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学论文

2024-08-01

民法学论文(精选8篇)

1.民法学论文 篇一

一、陆某是某小学三年级的学生(9岁),一日趁体育课自由活动时,溜出学校大门。到附近书店看书,在过马路时被王某驾驶的机动车撞到,王某逃逸,一直未归案。陆某受重伤被路人送去医院抢救。共花费上万元医疗费。经查,该机动车为肖某所拥有,是王某于事故发生当日盗取。后陆某的父母向法院起诉,要求某小学和肖某共同承担侵权责任,赔偿陆某的医疗费并进行精神损害赔偿。

结合《侵权责任法》对该案进行案例分析。肖某是否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某小学是否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两被告是否需要进行精神损害赔偿?

答案:

1、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盗窃、抢劫或者抢夺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所以该机动车的车主并不承担责任,应由盗窃人王某承担责任。

2、根据《侵权责任法》地四十条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在本案中,学校未尽到管理职责,应当承担补充责任

3、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二十二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本案中,此事肯定会给九岁的陆某造成严重精神损害,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二、某日清晨,罗老先生晨练回家,在所住楼房的电梯门前等候乘坐电梯上楼时,恰逢李女士牵其饲养的宠物狗下楼晨溜,电梯下到一楼开门时,李女士及其饲养的宠物狗尚纹丝不动,而刚要进电梯的罗老先生看见狗后,当即后退不迭摔倒在地。后经医院诊断为:L1椎体压缩性骨折,产生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费用若干。后双方协商未果,罗老先生一纸诉状将李女士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李女士辩称:原告见狗时是自行摔倒,狗并未对其实施侵害行为,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的前提是动物须有加害行为,被告饲养的宠物狗对原告没有实施叫、咬、扑、抓等加害行为,原告的损害后果与其没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请求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对此请作法理分析。答案:《侵权责任法》第七十八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该法条规定的是无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其要义:1是无论动物的饲养人或管理人是否存在过错,只要其饲养或管理的动物对他人造成了损害,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就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在上述案例中,宠物狗是李女士饲养的,其晨溜时给狗戴了犬套和犬链,并在电梯开门时仍抓紧犬链没有放开。当时,李女士没有也不可能预见会在电梯开门时遇见罗老先生,更不会想到罗老先生会受惊吓跌倒。因此,李女士没有过错。而该宠物狗由于训练有素且较温顺,在电梯开门见到欲进电梯的罗老先生时,没有叫、咬、扑、抓等攻击动作,所以,也不能归结为李女士的饲养过错。即使如此,该宠物狗确实使罗老先生受到了惊吓而后退跌倒造成了损害后果,按无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作为饲养人的李女士依法仍应当承担其宠物狗对罗老先生造成损害的赔偿责任。因此,李女士及其代理律师关于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抗辩理由,不符合法律规定,不能成立。2是除非动物的饲养人或管理人能够举证证明,饲养动物对人的损害,是由于受害人自己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其可以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或者减轻损害赔偿责任。否则,仍应适用无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而不能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如对驯养动物投喂行为造成损害,则受害人就属于重大过失,如是家养动物则属于一般过失。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七十八条在规定被侵权人“重大过失”的同时,没有规定相应的“一般过失”或“轻微过失”,或区别两者的标准,但是,着重保护受害人利益和规范饲养动物行为,则是该法条明确的基本宗旨。3《侵权责任法》第七十九条“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从此条的规定来看,关于饲养动物的管理规定,主要是指各级地方政府为了管理和规范动物饲养行为,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市容环境和社会公共秩序的目的,对动物饲养人应当遵守的义务而制定的地方性法规。《侵权责任法》第八十条:“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条是对管理规定的严重违反,其过错等同于故意,虽然没有明确规定禁止饲养烈性犬,但规定了最为严格的无过错责任归责原则,且不存在过失相抵问题,甚至受害人故意也要赔偿。从上述案例来看,李女士一再强调其饲养的宠物狗对罗老先生没有实施叫、咬、扑、抓等加害行为,也一再强调其饲养动物的合法性。但从我们的日常生活经验来看,无论邻居饲养了什么样的动物,相邻的人们都会提醒家人。因此,无形中饲养动物就给相邻人家增加了时时要注意防范伤害和危险的生活氛围压力。饲养人牵带动物外出到公园、绿地或是电梯、通道等公共场所,无形中又给周边的人们带来社会压力。从法理上讲饲养动物本身就对周边的人们构成危险和随时可能发生的损害,也就对周边不饲养动物的人们正常、安逸生活产生一个潜在的不公平。

三、李某与女友元旦在某花园大酒店举行婚礼,宴请各方宾朋。肖某趁兴与同桌划拳斗酒,因拳技不佳,频频输酒,肖某只好将瓶中酒一饮而尽,他顿时觉得喉咙似有一硬物卡住,并不时就阵阵的刺痛。肖某马上到附近医院就诊,经过医院的仔细检查,诊断证明其喉咙被一细铁丝卡住。肖某于当天动了手术,并在医院躺了一个星期,前后共花去各项费用3200元。原本尽兴而去却是心痛而回,肖某认为都是酒中铁丝惹的祸,于是就到酒店讨说法,要求赔偿损失。酒店以酒水免费为由拒绝赔偿。无奈,肖某只好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酒店赔偿其损失3200元。免费酒水造成损害谁来买单?请作法理分析。答案:肖某参加李某的婚礼到某花园酒店接受宴请,其与该酒店形成了服务合同关系,肖某是消费者,某花园酒店是经营者。《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根据该条规定,肖某作为消费者在某花园酒店就餐时,享有人身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力。如果其人身因此受到伤害,其当然有权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一、四十、四十一条的规定,要求该酒店承担赔偿责任,此毋庸置疑。但问题的关键就在于该酒店提供的是免费商品,其应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某花园酒店向客人提供免费酒水,其实质是一种促销手段,是其经营活动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提供免费酒水不能独立于其餐饮服务之外而存在。也即是说,提供免费酒水就是该酒店所提供餐饮服务的一个方面,就是其服务本身。故根据《消法》第十八条和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某花园酒店对该免费酒水负有质量保证义务。况且,此处亦适用《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 零售商开展促销活动,不得降低促销商品(包括有奖销售的奖品、赠品)的质量和售后服务水平,不得将质量不合格的物品作为奖品、赠品。所以,不管该酒店对提供的酒水是否收费,均应承担质量保证义务。本案中,肖某因饮用某花园酒店提供的酒水导致人身受到伤害,酒店当然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另外,《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根据该规定,肖某可以在某花园酒店和致害啤酒的生产者之间自由选择赔偿义务人,肖某最终选择向某花园酒店索赔,合乎法律规定,故该酒店应当赔偿肖某的相关损失。

第二种意见认为:酒店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从本案来看,肖某接受新郎李某的宴请,到某花园大酒店去喝酒,事实上就与该酒店形成了一种服务合同关系。因此该酒店作为服务一方的经营者就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各种服务(不管是有偿还是无偿)都是有利于消费者,而不能危害消费者的人身或财产的安全,否则就得承担赔偿责任。另外酒水含有瑕疵(酒水中有铁丝),从而造成本案肖某的损害,酒水的生产厂家有过错,同样也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作为消费者肖某来讲,他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选择索赔对象,既然肖某选择酒店赔偿,酒店就得承担赔偿责任。当然,该酒店在对肖某作出赔偿后,依照过错责任原则可向酒水的生产厂家进行索赔,但这属于另一民事法律关系,酒店不能据此推卸责任。本案是关于免费服务造成损害由谁承担赔偿责任的纠纷,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一条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第三十五条第三款规定:“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本案肖某在某花园大酒店参加李某的婚礼,并享受该大酒店酒水免费的服务,从而在他们之间就形成了事实上服务合同。肖某在接受酒店提供的服务时因酒店提供的酒中藏有铁丝而遭到人身损害,尽管该酒店对酒水存在瑕疵没有过错,而且是免费使用,但这免费的酒水是属于酒店所提供服务的一部分,因此酒店作为服务的经营者就应当为此承担赔偿责任,而不能以免费提供服务为由拒绝赔偿。笔者认为第二种意见是正确的。法院合议庭在经过认真的审理之后也采纳了第二种意见,即酒店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遂判决某花园大酒店在限期内赔偿肖某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共计人民币2860元,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四、2007年2月11日19时左右,原告李某的母亲在厨房烧好一锅开水后,未盖上锅盖便将开水置于灶旁的地上,欲在换好煤块后,为年仅2岁的原告李某洗澡。此时李某起身小便,向厨房外走去,不料因突然停电,李某掉入开水锅内,造成全身大面积烫伤,当即被送往医院抢救治疗,用去医疗费、护理费等各项费用6万于元。经司法鉴定,李某为十级伤残。事后,双方因赔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李某遂以供电公司侵权为由诉至法院,要求判决供电公司赔偿其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8万于元。请分析供电公司是否承担责任? 答案:

本院认为,被告向原告提供电力服务,原告向被告支付电费的事实表明原、被告间存在事实上的供用电合同关系,被告负有向原告提供正常运行的电力的义务,除法定不可抗力事由或因原告自身过错造成的电力运行事故外,被告均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原告提供的第1组证据证明事发当晚被告未按规定事先通知用电单位和村民就突然断电,被告也承认断电一事属实,但提出突然中断供电系不可抗力所致,依法不应承担违约责任。我国法律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引发本案电力运行事故的原因系线路故障,被告没有尽到维修的义务,这显然不符合法定不可抗力事由的构成要件,就被告自身电力系统出现电力运行事故而言,原告不负任何过错责任,被告应承担违约责任。但原告未提供因被告违约造成其财产损失的任何证据,应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原告之子李润林因停电被开水烫伤属侵权之诉,与原、被告之间的供用电合同纠纷是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因李润林非供用电合同的当事人,在本案的违约之诉中,其医疗等费用依法不予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第七条之规定判决:

驳回原告李速的诉讼请求。

本案诉讼费用3300元,由原告李速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西省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案供电公司与用户之间形成了供用电合同关系,李某可以在违约之诉与侵权之诉之间择一起诉。现李某是以侵权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从侵权的构成要件分析,因为供电公司停电行为及李某被开水烫伤并致伤残的事实均客观存在,所以判断供电公司是否应对李某的损害结果承担责任,关键看供电公司的停电行为是否有过错以及与李某的损害结果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第一,供电公司是否具有过错?《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供电企业在发电、供电系统正常的情况下,应当连续向用户供电,不得中断。因供电设施检修、依法限电或者用户违法用电等原因,需要中断供电时,供电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事先通知用户”,《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二十八条对事先通知用户的具体要求作了规定。从这些规定可以看出,供电企业因故中断供电,除不可抗力外,均应按照规定事先通知用户或事先确定限电序位。本案供电公司既未提供证据证明系因不可抗力断电,也未提供证据证明其按规定履行了其事先通知的法定义务,故其应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据此可以认定,供电公司具有过错。第二,供电公司的停电行为与损害后果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由于供电公司突然停电,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李某的法定监护人在李某的日常生活中全面及时对其履行监护义务,停电行为引发的结果在一定程度上成为李某因黑暗而致烫伤的原因,而不是以停电行为是否会必然造成损害后果来判断两者是否存在因果关系。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多因一果的侵权赔偿案件。法定监护人的监护不力与供电公司的过错停电间接结合,导致了李某的损害后果。根据双方各自行为的过错程度以及原因力大小,应确定由李某的法定监护人承担主要责任,供电公司承担次要责任较为公平合理。

2.民法学论文 篇二

1 历史法学派与德国民法典不得不说的故事

历史法学派与《德国民法典》联系密切, 后者又是前者的产物。历史法学派对法律本质与法典化社会条件的观点, 对《德国民法典》的订立起了决定性的作用。

历史法学派促进了德国民法的发展, 并立足于实践, 对于旧有的法律辩证的继承, 又在原先的基础上发展了新的东西, 将就有经验与先进的法学学说相结合。从而起到了承上启下的作用, 为德国民法典的出现打下基础。

萨维尼是历史法学的创始人, 《论立法和法理学的现代使命》一书, 是他在19世纪初就是否应制定全德统一法典的一场论战中写成的, 该书系统地陈述了以他为代表的德国历史法学派的基本观点。他认为法律有其自身特殊的语言、规范、体系。历史法学派在多年研究后, 提出法典在法律体系上应具有严密的逻辑性、在具体的规定和语言上应具有精确性。《德国民法典》的五编制体例、总规则规定、概括条款与一般条款中有大量的法律术语, 都体现历史法学派的特点。

另一方面, 由原来历史法学派中的罗马学派逐渐演变而来的潘德克顿学派作为历史法学派的一支对于《德国民法典》也有着重大的影响。在内容、体例、立法技术和语言文风上都有具体的体现。在内容上, 潘德克顿法学确立了具体的民法权利。其中的法律行为理论打下了《德国民法典》编立的基础。在体例上, 《德国民法典》使用了潘德克顿体系。总则、债券、物权、亲属、继承五编制的技术不仅条理清楚, 而且避免重复。精确的概念与用语使《德国民法典》成为能与任何一部重要的法典相媲美。在语言风格上, 为了追求严谨, 对于法律的解释不再言简意赅而是尽可能的详尽。充分发挥了逻辑性和抽象思维。使《德国民法典》成为晦涩、艰深、抽象、难懂又不乏精确的代名词。

由此可见, 历史法学派关于法律的政治要素与技术要素相结合的观点体现于《德国民法典》。该法典内容稳定适应德国社会, 并具有巨大的世界影响。无论在理论还是实践上, 历史法学派和《德国民法典》对当代中国法制改革都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2 在历史法学派连锁反应下中国民法茁壮成长

历史法学派的影响凭借着其强大的生命力, 在各个大陆法系国家蔓延开来。中国近代民法典的编纂对德国民法典的借鉴就是其有力的证据。也正是凭借这历史法学的养分, 中国近代民法才会取得巨大的成就。

19和20世纪之交的历史情境是, 在中国寻求改革之时, 德国民法典刚刚颁布实施。因而, 自然而然的《德国民法典》成了中国的目标。所以这成了当时中华民国在很大程度上以德国法律制度为模式建立的重要原因之一。受其影响, 中国法律制度开始脱离传统并初步具有了近代化特征。这一时期德国民法对中国民法的影响主要变现在翻译德国法律、民法编纂采取德国模式、民法主要内容来自于德国民法等三个方面。

上述说明, 中国近代民法典的编纂所借鉴的国家都是深受历史法学派影响的大陆法系国家。也正是历史法学派的营养为中国民法典的编立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动力。

3 总结

总之, 历史法学派对世界法律制度的影响是巨大的。对于就我国民法典的编立来说, 一方面善于探索我国的传统的法律文化中的可以利用的方面, 立足实践, 注重实际情况, 着重解决现实问题:另一方面, 要融入国际化的趋势中, 积极借鉴他国的法律成果。既要立足现实, 又要勇于创新敢于超越。只有如此我们才能塑造出一部相对完善的中国民法典。

参考文献

[1]陈东旭.历史法学派对中国民法典制定的启示[J].北方工业大学.2011.

3.高职高专民法学教学的现状与对策 篇三

【关键词】高职高专 民法学 教学现状 对策

【中图分类号】G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50-9889(2016)01C-0021-03

在中国法治进程中,民法与市民社会的关系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民法是市民社会基本法,对整个中国法治追求的终极目标的确立有着重要的影响。民法学作为法学教育的核心课程,对于法学专业学生,无论是本科生还是高职高专学生,法律思维的培养、法学体系的树立、法律知识的运用,都有着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因此,本文试根据高职高专的教学目标、课程设置、师资建设、实训内容和时间以及民法教学中的一些经验,对高职高专民法教学实践进行探讨。

一、高职高专民法教学的现状

(一)课程设置不明确

1.教学目标不明确。高职高专培养的法律事务专业人才往往要求能够熟练掌握法律事务岗位所需要的基本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能够具有运用法律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法律事务专业学生毕业后就业的岗位主要是:律师助理,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律顾问,文员,司法助理。从学生毕业后的主要岗位可以看出,法律事务专业的学生,需要掌握一定的法律技能和技巧以及一定的解决、分析法律问题的能力。而传统的民法教学一般沿用本科的教学方式,教师也用自己曾经在本科甚至硕士博士受过的教育方式来教育学生。以教师为主导,教师采用“教”的方式,学生在座位上“学”的方式来进行民法教学。大部分教学只是停留在解释法条的层面上,注重理论知识。虽然有实训课程,但由于安排理论教学的时间太长,导致实训课程有名无分,所以实训课程的安排起不到培养学生应用能力和技能能力的作用。大多的实训课程被拿来当作案例讨论、案例分析课程。所以实训课程大部分只是流于表面,并没有达到培养学生法律能力、锻炼学生实际操作技能的目的。

2.课程设置缺少对学生律师思维的培养。目前高职民法教学倾向于培养学生的法官思维,即使案例分析也都是从执法者的角度出发,教师也习惯于以法官的角色教学,很多的案例解析教材和考题的参考答案也是执法断案式的结论。

[案例] 某运输公司为某食品厂运送食品,途中翻车,损失5000元。食品厂要求运输公司赔偿,运输公司认为是司机自己的过错造成翻车,应由司机赔偿。食品厂于是向法院起诉。

[问题] 法院应如何裁判?法律依据是什么?

教科书上像这样的同步练习还有很多,问题设置诸如此类,“法院应如何裁判?为什么?”“如果你是法官,你怎么判决?”等等。笔者整理了一下,发现大量的法学类教科书习惯从法官法院的角度出发看问题,无论是教材的编写还是课后习题的设置,很少从律师的角度来编写,这并不容易锻炼学生法律角色的多角度思维,致使他们看问题容易形成思维定式,只从一种角度——法官的角度看待问题。培养学生法官的思维,应是本科以及本科以上的教学目标。把本科的教学目标同样设置在了高职高专教科书上,有失偏颇。因为高职高专法律专业的学生毕业后绝大多数人都是从事律师助理、文员、司法助理的岗位。如果教科书上的案例多数以法官的思维、角色分析来看待案件,那么与高职高专的人才培养目标不相吻合。

模拟法庭的关于模拟民事案件的设置也存在同样的现象。通过模拟法庭塑造学生的公民意识,使学生具有强烈的权利意识,本意无可厚非。可是在模拟法庭的设置上,大部分高职高专院校沿用本科学校的模拟法庭设置:注重诉讼程序,以法官的视角为本位,缺乏律师和辩护人的视角分析与锻炼。

(二)师资队伍建设状况

1.缺乏稳定的专任教师结构。目前国内高校民法学学科建设势单力薄的局面下,民法学教学专任教师师资不足,笔者所在的某校法律系,包括外请教师共有任课教师38人,其中民法学专任教师5人,但实际需要的民法教师达到9人。民法教师不够,只能暂时让教其他课的教师来“救场”,这样才是勉强完成教学任务。与其说是教学师资队伍不足,不如说缺乏一支专任的民法学师资教学队伍。缺乏稳定的师资教学队伍,导致民法学科势单力薄,专任教师教学任务重,教师的主观能动性得不到提高,也致使集体备课和团队科研缺乏持续性和稳定性,学科的进一步发展得不到保障。

2.现有任课教师的专业性有待提高。笔者所在的法律系,担任民法教学任务的教师共有9人,据统计,民法学专业出身的教师仅为1人,从另一方面反映了民法学教师的专业性不足。究其原因,教师根据自身喜好、课程难易程度、学生打分情况等因素来挑课,造成一些案例少、理论多的法学课程无人问津,除非领导强押或学年度课时量完成不了,一些教师才“勉为其难”地完成教学任务。另外,民法学是一门与时俱进的学科,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民法学科也在不断发展。一名民法教师要深入了解民法,掌握分析问题的能力,就必须与时俱进。这就需要教师在掌握理论知识的同时,获得外出培训和学习的机会,以提高自身素质和了解最近的学科动态。然而,很多院校对支持教师参加全国性的学术会议和论坛的力度不够大,教师缺乏民法知识业务学习的培训和进修。

3.任课教师须具备一定的实践经验。建设一支学历结构、职称结构、职业资格结构合理、科学的师资队伍,是搞好高职高专民法学改革的关键。一名优秀的民法教师,光有法律知识和现代法律观念是远远不够的,他还必须具有社会实践经验,比如具有律师资格或有从事司法的经验经历。“纸上谈兵”是行不通和不可行的,因为培养法律事务学生,需要学生具有一定的实践技能,如果教师不具备一定的实践技能,那么怎样传道授业解惑呢?现在高校相当一部分教师“重返校园”,他们从高校硕士、博士毕业后进入高校任教,所谓从“高校到高校”。他们固然通过了司法考试,拿到了司法考试证,但没有法律实践经验,对课本上的知识,也是从高校中的课本和课堂上获得,而没有实践锻炼的履历。所以在上课的时候以书本上的内容为主,因为他们在高校也是这样经历过的,缺乏自己的经验、体会和见解,所以传授给学生时缺乏自己的理解,导致与实践实际相联系的匮乏。

