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奖学金评定制度(精选14篇)
1.中学奖学金评定制度 篇一
奖学金评定,一,评选范围,我校国家计划招收的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学生。二,奖学金种类,综合奖学金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优秀学生二等奖金。单类奖学金,学业优秀一等奖学金,二等。科研技能奖,文体活动奖学金,社会工作奖学金,学习进步奖学金。
三,评选条件。一。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1,上学期综合素质中专业素质成绩排名为前十,综合素质成绩为第一名。2.荣获除学业优秀奖以外的任何一项单项奖学金。(除学习进步奖)优秀二等奖学金,1.上学期综合素质中专业素质成绩排名为前十五名,综合素质成绩为前三名。2.荣获除学业优秀奖以外的任何一项单项奖学金。(除学习进步奖)
三,学业优秀一等奖金,1.上学期综合素质测评中专业素质成绩班级排名第一。2.上学期综合素质测评中思想道德素质成绩不低于15分(满分20)四。学业优秀二等奖金。上学期综合素质测评中专业素质成绩班级排名前7%。2.上学期综合素质测评中思想道德素质成绩不低于15分(满分20)上学期综合素质测评中人文身心成绩不低于15分(满分20)。五。文体活动奖学金。1.上学期综合素质测评中人文身心成绩在班级排名前7%。2.积极组织及参与者优先,有其他突出表现。六。学习进步奖,1.上学期综合素质测评中人文身心素质成绩合格。2.评选比例为各班总人数的10%,按进步排名顺序评定,进步幅度相同者,排名靠前者优先。七,社会工作奖学金,上学期综合素质测评中思想道德素质成绩班级排名前7%2.积极组织及参与者优先,在学校系班级组织的集体活动中表现积极突出。八。科技技能奖学金。1,获市级以上科研成果。2,或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3.或在市级以上各类竞赛中获奖。
其他规定,奖学金每学期评定一次,本学期考试课,考查课中有一科成绩不及格或曾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违反宿舍管理规定者,取消其奖学金评比资格。奖学金发放时,优秀学生奖和其它单项奖学金不重复发放,单项奖学金各项可重复发放。
附则。经贸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学生荣誉称号,奖学金进行评定,并将评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一周。本办法。本办法由太原大学经济贸易系负责解释。经济贸易系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为体现党和政府对普通高校优秀学生和家庭困难的学生的关怀,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激励他们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并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根据国家规定,结合我经贸系的实际情况,制定评审管理方法。
1.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校全日制在校生特别优秀的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学校全日制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学校全日制在校生中的贫困学生。2.2.奖励资助比例名额及标准。
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划分为三个等奖,标准分别为一等3000元,二等2000元,三等1000元。
3.申请条件: 国家奖学金。
1)具有学校正式学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遵守我系的规章制度,积极参加我系组织的活动。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同时获学校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一次以上(含一次).6)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为我系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二.国家励志奖学金。1.具有学校正式学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3.遵守我系的规章制度,积极参加我系组织的活动。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获学校优秀学生二等奖学金一次以上(含一次).同时综合表现良好的学生,且该学年内无挂科现象。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参照学生日常学习,生活表现),需出示贫困证明。6.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为我系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三.国家助学金。申请条件。
1)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勤奋学习,积极上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2)遵守系部规章制度,积极参加系部组织的活动,凡不参加系部活动者,不能申请国家助学金。
3)凡不按时上课,无故旷课三次以上(含三次)不可申请。
4)如违反以上规定者,停发助学金。情节严重者,追回已发助学金。评分细则以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为依据。(特殊情况特殊考虑)经贸系学生会公寓及宿舍管理规定
学生公寓是学生学习生活休息的主要场所和行为养成教育的重要课堂,为贯彻执行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宗旨,把学生公寓建成整洁舒适安全文明的学生之家,使其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特制定本规定。
一)非本公寓人员,未经许可一律不得随意进入公寓。
二)学生公寓不得擅自留宿非本宿舍同学和客人,公寓严禁留宿异性。一经查出,按违反校规校纪处理。
三)严格遵守公寓内作息时间,不在楼内大声喧哗,高声开放录音机或跳舞娱乐等,以保证公寓的安静。
四)禁止在公寓内打架斗殴,酗酒取闹,赌博,经商,张贴标语,广告等。严格会客制度,来访人员需经值班室同意并登记方可进入,男女生不得随意到异性宿舍。五)宿舍安排轮流值日,保持室内清洁。
六)提倡节约用水,用电。室内做到人走灯灭,自觉关好水龙头,不准在室内拉接电源,使用电锅,电热杯等违章禁用电器,一经查出没收器具并予以纪律处分。七)每次检查宿舍,各宿舍必须留人,如有锁门(上课除外),视为最差宿舍。
八)每次检查宿舍,各宿舍均不得有人睡觉,如有睡觉给以警告处分并扣分,两次给予通告扣分,并取消该学期所有评选资格(扣分细则见综合测评细则)九)每次获得校差宿舍,优秀宿舍,奖惩具体见综合测评细则。十)检查卫生具体细则见附表。
十一)本规定由太原大学经济贸易系负责解释。附表:
1)地面(15分)
地面清洁无纸屑,烟蒂,痰迹,积水,废物等 2)门窗,墙壁(10分)
室内墙壁整洁无涂画,不乱挂衣物,玻璃明亮,无破损,无糊纸,无贴物。3)洗漱用品(10分)
洗漱用品摆放整齐有序,桌上其他私人物品摆放整齐,干净。4)床上用品(10分)被褥叠放整齐,床单干净平整,书架上的东西摆放整齐。5)床下物品(10分)
床下物品摆放整齐,鞋跟向外,鞋盆,箱下摆放整齐。6)衣物,衣柜(10分)
室内不要乱挂衣物,衣柜上不要乱贴东西。7)洗手间,阳台(15分)
洗手间要整洁干净,及时清除垃圾,阳台无积水(无阳台,洗手间的按15分)使地面无污垢,异味。
8)卫生工具(10分)
宿舍垃圾要及时清理,卫生工具摆放整齐,定期清洁。9)室内空气清新(10分)
室内空气保持新鲜,无臭味,异味。荣誉称号评定: 一.评选范围
经济贸易系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和自然班 二.荣誉称号种类
荣誉称号包括:三号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优秀毕业生﹑学生会优秀干部 三.评选条件
(一)三好学生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模范执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积极组织及参加学校及系里各项活动,热爱劳动,有良好的卫生文明习惯 3.关心集体,团结同学,尊敬师长,有良好的品德修养 4.连续两学期荣获优秀学生奖学金
(二)优秀学生干部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模范执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积极组织及参加学校及系里各项活动,热爱劳动,有良好的卫生文明习惯 3.关心集体,团结同学,尊敬师长,有良好的品德修养
4.能独立主动开展工作,能带领同学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作风民主,群众基础良好
5.本学年获任一单项奖学金
(三)先进班集体
1.班、团干部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联系群众,热忱为同学服务,受到师生一致好评
2.班级同学集体观念和荣誉感强,有积极向上乐于助人、遵守法纪、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本班成员无违纪违规现象和违法犯罪现象
3.有严谨求实、刻苦钻研、奋发向上的良好作风,积极开展和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校园文化活动
4.班级学习成绩总体良好,每学期考试课和考察课成绩不及格人数比例在20%以下
5.教室、宿舍、区域卫生保持干净整洁,卫生检查成绩良好 6.评选比例为学校班级总数的10%
(四)优秀毕业生
