如国家文物总局局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府副职干部(如吉林省副省长、重庆市副市长、新疆建设兵团副司令员)各副省级市政府正职干部(如南京市市长)各直辖市下属副省级新区正职干部(如浦东新区区委书记)

厅局级正职:

以前叫地厅级,主要是地级市(各自治州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师)市委书记、市长、市人大主席、市政协主席、省级下属单位,(如省公安厅厅长、国家各部下属单位,如外交部新闻司司长)国务院部委各司正职干部,部分副职(如教育部社会科学研究与思想政治工作司司长,国家安监总局国际合作司副司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

产建设兵团厅局正职干部(如河北省交通厅厅长,北京市财政局局长、新疆兵团林业局局长)各副省级市政府副职干部(如宁波市副市长)各地级市政府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师正职干部(如广元市市长、新疆兵团农八师师长)注:以上为高级干部

厅局级副职:

地级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师)市委副书记、市委常委、副市长、市人大副主席、市政副协主席,省级下属单位,如省委宣传部副部长、国家各部下属单位,如外交部新闻司副司长等国务院部委各司副职干部(如人事部人才流动开发司副司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厅局副职干部(如黑龙江省建设厅副厅长、上海市文化局副局长、新疆兵团农二师副师长)副省级市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正职干部(如长春市朝阳区区长)

县处级正职:

包括县(县级市、区、旗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级等)委书记、(区)县长、(区)县人大、(区)县政协主席、市各单位局长,如市公安局、司法局等国务院部委各司所属处室正职干部(如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经济作物处处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厅局所属处室正职干部(如江苏省科技厅农村科技处处长)副省级市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副职干部(如西安市卫生局副局长、蓝田县副县长)地级市(新疆兵团各师)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正职干部(如绵阳市劳动局局长、三台县县长)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团正职干部(如新疆兵团农八师142团团长、政委)

县处级副职:

包括县(县级市、区、旗、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级等)委副书记、县(区)委常委、(区)副县长、(区)县人大、(区)县政协主席、市各单位局长,如市公安局、司法局等国务院部委各司所属处室副职干部(如农业部兽医局防疫处副处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所属处室副职干部(如江苏省教育厅人事处副处长)副省级市所属各局处室及区县各局正职干部(如南京市科技局科技成果处处长、玄武区卫生局局长)地级市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副职干部(如德阳市民政局副局长、佛山市顺德区副区长)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团副职干部(如新疆兵团农八师150团副团长、副政委、武装部长、工会主席、总农艺师、总会计师)

乡科级正职:

包括各乡、镇、办事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场各营党委书记、乡长、镇长、办事处主任、以及镇级人大等,还有处级下属,如县公安局长等

乡科级副职:

包括各乡、镇、办事处党委副书记、党委委员、副乡长、副镇长、办事处副主任、以及镇级人大副主任等,还有处级下属,如县公安副局长等。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场机关科室科长各营(分场)党委书记、营长(分场场长)等,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六师芳草湖农场工交建商科科长、芳草湖农场工会副主席、芳草湖六场书记、六场场长)

乡科级以下

就是所谓的股级,是中国行政当中最小的,一般是乡里边财政所、派出所之类的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连级等。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连级及副连级,(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一师1团1连连长、指导员、副连长)

特别说明

1、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院等事业单位,其各级干部参照政府各级干部待遇,但

不具有行政级别,不属于公务员编制;

2、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行政级别是正省(部)级,故兵团司令员、政委的行政级别均为正省(部)级,下属各个师的师长、政委的行政级别均为正厅(局)级,下辖的农牧团场的团长、政委为正处级

3、政府各级干部如为上一级党委常委,则其行政级别升一级。如张家港市市长为正处级干部,若为苏州市市委常委,则为副厅级干部。按例,高级干部在60或65岁以后往往调往相应级别的人大、政协担任领导职务,俗称“退居二线”