模拟法庭教学是现代法科教学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是传统的辅助教学项目。学生通过参与情境,能有效地运用所学专业知识来解决实务问题,提高实务能力。通过模拟法庭的教学,能够加深学生对知识的理解,更能客观和直白地了解司法程序。模拟法庭的教学需要教师具备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和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既能在理论上指导学生分析法庭上的理论问题,也能在模拟法庭教学中规范学生进行法律职业指导,所以模拟法庭对教师的司法实践经验和专业理论知识要求更高,更需要教师具备一定的司法实践经验。

(三)实训时间有限

从2004年4月以后,为了适应社会对技能型人才的需要,高职学制从3年改为2年。以笔者所在的学校为例,法律事务、法律文秘专业的学生,在校学习的时间为2年半,剩下半年的时间用来实习。学制的缩短,就使得专业教学更需要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这就意味着原本就不多的专业课更加要浓缩和精短。许多院校为了填满理论课的课时的不足,实训课一般是被用来充当案例讨论和案例分析课,使得真正的实训活动形同虚设。而民法和其他的法律学科相似,是一门理论性极强同时操作性不高的法律学科,课程的特点造成了实训难度的加大。

由此可见,传统民法教学缺乏一套行之有效的资源设置,缺乏与高职高专学生能力和就业岗位相配套的一系列相应措施。如果单单注重书本上知识的讲授,“照本宣科”,而忽视对学生实践能力和法律思维能力的培养和锻炼,那么必然不符合高职高专学生的人才培养目标。

二、对策分析

(一)找准定位,明确教学培养方向

高职高专类法学教育无论是培养目标还是学制、设置都与本科类法学教育存在一定差异。本科类法学教育培养目标是具有扎实理论功底的学术类人才,并使其向研究型人才逐步转化。而高职高专类法学教育侧重于培养学生掌握实践操作能力和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也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培养法律实务能力”。这就是要求高职高专的学生不必追求法学理论的深入研究,只需掌握法学专业必要的理论基础知识,具备一定的法律意识。具体到民法学课程上,就是要培养学生学习并掌握民法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并将所学有效运用于社会实践。本科类法学教育学制设置一般为4年,像民法这类法律学科一般分为两个学期学,一个学期讲民法总论,另一个学期讲民法分则。而高职高专院校民法学的设置一般较短,只有一个学期。笔者所在的学校,民法学一般在大一下学期开课,也就是学完宪法、法理这些基础类法律学科之后开课,设置80个课时。而公安专业50个课时,法律文秘专业40个课时。基于以上原因,教师要想在民法学课堂中取得较好的教学效果,必须考虑到高职高专的特点,明确培养方向和学制设置状况,有的放矢,因材施教。只有这样才能适应高职高专院校培养人才的目标。

(二)运用多种教学手段

1.开展案例式教学。民法教师在课堂上实施教学时,如果只是简单地用多媒体放映课件,然后进行民法教学,这依旧属于单项式灌输教学。学生在学习时,光听光记,仍旧会感觉到枯燥乏味,会削弱课堂教学的互动性,使得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受到遏制。因此,开展案例式教学的精髓还是在于教师,教师要能够主导课堂,能够引导学生积极地思考问题、解决问题。这就需要教师有极大的热情和热心对待课堂,以及需要灵活会应变的教学方式。例如,在教学中,如果发现事前设计准备的教学方法起不到应有的教学效果,学生的兴趣不大时,必须当机立断采取另一个教学方法。学生对一门课是否感兴趣,很大一部分原因在于教师的引导。教师通过课堂讨论、案情模拟引导学生主动学习。课堂讨论是一种有效的互动式和启发式教学方法。教师通过组织学生进行课堂讨论,引导学生对案件积极思考,学生对案件发表自己的见解和看法,对不同的观点展开讨论。在这里教师并不是高高在上的“讲授者”,而是通过对案件的谆谆善诱,起到引导的作用,是“引导者”,通过引导,激发学生学习民法的兴趣与增加学生学习民法的主动性。笔者在课堂教学中经常使用案例教学,如最近网络购物非常兴盛,让学生结合这一热点,说自己网购的经历和见闻,引出民法基本原则中重要的一个原则——自愿原则,来开展讨论。通过讨论,使学生了解自愿原则在民事活动中的重要作用,它是民事活动中的重要原则、核心原则,任何民事活动都要遵循这一原则。此外,还能够通过还原案情,让学生角色扮演,演绎民法案例,使得学生们增强民法学习的趣味性和主动性,更加深刻的理解民法的基础知识与精神。

2.“现实中的法庭”与“模拟法庭”相结合。建立与利用法学教学基地,使法院的一些民事审判开庭地点放在学校,开展良性互动。学生通过旁听民事案件的法庭审理,加深对民法基本理论知识与民事审判程序的理解,再与模拟法庭相比较,完善模拟法庭制度。同时,可以适当组织学生到法院旁(下转第61页)(上接第22页)听民事案件的审理,使他们更加直观地对民事审判活动有所了解,激发他们学习民法的兴趣。笔者所在的法律系的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教研室,开展了让某法庭入校的活动,旁听的学生人数众多,激发了他们学习法律的兴趣,效果良好。同时,应参照现实中的法庭,做好教学总结,不断调整模拟法庭的实训教学,对模拟法庭教学不断创新,完善模拟法庭制度,以实现实务性的高职高专法科学生的培养。

3.利用院校优势,开展教学实训。笔者所在的院校是公安院校,可以利用公安院校与基层派出所的关系,请优秀的民警来学校授课,讲解基层公安对民事纠纷的主持与调节,并结合实际案例来说明民法知识对基层公安工作的重要性,这样加深学生对民事调解工作的直观认识。同时,双师型教师可以利用“双师”的身份,请律师事务所里优秀的律师来学校举办讲座,请他们讲述自己的民事办案经验、调解经验与法条解读,使学生不出校园,在校园里就可以了解接触民法。另外,笔者学校公安专业的学生会到派出所见习。在见习期间,他们会第一手接触到民事案件,他们接触的民事案件会促使他们翻阅民法课本,以及促进他们学习民法。

(三)加强师资建设

民法教师只有不断提高民法理论水平与司法实践水平,才能更好地把握民法教学的重点,从而更好地提高民法教学效果,为培养合格的高职高专法科学生打下基础。这就需要民法教师定期调研,到实践中锻炼与学习;还需要教师不断累积自己的民法知识与实践经验,使自己的教学更加贴近社会,避免学生“只知书本,不知社会”,避免“纸上谈兵”。

【参考文献】

[1]马特.论讨论式教学在法学教育中的运用[J].中国成人教育,2008(5)

[2]郑玉敏.民法学[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北京交通大学出版社,2015

[3]梁恩树.应用法学专业模拟法庭实验课程建设的构想[J].高教论坛,2008(5)

4.民法学试题汇总 篇四

1.请求人民法院确认某种权利是否存在的诉讼是(C)。C.确认之诉

2.民事权利根据其成立要件是否全部实现,可以分为(A)。A.既得权和期待权 3.在对外关系上,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全体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C)。C.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4.法人机关成员在执行职务中的行为所造成的违约和侵权损害,应承担责任的主体是(D)D.法人

5.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是(B)。B.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6.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某公民为失踪人须(B)。B.该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的

7.根据物是否具有相互替代性,可将其区分为(C)。C特定物和种类物 8.乘人之危的民事行为是(A)。A.无效的民事行为

9.某甲将一台彩电赠给某乙,该项民事法律行为属于(C)。C.单务法律行为 10.我国法律规定,城市土地的所有权属于(A)。A.国家 11.宣告死亡的第一顺序利害关系人是(A)。A.配偶 12.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有权依法有偿转让自己名称的社会组织是(A)。A.企业法人

13.北京机车车辆厂的法定代表人是该厂的(B)。B.厂长

14.某甲生前将自己的全部财产捐给希望工程,该项民事法律行为属于(A)。A.诺成性法律行为

15.我国民法规定:“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C)。” C.视为同意

16.张某不慎掉入路旁河道中,急忙呼救。杨某经过,要求张某付5千元人民币方救张某,张无奈同意付钱,杨某遂将张某救上岸,其要求付钱行为是(D)。D.无效的民事行为 17.民法规定,公民的住所是(A)。A.他的户籍所在地

18.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普通诉讼时效期间为(B)。B.二年 19.按照合同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转移的起算(D)。

A.从合同签订时起B.从合同生效时起 C.从财产约定交付时起 D.从财产实际交付时起 20·如果公民在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申请宣告其失踪的法定期间应起自(D)D.战争结束之日

21·根据物权法原理,下列行为中属于财产所有权继受取得的根据是(C)C.赠与

22·在甲乙双方的买卖交易过程中,丁某既作为甲的代理人,又作为乙的代理人,这种代理行为属于(b)。B.复代理

23.在农村,农民的联营企业属于(B)。B.劳动群众集体所有 24.以下不属于继受取得的是(A)。A.没收

25.民法通则,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B),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B.二年

26.不能作为标的物的是(B)。B.知识产权

27.法律规定(D)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宣告其死亡。D.公民离开住所下落不明满四年 28.我国民法的调整对象是(B)。B.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29.法人机关成员执行职务的行为体现着(D)。D.法人的意志

二、多项

1.民法通则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AC)。A.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C.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2.在民法上房屋属于(AB)。A.不动产 B.流通物. 3.民法通则规定的一年特殊诉讼时效,适用于(ABCD)。A.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B.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c.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D.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4.对共有财产的分割可以采取的方式有(ABC)。A.实物分割 B.变价分割C.作价分割

5.国有自然资源的使用经营可以分为(ABCD)。A.国有土地使用权B.国有林地使用权 C.国有草原使用权D.国有水面、滩涂的养殖使用权

6.根据权利人可以对抗的义务人的范围,民事权利可以分为(CD)C.绝对权 D.相对权 7.合伙的终止原因主要有(ABCD)。

A.合作的存续期间届满B.合伙人全体一致同意终止合伙协议 C.合伙事业已经完成或已确定无法完成 D.合伙违反法律而被撤销

8.土地、森林属于(BD)。B.不动产 D.限制流通物 9.书面形式一般包括(ABCD)。

A.公证形式 B.鉴证形式C.审核登记形式D.公告形式 10.动产物权包括(ABCD)。

A.动产所有权 B.留置权 C.动产的抵押权 D.动产质押 11.根据民法规定,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划分为(ABD)。A.完全民事行为能力B.限制民事行为能力D.无民事行为能力 12.下列物中,属于有价证券的是(ABCD)。A.股票 B.债券 C.支票 D.提单

13.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在处理相邻关系中,应遵循的原则有(ABC)。A.公平合理B.兼顾各方,团结互助 C.有利生产、方便生活 14.根据共同共有的一般理论,共同共有的特点有(ABCD)。

A.共有财产不分份额B.以共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 C.共有人平等地享受权利D.共有人平等地承担义务

15.财产所有权的权能包括(ABCD)。

A.占有权 B.使用权 C.收益权 D.处分权 16.下列物中,属于有价证券的是(ABC)。A.股票 B.支票c.本票

17.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在处理相邻关系中,应遵循的原则有(ABCD)。

A.公平合理B.团结互助C.有利生产 D.方便生活 18.以下属于国家所有权客体的是(ABCD)。

A。矿藏资源B.森林资源c.军事设施D.广播设施 19.动产物权包括(ABCD)。

A.动产所有权B.留置权 C.动产的抵押权 D.以国库券作抵押

20.民法通则规定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BC)。B.16周岁以上不满l8周岁的公民

C.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21.下列情况属于限制流通物的是(ABD)。A.土地 B.金银 D.武器、弹药

22.民法通则规定的一年的特殊诉讼时效,适于(AC)。A.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C.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23.以下民法保护方法中适于财产所有权保护的是(AD)。A.请求排除妨害 D.请求遗还原物

24.民法通则规定,委托书授权不明的,(BC)。

B.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C.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25.财产所有权是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的(ABCD)的权利。A.占有 B.使用 C.收益 D.处分

26.根据共同共有的一般理论,共同共有的特点有(ABC)。

A.共有财产不分份额B.以共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 C.共有人平等地享受权利、承担义务 27.法人终止的原因有(ABD)。

A.依法被撤销B.解散 D.依法宣告破产

28.某甲不习水性,不慎落水急忙呼救,某乙经过,要求某甲付10万元人民币方救张甲,某甲无奈同意付钱,某乙遂将某甲救上岸,甲乙约定的行为是(BD)。B.无效的民事行为 D.乘人之危的民事行为 29.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应为(ABCD)。A.物

B.行为 C.智力成果

D.人身内容

30.公民死亡后即丧失法律上的人格,随之产生一系列相应的法律后果:(ABD)。

A.遗嘱发生效力B.财产开始继承

D.婚姻关系消灭

31.在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中,作为行为的附屈要件,条件应符合的要求有(AD)。

A.条件必须是将来发生的事实

D.条件不得与行为的主要内容相矛盾

三、填空

1.民法通则规定,年满16周岁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货币是固定地充当一般等价物的特殊商品,属于具有特殊作用的种类物。3.财产所有权的合法取得方式可分为原始取得与继受取得。4.收益在法律上又称为孳息,它分为天然孳息与法定孳息两种。5.物权分为所有权和其他物权。

6.根据客观事实是否与人的意志有关,法律事实可以分为事件和行为两大类。

7.依据民法通则的规定,联营主要有法人型联营、合伙型联营和合同型联营三种形式。8.根据代理权产生原因的不同,代理相应分为法定代理、委托代理和指定代理三类。9.传统民法将他物权分为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10.在我国共同共有基本形式有夫妻共有财产和家庭共有财产两种。11.民法上的死亡分为生理死亡和宣告死亡。12.《民法通则》规定,双方恶意串通实施民事行为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应当追缴双方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集体或返还第三人。13.担保物权主要包括: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

14.我国法律规定,房屋所有权转移或房屋现状变更时,须到房屋所在地房管机关办理所有权转移或房屋现状变更登记手续。

15.民事主体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叫做国有土地使用权 16.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包括财产所有关系和财产流转关系。

17.根据权利的作用,民事权力可以分为支配权、请求权、抗辩权和形成权 18.《民法通则》规定:“个人合伙是指两个以上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

19.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20.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包括主体、内容、客体三个要素。

21.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有口头形式、书面形式、推定形式、沉默形式 22.物权分为所有权和其他物权。

23.公民、法人的合法民事权益受到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24.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有:(1)不可抗力;(2)其他障碍。25.财产的所有形式可以分为单独所有和共有两种。26.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包括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和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两种。

27.民法上的期限,依确定根据,可分为法定期限、指定期限、意定期限

28.公民从出生时到 死亡时,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29.思格斯曾经指出;“民法准则只是以法律形式表现了社会的经济生活条件。”

30.民法通则规定,合伙人投入的财产,由合伙人统管理和使用 31.企业法人终止,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并公告。

32.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在符合所附条件时生效。

33.代理人知道被委托代理的事项违法仍然进行代理活动,由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负连带责任。34.诉讼时效按其适用的范围可分为 普通诉讼时效期间 和特殊诉讼时效期间

35.民法对物权的保护,可以依据权利人是否通过诉讼程序而分为物权的自我保护和诉讼保护。

36.占有分为所有人占有和非所有人占有两种情形。

37.在发生相邻房屋滴水纠纷后,对有过错的一方造成它方损害的,应当责令其排除妨碍

赔偿损失

38.房屋典权是指典权人支付典价,占有他人的房屋,并对其进行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

四、名词解释

1.平等原则,是指民事主体享有独立法律人格,在具体的民事关系中互不隶属,地位平等,各自能够独立地表达自己的意志。

2.宣告死亡,是指公民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该公民死亡的民事法律制度。

3.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范围内以被代理人名义与第三人实施的、法律效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的行为及相应的法律制度。

4.善意取得,是指无权处分他人动产的占有人,在不法将动产转让给第三人以后,如果受让人在取得该动产时出于善意,就可依法取得对该动产的所有权,受让人在取得动产的所有权以后,原所有人不得要求受让人返还财产,而只能请求转让人(占有人)赔偿损失。5.共同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民或法人,根据某种共同关系而对某项财产不分 份额的共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6.房屋典权,是指典权人支付典价,占有他人的房屋,并对其进行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

7.民事权利,是指民事主体为实现某种利益而依法为某种行为或不为某种行为的可能性。8.个人合伙,是指两个以上公民出于共同的经济目的,自愿签订协议,共同出资和经营,共负盈亏和风险,对外负无限连带责任。

9.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指设定一定的条件,并将条件的成就与否作为决定效力发生或消灭的根据的民事法律行为。

10.指定代理,是指按照人民法院或者有权机关的指定而产生的代理。

11.时效,是指一定的事实状态持续一定时间之后即发生一定法律后果的制度。12.担保物权,是指以担保债权为目的,即以确保债务的履行为目的的物权。13.按份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分别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一种共有关系。14.监护,是为保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身和财产权利而由特定公民或组织对其予以监督和保护的制度。

15.法人,是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16.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17.承包经营权,是指由公民或集体组织,对国家所有或集体所有的土地、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等,依照承包合同的规定而享有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18.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19.联营,是企业之间、企业与事业单位之间在平等自愿基础上为实现一定经济目的而达成的联合。

20.等价有偿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在从事转移财产等民事活动中,要按照价值规律的要求进行等价交换,实现各自的经济利益。21.诉讼时效,指的是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就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民事权利的可能性的制度。

22.物权,是指权利人在法定的范围内直接支配一定的物,并排斥他人干涉的权利。

23.相邻关系,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毗邻的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行使不动产所有权或使用权时,因相邻各方应当给与便利和接受限制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24.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指当事人为民事法律行为设定一定的期限,并把期限的到来作为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发生或消灭的前提。

25.民事法律事实,是指依法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现象。26.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如经移动即会损害和降低其经济价值的物。

27.国有土地使用权,指民事主体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28.法定代理,是指法律根据一定的社会关系的存在而设立的代理。它是为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设立的代理方式。

29.财产关系,是指人们在产品的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过程中形成的具有经济内容的关系。

30.其他物权,是指所有权以外的物权,它是在所{i权权能与所有权发生分离的基础上产生的,由他物权人对享有一定程度的直接支配权。

五、问答

1.简述民事法律关系的特点。

答:.民事法律关系是指由民法所确认和保护的社会关系。(3分)其主要特点在于:(1)民事法律关系是以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3分)(2)民事法律关系是体现了国家意志和当事人意志的思想意志关系。(2分)(3)民事法律关系具有平等和等价有偿的特点。(2分)

2.简述按份共有人的权利。答:按份共有人的权利有:(1)按份共有人按照预先确定的份额分别对共有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2)按份共有人有权要求将自己的份额出售或者转让。(3)按份共有人出售其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3.简述保护所有权的民法方法。

答:保护所有权的民法方法有:(1)请求确认所有权。(2)请求返还原物。(3)请求排除妨害。(4)请求停止侵害。(5)请求恢复原状。(6)赔偿损失。

4.筒述宣告死亡的条件。答:宣告死亡的条件有:(1)受宣告人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间;(2)经利害关系人申请;(3)经法院依法定程序宣告。

5.简述滥用代理权的行为种类

答:滥用代理权的行为有以下几种:(1)代理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行为;(2)代理人和被代理人知道代理的事项违法的行为;(3)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进行民事活动的行为;(4)同一代理人代理双方当事人进行同一项民事活动的行为。6.简述财产所有权的权能。

答:财产所有权的权能。(1)占有权,民事主体对财产的实际控制;(2)使用权,民事主体按照财产的性质对其加以利用,以满足生产或生活的某种需要;(3)收益权,民事主体通过合法途径获取基于财产而产生的物质利益;(4)处分权,民事主体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财产进行的处置。7.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答: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有:(1)平等原则。《民法通则》第3条规定;“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的地位平等。”(2)等价有偿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在从事转移财产等民事活动中,要按照价值规律的要求进行等价交换,实现各自的经济利益。(3)自愿和公平原则。(4)诚实信用原则。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时应该诚实、守信用,正当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5)民事权利受法律保护原则。8.物权的法律特点有哪些? 答:物权的法律特点是:(1)权利的主体是特定的,而义务主体是不特定的;(2)物权的内容是直接支配一定的物,并排斥他人的干涉;(3)物权的标的是物;(4)物权具有追及效力和优先效力。

9.善意取得应具备哪些条件?

答:从我国情况看,善意取得应具备以下条件:(1)受让人取得财产时出于善意。(2)取得的必须是依法可以流通的动产。(3)受让人必须通过交换而取得财产。10.简述平等原则的具体内容包括哪些方面?

答:平等原则的具体内容包括:(1)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2)不同的民事主体参与民事关系,适用同一法律,具有平等的地位。(3)民事主体在产生、变更和消灭民事法律关系时必须平等协商,任何一方当事人都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当事人。(4)民事权利平等地受法律保护,任何人因他人的行为使自己的权利遭受侵害时,都有权要求他人依民法的规定承担责任。

11.民事法律行为应具备哪四项有效条件?

