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行信用卡规定

2024-12-23

农行信用卡规定(共10篇)(共10篇)

1.农行信用卡规定 篇一

贷记卡业务知识百问百答

1、如何申请金穗贷记卡?(即申请办卡手续)(1)申领人到当地农行网点申请(2)填写一份《贷记卡申请表》(3)提交3种以上证明资料: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单位开具收入证明

*如下任选一项:自有房产证复印件、家庭住址最近三个月电话费/水电费单据、三个月租金证明、自有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房贷或车贷合同复印件、在农行开立1万元以上定期存单。在上述范围内尽可能多提供资料有助于申请审批通过。

*申请人为外地户口,除需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暂住地派出所开具当地居住两年以上的居住证明。

2、如何申请附属卡?

年满14周岁以上可申请附属卡。需要到农行网点办理,填写一份《贷记卡申请表》,并提交附属卡申请人身份证件复印件给柜台,进入审批程序。

一张主卡最多可申办7张附属卡,附属卡与主卡共用同一额度。

3、主卡人可以对附属卡进行止付吗?

可以。

1)座席代表需核实主卡人身份后,问明止付原因,在《增加锁定码登记表》中做好纪录,即可对附属卡进行止付; 2)持卡人提出解除止付必须有发卡行证明。

4、金穗贷记卡有哪些特点?(1)免担保人、免保证金(2)先消费、后还款(3)一卡双币,全球通用(4)循环信用、往复不断(5)境外消费,境内人民币还款(6)临时提高信用额度(7)失卡零风险(8)紧急援助服务 *详细参照用卡指南。

5、如何通过卡号识别区分贷记卡卡种?

1)威士单币普卡PIN号前六位404119;威士单币金卡PIN号前六位4041200;

2)威士双币金卡PIN号前六位)404117;威士双币普卡PIN号前六位403361;3)万事达单币普卡PIN号前六位519412;万事达双币普卡PIN号前六位519413;

4)万事达单币金卡PIN号前八位52008200;万事大双币金卡 PIN号前八位52008300。

6、金穗贷记卡年费如何收取?(1)人民币卡金卡主卡160元/年;附卡80元/年(2)人民币卡普卡主卡80元/年;附卡40元/年(3)双币卡金卡主卡200元/年;附卡100元/年(4)双币卡普卡主卡100元/年;附卡50元/年

*年费收取方式:当申请人资料获得总行信用卡中心批准后,系统会自动内扣。

*根据总行营销策略规定,凡在2005年底前成功申领我行贷记卡的持卡人免收2年年费。

7、金穗贷记卡额度如何确定?

根据申请人提交办卡资料以及资信证明综合评定:(1)双币金卡额度人民币20000—50000;美元2000—5000(2)双币普卡额度人民币2000—20000;美元200—2000

8、贷记卡普卡可以提升为金卡吗?

不可以。贷记卡不可以从普卡升为金卡。(总行审批申请部门也可根据分行意见,对额度10000元以上的发行金卡)。

9、贷记卡积分有何用处?

贷记卡积分是对持卡人用卡交易的纪录,根据我行贷记卡市场营销策率,为鼓励贷记卡用户,市场部门举办按积分换取奖励的活动。

10、什么叫联名/认同卡?

指银行与赢利性金融机构或非赢利性机构合作发行的银行产品遵守相应品种的章程管理办法。持卡人领用联名卡及享受银行和联名单位提供的一定比例折扣优惠或特殊服务。持卡认领用认同卡,表示认同单位事业的支持,目前总行分别与中山大学和世贸中心俱乐部联名发行中大卡和世贸卡)

11、领卡后需要做什麽?

(1)请持卡人认真核对卡面信息,无误后在卡片背面签字。如卡面信息与本人资料不符,立即与总行客户服务中心8008109598或68279598联系修改。

(2)致电8008109598或68279598,激活卡片,卡片即可使用。

12、办理卡片激活后,未收到密码封怎么办?

座席代表根据持卡人反映的情况,向运营部门查询,处理结果为:本地15天未收到密码封,外阜30天未收到密码封即可为持卡人免费重新制作一张密码封。

13、密码封有什麽用途?

激活后,将收到总行信用卡中心寄送的密码封,密码主要用于预借现金时身份校验。出于安全建议持卡人应及时到农行网点或本行ATM更改密码。

14、密码封中的密码是否与电话银行密码一致?

不一致。

(1)密码封中的密码用于预借现金,电话银行密码用于办理电话银行自助业务。

(2)电话银行密码是生日后六位,更改电话银行密码可通过8008109598或68279598电话语音提示自助完成。

15、损坏换卡后卡片还需要激活吗?密码还可以继续使用吗? 卡片需要重新激活,但密码可以继续使用,不需要重新制作密码封。

16、修改电话银行密码是否收费?

不收费。

如果持卡人忘记电话银行密码可以致电客服中心,座席代表需核实持卡人身份后,为其重新设置一个电话银行密码并告知持卡人,持卡人应及时设置新密码。

17、持卡人如何办理密码重置?

持卡人遗失密码封或更改后忘记密码的,拨打总行客服中心电话8008109598或68279598申请重置密码。密码重置手续费15元/笔,改密时即通过系统自动扣收。

18、在什么情况下不寄送对账单?

当持卡人欠款少于10元人民币、等值美元或无欠款时,信用卡中心将为持卡人每隔三个月寄送一次对账单。

19、没有收到对账单怎么办?

持卡人在账单日(每月10日)20号后仍未收到对账单,应及时与农行信用卡中心联系索要对账单。

*持卡人不得因未收到对账单而拒绝按时还款

19、持卡人在境外是否可以查询账户余额,是否收费?

可以查询。持卡人在境外通过ATM查询账户余额,每次收费0.5美元。

20、人民币账户可以在香港结算吗?

不可以在香港使用,目前仅限在中国大陆使用。

21、持卡人在贷记卡内存入大量现金应怎样处理?

1)向持卡人解释贷记卡产品功能主要用于消费,超额存款不计付利息,按贷记卡《领用合约》规定:“取现(ATM或柜台网点取现交易)收取现金额1%手续费”;

2)可向持卡人介绍选择农行其它理财产品存入现金。

22、可以在其他银行办理农行贷记卡还款吗?

不可以。我行贷记卡还款只能在本行网点办理。

23、金穗贷记卡基本还款方式有那些?(1)农行网点柜台还款(2)约定还款

(3)电话银行自助转账还款。

24、如何办理约定还款?

持卡人需到农行网点办理签约手续,填写《约定还款申请表》,并提供本人身份证件以及用于还款的借记卡(或准贷记卡)卡号。

*目前只办理人民币账户约定还款业务。

25、已办理约定还款,若相应账户中余额不足,可否先还一部分?

还款账户中的余额要满足持卡人约定还款签约中的还款额,否则不能完成自动扣款。

若持卡人咨询上述情况座席人员需做如下解释:

1)还款日前,持卡人应预先在约定还款的账户准备好还款额度; 2)到还款日,若约定还款账户中余额不足,持卡人应尽快去网办理还款,否则将计收持卡人账户滞纳金、罚息等。

26、贷记卡外币可以办理账户“约定还款”吗?

目前贷记卡外币还款业务还不可以直接办理“约定还款”。外币还款只能在农行网点柜台,只能用人民币购汇偿还外币账户欠款。

27、约定还款是即时生效吗?

不是及时生效。如果在当月10日前申请约定还款,还款可在当期账单还款日生效,若在当月10日之后申请约定还款,要到下期账单还款日方可才生效。

28、贷记卡还款时还最小还款额和全额还款有什么区别?

最小还款额偿还后,不享受消费免息期待遇,除最小还款额部 分不计收利息,剩余未偿还部分需按每日万分之五计收利息直至最终还款;全额还款则不需计收任何利息。

29、什么是电话银行自助转账还款业务?

电话银行自助转账还款是我行信用卡电话银行签约客户通过在 电话终端操作,将签约账户转出的资金转入贷记卡账户,实现对贷记卡账户按期自助还款的业务。

30、如何办理电话银行自助转账还款业务?

持卡人需到农行网点办理签约手续,填写《电话银行自助转账还款申请表》,提供与贷记卡相匹配的身份证件,以及用于还款的借记卡或准贷记卡卡号(最多提供5个)。三个工作日后开通,持卡人可在8008109598或68279598电话自助操作还款。

*目前只办理人民币账户约定还款业务。

31、电话银行自助转账还款签约成功后,如何进行转账还款的操作?

持卡人拨打总行客服中心电话,选择2(自助业务),进入自助 语音服务流程,输入贷记卡卡号和电话银行密码,验证通过后,选择3(自助转账还款),还款币种选择1(人民币),输入转出账户账号和转出金额(借记卡卡号或准贷记卡卡号),系统自动判断该转出账号是否进行签约,如果未签约,提示未签约账户,按确认交易健,系统自动返回是否成功受理该笔交易的信息,即完成还款操作。

目前仅在北京地区试办此项业务。

32、可以同时办理电话银行自助转账还款和约定还款吗?