1.志存高远、信念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念,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2.勤奋学习、自强不息、学习认真刻苦、理论基础扎实,具有较强的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在校期间曾获一次校级或校级以上奖学金)
3.遵纪守法、作风端正、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艰苦奋斗、勤俭朴实,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师生反映良好
4.在校期间曾获得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等称号,具有突出事迹获得社会荣誉,没有纪律处分 5.评选比例为本系总毕业生人数的2%
(五)学生会优秀干部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共产党的远大理想,并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2.能够独立开展各项学生会工作,带领学生会成员完成各项任务,作风民主,在学生会中有较高的威信
3.关心集体,团结学生,尊敬师长,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修养和文明习惯 4.能够积极参加学生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和会议,并能够提出自己的意见或建议 5.本学年无挂科现象且成绩优异
6.由学生会内部投票选举,选举过程秉着“公平、公正、公开”,最后经主席团严格审查核实后批准
7.每学期评选一次,每次评出5名优秀学生会干部,将在其本学期综合测评中加20分
(六)其他规定
1.荣誉称号每学年评定一次
2.在校期间考试课、考察课成绩有一门不及格,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违反公寓管理规定者,取消其荣誉称号评比资格,已授予的荣誉称号也予以追回 3.班级中若有一名学生违纪,取消该班当学年荣誉称号的评比资格
经贸系学生考勤制度:
为加强我系学生日常管理工作,规范学生日常考勤行为,结合我系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生须按照学校规定的开学时间按时到校注册,并从即日起开始考勤
二.学生上课、自习、实验、设计、劳动、军训等按规定参加的我系集体活动和我系组织召开的各项学生会会议等都要考勤,不得迟到、早退,因故不能参加上述活动的应事先请假。若无故不到者,按经济贸易系扣分制度扣除其相应的综合素质分
三.学生请假销假程序
1.学生请假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不得事后补假(特殊情况除外)
2.学生办理请假手续时,应向班主任说明请假事由、请假时间和去向,并如实填写《太原大学经济贸易系学生请销假登记表》
3.学生持《太原大学经济贸易系请销假登记表》办理请假手续,应根据本人请假时间长短逐级报批,并附有关证明材料
4.各班班长无权审批学生请假,班主任审批权限为3日(含3日)内;系领导审批权限为7日(含7日)内;校学校处审批权限为14日(含14日)内;学生请假超过2周但不足本学期总学时1/3时,须到分管副校长处审批 5.学生请假超过本学期总学时1/3的不予批准,学生应直接办理休学或相关手续
6.学生将审批后的《太原大学经济贸易系学生请销假登记表》交班主任处保存
7.开学注册和考试(含补考)期间一般不准请假,如确需请假,要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不能参加考试者还需到教务处办理相关手续);学生在外实习期间确有特殊情况需请假者,经实习带队教师批准后按上述请假程序履行请假手续
8.学生参加我系组织的各项活动以及会议时,一般不准请假,如确实需要请假,要和相关活动以及会议的负责人请假,若不履行请假手续,当次活动或会议不来及擅自离开者扣除其相应的综合素质分
9.原则上不予续假,如确实需要续假,必须提前办理书面续假手续,否则按旷课论处
10.上述学生请假日期不含周末及法定节假日 四.学生有以下情况之一者,按旷课论处
1.未履行请假手续不参加我系正常的学习或活动 2.请假未批准而不参加我系正常的学习或活动 3.不按照程序请假 4.请假期满未归校
5.擅自离校委托他人请假者 6.请假理由与事实不符
7.节假日期间无故提前离校或推迟返校 8.活动及会议期间无故提前离开或中途早退 五.学生会考勤制度。
学生课堂考勤采用任课教师和班长考勤制,学生会例会考勤由秘书部负责,自律部负责对考勤情况公示及处罚,对于任何学生会成员不得无故不请假,需请假者向活动负责人请假,凡有不请假达3次(含3次)以上者,给予辞退学生会处理。自律部班级抽查考勤制度,自律部不定期对各班到课情况进行抽查,并对各班情况及违纪现象严重者予以公示
六.学生须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
我系应认真检查请销假制度的执行和《教室日志》的填写报送情况。学生因故不能参加本制度第二条所列活动,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事后补假按旷课论处 七.对迟到、早退、旷课及不按时参加我系组织的各项活动、会议者要严格按照《太原大学经济贸易系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加扣分,每学期旷课累计达两周以上的学生,班主任将与其家长联系,并将书面材料报学生处存档 八.本制度自
****年**月**日开始执行 九.本制度由经济贸易系负责解释
2.中学奖学金评定制度 篇二
1 设立奖学金的目标和作用
(1)激励作用。激励是指激励者针对激励对象的需要。采取外部诱因进行刺激,增强其工作积极性,并使其按照激励者的要求自觉行动的过程,奖学金正是高校对此种理论的运用。通过外部因素的刺激,促进学生明确自身的奋斗方向和行动目标.内化为自身的成长动机,从而刻苦努力、全面发展。
(2)资助作用。奖学金可以帮助贫困家庭的学生解决部分生活、学习费用,缓解其经济上的压力。确保其学业的顺利完成,增强其自尊心和自信心。
(3)导向作用。奖学金制度的导向作用是指评价标准对学生的学习与工作具有指向性的作用。高校对于奖学金的评定设定了一定的条件,这依托于各高校具体的情况和培养人才的目标。学生需要按照奖学金评定的标准有意识地调整自己的行为,使自己朝着学校教育目标的方向发展,这对于学生的行为起到了一定的导向作用。
2 当前奖学金评定制度存在的问题
尽管当前各高校学生奖学金评定制度存在多种模式,有着不少差异,但大多数高校的奖学金评定采用一套全校统一的奖学金评价积分体系,即综合测评方法。综合测评方法有着明确的标准,这些标准是学校培养目标的具体化。
当前各高校的综合测评内容可分为德、智、体等方面,将若干方面评分结果乘以一定权重再相加,计算出总分值进行排名,并以此作为奖学金评定的依据,公式如下:综合成绩=,其中是单方面评分结果,是权重系数。
传统奖学金评定制度弊端如下:
2.1 滞后性
当前社会的多元化人才需求和高校人才培养模式不断变化,而许多高校奖学金评定制度的修订相对滞后,没有与时俱进。有的高校甚至制定奖学金评定制度以后若干年都不进行修订,以致奖学金的评定只能发挥资助作用,而无法达到应有的激励和导向作用。
2.2 局限性
在奖学金评定过程中,不少高校的综合测评的内容和指标并不全面。通常只考虑学习成绩、担任学生干部、德育、获奖情况的一方面或若干方面,只认可学生在测评指标范围内取得的成绩,而忽略了学生在其他方面的发展和努力,其导向作用存在较大的局限性,难以全面反映学生真实表现。
2.3 片面性
当前不少高校采用全校统一、“一刀切”式的奖学金评定体系存在严重的片面性,不仅忽略了不同学科、不同专业的特点,还同时忽略了学生自我发展的内在需求。奖励了在各个方面都能取得一定成绩的优秀学生的同时,却把在特定方面特别优秀、取得优异成绩的优秀学生拒之门外。
3 奖学金评定制度的完善
3.1 价值导向多元化
现代大学需要在服务于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基础上兼顾学生的个性发展需要。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多元化的人才,学生个性发展需要多元化的引导。高校已不再是生产特定人才的工厂,而是逐步转型成孵化多样化人才的基地。过去那种单方面强调指标(如学习成绩)或强调多个指标(如综合测评)的奖学金评定制度已不能适应当前多元化人才培养的需要。奖学金评定的价值导向应从单一转向多元,从封闭转向开放。
3.2 评定方法人性化
当前大多数高校的奖学金评定方法是采用量化指标,对学生在指标范围内取得的成绩进行积分。由于量化指标覆盖的范围是有限的,它对学生的引导会局限于一些特定领域,如学习成绩、荣誉奖项、课外活动等,不利于学生的多性化发展。并且有些领域难以通过量化指标进行恰当的评价,所以只使用量化考核容易忽略在某些领域上取得超凡成就及通过努力取得重大进步的学生,既不全面,也不公平。
奖学金评定方法应采取量化考核与主观评定相结合的方式,量化指标的范围是封闭的,仅用于考核学生的基本条件;主观评定的范围是开放的,用于考察学生的整体素质(如思想品德)和综合能力(如创新能力)。用主观评定考察量化指标难以涉及的领域,弥补量化考核的不足,有利于充分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鼓励学生个性化、多元化发展。
3.3 评优体系精细化
当前高校的奖学金评定体系中,综合评优较多,单项评优较少。综合评优明显对在各个方面都能做出一定成绩的学生更为有利,而忽略了在特定领域做出超凡成就的学生。学生的全面发展并不等于学生在各个方面都能做出成绩,一个合理的奖学金制度必须建立完善的单项评优体系,以补充综合评优体系的不足。高校应按照学科、专业特点结合学生个人发展情况分别设置学校、学院、班级、企业、社会团体等不同层面的奖学金,全面覆盖各种领域,通过各类组织制定合适的评定标准来充分发挥奖学金对学生的引导和激励作用。
4 总结
当前高等教育如何适应社会发展对人才的要求,培养具有创新精神与创新能力的多元化人才,是高等教育的重要任务之一。奖学金评定制度对人才培养具有重要的导向和激励作用,因此构建促进学生个性化、多元化发展的奖学金评定制度是当务之急。
摘要:在多元化人才培养模式的背景下分析高校奖学金评定制度面临的问题和挑战。从尊重学生的个性、挖掘学生的潜能、满足社会对人才的多元化需求等方面阐述了如何构建新型奖学金评定制度,为高校多元化人才培养提供理论参考。
关键词:多元化人才培养模式,高校奖学金评定制度
参考文献
[1]刘德赢.中外奖学金制度的对比分析及启示[J].长春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9.19(1).
