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管理方法(精选12篇)
1.施工合同管理方法 篇一
甲方(业 主):
乙方(承包方): 柳州蓝诗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装饰工程的有关事项协商达成一致,依法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
装饰工程施工地点:沙塘农垦海洲嘉园22栋2单元402号室
施工内容: 按预算内容所列项目施工。 承包方式:全包(按预算所列包括)
合同总工期80天,自 2月日开工至 201年月日竣工。
合同总价: 82579.6 元(详见预算表)。
二、 双方工作
1. 甲方工作
1.1 开工前,向乙方提供装饰方案及做法说明一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并经乙方书面确认。
1.2 办理本工程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文等手续,协调邻里关系,保证乙方施工时间。
1.3 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协调做好垃圾清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2. 乙方工作
2.1 按照甲方的意图和要求,向甲方提供施工图纸及做法说明并进行现场交底,交甲方进行书面确认。
2.2 乙方指派贾峰为乙方驻场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2.3 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物业管理部门批准,不准随意拆改原有建筑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2.4 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及环保规定。
2.5 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三、 工期
1. 工期延误
1.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⑴甲方不能按约定提供开工条件。
⑵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变化。
⑶甲方同意工期相应顺延的其他情况。
1.2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设备闲置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200元。
1.3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200元违约金。
四、工程价款支付
签订合同当天,甲方支付总款30%,金额为24773.9 元;
总体验收合格三日内,甲方支付总价款的剩余70%,计 57805.7 元。
五、 材料供应
1. 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应有材料设备表。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的,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责任。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运抵现场3日内,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它用,否则,乙方应按相应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2. 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有材料设备表,注明品牌、规格、等级、数量、单价和总价,甲乙双方签字认可。如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与材料设备表不符,不得使用。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使用,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六、 工程变更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代表联系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七、 质量与验收
1. 工程质量
1.1 工程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为依据,以《柳州市建筑装饰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质量评定标准。
1.2 乙方应认真按照约定技术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进行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如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条件,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返工、修改,并承担由于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
2. 竣工验收与保修
2.1 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交工程验收单。甲方自接到工程验收单七日内验收,并在验收单上签字。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验收,超过七日的视为竣工验收已被确认。
2.2 双方约定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部位:水电 。
2.3 双方约定的保修项目内容期限为:预算所列项目保修一年(水电两年)。
八、 安全和防火
1. 甲方或乙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2. 由于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九、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条款,甲方不能及时给出必要的指令 、确认,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或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乙方不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标准要求,或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甲乙双方承担违约责任均按照合同总价款的10% 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能弥补损失时,当事人可以要求对方予以增加。
十、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请物业管理处 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双方可以按以下第 1 中方式解决:
1. 由柳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 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他约定 无 。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 本合同条款及合同附表;
2. 施工图纸、施工预算及做法说明;
3. 双方有关本工程洽商的其他书面协议;
4. 补充规定。
十四、其他
1. 本合同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约定可根据需要确定合同副本的数量,双方签字后生效。
2. 甲乙双方遵照本合同履行完毕,本合同即告终止。
业主(签名): 承包方(盖章):
身份证号:
住址: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 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2.施工合同管理方法 篇二
关键词:水利工程,施工合同,风险管理
在水利工程中, 施工合同属于经济合同的一种类别, 该合同中记录了工程建筑企业与工程施工单位之间需要实现的目标和与之相关的内容, 施工合同同时也是使水利工程中的责任和义务关系得到明确划分的协议。如果合同中存在明显的问题, 就会给水利工程的建设带来极为不利的影响, 而合同风险管理的实行, 则可以通过风险识别来衡量或控制操作的结果, 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将合同中可能造成的各种风险降到最低, 从而使水利工程建筑的质量得到有效的保证。
1 在水利工程施工合同中采用风险管理的重要性
在水利工程的施工合同中, 工程建设商和工程承包商是其中主要的合同签订双方, 两者在基于某种共识的条件下, 对水利工程实行合作与承包, 从而让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得以确定。通常情况下, 在合同签订的过程中是以先定价后成交的方式为主, 但是这种方式极容易因市场的运行而受到影响, 并随之出现一系列的风险问题。同时由于水利工程的建设存在建设工期较长和建设规模庞大以及消耗材料较多等特点, 使其在实际的建设过程中不仅会受到市场的影响, 还会受到外界环境的制约。另外, 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让水利工程建设面临着巨大的挑战, 因此要求合同双方能够加强对合同中的风险管理, 对其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从而确保工程的质量[1]。
2 当前水利施工合同风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1相关人员对于合同中的成本管理不够重视
