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实习自我总结

2024-09-11

法院实习自我总结(精选14篇)

1.法院实习自我总结 篇一

2012年人民法院实习总结报告-实习总结

鲁迅先生曾经说过:“巨大的建筑,总是由一木一石叠起来的,我们何妨做做这一木一石呢?我时常做些零碎事,就是为此。”新的一学期开始了,我们班的所有同学都开始了长达一个月的实习生活.2010年2月20日到3月16日间我在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毕业实习,短短一个月时间,除去周末休息的时间,实际呆在法院里的时间只有不足十几天而已,但这十多天来却让我感触很深刻。

按照学校2010的教学计划的安排,我们大三学年下半年必须进行一个月的实习,好在学校已经做了周密的安排,专业课老师为我们联系好了几个法院和检察院,同学们还可以自己选择具体到哪个法院或是检察院里面实习。我和另外八位同学一起分到中级法院里面实习。2月20号下午我们一行九人,从三大出发,在我们王老师的带领下一起乘车到了位于开发区的法院,在门口向值班的法警问了一下政治部的李主任的办公室,就上了四楼,我们终于找到了那个办公室,王老师赶紧递上学校开的介绍信,政治部的李建军主任热情的接待了我们,对我们来院里面实习表示欢迎,并给我们说了些法院的一些工作纪律,主要是关于保密方面的规定,以及生活方面应该注意的事项。

我最后选择了民一庭,被分到民一庭王礼仁书记那里实习,王书记是我们学校特聘的教授,他还为我找了两位优秀法官老师:胡远亮法官、朱晓玲法官.我选择民事庭实习,这主要考虑到民事程序法在我国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而我自己民事程序法学习得不够好,又从来没有去实习,学习这些也很久了,现在民商这一块我以前学的忘记不少,特别是在民事程序这方面,几乎完全是个空白,平时又没有实习过.我记得不少学法学的前辈们都说过一句话:“学法学的,得民法者得天下”,我知道自己要更加重视民事法这一部分,不论我们将来参加司法考试还是考研,我还是得认真学习司法实务方面的操作,以为将来的就业做好准备。在中院民一庭实习的差不多有二十天的时间里面,我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整理卷宗,这是我在实习期间最为主要的工作事项,帮助王书记和胡法官整理卷宗100多份,边整理边看档案材料,在这些已经审结的案件中有很多典型案例,其中涉及到事实的认定,证据的采信,责任的认定等等,在整理卷宗过程中,对民事案件从立案到审结的程序,各种该归档的文书的分类有了详细的了解。

2、旁听案件。中级法院管辖人口较多,涉及标的额一般也比较大,民一庭又是全法院管辖的事最多最杂的,到二月底已经立案待审的案件就有很多,民一庭总共20多位审判员,平均每人至少有案子几十件,常常每天都有几十个庭要开,这对我而言是一件好事,可以听的案子就比较充足。以前在学校的模拟审判主要涉及大的案子是刑事方面的,比较注重程序,法庭审理比较严肃,但在这里听了几次民事审判后觉得庭审很随便,很多程序性的事项都一言带过了,法官审案子就像聊天一样,离婚案件一般是不公开审理的,我也以法院工作人员的身份进去旁听了。通过旁听案件,我对民事的审判特点和程序有了详细的了解,懂得了审理民事案件关键在于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和刑事案件着重体现国家强制力惩罚犯罪不同,民事案件理想目标应是案结事了,让双方当事人共赢而又不失法律的尊严,这一点就对法官的个人职业道德素质要求很高,这个素质不仅仅是法律方面的知识渊博,更重要的是懂得替当事人着想,尽量减

少当事人的诉讼成本,一定程度上追求司法效率,更不能摆官老爷的架子,人为的拉大法官和群众的距离。

3、做询问笔录。在开庭审理之前后,要对案件的当事人进行询问,我担当过几起案件询问时的记录,由于法官们在询问时有时候用宜昌方言,我在记录的时候不能全面的记录下来,只能记住一些重点和大概,有时候还要询问一下当事人,以免出错,然后才让他们签字,其实他们即使是用普通话讲的话我也不能完全记录的准确,平时我们在速记这方面锻炼较少,搞模拟审判时的书记员记录都是假的,庭审笔录都是早就准备好的,我觉得我们的教学活动中应该增加速记这方面的培训学习.在中级人民法院里实习了个把月的时间里,对这里受理的案件情况有了大致的了解,中级法院民一庭的案件主要集中在以下几类:

1、离婚纠纷,特别是过完年的头三个月,离婚案件大概占了总案件的一半左右,法院对离婚案件,一般情况下第一次离婚的如果不是婚姻法规定的那几种如一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不改,一方有遗弃虐待家庭成员,夫妻分居满两年的等等这些强制规定的,一审都是经调解无效后判决驳回原告的离婚请求,但如果半年后原告再以相同理由提起要求离婚的,法院审理时如果调解无效一般都会判决支持离婚,所以现在要离婚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一次不成,再来一次准行。经过平时和法官们的探讨以及一些自己听过案子,看过的案卷,我发现现在离婚案件有一些新的特点:①结婚时间比较短,离婚率却比较高.②结婚时间比较短,离婚率却比较高,30岁以下的离婚的占多数.③女性提起诉讼的比例高于男性,整理案卷中有40份离婚案件,其中有30份是女方提起的,这反映出当今妇女维权意识增强,妇女地位提高.④一方不出庭,诉讼文书采取公告送达的增多 ⑤因家庭矛盾引起离婚较多,多集中于外出打工者,且都是在春节后不久提起离婚。

3、劳动合同纠纷,在法院听了几起关于劳动合同的案件后,发现在辩论过程中,用人单位的代理人总在强调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关系是劳务关系,或者强调是雇佣关系,而劳动者的代理人强调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是劳动关系,是一种没有签定劳动合同的事实劳动关系。审理这类案件还要涉及劳动仲裁委员会的仲裁书,要认定工伤的提起赔偿的话要先有劳动仲裁委员会做出劳动关系的认定。由于自己也快毕业就要走上工作岗位了,所以对劳动争议这方面的案子关注的比较多。劳动争议案件要提起诉讼一般有个先决程序,就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不服仲裁的才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对经常提到的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在庭审后我也做了如下整理,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两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从合同的主体上看。劳动关系的一方必须是用人单位。即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个体经济组织,另一方是劳动者个人。劳务关系的双方可能都是个人,或者都是单位,也可能一方是单位,一方是个人。

(二)从用工双方的关系上看。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有隶属关系,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从事用人单位分配的工作和服从用人单位的人事安排。而劳务关系的双方则是一种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劳动者只是按约提供劳务,用工者也只是按约定支付报酬,双方不存在隶属关系,没有管理与被管理、支配与被支配的权利和义务.(三)从支付报酬的形式上看。劳动关系支付报酬的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工资,有规律性。劳务关系多为一次性的或按阶段按批次支付,没有一定的规律.(四)从法律的适用上来看。劳动关系中产生的纠纷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纠纷,应由劳动法来调整。劳务关系中产生的纠纷是平等主体的双方在履行合同中所产生的纠纷,应由民法来调整解决。

法院里的实习让我知道了自己的无知和知识的缺乏,把全国三百多所开设法学的院校比做一个瓶子,西政、中南财大、北大、人大、武大就是那个瓶子的盖子,我们的学校就是那个瓶子的底,现在法学没有专科生了,我们就成了垫底的,原来我总以为法院里的法官素质都很差,审判了这么多年都没过司法考试,我现在才知道自己的想法是多么的片面,不是法官不想学,是他们根本没有时间去学,整天被案子压着,一直以为中国的法院里法官们学历低,都是军队里面转业出来的,而在法院认真实习了一个月后,才了解到,很多人都有大学法学本科以上的学历,才发现自己的无知,不出去看看闯闯永远不知道自己有几斤几两,在法院实习,做错了什么事,法官们可以说你还是学生,可以原谅你,但当走上工作岗位后再出错,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设身处地为法官们着想一下,假如我自己是法官,当在判决书上签下自己的名字时就意味着一种神圣的责任,前提是要司法公正,这代表的正确地行使国家的司法审判权,法院专门有审判监督庭,专门负责错案追查制,实习让我在学生和走上社会进入工作岗位之间有个良好的过度,是自己人生的一段非常重要的经历,也是一个重要步骤,使我提前了解了社会,为适应不断变化的社会做好了思想和能力等方面的充分准备,为就业打好了一定的基础,对我的将来有着重要的作用。安德鲁加德说:“一个人应当一次只想一件东西,并持之以恒,这样便有希望得到它。但是我却什么都想,结果是什么也抓不着。每次我都发现,当一个所追求的东西唾手可得时,我正在追求别的东西。太晚了。”我感觉在实习的过程中自己收获比较多,要好好珍惜现在的学习机会,实习机会,从每一件小事做起,勤勤恳恳,虚心地向老师同学、请教,不断地提高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还要树立合适可行的目标,认真的做好准备,相信自己的付出终会有回报的.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敏子写于2010年3月4号晚上九点到十二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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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法院实习自我总结 篇二