答:民事法律行为应具备四项有效条件:(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民事法律行为内容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4)符合法定形式。12.财产所有权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答:财产所有权的法律特征有:(1)财产所有权具有内容上的完整性。(2)财产所有权具有权利主体上的特定性。(3)财产所有权具有相对义务人的不特定性。(4)财产所有权具有强烈的排他性。(5)财产所有权的客体仅限于财物。13.简述公民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权利的区别。

答: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权利的区别主要在:(1)民事.权利能力是一种资格,是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享有的获取实际利益的可能性。民事权利则是民事主体在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中所实际享有的利益,必须通过实际的行为才能创设获取的。(2)民事权利能力是享受权利的资格和承担义务的资格的统一。民事权利并不必然包含民事义务在内,两者在具体的民事法律中互相对应、各自对立的两个不同概念。(3)民事权利能力与个人意志无关,不能由其自由转让、放弃。民事权利的内容和范围直接取决于民事主体的意志,可以依法转让和放弃。.

14.代理有哪些法律特征? 答:代理的法律特征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1)代理行为是民事法律行为。(2)代理人须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为民事法律行为。(3)代理人是在代理权限内独立地向第三人为意思表示,代理人在代理关系中具有独立的地位,代理人在实施代理行为时应独立思考,自主地作出意思表示。(4)代理人所为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法律效果归属于被代理人。15.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是什么? 答:民事法律行为应具备四项有效条件:(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民事法律行为内容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4)符合法定形式。16.诚实信用原则包括哪些基本内容? 答:诚实信用原则要求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是应该诚实、守信用,正当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1分)具体内容包括:(1)任何当事人要对他人和消费者诚实不欺、恪守诺言、讲究信用。(2)当事人应依善意方式行使权利,在获得利益的同时应充分尊重他人的利益和社会利益,不得滥用权力,加害于他人。(3)当事人应以诚实信用的方式履行义务,对约定的义务要忠实履行。

17. 取得法人资格的条件是什么? 答:取得法人资格应当具备的条件包括:(1)依法成立:(2)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六、案例分析

1.甲急需用钱,委托乙代其出卖在上海的五间房屋。乙接受委托,将房屋卖给丙。丙与 乙谈的房价低于市场房价,丙向乙表示,事成后愿赠乙1万元作为酬劳。乙电话联系甲,甲过于相信乙并因事情忙碌而没有时间对比价钱,即委托乙代理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甲事后得知乙与丙相互串通,压低房价,便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损失。

问:(1)乙代理出售房屋的行为是否有效?为什么?有何法律依据?(2)甲的损失应由谁赔偿?为什么?

答:(1)乙享有合法的代理权,其行为将房屋出售给丙是行使代理权。但是,乙在行使其权利时进行损害被代理人利益活动,该行为无效。根据民法通则规定:“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行为是无效民事行为。”因此,乙所为是无效民事行为。(2)乙和丙共同造成甲的损失,甲有权向他们二人或他们中的任何一人主张全部权利。因为民法通则规定,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

2.王强是雷州人,但家住广州,他经常自制药酒,一天让儿子王小军去某市场购买中草 药“首乌”8斤。王小军到市医药公司门市部买药材时,向售货员表示要购买中草药“首乌”8 斤,雷州话“首乌”与广州话“草乌”的声音十分相近,售货员误将8斤“草乌”卖给了王小军,王小军不认识中草药,遂将药材带回家。数日后,王强发现药买错了,找门市部要求退货,该门市部拒绝,王强遂诉至法院。

问:此案如何处理?法律依据是什么?

答:(1)民法通则规定,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 变更或者撤销。(2)售货员把王小军买首乌误解为买草乌,显然双方在买卖的标的物上存在重大误解,违

背行为人的真实意愿。(3)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是指行为人基于对民事行为的重要内容误解而进行的民事行

为,该纠纷属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4)法院应变更或撤销双方当事人的民事行为。(4分)3.某电镀厂从2007年起为某汽车油箱厂加工电镀零配件,2009年10月,汽车油箱厂与汽车配件厂合并,更名为汽车制造厂。在合并前,汽车油箱厂已累计欠电镀厂加工费57万元,合并后,电镀厂向汽车制造厂追索欠款,汽车制造厂则以“汽车油箱厂已撤销,厂长已更换,其债务与本厂无关”为由,拒绝偿还。电镀厂遂诉至法院。

问:汽车制造厂拒付欠款理由是否合法?为什么?

答:(1)汽车制造厂的理由不合法。因法人合并后,原法人的权利和义务应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2)汽车制造厂应承担汽车油箱厂的全部债务,即57万元。

4.蓝天机械厂从2000年起为大地汽车轮胎厂加工零配件,2002年12月,大地汽车轮胎厂与某一摩托车广合并,更名为天宇汽车制造厂。在合并前,大地汽车轮胎厂已累计欠蓝天机械厂加工费60000元,合并后,蓝天机械厂向天宇汽车制造厂追索欠款,天宇汽车制造厂则以“大地汽车轮胎厂已撤销,厂长已更换,其债务与本厂无关’’为由,拒绝偿还。蓝天机械厂遂诉诸法院。

问:天宇汽车制造厂拒付欠款理由是否合法?为什么?

答: 1.天宇汽车制造厂的理由不合法。《民法通则》规定:“企业法人分立、合并后的权利义务,由它变更后的法人享有或承担。”因此,大地汽车轮胎厂与摩托车厂合并后,原法人的权利和义务应由变更后的法人即天宇汽车制造厂享有和承担。2.汽车制造厂应承担大地汽车轮胎厂欠蓝天机械厂的全部债务。

5.甲是一家大型百货商场,商场内销售各种品牌的电器。2008年3月经人介绍认识乙公司业务员丙,乙公司是海尔电冰箱的代理商。经协商由乙供甲海尔电冰箱40台,丙未经单位同意就口头承诺,甲即交丙空白支票一张,丙填写为57200元。乙收到支票后两次供货共21台电冰箱,尚欠23500元货未供,后甲几次催乙供货或退款。乙以此事是丙所为与其无关为由拒绝。甲诉至法院。

问:丙是什么行为?合同是否有效?乙是否承担责任? 答: 1·丙的行为是无权代理行为,他未经乙委托就与甲订立购销电冰箱合同,并代乙收货款。2·合同有效。因为民法通则规定,没有代理权只有经被代理人的追认才承担民事责任。乙对丙收入自己账户的货款未提异议,并两次供21台电冰箱已履行部分合同是对丙行为的追认。3·乙应承担民事责任。丙的无权代理行为被追认后,该代理行为从开始实施起,就发生有权代理的法律效力。乙应退余款并赔偿甲损失。6.某商店有标价l350元绞面机和350元切面机。售货员甲误将价值1350元的绞面机当350元的切面机出售给顾客乙。乙当时问:“如有问题,能否退货?”甲答:“商品售出,概不退货。”乙交款提货。不久,甲发现错误,找到乙,说明情况并道歉,要求乙补交余款或者退回绞面机。乙不同意。

问:l.甲乙的行为是什么性质的行为?为什么?2.此纠纷如何解决? 答: 1.甲乙的行为是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甲的行为使因为对标的物发生重大误解。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是可撤销的行为。2.乙的理由不能成立。根据民法通则,行为可以不撤销,需要乙补齐货款;也可以撤销,该行为从成立时就没有法律效力,双方返还财物。

7.刘某因妻子有病急需用钱,委托李某代其出卖在原籍的三间房屋。李某接受委托,将房屋卖给王某。王某与李某谈的房价低于市场房价,李某明知价廉,但也有意让王某占便宜,王某向李某表示,事成后愿赠李500元.李写信将出售房屋之事告诉刘某。刘由于不知当地房价,又过于相信李,即复信同意,并委托李代理签定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签定后,李将房款汇给刘。王某买房后,即申请拆除翻建。房屋拆除后,刘得知王与李相互串通,压低房价,便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损失,表示房屋已经拆除就算了,但要王与李赔偿其损失。王称筹建房屋,目前没钱,李较富裕,刘即要求李某负责赔偿他的全部损失。

5.民法学习心得 篇五

这学期学校计算机专业开了民法课程,我想这也许是因为民法对于警官院校学生来说是一门很实用很有价值的课程,若是将来走公安方向的话,在日常工作处理民事纠纷中或许要经常用到,用有理有据的法律条例说服相关当事人,总比不知从何下手要好得多;若是以后不参加公安方向的工作,多懂一点法律总不会有错,民法是一门很实用的课程,牵扯到生活的方方面面.如何掌握其中知识,如何培养法律工作者那种清晰的逻辑思维,是我们学习民法的主要目标.民法的法律地位十分崇高,被称为万法之源,其体系十分庞杂,主要包括《物权法》、《合同法》、《婚姻法》、《继承法》、《侵权责任法》。主要用来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我对物权比较感兴趣,财务权的归属,范围和内容,都与我国基本经济制度密切相关,如果不反映,不体现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就不可能制定出符合我国国情的物权法,因此,物权法必须体现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并以维护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为根本目的,所以物权法明确将维护国家基本经济制度作为立法目的之一。物权法主要是从民事角度通过明确物的归属,权利人有何权利,他人负有什么义务,侵害物权的法律责任等,来体现和维护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

有如下案例:甲、乙两人达成租赁房屋协议,由乙承租甲的房屋两年。在承租期间内,乙经甲的同意后,又将房屋转租于丙使用(丙不知道房屋系甲所有),后丙擅自对承租房屋做了大规模装修,改变了房屋的基本格局。甲遂向法院起诉乙、丙,请求解除与乙的房屋租赁关系,并请求丙搬出房屋,赔偿因此给自己造成的损失。这个案例形成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在甲、乙之间的法律关系中,乙违反租赁协议在先,甲有权解除与乙的租赁关系;由于丙在与乙的交易关系中完全是善意的,且与甲之间不存在任何法律关系,甲请求丙搬出房屋、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另一种观点认为,在甲、乙之间,有一个明确的房屋租赁协议,由于乙违反了协议,甲基于合同的相对性,行使解除与乙的租赁关系的权利自不待言;同时,在甲、丙之间,由于丙侵犯了甲的房屋所有权,甲有权基于所有权权能请求丙搬出房屋,并赔偿丙擅自装修对甲房屋造成的损害。

法院在审理该案后采纳的是第二种观点。这一起房屋租凭纠纷中,表面上甲、丙之间不存在任何法律权利义务关系,且丙在该个案中并不知道自己承租的房屋是甲所有。尽管擅自装修了房屋,也理应对乙承担违约责任,那么基于合同相对性理论,甲是无权请求丙搬出房屋的。实际上,甲在该个案中才是真正的房屋所有人,拥有该不动产的真正权利,该争议法律关系最终的利益归宿应归结到该房屋所有权之上,那么甲才是最终权利的归宿。甲与丙虽然没有合同权利义务,但甲可以以所有权受到损害为基础请求丙对其造成的损害进行赔偿,这也正是物权法的要义所在。依据物权法公示公信原则,丙抗辩在承租时自己是善意的,并不知道承租房屋是甲所有,也不应受到甲所有权的约束没有任何法律依据,不足以阻碍甲行使自己的物权所有权;乙、丙之间的违约侵权关系也不足以破除甲、丙之间的物权损害赔偿关系。据此,甲完全有权请求解除与乙的房屋租赁关系,丙作为次承租人,其行使权利的基础自然不复存在,应该履行搬出房屋的义务,并赔偿由于自己的装修行为造成甲房屋所有权损害的责任。

6.民法学试题与答案 篇六

第一章 导 论

判断题

1、商品生产社会第一个世界性法律是《法国民法典》。()2、1803年到1804年颁布的《法国民法典》是以《德国民法典》为蓝本编篡的。()

3、“民法”一词,来源于古罗马的万民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颁布以前,我国没有民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 系。()

6、我国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主要是指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中产生的财产关系。()

7、民法的基本原则是司法机关在没有具体法律规定时,据以裁判民事案件的法律依据。()

8、《民法通则》于1986年4月12日通过并同时实施。()第二章 民事法律关系

一、判断题

1、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特定的 当事人。()

2、张某将李某打伤。张某的打人行为是一种民事法律事实。()

3、人民法院的判决或裁定能够引起一定的民事法律后果,因而也是法律事实。()

4、根据权利的作用可以把民事权利划分为绝对权和相对权。()

5、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就能够产生。()

6、法律关系是一种社会关系,权利主体要实现自己的权利,就必须通过特定义务人适当履行义务。()

二、单项选择题

1、下列民事权利不属于形成权的是()

A抵押权 B追认权 C撤销权 D解除权

2、债务人根据特定事由,对抗债权人行使债权的权利是()

A支配权 B请求权 C形成权 D抗辩权

3、构成民事法律关系的三要素为()

A主体、行为、权利和义务 B物、行为、智力成果

C主体合格、内容合法、意思真实 D主体、客体、内容

4、依照民事权利的效力范围不同,民事权利可分为()

A财产权与人身权 B绝对权与相对权 C主权利与从权利 D请求权与形成权

5、甲和乙合伙开办了一个宏亮彩扩部,丙将一卷柯达彩卷送到彩扩部冲洗,交 给了正在值班的甲,并向甲交付冲洗费21.8元。该债的法律关系的主体是()

A甲和丙 B甲、乙和丙 C乙和丙 D宏亮彩扩部和丙

三、多项选择题

1、在我国,必须依法登记注册才能取得民事主体资格的是()

A城镇工商个体户 B农村承包经营户 C公司法人 D事业法人 E社会团体法人

2、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包括:()

A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人 B民事主体间的权利和义务

C民事法律关系的权利和义务所指的对象 D民事法律关系的标的 E民事法律关系的原则

3、下列组织中必须经过登记才能取得民事主体资格的有()

A城镇个体工商户 B农村承包经营户 C公司法人 D社会团体 E个人合伙 第三章 自然人

一、判断题

1、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是天赋的、与生俱来的。()

2、公民的民事权利是可以放弃、转让的,因此,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也是可以放弃的、转让的。()

3、我国《继承法》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因此胎儿具有限制的民事权利能力。()

4、我国法律根据公民的年龄、智力、健康状况把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划分成三种。()

5、李某,17岁毕业于中国科技大学少年班后参加工作,因此,可将其视为完全民事行为 能力人。()

6、精神病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7、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民事活动只能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因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接受奖励、赠与、报酬的行为无效。()

8、未成年人监护人的顺序是:(1)父母;(2)祖父母、外祖父母;(3)兄、姐;(4)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

9、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10、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协议确定监护人的,由协议确定的监护人对被监护人承担监护责 任。()

11、监护人将监护职责部分或全部委托他人的,因被监护人的侵权行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 的,由监护人和被委托人承担连带责任。()

12、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自行变更。擅自变更的,由原被指定的监护人和变更后的监护 人承担监护责任。()

13、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只能从事与他的年龄、智力、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 民事活动必须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

14、监护人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15、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利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 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16、被宣告失踪的人重新出现或确知他人的下落,人民法院应撤销对他的失踪宣告。()

17、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18、宣告失踪是申请宣告死亡的必经程序。()

19、申请宣告公民死亡的利害关系人的顺序是(1)配偶;(2)父母子女;(3)兄弟姐妹、祖 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4)其他有民事权利关系的人。()

20、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或者确知他没有死亡,人民法院应当撤销对他的死亡宣告。()

21、同一顺序的利害关系人,有的申请宣告死亡,有的不同意宣告死亡,则应当宣告死亡。()

22、公民的经营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时,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

23、以个人名义申请登记的个体工商户和个人承包的农村承包经营户,用家庭共有财产投 资,或者收益的主要部分供家庭成员享用的,其债务应以家庭共有财产清偿。()

24、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从事个体经营或承包经营,其收入为夫妻共有财产,债务 也应以夫妻共有财产清偿。()

25、公民按照协议提供资金或实物并约定参与合伙盈余分配但不参加合伙经营、劳动的,不能认定为合伙人。()

26、公民按照协议提供技术性劳务而不提供资金、实物,但约定参与盈余分配的,视为合 伙人。()

27、在合伙经营过程中增加合伙人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的,入伙 行为无效()

28、合伙人退伙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考虑退伙的原因、理由以及双方当事人的过 错,确定其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

29、合伙人退伙时已合理分担了合伙债务的,对其参加合伙期间的其他债务不承担责任。()

30、对于合伙的债务,合伙人以个人财产出资的,以合伙人的个人财产承担:合伙人以其 家庭共有财产出资的,以其家庭共有财产承担。()

31、合伙人清偿合伙的债务时,如合伙人以个人财产出资,合伙的盈余分配所得用于其家 庭成员生活的,应先以合伙人的个人财产承担,不足部分以合伙人的家庭共有财产承担。()

32、有关组织依照有关规定指定监护人后,被指定人不服的,应当在接到通知的次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起诉的,按变更监护关系处理。()

33、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向失踪人的债务人要求偿还债务的,可以作为原告提起诉讼。()

34、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失踪的案件,应当发出寻找失踪的人公告,公告期间为1年。()

35、被宣告死亡和自然死亡的时间不一致的,被宣告死亡所引起的法律后果仍然有效,但 自然死亡前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与被宣告死亡所引起的法律后果相抵触的,则以其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为准。()

36、某童年仅8岁,其父母双亡,有监护能力的祖父和姐姐争当该童的监护人,后人民法 院指定其姐为该童的监护人,法院的做法是对的。()

37、监护人只能由一人充当,不能为数人。()

38、公民在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申请宣告他死亡的期间为4年。()

39、李某被宣告死亡后又重新出现,经申请法院撤销了对他的死亡宣告,其配偶再婚后配 偶又死亡的,李某与原配偶之间的夫妻关系自行恢复。()

40、张某,30岁,未婚,离家出走下落不明已有5年,其父要求宣告死亡,其母只同意宣告失踪。此时,人民法院应当宣告死亡。()

41、被撤销死亡宣告的人有权请求返还财产,取得其财产的公民或组织,应当返还或适当 补偿。()

二、单项选择题

1、公民被宣告失踪的法律后果是()

A婚姻关系消灭 B民事权利能力终止 C为其财产设立代管人 D其财产转变为遗产

2、监护人对被监护人致人损害承担的民事责任属于()

A按份责任 B保证责任 C补充责任 D连带责任

3、张家为其孙子张明的出生日期犯愁。其母记得是8月27日傍晚出生,医院的接生记录簿上记载的8月28日,医院的出生证上记载的是8月29日,其户口簿上记载的是8月30日。依法 张明的出生日期应为()

A8月27日 B8月28日 C8月29日 D8月30日

4、甲、乙为亲兄弟,父母双亡。甲在县城工作,乙年满14岁,弱智。乙在父母死后一年 内住叔父丙家。现甲、丙均不愿担任乙的监护人,依照《民法通则》,乙的监护人应是()

A甲 B丙 C甲或丙 D乙所在的村民委员会

5、依照《民法通则》的规定,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中的成年人是()

A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B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C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D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6、甲乙二人生有一子,离婚后由甲扶养,不久甲死亡,在遗嘱中指定由其妹作 为其子的监护人,并特别声明不许乙作为监护人。乙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担任其子的监护人。法院应当()

A驳回乙的请求,依照甲的遗嘱确定由甲妹担任监护人 B接受乙的请求,确定由乙担任监护人

C驳回乙的请求,指定由甲的父母作为监护人 D驳回乙的请求,指定由乙的父母作为监护人

7、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财产进行处分的下列行为,属于无效的是()

A为未成年子女购买文具 B为未成年子女支付药费

C为未成年子女的母亲支付医药费 D为未成年子女对他人造成的伤害支付赔偿金

8、张明的儿子小磊,为小学四年级学生,在上自习课时与同学小强争执,并将小强眼睛 打伤,小强治病花去医药费7000多元,这一损失应()

A由张明承担,如果学校有过错,学校应负连带责任

B由学校承担,如果张明有过错,张明应负连带责任

C由张明承担,如果学校有过错,学校应当给予适当赔偿

D由学校承担,如果张明有过错,张明应当给予适当赔偿

9、王某8岁的儿子小强很淘气,一天小强在路边玩耍时,有人用三轮车载了一块玻璃镜从他 身边经过,王某的邻居张某对小强说:“你敢砸碎那块镜,我给你买冰棍吃。”小强听完这 话便拿起一块石头砸

了过去,结果使那块价值500多元的玻璃镜被砸碎。对此损失应由()

A王某承担 B小强承担 C张某承担 D王某和张某共同承担

10、光明村未成年人甲的父母在一次车祸中重伤,丧失监护能力,现甲的祖父母 和外祖父母就甲的监护人问题发生争议,应由谁指定监护人?()

A甲的经常居住地的村民委员会 B甲的父母所在单位

C甲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住所地的村民委员会 D甲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所在单位

11、某甲被宣告死亡,后又重新出现,法院撤销了死亡宣告,下列对其法律后果的描述中 错误的是()

A如甲妻尚未结婚,夫妻关系从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 B如甲妻再婚,则夫妻关系已不存在 C甲妻再婚后又离婚,夫妻关系可自行恢复 D如甲妻再婚后配偶又死亡,夫妻关系不可自行恢复

12、失踪人被宣告死亡的,其遗产继承开始的时间是()

A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宣告失踪人死亡的时间 B失踪人下落不明的次日

C人民法院判决中确定的失踪人死亡日期 D人民法院判决宣告之日

13、有关监护的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A当被监护人已经具备了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监护关系即解除

B监护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C监护人可以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

D只有公民才能担任监护人

14、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

A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 B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

