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器维保合同范本(10篇)
1.服务器维保合同范本 篇一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下简称乙方)为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维修、保养“海景”小区 11 台电梯。
一、保修、维护项目
参见附件一:“电梯润滑、维护工作计划”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规范条例、当地技术监督局的要求管理、维护、保养甲方的电梯,协助办理电梯设备相关合法手续。
2、乙方人员应严格遵守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
3、乙方负责每月定期贰次安排技术人员按照国家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规范条例及乙方维修、保养规范,按“电梯润滑维护工作计划”(附件一)的内容及要求对设备进行检查、调整、加油和清洁卫生等工作,每次例行检查由甲方指定负责人签字确认。(该例行检查可以在应急维修后进行)
4、乙方负责提供保养工作中所需的润滑油、碎布( 主机减速箱油、缓冲器用油除外)。
5、电梯正常使用时发生故障,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 1 小时内技术人员到达现场进行维修服务。若有特殊情况,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6、乙方对设备每半年一次“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必要的检查、测试、调整和校验。“年度安全检查”通常在设备年审前进行,以使设备顺利通过国家主管部门的定期年审(该条款须同时续签保修到期后的保养合同)。
7、乙方在保养过程中发现影响电梯安全运行的隐患时,应书面通知甲方整改,必要时配合甲方停止使用该电梯。
8、乙方在维修保养中因工作失误造成电梯零部件损坏及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三、乙方无需承担责任:
1、因不可抗力和人为损坏等导致电梯有所损失、损坏或延误等,乙方不承担责任。
2、在合约期间,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或委托他人对设备进行维修整改。否则,由此引起一切后果,乙方无需承担责任。
3、如因甲方在合约期内资料、证件等原因而导致设备不能办理年审等相关手续,乙方无需承担责任。
四、甲方的责任和需配合事项:
1、甲方应及时对乙方按国标及当地监察检验部门要求事项提出的整改意见作出处理,如不按要求加以整改而发生事故及有关后果,由甲方承担责任。
2、甲方应按国家要求对电梯设备的资料、证件等,进行归档管理。
3、甲方应保管和保护好机房内一切电梯相关设施,保持机房没有障碍物及有足够的通风设备,禁止任何无关人员进入机房及井道。
4、甲方应负责电梯的日常管理工作,指定人员对乙方的维保质量及服务在工作单上签名确认。给予乙方合理充分的停梯维护保养时间并配合乙方开展工作。
5、维修保养合同期内,甲方有必要对电梯设备实施改造、修理、更换等工程时,应提前书面通知乙方并征得回复确认函。甲方在工程结束时书面通知乙方对电梯设备进行检查,如发现有影响整梯工作性能的隐患,乙方根据国家的相关标准进行整改,其发生的整改工作及全部费用由甲方向乙方支付。
6、设备发生任何故障或意外,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报障,使乙方能迅速到现场进行处理或协助。
7、甲方负责维修保养期内电梯的单价大于200元人民币零配件费用及当地监察检验部门定期年审费用。
8、每年的定期年审,甲方应在接技监局通知后五天之内告知乙方。
五、报修、投诉、服务承诺:
1、电梯设备发生故障,甲方应及时拨打乙方维修保养报修电话: 1_0,热线服务电话:4三菱21_5。
2、乙方不定期进行电话回访咨询客户有关的服务情况,每年两次给用户寄发《服务质量咨询反馈单》,根据客户反映的情况,及时作出处理、调整。
3、维保合同期内,乙方在责任范围内对电梯零配件进行免人工费维修、更换。
4、甲方如有任何疑问、建议或投诉,请打乙方总部电话:0757-8_3或1_5。
六、维修保养费用及支付:
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维修保养费用:
序号 设备代码 使用编号 层站 台数 维修、保养时间 保养费用(元) 元/台/月 小计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肆万零柒佰元整(¥:40700.00元)以上价格包含¥200.00元以下的零部件。
1、付款方式:本协议经双方签订生效后,三天内支付乙方维修保养费人民币:贰万元整,20_年2月1日支付余款:贰万零柒佰元整。
2、甲方应以汇款支付维修保养费,乙方收到甲款后出具正式发票。
3、乙方在实施维修保养服务后,甲方若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支付维修保养费时,乙方有权停止履行所有义务,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超期三日起计罚金,每日按合同总价的5‰偿付逾期违约金,总罚金不得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
5、其它费用支付时间:
电梯需要更换零配件时,甲乙双方确定好价格后,甲方应在更换后叁天内付清零配件购置费用(含节假日)。
七、本合同不承担项目:
1、电梯土建工程如井道壁、底坑、井道防水,机房电源等附属设施的改造、修理、装饰、更换、清理等工作。
2、本合同条款及“电梯润滑、维护工作计划”中内容之外的项目。
八、保险赔偿:
一旦设备发生意外,均由甲、乙双方共同分析,
如果由于甲方的使用不当导致意外发生时,应由甲方负责;如果由于乙方维修质量等原因所致,由乙方负责。
九、其它:
1、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本合同条款及附件内容之外的服务项目时,乙方应以工程协议形式在经甲方确认后再提供服务。
2、维修保养合同期内,甲方需要增加电梯的功能时,双方应另行签定协议由乙方以优惠价格提供服务。
3、维修保养合同期内,若国家实施或修订有关电梯标准而需对电梯进行改造时,双方应另行签定协议由乙方以优惠价格提供服务。
4、维修保养合同期内双方发生争议时,应优先协商。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5、本维修保养有效期为 壹 年。(以合同有效签章日起顺计)
6、如任何一方需终止合同,必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以达成终止合同协议。
7、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8、合同附件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同时生效。
9、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发生法律效应。
10、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11、根据目前海景电梯的运行状态,乙方必需有专业人员将所有电梯调整至最佳使用状态并由甲方组织专业人员进行验收,待验收合格后,甲方按本协议规定按期支付剩余电梯保养费用。 甲方验收前如需更换电梯零件经双方协商后方可更换。
甲方单位:
乙方单位:
联系人: 电 话:
签订日期:
2.弱电维保合同范本 篇二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证 弱电系统工程(工程竣工日期为 年月 日)的长期、稳定、安全运行,就乙方为甲方提供本工程的系统维护保养服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此合同:
一、合同执行期限和地点:
1、期限:本合同期限为 年。
2、地点:
3年月年月 日。
4、服务性质:质保期过后的系统维护服务和技术支持
5、服务范围:负责 弱电系统工程(工程竣工日期为 年 月 日)中乙方提供的系统设备(前后端设备及传输设备),进行定期维护、保养、检修及紧急故障处理工作,确保整个系统的正常运行。
包括:人为损坏,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系统及设备损坏不在此合同服务范围内(如:雷击,地震等自然灾害)。对原系统进行改动(如更换设备、增加点位或变动设备安装位置等),不在此合同服务范围内。甲方如需对原系统进行改动(如更换设备、增加点位或变动设备安装位置等),则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行签订合同或采购单。
二、 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1. 合同总金额:元元整)
2. 付款方式:自本合同生效日起甲方应在七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人民币: 元整)。
