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触网常见事故抢修方案(精选3篇)
1.接触网常见事故抢修方案 篇一
电气化铁路接触网事故抢修规则
总 则
接触网是电气化铁路重要的直接行车设备,是向电力机车、电动车组等安全可靠供电的特殊输电线路。
接触网沿铁路露天布置,线长点多,工作环境恶劣,使用条件苛刻,又无备用设备,一旦故障停电,将中断行车。接触网主管部门必须做到常备不懈,及时出动,迅速抢修,尽快恢复供电,保证行车。
接触网抢修要遵循“先通后复”和“先通一线”的基本原则,以最快的速度设法先行供电、疏通线路和及早恢复设备正常的技术状态。
在抢修工作中,要严格执行行车和高空、电气安全作业等有关规定和防护措施,防止扩大事故范围和发生意外事故。
本规则适用于电气化铁路接触网事故抢修和其它事故引起的接触网修复配合工作。各铁路局可结合本局具体情况制定实施细则。第一章 抢修组织
第1条 为了加强接触网事故抢修工作的领导,做到临阵不乱,指挥得当,有条不紊,必须建立健全各级责任制。供电段和领工区均要成立接触网事故抢修领导小组。
供电段接触网事故抢修领导小组由主管段长任组长,组员包括技术、安全、材料、总务室主任及生产调度。
领工区接触网事故抢修领导小组由领工员任组长,组员包括主管工程技术人员及各工区工长。第2条 每个接触网工区应以比较熟练的工人为骨干组成抢修组,组长由工长或安全技术等级不低于四级的人员担当,组内应明确分工,有准备材料工具的人员、防护人员、坐台联系人、网上作业人员和地面作业人员等。抢修时工作领导人和防护人员应佩戴明显的标志,各司其职。平时作业应尽量按抢修组的分工组成作业组,以加强协调配合,一旦故障停电,可以配套出动抢修,当人员变动时要及时调整和补充。
第3条 每个接触网工区在夜间和节假日必须经常保持一个作业组的人员(至少12人)在工区值班。工区应有值班人员的宿舍和卧具,并经常保持清洁、安静,保证值班人员休息好。第4条 对于较大的接触网事故,主管段长、领工员及事故抢修领导小组成员要及时赶到现场组织指挥抢修,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第二章 抢修工作
第5条 制定抢修方案,应本着“先通后复”的原则,以最快的速度设法先行供电,疏通线路,必要时可采取迂回供电、越区供电和降下受电弓通过等措施(详细参考附件一),尽量缩短停电、中断行车时间,随后要尽快安排时间处理遗留工作,使接触网及早恢复正常技术状态。在双线电化区段,除了按上述“先通后复”的原则制定抢修方案外,还要集中力量以最快的速度设法“先通一线”尽快疏通列车。
故障范围较小,抢修时间不长,无需分层作业,则应抓紧时间一次抢修完毕,恢复供电、行车。第6条 电气化区段的所有职工,无论任何时候发现接触网故障和异伏,均应立即设法报告分局(或供电段,下同)电力调度或列车调度(若列车调度先接到报告,应立即通知电力调度),并应尽可能详细地说清故障范围和破坏情况,必要时在事故地点设置防护措施。第7条 供电运行各级主管部门,都必须牢固地树立为运输服务的思想,所有事故无论是否供电责任事故,都要从全局出发,千方百计采取措施,迅速地恢复供电和保证行车。
第8条 分局电力调度得知接触网发生故障,首先要迅速判明故障地点和情况(当故障探测装置失灵时,可采取分段试送电、派人巡视等方法查找),尽可能详细地掌握设备损坏程度,立即通知就近的接触网工区和供电段生产调度,并报告分局主管部门和铁路局电力调度。铁路局电力调度及时报告铁道部电力调度。
为避免扩大事故范围,在未确认符合供电和行车条件,作业人员已撤至安全地带时,不要盲目
强送电。强送电前应撤除重合闸。
第9条 接触网工区接到抢修通知后,应按抢修组内部的分工,分头带好材料、工具等,白天15分钟、夜间20分钟内出动。工区值班人员应及时将出动时间、情况报告分局电力调度、供电段生产调度和领工区。第10条 抢修车辆出动前,分局电力调度应将车号及到达的地点通知列车调度,列车调度应优先放行,使之迅速到达事故现场。
第11条 抢修组到达事故现场后,组长(即抢修工作领导人)要组织人员全面了解故障范围和设备损坏情况,制定抢修方案,并尽快地报告分局电力调度,征得分局电力调度同意后,立即组织实施。
当有两个及以上抢修组同时作业时,应由供电段事故抢修领导小组指定一名人员任总指挥。如牵涉变电设备、试验等多工种作业,由分局电力调度负责组织协调,按时完成任务。第12条 所有参加现场抢修的人员都必须服从抢修组长的统一指挥,任何人不得干扰。各级领导的指示也应通过电力调度下达,由抢修组长集中组织实施。