护生在实习期间, 接受学校和中心的双重领导。中心对护理实习负总责, 中心主任负责本科实习护生的教学全面管理, 中心副主任负责具体教学工作, 在教学及管理中严格执行护理部-护士长-带教老师-护理学生管理体制, 实习一对一的带教模式, 护理部在主任的指导下, 负责教学工作, 以保证全面完成教学计划, 并对教学质量进行监督和反馈。根据学校的教学实习大纲要求和护理学院发放的实践教学任务书, 结合我中心的实际情况, 制定切实可行的教学计划, 安排护生在中心实习的科室和时间, 制定出实习安排表, 并严格执行[1]。

建立、健全带教老师管理制度

为了做好重医本科护理社区教学工作, 提高社区教学质量与教学水平, 专门成立了社区实习教学领导小组, 并明确了各小组成员的主要职责, 建立了带教老师管理办法, 和专职人员具体职责。建立了带教老师的遴选标准和职责:严格的带教教师的遴选标准:①必须具备大学本科或专科毕业, 从事本专业工作3 年以上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②热爱社区卫生, 愿意投身社区教学, 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良好的教师风范。③具有较强语言表达能力及沟通交流能力。④具有熟练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 接受过省、市级以上卫生计生委组织的社区师资培训课程, 获得师资培训证书。

临床带教教师的职责:①根据实习大纲要求制定周密的带教计划, 做好充分的教学准备。②按照教学计划的要求, 严格管理、严格要求、严格训练, 切实落实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 完成教学任务。③根据学生情况, 因材施教, 指导学生循序渐进地适应和胜任临床护理工作, 重点培养实习学生良好的临床思维能力、独立分析问题的能力及严谨的工作作风, 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 注意启发学生的创造力。④临床带教教师对学生每天的学习情况进行检查, 并进行针对性的指导, 每周举办与社区服务内容相关的专题讲座, 提高学生的护理水平。⑤应从德、智、体等多方面关心学生的身心成长, 做学生的良师益友, 帮助学生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和规范化服务的意识[2]。⑥对学生的实习情况要定期向重庆医科大学护理学院汇报, 对带教教师的教学实际情况也需做汇报工作。⑦对于违反实习纪律的学生, 除帮助教育外, 还应与学校主管部门联系, 及时做出相应处理。⑧按照学院对学生实习的规定, 对学生学习情况进行考核, 通过出科考试成绩, 并结合实习期间的表现, 综合评定学生的实习成绩。

临床带教教师资格审核程序:①本人自愿申请临床带教教师, 由科室负责人推荐。②申请成功后或者经推荐后, 需要进行3 个月的考核, 考核合格后成为带教老师。③参加全科培训。

制定具体的教学质量管理方案

教学前期质量监控:通过发放问卷调查的形式进行入科前的摸底调查, 通过调查结果, 分析学生的实际社区护理情况, 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调整教学方案, 实现针对性的护理教学, 使实习生能更好地进行社区护理实习。

教学中期质量控制:①结合社区卫生的特点, 通过随堂小考的形式, 检查实习生对理论知识掌握的程度, 根据实习生的护理水平情况改善教学方案。②通过下社区, 进行家庭健康管理, 制作健康专栏等形式, 对社区实践成果进行检查反馈, 根据反馈结果进行进一步教学[3]。

教学后期质量控制:通过出科考试、总结及调查问卷的形式, 对本次实习进行总体质量控制。

制定出科考核制度

实习出科考试包括综合素质、专科理论和技能操作三部分, 总分100 分, 其目的是检查学生在社区各科实习时对所学知识、临床思维、解决问题、护理技能操作能力及综合素质水平进行评价。即总评成绩 (100%) =理论 (20%) +操作 (40%) +综合 (40%) 。理论成绩考试题由填空题、简答题、论述题3 部分组成, 考核内容主要是 《2011 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技术服务规范》 的内容为主。操作考核要求每位学生设计一份完整的家庭健康档案, 要求有逻辑性、完整性、准确性。综合考核根据学生的劳动纪律、思想品德、团队协作、服务态度和完成实习指标情况等进行严格的考核。

严格带教, 培养护生实际工作能力

岗前培训和入科教育:召集所有带教老师对每一轮到中心实习的护生做岗前培训和入科教育, 要求护生实习期间, 接受学校和中心的双重领导和管理, 有严谨的工作作风, 精湛的护理技术, 团队协作和无私奉献的精神, 集中讲解中心基本概况, 中心规章制度, 对学生的管理要求, 社区中心与医院实习内容的区别:社区实习以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主, 医院实习以专科护理为主, 中心实习的内容安排, 社区管理模式和社区护理人员职责等, 要求他们按照社区六位一体来学习, 由在医院“以患者为中心”转变到社区“以居民的健康为中心”的服务观念。让护生在进入各科室前有充分的心理准备, 为实习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带教方式:利用多媒体PPT教学, 一对一带教, 一个临床带教教师教一个学生。在带教的过程中, 要求带教老师要率先示范, 以身作则, 有针对性、目的性和启发性地将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内容的重点、难点及相关学科的新进展、新技术传授给护生, 做到放手不放眼。

存在的问题

经过问卷调查, 愿意到社区工作的护生不多, 所以不愿意学习社区服务内容。护生当中独子较多, 吃苦耐劳精神欠缺, 主动服务意识较差。每年3月份实习的同学, 忙于参加各种招聘活动, 不重视临床实习。

改善护理实习教学的措施

提高带教教师的综合素质, 对带教教师的资格审核一定要按照要求严格进行, 保证带教教师的工作能力和教学能力符合要求, 同时, 还要加强对带教教师进行法律知识的教育, 明确自身的义务和责任, 在护理实习教学中, 不仅要教授实习生专业的护理知识, 还要引导实习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学会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对患者的安全和利益负责。提高对临床教学的重视, 将理论与实践结合。实习生进行护理实习是将实习生学到的护理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的好时机, 带教教师在这个过程中应引导实习生如何将护理理论识与实际联系起来。

参考文献

[1]陈妙研.高护生毕业实习中后期管理工作的探讨[J].中国高等医学教育, 2004, 24 (1) :31-35.

[2]郑鸿, 彭丽娟.临床护理教学师资现状及对策[J].护理研究, 2007, 21 (5) :463-464.

3.法院实习总结 篇三

大学的岁月似乎过得很匆忙,转眼间已过了八分之七了,最后的半年也静悄悄地来临了。我们也如期迎来了毕业实习,这将是我们大学生活中一次重要的实习,为我们以后进入社会打下良好的基础。

由学校安排,我在xx区人民法院开始了为期一个月的实习生活。法院离学校很远,搭公交要转车,骑自行车要40分钟的车程。虽然离得很远,但是我们还是坚持不迟到、不早退。一个月都保持全勤,法院的工作人员因此对我们印象都很好。由于路途远,中午我们选择在法院的食堂就餐。实习生有伙食补贴,两块钱就能吃一顿很饱的中午饭。在食堂吃饭是一件很开心的事,除了跟同学说笑外,法院的大多数工作人员都会在食堂进餐,我们还能和他们交流,缩短彼此间的距离。就这样,实习生活拉开了序幕。

每当进入法院的大门都会被它的建筑所吸引,灰色的建筑渗透出一股庄严的气息,法院到处都很干净整洁,让人感觉其不可亵玩焉。刚到法院我们当然要熟悉一下工作环境,了解一下法院的内部机构。湘桥区人民法院是基层人民法院,内设立案庭、刑庭、民庭、行政庭、少年法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政工科以及法警支队等机构。一般的第一审案件都由基层人民法院审理,法律有规定的除外。可见,基层法院每年要审理的案件是很多的。立案庭是人们打官司的第一道门槛,如果不符合立案的要求则被拒之门外。刑庭负责审理刑事案件;民庭负责审理民事案件,如婚姻纠纷,财产纠纷等;行政庭负责审理行政案件,也就是民告官;少年法庭专门负责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在这个庭进行审理案件与别的庭有一定的区别,更多的是站在未成年人的角度上,这是为了更好的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审判监督庭则是审查已生效的判决、裁定,是是否再审的一个程序。执行局是法院对判决结果的执行机构。熟悉了法院的环境后,由政工科的安排,我被分配到执行局进行工作。执行局就是对案件执行,法院作出生效的法律判决后,如果当事人不自觉履行法律义务的话,就由法院来强制执行。执行局的工作很琐碎很繁杂,有的案件要跟上好几年。由于初来咋到,我们对执行局的工作只是停留在字面上的理解,并没有深入探究,当然随着工作的展开,我们会学到很多东西的。