三、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
(1)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按时向乙方支付维保费用。
(2)甲方应做好对网点监控系统的保护,指导员工按照规范操作、按期检查系统运行情况及资料录入情况。
(3)发现系统故障甲方应在24小时内向乙方发出保障报修通知。以便乙方根据现象及时准备。
(4)甲方有义务协调所属部门及其他工种,作好乙方维修人员进入现场维修的准备工作。
(5)维护保养完毕后,甲方有义务在维修记录上认真填写意见并签字、盖章。
2、乙方:
(1)为系统正常运行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确保系统的正常稳定运行。
(2)在系统设备正常使用状态下,乙方定时到甲方现场进行设备的例行保养和检修。
(3)为保证维修工作的正常运行,乙方应长期备有用于系统维修所需的备品备件及周转设备。
(4)系统在使用中出现故障,乙方接到甲方系统故障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做出响应,确保在最短时间内对系统进行修复。
(5)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维护保养记录和相关设备维修资料。
四、违约责任
1、甲方无故拖延或拒绝履行维保费支付约定,每延迟一日,应按当年维保费总额的3‰ / 天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延迟超过7个工作日,则乙方停止提供服务。
2、由于特殊情况(非乙方原因所致),造成维护保养服务拖延或不能正常进行,甲方应按实际情况调整维护保养服务时间和内容,不计入违约之内。
3、由于乙方接到通知后未能及时对情况做出处理,而造成系统不能尽快恢复使用,乙方将按合同金额的3‰ / 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3.燃气锅炉维保合同范本 篇三
2.1甲方确认需要特别服务时,需向乙方书面传达有关时间、内容和要求。
2.2乙方在接受书面传达后,在标准服务时间2小时内作出接受反应,并作出初步书面预算报价,传达给甲方。
2.3书面预算报价列出时间安排、工作内容、人工费(非标准时间内加收加班人工费)、预备配件及其他。
2.4在乙方接到甲方书面确认报价后,乙方服务人员在标准响应时间内到达甲方指定地点。
2.5乙方服务人员现场确定实际工作内容,按照乙方有关收费标准,正式提请《现场服务确认书》,在甲方现场签字后展开工作。
2.6特别服务现场工作期间,因维修所需要的所有材料、配件等费用由双方签字确认,由甲方支付。
2.7 当次特别服务,当次由甲方签字验收,当次结算。
2.8《现场服务确认书》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等同于本合同法律效力。
第七条 合同期限
本维护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到期后经双方认可,可再续约。
第八条 法律条款
1、无论因为何种原因,任何一方有提议修改本合同条款的权利。经双方认可的补充协议,视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同具法律效力。
2、一切由执行本合同引起或者与合同有关的争端,均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3、通过友好协商依然不能解决争端时,应遵循中国法律,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程序,进行调节或处理。
第九条 其 它
1、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有关单位备案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另行协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签定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签字): 法人(签字):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燃气锅炉维保合同范文篇三
第一条 合同双方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合同签定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承接甲方锅炉运行管理事宜,双方达成如下合同。
第二条 本合同范围
本合同范围是指本合同包括的正文内容条款、合同附件及合作过程中双方根据需要做出的本合同补充约定,以上部分均是合同有效内容。
第三条 合同规定的服务范围和服务地点
1、又一城A区:该项目配备8台热水锅炉(法罗力F3N289),安装地点:又一城A区地下车库;
2、又一城C区:该项目配备6台热水锅炉(法罗力F3N289),安装地点:又一城C区地下车库;
3、又一城公寓:该项目配备4台热水锅炉;(力矩ZRQ-50N),安装地点:又一城2号公寓地下室
4、阳光美园:该项目配备2台热水锅炉(美国威玛LGB-9.35T),安装地点:甲1负一层;
5、阳光美园:该项目配备2台热水锅炉(美国威玛LGB-9.35T),安装地点:甲2负一层;
6、富力丹麦小镇会所:该项目配备3台热水锅炉(卡吉斯 STAR-Ⅱ),安装地点:会所负一层。
7、富力丹麦小镇公建E:该项目配备1台(力聚ZRQ-50N),安装地点:公建E地下一层。
第五条 合同有效期和承包方式
1、 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执行完毕一个月内,如双方无异议,本合同续签一个供暖季。
2、 承包方式:
(1) 乙方提供上述区域共七个锅炉房冬季供暖运行管理的劳务清包服务;
(2) 乙方负责冬季供暖运行期间对锅炉房内用于供暖的燃气锅炉本体、软化水设备、供回水循环设备及其配套装置进行日常检查和维护,出现故障及时报告。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甲方需安排专人对锅炉运行进行管理,按《锅炉操作使用维护保养手册》及技监局的《燃油燃气锅炉管理制度》和GB1576-《工业锅炉水质》的规定,定期对锅炉运行情况进行检查、保养和维修,定期检测水质,并对因水质不达标引起的锅炉损坏负责;
2、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保证天然气、水、电及时供应,以不影响设备运行;
3、甲方有权对乙方派遣人员进行管理,乙方派遣人员出现违章、违纪、不服从管理现象时,甲方有权按甲方员工奖惩条例进行处罚,并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更换甲方认为不符合工作要求的人员;
4、甲方为乙方在每个区域免费提供一间值班宿舍,供运行人员休息使用;
5、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款。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锅炉房设备的运行管理工作,乙方对锅炉房内的设备及附属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管理负全面责任。在设备出现异常时应积极采取措施并立即通知甲方;
2、 供暖期间乙方应严格依天气状况或根据甲方要求(指定人)进行温度调整,并根据甲方(指定人)要求随时修正供暖回水温度。在保证不低于规定供暖温度的同时,最大限度为甲方节约能源;
3、 锅炉房的司炉运行工、锅炉管理人员应持证上岗,做到制度上墙并严格执行制度;
4、乙方应加强管理工作,对合同规定工作范围内的治安、消防、安全生产等工作负全责。运行期间设备发现异常,需及时通知甲方管理人员共同鉴定,及时采取措施,保证生活供暖正常。所用设备设施如发生人为损坏或丢失,应由乙方全额赔偿;
5、锅炉房内各种设备发生故障时,乙方应在第一时间通知甲方进行维修,乙方予以积极配合;
6、做好派到甲方工作员工的管理,不发生责任事故,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乙方人员不准在甲方委托的设备用房内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每个锅炉咳嗽迸浔覆坏蒙儆2人必须保证24小时有人值守,不得空岗,睡岗,脱岗,离岗。当班人员不得饮酒,机房不得有无关人员逗留。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或其他责任均由乙方负责,上下班执行签到制度,如出现空岗,睡岗,脱岗,离岗将按每次扣100元处理,第二次加倍,以此类推,如发现当班人员饮酒,机房有无关人员逗留,扣除合同款5000元,并责成乙方将违纪人员立即调离岗位。
7、随时根据我司新增项目的需要进行人员的补充与调整。乙方要按照甲方要求每个锅炉房配置两名锅炉运行人员;
8、乙方各项工作内容须做详细记录,每月填写《供方服务质量评估报告》,并由甲方签字确认;
9、乙方工作人员须遵循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文明生产、安全生产,生产中出现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负全责。