在水利工程的施工合同中对于成本管理不够重视, 主要表现在工期成本和质量成本两个方面, 其中工期成本指的是在限定的施工期间内完成规定的建筑任务而消耗的费用, 而工期的目标则是工程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建筑企业来说, 能否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建筑任务是对施工单位是否履行合同的重要衡量标准。由于每一项施工项目的合同会牵涉到工期等多方面的内容, 所以多数企业为实现能够在固定的时间内完成施工的任务, 会通过增加建筑成本的方式加快施工的进度。这就使得采取何种方式在保证工期的前提下减少项目的投资成本成为众多企业需要面对的问题。这要求相关企业能够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 将工期的成本控制作为首要处理的问题, 通过尽可能降低施工成本的方式, 使其经济效益能够实现最大化[2]。
在水利工程的施工合同中, 质量成本主要是用于保证整体施工的质量, 而对其中相关费用的支出以及未满足质量标准所承担的相关赔偿费用。通常情况下, 可以将质量成本划分为施工故障、外部因素的影响以及质量检测过程与预防过程中产生的消耗, 比如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因为意外停工或者工程返工等都属于施工故障, 而保修与索赔等都是由外部故障造成的。就我国当前水利工程的发展趋势而言, 部分建筑企业尚未认识到质量控制和成本管理之间的统一性关系, 更多的是从两个极端出发进行管理, 即一部分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将施工的质量作为重点, 对实际施工过程中的施工成本和资金问题没有充分考虑, 最终这就使其产生入不敷出的状况, 而另一部分企业则是以最大程度上降低资金的消耗为准, 对于施工质量的好坏没有加以重视, 这就导致水利工程的建设不能实现其本身的功能。
2.2相关企业对于合同中风险管理的认识欠缺
由于当前合同中的客观风险是通过国家的法律法规中的相关条例而制定的, 而在此期间所出现的风险事故都会被合同双方规避, 并且不会受到人为的影响。例如, 合同中对于工程施工方所担负的责任, 当因为工程变更而产生的相关费用在合同金额的15%以内时, 施工方不能提出变更索赔的要求;合同中的固定总价和实际施工过程中采用建筑材料出现的差价, 需要由工程施工方来承担其中存在的市场风险。在施工合同中所存在的主观风险指的是在进行水利工程的建设过程中, 因为人为因素影响而出现的风险, 能够通过加强施工管理的方式使其得到有效的规避。但是在实际的合同签订中, 部分业主通常会利用相关企业想尽快获取利润的心理, 在合同中暗设一些隐藏的风险, 这对于施工方来说是极为不利的。为此要求施工单位能够通过加强对合同中风险管理的认知和提升风险识别能力的方式培养风险意识, 从而在未来的市场发展中能够不断地展现自身的优势, 在保证工程质量和工期的情况下, 创造出更多的经济效益[3]。
3 水利工程中施工合同管理的风险识别
由于水利工程施工合同中的风险因素种类繁多, 并且难以识别, 因此要求具备相关经验的工作人员能够对施工合同中的风险进行研究, 以某水电站的建设为例, 该水电站的建设等级为一等大型建设, 其中枢纽装置以分散式布置为主, 电站中的总容量为4200MW, 年平均发电量为21.12 亿/k W·h, 通常情况下水库的正常蓄水量为12.49亿m3, 在这项水电站的建设合同中包含了对引水明渠和坝后水电厂房等相关建筑物的建设, 为此可以从中找出存在的风险因素, 并以此提炼出水利工程合同中的风险, 具体来说可以包含以下几点内容:
(1) 合同中相关条款存在的风险, 此项风险因素中包含对合同类型进行划分时存在的风险, 合同中相关条款在明示或暗示中存在的风险, 合同中存在的缺陷、陷阱以及不平等条例等造成的风险, 其中造成合同类型划分存在危险的原因是由于合同双方签订不同类型的合同, 因而在这些类型的合同中都对双方需要承担的风险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而合同存在缺陷则是由于合同中部分条款描述不清晰, 造成合同双方不能达成统一意见, 同时在合同中根据合同中的相关条款对其中的风险进行明确的划分, 并通过明确规定或者暗示的方式指定风险承担方是引起暗藏风险的原因。另外业主方利用自身存在的优势, 在合同中暗设陷阱, 并将其中的风险转换给合同另一方以及合同中存在有失公平的条例, 使其在实际应用中不能发挥功效等也是引起合同风险成因。
(2) 合同中相关条款在履行过程中的风险主要是由合同双方存在违约和不恰当行为以及完工后的结算和工程变更等相关活动引起, 其中不管是建筑方还是业主方, 如果不能按照规定履行合同, 都会对彼此造成一定的损失, 并且如果建筑方在实际的工作中不能履行自身的职责, 就会给业主造成一定的损失, 同时在合同规定的期间内没有按时付款或者延长施工的时间等情况, 都会为引起合同风险的发生。此外由于水利工程会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 其中的工程变更问题难以避免, 这就容易使投资的成本随之变化。
(3) 施工过程中的技术风险, 此阶段的风险主要是受设计阶段、施工阶段、以及规划工程变更的影响, 其中在施工前期由于设计过程中没有考虑到各方面的因素, 会使实际水利工程建设中存在一定的缺陷, 加大了风险的发生率, 而施工过程中如果施工方未按施工方案或者选取的方案进行建设, 则会对整个水利工程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 最后虽然施工单位按照相关规范标准进行工程变更, 但是此过程无疑会让业主的投资随之增加。
(4) 自然条件造成的风险。不管是何种类型的工程建筑, 在施工的过程中都会受到例如一些不可抗力事件、环境因素、地质条件等因素的影响。而这些事件的发生, 会明显影响到整个工程的进度, 同时让其施工合同的风险逐渐增加, 这对于业主方、建筑单位和施工单位来说都是不利的。
(5) 合同的法律规范中存在的风险, 在此阶段中由于合同无效、业主违反规定、工程承包方违反合同规定等行为都会使合同的风险增加, 而其中造成合同无效的主要原因是因为合同双方均没有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合同的拟定, 最终使合同失去法律效益, 增加了其风险发生的几率。
由此可见这些都是会造成合同风险的因素, 为此结合上文中的水利工程进行分析, 对水利工程施工合同中的风险进行识别, 具体来说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风险:
①由于该水电站的创建是以周围无人居住为基础, 因而在开建前需要疏散当地的居民, 即在围堰建设完成前按照相关规定将当地约60%的居民迁出, 这就给施工的整体进度直接带来影响, 进而产生合同风险的问题。
②由于该水电站的建设地段位于河湾处, 这就使其在建设过程中会因为地址缺陷等因素影响, 面临风险的发生概率逐渐增大, 同时造成的风险也逐渐增大, 需要加大防范的力度。
③由于我国当前对水电的开发程度较快, 使得设计部门的任务逐渐增多, 同时由于地质条件的影响, 使其在设计的进度和深度等方面都不能满足工程的实际需求, 进而有可能造成工期被延误或者工程变更等风险。
④因合同中规定的修建内容包括引水明渠和坝后发电厂房等相关建筑, 由于涉及的范围较广、地质条件较为复杂等特点, 利用总价型的合同无疑加大了合同管理的风险。
⑤由于该水利工程属于大型的建设项目, 需要的建设周期较长, 而受移民和环境的影响, 在实际的施工过程中极有可能无法在合同所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施工, 容易造成工期违约的状况[4,5]。
4 水利工程施工过程中风险管理的方法
针对上文中关于当前水利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以及造成风险因素的分析可以了解到, 采取适当的措施进行预防有着重要的意义, 通常情况下风险的预防方法可以从合同签订前、签订过程中以及签订完成后几个方面开展, 下面具体进行分析。
4.1在合同签订前的风险防范方法
在水利工程开展投标报价的过程中, 要求建设单位能够对当前市场中的各种状况进行分析和考虑, 并针对市场中存在的多种风险提出相应的报价措施, 即首先能够根据实际情况提升报价中不可预见风险的金额, 针对风险较大的水利工程合同, 能够通过适当增加附加风险费用的方式, 使施工过程由于意外因素造成的成本增加现象有所缓解, 进而让工程能够顺利进行。其次对于施工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的风险, 应该事前利用相应的措施进行规避, 例如适当的对施工方案进行调整等。最后在自身满足招标条件的情况下, 在投标时通过附加条款或者保留条款的方式, 让自身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同时在进行投标活动之前, 要求相关企业能够对市场进行充分的调查, 并利用自身的经验对投标的可行性进行判断, 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开展投标活动。
4.2在合同签订过程中的风险防范方法
在施工合同签订的过程中, 首先需要对该工程进行详细的分析和研究, 在确保其可行性的前提下, 遵循公平和公正的原则对合同中的相关条款进行商议。在对业主给出的合同没有进行具体研究的情况下, 要求投标单位能够加以调整, 进而让其自身的经济效益得到维护。其次则是在对补充条款的汇总过程中, 通过尽可能降低风险的方式, 使其自身利益得到保障, 并且在此过程中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的标准和原则进行处理, 通过公平和公正的方式让合同管理中的风险得以降低。
4.3在合同签订完成后的风险防范方法
当水利工程的合同签订完成之后, 要求相关单位能够严格按照相关条例中的标准, 加大对施工现场的管理力度, 即企业首先能够明确各个部门的分工, 将其责任制度落到实处。作为水利工程建设中的承包方, 要求该类型企业能够在施工的过程中加强对整体施工质量的重视程度, 并严格按照业主的要求和设计图纸的要求进行施工, 在明确自身任务的同时, 对施工中的每一个环节加强管理, 及时对其中的相关数据进行记录, 并以此作为后期结算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另外就建设主体而言, 在施工的过程中加强对施工人员人身安全的管理有着重要的意义, 可以在最大程度上规避意外事件的发生。同时要求相关领导人员能够对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进行管理和关注, 及时了解基层工作者遇到的困难, 通过采取相应的措施, 使其能够在工作中保持积极向上的心态, 从而在水利工程建设中做到安全而高效[6,7]。