执行局的工作人员同样十分友善,每个人看起来都慈眉善目,有老干部也有年轻刚来报到不久的新同事,他们就好像我们的师兄师姐,对我们关爱有加。在认识了局里的工作人员后,负责指导我们的陈大哥就给我们布置工作——整理卷宗。凡在法院实习过的人对这项工作应该都不陌生。其实在我看来,整理卷宗是快速了解一个部门工作的途径,在整理卷宗的过程中,你可能会感到枯燥乏味,甚至觉得它很繁琐,但当你了解了相关程序后,你就会觉得整理卷宗是再简单不过的事情了,当然也十分需要你的细心和耐心,不然也很容易出错。整理卷宗要按照一定顺序,如立案审批表、执行申请书、执行依据、执行通知书、送达回证等,都不能混乱,这些步骤则与法院的程序紧密相关,每一个次序的排位都有相应的司法程序。所以每一次整理卷宗都是对司法程序的掌握和熟悉。通过自己的认真学习,再加上陈大哥的细心教导,经过多次整理,我已经掌握了整理卷宗的要领,最后自己能独立完成一份卷宗的整理。

时间过得很快,几天下来,执行局的卷宗已经被我们整理得差不多了。接下来就是装订卷宗。相比整理卷宗,装订卷宗可谓是功夫活、体力活,更考验我们的细心和耐心。下面简单介绍一下装订卷宗的步骤,首先将卷宗中不同大小的纸张修正统一,以A4纸大小为标准,大的纸张要进行修剪,小的纸张要加贴衬纸,使得卷宗中每张纸大小统一,这样比较整齐美观也便于下一步的装订;然后每份卷宗要加上封面、目录、底面,叠放整齐后就在左边边沿

1.5cm处钻3个孔,这3个孔是用来穿线的,所以孔与孔之间的距离得适中,为方便操作,通常三个孔刚好能把卷宗的长平均五等分,这样穿线起来既牢固有美观,;接着穿线,打结,1

在卷底打结处贴上封条,最后由立案人盖章,这样一份卷宗就装订完了。由于装订的步骤比较多,最好由两个人合作就能省很多功夫。一开始我们装订的时候还会手忙脚乱,装订了几份之后就上手了,速度也提高了,而且装订得整齐美观。装订完之后就归档,按时间顺序排好,保存在档案室里,以便日后查阅。

我们在法院实习并不止停留在整理卷宗、装订卷宗,在法院实习的好处就是能去各个审判庭旁听。平时所见的案子都是字书本上的,而去旁听,案子就在你眼前,当事人就在当前。通过旁听,更能激发我们的思维,将以前所学到的知识运用到实际当中来。虽然案件庭审并不像我们在电视上看到的英美法系国家的庭审那样,律师身穿律师袍,头戴假发,辩论过程中唇枪舌战,但我们可以看看法官们是如何掌控整个局面的,仍然可以目睹到法官的风采。

在执行局工作除了平时整理卷宗、装订卷宗外,局里的工作人员还会外出执行案件。在实习的一个月中,我有幸跟随蔡局长外出执行案件,亲身体会了执行案件的送达和查询。执行人员执行公务时,应向有关人员出示工作证和执行公务证,并按规定着装。必要时应由司法警察参加。人民法院采取拘留、罚款、拘传等强制措施的,应当依法向被采取强制措施的人出示有关手续,并说明对其采取强制措施的理由和法律依据。采取强制措施后,应当将情况告知其他当事人。采取拘留或罚款措施的,应当在决定书中告知被拘留或者被罚款的人享有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的权利。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应当作出裁定,并送达被执行人和申请执行人。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需要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协助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协助执行通知书,连同裁定书副本一并送达协助执行人。查封、扣押、冻结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时发生法律效力。法院的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来执行。在查被执行人财产过程中,往往会出现被执行人以各种手段千方百计转移、隐匿消耗其财产,达到不履行或少履行其应履行的目的。在执行过程中也遇到很多这样的案子,很多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被执行人虽不逃避履行,但其本身实在穷愁潦倒,只能与申请人协议每月赔偿申请人几百块,直到赔偿完为止。有些时候申请人并不理解这种情况,还以为是法院怠慢工作,三天两头跑到法院找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只得耐心做劝说工作。在其他方面也都体现出执行难,公民法制观念淡薄,不配合履行,被执行人难找,执行财产难执行等,至今执行难的问题一直困扰着法院。

4.法院个人实习总结 篇四

法律一方面是规则体系,另一方面是意义体系。不了解意义体系,法律就可能成为没有价值的“工匠技能”;相反,对规则体系的无知,使得意义体系的奥秘难以把握。法律实践的本质在于规则体系与意义体系的结合,在于实现“死方法”与“活方法”的互动。“嗓子不好,唱不高调”,但我觉得法人的使命不是呆在书房闭门造车,而是为中国法治的实现做贡献。

虽然司法在现实中的前景可能并不乐观,但这不应该成为我们怀疑法治、不相信法治的理由。我们应该永远对它有信心,就像李肃说的,“未来并不遥远,这不是我们曾经期待的未来吗?”。

今天不是比昨天好吗?现在的法制不是比过去更完善了吗?在这样的理念指导下,我觉得我们的实习更有意义,更有价值。否则,在实习之前,我们会对法院和法律充满期待和敬仰,但实习之后,我们会迷失,会回来,只能“静观其变”。

虽然我在律所和法院有很多不如意的地方,也觉得法律往往是无奈的,但我总觉得法律总比没有好,好法律总比恶法律好。法律虽然不能征服世界,但仍然是普通人解决纠纷的较好手段。柏拉图不是也经历过这样的认识过程吗?早年他认为最好是哲学王治国,但最后不得不承认,虽然法治不是最好的,但还是不得已而为之,是更好的治国手段。

上学期在xx律师事务所实习,有幸认识了X先生,他不仅得到了他的关心和教导,还和他建立了深厚的师生关系。于是,我的第二任导师胡3354先生就在我读研期间应运而生了。X老师就像一个严厉的父亲。他的态度极其认真负责。最有意思的是他有时候在起草代理词的时候让我加上一个诗意的标题,于是我就写了“别让浮云遮住我的眼睛”、“别等没花就折枝”之类的代理词。一开始我甚至有时候觉得他有点“不讲理”,觉得有些事情没必要那么认真,但是慢慢的我就喜欢上了,从粗枝大叶到逐渐“格式化”,如果我现在写的每一份法律文书都还有自己鲜明的个人风格,那么我觉得这种个人风格的形成离不开X老师的严格教导,当然也离不开xxx老师的`文笔和逻辑思维的潜移默化的影响。

在X老师实习期间,我起草了上百份法律文书,也有机会和他一起出庭或者单独作为公民代理人出庭。这些经历给了我初步的实践基础,给了我自己看待问题的视角,让我在撰写法律文书时有了立法思维,可以从多个角度论证一个问题。这种思维也把我带到了写论文的过程中。我发表的两篇文章,《人事保证的法律适用及立法选择》和《对赃物适用善意取得制度的再思考》,都有这种深层次的思考。

在律所和法院执业后,也感觉律师和法官思维有明显的差异,就是律师戴“有色眼镜”,往往甚至可以“自言自语”,而法官则不同。法官是诉讼中“跷跷板”的中轴线,应该保持中立,否则就会失去竞争双方的平衡,从而造成社会不稳定。

我在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实习期间最大的收获就是认识了我的第三任导师,——贾科姐姐。柯姐是我很佩服的女评委。她漂亮,大方,知性,有气质。她不仅影响了我的法律思维,还指导我如何与人打交道,如何在法院和其他机构中生存。我知道她不只是把我当路人——实习生,而是当弟弟。

我妈从小就教导我:“我怕别人对你不好,但我怕别人对你好。你可以嘲笑别人对你不好,但你要一辈子记住别人对你好。”由此,我也把她当成了妹妹。在项目进展紧张,身体不好的时候,我愿意主动帮她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当然,同时,我也给自己一个学习和锻炼的机会。柯姐姐的法律思维很好,每次和她讨论问题都能有一种耳目一新的感觉。我觉得这是我在学校学不到的东西。除此之外,她的文笔简洁明快,没有像xxx老师那样多余的废话,也让我受益匪浅。同时,柯姐让我写案件审理报告的时候,我不自觉地把我的散文。

风格被带进去了,夹杂着自己的个人感受(虽然我一直觉得法院判决书不一定要写的冷冰冰的,但是可以写的很生动),但是我觉得这是学生时代的青春造成的,“上山会唱什么歌”,到了法院现场一定要按照法院的风格,不要写抒情散文或者其他东西,而要写成公文。

5.法院实习工作总结 篇五

为期七周的实习结束,作为体验社会和学习的一种方式,回头看看这段时间的工作,梳理自己的思绪与得失,无疑是必要的。我想实习工作的主体部分是专业知识的学习、检验与巩固,但亦应包括认识和观察不同的人,与人交往,如此感受和体验生活,方才是真正的获得。因此,此次总结围绕实习工作介绍、专业学习、人事处理及在法院的感悟等主题进行。

