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分包质量控制措施

2024-12-08

专业分包质量控制措施(共10篇)

1.专业分包质量控制措施 篇一

防水分包工程质量控制及管理办法

一、工程质量管理目标

工程质量标准: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及《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8-2011)、《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9-2010)、《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7-2002)及相关技术规范标准,工程质量一次验收合格;各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质量不低于样板质量(凡现场按工程管理制度做有样板,且样板经过监理、建设方相关人员书面确认的),且观感质量评定,必须达到优良(经监理、建设单位共同验收确认为准)。否则,视为工程质量没有达到合同要求,施工单位应无条件按照监理或建设方要求返工。

二、遵守法规及制度

分包人应遵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建设领域限制、禁止使用落后技术的通告》及建设方现场管理制度。遵守:报验制:方案报验,材料每批报验,每道工序报验。三检制:每道工序自检、互检、专检合格后报验。样板制:先做样板报验,合格后大面积施工。交底制:必须进行安全质量技术交底。交接制:防水基层、防水层书面交接,上不清下不接,谁接谁负责。若违反上述约定,每项扣除违约金500元∕次。

特别强调必须实行样板制,施工单位必须先做施工样板,并经建设方、监理方和施工方共同验收、书面确认合格后才能大面积施工。否则将处以1000-5000元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返工等一切损失。

三、编制施工专项方案 1.编制内容:

(1)编制依据为: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设计文件、施工合同。(2)工程概况:防水设计及施工情况、分包工程范围及内容。(3)质量目标及措施标准(应符合本办法要求)。(4)进度计划及措施。(5)施工组织机构与现场管理。

(6)施工工艺及技术要求,细部构造附大样图。(7)质量控制措施。(8)安全管理措施。

防水分包单位编制的施工专项方案应及时报送总包监理,作为总包防水方案的附件。2.编制重点及要求:

(1)对防水基层要求:基层清理及管洞处理,防水基层高度,阴阳角圆弧,找平层平、光、干,验收

后书面交接。

(2)防水材料:每批进场报验,查“三证”、外观及样品对比检查,抽样复检、不合格立即退场。(3)工序质量:涂料配合比,施工顺序,施工方法,附加层及细部处理,收边收口。(4)检查验收:基层交接验收,附加层及细部检查、防水层隐蔽检查、关水或泼水试验。

四、施工质量过程控制

1.防水分包单位应严格执行防水施工合同及《融汇建筑工程分包工程管理办法》,及时报送单位及个人资质,防水专项施工方案。

2.防水分包单位应服从总包单位现场管理,按工程要求施工,进场前应对防水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合格后与总包单位进行书面交接。进场施工及管理人员在现场不服从安排管理,现场阶段施工进度及总体工程进度达不到合同约定和建设方要求,现场出现质量安全问题未按建设方和监理方要求整改或整改措施不力,将扣除违约金500-2000元。

3.防水材料进场前分包单位应提供符合合同要求的防水材料样品及完整的报验资料,材料样品的品牌、品种、规格、性能必须符合要求。必须按照甲方指定的品牌和厂家进行购买,甲方未指定的须提前报甲方批准,否则不允许进场。材料进场后应立即向监理单位报验,外观检查合格后由监理人员抽样送检到指定检测单位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每批材料进场都必须报验,由监理人员根据样品进行对比检查,凡有疑问的应进行抽样复检。材料不合格的应立即退场,不得在现场搁置。隐瞒不报或查到已用于工程的材料不合格,将扣除违约金1000-2000元。

4.防水施工前应进行基层检查,有问题应要求整改。防水基层的现场检查重点为找平层是否平整、收光、干燥,不得有酥松,起砂起皮现象,防水侧垟基层高度是否足够。坡度及走向正确,阴阳角进行圆弧施工,水落口四周做凹坑、管口用细石砼封堵密实。

5.优先按要求进行细部附加层施工,细部施工完成自检合格后应报验,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每道防水层施工均应执行报验程序。施工完毕后应进行关水或泼水试验,合格后方可办理移交手续交付总包单位隐蔽。

6.防水卷材的现场检查重点为产品品牌、胎体材料、厚度、撕裂强度及韧性、弹性。防水卷材工艺的检查重点为是否满粘、有无空鼓、搭接宽度及效果、收头封边固定、各细部的防水构造处理及附加层范围。7.防水涂料的现场检查重点为产品品牌、配合比、样片厚度、撕裂强度及韧性、延伸性。防水涂膜工艺检查重点为配合比、涂刷遍数、每遍涂刷厚度,有无起皱空鼓现象,各细部的防水构造及附加层范围。8.成品保护按融汇成品保护相关制度执行。

9.分包单位工程质量不合格、偷工减料或对工程弄虚作假的,建设单位有权要求其进行停工整顿,并处以2000-5000元/次罚款,直至清退出场。

五、质量验收标准

1.验收依据

(1)有关防水施工质量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2)施工图及设计变更。(3)施工合同及本管理办法。2.验收重奌:

(1)主控项目:排水坡度、材料性能及厚度,配合比、防水层渗漏或积水、蓄水试验。(2)一般项目:基层平光干、附加层、粘结牢固、搭接宽度、封边封口、细部处理。

3.验收办法:项目预验收前,单位工程防水施工完成后,由施工单位申报,甲方监理按单位工程组织进行检查并作淋水、闭水试验,所得数据作为考核数据。

4.交工验收标准:地下防水按规范执行。屋面(含露台)及室内防水(重奌是卫生间)主控项目除渗漏外不允许发生,渗漏为每百户(按卫生间数量调整)室内渗漏允许0.5户,即0.5%,超过即属违约。监理对防水渗漏交工检查应全数检查。

六、违约责任:

1.防水施工单位必须确保防水分项工程质量一次验收合格。施工单位在防水施工完成后(总包单位组织预验收或验收准备会前),经自检合格,书面向监理及甲方申请防水分项工程验收。甲方组织该专项验收,抽查比率不应低于20%,验收中发现渗漏数量超过允许数量,超过部分处违约扣款500元∕处。数量按照抽查比率计算。

2.分包单位还必须对责任渗漏部位进行维修,发生全部费用由分包单位承担,同时分包单位维修期间未按甲方及监理要求期限完成整改,每延误一天将处以500元的违约金。项目入伙后发生渗漏导致业主索赔的,乙方还须承担业主索赔费用。分包单位拒不维修的建设方有权另找单位维修并双倍扣除维修费用,停办结算款。

3.分包单位不按本办法执行即按防水分包合同追究违约责任期。

七、资料管理要求

1.分包专业的竣工资料,由分包单位负责编制,按时交总包单位负责汇总、装订并统一移交建设单位。2.分户验收资料提供:防水工程完成后两周内完成相应验收工作并完成资料填写,如分户验收工作未按上述时间完成,除不得支付该工程进度款以外,还将对相应责任单位给于500 元/天的处罚。

八、本管理办法解释权归重庆融汇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管理部。

2.分包队伍管控措施 篇二

为加强分包施工单位的管理,确保工程安全、优质、建精品目标,防范公司风险,现要求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分包单位实施管控:

一、分包单位的选择,应具备条件:

1、有相应分包项目的施工资质:

(1)审查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书等证件。

(2)审查分包方的现场管理人员执业资格、素质、服务理念、综合管理能力以及现场作业层人员构成、作业熟练程度等。

2、有较强的经济和技术实力

(1)审查分包单位的财务资产负债状况;

(2)审查分包单位的机械设备状况;

(3)审查分包单位的技术人员配备和施工队伍的能力水平。

3、有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

(1)对分包单位以前施工的类似工程进行了解。

(2)对分包单位原有工程业绩考察,是否业绩造假。

4、在社会上有良好信誉、讲诚信、守合同

(1)审查分包单位的信用等级、荣誉证书、获奖证书等

(2)从业主方了解分包单位以前施工的工程质量、施工实力、服务理念、农民工工资支付、履约信誉等情况。

5、我司应对合作过的分包商从施工质量、安全文明生产、工程进度、施工技术、农民工工资支付等方面进行考核评价,实行淘汰机制。对不合格的分包单位坚决予以淘汰,对优秀的分包单位继续保持合作关系,并且后续工程的招标可以优先考虑。

二、分包合同条款的控制:

加强合同管理,建立完善的管理机制,特别要严格分包合同的资格预审、合同谈判、合同评审、签约等管理程序,确保合同形式、内容的合法有效,从源头上堵塞漏洞。

1、严格控制与分包单位确认的分包造价,必须保证公司利润不小于10%;

2、除综合单价外,分包合同有关工程量变更及单价调整;不可抗力事件的损失承担;相应工期;竣工验收条件、方法、标准;结算的条件、标准;质保金比例、支付;违约责任等必须与我司和业主签订的支付条件约定的相应内容一致。

3、重点控制分包单位再转包或层层分包行为,否则将有权单反方面解除合同,并对因分包单位造成一切损失承担全部责任。

4、与分包单位的结算必须在待我司与业主办理完毕之后进行,降低资金支付风险,防止因分包合同的不一致造成总包单位额外损失的发生。

5、通过细化合同条款控制分包单位对劳务人员、材料商、机械租赁单位等工程款的支付情况,重点控制因分包单位无故拖欠以上款项,我司有权代付,并加大对分包单位违约责任的惩处力度,确保我司工程不出现欠款遗留问题。

三、对分包单位的现场管控

1、对现场项目管理人员的管理

(1)分包单位任命的现场项目经理,必须是分包单位的正式成员,有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及任命文件,并具有承担本工程相应的执业资格。

(2)分包项目经理须常驻施工现场,每个月在现场时间不得少于20天,离开现场必须向甲方请假.(3)项目经理必须参加每周的工程调度会、质量例会、安全例会等有关会议,尤其是工程调度会,不得缺席。

2、对现场安全的控制:

严格按照业主要求的安全文明施工目标进行控制。力争做到以下目标:

不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不发生人身重伤事故;

不发生机械、设备损坏事故;(指不发生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及以上的事故); 不发生起重伤害事故;

不发生火灾事故;(指不发生经济损失1万元及以上的事故);

不发生交通事故;(指不发生1人以上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及以上的事故);

不发生土石方坍塌事故;

不发生脚手架倒塌事故;

不发生重大未遂事故;

不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事故;(同时5人及以上的食物中毒)

不发生流行性传染病;(无甲型传染病、其他常见传染病未形成多人同时患病)轻伤事故率控制在3‰以内;

特殊岗位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环境保护符合国家环保标准;

不发生农民工扰乱施工的民风民俗的事情;

不发生农民工聚众打架、以及传播黄赌毒事件;

不允许发生农民工偷盗的事件;

3、对工程质量的控制: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合同以及我司要求的质量目标进行管控,工程质量必须确保达到业主、监理的满意。

4、工程进度的控制:确保按合同要求的工期完工,让业主满意。

(1)每周四分包商需向我司项目负责人提交项目进度周报,包含本周完成工作及下周任务计划,并附所完成内容照片。

(2)从业主、监理单位了解分包单位实际工程进展情况,避免虚报、瞒报等情况的发生。

5、工程款分配的控制

项目负责人应不定期的对农民工工资发放、机械租赁费用使用以及材料款的拨付情况,进行严格管控,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备案。

(1)、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管控:项目负责人对分包单位农民工资支付进行监督和管理,督促其依法支付民工工资;应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