4.4在风险防范中的主要方法
在水利工程的合同风险管理的过程中, 不仅需要在合同签订前、签订中以及签订后等三方面加强管理, 同时还需要对其主要的防风险方式进行掌握和分析, 具体来说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针对水利工程建设中的各种风险问题需要在相关合同中明确指出, 并加强防范, 其中主要的风险包含报价风险和环境以及地质风险等。要求相关企业能够在投标的前期, 对当地的实际情况进行勘察, 并对其中可能出现和产生的风险进行预测, 提出具有针对性的处理措施。
(2) 在对施工合同履行时, 通过恰当的索赔是使风险得到有效转移的重要方式。在实际的施工过程中, 索赔活动属于一项双向的行为, 当在施工中出现工期延误等状况时, 业主可以向建设单位提出索赔, 此时, 如果是因为天气等客观因素造成的工期延误, 则会使建设单位处于不利的地位, 因而在遵循合同中相关条例的同时, 要求建设单位能够对与之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充分的了解, 通过不断提升自身合同意识与风险管理意识的方式, 让自身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8,9]。
(3) 当施工合同签订完成之后, 还需要建设单位能够和施工材料的供应商之间达成一致, 从而避免在建设期间由于市场变化造成建筑材料物价的提升给建设企业带来的经济损失, 同时选取实力较为雄厚的合作企业也是使风险得以有效转移的重要措施。
(4) 在施工合同风险管理的过程中, 不管建设企业采用哪种方式降低合同中的风险, 都要求该企业能够首先认识到风险意识的重要性, 并且从根本出发, 对合同签订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全面的认识, 同时风险给施工活动造成的影响也需要作为考虑的一部分, 通过这样的方式使其在合同管理的过程中能够尽可能减少风险事件的发生[10]。
结语
在对水利工程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过程中, 要求建设单位能够通过实地考察和市场调查的方式, 对最终的投标价格进行制定, 当夺标后需要和业主方共同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问题进行探讨, 并以此作为合同的附加条款。当合同双方都按照规范签订具有法律效益的合同后, 此合同才能奏效, 并且要求双方能够严格按照合同中的内容履行自身的职责, 避免因自身违反规定而造成风险的问题, 从而为合同双方的经济效益提供有力的保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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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王辉.水利工程施工合同风险管理的研究[J].黑龙江水利科技, 2014, 06 (8) :239-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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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电力企业施工合同管理研究 篇三
关键词:电力 施工 合同 管理
1 电力企业合同管理特点
由于电力建设投资大、技术含量高、施工周期长等,带来施工合同管理具有如下特点:①由于电力施工合同的生命期长,受外界影响大。合同管理周期长、跨度大,受外界各种因素影响大,同时合同本身常常隐藏着许多难以预测的风险。②由于电力建设投资大,合同金额高,使得合同管理的效益显著,合同管理对工程经济效益影响很大。合同管理得好可使承包商避免亏本,赢得利润。否则,承包商要承受较大的经济损失。据相关资料统计,对于正常的工程,合同管理好坏对经济效益影响达8%的工程造价。③由于参建单位众多和项目之间接口复杂等特点,使得合同管理工作极为复杂、繁琐。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涉及到业主与承包商之间、不同承包商之间、承包商与分包商之间以及业主与材料供应商之间各种复杂关系,处理好各方关系极为重要,同时也很复杂和困难,稍有疏忽就会导致经济损失。④由于合同内外干扰事件多,合同变更频繁,要求合同的管理必须是动态的,合同实施过程中合同变更管理显得极为重要。
2 电力企业施工管理难点
2.1 合同文本不规范 业主方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上往往具有更多的发言权。有些业主在签订合同时为了回避业主义务,不采用标准的合同文本,而采用不规范的文本进行签约,转嫁工程风险,成为施工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较多的一个原因。
2.2 “口头协议”屡禁不止 所谓“口头协议”是相对于“正规合同”而言的,正式合同用《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但双方当事人并不履行,只是用作对外检查。实际执行是以合同补充条款形式或干脆用君子协定,此类条款常常是私下合同,把中标合同部分或全部推翻,换成违法或违反国家及政府管理规定的内容。
2.3 施工合同与工程招投标管理脱节 施工企业招投标中“经济标”、“技术标”编制及管理与工程项目的施工合同管理分属公司内不同职能部门及工程项目组一旦投标中标,施工合同与甲方签订后,此“合同”只是以文件形式转给项目经理部,技术交底往往流于形式,最终使得施工合同管理与招、投标管理在实施过程中缺乏有效衔接导致二者严重脱节。
2.4 合同索赔工作难以实现 索赔是合同和法律赋予受损失者的权利,对于承包商来讲是一种保护自己、维护正当权益、避免损失、增加利润的手段。过度竞争、不平等合同条件等问题,给索赔工作造成了许多干扰因素,再加上承包商自我保护意识差、索赔意识淡薄,导致合同索赔难以进行,受损害者往往是承包商。
3 问题的解决措施
电力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中,既有宏观控制的问题,也有微观管理的问题;既有外部环境的问题,也有企业内部自身的问题。因此,作为承包商,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加强管理:
3.1 提高合同认识 要通过宣传、培训,真正认识到施工合同是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武器和工具,是其走向市场经济的道路和桥梁。要依法运用施工合同审查等手段,在事前避免或减少由于施工合同条款不完备、表述不准确而酿成的经济纠纷和损失。把合同意识和合同秩序作为约束社会经济行为的普遍准则。施工过程中加强项目管理和施工人员法制观念,真正树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所需要的群众法律水准,从根本上保证施工合同的履行。
3.2 加强合同管理 一是领导要从思想上给予高度重视,把施工合同管理同企业的计划管理、生产管理、组织管理并列来抓;二是从制度完善入手,建立合同实施保证体系,把合同责任制落实到具体的工程和人员;三是要配备专人管理,对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草案及合同风险进行全面分折;四是健全合同文档管理系统,除施工合同外还要对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变更、会议纪要、双方信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工程保险等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存档。
3.3 加强索赔意识 开展索赔工作索赔是承包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防范合同风险的重要方法,是施工企业进入市场必须具备的市场观念和行为。首先,要敢于索赔,打破传统观念的束缚;其次,要学会索赔,要认真研究和合理运用合同中的索赔条款,建立有关索赔的详细档案,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时向业主和监理工程师报送索赔文件。
3.4 实现工程造价改革 在实际施工中企业不得不放弃招、投标中的造价相关条款,重新编制施工预算,修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单位在投标中只负责审核,并根据自身的管理水平及采购能力等报出适合自己企业的工程单项报价,在以后的施工中得以严格贯彻执行,这样就真正实现了招投标管理与施工合同管理的内在联系,并保证了管理实施的一致性。
3.5 加强合同管理,建立工程担保制度 目前在我国还存在合同管理不严,施工合同中只规定了施工单位的履约保证金的提交金额及方式,而缺少业主的履约保证金的提交金额及方式,导致业主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不按照合同约定办理现场签证及竣工结算等违约行为时有发生,为此加快业主担保制度的建设显得尤为重要。
4 结论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电力企业市场化运作的基础,对施工合同进行有效管理则是促进双方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确保建设工程质量的重要手段。电力工程施工企业要在市场竞争中求得生存与发展,就必须加强合同管理。因此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已越来越受到电建企业的重视。合同管理涉及企业全面管理的各个方面,做好合同管理必须从源头抓起,在各个环节都要充分重视。本文根据电力建设施工合同管理特点,结合实际工作经验,分别从合同签订、合同履行等角度,分析目前存在的几个主要问题,并在分析基础上逐一提出解决问题的粗浅对策。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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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黄剑文,马建梅.试析施工索赔策略[J].建筑经济,2003.
[6]叶华林,徐迎.浅谈施工企业在工程活动中的合同管理[J].施工企业管理.2003.