建议选择其中一种还款方式,以避免两种还款方式同时生效,产 生重复划款,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33、办理电话银行自助转账还款是实时到账吗?

系统处理需要1到3个工作日才能到账,持卡人可以在3个工作 日后在电话银行查询还款操作是否成功。因此客户需要在到期还款日前还款,避免超期还款。如有问题请与客服中心8008109598联系。

34、电话银行自助转账还款不成功原因?

1)持卡人借记卡或准贷记卡卡内余额不足 2)未按电话语音提示正确操作,3)如非上述问题,客服中心人员应及时向后台有关部门查明原 因,回复持卡人。

35、外币账户欠款如何还款?(1)外币现钞和外汇存款偿还。

(2)出具发卡机构提供的交易账单,按照经常项目可兑换要求,用人民币购汇偿还。

(3)网点办理人民币购汇还款手续:

持卡人出具本人身份证件、贷记卡、交易账单以及用于购汇的人民币现金(或存款)交柜台,由经办员按当日汇率售汇,完成美元还款。

36、如果持卡人在国外,应如何办理偿还外币欠款?

可委托家人或朋友帮助还款,代办人除提供持卡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贷记卡、交易账单等外,还须提供代办人身份证件,还款委托书,到农行开办外汇业务的网点办理人民币购汇还款。

37、贷记卡外币消费后如何记帐?

持卡人在境外消费,交易币种为当地国家货币,账户以美元结算;

还款时只需到农行网点凭当期对账单购汇或直接用美元现钞还款。

38、如何计算欠款利息?

(1)在银行规定的到期还款日前(即每月5日前)偿还全部欠款,非现金交易可享受免息待遇,但预借现金部分仍需计收从记账日到实际还款日的利息。

(2)以最低还款额方式还款,将不享受免息待遇,已偿还部分计收从记账日到实际还款日的利息,未偿还部分从记账日起继续计算利息。

*最低还款额是指每月消费欠款总额的10%加上提取全部预借现金部分为最低还款额。若选择最低还款额方式还款,即可视为归还当月欠款,但当月消费均不享受免息还款待遇。

*金穗贷记卡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利率日利率万分之

五,按月计收复利。

39、在没有收到账单的情况下(或账单丢失了)能否补打账单?

可以补打账单,按我行金穗信用卡章程规定:(1)可以免费补打三个月之内账单。(2)补打三个月以前账单收取5元/份。

*总行信用卡中心每月10日为持卡人寄送账单,如果在每月20日内还未收到或账单丢失,即可拨打客服中心电话,申请补打账单。

40、ATM每日可预借多少现金?

(1)境内农行ATM每卡每日预借现金不超过人民币5000元。(2)境外ATM每卡每日预借现金不超过等值600美元。*按照贷记卡领用合用规定:在农行ATM预借现金按交易金额的1%收取手续费;境内他行ATM预借现金收取(交易金额的1%+2)/笔,境内不可提取美元现钞。

41、金穗信用卡到期不再续办,办理什么手续?

目前金穗信用卡有效期2年,如到期不再续卡,可提前1个月致电8008109598或68279598说明即可。

42、卡片消磁怎么办?

持卡人需要到农行网点填写《贷记卡换卡申请表》,将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废卡剪角一并交柜台,由柜台逐级送至总行客服办理换卡,损坏换卡收取工本费20元/张。

43、如何办理金穗贷记卡销户?

持卡人需要到农行网点填写《贷记卡销户申请表》,将卡片剪角交柜台,由柜台逐级送至总行客服办理销户。

44、如果不是全额还款,还款顺序怎样?

按照不计息费用、利息、计息费用、现金交易本金、非现金交易本金的还款顺序偿还。

45、超额还款是否计息?提取超额还款要收手续费吗?

对信用卡账户超额还款不计付存款利息;提取超额还款按规定收取1%手续费。

46、到期日未还款,农行除计收贷款利息外,还收取其他费用吗?

除按规定计收利息外,还要收取滞纳金,未偿还部分按5%收取。

47、忘记预留问题怎么办?

持卡人需要到农行网点填写《重要资料修改申请表》进行更改,经发卡行审核后,送至总行客户中心办理更改并通知持卡人更改成功。

48、如何处理账单中有疑问交易?

接听持卡人拨打8008109598或68279598问明疑问交易具体事由,需要办理调单的通过后台办理,按统一收费标准收取调单费境内10元/笔;境外等值6美元,并将最终查询结果反馈持卡人。

49、怎样办理临时提高信用额度?

持卡人到农行网点填写《提高临时额度申请表》,柜台人员将申请表与系统资料核对相符后,由网点逐级报送至总行客服中心完成。(1)普卡最高可提高原信用额度的50%,有效期最长15天。(2)金卡最高可提高原信用额度的100%,有效期最长1个月。*有效期满,恢复原信用额度。50、金穗贷记卡可否在国外存款?

不可以。境外只用于消费、取现和紧急取现的业务。

51、金穗贷记卡可用于网上支付吗?

目前暂不支持网上交易。

52、办理金穗贷记卡销户(或销卡)时,卡内的超额还款应如何结清?

需要到农行网点填写《销户申请表》办理销卡手续,60天后可结清卡中超额还款,需持卡人提供农行的借记卡/准贷记卡或农行存折,以便转入超额还款部分。

53、为什么退货金额与消费金额不一致?

退货时银行卡组织会收一定的费用,所以退货后金额会和消费时金额不一致。

54、贷记卡可以进行转账业务吗?

不可以。不可转出资金。

55、贷记卡“因本人拖欠还款增加止付锁定码”,如何继续使用?

1)持卡人如果想继续使用已增加止付锁定码的卡片,首先要向当地发卡行递交一份继续用卡申请书,并附加已还清欠款证明,传真至信用卡中心信控处审批;

2)经审批后,书面通知客服处,客服处根据信控处的审批情况立即办理解除止付锁定码,并将结果通知持卡人。

56、贷记卡丢失后风险由谁承担?

持卡人贷记卡一旦丢失,应即刻挂失。

1)若挂失后产生的风险,经查实由发卡行承担,2)若持卡人没能及时挂失贷记卡产生风险,则由持卡人承担。

57、贷记卡可否先口头挂失,然后再撤销?

不可以。挂失即时生效,生效后不能撤销,若持卡人需要用卡,需由信用卡中心客服部门补发新卡。

58、什么是一般人工授权?

指总行信用卡中心答复省级行授权中心贷记卡消费交易索权批准与否的认定。

按客服处岗位职责分工、操作权限以及授权业务处理暂行规定要求,一般人工授权业务由座席代表组长完成操作。

59、在V+中如何办理人民币购汇换款业务?

(一)人民币购汇还款的有关规定?

答:

1、向客服查询

(1)必须还清人民币账户全部欠款后才能进行购汇还款。

(2)人民币折算为外币的汇率采取还款记账日的国家外汇牌价(外币现钞卖出价)。

(3)还款后持卡人需电话通知客服人员,以便进行购汇处理。

(4)客户还款后电话通知客服,客服人员在系统中通过行动码JYTZ对客户还款交易在系统中登记。

2、客户自行折算

(1)查询账户当前余额。若当期无新交易发生,则上期账单余额即为账户当前余额,若有新交易发生,通过柜台或客服查询本、外币账户当前欠款余额。

(2)确定汇率。可到就近农行网点查询外汇牌价(外币现钞卖出价)(3)折算。将外币账户余额按照相应汇率折算为人民币,还款所需人民币总金额为人民币账户当前余额+外币欠款折算为人民币金额之和。

(二)人民币购汇还款的操作步骤?

客服人员接到客户要求购汇还款的查询申请后,操作如下:

1、查询余额。通过ARIQ查询账户当前账户欠款余额。

2、确定汇率。通过SCQR查询外汇牌价:

TABLE NUMBER:输入11 SOURCE/DEST CURRENCY:输入(840 /156)EFF DATE:输入当前日期(日/月/年)

SELL RATE:汇率取卖出价,取小数点后两位(上入法,即当小数点后为1-9的数字时,整数位进1位)。

3、客户还款后电话通知客服,客服人员在系统中通过行动码JYTZ对客户还款交易在系统中登记。

(1)ASMW 01页

ACTION(JYTZ)HOLD/PROCESS/REFER(R)H/P/R REP(100 049)注:ACTION:行动码

HOLD/PROCESS/REFER:通知处室

(R为运营处)H/P/R REP:通知对象(Z1F)

(2)ASMW 02页

DATE(03072004)AMT(00000016400)STORE(999999998)

注:DATE:交易日期

AMT: 交易金额(外币账户余额*外币现钞卖出价+人民币账户当前余额)STORE:商户号(999999998)

60、如何办理凭密消费?