1)项目负责人应要求分包单位对农民工用工实行登记备案制度,并上报农民工花名册(花名册中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工种、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等内容,附身份证复印件)。

2)工程完工后,分包单位应及时发放民工工资,并签署未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承诺。

3)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分包单位,公司有权代付民工工资,代付款从工程款中予以双倍扣除。

4)对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而引发群体事件,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分包单位,公司将暂停拨付其工程进度款,不得再允许参加公司以后工程的投标活动。

(2)、材料货款及机械租赁款的管控:

1)、项目负责人对分包单位所签订的材料采购合同及设备租赁合同进行监督,分包单位不得以我司或我司项目部的名义与材料供应商或设备租赁单位签订合同。

2)、合同签订后项目负责人需留存一份,以备核查。

3)、项目负责人每月至少一次向材料供应商或设备租赁单位了解款项支付情况,对严重拖欠工程款的,应及时向分包单位提出,并勒令支付。

6、对经营风险的防范:(1)项目管理人员首先要对施工合同进行完整、全面、详细的研究分析,切实了解自己和对方在合同中约定的权利和义务,预测合同风险,分析进行合同变更和索赔的可能性,以便采取最有效的合同管理策略。

(2)项目管理人员自始至终树立经营风险防范意识,严格履行合同。(3)项目管理人员在管理的每个环节上均应克服任何麻痹或侥幸思想,认真履行对分包工程的监督管理的法定及合同约定的职责、义务,完善签证程序及规定,确定专人负责签证、专人收集保管资料,努力将问题解决在萌芽阶段,减少损失的扩大。

3.对分包单位的管理措施 篇三

对分包单位的管理措施

一、对分包单位的技术综合管理

1、项目实施前,对各专业分包的方案、工艺、程序进行技术综合,优化出各分包工程的最佳组合与最佳方案,以确保工程施工的最佳状态与最佳秩序。

2、所有的施工图纸均由总承包统一审核,各分包商积极参加,并列出各分包商施工过程中应注意的重点,编制各分包商既相互交叉又互不干扰的预埋、预留管道孔洞的管线走向。

3、明确各分包商施工总工期、节点工期,且严格限定各分包商同一时间内的施工节拍与区域,以确保各单位按计划、有序、稳步施工。

4、现场施工总布置由总承包统一管理,在合同中明确各分包商在不同施工阶段中的使用场地,各分包商不得擅自随意乱用材料堆场或堵塞道路。

5、所有垂直运输机械均由总承包单位布置与管理,同时组织协调好各分包商的施工时间;错开使用垂直运输设施的时间,以确保垂直运输设施的有效、合理使用,发挥其最大使用效率。

6、施工现场建立用水、用电审批制度,分包商须提前两天填报用水用电审批表,列明使用部位、使用时间及使用量送交总承包商生产科(组)审批,以便做好统一协调管理,避免磕碰事件。

二、对分包单位的质量管理

本工程总承包质量管理任务将主要是针对各分包商分别负责的系统功能质量的监控,以及由此而形成的最终产品质量跟踪而展开的。在施工中重点围绕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管理。

1、对分包商的所有施工图均统一审核,对发现的设计缺陷、质量问题及矛盾部位应由设计单位重新修改,避免因设计引起的质量问题。

2、对分包商采购的材料、设备等进行全面验证,包括对其品牌、产地、规划、技术参数的全面对照,拒收与设计或合同中规定要求不符的材料、物资。

3、配备足够的质量管理人员,对各分包商施工过程的质量进行控制,各分包商均有总承包派的专业质量员,对分包商的过程质量开展面对面的监督与认可,凡达不到质量标准的不予以签证并促其整改,对一些成品与半成品的加工制作,总承包亦将抽派人员赶赴加工现场进行检查验证。

4、分包商完工后,对产品的保护进行系统管理,对分包商已完成并形成系统功能的产品,经验收后,即组织人力、物力和相应的技术手段进行产品保护,直至形成最终产品,并指派专人看护直至交付业主使用为止。

三、对分包单位的工期与进度计划管理

总承包对该承包工程工期目标的最终依据是合同工期,即在约定的时间内必须向业主交付最终产品,为此总承包必须对总进度计划进行周密策划和严格管理,务使各分包商的工期满足总进度计划要求。为此,在工程实施当中,本公司总承包管理将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1、在排总进度计划时,各分包商的主要负责人员均共同参与,对总承包所排的计划进行论证、提出意见。同时充分预计为实现预定计划可能产生的技术、质量、安全问题,事先制定方案,确保总进度计划的顺利实施。

2、在总进度计划中标明各分包商最迟应开始的时间及最迟应完成的时间,同时注明关键工序的节点工期。

3、总进度计划一旦确定,所有分包工程的工期及节点时间均列入分包合同,产生法律效力。

4、当情况有变化,需要调整进度计划时,必须经过双方协调,并得到业主的同意。

四、对分包单位的安全保卫管理

为确保施工正常有序的进行,总承包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把分包商的安全生产管理纳入我公司统一的安全管理体系之中,进场的管理人员与员工都要接受安全教育,及时制定统一完整的安全、保卫管理制度,如:人员登记制、人员进出场制度、区域通行证制度、生活区管理制度、门卫制度等旨在保证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有序程序的管理制度。

2、配备足够数量的安全、保卫人员,同时在各分包商内指定班组安全保卫兼职人员。以便随时核查施工人员的现场出入证。避免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3、所有的分包商必须按制度要求及时向总承包提交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名单及其上岗资格证书,以便监控检查,防止各类事故发生。

4、随时进行安全检查,一旦发现有违背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立即令其整改,严重的严惩不怠。