4.施工合同管理工作总结 篇四
建设市场多年前僧多粥少的现象如过眼云烟,一去不返。
甚至出现了工程项目待嫁闺中找不到婆家的现象。
这一现象总体上来说是积极的,将促进建设市场的进一步规范,过去对施工单位来说如噩梦般的工程款难讨的局面也将被历史的洪流卷的无影无踪,对信誉度较差的建设单位来说其后果更象是一个噩梦的来临。
在这一新形势下,工程招投标、合同管理对承发包双方来说都在变的越来越重要,工程招投标不再只是一个纯粹的报价问题、合同管理也不再仅是一个签字那么简单。
简单的说已经变成了一个风险管理的问题。
至少在招投标过程中,不管是否有意识,对对方的信用程度、财备状况的考察已变成一个不可或缺的关键环节。
而合同模式的选择,对合同双方建立合作、信任的关系尤为重要。
现在我以自已在工程合同管理及招标中的实践,来和大家探讨一下这个问题,以期能达到抛砖引玉的效果。
一、合同总价的确定目前在建安工程方面大至存在以下几种形式:
(1)据实结算的合同类型:该类型的合同,合同总造价以双方最终核对确认的工程预算为准,施工单位风险最小,几乎所有市场风险全部由发包方承担。
缺点是:
①、在招标时发包方的选择范围小、往往最终确定的造价比较偏高;
②、由于在前期双方很难对工程总造价取得共识,可能因此影响工程款的支付,工程进展步履维艰;
5.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论文 篇五
1、经济法律关系的多元性。在一份合同签订和实施过程中,都有许多方面需要被考虑:比如发包单位所进行的工程监理等合同;承包单位则是会进行专业领域的分包、劳务分包、提供原材料和租借建筑设备、以及打理银行、保险之间的复杂关系。只有通过经济合同的签订才能切实的体现这种种的关系,因此,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才能成为整个系统必不可少的中心。
2、合同签订双方连续的履行合同方式和长时间段的屡行周期。这是由建设工程的特殊性决定的。由于建设项目周期过长,只能一点一点的向前进行着,因此履约的方式也会表现出两方面的特性:连续性和渐进性。为了保证合同的顺利实施,我们需要选取许多的管理人员根据实际情况依靠合同来进行切实有效的管理。
3、合同的多变性。由于项目所表现出来的不确定性,设计临时改变和合同条款的修改也经常会发生,因此,项目管理人员对变更的应变以及合同的管理需要逐渐加强,以此来作为改变计划或终止合同的重要凭证。
二、关于承包合同的选择
对于建设某一工程的质量、进度、投资等进行控制的主要依据就叫做建筑工程施工合同。通常我们根据相关合同计价方式之间的差别将合同分为总价合同、单价合同以及成本加酬金合同三种。由于合同使用的常用性,在这里我们只讨论常用的两种合同类型,即总价合同和单价合同。
1总价合同
总价合同是指业主向承包此项目者统一支付一个确定的报酬,即所付款总额保持不变。只要进行施工招标是双方所确立的合同条件不会发生改变,业主仍支付给承包商与原来金额相同的价款。利用这种合同也会使承包商更容易确定自己的底线价格。在支付控制方面也更加便捷。
2.单价合同
单价合同的意思是根据所投标的工程的量来确定每一段工程的单独费用。此种合同的优点在于适用范围广,可以与业主平分风险,还可以用来督促承包商提高工作效率,并因此获得更高的利润。此种方式的前提是双方对于单价及工作方式拥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对于一个建设工程项目而言,采用何种合同形式不是固定的,更重要的是根据不同现实情况做不同考虑,比如承包方是否能承受此项工程,使双方能够共同接受此合同类型。
三、合同的订立
建设工程合同属于最所有合同中重要的合同之一,而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与效力,是建设工程合同其中的一项的重要内容。同样的,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也需要经过两个阶段:要约与承诺。对于勘察合同和设计合同,一般情况下,由发包人与勘察者或设计人员直接签订协议即可。但是对建设工程合同的施工合同,由于直接关系到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国家为了对建筑工程质量控制,除了特殊工程外,应当通过招标投标的形式确定承包人。
四、关于工程项目合同的实施
合同管理的作用主要有:(1)合同是一项建设项目管理的重中之重,双方可以以此来共同监测合同的运行情况。(2)合同可以成为解决在实际操作中产生各种纠纷的一种证据。由于建设项目自身的独特情况,一些争论与纠纷变得无法避免。这时,就需要合同中的条款来调解这些争端,所以,合同是处理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产生的问题的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五、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应对对策
1.存在的问题
(1)少数合同有失公正。合同双方之间会产生权益不对等等现象。(2)合同文本不规范。许多建设项目为了逃避自身义务,采用一些不标准的文本进行签约。(3“)阴阳合同”数量过多,大大的影响了建筑市场的规矩。(4)许多建筑施工合同不履行,更有许许多多的违约问题一直存在。(5)合同索赔工作难以实现。(6)不遵守规定转包、分包的合同始终存在。(7)对合同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的忽视。(8)专业人才缺乏。(9)合同进行统一入档管理缺乏,管理的信息化程度很低、方式落后。
2.解决的对策
(1)提高对合同和合同管理的重视,完善一个通用的制度体系。(2)开始推行合同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使合同管理变得更加的专业化,合理化。(3)借助国际上的例子在中国推广适应国情的合同范本。(4)选择合适的方式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进行动态管理(5)认真策划并开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行情况评价工作。
六、结束语
6.施工总承包模式下合同管理初探 篇六
施工总承包模式下合同管理初探
摘要: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存在两个合同关系--与业主的合同关系和与承包人的合同关系.总承包作为施工管理的`主体,要对工程全过程和对承包人进行管理.本文结合库阿高速公路的项目管理经验,就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模式下的合同管理做了初步探讨.作 者:郑德恒 作者单位:新疆北方机械化筑路工程处,新疆,乌鲁木齐,830000期 刊:中国科技博览 Journal:ZHONGGUO BAOZHUANG KEJI BOLAN年,卷(期):2010,(23)分类号:X734关键词:公路 施工 承包 合同 管理
7.谈施工合同与施工过程管理的关系 篇七
工程变更与洽商几乎贯穿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尤其在非住宅工程上更为多见。例如:因房间的功能需求或变化,需要把已经砌完的墙体拆掉、需要把已经装修的房间拆掉、需要等待领导们进行方案审定等等,不胜枚举。但是所有情况都要求施工单位根据实际调整施工进度与方案。此时存在的问题之一就是:因工作内容的变化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和对工期的影响。而且往往发包方工程师与监理工程师不能及时的对施工企业上报的签证单予以认可,甚至超过了施工合同约定的时效。对于此类问题,承包人应该积极的做好记录工作,在工程变更的初期就应该以录音、摄像、拍照等方式,对会议、施工现场、外部环境等留好声像资料,同时对于形成的成形或半成形文件、通知做好收集、发放、记录工作,尽可能的留下有关人员的签字。同时应该从开工伊始就养成良好的习惯,做好各种记录,尽可能避免给建设、监理,以及其他有关单位造成误解与排斥,而且更应该从自身做起做好落实工作,做到“照章办事,令行禁止”。
许多变更都直接影响工程的总工期,因此,在发生影响工期事件时,就要及时地调整施工网络图,合理地安排施工班组的作业面与施工工序,同时争取及时按实签认工期延误签证。杜绝既签不了工期延误,又不能按时调整施工,造成窝工损失,发生合同纠纷。在实际施工过程中,许多工程的施工网络图已经成了摆设,仅供检查使用;甚至工序的安排多以劳务队的意见为主,劳务队的人数多少、水平高低成了制约施工管理水平高低的一项重要因素。真正的科学管理应该是以工程特点与条件为基础,把各方因素全面考虑进来,让劳务队长也参与到网络图、施工进度计划图的编制当中,优化、细化施工网络图。把劳动生产率、劳动投入产出比、生产效益作为施工网络图的衡量标准,作为施工管理科学化的追求目标。而不能搞“人海战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因此,劳务队伍的选择也是项目施工管理与施工合同履行中的一个关键点,只有选择尊重科学管理、服从指挥协调、有娴熟技能、守安全、懂质量的劳务队伍,才能为企业提高生产效益创造条件。
施工现场的平面布置与施工部署密不可分,不合理的现场布置往往会造成形象差、效率低、增加劳动投入、浪费生产资料等问题。例如:因施工场地特殊,办公用房与宿舍等临时设施位置不当,造成开挖土方后堆土困难,造成交通不便,发生材料二次倒运、运输距离加长等问题。这就很大程度的影响到了施工效率,增加了施工成本。因此,在进场之前就要有周密、详尽的安排,把整个施工过程模拟一次,做到合理有序的安排与布置。
在目前多数工程的施工中,许多都存在着建设单位直接分包工程或指定分包队伍。对于分包队伍的管理与分包合同的履行成了我们施工管理中的一个难题。由于分包队伍的立场不同、角度不同,有时不能从大局出发、听从总包单位的管理与指挥。作为总承包施工企业应该要求建设单位不发生分包工程、不指定分包队伍;即使发生分包,也要由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合同中明确双方职责,并且由总包方向分包方支付分包工程款;否则,很容易造成总包单位的管理被动,在安全、质量、工期等多方面埋下隐患。在出现甲方分包的工程中,总包单位还要在施工合同中具体约定分包工作的管理职责与权利,或及时签订施工合同的补充合同,避免发生合同漏洞。
工程竣工结算的好坏,对于施工企业是反映该项工程成功与否的一项重要指标,没有了经济效益,其他都将变成无本之木。而竣工结算的好坏却正是企业施工过程管理好坏的集中体现,如果没有科学、优秀的施工过程管理,那么将无法找到竣工结算的支持性论据。因此,竣工结算的完成必须在具备详细的施工技术资料、经济资料的前提下完成;只有紧扣施工合同、把握合同中的条款要点,搞好内部的劳务结算、分包结算、非生产性开支,夯实成本、精打细算,才有收获成功的机会。同时,应该尽量使施工合同出现“如承包方的竣工结算报送额超过发包方审定值的5%以上,承包方承担差额的审计费用,或罚承包方差额的……”等条款,在施工合同签订时营造一个公平、公正、和谐的结算气氛与环境,而不为可能发生的某种不公平创造机会。