[2]吕云婷.浅议如何完善高校奖学金评定工作[J].商情,2010(33).
[3]王光大.试论高校奖学金制度的实施效果及改进策略[J].中国轻工教育,2011(3).
[4]洪昀.以个性化教育为导向大学多元化人才培养探析[J].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3).
3.高校国家奖学金评定的分析及对策 篇三
黄淮学院作为一所普通高等院校,深入分析,又探索出了适合自己的方法。1、“集中制”。所谓的集中制,指的是学校将国家下达的名额统归学校,由各系院依据系内人数比例推选候选人,统一到学校里进行量化、参评。2、 “明+暗”。所谓的“明”指的是成绩和荣誉证书“明”化,即严格按照各个指标进行量化打分;所谓的“暗”指的是选手在公开演讲时,采取无记名的方式,即选手不允许自报家门,来自哪个系院,哪个专业,这样有效的避免了评委打分所夹杂的个人情感,系里领导袒护自己系的学生,3“学生代表制”。选手在演讲时,由评委专家和学生代表共同参与打分,但通过“加权”,学生打分的权重为0.2,专家的为0.8,即总分=评委总分*0.8+学生总分*0.2,使得评定工作做到了学校、专家、学生“三位一体”,真正使得国家奖学金评定做到了公开、公平、公正、合理。通过实行这样的评定方法,取得了以下的效果:
学校方面: 能够对这批资金实施统一发放,监督和管理,可有效避免下面的“暗箱操作”及其它不合理手段的发生,如系院领导会优先考虑学生会干部等。
系院方面: 在指标收归之后,彻底打破系院依据指标分配而不用发愁的局面,即打破了“系内保护主义”的壁垒,使得各系院统一纳入名额竞争当中,这样就为各系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各系院在学生工作上革新观念、转变思路,为本系学生提供各方面的途径和舞台,让他们培养自我,不断提高他们在德育、智育、身心各方面的能力。
学生方面:学生应摒弃以往的观念,需清楚,没有系“壁垒”的保护,他们只是成为系之骄子,已远远不行,他们所面临的将是全校优秀大学生的比拼,如果还是依靠系里的那点荣誉,早已无竞争实力,为此,他们将会树立更加远大的志向和目标,刻苦勤奋,参加院、省、国家的竞赛和科研项目,为自我储备强有力的资本。通过这样的竞争机制,优秀大学生会将目光放得更加长远,更加严格要求自我,成为全面、复合型的大学生。
然而,在实施这样举措中,也存在一些问题: 1、据部分学生反应,这种评定机制不公平,原因在于学校历来重视英语、电脑,因而这就成为评定的必要指标。显然,这对于外语学院、计算机学院的学生将会大大有利,相反,对于像数学系这样的学生而言,则不利;同时,在写论文方面也有困难,不像中文系学生那样,有写稿件、文章的能力,因而,类似在数学系这样的学生显然要缺乏竞争力。事实确实如此,在今年参评过程中,我系举荐的两名学生,无一人获此名额 。2、学生层级不同,有失公允。在参评的学生中,有来自大二、大三、大四的学生,显然,大三、大四学生由于自身的知识、能力储备,在同场比赛及项目活动中显然有着竞争优势,相应获得的证书及荣誉也要比大二的多。
针对上述问题,可采取以下对策:第一个问题:不同的学校,有着不同的侧重方向,以黄淮学院为例,学院口号是“英语精,电脑通,素质高,能力强”,因而英语和电脑等级成为评定的重要指标,显然对某些系而言有失公允,因而除了侧重的指标之外,应当考虑大众化、一般化的指标,诸如学习成绩、创新实践能力、发表学术论文、个人先进事迹、媒体报道等,从而形成比较完备的评定体系。第二个问题: 我们可采取“分级制”,即在实行“集中制”的大前提下,让同一年级的学生进行竞争,这样可有效地避免不同年级之间学生能力不同的弊端,使得奖助工作更加公平、公正。
综上所述,对于重点院校采取“指标分配制”和“明+暗”和“分级制”和“学生代表制”;对于普通高等院校则采用“集中制”和“分级制”和“学生代表制”。 高校应当依据自身的状况,进一步完善国家奖助体系,使得国家奖助工作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不偏不失,真正使国家的政策落到实处,进一步促进当代大学生的综合素质。
参考文献:
[1]彭永利. 对高校奖学金评定量化方法的探索[J].武汉化工学院学报,2005(3).
[2]薛丽.浅议奖学金评定方式的创新[J].教育发展研究,2004(4).
[3]林华清.试论高校学生奖学金评价体系的构建[J].高教论坛,2005(2).
4.奖学金评定教育会议 篇四
会上。康老师就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做了详细的说明。
他提醒同学们,一定要认真研读《长安大学研究生手册2013》中关于研究生奖学金评定方面要求,并结合学院制定的奖学金评定细则,深入了解奖学金评定方面的相关事宜,以免造成盲目失措。针对前两届同学反映出的问题,康来老师强调同学们,首先应注意《手册》中关于硕士生毕业方面的要求,在不影响毕业的前提下尽量避免发表低水平论文,以利于自身发展;其次,他详细分析了《手册》中关于奖学金评定的准则、综合评定分数的计算方法以及论文发表中要注意的问题,帮助同学们理解相关规定;另外,康老师指出:鉴于往届频繁出现的缺课、挂科、学分不够等对奖学金评定以及就业造成困扰的现象,同学们一定要及时查看自己的培养计划,重视基础课学习,尽量避免挂科,从而为自己后续研究生生活的发展打下结实的基础。
之后,黄亚男老师强调同学们,本次会议旨在倡导同学们端正学习态度、培养优良学风;积极参加学士会议、报告以拓展视野、提升个人素质;论文发表方面,她强调:倡导同学们尽量避免发表“豆腐块”论文旨在倡导同学们努力发表高水平、高含金量的论文,提醒同学们针对自身情况积极进取、合理安排研究生阶段生活。
5.体育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 篇五
根据学校评优基本原则,并结合学生学年基本素质测评成绩进行评定。具体操作办法如下:
一、凡申请奖学金的同学(高水平运动队在训学生不要求),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当学年在校级及以上体育类比赛中获得冠军1项; 2.当学年在校元旦长跑比赛中获得全校前10名;
3.当学年在校级及以上人文艺术类比赛中获得前10名; 4.一次性通过CET-4; 5.通过CET-6;
6.学年总评成绩列班级前5名或年级前20%; 7.当学年在“矿大视点”发表新闻2篇或在校报、地市级及以上报纸上发表1篇及以上新闻稿件。
二、各类奖学金的具体评选要求 1.校级优秀学生及以上奖励评选的基本原则 基本素质测评成绩优秀,原则上按发展素质测评成绩的高低排序,特殊情况由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确定。
2.院级优秀学生评选的基本原则
基本素质测评成绩良好以上,原则上按发展素质测评成绩的高低排序。特殊情况由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确定。
3.单项奖评选条件 基本素质测评成绩良好,同时根据单项奖的设立奖项,按发展素质测评中相应的单项能力测评成绩确定。
4.其他奖项的条件
其他奖项条件以相应文件为准。
在不违背奖学金评选基本原则的前提下,为学院做出突出贡献的学生及见义勇为的学生在申请各奖项时可适当放宽条件。
三、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当的评优 1.品德测评不合格;
2.课程学习成绩测评不合格;
3.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学院两次通报批评或受到学校处分; 4.学年考试有不及格现象者;
5.每生每学期所听讲座次数少于10次,其中就业指导类少于4次; 6.一学年内由学院抽查,旷课3次及以上者; 7.学期结束不提交当学期课程课堂笔记者;
8.违反考试规定;
9.违反宿舍管理规定(宿舍有烟头、存放酒瓶、违章用电等行为),或被学校相关部门通报批评者; 10.拖欠学费者。
四、本细则自颁布之日起施行,由体育学院负责解释。
体育学院
6.综合奖学金评定常见错误 篇六
1、综合奖学金登记表上的成绩要和教务处发所成绩单上的成绩一一对应
2、报上来的同学要符合相应等级奖学金的评定条件(仔细阅读08版的《学生须知》第77——78页特等、一等、二等、三等奖学金的评定条件)注:特等、一等奖学金的操行必须为优秀。
3、实得奖学金人数不能超过本班级应得奖学金的人数(特等人数=班级总人数*3%、一等人数=班级总人数*5%、二等人数=班级总人数*10%、三等人数=班级总人数*20% 注:以上各项比例均采取四舍五入制)
4、细节问题:
a、系别要写全称b、班级要写全称
c、班级人数要准确
d、填表日期要正确
e、填表人须填写学委本人
f、要填写辅导员 g、相应等级奖学金的金额要正确填写(注:以一学年算)
h、综合平均分要准确(重要)
i:班级学生的综合排名必须正确
交表项目:总表(电子版和打印版,用A3纸)
综合奖学金登记表(电子版和打印版,用A4)
三好学生(电子版和打印版,用A4)
优秀学生干部(电子版和打印版,用A4)
