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合同单位与员工

2024-08-30

公租房合同单位与员工(精选3篇)

1.公租房合同单位与员工 篇一

1,申请人年满18周岁,具有深圳市户籍。随迁入户不得作为申请人

2,申请人在深圳有累计3年以上社保,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累计1年社保可以申请

3,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共同申请人在深圳市没有自由住房,未领购房补贴,3年内没有分割房产行为。

4,申请人或者共同申请人未在深圳市享受其他保障性住房

5,申请人及其配偶没有超生,或者超生接收处理后才可以申请

深圳公租房的排序问题

申请人取得本市户籍的时间(以下简称入户时间)为其轮候基准时间,但其在本市首次缴纳社会保险的时间(不含补缴和退保,以下简称社保时间)在其入户时间之前(不含同年同月)的,以其首次缴纳社保时间为轮候基准时间。

1,按照申请人轮候基准时间的先后排序

2,两名及以上申请人的轮候基准时间同为入户深圳的时间,那么先交社保的排在前面

3,两名及以上申请人的轮候基准时间同为社保时间,那么先入户深圳的排在前面

4,两名及以上申请人的轮候基准时间分别为入户时间和社保时间且同年同月的,先入本市户籍者排序靠前

5,两名及以上申请人的入户时间相同且社保时间也相同的,按照身份证载明出生日期的先后排序

2.石家庄公租房合同样本 篇二

(合同编号:)(参照廉租房自动生成)

出租人(甲方):石家庄市住房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承租人(乙方):

甲乙双方就公共租赁住房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出租房屋情况

该公共租赁住房坐落于(长安区建华北大街208号)(建华家园小区),()号楼()单元()室,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二、租金支付方式及租赁期限

1.租金标准:每月每平方米13.00元;该房屋的月租金合计 元。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缴采取“先缴后补”的办法。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预先按照市场平均租金价格交纳房租,政府定期给予所交租金30%的补贴。乙方应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5号前向甲方缴纳下一季度租金。

2.租赁期限: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至2013年6月30日止。

3.乙方中途自愿退出公共租赁住房的,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

4.租赁期满后,乙方应持经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复核的《石家庄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证》与甲方再续签租赁合同。

三、房屋使用和退房要求

1.实施物业管理的小区,乙方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管理合同后方可入住。

2.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乙方不得拆改房屋的结构;不得改动房屋的设施;不得擅自进行二次装修。

3.甲方负责及时收取房租。

4.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费、电费、燃气费、采暖费、通讯费、有线电视费、电信费、垃圾处置费、物业管理费等使用费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并由乙方办理相应的开户和变更手续。

5.退房时,乙方应结清上述的相关费用,向甲方出示缴费凭证,双方办理退房手续。

四、维修责任

在质量保修期内,房屋的维修由甲方负责。质量保修期满后房屋自用部位的维修由乙方负责;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一)在本合同租赁期限内,因乙方的家庭人口、收入和住房状况发生变化,被取消保障资格,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于解除合同后六个月之内退出公共租赁住房。在此六个月之内,租金按照13元/㎡缴纳房租,政府补贴部分取消。

(二)在本合同租赁期限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三个月内退出公共租赁住房,在此三个月之内,租金按照13元/㎡缴纳房租,政府补贴部分取消。:

1.未按规定时间入住;

2.擅自改变房屋用途和结构、设施的;擅自进行二次装修的; 3.将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转借、转租;

4.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所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居住的; 5.累计3个月以上未交纳公共租赁住房租金; 6.利用租住的公共租赁住房从事违法活动的;

7.其它违反公共租赁住房管理规定的行为。

(三)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明确表示要退出公共租赁住房的。

六、违约责任

(一)租赁期间,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向甲方足额缴纳租金,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按20元/日计算。

(二)乙方未足额缴纳租赁期间所发生的水费、电费、燃气费、采暖费、通讯费、有线电视费、电信费、垃圾处置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乙方应按照相关部门和相关行业的规定缴纳滞纳金。

(三)本合同解除后,乙方未按规定的期限退房,每逾期一日,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按30元/日计算。

(四)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拆改房屋结构的;或擅自进行装修的;或擅自改动房屋设施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恢复原状,同时,乙方应向甲方缴纳违约金1000元。经甲方督促整改无效的,按照第五条第二款相关规定执行。

七、其他条款

1.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交石家庄仲裁委员会仲裁。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出 租 方: 承 租 人:

3.公租房合同单位与员工 篇三

姓名(身份证号:)为我单位员工,现委托他(她)前往办理我单位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相关事宜,并由他(她)负责我单位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员工的统一管理工作。委托事项如下:

1、申请员工的房租由受托人统一向相关单位缴纳。

2、申请员工的水、电、气等费用由受托人统一向相关单位缴纳。

3、申请员工的物业费由受托人统一向相关单位缴纳。

4、其他关于申请员工的管理工作。

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正方双面

申请单位(盖章):

单位法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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