4、备注:副省级市有哈尔滨,长春,沈阳,大连,济南 青岛,南京,杭州,宁波,厦门,广州,深圳,武汉,成都,西安等共15个。直辖市下属副省级新区有上海浦东新区、天津滨海新区、重庆两江新区、陕西西咸新区。准副省级:包括除上外的所有省会城市和国务院批准的唐山市、大同市、包头市、鞍山市、抚顺市、吉林市、齐齐哈尔市、无锡市、淮南市、洛阳市等十个市为“较大的市”。重庆市曾经一直是副省级城市,1997年2月成为省级的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副省级新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名,受省(直辖市)级行政区管辖,副省级市的市长、副省级新区的区长与副省长行政级别相同。最初的十六个副省级城市是根据1994年2月25日,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发文(中编[1994]1号)经中共中央、国务院同意成为副省级城市的。副省级城市与地级市或地级行政区一起纳入各省的直接管辖之下,没有被单列。

2.取消国企官员行政级别势在必行 篇二

即将在下月举行的三中全会,被国际国内都寄予厚望——希望十八届三中全会能够如35年前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一样开启中国改革开放的新征程,将改革开放推向一个更加广阔和崭新的阶段。无论是从最高层各种场合透露的讯息看,还是从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提出的改革路线图分析,这次会议上推出的改革措施力度之大、范围之广,都将是空前的。在一系列经济体制改革中,国有企业改革这块难啃的骨头必然是重头戏。多年来,国有企业改革取得了举世公认的成就。国企由上个世纪90年代的全面亏损,到目前不但扭转亏损局面,而且给国家税收、百姓就业以及各种社会公益都做出了巨大贡献,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力量和抵御金融危机冲击的支柱性力量。国企特别是央企基本建立起了现代企业制度,全面改制上市,内部治理结构得到了明显改善,并给继续深化改革奠定了坚实基础。

但也必须看到,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上一轮改革效应正在逐渐减弱,一些体制机制性矛盾和问题突出地暴露出来,成为阻碍我国经济继续向纵深发展的羁绊。这些羁绊如果不尽快清除,我国经济可能走向死胡同。这其中,国企包括央企发展中的一些弊端不容忽视。国企规模过大、战线过长、领域过多,正在侵蚀其他经济体的利益和活力;国企特别是央企垄断越来越严重,正在使得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消退,创新能力不足,经济活力不振;国企特别是垄断性国企利用其垄断地位,不断控制价格,上游侵占产业链条顶端利润,下游推高商品价格。

更加值得注意的是,国企管理层的严重腐败问题刺激着公众的神经,伤害着国企在公众中的形象。另外,国企董事会和高管人员的离谱高薪和内部大大超过社会收入平均水平的高收入,容易引发社会民众巨大对立情绪和严重不满。

我国经济中的深层次问题和矛盾,必须通过改革解决。十八届三中全会将深化国企改革作为重点之一,抓住了经济运行中的主要矛盾。不妨先从理顺国企内部的各种复杂关系开始,比如:国企是独立法人,是市场经济的一个细胞,而国企却按照行政机构套用行政级别,国企董事会成员和管理层高管却按照行政官员套用级别待遇。矛盾之处在于:国企老总薪酬待遇上按照市场化的企业标准要求与国际接轨,从而拿着天价年薪,而却按照行政级别戴官帽。这种“四不像”机制是中国的特色和专属。

这种做法的弊端是,把市场化的国企仍然按照行政机关对待,使得企政不分,企业不能真正按照市场规律要求运行。而且在国际竞争中容易被市场化程度较高的经济体抓住具有主权背景企业的把柄。这种做法使得国企不能真正成为市场主体,容易背靠国家这棵大树而沾沾自喜,没有创新竞争发展动力。

同时更加容易使得国企高管“进退维谷”,而不是一心扑在企业上,把企业搞好。是为

了把官做大而在搞企业。使得国企高管们,想拿高薪了就去当企业老总,高薪捞得差不多了,就去当官。反正国企高管有行政级别待遇的后路和退路。

深化国企改革的第一步就应该先从废除国企高管的行政级别待遇和国企行政级别开始,使国企真正成为市场经济主体而不附带任何行政色彩,真正依靠市场竞争而站住脚,与其他市场主体平起平坐,这将有利于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取消国企高管行政级别,彻底断了其行政官员级别待遇的后路,一方面才能使得国企高管一心扑在企业上、背水一战、心无旁骛地把企业搞好,另一方面其拿着高薪也能让民众心服口服一些,再一方面为国企高管彻底实行面向海内外的市场化招聘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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