第13条 抢修方案一经确定一般不应变动,确属必须变动者要经过分局电力调度同意,并通知有关部门。
第14条 在配合行车事故救援时,接触网抢修组长应服从事故调查处理委员会主任或事故现场负责人的调动。对接触网进行停电、拆除或修复工作,并将工作情况及时报告事故调查处理委员会主任或事故现场负责人。事故救援结束,根据事故调查处理委员会主任或事故现场负责人的命令向分局电力调度申请办理接触网送电事宜。
当用吊车作业必须拆除接触网时,在满足作业要求的前提下,应选择工作量最小,又容易恢复的方案。
第15条 在铁路局(分局、段)分界附近发生事故时,相邻的铁路局(分局、段)应积极协助抢修,在参加抢修中服从事故所在分局(或段)电力调度和抢修组长的指挥。第16条 在接触网抢修过程中,抢修组要指定专人与分局电力调度经常保持通讯联络,向电力调度随时报告抢修进度等情况,同时电力调度员将各级领导的指示和电力调度的命令传达给接触网抢修组长。
分局电力调度要将事故抢修进度和预期完成时间等情况随时向分局领导、路局电力调度报告,铁路局电力调度要及时报告铁道部电力调度。第17条 接触网修复过程中,对关键部位要严格把关,确认符合供电行车条件后方准申请送电,送电后要观察1~2趟车,确认运行正常后抢修组方准撤离事故现场。
申请送电时要向分局电力调度说明列车运行应注意的事项,电力调度要及时通知列车调度,必要时向司机和有关人员发布命令周知。
第18条 注意保存事故及抢修工作的原始资料,电力调度对事故处理过程中的通话应进行录音,待事故分析后再保存一个月方可消除。
接触网抢修组长要指定专人写实事故及其修复的情况包括必要的拍照,有条件时可进行录相,收集并妥善保管故障拉断或烧坏的线头、损坏的零部件等,以利事故分析。
对典型事故的照片、报告、损坏的线头,零部件等供电段应作为档案资料长期保存。
第19条 为保证抢修工作的顺利进行,所在分局、供电段和领工区必须做好后勤服务工作,保证抢修人员的饮食供应,必要的御寒衣物等要及时送到事故现场。遇到较大的事故,需要连续作业时间较长时,应安排替换人员。
第20条 供电段对每件事故除按《铁路行车事故处理规则》和《牵引供电事故管理规则》的要求认真分析原因,制定防止措施,逐级上报外,同时还要分析抢修工作中的经验教训。对好人好事要及时表彰和奖励;对贻误时机,工作不得力者要严肃批评;对玩忽职守,不服从指挥者要给以处分。对抢修中采用的先进方法、机具等应及时推广,对存在的问题要认真研究制定改进措施,不断完善抢修组织、方法,提高工作效率。第三章 安全作业
第21条 在整个抢修工作中,特别要强调作业安全。要严格遵守《接触网安全工作规程》和有关规定,坚持设置行车防护。防护人员要思想集中,坚守岗位,履行职责,及时、准确地传递信号。
第22条 在攀杆、登梯和车顶上高空作业时,除按有关规定执行外,要特别强调在接触网上整个作业过程中必须系好安全带和戴好安全帽。
第23条 抢修作业必须办理停电作业命令和验电接地,方准开始作业。抢修作业组长(工作领导人)在抢修作业前要向作业人员宣布停电范围,划清设备带电界限。对可能来电的关键部位和抢修作业地段,要按规定设置可靠足够的接地线。
第24条 在拆除接触网作业时,要防止支柱倾斜,线索断线、脱落等;在抢修恢复作业中,对安装的零部件特别是受力件要紧固牢靠,防止松脱、断线引起事故扩大。第四章 机具材料
第25条 为保证接触网事故抢修指挥人员能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抢修,供电段应配备事故抢修指挥车。
第26条 各供电段应配备接触网检修作业车、轨道车(包括相应的平板车,下同),在分局管内适中的供电段还应配备架线作业车、放线车和轨道吊车组成一组抢修列车。第27条 接触网工区应配备轨道车或汽车,重要区段和重车方向运量在4000万吨以上的繁忙干线的工区可改配接触网检修作业车,沿线靠近公路的工区可改配公铁两用接触网检修作业车。
第28条 供电段和接触网工区的抢修、交通机具是能迅速出动抢修的先决条件,均应有专人管理,做好日常维修保养,时刻处于良好状态,保有足够的燃料,随时能出动抢修,夜间及节假日应有司机值班。
第29条 接触网抢修列车、作业车、汽车、轨道车,必须停放在能够保证迅速出动的指定地点,如必须变更停放地点,工区值班员要及时报告分局电力调度和供电段生产调度。冬季取暖的地区,车库应有采暖设施,保证及时出动。