8.浅谈建筑施工合同管理 篇八
关键词:施工合同;合同管理;索赔
一、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概念
施工项目合同管理是对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或所涉及到的一切经济、技术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索赔、解决争议、解除、终止的全过程进行的管理工作。
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内容
建立健全施工项目合同管理制度,包括合同归口管理制度;考核制度;合同用章管理制度;合同台账、统计及归档制度等。
经常对合同管理人员、项目经理及有关人员进行合同法律知识教育,提高合同业务人员法律意识和专业素质。在谈判签约阶段,重点是了解对方的信誉,核实其是否具有签定合同的资质,是否有履行合同的能力;监督双方依照法律程序签订合同,避免出现无效合和效率待定合同,预防合同纠纷发生;并在规定时间内送交行政管理机关备案。
合同履约阶段,主要的日常工作是经常检查合同以及有关法规的执行情况,并进行统计分析,如统计合同份数,合同金额、合同违约次数,分析违约原因、变更和索赔情况、合同履约率等,以便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做好有关合同履行中的和解、调解、诉讼、仲裁等工作,协调好企业与各参建单位的经济协作关系。
三、合同管理的主要任务
明确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的权利和义务。建筑施工合同一经签订,即发生法律的效力,其规定的权利义务就受到法律的保护。建筑施工合同中应明确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工程中的各项权利和义务。这是双方在履行合同中的行为准则和依据。如果不订立合同,将无法规范双方的行为,也无法明确各自在工程中的权利和义务。双方应认真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无权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违反建筑合同规定,都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对工程进行有效的约束
建筑合同当事人对工程施工的管理应以合同为依据。国家行政机关、金融机构对工程施工的监督和管理,也应以建筑施工合同为重要依据。不订立书面合同将给工程施工的实际管理带来极大的困难。
五、培育更市场经济下的建筑市场
从计划经济体制下到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建筑施工合同是维护市场运转的重要因素。因此,培育和发展建筑市场,首先要加强法律观念,培育合同意识。推行建设监理制、招投标制等,都是以签订合同为基础的。如果不订立建筑施工合同,当双方发生争议时,将产生一系列的问题,必将不利于建筑市场的培育和发展。
六、合同管理各生命期存在的问题与解决对策
1、建筑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一个建筑工程项目能否取得预期的经济效益与实施与合同和合同管理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因此必须重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在我国的工程建设实际操作中,部分地区的合同管理水平较低,对合同不够重视,导致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容易出现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法律环境不完善,合同意识淡薄,专业人才缺乏
当前有关建筑行业领域的合同法律体系还不够完善,部分法律条文不够严谨,导致合同相对方往往在法律上钻合同的漏洞;加之有法不依的现象目前较为严重,执法不严的问题也时有发生;此外,截至目前,我国仍缺乏统一的建筑分包合同示范文本,总承包商与各专业分包商以及各分包商之间常因合同界定不清,责、权、利不明确导致纠纷,或互相推诿,影响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还有就是劳务分包制度不完善,劳务分包还未全面纳入社会监管。从我国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来看,当前建筑工程项目中竞争非常激烈,特别需要高水平、有能力的合同管理人员进行合同管理工作,而当前我国整体合同管理水平不高,比较缺乏高素质的合同管理人员。
2)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业主行为不规范
有些建筑企业缺乏一套严谨的合同管理制度。对合同的审核、签订、履行、变更、中止或终止、解除及合同的监督考核全过程未能实现系统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的管理。有些企业合同管理滞后,未能随着产生的新问题适时更新完善。
目前建筑市场竞争十分激烈,业主由此而提出比较苛刻的合同条件。作为建筑承包商,迫于生计不得不接受,有些承包商希望进行严格的合同管理,但在实际工作中往往由于业主的不规范行为而难以实施。主要表现是:一些业主单位凭着买方优势地位,在签订施工合同时背离招标文件,或要求附加条款,或强调施工企业一次包死,不计风险包干费,使最终签订的施工合同与招标文件及投标书出现较大的背离。给施工合同的执行带来很大困难,少数业主单位对个别项目不报建、不招标,或先招标、后报建,或明招、暗定等,时有发生。
3)合同中语句用词不准确,甚至签订无效合同
建筑施工合同中语句用词矛盾、错误和不准确,以及偏向建设单位,导致合同履约率低。究其原因,一方面是施工单位不重视,认为合同只是一种表面形式,或因与建设单位的沟通不够,造成在合同文字表述上的矛盾、错误和两义性语句大量出现。另一方面,施工企业常常在合同签署上过分顺从建设单位,不计成本,违心地提高质量等级、压缩工期,或低于建设成本承包工程,使得工程质量无法得到保证,合同执行必然受阻,导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率低。
2、加强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措施
近年来,由于建筑市场竞争的激烈程度不断加剧,并向买方市场倾斜,在工程项目实施中迫切的需要合同管理规范化和制度化。加强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是提升企业素质,提高企业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对建立开放、统一、竞争、有序的市场经济体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1)重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加强相关管理人员的培训
企业应加强合同意识,强化法制观念,制定并遵守与企业自身相适应的规章制度,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依法经营,有效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由于合同管理具有很强的专业性、技术性,企业要积极引进和培养相关的管理人才,实施人力资源战略计划,提高企业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水平和企业竞争力。
2)建立健全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部门
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专业性很强,涉及工程管理、法律和公关等方面的知识,涉及大量的法律专业问题,企业应当设立专门的工程施工合同管理部门来管理这项工作。企业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水平的提高不仅有利于解决合同争端和赔偿问题, 更有利于整个项目管理水平和整个企业管理水平的提高,从而提高企业自身的竞争力。
3)完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体系,实时控制合同管理
9.第六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 篇九
1.对双方有约束力的合同包括哪些文件?
答:在协议书和通用条款中规定,对合同当事人双方有约束力的合同文件包括签订合同时已形成的文件和履行过程中构成对双方有约束力的文件两大部分。订立合同时已形成的文件包括:
(1)施工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施工合同专用条款;
(5)施工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文件: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也构成对双方有约束力的合同文件,将其视为协议书的组成部分。
2.质量监督机构与工程师对施工合同的质量管理有哪些区别?
答:(1)依据不同。质量监督机构是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负责监督工程质量的中介组织,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有强制性。而工程师是根据监理合同的约定对施工合同进行质量管理的,是受发包人委托进行的,其管理的依据是合同。
(2)范围不同。质量监督机构不仅对工程的质量进行监督,还对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质量行为的监督;对实体质量监督以抽查方式为主,并辅以科学的检测手段。工程师对施工合同的管理限于合同的约定,仅仅对工程质量本身进行控制,但其质量检查内容和控制手段则比质量监督机构丰富。
(3)后果不同。质量监督机构监督是一种强制性手段,如果不合格,则工程参建各方主体需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而工程师是依据合同进行管理的,因此,如果不合格,责任方则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工程师无权进行行政处理。
3.施工进度计划有何作用?工程师如何对施工进度进行控制?