一、申请:

1、必须由本人致电申请。

2、申请时要与持卡人核实身份。

3、双币种卡片两个账户均要改动。

4、操作完毕,告知持卡人可过5—10钟后使用。

5、最好在持卡人收到密码封后进行申请,以便减少风险。

6、座席人员在为持卡人激活时,可提醒持卡人是否要申请此项业务。

二、撤销:

1、必须由本人致电撤销。

2、申请时要与持卡人核实身份,核实问题越多越好。

3、双币种卡片两个账户均要改动。

4、操作完毕,告知持卡人可过5—10钟后使用。

(待续)

2.工行调整信用卡还款规定的意义 篇二

喜欢购物的王小姐说,自己前不久刚办了一张银行信用卡,当月刷卡消费后因记不清零头,只还了整数,之后收到银行对账单,却发现多了一笔几十元的循环计息。打电话到银行信用卡中心查詢,才被告知因为少还了十多元的零头。过了免息期后未还清的,银行不是按照欠款金额收取利息,而是从消费那天开始计算,所有消费金额,每天万分之五罚息,还没有了免息期。

阅读多家银行的《信用卡领用合约》发现,只要到期未能全额还款,持卡人就不能享受免息待遇且要按全款计息。一般来说,只要还款超过最低还款额,银行将不会再发提示短信。有些行的信用卡章程中还明确注明,持卡人在到期还款日营业终了前,未能偿还最低还款额,按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万分之五计收滞纳金。最低1元,最高500元。

打破霸王条款

工行在官方网站上公布了新的调整后的信用卡章程,从2月22日起,工行贷记卡(原牡丹国际信用卡和原牡丹贷记卡)持卡人在透支后未全额还款时,对还款剩余部分金额,不再收取全额计息,仅对未还款部分计算透支利息。

信用卡部分还款、全额计息的霸王条款被打破,新章程取消了业内通行的部分还款逾期全额计息的规定,修改后的章程明确规定“持卡人可按照对账单标明最低还款额还款。按照最低还款额规定还款的,发卡机构只对未清偿部分计收银行记账日至还款日止的透支利息。未能在在到期日(含)前偿还最低还款额的,除按照上述计息方法支付透支利息外,还应按照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一定比例支付滞纳金。”这就意味着,持卡人到期不能全额还款时,已偿还的部分将不再计收利息。

部分还款后利息将相应减少

如果购物者使用工行牡丹贷记卡1月1日消费1万元,在2月25日还款5000元后,按照原来的计息方式,应支付1月1日~2月25日按照1万元计算的每日万分之五的利息,及在2月25日之后按照5000元继续计息。按照新章程,1万元消费中,5000元享受免息还款待遇,未归还的5000元计息,也就是从1月1日开始,按照5000元本金计息,新方案将节省137.5元的利息。

多种方式可避免逾期罚息

无论银行如何减少逾期罚息,持卡人最应注意的还是应该避免逾期还款的发生。在还款前可以先通过柜面、电话银行或网上银行等多种方式查清确切的消费金额,对应还款做到心中有数。还可以建立一个与信用卡相匹配的储蓄账户,通过设定自动还款功能,让银行自动划款,不仅可以避免逾期还款,还能省去每次还款的麻烦。

并未引发多米诺效应

3.招行农行兴业银行信用卡最受欢迎 篇三

招行农行兴业银行信用卡最受欢迎

深圳消费者对银行信用卡服务评价如何,哪些银行信用卡推荐值高?3月9日,深圳市消委会发布银行信用卡深圳NPS结果,指出深圳有半数以上消费者使用信用卡,去年投诉数量较以往有大幅度上升。经过调查,招商银行信用卡NPS得分最高,消费者推荐原因主要是银行知名度高、服务好,业务办理容易等。信用卡相关投诉56件NPS即净推荐值,深圳市消委会是全国第一个开展NPS测评的消费者组织,已发布航空公司、O2O家政服务、手机、网约车等多个行业NPS调查结果。据市消委会统计,在深圳,54.4%消费者只拥有一张信用卡,83%的消费者每月至少使用信用卡一次,超过75%的消费者持有普通卡,持有金卡以上级别信用卡的消费者占比达24.1%。20,深圳市消委会受理信用卡相关投诉共56件,投诉数量较以往有大幅度上升,与同比增长211%,成为投诉新热点。为保障消费者知情权,给消费者提供优质信用卡服务信息,深圳市消委会开展银行信用卡深圳NPS研究,分析目前各银行信用卡NPS真实情况,促进银行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深圳银行业服务认可度较高市消委会统计,在深圳地区使用率排名前10的银行信用卡品牌包括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招商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银行、平安银行等,但常用率高的银行信用卡其NPS评分不一定高。此次调查中,银行信用卡深圳NPS平均值36.8,是目前为止所有NPS调查中平均值最高的.行业,说明消费者对深圳地区银行业服务总体认可度较高。其中,NPS得分最高的是招商银行信用卡。市消委会分析,招商银行的高NPS值主要源于其较高的推荐者比例。企业要获得高NPS评分,应努力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推荐者比例,降低贬损者比例。银行知名度和服务最受关注调查显示,招商银行信用卡NPS评分为43.4%,排名第一,这主要是因为招商银行的高知名度和良好服务及其在个人业务方面的好口碑;农业银行信用卡NPS评分为42%,排名第二,这主要是因为国有银行可靠性和高知名度受到推荐;兴业银行信用卡NPS评分为39.7%,排名第三,这主要和高知名度和较好的服务是有关。市消委会分析,消费者选择推荐银行信用卡的主要因素有知名度高、服务好,业务办理容易、银行在个人业务方面的口碑好和银行资产雄厚等;而不推荐原因主要是移动端业务办理方便性、信用卡产品风格与个人的匹配性,担心泄露个人信息等问题。深圳晚报更多精彩资讯,请来金融界网站(www.jrj.com.cn)

4.农行银行贯彻八项规定情况汇报 篇四

在民主评议机关作风和政风行风效能监督活动中,农行xx分行以认真执行中央加强作风建设的“八项规定”为抓手,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进机关作风、提高执行力和加强廉政建设“十条措施”和“八条意见”,突出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强化监督检查,狠抓贯彻落实,进一步改进了工作作风,强化了廉政建设,为业务经营营造了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一、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措施

在广泛深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省分行“九条措施”和“七条意见”的基础上,农行xx分行党委紧密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进一步改进市分行机关作风、提高执行力和加强廉政建设的“十条措施”,从靠实工作责任、强化日常监督、做到言行一致方面提出了加强执行力建设的详细要求,从压缩会议、精简讲话和就近办会等方面制定了操作性较强的管理措施,从服务基层和服务客户方面就强化服务工作做出具体安排,从厉行节约、控制支出方面提出费用管理的务实举措,并对各类监督检查人员就餐接待、执行廉洁自律规定、领导带头和强化执行力建设等方面做出了详细规定。

同时,xx分行纪委结合全行纪检监察和廉政建设实际情况,在第一时间制定了贯彻省分行党委“九条措施”的“八条意见”,从各类调研检查工作组接待、就餐、礼品赠送、公车私用和内部宴请等方面制定了明确的禁止性规定,并就各项规定落实情况的日常监督做出了具体安排。

二、结合经营管理,加强作风建设

从细微处着手,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近期,市分行个人金融部组织人员重点就网点标准文明服务工作进行了督导,对大堂经理履职、自助设备正常运行进行了检查指导,有力提升了网点服务品质。运营管理部重点就业务凭证需求、配备、使用情况进行了调研,落实管理责任,加强配送管理,有力保证了一线业务需求。信息管理部在第一时间配发三农客户经理专用笔记本电脑和照相机,极大地提升了双联惠农贷款办理效率。信贷管理部、农户金融部和内控合规部联合组成精干工作组,深入各支行一线,坚持辅导、检查、规范相结合,着力解决双联惠农贷款投放中存在的问题,在加快发放进度的同时,注重从源头防控风险,确保了双联惠农贷款量质并举、稳健发展。

以“双包”为平台,倾力服务基层和客户。年初工作会议上,农行xx分行提出“机关为基层服务、后台为前台服务、全员为客户服务”的服务理念,对全年工作任务进行了细化分解,结合各支行经营管理实际,调整优化了班子成员包挂支行和网点。行领导带着问题和任务深入一线,帮助基层行着力协调解决存款大幅下滑、灾后重建欠帐、双联惠农贷款推进不均衡等实质性问题,收到较好成效。为了支持全 市“双联”行动,加快农村经济发展,广大客户经理白天深入村组和生产一线进行调查,晚上加班整理录入资料,市分行审批人员放弃节假日加班加点审批,切实加快了双联惠农贷款投放进度,至6月底,当年累计投放7186笔39787万元,有力支持支持了全市春耕备耕和农业生产,受到基层党政和广大农民的一致好评,彰显了农行良好的社会品牌形象。

三、做实监督检查,加强廉政建设

为确保改进作风、加强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和措施落到实处,市分行纪委、监察部组织人员结合日常业务开展,从节约一张纸、一度电和一滴水等细微处入手,有针对性的对各支行落实市分行“十条措施”和“八条意见”情况进行了明察暗访,没有发现铺张浪费、迎来送往、高档公务消费等问题。在全市农行XX年工作会议上,市分行党委书记赵建平所作的主题报告总线成绩精简、揭示问题深刻、制定措施富有操作性,反响强烈。同时,将工会工作会议合并到年初工作会议一起召开,压缩了时间。会议用餐采用自助餐的方式,不上烟酒,并组织会务人员加强现场提示和监督,极大减少了“舌尖”上的浪费。