优秀团员(电子版和打印版,用A4)
优秀团干部(电子版和打印版,用A4)
3000字先进集体的申报材料(需要申报的班级交)
注:
1、所有表格必须由辅导员签字,学委本人上交。
2、本表要与奖学金表一同上交。
学委签字:
自控系学习部
7.中学奖学金评定制度 篇七
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奖助政策体系的通知》(鲁财教【2013】66 号)精神及山东农业大学《关于印发〈山东农业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助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山农大办字[2014]34 号)要求,我院制定了《山东农业大学动物科技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暂行方法》(简称《办法》),《办法》在国家、省、学校相关文件的指导下界定了具体的评选依据和评价内容,但各项评价内容的计分方式由各学科点自行制定细则,在公平、公正、合理的条件下完成各学科点学业奖学金的评选工作。
各学科点根据学院公布的《办法》制定了相应的细则。在细则的制定和实施过程中,发现有好多的问题值得我们去探索,如制定的细则如何体现公平公正,如何能够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勇于进取,潜心钻研?制定的细则怎样才能有利于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提高?本文将结合我院实际工作进行探索和思考。
1 一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
一年级研究生进行学业奖学金评选时才刚刚入校一个多月,研究生课程还未考试,课题也无进展,所以我院在制定细则时把研究生入学复试成绩作为一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主要评选依据,主要遵循以下原则:首先硕士推免生、硕博连读生优先,其次一志愿录取研究生优先,相同录取类别情况下复试成绩高者优先。
该办法至今已实行两年,在实施过程中老师和同学们均无异议,认为该办法公平、公正、合理。
2 二、三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
《办法》中规定了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价内容主要包括三部分:一是政治思想、日常表现及对学院的贡献,二是课程学习成绩,三是科研成绩与学术水平及认定。
2015 年是该办法和各学科点细则实施的第一年,针对老师和同学们的争议,本文采用问卷调查的方式对我院师生进行了问卷调查,以期为二、三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选办法修订提供事实依据。
2.1 关于政治思想、日常表现及对学院的贡献
按《办法》规定,此项的权重为15%,主要包括: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和学校的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等。部分学生认为此项应该均给满分,也有部分同学认为此项不应该均是满分的,特别是在对学院的贡献上,应该有所区别,比如在研究生会为学院、学生服务的同学,给学院挣得荣誉的同学,都应该在此项有所体现。我们对此种情况进行了调查,发现72%的受访者认为此项的基础分应该是12 分,剩下的3 分给在研究生会服务的同学和为学院争得荣誉的同学,每项给予1 分的奖励,但最多不能超过3 分。这样就可以把对学院的贡献突出出来,培养研究生为党、国家、学校、学院的奉献精神。
2.2 关于课程学习成绩
按《办法》规定,此项的权重二年级博士占35%,硕士占50%,三年级博士占30%,硕士占35%。在制定《办法》时把课程学习成绩所占的权重做如此分配主要是考虑到二年级研究生与三年级研究生相比,课题都刚刚展开,还未有太大的进展,科研成绩差别不大,所以二年级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占的权重要略高于三年级,而到三年级时,课题大都有一定的进展,所以科研成绩占的权重要略高于二年级。
课程成绩得分计算公式为:课程成绩得分=[∑(课程成绩×学分)/总学分],此公式主要是参照《山东农业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中的成绩计算办法。在刚刚过去的今年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过程中,我们发现二年级研究生得到的评审成绩都不高,基本在70 分以下,超过70 分的很少,是不是应该加大二年级研究生学习成绩所占的比例?此项的调查结果是,56%的老师和研究生认为二年级的学习成绩所占权重应该提高到60%,三年级研究生学习成绩权重应降到30%,因为二年级在科研成绩上不会有突破,真正出科研成绩的是在三年级,二年级仍然在学习阶段,应该以课堂成绩为主。
2.3 关于科研成绩与学术水平的认定
按《办法》规定,此项的权重二年级博士占50%,硕士占35%,三年级博士占55%,硕士占50%,三年级研究生所占权重高于二年级研究生。科研成绩的主要内容包括:论文(一级学报和SCI、EI收录的论文)、专利、国家级学术会议优秀论文奖、学院研究生学术日奖等,在实际评选过程中这项的争议比较大。
首先我们针对论文加分进行了调查,结果见表1:
根据调查结果,我们发现80%以上的师生认为发表SCI收录的论文比发表学院规定的一级学报文章难,学院规定的一级学报与0.5 分的SCI收录的论文相当。从调查结果看出我们参与调查的老师和同学都非常认真地思考了这个问题,对SCI收录论文和学院规定的一级学报进行了仔细的对比和思考。得出的结论也是可信的。另外,1 篇SCI收录论文的应该加2分,对于影响因子高于1 的SCI收录论文应该在2 分的基础上乘以影响因子来确定加分。在正式出版的省级核心期刊(增刊)上发表的综述性论文和病例报告性论文、会议论文也应该加分,加分额度为1 分。
其次,专利的加分也出现在《办法》中,所以我们对专利的加分也进行了调查,结果见表2:
根据调查结果我们发现大约60%以上的老师和学生认为不管是发明专利还是实用新型专利都应该加分,并且发明专利的加分应该高于实用新型的分值,这也许与这两种专利申请的难度有一定的关系。通常来讲,发明专利的申请和批复年限要2 年以上,而实用新型专利,如果该专利的设计非常新颖的情况下,4~5 个月就可以拿到专利授权证书。但是这也不意味着该专利就没有分量,毕竟国家要求它具有一定的新颖性,也就是说这个专利所要保护的东西是独一无二的,才可以授权保护。而对专利的加分,我们的调查结果是发明专利加2 分,而实用新型专利可以加1 分。
另外,我们针对近几年并列第一作者的论文数量较多的情况,对不同位次的第一作者研究生对论文的贡献也进行了调查。
根据调查发现,80%以上的受访者认为平均分配权重不合理,同意按表3 的结果分配论文的影响因子。
学术活动的参加可以开拓研究生的知识面,了解科技前沿,吸收成功者的学习经验,从而开启学生的创新思维,提高学院研究生培养水平。因此学院不仅积极鼓励研究生走出校门参加学术活动,而且每年还定期举办专家讲坛、研究生学术日、山东省畜牧兽医研究生学术论坛、年度研究生学术进展报告等学术活动。与此同时,学院每年还有目的、有计划地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到学校进行讲学,开拓研究生的研究思路和方法,使研究生可以正确把握自己的研究方向和内容。
因此对于参加上述学术活动的研究生,应该给予一定的加分,体现学院及各学科对学生活动的支持。
目前我院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制度的评分细则还处于初级探索阶段,但我们会结合实际尽力寻找科学、合理的学业奖学金评比制度和细则,尽力体现公平、公正,以达到鼓励先进,促进后进的目的,充分激励和调动研究生对学习和科研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
摘要:根据国家、山东省及山东农业大学对于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的相关规定,本文结合实际工作,采用问卷调查的方式对我院部分导师及研究生进行了问卷调查,对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进行了初步探索。力求能够寻找科学、合理的学业奖学金评定制度和细则,以达到鼓励先进,促进后进的目的,充分激励和调动研究生对学习和科研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8.奖学金评定晚会工作总结 篇八