五、对分包单位的环境保护的管理

1、在分包单位进场之前,即与其签订环保协议,根据不同的工种和专业,划分各自的卫生责任区,环保责任区。要求各分包单位建立起完善该单位的环保管理体系,并纳入总承包方的统一管理,确保该工作的有效开展和运行,并定期检查执行情况。

2、按照我公司体系文件和国家、上海市的各项环保法规精神,每个月不少于1次对各个区段的责任人组织环保方面的的知识培训,提高其环保意识和水平。

3、分解每一目标和指标,按照合同严格管理和要求各专业承包商,责任到位、工作内容到位、措施到位。

六、分包商资金支付管理

1、工程量计量

(1)对分包方提交的工程量,由项目生产负责牵头组织,技质、经营参加,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工程盘点、计量、中间验收、验收、签字确认。

(2)超出设计图(含设计变更)范围的已完工程量,未经过有关方面签证、确认并追加工程结算款的,暂缓计量。

(3)由于分包方原因造成的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4)对分包方提交的施工进度工程量,应该进行定量、定性评价,明确签署意见。

(5)对分包队的付款应以合同为准,由经营控制付款进度及比例

2、付款

(1)分包工程按合同规定,一律无工程预付款。

(2)分包方无施工图的,或虽有预算,但没有工程量计算式与编制说明的,将拒收预算,不得计算付款。

(3)分包方进度付款计算。应按经过盘点、计量、确认的工程量,编报《工程施工进度预算》一式二份,在每月25日前报送项目部经营科。对分包工程结算必须附有工程结算书。(4)分包方进度付款计算必须经过预算两人以上审核、复核,结算未经过审计的,拨款不得超过预算初审额的60%。

(5)工程完工后,项目经营部门应及时结算分包价款,报财务挂帐,财务以此作为付款依据。

3、应抵扣费用

(1)由项目部先行垫付的以及各项应扣除费用,诸如甲供料款、已缴纳电费、各种罚款收费等,财务科可按有关单据及相应比例,从当月应付分包款中扣除。

(2)有关部门应及时将相关单据,须提交部经营科备案并报财务科挂帐,以便在最终办理分包工程结算时,从分包结算总价款中统一扣除。

(3)由于客观原因未及时办理甲供料款结算时,可暂按经营科测定的甲供材占预算的百分比扣除甲供料款,进度付款以80%为上限。达到80%的,则须全部扣除实发的料款。

(4)工程质量保证、保修金的数额、预扣方式及时限,按合同条款办理。

4、延缓或停止付款

(1)没有签订合同的,或未开工的工程,不得付款。

(2)对所完成工程量,没有经过盘点、计量、确认的,不得付款。(3)对未能按本通知要求期限报送《施工图预算》的分包方,又无任何正当理由的,将延缓该分包方的付款。

(4)未结清当月领用的甲供工程材料款、转帐及各种应扣除费用之前,延缓付款。

5、付款

4.桩基工程专业分包合同 篇四

甲方:济宁中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力:

为了明确双方责任,密切配合,共同完成施工任务,依据有关规定和工程具体情况,经过协商,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承包范围:

从施工准备到工完料净等全部操作工序。

内容包括:定位放线、钻孔、混凝土浇筑、充盈系数、材料检测、材料复试、技术资料整理归档、水电费、税收、管理费、协调地方关系费等。交工时应提交完整技术资料四套。静载试验、高低应变试验所有试验均由乙方负责(具体试桩数量以不小于图纸说明为准),所发生的试验费全部由乙方负责。所有机械设备等材料全部由乙方负责。

二、承包方式:清工

三、承包价格及结算方式:

1、承包价格:m³(见附件人)此价款为含税价款。工程量暂定为2500/m³,合同价款约为480000元实际结算额据实结算。

2、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综合单价的合同方式。合同单价中包括承包范围之内的全部费用,综合单价一次性包死不做调整,合同单价综合考虑了桩长及各类地质情况等因素,无论实际施工中遇到岩石、各类土质、砂石或者地下水,均执行此单价。结算时合同综合单价固定不变,无论发生何种情况均不予调整,人工、材料、机械、工期、施工方案、政策性调整等各种风险均含在合同综合单价内。

3、本合同价款中所包含的内容:承包范围内所需要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二次搬运费、机具工具费、劳保费(含安全帽)、技术措施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等应计取的全部费用。(桩基础施工全工程,直至检测合格交与发包方所需全部费用);不可避免的工程技术间歇窝工费用;文明安全施工现场清理、材料分类码放及挂牌标示等管理费用;国家性重大会议和活动、自然气候与不可抗力、学生高考期间限制造成停工窝工的费用;必要的开

会学习教育费用;正常情况下的停水、停电而发生的停工窝工的费用;机械操作、测量放线;雨季施工、地下水位高等因素的降效费用;工人吃、住、行的费用(分包人的临设由分包人自行解决);因分包人责任造成的人员伤亡及因此而发生的费用;施工中的技术措施费;施工现场目前状态下的各种情况及不可预见因素;综合单价也包含分包人预期的管理费及利润,以及承包人支付工程款需分包人提供正规发票所需支付的税费;分包人的施工垃圾及生活垃圾由分包人自行清理并外运,费用含在合同单价内。

4、工程量结算方式:按图纸设计桩长、直径 ф400nun计算。实际发生的砼量不得高于设计图纸砼的1.2倍,如高出部分的砼量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注:按已完成的工程量结算。结算时,需经发包单位、监理单位验收合格签字后办理。结算单必须经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项目经理签字后生效。