答:施工进度计划的作用是确保承包人在合理的状态下施工。
工程师对施工进度进行控制包括以下方面:
(1)承包人应当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进度计划提交工程师。群体工程中采取分阶段进行施工的单项工程,承包人则应按照发包人提供图纸及有关资料的时间,按单项工程编制进度计划,分别向工程师提交。工程师接到承包人提交的进度计划后,应当予以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时间限制则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如果工程师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则视为已经同意。工程师对进度计划对承包人施工进度的认可,不免除承包人对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本身的缺陷所应承担的责任。进度计划经工程师予以认可的主要目的,是作为发包人和工程师依据计划进行协调和对施工进度控制的依据。
(2)工程开工后,合同履行即进入施工阶段,直至工程竣工。这一阶段工程师进行进度管理的主要任务是控制施工工作按进度计划执行,确保施工任务在规定的合同工期内完成。开工后,承包人应按照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一般情况下,工程师每月均应检查一次承包人的进度计划执行情况,由承包人提交一份上月进度计划执行情况和本月的施工方案和措施。同时,工程师还应进行必要的现场实地检查。实际施工过程中,由于受到外界环境条件、人为条件、现场情况等的限制,经常出现与承包人开工前编制施工进度计划时预计的施工条件有出入的情况,导致实际施工进度与计划进度不符。不管实际进度是超前还是滞后于计划进度,只要与计划进度不符时,工程师都有权通知承包人修改进度计划,以便更好地进行后续施工的协调管理。承包人应当按照工程师的要求修改进度计划并提出相应措施,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4.如何进行隐蔽工程的检验和验收?
答:由于隐蔽工程在施工中一旦完成隐蔽,将很难再对其进行质量检查(这种检查往往成本很大),因此必须在隐蔽前进行检查验收。对于中间验收,应按专用条款中约定,对需要进行中间验收的单项工程和部位及时进行检查、试验,不应影响后续工程的施工。发包人应为检验和试验提供便利条件。
(1)承包人自检。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h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
(2)共同检验。工程师接到承包人的请求验收通知后,应在通知约定的时间与承包人共同进行检查或试验。检测结果表明质量验收合格,经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工程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应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如果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承包人通知的验收时间前24h,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验收要求,但延期不能超过48h。
若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又未按时参加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承包人经过验收的检查、试验程序后,将检查、试验记录送交工程师。本次检验视为工程师在场情况下进行的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的正确性。
经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h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3)重新检验。无论工程师是否参加了验收,当其对某部分的工程质量有怀疑,均可要求承包人对已经隐蔽的工程进行重新检验。承包人接到通知后,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重新检验表明质量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5.工程师如何处理设计变更?
答:工程师在合同履行管理中应严格控制变更,施工中承包人未得到工程师的同意也不允许对工程设计随意变更。如果由于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因此而导致发包人产生直接损失,应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1)发包人要求的设计变更。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
工程师向承包人发出设计变更通知后,承包人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所需的变更。
因设计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承包人要求的设计变更。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因施工方便而要求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被发包人采纳,若建议涉及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变更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则须经工程师的同意。未经工程师同意承包人擅自更改或换用,承包人应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工程师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议,所发生费用和获得收益的分担或分享,发包人和承包人另行约定。
6.发生哪些情况应该给承包人合理顺延工期?
答:按照施工合同范本通用条件的规定,以下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不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开工条件;
(2)发包人不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工程不能正常进行;
(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h;
(6)不可抗力;
(7)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7.竣工阶段工程师应做好哪些工作?
答:竣工阶段工程师应做好以下工作:
(1)工程试车。包括设备安装工程的施工合同,设备安装工作完成后,要对设备运行的性能进行检验。
(2)竣工验收。工程验收是合同履行中的一个重要工作阶段,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发包人不得使用。发包人强行使用时,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竣工验收分为分项工程竣工验收和整体工程竣工验收两大类,视施工合同约定的工作范围而定。
(3)工程保修。承包人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发包人签订质量保修书,作为合同附件。工程师也应当做好工程保修中的监理工作。
10.合同管理的方法与程序 篇十
1、合同管理系统
合同管理系统,就是本公司从上向下建立起一支专业管理队伍,实行系统管理。作为独立法人的施工企业,本公司建立了合同专门管理机构。各项目经理部也设立专职合同管理人员,隶属于企业合同专门管理机构。公司制定了施工合同管理办法,将合同管理系统的职责、权利、分工,用内部管理规定的形式确立下来。将合同管理系统分为两极,公司级和项目级。
2、合同管理制度
除了有专门的合同管理体系外,公司还建立了一套完善的、可行的、合理的合同管理制度。这些制度包括:
(1)合同的审查批准制度
在施工合同签订前实行审查、批准制度。即在各业务部门会签后,送交合同专门管理机构或法律顾问审查,再报请法人代表签署意见,明确表示同意对外正式签订合同。这样,通过严格的手续,使合同签订的基础更加牢靠。
(2)印章管理制度
公司的合同专用章是代表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对外行使权利、承担义务、签订合同的凭证。因此,对合同专用章的使用、保管要有严格的规定,要建立合同使用登记记录,合同专用章要由合同管理人员专门保管、签印,实行专章专用,尤其不准在空白合同上加盖印章。凡外出签订合同应由合同专用章的管理人员与办理签约的人一同前往
签约。如合同专用章管理人员利用合同专用章谋取个人私利,应追究其行政或法律责任。
(3)合同统计考查制度
合同统计考查制度就是利用科学方法、利用统计数字反馈合同订立、履行情况。通过对统计数字的分析,总结经验,找出教训,为企业经营决策提供重要的依据。
合同统计的内容一般包括中标率、谈判成功率、合同履行率等等指标。
(4)合同信息管理制度
合同由于种类多,数量大,变更频繁,人为管理效率低,可能不还会出错,必须借助先进的手段建立计算机信息系统来管理,才能达到档案化、信息化。计算机信息系统能保证正确分析合同管理情况,适应公司的发展需要。