第八条 合同费用
合同总价共计: 元 (大写: )。
其中费用:
第九条 结算方式
1、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系统调试运行正常,由乙方提供甲方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的服务评价报告,甲方接到评估报告30日内支付乙方合同总价的50%,即 元;
2、合同执行完毕,锅炉运行管理工作未出现问题,由乙方提供甲方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的服务评价报告后3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剩余的50%,即 元;
3、甲方以转账支票进行结付,乙方需同时提供正式税务发票。
第十条 合同终止与违约责任
1、除出现不可抗力外,一切违反合同条款规定的行为,均被视为违约,且由违约方承担由于违约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乙方未按时完成本合同第四条、第七条内容任何一项均视为违约。发生每项、每次违约情况,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多次多项违约的,累计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处理原则
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若争议无法解决时,可向合同签订地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签订地: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63号富力中心。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四份,乙方二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 表 人: 代 表 人:
4.维保合同电梯 篇四
GF------0307
修 缮 修 理 合 同
合同编号:
定作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物资装备中心)
承揽人:淄博兴国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签订地点: 淄博临淄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
第二条 定作人检验承揽人提供材料的标准、方法、时间及地点:以产品出厂合格证为标准3日内在定作人检
修现场由定作人进行抽检,合格后方可使用。承揽人检验定作人提供材料的标准、方法、时间及地点:以产品出厂合格证为标准3日内在定作人检修现场由承揽人进行抽检,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三条 修缮修理时间:9月1日到 8月31日 第四条 修缮修理项目的技术标准、质量要求: 合格 第五条 定作人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的时间、办法、及保密要求: 无 第六条 定作人( )允许第三人完成修缮修理项目中的.主要工作: 无 第七条 定作人协助承揽人的事项与要求:提供电源、检修计划及施工图 。 第八条 修缮修理项目交付时间、方法及地点: 208月31日后,经定作人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结算。第一文库网 第九条 修缮修理项目检验标准、方法及地点:GBT 18775-《电梯维修规范》、《电梯维修保养安全管理规
范》DB33/ 728―
第十条 定作人在 / 年
/ 月 / 日前向承揽人预付材料款(大写) / 元 第十一条 报酬及材料费的结算方式及期限:工程验收合格后, 采用一次包干的办法,于工程验收合格后办理结
算
第十二条 保修期限:1年。 第十三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无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违约责任条款,违约金15% 第十五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一)种方式解决;
5.消防维保合同 篇五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委托单位
承接单位
消防设施维修保养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承接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公共通字[1996]21号文”的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协议法<修正>》、并结合武汉市公安局的有关要求,以及 消防设施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协议。
1、消防设备维保技术支撑 检测保养服务的消防工程范围:
1、消防水系统(包括消火栓灭火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联动控制系统;
3、防排烟系统,包括正压风机、排风排烟机、排烟风机、防火阀、排烟阀、排烟口等;
4、防火分隔系统,包括防护卷帘门、防火门等;
5、消防电话、消防广播(公共广播系统);
6、消防应急照明供电柜、应急照明、安全指示灯、应急疏散标志灯;
1.1.中心维保细则及服务标准
检测维护的目的,是为了使用户的所有消防设备能处于完好的状态,使正在运行的系统处于最佳工作状态,使所有联动和系统在验证信号时正常地启动与运行,在火灾灾情出现时,各火灾报警系统和灭火系统能及时地发现灾情、及时报警、迅速消除灾情。
为了达到以上目的,特制定如下措施: 1.2.紧急排故
当本公司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消防系统出现故障时,由驻场专业维修人员赶到现场进行排除。对影响整个系统的重大故障(例如:管网爆管、喷淋头动作、主机死机、泵、风机现场不能启动、声光不能停止、非消防电源联动控制不能复位等),现场人员不能处理的,维保公司派出维修人员1小时内到达现场,尽快排除故障,恢复系统正常运行。特殊情况(如无备件、特殊元件,一时无法解决),不能及时修复时,应经本公司同意并采取应急措施;如因采购人为原因,应由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推迟修复;一般不影响整个系统正常运行的局部故障必须在七天内修复。
为便于管理,维修人员在排除故障恢复系统正常运行后,应填写公司统一印发的排故单,本公司有关人员签字认可后交回公司。
1.3.定期检测制度
为及时查出消防设施、设备的潜在隐患及不安全因素并立即加以排除,保证消防设施、设备在火灾灾情出现之前能正常无误地启动、运行,应建立严格的周、月、季、巡检制度,对消防设施、设备进行定期巡视检查。同时应及时了解用户的意见及反映的各种情况,解决用户提出的合理要求,不断地提高服务质量。1.3.1.人员安排
月检、季检、年检、节前检查及进行特殊故障排除时应加派人员。
1.3.2.日常巡检及定期检查
1、每周巡检不少于两次(不包含故障排除)。
(1)每周检查总控制室,查看分区报警主机联机工作记录。(2)手动检查报警主机报警、消控间、显示器、打印机等功能是否正常,指示灯、数码管有无损坏。(3)检查火灾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
(4)检查泵房内消防水泵外观、供电状态和泵房工作环境,阀门、报警阀组、管道压力是否正常。检查水源控制阀、报警控制阀组开启状态,水管控制阀门启、闭状态。(5)检查事故广播、消防电话的外观,防火卷帘门、防火门的外观和开、闭位置。
(6)检查应急电源的工作状态,事故照明、安全指示灯、疏散指示灯。
(7)检查正压风机、防排烟风机、防火阀、排烟阀、排烟口。
(8)检查气体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设备。
(9)检查防火卷帘门的通电是否正常,检查防火门是否在正常待命状态。
(11)其它按规范要求的工作。
2、每月进行一次测试检查:
(1)检测消防控制室报警设备运行状态是否正常,消防值班记录是否完善。试验火灾报警控制器的报警功能、故障报警功能、火灾优先功能、打印机打印功能、火灾显示盘和CRT显示器的显示功能。试验火灾警报装置的警报功能。(2)试验火灾报警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的报警功能,测试比例不低于总量的10%。检查所返回的报警点位、现场确认灯及消防控制室声光显示是否正确。
(3)检查消防水泵控制柜的显示、末端压力表值有无异常,供水阀门、阀组有无跑、冒、漏、泄现象,消防供水水箱、水池的储水水位是否正常。进行消防水泵启、停测试,检查启、停时的压力状况。