5.银行信用卡新规定 篇五

从明年1月1日起,银行信用卡的“滞纳金”将取消,而透支利率也可最高打七折,免息还款期也可能超60天。这对于经常使用信用卡消费的人群来说,无疑利好满满。

今年4月,央行发布的《关于信用卡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新规”)即将在后天实施。近日,北京晨报记者调查多家银行的信用卡发现,大部分银行信用卡中心已经贴出相关执行公告,一些银行则已经开始执行部分新政。

新规加大了信用卡的市场定价属性,也让信用卡权益更加多样化。未来,消费者使用信用卡时就可以货比三家,选择适合自己用卡习惯的卡片。

1透支利率 改为0.035%到0.05%区间

“银行已经将透支利率改为0.035%到0.05%的区间,并将于明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广发银行信用卡中心工作人员向北京晨报记者介绍,从明年1月1日起,持卡人如果触及透支利率,就将按照新规执行。不同综合征信背景的持卡人也将享受差异化的透支利率。记者调查发现,目前各家银行普遍都将透支利率调整为0.035%至0.05%区间。

实际上,持卡人在使用信用卡消费后,没有按时还款,就需要按照各家银行规定的透支利率来支付利息。银行普遍规定,支付利息的天数是从持卡人消费之日起计息,至归还之日。

在央行新规中规定,信用卡透支利率上限为日利率0.05%,下限为上限的0.7倍。信用卡透支的计结息方式,以及对信用卡溢缴款是否计付利息及其利率标准,由银行确定。

而在新规实施前,透支利率并没有浮动空间,各家银行执行的利率普遍为0.05%。对于溢缴款,现在各家银行基本都不计付利息,而未来出于竞争考虑,可能会有银行打破这个“惯例”。

央行表示,目前各发卡机构信用卡风控能力和定价能力参差不齐,进行利率上限和下限指导,有利于避免个别发卡机构盲目降价打价格战。“在目前信息披露机制有待加强的情况下,设置透支利率上限有利于防止个别发卡机构不合理收取过高利息,保障持卡人合法权益。”

2免息还款期 由发卡机构自主确定

央行新规规定,持卡人透支消费享受免息还款期和最低还款额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等,由发卡机构自主确定。而此前央行规定,信用卡免息还款期最长为60天、首月最低还款额不得低于当月透支余额的10%。

资深信用卡专家董征表示,这意味着未来银行信用卡可能会出现90天免息期的产品。持卡人在选择信用卡的时候,可能就会在此方面进行比较,对于小银行而言,这样的产品可以增加竞争力。

而在记者调查中发现,目前大部分银行仍然维持最长60天以内的免息期。但一个对于最低还款额,已经有银行表示,将按照当月透支余额5%或10%来执行。

央行表示,此前的规定,使发卡机构对不同层次的客户缺乏差异服务的弹性和空间,不利于发卡机构自主创新和改进服务。新规取消上述限制,旨在赋予发卡机构更多自主决策空间,由发卡机构根据自身经营策略和持卡人风险等级灵活组合免息还款期和最低还款额待遇,为持卡人提供多样化选择,形成错位竞争、优势互补的市场格局。

3超授信额度 不得收取超限费

如果您在使用信用卡时,在一个账单周期中,累计使用的金额信用额度在账单日当天超过该卡实际核准的信用额度,在以前要对超额部分按一定比例缴纳超限费。不过,央行新规规定,发卡机构向持卡人提供超过授信额度用卡服务的,不得收取超限费。

在记者调查中发现,有不少银行信用卡已经取消了超限费。中信银行表示,银行自6月1日起取消“信用卡超限费”服务项目,并将继续采取免费策略。而招商等银行则在今年9月份时取消了信用卡超限费。而浦发、交通、平安等银行则表示将从明年元旦开始,取消这一收费项目。

对于禁止收取超限费,央行表示,目前发卡机构已能够通过技术手段实现对超过授信额度交易的自动控制,且通过对超限部分透支收取利息也能达到覆盖成本和风险的目的,因此禁止发卡银行向持卡人收取超限费,以规范发卡机构服务收费。

4取消滞纳金 协议约定是否收取违约金

央行新规规定,取消信用卡滞纳金,对于持卡人违约逾期未还款的行为,发卡机构应与持卡人通过协议约定是否收取违约金,以及相关收取方式和标准。并且发卡机构对向持卡人收取的违约金和年费、取现手续费、货币兑换费等服务费用不得计收利息。这条新规被业内人士看做是《通知》中影响最大的一条。

记者调查发现,目前大多数银行已经取消了滞纳金,并增加违约金的款项。目前,多数银行执行的违约金为“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与此前滞纳金政策一致。

董峥表示,将“滞纳金”改为“违约金”并非仅是名称上的变化。滞纳金更多的是“行政色彩”,而“违约金”则更多了一份商量的余地。并且与此前未还滞纳金收取利息相比,违约金等服务的费用将不许收取利息。

以工行为例,其在公告中写明,违约金“按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收取,每期最高500元人民币或500港币或500澳门元或100美元或100欧元(其余外币账户按最高100美元等值外币收取)或按协议约定收取”。

此外,记者调查发现,各家银行对于违约金的最低限额有不同的规定。其中,广发、中信等违约金最低收取20元,而交通、招商等银行最低为10元。

5取现额度 上调至每日最高1万元

自后天起,用信用卡取现救急的额度,将上调至每日最高1万元。根据新规规定,持卡人通过柜面和自动柜员机(ATM)等自助机具,以现钞形式获得信用卡预借现金额度内资金,每卡每日累计不得超过人民币1万元。

实际上,现行每卡每日累计人民币仅有2000元。央行表示,对于其他预借现金业务限额,由发卡机构根据经营策略、持卡人风险等级和限额设置需求,与持卡人通过协议自主约定。

不仅如此,新规还规定,发卡机构可自主确定是否提供现金充值服务,并与持卡人协议约定每卡每日限额,但不得将持卡人信用卡预借现金额度内资金划转至其他信用卡,以及非持卡人的银行结算账户或支付账户。

在记者调查中发现,大部分银行仍保留信用卡转账功能,但也有一些银行暂停了信用卡转账功能。

6.信用社(银行)信访管理规定 篇六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全省信用社(银行)、农村合作银行(以下简称信用社(银行))的信访工作,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信访秩序,确保内部稳定,根据《信访条例》、《信访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信访,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来访等形式,向信用社(银行)各级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各级管理机构)反映情况,提出与信用社(银行)有关的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依法应当由各级管理机构负责处理的活动。

本规定所称信访人,是指采用前款规定的形式,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本规定所称各级管理机构,是指信用社(银行)联合社(以下简称省联社),办事处、市联社,以及县(市、区)联社、农村合作银行(以下简称县级联社)。

第三条 信访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

(二)依法、客观、公正、及时处理信访事项;

(三)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

(四)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

第四条 各级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党委(组)统一领导、部门协调,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格局,畅通信访渠道,建立健全信访工作制度,完善信访工作程序和应急处置预案,建立联席会议、联合接访、排查化解、转办交办、督查督办等工作机制,及时化解矛盾和纠纷。

第五条 各级管理机构的党委(组)书记是本单位信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重要来信来访应当亲自阅批和接待,定期听取信访工作汇报,认真研究解决信访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第六条 各级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信访工作责任制,对信访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信用社(银行)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七条 信访工作绩效应当纳入各级管理机构领导班子考核和经营管理绩效考评体系。

第八条 信访人反映的情况,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促进信用社(银行)改革发展或经营管理有突出贡献的,由省联社给予奖励。具体奖励办法由省联社另行制定。

第二章 信访工作机构和职责

第九条 各级管理机构应当成立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信访办公室(以下简称信访部门),并配备专职信访工作人员。

省联社信访办公室是全省信用社(银行)信访工作的管理部门,配备专职信访工作人员,负责对全省信用社(银行)信访工作进行指导、检查、督办和考核。

办事处、市联社和县级联社信访办公室是辖区内信用社(银行)信访工作的管理部门。

第十条 信访部门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受理、交办、转送信用社(银行)信访事项;

(二)承办上级机关交办、其他单位或者部门转送的信用社(银行)信访事项;

(三)督促检查信用社(银行)信访事项的处理落实情况,对重要的信访投诉进行核查或者参与核查;

(四)协调处理信用社(银行)的重大、紧急信访事项;

(五)指导和检查所辖信用社(银行)的信访工作;

(六)建立健全信访工作制度,建立信访档案资料库;

(七)开展调查研究,分析信访工作情况,反映信访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完善政策、制度规定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八)协助有关单位、部门处理与信用社(银行)相关的信访事项;

(九)协助宣传国家有关信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信用社(银行)相关政策、规定;

(十)协助承办其他有关信用社(银行)的信访工作事项。

第十一条 各级管理机构应当为信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设立专门的信访接待场所。省联社信访部门负责对信用社(银行)信访工作人员的培训。