四、质量、工期、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

1、质量:确保所承担的分项工程合格率100%。如达不到质量要求结算时单价扣10%。

分包人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因分包方原因达不到相关规范要求的,分

包施责,经返工、修复合格后,支付工程款,一切损失由分包人负责。

2、工期:实际开工日期以第一天桩基进入工地为准,分包人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必须在一旦L天以内完工,每拖延一天罚款3000元,如达不到工期要求,罚款不

超过总价款的20%。

3、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进入施工现场签订班组安全承包合同,明确责任;施

工人员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施工,服从项目管理人员管理;现场材料、机械、物料堆放整洁、有序。分包人承包范围内的文明安全施工达不到承包人要求时,按现场文明施工条例进行违约处理,另支付承包人合同价款5%的违约金。

五、施工管理:

1、在施工前,乙方认真熟悉图纸及施工规程,明确施工程序、技术要求、质量

标准等。甲方积极配合乙方解决施工中的技术问题。

2、乙方提前编制方案,报甲方审核,提前提出材料计划,以便甲方考察落实。

5.分包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精选] 篇五

分包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为规范工程项目施工分包的质量管理,确保分包工程质量得到有效的控制,保障分包的质量符合规定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主要依据国家《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所在省、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体系文件制定。

1、资质管理

应选择有资质、信誉好的分包单位进行分包施工,对分包单位的选择应遵循以下原则和要求:

(1)应有法律、法规要求的相应施工资质;

(2)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技术、管理人员具有相应资格证书和工作经历或经验,具备相应的机械设备,相关业绩和社会信誉应较好;

(3)应面向社会、公开公平、择优选用分包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与分公司有良好合作经历的优先选用;价格合理,进度、质量和安全保证的优先选用。

对初次合作的分包单位要进行严格考察和选择,核实分包单位的资质等级、营业执照、拟投入的主要管理人员、施工机械技术装备、周转材料、操作人员工种、上岗持证数量、相关施工业绩等情况。所有选定的分包单位在进场前,应向总包单位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相关施工业绩证明;

(2)与总包单位签定的施工合同或管理配合协议(指建设单位委托我方管理的分包单位);

(3)项目组织机构、人员名单、资格证书和通讯录;(4)施工组织设计或分部、分项施工方案。

总包单位应建立必要的分包单位信息库,为工程的分包择优选用提供有效信息。对合作好、实力强的分包单位要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对不能履约的分包单位要坚决清退,并追究违约责任、取消合作资格。

2、管理职责

分包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总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施工过程,应进行全面的质量管理和监督,在分包合同中明确双方质量职责,总包单位的主要职责为:

(1)组织分包单位参加图纸会审。分包合同或协议书签订后,应及时向分包单位发放施工图,并组织其参加图纸会审。分包单位若因故不能参加图纸会审,则应要求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组织对施工图纸进行详细审查,列出问题清单,双方达成共识后进行图纸会审工作。

(2)负责分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审查、报批。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比标准,对分包单位编制的分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进行审查,并按规定报审批准后才准分包工程的施工。

(3)核查分包单位的实际进场人员和施工机械技术装备。分包工程开工前,应核查分包单位的主要进场人员和施工机械技术装备。核查时主要以分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为依据,核对现场实际进场人员和施工机械技术装备与分包单位在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确定的是否一致;若不一致,应及时向分包单位提出,要求其整改或做必要的说明,直到符合要求。

(4)对分包工程的施工质量进行全面管理。分包工程开工后,应督促分包单位进行技术交底,并对施工质量过程进行监督检查,主要监督检查:

①对材料、半成品、设备等物资质量和试验项目的监督检查:应要求和监督分包单位选择信誉良好可靠的供应商,选用有产品合格证、社会信誉好的产品,对标准、规范有要求复检和试验的项目应监督及时取样送检。②对施工工序质量的监督检查:应对分包工程施工中的工序质量进行定期、不定期的监督检查。主要检查施工工序是否按图施工、是否满足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要求;施工工序质量是否满足现行标准、规范和法律、法规要求;对重要的关键工序(如桩基础、混凝土浇灌等),还应派人进行全过程的监控;对需要隐蔽的部位,在隐蔽前应参与隐蔽验收,并督促分包单位及时办理验收签证手续。在监督检查过程中,若发现有不符合要求的地方,应责令分包单位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才允许进入下一道工序,以保证将质量隐患消灭在工序施工过程中。

③对现场施工人员的监督检查:应对分包单位的现场施工人员资格进行不定期的检查核实,特别是对要求持证上岗的人员(如项目经理、技术负责

分包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人、五大员、焊工等)应检查人、证是否相符和有效。若发现有不符合要求的人员,应责令分包单位限期更换。

(5)组织分包工程的竣工验收。分包工程完工后,应对分包工程实体质量和竣工资料进行验收。

①实物质量验收:分包单位完成分包合同规定的全部内容后,应要求其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报总包单位组织验收。对验收中存在的质量问题,应责令分包单位及时整改,直到复检合格。

②竣工资料验收:应组织分包单位按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和当地档案馆要求整理分包工程竣工资料,及时对每份竣工资料进行审查、核对,做好收集、汇总和验收工作。若发现不全或不真实的,应要求分包单位补充齐全或按真实情况填写。

(6)组织分包工程的保修工作。分包工程交付使用后,对出现的质量缺陷问题,必须及时组织分包单位进行保修,审批相关的保修方案,并监督执行,做好验收工作。

(7)对分包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不符和情况,均应及时发出问题整改通知单责令分包单位限期整改,并有权做出处罚;对不服从总包管理,不整改或整改不力仍有质量隐患的,有权予以清退并追究经济责任。

分包单位需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组织分包工程的施工,服从总包单位的统一管理,严格遵守总包单位的质量管理制度,对分包工程的质量负责。其主要管理职责为:

①必须依据总包单位的质量管理目标制定确实可行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控制措施,并保证运转正常。