为了帮助品学兼优、家庭贫困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激励他们再接再厉,积极进取,也为了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鼓励学生刻苦学习,促进学习模式的探索,推进小风、学风建设,我院举办了一场奖学金评定晚会,晚会过程中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评选,对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奖励,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晚会开展的基本情况
晚会严格按照流程进行,评定过程遵照相关指标和细则,会中我们邀请了辅导员老师和工作领导小组,对本次奖学金评定工作给予指导、监督和检查,以确保奖学金评定的公平、公正、公开,切实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二、晚会流程的情况
晚会按照预定流程有序进行,从奖学金的评比、各类分数的核对和录入到综合成绩的公示,以及最后奖学金的发放与相关证书的颁发,都有条不紊地顺利进行。我院三大组织成员都参与到这次晚会中来,有效完成了晚会的组织、筹备工作,会中维持秩序,使会议得以顺利进行,并在晚会中利用评比时间播放了与该届学生在学习、活动中取得的成绩有关的短片,与学生一起回顾在过去一年中的成长。
在发放奖学金和颁发证书这个环节上,获奖学生以班级为单位上台领奖,颁奖过程井然有序,现场气氛热烈。最后由王欣老师发表讲话,老师的讲话既是对获奖学生的激励,又是对全体学生的鼓励。
一份耕耘,一分收获。通过这次奖学金评定晚会,我们更深切地体会到,作为学生应通过自身努力获得荣誉和认可,积极进取,奋斗本身就是快乐的。吸引我们自强不息、锐意进取的,不仅仅是耕耘过后的收获,更是努力这个过程本身所带来的充实感和自豪感,当代大学生应当怀抱理想,追求自我,已达到自我实现。
此次晚会圆满顺利,达到了预期效果和目的。首先能够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完成学业,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其次,可以增强学生的荣誉感和归属感;再次,能够树立学生的竞争意识,在学习生活中互相激励,勇攀高峰。
9.研究生普通奖学金评定办法 篇九
1、第一学年,第一志愿学科门类国家复试分数线以上录取的各类全日制研究生,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注册手续,统一按二等计发。
2、从第二学年起,根据研究生思政表现、学业完成情况与创新成绩,以学院为单位分学年按比例组织评定等级。一等比例为20%,二等为50%,三等为30%。国家复试分数线以下破格录取者从第二学年起可申请普通奖学金。
3、普通奖学金等级评定由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每年九月初完成。
4、研究生在校期间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扣除部分或全部普通奖学金。
(1)累计有两门学位课程考试成绩未达到70分或有一门学位课程未达到70分,经重修仍未达到70分者,从出现情况的下月起停发全部普通奖学金,并按学校标准缴纳包括出现情况学在内的全额学费。
(2)因考试作弊、学术不端和偷盗受过记过及以上处分或累计有两次以上记过及更严厉纪律处分者,从出现情况的下月起停发全部普通奖学金,并按学校标准缴纳包括出现情况学在内的全额学费。
(3)从事政治、刑事方面违法活动,受到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及以上更严厉处理者,从出现情况的下月起停发全部普通奖学金,并按学校标准缴纳包括出现情况学在内的全额学费。
(4)未按学校规定时间进行学期注册者,扣除注册当月普通奖学金。
(5)受一次记过及更严厉纪律处分(不含考试作弊、学术不端和偷盗),扣除3个月普通奖学金。
(6)休学期间,延期毕业期间不发普通奖学金。
研究生工作部
10.中学奖学金评定制度 篇十
一、高校贫困生认定工作的现状与存在的问题
(一) 高校贫困生认定工作的现状
近年来, 随着高等教育的不断普及, 高校贫困生数也明显增加。国家和政府一直非常重视高校贫困生, 不断加大对贫困生的资助力度。国家助学金从1500元/生/年提高到1000~3000元/生/年范围内确定, 分为2~3档;新设立的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金额也高达每生每年5000元, 确保所有学生不会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2]。贫困生认定作为资助工作的首要环节, 其准确性将直接影响资助工作的效率, 也将影响高等教育的公平性。
(二) 高校贫困生认定工作存在的问题
1.缺乏科学的量化认定标准。科学合理的量化标准是贫困生认定的关键。长期以来, 贫困生认定一直缺乏科学有效的量化标准。目前高校普遍采用的认定方式是:根据生源地政府开出的贫困证明, 依据学生日常行为和表现, 结合家庭电话采访及实地考察等甄别手段, 再以学校当地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为基准线, 对学生的贫困状况给出判断, 进行资助。纵观目前的认定方式, 总体是“定性多、定量少, 主观依据多、客观依据少”[3], 因为“对贫困生的认定缺乏明确的标准和量化指标……就造成在实际操作中认定标准的多样化, 甚至在同一院校的不同专业, 认定标准也不能统一。”[3]所以, 科学合理的认定标准已成为困扰高校贫困生认定工作的难题之一。
2.个别学生缺乏诚信意识。贫困生资助是国家推进教育公平、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手段, 体现了教育的公益性[3]。由于社会诚信制度中缺少必要的自我约束和惩戒制度, 导致个别大学生缺乏社会责任感, 在利益的驱动下, 通过开具假证明、弄虚作假等手段, 冒领国家资助金。一些真正需要资助金的贫困生由于自卑等个人原因放弃申请, 致使资助政策无法真正惠及到贫困生上。因此, 诚信缺失是贫困生认定工作陷入一定困境的又一原因[4]。
二、基于“三维一体”的助学金量化评定体系的构建
对学生贫困程度评价是一个复杂、系统的工作, 具有多层次、多指标的特点[5]。本文在多年工作实践的基础上, 本着全面、客观和系统的原则, 研究出从学生家庭经济量化、班级评议量化和辅导员评议量化三个维度来量化学生的贫困程度, 构建了助学金量化评定体系。学生家庭经济量化主要从生源地、影响家庭经济情况的众多因素来量化, 班级评议量化和辅导员评议量化侧重于班内其他同学和辅导员对学生在校内经济支出和品德修养等方面表现的认可程度, 具体各项的量化指标与权值如表所示。
为全面客观地了解学生家庭经济情况, 学生家庭经济情况量化指标需要考虑到影响家庭经济的所有因素, 并系统分析各个因素对学生家庭经济的影响度, 根据不同影响程度, 赋予不同权值。影响因素主要集中于区域资源、家庭经济资源、家庭人力资源以及特殊性事件等方面, 区域经济主要考虑学生所在地是我国的东部、中部和西部以及村镇还是县市;家庭经济资源、家庭人力资源主要从二级指标家庭情况得到, 又将二级指标细分为:双亲情况、经济类型、父母身体状况、父母年龄状况、赡养 (外) 祖父母情况、家庭成员 (兄弟姐妹) 情况等7个三级指标, 每一个三级指标也需要进一步细分各个观测点, 如双亲情况细分为:双亲家庭、单亲家庭 (因父母离异-监护人为父亲) 、单亲家庭 (因父母离异-监护人为母亲) 、单亲家庭 (因父母离异-监护人为其他人) 、单亲家庭 (因一方亡故-监护人为父亲) 、单亲家庭 (因一方亡故-监护人为母亲) 、单亲家庭 (因一方亡故-监护人为其他人) 、关于单亲家庭学生抚养费支付其他情况等8个不同的观测点, 而且根据不同观测点对家庭经济情况的影响程度不同, 赋予了不同的权值。家庭特殊性事件的发生为附加加分项, 主要从自然灾害与危重病人两方面量化。
班级评议量化和辅导员评议量化主要考察贫困生在校期间, 相比于非贫困生, 物质资源的占有、使用、消费和社交情况以及衡量贫困生能否在学校学习生活中遵纪守法、勤俭节约和自立自强。主要侧重于物质资源和精神资源方面的表现, 以精神资源为主。物质资源主要考察贫困生每月消费开支情况, 具体包含:每月伙食开支;电脑、手机等电子产品价格总和是否≥6000元;是否拥有多件名牌服饰、中高档化妆品、其他高档奢侈品;是否经常上网、玩电脑游戏、聚餐、旅游、K歌等情况。精神资源主要考虑学生在校期间的综合表现, 以便在资助时更加全面, 同时也能教育和引导贫困生正确对待助学金。作为一名贫困生要充分利用助学金更好地完成学业, 同时也有力地避免了贫困生滋生对助学金的“等靠要”的消极心理和接收助学金是理所当然的错误心态。
三、助学金量化评定体系的实践