第三章 信访渠道

第十二条 各级管理机构应当向社会公布信访部门的通信地址、电子邮箱、传真、投诉电话等相关事项。

各级信访部门应当在信访接待场所或者网站上公布与信访工作有关的政策、规章制度,信访事项处理程序,以及其他为信访人提供便利的事项。

第十三条 办事处、市联社和县级联社应当建立负责人信访接待日制度,定期听取信访人反映情况,协调处理信访事项。信访人可以在公布的接待日和接待地点向办事处、市联社和县级联社负责人当面反映信访事项。

第十四条 逐步建立信用社(银行)信访工作信息系统,为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查询信访事项办理情况提供便利。

第四章 信访事项的提出

第十五条 信访人可以依照本规定向各级管理机构的信访部门提出信访事项。

第十六条 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一般应当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等书面形式,并载明信访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住址、联系方式。信访人提出投诉请求的,还应当写明被投诉单位、人员的名称或者姓名、投诉请求、事实及理由,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采用电话等口头形式提出信访事项的,信访工作人员应当记录信访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住址、联系方式和请求、事实及理由。

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的,信访人应当到各级管理机构办理登记手续,然后到指定的接待场所提出。多人来访提出共同信访事项的,应当推荐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

第十七条 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客观真实,对其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第十八条 信访人在信访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在办公场所周围非法聚集,围堵、冲击办公场所,拦截车辆,或者堵塞、阻断交通;

(二)威胁、侮辱、殴打工作人员,或者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

(三)在信访接待场所滞留、滋事,或者将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弃留在信访接待场所;

(四)煽动、串联、胁迫、以财物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信访或者以信访为名借机敛财;

(五)携带危险物品、管制器具;

(六)扰乱社会公共秩序、妨碍信访工作秩序的其他行为。

第十九条 信访人扰乱、妨碍社会公共秩序和信用社(银行)信访秩序的,信访工作人员可以劝阻、批评或者教育。信访人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信访工作人员可以将其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第五章 信访事项的受理 第二十条 省联社受理下列信访事项:

(一)对全省信用社(银行)改革发展和经营管理工作提出的意见、建议;

(二)对省联社机关行为提出的异议;

(三)反映省联社机关工作人员,以及办事处、市联社副主任级以上工作人员和县级联社理(董)事长、主任(行长)的违规违纪行为;

(四)重大、紧急信访事项;

(五)省联社应当受理的其他信访事项。第二十一条 办事处、市联社受理下列信访事项:

(一)对辖区信用社(银行)改革发展和经营管理工作提出的意见、建议;

(二)对办事处、市联社行为提出的异议;

(三)反映办事处、市联社副主任级以下工作人员,以及县级联社副主任级工作人员的违规违纪行为;

(四)辖区信用社(银行)重大、紧急信访事项;

(五)办事处、市联社应当受理的其他信访事项。第二十二条 县级联社受理下列信访事项:

(一)对辖区信用社(银行)改革发展和经营管理工作提出的意见、建议;

(二)对县级联社及其分支机构行为提出的异议;

(三)反映县级联社副主任级以下工作人员的违规违纪行为;

(四)县级联社应当受理的其他信访事项。

第二十三条 信访人提出下列事项之一的,各级管理机构不予受理,但应当告知信访人依法向有关机关或部门提出:

(一)已经或者应当依法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

(二)有关机关或部门已对信访人反映的问题做出最终处理决定的;

(三)信访人反映的问题与信用社(银行)无关的;

(四)涉及业务咨询和优质文明服务方面;

(五)应当由其他机关或部门依法受理的。

第二十四条 信访事项由信访部门负责统一登记、受理。

第二十五条 各级信访部门收到信访事项,应当区分情况,分别按下列方式处理:

(一)能够当场答复是否受理的,应当场书面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自收到信访事项之日起15日内书面告知信访人。信访人的姓名(名称)、住址不详的除外;

(二)对本规定第二十三条规定的事项,应当告知信访人依法向有关单位提出。相关书面信访材料应当及时转送有关单位或者退还信访人;

(三)信访事项属下级管理机构受理范围的,应当及时转送下级信访部门,下级信访部门应当自收到转送信访材料之日起1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书面通知信访人。有关信访事项的受理情况和办理结果,应当及时向上级信访部门报告;不能按规定和要求办结的,应当及时向上级信访部门书面说明原因。

(四)信访事项属上级管理机构受理范围的,应当及时转送上级信访部门,上级信访部门应当自收到转送信访材料之日起1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书面告知信访人。

第二十六条 信访事项已经受理或者正在办理的,信访人在规定期限内向上级管理机构再提出同一信访事项的,上级管理机构不再受理。

第二十七条 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的信访事项,由上级管理机构指定一个单位受理,相关单位应当配合办理。

第二十八条 信访工作人员在接访过程中应当向信访人宣传法律法规,教育信访人在信访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自觉维护信用社(银行)的工作秩序和信访秩序。

第二十九条 各级管理机构应当制定重大、紧急信访事项报告制度和应急预案。对可能造成不良影响的重大、紧急信访事项和信访信息,应当及时向上级管理机构和当地政府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和应急预案的要求采取紧急措施,防止事态升级。

第六章 信访事项的办理和督办

第三十条 办理信访事项应当查明事实,秉公办理,不得推诿、敷衍、拖延。对反映县级联社违规行为的信访事项,应当由办事处、市联社或省联社办理的,不得转交涉访县级联社办理;对反映办事处、市联社违规行为的信访事项,应由省联社直接办理的,不得转交涉访办事处、市联社办理。

第三十一条 各级管理机构应当制定信访事项的分工处理规则,明确各类信访事项的具体承办部门,落实工作责任,保证信访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三十二条 承办部门对承办的信访事项应当逐件登记,分类办理。对意见、建议类信访事项,应当认真研究。对有利于信用社(银行)改进工作,促进信用社(银行)发展的,应当积极采纳;对解决问题类和举报类信访事项,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信用社(银行)有关规定,牵头组织调查处理。调查结果要及时向同级信访部门反馈。

第三十三条 对属于各级管理机构受理范围的匿名信访事项,应当区别情况,按下列方式办理:

(一)有明确的被举报人,所举报内容和提供的线索具体清楚,并且附有一定证明材料的,承办部门应当调查处理;

(二)被举报人不明确,所举报内容陈述模糊,或者缺乏明确线索和相应证明材料的,信访部门或者承办部门可以酌情处理。

第三十四条 承办部门办理信访事项时,可以要求信访人、有关组织和人员说明情况,必要时可以直接进行调查核实。

对重大疑难的信访事项,承办部门可以举行听证。听证应当公开举行,通过质询、辩论、评议、合议等方式,查明事实,分清责任。具体听证程序由省联社另行制定。

第三十五条 信访事项调查终结后,承办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信用社(银行)有关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处理,并由信访部门负责答复信访人:

(一)请求事实清楚、符合法律法规和信用社(银行)有关规定的,予以支持,并督促有关单位或者工作人员落实执行;

(二)请求合理但缺乏法律法规和信用社(银行)有关规定的,应当向信访人做好解释工作;

(三)请求缺乏事实根据或者不符合法律法规和信用社(银行)有关规定的,不予支持。

第三十六条 对上级机关或有关部门交办的重要信访事项,各级信访部门应当及时报送单位领导批示,并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限,及时报送处理结果。处理报告应当内容具体、事实清楚、文字简洁、结论性意见明确。

第三十七条 信访事项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并告知信访人延期理由。

第三十八条 信访人对县级联社或者办事处、市联社作出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分别向办事处、市联社或者省联社请求复查。收到复查请求的办事处、市联社或者省联社应当自收到复查请求之日起30日内作出复查意见,并予以书面答复。

第三十九条 信访人对办事处、市联社的复查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向省联社请求复核。省联社应当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作出复核意见。

第四十条 以下意见为信访事项的最终意见,各级管理机构不再受理:

(一)省联社作出的答复、复查和复核意见;

(二)县级联社或者办事处、市联社作出的答复、复查意见,信访人未在规定时限内申请复查、复核的。

第四十一条 对不持书面答复意见或者复查意见越级到办事处、市联社或者省联社来访的,除特殊重大问题外,信访部门只做登记、解释,不予受理。第四十二条 对不予受理的信访事项,办事处、市联社和省联社不予复查、复核。

第四十三条 信访部门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督办,并提出改进建议:

(一)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的办理期限办结信访事项的;

(二)未按规定报告信访事项受理情况和反馈信访事项办理结果的;

(三)未按规定程序办理信访事项的;

(四)对信访事项推诿、敷衍、拖延、弄虚作假的;

(五)不执行信访处理意见的;

(六)其他需要督办的情形。

第四十四条 收到改进建议的承办部门应当在30日内向信访部门书面说明该信访事项的处理情况;未采纳改进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收到改进建议的承办部门对信访事项的处理不符合有关规定的,信访部门可以要求其重新处理并书面说明处理情况。