第30条 分局电力调度和供电段生产调度必须随时掌握抢修列车和各接触网工区交通工具的停放地点、整备情况,交接班时进行交接,接班后要复查。
第31条 供电段、接触网工区及抢修列车上应按附件二的标准配齐抢修材料、工具、备品、通讯和防护用具等,并随时注意补充。
第32条 抢修用料、具应尽量组装成套,并与日常维修用料分别造册登记,分库存放。对较小的零部件(如线夹等)应集中装箱存放在固定地点。
第33条 接触网工区值班员处应有材料库的钥匙,交接班时交接并清点抢修用料、具,以便随时取出抢修用料、具。用后抢修组长应负责将料、具及时放回原处。消耗的材料、零部件列出清单,交给值班员和材料员各一份,并共同确认。对抢修用料、具,接触网工区工长每旬检查一次,领工员每月检查一次,供电段材料室、安全室应组织抽查。第五章 人员培训
第34条 供电段要加强对抢修队伍的日常演练,开展事故预想,使每个人都能掌握各类事故的抢修方法。发生事故时做到人员齐、工具材料齐、出动快、修复快。每半年组织各级抢修领导小组成员、工区抢修组组长进行一次轮训,讲解事故抢修知识,学习有关规章命令,分析典型案例,总结经验教训,研究制定改进措施,不断提高组织、指挥事故抢修的能力。
第35条 各工区应充分利用工余时间,发挥老工人传、帮、带的作用,经常进行各类事故抢修方法的训练,每季组织一次事故抢修出动演习(包括按时集合、整装出动和携带的工具、材料等)。
领工区每半年组织管内各工区进行一次事故抢修演习。
供电段主管段长对上述规定的工作应经常督促检查。对在学习、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者,要适时给予表扬和奖励。
第36条 为做好事故抢修的日常演练,供电段及接触网工区应设有供训练用的场地和必要的实
物。
附件一:故障判断查找和临时供电抢修方法
根据接触网多年的运行经验,并参考苏联交通部颁发的《电气化铁路接触网事故抢修细则》,列举了一些故障的判断查找和临时供电抢修方法,鉴于线路条件、设备类型、故障情况均不尽相同,各单位可根据当时当地的具体情况随机应变,灵活机动地采取相应最佳措施,本附件供参考。
一、故障的判断与查找
1.永久接地:变电所断路器跳闸,重合闸和强送均不成功,可能由于接触网或供电线断线接地、绝缘子击穿、隔离开关引线脱落或断线、较严重的弓网故障、机车故障、吸流变压器短路等。
2.断续接地:变电所断路器跳闸重合成功,过一段时间又跳闸,可能是接触网或电力机车绝缘部件闪络、货车绑扎绳等松脱、列车超限、树木与接触网放电、接触网与接地部分距离不够、接触网断线但未落地、弓网故障等。
3.短时接地:变电所跳闸后重合成功,一般是绝缘部件瞬时闪络、电击人或动物等。
4.查找故障应根据季节、设备所处的环境有针对性的进行,例如大雾、阴雨及雨雪交加时易发生绝缘闪络故障,应重点查找隧道及污秽严重的处所。当发现火花间隙击穿时对该支柱上的绝缘部件要仔细检查或更换。
二、抢修方法
为了缩短抢修时间,尽快恢复供电、行车,一般应采取过渡措施,但事后要最快地恢复设备正常状态,例如:
1.吊弦间距可增大一倍,承力索上可暂不装线夹,滑动吊弦可用普通吊弦临时代替,但吊弦的倾斜度应能适应过渡期间的温度变化。
2.绝缘子闪络但未击穿,擦净后有把握送上电或绝缘子局部破损但能送电,均可暂不更换。3.当个别定位装置或腕臂损坏时,只要接触线布置符合行车要求,承力索可暂不固定,接触线可通过一串悬式绝缘子用2~3股直径为4毫米的铁线绑扎在支柱上。若承力索必须固定,也可比照接触线的做法。
4.软横跨的横向承力索、固定绳均允许有接头,接触线和承力索的接头数量及间距可以适当超出规定标准。
5.区间中间支柱折断:可用轻型临时支柱代替。若是混凝土支柱折断,根部还剩一段,可将杉木杆临时固定在其上,若必须挖坑立杆时,直线区段可不打拉线,曲线区段根据支柱受力情况可用锚钎打一个临时拉线。
6.锚柱折断:用金属支柱代替锚柱或借助附近其它支柱下锚,但均需在承力索和接触线下锚方向做拉线。若该锚柱有两个锚支,其中一个下锚在临时支柱上,另一锚支可临时固定在其它锚段的承力索上,若系土挡处的锚柱可借助附近其它支柱下锚。
7.中心支柱、转换支柱折断:可利用金属支柱,也可用两根杉木杆做成人字叉杆,埋深1米左右,视受压或受拉决定其倾斜方向,受拉的打拉线,受压的可在人字杆外侧用一根杉木杆斜顶住,当两悬挂间不能保证规定的绝缘距离时,可暂不作绝缘锚段关节用。
8.锚段关节处支柱折断或接触网损坏:也可采取两个锚段合并,取消一个中心锚结的方法临时供电。