一、实习工作简述

本次实习所在的庭为民三庭,该庭工作的内容为处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围绕这个主题,我在法官和书记员的指导下,主要学习了以下事项:

1.学习庭章、院章、核对无异章及骑缝章等在法律文书中的应用;

2.学习使用复印机、传真机等办公用具;

3.给当事人打电话通知简单事宜;

4.学习卷宗的归档整理;

5.送达判决书及上诉状等法律文书;

6.校对判决书。

总体来说,实习的内容主要为书记员处理的事项。此外,实习期间在法院图书馆工作一周,旁听过一次庭审,写过两份案例分析报告。一言以蔽之,即基础事项的学习与实践。

二、专业学习

在上述事项的学习和对法院工作的观察中,我了解了交通案件可能涉及的各方当事人,如机动车的登记车主、车辆的实际操控人、保险公司等;同时,对一审程序、简易程序等流程有所认识;对共同诉讼及上诉有所了解;对交通案件诉讼费的计算有所掌握;对交通案件中各项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有所掌握,如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对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通常各方需要提供的证据有所了解,如交通事故认定书、机动车保险单、住院记录及医疗费票据、鉴定意见书及鉴定费票据、被抚养人证明、误工证明、住宿费和交通费发票等;此外,对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中医疗费、死亡伤残及财产损失的赔偿限额有了了解;对判决书的大致结构有相应的认识。总体来说,这次实习,一方面强化了我对民事诉讼一审程序的认识;另一方面,使我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的实体部分的处理有了了解,而这不仅仅有助于我的法学学习,对日常生活亦是有益的。

三、人事处理

此次实习是第一次真正地与外界接触,而与人的交往是必不可少的内容。此次实习所涉及的人事处理,包括与书记员、法官及庭室其他人员的接触;与印章等其他工作人员的的接触;与各方当事人的接触及与其他实习生的接触。谈及心得,我大致有如下感悟:

1.具备基本的礼貌,适时帮助他人并在必要的时候寻求帮助;

2.注重与法官、书记员的交流,保持主动积极的状态;包括对工作的安排,工作中具体事项的学习,并适时帮忙处理工作之外的事项。

3.具有服务的理念,耐心回应当事人的咨询与疑问;

4.在出现错误的时候及时认错,避免抱怨与推卸。

总体来说,本次实习中,一直秉承服务的理念,耐心回应当事人的疑问,与庭室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相处融洽。

四、法院感悟

此次在法院实习,总体来说有如下感受:

1.执行难。我的此种感悟来源于两件事情:其一,接触的案件中有一个先予执行的案件,无论是申请还是审批,均有一定的难度;其二,在法院的电视中看到一则新闻: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南城法庭在上门执行时,收到数十斤硬币。第一件事情,让我感受到了理论与实践的差距,而症结又在于是否交纳担保金。从法院的角度来说,原则上要交纳担保金以确保安全;而从该当事人的角度来说,先予执行本身就是为解决一定的经济困难,交纳担保金并不现实;且对先予执行的数额的确定亦存在一定的困难,由此造成了此制度在现实中的尴尬。第二件事情,让我了解到执行难的原因有时不仅仅涉及当事人与法院两方,第三方亦可能造成此种困难。此事件中,法院在执行时收到的硬币共计四千多块,银行工作人员清点了两个多小时。被执行方辩解说,硬币是从一个债务人手上收来的,想存入银行被告知要零钞清点费,才想到用此种方式来支付赔偿款;而银行亦表示,对企业确实有收零钞清点费。由此观之,执行难,确实难在多个方面。

2.被传唤的当事人具有较高的警惕性。在法院工作时,观察到一个现象:法院的工作人员经常在电话里向对方解释说不是诈骗。第一次听到这样的电话时,觉得有些诧异,便问了一下书记员,书记员说经常有这样的情况,有时诈骗方甚至会打电话到法院来,因此大家的警惕性都很高。也有不少被传唤方拒收传票的现象,法院不得不重新送达。

3.当事人对诉讼效率的抱怨较多。在法院里,不论是接听电话还是在调解的过程中,经常会听到当事人说:“这个案子都这么久了”。当然,其中部分案件并非法院处理时有拖延,有的案件在法院刚立案,只是事故发生的时间已经很久了,百姓有朴素的情绪。但由于案件较多,且某些案件的解决确实有诸种困难,而造成了较长时间的拖延,这部分案件的诉讼效率的确有待提高。

此外,亦深深地了解到,法院的工作需要极大程度的细心,不论是卷宗的归档整理,诉讼文书的送达,还是诉讼中各种费用的计算。更重要的是,要有服务的精神,方能在如此繁杂的工作中,仍长期保持耐心,去回应当事人的疑问,倾听当事人的抱怨并予以平息,将每个案件处理妥当。

五、结语

此次实习作为进校两年来法学学习的第一次检验,一方面让我对法院的工作有了大致的感受,同时在细节处有些收获,但亦发现自己有很多不足,如对程序的掌握并不完整,与当事人的交流还有很多欠缺,有时候传达的信息并不到位,诸多方面有待于慢慢学习和完善。

6.法院实习自我总结 篇六

1 顶岗实习概况

在院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分院师生的共同努力下,分别与安徽康佳电子有限公司、昆山昆颖电子有限公司、陕西康佳电子有限公司、深圳康佳电子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建立了顶岗实习合作关系,这些企业以生产电子产品为主,可为学生提供焊接、装配、设计等岗位,基本上与学生的专业知识相吻合。每年分派不同的班级赴企业参与不同生产任务,使学生提前感受企业的文化氛围、规章制度和生产流程。

2 顶岗实习动员与安排

在学生进行企业顶岗实习之前,一般由分院领导、带队指导教师、班主任等集中召开了顶岗实习动员大会。让学生了解企业状况,清楚顶岗实习是教学的重要环节,学生去企业要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注意生产安全、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在此前提下按时上下班,认真完成企业分配的工作任务。

2.1 学生参与企业顶岗实习的目的

顶岗实习是我院各个专业人才培养计划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的一个重要功能就是运用平时所学的基本知识和掌握的基本技能完成企业的生产任务,分析学校的教学和企业的任务之间的差距,并通过一到两个月的实习使学生逐渐对企业有一个较为清晰的认识,为毕业后顺利走上工作岗位奠定基础。

2.2 学生参与企业顶岗实习的定位

学生在企业的统一安排部署下开展各项工作,进企业第一天一般为入长教育,由各个部门的领导和主管分别就不同的岗位和职责进行培训,强调注意事项,明确各项规章制度,有不懂的地方向企业的老员工虚心请教,勤动手勤动脑,如遇突发事故及时向主管进行汇报,尽快适应企业的生活环境和生产环境,融入企业的大环境,成为一个名副其实的好员工。

在企业实习,学生对自己的定位要准确,首先,不能像在校时课堂、食堂、宿舍的三点一线要求自己,而是承认自己是企业一员,服从企业的统一安排,不迟到不早退,不消极怠工,工作上不能带有个人情绪,能从全局出发,不计个人得失,尊重企业的其他员工,能与他人和谐相处。另外,在企业工作时,也要不断总结,认真分析企业任务和自己所掌握的知识技能的差距,并且有一双发现的眼睛和善于学习的心,了解行业的最新发展趋势,结合个人的实际情况,完成一定的工作量,向学校和老师提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3 顶岗实习过程简介

尽管每个班实习的企业不同,但是基本的工作岗位大同小异,分别为焊接、装配和调试。

根据以上三个不同岗位将各班学生分成三组,每个组选一个学生代表,协助教师管理学生,处理日常的一些事务,按照实习时间长短不一,三个岗位再进行轮岗,使每个学生能接触不同的岗位,熟悉不同的操作流程,对企业的生产有一个全面的认识。通过这几年的实习情况来看,在带队教师的引导下,学生都能按照企业要求完成生产任务,为企业的生产增砖添瓦。

实习期间学生按时上下班,认真工作。教师的情况与学生不同,尽管不下企业岗位参与实际工作,但是每天早中晚按时考勤,及时了解学生的工作状态,发现学生开小差,有工作上的情绪,教师要积极与学生沟通,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帮助学生走出工作上不适的阴影。如果发现学生生病或因工伤需要住院等突发状况,教师最好陪同前往医院,给予照顾,争取早日康复。

学生根据自己的岗位分别撰写实习日志,记录每天的的工作过程,教师可以将本实习日志作为后续考核的主要手段,为学生评定不同的成绩等级。经过多批次的实习,所有学生表现良好,考核合格,达到了预期的目标。