C不能完全辩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D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辩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15、杜某和钟某1997年合伙开饭店,因经营有方,饭店生意兴隆。1998年5月,钟 某的妻弟李某要求入伙,下列关于李某入伙条件的表述正确的是()

A应由杜某决定是否允许李某入伙 B李某因其与钟某的关系而不能成为合伙人

C应由杜某和钟某一致同意才能允许李某入伙 D由杜某或钟某一人同意李某即可入伙

16、甲、乙、丙合伙经营一商店。甲被推选为负责人。在经营期间,甲放弃了商 店对丁享有的 5万元债权,甲的放弃债权行为()

A无效,因为未取得乙、丙的同意 B部分无效,即对乙、丙的份额不发生效力

C效力未定,即取得乙、丙的同意后发生效力 D有效、因为甲是合伙的负责人

17、下列关于合伙企业经营积累的财产性质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为各合伙人个人所有 B为原投资人所有 C为全体合伙人共有 D为合伙企业所有

三、多项选择题

1、甲因所在单位给其行政记大过的处分而离家出走,音讯全无已满2年。依照我 国《民法通则》,享有申请甲宣告失踪资格的人有:()

A甲妻 B甲的父母 C甲的成年子女 D甲的原所在单位 E甲的债权人

2、人民法院根据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宣告失踪公民死亡在期限上的条件是()

A下落不明满四年

B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二年

C战争期间下落不明,从战争开始之日起满四年

D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四年

E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从战争结束之日起满四年

3、下列对失踪人的财产进行管理的行为属于有效的有()

A偿还到期债务 B为其父母支付医药费 C支付违约金 D为其未成年子女支付学费、生活费

E支付财产管理费用

4、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

A18周岁以上的公民 B16周岁以上的公民 C10周岁以上的公民 D14周岁以上的公民

E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5、合伙人退伙时分割的合伙财产内容包括()

A合伙时投入的财产 B合伙期间积累的财产 C合伙期间的债权 D合伙期间的债务

E合伙人的个人财产

6、依照我国民事法律规范,个人合伙最主要的法律特征是()

A依法登记 B签订合伙协议 C共同出资 D共同经营 E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章 法 人

一、判断题

1、法人以其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

2、企业法人经上级机关或审批部门批准,便告成立,成立后应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 办理开业登记,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始能营业。()

3、某企业法人投资开办了一个能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这属于企业法人的分立。()

4、社会团体法人成立以后,可以依法从事经营活动。()

5、法人的分立和合并都必须向成立时的核准登记机关登记并办理公告。()

6、法人的有限责任是指法人对其债务的清偿是有限制的。()

7、法人与法人之间的民事权利能力是不同的,因此,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一种特殊的 民事权利能力。()

8、我国法律根据法人的设立是否以营利为目的把法人分成企业法人和机关、事业单位法 人两大类。()

9、企业法人的章程是处理企业内部成员之间关系的法律依据,经登记注册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10、企业法人分立和合并,它的权利和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

11、企业法人终止后,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并进行公告。()

12、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

13、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的民事活动都应视为法人的经营活动。()

14、联营各方应对联营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单项选择题

1、下列单位中属于财团法人的是()

A工会 B合作社 C基金会 D法学会

2、信用合作社是()

A工商银行的分支机构 B农村集体所有制金融企业法人

C城乡国有金融企业人 D农业银行的分支机构

3、根据法人的分类,下列组织中,属于财团法人的是()

A某汽车制造厂 B某贸易中心 C某新闻工作者协会 D某残疾人福利基金会

4、在下列法人中,属于社会团体法人的是()

A某大学 B某医院 C某公司 D某基金会

5、在民事活动中,法人作为独立的民事主体,其独立性表现在()

A独立生产经营 B独立的组织机构

C独立地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责任 D独立地享受民事权利

6、下列有关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的范围与行为能力的范围一致

B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先于其行为能力产生

C法人在清算期间仍然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

D法人与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范围是不相同的7、下列机构中具备法人资格的是()

A某市人事局(某校对外合作部)B某出版社编辑部(某公司国际业务部)

C某大学法学院(某居民委员会)D某市A区人民法院(某地政府驻京办事处)

8、下列法典中未规定法人制度的是()

A德国民法典 B中国民法通则 C法国民法典 D日本民法典

9、法人被宣告破产进行清算时()

A其主体资格消灭,不能进行民事活动 B其主体资格未消灭,但不能进行民事活动

C其主体资格未消灭,仍可进行各种民事活动

D其主体资格未消灭,但不能进行清算范围以外的民事活动

10、A公司欠银行贷款200万元。现该公司将一部分资产分离出去,另成立B公司。在此情况下,银行的这笔贷款债权()

A应当由A公司承担清偿责任 B应当由B公司承担清偿责任

C应当由A公司、B公司共同承担清偿责任 D应当由A公司、B公司按比例承担清偿责任

三、多项选择题

1、有关法人民事权利能力的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法人在清算阶段仍具有清算所必须的权利能力

B不同类型的法人,其民事权利能力的大小、范围各不相同,即使同一类型的法人,其民事权利能力也有差异

C 法人和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范围不同 D法人权利能力的范围均由法律直接规定

2、在法定代表人与法人的关系上,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法定代表人既是法人的代表人,又是法人机关 B法定代表人履行职务的行为是法人的行为

C法定代表人的代表权源于法律和章程 D法定代表人的代表权源于法人的授权

E法定代表人只能是法人单位的行政正职负责人

3、下列关于法人民事责任的判断正确的是()

A法人以其注册资本承担无限责任 B法人以其实有资本承担有限责任

C出资人其出资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D法人以其实有资本承担无限责任

E出资人以其全部财产承担无限责任

4、下列可以由法人享有的人身权是()

A姓名权 B著作署名权 C荣誉权 D名称权 E隐私权 第五章 物

一、单项选择题

根据物的分类,下列物与物的关系中属于主物与从物关系的是()

A桌子与椅子 B房屋与窗子 C汽车与拖斗 D某甲的拖拉机与某乙的拖犁

二、多项选择题

在下列物的关系中,属于主物与从物关系的是()

A甲的汽车与拖斗 B乙的拖拉机与拖犁 C丙的上衣与裤子 D丁的母鸡与该鸡生的蛋

E庚的门与窗 第六章 民事法律行为

一、判断题

1、双方的民事法律行为都是有偿的民事法律行为。()

2、区分诺成民事法律行为和实践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法律意义在于二者的成立和生效的时 间不同。()

3、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没有经得法定代理人同意的情况下,实施与其年龄、智力和精 神健康不相适应的民事行为,其法定代理人可以请求撤销该行为。()

4、乘人之危的民事行为是可以变更和撤销的民事行为。()

5、实践的民事法律行为必须以标的物的交付为成立要件。()

6、诺成的民事法律行为,一律从当事人承诺时起生效。()

7、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是无效的民事行为。()

8、凡是要式的民事法律行为都是双方的民事法律行为。()

9、不作为的默示只有在法律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有约定的情况下,才可以视为意思表 示。()

10、附条件的民事行为,如果所附的条件是违背法律规定的,应当认定部分无效。()

11、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成立后,一方当事人恶意促进所附条件成就的,应当视为该条件没有成()

12、可撤销的民事行为,任何人都可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确认其无效。()

13、某商店明知电冰箱质量有问题还予以出售,这是欺诈行为。()

14、民事法律行为可以是合法的行为,也可以是不合法的行为。()

15、某商店的营业员将价值150元的手表误以为250元出售,这是显失公平的行为。()

16、被撤销的民事行为从行为被撤销时起无效。()

17、民事法律行为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只能采取明示的形式,不能采用默示的形式。()

18、张某出远门访亲,恰逢暴风雨,其承包的果园里的苹果都掉到地上,邻居李某将掉到 地上的苹果捡起来并妥回保管,李某的行为是民事法律行为。()

19、可撤销的民事行为,人民法院或仲裁机关可以依职权确认其无效。()

二、单项选择题

1、甲委托乙向丙购买一头奶牛,这头奶牛有病。下列关于该买牛行为的效力的 说法错误的是()A如甲明知该牛有病而乙不知道的情况下,该买牛行为为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B如甲明知该牛有病而乙不知道的情况下,甲不得撤销该买牛的行为

C在乙明知该牛有病而甲不知道时,甲不得撤销该买牛行为

D在甲明知该牛有病而指示乙购买时,甲不得撤销该行为

2、甲现年16岁,在电器维修部工作,收入较高,但仍与父母同住。甲购买一只 价值5000元的 钻戒送给女友。甲父得知后,要求甲的女友归还该钻戒。对本案的判断,正确的是()

A甲购买钻戒及将其赠送给女友的行为均为无效

B甲购买钻戒及将其赠送给女友的行为均为可撤销

C甲购买钻戒及将其赠送给女友的行为均属有效

D甲购买钻戒的行为有效,将其无偿赠送的行为是无效的3、下列行为中,属于默示的民事法律行为是()

A代理期限届满后,委托人没有继续委托,而代理人仍然进行代理行为

B甲向乙提出书面要约,该要约载明:若乙不在一个月内提出反对意见,则视为 同意。1个月后,乙沉默

C租期届满后,承租人继续交付租金,出租人继续收取租金

D甲向其妻子乙提出离婚,乙沉默,后甲以乙的此行为要求法院判决离婚

4、下列民事行为有效的是()

A某甲赠给某县政府一部轿车,但实际上此轿车归乙所有

B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病发病期间实施的民事行为

C某甲把一幅古画真品错当成复制品卖给某乙

D11岁的某丙接受了从英国回来的叔叔送给他的一台价值15万元的电脑

5、甲乙签订一份购销合同,在履行合同中双方争议,诉至法院。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该合同标的是国家禁止流通的物,其余条款均齐备并符合规定,据此法院认定该合同()

A全部无效 B部分有效,部分无效 C标的条款无效,其他条款有效 D经双方和解后有效

6、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意思表示由第三人义务转达,而第三 人由于过失传达错误或没有传达,使他人受到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是()

A第三人 B意思表示的受领 C意思表示人 D意思表示人和第三人

7、按照民事法律行为分类,下列合同中属于实践性民事法律行为的是()

A民间借贷合同 B房屋租赁合同 C买卖合同 D仓储保管合同

8、下列误解不属于《民法通则》所指的重大误解是()

A对民事行为性质的误解 B对合同相对人的误解 C对民事行为内容的误解 D动机的误解

9、甲与乙签订了一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如甲的父亲病故,则将房屋租与乙。”这一约 定属于()

A延缓条件 B解除条件 C确定期限 D不确定期限

10、买方的经办人和出卖人互相串通,抬高价金,由后者付给前者一定的回扣,这一行为的性 质属于()A欺诈 B显失公平C恶意通谋 D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三、多项选择题

1、下列合同中,当事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的是()

A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B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C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D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E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2、赠与行为属于()

A无偿法律行为 B实践法律行为 C单务法律行为 D双务法律行为

E诺成法律行为

3、甲与乙签订了一份租房协议,约定如果甲父死亡,则甲将房租与乙居住。这 一民事行为()

A既未成立,也未生效 B已成立,但未生效 C已成立并已生效 D是附条件的民事行为

E是附期限的民事行为

4、下列合同中既属于双务合同又属于有偿合同的()

A买卖合同 B附利息的借贷合同 C租赁合同 D附有保管费的保管合同

E承揽合同

5、在下列原因中属于合同无效的原因有()

A显失公平B乘人之危 C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D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 E欺诈个体工商户 第七章 代 理

一、判断题

1、委托合同是委托代理产生的原因和基础,因此,委托代理人的代理权限来源于委托合 同。()

2、在紧急情况下,委托代理人可以不经被代理人同意,为了被代理人的利益,将委托事项转托他人。()

3、被代理人知道他人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

4、被代理人死亡后,委托代理自然终止。()

5、委托代理人转托他人代理,因委托代理人转托不明,给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被代理人和委托代理人承担连带责任。()

6、依照双方的约定必须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行为,本人未亲自实施的,应当认定该行为无效。()

7、意思表示由第三人义务转达,而第三人由于过失转达错误,或没有转达使他人造成损失的,由第三人负赔偿责任。()

8、被代理人为数人时,其中一人或者数人未经其他被代理人同意而提出解除代理关系,因此造成损害的,由提出解除代理关系的被代理人承担。()

9、甲、乙两人受单位委托去水泥厂购买1号水泥,甲未与乙商量就决定购买2号水泥,由 此给单位造成损失。这一损失责任应由甲承担。()

10、委托代理的被代理人死亡,代理人不知道这一消息实施了代理行为,该代理行为应视 为无效。()

11、第三人明知行为人无代理权还与行为人实施民事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由第三人 承担民事责

任。()

12、委托书授权不明的,应当由被代理人对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不负民事责任。()

13、赵经理出国考察期间,上级主管部门指定由黄副经理代理经理,这属于指定代理。()

14、无权代理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能承担民事责任。()

15、某公司没有给其业务员张某开具授权委托书,仅让其使用加盖公司公章的空白合同书 签订合同,这应视为授予代理权。()

二、单项选择题

1、下列情况中,复代理人的代理行为应由代理人承担责任的是()

A委托代理人已经事先将转委托通知被代理人

B因情况紧急未能通知被代理人,被代理人事后对转委托表示不同意的 C委托代理人事先就转委托取得被代理人同意的

D委托代理人事先未通知被代理人转委托,事后被代理人表示同意的

2、李某委托赵某购买一批化肥,赵某以自己的名义与某公司签订了买卖合同,在订合同 的过 程中,赵某告诉了某公司他与李之间的代理关系。对于此买卖合同,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赵某受李某委托,应以李某的名义签订合同,此合同无效

B赵某享有该合同的权利,承担该合同义务

C李某对该合同直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D该合同是以赵某名义签订的,如赵某违约,某公司只能向赵某主张权利

3、下列关于授权行为和委托合同的区别的说法正确的是()

A授权行为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而委托合同可以用书面形式,也可用口头形式

B授权行为可以事后追认,而委托合同是必须事先订立

C授权行为是单方法律行为,而委托合同是双方法律行为 D授权行为是实践性法律行为,而委托合同是诺成性法律行为

4、下列不属于代理权滥用的内容是()

A自己代理 B双方代理 C 代理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 D超越代理权限而为代理行为

5、依照民法理论,代理行为关系是指()

A代理人与相对人之间的关系 B相对人与被代理人之间的关系

C被代理人与代理人之间的关系 D代理人、被代理人与相对人之间的关系

6、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离婚,乙委托丙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依法丙()

A可以代理 B在取得委托授权时可以 代理

C经甲、乙双方均同意方可代理 D不能代理

7、第三人知道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还与其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而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害的,第三 人对造成的损害应当承担()

A完全责任 B按份责任 C补充责任 D连带责任

8、在委托代理中,代理人享有代理权的依据是()

A委托合同 B委托授权 C委托合同和委托授权 D委托合同或委托授权

三、多项选择题

1、代理过程中下列哪些情形下非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法律效力。()

A无权代理的 C越权代理的 B变更代理权限的 D转委托的 E代理人扩大代理权限的 第八章 诉讼时效

一、判断题

1、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权利人仍不行使其民事权利的,其民事权利即归于消灭。()

2、《民法通则》规定的20年诉讼时效期间,可以适用《民法通则》关于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

3、诉讼时效因权利人主张权利而中断后,权利人在新的诉讼时效期间内,再次主张权利 的,可以认定为诉讼时效再次中断。()

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

5、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 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6、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诉讼时效期间暂停计算。()

7、《民法通则》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权利人知道其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8、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不论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任何时间,均可发生诉讼时效 中断的法律效力。()

9、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保护其民事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不予立案受理。()

二、单项选择题

1、下列关于诉讼时效期间的判断正确的是()

A出租人要求承租人支付租金的,适用一年的诉讼时效期间

B人身伤害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一律自受伤害之日起算

C附解除条件的请求权,自解除条件成就之时计算诉讼时效期间

D违约损害赔偿请求权应自债权可得请求之时计算诉讼时效期间

2、甲于1998年2月1日将乙打伤,乙花去医药费及其他损失共计3000元。乙因被单位派往外地 出差,未及时向甲要求赔偿。乃至1999年2月15日,乙聘请律师丙代理向甲追要。丙告诫甲:“如不主动还钱,就会到法院告你。”甲因此向乙支付赔偿费。后其知道已过诉讼时效,起诉要求返还。法院应当()

A驳回甲的请求 B判决乙退还甲的3000元

C判决丙赔偿甲的3000元 D由乙、丙共同赔偿甲的3000元

3、下列情形中,哪一项的诉讼时效为一年?()

A甲骑车撞伤乙,乙要求赔偿医药费等损失

B甲与乙签订了承包经营合同,后乙违约,甲要求赔偿损失

C甲借给乙1万元,乙到期不还欠款,甲诉乙

D甲在乙处定做一套西服,到期后甲未领取西服,30天后乙将西服卖掉,甲诉乙

4、下列情况中,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的是()

A张三将行李寄存在火车站,结果被李四冒领,张三欲向李四追索

B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

C出租人要求承租人对所造成的人身伤害进行赔偿的 D受害人要求侵害人对所造成的人身伤害进行赔偿的

5、诉讼时效作为权利人不行使权利就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 的期间,一般适用于()

A支配权 B请求权 C形成权 D抗辩权

6、张某于1995年2月1日晚被李某打成重伤。张某向李某提出赔偿请求的最后期限为()

A1995年6月1日 B1996年6月1日 C1997年2月1日 D1996年2月1日

7、甲于2000年5月将乙打伤,乙为此花去医药费5000元,但未及时向甲索赔。2001年6月,乙 要求甲承担责任,提出“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上法院你也没有道理!”甲遂向乙支付5000 元。对此案的判断正确的是()

A诉讼时效期间未满,甲应承担该赔偿责任

B诉讼时效期间已满,甲不再承担该赔偿责任

C甲自愿支付了该5000元,不能要求返还 D甲受乙的欺诈而支付了该5000元,可以要求乙返还

三、多项选择题

1、依照我国《民法通则》,下列事由中能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是()

A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B当事人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C当事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D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E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2、下列法律规定中,属于特别诉讼时效的有()

A 《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

B 《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

C 《合同法》第129条规定,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仲裁的期限为4年

D 《继承法》第25条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接受遗赠

E 《铁路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第22条规定,承运人同托运人或收货人相互间要求赔偿或退补费用的时效期限为180日 第九章 物 权

一、判断题

1、物权是支配权,债权是请求权。()

2、所有权是最充分、最完整的他物权。()

3、物权具有独占性,因此一物之上只能有一个所有权,但可以有多个物权。()

4、物权是人对物的统治,体现着人与物的关系。()

5、物权的权利主体总是特定的人,而且义务主体也是特定的人。()

6、物权的客体主要是经过劳动加工后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的有体财产,同时也包括某些 有体和无体的自然财产。()

7、物权的义务主体只要不干涉物权人行使其权利就是履行了义务,并不要求义务人积极 履行其他义务。()

8、以物的使用、收益为目的而设立的物权是用益物权,例如地上权、典权、抵押权等。()

9、物权的客体可以是特定物,也可以是种类物。()

10、所有权的自物权、主物权、完全的物权。()

11、物权的权利主体总是不特定的人。()

12、物权的客体不包括行为和精神财富。()

13、与债权相比,物权在同一物上具有优先权。()

14、物权的保护方法限于物权的方法。()

15、从物权客体划分,物权可分为主物权和从物权。()

16、公民不得通过出让的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17、城市规划区内的集体所有的土地,也可由所有人按照有关规定有偿出让使用权。()

18、土地使用者未按照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土 地管理部门应当收回土地使用权。()

19、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一般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

20、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权一律由国家无偿收回。()

21、国家对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前一律不 得提前收回。()

二、单项选择题

1、依照民法理论,物权的核心是()

A占有权 B使用权 C支配权 D处分权

2、在地役权法律关系中,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有()

A地役权是为特定人设定的 B地役权是为需役地设定的 C地役权可以是有偿取得的 D地役权也可以是无偿取得的

3、甲企业将其房屋一幢转让给乙企业,由此发生的土地使用权转移,其实现方式为()

A当事人之间进行土地使用证交付 B当事人之间进行土地使用证交付,并经公证机关公证

C到土地管理部门备案,并在土地使用证上作变更记载

D到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并更换土地使用证

4、依照我国法律规定,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出让方应有()

A企业法人 B事业单位法人 C社会团体法人 D国家

5、下列有关典权的判断正确的是()

A典权的客体可以是动产,也可以是不动产 B典权可以有期限的限制,也可以没有期限的限制

C典权人的占有可以是直接占有,也可以是间接占有 D典权的成立不以支付典价为必要

6、在地役权法律关系中,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地役权具有可分性 B地役权是为特定人设定的 C地役权是为需役地便利而设定的 D地役权不具有从属性

7、为避免绕远,与邻人协商通过其土地直接到达自己的土地,该项权利属于()

A相邻权 B地役权 C地上权 D土地使用权

8、下列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说法,正确的是()A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标的物既可以是国有土地,也可以是集体土地

B不论通过何种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都有使用期限的限制

C国有土地使用权不能转让 D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包括出让方式和划拨方式二种

三、多项选择题

1、下列各项物权中,属于用益物权的有()