(4)进行末端放水试验,试验报警阀组、末端放水装置放水及压力开关动作信号,核对水流指示器的反馈信号。检查自动水喷淋、水喷雾头,周围有无影响喷头工作的附着物、悬挂物和障碍物,检查比例不少于总量的20%。如有变形、漏水、腐蚀、玻璃球变色或玻璃球内液体数量减少现象,应立即进行处理或更换。
(5)检查室外消火栓箱的封条是否完好,水泵接合器组件是否齐全,有无锈蚀现象,测试管网水压是否合符要求。试验手动报警器的远程启泵功能。
(6)检测事故广播扩音器的联动启动和强制切换,检查扬声器音量。
(7)试验火警电话同消防控制室通话,检查通话质量。试验防火卷帘手动、机械应急和自动控制功能,试验电动防火阀的联动关闭功能,手动检查比例不少于总量的10%。(8)检查应急照明系统供电是否正常,进行应急电源主备电切换试验,检查事故照明、安全指示灯、疏散指示灯能否正常工作。
(9)对正压风机、排烟风机进行手、自动启、停试验,测试联动启动功能,对风机进行除锈、上油保养,现场启停、保养比例不少于总量的10%。
(10)检查防火卷帘门现场升、降是否正常,远程自动落底是否正常,有无反馈信号。检查防火门现场启闭是否正常,远程自动是否能正常释放,手动检查比例每次不少于总量的10%。
(11)其它按规范要求的工作。
3、每季进行下列检查:(1)月检包含的检测项目。
(2)检查室外阀门井中进水阀、屋顶水箱阀门和管道中的阀门,核实其是否处于正常状态;对自喷泵、消火栓泵及消防水系统管网进行冲洗、除锈、刷漆;阀门检查及供水系统保养按不少于总量的50%进行。(3)检查所有电控箱转换开关的设置。(4)对备用电源进行1-3次充放电试验。(5)联动及首层按钮控制电梯回首层。
(6)每半年模拟测试气体灭火系统和自动、手动释放机械装置和阀门的功能。
(7)其它按规范要求的工作。
4、年末进行下列检查:
年巡检员不少于6人,并本公司负责人2人参加。(1)季检中包含的项目。
(2)火灾自动报警装置每层、每回路报警系统和联动控制设备的功能试验。每12个月累计对每只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检查不少于一次。
(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在末端放水,进行系统功能联动试验,水流指示器报警,对压力表进行分批检测核准;每12个月累计对每个喷头、末端放水阀检查不少于一次。(4)消防给水系统最不利点消火栓出水,并用水泵接合器供水。每12个月累计对每个消火栓、卷盘、水枪检查不少于一次。
(5)通过报警联动,检查电梯迫降功能。
(6)通过报警联动,检查防火卷帘门及电动防火门的功能。(7)通过报警联动,检查消防广播切换功能。(8)通过报警联动,检查正压送风或者机械排烟系统功能。(9)消防供电设施功能检查,主备电源切换,检验供电能力。
(10)其它按规范要求的工作。
5、节前特别检查:
为确保消防安全,使消防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和受控状态,在“春节”、“国庆”等重大节日前做节前检查,检查标准按月检要求执行。节假日期间,安排专人现场值班,处理紧急维修事务。
周检、月检、季检及年检都要作好详细的记录,经本公司有关人员签字认可后双方各执一份存档。
联动测试中若有对中心办公造成干扰的项目应安排在夜间进行。
二、维保24小时紧急响应服务
维保公司提供全日24小时紧急修理服务,本公司如发现维保设备发生故障或有不正常运行现象,应立即拨打
服务热线通知维保公司从速派遣称职人员处理,维保公司承诺根据已接到的通知,在 60 分钟内到达现场处理故障。若遇紧急突发事件,维保公司承诺根据已接到的本公司通知,在 30 分钟内到达现场处理故障。
乙方现场服务人员须遵守甲方各项施工管理规定和安全管理制度。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设备损坏或他人伤害,乙方负责全额赔偿。
公司将所有的维修记录以书面形式双方签字确认作为维保完毕验收合格的证明,并根据故障次数和使用率数据编制下个月的保养计划表,详尽规定每一个保养人员在指定时间内将到指定的地点从事规定的保养工作。员工按保养计划表完成保养工作并将结果填写在工作表上跟进,直至所有未达标的项目整改完成。
三、维修保养服务:
1、维修保养期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为一年(自2015年3月20日至2016年3月20日)。
2、维修保养
本协议维修保养费为一年共人民币肆万玖千伍佰元整(¥49500.00)。此维保项目采用半包服务方式,200元(含)以下维修配件由维保公司自行承担,200元以上维修配件由本公司承担。
3、服务要求
乙方在服务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进行任何系统增减、密码设置等工作,服务期满后乙方按要求及时办理各项交接工作。
乙方每年给该物业的工作人员在消防知识,设备操作方面提供一次培训,课时不得少于1个课时,具体时间由甲方确定,并提前7天知会乙方,乙方制定培训事宜。
4、争议及违约
履行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首先本着友好态度协商解决,若经协商仍不能解决,经双方同意可选择下列一种方式解决:
a向武汉市公安消防局申请调解; b向武汉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c向人民法院起诉。违约及违约处理:
乙方保养维修工作人员在进行工作时不遵守政府相关消防维保规定以及乙方制定的安全作业、文明作业规定,甲方口头通知2次未改正,第3次书面警告通知后未改正的属于违约。
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维修时间达到指定地点进行维修的,甲方口头通知2次未改正,第3次书面警告通知后未改正的属于违约。
乙方维保不到位导致消防设备设施存在严重故障,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甲方口头通知2次未改正,第3次书面警告通知后未改正的属于违约。因乙方维保不力给甲方造成严重后果的,甲方将追究相关法律及赔偿责任。
乙方收到甲方书面警告通知书,一次罚款500元。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5日内未能纠正,则乙方违约行为属实,甲方有权立即通知乙方解除合同或相关订单,根据违约行为影响的范围要求乙方全部或部分退回已经支付的价款。
四、政府年检协助及新法规标准告知:
维保公司负责协助政府及相关市政单位年检工作,相关费用由本公司承担。国家有关安全标准的法律规定发生改变时,维保公司将及时书面通知本公司,并为本公司进行此安全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相关人工由贵单位承担,材料费用由本公司承担。
五、合同附件
附件1:消防设施测试检查记录 附件2:《安全承诺书》 附件3:《廉政建设责任书》
本协议正本一式伍份,由甲方肆份、乙方壹份,均具同等效力。
委托方(盖章)承接方(盖章)法人代表(签名)法人代表(签名)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6.消防维保合同 篇六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甲方地址: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机关、团
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61号令)》及北京市有关法规规定,并依照国家相关技术标准,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公平、诚实、守信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维保范围及地址
1、维保内容:北京大厦写字楼消防系统
1.1 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含消防报警系统主机、回路板、联动控制
板、管线、报警设备(各类探头)、手报按钮、消火栓按钮、各类模块、联动控制系统及软件等。
1.2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含报警阀、水流指示器、信号阀、水警铃、压力表末
端试验装置、喷头、管路等。
1.3 消火栓系统含水泵接合器、消火栓、闸阀、管路等。
1.4 消防电话系统含电话管线、电话主机、电话分机及电话插孔等。
1.5 防火卷帘门系统含卷帘门控制箱、卷帘门等。
1.6 消防广播及背景音乐系统含广播管线、广播主机、扬声器等。
2、合同区域:包括B3层~B4层停车场、B2层写字楼区域、首层、五层、六层写字楼区域、三层全层、七层~二十八层写字楼塔楼和写字楼屋面及写字楼物业管理范围内的消防设施,具体内容详见双方确认的图纸附件。
3、维保工程地址:
第二条维保工作期限及合同总价
1、合同期限:月日开始至年月日结束。
2、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万元整(。
3、此合同总价包含消防系统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检修、工时费用,并保证维修
质量。但不包括各类探头及模块清洗、更换费用(该费用双方另行约定)和新增设备。
4、合同期限内零部件更换费用累计在叁万元以内(含叁万元)的(单价以后附报价单为准,数量以甲乙双方书面确认为准)由乙方承担。累计超过叁万元的部分,由甲方承担。