9.隧道内埋入杆件破坏:
(1)在直线上,或曲线上个别悬挂点或定位点损坏时,只要接触线不超出受电弓工作范围时,可将悬挂和定位装置甩开,绑扎牢固、不侵入限界,调整好接触悬挂,可暂时送电开通。(2)若必须修复悬挂、定位装置、杆件等可用铁线将绝缘子固定在原杆件上,恢复悬挂和定位,若埋入杆件整体脱出或已松脱,可用高标号的快干水泥灌注。
(3)对短时间难以修复的事故,可将隧道内接触网吊起或断开,使列车降弓通过,或在列车尾部加挂一台电力机车,推进运行疏散列车。
10.承力索或接触线断线破坏严重,不需换线,可临时将线索绷紧、吊起,降弓通过,对载流承力索和接触线须做分流线。加强线、供电线等均可比照上述做法。11.对个别避雷器、吸流变压器损坏时,可暂时撤除运行。
12.当隔离开关及分段、分相绝缘器损坏时,经过分局电力调度批准可暂不恢复。对常闭的隔离开关可甩开开关将引线连通,对绝缘器可用电联接线将分段导通,但必须保证变电所的保护装置能够可靠动作,必要时调整保护装置的整定值。对常开隔离开关,甩开引线绑扎牢固即可送电。
隔离开关、分段绝缘器暂时撤出运行期间,必要时应通知有关站段停止相应的作业。
2.电力事故抢修应急预案 篇二
1.1编制目的为了防止和减少电力事故对社会的影响,保证电力事故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提高电力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电力事故造成的损失和影响,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1.2.1预防为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电力安全工作,突出事故预防和控制措施,有效防止重特大电力生产事故发生;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宣传工作和行政执法力度,提高公众保护电力设施的意识,维护电力设施安全。
1.2.2统一指挥。县电力公司成立电力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在县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和协调下,组织开展事故处理、事故抢险、电网恢复、应急救援、维护稳定、恢复生产等各项应急工作。
1.2.3分层分区。按照分层分区、统一协调、各负其责的原则建立事故应急处理体系。按照电网结构和管辖范围,制定电网事故预案,保证电网尽快恢复供电。电力用户根据自身重要程度,自备必要的保障措施,避免在突然停电情况下发生灾害。
1.2.4保证重点。在电网事故处理和控制中,将保证电网的安全放在第一位,采取一切必要手段,将事故限制在最小范围内,防止发生系统性崩溃和瓦解。在电网恢复中,优先保证主干网架、重要输变电设备恢复,提高整个系统恢复速度。在供电恢复中,优先考虑对重要用户恢复供电,尽快恢复社会正常秩序。
1.3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电力行业有关规程、标准要求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国家电网公司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理暂行规定》。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处理电力事故、电力设施大范围破坏、电力供应持续危机等各类事件引起的对地方安全、社会稳定构成重大影响和严重威胁的大面积停电事故。
本预案用于指导和规范大面积停电应急救援,建立自上而下的分级负责的大面积停电应急救援与处理体系。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王清利
副组长:陈成印田爱华
成员:李自锁杨闯潘守用张晓辉张宏光贾振平
2.2应急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有关事故应急救援与处理法规、规定;
接受县政府及唐山供电公司应急指挥机构的领导,请求应急援助;
统一领导本辖区大面积停电事故抢险及应急处理工作;
研究重大应急决策和部署;