A典权 B地役权 C国有土地使用权 D采矿权 E农村承包经营权

2、下列民事权利中,属于用益物权的是()

A地上权 B地役权 C留置权 D典权 E承包经营权

3、下列关于农地承包经营权的说法,正确的有()

A农地承包经营权的客体可以是集体所有的土地

B农地承包经营权的客体可以是国家所有的由集体使用的土地

C农地承包经营权的目的是在他人土地上从事农业活动

D农地承包经营权是承包人和发包人通过合同来设定 E农地承包经营权的主体必须是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成员 第十章 所 有权

一、判断题

1、同一物的所有权人可以是两人或两人以上,因此,在同一物上可以并存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所有权。()

2、非法占有包括恶意占有和善意占有。()

3、非法占有人将非法占有物有偿转让给第三人时,第三人不知道也不能知道其占有物为 非法占有,第三人则没有返还该物的义务。()

4、所有制是一切社会都存在的,而所有权是为所有制服务的,因此,只要社会存在着所有制,就必然存在着所有权。()

5、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可以根据法律的规定和所有人的意志和所有权相分 离。()

6、所有权的义务主体是特定的,因为谁侵犯了他人的所有权,谁就得承担民事责任,所有权的权利主体是不特定的,因为谁有了财产,谁就是权利主体。()

7、善意占有就是合法占有。()

8、李某建房挖地基时挖出三件古代陶器,经有关部门鉴定具有很高的价值,这三件陶器 应归李某所有。()

9、所有权关系反映的是一种人与物的支配关系,即人与物的关系。()

10、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通过合同或其他方法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一律从财产 交付时起转移。()

11、财产所有权的原始取得是指通过民事法律行为取得财产。()

12、杨某在出国前将一颗宝石交给其好友——雕刻家朱某保管,但朱某将这颗宝石雕刻成 了一件价值连城的工艺品,杨某和朱某为这一工艺品的所有权发生争执,法院判决该工艺品归朱某所有,但朱某应向杨某补偿适当的经济损失。()

13、财产已经交付,但当事人约定财产所有权转移附条件的,在所附条件成就时,财产所 有权方为转移。()

14、有附属物的财产,附属物随财产所有权的转移而转移,但当事人另有约定又不违法的,按约定处理。()

15、特定物的所有权从合同订立时起转移。()

16、隐藏物、埋藏物归国家所有。()

17、财产所有权关系的义务主体具有特定性和不作为的义务。()

18、财产所有权是一种自物权与相对权。()

19、处分是财产所有人对财产在事实上和法律上的最终处置。()

20、财产所有权限得主要有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两种。()

21、财产所有权不因所有权主体的消灭而消灭。()

二、单项选择题

1、某甲将手表借给某乙使用,某乙以市价卖给某丙,丙不知道该手表非乙所有,某甲发现后要求某丙返还原物,某丙()

A有返还义务 B没有返还义务

C将原价款从某乙处要回,交给甲即可 D将手表交还某乙

2、占有是对物为事实上的管领,下述占有属于非法占有的是()

A甲租乙的房子居住 B甲占有并使用自己的电脑

C甲将拾得的一部手机据为已

D甲为乙修理手表,在乙不支付修理费时,将手表予以留置

3、王某在某餐厅吃饭时丢失手机一部,餐厅人员拾得后交给公安部门。王某未 在规定期限内前去认领,公安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交寄售商店出售。孙某从该商店买得手机后送给女友林某 作为生日礼物。手机在林某第二天乘公交车时被偷去,小偷以100元的低价卖给郑某。该手机的所有权属于()

A王某 B孙某 C林某 D郑某

4、下列属于法定孳息的是()

A果树所结的果实 B股东分取的红利 C销售所得的利润 D动物产下的幼仔

5、下述属于法律上的处分行为的是()

A粮食被吃掉 B汽油被燃烧 C所有人将违章建筑拆除 D抵押权人变卖抵押物

6、附合是原始取得动产所有权的一种方式,下列选项中属于附合行为的是()

A将他人的木材做成家具 B养的鱼游进他人的鱼塘

C承租人在租赁的房屋中铺上地板 D将他人的酒倒进自家盛酒的酒坛

7、王某在公园捡回一只小狗,便抱回家饲养,并为其注射了防病疫苗,后来小 狗被其原主人李某发现并要求抱回,则王某()

A可以拒绝交还该小狗

B只能要求李某偿还其因饲养小狗所花的费用

C只能要求李某偿还其为狗注射疫苗的费用

D可以要求李某偿还养护小狗所支付的必要费用

8、下列属于法定孳息的为()

A企业中工人的奖金 B动物的幼畜

C牛身体内发生的牛黄 D出租房屋的租金

9、下列属于所有权的继受取得的是()

A租金 B没收 C利息 D货款

10、下列属于所有权的原始取得方式的为()

A通过购买取得财产 B通过行使留置权取得财产

C通过添附取得财产 D通过继承取得财产

11、收益是通过对财产的占有、使用、经营、转让而取得经济效益。收益权()

A只能由所有人行使 B只能由非所有人行使

C只能由所有人和非所有人共同行使

D既可以由所有人行使,也可以依法由非所有人行使

12、在实践中,下列取得财产所有权的方式中,属于原始取得的是()

A在商店购买的电视机 B在银行存款得的利息

C通过遗嘱继承得到的房屋 D接受奖励获得的汽车

13、依照我国法律规定,下列财产中专属于国家所有的是()

A山岭、森林、水面 B矿藏

C历史文物 D古生物化石

三、多项选择题

1、甲发现一头牛在自家麦地里吃麦苗,而将其牵回家中进行喂养。乙发现自家 的 牛在甲家而要求牵回,甲允,但提出了一些要求。甲的下列请求哪些不予支持:()

A请求支付麦苗损失费 B请求支付拾牛报酬

C请求支付饲料费 D请求支付误工损失费

2、所有权的原始取得有()

A无主财产 B动产的善意取得 C赠与 D继承 E添附

3、根据承包合同,财产所有人将其财产占有、使用、收益等权能转让给承包人,则他们的权利发生如下变化()

A所有人丧失了财产所有权 B承包人取得了财产所有权

C所有人丧失了财产占有权 D承包人取得了财产经营权

E所有人没有丧失财产占有权

4、下列取得财产的方法属于原始取得的有()

A果树的所有权人取得其所结果实的所有权

B存款人取得的利息

C继承人依法定继承方式取得遗产的所有权

D国家取得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的所有权

E第三人依善意取得制度取得所有权

5、下列为原始取得的财产是()

A继承的财产 B银行利息

C树上的果实 D开采的矿石

E接受的赠与

6、下列处置情形属于法律上处分的有()

A将消费品消耗掉 B将所有物抛弃

C将房屋出租给他人 D在生产中将原材料消耗掉

E出售物品 第十一章 担 保 物 权

一、单项选择题

1、甲将房屋一间作抵押向乙借款,抵押期间,甲欲将该房屋出卖给丙,并告知 丙抵押情况,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甲有权将该房屋出卖,但须事先通知抵押权人乙

B甲可以将该房屋出卖,无须事先通知抵押权人乙

C甲可以将该房屋出卖,但应征得抵押权人乙的同意

D甲无权将该房屋出卖,因为已经设置了抵押

2、依照我国《担保法》,在质押生效后,质物灭失的风险损失由 谁承担?()

A质押人 B质权人

C质押人或质权人 D质押人和质权人

3、依据我国《担保法》,下列可以抵押的财产是()

A自留山 B所有权不明的财产

C土地所有权 D“罗马”牌表

4、孙某在某洗衣店干洗了一套名贵西服,后来孙某拒付洗衣费,则洗衣店可以()

A将该西服据为已有 B行使留置权

C行使质押权 D行使抵押权

5、用下列财产作抵押时,依《担保法》规定,签订抵押合同后,未经登记也发生抵押效 力的是()

A汽车 B布匹 C企业的机器 D林木

6、赵某将自己的一辆“夏利”车作价5万元抵押给李某,并依法进行了抵押登记。后来因交通事故该汽车报废,保险公司赔偿8万元。赵某与李某之间的抵押关系()

A归于无效 B继续有效,应以保险赔偿金中的5万元继续担保赵某对李某的债务 C继续有效,应以全部保险赔偿金8万元继续担保赵某对李某的债务

D终止,赵某应以保险赔偿金提前清偿李某之债务

7、甲向乙借款20万元,甲将价值19万元的房屋抵押给乙,双方订立了书面抵押合同。但嫌办理登记手续过高,经乙同意未办理登记手续。另外,甲以自己的一台价值1万多元的电脑质押给乙,双方订立了质押合同。乙因为不会用电脑便决定仍将其放在甲处。一年以后,甲因做生意亏本无力还债,乙要求行使抵押权和质权。对该案的判断正确的是()

A抵押权与质押权均无效 B抵押权与质押权均有1效

C抵押权有效,质押权无效 D抵押权无效,质押权有效

二、多项选择题

1、依据我国《担保法》,留置权仅适用于:()

A保管合同 B运输合同

C加工承揽合同 D基本建设承包合同

E买卖合同

2、抵押权的性质为()

A支配权 B请求权

C绝对权 D相对权

E从权利

第十二章 共有、相邻关系

一、判断题

1、共有是指两个以上的权利主体对同一项财产都享有使用权。()

2、共有不是一种独立的所有制和财产所有权。()

3、按份共有财产的分割必须保持财产的使用价值。()

4、共同共有人对共同财产依约定享有所有权。()

5、公司解散时一般会涉及到共有财产的分割。()

6、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的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

7、如果按份共有人就共有财产的使用、处分等达不成一致的协议,则应按拥有财产份额一半以上的共有人的意见处理。但份额多的共有人不得损害份额少的共有人的利益。()

8、夫妻共有财产是一种按份共有财产。()

9、共有财产是特定物,不能分割或者分割有损其价值的,可归生产、生活等有特殊需要 的人所有,对其他共有人可以折价补偿。()

10、共有不是一种独立的所有权类型。()

11、相邻关系总是发生在三个以上权利主体之间。()

12、处理相邻关系应遵循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

13、相邻关系最早是在工业生产中发生的。()

14、相邻一方必须经过邻人使用的土地通行的,他方应当允许。()

15、相邻人都有权利用自然水流,不能对其擅自堵塞或排放。()

16、相邻关系包括动产和不动产的相邻关系。()

17、相邻一方因施工临时占用他方使用的土地,占用的一方如未按双方约定的范围、用途 和期限使用的,应当责令其及时清理现场、排除妨碍、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18、一方擅自堵塞或者独占自然流水,影响他方正常生产、生活的,他方有权请求排除妨 碍。()

二、单项选择题

1、甲乙各以20%与80%的份额共有一间房屋,现甲欲将自己的份额转让,则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未经乙同意不得转让 B只能转让给乙

C乙有优先购买权 D可以任意转让,乙无优先购买权

2、甲在某风景区建有别墅,与邻居乙约定不得在别墅前兴建房屋,以免妨碍眺望,后乙 欲在房屋上加盖一层,甲提出异议,请求停工。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A甲可基于相邻权请求乙停工 B甲乙之间的约定无效

C甲的请求不应支持 D甲乙的约定具有债权的效力

3、在不动产所有人出卖其不动产时,下列不享有优先购买权的为()

A承租人 B抵押权人 C典权人 D共有人

4、甲和乙为同村邻居,甲越界建房侵入乙的宅基地,甲的行为侵犯了乙的()

A相邻权 B房屋所有权 C宅基地使用权 D宅基地所有权

5、按份共有人转让其共有财产份额时,其他共有人有()

A购买权 B撤销权

C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 D解约权

6、甲、乙共购了一间街面房,经营饮食。甲欲转移其份额。丙知道此事后支付 甲5千元,欲购买。甲父知道此事后,也欲购买。乙也欲以5千元购买。依法甲的份额应转让给()

A丙 B乙 C甲父 D丙或乙或甲

7、共有人对共有关系的性质发生争议,无法查明到底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时,应当推定为()

A按份共有 B共同共有

C个人所有 D公共所有

8、甲、乙、丙三人合伙经营,后甲因急事用钱,要将自己在合伙中的份额转让,乙和第 三人丁均欲以同一价格购买,甲应该()

A卖给乙 B卖给丁

C卖给乙或丁 D卖给乙、丁每人一半份额

9、甲公司和乙公司共同出资购买了一台推土机并出租给丙建筑工程队,后来丙经甲公司和乙公司的同意又转租给丁公司,在租赁合同履行期间,甲公司想转让自己的份额乙公司,丙建 设工程队和丁公司均表示愿意购买,对此()

A在同等条件下,由乙优先购买 B在同等条件下,由丙优先购买

C在同等条件下,由丁优先购买 D在同等条件下,由甲决定卖给谁

10、甲乙二人共有房屋一幢,甲长期在外地,由乙实际居住,并付给甲若干补偿。房屋因地基不牢倒塌,对邻房造成一定损害。对此()

A应由乙承担赔偿责任

B应由甲乙承担连带责任

C应由甲、乙分担责任,并由乙适当多负担

D应由甲承担赔偿责任

11、下列各项财产中不属于共同共有的是()

A夫妻共同财产 B家庭共同财产

C尚未实际分割的遗产 D三人集资买的一台电脑 第十三章 债 权

一、判断题

1、债权人的权利原则上只对债务人发生效力。()

2、债的主体在任何情况下都是特定的。()

3、债发生的根据不包括侵权行为。()

4、在无因管理中,管理人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在任何情况下都应由本人偿付。()

5、种类之债的标的只有在交付时才能特定。()

6、将债区分为特定物之债和种类物之债,其法律意义主要在于债的标的物在履行前灭失 的法律责任不同。()

7、凡债务人没有能力履行债务的,都可以由第三人代为履行。()

8、在多数人之债中,几个债权人中的任何一人都有权请求债务人向其清偿全部债务,多 数债务人中的任何一人都有义务向债权人清偿全部债务。()

9、选择之债一经选择确定,便转化为简单之债。()

10、在选择之债中,有选择的规定而未指明选择权归属的,一般认定为选择债务。()

二、单项选择题

1、送奶人误将王某订的牛奶放入其邻居张某家的奶箱中,张某以为有人故意捣 乱,将该奶取出扔了,下列对张某的行为性质认定正确的是()

A构成不当得利 B构成侵权行为

C构成无因管理 D并无不当

2、依照民法原理,连带债务的债权人()

A只能向债务人中的主要责任者请求其履行全部债务

B只能向全体债务人请求履行全部债务

C不能向债务人中的某一人请求其履行全部债务

D可以向债务人中的一人或数人请求其履行全部或部分债务

3、甲公司欠乙公司贷款25万元,依照合同甲公司应向乙公司交付汽车配件,乙 公司收货后应向甲公司支付货款30万元,甲公司和乙公司之间的债务,可以适用债的()

A混同 B抵销 C提存 D免除

4、根据我国民法规范,下列属于不当得利的是()

A养子给生父母的赡养费 B因赌博而给对方的财物

C明知没有给付义务而进行给付 D甲将发给乙的货错发给丙

5、根据不当得利之债的构成条件,下列事实之中不构成不当得利之债的事实是()

A甲基于房屋租赁合同1998年应向乙支付租金8000元,而甲向乙支付了双份租金,实际支付16000元

B邮局错将甲的邮包发给乙

C因风灾甲的300只羊混入乙的羊群中

D甲因赌博输给乙8万元

三、多项选择题

1、根据无因管理之债的构成要件,下列事实中构成无因管理之债的事项是()

A受托人、受雇人为他人照看病人

B抢救溺水的儿童

C饲养他人失散的动物并寻找其主人

D抚养收养的子女

E未受委托,雇人为邻居的危险房屋加固,以免遭台风袭击损毁

2、甲公司和乙公司与某石化公司订了一份合同,合同约定石化公司在1个月内供给0号或10号 柴油1000吨,每吨价格为1600元;甲公司与乙公司按4:6分配。该合同之债是()

A多数人之债 B按份之债 C选择之债 D种类物之债 E连带之债

3、下列无合法依据所获利益中,不属于不当得利的有()

A养子女在收养关系成立后,依然支付其生父母的生活费而又主张不当得利的 B因赌博给付他方财物后主张不当得利的

C履行未到期的债务,丧失期限利益而主张不当得利的 D付款方多支付供货方货款后主张不当得利的 E银行多付给存款人利息后主张不当得利的 第十四章 债 的履 行

一、单项选择题

1、甲公司向乙公司订购一批彩电,双方在合同中未约定履行顺序,则()

A应由乙公司先交付彩电,甲公司再付款

B应由甲公司先付款,乙公司再交付彩电

C乙公司可在交付彩电前要求甲公司付款

D甲公司可在乙公司交付彩电的同时付款

2、甲乙签订的买卖合同约定甲先供货,货到后10天付款。甲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现乙经 营状 况严重恶化,难以支付该笔货款,遂中止履行合同并拒绝乙的履行要求。甲行使的这种抗辩 权属于()

A同时履行抗辩权 B不安抗辩权

C先履行抗辩权 D后履行抗辩权

3、依照我国民事法律规范,交付货物履行地点不明确的,双方又不能达成补充 协议,履行地就为()

A供货方所在地 B需货方所在地

C供货方或需货方所在地 D供货方和需货方之间的中间地

4、甲、乙双方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这在我国合同法理论上称作()

A先履行抗辩权 B先诉抗辩权

C同时履行抗辩权 D不安抗辩权

5、甲与乙签订了一份合同,约定由丙向甲履行债务,现丙履行债务的行为不符合合同的 约定,应向甲承担违约责任的是()

A丙 B乙 C 乙和丙 D乙或丙

6、甲与乙签订了一份供货合同,合同约定甲先供货,乙后付款,在供货前,甲有确切证据证明乙无付款能力,对此,甲可依法主张()

A同时履行抗辩权 B合同撤销权

C先履行抗辩权 D不安抗辩权

二、多项选择题

1、债的履行中,如果债的履行地点不明确时,依照法律规定,应分别下列不同 情况,确定履行地点,即()

A给付货币的,在给付一方所在地履行

B给付货币的,在接受一方所在地履行

C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

D其他标的,在接受给付一方的所在地履行

E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的所在地履行 第十五章 债的保全、担保(定金、保证)

一、单项选择题

1、甲公司向乙商业银行借款10万元,借款期限为一年。款到期后,由于甲公司 经营不善,无力还借款本息。但丙公司欠甲公司到期货款20万元,甲公司却不积极向丙公司主张支付货款。为此乙商业银行请求法院执行丙公司财产以偿还甲公司借款。对此案看法正确的是()

A乙商业银行可以直接向丙公司行使代位权

B乙商业银行应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来行使代位权

C乙商业银行应以甲公司的名义行使代位权

D乙商业银行行使代位权的请求数额以20万元为限

2、依据《担保法》的规定,保证合同当事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

A6个月 B8个月 C10个月 D12个月

3、依据《担保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表述正确的是()

A保证合同是主合同 B保证合同是从合同

C保证合同是附条件合同 D保证合同是附合合同

4、甲向乙借款50万元做生意,后来生意亏损70多万元。甲有一栋房子价值18万元,其它财产价值10万元。借款到期后乙向甲追要借款,甲却将自己的房子作价一万元卖给了自己的弟弟丙,则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A如果丙不知甲欠工钱,则乙只能行使代位权

B只有在丙明知房屋买卖有害于乙的债权的情况下,乙才可以行使代位权

C不论丙是否知道房屋买卖有害于乙的债权,乙均可行使撤销权

D若丙明知房屋买卖有害于乙的债权,则乙可行使撤销权

5、甲公司与乙公司于2001年7月签订了一笔买卖煤炭的合同,总价值15万元,并约定甲公司于2001年11月前交付货物,乙公司支付了45万元的定金。直至合同履行期满甲公司仍未交货。于是乙公司要求甲公司返还定金。对此纠纷下面说法正确的是()

A双方对于定金数额的约定符合法律的规定

B如果买卖合同不成立则定金合同仍然有效,因为定金已交付

C如果甲公司是因为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只需返还定金原额即可

D即使甲公司是因为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也需双倍返还定金

6、甲公司与乙公司依法订立一份总货款为10万元的购销合同。同时,双方约定定金条款,则定金最高额不得超过()

A1万元 B1.5万元 C2万元 D2.5万元

7、下列对一般保证与连带责任保证的区别的判断正确的是()

A一般保证的保证范围为主债权,而连带保证的保证范围为包括利息、违约金等 在内的全部债权

B一般保证的保证人承担赔偿责任,而连带保证的保证人承担履行责任

C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只能行使基于保证合同的抗辩权,而连带保证的保证人还可 以行使主债务人的抗辩权

D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而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不享有此项权利

8、依照《担保法》,在同一保证合同中,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对保证金额未作约定时,保证人对保证债务()

A承担按份保证责任

B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C平均承担担保责任

D承担按份保证责任或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9、依照《担保法》,定金数额不得超过()

A20% B30% C10% D40%

10、根据《担保法》的规定,下列民事主体中不能作为保证人的是()