5、乙方提供感烟探测器、温感探测器、手报按钮、消火栓按钮、各类模块、报警阀、声光报警器、水泵接合器、安全阀、快速排气阀、止回阀、压力表、水流指示器、信号阀、喷头、警铃等零部件的型号和价目表作为合同附件。
第三条双方权责
乙方权责:
依据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61号令)》中相关规定,乙方负有如下权责:
1、乙方负责对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所承接物业管理项目的消防系统工程进行维保及改造的统一管理。
2、乙方负责协助甲方编制消防安全制度。
3、乙方不定期派出巡查及督查人员对乙方各项工作进行检查,保证维保改造工作的正常进行和质量监控。
4、乙方保证按照建筑消防设施检查维修保养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建筑消防报警设施的完好有效情况进行检查和维修保养。
5、乙方保证按照有关规定每季度对自动消防报警设施进行检查测试,并出具测试报告,存档备查。
6、依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中4.2.3条款之规定,乙方按时、保质、保量地对甲方使用的消防系统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季度测试服务,在完成每次季检服务后5个工作日内及时向甲方提交消防系统测试报告(测试报告中含有测试数据、故障分析及解决办法等)并由甲方签收确认,乙方以邮寄方式送达报告的以邮寄回执日期为准。乙方在每次的季检工作中,均应对消防系统设备总数的25%进行测试,以保证每年对全部设备测试一遍,保证系统处于正常监控状态。
7、乙方保证对甲方运行、管理的消防系统的使用达到国家及北京市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因非乙方原因未能达到消防标准的,乙方及时以书面形式将存在的火灾隐患向甲方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提出整改方案。
8、当发生影响或危及消防系统正常运行的意外故障时,乙方保证在收到甲方书面或电话通知后24小时内(通知时间以到达乙方时为准)派工程技术人员到达现场,对系统进行及时的维修,并做好维修登记工作。对非乙方工程质量原因造成的故障,经甲乙双方商定另行收取服务费。
9、当发现或发生非保养范围内事故时,及时书面通知甲方整改,当事故严重影响设备安全运行时,乙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停止使用该设备。若甲方未及时整改或停止使用该设备,乙方不承担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10、乙方在合同期内对甲方管理维修人员进行两次培训,并提供相关法律、法规汇编使甲方人员了解国家及北京市相关的法规规定。
11、乙方负责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对甲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宣传、培训。
12、乙方进行施工的改造项目,乙方负责协助甲方办理相关消防报审、报验手续。若由于甲方或其客户方未按相关规定进行改造,在乙方劝阻未果后导致的报审、验收不合格,乙方免责。
13、工程质保期未解决的消防工程遗留问题,由甲方出具工程遗留问题清单作为合同附件。经乙方确认后,由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半年内解决。
14、乙方改造服务承诺:
图纸提供时间:
(1)300㎡以下(含300㎡),乙方接到甲方装修改造有效电子图纸后2个工作日内出
具消防专业设计图纸。
(2)300㎡-1000㎡,乙方接到甲方装修改造有效电子图纸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消防专
业设计图纸。
(3)1000㎡以上,根据实际施工改造情况和甲方要求,协商具体出图时间。
乙方出具的消防施工改造图纸应符合国家规定的设计规范,并由乙方盖章确认。进场施工时间:
甲乙双方签订消防改造协议后,在甲方具备施工条件后,乙方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二个工作日内进场施工。
施工质量保证:
乙方保证我公司施工范围内的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合格标准,不影响整个消防系统正常运行。
甲方权责:
1、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二十二条及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八条、第九条之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消防车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设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设施应当由产权单位或者委托管理的单位统一管理。”甲方应将此规定以及其他要求编入《业主服务公约》。甲方应确保在本合同履行期内除乙方外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承揽北京海航大厦本合同约定范围内消防改造工程。
2、甲方应保证在维保期内除乙方工作人员外,任何人不得私自拆改、移动维保区域内消防设备,不得将其它线路接入消防主机及更改主机程序,如有违反乙方可不再对本工程进行维保,不承担相应责任,并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由此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3、甲方或甲方客户方改造项目报价由乙方制定,报价形式是统一的,甲方应向甲方客户方公布此报价。具体报价见附件。
4、甲方在合同开始执行之前向乙方进行现场情况交底,负责提供乙方维保的必要工作条件,并提供免费水、电供应。
5、甲方有权指派专业技术人员对乙方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如有问题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进行整改。
6、甲方应负责维保工作中与相关专业部门及单位的协调工作。
第四条安全管理
双方应按北京市有关规定做好安全教育、安全防护等消防安全工作,保证施工安全和人身安全。
第五条维保费用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15日内支付50%(大写)元(小写);
2、维保工作进行6个月后15日内甲方支付乙方30%维保款。即人民币:(大写)RMB 元(小写);
3、维保工作结束后15日内,甲方支付乙方20%维保款。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条款执行,给另一方造成损害的,应赔偿相应的直接损失。
7.设备维保合同 篇七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就乙方为甲方提供单击此处输入文字。设备维护保养事宜,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 维修保养的设备
二 维保期限及质量保证
1、设备维保期限:单击此处输入文字。。
2、保证单击此处输入文字。正常运行状态并达到附件内容相关标准。
三 维保费用及付款方式
1、维保价格:单击此处输入文字。。
2、付款方式:单击此处输入文字。。
四 维护保养范围与标准:见附件一《单击此处输入文字。设备维保技术标准》
五 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维护保养中,甲方应提供满足设备运行的环境和稳定的水、电力系统,并向乙方提供设备的工作运行情况和详细工作记录;
2、甲方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设备的操作;
3、合同维保期间,甲方不得自行对机组进行维修或零配件拆换;
4、甲方应按时付给乙方维护保养费用,甲方未按照协议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支付维护费,乙方将停止为甲方服务,造成机组故障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5、如乙方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和保养项目进行保养,或违反甲方的有关制度规定,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立即整改;
6、在特殊情况下,甲方可提前3日通知乙方调整保养时间。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在开始维护服务前,乙方应向甲方的维护部门提供维护计划;如有变更应提前通知甲方,乙方对设备的保养工作应尽力不影响甲方的正常使用。随时为甲方提供技术指导及服务。