从2012年起, 我院就采用量化评定的方法来认定贫困生, 现已覆盖全院5个年级共近1300名学生。一年级新生入学报到时, 组织填写《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调查问卷》, 作为“学生家庭经济情况”量化的主要依据, 而后在学校组织贫困生认定助学金评定时, 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和提交证件, 再组织班级评议和辅导员评议的量化工作, 多渠道、全方位了解学生的贫困程度以及全面考察学生在校期间物质和精神两方面的综合表现, 使得贫困生认定工作做到全面、客观。
实践证明, 助学金量化评定体系避免了“假贫困生”的出现, 同时使得具有自卑心理的贫困生也得到认定和资助, 做到指向对象和收益对象的统一;获得资助的贫困生的自我管理以及对学生事务、学生管理的积极参与, 也让学生认识到助学金是学校对自己实施权利和义务的充分认可, 加强了学生的义务感, 充分营造了和谐美好的校园环境和心理环境, 为学生管理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四、结语
贫困生资助是扶贫、励志、助学的有效统一, 是体现我国教育公平、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基于“三维一体”助学金量化评定体系的构建与实践, 使高校贫困生认定工作做到客观全面、公正公平, 使得有限的资助能真正帮助贫困大学生完成学业, 保证国家助学解困惠民政策的顺利实施。
参考文献
[1]杨晴, 叶芃.国外高校学生贷款资格审查的借鉴与启示[J].高校学生管理, 2009, (3) .
[2]于美亚.从“假贫困生”现象看高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机制[J].新课程研究, 2010, (4) .
[3]白华.从二元组合到三维一体——高校贫困生认定的新视角[J].社会科学家, 2012, (3) .
[4]孔庆磊, 安娟.某高校贫困生资助现状调查[J].济宁医学院学报, 2014, (2) .
11.宗濂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细则 篇十一
“表彰奖励”暨“奖学金”实施细则
为了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大学生的全面发展,激励广大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激励学生刻苦学习、积极进取、奋发成才的积极性,树立人人都可以成才,人人都是人才的新观念,浓厚校园文化,优化学风、校风,实现学校发展目标。根据《西安交通大学学生表彰奖励办法》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宗濂书院统招本科生和七年制本科阶段学生。
书院成立学生奖励暨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指导学生奖励和奖学金的评定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书院院务主任担任,成员由院务副主任、当年参评学生辅导员及学生代表(2-4人)组成。
一、工作程序
1.1各年级、各大班、各班成立学生奖励暨奖学金评审小组。年级评审小组由辅导员、各小班班长组成。各大班评审小组由辅导员、大班干部、各班班长、学生代表组成;各班评审小组,由班长、学习委员和20%左右的学生代表组成,班级评审小组成员要尽量覆盖到各宿舍。
1.2全院各班在辅导员、班主任指导下组织学习《西安交通大学学生表彰奖励办法》及学生处、书院奖学金评定的相关文件。
1.3各班公布本班同学违纪情况登记,以便同学监督评估成绩,自我评估成绩加分项需附相应的证明材料。
1.4各班学习委员领取全班同学上一学年学习、体育成绩表,向全班公布,并组织同学核对,若有差错可去学院教学组核实,凭教学科有效证明更改并再次公布。1.5各大班统一公布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组织同学核对,若有差错,在本班、年级评审小组查对,更改结果必须再次公布。
1.6学生奖励和奖学金评定,以大班为评选单位,获奖名额按人数比例分到各评选单位。(同一大班课程设置不同的专业,按专业评选。)
1.7评选结果公示三天,广泛征求同学意见,并对同学所提意见进行核实,做出答复。1.8书院审核、汇总、上报评选结果。
二、评选原则
2.1本学年违反校规校纪受处分或通报批评,不能参加奖学金申请。2.2必修课和限制性选修课不及格,不能参加奖学金申请。2.3未按时注册被教务处通报,不能参加奖学金申请。
2.4各类任职满一年可加规定的分值;满半年但不足一年按规定分值一半加分;不足半年的不加分。
2.5校会、社团联合会、各类社团的工作表现由校团委提供;院会的工作表现由院团工委提供。
2.6各年级干部加分由各年级提供;学长辅导员加分由受聘年级提供。2.7专业班只加班长和学习委员,行政班按细则加分。2.8各类社会任职只取最高分,不重复累计。2.9对于任何带有报酬的任职不加分。2.10各种资格证书不加分。
2.11除了由各种活动产生的称号外其他各类表彰奖励的称号不加分。2.12各类志愿者酌情加分。
2.13体育素质达标成绩不作为奖学金的必要条件。
2.14奖学金、贷款、困难补助等评定中出示假证明材料不得申请奖学金。
三、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细则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由德育、智育、体育三部分组成,即
综合成绩=(思想品德行为、社会服务与社会活动成绩×20%)+课程学习成绩70%+体育成绩×10% 思想品德行为、社会服务、社会活动成绩=基分(80分)+ 奖励分 — 扣分。(不超过100分)
书院各小专业仍然按专业人数划分奖学金指标,未尽事宜可由年级或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商议。
3.1扣分项目: 考试作弊扣35分。
违反校纪校规受有关部门通报批评扣8分;受到校、院行政处分警告扣10分;严重警告扣15分;记过扣20分;留校查看扣35分。 无故不参加党、团、班、级集体活动,每次扣1分。 未按时报到注册,扣8分。
上课迟到、早退每次扣1分,旷课每学时扣0.5分。
旷生产实习一小时扣2分,迟到、提前离岗半小时每次扣1分。 卫生不合格宿舍,每人每次扣1分。 早操缺勤一次扣0.2分。
违反宿舍管理制度,私自使用大功率电器每次扣8分。
3.2加分项目:
1)社会任职类(10分)
①校学生会主席和副主席、校团委副书记、社团联合会主席和副主席、书院党总支副书记、书院团委副书记、书院学生会主席任期满一年,优:10分;良:8分;一般:6分。
②书院党总支委员、院学生会副主席、年级干部任期满一年,优:8分;良:6分;一般:4分。
③校学生会正副部长、书院学生会正副部长、社团联合会部长、党支部书记、班长、团支部书记、学长辅导员、校刊和广播台第一负责人、校甲级社团的第一负责人任期满一年,优:6分;良:4分;一般:3分。
④党支部委员、班委其它成员、成绩突出的(十佳或甲级)社团其它负责人任期满一年,优:4分;良:3分;一般:2分。
⑤校、院学生会干事、社团联合会干事、公寓楼楼长、校刊及广播台的工作人员、党小组长、其它社团的第一负责人任期满一年,优:3分;良:2分;一般:1分。
⑥宿舍舍长、心理委员、其它社团的其它负责人加0-1分。
2)科技活动加分:累计不超过10分,同类竞赛只取最高成绩加分,不重复计分。(10分)
①参加全国或国际科技发明、学科竞赛获特、一、二、三等奖的个人,分别加10、8、6、5分;参加省级科技发明、学科竞赛获特、一、二、三等奖,分别加8、6、4、3分。
②学校组织的科技发明、学科竞赛获特、一、二、三等奖,分别加6、4、2、1。③出版专著者每本加10分。
④在国际性刊物(SCI Expanded源期刊及SSCI Expanded源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每篇加6-10分,第1作者:10分,第2—3作者:8分,第4—8作者:6分;
⑤在《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和CSSCI所收录的核心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每篇加4—8分,第1作者:8分,第2—3作者:6分,第4—8作者:4分; ⑥其他正式刊物发表论文每篇加0.5—1分,第1作者:1分,第2—3作者:0.5分;
⑦国家级项目:项目结题后负责人加3分,成员加2分。⑧校级项目:项目结题后负责人加2分,成员加1分。(10分)
3)文体活动加分:累计不超过10分。同类竞赛只取最高成绩加分,不重复计分。文体兼得者可以累加。(以下所涉及文体活动均为个人或团体代表学校、书院或学院参加的)
①学校参加全国或国际文体比赛,获前四名者分别加10、7、6、5分,前四名的集体项目(6-10人),每人分别加8、6、5、4分。