4 学生顶岗实习工作总结

近年来,我院一直在倡导“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办学模式,这与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目标一致 :即为国家培养高素质高技能技术人才。电子信息分院目光前瞻,卓识远见,“校企合作”的步伐走在了学校其他分院的前面。大力推广顶岗实习,使电信学院的学生都有机会在毕业之前走出校门,体验企业生产一线的具体工作。通过与康佳公司的合作,不仅为企业带来了一定的经济效益,同时也为教学增加了丰富多彩的课堂,使学生倍加珍惜学校的学习机会,更加深刻体会父母供养自己上学的不易和艰辛。

此外,在企业中,还有个别学生对顶岗实习认识不清,定位不准,存在消极怠工的问题。带队教师及时发现问题,找个别学生谈话聊天,为积极参与投入到实习做好保障工作。对于环境和生活习惯不适的工作给予耐心疏导,使他们慢慢融入企业的生产和生活的氛围中,同学之间相互帮助,相互学习,身心愉快的参与实习,创造价值。

7.大学生法院实习总结 篇七

半个月的实习,还是有收获的,对法院的程序多少有些了解,和同事也渐渐熟络起来,终于知道学生这个身份多让人羡慕。

法院这么复杂的地方,这么短的时间我也根本不可能有什么深刻地认识,而表象往往给人误导,好像沉默是最明智的办法。

胡哥他们对我一直很客气,这种客气甚至被我理解为排斥和不信任。他和西子、刘亭之间就很随意,工作气氛也很欢快,对比之下,我就很孤单,当然这可能是新人必经的阶段。不过跟性格有关,也有例外。

今天上午,矮个子男子到排期组,询问我的基本情况,他说起在北京上大学时和同学一起骑车回广州的经历,途中路过邯郸,邯郸小妹妹在他记忆里留下的感动。可惜在要走的这天,才知道,这个调侃说要和我合伙开日本料理店,个子矮矮不留岁月痕迹的人,大家叫他九爷。

中午胡哥请我们吃饭,一起的还有保全组的陈家欢(我也是今天才知道他的名字)。他说:“你怎么这么害羞啊。我们这么长时间了还没说过话。本文来自之音,海量精品免费请登陆查看”我也很不好意思,谁让我是慢热型的呢?其实我觉得他们对我还是挺友好的,于是有点讨厌自己,如果我主动一点,多和他们交流,也许实习期间就不会那么苦恼了。

不过也不能太苛求自己,回来的路上,两位老师说的话很贴心:我们主要是了解一下法院的程序,至于以后社会上的应酬可以工作以后慢慢学。他们之间看来很轻松的话题又不适合我们谈及,所以只要干好交付的任务就足够了。

8.法院行政庭实习总结 篇八

首先是学会了整理、装订归档卷宗。卷宗应当按照规定的顺序装订,卷宗应材料成页。装订顺序如下:(一)目录 目录在装订时制作,按卷宗材料装订顺序的排列制作序号、文件名称、页次;(二)管理信息表;(三)提请减刑建议书;(四)审理报告;(五)调查材料;(六)合议庭笔录;(七)减刑裁定书;(八)送达回证。卷内材料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逐页编码,页码位置正面在右上角,背面在左上角。档案装订前要进一步整理:对破损的材料要修补或复制,复制件放在原件后面。装订部位过窄或有字迹的材料,要用纸张加衬边。纸面过大的材料,要按卷宗大小折叠整齐。对字迹难以辨认的材料,应当附上抄件。需附卷的信封要打开平放,邮票不要揭掉。材料上的金属物要全部剔除干净。卷宗封面所列项目要用钢笔或毛笔逐项填写清楚,案卷题名要简明、确切地反映卷内文书材料内容,其中办结日期为出具公证书的日期。卷宗一律使用棉线绳,三眼或五眼订牢。线绳要打成活结,在活结处贴上公证处封签,并在骑缝线上加盖立卷人的名章。

其次,在这段日子里,我逐渐了解和掌握了民事审判的具体工作,真正体会到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过程,不仅巩固了我所学的知识,还做到了学以制用,更学到了许多书本以外的新知识。实习期间,我努力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向实践方面转化,尽量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能够遵守工作纪律,端正工作态度,保守审判秘密,不迟到、不早退,认真完成领导和法官交办的工作,得到他们的一致好评,在思想上、业务上都有收获,同时也发现了自身的不足。我深刻的体会到,这次的社会实践学习使我受益非浅,使我对自己以后将要事的法律工作充满了信心。

9.法院实习自我总结 篇九

我校是一所具有油气田背景学校,其中天然气处理及加工方向一直是我校的特色专业之一,为了了解天然气处理工程工艺,通常到天然气处理厂进行生产实习。天然气处理厂不同于其他的实习单位,条件比较特殊,具有地理位置偏僻,条件艰苦等特点; 而且天然气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浓度高,危险性强,生产过程易发生紧急情况等特点[3]。

作为带队实习教师,通过实习前系统周密的准备、实习过程中科学有序实习过程安排及最后严格实习成绩考核制度等三方面的工作,使得天然气加工方向的学生在生产实习过程中取得了良好的实践教学效果效果。三方面具体的工作如下:

1 系统周密的准备工作

生产实习前的准备工作一定要安排充分,尤其是特殊专业的实习。准备工作分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 1 基本知识的系统学习与培训

实习之前对学生进行为期两天专业知识的复习及培训。由于天然气净化工艺的特殊性,因此实习之前对天然气的基本性质、硫化氢的危害及天然气的基本净化工艺进行系统介绍。使同学们了解到天然气净化过程中的危险性,掌握天然气净化过程的基本原理、基本工艺,对脱硫、脱水、水处理等多方面工艺的基本知识全面掌握,为生产实习奠定理论基础。

1. 2 教学资料要准备齐

教学大纲、教学计划安排表、指导书提前准备好。实习带队教师还必须与实习单位领导进行沟通,确定实习单体派出由良好生产实际经验及理论基础的指导教师为学生授课。

1. 3 提前联系吃饭与住宿

由于每一年的实习天然气处理厂都可能不同,而所在地点一般都地处偏僻,距离城镇较远,附近宾馆、餐厅、商店都很少,而天然气净化厂一般没有招待所,实习地点一旦确定以后,实习带队教师需提前联络住宿、饮食等事宜。住宿一般选择离厂区较近的农民家里面,由于村民住所条件有限,需要学生自带凉席铺盖等打地铺用品,因此最好选择楼房住宿,这样可以避免一些不必要安全问题,也可以避免由于天气突变等造成学生身体不适问题。由于医疗条件有限,需要班级统一购买常见治疗感冒发烧肠胃炎等的药品,在夏季,为了防止蚊虫叮咬,要准备蚊帐、蚊香、驱蚊剂、杀虫剂、风油精等物品。吃饭最好选择实习单位食堂,这样可以确保食品的安全,以防食物中毒。

1. 4 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及教育。

由于天然气属于易燃易爆气体,因此由学校统一购买防爆及防静电的工衣、工鞋及安全帽,减少安全隐患。由于现场危险系数很高,因此安全教育必须要做足,既要确保保障学生自身安全,也要确保生产实习活动不影响实习单位的安全生产。安全教育一定要多次强调,带队实习老师在实习动员会上及带队过程中必须再三强调,其中生活的安全问题及现场实习的安全问题。在生活中必须强调学生实习期间不能进行赌博、上网吧、下河游泳或者与当地居民发生冲突等问题,确保学生生活过程中不发生安全事故。在实习过程中,带队老师一定要强调,天然气净化厂属于易燃易爆场所,一定强度学生不准吸烟,不得使用手机,穿戴防静电服,穿工鞋佩戴安全帽,衣服及头发必须要束紧等要求,天然气净化过程中有可能发现含硫天然气泄漏,学生一定要会观察风向,一旦泄漏要逆风而跑。在实习之前,净化厂的安全负责人必须对学生们进行一次系统安全教育,包括安全规程、安全防护措施、发生紧急情况下安全逃生路线方案健康安全环保( HSE)[4]及天然气硫化氢安全教育课程等多方面进行教育。在安全教育中可以结合视频录像及实际案例等方式进行协同教育可以给学生们播放发生在天然气处理的经典事故案例分析,例如,可以给学生们播放1223高含硫气井井喷事故的教育影片,2003年12月23号发生在重庆开县的罗家2井特大高含硫天然气气井井喷伤亡事故,造成243名群众丧生,2000多人住院接受治疗1223事故是迄今诸多事故中总结最全面最深刻的一个,影片分析了事故发生的原因。通过影片的播放,使同学们更深刻的意识到高含硫天然气的危害性,尽量避免发生事故,牢记一旦发生紧急情况逃生方案及逃生路线。