A个体工商户 B个人合伙 C社会公益团体 D企业法人

11、京华技校出资兴建了一家印刷厂,2000年6月该印刷厂向银行借款,京华技校为印刷厂提供了保证担保并将京华技校校长配置使用的富康轿车抵押给了银行。后来借款到期,印刷厂无法还清欠款,银行提起诉讼,要求京华技校承担相应担保责任。()

A保证有效,因为京华技校具有法人资格

B京华技校不应承担还款责任

C银行对抵押的轿车享有抵押权

D银行对抵押的轿车享有部分优先受偿权

三、多项选择题

1、甲向乙借款9万元,丙、丁、戊为连带保证人,借款期满,甲无力偿还,丙代为偿还了该9万元,则丙可以()

A请求甲偿还9万元

B请求丁、戊偿还各自应负担的3万元

C先请求甲偿还,不足部分再向丁、戊请求偿还

D先请求丁、戊偿还各自应负担的3万元,不足部分再请求甲偿还

E请求丁、戊偿还各自应负担的3万元,并同时请求甲偿还3万元

2、保证的消灭有()

A主债被确认为无效 B保证合同被确认为无效

C保证合同的解除 D保证人不同意为新更换的债务人担保的 E债权人未在保证期内请求保证人清偿的

3、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汽车买卖合同,合同标的总价款为1200万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此项合同定金数额,在下列数额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220万元 B200万元 C180万元 D160万元 第十六章 债的移转、变更、终止

一、单项选择题

1、张某与某作协签订小说写作合同,需在一年内完成戏剧两部,作协支付稿费1 0万,张某拟将合同权利转让给牛某以抵销个人所负债务10万元。该合同权利()

A通知作协后即可转让

B依该合同的性质不能转让

C可以部分转让

D因违背公序良俗,不得转让

2、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合同,由甲公司供应木材,乙公司负责加工成家具,后由于甲公 司收购木材出现困难,决定将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转让给丙公司,下列转让行为有效的是()

A未经乙公司同意,将合同所规定的供应木材的义务全部转让给丙公司

B未经乙公司同意,将合同所规定的供应木材的义务部分转让给丙公司

C通知乙公司,将合同所规定的供应木材的义务部分转让给丙公司

D经乙公司同意,将合同所规定的供应木材的义务全部转让给丙公司

3、甲公司分立为乙公司和丙公司。在分立过程中,乙公司和丙公司对甲公司所欠丁、戊、已、庚的债务达成协议,乙公司承担对丁、戊的债务,丙公司承担对已、庚的债务。对甲公司 的债权人来说,该债务承担协议()

A无效 B有效 C可撤销 D效力来定

4、在债的移转中,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债权让与应取得债务人的同意才有效

B债务转移应取得债权人的同意才有效

C债权让与和债务转移均应取得对方的同意才有效

D债权让与和债务转移只要通知了对方就发生效力

5、下列属于合同更新的是()

A甲租乙的房屋,租期到了以后,双方将租期延长了一个月

B甲乙两人签订了一份借用合同,后又约定由乙购买此物

C甲乙两人签订了一份大米买卖合同,每斤15元;后双方商定改为每斤16元

D甲借给乙500元,后又借给50000元,并约定乙只需还50000元

6、王某和张某签订了一份棉花买卖合同,约定王某卖给张某棉花5吨。但后来张某下落不明,王某难以履行债务,遂将棉花提存。棉花提存后,一日遭遇雷击烧毁,其损失应由()

A张某承担 B王某承担

C张某和王某共同承担 D提存机关承担

7、甲公司和乙运输公司签订了一货物运输合同,后来乙公司想将自己的部分债务移转于 另一运输公司,则()

A应通知甲公司 B应当经甲公司同意

C不必经甲公司同意 D不必通知甲公司

二、多项选择题

1、债的抵销应具备的条件是()

A双方相互负有债务 B两项债务的性质同一

C两项债务都到了履行期 D抵销不违反债的目的 E抵销不违反法律的规定 第十七章 继 承

一、判断题

1、继承权是人身权与财产权的结合。()

2、继承权的实现以订立遗嘱为前提。()

3、我国继承法规定,男女继承人的继承权平等。()

4、遗产不包括职工因工伤致残发给的抚恤费。()

5、公民著作权中的署名权不得继承。()

6、法定继承以一定的人身关系为基础。()

7、遗嘱只处分了部分遗产,遗嘱未处分的遗产应当适用法定继承方式。()

8、继子女不可能继承继父或继母的遗产。()

9、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限于三代。()

10、转继承和代位继承均不适用于法定继承。()

11、遗嘱是被继承人的一种单方行为。()

12、遗嘱继承的继承人同样受法定继承顺序的限制。()

13、遗嘱不得采取口头方式。()

14、被篡改的遗嘱无效。()

15、遗赠的标的是遗赠的财产权利而不包括财产义务。()

16、有效的遗嘱只能在继承开始后才有效力。()

17、接受遗产的意思表示方式可以默示。()

18、继承人的严重犯罪行为直接导致其丧失继承权。()

19、在分割被继承人遗产时,应区分共有财产与遗产的范围。()

二、单项选择题

1、老张去世时留下遗产8万元,在遗嘱中指定其女作为遗嘱继承人继承3万元,不再继承其他财产,其妻、其子作为法定继承人分别继承2万元,其侄接受遗赠1万元。遗产分割后发现老张生前欠债3万元尚未清偿。该债务应()

A由其妻、其子负责清偿

B由其妻、其子、其女,其侄负责清偿

C由其女、其侄负责清偿

D判决由其女单独清

2、下列属于遗产的是()

A被继承人生前承典的房屋

B被继承人与其配偶婚后购买的房屋的一半

C被继承人承包经营的土地

D因被继承人死亡可得的抚恤金

3、甲有三子乙、丙、丁各自独立生活,其中乙、丙与甲同城生活,丁在海外工作。乙经 常上门看望,照顾甲的晚年生活,丙既不上门,也不支付赡养费。甲生前已有遗嘱,明确其遗产房屋一套给乙,另有存款50万元由三子均分。乙认为对自己不公平,在分割遗产时改为自己得30万元,另20万元由丙、丁均分。对本案的处理,正确的是()

A依照甲的遗嘱执行

B篡改遗嘱丧失继承权

C丙能尽而不尽扶养义务,丧失继承权

D丁未尽扶养义务,适当少分遗产

4、甲乙夫妇二人有一子一女,其子丙娶妻丁,生子戊,其女已嫁至邻村。丙拒不赡养老 人,并常常虐待甲乙。后因丙病死亡。甲乙无固定生活来源,丁担负起主要赡养责任。甲死后遗 有房屋3间,对于甲的遗产无权参与继承的是()

A乙 B丁 C戊 D己

5、胡某有一子甲,30岁未婚,胡某希望甲能与战友之女乙结婚,于是在其临终前留下一 份遗嘱处理其个人财产,其中一项为“有现金2万元,暂由甲母亲保留,如果甲乙结婚,则该笔现金由甲继承。”下列关于胡某所立遗嘱的说法错误的是()

A涉及到现金2万元部分无效

B该部分无效是因为违反了遗嘱自由原则

C该部分无效是因为所附条件违法,侵犯了甲的婚姻自由

D该部分无效,其他部分有效

6、朱某生前曾与他的邻居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他的邻居尽了扶养义务,朱某还在他去世前10天留下一份遗嘱。朱某去世后,他的女儿从远方赶回来,要求继承遗产。下列有关朱某遗产继承的说法正确的是()

A应当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由人民法院判决

B应按(1)遗嘱;(2)遗赠扶养协议;(3)法定继承的顺序进行继承

C遗赠扶养协议有效,应先按遗赠扶养协议进行,再按遗嘱和法定继承进行

D应先由朱某的女儿继承,然后按遗赠扶养协议和遗赠继承

7、公民甲因意外事故死亡,没有立遗嘱,其近亲属有妻子、父母和祖父,则其祖父的继 承权属于()

A法定继承 B遗嘱继承 C代位继承 D转继承

8、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其放弃继承的遗产按()

A无人继承办理 B代位继承办理

C转继承办理 D法定继承办理

9、下列财产或财产权利中,不在遗产范围的是()

A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B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C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D被继承人生前承包经营的土地

10、转继承适用的范围是()

A遗嘱继承 B法定继承 C遗赠扶养协议 D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

11、依照《继承法》的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如果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

A可以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B可以作为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

C不能作为法定继承人,但可以分得适当的遗产

D可以按代位继承分得遗产

12、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丧生,不能确定死亡先后时间的,根据司法解释,推定()

A没有继承人的先死亡 B同时死亡

C有继承人的先死亡 D长辈先死亡

13、下列选项中,属于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是()

A遗赠扶养协议 B立遗嘱

C遗嘱执行人 D继承人范围和顺序

14、下列有关继承的法律特征的说法正确的是()

A民法上的继承专指财产权利的继承

B依照继承法能够取得被继承人财产的均为继承人

C继承的客体是公民死亡时所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D继承开始的时间是公民自然死亡的时间

15、下列属于我国《继承法》规定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的是()

A已与他人结婚的丧偶儿媳

B养子女对其生父母

C未建立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对其生父母

D离异的配偶

16、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养子女可继承生父母的遗产,也可以继承养父母的遗产

B丧偶儿媳或者女婿一旦再进行结婚,即失去对公婆或者岳父母的遗产的继承权

C继子女可以继承生父母的遗产,也可以继承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的遗产

D非婚生子女不享有继承父母遗产的权利

17、下列有关继承权丧失的法律效力的说法正确的是()

A自继承权丧失的法定事由发生之时起,发生继承权丧失的法律效力

B继承权的丧失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C继承人遗弃其父的,也丧失对其母遗产的继承权

D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不影响其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18、公民甲死后留有遗产房屋一套与存款若干,甲生前立有遗嘱,明确房屋归其子乙,存 款赠与其侄丙。直至遗产分割时,乙丙均未作出是否接受遗产的意思表示。下列对本案的判断正确的是()

A乙、丙未明示接受,即应视为放弃接受遗产

B乙、丙未明示接受,即应认为其接受遗产

C乙未明示放弃即为接受继承,丙未明示接受即为放弃遗赠

D乙未明示放弃即为放弃继承,丙未明示接受即为接受遗赠

三、多项选择题

1、下列遗嘱形式需要证人在场方为有效的有()

A公证遗嘱 B口头遗嘱 C录音遗嘱 D自书遗嘱

E代书遗嘱

2、甲有妻子及3个儿女以及许多曾帮助过他的挚友,因此为了对其死后财产有个妥善处理,先后立有数份遗嘱,1994年12月6日,甲因心脏病突发死亡。对其遗产的处理正确的是()

A如果其数份遗嘱内容相冲突,应以其最后所立遗嘱为准

B如果其数份遗嘱中有一份是经公证的,则以公证的遗嘱为准

C即使有数份遗嘱,也应按法定继承处理

D对于其遗嘱中没涉及的财产,应按法定继承处理

E对于其遗嘱中没涉及的财产,应作为无主财产处理

3、我国继承制度的基本原则是()

A保护公民合法财产继承权的原则

B继承权男女平等原则

C互凉互让,和睦团结的原则

D养老育幼,互助互济的原则

E权利与义务相一致的原则

4、根据《继承法》的规定,丧失继承权的情形包括()

A继承权的诉讼时效届满

B遗弃被继承人的

C非为争夺遗产而谋害被继承人的

D为达到早日继承遗产的目的而诅咒被继承人死亡的 E非为争夺遗产而谋害其他继承人的 第十八章 人 身 权

一、判断题

1、人身权是一种以特定精神利益为内容的民事权利。()

2、人身权与财产权益没有联系。()

3、人身权具有专属性质,是一种相对性权。()

4、人身权是和生命联系在一起的,法人是组织体,谈不上什么人身,故其没有人身权。()

5、身份权是基于民事主体某种行为、关系产生的与其身份有关的民事权利,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

限制行为能力热不具有响应的行为能力,因此不享有身份权。()

6、人格权是公民专有的权利。()

7、公民有权决定、使用、转让自己的姓名。()

8、公民死亡后,其人身权益不再受到保护。()

9、身份权是每一个公民和法人都享有的权利。()

10、人格权自民事主体产生时就依法享有。()

11、对人身权的保护只是民法的任务。()

12、民法保护人身权的方法包括返还财产、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

13、侵害人身权的行为只需承担民事责任。()

二、单项选择题

1、下列关于身份权的说法正确的是()

A身份权不可让与,也不可剥夺

B亲权的客体是未成年子女

C有些身份权中包含有义务成分

D亲属权的客体是成年子女

2、某报社在新闻报道中披露了某国企领导甲的受贿行为,并称其曾以不正当手段骗取“五一劳动奖章”,该企业员工因此感到脸上无光,甲的子女宣布与其脱离父子关系,后证实甲确有受贿事实,但获得奖章并无不当。该报社的行为侵犯()

A甲的名誉权 B甲的荣誉权

C企业员工的名誉权 D甲的亲权

3、下列权利中属于人格权的是()

A荣誉权 B名誉权 C亲权 D配偶权

4、下列行为中属于侵犯公民的姓名权的是()

A甲(3岁)之父母未经甲同意到派出所将甲的姓名进行变更

B乙之父母为乙起的姓名与邻村甲的姓名相同

C甲报社报道某国际会议时未经乙同意披露与会者乙的姓名

D未达婚龄的甲借用已达婚龄的乙的身份证和户口簿,以乙的名义与丙登记结婚

5、人身权分为人格权和身份权,下列人身权利中,属于公民身份权的是()

A肖像权 B名誉权 C荣誉权 D姓名权

6、下列权利属自然人专有的为()

A姓名权 B名誉权 C荣誉权 D商标权

7、自然人对于自己的姓名所享有的姓名权属于()

A形成权 B抗辩权 C请求权 D支配权

8、下列法律关系中属于民法调整的身份关系的是()

A继承关系 B雇主与雇工的关系

C父母与成年子女的关系 D受奖人对其荣誉证书的关系

9、下列民事权利中,属于公民享有的身份权是()

A生命健康权 B姓名权

C名誉权 D荣誉权

10、甲与乙发生争吵,斥其为荡妇,生活不检点,并用剪刀将其一缕头发剪去。甲的行为侵犯了乙的()

A健康权 B身体权 C名誉权 D隐私权

11、下列有关人格权与身份权的说法错误的是()

A自然人的人格权基于出生而取得,各主体的人格权是相同的;身份权基于主体具有的特定身

份而产生,各主体的身份权往往不同

B人格权是支配权,而身份权具有支配权、请求权等多种成分

C人格权的利益只归属于权利人自身,有些身份权则主要为相对人的利益而存在

D人格权是无期限的,甚至可以延伸到权利人死后,身份权则以特定身份的存在为存续前提

12、下列行为中,属于侵害公民肖像权的行为是()

A在寻人启事上刊登公民的照片

B未经本人同意在照像馆橱窗陈列本人照片

C在通缉令上使用逃犯的照片

D在庭审纪实中,使用犯罪人的图像

三、多项选择题

1、下列行为属于侵犯公民的肖像权的是()

A未经本人同意在照相馆橱窗陈列其照片

B在寻人启事上刊登公民的照片

C美容院在报纸上做广告宣传时未经甲同意使用甲整容前后的对比照片

D在通辑令上使用犯罪嫌疑人的照片

E电视新闻播放节目盛况时对某甲一家进行特写

2、下列民事权利,属于公民姓名权的是()

A决定自己的姓名 B决定自己的笔名

C使用自己的姓名 D不使用自己的姓名

E改变自己的姓名或笔名

3、下列情况中不属于侵犯公民肖像权的有()

A为追捕逃犯而在通缉令上使用逃犯的照片

B为了寻找不知去向的人而在报上刊登的寻人启事中使用其照片

C为报道某一事件新闻而将一部分人摄入照片

D公司为广告宣传,未与某职工协商而使用其照片

E将别人的照片倒挂在厕所中

4、小明的父母在其周岁生日时到照相馆为其拍照纪念,摄影师擅自将照片加洗后拿去参加摄影展,小明的父亲将照片分送给亲朋友好友,摄影师擅自将照片底片卖给某食品厂用作小儿营养餐的广告贴,某消费者将用后的带有小明肖像的包装盒作字纸篓使用。以上侵害小明肖像权的侵权人有()

A小明的父母 B摄影师 C食品厂 D消费者 E小明的父亲 第十九章 民事责任

一、判断题

1、民事责任是以财产为主要内容和基本属性的。()

2、侵权行为人是否承担无过错责任有人民法院来决定。()

3、行为的违法性是构成民事责任的首要条件。()

4、我国民法通则确认无过错责任原则为一般侵权责任归责原则。()

5、当事人双方都违反合同规定的,可以互相抵销民事责任。()

6、合同履行不能有主观不能与客观不能之分。()

7、当事人违约方赔偿损失的权利因合同的变更或解除而消除。()

8、违约金的支付必须同时具备违约行为民事责任的全部构成要件。()

9、违约金责任只能以金钱或等值有价物的方式承担。()

10、侵权行为是由行为人的自由意思决定的单方行为。()

11、经本人承诺的行为对本人造成伤害的,不视为侵权行为。()

12、侵权责任的承担责任方式只能适用财产责任方式。()

13、一般侵权的民事责任是一种过错责任。()

14、共同侵权行为的构成须以各加害人主观上上存在着共同故意为要件。()

二、单项选择题

1、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如果险情是由于人为的原因引起的,则()

A由紧急避险人和引起险情的人承担民事责任

B由紧急避险人承担民事责任

C由引起险情的人承担民事责任

D属于不可抗力,不予免责

2、下列原则中,不包括在我国《民法通则》所确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的是()

A过错责任原则 B无过错责任原则

C等价有偿原则 D公平责任原则

3、下面对民事责任构成要件的因果关系的判断中,正确的是()

A直接原因不一定是主要原因,但主要原因一定是直接原因

B间接原因不一定是次要原因,但次要原因一定是间接原因

C条件对结果的发生不具有决定性作用,所以其只是次要原因

D条件对结果的发生有一定影响和作用,但其不构成原因

4、依照法律规定,在不履行合同或法定义务,致使他人财产、人身权利受到损害时,不属于免除民事责任的情况是()

A不可抗力 B受害人的故意或重大过失

C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的行为 D第三人的过错

5、李某与女友王某去看花展,未注意到展厅内挂着“严禁采摘”的牌子。王某 看到一盆牧丹花非常鲜艳,便对李某说“去给我摘一朵”,李某便去摘花,导致该盆牧丹花死亡,该盆花价值400元。对此损失,责任应()

A由李某承担 B由王某承担

C由李某、王某分别承担200元 D由李某和王某承担连带责任

6、甲出差住乙旅馆,晚上在房间休息时,房间的吊灯突然脱落致甲受伤。后查明该吊灯是丙装修队安装,因使用时间过长螺丝松动所致。甲想索赔,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应向乙索赔 B甲应向丙索赔

C甲可以向乙或丙索赔 D甲应要求乙和丙共同赔偿

7、甲在乙商店购买丙厂生产的啤酒,开启时发生爆炸导致甲受伤。经查明该爆炸是因丙厂违规使用酒瓶所致。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只能向乙商店索赔 B甲只能向丙厂索赔

C甲可以向乙商店或丙厂索赔 D乙商店赔偿甲损害后不能向丙厂追偿

8、从事高空高压等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若这种损害是由受害 人故意造成的,则()

A由从事高度危险作业的人承担民事责任

B由受害人承担

C主要由从事高度危险作业的人承担民事责任

D按公平原则处理

9、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是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的,饲养人或管理人()

A承担民事责任 B不承担民事责任

C承担部分民事责任 D按公平责任原则处理

10、甲开车逆行,行人乙为躲避甲跌入修路挖的坑里(施工单位对该坑未设置保护措施)。对于乙所受到的损害()

A由甲承担责任 B由施工单位承担责任

C由甲和施工单位各自承担责任 D由甲和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11、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下列侵权行为中属于适用推定过错责任的是()

A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侵权致人损害

B建筑物及建筑物上的悬置物致人损害

C污染环境致人损害

D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

12、刘昊(6岁)在一高压线箱(为某市供电公司所有)旁玩耍时,被高压电击伤。对于刘昊的治疗费和其他必要费用应()

A由刘昊的监护人承担

B由某供电公司承担

C主要由刘昊的监护人承担,某供电公司适当分担

D主要由某供电公司承担,刘昊的监护人适当分担

13、李某从某超市买了一瓶某肉联厂生产的熟食罐头,吃过罐头后食物中毒,花去医药费数万元。后来法院查明:该批罐头由某超市委托某运输公司运回,而该运输公司在运输中没有采取冷冻措施,致使罐头变质。李某可向下述谁请求其承担民事责任()

A超市或肉联厂 B超市或运输公司

C肉联厂或运输公司 D超市和运输公司

14、甲从商店买回一暖瓶,因暖瓶质量存在问题,在装水时发生爆炸,烫伤右腿,对此()

A甲只能请求商家承担违约责任

B甲只能请求生产厂家承担侵权责任

C甲只能请求商店承担侵权责任

D甲既可以请求商店承担民事责任,又可以请求厂家承担民事责任

15、甲公司与乙公司依法订立一份总贷款为20万元的购销合同。合同约定违约金 为货款总值的5%。后乙公司违约,给甲公司造成损失2万元。乙公司应依法向甲公司偿付()