督促制定应急预案,下达应急指令;
宣布进入和解除预警状态;
宣布进入和解除应急状态;
宣布实施和终止应急预案;
负责信息反馈。
2.3应急组织及任务
2.3.1快速反应力量
由调度室、客户服务中心、修试所、吊装队、各电力所有关人员组成。接受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进行电力设施受损抢险,确保应急救援与处理期间的指挥畅通。
2.3.2基本救援力量
基本力量:安技科、修试所、吊装队、各电力所人员。
3、预测、预警
3.1预测
根据天气及供电负荷的变化做好电力事故的预测工作。
3.2预警
因电力生产发生重特大事故、严重自然灾害,引起电力设施大范围损坏、重要变电站遭受破坏和打击,电力应急进入预警状态。
3.3信息传送与报告
电力客服中心电话:95598调度室电话:
客服中心接到报警电话——报领导小组——进入应急状态——组织抢修队伍——供电急修——汇报县领导机构
3.4预警级别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地区电网进入预警状态:
红 因重要变电站、重要输变电设备遭受破坏或打击,对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构成威胁,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的40及以上;
橙 因严重自然灾害引起电力设施大范围损坏,造成电网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的50及以上;
黄 因电力生产发生重特大事故,造成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60及以上;
蓝 因电力生产发生重特大事故,造成电网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70及以上。
4、应急响应
4.1响应程序
4.1.1基本应急
4.1.1.1当电力生产发生突发性重特大事故、电力设施大范围损坏、严重自然灾害、电力供应持续危机时,电网调度机构立即进入紧急状态,同时将停电范围、停电负荷、发展趋势等有关情况尽快报告应急领导小组。
4.1.1.2应急领导小组在接到大面积停电报告之后,根据严重程度,召集紧急会议,就有关重大应急问题做出决策和部署,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各
相关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应急处理工作。
4.1.2扩大应急
应急领导小组在研究决定进入预警状态或应急状态之后,应立即将有关情况报告县政府应急指挥机构,并就应急救援与处理工作接受领导,视情况请求给予必要的支持和援助。
4.2指挥程序
应急领导小组在接到报警后,按照事故预案、保电方案,结合当时电网实际情况,指挥公司各运行、维修、试验单位进行异常处理。
事故辖区值班人员在接到报警后,在规定时间内到达异常情况现场进行处理。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理
5.1.1事故调查
大面积停电之后,除按照政府部门要求配合进行事故调查外县,电力公司要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事故调查应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客观、公正、准确、及时地查清事故原因、发生过程、恢复情况、事故损失、事故责任等,提出防范措施和事故责任处理意见。
5.1.2改进措施
事故发生后,要分析事故发展过程,吸取事故教训,提出具体措施,进一步改进应急救援、事故抢险与紧急处置体系。
5.2总结
5.2.1大面积停电之后,及时组织安技、变电、用电等部门联合研究事故发生机理,分析事故发展过程,吸取事故教训,提出具体措施,进一步完善和改进大面积停电应急预案。
5.2.2及时总结大面积停电应急工作的经验和教训,进一步完善和改进大面积停电应急救援、事故抢险与紧急处置体系。
6、相关保障
6.1通信保障(基本保障、应急保障)
公司客户服务系统和公用网通讯系统齐备、畅通,可以应付随时出现的突发情况。
6.2设施设备保障