2 科学有序实习过程安排

合理分组,充分利用场地。由于实习的学生比较多,每一段工艺的技术人员及场地有限,因此在实习过程中对学生进行合理分组,一般5 ~ 10人一组一个带队老师,分配到不同天然气净化工艺车间,分别对天然气净化过程中的脱硫工艺、脱水工艺、脱二氧化碳工艺、水处理工艺、电机房等多个工艺进行学习,每一项实习完成后进行轮换,因此分组后保证了每一组学生实习过程中能够进行操作,增加了实习效果。随着技术的发展,天然气处理厂很多工艺都实现了自动化操作,这对学生实习不是很有利,实习过程中加强与天然气处理厂指导教师进行沟通,让指导老师对各个工艺环节的自动化操作流程、控制原理及发生紧急情况下处置方案进行详细讲解,使学生真正学到一些现场的基本知识。

3 严格实习成绩考核制度

传统的实习考核成绩主要是平时表现成绩实习笔记、实习报告的加和,平时成绩主要依据是学生出勤率而定,但很多同学很少去现场,实习效果变差,而实习笔记和实习报告大部分同学都互相抄袭,雷同严重,没有主动去总结与学习,这种考核发生不能督促学生在生产实习过程中发挥主观能动性,主动学习知识,因此需要更严格的成绩考核制度实习中学生学到知识。

在实习过程带队老师经常到现场抽点名,以确保学生在现场实习而不是在会议室,多次不在现场实习的学生,取消实习成绩; 实习笔记及总结报告详细批改,如果出现大部分的雷同,按作弊处理; 实习结束后,所有学生都必须做一个多媒体汇报材料,给老师及同学汇报,根据汇报内容确定其成绩。通过严格的成绩考核制度抑制部分学生实习过程不认真、纪律松散,学习态度不端正等情况,使实习效果变好。

4 结 论

综上所述,针对在天然气处理厂实习的特点,实习前系统周密的准备、实习过程中科学有序实习过程安排及最终严格实习成绩考核制度等三方面的系统总结与尝试,有利于学生对生产实际知识的掌握,有利于提高提高生产实习教学质量。

参考文献

[1]张显,曹全喜.生产实习模式的探索与实践[J].实验科学与技术,2011,9(2):151-154.

[2]刘会君,项斌.改革生产实习模式提高生产实习质量[J].实验室研究与探索,2008,27(11):130-132.

[3]陈昌介,何金龙,温崇荣.高含硫天然气净化技术现状及研究方向[J].天然气工业,2013,33(1):112-115.

10.法院旁听庭审实习报告总结 篇十

我的实习是由东华理工大学外法系安排的。通过实习,我在我的专业领域获得了更多的经验。实习期间,我了解了刑事案件当堂审理的全过程。在此期间,我进一步学习了相关法律知识,对审案的程序有了更深的理解,同时注意在此过程中尽量以自己所学的知识与案件有机结合起来。案件审理结束,我对审理案件的程序和知识的运用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

几起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刑事案:

1. 周某团伙抢劫案

这是我第一次看见简易程序在审理案件中的具体运用。这些案件案情清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争议不大,东湖区法院也属基层法院,符合简易程序的条件。在周某团伙抢劫案整个审理过程中,审理时限很短,而且感觉开庭审理只是走下过场,法官对于此案如何判早有结论。被告人如实供述了犯案经过与事实!

适用简易程序的刑事案的审理,我看到虽然审理时限很短,必备的程序却很完备的,法院在这方面控制得很好。但是,另一方面了我认为法院在庭审制度方面还是存在一些缺陷的,而且审理的环境还可以改进。在本案中我们处处都可以看到公诉人的作用。的确,公诉制度真是我们法制社会所必不可少的!如果没有公诉制度的话,那么那些坏人定会逍遥法外!

在本案中,周锦标及其同伙用刀威胁,用袜子捂住受害人的嘴,抢到钱,手机之后,把受害人扔在荒野处,将他们的车开的老远,使的受害人之后难以寻找。本案中,被告人都是专抢出租车,周锦标及其同伙用刀威胁,用袜子捂住受害人的嘴,抢到钱,手机之后,把受害人扔在荒野处,将他们的车开的老远,使的受害人之后难以寻找。其性质及其的恶劣,属于抢劫罪。

因本案尚未审结,故无法得知法院将会如何宣判。在此案中,通过了对此案原告教育背景、文化水平的了解,我感想颇多:这些人都是在青少年的时候不懂法律,为求刺激、挥霍去抢劫。走上了犯罪这条不归路,他们少年时犯罪被判了几年的有期徒刑,因此耽误了他们的美好人生。出监狱后,他们找不到工作,四处游荡,而家人又管不了或者是根本就不去管,最终他们还是选择了重新犯罪。由此案我看到了家庭教育的缺失和我国普法工作的任重而道远,同时也深切地感受到在十六大报告政府职能中强调服务功能的重要性。

2.交通肇事案

本案中被告是一名出租车司机,他在明知汽车右刹已坏的情况下,仍然去载运乘客。最终导致出租车因为躲闪一辆横穿马路的自行车时往右打方向盘,但是由于汽车右刹车已坏而撞上了护栏。车上的一对年轻夫妇受伤,而丈夫受到严重的脑伤而在医院死亡。虽然在这个案子当中出租车司机说他在一出事之后就拨打了112和120。该司机就依此认为他是自首的。

原告律师认为:“现在的法律并没有明文规定该种情况的定性,但是在司法的实践中,大家已经普遍认为在对于司机这个特殊的职业来说他有这个义务。则他就是交通肇事逃逸了,那属于该罪的加重情节了。“的确,如果身为司机他就应该为自己的乘客负责。在本案中,自行车违反交通规则横穿马路固然是直接的诱因,但如果司机把汽车修好后再做生意的话也不至于会发生如此的悲剧。

所以最主要的责任仍然是在该司机!我们知道在我们平时的生活当中,好多的交通意外都是有行人或司机等违反交通规则的而造成的。从这个案件中我们可以进一步认识到交通事故猛如虎!也证明了我们现在的市民的交通安全和遵纪守法的意识实在是太差了,如果人人都作好自己的本分,那么我们的社会上还会有如此之多的悲剧发生吗?

这次实习是我大学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经历,其收获和意义可见一斑。通过实习,让我认识到法律工作者所必需的一些素质。理论知识固然不可缺少,但是只掌握了这个并不足以有用,还需要娴熟地运用于社会实际之中。本次实习开阔了我的视野,使我对法律在现实中的运作有所了解,也对专业用语有了进一步的掌握;此外,我还与同学朋友们一起在案件审理后一起探讨。每个人都在想像着如果自己是原告或者被告的律师该会从什么方面着手……

11.法库县人民法院实习总结 篇十一

2012年2月20日至2012年4月13日,我完成了历时两个月的本科生专业实习。我实习的地点是法库县人民法院。在这段时间里,我在法院学到了很多在学校里无法学到的知识,涉及的法律知识较宽泛,实践性也较强,而大学生到法院实习并亲身经历一些法律实务、学习一些办案流程,不仅可以弥补课堂上所学的法律知识的不足,还可以增加一些新的知识,更好的将法律理论与实践结合起来。经过充实的两个月的实习,我的法院实习总结如下:

(一)实习工作内容

1、整理卷宗。帮助我的指导老师整理卷宗13份,边整理边看,在这些已经审结的案件中有很多典型案例,其中涉及到事实的认定,证据的采信,责任的认定等等,在整理卷宗过程中,对民事案件从立案到审结的程序,各种该归档的文书的分类有了详细的了解。

2、旁听案件。法库县法院管辖人口较多,民庭又是全法院管辖的事最多最杂的,到二月底已经立案待审的案件就有两百多分,民一庭6位审判员平均每人有案子50多件,几乎每天都有两个庭要开,这对我来说是一件好事,可以听的案子就比较充足。以前在学校法制宣传周活动中我参加的模拟审判是刑事方面的案件,比较注重程序,法庭审理比较严肃,但在听了这里的民事审判后觉得庭审很随便,很多程序性的问题都省略了,法官审案

子就像唠家常一样,特别是简易程序时,离婚案件一般是不公开审理的,但我也以法院工作人员的身份进去旁听了。通过旁听案件,我对民事的审判特点和程序有了详细的了解,懂得了审理民事案件关键在于化解当事人的矛盾,和刑事案件着重体现国家强制力惩罚犯罪不同,民事案件理想状态应是让双方当事人共赢而又不失法律的尊严,这一点就对法官的个人素质要求很高,这个素质不仅仅是法律方面的知识渊博,更重要的是懂得替当事人着想,尽量减少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更不能摆官老爷的架子,人为的拉大法官和群众的距离。

3、写一些法律文书。在实习的这段时间里,帮助指导老师草拟过4份民事裁定书,写过两分公告启示,虽然写的都是一些比较简单的文书,还是照着模板写的,但还是出了不少错误,记得写的第一份裁定书是一方当事人撤诉,基本格式就是先介绍当事人情况,原告,原告代理人,被告,被告代理人,案由,撤诉的理由,然后是经本院审理,认为原告的请求是其真实意思表示,且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准予起撤回起诉,诉讼费用减半由原告承担,就这么简单的一份裁定书我写了四遍才合格!原因就在于措辞不严谨,老师让我改了三次才送给庭长签字,真是惭愧!回来后狂看司法文书写作的格式,后悔当初老师讲时自己没好好听,真是应征了那句古话,“纸上得来终觉浅,觉知此事须深行”。