第四十五条 处理信访事项的工作人员与信访事项或信访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四十六条 对在信访工作中不履行职责、推诿塞责、弄虚作假的工作人员,信访部门可以建议其所在单位或者部门给予批评教育;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向有关部门提出给予行政处分的建议。

第四十七条 信访部门应当定期向本级党委(组)报告下列情况:

(一)受理信访事项的统计数据、信访事项涉及领域以及被投诉较多的单位;

(二)转办交办、督查督办情况,当期信访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各部门或所属机构采纳的意见、建议和工作改进情况;

(三)需要报告的其他信访工作情况。

第四十八条 下级信访部门应当按要求及时向上级信访部门报送信访报表,并附相关信访情况报告。末,应当向上级信访部门报送信访工作总结。

各级信访部门应当按照党委、政府信访部门、主管部门,以及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报送有关信访工作报表。

第四十九条 信访部门应当对信访材料妥善保管,及时整理归档。

第七章 责任追究

第五十条 处理信访事项的工作人员不遵守保密规定,将信访人的检举、揭发材料或者有关情况透露给被检举、揭发的人员或者单位的,由其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

第五十一条 处理信访事项的工作人员与信访事项或者信访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未按照本规定进行回避的,由其所在单位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

第五十二条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信访事项发生,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超越或者滥用职权,侵害信访人合法权益的;

(二)应当作为而不作为,侵害信访人合法权益的;

(三)适用法律法规、制度、规定错误或者违反信访程序,侵害信访人合法权益的;

(四)拒不执行上级机关作出的支持信访请求意见的。

第五十三条 处理信访事项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管理机构责令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处理信访事项的相关工作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一)对收到的信访事项不按规定登记和处理的;

(二)对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事项不予受理的;

(三)未按规定期限书面告知信访人是否受理信访事项的;

(四)推诿、敷衍、拖延信访事项处理,弄虚作假或者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结信访事项的;

(五)在处理信访事项过程中,作风粗暴,激化矛盾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六)对事实清楚,符合法律法规和信用社(银行)有关规定的信访投诉请求,未予支持的。

第五十四条 各级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可能造成信用社(银行)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的重大、紧急信访事项和信访信息,隐瞒、谎报、缓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谎报、缓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五条 信用社(银行)工作人员打击报复信访人的,应当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六条 信用社(银行)工作人员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信用社(银行)及其工作人员的,应当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七条 对违反本规定应给予行政处分的,《信用社(银行)员工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处理办法》)有明确规定的,执行《处理办法》;《处理办法》没有规定的,省联社另行规定。

第八章 附 则

7.农行信用卡规定 篇七

[2008]154号,2008年4月21日印发执行),东川联社固定资产贷款的审批权限为300万元(含)、流动资金贷款的审批权限为1000万元(含)。

《云南省农村信用社固定资产贷款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云农信联„2009‟312号)的规定,该笔贷款种类应为固定资产贷款(且根据营业执照,其经营范围为项目筹建,筹建期间不得开展经营活动,不具备办理流动资金借款的条件)

《云南省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基本制度》(云农信联[2010]198号)第二章第十五条“实行信贷业务权限(限额)分级管理。根据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综合衡量不同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和信用环境、各级农村信用社的业务规模、管理水平和风险控制能力等因素,自上而下核定信贷业务权限(限额),各级农村信用社在其权限(限额)内自主办理信贷业务,超越权限的信贷业务报上一级审批(咨询)。”的规定。

《云南省农村信用社个人贷款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二章第八条“申请个人贷款应具备以下条件:……

(四)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的规定。

《担保法》第二章第七条“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的规定。

违反了《云南省农村信用社贷款担保管理办法(试行)》(云农信联„2008‟321号,2008年12月16日印发执行)第四章第二十三条“农村信用社应根据抵押物的不同种类确定合理的抵押率,并据此与抵押

人签订抵押合同。原则上:……

(四)以写字楼、宾馆、饭店(包含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等建筑物设定抵押的,抵押率一般不超过经认可评估价值的50%……”的规定;

违反了《云南省农村信用社贷款担保管理办法(试行)》(云农信联„2008‟321号,2008年12月16日印发执行)第四章第二十三条“农村信用社应根据抵押物的不同种类确定合理的抵押率,并据此与抵押人签订抵押合同。原则上:……

(四)以写字楼、宾馆、饭店(包含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等建筑物设定抵押的,抵押率一般不超过经认可评估价值的50%……”的规定。

违反了《云南省农村信用社贷款担保管理办法(试行)》(云农信联„2008‟321号,2008年12月16日印发执行)第四章二十三条“……

(六)以船舶等交通工具设定抵押的,抵押率一般不超过经评估价值的60%;以通用机器设备设定抵押的,抵押率一般不超过经认可评估价值的40%;专用机器设备一般不予接受抵押,如果接受,抵押率一般不超过经认可评估价值的20%……”的规定;

违反了《担保法》第三章第四十一条“当事人以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及四十二条“办理抵押物登记的部门如下:

(一)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为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的规定。

以上违反了《云南省农村信用社贷款业务操作规程(试行)》(云农信联[2005]332号)第四条“办理贷款业务的基本程序:建立信贷关系、客户申请、受理、贷款业务调查、审查、贷审会审议、审批(或

8.农行信用卡规定 篇八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充分体现贷款“三查”制度的彻底分离,信贷管理实行“前、中、后台分离,相互制衡”的管理模式,达到“职责分明、环环相扣,做细做实、尽职免责”之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贷款通则》等法律法规和本行相关信贷管理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

前、中、后台定义

第二条

前台是指通过采信、授信方式对“授信对象、授信额度、授信期限”的调查、论证、确认过程。

第三条

中台是指贷款发放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方式、手续,在前台所确定的“授信对象、授信额度、授信期限”内受理客户用信业务。

第四条

后台是指贷后的回访和管护,及时发现和处置问题,力保贷款用得好、周转灵、效益高。

第三章

尽职免责

第五条

前、中、后台工作人员(授信组成员、信用社主任、贷款记账员、档案管理员)在实施各自工作中,能够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规定内容、规定方式、规定手续实施规范化操作,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并有尽职尽责客观检查依据,在

事后监督、组织检查验收中未发现有失职、不尽责行为的,一律不予追究其一切责任。

第六条

联社对各岗位工作责任人的尽职尽责情况实行百分制积分办法考核。

第四章

前台工作流程

第七条

前台工作总体流程:采信→调查(论证)→授信→调整(调增、调减、取消授信)。

第八条

农户家庭贷款采取“逐村连片阳光信贷”方式,其前台工作流程是:

(一)采信。

对服务区域内的每个农户家庭基本信息进行采集。

(二)问卷调查。

1、成立问卷调查组。

组长由联社部室经理担任,副组长为信用社主任,组员由联社抽调人员构成。

2、问卷调查。

(1)确定问卷对象。问卷对象由问卷组长和副组长共同选定。

(2)问卷方式。由问卷组成员逐村分别向被选定的5个以上知情人实施不低于5份“背靠背”式问卷调查。

(3)问卷要求。问卷前向问卷对象说明问卷本意和答卷要求,形成共识;问卷中首先将“游手好闲、信用观念差、欠债较多、丧失劳动能力、长期不在家、有前科、服刑、赌博、放高利贷”等15种类型人员的家庭列为待授信对象,其次,对可授信的每个农户家庭现有的经营项目、家庭总资产、年总收入、外出务工、可授信额度进行问卷,真实记载随机问卷调查表,不得有随意性。

(三)形成问卷调查汇总表。

1、确定拟授信对象:农户家庭在五份问卷调查表中只要有一份是“待授信”的,则不作为第一批拟授信对象。

2、确定拟授信额度。农户家庭拟授信额度取五份问卷调查表的拟授信额度算术平均值,即:去掉1个最高额,去掉1个最低额,然后取剩余额度的平均值,最低授信额为1万元。

(四)比对。

1、通过比对,现有不良贷款的农户家庭(含其家庭成员,或担保贷款逾期未还),暂不作为授信对象。

2、通过比对,借款有3次以上不良记录的农户家庭(含其家庭成员),暂不作为授信对象。

3、通过比对,筛选出近三年借款无不良记录的信用户,形成优秀信用户评选名单。

(五)较大“拟授信”额度的再认定。

信用社主任对权限内农户家庭的拟授信,应组织人员实地调查、认定,并填写《农户家庭授信认定表》。如授信额度需要调减的,信用社先调后报联社授信部备案。如授信额度需要调增的,按相应贷款审批权限上报批准后执行。

(六)农户家庭拟授信额度超出基层社权限的,按相应贷款审批权限,报联社授信部审批。

(七)成立村评议小组。组长:镇包村干部

副组长:村书记、信用社主任

成员:村委成员、问卷小组人员

(八)村评议小组评议。

将比对后的拟授信对象及额度结果表,提交村评议组评议(原则上只调减、不调增),优秀信用户评选名单交村评议组评定,不高于10户。

(九)公示。

将村评议组评议结果,在村部张榜公示不少于3天。

(十)授信调整。

1、调增。

(1)被问卷户问卷调查表中“待授信”原因栏,填写的代码仅是“7—长期不在家”一项,无其他“待授信”原因的,现该户申请授信,由各信用社组织人员在权限内集中授信,并填报《农户授信调增审批表》,按相应贷款审核权限,报经联社授信部审批后生效。