6.2.1事故发生后,各单位在可能的情况下,应尽快统计出电力抢险所需电力设施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数据,立即申请调用本单位的事故储备。
6.2.2组织专业施工人员成立抢险队伍,当具备施工条件时,立即投入人力、物力和财力,进驻施工现场进行抢险,及时恢复损坏的电力设施。
6.3物资保障
6.3.1配备大面积停电应急所需的各类设备和电力抢险物资。
6.3.2认真做好备品备件和生产资料的储备和管理工作,以及事故抢修的准备工作。
6.4其它保障
6.4.1交通运输保障
公司现有电力抢修车作为电力抢险的交通工具,保证抢修人员及时赶到抢修现场。
6.4.2医疗卫生保障
3.供电段电力事故(故障)抢修预案 篇三
总 则
为了及时正确处理设备故障,加快故障抢修的组织和恢复,加强事故管理,全面分析、掌握事故信息,查清事故原因,吸取事故教训,超前防范,切实保证铁路运输安全,根据路局相关规定和段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事故抢修时必须最大限度地减少故障停电延时。必须遵循“先通后复,先通一线”和“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以最快的速度恢复供电、疏通线路,并优先保证信号供电及列车通过。
第一章 抢修组织
1、为加强事故抢修组织领导,段、车间均应成立事故抢修领导小组。
2、段成立以段长为组长的事故抢修领导小组,组员包括:各主管副段长;安全、技术、材料、段办科长;各车间主任。段调度室必须有段抢修领导小组各成员的通信联系方式,在事故抢修中能随时保持联系。
车间应成立以车间主任为组长的事故抢修领导小组,组员包括:安全员、技术员、车间管内各工长。
3、当发生影响行车和信号供电的故障时,段值班领导要亲自赶赴现场或到调度室指挥抢修、督促查询事故原因。
电力预案
第二章 抢修原则及方案
电 力
自动闭塞和车站电气集中电力供应的可靠性直接影响正常运输秩序和行车安全,一旦发生事故中断供电,将造成信号关闭、电动转辙设备停止运转,给运输生产造成严重影响,因此必须尽快恢复供电、恢复运输生产。
一、抢修的组织指挥
1、自动闭塞、电气集中行车信号等一级负荷供电设备发生故障,段管内相关部门人员闻讯应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处理,尽快恢复电力供应。
2、电力事故处理原则:首先查找分析判断故障点,发现后立即采取切除故障点等措施,迅速恢复信号供电,以保障正常运输秩序,然后进行修复。
3、段调度是电力事故(故障)抢修工作的总指挥,段定抢修方案、命令由调度下达,各级人员必须无条件地服从。在执行调度命令过程中,确因实际问题难以实施时,应立即向段提出修改方案,批准后实施。
4、段调度在处理事故时,无论领导是否在场均应主动决定处理方法,并对处理的及时性、正确性负责,同时迅速将情况主动向段领导汇报。段领导如认为调度对事故处理不
电力预案准确,可及时指出并予纠正。在特殊情况下,段领导有权亲自坐台指挥,下达事故处理命令。
5、各车间主任(车间值班干部、工长等)为故障抢修的现场指挥者,在抢修期间,段及车间的命令各工区抢修人员须无条件服从。各车间每天必须有一名干部值班,遇节假日或恶劣天气时,车间主任或支部书记须有一人在岗。各电力工区、配电所要保证两人值班。电力工区在节假日必须加强值班力量,增派值班人员,遇恶劣天气须保证二分之一的职工在岗。
6、电力人员在查找处理故障时应携带另克棒、脚爬、腰带、万用表、通信工具等工具材料。对影响范围较大的事故,段长(或主管副段长)亲自组织抢修,在最短时间内派出胜任的技术人员赶赴故障地点,快速排除故障,恢复正常行车。
7、段、车间、工区都要配齐事故备品备件、照明、通信、交通工具等,并定期进行检查,保持良好状态,为事故抢修创造良好条件。
二、故障处理原则
1、当线路故障发生在与邻局(段)两所之间区段时,段调度应及时与对方调度联系(必要时由局电力调度协调),首先断开局(段)分界开关(或工区所在地就近开关),分别进行试送电,判断故障区段。、区间信号点和车站信号故障,段抢修人员应在与电务的
电力预案分界点测试有无电压,如分界点电压正常时,抢修人员不得动电力设备,包括与故障无关的设备,作好记录并尽快向段调度和车间负责人报告,段调度应及时向上级电力调度及有关部门(通知供电段抢修的部门)报告。如电务部门人员在场时,可将测试结果向有关人员显示。