A2万元 B1万元 C25万元 D3万元

16、下列属于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方式有()

A停止侵害 B赔礼道歉 C支付违约金 D排除妨碍

17、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彩电仓储保管合同,由乙公司保管甲公司的冰箱500台,甲公司支付保管费5000元。不久,因乙公司管理人员不慎,引发火灾,使500台冰箱被烧毁,这批冰箱成本价是1800元,出厂价是每台2000元,并且就这500台冰箱甲公司已与其它公司签订了销售合同。火灾发生后,甲公司按约定付给其他购买单位货款总额5%的违约金。下列不属于乙公司赔偿责任范围的是()

A500台冰箱的成本价

B甲公司未依约定交货而应负担的违约金

C500台冰箱的出厂价与成本价间的差价

D甲公司因信誉受到影响而造成的损失

18、某木材公司与某家县公司签订了一份木材买卖合同,约定由木材公司送货的合同生效后,双方又约定该批木材由木材公司送交木器厂,后来家具公司发现木材公司提供的木材不符合约定,发生纠纷。对此纠纷的解决方法,下述正确的是()

A木器厂可以要求木材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B木材公司应向木器厂承担违约责任

C木材公司应向家具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D木材公司和家具公司应向木器厂负连带责任

三、多项选择题

1、人身伤害致入残废的,侵权人应当赔偿以下费用()

A医疗费、交通费 B伤残者的生活补助费

C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D看望病人的亲友的误工费

E护理人员的误工补助及应得的奖金

2、下列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中,属于补救性方式的是()

A修理、重作、更换 B消除危险 C赔礼道歉 D恢复原状 E赔偿损失

3、下列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中,属于补救性方式的是()

A修理、重作、更换 B消除危险 C赔偿道歉 D恢复原状 E赔偿损失

4、某甲17周岁,已参加工作,有固定收入。某日因某甲在街上寻衅滋事,将某 乙打伤,某乙要求赔偿医药费,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某甲的父母必须承担赔偿医药费的义务

B某甲的父母没有承担赔偿医药费的义务

C某甲的父母可以选择是否替某甲承担赔偿医药费

D某甲的父母如赔偿了医药费,则对某甲有追偿权

E某甲的父母如赔偿了医药费,则对某甲 案例分析题

1、孙光、孙明和孙军的父母早年去世,孙光于1965年与陈芝兰结婚,1968年生一子名孙承熊。孙光与陈芝兰于1970年离婚,其子由陈芝兰抚养,孙光按月付给15元抚养费。后陈芝兰带子与张汝凤结婚,孙承熊改姓张,名张承熊。孙光一直未婚,与其弟孙军共同生活。1995年孙光在一次车祸中丧生,其遗留的财产主要是十万元存款。孙军处理完丧事后,将孙光的十万元遗产分给其兄孙明三万元,其余由孙军占有。1996年底,张承熊得知其生父孙光去世,其叔父将遗产分光后,请求孙军将其父遗产交出。孙军认为,张承熊已更名改姓,无权继承孙光的遗产,拒绝交出。为此张承熊诉至某人民法院。

问:(1)孙光的遗产应按什么方式继承?张承熊是否有权继承孙光的遗产?为什么?

(2)孙光的遗产应怎样分割?

2、某厂工人李生因违反厂纪被扣发当月奖金,李生便对车间主任陈军怀恨在心。某日下班后,李生赶到陈军家中大闹并砸坏陈军家的电视等物,陈军在阻拦李生时,被李生推倒头

部受伤。派出所民警闻讯后,立即赶赴现场将李生扭送派出所,行政拘留十天并处以200元罚款。陈军因伤住进医院,经医治15日后伤愈出院。陈军出院后,要求李生赔偿因住院支付的医疗费,被砸坏的电视及家具的损失。李生认为自己已承担了行政拘留和罚款,不同意赔偿陈军的损失。陈军诉至某人民法院。

问:(1)李生诉称已承担行政责任不应再承担赔偿责任的理由是否成立?

(2)李生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的民事责任?为什么?。

3、张某早年丧妻,有三子:张甲、张乙、张丙。在张某的精心抚育下,三子先后成年离家工作。张某一直随次子张乙生活,但也经常到张甲、张丙处小住。1986年5月20日,张某亲笔立下遗嘱,谓在其死后,老家的祖传房屋由张丙继承,并经公证机关公证。1989年初,经查体发现张某身患癌症,住到长子张甲处治疗。因张甲伺候周到,张某便亲笔立下遗嘱,由张甲继承其祖传房屋,并有签名,注明时间是1990年1月15日。1991年9月,张某病情加重,由张乙护送回老家,路上张乙对张某照顾细致,体贴入微。张某让张乙将他抬到老家乡政府,口述遗嘱,由乡秘书作记录,并在其上签名,注明年、月、日。遗嘱内容是祖传房屋由张乙继承。事隔不久,张某不治身亡。兄弟三人处理完后事后,各拿出遗嘱要求继承祖传房屋。

问:张某的祖传房屋应由谁继承?为什么?

4、方雅为某小学四年级学生,为完成王老师布置的命题作文《记邻居家的一件事》,虚构了邻居王小明家虐待父母的故事。由于文章感人,王老师推荐给《一江晚报》发表。文章发表后,王小明受到指责,十分气愤。王小明起诉到法院。问:(1)本案侵犯了王小明何种权利?

(2)本案的侵权责任承担人是谁?为什么?

5、某村钱甲之子钱乙(14岁)受同村青年钱丙唆使将钱丁家的狼狗放出,咬伤同村离休干部钱戍。钱戍在医院治疗中先立了一份自书遗嘱,将房屋两间留与长子,1万元存款留与次子,后觉得长子孝顺又立代书遗嘱,将全部财产留给长子。长子为人忠厚,考虑弟无劳动能力,劝其父亲,钱戍再立录音遗嘱,将全部财产留与次子。临终前,钱戍又立口头遗嘱,将全部财产留与某小学。上述遗嘱均具形式要件。

问:(1)钱戍死亡的民事责任应由谁承担?为什么?

(2)上述哪份遗嘱有效?为什么? 6、1996年11月19日,工商银行某支行与某市东方工贸公司签订一份借款合同。双方约定:工商银行某支行借给东方工贸公司300万元,借款期限自1996年11月20日至1997年5月20日,利率按月息千分之九点二四计算。同时,工商银行某支行与某市新型建材公司签订一份担保合同,合同规定,由新型建材公司为上述借款合同承担一般担保责任。两份合同签订后,工商银行某支行履行了出借300万元的义务,可到期后,东方工贸公司却未如约履行还本付息的义务。为此,工商银行某支付诉至某人民法院,请求判令借款方东方工贸公司还本付息。

1998年5月18日经人民法院调解,工商银行某支行、东方工贸公司、新型建材公司达了于1998年8月30日前偿还借款本息的协议。之后,因东方工贸公司没有按期履行调解议,工商银行某支行便向人民法院递交了执行申请书。可是,此时东方工贸公司早已人去楼空。在此情况下,工商银行某支行请求新型建材公司承担还本付息的责任。

问:(1)新型建材公司的担保是一种什么样的担保方式?

(2)新型建材公司应否承担担保责任,为什么?

7、石女士家有一只黑贝犬。一天早上,石女士给狗带上犬链,将狗牵到楼门准备遛早此时,恰逢邻居王大妈出门,王大妈见狗很可爱便站在狗的前边观看,谁料这只狗一时兴起,竟扑向王大妈,老人在躲闪时不慎摔倒在地,致造成“右手腕克雷式骨折,腰椎体压缩折”住院治疗。支出医疗费共计12万元。王大妈请求石女士赔偿因此而支出的各项费用。石女士认为,当时狗虽有扑人的动作,但并没有碰到王大妈,而是王大妈自己不小心摔伤的,狗的主人没有过错。因此,石女士不同意承担赔偿责任。在此情况下,王大妈诉至某人民法院。

问:(1)王大妈所受到的伤害是否构成侵权的民事责任?

(2)石女士应否承担赔偿王大妈医疗费等经济损失?为什么?

8、贾某与家人到红宇餐厅就餐。该餐厅所提供的卡式炉是由某用具厂出品的,卡式炉所使用的燃烧气是由某燃气公司生产的。贾某等在就餐时,正在使用的卡式炉燃气罐发生爆炸,致使贾某面部、双手烧伤。共花去医疗费等财产损失共7万元。经查:燃气公司及用具厂生产的燃气罐及卡式炉均为不合格产品,红宇餐厅在提供服务时不存在过错。贾某向法院起诉,要求燃气公司,用具厂及红宇餐厅共同承担赔偿损害的责任。

问:(1)上述三被告与贾某之间存在什么法律关系?

(2)红宇餐厅应否承担责任?为什么?

(3)燃气公司与用具厅应否承担责任?

(4)对于贾某受到的损害,燃气公司、用具厂是否应承担共同赔偿损害的责任?为什么?

(5)假设燃气公司赔偿了贾某所受到的财产损失7万元,则其取得什么权利?

9、李某与王某是同事。李某想买一台电视机,并请王某帮忙。刚好王某的弟弟有一台电视机想卖,王某告诉李某后,李某表示想买。当天下午,王某的弟弟将电视机带给李某,李某看货后商定价格为1800元,并当即付给王某的弟弟1200元。剩下的600元王某的弟弟告诉李某交给王某代收,由王某转交给自己。李某将电视机搬回家以后,有人说该电视机型号太旧了,不值1800元,李某遂向王某提出退货还款,但王某的弟弟不同意,并说:“你如不想要,可以卖给别人嘛。”王某逐将该电视机交寄售商店出卖,得到价款1500元,比原价少300元。李某提出该300元差价应由王某的弟弟承担,双方争执不下。

问:(1)李某与王某的弟弟间的买卖合同是否成立?电视机的所有权是否移转?为什么?(2)王某与李某在该买卖活动中存在什么合同法律关系?王某在该合同法律关系中负有么义务?(3)李某将电视机交寄售商店出卖,李某与寄售商店之间是什么合同关系?寄售商店应谁的名义办理出售电视机的事务?(4)300元的差价应当由谁承担?为什么?

10、甲、乙、丙三人组成一个采石组,签订了协议,约定共同出资,共同劳动,均分报酬,共担风险。后丁要求加入,经甲、乙、丙同意参加,但未在协议上签字。丁加入后与甲、乙、丙共同经营,并参加了两次分红。某日,丁在执行爆破任务时因装炸药失误,致使提前爆炸,飞石将丁双臂炸伤。丁要求甲、乙、丙承担其医治费用及生活补助共1万元,被拒绝,丁于是诉诸法院。

问:(1)应如何认定丁与甲、乙、丙之间的法律关系?为什么?

(2)丁的损失应如何承担?为什么?

11、某甲乘坐红星出租汽车公司的出租车去市内办事,司机乙驾车至一交叉路口时,因遇宏达客运公司的一辆货车超车,致使出租车撞上隔离栏,甲乙均受重伤。经交通大队勘查认定货车对事故负主要责任,出租车负次要责任。甲为治伤花去费用8000余元。

问:(1)若甲以红星出租汽车公司为被告提起诉讼,本案应如何处理?为什么?

(2)甲能否以宏达客运公司为被告提起诉讼?为什么?

(3)乙对甲的损失是否应承担法律责任?为什么? 12、1997年,田某在摄影器材公司购买了一部商品标签上标明产地为日本,价格为55元的佳能牌照相机。田某在使用该相机过程中,发现自动对焦性能差,拍摄出的照片质量不佳。他将该相机送至进出口商品检验局鉴定,结论为“该台产品产地为台湾”。田某认为摄器材公司在经营中对消费者有误导和欺诈行为,遂向法院起诉,要求摄影器材公司退货。摄影器材公司则认为其主观上没有欺诈故意,不同意田某的要求。

问:(1)摄影器材公司的行为是否构成欺诈?

(2)本案中的买卖行为效力如何?

(3)法院是否应支持田某的请求?为什么? 13、1999年5月,张某因经营需要,向孙某借款5万元并订有借款合同。合同约定期为两年,李某为张某的借款承担一般担保责任。2000年6月,张某还给孙某3万元。2000年8月,张某因急需资金,又向孙某借款5万元,并约定与前次未还借款到期一并还清。双方均未告知李某。两年期满,张某无力偿还所欠7万元欠款。因此,孙某要求李某偿还借款。

问:(1)李某的担保是何种担保方式?李某是否负有偿还借款的责任?

(2)李某应偿还多少借款?为什么?

(3)李某偿还借款后能否向张某追偿? 14、1997年8月21日下午,某村村民赵某养的一条狗在同村屠户王某的肉铺里叼走一块肉,王某上前用棍子将狗打跑,狗在逃跑中撞上一头正在路上游荡的家猪,猪受到惊吓而乱跑时将七旬老太高某撞倒受伤,花去医药费3千元。事后,高老太要求打狗人王某赔偿,王某称是因为狗偷吃肉铺里的肉其才去打狗,撞伤是由狗引起的,应由养狗人赔偿。养狗人赵某认为,直接撞伤高老太的不是狗,而是猪,应由养猪人赔。养猪人丁某则认为,其猪被撞也是受害者,一连串事件是打狗人造成的。高老太无奈只好诉诸法院。

问:(1)本案对高老太损害的赔偿是否构成侵权的民事责任?

(2)打狗人王某是否应该承担责任?为什么?

(3)赵某和丁某是否应该承担连带责任?为什么?

15、刘某到商店以1085元买下一高级佳能相机,后商店发现该相机应该卖1850元,由于营业员在处理商品标签时,粗心大意,把1850元的价格错误地写成了1085元,因此造成以1085元将相机卖给刘某。而刘某已于前几天将该相机以1285元的价格卖给了张某,张某在买得该相机的第二天,不慎将该相机丢失,现在商店要求刘某补交价款775元,刘某则要求张某补交575元。

问:本案应该如何处理?为什么?

16公民徐某家里养了一条狗曾咬伤过人,徐某为了避免狗再咬伤人,把狗拴在院中大树下,一天邻居何某到徐家串门,看到狗在树下打盹,就悄悄地过去把栓狗的链子解开,这时徐某从屋中出来,招呼何某到屋中坐,狗被惊醒,扑上去把何某的腿咬伤。

问:(1)何被狗咬伤是谁的过错?(2)何的伤应由谁赔偿?为什么?

17甲系某中学初中学生,课间活动在操场上打篮球时被脱落的球筐砸伤头部。外校来打球的乙借了校工的三轮车即送甲去医院。路上又与骑摩托车逆行的丙相撞,乙受轻伤,甲头部再次受撞击。经治疗后甲留下后遗症,经鉴定是因头部反复受撞,失血过多所致。甲父要求学校、乙、丙对此共同承担责任。

问:(1)乙受到的人身伤害应由谁承担责任?为什么?

(2)甲父的要求应否受到支持?为什么?

18、甲发现一头走失的牛,遂牵回家中饲养,并向四邻打听丢牛人。后牛生病,甲请兽医来看,确诊患上传染病,须尽快屠宰,花去诊疗费20元。甲将牛送至屠宰厂,花去屠宰费50元,得牛皮核算款200元。屠宰工人在屠宰过程中发现牛黄50克,交给厂里。后牛主乙寻至,要求甲返还牛皮款,要求屠宰厂返还牛黄。甲饲养牛共花费20元。

问:(1)甲与乙之间存在何种法律关系?

(2)乙与屠宰厂之间存在何种法律关系?

(3)甲应返还给乙多少钱?

19、兴发公司向科达电脑公司购买价值30万元的电脑,约定兴发公司先预付20万元货款,其余10万元货款在提货后三个月内付清,并由王某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未约定保证范围。提货一个月后,兴发公司在征得科达公司同意后,将10万元债务转移给尚欠其10万元货款的丙公司。对此,王某曾口头表示同意。至债务清偿期届满时,科达公司要求丙公司偿还10万元货款及利息,而丙公司因违法经营被依法查处且帐户被冻结。于是,科达公司找到王某,要求其承担保证责任,但王某拒不承担,为此发生纠纷。

问:(1)王某保证担保的范围应如何确定?

(2)兴发公司转让债务的行为是否有效?为什么?

(3)王某是否应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为什么?

20、北京某装修公司与石家庄的某玻璃厂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某玻璃厂卖给某装修公司4m×2m玻璃10块。某装修公司全权委托王某到玻璃厂提货。王某在返回北京的途中,突患急病住院,委托其朋友李某将玻璃运回北京,并从医院与某装修公司联系告知此事,取得了装修公司的同意。李某在运输途中因酒后驾车与某家具厂一辆正常行使的车相撞。李某的车倾覆,玻璃破碎,同时某家具厂的车辆也受损。为此发生纠纷。

问:(1)本案中存在哪些民事法律关系?

(2)装修公司应向谁主张何种法律责任?为什么?

(3)某家具厂车辆受损的责任应由谁承担?为什么?

21、河北某县的马某系养牛专业户,为了引进良种乳牛,与该县的畜牧站签订了良种乳牛引进合同。合同约定,良种乳牛款共10万元,马某预付定金2万元,违约金按照合同总额的10%计算。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合同的履行地点。后马某从畜牧站将良种乳牛拉回,为此支付运费1000元。马某拉回乳牛后,在饲养中发生了不可抗力,导致乳牛无法产奶,马某预计的收入落空,无法及时偿还购牛款。畜牧站遂诉至法院。

问:(1)马某要求畜牧站支付运费,该请求是否得到法院支持?为什么?

(2)针对畜牧站要求付款的请求,马某以不可抗力要求免责,能否成立?为什么?

(3)如果马某的行为构成违约,合同中规定的定金与违约金条款能否同时适用?

22、甲公司与乙工厂洽商成立一个新公司,双方草签了合同,甲公司要将合同带回本部加盖公章,临行前,甲公司法定代表人提出,乙工厂须先征用土地并培训工人后甲公司方能在合同上盖章,乙工厂出资1000万元征用土地并培训工人,征地和培训工人将近完成时,甲公司提出因市场行情变化,无力出资设立新公司,要求终止与乙工厂的合作。乙工厂遂起诉到法院。

问:(1)甲公司与乙工厂之间的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

(2)甲公司应承担什么责任,为什么?

(3)乙工厂能否要求甲公司赔偿1000万元的损失?为什么?