2、在规定时间进行维护或检查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书面的服务报告,由甲方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后,双方各留一份存档。对整个设备的任何零部件或附属设备所进行的检查中所发现的任何缺陷应向甲方报告。
3、负责设备的故障维修工作:
(1)乙方开通24小时服务专线,收到甲方的通知后,乙方到达现场进行维修工作的时间为:工作时间内(8点—17点)1小时,非工作时间2小时。必要时乙方应加班抢修,以确保维修工作尽快完成。如因乙方联系电话改变未通知甲方,故障时甲方不能及时通知到乙方出现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2)乙方在现场服务期间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4、免费更换损坏的、市场价格在单击此处输入文字。元以下的设备材料、配件,更换时必须经甲方物业部项目经理和物业公司现场维修人员签字确认。
5、承担如因未按照附件1中的内容进行设备保养、未及时更换材料、配件或更换的材料、配件质量问题出现机组故障造成一切损失的责任。
6、每半年对物业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一次业务培训。
7、如设备由于以下原因发生故障,乙方只提供帮助性的技术支持和系统恢复工作(如产生费用,费用由甲方负责):
(1)由于甲方使用不当、不慎造成的故障问题;
(2)因为自然灾害或人为破坏;
(3)故障是因为未经乙方授权的单位人员维修造成的。
六 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保养,或违反甲方的有关制度规定,经甲方书面通知后30日内仍未整改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付款,且经乙方书面催告后15日内仍未付款的,乙方有权停止服务。
3、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并向对方支付合同总额的10%作为违约金。
七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书面通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经甲乙双方协商是否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履行合同。
1.不可抗力的确认:不可抗力是指甲方和乙方在订立合同前不可预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发生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
2.不可抗力的通知:合同一方当事人遇到不可抗力事件,使其履行合同义务受到阻碍时,应立即通知合同另一方当事人,以便减轻另一方可能遭受的损失,并应书面说明不可抗力和受阻碍的详细情况并提供必要的政府证明文件。
8.污水泵房维保合同 篇八
甲方:海信容声(扬州)冰箱有限公司
乙方: 扬州三米建设有限公司
合同签订地:扬州市经济开发区富扬路30号 日 期: 二 0 一七年五月
编号:
年
字第号
内部合同登记编号:BXYZZJB17051931a
甲 方:海信容声(扬州)冰箱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玉清
地 址:扬州市经济开发区富扬路30号 开户银行: 招商银行扬州分行营业部 帐 号: *** 单位电话: 0514-87708076 联 系 人: 周梅宁
乙 方:扬州三米建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小剑
地 址:扬州市经济开发区吴洲东路198号楼108栋101室 开户银行: 江苏扬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帐 号: 3210110***4447 单位电话: 0514-82234008 联 系 人: 张军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的原则,就污水泵房维保项目事宜,达成本合同如下:
第一条 项目名称、具体内容、质量要求和承揽方式
1、项目的名称及数量:
污水泵房年度维保。
2、具体内容:污水泵电控系统,见合同附件。
3、项目的质量要求: 保证污水提升井及污水泵排放畅通。
4、承揽方式:。
第二条 项目工作内容及具体费用(合同总金额)
1、项目内容:乙方负责为甲方污水提升泵检修、清污、更换污水泵等工作。
2、项目周期: 2017年5月-2018年4月30日。
3、合同总金额: 捌万元人民币,(大写),即¥80000元(小写)。备注:含税,税率为3%,发票类型:■增值税专用发票 □普通税发票 第三条 结算方式与期限
1、结算方式:现汇;
2、结算日期: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扬州三米建设有限公司合同金额的30%;2017年11月份支付合同金额的40%;2018年5月份支付合同金额的30%。每次甲方付款前,乙方需提供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给甲方。
3、维修追加主材及设备费 用,据实在每次付款前进行结算,并在次月15日前将当月追加主材及设备费用结算清。本次维保费用包含免费更换2台污水泵。第四条 乙方工作内容
1、乙方应派出有污水泵设施维护保养资格和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进行维护保养工作;维护保养人员名单应以书面形式送交甲方主管部门备案。
2、乙方对甲方2个污水提升井底部污泥定期进行清理,初步商定为每季度一次,如出现泵异常,检修时一并清理。
3、对维护保养的污水泵设施运行情况,乙方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后,应如实记录并会同甲方代表共同签字确认。如出现异常乙方2小时内落实应急措施,并及时维修。季度维护保养时间初步商定每季度末20日左右。
4、为保证污水泵寿命及正常排污工作,乙方安排专人每周2次对污水提升井内垃圾清理,遇特殊情况(甲方审厂等需求)乙方全力配合甲方进行清污等泵房维护工作。
5、雨天或异常天气,乙方根据甲方污水状况,及时(1小时内)增加污水泵进行排污,污水泵及电源自行配备。
6、维护保养中发现需要更换的主材、设备由乙方书面报告甲方,乙方按招标清单备件型号购置并更换,维修人工费用及辅材由乙方承担。
7、因乙方维护保养过程操作失误导致的零配件损坏,其更换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8、在接到甲方保修电话3小时内,乙方需派人员到现场进行维护,并做好现场记录,紧急情况需在2小时内到场。
9、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甲方要求保密的信息、设备和材料。
10、维护过程中需严格按照维保明细进行维保(详见保养明细附件)。
11、服务过程中,乙方应遵守甲方单位的有关规定。第四条 验收
1、验收时间:甲方每日污水排放畅通为准。
2、验收方法:全部检查
3、验收标准: 甲方污水正常排放,无投诉单。第五条 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
第六条 乙方所提供服务需保证甲方的污水系统运行正常,如在甲方确认由乙方维修时,如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时将甲方的污水系统维修好,乙方须承担相关赔偿责任。第七条 乙方承诺
(一)乙方提供消防器材等不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权利,甲方不会因使用本产品而受到第三方的索赔等。
(二)乙方对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已经有充分的认识,不会以工作量增加、人员变动等任何理由要求提高价格或中止履行、解除合同,否则无条件承担违约责任。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包括但不限于不履行、瑕疵履行),应按货款总金额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同时可选择解除本合同。
(二)甲方不按时向乙方支付货款的,经乙方通知,甲方无正当理由在指定期限没有付款的,每日按欠支付货款金额的万分之二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三)乙方擅自取消合同的,应当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30%作为违约金;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
(四)上述之外的其他违约行为的,经甲方限期通知仍无法达到合同要求的,甲方有权选择解除合同,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价款的30%的违约金。第九条 保密条款