4、送达法律文书。原先总以为送达文书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现在才知道不是那么回事,每件事都有它的难处和方法,一份传票送给被告有时要送很收只是表明你收到传票和开庭通知了。现在才体会到中国法治进程缓慢的程度了,普法教育任重道远。

5、多次被告才肯接受,就是签收个送达回证就要给他们解释半天,因为在那些不懂法的人眼里,签字是件很慎重的事情,他们心里在想,这签了字是不是就判了啊,会不会对自己不利,有人甚至把门关起来故意不让我们进去,老师给他耐心的解释半天,给他说明送达回证签、做合议庭评议案件的临时记录。一些疑难案件必须采取合议庭的方式审理,在开庭审理休庭后要对案件的疑难点进行合议庭成员合议,我担当过几起案件评议时的记录,由于法官们在讨论案子时都是用方言,在记录的时候不能全面的记录下来,只能记住一些重点和大概,在他们开完会后再来整理一遍才能让他们签字,其实他们即使是用普通话讲的话我也不能完全记录的准确,平时我们在速记这方面锻炼较少,搞模拟审判时的书记员记录都是假的,庭审笔录都是早就准备好的,我觉得我们的教学活动中应该增加速记这方面的培训,因为虽然现在庭审笔录全国的法院系统都是用亚伟速录系统电脑记录,但在询问当事人或证人,在开合议庭评议这样的临时会议的时候还是用的手工记录,并不是每个场合都能用得上电脑,过分的依赖现代化办公设备会使人类退化。

(二)实习主要收获和体会

我能够认真自觉的遵守法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按照法院对我们实习同学的要求,做好各项相关工作;并且认真,务实地完成了领导和法院其他老师交予的各项工作,得到相关领导及老师们的一致好评。同时,在实习过程中,我也发现了自己的许多不足之处,深有感触。我还应该不断的充实自己,及时学习最新的法学理论。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要时常学习,及时跟上理论的更新,不断充实自己的理论基础,只有不断使自己的法律知识和素养跟上学术界和实务界的更新,才能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律工作者。在实习中,我以明确的目的和端正的态度参与到工作中,努力地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运用到平常的工作中,向实践方面转化,尽量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这次实习使我对法院工作有了更深一步的了解,熟悉了审判工作的程序,获得了大量相关专业知识的实践经验,更重要的是通过在民庭的实习我熟悉了民事诉讼程序及其相关的组织、准备工作,掌握了相关的法律文书的写作要求和技巧,也取得了较好的实习效果。我更利用此次难得的机会,努力工作,严格要求自己,虚心向领导和老师们求教,认真学习法律、法规等知识,利用空余时间认真学习一些课本内容以外的相关知识,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从而进一步巩固自己所学到的知识。

实习时间虽然不长,但我也学到了关于做人,做事,做学问方面的知识。首先,礼貌待人。和人接触首先要有礼貌,不论

是对师长还是同事。只有对人有礼貌,才能被人所接受。试想,如果一个人对自己没有礼貌,态度蛮横或者冷酷,自己是肯定不想和他打交道的。我在法院实习,那里的法官都很喜欢我,因为我很有礼貌,见到人都点头问好,给老师们留下了好印象。其次,自学能力。“在大学里学的不是知识,而是一种叫做自学的能力”。经过实习之后才能深刻体会这句话的含义。我在实习期间一般是从事书记员的工作,平时在工作只是打打裁定书、公告等,都是按部就班,依葫芦画瓢,表面上看几乎没用上自己所学的专业知识。但是实际上,这些都藏着很多知识。第三,同事相处。踏上社会,我们与形形色色的人打交道。由于存在着利益关系,又工作繁忙,很多时候同事不会像同学一样对你嘘寒问暖。而有些同事表面笑脸相迎,背地里却勾心斗角不择手段,踩着别人的肩膀不断地往上爬,因此刚出校门的我们很多时候无法适应。公司里同事之间的是非,我想我能做的就是“多工作,少闲话”。且在离毕业走人仅剩的几个月,更加珍惜与同学之间的感情。

(三)实习总结

我是学法学的,在书本上学过很多法学理论,似乎通俗易懂,但从未付诸实践过,也许等到真正办理一个案件时,才会体会到难度有多大;我们在老师那里或书本上看到过很多精彩的案例,似乎轻而易举,也许亲临其境或亲自上阵才能意识到案件的复杂性和自己能力的欠缺和知识的匮乏。在法院的实习期间,我拓宽了视野,锻炼了自己的各项能力,但也发现了许多欠缺的知识。

12.法院实习自我总结 篇十二

根据我国《宪法》、《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三大诉讼法的规定, 法院行使审判权是独立的, 上下级法院之间的关系是审判上的监督关系、业务上的指导关系。当发现下级有不合法的行为, 只能按照相应的程序进行纠正, 而不是直接下指示。上级法院仅仅可以依职权就下级法院对某一具体案件的审判结果作出维持、变更或撤销的决定, 至于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权和各级法院的指定管辖权, 则是有关法律对上下级法院关系的特别规定。并没有权威法律对此进行进一步的规制, 也没有一套完整的制度保障监督关系的实行, 因此法院之间的关系受到了多方因素的干涉。

目前上下级法院审判监督关系存在以下问题:

案件请示的滥用和依赖破坏了正常的诉讼程序, 不利于培养下级法院独立思考、独立解决疑难案件的能力, 从外部来讲, 也对审判监督和司法公信力造成了不良影响。动辄将疑难复杂案件拿到上级法院去请示报核, 会限制下级法院业务素质水平的提高, 也不符合法律对上下级审判机关的管辖权的分配。使两审终审制度流为一种形式, 变相地剥夺了上诉人的上诉权。从案件经过请示报核到上级法院作出答复, 往往需要一两个月甚至更长的时间, 延长了案件的审限, 也不利于及时保护当事人的诉权。如果错案是经过向上级请示后造成的, 那么就很难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因为下级法院的案件承办人会以案件已经过“请示”为由而开脱责任, 而上级法院的答复人也不会受到追究, 他们往往会以自己不是案件的承办人、下级法院汇报案件情况不清为由推卸责任。

发回重审制度是上级法院针对下级法院的个案进行监督和指导的重要途径, 而在发回重审实际操作中发现以下问题:首先是发回重审的标准模糊, 范围不清晰。根据诉讼法的规定上级法院发现案件审判中在证据上或者程序上存在问题时可以发回重审, 证据方面的问题阐述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在不同案件、不同事实、不同法官思维方式和认证能力的影响下, 对案件事实清与不清, 证据足与不足的标准也不同, 而现行诉讼法没有给出明确的答案。程序方面只有《刑事诉讼法》对违反法定诉讼程序的情形作了较为具体的规定, 《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以“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这一模糊条件带过, “可能”二字造成有些法官“自由裁量”, 有损诉讼程序的严肃性。其次是二审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既可以裁定撤销原判, 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也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选择性程序规定, 使诉讼程序缺乏统一性和稳定性, 即在司法实践中当出现了发回重审的情由时, 并不必然启动发回重审程序。这样在理论上既可能出现发回重审过度膨胀的状况, 因为二审法官可以尽可能地选择发回重审程序;也有可能出现发回重审过度萎缩的状况, 因为二审法官可以尽可能地不选择发回重审程序。这两种情况都会使发回重审的价值得不到体现。再次由于发回重审的次数未受到限制, 在理论上就明显形成了一个无限循环、永无止境的诉讼怪圈, 案件永远在一审与二审程序之间反复运作, 案件永远无法结束, 诉讼争议永远得不到解决。损害司法审判活动的严肃性, 动摇了民众对审判权威的信仰心理, 进而影响司法公信力。

2 加强监督和完善指导的途径

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规范上下级人民法院审判业务关系的若干意见》 (以下简称《意见》) , 在于规范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的审判业务关系, 明确监督指导的范围与程序, 保障各级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

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的监督应该保持在法律允许的监督范围内, 而不是对所有的工作进行监督, 不然就会破坏我国的司法体制;对下级法院的指导也务必控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我国不同地区法院的业务能力存在一定差异, 当遇到重大疑难的案件, 而以下级法院的业务水平难以解决的, 上级法院应给予适当的指导, 避免出现错判或者误判, 保护当事人的利益。

2.1 坚持独立审判

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的监督和指导要在切实保障下级法院独立审判权的基础上进行, 不能以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变相对下级法院进行干涉。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的具体问题或者某个具体的案件进行特别的监督和指导。对于具体问题、个别案件容易产生监督和指导的异化, 上级法院不能对下级法院的在办理案件中的调查、法律适用问题等主动进行干涉, 必须保证下级法院的独立审判权。