②必须健全质量检查制度,加强对员工的质量教育,树立和提高员工的质量意识。未经教育或教育后达不到要求(以检查的质量情况为评定依据)的员工,分包单位必须予以清退。

③必须根据总包单位的要求,认真审查分包工程图纸问题和编制相关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及时报送总包单位审批。

④必须组织施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认真学习总包单位下发的施工图纸、施工方案、专项技术措施和相关施工验收规范、标准等文件,做好技术交

分包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底工作,并在施工中认真执行。

⑤必须做好进场材料设备的质量验收和送检工作,并应按照总包单位的要求开展工作。未经总包单位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材料设备,禁止投入使用;不遵照总包单位的要求而导致试件未及时制作、送检或检验不合格的,必须承担由此引发的额外检验试验等费用(如超声回弹、钻芯取样等)。⑥必须严格控制施工过程质量,积极组织自检工作,严格按规范、标准把关,做好自检记录备查,配合好总包单位的验收工作。不自检、无自检记录、自检质量达不到要求、隐瞒施工质量问题就向总包报验,总包有权不验收。未经总包单位验收合格的工序一律不得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⑦总包单位对分包工程验收时,分包单位必须组织有关人员参加验收,合格后方可报监理、建设等单位验收。监理、建设等单位验收时,分包单位需与总包单位一同参加,对出现的问题分包单位必须及时整改。⑧必须负责自身分包工程的成品保护,并应按要求对总包单位和其它分包单位的工程成品进行必要的保护,否则对损坏半成品或成品的单位,以其造价的双倍进行赔偿。

⑨必须认真组织人员学习当地竣工资料整理要求和相关资料编制标准、规范要求,及时向总包单位提交合格的竣工资料。

⑩涉及到需采用或需修改的方案、方法、措施(如墙、板开孔、调整施工方案、方法等)等均需上报总包单位批准后方可实施。

11分包单位向总包单位交付工程产品时应明确保修范围、期限和保修承○诺,其内容应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在保修期间,对出现的质量缺陷应按照总包单位的要求及时予以修复。

12分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不符合情况,均应及时按照总包单位的○要求限期整改、纠正,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处罚,甚至予以清退并追究经济责任。

3、管理协调

分包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按照工程施工总计划和管理目标的要求,总包单位需正确协调好各分包单位的施工合作关系,分包单位必须服从总包单位的统一管理,配合好总包单位开展工作,处理好与其它分包单位的施工合作关系,确保工程的顺利运转。

(1)总包单位需合理安排好分包单位的进退场工作,为各分包单位提供必要的生活、水电、施工设施(如办公室、宿舍、仓库、堆场、加工场等)和服务(如施工人员报户、办证等);分包单位必须按照总包单位的安排执行,做好相关的组织配合工作。

(2)总包单位需根据实际情况为分包单位提供工作面、塔吊、室外升降机等垂直运输和现有脚手架的使用,在现场为分包单位提供畅通的施工道路、通道、材料堆场等,并应指定专人协调使用;分包单位必须服从总包单位的统一指挥,不可随意使用。

(3)总包单位负责协调好土建与分包单位、各分包单位相互之间的交叉施工、工序交接等配合工作,并及时为分包单位提供相关的施工数据(如尺寸、标高等);分包单位必须积极配合好总包单位的指导和协调工作,保证各项工作的正常衔接和运转。

(4)总包单位应组织各分包单位召开周例会,通报业主、监理和总包单位的要求,解决各分包单位在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布置好下周施工生产任务;分包单位必须按时参加总包单位组织的周例会,汇报本周情况和下周计划,提出需协调解决的问题。

(5)总包单位在施工高峰期应组织分包单位在每天收工前召开碰头会,协商解决当天发生的问题及第二天的生产计划, 并进行详细的交底,严格按照会议的精神执行。

(6)分包单位与总包单位间的业务交往,除特殊情况口头通知外,均应以业务联系单等书面形式相互联系,并对有异议的地方做好书面回复工作;需总包单位解决的问题,总包单位应及时处理,需要分包单位配合的问题,分包单位应积极配合。

(7)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必须常驻现场,履行组织管理职责,未经总包单位负责人批准不得更换,因故离开现场必须经总包单位负责人批准。

(8)总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均要诚恳接受建设、监理单位对其施工管理的指导性意

分包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6.石方爆破工程专业分包合同 篇六

石方爆破工程专业分包合同

工程承包人: 专业分包人:

石方爆破工程专业分包合同

工程承包人(甲方):

纳税人识别号或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地址: 开户行: 账 号:

专业分包人(乙方):

纳税人识别号或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注册地址及联系电话: 开户行: 账 号: 纳税人资格属性:

乙方增值税发票类型:普票()专票()请在对应项划 √ 发票指定联系人: 手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就石方爆破专业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乙方资质情况

1.1资质专业及等级:

1.2复审时间及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专业分包范围及分包内容

2.1专业分包工程名称:石方爆破工程专业分包合同 2.2工程地点: 2.3分包范围: 2.4分包内容:

2.4.1爆破作业方案的设计。布孔、封堵孔口;爆破材料检查领运、安放爆破线路;炮孔检查清理、装药、堵塞、警戒及放炮、处理暗炮、危石、余料退库等工作内容;

2.4.2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工作;

2.4.3配合协调相关关系,维持正常的施工,按照甲方施工工期要求,配合协调处理扰民事件等。

共 12 页

金,逾期超出7个工作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5.3乙方应在甲方爆破孔眼完成之日起两日内进行爆破作业,若逾期的按照1000元/次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5.4严格按照规定的操作规程及工序组织施工,建立严格的安全制度,并至少配备一名专职安全员(应持有当地安全员证),负责主抓安全工作,如施工过程中乙方原因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5.5合同签订前乙方已对施工现场进行勘察,已知晓爆破施工过程中已经或可能存在的困难和需协调问题,施工过程中由于爆破原因引发的所有协调问题全部由乙方负责,乙方自行承担因组织协调发生的费用;