(2)被问卷户问卷调查表中“待授信”原因栏,填写的代码仅是“11——户主年龄大”一项,无其他“待授信”原因的,但该户其他成员符合授信条件又未授信的,信用社可在授信权限内,组织人员集中授信,并填报《农户授信调增审批表》,按相应贷款审核权限,报经联社授信部审批后生效。

(3)农户因户口未迁入现住地,在“阳光信贷”中未授信的,在户口所在镇“阳光信贷”问卷调查,该户待授信原因除填写代码“7—长期不在家”外、无其他待授信原因;该户在现居住地达两年以上,有固定自有住所或门市,有正常经营需要的。若满足以上条件,信用社在权限内组织人员集中授信,并填报《农户授信调增审批表》,按相应贷款审核权限,报经联社授信部审批后生效。

(4)受信户的受信额度小于其在本社现有借款额度,但其需要调增又符合

调增条件的,待其现有借款到期履约后,信用社在权限内组织人员集中授信,并填报《农户授信调增审批表》,按相应贷款审核权限,报经联社授信部审批后生效。

(5)信用社组织的集中授信,必须按本规定中前台工作流程的各条款办理。

2、调减。

根据中、后台工作运行中反馈的信息和建议,信用社形成会办意见后,可对违反信贷管理规定受信户的受信额度进行调减,直至取消。

(十一)符合盘活重组条件的存量贷款,按照原有贷款审核程序上报审批。

(十二)工作资料整理、归档保管。

1、授信结束时,信用社主任负责将书面、电子问卷调查表、电子比对表上报联社授信部1份,留存1份,作为信贷档案长期存档。

2、纸质问卷调查表加标准封面、按村装订(一份一册),封面内容填注、签字齐全,由信用社主任负责集中向联社授信部履行存档手续。

3、授信结果公示表、优秀信用户评选结果表(评议小组成员签字齐全)、授信调整表,由信用社主任在授信结束时向联社授信部履行存档手续。

4、授信结果公示表、优秀信用户评选结果表、授信调整表等书面资料,由信用社主任在授信结束时,上报联社授信部1份,备份1份作信贷档案长期留存。

(十三)信息反馈及处理。

受理中、后台反馈的信息,按信贷管理相关规定及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十四)信息传递

授信结束时,各岗位要准确互通信息,将授信对象、额度、优秀信用户名单信息共享,及时提供给中台外勤、贷款记账员。

第五章 中台工作流程

第九条

中台工作总体流程:补登信息→签订借款合同→受理用信。要求严格按照贷款发放的规定程序、规定方式、规定手续,在前台所确定的“授信对象、授信额度、授信期限”内办理客户用信业务。

第十条

农户家庭贷款中台工作流程:

(一)宣传。

在公示“授信对象、授信额度、优秀信用户”的同时,信用社中台人员应及时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凡是有资金有效需求并已授信的农户家庭,可在公示的授信额度内向本乡镇信用社签约用信。

(二)补登客户信息。

客户签约、用信时,按照阳光信贷电子档案项目内容要求,补齐客户有关信息,如:联系电话、经营项目、资产负债、承包土地亩数等内容。

1、固定资产包括房产、农用机械、车辆、机器设备等。

2、流动资产包括现金、有价证券、对外投资、库存产品(商品)、树木、家电等。

3、家庭总资产=固定资产+流动资产。

4、家庭总负债包括银行贷款、私人借贷及其他外欠款等。

5、家庭净资产=家庭总资产-家庭总负债。

6、家庭年净收入=家庭年收入-家庭年支出。

(三)签约。

1、签订农户贷款联保合同时,应告知:授信额度、授信期限、联保小组成员义务,联保小组成员中最高1户授信额不得大于其余成员授信额之和等要求,并发放联保宣传单。

2、家庭授信代表人因特殊情况暂未在家的,可由其配偶凭居住地村委会出具的“夫妻关系、家庭和睦证明”代理签约,合同录入或用信时,填报《转授信审批表》,按贷款审核程序,报联社授信部批准后执行。

3、农户家庭受信代表人签约与其存量贷款的对接。一是授信前有联保方式贷款的,暂不签订合同,待原合同到期、贷款归还后,方可重新组成新的联保小组;二是原有担保方式贷款未到期或为他人担保贷款未到期的,可按公示的授信额度自由组合签订联保合同。

(四)用信

1、农户家庭受信代表人用信时出具的身份证应是18位号码(若是15位的,经核对户口簿无误后以18位号码办理)。

2、中台人员必须将用信客户相关信息,与已授信电子档案核对一致后,录入阳光信贷系统后发放,任何人不得采用非授信方法直接调查发放,违者从严追究信用社主任、经办信贷员和贷款记账员责任。

3、授信大于存量的,可在授信与存量差额内用信;授信小于存量的,不得用信,待原合同履约后,方可在签约内用信。

4、中台外勤在客户首次用信时:①对用信人进行身份确认;②审核相关证件无误;③在信贷系统中核对并补登用信人基本信息(家庭资产、收入、支出、负债等),不得漏项;④将借款合同、首次借款信息录入信贷系统,同时在为用信人办理“易贷通”卡后,打印相关资料给用信人到柜面办理后续业务。

5、贷款记账员审查客户提供在中台外勤处办理的用信资料,确认客户身份(核对身份证),核对无误后,为客户办理第一次借款手续。

6、客户非首次用信,可凭“一证一卡”(身份证、“易贷通”卡)直接到柜面贷款记账员处办理循环用信。

7、客户循环用信时:中台贷款记账员在核实用信客户“一证一卡”(身份证、“易贷通”卡),在用信客户的借款合同期限、可用信额度内为客户办理用信手续。

8、中台工作人员根据前台授信对象、额度、期限,经对授信对象核对无误后签订借款合同,如有异议,应及时向前台反馈,必要时应报经联社裁定。

(五)工作资料整理、归档保管

1、中台贷款记账员负责保管《借款借据》、《借款合同》、《逾期贷款催收通知书回执》、《贷款诉讼》原件。

2、中台贷款记账员将《借款借据》第5联、《借款合同》复印件移交档案管理员存档。

(六)向前、后台及时反馈应反馈的信息。

第六章 后台工作流程

第十一条

后台工作总体流程:回访→管护。依据中台所发放的“借款借据”,按村组建立贷款回访登记薄,逐笔实施贷后回访、管护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处理问题、反映问题,确保贷款用得好、周转灵、效益好。

第十二条

贷后回访

(一)建立回访登记簿。

根据用信电子档案,按村组建立贷款回访登记簿。

(二)回访及要求。

1、回访频率:客户每次用信不论金额大小,后台必须在次日起15日内完成

首次回访;首次回访后,用信额度在5万元(含)以下的,每半年回访一次; 5-10万元(含)的,每季度回访一次; 10万元以上的,每月回访一次。有必要的,应随时回访。

2、回访方式:询问用信人、查询用信人相关业务经营资料、实地考察,侧面了解、业务关联部门查证等。

3、回访质量:依据电子档案,逐笔实施贷后回访、管护工作,既要对前台授信对象、授信额度的准确度进行再考查,又要对客户所用贷款的真实运行状况进行跟踪检查、测评贷款风险度;每次回访情况,必须全面、真实记载《贷款回访登记薄》,对所发现的问题应向用信人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并验收整改结果,对未能按要求落实整改的用信客户,应及时将相关情况录入该户电子档,必要时应以书面形式向前、中台反馈客户用信中存在的问题,便于及时调整授信、控制用信。

4、回访登记:每次回访必须认真填制以联社统一印制的《贷款回访登记薄》、用信客户(或其配偶、家庭成年成员)签字确认为依据。

(三)贷款五级分类。依据贷款回访登记簿所反映的真实情况,按月填制贷款五级分类认定表,每月25日将五级分类情况通过内网上报风险审查部,待审查后,在信贷系统中进行分类。分类结果原则上不得超越可容忍的偏离度。

(四)到期前催收。在贷款到期10天前,额度在5万元(含)以下的,以书面或电话等方式向客户催收(留记录备查);额度在5万元(不含)以上的,必须书面催收(留催收回执备查)。

(五)贷款展期。在回访、贷款到期前催收中,若发现借款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按期还款且符合展期条件的,由借款人申请、担保人同意,信用社集体会办

