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安小学2017年秋开学收费自查汇报
1.东安小学2017年秋开学收费自查汇报 篇一
楼台乡沧浪爱鑫幼儿园2017年秋季收费
自 查 报 告
我园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规范教育收费的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坚持依法办学,严格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努力创建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长效机制。现作幼儿园收费自查报告如下:
一、楼台乡沧浪爱鑫幼儿园的基本情况:
沧浪爱鑫幼儿园属校中园,公办性质,沧浪九年一贯制学校校长刘慧为法人,张远根为幼儿园具体负责人。幼儿园建于2010年9月,2016年秋标准化的幼儿园完工并投入使用,现有在园幼儿82人,其中中班41人,大班41人。该园现有教职工5人,其中在编教师1人,自聘教师3人、生活教师1人。
爱鑫幼儿园占地1330 m2,建筑面积 650 m2,现有教学用房 340m2,其中教学活动空间120m2,办公用房30 m2 ;生活用房60 m2,学生宿舍60 m2,厕所20m2。园内活动场地宽,且全部铺塑块,极大方便了幼儿学习和生活。
二、严格收费标准,严肃财经纪律。
1、我园严格收费依据和标准,没有违规收费。我园办园以来,根据《湖北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细则》(鄂价费规[2012]36号)及《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做好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审批工作授权属地管理问题的通知》(鄂价费[2014]14号)精神,以及县物价局、县财政局。县教育局2015年2月26日印发的竹价费规[2015]5号文件精神收取各项费用。我园严格按文件规定收取保教费150/生/月,生活费3.5元/生/顿(一学期350元),同时为幼儿开据正式票据,经费及时上交县局经费管理中心,并对收支定期在财务公示栏上公示,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家长、社会的监督。
2、关于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执行情况的自查:
我园在收费执行过程中,依然施行的是统一收费。因为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根据湖北省幼儿园收费管理细则的第二十三条,幼儿因病因故要求转学或退学的,保教费、保育费按实际在园天数计算收取,工作量大,难以操作。
3、关于提前预收情况的自查: 我园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按中心学校的工作安排,开展各项工作,没有提前向幼儿收取任何费用。我园不存在违规擅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的行为;我园无任何一起受理家长、居民反映有关教育收费问题、信访件的情况。
4、关于幼儿园采取新的教学方法和增加新的教学内容是否纳入保教费范围,而是否违规进行了分解收费的自查情况:
因为我园是县一级幼儿园,按规定收取150元/月/生的保教费,在教学活动开展中,虽然增加了新的教学内容和采取了新的教学方法,但是只增量没有增费,仍然用有限的保教费用支撑着幼儿园的各项教学活动,举步维艰,难以支付,特别是在物价不断上涨的高消费时代。
三、湖北省幼儿园收费实施细则量化落实中存在的实际问题:
1、收费标准过低,不能满足幼儿园各项活动的开展和日趋规范管理的幼儿园设备的添置和更新;正编教师没有保障,自聘教师工资过低,无人愿干,不利于幼儿园办园水平的提升。
2、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给幼儿园的管理带来了极大的难度:如财务成本核算标准不一,教师工作发放的标准核算,也激化了家长间的矛盾,同在蓝天下,缴费有多少。
3、幼儿园采取新的教学方式和增加新的教学内容后给幼儿园增大了经费的支出,也加大了教师的工作量。
四、存在困难:
1、收费过低,不能保证正常教学活动的开展。
2、师资紧张,不利于幼儿的发展和办园水平的提升。
五、今后努力方向
1、加强教师管理,提升办园水平。
2、严格收费,规范办园行为。
3、加大园内文化创设力度,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楼台乡沧浪爱鑫幼儿园
2017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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