5.6.施工作业前乙方负责编制施工组织方案和安全施工方案,并组织专家评审,编制方案的负责人须具有与施工工程等级和作业范围相符合的“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安全作业证”,严禁无资质或超越资质编制方案。事先制定关于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时进行紧急救援的组织、程序、措施、责任及协调等方面的方案和计划,所编制的施工组织方案和安全施工方案及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需经双方签字确认;

5.7遵守施工现场业主、甲方、监理的各项管理制度,如出现任何违法乱纪或刑事案件后果自负,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8施工作业前乙方负责编制施工组织方案和安全施工方案,并组织专家评审,编制方案的负责人须具有与施工工程等级和作业范围相符合的 “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安全作业证”,严禁无资质或超越资质编制方案。事先制定关于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时进行紧急救援的组织、程序、措施、责任及协调等方面的方案和计划,所编制的施工组织方案和安全施工方案及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需经双方签字确认;

5.9乙方应配备足够合格的从事爆破作业的工程技术人员、爆破员、安全员和保管员等,并具有相应的资质证件,持证上岗;

5.10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按《爆破施工设计方案》进行爆破作业,并承担爆破时的安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人员、车辆、建筑物及其他设施的安全责任)。加强安全及文明施工管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规定、施工规范、经甲方审批的安全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并负责施工范围内人员及地上地下建筑物的安全,并承担施工中发生的工程、财产、人身伤亡等一切事故责任。由爆破原因造成的安全问题全部由乙方负责并自行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5.11协调现场内外的关系,维持正常的施工,保证甲方的施工工期要求,不得出现扰民事件等;

开户银行: 开户名称: 账号: 电话:

签订日期:

7.质量控制措施 篇七

根据2012年公司质量工作目标,工程部质检科结合上工作经验教训,编制了2012质量控制措施,请领导审批。

1.质检科每周按照检查计划进行例行质量检查,保证每周对在建项目至少检查一次,对各在建工程进行事前技术交底,根据工序对项目自检情况进行不定期复查,对不合格项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落实整改。

2.质检科每月参加工程部组织的月度大检查,对各在建工程的质量进行综合评价,并进行相应的奖惩处理;对屡次出现的质量问题加大处罚力度。

3.质检科跟进各在建工程的验槽、基础、主体、水电检测、结构检测、空气检测、竣工前检查、竣工验收等验收环节,包括上级建设主管部门以及建设单位等验收,验收前对工程进行相应预检、整改,陪同验收后整理验收意见并落实整改。

4.严格按照公司质量奖惩条例对各项目部进行奖惩。采取责令整改、通报批评、罚款、停工等多种手段落实整改。

8.电力工程项目分包管理措施论文 篇八

电力工程项目分包管理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施工能力和质量的提升。在分包管理过程中,分包商为了能够获取工程项目的承包权,则会不断的提高自身的实力,强化人才和技术的建设工作,提升自己的竞争能力,同时还会利用先进的管理方法来加强对成本的有效控制,实现以最低的消耗创造效益的最大化,通过提高劳动效率和施工质量来确保电力工程整体的质量和效益。同时实施分包管理,总承包商可以有效的降低工程的负担,分散工程项目的风险,减少经济和技术方面的压力,有利于施工进度的加快和施工成本的降低。对于业主来讲,通过分包管理方式使具有施工资质的分包商参与到工程项目施工中来,可以有效的确保施工质量,使整体工程项目能够有效的达到预期的质量标准要求。在电力工程项目分包过程中,需要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来强化分包管理,对分包商在施工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有效控制,加强工程质量的监管,避免由于对分包商管理不力而导致总承包商信誉受损行为的发生。

9.钢筋原材质量控制措施 篇九

一 目的

为了保证工程质量,确保所有在施工程所用的钢筋原材均为合格品,特制定本规定。

二 适用范围

适用于器材处、钢筋加工场、技术处、质量处以及所有结构施工(含二次结构)的项目部。

三 管理职责 1.器材处

1.1负责提供有资质符合要求的供应厂商,原则上使用大厂,包括建设单位指定的厂家。

1.2淘汰质量不稳定且钢筋加工场或项目部评价差的厂家。

1.3每3个月至少汇总一次各项目部对供应商和厂家的评价,将汇总结果报技术处备案。

1.4确保所采购的钢筋原材均为合格品。并随车提供真实的钢筋材质证明单。

1.5采购人员至少每月一次不定期的去供应商跟踪检查货源地,检查钢筋原材情况。

2.钢筋加工场

2.1负责进场钢筋原材的外观检查,外观检查不合格的立即退货。2.2无钢筋材质证明单的钢筋原材,严格拒收。2.3负责及时提供给项目部合格的材质证明。

2.4负责对进场钢筋及时进行试验,试验合格后方可加工。并将其中一份进场钢筋试验报告报技术处备案。同时,建立钢筋原材复试台帐,做到试验委托单与钢筋试验报告单能一一对应,有据可查。

2.5提前将传递单传给项目部,并及时通知项目部到加工场进行原材取样工作。项目部见证取样合格后方可将加工后的钢筋送项目部。

2.6特殊情况送原材试件到项目部的必须与项目部有交接手续。

2.7接到项目部不合格报告通知,要积极配合项目部做好双倍复试工作、钢 筋退场工作以及施工现场的处理工作。

2.8采购钢筋由器材处限定供货商和钢筋生产厂家,钢筋加工场无权使用限定以外的钢筋生产厂家生产的钢筋。

3.技术处

3.1负责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3.2监督有关部门对不合格报告的及时处理,并建立不合格台账,并报告质量处。