同意后按权限审批。

(六)逾期贷款处置。

1、冻结用信。后台人员应于贷款逾期次日,在信贷系统中对借款人(联保人、担保人)用信额度进行冻结。

2、逾期催收。贷款逾期5日内,后台人员必须上门以书面形式同时向借款人、担保人催收,并书面落实还款计划,催收回执原件作《借款借据》附件。

3、借力催收。在对农户逾期贷款实施书面催收的同时,向镇、村领导提供逾期清单以求协助清收。

4、依法诉讼。贷款逾期三个月仍未收回的,按联社规定提起诉讼清收。诉讼费用:不良贷款经认定前、中、后台工作都尽职尽责的,诉讼费用由单位垫支。

5、呆账核销。凡符合核销条件的贷款,按相关规定执行。

(七)资料整理归档保管。1、5万元(含)以内的《贷款回访登记簿》,由后台外勤自行保管备查,按整理,于次年1月10日内履行上存联社手续。2、5-10万元(含)的《大额贷款回访登记簿》,第二联于季后三日内按村组整理、装订后履行上存联社手续。3、10万元以上的《大额贷款回访登记簿》,第二联于月后三日内按村组整理、装订后履行上存联社手续。

4、逾期贷款催收通知书回执原件,于贷款逾期6日内交贷款记账员作借款借据附件保管、复印件向档案管理员履行入档保管手续。

5、贷款诉讼法律文书原件,于接收日交贷款记账员作借款借据附件保管,复印件自留一份备查用、履行存档手续一份。

6、限期整改意见书、风险贷款处置通知书、风险贷款处理建议书原件,备份后于次日履行入档手续,备份件留作查用。

7、将5万元以上大额贷款客户五级分类工作底稿、认定报告、认定表、贷后检查等资料,以及农户小额贷款五级分类台账履行存档保管手续。

第七章

工作职责

第十三条

基层主持工作负责人工作职责:

(一)严格按照联社关于农户家庭采信、授信工作各相关规定,认真组织实施,不得有任何随意性;

(二)严格按照本规定实施信贷管理,做到前、中、后台人员定岗明确、职责明确、服务区域明确、服务对象明确;

(三)工作扎实、表率作用好,善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及时汇报问题;

(四)在联社授权范围内,履职尽责,对本单位前、中、后台工作,按本规定要求正常有序运行负总责。

第十四条

前台工作职责:必须坚持按采信、授信工作的工作流程、工作方式、工作内容规范化操作的原则;必须坚持对《农户家庭授信问卷调查表》等第一手数据信息资料的真实性负责的原则;必须坚持采信、授信客观性、公平公正性的原则;必须坚持档案资料完整性的原则。

第十五条

中台工作职责:必须坚持“客户不得超授信额度、超授信期限”用信的原则;必须坚持贷款发放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规定方式、规定手续办理的原则;必须坚持《借款合同》、《联保贷款合同》的内容填注合规、合法的原则。

第十六条

后台工作职责:必须坚持贷款回访次数、回访质量符合规定要求 的原则;必须坚持实地调查,善于发现问题、及时反映问题、切实解决问题的原则;必须坚持保证贷款诉讼时效的原则。

第十七条

档案管理员职责:

(一)必须坚持档案资料入档登记制度,确保入档档案资料的完整性。

(二)必须坚持档案调阅经信用社主任书面审批、阅档人签字、管档人当场的原则,严禁将档案资料带出档案室的原则(联社特殊要求除外)。

(三)档案资料入档后,不得短缺、被篡改、被替换。

(四)前、中、后台工作人员不得擅自查阅存档资料。

(五)因信贷检查、责任认定、诉讼等查阅、复印资料的,必须执行登记制度。

(六)档案管理员变动必须履行书面交接手续。

第八章

前、中、后台工作人员构成

第十八条

前、中、后台工作人员(含信用社主任)由信用社主任根据信贷员人数及工作安排需要适时确定,并报联社备案。

第九章

档案管理

第十九条

各工作岗位责任人,必须严格按照本规定相关条款中所明确的工作资料整理装订、入档资料种类、入档时间、入档手续等规定要求,切实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第二十条

档案管理员由联社委派会计兼职。

第十章

责任认定

第二十一条

责任人是否构成失职、不尽责行为的认定,由联社职能部门调查、取证裁定。

第二十二条

责任人尽职免责申述以备份资料的举证、入档资料的查验为依据。

第十一章 责任追究

第二十三条

责任追究依据:

以《ⅩⅩ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户家庭贷款前(中、后)台“尽职免责”积分标准》、《ⅩⅩ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户家庭贷款“尽职免责”信用社主任(档案管理员)积分标准》为依据(见附件一、二、三、四、五)。

第二十四条

责任处罚

(一)积分在90-99分的,通报批评;

(二)积分在80-89分的,停职检查;

(三)积分在70-79分的,信用社主任解聘职务,员工停岗收贷;

(四)积分在60-69分的,限期调离;

(五)积分在59分以下的,解除劳动合同;

(六)上述

(一)至

(三)项处以组织处分的同时、每扣一分罚款200元,违反岗位警示(!)一项并给贷款造成损失的负全额赔偿责任。

第十二章

第二十五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试行,试行期间与本方案有抵触的相关信

贷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第二十六条

本规定由ⅩⅩ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负责解释、修改。

9.农行信用卡规定 篇九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社精神文明建设、提高我社整体服务水平和员工的综合素质,结合我社实际,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本《暂行规定》的规范化服务的基本内容,具体概括为“八要”。即要尊重客户、要方便客户、要恪守信誉、要优质高效、要按时营业、要仪表庄重、要环境整洁、要养护机器。

第三条本《暂行规定》适用于信用社的全体员工。

第二章文明服务内容

第四条尊重客户。员工必须牢固树立尊重客户、客户至上的观念,客户来信用社联系和办理业务时,要微笑服务、热情解答,严禁怠慢、顶撞、刁难客户。

第五条方便客户。员工必须牢固树立方便客户为客户排扰解难的服务意识,严禁拒兑残币和拒收辅兑,不得无故拒办各项业务,尽量满足客户的需求。

第六条恪守信誉。员工必须牢固树立政策观念和信誉观念,确保计息准确和业务处理正确,提高核算质量,坚持为客户保守存款和经营秘密。

第七条优质高效。员工必须牢固树立优质高效服务观念,对待客户应热情主动、耐心周到,业务处理熟练认真,严禁上班时间干

私活或进行打牌等娱乐活动。

第八条按时营业。严格遵守营业时间,中午不休息,由内勤人员轮流值班,严禁延时开门或提前关门。

第九条仪表庄重。员工保持衣着得体、仪表整洁,不乱扔杂物,不高声喧哗,讲究个人卫生,热情和蔼,不卑不亢。

第十条养护机具。员工养成爱护公物,经常养护机器的习惯,营业中电脑或线路出现故障时应经常排除,并登记电脑日志,同时做好客户的解释工作。

第三章考评及附则

第十二条职工的优质文明服务纳入职工的年度考核及岗位责任制考核。

10.信用卡刷卡手续费新规定 篇十

透支利率

透支利率实行上限下限管理,上限为日息万分之五,下限为万分之五的0.7倍。除此之外,计结息方式、溢缴款是否计付利息,及其利率标准都由发卡机构自主确定,也可择优而选。这样一来,透支可以大大减少利息支出了。

免息期

有拖延症患者的朋友,福利来了!此次新规,取消了原本免息还款期最长60天的规定,由发卡机构自主确定,看来透支还有商量的余地嘛~

违约金

滞纳金走了,来了“违约金”!如果违约逾期未还款,你可与银行通过协议约定是否收取违约金,以及相关收取方式和标准。So,申请办卡时,你可以选择违约金收取最划算最经济的银行。

预借现金

信用卡预借现金包括现金提取、现金转账和现金充值。持卡人通过自动柜员机提现的每卡每日累计额由元提高至1万元。申请办卡前,一定要了解现金提取额度、现金转账额度及手续费标准。

最低还款额

常常手头吃紧,还款能力差的朋友,月底可以减少吃土次数了。首月最低还款额不得低于当月透支余额的10%的规定已取消,改由发卡机构自主确定。不过,还款再低还是会收取透支利息的。

盗刷赔偿方式 。

再也不用担心信用卡被盗刷啦!新规鼓励发卡机构给持卡人损失给予一定的补偿,办卡前,请各位伙伴比较比较各银行的信用卡盗刷赔偿方式,保障越给力越好!

对于我们经常使用微立方这样二维码支付工具的卡友来说,年信用卡的政策是极大的福利,如何充分利用新政玩好信用卡,利用信用卡的信用额度钱生钱,是一门很有意思的理财课程。有兴趣的卡友可以咨询公众号。

延伸阅读:

透支利息最高每日万分之五

《通知》取消了现行统一规定的信用卡透支利率标准,实行透支利率上限、下限区间管理。调整之后,日利率万分之五则变成上限,而下限则在万分之五上打七折,即万分之三点五,选择透支利率最低的银行自然可减少利息支出。

提 醒

此外,信用卡透支的计结息方式、溢缴款是否计付利息及其利率标准都由发卡机构自主确定,所以,选择银行很重要。

滞纳金改名“违约金”,还多少可商量

在账单到期时还不上最低还款额?那就必须交滞纳金了。信用卡滞纳金指的是持卡人在信用卡到期还款日实际还款额低于最低还款额的情况下,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要支付滞纳金。

在信用卡新规中,央行取消了信用卡滞纳金,但这并不等于还不上也不用罚钱,而是改为由银行收取“违约金”。

提 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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