(一)乙方对本合同的全部条款以及因签署或履行本合同而了解或接触到的甲方的资料和信息(下称“保密信息”)均应保守秘密;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给予或转让该保密信息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其他事项。
(二)如相关监管机构、政府行政部门、司法机关因履行职务需要了解保密信息时,合同任意一方可以向上述机构或部门提供保密信息,但仍需提前五个工作日通知对方。
(三)如双方终止合作或者甲方提出要求,乙方均应将载有该方保密信息的任何文件、资料或软件,按要求归还或予以销毁或进行其他处置,并且不得继续使用这些保密信息。
(四)乙方承诺已告知所有已接触或可能接触到保密信息的人员遵守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无论该人员在签订及履行本合同时是否在职,乙方同意对其人员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五)乙方或乙方人员(无论在职或离职)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乙方除需赔偿甲方损失外,还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万元整。
(六)本条款不因合同的不生效、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合同的终止或者部分终止而失去对合同各方的约束力。在任何情形下,本保密条款永久有效,不受合同终止或无效的影响。
第十条 知识产权保证条款
对于乙方交付甲方的全部货物或服务所涉及的知识产权,乙方应是合法的持有人或使用人,乙方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第三方因此向甲方主张权利的,乙方负责处理该纠纷并承担甲方因此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损失,差旅费用、律师费用等),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万元,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所受损失的,不足部分,乙方应给与补足。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条款
(一)不可抗力指签署本合同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且导致本合同全部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不能按时履行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为、自然灾害、火灾、爆炸、台风、洪水、地震、海啸、雷电或战争。任何信用、资本或资金短缺不应视为本合同项下的不可抗力事件范围。
(二)因遭受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的一方应立即用最可能的最快捷的方式通知另一方该事件的性质、发生日期、预计持续时间等有关的细节,以及该事件阻碍通知方履行其于本合同项下义务的程度。若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怠于履行通知义务的,由此而导致的损失由该方承担。
(三)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当在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另一方提供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市级以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证实不可抗力事件发生的证明,如其不能提供该等证明,另一方可根据本合同的规定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四)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的,经双方协商,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五)如不可抗力事件延续到一百二十天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尽快解决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的问题。第十二条 监察条款
甲方与乙方合作过程中,对于甲方内部部门或人员违反法律、规章制度、有损合作双方利益的行为。甲方将严惩不怠;同时欢迎乙方及时举报、投诉。甲方监察纪检投诉专线电话及传真号码:0757—28361828,投诉电子邮箱:klsjb@hisense.com,邮件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容桂容港路8号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邮编:528303。第十三条 反腐条款
(一)基于本合同的签订以及本合同的监察条款,甲乙双方明确知道甲方禁止甲方工作人员在合同的履行之前、之中、之后通过不正当手段谋取不正当的个人利益等相关制度。
(二)在本合同期间内,如果甲方有证据表明或者认为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基于本合同的履行而通过贿赂、回扣等不正当手段从甲方谋取了合同之外的直接或间接的经济利益或者因此而造成甲方的合同之外的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的,乙方及其相关工作人员有义务向甲方说明并配合甲方进行相关查处工作。甲方有权就该部分利益或者损失向乙方要求返还或者赔偿,或者在甲方对乙方的相应给付义务中直接扣除。第十四条 管辖条款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如发生争议或者纠纷,首先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第十五条 合同效力条款
(一)本合同及其附件经各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基于本合同的签订,乙方明确知道并且同意:任何以甲方名义出具的承诺书、确认函、对帐函等设立、变更、终止权利义务的文件,只有经甲方法定代表人或者被其有效授权的人签字并盖章后,始对甲方产生法律效力;甲方法定代表人或者被其有效授权的人之外的人员实施上述行为的,视为效力待定行为,须经甲方书面追认后始对甲方产生法律效力;甲方不予追认的,视为个人行为,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该个人全部承担。
(三)乙方有义务对甲方出具的任何设立、变更、终止权利义务的文件的签署人、签署行为的适格性进行审查。乙方怠于履行审查义务或者履行不当的,因此造成乙方或者第三人损失的,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十六条 合同签订地:扬州市经济开发区富扬路30号。第十七条 清洁文本条款
本合同正文为清洁打印文本,如双方对此合同有任何修改及补充均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合同正文中任何非打印的文字或者图形,除非经双方确认同意,不产生约束力。
第十八 文本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方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
甲方:海信容声(扬州)冰箱有限公司 乙方:扬州三米建设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日期:
日期:
附件:
合同方安全、环境协议书
甲方: 海信容声(扬州)冰箱有限公司 乙方: 扬州三米建设有限公司
有关乙方在甲方厂区内工作过程中的有关安全、环境保护事项,经甲乙双方商议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进入甲方现场工作,应遵守国家、地方、行业的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及甲方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并接受甲方的监督与检查,乙方须将其安全管理人员信息提供个甲方。
2.工作过程的一切安全防范措施,防护用品由乙方负责,并设专人负责安全工作, 督促检查属下施工人员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及国家安全规程和甲方的有关安全规章制度。