3、配电所馈出柜开关跳闸,应首先判明跳闸类别(过流、速断、失压),在确认所内无故障且对方所自投及本所重合均不成功的情况下,应立即向段调度和车间负责人报告,车间、段应迅速查组织找线路故障。
4、当判明自闭(贯通)母线有电,而配电所自闭(贯通)柜发生故障的情况下,应立即向段调度、车间负责人报告,尽快检查处理。
5、配电所自闭(贯通)调压器故障需要退出运行进行检修时,应在故障发生后48小时内更换好。
6、自闭(贯通)电力线路不允许长期开口运行,架空电力线路发生故障一般在24小时内处理完毕,恢复原运行方式;电缆电力线路发生故障一般应在48小时内处理完毕,恢复原运行方式;实行越区供电后一般应在24小时内恢复原运行方式。
三、信息处理
1、抢修工作中信息反馈必须及时、准确,尽快把故障点,故障跳闸时间,信号点通知时间,抢修人员出动、到达时间,立即向段调度和车间负责人报告,同时尽快处理。段调度接列事故
电力预案信息应及时向单位(部门)领导报告,并向上级电力调度报告。
2、当段调度接到上级调度或其它部门有关电力设备故障的通知时,应立即指挥有关车间进行故障处理并向段领导报告。车间负责人、段调度应及时将故障处理情况逐级上报。
3、当电力工区接到车务、电务等部门直接通知时,应问明故障情况,立即向段调度、车间负责人报告,并迅速到现场检查处理,现场处理人员应将处理情况向车间、段调度及时报告。
四、故障查找及处理、配电所自闭(贯通)馈出开关跳闸,对方自投、本所重合均不成功时:
(1)两所中间(或局、段分界处)拉开线路开关,两端试送,一端首先试送成功,另一端再选优拉开线路隔离开关试送,最后确定故障区段;
(2)在故障区段找出故障点,进行处理。、自闭(贯通)线路发生接地故障(适用于未装设接地故障自动检测设备的区段)时:
(1)首先判断接地性质;
(2)段调度要点拉开中间隔离开关判定接地侧;(3)接地段逐段要点倒闸判定;
(4)在判定的接地区段查找,找到故障及时处理。
3、自闭(贯通)线路发生缺相故障时:
(1)配电值班员、段调度要按要求加强对仪表、微保、远动
电力预案等监控设备的监视,以保证能及时发现缺相故障。
(2)配电值班员发现缺相故障时,应立即报告调度,在有电力远动系统的区段,调度要运用远动系统判断出缺相故障区段,并切除故障、恢复无故障区段的正常供电
(3)通知沿线电力工区在判定的缺相区段查找,找到故障及时处理。
在以上分段试送电查找故障区段的过程中,在有电力远动系统的区段,调度要利用电力远动系统在15分钟内判断出故障区段,并切除故障、恢复无故障区段的正常供电。当电力远动系统不能正常运用时,要立即通知沿线电力工区就近分断隔离开关,迅速确定故障的大至区域,并尽快恢复无故障区段的正常供电,然后通知相关电力工区进行故障巡检。电力远动系统的维修管理部门应按规定定期对系统进行检查维护。若发生故障时电力远动系统不能正常使用,延误抢修时间,段将根据有关规定对系统的维修管理部门予以考核。
在以上线路跳闸和接地故障处理过程中,段调度所通知的一切故障巡线,均应视为线路带电,如需处理时,必须向所属值班员或调度申请停电,只有在履行停电许可工作手续后方能进行事故抢修。
3、区间信号故障:
(1)首先测量分界点有无交流电压,如电务人员不在场,测量互供箱;
电力预案(2)电压正常,不准任何人动电力设备,并作好记录,通知电务人员;
(3)分界点无交流电,检查低压互供箱、信号变压器等设备,迅速恢复供电。、车站信号故障:
(1)先测量分界点两路电压是否正常;
(2)若有一路电压正常,通知电务开通电气集中;(3)两路均无电时,检查变压器、接触器等设备,迅速恢复供电;
(4)因检修或事故处理,当更换或改接引线时,应确认引入信号设备的二路电源相位一致。
五、事故救援
1、段调度接到上级部门对事故现场进行救援的要求后,应立即通知主管领导和安全科(夜间通知值班领导),以及事故发生地的供电车间、电力工区。
2、相关人员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出动赶往事发现场开展救援工作,抢修人员出动昼间不超过10分钟,夜间不超过15分钟。
3、事故现场人员要与段调度保持密切联系,通报救援情况,段调度应按要求将信息反馈到上级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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