习题参考答案

第一章 导论 判断题 1.错 2.错 3.错 4.错 5.错 6.对 7.对 8.对

1.错 2.对 3.对 4.错 5.错 6.错

1.A 2.D 3.D 4.B 5.D 1.AC 2.ABC 3.AC 第二章 民事法律关系

一、判断题

二、单项选择题

三、多项选择题 第三章 自然人

一、判断题 1.错 2.错 3.错4.错5.错 6.错7.错8.错9.错10.错 11.错12.对13.错14.对15.对 16.错17.对 18.错19.对20.错 21.对22.对23.对24.对25.错 26.对27.错28.对29.错30.错 31.对32.对33.对34.错35.对 36.错37.错38.对39.错40.对 41.错

二、单项选择题

1.C 2.C 3.D 4.A 5.B 6.B 7.C 8.C 9.C 10.B 11.C 12.D 13.D 14.D 15.C 16.A 17.C

三、多项选择题 第四章 法人

一、判断题 1.错2.错3.错4.错5.对 6.错7.错8.错9.对 10.对 11.对12.对13.错14.错

1.C 2.B 3.C 4.D 5.C 6.B 7.D(C)8.C 9.D 10.C 1.ABC 2.ABC 3.CD 4.BCD 1.C 1.AB

二、单项选择题

三、多项选择题 第五章 物

一、单项选择题

二、多项选择题

一、判断题 1.ABCE 2.ABE 3.ABCDE 4.AE 5.ABCD 6.BCDE 第六章 民事法律行为

1.错2.对3.错4.对5.对 6.错7.错8.错9.对10.错 11.对12.错 13.对14.错15.1.B 2.C 3.C 4.D 5.A 6.C 7.A 8.D 9.D 10.C 1.ADE 2.ABC 3.BE 4.ACDE 5.CD 错 16.错17.错18.错19.错

二、单项选择题

三、多项选择题 第七章 代理

一、判断题 1.错2.对3.对 4.错 5.错 6.对7.错8.对9.对10.错 11.错12.错13.错14.错15.对

二、单项选择题

三、多项选择题 第八章 诉讼时效

一、判断题 1.错2.错3.对4.错5.错 6.错7.错8.对9.错 1.D 2.A 3.A 4.D 5.B 6.D 7.C 1.ABCDE 2.ACE

二、单项选择题

三、多项选择题 第九章 物权

一、判断题 1.对2.对3.对 4.错5.错 6.对7.对8.错9.错10.对 11.错 12.对 13.对 14.错 15.1.C 2.A 3.D 4.D 5.C 6.C 7.B 8.D 1.ABCDE 2.ABDE 3.ABCD 1.错2.对3.错4.错5.对 6.错7.错8.错9.错10.错 11.错12.对13,对14.15.1.B 2.C 3.C 4.B 5.D 6.C 7.D 8.D 9.D 10.C 11.D 12.B 13.B 错 16.错17.对18.对19.对20.错21.错

二、单项选择题

三、多项选择题 第十章 所有权

一、判断题

二、单项选择题 错 16.错17.错18.错19.对20.对21对 1.A 2.C 3.C 4.D 5.A 6.D 7.D 8.C 1.ABCDE

三、多项选择题 第十一章 担保物权

一、单项选择题

二、多项选择题

一、判断题

1.A 2.A 3.D 4.B 5.B 6.D 7.A 1.ABC 2.ACE

1.DB 2.ABE 3.CD 4.ABDE 5.BCD 6.BE 第十二章 共有、相邻关系

1.错2.对3.对4.错5.错 6.对7.对8.错9.对10.对 11.错12.对13.错14.对15.1.C 2.A 3.B 4.C 5.C 6.B 7.B 8.A 9.A 10.B 11.D 对 16.17.对18.对19.对

二、单项选择题 第十三章 债权

一、判断题

二、单项选择题

三、多项选择题 第十四章 债的履行

一、单项选择题

二、多项选择题

一、单项选择题

二、多项选择题

一、单项选择题

二、多项选择题 第十七章 继承权

一、判断题 1.错2.错3.对4.对5.对 6.错7.对 8.错 9.错 10.错 11.对12.错13.错14.错15.对 16.对17.对18.错19.对

二、单项选 1.A 2.B 3.A 4.C 5.C 6.C 7.A 8.D 9.D 10.D 11.A 12.A 13.D 14.C 15.C 16.C 17.B 18.C

三、多项选择题 第十八章 人身权

一、判断题 1.对2.错3.错4.错5.错 6.错7.错8.错9.错10.错 11.错12.错13.错

1.C 2.B 3.B 4.D 5.C 6.A 7.D 8.C 9.D 10.B 11.A 12.B 1.AC 2.ABCDE 3.ABCE 4.BC

二、单项选择题

三、多项选择题 第十九章 民事责任

一、判断题 1.对2.错3.对4,错5.错 6.对7.错8.错9.错10.错 11.对12.错13.对14.错

1.ABCE 2.ADE 3.ADE 4.BCD

二、单项选择题 1.C 2.C 3.D 4.D 5.D 6.A 7.C 8.B 9.B 10.C 11.B 12.B 13.A 14.D 15.A 16.D 17.C

三、多项选择题 案例分析参考答案

1、(1)孙光死亡时未留有遗嘱,应按法定继承方式继承。

(2)孙光的法定继承人有张承熊、孙明和孙军,但张承熊是孙光的亲生子女,属第一顺序 法定继承人,孙明、孙军是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在有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的条件下,第二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不能继承,为此,孙光的遗产应由张承熊继承(3分)。

(3)孙光的儿子虽然改姓张,但并不影响其与生父的血缘关系,孙军的理由是不成

(4)考虑到孙光离婚后,长期与其弟孙军共同生活,根据权利义务一致的原则,应当适当分给孙军部分遗产。

2、(1)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是两种不同的责任,不能互相代替。因此,不能因为李生被行政拘留和罚款而免除其民事责任。

1.BCE 2.ABD 3.ABCDE 4.CE

1.D 2.B 3.A 4.C 5.B 6.D 1.BCE

1.B 2.A 3.B 4.D 5.C 6.C 7.D 8.B 9.A 10.C 11.C 1.ABCDE 2.ABCDE 3.ABC 1.B 2.D 3.A 4.B 5.B 6.A 7.B 1.ABCDE 1.对2.对3.错4.错5.对 6.对7.错8.错9.对

1.D 2.D 3.B 4.D 5.D 1.BCE 2.ABCD 3.ABC 第十五章 债的保全、担保

第十六章 债的移转、变更、终止

(2)李生的行为已构成侵权行为,应承担民事责任。根据一般侵权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四个构成要件分析,有陈军的人身和财产受损害的事实,李生的行为是违法行为,李生的行为主观上是故意的,陈军所受的损害与李生的违法行为存在因果关系。因此,李生应赔偿陈军因伤而支付的医疗费和误工收入,赔偿损坏电视和家具所造成的损失(5分)

3、本案适用遗嘱继承。应由张丙继承,因其所持遗嘱属于公证遗嘱,其效力可以高于任何遗嘱。张甲的遗嘱是有效的书面遗嘱,但因前有公证遗嘱其主张继承无效。张乙的代书遗嘱因没有法律规定的必须有2个见证人在场的见证,故根本无效。

4、(1)名誉权。

(2)方雅的父母。基于监护责任;王老师。传播侵权事实;一江晚报社。传播侵权事实。

5、钱甲和钱丙。监护责任和共同侵权。录音遗嘱。后遗嘱优于前遗嘱,遗嘱人不得剥夺无劳动能力人的继承权。

6、(1)新型建材公司与工商银行某支行所签订的担保合同是一般保证方式,一般保证的

保证人有先诉抗辩权,即在主合同诉讼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2)本案工商银行某支行在主债务人到期不履行的情况下,通过诉讼与主债务人、保证人达成协议是正确的,在主债务人无法履行的情况下,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是符合一般保证的法律规定的。因此,新型建材公司应向工商银行某支行承担还本付息的民事责任。新型建材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东方工贸公司追偿。

7、(1)这是一起因饲养的动物的人损害的民事责任,本案王大妈受到的伤害虽然不是狗的咬伤,但是与狗扑向王大妈的动作有直接的关系,所以,构成侵权的民事责任。

(2)根据《民法通则》规定,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如果是受害人的过错造成的,或是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的,动物的饲养人或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本案王大妈出门看狗的行为没有过错,狗扑向王大妈也不是第三人过错造成的,狗的主人没有免责的理由。

(3)《民法通则》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石女士是狗的所有人,有义务承担民事责任。、(1)燃气公司、用具厂与贾某之间存在侵权法律关系,红宇餐厅与贾某之间存在提供就餐服务的法律关系。

(2)不承担,因为红宇餐厅在提供服务时不存在过错。

(3)应承担,因其提供的产品不合格,应对该产品的瑕疵致人损害承担民事责任。

(4)应当,因为燃气公司、用具厂提供的产品不合格是共同造成贾某的损害的原因。

(5)取得请求用具厂偿还依其过错应当承担的数额。

9、(1)由于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该买卖合同已经成立。电视机的所有权已经转移,因为电视机已经交付给了李某。

(2)王某与李某存在居间合同法律关系。王某负有的义务有:忠实于委托人的利益,按委托人的要求进行居间活动,讲诚实,守信用。必要时协助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

(3)信托合同关系。以寄售商店自己的名义办理。

(4)由李某承担。因为电视机的所有权是李某的。

10、(1)丁与甲乙丙之间已经形成事实上的合伙关系;因为尽管丁未在合伙协议上签字,但其入伙已经甲乙丙全体同意,且事实上已经参与合伙营业,分配红利。

(2)丁的损失应由甲乙丙丁四人分担,因为丁是在执行合伙事务中遭受了损失,丁本人有过失,故亦应分担一部分损失。

11、(1)应判决由红星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因为甲与红星公司之间已成立客运合同法律关系,现红星公司未能依约将甲安全运送至目的地,已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2)可以,因宏达公司的行为是直接导致甲的损害的原因,已构成侵权,甲可以侵权损害赔偿之

诉请求宏达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3)正是红星公司的工作人员,其行为是执行职务的行为,依照法人的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过程中致人损害由法人承担责任的原理,乙对甲的损失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而应由红星公司承担。

12、(1)摄影器材公司的行为构成欺诈。根据民法通则及司法解释的规定,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本案中,摄影器材公司以错标产品原产地的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欺骗田某,构成欺诈。

(2)本案中的买卖行为可撤销的行为。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民事行为属于可撤销的合同。

(3)法院应支持田某的请求。因为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对可撤销的合同可以请求法院予以撤销,撤消后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受损失的一方。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收到的损失。因此,田某应将所购相机退还给摄影器材公司,摄影器材公司返应还田某货款。

13、(1)李某的担保是一般保证。李某负有偿还借款的责任。根据担保法的有关规定,当债务人无力履行债务时,保证人应承担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的义务。本案中,债务人无力偿还借款,因此债权人孙某有权要求担保人李某承担还款责任。

(2)李某应偿还2万元借款。因为本案中,李某所担保债务的范围为第一次借款的5元,当张某偿还孙某3万元后,李某的保证责任也随之减少为2万元。至于张某的第二次借款,因李某并不知晓,不承担保证责任。因此,李某仅负有向孙某承担2万元借款的保证责任。

(3)李某偿还借款后可以向张某追偿。

14、(1)构成侵权的民事责任。

(2)王某不应该承担责任。因为狗、猪相撞并伤及高老太确实是由王某的打狗行为所引起的,但这纯属偶然事件,没有必然因果关系,对此一般人无法预见到该损害后果,没有主观过错。

(3)赵某和丁某应承担连带责任。因为首先,本案是动物致人损害案件,且受害人高老太没有主观过错,亦非第三人的过错造成的,故应由动物饲养人赵某和丁某承担责任;其次,赵某和丁某构成共同侵权。本案中,狗撞倒猪,猪受惊撞伤高老太,狗、猪的致害密切相关,不可分割,故狗、猪的饲养人应承担共同侵权责任,对高老太负有连带赔偿责任。

15、(1)商店以1085元的价格将相机卖给刘某,属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因为商店服务员误将1850元的照相机错标为1085元。

(2)依《民法通则》的规定,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于以变更或撤销。

(3)民事行为被撤销后,当事人因该行为而取得的财产,应还给受损失的一方。本案中,商店与刘某的买卖行为应被撤销。刘某只需将多卖的200元返还给商店。张某系合法取得第三人,不用承担任何责任。商店所受的损失可由售货员承担。

16、(1)是由何自己的过错造成的。何某不解拴狗的链条,狗就不会扑上来咬伤他的腿,由于徐既不知狗已睡着,又不知拴狗的链条已被人打开,故属无法预见的意外事件。

(2)何某的伤应由其自己负责。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饲养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于受害人自己的过错造成的损失,动物饲养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17、(1)应由甲父或丙承担。乙救助甲的行为构成无因管理,本人应补偿乙为管理事务受到的损害。甲父作为监护人,实际承担责任。丙逆行导致与乙相撞,致乙轻伤应承担侵权责任。

(2)应由学校、丙承担责任。学校承担工作物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乙作为无因管理人,一般只对故意和重大过失负责,其对甲丙相撞事故不存在过错,故不承担责任。丙应依法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18、(1)甲将乙的牛牵回家饲养,构成不当得利,甲乙之间存在不当得利之债。乙有权请求甲将牛返还。甲无法定或约定的义务而请兽医为乙的牛看病,构成无因管理,甲乙之间存在无因管理之债。

(2)牛黄是牛所产生的孳息,依法应由原物(牛)的所有权人收取,故牛黄的所有权应属于乙,屠

宰厂占有牛黄构成不当得利,其与乙之间存在不当得利之债。

(3)甲应扣除对牛支付的必要费用(饲养、诊疗费)以及屠宰厂的承揽费之后,将由牛所得收益返还给乙,共计200-20-20-50=110元

19、(1)王某与科达公司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范围未作约定。所以王某应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即30万元主债务及利息。

(2)有效,因为兴发公司将其与科达公司的债务转让给丙公司时,取得了债权人科达公司的同意。

(3)王某不继续承担保证责任,因科达公司许可兴发公司移转债务给丙公司,但未取得保证人王某的书面同意,所以王某不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20、(1)某装修公司与玻璃之间的买卖合同关系;某装修公司与王某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李某与某家具厂之间的侵权责任关系。

(2)应向王某、李某主张过错责任。代理人、受托人自己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负过错责任。

(3)应由装修公司承担,因为李某是某装修公司的受托人。

21、(1)不能得到法院支持。因为根据合同法第62条,履行地点不明确的,交付动产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本合同履行地为畜牧站,因此将乳牛从畜牧站运到马某养牛场的义务应当由马某承担。同时如果履行费用负担不明确应由履行义务一方承担,因此马某应承担履行费用。

(2)不成立,因为根据合同法规定,双方当事人无特别约定,标的物在交付之前,风险责任由出卖人承担,标的物在交付之后,风险转移到受人一方,本案中马某将乳牛运回后风险转移到马某一方,由于不可抗力所造成的损失应由马某本人承担,所以不能以不可力免责。另外,对金钱债务来说,由于金钱是一般等价物,它不属于合同的标的,只是一种支付手段,因此不存在不可抗力问题。合同法第109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报酬的,对方可要求其支付价款或报酬。

(3)不能同时适用。根据合同法第116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而不能同时适用违约金和定金责任。

7.小议法学专业刑法学试题库建设 篇七

(一) 增强学生学习的主动性, 巩固人才培养定位

传统的教考合一的情况下, 学生在考前要求任课教师划范围降低难度, 考后成绩不理想还要求助于老师, 严重破坏了学校学风、考风的建设。而试题库的建设, 会使学生认识到成绩的好坏取决于平时的努力程度以及对所学课程掌握与理解水平的高低, 从而促使其树立端正的学习态度, 认真学习并掌握刑法学课程的基本内容重点。因此, 试题库的建设, 不仅有助于形成重教重学的良好氛围, 也有利于客观公正地评价人才培养质量, 更能巩固高校的人才培养方式。

(二) 促进法学专业学生适应标准化考核制度及就业

法学专业学生在大学本科期间除必须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教学任务外, 还可以通过社会考试获得各种从业资格证书, 试题库的建设则能端正学生的心态, 学生将摆脱“投机”“押宝”等心态, 学生在课堂上熟悉标准化考试环境, 在多次标准化考试中培养自身应考能力, 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从业资格证书的通过率, 促进了法学专业学生就业。

二、高质量刑法学试题库建设的需求规范

(一) 刑法学试题库建设的基本原则

刑法学试题库不是刑法学试题的简单拼凑与罗列, 试题库建设应根据教学大纲和考试大纲的要求进行组织与实施。教学大纲是教学内容的总体纲要, 基本内容包括内容简介、教学目的与要求、讲授重点与难点章节要点及授课学时数等;考试大纲则规定了考试目的、考试性质、考试内容和考试要求等。

(二) 刑法学试题库中的试题应具有一定规模

刑法学试题库中的题量必须达到足够容量, 否则就会失去试题库的价值。刑法学试题根据知识点难度题型等参数的要求, 应具有合理的比例结构, 其题量也应具有一定规模, 尽管很难给出一个具体的量化标准, 但笔者认为至少应能保证连续四年抽取的试题重复率不超过10%为佳。

三、刑法学试题库建设的成效

(一) 学生实践能力凸显

刑法学试题库的建成、补充、更新了大量实践考核内容, 提高了实践教学质量。配合学校成立的模拟法庭, 使学生更加明确了刑事庭审的过程, 加强了对诉讼法的掌握, 同时提高了对实体法的兴趣。

(二) 教与学双方的积极性均得以提高

刑法学试题库建设的目的是为了实行教考分离和最大限度地提高办学效益。实行教考分离, 直接促进了教师教学责任心的提高, 唯有积极做好切实的教学, 方可取得好的教学效果。同时, 实行教考分离也促进了学生学习自觉性的提高。面对大量的高质量试题, 学生只有主动勤奋地学习。刑法学试题库的建成有力地调动了教学双方的积极性, 自然能够取得令人满意的教学效果。

总之, 刑法学试题库建设是一项复杂、长期的系统工程, 也是一项细致而又严肃的工作, 试题库建设是必然的趋势。它涉及教育科学与刑法学教学以及计算机软件技术的紧密结合, 试题库建设使试题管理工作趋于规范化、系统化、科学化, 有利于树立良好的教风与学风, 也为试卷标准化及无纸化考试提供了基础。试题库建设要扎扎实实地逐步进行, 尽管在建设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各种难题, 也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但与传统方式相比, 已体现出很多优越性, 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参考文献

8.民法学论文 篇八

关键词:民法原则;民法规则;关系

民法原则集中体现了民法的经济基础特征和本质,是较为抽象的价值判断准则和行为规范。民法规则是事件的构成要素和应承担的法律后果构成的法律规则。民法原则的适用范围广泛,不仅适用于特定区域,而且能够涉及到民法的全部区域。随着法治社会的发展,民法原则和民法规则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在使用过程中,必须认清二者的区别和联系,正确运用民法原则和民法规则,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一、民法原则和民法规则的联系

在民法区域内,民法原则与民法规则都适用,二者具有相同的特征,彼此之间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

(一)都包含民法精神

民法精神的主要表现为解放人性、追求正义、遵守道德三个方面,法官在审判案件时,民法原则与民法规则一方面要求审判结果遵循社会主义法治观念,另一方面还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法官通过审判案件的过程,教育指导公民形成正确的价值观念和法治观念,自觉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二)审判时可以自由裁量

由于法律体系受到多种条件的限制,如语言、文字等,因而无法完全表达清楚其本来含义,民法原则和民法规则都不需要通过文字来记录,使法官审判案件更为方便快捷,能够在原本的民法规则和民法原则的基础上,自由裁量。但是,法官进行自由裁量时,并不是毫无限制的,应做到公正有理,根据字面表达的意思进行审判,否则审判就会失去公正的意义。

(三)始终贯穿于民事立法过程

在审判案件时,法官既要做到公平正义,审判结果不偏不倚,又要兼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体现,因此,在规则的基础上,通过原则维护当事人利益,平衡群众心中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观念,增加法律的效力。在法律立法、执法过程中,原则和规则始终贯穿其中,民法也是如此,民法中的各项法律在执法过程中,都离不开民法规则和民法原则的指导,民法规则和民法原则始终体现在民事立法的整个过程。比如民法中的“婚姻法”“物权法”等,在使用过程中都离不开民法原则和民法规则的引导。

二、民法原则和民法规则的区别

虽然民法规则与民法原则之间有一定程度的联系,但是二者还是有一定的差异性,理解二者之间的区别,有利于人民群众更好的理解民法的本质含义,在日常生活中更好的运用民法。

(一)民法原则中的基本原则和具体原则的差异

民法原则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民法基本原则,另一类是民法具体原则。民法基本原则涉及的领域比民法具体原则广泛,二者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差异,基本原则就是根本原则,适用于民法的整个区域,是民事立法、执法的指导思想;而具体原则适用于指定范围,具有限制性,只能反映特定的法律价值,且在制定具体原则时,要以基本原则为主,不能违背基本原则的意愿。具体原则只能间接体现民法的基本政策,无法对整个环节作出指导。

(二)民事原则和民事规则的区别

1.内容

对比民法规则,民法原则包含法律后果和构成要素两个方面,更加具体清晰,更大程度的限制了法官自由裁量的权利。民法原则内容则更加抽象,既没有具体的法律后果,也没有明确的构成要素,对法官判案的要求更高,需要将国家宪法、社会主义价值观念等因素考虑进去,加大了审判难度。

2.适用范围

因为民法原则的内容更为充实,应付的案件类型更多,因此法官多借鉴民法原则判断处理民事案件。与此相反,由于民法规则的内容过于具体,限制了其适用范围,只能为固定类型的民事案件作参考。

A市的张某育有张甲、张乙二子,2011年11月,张某因病在甲区某医院不治身亡,留下的主要遗产是位于乙区的一处商铺。张某生前的经常居住地在丙区,但病逝前已在医院住院一年。张某病逝后,张甲、张乙二人因乙区商铺的遗产继承权争论不休,上诉至法院。此案例属于较典型的遗产纠纷,由于遗产纠纷案的不稳定性,法官在审判时应着重依据民法原则,作出公正的判决。

3.使用手段

在通过民法规则判案时,需保证借鉴的民法规则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且具备长期有效性。作出判决后,法官及当事人必须接受审判结果,否则民法规则就是去了其存在的意义,形同虚设,没有发挥应有的价值。而民法原则因为具有多样性、灵活性的特点,决定了其指导案件的多样性,且不会因为外界因素的影响而失去效用。

4.作用效果

民法原则是民法规则的起源和根本,但是民法原则的使用范围更为广泛,它摆脱了民法规则的固定性,更加灵活,能够直接作为法官判决案件的法律依据使用,且不会偏离法律轨道,更具法律效力。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民法原则与民法规则之间存在差异性,在实际审判过程中,依据更多的是民法规则,而民法原则又是民法规则的形成基础,没有民法原则,民法规则也就不复存在,民法原则能适当的弥补民法规则的不足,二者相辅相成,密不可分,始终贯穿于民法的整个过程。有效区分民法原则与民法规则的联系和区别,有利于法官在审判案件时能够自由裁量,将二者有机融合,最大程度的发挥其价值,促进社会主义法治和精神文明的建设。

参考文献:

[1]崔建远.论民法原则与民法规则之间的关系[J].江汉论坛,2014,02.

[2]王建恩.关于民法原则和民法规则之间的关系[J].法制博览,2015,29.

[3]白刚.论民法原则与民法规则之间的关系[J].法制博览,2015,08.

[4]陈海棠.简析民法原则与民法规则的关系[J].才智,2015,24.

作者简介:

马为(1994~),女,汉族,辽宁省盘锦市人,辽宁大学法学院2015级法律硕士(非法学)在读硕士研究生。

上一篇:项目经理不良行为记录下一篇:企业文化建设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