3、法定代表人,总经济师、项目经理必须掌握合同管理的知识。
(1)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济师是企业主要经营决策者,掌握合同管理的有关知识是领导现代企业必备的素质。前面已经论述过合同管理是企业的生命线,企业要生存,要在竞争中取胜,企业高层领导应适应客观要求。
(2)项目经理也应精通合同,熟悉合同管理和索赔工作。
现代企业管理不仅需要专职的合同管理人员和机构,而且要求项目管理人员在掌握合同管理的知识前提下进行工程索赔。
4、做好合同签订时的管理,为履行合同打好基础。
建筑工程具有投资大、工期长、结构复杂、受场内场外环境影响大,不可预见性因素多的特点。施工合同应尽量做到内容完整,条款说尽,表联明确、严密。为此,合同谈判人员要在合法、依法、平等原则的基础上,通过对工程信息的调研与反馈,制定出严密、周详、可行的谈判方案,不打无准备之仗。
5、认真履行合同,加强履约管理
(1)履约管理的依据--合同分析。
合同分析是从执行的角度分析、补充、解释合同,将合同目标和合同规定落实到合同实施的具体问题上和具体事件上。a、分析合同漏洞,解释争议内容。
工程施工的情况是千变万化的,再标准的合同也难免会有漏洞,找出漏洞并加以补充,此可减少合同双方的争执。另外合同双方争执的起因往往是对合同条款理解的不一致,分析条文的意思,就条文的理解达成一致,才能为索赔工作打开通道。
b、分析合同风险,制定风险对策。
界定和确认工程项目所承担的风险是什么,风险影响程度大小,才能找到对策和措施去控制风险,规避风险。
c、分解合同并落实合同责任。
主要是加强合同交底工作:项目经理部对所有的合同均进行全交底,以会议与书面相结合的形式向全体员工介绍各个合同的承包范围、各方的责任与义务、合同的主要经济指标,合同存在的风险,履约中应注意的问题,将合同责任进行分解,具体落实到职能部门与个
人。同时,设置专职合同管理,对项目各部门的履约情况进行管理、分析,协调各部门的联系,这样可加大合同管理 约中应注意的问题,将合同责任进行分解,具体落实到职能部门与个人。同时,设置专职合同管理,对项目各部门的履约情况进行管理、分析,协调各部门的联系,这样可加大合同管理力度,提高全员合同管理的意识。
(2)履约管理的方式--合同控制。
合同控制指公司的合同管理组织为保证合同所约定的各项义务的全面完成及各项权利的实现,以合同分析的成果为基准,对整个合同实施过程的全面监督、检查、对比、引导及纠正的管理活动。合同的控制方法有主动控制和被动控制。主动控制是预先分析目标偏离的可能性,拟订和采取预防性措施,以保证目标得以实现。被动控制是从计划的实际中发现偏差,对偏差采取措施及时纠正的控制方式。
合同控制的首要内容是对合同实施情况追踪,追踪的对象如:a、具体的合同事件:包括工程的质量、工期、成本、分包商的工作:对分包商的工程缺陷提出意见,提出警告,责成他们改进;c、对业主和监理工程师的工作跟踪:他们是否及时下连命令,做出答复,及时支付工程款项、追踪工程的总体情况:如整体工程的秩序如何,已完工程是否通过验收,有无大的工程事故,进度是否出现拖期,计划和实际成本有无大的偏差等。通过追踪收集、整理,能反映出实际状况的各种资料和数据,如进度报表、质量报告,成本和费用收支报表等,将这些信息与工程目标,如合同文件进行对比分析,对偏差进行处理,进行调整,可以采取组织措施派遣得力的管理人员;可以采取技术措施,采取更有效的施工方案或新技术;可以采取经济措施对工作人员进行经济激励;最有效的措施是合同措施,如找出业主的责任,通过索赔降低自己的损失。如发现业主有意不支付工程款,发生合同亏损,要及早确定战略,采取各种办法,减少仓己的损失。
(3)履约管理的重点--工程索赔管理。
11.浅析建筑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 篇十一
【关键词】建筑施工;合同;管理
目前,我国建筑市场竞争激烈,工程合同价格中包含的利润越来越少,合同风险加大。建筑施工企业必须通过提高项目管理水平来增强企业的素质和竞争能力,而合同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只有进行有效的合同管理,才能避免亏损。
1 现阶段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1.1 首先,我国建筑施工合同管理整体水平不高。目前阶段,合同意识薄弱、合同管理水平较低仍是建筑施工企业中的普遍现象。法律体系不健全,合同的法律环境需进一步改善;合同签订和实施问题很多,合同管理的成效不显著,水平还不高;合同签订和执行过程中,双方的非理性行为经常发生。
1.2 现阶段建筑市场竞争激烈,施工承包单位迫于生计,不得不接受发包人在合同中提出的苛刻条件。由于施工承包单位在合同中处于弱势地位,加之缺少合同管理人才,为迎合发包人而无法认真、严格地执行合同,难以提出合理的索赔要求。由此导致合同约束力不强,合同管理效果不显著等现象的发生。在合同之外,施工承包單位也面临着尚不规范的建筑市场运行环境。由此可见,工程管理整体水平低,合同意识薄弱,缺乏合同管理人才,很难严格履行合同是建筑业进一步发展所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
1.3 国内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理论研究还存在一定不足。目前国内的大多数合同研究是针对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管理进行的,对国内的合同管理研究较少。只重视合同法律和合同条款的介绍、解释与分析研究,而忽视了在工程项目管理中合同在操作层面的指导作用,尤其缺乏对项目现场所必需的合同管理程序和方法的研究。目前对合同的研究主要集中于FIDIC合同条件,许多研究是通过案例分析来阐明的。缺乏对合同内容的系统性分析,缺乏对案例本身的理论性探讨。
2 建筑施工企业加强合同管理的必要性
2.1 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是项目管理的核心,是整个项目管理的关键,合同管理对项目承包的经济效益有重大影响。合同管理涉及到项目的质量管理、安全管理、进度管理、成本管理、索赔管理、物资管理、信息管理等方面,作为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只有加强合同管理,才能避免亏损,取得工程赢利。
2.2 随着进一步改革开放,我国的工程项目进一步与国际接轨,逐渐按国际惯例进行管理。按国际惯例进行工程项目管理包括三个核心内容,即按国际通行的程序进行招标、采用国际工程合同条件、按合同条件进行严格的合同管理。目前我国已实行建设监理制度,按国际惯例,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就是进行严格的合同管理,这对建筑企业是一种压力。如果不提高合同管理水平,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业主、监理、施工单位的管理水平就不平衡,而作为承包人的建筑施工企业就会处于更不利的地位。
2.3 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更多的外国工程设计公司和承包人进入了中国的建筑市场,他们凭借强大的资金、技术和管理优势,将对国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造成很大的压力,使国内竞争更加激烈。这也迫使国内的施工企业必须加强合同管理,在激烈的竞争中才不至于被淘汰。
3 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和发包人支付工程价款的依据,是约束双方义务和权利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合同的内容从双方的一般责任、施工组织设计及支付、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变更、竣工与结算、到争议与违约、索赔等方面都做了明确的规定,这也是建筑施工单位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按具体过程可将合同管理的内容分为:合同的订立、合同的履行、和施工合同索赔等三方面。
3.1 合同的订立
3.1.1 合同条款应准确,明晰。现代建筑工程的规模越来越大,相应的合同关系越来越复杂,为了实现合同管理的目标,合同的条款也越来越多。因此,我们在合同的订立过程中,条款定义一定要清楚准确,双方责任界限明确。合同条款应是肯定型的、具体的、可执行的。针对一个具体问题,各方责任义务应十分明确且对合同条款的解释应统一。
3.1.2 合同当事人双方利益的一致性。以往的工程合同强调制衡,所以合同重点在于双方责任和权益的互相制约,权力和工作的相互制衡。但是合同中过多的制约措施会造成项目实施中过多的障碍、低效率和高成本。过分强调合同双方利益的不一致性,容易导致许多非理性行为的发生。这在合同中有明显体现。
3.1.3 合同条款应符合工程管理的需要。主要体现在适用的工作程序,如质量管理程序、付款程序、变更设计程序等;确立能够调动双方积极性的管理机制,从而使承包人有管理和革新的积极性、创造性及合作的态度;合同适应工程的应用,行文清晰、简洁、易读、易懂,尽可能使用工程语言和表达方式,而不是法律语言;合同标准化,采用颁布的标准合同文本;灵活性,合同文本不要受标准合同文本的约束,应根据具体工程灵活处理。
3.2 合同的履行
如果订立合同是基础,那么履行合同则是关键。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以工程师确认符合质量要求完成的项目工程量和对应的清单单价计算的价款额,再计入确定的变更金额、索赔金额、工程价款调整金额等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程内容,经验收合格交付业主,质保期满退还承包人质保金后,整个合同就算履行完毕。因此合同的履行贯穿工程项目管理的全过程的。为了做好合同的履行,我们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3.2.1 首先,施工合同签订后,承包人应敦促发包人向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合同备案手续,通过备案审查,以防止合同违规、违法及明显有失公平的现象发生。