3.乙方负责水电气动力管、线路和设施及在使用过程中应符合安全规程和有关安全规定,带电操作、高处作业、禁、忌火区动火等危险作业,临时电源线架设均要先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登高作业许可证、临时用电许可证,未取得相应的许可证,禁止作业;各许可证的办理由施工方申请,所接口部门的对应人员协助办理,按公司《危险作业审批许可管理程序》执行,做好安全防护措施;施工中由于乙方原因发生伤亡、火灾、爆炸等事故由乙方负责。
4.进行如吊运、带电等危险作业时乙方须向公司接口部门申请,经书面同意采取相应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进行。
5.乙方电工、焊工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须持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并严格按要求操作,不得跨工种作业,也不得以任何借口违章作业,《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应随身携带以备检查。
6.乙方人员应约束其下属人员进入甲方厂区后要遵守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条例和厂内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如有违反,视为乙方违约,第一次乙方须支付违约金1000元,以后每次须支付违约金2000元。
7.乙方人员因违反操作规程和国家有关安全规程及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而造成的一切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因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8.乙方要进入甲方场地工作时,所使用的工具(包括电器用具)要符合安全要求,并经甲方检查符合安全要求方可进场施工;乙方同时应做好防盗工作。
9.乙方人员因其下属人员违章而应支付的违约金和乙方造成事故应负担的经济赔偿须当即支付。
10.乙方对油类、化学物品等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应指定专人管理, 不得露天存放, 防止因泄漏或雨水冲刷污染环境。
11.乙方使用的材料应符合国家、地方的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要求。
12.乙方在工作过程中, 应安全用电, 节约用水、用电, 防止因火灾或污染环境,造成资源浪费。13.乙方在工作过程中, 应考虑采用先进的设备、先进的方法,防止粉尘飞扬或泄漏污染环境。14.乙方在工作过程中的废油、废水、固废不得随意排放,应集中妥善处理。
15.乙方在工作过程中, 应保护工作现场周围的环境, 防止对自然环境造成不应有的损坏。如确需造成破坏的, 应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开始工作, 项目完成后, 应当修整和恢复在建设过程中受到破坏的环境。
16.乙方须在每批施工人员进入公司前两天将人员名单提供给甲方现场代表,保卫室按照名单允许其进入;当发现有犯罪记录的人员时,立即清理出厂。进厂当天施工方须及时办理长期出入证,在办理出入证时,乙方须提供办证人员的1寸照片两张及身份证复印件和相关信息资料的填写(登记表),每张出入证押金50元/张,工本费25元/张(IC卡+出入证)。17.如乙方违反上述第8~16条规定, 视为乙方违约,每次应支付违约金500元,违约金由乙方现付。
18.乙方在工作过程中非因甲方责任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因乙方造成的事故,伤及甲方员工或损坏工厂财物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损失。
19.乙方人员出入甲方大门须主动下车出示相关证件,如有违反每人每次考核¥20元。
20.与乙方相关所有车辆须严格执行我公司关于行车速度等所有内容的规定,如有违反,每人每次考核¥200元。
21.乙方人员严禁进入我公司宿舍及浴室、生产区域、环戊烷储罐区,如有违反,每人每次考核¥200元,若此违反者不服从处理,考核乙方200元/(次、人)。
22.乙方人员只允许在指定吸烟点吸烟,严禁在非指定地点吸烟,如有违反每人每次考核¥1500元,吸烟人从此不得进入海信公司厂区。
23.乙方工作人员严禁衣冠不整,穿着短裤进入,如有违反每人每次考核¥100元,24.乙方工作人员若与甲方公司员工发生冲突、打架者,每人每次考核¥200元,并禁止其入内。25.双方承诺严格遵守上述协议要求。如需修改,须经双方商议同意后才可修改。26.本协议一式四份, 甲乙双方各存二份,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合同期终止。
甲
方: 海信容声(扬州)冰箱有限公司
乙
方:扬州三米建设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日
期:
日
9.视频监控维保合同 篇九
护
保
养
合
同
项目名称:视频监控网络电话维保合同
项目地点: 发包单位:
承包单位:
签订时间:
2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在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发包项目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供双方共同信守。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视频监控网络电话维保合同
2、项目地点: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公司
3、承包方式:
1)紧急维修:接到甲方紧急维修通知后,乙方技术人员必须在24小时内赶到现场,对系统进行紧急维修。
2)零配件更换:乙方在保养期中如发现监控系统需要更换零配件,应及时 向甲方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由乙方进行更换,甲方则按对应的价格向乙 方支付费用。
3)乙方的工作人员,在进入甲方场地范围进行保养维护工作的过程中,应 保证安全施工,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按章作业。
二、维护保养合同期限及合同解除
1、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止,有效期半年。
2、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任何一方有权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解除合同。合同解 除后,双方根据实际工程量进行结算费用。
三、维护保养合同总价:人民币: 1000 元 1月
四、付款方式
本合同项下维护保养服务的总价款为
五、甲方的义务:
• 积极配合乙方进行维保工作。
• 在系统出现问题后,应如实向乙方反映故障详细情况,并提供各种维修条件。
3、及时向乙方支付维修保养费用。
六、乙方的义务:
1、对甲方现有设备恢复正常使用。
2、对甲方的设备提供每月一次、每次两天的定期维护保养工作。
3、不论系统有无故障,乙方每年提供12次定期维保服务,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
4、在维保过程中如发现设备或零部件损坏的,经甲方确认同意后由乙方免费更 换(更换所需设备资金由甲方支付)
5、乙方自接到甲方书面或电话通知后24小时内赶到故障现场。
七、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未尽事宜,如有纠纷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直接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它
1、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2、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期: 年 期: 年
月 日月 日
日
10.维保合同 篇十
3月2日,安徽省质监局、工商局联合发布《安徽省电梯维保合同》示范文本,并在全省推行使用,电梯维保双方当事人应使用示范文本,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修改,确保电梯维保到位,防止维保不到位引起的电梯使用安全事故。
安徽省质监局介绍,20xx年下半年,该省对全省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质量进行了一次全面的监督抽查,结果显示,有近一成电梯维保不合格,电梯存有隐患。其中发现的维保问题有:垂直电梯在门系统、应急救援、机房部件、井道内部件、底坑内部件、保养记录等方面均存在问题,比如:轿门安全装置存在光幕损坏、轿门安全触板无效比例达2.66%;厅、轿门清洁和润滑保养不符率达12.4%;厅、轿门间隙未调整、部分变形。自动扶梯维保也存在诸多问题。电梯事故频发多为老旧小区,其主要原因是维保不到位。