②参加省级文体正式比赛获前四名分别加8、6、5、4分。前四名集体项目(6-10人)每人分别加6、5、4、3分。
③参加校级文体正式比赛获前八名者,第1—4名者分别加6、4、3、2分,后四名者每人加1分。前四名的集体项目(6-10人),参加队员分别加5、4、3、2分;
④参加院级文体正式比赛,获前三名者,分别加2、1.5、1分。⑤ 正式体育竞赛中,破省高校记录加10分,破校记录者加8分。⑥参加校广播体操和校大合唱每人加2分,⑦获得省级社会实践论文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加4、3、2分;获得省级社会实践优秀个人者加4分;获得省级社会实践优秀组织奖,每人加2分;获得校社会实践论文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加3、2、1分;⑤获得校社会实践优秀个人者加3分;⑥获得校社会实践优秀组织奖,每人加1分。
⑧获得学校十佳党支部、单项奖,依据贡献大小按比例每人分别加0-2分和0-1分,不参加支部活动的成员不予加分,支部成员的40%加2分,1分,其余加1分和0.5分。
⑨获得校最佳团日一、二、三等奖的集体,依据贡献大小每人分别加0-
2、0-1.5、0-1分。依据贡献大小按比例每人分别加0-2分和0-1.5分、0-1分,不参加支部活动的成员不予加分,支部成员的40%加2分,1.5分,1分,其余加1分,0.5分,0.3分。
(二)课程学习成绩
课程学习成绩是指纳入教学计划,每学期进行考试的所有课程(含政治理论课)和根据平时测验、作业、实验等情况给出成绩的课程(公益劳动、金工实习、生产实习、单设的实验课、毕业设计等)不包括自选课、体育。即: 课程学习成绩=∑课程成绩×学分数×加权系数
∑学分数
1.加权系数
1)一般课程加权系数为1;
2)外语课的加权系数:二年级以下学生凡本学期所学级别高于规定的最高级别时,高一级为1.05,高二级为1.1,高三级为1.15,高四级为1.2。2.凡考试不及格课程,以原不及格的实际成绩记入,不能参评该奖(助)学金(单独规定项目除外)
(三)体育成绩:以体育部提供体育成绩为准。
四、附则
1、本办法由书院学生奖励和奖学金评审小组负责解释。
2、申请本科生表彰奖励的论文应是已经公开发表,应提交论文复印件,并由班级评定小组审核原件。
3、申报材料必须齐全,严格按照时间申报,逾期或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4、本办法自制定之日起开始实行。考评的时间为评选前一年9月1日至评选当年8月31。
5、获得奖学金的同学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或欺骗行为,立即取消称号、追回证书和所发的全部奖学金,并根据学生违纪条例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6、其它未尽事宜可由各年级评定小组制定进一步的评定细则,但所补充细则必须经年级评定小组讨论通过,并经全体成员签字后,在年级辅导员处备案。
7、本办法与学校有关文件如果有冲突,以学校文件规定为准。
西安交通大学宗濂书院
12.中学奖学金评定制度 篇十二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学生奖学金评定加减分细则(试行)
为进一步发挥学生奖学金的激励、导向作用,引导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根据《南京工业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选条例(试行)》,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学生奖学金评定加减分的对象
1、符合《南京工业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选条例(试行)》第二章
第五条、第六条有关要求的学生。
二、学生奖学金评定加分的类别
1、各类学生干部。学生干部包括:
(1)参加校级学生组织的(校学生会、科协、广播台)成员和学院分团委、学生会、科协成员;任期满一学期;由学院分团委负责在每学期结束前认定和考核,并报各年级辅导员老师。
(2)学生党支部委员、助理班主任;任期满一学期;由相关负责老师在每学期结束前认定和考核,并报各年级辅导员老师。
(3)班团支部委员、班委会成员、辅导员助理;任期满一学期;由各年级辅导员老师自行认定和考核。
(4)其他符合《南京工业大学学生干部管理条例(试行)》中确定的学生干部范围,任期满一学期的;由相关负责老师在每学期结束前认定和考核,并报各年级辅导员老师。
2、由学院选派、组织参加校院各类文体活动的学生,由学院分团委、学生会在每学期结束前认定,经分团委书记认可后将名单及获奖情况报各年级辅导员老师。自行参加的由个人申报并提供相关证书,经辅
导员老师认可。
3、参加专业竞赛(ACM程序设计、电子设计竞赛、数学建模比赛等)、科技创新活动、学术研究的学生。校级的由学院分团委、学生会在每学期结束前认定,经分团委书记认可后将参加名单及获奖情况报各年级辅导员老师。省级及全国级别的,由学办向相关老师了解情况后汇总给各年级辅导员老师。
4、宿舍建设中成绩突出的学生。以宿管部门的表彰文件为准,由学办在每学期初向相关部门了解情况后汇总给各年级辅导员老师。
5、CET-
4、CET-6及江苏省计算机等级考试成绩优秀的学生。以教务处公布的成绩为准,由学办统一汇总后给各年级辅导员老师。
6、除上述以外的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生(如积极参加社会公益、社会实践活动并事迹突出等)。由个人申报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证书等、各班级汇总,经各年级辅导员老师初审并经学办同意后备案。
三、学生奖学金评定加分办法
1、奖学金评定加分在每学期平均绩点中加分。
2、各类学生干部根据考核等级(考核办法由学办会同分团委、学生会制定)从优、良、中、合格依次加0.09、0.06、0.03、0.01分;考核等级为不合格者,建议其主动辞职。担任多个学生干部职务者,以最高考核等级加分,不累计加分。
3、代表学院报名参加校运会并获前八名的同学依次加0.09~0.02分,破校运会纪录加0.5分,参加者加0.01分。参加了学校迎新晚会、学院迎新晚会、运动会入场式等重要活动节目表演的,每人加0.01分。在其他校级或校级以上文体活动中成绩突出的学生,取得前三名或一等奖者,加0.04分,第四名至第六名或二等奖者,加0.02分,第七名至第八名或三等奖者,加0.01分;同一文体活动以获奖等级最高加分值加分,不累计加分。
4、在课外竞赛、科技创新活动、学术研究中成绩突出的学生,根据其参加竞赛、活动的级别及获得的成绩,给予不同加分。在全国ACM程序设计、电子设计、数学建模竞赛等活动中获得前三名或一等奖者,加0.8分,获得第四名至第六名或二等奖者,加0.5分,获得前十名或三等奖者,加0.3分,参加者加0.1分;在省级ACM程序设计、电子设计、数学建模竞赛等活动中获得前三名或一等奖者,加0.6分,获得第四名至第六名或二等奖者,加0.4分,获得前十名或三等奖者,加0.2分,参加者加0.1分;在本学院举办的ACM程序设计、电子设计竞赛等活动中获得前三名或一等奖者,加0.3分,获得第四名至第六名或二等奖者,加0.2分,获得前十名或三等奖者,加0.1分,参加者加0.05分。参加其他的合法的课外竞赛、科技创新活动者,参照执行加分。凡个人在校、省及全国性的报刊、学术会议上发表或宣读的学术论文,每篇分别加0.1、0.3、0.5分。同一课外竞赛、科技创新作品及学术论文,以等级最高加分值加分,不累计加分。
5、对宿舍建设中成绩突出的学生,根据其宿舍获奖级别,给予不同加分。校“文明标兵宿舍”成员每人加0.15分,校“文明宿舍”成员每人加0.12分,校“卫生标兵宿舍”成员每人加0.09分,校“卫生先进宿舍”成员每人加0.06分,校“卫生宿舍”成员每人加0.03分。上述宿舍的宿舍长、厅长可另外再加0.01分。同一宿舍以宿舍获奖级别最高加分值加分,不累计加分。
6、对在CET-
4、CET-
6、江苏省计算机等级考试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生给予不同加分。对提前通过CET-
4、CET-6的学生加0.1分,考试成绩在604分以上的,加0.15分。第一次参加计算机二级考试并通过的同学加0.1分,以后考试通过每次加分递减0.02,考试成绩优秀的同学加0.15分;通过计算机三级考试的同学加0.1分,获优秀成绩的同学加0.15分。
7、除此之外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生,经认定后根据其取得成绩及级别,可参照上述标准给予加分。
8、《南京工业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选条例(试行)》中规定加分项目,及学校要求加分的活动,遵照执行。