3.2.2 建筑施工企业应设立专门的部门和专门的人员进行合同管理工作。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制定相应的合同管理措施,向合同的执行者进行合同交底,使现场的施工管理人员了解合同条款的内容,使现场施工管理人员依据合同履行职责,不要依靠自己的主观认识和个人经验履行合同,避免在合同的履约过程中发生违约行为。
3.2.3 在合同履约过程中争议的解决。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承包商应以“伙伴关系”来处理各方关系,尽量化解矛盾。合同双方应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若出现纠纷,尽量采取协商,调解的方式(尽量避免采用仲裁和诉讼的方式)解决,避免双方出现对立情绪而影响合同的履行。
3.3 施工合同索赔
施工合同索赔是一项很复杂、很困难的工作。因为要做好施工索赔,必须熟悉工程项目的全部合同文件,并能熟练地应用有关合同条款。凡是有丰富承包施工经验、合同管理水平较高的承包人,其索赔要求的成功率就较大。然而不是索赔一提交索赔报告就能成功的,有时候还可能遇到业主的反索赔,因而施工索赔策略的应用也是合同管理过程中的重要内容。
3.3.1 承包人在签订合同期间应认真研究招标文件,仔细勘察施工现场,分析招标文件中的缺陷,探索可能索赔的机会,为索赔成功埋下伏笔,准备依据。
3.3.2 在索赔的过程中,承包人还应注意索赔的时效性。一般施工合同中都有施工索赔时效的规定,索赔方在索赔事件发生后约定的期限内不行使索赔权的,视为放弃索赔权利。承包商的合同索赔只有在索赔时效内才是有效的。当索赔事件发生时,承包商应尽快请监理工程师到达现场,并请示其作出书面指示。同时,对拟索赔事件全过程进行录像或详细记录,作为索赔证据。承包人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限内向工程师提交书面索赔通知。最后,要按施工合同中索赔程序规定的时限报送索赔证据资料和索赔要求的其他内容。
3.3.3 索赔本来应视为承包人与业主之间正常的经济往来,然而从心理学的角度来讲,业主总是认为索赔是一种消极的不合作的行为,而且每当业主看到关于索赔的字眼就反感。因此,承包人在索赔报告的编写过程中尽量不以索赔报告的形式向业主索赔。另外,在编写索赔报告时尽量不要用“索赔”二字,这对索赔的成功是非常重要的。
4 结语
建筑施工合同管理贯穿工程实施的全过程,承包人应在全面履行合同义务的前提下,取得收入,实现盈利,其赢利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于其合同管理的水平。因此,建筑施工企业应建立健全自身的合同管理制度,改变自身观念,提高认识,完善合同管理制度,提高合同管理能力。
12.道路施工合同管理浅谈 篇十二
道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风险源的确定, 主要根据合同签订主体的情况, 其中包括业主风险、自身风险、合同条款风险等, 这些风险源互相交错, 使得很多合同风险意识薄弱的企业措手不及。 (1) 业主风险。施工企业与业主签订施工合同, 但由于业主在资信、经济状况、资金状况、手续等方面存在诸多的不确定因素, 以致很多施工企业未能准确预测这些风险, 譬如某些道路在施工过程中, 经常修改设计方案, 导致施工单位的施工秩序被扰乱, 甚至影响施工进度, 而业主却不愿意承担这一方面的赔偿责任。 (2) 施工企业自身风险。施工企业在竞标时, 为了获得项目的承包权, 在没有权衡自身技术水平、资金状况、建立内部消耗量指标的基础上, 就低报价, 需要承担竞标报价带来的不确定性风险。另外在施工过程中, 施工材料的供应和价格, 都处于波动的状态, 因此施工合同中所商榷的项目造价成本很有可能远远超出施工企业的预期成本, 这些都是合同管理工作中所容易忽略的。 (3) 合同条款风险。合同具有法律的效力, 而合同的内容, 由合同条款构成, 包括工期风险、文件风险、变更风险、分包商风险等在内的合同条款风险, 直接关系到合同签订的双方的基本利益。譬如道路工程工期风险, 发包人不能够按合同规定如期开工, 必须在书面通知承包人的同时, 根据规定予以延迟开工的赔偿, 但对于承包单位来说, 即便能够得到延迟开工赔偿, 但一旦开工时间推迟, 意味着包括人工、材料、机械设备等在内的调配计划, 因此可能面临更多不确定性的变更风险。
2 道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风险的防范对策
针对以上提到道路工程施工企业合同签订阶段的三方面风险, 在此笔者根据这些风险, 提出以下几方面的针对性风险防范对策, 具体内容如下:
2.1 业主风险防范
一方面在参与招投标活动之前, 对业主的资信情况进行全方位调查, 笔者建议施工企业配置专职的工作人员, 对包括业主的注册资本、土地获得, 以及其他施工企业与该业主的历史合作情况等信息, 进行全面考察, 以此确定该业主所提出的招投标活动条件是否可靠。另一方面是针对业主拖欠工程款的情况, 建立业主支付信用担保制度, 由担保人承担业主拖欠工程款的部分风险, 其中担保责任在业主全部支付工程款之后, 将全部消失。至于业主肆意增加工程造价, 而导致施工企业损失的情况, 譬如随意提出工程设计变更, 施工企业可要求业主提供变更部分额度增加后的补充银行保函, 以此控制企业的损失。
2.2 施工企业自身风险防范
风险拒绝、风险转移、风险自担是道路工程施工企业防范风险常见的3种手段, 不同的手段起到的风险防范效果各不相同, 但需要在甄别施工企业所遇风险类别和程度的前提下, 方可选择适合的防范手段。 (1) 风险拒绝。施工企业遇到风险后, 甄别风险对工程的影响程度, 以及判断承担风险的经济可行性水平高低。如果发现承担风险会导致工程效益受损, 譬如风险管理的费用高于工程的收益, 则可采用风险拒绝的举措, 即合理回避风险。以某施工企业的准备承包8个市政道路项目, 综合工程在砌筑、砼、抹灰、土方、钢筋等方面的工程量, 以及可获得的预期利润, 再根据企业力所能及的可操作工程量, 建立了线形规划模型, 确定企业选择其中6个工程项目, 主动放弃其他2个工程项目, 依然可获得相对客观的利润, 并且满足在自身条件下的一切施工需求。除此之外, 加权指标和决策树等定量分析法, 也是判断是否拒绝风险的有效措施。 (2) 风险转移。在签订施工合同时, 发现合同中存在不利于施工企业的条款, 在经过分析、质询之后, 判断是否属于建设单位方面的原因, 如是, 则可将风险转移给建设单位承担。譬如某些建设单位, 在合同条款中隐含要求施工企业承担某些不可抗力的风险, 而此时施工企业可根据《建设工程合同》中的相关规范要求, 要求由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共同承担风险, 即在发生不可抗力风险之后, 施工企业可免责于风险, 并且由建设单位承担这些风险产生的所有施工费用, 以便为自身争取既得的合理利益。关于风险的转移, 亦可以分包商作为转移对象, 尤其是在工程任务愈来越复杂的情况下, 分包商可凭借各自的工程技术和经验优势, 为施工企业承担部分的工程风险, 换句话说, 施工企业在不具备独立完成总承包合同所有工程任务的技术、人力、设备、资金等条件时, 可在对分包商资质评估的基础上, 选择技术、人力、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一定优势的分包商作为合作对象, 将部分分项工程分包给其他施工企业, 由分包商承担这一部分工程的所有风险。 (3) 风险自担。除了将风险转移给建设单位或者分包商, 施工企业本身仍然需要承担部分风险的能力。关于风险自担分量的高低, 可根据施工企业本身的技术、设备、人力、资金等方面的实力水平判断, 而且施工企业需要认识到承担风险的同时, 会得到相应的回报, 因此施工企业需要根据风险和回报的比例关系, 在风险发生前确定具体的承担分量。
2.3 施工合同条款风险防范
关于施工合同条款的风险防范, 合同工期和工程价款作为两个控制重点。工期风险方面, 施工企业在制定施工组织计划时, 要根据自身对工期的控制能力, 设置具有较大弹性水平的工期, 同时在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材料供应商等沟通联系的基础上, 尽可能消除可能影响工期的不利因素, 譬如选择具有较强供应能力的供应商, 并与供应商签订中长期的材料供应合同, 以避免材料短缺造成工期延误。而工程价款风险的防范, 一方面是控制工程垫资, 根据建设单位资信情况, 视情况确定垫资的总量, 必要时可要求建设单位给予担保或者实物抵押, 另一方面是及时催收工程款, 同样需要根据建设单位的资信情况, 及时收取工程款, 在工程出现恶意拖欠工程款时, 可在告知建设单位的前提下, 果断停工, 促使建设单位履约。
3 结束语
综上所述, 道路工程施工企业在合同签订阶段所面临多方面的风险, 直接影响工程的效益, 甚至可能决定工程成败, 其中来自业主、施工企业、施工合同条款的风险首当其冲。为此, 施工企业应该在充分了解业主情况的基础上, 通过风险拒绝、风险转移、风险自担控制企业本身风险, 并从工期和工程价款两方面防范施工合同条款的风险, 以便为工程的正常施工创造有利条件。文章通过研究, 提炼出“业主”、“施工企业”、“合同条款”三个方面的风险因素, 并针对这些因素, 提出相应的防范对策, 在其他道路工程中, 可藉此作为理论和实践的施工指导依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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