人民法院上下级之间是审级监督关系, 各级法院以审级独立的方式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 对本院有权管辖的案件依法独立公正地进行审判。上级法院依法不能干预下级法院的依法独立审判权, 不能采用行政式的工作方法对下级法院审判案件行使“指挥权”, 不能对下级法院所审理的个案的审判结果直接下结论。下级法院也无须就个案审判结果向上级法院请示汇报。但最高法院对某一法律或法律适用问题所作的司法解释, 全国各级法院都应当执行;上级法院依法定程序对个案作出的审判结论, 下级法院应当服从并执行, 上级法院还要监督其服从和执行, 这些都是依法定途径进行审判监督的必然要求。

2.2 特殊案件提级管辖

《意见》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对于已经受理的下列第一审案件, 必要时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书面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审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新类型案件;具有普遍法律适用意义的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不宜行使审判权的案件。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提出的移送审理请求, 应当及时决定是否由自己审理, 并下达同意移送决定书或者不同意移送决定书。上级人民法院认为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案件, 属于本意见第三条所列类型, 有必要由自己审理的, 可以决定提级管辖。

移送管辖、提级管辖的方式, 改变了长期存在的下级法院向上级法院请示案件的做法, 这样既坚持了审级独立、各负其责的原则, 又以报送和提审的制度解决了某些重大、疑难、复杂和具有典型性的案件需要上级法院把关并作出指导性裁判的问题;既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诉权, 又提高了司法透明度, 是一项非常有意义的制度变革。

2.3 对发回重审制度进行改革

《意见》规定:第一审人民法院已经查清事实的案件, 第二审人民法院原则上不得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发回重审;二审人民法院作出发回重审裁定时, 应当在裁定书中详细阐明发回重审的理由及法律依据;第二审人民法院因原审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将案件发回重审的, 原则上只能发回重审一次。

发回重审是由诉讼法规定的一项诉讼程序, 二审法院必须依照法律规定行使这项权力, 若是以法律之外的理由, 就是滥用权力, 破坏正常的法律程序。当前比较可行的办法是在认真总结司法实践的基础上, 采取完全列举的方式确定违反法定程序可以适用发回重审的具体情形, 以避免发回重审的随意性。建议取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这一发回重审的事实证据上的标准和理由。对违反法定程序的案件应一律发回重审。如果发现一审判决违反了法定程序, 无论是否会影响公正审理、正确判决, 都应当通过启动发回重审程序确认其无效。应当在更大的范围内扩大发回重审裁定贯彻审判公开原则的空间, 在裁定中明确指出发回重审的法律依据和理由, 并具体指出原判决错误之处, 以加强对案件重审的指导, 也有利于当事人服判。二审法院审查发现一审判决存在发回重审的事由时, 给予一审法院一次重审机会, 一审法院就应当注意到问题的存在而加以纠正, 因此对重审次数进行限定。

2.4 完善业务指导

《意见》规定: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审理案件、制定司法解释或者规范性文件、发布指导性案例、召开审判业务会议、组织法官培训等形式, 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业务工作进行指导;高级人民法院通过审理案件、制定审判业务文件、发布参考性案例、召开审判业务会议、组织法官培训等形式, 对辖区内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业务工作进行指导;高级人民法院制定审判业务文件, 应当经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发现高级人民法院制定的审判业务文件与现行法律、司法解释相抵触的, 应当责令其纠正;中级人民法院通过审理案件、总结审判经验、组织法官培训等形式, 对基层人民法院的审判业务工作进行指导。

对具体问题和具体案件的监督和指导主要体现在业务水平和工作方法上的指导。上级法院可以针对某一类案件的办案经验和办案技巧对下级法院进行实务或者理论上的指导, 可以听取下级法院审判工作经验的汇报, 交流研究某一法律的使用问题, 讨论疑难案件等。

要坚持通过考评对下级法院的监督和指导。上级法院通过考评方案对下级法院进行组织建设、审判工作、司法管理等方面进行监督和指导。上级法院通过各项的考评指标可以掌握下级法院的工作情况, 对下级法院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上级法院可以通过考评监督的形式及时发现, 这种监督效果是其他监督形式无法比拟的。通过监督, 上级法院可以在具体工作问题上对下级法院提出指导意见, 对下级法院的工作经验可以予以推广, 但是这种意见没有强制执行性, 否则就会异化为领导关系。

摘要:上级法院应当慎重把握监督与指导的总体平衡, 不能一味地抓监督, 给下级法院造成不应有的压力;也不能一味地强调指导, 让下级法院无所作为, 过分依赖上级法院, 损害司法权威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关键词:审判监督,案件请示,发回重审,指导

参考文献

[1]胡曙光, 杨以生.关于构建上下级法院审判业务协调机制的若干思考[J].法律适用, 2007 (3) .

[2]侯猛.上下级法院之间的司法行政关系[J].法制资讯, 2009 (5) .

13.大四毕业生法院实习报告总结 篇十三

2、旁听案件。汉阴县人民法院管辖区域人口较多,xx又是全法院管辖的事最多最杂的,刚去的那段时间几乎每天都有开庭。这对我来说是一件好事,可以听的案子就比较充足。通过旁听案件,我对民事的审判特点和程序有了详细的了解,懂得了审理民事案件关键在于化解当事人的矛盾,和刑事案件着重体现国家强制力惩罚犯罪不同,民事案件理想状态应是让双方当事人共赢而又不失法律的尊严,这一点就对法官的个人素质要求很高,这个素质不仅仅是法律方面的知识渊博,更重要的是懂得替当事人着想,尽量减少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更不能摆官老爷的架子,人为的拉大法官和群众的距离。

3、写一些法律文书。在实习期间,帮法官草拟了一些简单的判决书、裁定书、公告和做一些简单的笔录等,虽然写的都是一些比较简单的文书,但是还是免不了出现一些问题,真是映证了那句古话,“纸上得来终觉浅,觉知此事须深行”

4、跟随法官送达法律文书。原先总以为送达文书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现在才知道不是那么回事,每件事都有它的难处和方法,一份传票送给被告有时要送很多次被告才肯接受,仅签收环节就要给他们解释半天,因为在那些不懂法的人眼里,签字是件很慎重的事情,他们心里在想,这签了字是不是就判了啊,会不会对自己不利,有人甚至把门关起来故意不让我们进去或避而不见,给他耐心的解释半天,给他说明送达回证签收只是表明你收到传票和开庭通知了。现在才体会到中国法治进程缓慢的程度了,普法教育任重道远。

理论和实践是不可分的。我将自己所学的知识应用于实际的工作中,在实践中我的知识得到了巩固,解决问题的能力也得到了锻炼和提高。同时,本次实习开阔了我的视野,使我对法律在现实中的运作有所了解,也对法言法语有了进一步的掌握;他们对于我的实习进行了悉心的指导,在指导我理论学习的同时,也教会了我很多做人的道理。

通过本次实习,我也发现了一些问题。

1、我们在学校所学到的理论知识和实际中的操作还有一定的差距。比如说在案件审理结束后,我们都认为会是当庭宣判判决结果。但是在实际操作中,法官为了节省时间都是直接写判决书或裁定书,让当事人或委托代理人(律师)来领,就算代替宣判,远没有我们平常看到的当庭宣判的庄严效果;

2、人们的法律意识不强,不知如何有效的利用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或者是无视国家的法律做出一些法律上明文禁止的事情。因此,对人们进行普法宣传还是很有必要的。

因为我是在xx里实习,每天所接触的案件一般都是劳动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借贷纠纷、离婚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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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法院执行庭实习总结 篇十四

其实在平常的学习中对执行这一块的知识点并不是很重视,所以刚开始的那段时间做什么都小心翼翼的深怕自己闹笑话,幸好虽然小错不断却没犯过大错。在专业知识的扩展这方面,收获最大的应该是通过接触使得脑海中的知识具体化了,没有以前那么空洞的感觉。知道了执行调解的具体流程,知道了执行中的难处,知道了关于执行文书的写法等等相关学科知识。在实习期间还抽时间听了一个行政案件的开庭审理,体验了庭审中原被告双方辩论的氛围,了解了庭审案件的整个过程。

在专业知识得到扩展的同时,自身某些不足与缺点也得到了改善。每天做得最频繁的工作应该是案件的登记与法律文书的填写了。这些工作看似简单,要做好却也不是那么的容易。比如,刚开始登录案件的时候总是会一不小心把执行费填成案件受理费、把执行标的金额填错、把当事人的身份证号填错以及一些非常注意细节的地方总是爱错。为了提高工作效率、不重复犯同一种错误就需要我们平时多加小心,记得“细节决定成败,陷阱无处不在”的真理啊!慢慢的细心、小心就变成了生活中的一种习惯。自己粗线条的行为作风得到了很大的改善,开始变得比以前更加用心与认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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