四、学生奖学金评定减分办法
1、奖学金评定减分在每学期平均绩点中减分。
2、一学期内旷课(含有统一要求的早、晚自习)在2次(含2次)以上的,每次减0.01分;旷课次数达到5次者,不得参评奖学金,并按照《南京工业大学学生纪律处分暂行条例》进行处理。
3、一学期内旷课在4课时(含4课时)以上者,每课时减0.005分;旷课课时数达到10课时者,不得参评奖学金,并按照《南京工业大学学生纪律处分暂行条例》进行处理。本条款减分不与第2条累计减分,以最高减分值减分。
4、宿舍内务卫生及违章用电受到宿管部门通报批评的,每人每次
减0.01分。
5、学习时间(周一至周四的8:00-12:00、13:30-16:20、18:00-21:00;周五的8:00-12:00、13:30-16:20以及周日18:00-21:00)玩计算机游戏者,每发现一次减0.01分。旷课玩计算机游戏的,累计减分。
6、节假日放假旷课提前离校者,每次减0.05分,并与上述第2条或第3条累计减分,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操作流程
1、每学期开学第一周进行个人申报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班级填写《信息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加减分情况统计表》汇总后连同相关证明材料一并交辅导员老师(开学后第二周完成);
3、辅导员老师审核确定加减分值(开学后第三周完成);
4、公示:奖学金评定加减分情况必须在各班级内公示三天。
六、其他事项
1、奖学金等级评定按加减分后的实际平均绩点排定。
2、本细则从发文之日起开始实行。
3、本细则由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信息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加减分情况统计表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13.重庆师范大学单项奖学金评定细则 篇十三
各学院:
为了更好地考察学生德、智、体等方面发展的情况,奖励在学习成绩、文体竞赛、学术科研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学生,落实我校“为国育才,培养学生”的理念,推动我校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制度化、科学化与规范化,特制订以下单项奖学金评定细则,请各学院严格执行。
一、特等全优奖
在校期间,一学年内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学生可获得特等全优奖学金,一次性发给奖金1万元:
1.一学年连续两学期获一等奖学金;
2.英语已通过公外6级(外语专业学生通过专业英语8级);
3.计算机已通过国家计算机等级考试2级,4.在国家公开发行的核心刊物或权威核心刊物上至少独立发表一篇学术论文;
5.该学年未受过任何处分。
二、文体竞赛优胜奖
(1)凡参加省(市)级及以上政府举办的文体竞赛,获
前三等奖者,可获文、体竞赛优胜奖,一次发给奖金:
团体:全国竞赛(一等1200元、二等800元、三等500元);省(市)级竞赛(一等600元、二等400元、三等200元)
个人:全国竞赛(一等800元、二等500元、三等300元);省(市)级竞赛(一等200元、二等150元、三等100元)
破运动会纪录者,其奖金金额在该级竞赛获第一名的奖金金额的基础上增发100元。
文体竞赛优胜奖获奖者所获奖项若符合以上多个标准,按评奖标准的最高奖励额度一次性评定,不重复评选奖励。
(2)凡参加各种协会和非政府机构组织的各种全国性竞赛活动,获得前三等奖者,一次性发给奖金:
团体(一等200元、二等160元、三等100元);个体(一等100元、二等80元、三等50元)
每次竞赛结束回校后,由学校组织参加竞赛的单位,将参加竞赛的内容、时间,地点、名次,获奖名单,获奖证书及复印件一并报学生处审核。
三、学术科研奖
1.在国家公开发行的省级刊物、国家级刊物、核心刊
物上发表学术论文的我校本、专科学生,可获学术研究单项奖,根据实际情况一次性分别发给奖金50—500元。刊物若
符合以下多项标准者,按评奖标准的最高奖励额度评定。
(1)以第一作者名义在省级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者,一次性奖给50元;
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其所属部、委办、厅、局主办的期刊以及由各本、专科院校主办的学报(刊),认定为省级刊物。
(2)以第一作者名义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者,一次性奖给100元;以第二作者名义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者,一次性奖给50元。
由党中央、国务院及所属各部门,或各民主党派和全
国性人民团体主办的期刊,或标注有“全国性刊物”的期刊,认定为“国家级”期刊。
(3)以第一作者名义在国家核心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者,一次性奖给500元;以第二作者名义在国家核心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者,一次性奖励200元,以第三作者名义在国家核心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者,一次性奖励100元。
核心刊物认定以北京大学图书馆与北京高校图书馆期
刊工作研究会联合编辑出版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2008年版)为准。
2.在省(市)、全国报刊、杂志上发表学术论文外的文
章独著者,一次性按其文章字数分别发给奖金;20元(1000字以下)、30元(1000字一2000字)、40元(2000字以上)。
3.参加省(市)全国学术性竞赛获奖者,按其获奖等
级分别发给。
团体:全国竞赛(一等3000元、二等2000元、三等
1000元);省(市)级竞赛(一等800元、二等600元、三等400元)
个人:全国竞赛(一等2000元、二等1000元、三等500元);省(市)级竞赛(一等500元、二等300元、三等200元)
学术科研奖获奖者在评选时需学院统一收报所登刊物
封面、目录、正文复印件至学生处审核。参评学术科研奖文章的时限要求为在评奖时间所在学期的上学期正式在刊物发表的文章。
四、精神文明奖
l.用于奖励在自强不息、见义勇为、尊老爱幼、拾金不昧、勇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等方面为学校和社会作出特别贡献的先进个人和集体。
2.根据实际情况,由学院报学生处张榜表扬,并给予100元及其以上的奖金。
五、附则
1.第二、第三款奖项的竞赛组织单位应该是国家级或省(市)级单位,并有相应级别的政府主管部门的正式文件。
2.凡获文体竞赛优胜奖、学术科研奖的团体按主要参加
成员等情况具体处理。团体各奖项奖励金额以团体为单位发放。
3.本细则由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
主题词:单项奖学金评定细则
抄送:各相关单位。
14.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评分标准 篇十四
1、学习成绩在班级排名第一名加20分,依次按1分递减,直至零分。
2、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在班级排名第一名加20分,依次按1分递减,直至零分。
3、英语、计算机大赛一、二、三等奖获得者分别按10分、8分、5分计加分。
4、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按10、8、5分计加分,省级先进个人加10分,校级(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按8、5、3分计加分,校级(市级)先进个人加5分。校级荣誉加5分,系级荣誉加2分。
5、被省级媒体报道加10分,被校级(市级)媒体报道加5分。
6、达到英语六级合格水平加10分,达到四级合格水平加5分。
7、达到计算机二级合格水平加5分,三级加10分。
8、在省级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的一篇加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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