3.3负责对有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4.质量处

接到项目部或技术处不合格记录后,及时通知项目部或钢筋加工场及时做好封存处理。并跟踪处理结果。

5.项目部

5.1负责审核钢筋原材材质单是否与本批进场钢筋一致。5.2负责钢筋原材见证取样、送试等工作。

5.3钢筋见证取样复试合格后,方可将钢筋半成品用于工程中。5.4负责对不合格报告的处理。5.5如有不合格时及时报告技术处。

四 质量控制

钢筋加工场在钢筋进入现场时,应检查产品合格证和出厂检验报告,建立钢筋进场验收台帐,按照钢筋入库单对不同厂家、不同牌号、不同规格、不同交货状态的钢筋均应取样检测,钢筋数量可不受限制。

每一验收批取试样1组:每组5根,每根长度不小于600mm,从每批中任选两根钢筋,从每一根钢筋距端头不小于500mm处切取拉伸试样和弯曲试件各1件(拉伸2个,弯曲2个,另取1件,共5件)。

根据现行规范要求,钢筋原材在进行钢筋力学性能检验同时,还需进行重量偏差的检验以防止“瘦身钢筋”的出现,对用于有抗震设防要求结构的钢筋,其力学性能还有特殊要求。

所有钢筋应无有害的表面缺陷,按盘卷交货的钢筋应将头尾有害缺陷部分切除。所选用的取样试件可以使用钢丝刷清理,清理后的重量、尺寸、横截面面积 和拉伸性能满足要求

钢筋检测结果必须符合《钢筋混凝土用钢》(GB1499)的规定后,方可组织加工。

钢筋加工场应建立原材料台帐,台帐内容至少应包括工程项目、生产厂家、钢筋的品种、规格、批量、外观质量、复检结果、调直方法、进出场时间等内容。不同工程项目、不同规格的原材料应分区堆放并张挂标识牌。

项目部资料员接到通知后,及时和监理人员共同到加工场去抽样。原材试件由加工场人员负责截取提供,项目部资料员不能私自直接去钢筋堆料场取样。取样时要检查钢筋试件外观质量、核查钢筋质量证明文件,并按批次和频次进行见证取样送检,检验结果合格后立即反馈给钢筋加工场,之后方可组织钢筋半成品进入工地用于工程中。

盘条钢筋使用前的调直,应严格按照《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第5.3.3条规定:宜优先采用机械设备进行调直,以有效控制调直钢筋的质量。

当采用冷拉方法时,必须严格控制冷拉率在规范允许范围之内:HPB300级钢筋的冷拉率不宜大于4%,HRB335级HRBF335级HRB400级HRBF400级RRB400级HRB500级HRBF500级钢筋的冷拉率不宜大于1%。同时按照《低碳钢热轧圆盘条》(GB701)、《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GB13013)、《热轧盘条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GB/T14981)、《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等标准要求严格控制钢筋尺寸在允许偏差的范围内,并符合有关设计要求。

对于盘条、盘螺钢筋必须在调直前由监理单位见证人员见证取样,送至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以确保钢筋的各项技术指标检测结果符合实际情况。

项目部有关人员应切实履行职责,严格见证取样。对钢筋制作安装检验批质量验收时,认真审核钢筋检测报告及检查钢筋直径,钢筋力学性能指标不符合要求的不得验收。

钢筋加工场和项目部应对送检的钢材试件直径进行检查,如发现直径小于规范允许偏差的钢材试件不得送见证试验室。

钢筋加工场发现的复试不合格钢筋,应立即清理出场。器材处对不合格的供应商或厂家要及时更换,确保钢筋原材质量。对不合格且未采取整改措施的或已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人,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五 处罚规定

1.钢筋进加工场不提供材质证明单的,处罚器材处的相关责任人100~200元/次;无材质证明单而加工场接收钢筋的,处罚加工场5000元/次。

2.钢筋加工场不及时将合格证、材质单等证明文件,传递给项目部的,处罚加工场的相关责任人100~200元/次。

3.进场钢筋项目部见证取样复试(以加倍取样为准)不合格的,视情况进行以下处罚:

(1)经相关方分析确认,确定是钢筋原材本身存在问题的,处罚器材处10000元/次,处罚相关责任人1000~2000元/次。

(2)取样错误,将Ⅱ级钢筋按Ⅲ级取样的,处罚钢筋加工场2000元/次,处罚加工场的相关责任人100~200元/次。

(3)如果是见证试验室人为的问题,处罚额度单议,如见证试验室情节严重的,项目部要解除与其合作的协议关系。

4.钢筋进场未复试合格,就进行加工的,处罚加工场10000元/次,处罚相关责任人1000~2000元/次。

5.项目部未按规定取样见证复试或者复试结果未回来就用于工程上的,处罚项目部10000元/次,处罚相关责任人1000~2000元/次。视情节严重情况对资料员做开除处理。

10.专业施工分包合同参考 篇十

7、双方若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8、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安全检查,对提出的安全隐患要认真整改,待甲方复查合格后方可施工,如不整改擅自施工,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由乙方负主要责任。

第七条 其它

1、工期延迟超过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乙方无条件退场。若此种情况发生,乙方必须在 天内完成清场工作,逾期清场,乙方必须承担 元/天违约金,同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各种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若乙方拒不退场,甲方有权委托第三人清场,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自任何应支付给乙方的费用中扣除或依法向乙方追偿;

2、工程质量达不到规范要求,桩芯检测声测等未通过质监站评定验收,由乙方全部承担补救处理的全部费用;

3、乙方因工程质量不合格、工期延误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承担全部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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